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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政务处分条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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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政务处分条例

第1篇:事业单位政务处分条例范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立的目标任务,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的理财理念,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主动理财的思路,加快“金财工程”实施步伐,切实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管理机制,规范理财行为,为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绩效型、和谐型“五型”机关奠定基础,为实现县域财政新发展、新跨越提供政治、思想、组织、技术等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制度约束原则。适应新形势变化的要求,调整和完善现有的各项政策措施,结合财政发展实际,建立新制度,制定新办法,建立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加快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的新局面。

2、职责明晰原则。建立健全全员岗位责任体系,科学界定工作职责,公正考核评议,做到总体目标任务明确,分项目标任务到各乡镇财政、局属二级机构、各股室和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具体目标任务到人,并按分解的目标任务,严格绩效考评。

3、务实高效原则。从全县财政系统工作实际需要出发,整合规范有关政策、制度,创新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政策和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保证财政管理工作高效、服务便捷、部门协调和群众满意。

4、协调联动原则。规范管理年活动,由局党组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各乡镇财政、局属二级机构、各股室和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应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三)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县财政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切实做到“五个规范”,即:收入管理规范、支出管理规范、行政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规范、队伍管理规范;努力做到“五化”,即: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工作标准化、支出精细化、监督经常化,使全县财政系统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收入管理

根据*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结合财政上年预算收入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当期收入目标;进一步完善与国税、地税等收入征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保障收入稳定增长和均衡入库;深入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改革,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平台,理顺非税收入缴库级次,加强非税收入稽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加强社会保险等基金收入征管,不断壮大基金收入规模,增强保值增值能力,确保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制定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收益、处置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按照耕地占用税、契税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依法征收,强化管理;加强县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二)规范支出管理

严格执行《预算法》,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精细化。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加强项目库管理,逐步建立项目支出预算滚动安排的管理机制,推行项目预算评审制度,加大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依法执行《*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实施部门预算审查,建立和完善规范的预算追加、调整制度,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按照《省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若干意见》(*政〔20*〕90号)规定,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提高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改进标准收支测算办法,完善县对乡镇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取消中间环节,实现资金直达;健全惠民资金管理制度,加大整合力度,改进和加强涉农项目的检查和验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清理现有涉及税收、罚没收入返还比例,税收及基金征管手续费等政策,在国家统一政策内,充分考虑部门利益和征管单位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具体执行标准及期限,减少地方性政策对财政资金的再分配,防止财政性资金被“肢解”,增强政府财政的调控能力。加强县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加强考评结果的运用,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预算支出的重要依据。

(三)规范行政管理

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优化管理机制,明确操作步骤;完善财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事前听证、公示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实行财政行政许可审批的“阳光”操作;实行政务服务窗口的“一站式”服务;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执法人员一律实行持证上岗;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机要保密规定,完善来信来访工作制度,规范受理、登记、处理、督办等工作;规范会议计划管理、公务接待管理、收发文管理和档案管理;细化落实督办查办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机关率先实施办公自动化,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向乡镇财政推进。

(四)规范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制衡机制,将财政监督纳入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逐步形成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财政运行机制;利用金财工程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对预算编制、执行进行全面监控;强化财政系统内部监督,切实开展对专项资金、重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科学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严格依照工作计划进行检查。在检查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财政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则》的要求,做到手续完善备,程序合法,确保监督检查质量;强化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以及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五)规范队伍管理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推荐到适合发挥才干的工作岗位;制定规范、长效的干部培训计划,健全干部培训制度,积极创造条件,搭建教育培训平台,大规模实施干部培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按照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业务考核,实施财政重点工作量化考核,注重综合运用考核结果;加强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以完善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落实为民理财为重点的财政文化建设;以“规范管理年”活动为抓手,推进创建“五型机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塑造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实施步骤和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成立“规范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效能办,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各乡镇财政、局属二级机构、各股室、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全县财政系统上下协调联动,推动规范管理年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拓展活动载体。重点开展好六项活动:一是开展“五五”普法专题讲座,活动时间为20*年第一季度,请有关专家,结合财政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辅导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二是开展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活动时间为20*年第二季度,通过竞赛,确保全体人员掌握并熟练运用财政业务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全面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财政信息化水平。三是开展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20*年第一、二、三季度,随机确定部分重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采取调帐、进点检查、互查互审等多种方式,对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情况、拨款情况、项目实施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单位的财务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四是开展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专项检查,活动时间为20*年第一、二、三季度,随机抽取有关股室、二级机构和财政所,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资金管理、内部管理等制度建设及其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查。五是开展民生工程和“一线实”等专项调研,活动时间为20*年第三、四季度,对全县民生工程、惠民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一线实”工作开展情况及创新管理方式、存在问题等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改进工作。六是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有奖征文,活动时间为20*年第四季度,结合学习贯彻*精神和财政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撰写文章,对规范管理年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

第2篇:事业单位政务处分条例范文

一、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9亿元收入任务版权所有

认真研究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预算执行分析、税源情况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及时分解落实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研究完善财政收入目标考核措施,狠抓财政收入进度管理,努力将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到财政收入上来。依法强化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征管,完善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征管措施,严厉打击偷税、抗税、骗税行为,认真清理到期减免税优惠政策,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规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完善罚没收入、政府捐赠收入、土地出让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二、落实财政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认真落实东向发展战略,建立健全财政激励扶持机制,研究制定相关财税政策,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建立经济增长的长效机制。大力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全县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充分调动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发展,促进“东向发展”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县信用担保公司作用,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推进“全民创业行动”。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一些体制性的遗留问题,在财力分配上研究解决办法,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深化乡镇机构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乡镇为民服务全程办(代)理改革,扩大乡镇服务中心建设。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扩大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的范围,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村庄规划整治建设,推进中心镇建设,支持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加大改水改厕和农村沼气建设力度,积极支持乡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现代远程教育建设试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加强合作医疗基金收支监管。积极支持农村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开展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试点,积极探索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设新农村的经济。

五、实施县乡财政振兴工程,巩固财政体制改革成果

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改革及各项政策措施,健全财政激励约束机制,调动乡镇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占县财政收入的比重。扩大对县级财政预算审查范围,强化县乡财政供养人员动态管理,加强对乡镇财政的指导、管理和监督。适应政府职能转变需要,逐步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县乡财政体制框架。进一步完善对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新增财力适当向困难乡镇倾斜。抓紧落实县乡财政振兴工程的具体措施,对县经济开发区继续给予重点扶持,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认真总结近年来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县经验,积极研究化解旧债、控制新债的政策措施。

六、深化财政制度改革,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水平

按照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注重制度创新,逐步提高理财水平。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完善公用经费定额体系,提高基本支出版权所有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扩大项目支出绩效考评范围,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实行重大项目资金使用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做好县级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衔接工作。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将所有补贴资金纳入统一管理和集中发放的渠道,规范和简化发放程序,方便农民群众,保障补贴对象利益。严格“人,车、会,话”等一般性支出管理,全面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铺张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推进各项财政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七、加强依法理财行政,健全财政监督检查机制

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安徽省财政监督暂行办法》等财经法规,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部门的财务监管。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扶贫、再就业、中小学危房改造、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继续清理财政规章、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理财,自觉接受人大对预算的监督审查。开展“五五”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依法理财。深化会计管理政革,认真做好新会计准则宣传、培训及实施准备工作,加强会计人员管理,狠抓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积极推进财政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第3篇:事业单位政务处分条例范文

一、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近几年,我县各部门、乡镇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人大关于依法治县的决定和决议,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县政府制定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我县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依法办事的机制基本形成,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认真贯彻依法行政法规,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一是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定期评价和清理工作。根据应减必减原则,对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实施机关、实施程序、申报条件和收费依据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县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共362项。二是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成立新的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提升中心功能。目前,全县28个有行政许可权限的部门共有行政许可项目362项,已进驻中心的行政许可项目有256项,进驻非行政许可项目11项。三是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资金运行机制逐步规范,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效益明显改善。四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出台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5+X”等机制,有效地规范了我县项目管理工作。

(二)积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努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建立民主决策制度。县政府修订完善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有效杜绝了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断等滥用权力的现象。二是健全罚缴分离制度。即行政处罚与罚没收入相分离,实行“收支两条线”,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措施均必须报县政府备案。工商局等部门内部也规定:较大案件由班子每月进行集体研究决定,一般案件由责任人负责处理并录入电脑备案,有效提高了案件处理的公正度。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公示制度。县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各窗口把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程序、要求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增强政务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逐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是全面完成了乡镇管理机构改革。精简了乡镇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政府机构逐步实现合理配置。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同时通过对原条管事业干部的重新调配及对原乡镇待岗人员的培训、调配等,进一步优化了人员的空间布局。二是逐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制订了事业单位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进、精心实施全县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时对全县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人员使用情况、经费来源等进行了摸底,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县已开展了县林业总场、县政府招待所、县建筑设计室等单位改制工作。

(四)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县把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做为一项重要工作,经常性开展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执法队伍的政治、法律、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如县工商局坚持每个星期安排半天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近年来,根据省政府的部署,认真实行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每年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书进行考核、验审,目前已有600多人通过资格考试,持证上岗。同时还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暨《物权法》、《行政处分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大型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

(五)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保障依法行政高效运行。一是注重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多数单位聘请大人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党风行风、行政(效能)监督员,鼓励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等单位每年邀请监督员参加述廉述职、党风行风评议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二是切实发挥派驻纪检书记职能作用。各部门均安排专职纪检书记,加大党风廉政、行政效能建设。三是不断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对执法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内部逐步实现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的制度化和程序化。

二、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执法主体资格不合规定。执法主体必须合格,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目前全县虽已对各执法主体的资格进行了确认,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考试,但仍有少数单位存在执法主体资格不合规定的情况。例如,县建设局下属的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是一个临时性的单位,进行执法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执法主体的另一个问题是部分人员未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而从事行政执法活动,造成无效执法。

(二)重实体轻程序现象较为普遍。虽然这几年行政执法部门已开始认识到程序问题的重要性,但采取的措施不够有力,因此,行政执法中的程序不合格的问题仍相对突出。例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不主动出示有效证件等。

(三)各种人情干扰情况仍然严重。由于我县人口较少,行政机关正常办案中,一般人都能通过种种关系借助沾亲带故的“能人”前来说情、干扰。许多执法人员称,现在每办一个案件,几乎没有不来说情的,而且有的还是领导干部。由于干扰较多,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对案情的把握有失公正,处罚的轻重不同,这更加造成了当事人寻找关系、寻找庇护的不良心态。

(三)行政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协调。许多行政审批涉及众多部门,按法律程序要多个部门审批盖章,由于有的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太少,工作不协调,在本部门的审批事项完成后,没有履行应告知企业、群众到一下部门审批的义务,延误了企业、群众的审批时间。有的为部门利益,碍于人情关系,明知没有通过上一部门审批,仍然在本部门给予审批,如有的企业不经环保、消防等环节,就能办理其它证件。

(四)中心窗口授权有待继续到位。县行政服务中心是我县依法行政的主要窗口和重要平台。虽然中心功能提升后,项目、人员、授权到位情况已经大有改观,但“三到位”情况还不是很理想。目前项目到位率仅70.7%,59名窗口工作人员中有20多人为临时工,许多窗口授权不到位,导致中心窗口成了部分单位的“收发中心”和“传达室”。一些审批项目在中心窗口根本无法直接办理,反面增加了办事环节。

三、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理顺体系,确认执法主体资格。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是进行城市管理的主要机构,其存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依据《行政处罚法》,按法定程序向省人民政府报批,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独立的行政处罚权。同时要理顺综合执法大队与委托单位的关系,明确执法项目、权限和范围,为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执法工作扫清障碍。此外,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力度,避免无证执法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督促各行政部门加强内部监督和制约,定期组织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那些对社会、经济生活影响大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坚决纠正违法行政的行为。加大对执法程序的监督和完善错案追究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在权限规范内按程序办事。加强对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管,严肃处理“人情案”、“关系案”,使行政执法工作得以公平、公正开展,以提高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加强协调,促使部门相互配合。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对部门工作的协调,促使部门之间相互沟通配合,坚决制止推诿、拖延、不作为、不配合现象,及时解决管理“真空”案件,理顺部门关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第4篇:事业单位政务处分条例范文

一年来,我们投资审计科认真学习党的大和党的届中全会精神,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党的廉政纪律和局党组制定的各项廉政规章制度作保障,认真贯彻和落实《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重点,坚持

“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坚持财务收支审计和效益审计并重,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并重,围绕促进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科室未发现违风党纪的问题,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年审计项目21项,资金达43亿,已完成的14个项目核减投资2300余万。

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圆满完成了对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地震局的预算执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下属单位,通过审计,查出挤占城维费、固定资产不实、截留应上缴财政收入、投资计划未能全部实施等问题,对审计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我们既坚持《条例》、依法行政,又从维护大局、服务经济和构件和谐社会的高度审视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努力做到处理处罚客观、公正、合法、合情、合理、和谐,保证了报告中所列问题的全部落实,促进了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机制。

(二)圆满完成了对晋煤集团煤矿和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大阳煤矿的竣工决算审计,通过对两煤矿的审计,核减工程款700余万,查出招投标不规范、挪用项目建设资金、偷税漏税、损失浪费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深入剖析成因,对煤矿企业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三)不断完善招投标审计工作的具体制度,积极开展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年我科共对景西路等12个项目进行了招投标审计,目前,科技楼、西河缓洪库、前进路和回迁楼、前进路和两河室外配套、中学、文学馆9项目已全部结束,核减金额达1673万,其余3个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当中,预计年底可以基本结束。

(四)对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田悦化肥厂“1830”的审计仍在进行当中。

(五)开展计划外的零星审计项目3个,分别是小学教学楼、二中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路灯管养基地,目前这三个项目正在审计中。

二、党风廉政落实情况

(一)坚持廉洁从审,做到警钟长鸣。廉政建设工作是审计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将廉政建设工作放在科里一切工作的首位,把廉政思想教育放在审前,把党风党纪监督放在审中,把廉政制度情况回访工作放在审后,使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全科人员严格执行局党组制定的“四个严禁”规定,不准任何人有超越“四个严禁”的行为,确保审计任务圆满完成。

(二)自醒自励,在工作中落实廉政制度。作为投资科的领头人,管住自己才能管住大家,以身作则才能体现审计机关的形象。工作中,我要求我的同志不要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不要和被审计单位私下接触,要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更不允许和被审计单位私下交易。在查处问题时,要求我自己,所有问题和盘托出,决不藏私。在监督同志们的同时,也让同志们监督我,在与被审计单位见面时,我要求各审计组开会商洽,必须有我方审计组成员、对方项目法人、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参加,必须作会议纪要。

《二》审计行事科述职述廉工作报告

年度,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科全体同志团结一致,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方针,以“审深、审透、审细、审严”为工作标准,完成了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审计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述职如下:

一、以改进作风、优化政务环境为目标,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一年来,我科始终把强化学习,提高素质、改进作风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是不断加强政治学习,以此作为增强审计人员事业心和责任感的重要手段。二是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强化业务学习。首先是遵守机关的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机关统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其次是坚持自我学习、定期不定期采取互相交流学习体会,互相探讨和答疑解惑等形式,有效地提高了全科的审计业务能力;三是把业务知识学习和贯彻党的政策法规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以学促审,从而保证了各项审计业务的顺利开展和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全年完成5个项目、8个单位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任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726.2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637.69万元,提交审计结果报告2篇,提出审计建议20余条具体为:

1、完成了四个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市公安局、城区公安分局、市交警支队、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共查出违规违纪金额138.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45万元,对市公安局看守所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揭示;对机关事务管理局、交警支队应转未转收入、滞留未上缴财政资金和、坐支应上缴财政资金的违纪行为进行了查处,并提出了多条改进建议。

2、完成了对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局长张秋旺和市卫生局局长张廷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今年月我科承担了对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局长张秋旺和市卫生局局长张廷魁二位局长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二位局长任职时间均为年月,我科针对二位局长任职时间长,资金活动量大,下属单位较多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进行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克服人手少的困难,合理利用审计资源,充分利用时间,尽可能扩大审计面,对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9个下属单位和市卫生局12个二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两单位审计资金总额为8304万元,查出挤占专项资金、无证收费、未缴财政专户、超标准收费、报销不实等19个方面的问题,对查出违规金额587.7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492.69万元,进行了责任划分,提出了多条加强管理的建议。

3、于年月对大厦

年1月1日至年月31日承包费应上缴情况、接待费用挂账情况、新增固定资产及零星工程改造费用进行了审计认定。

4、年初配合财政部门对市直38个行政、事业单位2007年度考察培训费、差旅费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差旅费支出中存在标准过高,支出随意、财务把关不严,报帐发票填写不规范、绕道旅游,借考察培训之名游山玩水等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进行了原因分析并提出了建议。

5、参与了对特大地震我市资金的审计,我科主要承担了市红十字会前期募集资金和上缴情况的审计。

6、目前正在组织进行《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审计》按省厅方案要求,这项工作分二个阶段实行,第一阶段是试点县的审计,我市的试点县为阳城县,目前审计已结束,按规定时间给省厅报送了资料,其余五县区计划在月底完成。

三、警钟长鸣,始终把廉政建设放在首位

如何搞好廉政建设,是新形势下对我们每个审计人员的严峻考验,也是搞好每个审计项目的关健环节,今年我科全体同志在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同时,从思想上树立起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做到了识大体、顾大局,以全局为重,谦虚谨慎,不骄不躁,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起了牢固的道德防线,严格执行审计纪律,把廉政建设作为衡量审计人员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准,召开审计项目进点会时,我们都要同被审计单位一道学习有关反腐倡廉的文件和规定,审计组所有成员都要向被审计单位承诺,绝不以审谋私,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在审计监督的同时,要监督审计人员的廉洁行为。在今年的审计工作,我和全科同志严格约束自己,每个审计项目都同局纪检组签订了《项目审计廉政责任书》,认真执行审计署《关于审计组廉政责任的若干规定》。没有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吃请、收受礼品等违法违纪的现象。

四、存在不足

尽管一年来的工作有一个比较圆满的结局,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问题和不足依然存在,如审计人手不够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还较突出;行政事业审计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市局行政事业科对全市行政事业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还不够;审计项目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和转化还不够充分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思考,努力改进。

五、年工作计划

(一)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审计厅统一安排的审计任务。

(二)计划组织开展对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和社会效益情况的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抓好科室党风廉政建设。

《三》审计财政科述职述廉工作报告

一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厅财政审计处指导和支持下,全科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审计为发展服务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廉洁从审,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就全科今年工作完成情况及廉政建设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全科审计工作完成情况

1、起草了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安排意见下发至各县(市)区和市局各科室;

2、起草了年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安排意见,下发各县(市)区审计局。

3、对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进行了汇总,向市政府和省厅出具了审计结果报告。

4、起草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中揭示的问题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和关注。

5、代市政府起草了市本级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6、汇总全市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向省厅出具综合报告(正在进行)。

7、起草全市年预算执行审计安排意见(正在进行)。

8、承担了对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任务完成。

9、承担了城区、、三个县区的财政决算审计任务,任务已完成。

通过对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城区等三个县(区)的财政决算审计,共收缴市局审计罚没款专户900余万元,征收应征的财政收入78000万元。

二、廉政承诺履行情况

按照年初的廉政承诺,一年来,我科全体人员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是认真学习并深刻理解大会议精神,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强化廉政意识,每个审计项目完成后,审计组全体成员就审计工作纪律、廉政纪律遵守情况进行自查,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坚持公开审计程序、公开审计重点和内容、公开审计人员守则和廉政纪律、公开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以廉政谋工作发展,以工作促廉政建设。

由于我们注重从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入手,不断加强廉政建设,激发审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有效地促进了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圆满完成了审计工作计划,审计人员遵章守纪,恪尽职守,全科人员没有不廉洁现象发生。

第5篇:事业单位政务处分条例范文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实施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建设“经济强区、现代新区、文化名区、宜居美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行政决策程序。科学、合理界定重大决策范围,除依法不得公开的外,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草案、产业结构调整、城市管理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必须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重大决策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或者部门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区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3、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以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为重点,实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

4、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指标考核等方式,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据此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行政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5、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由区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施行。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制度。

6、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制发规范性文件应在文中标明有效期和施行日期。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1至2年。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规范性文件施行日期与公布日期的间隔一般不得少于日。规范性文件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影响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执行,或不利于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制定机关要于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个月内进行评估,需要继续执行的,重新登记、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需要修订的,按照制定程序办理。

7、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依据《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和《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重点防止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影响其合法权益、以及地方或者行业保护等内容在规范性文件中出现。区法制部门履行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职责,加大规范性文件纠错力度,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规范性文件,要提请有权机关依法及时予以撤销或者改变,并向社会公布。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8、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程序意识,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集体讨论决定、案例指导、行政决定公开等制度。实行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编码管理制度,对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由区法制部门进行统一编码,向社会公布目录,未取得编码的不得实施。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监管。

9、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平等对待、教育与处罚并重、过罚相当的原则,合理设置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避免轻过重罚、重过轻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废止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逐步推行行政执法说理性工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就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以及最终选择处罚种类、幅度等情况作出详细说明。

10、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则,对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进行全面评查。区法制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纠正执法案卷制作、归档中不规范的问题。行政执法部门对案卷评查结论指出的问题,要在6个月内予以改正,并将有关改正情况向区法制部门反馈。

1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凡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经过法制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执法资格,凡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加强行政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每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抽测,成绩不合格的可提请发证机关吊销执法证件。实行听证主持人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

1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明确行政执法依据、职权、事项、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建立行政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行政行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行政机关内部行政执法责任不明确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3、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加快建立由区政府负总责、区法制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行政调解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落实调解责任。对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主动进行调解。积极指导、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的衔接与互动,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14、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健全与行政复议相互衔接、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完善行政复议案件调查、调解、和解机制,积极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监察协作机制,对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5、强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建立健全政府与法院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复议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中反映的共性问题、疑难问题。各行政机关要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和裁定。对司法建议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并反馈。

六、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

16、深化政务公开。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为社会监督创造便利条件。及时、准确、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和执行、公共资源配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拆迁安置、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管理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及时予以答复、提供服务。大力推进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规范和监督所有面向基层服务的医院、学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17、自觉接受监督。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区政府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对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按规定程序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自觉接受、积极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区监察、法制部门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应当依照职权进行调查,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举报人。落实专门机构收集分析舆情及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涉及行政行为的,及时送交有关部门进行研究,依法作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18、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区监察部门要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直至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七、加强法制学习培训和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19、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通过定期安排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以案释法等形式,学习与依法行政有关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每年至少安排4次集中学习,切实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将依法行政作为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和晋升领导职务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专业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20、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实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区依法行政均衡发展,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八、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保障

21、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办镇、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长办公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区法制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各办镇、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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