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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问题
作为承担新城拆迁的责任主体单位,应该高度重视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共性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主动纠正和杜绝一切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我认为,近年来,在征地拆迁上,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不足问题:
一是宣传征地拆迁政策不落实。在拆迁开始前,由于组织不严、工作不细、认识不一,不能将国家有关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到位,以致拆迁开始后,拆迁群众对拆迁政策不了解、对补偿标准不清楚、对拆迁目的不理解、对办事程序不熟悉,侵害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严重挫伤了被拆迁群众的积极性。
二是执行法规政策不到位。突出表现在以部门、局部、自身利益为重,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克扣、截留、拖欠农民补偿安置费用,不严格执行征地拆迁法规政策、擅自降低补偿标准等现象,严重侵害了群众合法的、应有的权益。
三是拆迁行为不规范。个别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忽视依法拆迁、法定程序,轻视行政裁决强制拆迁法律手段,反之,动用地痞等恶势力恐吓、打人等违法野蛮拆迁,拆迁评估单位无资质、评估结果不公正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拆迁行为的不规范,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配套服务措施不到位。大面积、大范围、快速度的推进拆迁,对被征地农民的住房安居、劳动就业、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配套保障措施难以到位,导致被拆迁群众失地、失房又失业,生活困难无着落,极易激化社会矛盾,造成被拆迁群众厌恶拆迁、害怕拆迁、抵制拆迁的行为。
五是廉洁拆迁监管难到位。征地拆迁工作面广、量大、监管难,少数拆迁人员不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要求,与被拆迁户发生不正当的权钱交易关系,凭关系、讲情面、要好处,该补偿的不补、不该补偿的乱补,短时间内很难被发现和制止,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拆迁人员形象。
二、原因分析
导致以上问题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是依法拆迁意识相对淡薄,依法拆迁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拆迁实施过程中,个别拆迁人缺乏依法拆迁意识,对拆迁法规一知半解,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征地拆迁法律法规置之脑后,不能严格按拆迁政策办事,从而导致了拆迁政策执行过程中宽严不一、随意性过大,政策严肃性大打折扣,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不信任拆迁,以消极、暴力甚至极端手段抵制拆迁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拆迁行为需要进一步依法规范,拆迁能力需要进一步强化提高。
二是服务群众措施相对落后,有情操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群众是相对弱势的群体,需要始终给予全过程、全方位服务,既包括购房安居、劳动就业等一系列综合,也包括照顾关爱特困户、残疾户等一系列特殊群体。但有些拆迁实施主体,未能将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位,宗旨观念、服务意识不是很强,服务措施不很到位,服务手段相对单一,以致拆迁群众满意度不是很高,严重影响拆迁形象和拆迁进展。因此,必须进一步拓展、延伸服务拆迁群众的内容、领域和层次,在服务手段、方式、方法上,在每一个环节,都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被拆迁群众的关爱。
三是廉政监管措施相对滞后,廉政拆迁有待进一步深化。当前,由于市场经济的影响,个人主体物质利益要求突出,在拆迁中,也有少数人逃避组织监管,党纪法规意识淡薄,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发生、权钱交易现象,“无利不作为、有利乱作为”,该照顾的不照顾、不该补偿的乱补偿,严重损害了拆迁补偿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变相侵害了拆迁群众正当利益,严重影响了拆迁工作形象、拆迁人员形象。因此,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拆迁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管措施,在教育、制度、监督、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寻求管理模式新突破,将党风廉政建设监管手段逐步深化,全面贯穿拆迁始终。
三、对策和措施
在拆迁实践中,就如何坚持以民为本、保护拆迁群众合法权益,我们进行了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的尝试,始终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八个到位”,努力实现依法拆迁、有情拆迁、廉政拆迁的有机统一,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1、坚持思想高度重视到位。“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体现了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要求各级始终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意识,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拆迁难题,努力维护安全稳定大局。首先,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需要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利益。对于大多数被拆迁人而言,“房屋拆迁无小事”,房屋是其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基本的生活资料,被拆迁人又是被动加入到拆迁活动中来的,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如果群众利益处理不当,拆迁工作就会难以开展,影响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拆迁工作必须兼顾好拆迁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让拆迁群众从拆迁中受益、得到实惠。其二,落实“执政为民”根本要求,需要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利益。坚决纠正侵害拆迁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拆迁群众现实生活中的困难,保护拆迁群众合法权益,是执政为民、以民为本的需要,是新城拆迁、新城建设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对我们基层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其三,贯彻“科学发展观”,需要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利益。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拆迁工作必须坚持以民为本、量力而行,要坚持把拆迁力度、发展速度和群众承受程度统一起来,正确处理城市拆迁与群众生活之间的矛盾,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解决好群众安居、就业等群众实际困难,坚持把有效化解拆迁矛盾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评价指标。
2、坚持政策宣传到位。征地拆迁政策性强,要赢得被拆迁人理解、配合与支持,就必须将党和国家征地拆迁法规政策,原原本本的宣传到被拆迁群众中,善于在宣传、组织和发动群众中,让群众充分拥有对征地拆迁的知情权、监督权,让群众懂得如何运用拆迁政策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我局已累计在拆迁范围内悬挂了各类宣传横幅达900余条,发放“致拆迁户(工企单位)的公开信”32000余份,制作拆迁政策宣传展板600余块,发放“拆迁政策法规答疑”8000余份,宣传车每天宣传6小时以上,局领导班子带头上门宣传政策,各拆迁组持续不断深入村居民住户,耐心做政策宣传和思想释疑,为拆迁户提供了完善的法规政策服务,做到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和办事程序“三公开”,让群众理解“迎接十运盛会、加快新城建设”大局,了解征地拆迁法规政策,知晓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增强了拆迁透明度,着力营造了群众关心拆迁、理解拆迁、支持拆迁、在拆迁中维护自身权益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较好效果。
3、坚持法规政策执行到位。政策能否贯彻到位,关键在落实。拆迁政策性极强,经济利益最突出,群众利益最敏感,能否按政策法规办事,切实保证被拆迁人的利益,是被拆迁群众最为关心的事。为此,在拆迁过程中,我们全面落实“三公开一监督”,即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办事程序全部公开,全过程让群众监督。在具体操作中,坚持以“公开、公正、公平”去赢得拆迁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坚持一把尺子、同类条件、同样情况、同等补偿,在政策的执行上,就高不就低、就宽不就窄,尽量做到让群众放心满意。坚持在拆迁人员严格执行政策、最大程度地保证被拆迁群众的利益和群众的理解与信任中推动工作。河西拆迁中,村、组干部带头,普通村民积极主动搬迁的场面处处可见,“舍小家、顾大家”的精神在村组干部、很多村民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用一些拆迁群众的话说,“拆迁政策对我们拆迁户非常有利,我们应该积极搬迁,支持新城建设”。
4、坚持有情操作到位。征地拆迁是新区建设的需要,也确实给被拆迁群众带来一定的困难。为了将“关爱百姓,善待群众”的要求贯彻征地拆迁全过程,我们始终将有情操作、服务拆迁户放在工作首位,将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为每一户拆迁群众都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切实为拆迁户排忧解难,努力做到“拆迁无情人有情,房子不在感情在”,全方位的提供拆迁补偿、购房安居、劳动就业、扶贫解困、司法公证、银行付款等“一条龙”服务。一是在购房安居上提供方便。针对一些村民补偿款买不起商品房现状,我们坚持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重,妥善解决大多数村民购房问题,提供了经济适用房、二手房、中低价商品房等多层次的房源体系,供拆迁户选择。我局多次到市河西指挥部等部门,积极努力争取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为了方便群众申购,我们在现场设立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点,为群众提供全程服务,每处申购点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交通示意图、规划设计图、面积套型图、申购程序到项目模型全部到位,让群众自由选购。同时为村民购房提供政策咨询,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已累计为河西拆迁群众申购经济适用房3800余套。同时为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住房需求,我局还先后组织了12000余套二手房房源信息,供村民选购,较好地解决了大多数拆迁群众的购房安居问题。二是在劳动就业上强化落实。为解决征地就业难问题,我们联合区劳动部门,在现场设立了村民“就业指导服务点”,为村民提供相关的就业培训机会和相关就业信息,提高村民就业技能和就业机会,让他们尽快走出“失地”又“失业”的生活困境。三是在扶贫帮困上见真情。我们关爱弱势群众,把残疾、弱智等弱势群体作为重点工作对象,主动为数百户残疾、弱智、特困户等弱势群体上门服务,协调家庭纠纷,妥善拆迁安置。为孤寡、残疾人搬家,给困难住户送钱送物;给买不起住房的被拆迁人适当的照顾,即使是强拆户也给他们妥善安置,切实为拆迁户排忧解难。四是在全方位服务上见成效。为方便村民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服务,我们在现场设立房屋公证服务点。此外还有银行等部门在现场为村民办理拆迁补偿金转存房票及提现手续。努力让服务拆迁群众的自觉行动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把拆迁的过程转变为被拆迁户排忧解难的全过程,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广大被拆迁户的关心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让被拆迁人满意。
5、坚持制度完善到位。健全的工作制度、科学的落实方法,是我局的一条重要经验。我局从维护拆迁户利益的大局出发,组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对拆迁现场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从征地拆迁调查丈量、测算汇总、签订协议、提现审批、财务复核、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制订了一整套项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建立健全了《廉政拆迁制度》、《征地拆迁工作操作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办事程序,从总体上规范言行,强化约束,从制度落实上,切实保证了执行政策的严肃性、操作过程的规范性、群众利益的保障性和依法拆迁的自觉性。
6、坚持廉政拆迁到位。在征地拆迁中全面落实廉政建设要求,是拆迁单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群众对拆迁工作的必然要求,我们狠抓着力点,切身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升拆迁人员综合素质。自2001年11月份征地拆迁工作进场以来,我局先后8次召开由1600余人次动迁人员参加的“依法拆迁、廉洁行政”教育大会、作风纪律整顿大会和拆迁培训动员大会,多次请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检察院、区反贪局、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等单位的领导进行党风廉政法律法规教育、预防犯罪教育和依法拆迁、廉政拆迁教育;利用“党员电教流动点”到现场组织播放反腐典型案例电教片,特别是今年4月份又组织全体拆迁人员,分4个场次举办了“重点工程反腐倡廉巡回展”,组织观看展板、座谈讨论、写观后感,对如何在拆迁中预防职务犯罪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增强了廉政教育实效;组织拆迁组组长以上人员参观南京监狱,进行警示教育活动,使拆迁人员充分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依法廉政拆迁的紧迫性,提高了廉洁自律自觉性;同时,还多次对拆迁人员进行征地拆迁法规政策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广大动迁人员能及时掌握政策、熟悉业务,做好政策衔接,适应新区拆迁新要求,提高了动迁人员依法按政策办事、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健全廉政拆迁制度,确保廉政拆迁长效性。实行了廉政拆迁教育制度、挂牌上岗制度等相关廉政制度,仅今年来就先后制定了廉政拆迁“七不准”规定、“廉政保证金制度”、“廉政公约”等制度程序;将廉政拆迁“七不准”规定印制在每个拆迁人员工作证上,时刻提醒拆迁人员按“七不准”规定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局纪工委与每个拆迁组签订“廉政责任书”,每个拆迁组与每一个拆迁户签订“廉政公约”,强化了三级廉政责任制,形成了人人重视廉洁自律、个个依法拆迁的良好局面。
7、坚持典型示范作用发挥到位。我局充分发挥维护群众利益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争当新区建设中维护群众利益的先锋。主要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强化“党员流动电教点”教育。根据拆迁新特点,将党员电化教育延伸到现场,在拆迁现场设立“党员电教流动点”,播放正反两方面的电教片,教育引导拆迁人员、特别是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自觉树立宗旨服务意识,自觉践行“三个代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到目前为止,已累计播放电教片27次,受教育党员群众达800余人次,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二是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岗”作用。在拆迁等重点工程现场设立了20个“党员示范岗”,在党员示范岗中开展以“五比、五做、五模范”为主要内容的“争当优胜党员示范岗”活动,激励党员争当投身新区建设、维护群众利益的模范。为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岗”的先锋表率作用,在今年“决战04、党员立功”动员大会上,对评出的包括拆迁等重点工程现场在内的10个“优胜党员示范岗”进行了表彰,通过宣传,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极大地激发了大家赶先进、创佳绩、做贡献的工作热情,维护拆迁群众正当合法权益已成为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同志们:
受公路局纪委邀请,参加全省公路系统廉政工作会议。我感到,这次会议开得非常好,也非常重要。刚才,**书记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去年一年全省公路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情况,讲得很客观;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符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精神和有关要求,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借这个机会,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对去年公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评价
去年一年,全省公路系统在厅党委和路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服务公路建设改革发展的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进具有公路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在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有亮点、有特色、有创新,走在交通运输系统前列。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路局率先制定并落实了《江西省公路系统‘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办法》,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内容和标准,规范了决策程序,对保证决策程序化、科学化、民主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坚持开展“三教育一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廉政网络和短信平台的作用,丰富了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和内容;积极创作廉政文艺作品,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这些措施,使廉政文化建设有声有色,感染力强,效果明显,在全系统内营造了良好的反腐倡廉氛围,全省公路系统近两年来廉政建设形势得到较好的改观。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公路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劳动,在此,我代表厅党委和厅纪委对大家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二、今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
今年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我在省厅的廉政工作会议上作了部署。今天,结合公路系统的工作实际,我再作个强调,以便大家在全局上有个了解,在工作指导上和上级精神保持一致。主要是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制度建设。要按照科学配套、管用实用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具有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对领导机关而言,重点是抓好“三重一大”的贯彻落实;对基层单位而言,重点是抓好基层所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和评价机制,今年省厅在高速集团抓试点,尔后在厅直所属基层单位全面推广。
二是抓紧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今年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省厅计划分三步实施:第一步是制定厅领导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第二步是制定厅直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由高速集团先行试行,然后全系统统一展开实施;第三步是制定项目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由永武项目办先试点后推广。
三是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以落实《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十二公开’实施办法》为切入点,大力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所务公开、站务公开,着力推进阳光工程,确保重要决策、敏感问题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上半年,全省工程建设单位拟在我厅永武项目办召开现场会。
四是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单位要以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特别是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的效能监察力度,着力规范运政、路政执法行为,加强排障、治超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五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程建设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重点查办、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问题。通过查办案件严厉惩处违法乱纪行为,坚决遏制交通运输系统腐败现象的蔓延趋势。
三、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方法
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注重统筹兼顾,讲求方法,切实增强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效果。在这里,结合我的工作体会,讲六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是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班子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切实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组织协调、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综合效能。领导班子正职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掌握和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责任报告制度,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将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是重在建设。要狠抓制度建设,以建立健全符合公路系统实际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为重点,积极推进廉政制度创新,确保在提高制度执行力取得新成效,做到边运行、边研究、边试点、边完善,努力形成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好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要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面对新形势、新问题,要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大局意识,以提高综合能力为主要内容,找准差距不足,积极做到勤动脑筋想事,凝聚合力成事,争做讲学习、讲正气、讲党性、重操守、重品行的表率,树立明辨是非、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要狠抓组织建设。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着力解决组织机构不够健全、领导班子和人员配备不齐等问题,为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突出重点。要全面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央《廉政准则》为契机,积极强化廉政防控措施,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不良风气,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有明显转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要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以建立健全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为重点,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市场建设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实现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
要加强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建立经营中标后公开制度、承包核算控制办法、收入分配透明化等规定,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企业增值和职工增收的好局面。
要提高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以服务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打造优质创业环境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努力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面有新的提高,在营造吸引投资兴业的环境方面有新的变化,在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方面有新的突破,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要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办案。厅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干部数量不少,但会办案、办成案的效果不好。大家要统一一个认识,查办案件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办案,纪检部门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就不可能会有所作为。我们要在这方面下功夫,力争做出成绩。
四是主动协调。各级纪委监察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全面安排部署、具体分工协作、明确职责划分、合理调度配置、协同监督检查的方式,充分调动其他处室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整体合力,共同服务工作大局。
五是大胆创新。要在创新廉政教育上下功夫。选准切入点,把握立足点,坚持常规教育与重点教育、针对性教育与特色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办案的优势,搞好案例剖析,突出抓好警示教育,实施关口前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
要在选树廉洁典型上做文章。认真培养选树本单位廉洁典型,对现有的廉洁典型进行深层次的总结提炼,全力做好典型选树工作,真正把那些有威信、叫得响、推得开的廉洁典型推选出来,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力争在培育、选树廉洁典型上出成果。
要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上动脑筋。重视和发挥廉政文化建设在源头防腐、关口前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在抓好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创新上动脑筋、想办法,更好地发挥廉政文化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崇廉、尚廉的良好风气,营造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能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创新的理念,来审视和筹划反腐倡廉工作。纪委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上级的要求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探索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新载体和新方法,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在创新中发展。有效发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新闻报道、文艺演出、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勤政廉政氛围。依托党校、文化、网站等阵地,举行专题报告会,举办成果展览。开展牢记“两个务必”、“为民、务实、清廉”等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干部和先进集体,深刻剖析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建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针对性教育。深入实施了基层廉洁工程。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行网络化管理和考分制,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引导和预警,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服务发展理念。要坚持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放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认识、把握和谋划,抓住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两大主题,全面履行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三大任务”,把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为纪检监察机关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定位上自觉服从全局,在工作目标上自觉贴近全局,在工作思路上自觉融入全局,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发展,把科学发展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努力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强化政令检查,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不畅等问题;强化效能监察,着力解决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能低下等问题;强化纠风工作,着力解决对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不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确保惩防体系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2、能坚持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着力把以人为本的原则融入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和各项改革措施之中,体现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中,体现到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有效保护党员干部之中。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深入体察民情,着力化解民忧,及时理顺民意;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容易得到实惠的方面做起,下大力气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社会和谐。
纪委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区领导每年与机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区纪委每年向区级机关主要部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并对各镇(街道)和机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推进了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3、能坚持“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理念,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区纪委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民利和经济权利,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深入开展机关评议工作,推动政风行风明显好转。关注民生、民意,认真治理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不断规范学校收费和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行为。设立投诉中心,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能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不断推进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工作。区纪委在坚持从严治标、保持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采取措施不断加强预防腐败工作,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把防治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实施了政府阳光决策流程制,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了公共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必审制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完善了招投标制度,并探索了网上监督新方式,有力促进了工程领域中的反腐倡廉。
回顾总结几年来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可以说工作成效非常明显、富有特色,可以总结的经验很多。我们觉得,以下几条值得坚持和发扬: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把服从大局、服务发展作为首要目标。实践说明,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定位在紧扣第一要务、保障发展上,自觉强化参与、监督和服务三种意识,主动介入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才能实现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整体推进。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的重要组织保证。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预防在先、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处理好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的辩证关系,既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更要注重预防,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创新精神,自觉把上级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大兴求真务实作风,才能开创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二、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个别地方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少数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艰苦奋斗意识比较淡薄,勤俭节约思想比较缺乏,奢侈浪费等现象有所抬头;也有一些党员干部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缺乏求真务实精神,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扎实,存在求实惠、无过便是功的思想,缺少创新创业的工作劲头。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要规范用权,增强监督的制衡力。扎实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违纪违法行为。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推荐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对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五个纠正: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不切实际的错误做法;纠正领导干部急功近利、杀鸡取卵的“政绩观”;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规律,追求非法经济收益的思想;纠正妨碍健康发展的不良风气,坚决扫除影响科学发展的障碍;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的错误行为,优化发展法律,促进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由于当前正处于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时期,由于一些领域中制度和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使腐败行为有可乘之机。因而必须进一步完善投融资体制、招标投标制度、行政审批制度等方面各个方面的制度改革。
3、着眼预防,增强改革的推动力。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通过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解决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层次问题,规范权力运行,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以及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等十大改革,堵塞诱发腐败的体制机制漏洞,有效预防腐败。重视运用信息手段源头治腐,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在查办案件、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风工作等方面,实现网上查询、实时监督,扩大监控覆盖面,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及监察效果。完善市行政审批大厅服务职能,扩大服务范围,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促进权力在阳光下高效透明运行。加强要素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行为。当前,个别地方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工作不够主动、不够扎实、不够平衡的现象;有的地方和部门缺乏源头治腐的有效办法,措施不够扎实,检查督促不够经常,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4、要从严办案,增强惩治的威慑力。正确处理反腐倡廉工作预防和惩治的关系,在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的同时,加大惩处力度。要切实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不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功能,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党员干部,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精神境界,自觉抵制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要发挥办案在完善制度方面的功能,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出来的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发挥查办案件在强化监督方面的功能,善于从案件中发现制度上的漏洞、用人上的弊端、管理上的失误以及党风政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到权力运行中的关键部位和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有效防治的对策和建议,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在查办案件中,既要坚持原则,敢于办案,依法依纪查处腐败问题;又要讲究方法,统筹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实现查办案件工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办案工作的指导方针,从改革发展大局出发,坚决查办妨碍、违背和不利于科学发展的案件;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做到依纪依法科学办案。
三、对今后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面临着如何创新、如何深入和如何与时俱进等问题。适应新的形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尤其要在治本上狠下功夫:
(一)要深化“亮点”,进一步打造我区反腐倡廉品牌。如在“廉政文化”建设上,要坚持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结合的原则,从不同群体、对象实际出发,做到面上有规划,点上有实践。可以增加廉政教育的文化含量。高起点、高品位地规划、建设一些廉政文化景观。鼓励文艺工作者创作廉政题材作品,可建立反腐倡廉新闻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提高廉政文化活动的开放度和群众参与度。对“廉情指数”评定工作,如评价指标体系的细化和完善、各项指标的分值的设定,使评价更具操作性;如何做到科学、公平、公正的考评,既让被评定者心服口服,又让群众满意;如何合理使用评定结果等等,都可以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基层“民主听证”工作,可以进一步拓展听证的内容,完善听证的方式。
(二)要与时俱进,创新思路,努力提升反腐倡廉工作实效。
1、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服务、保障和促进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主动参与、积极介入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使评价结果更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的工作实际。
2、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努力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要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把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自觉做到明是非、知廉耻、晓荣辱。继续推进廉洁文化“六进”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
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推进治理各类不正之风、解决企业排污损害群众环境权益问题等重点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成绩,防止出现反弹。要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继续加强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建立健全办理群众投诉的长效机制。
4、大力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加大制约监督力度。根据《实施纲要》提出“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关于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以及不实行党务公开的纪律责任。根据上级部署,实行党代会常任制。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时受理党员申诉、控告,保障党员权利。
【关键词】妨害公务犯罪 社会管理创新 防控
引言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妨害公务犯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近年来,妨害公务犯罪的发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以郑州市某区检察院为例,自2006年1月至2010年9月,郑州市某区检察院共受理妨害公务案件152件,涉案244人。妨害公务犯罪的频发,严重影响了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的公务活动,干扰和破坏了国家的正常管理秩序,给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根据犯罪学的研究,犯罪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犯罪却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刑事古典学派认为,人是有理性的,人是否实施犯罪,有一个意志选择的过程,是权衡利弊得失的结果,因此犯罪是可以预防的;刑事社会学派认为,社会因素是产生犯罪的最重要的原因,通过改善社会环境,可以有效地预防犯罪。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犯罪学理论界逐渐以“控制犯罪”的提法代替了“消灭犯罪”的提法,意味着我们承认了犯罪的不可避免性和可控制性。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预防和控制妨害公务犯罪对创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笔者拟从分析妨害公务犯罪的原因入手,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视野下探究妨害公务犯罪的防控措施,以期对实现控制犯罪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权威有所助益。
妨害公务犯罪频发的原因分析
犯罪原因是犯罪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只有阐明犯罪原因,才能寻找到有效的防治对策。妨害公务犯罪作为犯罪现象的一种,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诸种因素的综合反映,是各种社会矛盾、社会现象相互碰撞、冲突、作用的结果。通过对郑州市某区检察院2006年~2010年受理的152件妨害公务案件的研究,笔者认为,妨害公务犯罪的频繁发生,从法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其实是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是当公权力与私权利发生冲突、社会矛盾激化的一种外在体现,主要原因有:
一是犯罪人法律知识贫乏、缺乏法律意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普法教育的力度和广度不断加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不断增强,但是与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快速发展相比较,还是存在相当大的滞后性。当公民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或威胁时,有的人就会采取比较极端的手段来对抗,而很少考虑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否侵害了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否妨害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二是社会利益矛盾突出。这是妨害公务犯罪激增的深层次原因。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高速的经济发展一方面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也带来了经济结构的失衡、资源供给的欠缺等。一般来说,社会发展得越快,社会的不稳定程度就会上升。在社会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中,社会利益关系也在相应发生变化,各群体之间以及个人之间的利益差异迅速拉大,不同的利益群体形成不同的利益矛盾。由于失业就业、拆迁安置等公共事务中公共权力的运行,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当公共权力的行使侵犯到其个人利益时,双方就会产生矛盾冲突。
三是贫富差距过大。当前,贫富差距的增大导致社会上不满情绪累积,不安定因素增加。贫富差距问题是当前我国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并且呈现加速扩大趋势,城乡之间、城镇的不同收入群体之间、不同行业之间、同一行业内部不同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都在加速扩大。贫富差距造成了人们资产占有上的差异,随着资产性及投资性收入越来越成为人们重要的收入来源,富裕阶层会因为有条件参与投资使收入渠道增多而越来越富,贫困阶层却因为收入来源少而越来越穷,即产生所谓的“贫富马太效应”。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极易导致普遍的社会不满,为社会稳定埋下隐患。可以说,贫富差距过大是妨害公务犯罪激增的一个深层次原因。
四是执法不当。有的案件当事人最初并没有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的故意,而是由于执法人员程序违法或者未向当事人作必要的解释说明,或是态度生硬、手段粗暴,当事人冲动之下实施暴力抗拒执法。还有极少数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假公济私、、违法乱纪、损害群众利益,以上情况都会使群众产生不满情绪,积聚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因此,国家工作人员的执法不当可以直接引起妨害公务犯罪的发生。
五是腐败现象严重及政府公信力下降。目前,腐败现象的存在和蔓延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同时,不断发生的政府滥用公权力事件以及在处理某些涉及面比较广的事件中的不力和疲软使得政府的公信力伤痕累累,社会的相关评价体系也开始模糊不定。因此,当公共权力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相关当事人就可能选择不相信政府、不相信执法者,并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导致发生妨害公务行为。
妨害公务犯罪的防控措施
预防犯罪是刑罚的目的,贝卡里亚在其《论犯罪与刑罚》中写到:“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①就妨害公务犯罪而言,其存在和近年来的激增有多方面的原因,是对社会现状的一种反馈,因此,对妨害公务犯罪的预防和控制,刑罚虽然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其一般社会预防的实际效果却并不理想。换言之,虽然受过刑罚处罚的妨害公务案件的行为人再犯的比率极小,但新的妨害公务案件的不断增加恰恰证明了刑罚作用的有限。因此,必须针对妨害公务犯罪的特点、发生原因,从多方面着手,更多地寻求刑罚之外的对策来预防和控制妨害公务犯罪的发生,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视野下,妨害公务犯罪的防控,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给群众创造一个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环境,可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自我控制意识,使其能够在个人利益和执法活动发生冲突时做出合法、理性的选择。可以通过多渠道的宣传或者典型案例的剖析,让群众充分认识和理解国家工作人员的执法活动,从内因上预防和控制妨害公务犯罪的发生。
二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良好管理环境。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加快,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城市,使得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日益繁重。相当数量的妨害公务案件就发生在城中村等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域。在一些城中村,流动人口数量多且不稳定,治安状况不佳,常因琐事出现争执而报警,又不服从出警警察指挥或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而暴力阻挠警察执行公务。因此,创新社会管理方法,营造良好的管理环境对于改善社会治安状况、预防妨害公务犯罪的发生具有积极意义。具体来说,要优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善环境,创新管理模式,促进安全和谐,让流动人口安居乐业。同时,要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
三是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政府公信力。如前文所述,执法不当不但不能保证执法效果,还会激化矛盾甚至成为妨害公务犯罪的导火索,因此,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不但对提高政府公信力具有积极意义,还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妨害公务案件的发生,具体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要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公正执法的能力,同时讲究执法策略和执法艺术,文明执法,做到执法程序公正、透明、文明、及时,以减少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和群众发生不必要的冲突。第二,对于群众意见大的执法问题,要通过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执法公正廉洁。第三,推行“阳光执法”,接受公众监督。第四,预防并惩治腐败。对于暴露出来的腐败案件,要从严惩处,以减轻群众的不满情绪。政府应当依法行政,杜绝公权力的滥用,维护和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四是妥善处理妨害公务案件,避免滥用刑事和解。妨害公务案件发生后,司法机关应当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不能简单以刑事处罚作为唯一的手段。同时,也要避免滥用刑事和解。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用刑事和解,只有被害人对受侵害的社会关系具有完全处分权的案件才可以适用刑事和解。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同类客体是我国的社会管理秩序,直接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因此,客观上以“被害人”角色出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物质性损害的承担者,而本质上的受害人则是国家。遭受侵害的国家工作人员本身并不能代表国家的社会管理秩序或者公务活动,所以也根本无权与妨害公务的犯罪人进行刑事和解。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也应当慎用强制措施,要将惩罚犯罪、教育人民、维护稳定三者有机结合。就郑州市某区2006年以来的妨害公务案件而言,绝大部分后果较轻,很大一部分犯罪人事后悔罪态度良好,因此大部分都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总之,司法机关应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环境作为主要目的,避免激化社会矛盾。
(作者单位: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注释
关键字:超限超载;运输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our national economy and the need of reform and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 on the road overload of vehicle, the number and proportion of increased substantially each year, overload has become a prominent economic and social issues. According to his be keenly aware, combined with their practical work, in view of the current vehicle overloading transfinite transport, put forward their own point of views.
Key words: overload; transport
中图分类号:[F28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必要性
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社会公益、国防保障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它既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同时也成为加强城市和乡村连通的纽带,促进了地区和民族之间的文化和信息的交流,是人类社会生产、经济生活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的重要环节。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改革开放的需要,在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其数量和比例逐年大幅增加,超限超载运输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交通安全、运输市场及生产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一是诱发大量的交通安全事故,据统计,全国70%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运输有直接关系,超限超载运输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二是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荷载,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正常使用的年限大大缩短,不得不提前大中修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三是导致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多数经营业主以竞相压价承揽货源,以超限超载运输来获取利润,形成超的越多,赚的越多的现象。四是造成“大吨小标”车辆泛滥,汽车生产厂家和修理改装厂应运而生,严重影响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上述情况说明,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造成道路运输市场扭曲,诚信水准下降,严重损害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阻碍了现代道路运输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也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和由此产生的社会问题也引起了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曾多次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作出重要批示,治超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从各地治超的实际进程而言,由于政令不通一,行动不一致,大部分地区处于双方对峙的局面,如何建立治超的长效工作机制,保证治超工作继续健康有序往前走,成为每个从事此项工作的人不得不慎重考虑的课题。本人根据自己的切身体会,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针对当前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提出自己的一点意见。
二、长期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具体措施
超限运输涉及到车辆生产、运输市场、群众利益等诸多问题,要彻底根治这一顽症,必须从体制管理入手,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杜绝超限超载运输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的安全。
(一)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结合国家的“四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宣传对象,让广大群众尤其是驾驶员和运输业户都学法,懂法,守法,为路政部门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同时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利用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向大家宣传,介绍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强调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进行生动深刻的直观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各地党委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治超工作列入本年度政府工作的要点,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施不松”的原则,强化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人员机构,保障工作经费。立法机关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治超情况,及时出台超限超载治理的政府规章和地方法规,将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超载按交通肇事罪处理,车辆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执法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因此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强化爱岗敬业精神,变管理为服务,使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维护路权、保护路产”意识,努力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水平,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四)理顺治超管理体制
从理顺车辆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入手,改变目前管路的不能从根本上管车,管车的只管安全不管路,交通行业、公安行业各自为政,管事不管人,使“人、车、路”人为条块分离的现状。目前全国九部委联合治超,说是各部门各司其职,事实上很大程度上仍是交通部门在此孤军奋战,从现场执法力量的部署到各项具体工作的推动,交通部门是利用合作关系极力推动其他部门履行各自的职责。要真正从源头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就要从根本上改变现有车辆行驶管理的体制,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将车辆监管职责交由交通部门实施,由交通部门实施年检年审,实施驾驶员资格考试认证,赋予交通部门对违规装载企业的处罚权。改变目前车辆管理政出多门,职能交叉,这样一来,交通部门根据现场监管中查处的违章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在年底审验中、驾驶员管理考核、货运企业管理等方面实施联动治理,使司机不愿超,企业不敢超。
(五)联手行动,综合治理
建立各级党委、政府负责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治超运行机制,增强部门间的合作,各部门要统一政令、联合行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开展一场全国范围内的反超限超载的专项治理斗争,严厉打击违章超载行为。公安、交通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不断强化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机制。经贸、工商、质监、新闻等部门加强车辆生产制造销售企业的检查,加强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检查,对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的车主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各部门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认定违章事实确凿,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正确,确保超限运输的查处质量。
(六)深化货物源头管理
要加强对本辖区内非法超限超载的源头管理,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深入了解车辆非法超限运输的危害,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大型货物集散地和20万吨以上的货物源头单位,实行运政人员派驻制度,加强对货物装载源头的监管、监督和管理。从地域来看,煤矿、铁矿、沙石厂、建材生产集散地是易发生超限超载区域,因此应加强对这些货物装载地点的源头管理。加强与相关企业合作,实行重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规定进行车辆装载配载货物的企业或货运站经营者,要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建立健全合法运输信誉档案,加强对运输企业,人员从业资格的考核管理。经贸、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境内车辆生产、改装企业的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改装汽车的企业进行清理取缔。生产非标车辆,由质监部门予以处罚,属于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维修企业,由交通部门处以2―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予以取缔。公安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车辆不予登记和发放车辆号牌,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驾驶人员,公安部门要给予违法记分处理,并且对超载车辆实施卸载后方可运输。
(七)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在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局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惩防体系检查,精心制定检查方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9个检查组,分别由省局领导带队,对17个市国税局机关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8类44个问题。组织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小金库”和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清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督促各地认真进行整改。
(二)廉政宣传教育日益强化。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展示汇报会中,我省选送的文艺节目获综合评分集体一等奖。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全系统共有33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邀请纪委、检察院有关同志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省局与省检察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共同下发执行。全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和学历班575期,均开设了“廉政课”,受教育31070人次。同时,将反腐倡/:请记住我站域名/廉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系统共有46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三)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市局机关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局机关共梳理工作事项237项,制作工作流程图257个,排查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443条,清理制度730个,其中保留304个,修订109个,废止317个,部分项目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审查。
(四)“两权”监督制约扎实有效。以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26人次,21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8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领导干部函询41人次。将执法检查、督察内审和巡视工作相结合,对6个市局开展了综合巡视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156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对5个市局进行了整改检查。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全系统共监察立项680项,开展监察272次,提出建议309条;协助建章立制31项,推广先进典型10个,发现案件线索2个,处理人员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经费等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省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省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效能建设第一名、全系统有40多个市、县局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六)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高度重视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全系统直接受理举报71件,比上年减少2件;初步核实线索50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1人,刑事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局直接组织初核案件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加强。高度重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县局纪检组长选拔任用的条
件、资格、方式、程序以及交流、转任、提拔和管理。省局监察室增配了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2个市局纪检组长进行了调整,分别有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转任或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纪检组长,8个市局对监察室主任也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严把进口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年龄、知识结构等得到了优化。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120人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地区行动相对比较迟缓、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任务分解、轻考核追究;一些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教育预防不够有效;一些单位案件查处不得力,追究不到位,存在姑息迁就现象,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没有充分显现;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执法随意、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__年主要工作任务
20__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内控机制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省局确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安徽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项细化、量化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二)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总局及省局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源专业化管理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组织收入原则、厉行节约、惩防体系建设和政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区)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
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领域、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利用涉税中介、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巩固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面向全体国税人员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风险防范教育,提升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要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省局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改进教育方式,拓宽教育领域,提升教育效果。继续巩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加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力度,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