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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国际贸易发展向国际货物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两个领域拓展,《服务贸易总协定》将教育服务类列为国际服务贸易12种类之一,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是国与国之间出于经济目的而进行的关于高等教育的输出与输入,是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跨境交易、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的流动构成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四种方式,跨境交付是指提供服务者在本国的领土内,向另一方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提供服务者和消费者在空间位移上存在界限,如在线视频教育传送和虚拟现实等;境外消费指提供服务者在本国的领土范围内,向他国的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的方法,其关键是消费者发生了国与国之间流动,如欧美留学生来华留学等;商业存在指本国提供服务者在另一国领土内设立相关教育机构,在另一国领土内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的方式,如中外合资办学、品牌大学设立海外分校等;自然人流动指本国的教育服务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国提供相关服务的方式,如高校教师或著名学者的跨国流动。
在WTO框架下,我国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作为新兴的知识产业型服务,正慢慢发展为各国关注的竞争性贸易领域。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现实选择。在逐渐增加的青少年奔赴海外学习的同时,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面临着逆差不断加大的现实。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应对海外高等教育学校和机构进入的挑战,同时根据当前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市场变化规律来确定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改革方向和发展目标。
一、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现状
在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四种方式中,全球发展最为迅速的为境外消费,境外消费目前已成为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最主要的形式。自加入WTO以来,我国出国留学生人数与海外来华留学生人数增长迅速。由于中国对外国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与外国对中国留学生收费标准不同。目前中国存在高等教育服务贸易逆差。教育部针对中国对外国来华留学生制定统一收费标准,以1997年修订的《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为据,内容如下:(1)文科类专业:本科大学生每学年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4000-2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学年收费为人民币18000-3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学年收费为人民币22000-34000元;学习时间为一个月的短期生收费为人民币3000-4800元,三个月的短期生收费为人民币8000-10000元。普通进修生与专科生收费标准与本科生相同;高级进修生收费标准与硕士研究生相同;研究学者收费标准与博士研究生相同。(2)理工科类专业与文科相应类别学费标准增加10%-30%。(3)医学、艺术、体育类专业与文科相应类别学费标准增加50%-100%。海外来华留学生的生活费用,包括在校饮食、住宿、旅行、人际沟通等方面支出费用,其累计消费数目在境外消费中也不可忽视。在此针对上海高校华中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建桥学院的留学生共选择代表性200人进行了相关消费问卷调查,人均月消费约3000元,加上此类费用,每个留学生每年大约花费5万~6万元人民币。
欧美国家留学生的学费标准为每学年15000至25000美元。从我国目前各类留学咨询机构调查统计数据来看,赴英国自费留学的学生每学年需要8万至18万元人民币,赴澳洲的澳大利亚与新西兰自费留学的学生每学年需要8万至10万元人民币,去美国每年需要20万元以上。按照每人每年12万至18万元人民币的低限来估算,即使在我国出国留学生人数等同海外来华留学生人数的情况下,我国仍存在人数*7~12万元的贸易逆差。
在中外合作办学方面,各国对待教育服务进口的办学模式都非常慎重,通过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等方面严格把关以维护本国教育主权。教育部于2004年6月2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与审批、中外合资办学机构的设立及管理各方面做出具体的相应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外合作大学作为促进国际教育文化交流的一种重要形式,亟需在革新开放与坚持教育主权之间保持平衡。以上海纽约大学为例子,上海纽约大学在校学生总共4年期间在上海上课时间为5个学期,有3个学期时间可以选择赴纽约大学在全球的16个教学点参加交换生项目,这给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带来了优质的国际教育资源。另外我们应该坚守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弘扬我们的民族文化,这是参与国际教育合作交流的重要出发点,目的是为了在教育供给方面提供更多选择性,减少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和摩擦,培养通晓国际视野、理解国际法则、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全球化人才。在“走出去”方面,教育部于2002年12月31日颁布了《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制定了很多详细的措施,如推广实施“汉语桥工程”,加强海外“孔子学院”建设,全面推进汉语水平考试(HSK)等;按照“扩大规模、提高层次、保证质量、规范管理”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其他中国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的对外教学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教育机构赴境外办学等。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走出去”和“引进来”都获得了质的发展。
在跨境交付和自然人流动两方面,我国对跨境交付模式与自然人流动模式都有较大的限制。跨境交付通过跨国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形式提供的教育服务实现,技术手段主要是通信技术。由于WTO成员之间文化背景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差异,目前同意对外国竞争者开放公共教育服务领域的只有40多个国家。在《服务贸易承诺减让表》上我国对“跨境交易”教育服务的国民待遇并未作承诺,但跨境交付仍然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和学生需求。我国在教育服务贸易的自然人流动方面有一定的限制,其他国家的如高校教师或著名学者可以接受中国教育机构或学校的邀约到中国提供教育服务。随着国际间高等教育合作的进一步加深,我国教育者出国参与国际间的学术会议或讲学、在不同高校之间进行合作科研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我国目前在不断完善教育方面立法以实现开放教育服务承诺。可是在高等教育服务的自然人流动方面还缺乏更高位阶的法律制度规范。
二、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存在逆差
我国出现高等教育服务贸易逆差,直接原因是我们的收费远远低于国际水平,间接原因为缺乏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国际品牌,从高等教育服务输出方面来看,一方面欧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高,另一方面其提供的高等教育服务质优价高,教育发展水平处于先进地位而占据相对优势,是全球各国留学生选择的主要目的国。我国出国留学人数与来华留学人数均呈逐年增长趋势,我国出国留学生在国外学习时间较长,以学历生比率为主,而来华留学生中在国内时间较短,学历生所占比率较低,相比留学费用有较大差距。
(二)留学生教育培养层次偏低
目前欧美国家高校留学生教育层次已发展到以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为主体,专科生及本科生为次的状况,我国目前仍以招收短期进修生和语言文化生为主。来华留学生大部来自亚非诸国,如韩国、越南、巴基斯坦及尼日利亚等国家,欧美国家来华留学生所占整体比例较小,来华留学生中长期学习的学历生人数不多,在华攻读高层次学位的留学生数量与欧美国家相比差距仍然较大。
(三)学科单一趋同
来华学习的留学生所习专业多为汉语言文字、传统针灸、地方戏曲等特色文化专业,理工科等专业所占比率较少,商科和新材料技术类学科更加不足。我国的教育出口中文科居多,其中又以汉语教学为主。其他专业学科特别是理科、农科的外国留学生少之又少,这种极大的反差在发达国家的留学生市场中是很难发现的,这与欧美国家的留学生学科选择情况正好相反,整体来看我国高等教育留学生学科选择较单一且趋同化。
三、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成熟人才培养模式
积极构建扎根于本土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学习教育水平发达国家人才培养经验的同时,必须更多将语言、中华文化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等因素包含在内,柏林大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就致力于实现民族文化认同,我们需要建构高等教育的民族文化认同功能,学习者是受到周边环境潜移默化影响的,必须发展学习者对于自身与周边环境的进一步认识,加强高等教育本土化功能,对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专业要优先发展,我国高校有相关学科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市场有着很强的竞争力,如汉语言文字、传统针灸、基因测序、农业生产等。应该充分发挥我们在这些特色学科方面的专业优势,增加对相关学科发展的投入,有效提升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合作办学培养的高级人才要适应国际人才市场的需求,注意培养学生的国际交往能力,着力培养具有很强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在中外合作办学中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上,中国高校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特色教育资源的能量,提高在中外合作大学中的教育影响力。经济全球化正在不断加强,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既要适应全球化的要求,也要重构全球化的进程及自身在全球化体系中的地位。
(二)完善留学生相关政策与保障机制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外国来华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但可以按学校规定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目前我国只为来华留学生中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同学购买保险,这会使自费来华留学生失去相关吸引力。扩大就业政策与保障范围将有效增进留学生境外消费,保证海外来华留学生的学习生活利益,并由政府对权益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国际教育交流活动规范开展。我们应该多方面提高资助额度,扩大来华留学生获得相关奖学金的比率,减轻经济困难国家学生的学习生活压力。学生毕业后可以在华实习或工作,对吸引来华留学生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华,优化来华留学生的水平,增加学历生和长期交流学生的比率,有效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有效增长。
(三)加强来华留学服务的对外宣传力度
关键词:“十一五”;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策略
职业教育发展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经过良好职业培训的人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后备力量。现代社会的任何进步与发展,都离不开科学技术和教育。科学技术在社会经济领域的普及和发展,以及劳动者素质和技能的提高,从根本上讲,都取决于职业教育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处于职业教育中的基础性地位,是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现代社会所需的技术人才的重要基地。笔者认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这是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需要,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需要,是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需要,也是实施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表明了国家对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视,也昭示着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契机的到来。
一、“十一五”期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回顾
1.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十五”期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紧密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取得了很大发展。(1)扭转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连续滑坡的局面。200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为398万人,2002年为455万人,2003年为517万人,2004年为566万人,达到历史以来最高水平,当年在校生总数达1409万人。2005年,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647万人,当年在校生总数达1559万人,分别比2000年增加239万人和275万人。(2)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转变。“十五”期间,各中等职业学校明确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实现了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的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的转变、从传统的以升学为导向向以就业为导向的转变。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进一步优化了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3)进行了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创新。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了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新体制。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市场和社会需要,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办学模式。密切与企业、人才、劳动力市场的合作,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加快培养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急需的各类人才。中等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体现了教育系统结构调整的战略意图,体现了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和协调,更进一步奠定了中等职业教育在我国教育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2.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所存在的问题。尽管中等职业教育在“十五”期间由于政府所提供的政策、资金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而取得了较大发展,然而,其发展仍存在以下问题:(1)从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上看,存在着资源配置不合理、制度不健全、招生困难与无序竞争等问题。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体制仍然存有一些计划经济时期的成分,资源配置体制不顺,造成了目前职教资源的相对“固化”、“狭化”和“僵化”。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一方面由于财力不足,导致职教资源无法增长;另一方面分散办学、重复建设、广种薄收等短视行为突出,导致职教资源存量闲置。“十五”期间,与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的形势相反,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陷入“招生困境”,主要表现为生源相对减少且质量低下和招生市场混乱两个方面,以上这些都严重阻碍了中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2)从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来看,专业设置不合理、课程结构落后、教学体制不灵活的问题日显突出。首先,我国的中等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上与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吻合程度不高,具体表现为:一是在专业设置上出现方向性失误和盲目无序性;二是在专业建设上搞小而全,低水平简单重复,没有形成专业优势和学校特色;三是所培养的学生社会适应性差。这是多年来中等职业教育多重矛盾积累和发展的综合表现和必然结果。其次,在课程结构上,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所采取的学科课程模式暴露出以下缺点:对学科越分越细,且不同学科课程之间缺乏联系和综合,不能满足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客观要求;过分强调理论知识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性教学。最后,我国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体制一般采用的是固定学年制和班级授课制,缺乏足够的灵活性,不能满足多样化的职业教育需求,也很难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3)从师资队伍建设来看,目前,我国从事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师整体素质不高,学历水平较低,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够,“双师型”教师严重缺乏,教师的职后培训工作较为落后,无法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要求。另外,教师队伍不够稳定,人才流失较为严重。(4)从人们的思想观念来看,职业教育备受鄙夷。虽然国家大力提倡中等职业教育,但一方面,从文化学来看,我国有着浓厚的“学而优则仕”的文化传统,人们倾向于追求高学历,更愿意选择普通高中教育,继而再接受高等教育;另一方面,从经济学分析来看,选择中职的成本较选择普高的成本大而收益小,因而在有选择自由的情况下,人们更倾向于选择普通高中。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也对发展职业教育不够重视。政府财政拨款偏向于普通高中教育,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
二、“十一五”期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策略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中央财政将对职业教育投入100亿元;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将达到800万人,与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要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2005年11月份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发展职业教育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合理比例。如何在“十一五”期间,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激活办学机制,拓宽办学渠道。首先,中等职业教育要彻底转变其不能很好地适应当今社会需要的状况,应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内在规律的要求,增强与不同类型教育的沟通和衔接,放宽招生和入学的年龄限制,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机会,发挥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培训教育等多种功能,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其次,为了扩大办学规模,中等职业学校应与各地党政行政部门、周边学校保持联系和接触,不断拓展办学的新思路、新空间。再次,中等职业学校还应积极探索充满活力的动态发展模式,进行校企联办,走联合办学的共同发展之路。最后,应加强职教与普高的沟通,互相渗透,取长补短,建立快捷、便通的人才成长“立交桥”,满足广大学生的升学与就业需要。
2.加大社会宣传,拓展发展环境。要改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偏见,弱化整个社会对学历的过度重视,树立新型的就业观念。一方面,政府及学校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与杂志等大众传媒共同来宣传职业教育的意义,以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方式让公众了解有关职业教育的概念、种类、地位与作用、人才培养模式与目标以及社会对其所培养人才的需求状况等,积极推介职业教育办学的先进典型,使社会公众不断加深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另一方面,可以在初中阶段的学校教育中,适当加入中等职业教育的课程或相关知识的介绍,使学生了解职业教育,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种类。初级中学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如“家长学校”或家访等,对家长进行中等职业教育的观念渗透,各社区可以积极宣传职业教育的性质、培养目标等知识,逐渐营造一种适合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和教育环境。
3.优化专业设置,加强特色建设。加强专业建设是中等职业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校内涵式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要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对当地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的演变状况、社会职业分布和劳动力市场的供需情况等要素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按照劳动力市场对人才类别、结构、层次、数量等方面的要求来调整相关的专业设置;要瞄准市场优化专业结构,结合自身的发展优势,加强特色专业的建设;要注意坚持稳定、长效、需求量多的主体专业或名牌专业同易变、短期、需求量相对少的新专业相结合,按照社会需要,巩固主干专业,改造传统专业,创建新兴专业,发展名牌专业,从而永久保持学校的活力。
4.立足职业素质,重构课程模式。课程改革是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任务。根据目前国内外职业技术教育课程的研究成果,在构建职业教育课程新模式时,可以采用“宽基础、活模块”的课程模式,即以全面素质与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为核心,以岗位技能训练为特色,既强调集合一群相关职业通用知识与技能,也重视选择一个特定职业所必备的知识与技能。“宽基础”着眼于奠定发展后劲的基础,侧重于全面素质与关键能力的培养,同时进行某一岗位群相关职业通用的技术与技能的专业教育;“活模式”中的每一个“模块”都是针对某一类职业的多项能力进行的定向教育,让受教育者掌握从事某一类职业所必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
5.改革教学体制,实行弹性学制。实行弹性学制是许多发达国家职业技术教育的共同点,职业学校学生学习时间的长短往往按个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定,一般没有年龄和时间的限制。这种灵活的学制为职业教育带来了很大的活力,促进了人才培养,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应把实行弹性学制作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种方向,应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部分时间制教育相结合,允许成年学员和有实际需要的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在具体的实施方面,学校可以开展学分制的试验,改革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使学生能够根据社会需要和个人兴趣、条件选择课程和学习时间,还要建立校际之间、相近专业之间学分相互承认的机制,允许学生跨专业、跨学校选择课程。
6.加强师资建设,提高师资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水平是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关键。要多渠道引进人才,聘请专家授课以扩大视野,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授课以提高课程活力;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培养骨干教师,提高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并注意吸收企业优秀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加快建设具有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激励机制,对教学改革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为教师学习提供良好的环境,鼓励教师基于学校开展教育科研活动;要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顶岗工作或实习锻炼,提高广大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此外,还要加强职业学校的校长培训工作,提高校长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5—11—10.
[2]伍琼。中等职业教育面临的形势与对策[J].职业技术教育(人大复印资料),2001,(2).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文化与艺术素养有所要求。舞蹈,作为三大美育教育(音乐、美术、舞蹈)之一,亦备受关注。为此,北京舞蹈学院推出的集训练性、娱乐性、审美性和中国舞蹈知识于一身的《中国等级考试教材》对我国的舞蹈普及教育起到了领头作用,更为传承与发展中国舞蹈艺术挥下重彩。
近年来,我们国家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及人均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文化素养和美育教育的自我要求正在有意识的,甚至刻意加强。舞蹈,作为美育教育中的重要成员亦越加备受关注。可以说是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极大地推动了舞蹈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
曾几何时,人们说舞蹈教育的实质是身体教育,因为它是一种通过身体运动得以实现并直接作用于身体的一种教育形式。现在看来这一说法显然局限了。通过舞蹈,人们已经不是单纯的身体获益,同时也在陶冶情操、绿化心灵、传承文化以及增进情感交流等方面彰显效应,是其他美育教育所不可替代的。为此,提高全民素质,深化艺术修养,普及舞蹈教育,挖掘专业舞蹈人才便成为当下之重。
一、《中国舞等级考试教材》概述
由北京舞蹈学院编、中国舞教授孙光言主编的《中国舞等级考试教材》是我国第一套为在幼儿、儿童、少年和青年中普及舞蹈教育而编的校外舞蹈素质教育系列教材。也是我国目前唯一的一套经文化部确认的、可以在海内外推行的中国舞蹈考级教材[1]。其教学内容包括:中国古典舞(基训、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汉族、藏族、蒙族、维族、朝鲜族、傣族等);垫上技术(滚翻类)以及舞蹈节奏感训练四部分。全套教材共十三级,每一级别都配有相应的伴奏乐曲及歌曲。课程第十级的水准接近舞蹈学院附中一年级;十一至十三级课程是舞院附中课程的通俗化和简化[2]。本着加强对幼儿、儿童及青少年的审美和素质教育,培养他们热爱中国舞蹈艺术,以及发现和选拔舞蹈专业人才的宗旨,本套教材在编创和整理的过程中就极为重视其实用性和科学性。《中国舞等级考试教材》是一套集训练性、娱乐性和中国舞蹈知识性为一体的校外舞蹈普及教材。它的人性化以符合幼儿、少年及青年的心理与生理特点为出发点,关注他们的情趣爱好,反复斟酌训练的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及舞蹈中所展现的中国民族特色。
二、普及舞蹈教育提高全民艺术修养的意义
古往今来,我们国家一直追随着世界文化与艺术的发展步伐不断进取。舞蹈,作为千百年来先人留下的艺术精髓更加值得我们在当下传承和发展。在经济与科技、文化并驾齐驱的今天,艺术紧随其后的不断彰显个性,引人注目。因而,舞蹈参与其中,并置身鼎立之位,更不免世人谓之做作。 舞蹈不仅有着坚实、深厚的历史地位,更加有着其他美育教育所不可替代的教化功能。因为只有在舞蹈的过程中,人们才能够增强对美的认识和理解,感受美的意境,体味地域文化,增进情感信息的传递,并且在得到身体锻炼的同时,也对心里和生理健康起到了功效。闻一多在《说舞》中提到:“舞蹈是生命情调最充足的表现。”同样,《礼记》中记载:”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如此一来,我们越加发现了舞蹈能够超越言语来缔造人们心灵间的沟通,尽情展现人生中五彩斑斓的世界。
三、《中国舞等级考试教材》的风格特征及实用性
由北京舞蹈学院推出的《中国舞等级考试教材》一经问世,就得到了各地舞蹈教育工作者的高度认可和赞扬。舞蹈考级可称之为一门“校外选修课”,虽然是普及型教育,但它的教材亦不可脱离一切教材所遵循的原则,即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由初级一步步走向高级。《中国舞等级考试教材》其内容针对性强、训练目的明确、面向5-18岁以上的幼儿、儿童、少年、青年及舞蹈爱好者创编了不同年龄段所适合的学习内容。同时也伴随制定了相应的,较为严谨的考级制度。在本套教材的实用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不但能感受其中所具有的趣味性与自娱性,更能够使得学生在娱乐中接受舞蹈。从而加速了学生对舞蹈的热爱,以及师生间传递的情感。特别是在幼儿和儿童课程部分,教材吸收了许多儿歌和歌谣,更丰富了本教材所突出的趣味性。例如:”小指挥“(松肩训练),”吹泡泡“(头的训练),”“丢手绢“(东北秧歌训练),金孔雀“(傣族舞训练)等。这样,在选用儿歌和歌谣的同时,还使得学生能够载歌载舞,带动学生充分发挥他们的情感。
除上述内容以外,《中国舞等级考试教材》训练的全面性也是极为突出与核心的特点。教材中密切关注着对学生身体各个关节、韧带和肌肉的训练,启发学生在训练过程中的节奏感与乐感。教材内容不仅涵盖了基训、技巧、民族民间舞和古典舞身韵的部分,更汇集了音乐反应训练和游戏两个训练类型,使该教材成为集训练性、娱乐性、审美性和中国舞蹈知识于一身的精选教材。
近年来,《中国舞等级考试教材》在不断的完善着和发展着。不仅普及了我们中国的舞蹈教育,同时也让海外朋友更多地认识和参与了中国舞蹈。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等国家,越来越多的学者加入到中国舞考级课中来。这一切,大大促进了国际间舞蹈文化的交流。虽然各国间并不能够完全理解相互所有的语言表达,但是我们不约而同的借用了同一种对话方式——舞蹈。在舞蹈中去认识、体会、了解世界。而这种”无言”的表达,也是人们内心情感最真切的传递。
我们希望,有更多的舞蹈教育者加入到中国舞等级考试中来,使《中国舞等级考试教材》不断地完善、丰富,使其更加科学系统,为我国的舞蹈普及事业尽一份力量。因为,我们的国家需要发展,需要被更多的人认识,更需要用一种美妙的方式与世界对话,而舞蹈就是这一种最真挚的语言。
【关键词】医学教育 人文素质 课程设置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17-0003-02
高等医学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国家培养和输送高级医学专门人才的重任。高等医学教育中加强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不仅是医学人文性复归的强烈呼唤,而且是提高未来医生医德水平的现实要求,不仅成为高等医学教育发展的趋势和社会卫生事业的需求,而且必将成为现代医学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
21世纪生命科学、材料科学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为医学科学发展提供了基础和空间,同时对高等医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对当前较为滞后的医学人文素质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
教育部、卫生部等研究制订了《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教高〔2008〕9号)(以下简称《标准》),就医学毕业生应具备的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知识、技能三大目标和医学专业教育办学标准提出了最基本要求。《标准》反映了医学教育面对的国际趋势、国内环境和社会期待,对人文素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作出了规定,在“根本任务”和“基本要求”中给予了表达。
贯彻《标准》要求、大力加强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同时,首先应当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当前高等医学教育中学生人文素质培养存在的误区,这些误区既会影响当前高等医学教育的培养效果,又势必在人文教育的发展道路上设置无形的障碍。
一 在认识取向上,对人文素质培养的认识不完整,缺乏人文精神的教育理念
著名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曾说:“教育是人的灵魂的教育,而非理智知识和认识的堆积。”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的重要本质特征就是人文性,人文素质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何谓人文素质?人文素质是指由知识、能力、观念、情感、意志等多种因素综合而成的一个人的内在的品质,具体表现为一个人的人格、气质、修养。人文素质教育就是将人类优秀的文化成果通过知识传授、环境熏陶以及自身实践使其内化为人格、气质、修养,成为人相对稳定的内在品质。从精神层面上说,人文素质具有对感性生命深切的关怀,这一点对医学生而言尤为重要。人文素质的形成与提高,主要有赖于后天的人文教育。
纵观当今作用于医学人文素质教育的复杂社会医学环境,无论是医生从业、医院运营还是医疗服务,追求技术至上、否定医学服务中人文价值现象普遍存在,消费主义、技术主义、人文主义杂糅相交,社会医疗资源短缺与配置浪费矛盾共存,医院无法实现优化运作的无序市场化与过度市场化交错,种种矛盾共同构成医学环境的复杂局面。这一切的改变需要很多因素助推,其中医院用人重学历、重技术、轻人文素质的误区需要彻底厘清。医学生的人文素质提高,才能使其在医疗实践中关注人的生存质量、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关心人的生活环境,自觉地尊重患者的人格和自尊,才能发自内心地关心和爱护病人。
对人文素质培养的认识不到位,人文精神的教育理念不合理,很多时候是管理者、教育者和学习者三方共同发挥了消极作用。人文素质教育是渗透性教育,对人的影响非常缓慢但却深刻。管理者要立足于人文素质培养的长远效益,让人文素质教育落地生根,裨益于医学的发展和医务人员个体素质的提升;教育者要从人全面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人文素质培养的意义,把人当做工具的教育理论是最致命、最危险、
* 本文为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立项课题(2009年)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最错误的概念之一。应充分意识到人文素质教育培养医学生作为“道德人”建立自身的职业伦理生活。培养医学生作为“技术人”,既有救死扶伤的执业技能,又保持满腔热情的人性关怀。培养医学生作为“社会人”坚守职业的道德底线;医学生不应极力崇尚自然科学,而忽视对人文知识的追求与学习,不应对于职业角色的理解仍停留在掌握执业技能上,对待人文素质教育仍持敷衍塞责与不以为然的态度。应具备接受人文素质培养的强烈动机,明确只有把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两者并重,才称得上高素质的医学工作者。
二 没有构建全方位的人文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在课程设置上,片面追求显性课程,忽视了隐性课程
由于认识取向的误区,人文素质的培养倚仗显性课程即理论授课,认为对医学生进行社会学、政治学、文学、历史学、地理学、艺术等哲学和社会科学的教育就是人文素质培养的全部。往往采用“贴标签”的方式,生硬地将人文教育贴上医学教育,人文教育就变成了附着在医学教育上的点缀。显性课程以概念化、直观化的形式体现于教学内容之中,表面看来理论性人文课程的比例有所加强,实际上只取得了扩充学生知识面的简单效果,学生为考试而学,学习积极性不高,难以体悟其隐蕴的精神内涵。而且,医学人文课程大多数在临床教学前期开设,并在后期实践教学前结束,人文素质培养缺乏全程性,因此难以收到实效。
我国现有的高等医学教育中的人文素质培养,基本上沿用了应试教育方式,教学方法与手段较单一,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先进的教学方法没得到广泛应用,以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临床课为中心的课程设置依然较多。国内医学院校与国外医学院校的课程设置相比,后者一般由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和医学三块组成,人文社会科学在其中所占据的比重在英国和日本显示为10%~15%,美国和德国为20%~25%,而我国研究结果显示仅为8%,这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标准》的出台是顺应国际医学教育发展趋势和医学模式转变的必然选择,是进一步规范医学教育管理,提高医学教学质量的迫切需求,也是推行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前提和依据。《标准》对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的根本任务规定为,“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其中“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质”蕴含着医学生的基本人文素质要求。贯彻《标准》要求,需要高等医学院校从办学宗旨及目标、教育计划包括人文素质教育课程体系等方面采取措施,构建全方位的人文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势在必行。既要保证显性课程即正式课程的培育作用,这包括两课在内的人文知识课程,医学哲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等医学人文课程以及专业课程,又要充分发挥隐性课程即潜在课程的作用。
三 在评价模式上:理念陈旧,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方法绝对化,流于形式
目前,高等医学教育中对人文教学的评价局限于单纯的课程考核方法,拘泥于通过书面考试形式来检验效果。这种评价模式造成了教师教授的功利倾向和学生自觉提升自身人文素质的“缩水”。
在高等医学院校中从事人文教育的教师一般分为两个梯队,第一梯队是从事人文社科专业的老师,自身缺少对医学的实际体验和研究。第二梯队是医学专业毕业的老师,自身缺乏系统的人文社科知识和深厚的人文内涵。由于教师的知识结构和学历层次受限,在教学过程中难以做到将人文知识与医疗实践相联系,势必导致理论讲授与临床实践的脱节,达不到预期的人文素质培养效果。
首先,提升教师的人文素质是基础,强化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医学伦理、医学哲学等知识的系统学习。其次,丰富教学方法和内容,让理论讲授与医疗实践相结合。在医学人文课程的设计上,应在讲授的基础上广泛采用包括学术研讨、课外阅读、情景模拟等教学模式。积极探索“基于案例的学习(CBS)”以及“基于问题的学习(PBL)”等先进的教学方法。在医学教育中渗透人文教育,通过实地参观、生命叙事、影视赏析、角色扮演、情境体验、素质训练与拓展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形式,让学生自觉树立和谐的生命观。再次,转换考核方式。如果人文教育的评价流于形式,就丧失了其应有的教育评价功能,导致医学生学习人文课程动机不强,选修人文教育课程只是为了凑学分。这种形势下,在完善教学内容、完善人文教学课程内容的同时,要改变相应的考核方式。对于系统性、理论性和知识性很强的人文社科课程,可以通过考试的方法检验医学生掌握的程度;对于艺术欣赏等主观性较强的人文科目,可以通过写读书报告等形式,考查学生对艺术、文学、生命的理解和认识;对于法律等实用性很强的人文科目,可以通过设计、分析案例,模拟事件考查学生的实践能力。
人文素质教育旨在培养出具备人文认知、人文情感、人文意志、人文行为等主体品质的人才。高等医学院校的人文教育不能只使用开设大量课程进行修补的方式来进行。人文素质教育的根本是在思想上引导、匡正学生。
多种的评价方法和完整实用的评价体系容易被评价人所认可和接受,有利于学生自觉地把人文教育变成自我教育,自觉地提升自己的人文素质。
人文素质的培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从教育和教学的各个环节入手,走出三大误区,构建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加强组织保障和评估,有效提升医学生的人文素质,使之适应现代人类健康事业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胡显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努力加强大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A].中国大学人文启思录[C].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8:30
[2]马存根.试论医学人文素质的养成及其辐射功能[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2(6):30~31
关键词:无机化学;高等中医药院校;立体化教材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4)01-0006-02
一、无机化学精品课程建设与立体化教材体
系建立的意义
无机化学是高等中医药院校开设的一门重要基础课,开设范围涵盖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以及生物技术制药等专业。由于其授课对象是大学新生,因此在帮助新生尽快完成从中学到大学的角色转换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及科学高效的学习方法具有重要的影响。由于中医药院校学生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以及要求均不同于普通高校化学系学生,他们需要在有限的课时内接受和掌握大量的无机化学知识及实验技能,学生面临的压力是所学内容多、跨度大、时间短,很难抓住重点,造成学习效率低下。此外,近年来伴随着高校扩招学生数量剧增,使得学校在教师、教室、教学资源等方面空前紧张,学生获得教师指导的机会大大减少。因此以纸版教材为核心的普通教材建设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教育教学的要求,必须对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改革,以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激发学习兴趣,更好地掌握无机化学知识,逐步形成系统的专业知识结构。
无机化学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首批校级精品课程。为了降低学习难度,提高学习和教学效率,全面提升无机化学的教学质量,保证无机化学精品课程的可持续发展,在立足于现代教育理念和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努力开发和建立一套适合实际需要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和可持续发展的无机化学立体化教材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二、无机化学立体化教材体系建设的实践
立体化教材又叫一体化教材,是近年来提出的教材建设新理论。“九五”以来,我国高校教材建设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手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过去仅为高校教学提供一本平面纸版教材和CAI课件的模式,显然无法满足和适应当前我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我国教育部领导对教育技术工作极为重视,并提出把教学改革建立在教育技术的平台上。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给教育和教学带来了新气象和新格局。在诸多改革中,教材改革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因为教材是教学信息的主要载体,是教师教与学生学的主要依据。
立体化教材是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来完善教材建设工作的一个新理念。将各种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媒体和资源有机地整合,形成立体化教材,形成纸质(主教材、教学参考书等)、电子和网络出版物(电子教案、CAI课件、试题库、电子书、资料库等)、学科网站相互配套,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与创新能力[1]。
目前全国理工科院校的化学类课程的立体化教材都已经进行了研究与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3]。但中医药类高校化学类课程立体化教材的建设工作还很薄弱。中医药院校药学类及其相关专业本科人才对无机化学知识素养及能力要求与理工类院校的要求不同,因此立体化教材体系的建设和改革也应有所区别。充分考虑到中医药院校无机化学课程学时少以及与药学、生物科学联系紧密的特点,在两项省级教改课题和多项校级教改课题的资助下,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无机化学教研室致力于无机化学立体化教材的建设,在重点建设纸版教材的过程中,以课程教学辅助网站的建设为补充,经过几年的教学实践,基本构建了一种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具有中医药院校特色的无机化学立体化教材体系。
(一)纸版教材的建设
纸版教材包括主教材和学习指导书。纸版教材是教学的核心,是教学中最重要的教具,是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我们的主教材采用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无机化学教研室贾桂芝教授担任主编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无机化学》。该教材的编写理念是突出中医药院校学科专业的特点,强调其应用性以及与中药学相关专业的关系,力求做到既向学生传授专业知识,又给学生展现中药知识的背景,体现出中医药学科的特色,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经过5年的教学实践,教师们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该教材在使用中根据学生和教师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过多次修改,重新出版后已经进入“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的遴选行列。
为使学生在学时少、教学进度快的情况下仍可达到“知识面宽,信息量大”的教学要求,我们配合主教材专门编写了《无机化学学习指导与习题集》,为学生剖析知识点和典型问题,并结合课程的难点和重点为学生提供相应的习题来加深理解。
(二)网络辅助教材的建设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的日益普及,各高校几乎都建立了自己的校园网络,计算机中心、网络中心可以随时向学生提供上网服务。此外在教学楼、图书馆以及学生宿舍内部都有网络接口,这些条件使无机化学课程网络教材建设成为可能。因此我们借助校园网络,运用数据库、媒体制作工具、网页制作工具建立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无机化学精品课程网站[4],全面实施了网络辅助教学。网站主要设立了以下四个板块。
1.教学文件。包括授课教师简介、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介绍课程基本要求、考试方法、教学计划及进度安排、学习重点内容、学习方法等,方便学生随时了解授课教师、教学要求和进程,促进学生提前制订学习计划,建立正确的方法和计划,有的放矢,促进学习效率的提高。
2.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主要介绍为学生指定的课程参考书,教师自行研制的电子课件,无机实验基本操作录像、同步习题练习、教学内容背景知识介绍等。在学校教改资金的资助下及专业人员的帮助下,课程组制作了实用、内容丰富的电子课件。课件内容在教学重点和难点内容上尽量采用动画、视听、图片等内容,学生可以随时下载电子课件,有利于学生对课堂教学内容提前预习、课后复习,为学生提供了主动学习的条件。课堂教学内容背景知识介绍可以拓展学生的视野,使学生充分了解知识的来龙去脉。教学资源板块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使学生由被动灌输式的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
3.交流论坛和留言板(无机化学BBS):我们利用目前非常成熟的论坛架设技术[5],建立了师生交流论坛。交流论坛可以使师生交流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教师既可以同步与学生在线答疑,也可以异步(留言答疑)为学生解惑。当学生遇到问题,可以首先在论坛上寻找相关的答疑过程帖子,如果没有相关问题的解答,即可新的问题与教师交流互动,大大提高了答疑的效率,减轻了教师的负担。与此同时,学生可以通过论坛对教师的教学过程提出意见,教师可以通过交流论坛及时得到学生对教学效果的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我们在辅助教学网站的应用过程中惊喜地发现,交流论坛不仅是师生之间交流,同时也是学生之间进行交流的网站。一些问题通过学生之间的探讨就得以解决,促进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也营造了学生自主学习的氛围。
4.学科前沿。该板块将本学科一些最前沿的知识介绍给学生,利于培养学生对前沿知识的敏感性,拓宽学生的视野,关注技术进步和技术前沿对实际生活的影响,从而增强学生对无机化学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
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使网络教学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网络教学模式突破了传统教学中人数及地点的限制,将传统课堂教学的以教师的“教”为中心, 转变为以学生的“学”为重点,促使了学生内因作用的发挥, 使他们从被动地接受知识转变为主动地获取知识, 符合人类认知的发展规律。我们的网络辅助教学实践表明,教学网站是一项十分受学生欢迎的第二课堂活动,是纸板教材的补充与延伸。既能使学生全面了解无机化学的教学,也能使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掌握更多的知识,教学网站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一个资料丰富、方便快捷、无时空限制的互动窗口。
在建设无机化学精品课的过程中,课程组在立体化教材体系的建设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立体化教材体系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充分体会到,立体化教材体系可为师生提供一个综合性的教学环境,促进教学由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促进学生由被动接受向自主探究学习转变,可以大大提升教学水平。立体化教材的建设是教学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现代教育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立体化教材的建设工作已成为教学改革和精品课建设深入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参考文献:
[1]费显伟,曹忠链,费琳琪.教材建设对精品课程建设的支
撑和推动作用[J].高等农业教育,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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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研究[J].化工高等教育,2008,(1).
[3]杨慧芳,任书霞.省级精品课程的建设与探索――以《无
机化学》为例[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1,(2).
[4]赵燕.基于网络教学平台的精品课程网站建设[J].江苏
科技信息,2011,(3).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包括普通初中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按国家规定执行。
全省年基本普及初等教育。年前按地区、分步骤地普及初级中等教育:经济和文化比较发达的市属区,于年普及;经济和文化中等的县(区),于年普及;经济和文化基础较差的县,于年普及,其别贫困的少数县,普及的时间可推迟到年。全省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民族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第四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和家庭,应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积极支持、扶助义务教育事业。
第五条义务教育事业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省、市(地区)、县(区)、乡(镇)分级负责,分级管理。
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办学作用。
第二章教育对象
第六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入学年龄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第七条学校要建立学龄儿童档案,动员学区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儿童、少年入学;要配合家庭做好自行辍学学生的返校工作;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不得无故责令学生停学、退学或开除学生。
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八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或者免予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农村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城市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九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经省、市(地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招收儿童、少年学员的文艺、体育等单位,必须保证学员学完义务教育规定的课程。
第三章学校设置和保护
第十条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小学和初级中等学校,并创造条件举办弱智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学校(班)。市(地区)人民政府应举办盲聋哑学校。
城市和村镇建设应将当地实施义务教育的设施纳入总体规划。城市新建住宅区,应同时建设相应的义务教育设施。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改善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按照国家制定的教学设备配置标准,逐步建好校舍,补充和配备图书资料、教学仪器、体育器材和其他设备。
第十二条鼓励和提倡企业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按照国家规定,举办小学、初级中等学校。
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的宏观管理、监督和业务指导,并负责教师的培训和补充工作。
第十三条小学和初级中等学校的开办、停办、撤销或合并,要履行报批手续。村办小学由乡人民政府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农村中心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和城市小学,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城市初级中等学校由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校舍、场地和教学设施,不得损害教学环境。
学校的校舍、场地不得移作他用,未经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出租。
禁止在学生中进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
第十五条学校应积极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四章教师和教师培训
第十六条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教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严禁侮辱、殴打教师。
各级人民政府和办学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逐步改善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物质待遇。教师按规定应享受的补贴、医疗费等,地方财政应予保证。城市中、小学教师的住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切实保证民办教师的报酬。民办教师工资的国家补助部分,由市(地区)、县(区)财政解决;群众筹措部分实行乡筹乡管,按月发给。
第十七条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文化、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做到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忠于职责。
第十八条县以上人民政府要从经费、师资和教学设施等方面,保证优先发展师范教育,努力办好师范院校,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师资培养,逐步建立数量足够、专业结构合理、质量合格、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第十九条县以上人民政府要办好教师进修学校,加强对函授、广播电视教育的领导,逐步提高在职教师的思想、文化和业务素质,使小学教师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水平,初级中等学校教师具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以上水平。
在职教师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市(地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初级中等学校教师的系统培训;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小学教师的系统培训。
第二十条全省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核制度。对考核合格者,由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合格证书;不合格者进行培训,培训后仍不合格者,应调离教学岗位。
第二十一条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分配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不得调动和借用教师做其他工作,不得把不具备条件的人员调入学校担任教师。
第五章教育经费
第二十二条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
(一)全省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
(二)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农村以乡(镇)为单位计征,由财政或税务机关征收;对单位和个人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计征的,由税务机关征收。
(三)省、市(地区)、县(区)机动财力、老区补助款、贫困山区补助款、城市维护建设税,都应划拨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
(四)特别贫困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经费,应适当予以照顾。
(五)乡(镇)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义务教育。
(六)鼓励和提倡企业、社会团体、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自愿捐资助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应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勤工俭学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也可适当用于师生集体福利。
税务机关对学校勤工俭学项目,应在税收方面按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第二十四条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对教育事业费应精打细算,合理安排,提高使用效益。
义务教育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吞、克扣和挪用。
第二十五条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收取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减免杂费。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家长和单位要钱要物。
任何单位不得向中、小学校摊派款项。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实施义务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县(区)、乡(镇)以及单位、学校和个人,由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适龄儿童、少年未经批准,不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中途辍学的,农村由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无效的,责令其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并处以罚款。
(二)学校拒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无故责令学生停学、退学或开除学生的,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纠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三)对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就业的单位或个人,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招用,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需要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四)对截留师范院校毕业生或调动、借用教师做其他工作的,由县(区)以上人民政府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责令将毕业生或教师退回。
(五)擅自将校舍、场地出租或移作他用的,由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追究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并追缴全部收入,收回校舍、场地。
(六)侵吞、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或破坏、侵占校舍、场地和教学设施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追究责任,并责令退还、赔偿损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侮辱、殴打教师,扰乱教学秩序,影响教学环境,进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活动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后果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罚款一律上缴地方财政用于义务教育事业。
意见强调,相关部门要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发展。
一是抓紧进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调研起草工作。研究制定《规划纲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关系到今后教育改革和发展全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开展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调研、大讨论,积极为《规划纲要》的起草献计献策。
二是做好全国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免除学杂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做好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的调研和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今年秋季起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三是做好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要继续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加大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落实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
四是做好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完善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体系,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完成好年初确定的招生计划。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动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和合作办学。
今年,我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发展一大批中等职业学校;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快用地紧张的省属高校向新区集中扩建。
贵州义务教育站在新的起点上
2009年是我省教育事业发展非常重要的一年。“两基”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检查,标志着我省义务教育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
2009年我省财政预算教育专项资金达25.45亿元,超过GDP的6%,成为全国为数不多超额实现财政教育经费占GDP的4%的省份之一。农村初中和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分别由375元和225元提高到500元和300元,提前一年达到生均定额标准。
去年一年,我省对63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实行生活费补助政策,受助面由初中扩大到小学。对37万名普通高困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高校贫困生给予资助。新招聘特岗教师7012名。同时,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顺利完成。
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
近日,林树森在接受中央媒体采访时说,人口多并且整体素质偏低是贵州与西部其他省区市的主要差距之一。
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力发展教育显得尤为重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认为,发展教育是打基础、管长远的大事,是把我省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举措。要着眼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创新教育发展理念,扩大教育发展规模,提升教育发展质量,加快实现教育事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我省“两基”达标的成功实践证明,在贵州这样经济相对落后、可供利用资源有限的地方,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把发展教育作为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三条主线 推进我省教育跨越式发展
至2007年,中国农村1.4亿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被免除了学杂费;那么,义务教育阶段之外的5000多万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求学遇到困难怎么办?
这一问题如今有了答案。国务院近日出台“国发(2007)13号文”,提出了资助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的一揽子政策。
国务院这份文件题为《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下称《意见》)确定,在2007年秋季,中央财政将出资约95亿元,地方配套59亿元,用于在普通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确保贫困生“上得起学”;至2008年,该数额将至少增至318亿元,其中中央承担200亿元。
“新资助体系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总共将达500亿元。”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解读资助政策时说。
教育资助体系初成
前些年,中国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偏少,公众对“免费义务教育”呼声强烈。在公众和学界的推动下,中国政府自2005年底启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决定五年内投资2182亿元用于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该项改革基本解决了义务教育的筹资机制问题,全国目前1.4亿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均已免除学杂费。
义务教育投资问题解决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求学难”逐渐进入决策者视野。
据2005年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05年底,中国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规模为5500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2409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600万人,普通高校在校生近1562万人。
非义务教育应该由政府和个人共同分担教育成本。可是,由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所交各项费用更高,政府投入偏少,相当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依然“上不起学”,其中农村学生占绝大多数。
例如,1998年中国高校始行收费制度,每人每年学费约为4000元至6000元。此后高校连年大幅扩招,一些学生因交不起学费失学。为此,1999年中国政府试行“国家助学贷款”,目前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负担,毕业两年后应逐年还款。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06年12月底,全国累计审批国家助学贷款学生292万人,审批金额253亿元。
但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未彻底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助学贷款用于交学费后,一些学生的生活费仍然紧张,正常生活学习尚有困难。据记者了解,中国高校的贫困生比例大约为20%左右,中西部一些大学该比例甚至高于30%。
在此背景下,建立一个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在内的多元化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势在必行。
具体而言,《意见》确定,设立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学年约8000元,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学校在校生别优秀的3万名学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平均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上述学校中大约3%的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设立国家助学金,针对普通本科高校、高职学校中的贫困生,每人每年平均资助2000元,覆盖上述学校20%左右的在校生。对中职学校的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贫困家庭学生,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资助两年。
《意见》还强调,上述高校应从收取的学费中提取10%、中等职业学校提取5%,用于资助家庭贫困的学生,并把资助贫困生绩效纳入高校评估考核体系。
中西部更为受益
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作为一种“公平政策”,应该面对全社会。不过,从具体的制度设计看,整个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后中西部高校学生受益更大。
《意见》中明确,中央财政负担全部“国家奖学金”投入,而“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投入则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
按照上述政策,来自西部地区地方所属高校的学生,无论在何地上大学,其享受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80%由中央承担;来自中部地区的学生,60%以上由中央财政承担;而来自东部地区的学生,根据其上学地点的不同,中央和地方的分担比例也各不相同。
高等教育专家指出,上述政策执行后的效果,实际上等于中央财政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普通高校、高职和中职学校的财政支持,最终则惠及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大中专学生。
据接近决策者的人士透露,该资助政策体系建成后,学生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可主要用于交学费,每人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可用于基本生活费。成绩较好的贫困生所获5000元的“励志奖学金”,可同时用于交学费和生活费。如果该学生特别优秀,可获得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基本上能够保证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
此次政策出台后,在整个教育阶段,只剩下普通高中贫困生缺乏明确的资助政策。据记者了解,对于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的基本原则也已经确定,具体政策正在调研之中,2007年内有望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