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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西公共财政的相似点
我国和西方的公共财政,都是建立或基本建立在现代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国家或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分配活动或经济活动,它们都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类型。因此,两者有着相同或相似的特征和内涵。
1.弥补市场失效。市场经济下,在市场有效的领域,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达到帕累托最佳状态。但是,在某些具有共同消费性质的领域和场合,就产生了所谓市场失效问题,其主要表现是:公共产品、外溢性、自然垄断、风险及不确定性等现象的存在,以及社会分配不公和宏观经济总量失衡等。此时,大体上就要求政府通过公共财政的收支而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从而直接弥补市场失效。
2.为市场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等价交换是市场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这一准则决定了政府为市场提供的服务必须是“一视同仁”而不能是“区别对待”的。市场的统一性,决定了政府作用于某个或某些市场活动主体的过程,就是影响所有的市场活动主体的过程。现实地看,财政收支对各市场活动主体有时候还是“有所差别”的,但这只是政府安排公共服务的一个手段而已,是为了保证市场与资本的正常运行,因此,从根本上看,仍是“一视同仁”的,这与“区别对待”有着本质的差别。“区别对待”的原则否定着等价交换准则,进而否定了市场经济,它与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
3.不以赢利为目的。赢利性是人们参与市场活动的直接动力,之所以会产生市场失效问题,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无法保证正常的市场赢利。作为公共财政主体的政府,是以政权所有者和社会管理者身份而展开各种弥补市场失效的活动,其活动具有非赢利性。如果作为公共财政主体的政府,其活动以赢利为目的,结果必然是经济活动政治化,从而导致整个市场经济体系的崩溃。
4.运行法治化。市场经济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法制经济,财政作为政府直接进行的活动,在市场经济下显然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必须依法行事,从而具有法治性。财政法治化,意味着社会公众可能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其中主要是通过政府预算的法律权威而根本地决定、约束、规范和监督着政府的财政行为。
二、中西公共财政的不同点
导致中西公共财政差异的因素很多,有政治的、文化的因素,也有生产力、生产关系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这里主要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角度来阐释双方公共财政的同中之异。
1.生产关系性质的不同,导致了双方公共财政的性质及有无双元财政的差异。生产关系性质的不同,其中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导致了我国公有制公共财政与西方的私有制公共财政的差异。西方的公共财政具有两重性:市场经济制度决定了它是公共财政,从而具有公共性;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又决定了它是资本主义财政,从而具有剥削性。两者的结合,就表现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是公共性和剥削性的统一。同理,我国的公共财政也具有两重性: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决定了它是社会主义财政,必须为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服务,从而具有增值性。这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就是公共性和增值性的同一。
进一步地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差异,还直接导致了我国的财政运行模式将是双元(结构)财政模式,即公共财政和国有资本财政,而西方的财政运行模式只是较单一的公共财政模式。这是因为,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将要建立的市场经济的主导经济成分,赢利性是我国国有经济的基本性质,这构成了同样处于市场经济下的我国与西方国家的一个根本区别。处于非市场领域的政治性政府,其收支活动构成公共财政,这是中西财政的一致之处;处于市场领域的经济性政府,其收支活动构成国有资本财政,这是我国财政与西方财政的差异之处。两者的结合,决定我国财政模式的双元结构以及西方财政模式的单元结构。
2.生产力水平不同,导致双方发展型公共财政与发达型公共财政的差异。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上是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这决定了我国将要建立起来的公共财政有着诸多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特点和内容,形成了我国发展型公共财政与西方发达型公共财政的差异。在税收收入结构上,我国将长期以流转税为主,而西方大体上以所得税为主;根据理查·马斯格雷夫和罗斯托的“发展型”公共支出增长模型分析,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公共投资在整个国家经济总投资中占较高比重,为社会提供通讯、交通、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促使经济起飞。而西方国家的经济大多进入成熟期,公共支出主要目标由提供社会基础设施转向提供教育、卫生、福利等服务,此时,用于社会保障和收入再分配方面的支出,所占比重较大。
一、多种所有制是市场经济的基础
市场经济不可能建立在单一的公有制基础上。这是因为当社会全体成员都是一个利益主体,不存在利益主体的区分,大家都是一家人,那也就不存在竞争,也用不着进行交换,因而也就不可能是市场经济。只有当产权清晰并存在多方面的利益主体,那只“无形之手”才能发挥作用。当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财产都归私人所有,建立在这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是古典的市场经济。现代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既有私人经济,也有共有经济和国有经济。可见,现代市场经济既不可能是单一的公有制,也不可能是单一的私有制,而只能建立在多种所有制的基础之上。
二、行为自由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条件
自由与竞争是不能分割的,自由是展开竞争并调动人们工作积极性的前提条件。只有当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具有充分的经济自由,竞争才会具有可靠的保证。在市场经济中每个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应具有多方面的自由,包括财产自由、选择职业自由、企业投资和经营自由、个人消费自由、贸易自由、货币兑换自由、迁徙自由,商品交换实行自由市场价格,工资由雇主与雇员自行协商等等。
三、相互交换是市场经济的外部特征
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交换经济。这是因为交换可以更好地利用分工,进而提高效率。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市场经济存在多方面的利益主体,彼此之间不可能无偿地取得对方的产品,而只能实行等价交换。交换的范围越广、数量越多,说明社会分工越细,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高。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有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换、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交换、企业与国家之间的交换、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换、个人与国家之间的交换等等。这些交换使社会再生产得以不间断地、周而复始地进行,使社会资源配置在调整中得以优化。
四、有效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内容
市场经济是以竞争为核心的,竞争是一个使社会经济得以发展的强有力的杠杆。有了竞争,才能使市场日趋活跃,才能使每一个人有机会发挥自己的创业精神和能力,提高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当劳动生产率提高后,就会使产品的成本降低、质量提高,使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获得好处。总之,通过竞争可以创造出有效率的经济,竞争是通向繁荣之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激烈的,是不讲情面的,但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效率的提高。当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竞争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时候,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
五、拉开差距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
市场经济使人们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产生结果(个人收入)不均等,但这也是市场竞争的基本前提和主要动力。用收入不平等来激励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才会有更大的积极性,从而导致效率的提高,这是任何有识之士都能明白的道理。当然,机会均等也有它的局限性。因为每个人所占有的财富,所接受的教育,所具有的天赋本来就不一样,但只要是大家都有参与的机会,起跑线是一样的,人们就不会把怨言洒向社会,效率也就会不断提高。市场经济的运行必然会拉开收入上的差距,同时也必然会促使效率不断提高,农村的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六、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运行的校正器
论文摘要:文章就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论述,以期通过对一些基本概念的再定义重新定位对市场经济的概念性理解。
一、对市场经济的理解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对市场经济的理解更加深刻。首先,根据西方经济学的理论阐述,通过对商品和要素的供求理论框架,分析并指出了市场经济是通过价格实现有效的资源配里的机制。这样的分析虽然能够建立概念的基本要求,但是却没有得出概念的本质属性,存在一些限制性的假设,如:企业利润最大化行为、充分信息、完全竞争市场等等。这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明显的缺陷,一方面,市场经济中人的行为的深层次机制没有被研究。供给和需求对研究资源配置虽是强有力的工具,但是掩盖了供给需求背后的形成机制。另一方面所有的分析都假定信息是对称的、充分的,因而所给出的资源配置的预测常常与现实不符,有很大的局限性。本文就第一个问题,即供给需求背后深层次上的制度问题进行论述。
回顾经济思想史。自马歇尔等分析供给与需求以来,资源配置问题就成为经济分析的主流。但并不是惟一的,也有非主流的,比如奥地利学派的熊彼特和哈那克,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并不局限于资源配置,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市场经济。熊彼特认为资本主义的活力就在于创新和企业家精神;哈那克则是侧重经济自由、信.息和制度。经济学分析从来没有研究经济主体之间的规范性关系,只是研究供给与需求的关系。显然,所得出的结
论是非常正确的,但没有现实指导意义。纵观整个西方经济思想史,现代经济学理论的主要依据就如英国经济学家西尼尔所主张的一样;别除了经济研究过程中的立法、行政、哲学、道德,采用了抽象演蜂的方法,所得出的是人们观察和意识到的最一般的、主要的、基本的,带有共性的推论,我们称其为“纯粹经济学”。
通过一些转轨国家的经验我们发现,那些特别简单地认为自由化、私有化和民主化足以实现转轨显然有好多问题。现代主流经济学已经拓展到研究制度和政治因素,新古典经济学引入了博弃论、信息、合同和产权等。已经不是简单地认为市场经济只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手段。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区别不仅仅在于是否用价格实现资源配置,更不在于自由、私有或民主化的程度。其最本质的区别是激励与约束的机制不同。简单来说,市场经济通过制度安排给予广大的人民对生产和对创新提供了非常强有力的激励;同时它又对每一个经济决策者有约束,这种约束使得他要对自己的经济决策的后果负责。这是两个方面的,千好了有奖励,可又不能乱来;造成了坏的经济后果,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强调在市场经济中激励与约束的重要作用,以及对人们行为的影响。激励与约束两者缺一不可。但首先是约束,约束使竞争更加有序,竞争可以使约未变得可信,激励就像汽车的发动机,汽车要走必须要有发动机。但是仅有发动机汽车照样也不能开上路,还必须要有刹车装置。每个人要付他的经济后果负责任,也就是说,他要受到约束。从激励与约束角度来分析问题,我们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就会深化一步。
二、现阶段对激励的反思
按照霍姆斯特姆和迈格仁的分法,激励措施有三种:以科斯和西蒙的理论为基础的工作设定,以克莱因、威廉姆森、格罗斯曼、哈特等人的交易费用理论为基础的产权激励,以阿尔奇安、德姆塞茨、霍姆斯特姆等人的委托理论为基础的状态依赖报酬激励。本文针对的是第三种。
计划经济的失效,不仅仅是资源配置上的无效率。市场经济的重要特点是分散的决策过程,而这一过程的背后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充分地利用他所观察到的信息。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计划可以有效地利用经济中的全部信息。而人们之所以愿意去发现信息,利用获得的信息,是因为可以从中得到回报,这就是市场经济背后的激励。这里的信息,并不是“专业知识”,专业知识非常重要,它是人类对规律性东西的总结。但是最重要的知识,特别是在经济活动中,是那种分散在大众中的、非专业的非常本地化的知识,哈那克称之为“本地信息”。是关于当地、当时、不断变化万千的各种知识。这种知识才是创造财富的重要源泉。即使是在高科技方面,也是分散在各个群体里面,而不是高度集中的。只有发挥全社会每一个人的积极性,让他们自己去创造,经济才有活力。计划经济的失致证明了哈那克的论点正确。就是在法国和德国这样的非常成熟的资本主义制度,由于清规戒律也很多,所以那里也没有产生出硅谷来。以发展高科技的为例。国内都非常关心知识经济,发展高科技的劲头十足,学习仿效硅谷—这一全世界公认的成功典范。但是硅谷是怎么形成的呢?从本质上讲根本没有计划成份,也不是美国政府规划出来的,它是由全社会的力量凝聚而成的。他们之所以愿意创新企业,是因为他们的知识商业化,最终通过企业上市实现自身的价值。正是在市场经济的激励机制下,涌现了无数的人才和财富。同样的道理,以前我们认为股票市场的作用仅仅是筹集资金,而没有想到的是,股票市场的建立更重要的是其约束激励作用。
然而,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在非常多的时候,在不完善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和不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下,对于经济主体和经济行为而言,社会的激励作用非常有限。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激励;约束;再理解
论文摘要:文章就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论述,以期通过对一些基本概念的再定义重新定位对市场经济的概念性理解。
一、对市场经济的理解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对市场经济的理解更加深刻。首先,根据西方经济学的理论阐述,通过对商品和要素的供求理论框架,分析并指出了市场经济是通过价格实现有效的资源配里的机制。这样的分析虽然能够建立概念的基本要求,但是却没有得出概念的本质属性,存在一些限制性的假设,如:企业利润最大化行为、充分信息、完全竞争市场等等。这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明显的缺陷,一方面,市场经济中人的行为的深层次机制没有被研究。供给和需求对研究资源配置虽是强有力的工具,但是掩盖了供给需求背后的形成机制。另一方面所有的分析都假定信息是对称的、充分的,因而所给出的资源配置的预测常常与现实不符,有很大的局限性。本文就第一个问题,即供给需求背后深层次上的制度问题进行论述。 回顾经济思想史。自马歇尔等分析供给与需求以来,资源配置问题就成为经济分析的主流。但并不是惟一的,也有非主流的,比如奥地利学派的熊彼特和哈那克,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并不局限于资源配置,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市场经济。熊彼特认为资本主义的活力就在于创新和企业家精神;哈那克则是侧重经济自由、信.息和制度。经济学分析从来没有研究经济主体之间的规范性关系,只是研究供给与需求的关系。显然,所得出的结
论是非常正确的,但没有现实指导意义。纵观整个西方经济思想史,现代经济学理论的主要依据就如英国经济学家西尼尔所主张的一样;别除了经济研究过程中的立法、行政、哲学、道德,采用了抽象演蜂的方法,所得出的是人们观察和意识到的最一般的、主要的、基本的,带有共性的推论,我们称其为“纯粹经济学”。
通过一些转轨国家的经验我们发现,那些特别简单地认为自由化、私有化和民主化足以实现转轨显然有好多问题。现代主流经济学已经拓展到研究制度和政治因素,新古典经济学引入了博弃论、信息、合同和产权等。已经不是简单地认为市场经济只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手段。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区别不仅仅在于是否用价格实现资源配置,更不在于自由、私有或民主化的程度。其最本质的区别是激励与约束的机制不同。简单来说,市场经济通过制度安排给予广大的人民对生产和对创新提供了非常强有力的激励;同时它又对每一个经济决策者有约束,这种约束使得他要对自己的经济决策的后果负责。这是两个方面的,千好了有奖励,可又不能乱来;造成了坏的经济后果,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强调在市场经济中激励与约束的重要作用,以及对人们行为的影响。激励与约束两者缺一不可。但首先是约束,约束使竞争更加有序,竞争可以使约未变得可信,激励就像汽车的发动机,汽车要走必须要有发动机。但是仅有发动机汽车照样也不能开上路,还必须要有刹车装置。每个人要付他的经济后果负责任,也就是说,他要受到约束。从激励与约束角度来分析问题,我们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就会深化一步。
二、现阶段对激励的反思
按照霍姆斯特姆和迈格仁的分法,激励措施有三种:以科斯和西蒙的理论为基础的工作设定,以克莱因、威廉姆森、格罗斯曼、哈特等人的交易费用理论为基础的产权激励,以阿尔奇安、德姆塞茨、霍姆斯特姆等人的委托理论为基础的状态依赖报酬激励。本文针对的是第三种。
[关键词]两权分离私营经济私有经济所有制实现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私营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并为我国国民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在我国理论界和人们观念中,却把私营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等同起来,认为私营经济就是私有制经济,这是不正确不符合实际的,也是经济理论中的一个重大误区。不改变这种观念,不走出这一误区,既不利于私营经济和私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也不利于公有制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的形成和完善。
一、“私营”与“私有”的不同含义
简而言之,“私营”是指公民个人对资产享有经营权,但不一定享有所有权;“私有”是指公民对资产享有所有权,但不一定享有经营权。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弥补个体间相互短缺的资源,资产所有者往往把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开来,将经营权让渡给他人从而实现取长补短达到优化组合的目的。在一个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经济实体里,所有者通过所有权获得收益,经营者通过经营权获得收益,二者所拥有的权利是泾渭分明的,也是不容混淆的。
如果将经营权与所有权等同起来,认为经营权就是所有权的话,那就会得出谁经营资产,谁拥有资产的所有权的结论。其结果,人们将都会去借贷、承包、租赁从而实现其财产的所有权。人们取得经营权的目的也不再是行使经营权了,而是要通过行使经营权把别人的财产变为己有,这与情与理是相悖的。否则,还有谁敢将自己财产的经营权分离出来让渡给别人使用呢?一个实行市场经济的社会,如果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不能分离,那么这个社会何谈“诚信”二字,人们没有诚信,还怎么能建立经济关系从事经济活动呢?
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是生产力推动生产关系变革的结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志。可以肯定地说,“私营”权最早是从“私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私营”决不再是“私有”的专利,而是发展市场经济的手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形式。当然,私营将导致私有但私营毕竟不是私有,所以不能将私营作为私有的代名词。
二、在我国出现将私营与私有两者混同起来的主要原因
在我国,将私营和私有两者混为一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从历史的角度看,我国公有制建立之前私营经济都是私有制经济,这样就造成了公有制建立后延用私营经济代替私有制经济的表述习惯。(2)从改革开放角度看,我国将社会存在着的纯而又纯的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成份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成份,这就使人们容易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仍然通用私营经济和私有制经济这两个概念。(3)从认识的角度看,主观与客观相脱离,认识落后于实践。在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实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农民承包集体土地实行的经营方式就是私营。但是人们却没有及时地认识到,这是改革开放我国出现最早的也是最大规模的具有家族企业性质的私营经济。但这绝不是私有制经济。(4)从理论角度看,为了弥补市场经济理论上的不足,在借鉴西方市场经济理论的过程中我们没有足够地注意到西方是私有制经济的社会,私营与私有是合一的,而我国则是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社会。如果不加区别地用西方的市场经济理论分析我国的市场经济现象,就会出现把私营经济与私有制经济混同起来的情况。
三、“私营”的市场优势
为了进一步说明私营与私有的不同,阐述在市场经济中私营的优势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这些优势与私有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由于私营与公民个人及家庭利益直接相联,因此绝大多数私营经济表现为家族制,家族制能够在经营上充分发挥“私”字上的优势。其一,可以充分发挥经营者的管理才能。由于经营状况与经营者的切身利益直接,手握管理大权实行家长制领导的经营者,会一丝不苟地组织生产,精打细算。其二,可以充分发挥血缘亲情凝聚、减少信任成本。以血缘亲情凝聚起来的家族成员能够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对经营中需完成的任务和遇到的困难会团结一心、全情投入,“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就是这个道理。其三,经营机制灵活。供求关系的变化是经营者的晴雨表,对此业主能建立快捷、灵活的运转机制,把握商机,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信息适时决策,力争处于最佳竞争地位。其三,讲诚信、重服务。业主在经营中会深刻体会到信誉就是市场、效益、生命,不讲诚信、不重服务只顾眼前利益无异于饮鸩止渴。其四,善于利用社会关系。良好的社会关系,也是经营者的经济资源,它可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其经营服务。
总之,对于经营者来说,制度、规矩这些刚性游戏规则固然重要,但有时,血缘、亲情这些非制度的文化因素在相互沟通、取得共识等方面,会产生正式制度所不能产生的独特作用,亲情凝聚、全情投入、机制灵活、家长制领导、低耗成本等正是私营经济的市场优势所在。所以,公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发挥私营经济的长处,使之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之一。
四、“私营”是公有制重要的实现形式
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其中私营就是改革开放后被采用的重要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之一,其特点是资产的所有权归集体或国家而经营权由公民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取得,承包、租赁都有一定的期限。
最早实行公有私营这种实现形式的,是改革开放之初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那里,农户家庭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根据合同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其经营收入在缴纳国家税金和按合同规定提缴部分给集体之后,全部归农户。这种私营方式,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他们高兴地说:“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的全是自己的。”
党的十五大以后,公有私营这种经营方式作为对国有中小型企业的一项改革措施,开始在城市中逐步实现。其途径还是通过承包、租赁的方式进行。这样盘活了一些中小型企业的国有资产,并实现了保值增值。当然,并非所有的国有企业都可实行私营这种经营方式的。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采取其它经营方式,有的还可以继续实行国有国营的管理方式,我国铁路等部门的国有资产目前仍然如此。不管怎样,把私营经济等同于私有制经济显然是不对的,通过上述可以看到,私营经济中有集体和全民等公有制经济存在。
五、正确区分“私营”与“私有”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将私营经济与私有制经济混为一谈,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受传统观念禁锢和生搬硬套西方经济理论所致。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分析和认识私营经济和私有制经济的区别和联系,包括中国的与西方的区别和联系。只有这样才能打破人们的传统观念、主观臆断和简单套用西方经济学说对我们思想造成的束缚,才能大胆地为公有制寻求到有效的多种实现形式。
其次,有利于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它们在实现我国工业化、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私营经济与私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它们的积极作用,前提就是把它们科学地区分开来,分门别类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制定出具体的针对性强的鼓励它们发展的方针政策,这样才能充分利用其积极的方面,限制和消除其消极方面,使它们得到健康发展。
关键词:市场经济;生态市场经济;蜕变;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F1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01
一、前言
市场经济是从工业革命后兴起的,随着时代不断的发展与进步其中的观念也得到了更新,例如当前的市场经济中融入了较多有关于环境保护、人文关怀以及可持续发展等理念。因此市场经济当前不断的对于以上内容进行融入,也就实现了向生态市场经济跃进的过程。我国对于市场经济进行发展的时间大约有三十年,当前国内以及国际的环境不断受到威胁因此结合着当前的这些要求,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了蜕变。
二、生态市场经济概述
生态一次本源于生物学,指的是自然界之间的能量转换关系,即展现了物种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而将生态运用到社会科学之中后,就会使得和谐的含义得以体现。因此生态一词主要应包含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自然界之间人与人的和谐关系,彼此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共同促进;其二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处关系。
当前,人与自然的关系较为紧张,发展的过程之中存在着许多的矛盾,并且当前的人口过多,生存斗争愈发激烈。我们纵观历史,历次世界大战都是由于对于土地等资源的争夺而引起的,都涉及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再引发人与人之间的战争。生态文明主要就是对于生态以及人文进行关怀,从而通过对于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相处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并且不断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进行改善,从而使得人类自身的需求得到满足。
当前的生态市场经济则是指一种具有环保性的经济,更加的在市场经济中融入了节能、低耗、无公害等内容,从而进一步对于人们的健康以及经济的综合效益进行关注,生态市场经济不是一种局部的经济,而是今后发展的一种经济形势。
生态市场经济这一概念是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所提出来的,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也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进一步得到改善,这一经济形态主要体现了当前人类与自然之间相处的模式,并不断的对于可持续发展理念进行融入,从而使得以生态市场经济作为基础的经济运营模式得以建立,市场经济进一步得以完善。
三、生态市场经济改革是当代世界变革的主要标志
生态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引发了全世界的注意,从而逐步成为了当前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显著性标志。
当前的经济运营模式逐步向着生态化改变,其中以发达国家为首,对于资源进行节约,并且保障劳工的合法权益。将生产者的意识以及行动当作市场准入的标准,以使得在这一经济形势应用的过程中,仁爱的思想得以实现。
由此可见,生态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充满了对于生态以及人文方面的关怀,这与传统的市场经济相比有了极大的转变,传统的市场经济过于注重经济的发展,而忽略了对于生态的保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十分冷漠,重点全都投入在社会的利益当中。对比后可发现当前的转变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今后的发展就需要不嗟慕市场经济进行转变,从而使得资源进一步得到合理的配置。
四、生态市场经济正在对世界进行改变
生态市场经济是将从前的市场经济作为基础,在其中不断的融入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以及伦理等内容,从而使得市场经济中的伦理价值得到促进,与此同时,生态市场经济也对于世界有所改变,其提出相应的伦理价值,从而使得大众的行为准则在这一过程中得到凝固。市场经济中所融入的伦理价值虽然是由专人进行提出的,但由于应用的范围管饭,因此也需要大多数人能够对其进行接受和实施,在将其与经济利益相挂钩,从而使其得到实现。在对于市场利益进行确立的过程中,大众需要对于原有的一些行为进行改善和进一步规范,由此可见市场经济迈向生态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会对于实际的发展都造成很大的影响。
这种蜕变主要是通过市场中的机制的变化来进行实现的,蜕变后主要对于伦理价值进行应用,而传统的市场经济中都是对于规范性的伦理进行应用的,这二者的区别就在于,规范性的理论更具备强制性,忽略了实施的人民对于相关理论的理解性,而伦理价值则是通过对于少数人提出的理论进行讲解和传播,使得更多数的人对于这一理论进行理解,并直至所有人对其接受,成为大众所共同遵循的价值规范。从而实现对于资源的节约,环境的保护以及对于人们自身的要求进一步得到重视和满足。在蜕变后,人们更加对于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行重视,这有助于在以上关系中建立双方的良好交流,使得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加强相处的和谐性。
制度通常都具备强制性,在制度体制下,人们难以实现自身选择的自由性,而生态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就对于这一情况进行了改变。生态市场经济中会对与相应的价格有所调整,从而使得人们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受到价格的影响从而改变自身的行为,达到选择的自由性。其中价格体系就涉及了对于生态观念以及人文观念的引导。例如在碳排放的方面来说,每个国家都有一定的限制数额,若是超过了制定的数额就会造成相关的惩罚,因此在这一情况下,不断的将人文以及环境融入其中,对于人们的观念进行引导,从而就能够使得二者之间的选择以及利益得以更好的协调,进一步加强伦理价值在社会中的主导地位。
五、结语
结合本文以上所述,生态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够对于人们的生态理念以及人文理念进行良好的树立,因此不管当前国家的实际情况如何,都应将生态经济建设进行推进,从而实现今后的进一步发展,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的进行研究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刘福松,梁福庆.三峡库区农村实施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探讨.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2).
市场被赋予这层道德内涵是通过对“市场”的田园牧歌式的想象完成的。这里有必要区分两种“市场”概念的区别:一、在自然演进中形成的、作为真正的“自发秩序”的市场,即原初意义上的集市;二、现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第一种意义的市场在任何经济中都存在,但并非包含市场的经济都可以称为市场经济。如卡尔·普兰尼所做的区分,市场经济指的是一切社会关系嵌入其经济体制的社会经济形态,而在“包含市场的经济”中,市场是嵌入其社会关系当中的。
第一种意义上的市场可以视为人类聚居的产物,是人的社会生活的自然延伸,我们也可以称之为人类学意义上的市场。在偏远地区,这种市场仍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延续,比如以赶集等形式存在,虽然内在逻辑已经不可能完全相同。这样的市场有两个典型的特点:首先,它是“熟人市场”,不仅承担着人们进行商品交换以满足生活需要的功能,而且也是社区的一部分,是人们的社会生活发生的所在;其次,这类市场上的经济交换原则不是孤立地和绝对地存在的,更不是重构社会关系的力量,而是被置于其他社会关系的控制之下。
自由的价值只在人与人的社会性联系中才能得到体现,对漂流到荒岛之上的鲁滨逊而言,讨论自由是无意义的。市场之所以被奉为体现自由、保障自由的机制,据说是因为市场交换最能够体现自由的精神:买家和卖家具有同等的地位,交易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信息充分而透明,使欺诈和压迫没有存身之地。
但是,这种对市场与自由关系的新自由主义想象是基于人类学意义上的市场生发出来的,在现代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些想象已经完全不成立了。市场经济的规模不断扩展,从一地到一国,如今已发展到全球的范围,这就给市场经济打了一个明显的印迹:匿名性。当我们在超市购买一件商品,我们并不了解它的生产过程,也不知道谁是生产者;当我们在收款台结账的时候,看起来是在与收银员进行交易,但实际的交易对象是谁,我们可能根本无从知晓。
【关键词】经济法 调整对象 独立性
一、从调整对象看经济法的独立性
法律之调整对象就是社会关系,一国之法律体系及法律部门归根结底是由该国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及内容决定的,因此,法律部门划分之客观基础是在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社会关系。从当今各国法律体系来看,通常是对法律规范进行若干分类,分类的标准主要是根据法律对象的不同,从而将一国法律规范分为不同的独立法律部门。因此,每个独立法律部门就必需有其特定调整对象,因这些特定的调整对象有其特殊性,为了更好地进行调整,各部门法律需要采用不同种类的调整手段或方式。也就是说,只有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才存在独立的法律部门。所以,划分法律部门之标准应该是看其是否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因此,关于经济法的独立地位问题,关键是看经济法有没有自身特定之调整对象。有关这一点,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经济法调整对象作了深入探讨。有学者认为,经济法调整对象可界定为四类:市场运行关系;国家经济管理关系;涉外经济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有学者认为,经济法调整对象包含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及经济管理关系三类;另还有学者则认为,经济法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分为市场管理关系、企业组织管理关系、社会保障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四类。
二、从与民商法的关系看经济法的独立性
(1)经济法与民商法在职能上互为补充。民商法属于市场经济常态的法律,它大多是通过其任意性,体现出“无形之手”的要求,强调“市场机制的内部化”,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能动性,同时也少有强制性规范范畴,导向市场主体自觉地遵守市场规则。而经济法是市场经济非常态的法律,它多是通过强行性规范,强调“市场机制的外在化”,提供具有干预性、宏观性、整体性、政策性、公法性的规则,以解决市场失灵,促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市场经济的原理,市场时时在进行着自我调节,市场在失灵的时候市场经济本身首先是会采取自身的自我调节方式进行调整,调整无法达到效果时,则国家会对市场进行干预调整,即市场首先采用民商法调节,其次才是采用经济法来加以调节。
(2)经济法与民商法调整范围具有交叉重合之处。民商法和经济法在调整范围上会有交叉重合,是因为市场调节和国家干预基本覆盖了整个社会。民商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从经济学上看,此类关系属微观经济范畴,而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既包括微观经济关系,亦包括一国宏观经济关系。
(3)经济法与民商法价值取向基本相同。从民商法的发展趋势来看,民商法有转向社会化与公法化的趋势,而经济法亦正是以社会化为其价值取向,经济法与民商法的价值取向已逐渐趋同。但是,由于民商法理念具有限制性,所以不论民商法本身达到怎样的社会化程度,也只是能够保证各个体不损害其他个体的利益。而民商法在此方面的不足却正好可以用社会化的经济法来弥补。
如以上所述的理由,故而导致了不少学者并不认同经济法之独立性。但如换一角度思考,视这些内容为经济法对民商法之补充,这正说明了经济法与民商法之间是密不可分的,并从另一方面论证经济法应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之必要性。
而从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来看,经济法和民商法不仅仅存在着联系,亦存在着一定区别,主要有如下几点:
(1)意思自治之区别。民商法强调意思自治,即所有行为必须为其个人行为,每个人可自由地选择自身作为或不作为,并不受任何外部强制力干涉到个人的意志与行为,而经济法却是限制着意思自治,即它以社会的公共利益作为前提,社会公共利益大于个人的利益。
(2)市场主体的保护不同。民商法强调一切主体平等,但是经济法是为了保护市场经济中的弱势群体,并对弱势群体是有所侧重的,与民商法中所强调的平等是有所差异的。
(3)目标内容。民商法所重视的主要是有关经济的目标,但经济法却不仅仅着重于经济的目标,且社会目标亦是经济法所重视的目标之一。
(4)国际性的比较。民商法在不同的国家之间是可直接拿来借鉴或者直接运用,但是因各个国家经济生活存在差异,经济法又是与各国经济的政策是紧密相连的。经济法与民商法最大的不同在于体现的理念不同:前者强调社会公共利益,后者强调个人利益。也正因为如此,经济法所假设的人性标准明显高于民商法,它则是具有高尚情操的“君子”。可见,经济法与民商法理念的不同亦是两者的重要区别之一。
三、从与行政法的关系看经济法的独立性
(一)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调整方法
从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来看,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包括运用行政方法、刑事方法、民事方法、对市场进行全面干预和监控。在以上方法中,民事方法具有被动性、滞后性、补偿性,其限制着经济法之目的与宗旨的实现,而刑事方法则是作为最后的调控手段,其具有严厉性,故应保持在合理限度内,否则会对市场经济造成严重破坏,因此,唯有行政方法是既适应经济法的目的与宗旨又能维持调整的适当性的调整手段。
(二)经济法和行政法的任务
经济法的主要任务就是运用国家行政权力,调整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避免市场经济的不完全竞争、外部性等市场失灵的问题,以及重新分配社会财富以求经济公平。在此过程中基于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国家经济决策机关的地位、职能及其与相对人的关系必须纳入法治的轨道。两者也存在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关系。
(三)两者的管理职能
从国家调整市场经济的角度看,行政法主要通过程序法的规范实现政府的管理职能,而经济法主要通过实体法的规范实现政府的管理职能。相对于通过程序法干预一国市场经济的行政法,经济法会对行政机关授予行政权力,并规定着市场的参加者在经济上实体的权利义务。
公共财政制度是我国财政改革的长远目标,对于怎样恰当地对公共财政进行定位,理论界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同的意见,甚至不愿意使用“公共财政”这个名称。但是,无论从政府的财政规划方面,还是诸多财政杂志来看,“公共财政”这一称谓事实上已经越来越普遍化,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因此,对于公共财政的界定,需要形成一个明确的意见,以适应现实的需要。
一、公共财政的一般界定
从本质上来看,公共财政与财政、国家财政并没有差别,都是特指国家进行的分配活动,都涉及财政收支、财政平衡、财政管理等内容。它们在中文名称上的不同,主要是翻译的问题,英文中的财政概念用“public finance”来表示,如果对其直译就成了“公共财政”。然而“finance”一词具有多种意思,可翻译为“财政”、“财务”、“金融”等,只有在其前面加一个“public”进行限定,才能明确地表示“财政”这一概念。可见,“公共财政”和“财政”都对应于“public finance”,二者并无本质区别。财政是国家进行的分配活动,本来就是公共性的,因此,在“财政”一词加上“公共”二字似乎有同义反复之嫌。
虽然从本质上看,公共财政与财政具有共性,但是,由于历史上认识偏差的原因,使二者出现了一定的差异。在改革开放很长一段时间,“人们习惯上把资本主义社会的财政称为‘公共财政’,而把社会主义财政称为国家财政,是生产建设性财政。这样一来,约定成俗,公共财政就成为资本主义财政的代名词,自然两者之间就有了根本的区别。”①另外,从相关的理论研究来看,公共财政的讨论多是西方财政学上的一些内容,由此可见,我国的公共财政研究在若干方面是与西方财政理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笔者认为,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财政模式”。其主要原因可以从现实经济和财政理论两方面来认识。
政府的财政活动属于经济范畴,资本主义国家的基础经济制度是市场经济制度,按照的观点来看,经济决定财政,因此有必要对西方国家的财政进行重新认识,不能把公共财政等同于资本主义财政。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政府和理论界都认同了要构建适应我国特色的公共财政制度,那么,公共财政也就不可能是独立于国家财政之外的财政,而只能是国家财政的一种;是与我国原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实行的财政模式不同,与市场经济体制相联系的财政模式。
之所以认为公共财政是国家财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财政模式,还因为公共财政理论中的市场失灵论。无论从古典的自由主义理论,还是近代的政府干预主义,政府财政活动的主要目的都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古典经济学的财政思想,来源于亚当。斯密在1776年出版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其学派反对国家干预主义,主张实行“廉价政府”,一般都认为国家的财政支出不具有生产性,应该尽量控制,而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认为市场机制可以实现经济发展的各种目标。因而财政支出的范围仅限于市场机制无法作用到的国防、司法、公共工程、公共机关等方面。这一观点在西方持续了一百多年,财政一直也都限制在特定的范围内。
但是,20世纪初资本主义国家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发生的多次经济危机,导致了严重的社会萧条和动荡。许多经济学家开始认识到古典的自由市场经济并不能自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经济稳定发展、充分就业等宏观经济目标。经济发展中存在许多市场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即所谓的“市场失灵”。为了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建立了全新的政府干预主义理论。主张通过政府的财政支出来影响社会总需求,从而保障经济的平稳运行和发展。在20世纪中期,资本主义进入了一个“滞胀”时期,一些经济学派如供给主义、货币主义等派别又开始重视自由市场主义,他们认为政府的大量干预并没有带来比市场更多的效率,从而反对过多的政府干预,让市场自身去解决问题。
纵观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其基本要点有:第一、政府财政的支出范围主要着眼于社会公共需要方面,不去干涉市场经济能够处理好的私人需要方面,不直接介入社会生产性领域,把社会资源配置的主要任务都交由市场去完成;第二、财政支出十分注重效益的提高,并采取各种数量方法如成本效益法、最低成本法等来进行财政支出决策,只有具有较大效益的项目财政才会介入;第三、预算管理制度化,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生活逐渐复杂化,财政本质上作为一种利益分配的关系,必须建立相应的法治制度,才可能保障财政分配达到预期目的;第四、在财政体制上坚持分权制下的制衡,社会公共需要是有区域性的,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也具有地域性,地方政府在处理地方事务上比较有效率,所以,适当的分权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但是,各地之间又有很大差别,财力也各不相同,所以,权力也不能下放过多,还要保持一定的制衡力量;第五、坚持税收负担的最小化来设计税制,在设计税制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尽量做到“税收中性”,在征税的过程中努力降低征管成本和纳税人的奉行成本。
二、公共财政(public finance)的内涵与特征辨析
关于财政(public finance)的定义,早期的西方学者认为,财政是政府收入和支出的管理,或者称之为政府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我国传统财政学关于财政的定义,尽管表述各异,大体上还是概括为国家的收入和支出活动,甚或将收支活动等同于分配活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public finance,日本岸田俊辅在1978年的《图说日本财政》将其定义为“政府所进行的经济活动”②,美国马斯格雷夫在其1973年初版的《财政学理论与实践》一书中的序言中说:“财政这一名词,传统地应用于包含税收和支出措施的那套政策问题。这不是一个好名词,因为根本问题不是资金方面的,而是涉及资源利用、收入分配和就业水平的,不过这个名词已为人们所熟知,而且称之为公共部门经济所引起的误解将不会更少些。”他在该书1980年第三版中说:“本书论述公共部门经济,不仅包括其资金,而且包括它对资源利用的水平和配置,以及它在消费者之间的收入分配的全部关系。虽然我们的主题是归属于财政学的,但它涉及到问题的资金方面,也涉及到实物方面。而且,它不单纯是个公共经济问题。因为公基部门是在和私有部门相互作用之中运行的,所以两个部门都进入分析,不仅支出和税收政策的效果有赖于私人部门的反应,而且对财政措施的需要也取决于财政措施不存在时私人部门如何行动。”③而中国前财政部长项怀诚主编的《领导干部财政知识读本》一书认为,财政,也叫“国家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④。厦门大学张馨教授在《公共财政论纲》中的定义是:公共财政(public finance)指的是国家或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分配活动或经济活动,它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类型和模式⑤。
总之,中外传统财政学基于时代的背景和条件,把财政定义为收入和支出,如以现代市场经济的观点考察,实在是太偏狭了,有的学" 者将收支活动等同于分配活动更不足取。将财政定义为“政府所进行的经济活动”,表明public finance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已不限于财政收支及其管理,更不能限于货币资金管理,而要从政府与市场的相互作用,结合到资源的配置、收入的分配、经济的稳定,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分析,强调财政是经济的一个范畴,甚至于用中文的“公共财政”来替代“财政”。但是,将财政定义为“政府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又失之过宽,因为无论中外,除政府的财税部门之外,央行、计经委、通产省、商务部等之类的政府所属机构,其经济活动断然不属财政。反观项怀诚和张馨的public finance定义,将财政定义为政府所进行的某种(类)经济活动,则有其合理之处。所以,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已为大家所公认,尽管理论界的描述尚不尽统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分配活动或经济活动的进一步界定,它既是对财政活动的高度概括,又涉及财政活动的范围,关系到以公共财政为基点的公共经济及其财务管理等诸项活动的范围、目标与方式。
笔者认为,public finance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国家的权力,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所进行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1.public finance的理财主体是国家,具体包括各级政府及其理财专职机关,其理财主体具有层级性。这里的各级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政府又设置具体的理财机关,专司相应的理财职能,如中国目前的财政、海关、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系统等。
2.public finance活动的目的是实现国家的职能,过去理论界对国家职能的概括一般指政治职能和经济职能,这没有错,目前理论界关于公共财政的核心演化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是有其道理的。如果说前者的关系链为:国家或政府的职能——社会公共需要——财政的职能——……;后者的关系链是:社会公共需要——国家或政府的职能——财政的职能——……。
那么,问题的症结之处在于国家职能和社会公共需要的关系。就国家职能而言,“横看成岭侧成峰”,其既可分为政治职能和经济职能,也可分为阶级性方面的职能(对外进行战争或防御、对内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等)和社会性方面的职能(提供公共福利、优化资源配置、公平收入分配、稳定经济并有适度的经济增长等)。再就社会公共需要来看,社会的即公共的,社会的职能亦即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能,在传统财政学描述的实现国家政治、经济职能中,是包含着社会公共需要的,只不过公共需要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如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和当代资本主义时期、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和市场经济阶段等),其内容、范围、方式有所差异,并反映着不同的生产关系。以此观,前述关系链诚可为:国家或政府的职能——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能——财政的职能——……。
3.public finance活动的根据(或依据)是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力、财产权力、行政管理权力和信用权力。政治权力即国家作为主权者的权力。马克思指出:“在我们面前有两种权力:一种是财产权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权力,另一种是政治权力,即国家的权力”⑥。政治权力为国家所独有,其主体就是国家,所以,政治权力即是国家作为主权者的权力。国家政治权力所涉及的对象范围,从地域的角度看,就是政治权力所能达的全部空间,如领土、领空、领海;从人员的角度看,就是该国所判定的公民或居民。政治权力在经济上实现的形式就是税收。
财产权力就是所有者的权力,所有者的权力不仅包括生产资料(含土地)的所有者权力,而且包括劳动力所有者的权力,其借以在经济上实现自己的形式,进一步分割为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借贷利息、地租及工资等。由此可见,所有者的权力主体具有多样性,不仅包括国家,而且包括企业、单位和个人。就财政而言,这里的所有者权力主体就是国家,国家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权力或出资者的权力主体,以上缴利润形式参与国有资本及相关的资本组织形式的利润分配,在我国目前阶段,依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即经营形式的不同,进一步界定为直接上缴利润、国有股红息、承包费和租赁费等。(特殊的)行政管理权力,是就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言,若把政府也看作市场经济主体的一员,(特殊的)行政管理权力就是特殊的经济主体的权力,之所以特殊,在于其对象范围限于特定的对象、实施特定的管理所收取的规费和特许权使用费,其经济上的实现形式即是政府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至于国家的信用权力,不独体现在财政范围,央行行使的也是国家的信用权力。就财政而言,国家的信用权力在经济上实现的形式就是国库券或国债,或财政性贷款。就四种权力来看,政治权力和财产权力是财政依据的一般权力,行政管理权力和信用权力是财政依据的特殊权力。
4.public finance参与“分配”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如果把财政的结果归之于分配活动,这是正确的,但需明确的是,这是指社会再生产四个环节即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中的“分配”,亦即财政分配制约生产,生产又决定财政分配;财政分配与交换、消费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财政分配与其他社会产品分配‘(如工资分配、价格分配、信贷分配、财务分配等)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所以,从社会再生产的角度,立体的、多维的把握财政分配活动,是理解财政是一种分配活动的关键,但如果把财政分配活动仅仅归之于组织收支活动,则是有所偏颇的,是与现实经济情况不相符的。
5.public finance活动的结果是其一系列经济活动,具体包括组织收支活动、调节控制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等。这些经济活动的货币表现则为财政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
三、对公共财政模式的再认识
厦门大学张馨教授认为,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模式”⑦,中国人民大学安体富教授认为,公共财政实质是市场经济财政⑧,我们认为,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的公共性才真正取得独立、成熟、规范、完全的存在形式——公共财政,亦即市场经济财政⑨。所以,我们主张和赞同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模式这一观点,但公共财政这一财政模式和经济条件、国家财政是什么关系,显然有必要进一步研究。
理论界有一种流行观点认为,人类历史所存在的经济体制有三种类型,与此相适应,财政类型或模式也分为三种:自然经济——家计财政、计划经济——国家财政、市场经济——公共财政,应当说,这种分类有一定新意,但我们认为,既然财政就是国家财政、政府财政,公共财政就是国家财政的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同理,国家财政中尚包括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财政。
财政=国家财政 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财政(生产建设财政或统收统支财政)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公共财政)
顺便指出,理论界有人认为,国家分配论强调,财政本质也是“国家分配”,因而“财政”就是“国家财政”。还有同志认为,国家分配论是财政本质的理论,公共财政论是财政现象理论或财政模式理论⑩。笔者认为,国家分配论不应仅仅是关于财政本质的理论,国家分配论除本质论外,尚包括运行论、调控论、政策论等,当然,这些理论必然且必须随着条件的变化而发展变化,而发展了的国家分配论与公共财政论并不矛盾,所以,核心是要强化对市场经济这一条件的研究。
既然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那么,与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相比,市场经济则拓宽和规范了财政关系涉及的经济主体和分配范围,财政关系的主体涉及到国内外市场的参与者,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财政分配范围不仅扩展到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而且扩展到国内外市场及市场作" 用不到的范围。正因为如此,商品经济乃至市场经济,要求用法制规范财政关系的主体和分配范围,正确划分市场和财政各自作用的范围,凡是由市场能够解决好的,就让市场解决;财政转向市场作用不到或市场失效的领域或产品,凡市场管不好或管不了的,就由财政通过各种手段来管。与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相比,市场经济则改变了财政的运行过程,使财政关系的运行过程由经费供给变为经营管理,财政再分配也相应变为市场性的再分配和非市场性再分配相结合。这种变化,使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关系运行不仅与自然经济中的财政关系运行有了原则区别,而且与计划经济中的财政关系运行也有了很大的区别,如果人们仍然用原有的某些理财思想来看待市场经济中的财政关系,必然要产生严重失误,造成财政运行过程的紊乱。所以,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把财政关系纳入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轨道,是财政体制改革需要妥善解决的问题,诸如国库集中统一收付、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应运而生。与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相比,市场经济则拓展了财政的职能,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财政的职能有了明显的扩大和调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而财政分配正是立足于这种基础,成为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稳定和发展经济最有效的调节机制,可以加速或抑制经济发展的速度,引导生产经营方向,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公平分配收入,平衡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等。如果没有财政的“第二次”调节,那就只能任凭经济的盲目发展,使社会经济处于波动或混乱状态。所以,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为财政关系的发展创造了物质条件,而且扩大并强化了财政的职能,使财政关系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
①安体富:《论我国公共财政的构建》;高培勇:《公共财政:经济学界如是说》,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②③王国清、程谦:《财政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④项怀诚:《领导干部财政知识读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⑤张馨:《公共财政论纲》,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⑦ 张馨:《公共财政论纲》,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⑧安体富:《论我国公共财政的构建》,高培勇:《公共财政:经济学界如是说》,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⑨ 王国清:《公共财政:财政的公共性及其发展》,《经济学家》。1999年第6期。
⑩转引自樊丽明等:《探讨财政改革,完善财政政策》,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主要参考文献:
[1]许廷星。关于财政学的对象问题[M].重庆:重庆人民出版社,1957.
[2]许廷星,谭本源,刘邦驰。财政学原论[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1986.
[3]刘邦驰,汪叔九。财政学[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5.
[关键词] 20世纪 新自由主义 市场经济
近代史上一个显著的史实,就是一次世界大战后,自1929年到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所经历的“大萧条”,商品的大量过剩,垄断形式的广泛存在,使古典主义经济学所设想的完全的、纯粹的自由经济处于尴尬境地,以至在一些国家中,如美国,不得不由政府出面,开始奉行所谓的国家干预主义。但这一切是否由市场自身的原因而形成?自由主义还要不要了呢?
19世纪初,德国还是一个政治割据、经济相对落后的帝国。但到19世纪末,经过了一个世纪的变革,废除了农奴制、统一关税、工业革命、建立新的国家制度等,使德国经济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德国的自由主义经济达到了顶峰,在此期间德国一直奉行自由主义经济政策。19世纪末20世纪初,出现了两种威胁自由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一是垄断加强,卡特尔组织发展迅猛;二是社会主义运动的开展。该运动的矛头直指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在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争本身的消耗、战败后的巨额战争赔款使德国经济走向崩溃的边缘,发生了恶性通货膨胀,以至至今善于总结历史教训的德国对通货膨胀还心有余悸。后期,德国的统治者希特勒推行了“军事计划主义经济政策”,也对德国经济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和制约,非常具有爱国情怀的德国学者对此忧心忡忡,自发形成了以欧根为核心的包括经济学和法学的学术群体,同时该群体对外部的一些学者也有一定的影响,比如被称作“社会市场经济之父”的艾哈德。他们把自己的理论称为“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它既不同于传统的经济自由主义,又不同于各种形式的国家干预主义。他们认为,政府的责任不应该是直接干预私营企业的经济事务,而必须是制订和执行私人经济活动所应遵守的规则,鼓励竞争,为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创造适宜的环境。当经历了从20世纪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以艾哈德为代表的基督教民主联盟同社会内的凯恩斯主义者所展开了的激烈论战后,新自由主义成为德国的主流派。“西德奇迹”创造了新自由主义取得成功的范例。其中尤其需要特写的一点是,新自由主义流派的学者们提出了“自然秩序和人为秩序”,认为人为秩序要符合自然秩序。想要“寻找合乎人和物的本质的秩序”,“赋予新的工业经济一个有运行能力的合乎人的尊严的持久的秩序”。他们首先提出“经济秩序的差异是什么?”的问题,然后进行了比较找出优缺点,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他们人为经济秩序存在两种,即集中领导型(封建采邑经济、埃及法老奴隶制经济、希特勒军国主义经济、前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交换型经济。前者具有完整的计划,直接配置资源;后者则是个别的计划。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如何决策,如何获得信息”。前者的弊端在于由于中央机构的决策的目的与消费者决策的目的是不同的所以存在大量的浪费;后者的弊端在于自由竞争必然导致生产联合,然后又必然导致垄断联盟。同时又说用中央计划的方式代替交换经济的方式不仅起不到积极作用,反而更促使经济进一步恶化。单纯的走两条道路是不行的,只有走“第三条道路”。“第三条道路”是:首先建立竞争秩序,要对竞争进行保护、鼓励。表现为三条:1.建立一个有运行能力的完全竞争的价格体系――由市场供求自己形成价格体系,而不需要国家的干预;2.建立稳定货币币值的货币体系――不要由于币值的升降而影响价格来误导消费者的决策;3.生产资料私有制――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第二是建立维护竞争的秩序,使弱者能维持继续竞争。以上就是弗莱堡学派的基本观点。后来被时任总理的艾哈德作为政策的理论基础付之实践,为德国赢得了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奇迹”。弗莱堡学派的观点显然是自由主义的,也就是说,发展经济还需要“自由主义”,但我们不难发现这个“自由主义”较以前有了新的变化与发展。
第一,他们提出了对经济秩序的研究,所谓秩序也就是资源配置方式,第一次划分出两种资源配置方式,以及其区别、优缺点。这是以前不多见的,引起了人们对资源配置方式这个问题越来越大的关注,这同时也是针对当时社会主义运动的高涨,前苏联在大萧条过程中的经济发展和军国主义计划经济中出现的以国家配置资源为手段的方式而着重提出来的,后来两种资源配置方式的区别甚至一度演变成不同社会制度的分歧。自由主义学者明确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单独使用任何一种方式都会把经济搞糟,是不行的,只有走“第三条道路”。
第二,对自由的理解由无序的自由变为有序的自由。自由竞争阶段的自由主义是无序的,也许因为是在资本主义上升阶段还是刚从封建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在强烈的管制和压抑下追求的“自由”必然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纯粹的,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逐渐趋向理性化,而且其自身的矛盾不断暴露比如垄断的广泛存在,破坏了原来的无序的自由主义存在条件,使其必然重新理解自由主义的含义,重新制定政策来迎接经济现实的挑战。但他们又不会完全的去管制经济,而放弃自己自由经济的信仰,一切的政策还是基于让市场自由调节配置资源,只是需要维护经济自由发展,即能够使价格由市场自发形成,保持稳定的货币币值使消费者不被误导,另外要有保障私人的财产制度。
第三,反对垄断,主张对竞争的保护和维持即使国民经济在一个可持续的竞争环境中发展。在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中,自由必然导致生产的联合,生产的联合又必然导致垄断的出现, 而垄断是德国新自由主义所要规避和排除的,他们不但要排除私人垄断,更要反对社会组织的垄断(例如工会组织就是对劳动市场的垄断)。这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学家对垄断问题认识的一个飞跃,他们开始正视自由经济存在的问题,而不认为自由主义经济一直是一副优美的田园风光画。
第四,从对劳动者的保护的角度提出了累进税等减少两极分化的措施。要实现劳资的合作,实行“经济人道主义”,提出工人和资本家是社会伙伴,因此经济的发展需要劳资双方的合作。同时,认为实现经济人道主义的实现途径是国家通过税收政策,调整由市场引起的收入的不公平,从而实现公平分配。这也是面对工人阶级日益壮大,减轻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的手段,在工人阶级没有形成一定的力量时即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是没有的。
第五,主张国家从上层建筑的角度,即法律制度等方面来对经济有所作为。新自由主义的国家观较以前的国家观有区别的。亚当・斯密主张“小政府”,而且政府仅仅就是“守业人”的角色,即只是维护国家不受外国侵略,保障社会安定而已;新自由主义学者认为除此之外国家还要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而且是通过上层建筑即法律的手段来保障,而不是直接用经济的手段来干预,强化了依法治国的重要作用,为经济发展铺垫了良好的环境,同时又保障经济是自由的发展。
理论只有见之于实际才能放射出巨大的光芒。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最初20年,新自由主义一直是西德的政府的指导思想,以至后来为德国带来了“经济奇迹”。研究外国的经济思想关键是看能否为我所用,能否借之以促进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这项关乎国计民生的伟大事业。那么,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思想对我国有何借鉴意义呢?我国经历了建国初期一直到改革开放之前的完全的指令性计划经济,在跨越那段特殊的历史时期之后,实践证明计划经济是不利于经济的长足发展的。当前,我们搞的是市场经济,正在进行的是市场化改革,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同时也存在大量的问题。新自由主义的思想也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就自由主义的三大特征来说,它描绘了市场经济基本特征即要求市场自主形成价格;要求稳定的货币币值;保护私有财产即激励制度。仔细想一想我国现存的问题基本都是由于这三个方面没有做到位。随着我国进入WTO以后,与世界经济联系的更紧密了,对于国际上通用的准则和模式我们必须适应,否则就会因为无法融入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而导致边缘化,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是进入WTO的一道重要门槛,我国虽说已是市场经济国家,但是只有不断深化对市场的认识才能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2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市场化搞得越好,经济就越发展。美国商务部提出了市场化进程的标志:货币的可自由兑换程度;企业劳资双方进行工资谈判的自由度;设立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的自由度;政府对资源的拥有和控制及分配程度;企业生产和定价的程度。从这些仍然可以闪烁出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理论光芒的“标志”中我们得到的正是我们所需要的。
参考文献:
[1]何正斌:《经济学300年》.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