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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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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

第1篇: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范文

从哲学基础上讲,当代的科学哲学研究形成了两个迥异的派别,一是分析经验主义,其代表是作为20世纪西方哲学重要分支之一的西方科学哲学;二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为原则和立场的科学哲学,以俄(苏)和我国的科学哲学研究为代表。就俄(苏)和中国的科学哲学来看,虽然二者同属的研究传统,但由于两国在科学、文化以及社会政治等方面的不同,形成了各自的鲜明特色。

一、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

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包括两个领域。其一是自然科学本身的哲学,是对有关物质世界、自然现象的科学理论本身的客观内容以及对所运用的相应的实验和理论的认识手段所作的哲学分析。这一部分旨在揭示科学研究的具体世界观和方法论内容,即越来越深入到自然科学中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二是对整体的自然科学和自然科学各部门所作的哲学分析,旨在阐明自然科学理论认识客观世界的规律和方法,阐明科学理论的结构、科学认识中经验层次和理论层次的相互关系。这一角度的研究侧重于科学理论的结构、科学认识的方法、理论原理和证明的论证方式、科学动态发展的规律等。苏联学者把这一角度的研究称为“科学哲学的侧面”[1](p2)。也就是说,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内在地包含了科学哲学的萌芽。但是,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苏联关于该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第一个领域中。“苏联时期一直存在的重要争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和自然科学的关系问题。”[2](p2-3)从苏联出版的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第一部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的教科书《自然科学哲学问题教程》(该书由时任《哲学科学》编委、莫斯科大学哲学系教授、自然科学哲学教研室主任c.t.麦柳欣主编)的内容上看,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的重心基本上围绕前一个领域,而对所谓的“科学哲学的侧面”则很少触及。

20世纪60年代中期,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的研究出现了重大的转折,传统的自然观研究开始退居次席,以科学认识论和科学方法论为核心的科学哲学研究逐渐成为研究的主导方面。1979年,в. а. 本文由收集整理卡尔普宁、б. м. 苏哈诺夫和в. и. 沙罗格拉茨基出版了一部有代表性的著作《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方法论基础》。作者认为,自然科学的发展会不断揭示出自然界的发展趋势和过程,而唯物主义辩证法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就是发展科学研究的方法论。该书逐一研究了力学、物理学、化学、技术科学的有关资料,论述了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进一步发展的前景和更为迫切的方法论问题,即,“科学认识中经验和理论的相互关系,理论知识的综合,科学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元理论研究的哲学意义等问题”①。与此同时,苏联的一大批学者,如б. μ. 凯德洛夫、μ. з. 奥麦利雅诺夫斯基、в. с. 高特、м. в. 莫斯捷巴涅科、в. и. 勃拉恩斯基、в. р. 伊瓦诺夫、а. д. 乌尔苏尔、в. а. 施托夫等人相继出版了大量的著作,从各个方面对自然科学的方法论进行了讨论,这反映了苏联哲学界对科学认识方法论研究的重视。

在1981年4月22—24日召开的全苏第三届自然科学哲学会议上,科学院院长г. л. 亚历山大洛夫指出,“自然科学哲学问题是对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基础,对自然和人在自然中的位置最普遍的看法进行探索和思考的一个中心枢纽”[3](p407)。由此可见,这一转向已使得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的内涵发生了变化。

苏联科学哲学的产生和发展,始终是在辩证唯物主义的传统下进行的。对这一过程进行分析,有利于我们正确评价传统下的科学哲学研究。从总体来看,西方的研究者对苏联自然科学哲学是持全盘否定态度的。[4](p99)西方的“科学史家和科学哲学家们长期讨论苏联出版物中的这些问题,他们关心的是,这些问题是真问题,还是人为的、政治的产物。当真影响了苏联科学家们的思考,还是仅仅就是个装饰”[2](p3)。只有少数西方学者对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采取了比较客观公正的态度。格雷厄姆在大量具体研究的基础上,客观地评价说:“我相信辩证唯物主义对苏联一些科学家的工作的确产生了实际的影响,在一些情况下,这种影响帮助他们形成认识结论,并赢得了国外同行对他们的认可。”[2](p3)

二、中国的自然辩证法研究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的第一个范式是自然观范式。[5](p56)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初,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主要是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并以自然观为基础,建立了由自然观、科学观和科学方法论构成的内容体系。

中国科学哲学的产生来源于自然辩证法研究范式的转换。20世纪90年代末期,自然辩证法的研究范式发生了多个方向的转向,其中包括科学哲学、科学方法论、科学思想史、科学社会学、自然哲学等。在传统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中,研究者往往有着雄厚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主要集中于自然观和科学观。随着研究范式的转换,译介和评述西方科学哲学的文章大量出现,科学哲学成为了《自然辩证法研究》和《自然辩证法通讯》两本核心刊物的主要栏目。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研究队伍都发生了重大转向。

自然辩证法为中国科学哲学的产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背景。20世纪80年代初,自然辩证法学会曾一度号称中国第一大学会,其研究绝不仅仅限于自己的学术圈子。自然辩证法的特点是兼容并蓄,既是一种学术事业,又直接面对国家发展的现实问题,在研究问题时常常借助于其他学科的理论方法。

自然辩证法为中国科学哲学的研究提供了更大的学术空间。科学哲学关注的问题其实是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内部问题。正因如此,从学科上我们把自然辩证法调整为科学哲学,但并未放弃自然辩证法。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以自然观为基础,恰恰是我们相对于西方科学哲学的优势所在。“由于西方科学哲学仅仅面对自然科学,无视自然科学背后的本质和客观基础,因此,他们并不

能真正回答理论的内在完备性和科学理论进步之间的关系。”[6](p111)西方科学哲学的这一特点,是它们在很多问题上不能获得正确认识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的科学哲学是中国自然辩证法事业的延伸,传统的自然辩证法研究决定了中国科学哲学的演进与定位。并且,在中国科学哲学的研究和自然辩证法研究呈并行之势。

三、差异与趋同

科学哲学在苏联和当代中国的兴起,既有共性,也有差别。其共性特征是,在各自国家已有的哲学研究中早已内在地包含有关科学哲学的相关研究。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中包含“科学哲学的侧面”,而科学动力学和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向也是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在格雷厄姆看来,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问题涉及十分广泛的领域,包括生命起源、控制论、结构化学、量子力学、相对论和宇宙学等。“苏联上千种关于辩证唯物主义和科学的书籍、文章和小册子都包含上述各种值得讨论的问题。”[2](p3)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为基础的,而且他们认为,这种世界观也必会通过相应知识领域的理论内容而被具体化。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科学不仅是关于世界的理论知识的总和,更是一种社会建制。因此,他们不仅研究科学哲学领域中我们熟知的那些主题,更为注重科学发展的社会决定要素和动力。科学哲学的研究内容属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可以说,苏联科学哲学的出现属于问题研究的“内部转换”。

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一直不是苏联哲学的独立分支,只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一个研究领域。因此可以说,苏联科学哲学的出现使在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对自然科学的研究由一个附属的领域开始走向相对的独立。

和苏联不同,自然辩证法在中国不仅作为一门重要的独立学科来建设,而且已经成了一项有较大规模的社会研究事业。我们不仅成立了全国性的学术组织——自然辩证法研究会,而且这一学科作为高等学校理、工、农、医类硕士研究生的公共课大规模进入了课堂。在“大口袋”思想的倡导下,自然辩证法的研究领域变得越来越广泛。20世纪80年代,自然辨证法研究主要集中于自然观、科学观、科学方法论、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及科技与社会研究,90年代以来则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学术研究不断拓展,成果更加丰厚。刘啸霆将自然辩证法的精神财富和价值概括为五个方面。其一,它恢复和坚持了哲学中的分析精神;其二,它坚持和宣扬了科学中的哲学精神,包括对科学精神、科学理性、科学文化的研究;其三,它探索了科学发展和发展的逻辑、模式、机理等;其四,它回答了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其五,它无私地培育和扶助了许多新兴的学科,在自然辩证法的事业下还为很多新的学科如科学社会学、科学管理学、科学政策学等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发展的空间。[5](p58)1996年,于光远在他的著作《一个哲学学派在中国兴起》中指出,中国正在兴起一个哲学学派——自然辩证法学派。这个学派的特征是:首先,它属于;其次,除传统的自然观、科学观研究外,它还特别重视社会实践问题,如西部大开发、科教兴国、国家创新体系、可持续发展等。

第2篇: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范文

关键词:诠释学;自然科学;诠释学解读

中图分类号:B0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3-0030-02

科学观察的中立性、科学事实的客观性是自然科学自我认识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可是,在科学研究的实践中,人们发现科学家的知识背景、思想习惯以及社会文化因素对于科学研究具有重要的影响,对于科学发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观察渗透理论、科学事实的价值负载成为科学哲学研究必须面对的问题,由此促成了人们从诠释学、知识社会学等角度理解和认识自然科学的思潮。本文将从分析德国哲学家狄尔泰将诠释学理解为与经验自然科学对立的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观点入手,通过解析当代美国学者克里斯和科克尔曼斯对自然科学的方法与本质层面的双重解读,阐释自然科学自我理解形成的基本逻辑。

一、诠释学作为人文科学方法论

诠释学最早的形式是对神圣文本的解释,最早的诠释学可称为圣经注释理论的诠释学,指的是研究圣经的解释原则。19世纪中叶,狄尔泰将诠释改造为与自然科学方法论相对的、普遍的人文科学的方法论。狄尔泰认为,自然科学同人文科学同样都是真正的科学。只不过,自然科学是从外说明世界的可实证的和可认识的,人文科学则是从内理解世界的精神生命。因而,说明和理解分别是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各自的独特方法。

狄尔泰的观点代表了人们当时对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关系的基本共识,即“在经验的自然科学和理解的人文科学之间存在着以下的几种差别:第一,自然对于对象的经验材料或对所有科学家都相同,或是所有科学家共同约定而毫无争议的。无论哪一种情况,它们都是客观的、确定的,任何分歧都能通过经验检验来解决。人文科学很难有这种无可争辩的经验材料。它们只涉及意义的对象,这些对象的解释建立在解释者不同的旨趣、状况和先验信念的基础上,因而总是易于受到质疑。第二,自然科学的理论是通过观察、陈述、归纳和演绎形成的说明性的思维产物。而人文科学只限于重新描述材料,以一种更清晰、更一致的方式重现材料的意义,它们力图理解而不是说明。第三,自然科学所使用的语言很大一部分可以公理化,形成一个形式语言系统。它的语言具有直白性、单一性、确定性。相反,人文科学不能避免使用日常语言,它的语言带有隐喻性、模糊性和歧义性。第四,自然科学的成果能够得到没有理论负荷的材料的证实或证伪,理论和材料之间唯一重要的关系是所属关系。在人文科学中,材料只能在某些解释里表现出来,不同的解释可能以不同的方式显示材料,人文科学的材料是不断地被诠释和被塑造的。第五,自然科学的概念力图消除拟人的指称或内涵,即自然科学的概念是不被人的任何主观的或非理性因素所污染的,而人文科学的概念不可避免地受到人类的各种主观因素和非理性因素的影响。第六,自然科学理论只有具有概括性和普适性时才有意义,而人文科学并不避免概括性,同时,它们也关注特殊性。自然科学家追求普遍性的知识,人文科学家还追求局部性的知识。第七,自然科学原则上是无个人专断特征的,断言的可靠性可辩明性与本人身份无关。人文科学却带有权威的痕迹,人文科学家的一系列个人非科学背景总是为它的解释提供辩护。第八,自然科学是一种缺乏终极基础的科学,它切断了与日常生活的利益关系和实践联系,而诠释人文科学本身就沉浸在日常生活之中,它与日常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1]35

狄尔泰的观点产生了持久的影响。在自然科学的探讨上,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并没有对自然科学理论作诠释学的解读。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20世纪中期,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对立集中表现为诠释学与实证主义的对立,美国学者D·伊德(DON IHDE)在文章中把这种情形描述为“实证主义解释学(H/P)的二元复合体”。克里斯(ROBERT P.CREASE)则认为,在这个复合体中,似乎每一方都向另一方让予领土,几乎没有人尝试使这个二元复合体的一方参与到另一方之中,特别是在自然科学的探讨中,人们一直把解释学作为一种潜在的资源放在一边不予追究,当受实证主义影响的对科学的理解暴露出弱点时,这些弱点并没有因为通过对整个自然科学的解释学范围作更为深刻的评价而得到应有的弥补。

二、诠释学作为自然科学研究的方法

自觉地对自然科学进行诠释学解读开始于20世纪晚期。按照克里斯的观点,大致有三类学者率先从事这方面的研究:一是少数受过大陆哲学训练的专业哲学家,如希兰(PATRICK A.HEELAN)、伊德、基西尔(THEODORE J.KISIEL)、科克尔曼斯(JOSEPH J.KOCKELMANS);二是具有现象学、解释学哲学的背景的科学哲学家,象M·埃杰(Martain Eger);第三类学者克里斯称他们为更具主流特点的科学哲学家,象J·罗斯(Joseph Rouse)和受分析哲学影响的社会学者。

克里斯认为,到目前为止,还不能把对科学的解释学的解读看做是对科学研究的解释学纲领的构建。但是,对科学的解释学的解读,他提出了一组富有启发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可称之为意义先于技术。这是对实证主义和主流哲学家科学观的无意义前提的批判。实证主义和主流科学家虽然给予科学发现、科学理论的形成一个理性的理由或非理性的范式,但是,他们没有追问科学发现和科学理论构建的意义前提,他们把科学描述为只是由实践、由技术或计算方法的运用构成的,这是一种错误的定性。因为,数据、结果及实验室的活动都是由解释而形成的。如果人们作出蹩脚的解释,那么就将得到错误的描述。在解释学看来,意义的产生在科学中如同在其他人类活动中一样,不仅仅依据从部分到整体的运动,而且要借助于这样一个过程,即把现象置于现有的意义框架之中。当这种意义的假设部分地引起了疑问的时候,则通过进一步的探究在持续进行的解释活动中做进一步的考察和改进。

第二种观点,可以称之为实践比理论更重要,这个观点既对第一种观点作了解说又将人类应对世界的认识活动,建基于实践活动之上,突出了人类活动的合理性、合历史性特征。第一种观点认为在科学活动中,意义先于技术,就第二种观点来说,据以解释现象的意义框架,并不仅仅包括工具、文本和观点。而且涉及主体和客体分离之前,由文化与历史所决定的人与世界的冲突。也就是说,当一个人试图进行解释时,他会受到历史与文化方面的历史传统的影响;尤其当一个人试图发现一种深刻而丰富的与世界的联系时,更是如此。因此,这种解释学实践的本质和范围就是科学中解释学研究的主题。

克里斯所讲的第三种观点,称之为境遇先于抽象的形式化。这种观点认为,真理只是涉及特殊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中向某人揭示某事,甚至科学知识,也绝不可能完全超越这些文化和历史所决定的复杂情况,即绝不能把它们撇开,仿佛科学知识是从无有中抽象出来。科学所揭示的这种现象的特殊性,往往被这样一种事实所掩盖,即如果科学的(实验室)环境无误,这些现象就可以在许多的不同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中自己说明自己。这种概括可能使人们对脱离实际的知识产生错觉,因为科学工作始于与某种具体情境现有的关联及对这种情境的理解,科学绝不会把具体情境抛在一边,理解决不会超出解释学的范围。在模糊的、高深莫测的、自相矛盾的情境中,意义的获得并非是超越个人与世界的关系,或是从这种关系中抽象出来的,而是对这种关系的深化和扩展 [2]4-5 。

三、诠释学作为科学研究的纲领

克里斯虽然承认解释学对科学的看法是必要的,但是他反对把从诠释学的角度解读科学看做是对科学研究的诠释学纲领的构建。其他学者希兰、科克尔曼斯等人则明确地提出了构建一种对科学做诠释学解读的研究纲领的必要性。希兰指出:“如果哲学想要找一个良好机会来完成它对自然科学和一切科学的普遍反思的作用,那么通过诠释学的探讨,在科学哲学中恢复那些要素却是必不可少的” [2]10 。科克尔曼斯是科学的诠释学—现象学的创始人之一。他提出:“自然科学生来就是诠释学的事业,自始至终就是彻头彻尾的诠释学事业,也就是说,在每一方面它都具有诠释学的成分” [2]41。

科克尔曼斯认为,自然科学诠释学的现象学(他基本上关注的是本体论问题)应当在具体的历史境况中和历史条件下研究团体和科学家个人所从事的科学事业,应该把注意力放在作为整体而持续发展的科学上。他认为,自然科学作为一个整体科学过程,是一项不断发展的科学事业,他具有彻头彻尾的诠释学本质。说明、发现、实验、观察以及寻求所观察到的事物的诠释总是联系在一起的。作为一个整体,科学实践生来就具有诠释学的成分,它的所有组成部分也是如此。

科克尔曼斯的贡献在于他指出了现代科学的诠释学特征的最具重要的方面:首先,科学的所有形式的描述、说明和理解都是诠释学的高级形式。科学家并不说明某物是什么,而只说明在一定数量的假设下,它将有什么表现。因此,科学家的工作总是从典型的预先把握、预先洞察和预先构想等诠释学方面着手。其次,无论科学家怎样观察、测量、描述,从经验概括中进行归纳、推理,并阐明所谓的“自然规律”,他们总是依据一个意义框架来阐明他们所探讨的现象。而且,从一定程度上讲,这种框架与所观察到的现象不是无关的,经过考察可知,即便这些有独创性的世界图景,也是以一些源于以前的理论或构想的要素为基础才得以构成的。再次,所有科学工作都是在诠释学的范围内进行的,没有哪一门科学能超越这一点,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科学家无法对那是什么作出真实的描述;也并不意味着这些陈述中没有一个是绝对的或永恒的,没有一个是决定性的或全面的;应该说,它们穷尽了一些真的东西,但是并没有一劳永逸地穷尽关于“那是什么”的真理。

四、结语

施莱尔马赫将诠释学看做神圣经典的理解技术,狄尔泰将其看做是与自然科学无涉的人文科学研究方法论,伽达默尔则在既遵循又超越狄尔泰的意义上将诠释学阐释为一种人文科学的本体论。克里斯与科克尔曼斯在汲取上述观点的基础上从方法和本体角度依据诠释学对自然科学的双重解读则真正地实现了诠释学与自然科学的结合,即揭示了自然科学研究的诠释学条件,又使诠释学成为自然科学自我理解的本体论,最终促进了科学诠释学的出现。

参考文献:

[1]黄小寒.“自然之书”读解—科学诠释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

第3篇: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范文

自然科学研究是人类最富有创造力的社会活动,这一探索过程是科学工作者不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自然科学发展史就是一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历史。科学研究活动作为一种探索和揭示自然界奥秘的过程,大体上可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发现和提出问题;第二阶段是搜集有关该问题的感性材料或经验事实;第三阶段是对搜集到的经验事实进行分析整理;第四阶段是在整理经验事实的基础上提出有关科学假说,对有关经验事实进行统一解释,即解决原先提出的问题;第五阶段是对科学假说或解释进行严格检验或验证。科学研究过程的这五个阶段密切联系、环环相扣,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组成了自然科学的过程性系统。科学哲学家波普尔坚持认为,科学研究起始于问题,因为有了问题才能引发研究。当确定了所要研究的问题后,科学工作者为了解决问题,就要搜集尽可能多的感性材料或经验事实。众所周知,为了获取解决有关问题的经验事实,通常是运用观察和实验方法。实验方法之所以成为近代科学研究的重要手段,是因为它本质上是科学工作者运用人工方法“创造”自然现象。由于这些自然现象是科学工作者根据一定理论的指导有目的、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所以它可以为科学工作者提供系统的、精确的、典型的、纯粹的、定向的、专业的经验事实,从而使他们获得科学研究所需的数量多、质量高的感性材料。事实上,今天科学研究所需的绝大部分感性材料或经验事实都是通过实验方法得到的。科学工作者获得了大量有关经验事实后,就必须运用归纳、演绎、分析、综合、分类、类比、比较等方法对之进行整理加工,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有关科学假说,对这些经验事实作统一解释和推演出有关结论(如定律、预言等)。那么,人们如何才能知道科学工作者提出的科学假说究竟是否正确呢?或者说,人们如何检验、判断科学假说的对错呢?不用说,只有通过经验对照加以检验或判断。如前所述,由于实验方法能够为科学工作者提供系统的、精确的、典型的、纯粹的、定向的、专业的经验事实,所以,今天绝大多数科学假说都要通过实验才能得到严格检验。科学史上这样的例子可以说是数不胜数。比如,生物界为什么总是遵循“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遗传规律,无一例外,这一遗传现象的背后原因究竟是什么?遗传学的先驱和奠基人奥地利科学家孟德尔首先发现并提出了这一人们司空见惯的问题,并着手进行解决。为了搜集解决这一问题所需的感性材料,孟德尔用豌豆做杂交遗传实验,并进行了长时间的观察,得到了系统、丰富的第一手科研材料。在此基础上孟德尔对所获得的这些感性材料进行了科学的比较、分类、分析、综合和归纳,最后,他得出了奠定生物遗传学的两大基本规律:孟德尔分离定律和孟德尔独立分配定律。这两大定律在后来分子生物学的发展中得到了充分验证,从而极大地推动了分子生物学的进步。20世纪美国生物学家摩尔根在他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研究,并最终搞清楚了生物的遗传基因在生物遗传中的决定性作用。很显然,科学研究作为人类探索自然界活动的一种过程性系统,其五个组成部分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二、作为社会文化组成部分的自然科学系统

“科学是一种文化过程。”[3]1因此,“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科学同其他文化现象一样,也表现出强烈的民族性”。从实际情况看也是如此。我们今天学习的科学(及其技术)是西方文化基因的产物,带有非常浓厚、明显的西方文化特色,就如同中医学是中国文化基因的产物,带有非常浓厚、明显的中国文化特色一样。中国人有目的、有意识、大规模地学习、引进、移植西方科学仅仅是从开始的,仅仅是基于“师夷长技以制夷”的考虑。既然科学是文化的一部分,那么它作为文化的一个子系统,其本身的各部分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而且它必然与其相应的文化基因吻合,并且相互匹配、相互协调一致。从总体上看,科学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作为文化的一个子系统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其一,价值观决定人们研究的目的和研究什么;其二,思维方式或哲学思想决定人们如何研究或用什么方法进行研究;其三,信仰信念决定人们研究的信心和如何看待其研究成果。之所以不同的科学形态之间存在重大差异或本质差异,正是由于自然科学作为一种文化子系统,其内部的基本文化要素,如人们的价值观、思维方式、信仰信念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异。首先,价值观决定了人们是否研究、探索自然界奥秘或研究什么问题。以西方科学为例,其价值观因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古希腊人一开始就认为“求知是人类的本性”,因而探索自然界的奥秘、认识自然界,以达到驱除愚昧、满足人类好奇心的目的是最有价值、最有意义的事。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他们探索哲理只是为想脱出愚昧,显然,他们为求知而从事学术,并无任何实用目的。”这就是说,古希腊人认为探索自然界本身就是目的,就是人类最值得做的事。第二是古希腊人认为只有认识了事物背后的原因才算认识了该事物,仅仅认识事物的表象,只是感性知识,只是经验,而感性知识或经验是不可靠的。留基伯最先提出了“因果原则———没有什么事情无缘无故而发生,一切事物的发生都有原因和必然性”。亚里士多德更明确地指出:“智慧就是有关某些原理和原因的知识”,因为“明白了原理和原因,其他一切由此可得明白”。正是在这种价值取向的引导下,从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开始,直到文艺复兴后近代科学的诞生及发展,西方科学始终都把探索自然现象背后的原因作为研究的主要指向,因而随之也成了西方科学的本质和最主要特点。其次,思维方式决定了人们如何研究或通过什么方法、途径研究自然界。作为文化子系统的西方科学的思维方式因素主要表现在其形而上学基础和方法论两个主要方面。康德曾明确指出:“一切本义上的自然科学都需要一个纯粹的部分,在它上面可以建立起理性在其中所寻求的无可置疑的确定性。”在康德自己看来,这个作为基础的纯粹部分唯一地是作为形而上学的哲学。没有这些哲学思想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科学将成为空中楼阁。方法论对西方科学的要求更为明显和重要。可想而知,进行科学研究如果不运用观察实验方法、数学方法、分析方法、分类方法、归纳方法、演绎方法、比较方法等适当的方法,科学将寸步难行。从科学史看,西方近代科学之所以从自然哲学体系中独立出来,并得到迅猛发展,正是这些科学方法的功绩。不言而喻,科学方法论本身就是哲学的一部分,正如所认为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哲学),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同时方法论也最能体现出一个民族的人或一种文化模式的思维方法。再次,信仰信念决定了人们进行科学研究的信心。西方科学的信仰信念前提主要基于两类:一类是宗教的,另一类是世俗的。基督教认为,整个宇宙都是上帝创造的,因而是有序的、完美的、简单的、和谐的、有规律的。基督徒研究自然界本身就是对上帝的赞美和认识上帝的伟大。这就是说,“人们必须研究上帝的创造物以便更好地理解上帝本身”。实际上,西方绝大多数科学家集研究者和基督徒身份于一身,牛顿、哥白尼、孟德尔、爱因斯坦等都是如此。爱因斯坦甚至明确指出:“相信世界在本质上是有秩序的和可认识的这一信念,是一切科学工作的基础。这种信念是建筑在宗教感情上的。”西方人在研究探索自然界奥秘的世俗方面的信心来自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思想。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数”是万物的本原,因为“数”是简单的、有序的、有规律的,所以整个宇宙也是简单的、有序的、有规律的。这种简单性、有序性和规律性可以用“数学”精确地表达、反映出来。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这一观点直接影响了整个近代科学的发展过程,像哥白尼、开普勒、麦克斯韦、爱因斯坦等大科学家几乎都是虔诚的毕达哥拉斯主义者。总之,科学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作为文化的一个子系统,其内部的几乎一切要素都与文化基因,即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信仰信念密切联系、相互吻合、相互协调,从而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使科学呈现出鲜明的文化特色。

三、作为社会活动领域的自然科学系统

作为一种社会活动领域的自然科学系统,主要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基础性研究、应用科学知识的实践和教育。这三个组成部分紧密关联、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自然科学这一社会性系统,并与其他社会子系统密切联系,相互协调一致,共同构成了整个社会系统。自然科学作为一种社会性系统或社会领域,基础性研究是其核心或基础。这是因为,自然科学系统之所以能够发挥社会生产力功能,能够推动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主要是由于它能够通过对自然界的认识成果来指导人们进行技术发明、技术创造,从而使人们更加有效地进行社会实践,而且能够通过揭示自然界的奥秘以达到驱除愚昧,满足人类求知的本性,使思想科学化的目的。从本质上看,科学的基础研究过程相当于科学家在进行着“创造”知识的活动,即“创造”出人类以前不知道或还“没有现实地存在”的知识,如牛顿“创造”出万有引力理论,麦克斯韦“创造”出电磁场理论等等。而技术实质上是“应用”知识。科学是对自然界的认识,技术则是对自然界的有效改造和利用,是社会实践。这就是作为社会活动领域的自然科学系统内科学与技术之间的本质关系。不过,科学家“创造”出来的关于自然界的知识要想得到应用或用来指导社会实践,就必须被大多数人所掌握,否则,科学知识的应用也仍然是一句空话。那么,如何才能做到科学知识被大多数人所掌握呢?不言而喻,必须通过教育,没有教育,自然科学系统既不能正常运行,也不能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因此,教育作为科学知识传承、应用的必要和唯一途径,必须包括在自然科学系统内。当然,把教育包含在自然科学社会性系统内并不仅仅是基于教育是科学知识传承和应用的必然要求的考虑。从现实情况看,作为自然科学社会性系统一部分的教育的主要功能是为了科学知识的传承和如何把科学家创造的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变为推动经济发展或社会物质文明进步的杠杆,这就是国家普及教育、提高教育水平的主要目的。但教育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要培养出能够“创造”知识的科学家来。很显然,如果培养不出“创造”知识的科学家,自然科学系统“创造”不出新知识,那么知识的应用,即技术发明或技术创造就是一句空话,就是空中楼阁。所以说,教育作为自然科学社会性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其重要功能有二:一是培养传承和应用科学知识的人;二是培养“创造”科学知识的人。这充分说明,自然科学与教育的关系十分密切,这正是我们通常都把“科教”作为一个词来使用和理解的重要原因。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作为社会一个重要活动领域的自然科学社会性系统的三个组成部分,基础性研究(即关于自然界知识的“创造”活动)、应用科学知识的实践(即技术或对自然界的有效改造和利用)和教育(培养创造、传承、应用科学知识的人)是密切相关的,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四、启示

第4篇: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范文

关键词:技术科学;技术;技术哲学

前苏联以及现今俄罗斯的重工业技术和军事技术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究其原因我们不能回避其发达的技术科学在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其实早在前苏联时期,学者们就对技术科学哲学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其相关研究具有鲜明特色,不但代表了前苏联技术哲学的主要成就,也极大丰富了当今占主导地位的西方技术哲学体系。

一、技术科学哲学问题研究背景

前苏联和俄罗斯的科学技术哲学是世界技术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指导思想、研究纲领和研究重心都与中国和西方科学技术哲学有着显著的区别,因而成为我国乃至世界科学技术哲学界特别关注的研究领域。值得一提的是,上个世纪我国学者在前苏联自然科学的哲学问题的研究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对于作为前苏联科学技术哲学重要组成部分的技术哲学的研究却大相径庭。之所以存在上述状况是因为,一方面,正如俄罗斯学者指出的:“哲学显然很晚才开始研究技术现象。……相对于实践认识和实践理性,哲学更偏好理论认识、理性和理论规则,显然,这种偏好成为哲学很晚才转向思考技术现象以及技术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的一个原因”[1]。的确,相对于其他哲学分支学科,技术哲学本身起步较晚,现代技术哲学就其本身而言仅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到目前为止发展也不是很完善,诸如技术的本质、技术是否是价值中立的焦点问题,以及技术哲学的奠基人物和奠基性著作还没有形成压倒多数的、相对统一的观点。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前苏联时期的技术哲学往往被视为资产阶级哲学加以批判。苏俄技术哲学研究开始于19世纪末,那时“П.К.恩格迈尔(П.К.Энгельмейер)在自己的小册子《19世纪技术的总结》(1898)中提出了技术哲学的任务。同时他的许多著作被用德语出版”[2]。但是,自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前苏联技术哲学研究开始转向一个特殊时期。正如俄罗斯学者所评论的:“技术哲学在俄国的命运非常悲惨。关于技术哲学必要性的思想,是由П.К.恩格迈尔提出的。П.К.恩格迈尔是俄国工程师,他是技术哲学第一个研究纲领的提出者,这个纲领于1912被提出来。1929年,当恩格迈尔不得不再次号召建立技术哲学时,他遇到的是不理解和公开的反对。恩格迈尔在《我们需要技术哲学吗?》一文中发展了技术哲学重要性的思想。而在这个杂志的同一期中还收录了Б.马尔科夫(Б.Марков)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技术哲学遭到批判-‘现在没有,以后也不可能有独立于人类社会和独立于阶级斗争之外的技术哲学。谈技术哲学,就意味着唯心主义的思考。技术哲学不是唯物主义的概念,而是唯心主义的概念’。从这时起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把技术哲学斥为唯心主义,在苏联哲学界已成定论,尽管马克思就是19世纪有兴趣从社会—哲学方向研究技术的一个创始人”[3]。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技术哲学”的提法在前苏联时期被禁止,但是对于“技术”的哲学思考在前苏联却从未停止过。那时(也包括现在)有一大批学者长期致力于技术哲学问题的研究,其中比较重要的人物有:В.М.罗津、В.Г.高罗霍夫(В.Г.Горохов)、Г.М.塔夫里江(Г.М.Тавризян)、Г.И.舍梅涅夫(Г.И.Шеменев)、И.Т.弗罗洛夫(И.Т.Фролов)、В.В.切舍夫(В.В.Чешев)和В.С.斯焦宾(В.С.Стёпин)等人。他们的研究成果颇丰,而且具有不同于西方技术哲学的典型特色,因而这些人的思想和成果成为我国学者和西方学者极为关注的研究课题。

В.М.罗津等在《技术哲学:历史与现实》一书中曾写道:“苏联时期对于技术的研究开始于世纪初(指20世纪初-笔者注)。由于П.К.恩格迈尔,技术哲学在俄罗斯获得极大发展。后来在我国,这一学科被视为资产阶级科学而被禁止研究。但是却发展起一系列研究或讨论技术不同方面的学科,并且,如今它们被部分地纳入到技术哲学中来。首先就是技术史。……研究技术的第二个领域被称为‘技术的哲学问题’。恰恰在这里讨论了技术的本性和本质,……第三个领域在苏联时期急剧发展-这就是技术科学的方法论和历史。虽然这门学科属于科学学和方法论,但如今它们被包括到技术哲学中来。……第四个领域是设计和工程技术活动的本性和历史。……正如我们已经发现的那样,如今这些研究领域不仅仅单独发展,而且还处于技术哲学的范围之内。”[3]因此可以说,前苏联时期学者们把技术史、技术的哲学问题、技术科学的方法论和历史、设计与工程技术活动的方法论和历史等问题不同程度地纳入到技术哲学的研究范围内。在这四个组成部分中,对于技术科学方法论的研究最为充分,并且具有鲜明的俄式风格。

二、技术科学哲学问题研究重心

前苏联学者非常重视对技术科学认识论的研究,这主要包括技术科学的起源、对象、结构、功能、任务等问题,其中技术科学理论的结构问题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

1.技术科学起源的内外史要素

前苏联学者普遍认为:“技术科学是关于有目的地将自然物质和过程改造成技术对象,关于构建技术活动的方法,同时也是关于技术对象在社会生产体系中起作用方式的特殊的知识系统。”[4]关于技术科学的产生,前苏联学者们的观点可以概括如下:技术科学的产生有外史和内史两方面因素。从外史方面看,人们的生活、生产(特别是机器生产)为技术科学的产生和发展提出研究的课题,并决定技术科学的研究方向。从内史方面看,一方面,技术科学是技术知识的系统化、逻辑化的结果,它是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在对象活动中所形成的对习惯、概念、认识的思考和概括;另一方面,有一部分技术科学的产生源于对基础科学的应用,是从基础科学中分化出来的;此外,还有一部分技术科学源于不同知识、模型、概念和原则的大综合,是这些要素横向搭构的结果。

2.技术科学对象的两重性

关于技术科学对象,前苏联学者们认为,技术科学对象具有两重性,即技术科学对象有“天然的”和“人工的”区分。而且其中技术科学的“天然性”对应着技术与自然、技术与自然科学的关系;而技术科学的“人工性”对应着技术与人、技术与人文科学的关系。正如В.Г.高罗霍夫和В.М.罗津在《技术科学的哲学方法论研究》中指出的:“在技术科学中可以统计出两个技术对象:自然的技术对象和人工的技术对象。……技术对象的人工性在于,它们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它们的天然性首先在于,所有人造对象归根到底都是由天然的(自然界的)材料制成的。”[4]而这种观点也得到А.Н.鲍戈柳波夫(А.Н.Боголюбов)的认同,他指出:“技术科学不仅与自然科学(这决定了技术科学的‘天然的’特征)相联系,而且它还与经济学和人文科学有着不同的、极为重要的交叉(而这一点相对于它的‘人工的’特征)”[5]。

3.技术科学理论的三种结构要素

在对比自然科学理论和技术科学理论的结构时,前苏联学者认为,自然科学理论和技术科学理论的结构均可分为三个基本组成部分:本体论模式、数学工具和概念工具,但其含义却有很大差异。其中自然科学的本体论模式是指在一定的理想化实验中的理想对象的总和。而技术科学理论的本体论模式可分为三个基本层次:以数学描述为目标的函数图像;在工程对象中进行的自然过程的连动模式;表现为构造参数和工程计算的结构模式,即研究对象的结构。此外,在自然科学理论中,数学工具首先是为了实验计算,它们是建立和证明所获得的理论知识的手段。而在技术科学理论中,数学则具有多方面作用:第一,用它来对工程对象的结构和工艺参数进行工程计算;第二,用它来分析和综合技术的本体论模式;第三,用它来研究发生在工程对象中的自然过程[6]。可以看出,技术科学理论结构中的三个要素要比自然科学理论结构中的要素更为复杂。其原因恰恰在于技术手段具有特殊性,它是主体和客体相互联系的中介,而且它往往比自然科学理论更多兼顾实践的方面。

4.技术科学功能的工程指向性

与此相联系,在对比自然科学理论和技术科学理论的功能时,前苏联学者认为,自然科学理论的功能主要是反映自然过程,研究理论问题,以预测和描绘理论发展的未来状况。而技术科学理论功能的起点和归宿,都是为了对工程对象的技术结构和工艺参数进行理想描述。而且技术科学理论功能的实验层次不仅仅包括实际上是以概括工程师的工作经验为目标的结构技术和工艺知识,还包括特殊的实践方法知识。当前工程研究的目的是:把在技术理论中获得的理论知识形成实践方法的形式,提出新的科学问题。这些问题是在建立工程对象的各个阶段中,在解决工程问题的过程中产生的,而且它们将会传播到技术领域当中去,以实现技术理论的功能[6]。

5.技术科学任务的实践特征

技术科学与自然科学结构与功能的差别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两者在科学领域中所担负任务的不同。作为科学知识集合的自然科学的任务在于:揭示和研究新的自然规律,预测自然过程的发展;而作为技术知识集合的技术科学的任务在于,从实践上利用这些自然科学成果,研究自然规律在技术设备中的作用,以及运用知识和计算保障工程技术活动[4]。尽管前苏联学者认为技术科学的任务在于实践,但是他们仍然强调不应将技术科学的形成与技术科学在工程中的应用混为一谈。В.Г.高罗霍夫和В.М.罗津指出,技术科学的形成与技术科学应用于工程实践是有区别的:前一种情况说的是独立学科的建立,这意味着各种不同科学知识、模型、概念和方法被应用于一定的研究对象,并建立起理想模式及其转换程序,形成现有学科所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和任务;而后一种情况指的是在解决具体的工程任务过程中,各种科学知识、方法、模型和原理的系列化和组织化的过程[7]。

三、技术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特点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前苏联学者习惯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论四个角度分析自然科学哲学问题,这一传统也影响到技术科学哲学问题的研究,即学者们往往从技术本体论、技术认识论、技术方法论和技术价值论角度来研究技术科学的哲学问题。因此可以说“师从自然科学哲学”是前苏联技术科学哲学研究的重要特点。

在前苏联学者看来,自然科学方法论之所以能够类推至技术科学领域是因为,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都是科学的组成部分,因此较为发达的自然科学方法论当然可以成为技术科学方法论研究的范例。这正如前苏联学者们指出的:“技术科学与自然科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无论是在起源方面,还是在起作用的过程方面。技术科学最初的理论原理、认识客体和概念的方式,恰恰是从自然科学向技术科学传递过来的;同样,技术科学自身科学性的规范、知识理论结构的确立、理想对象的结构和数学化,恰恰也都是从自然科学借用到技术科学中来的。”[4]尤其针对技术科学的数学化,А.Н.鲍戈柳波夫指出:“知识数学化的问题是历史性的问题,从广义上讲,未必能够在科学史和技术史的框架之外去研究它。特别是相对于技术科学,更是如此。多亏技术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紧密联系,才产生出将适合于自然科学的数学化模型转移到技术科学中去的可能性,并且同样产生出利用自然科学数学化历史来了解数学在技术知识发展中所起(或者说它应当起)作用的可能性”[5]。正是基于这一点,前苏联学者更关注自然科学对技术科学和技术科学哲学问题的影响。

概括说来,前苏联时期,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前,人们通常只是在科学哲学的背景下研究技术哲学,把技术哲学混同于规范的科学哲学的附属物,并且仅仅从自然科学知识附属物的角度来研究技术。技术被归结为科学的附属物,而技术哲学则被归结为运用于技术知识结构的科学哲学和科学方法论研究的简单附属物,这就是20世纪50至60年代的特点[1]。如果说这一时期运用科学哲学手段研究技术哲学是自发的,那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前苏联学者就开始自觉地借用科学哲学和科学学的方法研究技术哲学,特别是研究技术科学的哲学问题。В.Г.高罗霍夫和В.М.罗津在《技术科学的哲学方法论研究》一文中指出:“虽然很早以前,技术知识的不同方面就引起了哲学家们的兴趣,但只是在最近五六年才开始形成新的研究方向,在这个方向范围内提出一个目标:就是用科学学和科学方法论的手段来系统地研究技术科学。”[4]他们还补充道:“技术科学方法的特点暂时揭示得还不太清楚。一方面,应当注意专业方法独特的多样性,另一方面,要注意广泛地应用一般科学的认识方法(如分析、综合、模型化、实验)。”[4]在此不可否认,分析、综合、模型化、实验等方法最先都是在研究自然科学的哲学问题时成熟壮大起来的。

可见,由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自然科学充当了技术科学的基础,因此我们不能脱离自然科学孤立地研究技术科学;但是我们同时也要看到技术科学相对独立的特点,正如前苏联学者鲍戈柳波夫指出:“技术科学从本质上应当与不断发展的技术相适应,并且最佳的情况是应当超前于技术。……技术科学、实用科学和基础科学是知识具体化和概括化的不同层次。因此,技术科学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能够变成实用科学(如果技术科学的应用范围超出技术框架外),甚至变成基础科学”。这表明,在技术科学与技术的辩证关系中,技术科学应当具备先验的预测功能,而且技术科学、实用科学与基础科学之间存在着转换关系。这是技术科学发展过程中的又一个重要特点。

总之,通过上述研究我们能够看到,前苏联技术科学哲学问题研究是其技术哲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斯大林高压意识形态统治时期技术哲学研究的主要成绩,其相关问题研究(如技术科学的起源、对象、结构、功能、任务等问题)即使在技术哲学日趋走向成熟的今天看来,仍然具有重大价值。

参考文献:

[1]Отредакции.Философиятехники[J].Вопросыфилософии,1993(10):24-26.

[2]СтёпинВС,ГороховВГ,РозовМА.Философиянаукиитехники[EB/OL].(2006-06-20)[2007-08-02]..

[3]РозинВМ,ГороховВГ,АлексееваИЮ,etal.Философиятехники:историяисовременность[EB/OL].(2006-06-28)[2007-08-02]..

[4]ГороховВГ,РозинВМ.Философско-методологическиеисследованиятехническихнаук[J].Вопросыфилософии,1981(10):172-178.

[5]БоголюбовАН.Математикаитехническиенауки[J].Вопросыфилософии,1980(10):81-82.

第5篇: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范文

[关键词]地方文献 自然科学地方文献概念

[分类号]G255.9

地方文献是关于某一地域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以及人类群体活动的历史记录,是一个地区长期的文化和历史积淀。作为人类社会文献资源体系和国家战略资源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方文献资源,记录和反映的内容非常广泛,纵涉古今、横跨百科,天文、地理无所不包,体现了很强的综合性;但作为个体地方文献而言,按其论述的学科内容,则分别属于政治、经济、天文、地理、生物、医学等各学科,如果将这些文献按学科门类划分,至少可分为社会科学地方文献、自然科学地方文献和综合性地方文献三大类。

几十年来,我国关于地方文献的宏观研究一直停留在“整体地方文献”的层面上,在地方文献的实际工作方面也主要集中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按学科进行地方文献的宏观分类研究至今无人涉足,特别是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的重要性还没有引起人们的普遍重视,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的搜集、整理、挖掘、利用等工作开展得也十分有限。加强地方文献的学科分类研究,客观、正确地认识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的特殊价值与社会功能,对于促进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推动地方文献工作的纵深发展以及完善地方文献学的学科体系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1 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的概念

1.1 自然科学概述

自然科学是“研究自然界的物质形态、结构、性质和运动规律的科学”…。自然科学的起源同人类历史一样悠久,从古代人类开始使用工具起,自然科学便随着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实践的不断深入而逐步发展成熟。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自然科学的发展进入到现代时期,其主要标志是,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不仅在宏观、低速领域更加全面和深刻,而且深入到微观、高速和宙观领域,在更深、更广的范围内揭示自然界的本来面目及其规律性。认识自然规律是自然科学的直接目的,而促使自然规律实际应用于人类的利益,是自然科学的终极目的。

现代自然科学一般分为基础理论科学、技术科学和应用科学三个层次,三者各有分工又相互促进。基础科学是研究自然界中物质的结构和物质运动的科学,担负着探索新领域、发现新元素、创造新化合物、发展新原理等重大任务。基础科学是理论层次,包括数学、力学、生物学等。技术科学是将基础科学知识向实践应用的中间环节,是研究技术理论的科学,它的目的是把认识自然的理论转化为改造自然的能力。大部分综合科学都属于技术科学范畴,如按基础科学的应用划分有应用数学、应用生物学等,按工程技术的通用理论划分有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等。应用科学研究的足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的理论在生产过程中的具体运用,提供改造自然的方法和手段,其目的是直接用于改造自然。应用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具体技术原理、结构、工艺等,如生物工程学、土壤改良学等。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纵深发展,现代科学既不断分化又广泛综合,各门学科之间相互渗透、融合,联结成一个统一的发展着的整体。一方面是自然科学内部各学科的融合交叉;另一方面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综合互补,表现为横断学科、综合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大量涌现与蓬勃发展,使得自然科学学科领域不断扩张,而且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日益密切。

1.2 地方文献概述

地力。文献的产生源远流长、历史悠久。有文献认为,“地方文献古而有之,在文献出现之始即有地方文献产生……地方文献应该是人类社会所有文献的滥觞”。几千年来,地方文献在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建设,繁荣科学文化事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957年,我国著名图书馆学家杜定友先生在《地方文献的搜集整理与使用》中,第一次对地方文献的基本理论及工作内容作了全面论述。杜定友先生关于地方文献的定义不但揭示了地方文献空间“区域性”的本质特征,而日,还表述了地方文献载体“多样性”和价值“史料性”的基本特点。按照杜定友先生当时的认识,地方文献包括的范围主要有地方史料、地方人物与著述、地方出版物三个部分。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地方文献研究引起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地方文献概念更成为人们关注的一大焦点。其中以骆伟、邹华享为代表的学者将文献内容是否具有地方特征作为地方文献划分的唯一标准,即地方文献是指内容上具有地方特征的区域性文献,这就将地方人士著述、地方出版物中主要内容与本地方无涉者排斥在地方文献的范围之外,于是,这种“内容上具有地方特征”的限定,就形成后来人们称之为地方文献的“狭义概念”,与之相对应,先前杜定友先生的理论则被称为地方文献的“广义概念”。换言之,狭义的地方文献专指内容与该地区有关的文献;广义的地方文献泛指与地方有关的一切文献,其中包括所有本地区的地方人物著述和地方出版物。

目前,地方文献领域“广义”和“狭义”两大学派虽然尚未形成统一认识,但随着讨论的深入,业界大部分学者认为,如果将全部地方人物著述和地方出版物都作为地方文献,地方文献的范围就太过庞杂了。因为任何文献都是由作者撰写或出版机构出版的,而作者和出版机构都是有地域归属的,势必造成所有文献(不管其内容如何)都是非此地即彼地的地方文献,从而增加了地方文献的收集整理难度,弱化了地方文献的应有作用,客观上降低了地方文献在地区建设中的地位和功能。因此,“狭义”学派已明显占据主导地位并愈来愈被业界所认同和接受。

1999年,黄俊贵先生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标准《文献著录总则》对“文献”概念的界定加以延伸,把地方文献定义为“记录有某一地域知识的一切载体”。这一定义,既与国家标准关于“文献”的定义相协调,言简意赅、容易理解、便于记忆,又将地方文献内容的地域性和载体的多样性涵盖无遗,较为准确地揭示了地方文献的基本特征。应该说,黄俊贵先生关于地方文献概念的描述,是目前较好的一个有关地方文献的定义。

1.3 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的概念

根据黄俊贵先生关于地方文献的定义,结合自然科学的学科界定,笔者给自然科学地方文献下这样的定义:自然科学地方文献是记录有某一地域自然科学知识的一切载体。其中,“记录有某一地域知识”是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的地域属性,指文献内容上带有地方特征;“自然科学”是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的学科范围限定,指文献记录的内容属自然科学知识;“一切载体”是对自然科学地方文献记录和传播介质的概括,泛指文献载体的多样性。换言之,凡以各种载体形态记录

和反映自然科学领域里内容与地域有关的所有文献信息均属于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的范畴。

为了准确把握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的涵义,我们有必要对其主要特征作进一步分析。自然科学地方文献属地方文献范畴,同样具有地方文献的空间区域性、价值史料性、载体多样性和内容广泛性等基本特征,除此之外,自然科学地方文献还具有如下主要特征:①自然科学属性,自然科学地方文献记载的内容仅限于自然科学知识,它与空间区域性共同构成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的最本质特征;②客观真实性,自然科学以自然界的物质运动形式为研究对象,更加注重能够真实地反映自然界的客观实在,所记录的事实、数据一般是实地观察纪实或科学实验结果,是最原始的第一手资料,具有很强的客观真实性;③实用性,自然科学地方文献大都真实地反映了当地的生态条件、土特产品、特有工艺和传统产业,记录了当地人民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漫长历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这些文献以其特有的客观真实性和很强的实践性,对本地区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可起到直接的借鉴及参考作用,甚至有些成功的事例和经验可以拿来即用,立竿见影,实用价值很高。

2 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的范围

杜定友先生在谈及地方文献的范围时指出,地方文献由“史料、人物、出版”三个部分组成。时隔30年后,骆伟教授再度论述地方文献的范围时,认为地方文献“应包括下列三个方面:区域事物,区域人物,区域出版物”。两者字面表现上颇为相近,由此,业界有不少人认为骆伟教授和杜定友先生的观点一致,均为“广义”论者。其实,两位先生的观点有着根本的区别。其一,杜的“史料:关于本地方的一切情况的记载”,骆的“区域事物,主要指在特定区域内所存在、发生的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两位所指基本同义,这也是“广义”和“狭义”论者没有争议的部分。其二,杜的“人物:关于本地方知名人士、劳模、烈士以及对于本地方建设有关的各地方重要人士(寓贤),他们的照片、著作、手迹、传记、纪念文字等都在收藏之列”,骆的“区域人物……对表述他们一生的事迹的传记、传略、评传、年谱等,无疑是研究一个地区历史发展的重要文献。因此,有关一个地区的历史与现代的重要人物,包括社会活动等,都属于地方文献……至于地区人物的著述,是否可收入地方文献?我认为应以是否反映该地区的事物作为划分的标准”,显然,两者有明显的区别,一方包括地方人物的全部著述;另一方仅限于反映该地区事物的地方人物著述,这正是“广义”和“狭义”沦者论争的焦点之一。其三,杜的“出版:从本地方出版物可以看到本地方的出版情况、思想内容、制作方向,对本地方刻的古书,更应注意收藏,版片也要整理”,骆的“区域出版物……一切出版物相对地可分为三类:①内容完全涉及这个或那个地区的出版物;②内容部分涉及一个地区的出版物;③内容仅是一般性问题或科学理论的出版物。我认为地方文献只能包括第一类和部分第二类的出版物……把所有地方出版物都作为地方文献,显然是不恰当的”。不难看出,两者的含义截然不同,一方指本地区的所有出版物;另一方则仅指内容涉及该地区的地方出版物,这又是“广义”和“狭义”论者争议的第二个焦点。以上分析可知,骆伟教授和杜定友先生关于地方文献的范围有着很大的分歧,如果将杜定友先生看成是“广义”学派的倡导者的话,那么骆伟教授则应是“狭义”学派的杰出代表和先驱。认为骆伟教授和杜定友先生一样,同为“广义”论者,是对骆伟教授关于地方文献学术思想的莫大误解。

至于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的范围,显然要比地方文献的范围小。首先,记录和论述的内容仅限于自然科学知识,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文献在内;其次,上义述及的地方文献的三个组成部分中的“人物”(或“区域人物”)和“出版”(或“区域出版物”)两部分内容也不必单列出来分析。因为:“地方人物评介”属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地方人物著述”和“地方出版物”仅指“内容涉及该地区”的部分,这也正是“地方史料”所论及的内容,因此,自然科学地方文献只有自然科学的“地方史料”一项内容。那么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的范围该如何认识呢?拙文拟从下列几个角度多方位进行分析。

2.1 从学科内容看

自然科学含基础理论科学、技术科学和应用科学三个部分。基础理论科学一般是通用理论,含各种原理、定理、定义、公式、自然规律等,它不具有地域特征,因此,其文献不属于地方文献;技术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基础理论与通用技术部分也同样不属于地方文献讨论的范畴,只有那些与地区密切相关的特有技术、特有工艺、特有自然现象和事件以及反映地区科技发展状况的研究成果、改造自然的具体实践等的记录是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的范围,包括:关于本地区的自然资源、自然生态、水文气象、地质地貌等自然环境的原始记录,关于本地区的旱涝灾害、冰雪灾害、地震灾害及其人们抗灾减灾的经验教训以及改造自然的各项活动等自然事件的真实记录,关于本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变化、医药卫生发展、科学技术进步、人民生活改善等自然变迁的动态记录等。总之,凡内容上具有地方特征,忠实地记录了本地区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历程,对后人有借鉴、启迪作用的科技文献均为自然科学地方文献。

2.2 从文献类型看

自然科学地方文献有科技图书(含科技类方志、年鉴、手册、百科全书、学术专著等)、科技期刊和报纸、科技报告、科技会议文献、专利文献、技术标准与规范、政府科技出版物、自然科学学位论文、产品样本和说明书、技术档案、自然资源和自然地理图谱、文物科技资料、科研手稿、笔记、信札等内容。其中,各类文献中既有公开出版发行的“白色文献”,也有大量非正式出版的“灰色文献”,如内部书刊、政府出版物、会议资料、技术档案、手稿、笔记、信札等,这部分文献专指性、地域性强,动态性、时效性好,信息含量大、使用价值高,倍受学术界青睐,理应成为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的收藏重点。

2.3 从载体形态看

自然科学地方文献既包括传统的原始材料载体,如甲骨、皮革、金石、简牍等,纸质材料载体,如印刷品、手抄本、复印件等,也包括现代的磁性材料、影视传媒、网络媒体等载体;既有各种静态性实体文献如:实物型、印刷型、机读型、声像型等,也有通过现代网络传播的动态性虚拟文献如:网上数据库、网络科技信息、多媒体资料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绝大多数文献机构由于多少年来习惯于纸质文献的收集、整理工作,而对新兴的影视传媒及网络媒体文献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影视和网络传媒以其信息含量大、社会影响力广、传播超越时空等优势,已成为自然科学地方文献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

2.4 从出版年代看

自然科学地方文献依年代可分为古代、近代、现代和当代文献。各时代文献的时代界限并不十分明显,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地方文献工作的不断发展演进,其关系处于一种交互变化的状态。今日的古、近代文献是昔日的当代文献,今日的现、当代文献又是未来的古代文献,是未来研究今天的宝贵资料。历史的经验证明,即时性地收集现、当代地方文献的力度愈大,未来地方文献的体系就愈强,其作用与价值也就愈大。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的“史料性”特征,不单单体现在古代文献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能全面反映历史发展变迁的、包括现、当代文献在内的整体文献集合之中。

3 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的重要价值

地方文献历来就有“存史、资政、励志”的重要作用,也有文献将其归纳为“服务政治建设、提供决策参考、振兴地方经济、深化科学研究、弘扬地方文化、提高教育水平、保护文化遗产、增进民族团结、加强国防建设、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十大社会功能。自然科学地方文献以其内容丰富、数量庞大、分布广泛、数据客观精确、科技含量高、实用性强等特点,对地区生产、科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3.1 自然科学地方文献是地方建设的重要基础资料

一个地区的建设和发展,必然受到该地区特定的自然条件与科技发展水平的制约和影响。自然科学地方文献全面记录了有关本地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水文气象、地质环境、科研成果以及工农业生产发展变化等自然科学领域中的大量基础资料和统计数据,凝结了几千年劳动人民的智慧与才华,是区域性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系统史料来源和决策依据,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例如,在青藏铁路的建设中,科学家利用大量自然科学地方文献,在综合研究多年气候、生态、地质、地理环境等资料后,制定出冻土挖方段、风沙地段、长江源头区的不同施工方法,合理布设施工便道,并在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设置动物通道与动物信息系统中转站等方案,使得青藏铁路建设沿线的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取得了巨大成功。山东枣庄市齐村区北庆乡过去生长一种能“咬人”的怪树,被视为“不祥之物”,砍伐殆尽,1981年,当地政府从地方文献中得知这是当地自古就有的一种优质漆树,经过精心培育,现已发展到20多万株,成为当地发展的重要经济来源。大量事实证明,领导机关在借鉴自然科学地方文献提供的基础资料和经验教训规划本地区总体建设与经济发展时,能够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造福乡里;广大人民群众利用这些原始资料,可以脱贫致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2 自然科学地方文献是地方文献学的重要研究内容

“地方文献学是研究地方文献产生和发展、征集、整序和开发利用的一门科学”。由于不同学科的地方文献其产生、发展、征集、整序和开发利用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因此,按学科进行的地方文献分类研究,必将成为地方文献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任何忽视地方文献的学科分类研究,都将严重制约地方文献学学科体系的完善和学科建设的纵深发展。作为地方文献学主要研究对象之一的自然科学地方文献,与人文社会科学地方文献和综合性地方文献共同构成地方文献学的研究对象和分支学科,加强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研究,不仅能够提高人们对自然科学地方文献重要性的认识,规范自然科学地方文献的各项业务工作,而且可以进一步丰富地方文献学的研究内容,推动地方文献学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不断深化。可以设想,随着地方文献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自然科学地方文献必将成为未来学术界关注的重点。

3.3 自然科学地方文献是地方文献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然科学地方文献从地方文献产生以来就一直是其天然的“半壁江山”,与人文社会科学地方文献同属于地方文献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由于其记录事实、数据客观精确,提供方法、措施科学适用,使用价值更高。

第6篇: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范文

摘 要 自然科学是涉及各行各业的研究领域的大学科,掌握自然科学的发展规律是研究自然科学人员所必须切身认知的内容。本文通过辩证的观点去看待自然科学,整理自然科学的认知模式,探索其发展规律。

关键词 自然科学 逻辑思维 非逻辑思维 批判性思维

自然科学是一门范围广博的知识范畴,是针对事物客观规律的认知、归纳所形成的科学体系。其涉及的知识层次、知识面基本上涵盖了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通晓其发展规律和特点是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所必需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自然科学的特点

(一)自然科学的获得方式

中世纪末期是近代自然科学的孕育期,当时最杰出的人物,13世纪的英国哲学家罗吉尔•培根对经验和事实给予了特殊的关注。他指出:“大家公认,我们通过三条途径获得知识,即权威、理性和经验;然而,当权威不知道事物的理由;理性也不能分辨是诡辩还是论证时,除非结论为经验所证实。”正是由于罗吉尔•培根的提出和倡导“实验科学”,强调只有实验方法才能给科学以可靠性。

近代英国唯物主义学家弗兰西斯•培根进一步指出,实验科学最重要特性之一就是利用实验来增加积累事实知识,并提出:“从感觉和特殊出发构造公理,然后是连续不断地、逐渐地上升,直至最后达致最普通的公理。”正是这种思想和思维模式指导和推动了科学理论发展,对近代科学的兴起和发展做了开创性的工作。

由此可见,自然科学作为大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获取方式上依然是由科学观察和科学实验作为其获取的主要途径。

(二)自然科学的归类和整理

当我们在通过科学观察和实验获得的知识并不是科学规律。一般而言,从科学知识向科学规律和科学理论过渡要经过知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

知性认识:只要是对科学知识进行分类、系统化并加以分析和概括,使之上升为科学规律。

理性认识:主要是在科学概括的基础上形成理论体系,以便反映客观世界普遍而不然的联系。

在科学的归类和整理过程中相应发展出各种科学方法,可大致分为:广义归纳法(本能归纳、常识思考归纳和批判性科学研究归纳)、演绎法(亚里斯多德的形式逻辑三段论为基础,符号化过程,数理逻辑,公理化方法)和类比法(两类对象之间在某些方面的类似或统一,推论其可能在其他方面也具有相类似性;虽然类比法逻辑根据不充分,但是它提供科学发现的重要线索)。

这三种方法都体现出科学在推理上的所透露出思维模式――逻辑思维,特别是演绎法,可以说是将人类运用自然语言进行思维的经验提升到基本思维规律和基本思维方法的高度。

(三)自然科学的合理性和可错性

哲学家布朗指出,“合理性”概念的古典模型具有三个特征:普遍性、必然性和规则性。科学的合理性首先表现在经验规律和理论规律的逻辑关联中;其次经验和理论规律间存在相互支持的逻辑关系;另外就是理论规律的合理性突出地表现对某些经验规律的矫正;科学规律的合理性可以通过科学实践的有效性来说明。

针对科学的可错性,我们通过20世纪初,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在《科学发现的逻辑》中所指出来说明:在真实和错误之间存在着不对称性,没有理论可以被证明是对的,但有些理论可以被证明是错,科学和非科学由此可以界定。在科学领域,至关重要的观念是要“证错”或“证伪”,而不是“证对”。

二、逻辑与非逻辑问题

由上面的自然科学的特点,我们可以看出在自然科学的认识过程中,始终贯彻着观察、实验和推理的过程。

在推理过程中,人们一般把归纳法作为科学假设或科学理论的基本方法。借助这一方法,通过大量实验进行概括,构建解释所观察的或现象之间的关系的新体系,其可靠程度虽然不够,但却富于创造性,它是作出理论发现的重要方法,然而其不是万能的,并不是所有的科学理论都可以通过归纳法来获得。爱因斯坦就曾说过,决不能用归纳法来发现物理学上的基本概念。

而与归纳法相对应的演绎法,即从一般到个别,用一般理论来分析解释具体事物的方法。运用这一方法,人们需要借助某一普遍法则或原理,也就是说,演绎法应用的结论受初始条件的制约,前提正确,才能确保演绎正确。但是由于演绎法是将一般原理推广应用现象的过程,很难导出新的概念或经验。达尔文曾结合自己的科研经验总结:我必须从大量事实出发,而不是从原理出发,我怀疑原理中有谬误(在他看来,用演绎法在生物学领域是不可信赖的)。因此我们不难发现演绎法的纯逻辑也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就如同科学社会学家巴伯在《科学与社会秩序》中分析说,强调科学发现过程中逻辑的作用这样一个惯例漏掉了科学中大量最重要的东西,漏掉了所有可能的错误,漏掉了科学发现者的所有丰富的想象力,也漏掉了所有对已有发现成果的思考,漏掉了所有对周围世界认真探索的思路和方法。生物学家莱恩•杜波斯曾在《路易•巴斯德》中写道:“构成科学的原材料不仅是科学家的观察、实验、计算,而且还有他们的冲动、梦想和愚蠢。”

三、从辩证的观点和思维方式去看待自然科学的发展

从创造性角度来看,科学发现的过程是一个意识和潜意识、逻辑和非逻辑交互作用的过程。当出现问题,研究者就会出现一个“主观模拟”过程,他们会去主观想象周围事物,并集中注意到某些特定现象,运用主观的臆测获取表达形式,然后运用科学的语言把心中的发现和想法描述出来,形成真正的科学假说,然后通过严格的科学方法论证检验。

不仅如此,科学发现的过程还是革命性和渐进性相互统一。即我们所常说的:“破而后立。”爱因斯坦也指出:“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问题也许仅仅是一个数学上或试验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新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去看待旧的问题,却需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科学家廷德尔说,知识一经获得,便给自己的周围投射上微弱的光亮。重大的科学新发现一旦作出,成功的科学家立刻会从可能的角度予以观察,并将它与其他知识体系相联系,以发现科学研究的新途径。

四、几种常见的自然科学思维方式

归根结底,自然科学研究是对先前思想和行动所依据的学所及原理不断进行检验的一种思想活动,有条理的批判性思维是科学的基本特点。

“大胆的想法,难以证明的预期,以及推测性的思想,是我们解释自然的唯一手段,也是我们把握自然的唯一法则和唯一工具。”

――科学哲学家 波普尔

参考文献:

[1]黄顺基,苏越,黄展骥.逻辑与知识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第7篇: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范文

关键词:经济学;科学;性质

1经济学科学性质之“惑”

对经济学的科学性质的争论从经济学的出现至今就没有停止过。罗森伯格指出,经济学是一门“处于纯公理系统与应用几何学的交叉点上、类似于数学的一个分支”的科学;米塞斯(L.V.Mises)认为:“经济学不是来自经验,它先于经验,是行动和事实的逻辑”,“经济学的定理不是来自于事实的观察,而是从行动的基本范畴中演绎出来的”。按照米塞斯的这段话,其认为经济学因为无法进行精确可控的实验,所以经济学不是一门科学;1974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瑞典经济学家谬尔达尔在获奖后批判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设立,因其认为经济学不是一门科学。

2波普尔的科学划界标准

在批判逻辑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的基础上,波普尔在其自传中简单明确地提出了自己对科学的划分标准:可证伪性。从逻辑上来说,每次的实证描述都只是单称描述,而一个全称陈述的理论是不可能被一个个的单称陈述所证实的。经济学的三大基本假定之一:资源是稀缺的,我们可以从对某种资源的观察得出结论来证实“资源是稀缺的”这一假定。但是我们是不可能穷尽世界所有种类的资源是否稀缺来证明这个假定的。因此它是不可证实的。但它却有被证伪的可能性。我们或许可以找到这个假设的反例,从而推倒这个假设。但是人类发展至今,还未能找到什么资源不是稀缺的,因此这个假设暂时未被证伪。但是它有被证伪的可能性。这就是命题的可证伪性。可证伪性正说明了科学的科学性。波普尔从这个角度说明,科学的分界应该是可证伪性。此外,对科学性质无任何争议的物理学,有存在无法实证的假定,例如物理学中的随机性假定。

3经济学的客观性

3.1关于客观性

科学的客观性并“不是建立在脱离了科学家个人的价值判断采取超然态度的基础之上的”,这是波普尔的前提观点。由于科学的客观性在于科学方法的公共性质,所以具有不同意识形态的各种偏见的社会科学家们正是在充分彻底的讨论中产生出客观性。所以,相信自然科学家的态度比社会科学家的态度更客观,这是完全错误的。人们之所以认为社会科学不具有自然科学的客观性,是因为他们将以前自然科学的标准强加于社会科学的后果,是对客观性本身的误解。我们应该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考察客观性问题,而不是去注意研究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与社会科学研究对象有何不同的问题。“与此相反,……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客观性不是建立在科学家们的不带偏见的心境的基础上,……建立在科学事业的公众性和竞争性的事实……客观性建立在相互的理性批评,建立在批评的方法,批评传统的基础上。”从中可以看出,波普尔认为的客观性与一般意义上的理解不同。他认为科学的客观性是方法的客观性,而不是内容的客观性。

3.2关于经济学预测不准确

经济学家预测的不准确性是受人们诟病的一个方面。历史决定论者主张:在经济科学中不可能建立起客观性。其根据之一就是预测具有自我实现和自我毁灭的双重效果,波普尔把这两种效果总结为俄狄浦斯(Oedipus)效果。具体来说,这种效果也就是指预测既可以成为引起某事件的原因,也可以成为阻止该事件的原因。如果经济学家有意图的进行预测,那么,他就要按照自己的爱好和自身的利害关系来进行行动。这种价值判断就会影响预测本身的内容,给预测内容的客观性和研究成果的客观性造成各种各样的损害。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 Hayek)曾经说过,在他认识的人里,很少有因为根据经济预测采取行动而赚钱的人,倒是有不少靠卖经济预测赚到了钱。

但是,波普尔认为俄狄浦斯效果属于科学的处理操作内部的事情,即预测的准确与否不能成为一种理论是否成为科学的衡量标准。乔治•荷曼斯(GC.Homens)也认为:有效性和精确解释等科学构成因素虽然说对一门科学而言极为重要,但它们只是社会科学的目标而不是科学研究的结果。乔治•荷曼斯(GC.Homens)举了达尔文的进化理论为例:虽说它并未精确地叙述进化的过程,也未从其理论中引申出有效的预测,但没有任何科学家会否认进化论在科学界中的地位以及它对现代遗传学的贡献。

3.3关于经济学受经济学家意识形态影响

人们普遍的看法是:在自然科学中,研究者比较容易保持“价值中立”,而在经济学中,研究者既是观众,又是演员,很难保持“价值中立”。经济科学中没有普遍的永久性的法则,而自然科学中却有。罗宾逊夫人坦言:经济学的著作中几乎找不到不包含自己主观性偏见的论述。

从波普尔对科学的客观性的看法可知,经济学常受到的关于阶级属性的质疑是无意义的。因为经济学的客观性在于其研究方法的客观性。经济学发展到今天,不管是西方经济学还是马克思经济学,其研究方法在任何制度、任何意识形态的国家里都是可以借鉴的。在经济学的方法上,是无阶级意识之分的。因此,对经济学的阶级属性的质疑是对经济学不公正的对待。至于部分经济学家的带有阶层性质的,“巧”借客观的经济学分析方法的为某个阶层服务的经济理论,那就是那些经济学家个人问题,而不能成为论证经济学不是科学的论据。

4经济学和自然科学的统一性

4.1研究对象

在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上,普遍的看法是,社会情况比自然情况更加复杂——这在经济学科的研究中不胜枚举,计量经济学者更是常常为变量的选取与舍弃而大伤脑筋。也因此,认为经济学没有自然学科诸如物理学那样的客观性。波普尔认为这种偏见可能有两个来源。一是我们往往把不应比较的事情加以比较,即具体的社会情况和人工隔离实验的自然情况。二是一个古老的想法,认为社会情况的描述必须涉及有关的每一个人的精神状态乃至生理状态。他认为,这种看法是一种曲解,是不加思考随波逐流的一种看法,“社会科学不但不如物理学那么复杂,而且具体的社会情况一般说也不如具体的自然情况那么复杂……”。波普尔的话可以这样理解,经济学中的经济现象分析,不必考虑进社会全部的因素,我们能够建立一些简单的模型来分析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而这种简化的模型与自然科学的模型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事实上,在自然科学的模型中,我们同样不可能完全的掌握所有的变量。而那些普遍的自然科学研究对象可以更简化,乃至可通过实验来模拟,由此认为自然科学更具客观性的看法只不过是自然科学的发展更具深厚的传统罢了。经济学和自然科学进行模型分析和应用的困难只是程度问题而并不是性质问题。

第8篇: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范文

根据普通高校对新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中学教学大纲》,并考虑中学教学实际,可制定以下四项目标。

1.对自然科学基础知识的理解能力。重视能力和素质的考查是新一轮高考改革的一个特点,虽然在高考中强调了对能力的考查,但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仍然是基础。考能力离不开知识的载体作用,离开了知识的积累,能力就无法形成。强调对自然科学基本知识的考查,并不是要求学生死记硬背自然科学的某些专业名词、术语,而是要求学生能够解释和说明所学自然科学基本知识的含义,并能用适当的形式(如文字、图或表)进行表达。

2.设计和完成实验的能力。自然科学是实验性科学,科学概念、原理和规律都是由实验推导和论证的。教学过程中的实验有助于加深学生对自然科学概念、原理和规律的理解,实验能力也是学生将来从事工作研究的基础。自然科学的重要知识常伴有实验是现行高中教材的一个重要特点。

3.能读懂自然科学方面的资料。人们对自然界的各种现象和规律通常是用文字和图表来描述的。与文字相比,图表描述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更具有直观形象的特点,因此常被各类科研文章采用,要读懂自然科学方面的资料,能看懂图表所包含的信息,并能从中找出规律是非常重要的。

4.对自然科学基本知识的应用能力。学习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仅仅停留在理解上是不够的,还要能在理解的基础上,应用这些知识去指导自然科学的研究社会的生产和人类的生活,必须懂得自然科学知识的实用性和社会价值。

现实中人与自然、社会发生的联系,实际上都是综合性问题,所以整体或综合的思路非常重要。以笔者理解,“X”卷包含的知识点难度并不会比以往的要求更高,但要求全面地考查学生的阅读理解、综合思维、信息处理及表达能力。由此,中学学科教育也不妨受此启发,换换思路,重视知识的梳理和融合,鼓励课堂讨论增加实践机会。

二、打开图书馆、阅览室的“门”,打开学校的“门”

物理教学必须联系实际,在抓基本知识点教学的同时,有意识地联系生活、生产和科研实际,充分利用图书馆、阅览室的资料,组织学生课外阅读,拓宽知识面。开设讲座,讲物理史故事,讲现代科技新成就,如激光的广泛运用,全息照相的妙用,光纤在现代通信中的作用等,既激发学习兴趣,又增强现代意识,提高学生素质。

三、具体做法

第一,整体规划教学,打高考总体仗。对理科总复习,大体上分为三大阶段:(1)用80%左右的时间复习好本学科的知识。物理学科要根据学科的特点进行复习,抓好“必修课”和“选修课”。(2)用20%的时间,理化生三科教师坐在一起探讨,哪些可以作为切入点,分工合作,编写一些有一定综合性(2科、3科)的练习卷。(3)考前留有一定时间对学生进行考试心理训练教给他们一些应试技巧。

第二,讲练并重,精讲精练。要坚持讲解与练习有机结合的原则,既不能“以讲代练”,也不能“以练代讲”“精讲精练”,使学生能触类旁通、举一反三。

讲:针对性要强,除重点、关键外,侧重讲单元练习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注意知识的综合交叉,突出能力的培养,培育应变能力。

练:以定时作业为主要形式,让学生在解题的能力、速度等方面适应高考的要求。

第9篇: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范文

系统法学是将系统科学与法学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法学思想、法学流派和法学理论,其核心思想是法或法律就是系统,任何法的现象都是具有系统意义的现象,可以运用系统科学方法加以解释和说明。有观点认为,严格意义上的法学与系统科学“合流”已经面临急需解决的技术性问题,既不仅要在法学研究中运用系统科学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和方法”,而且要利用系统技术学、应用学和科技成果来定量表述法律现象,构造法学研究、法制建设的新图景。法学研究引进系统科学的技术性难题,反映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统一合流的普遍性问题,这就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存在着某些由来已久的“鸿沟”。这种鸿沟主要表现在:第一,两者研究对象的差别,自然科学以某种相对稳定的自然现象或较为简单的机能系统作为研究对象,而社会科学则主要以人和人类社会这一复杂的巨系统作为研究对象;第二,两者理论体系的差别,这种差别主要表现在两者的理论在可预言方面、可重复方面和清晰性方面的差别。

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区别对待,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存在上述观点所说的“鸿沟”。由于系统科学主要来源于自然科学,而法学又属于社会科学,上述观点无疑隐含着认为系统科学和法学也存在“鸿沟”的观点。这个隐含着的观点无疑构成将系统法学引进到法学领域中的一个重大障碍。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如何认识系统科学与法学的关系的问题,或者说如何加深对系统科学方法的认识的问题。

提出量子论的普朗克(M.Planck)认为,“科学是内在的整体,它被分解为单独的部门不是取决于事物的本质,而是取决于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性。实际存在着由物理学到化学、通过生物学和人类学到社会科学的连续的链条,这是一个任何一处都不能被打断的链条”。 “系统”、“信息”、“概念”与一切哲学范畴一样具有最广泛、最深刻、最高度的概括性,它们不只是概括物质世界或思维中某一领域或某一比较狭窄的方面,而是概括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的一切现象和一切过程所共有的东西,解释这些现象和过程的一般规律。“以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为中心的系统科学,用整体论的、严谨精细的综合分析方法,将填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鸿沟,冲破因专业划分过细而形成的学科间的屏障。”根据这个论断,我们可以认为,那种认为法学研究中,必须在社会科学方法与自然科学方法作出明确的区分,必须在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方法之间化出一条界限的观点是片面的和不成立的。在这里我们可以说,系统科学与法学不是同一层次的知识体系,法学的研究对象包含于系统科学的研究对象之中。因此,那种认为由于系统科学与法学存在研究对象的差别而构成系统法学研究的一个技术性难题的观点,实质上是对系统科学方法以及系统科学与法学的关系的一种错误理解。

但是,我们还必须承认,相比于系统科学,目前的各种法学理论在理论的可预言方面、可重复性方面和清晰性方面是有距离的,有“鸿沟”的。在某种意义上,系统法学正是为了使传统的法学理论在这几方面有所改观而兴起的。如何使系统法学具有某种程度的可预言性、可重复性和清晰性,确实存在一定的技术性难题。如何解决这些技术性难题,我们可以从经济学和社会学移植到法学研究中得到初步的启示。经济学和社会学与法学一样同属于社会科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在相当程度上和范围内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重合的、相同的,而且经济学和社会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术语与法学中的一些概念和术语在直观的形式上和实质的内容上具有很强的“亲和性”,这使得经济学和社会学相对容易地移植到法学研究中,并建立相应的法学理论。系统法学研究中,也应当参考这种思路。解决这些技术性问题的过程,也就是一种系统法学理论确立和完善的过程。

二、知识结构与研究方向

一个法学研究者的知识结构,决定着其对系统科学的理解和认识。而其对系统科学有怎样的认识和理解,又决定着其如何将系统科学移植到法学,决定着其怎样研究系统法学。系统科学,首先是我国系统科学界的科学研究成果,对于系统科学的具体内容和理论框架,我国系统科学界也有不同的认识。系统科学中包含了很多复杂的数学原理和公式,法学学者是很难到达充分了解和精通的程度的。也许有个别法学学者有这样的能力,但是如果对系统法学不感兴趣,对系统法学研究也没有任何意义。作为法学研究,法学学者也不必对这些数学知识要到达充分了解和精通的程度。只要具备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只要对系统科学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和方法”有正确的和一定程度的认识和理解,就可以进行富有成果的系统法学研究。至于什么属于系统科学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和方法”,目前的系统科学学科本身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作为法学研究者,在进行系统法学研究中,我们既应当尊重目前系统科学研究成果中的“共识”,也很有必要从系统科学研究成果中“各取所需”,充分发挥我们的想象力,形成我们自己的对系统科学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和方法”的理解与认识。任何学科移植性的研究都不可能是简单的生搬硬套,想象力是必不可少的。

每一个法学研究者都是在一定的知识结构背景下产生一些法学理论观点的,这些观点是先于他们的完整的法学理论而在头脑中就形成了的。这些观点可能是研究者们思辨的火花,也可能是受他人理论或观点的激发而形成的灵感。这些观点一旦确定,思维过程以及理论创新就必然受到相应的影响和指引,或者说受到相应的束缚和制约。在那一层次、那一角度形成这些观点,就在相应的层次上、角度上展开思维。比如,将法的现象视为阶级现象,就自然而然形成阶级分析法学。系统法学也同样对法形成了一个基本观点或定义,既法或法律是系统。系统是个抽象的概念,同时也是容易理解的和接受的概念。因此,这种定义或这种思想,对法学研究的制约最小,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极大的空间。如果我们在法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两方面到达相当精通的程度,我们的系统法学就可以在“法哲学”方向、“实证法学”方向和“社会法学”方向取得均衡的丰富的发展,使得系统法学成为一个内容极其丰富的理论体系,我们对系统科学方法的运用,我们的思维过程以及理论创新就会呈现出一种相当美妙的景象,可上,可下,可“软”,可“硬”,可大、可中、可小,可定性描述,可定量描述,可局部描述,可整体描述。目前,在系统法学还没有成熟的时候,在我国法学界整体上知识结构有所缺憾的时候,我国法学界系统法学的研究应当侧重于作为系统法学基础的“法哲学”研究方向和“实证法学”研究方向,在我看来,也就是运用系统科学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和方法进行系统法学研究。

已有的非属于系统法学倡导者的学者的具有系统法学意义的研究成果,应当属于系统法学的“法哲学”研究方向和“实证法学”研究方向。这些研究成果,相比一些倡导系统法学的学者的“定量分析”、“系统工程方法的应用”等研究方向的研究成果,显然要具有更高的法学理论层次和法律实践应用价值。这说明,系统法学研究,必须首先重视某种“法哲学”和“实证法学”方向的研究。系统法学长期没有体现出其应有的理论地位和价值,没有受到我国法学界的相当重视,我认为,那些倡导系统法学的研究者没有在“法哲学”和“实证法学”研究方向上深入下去并取得一定成果,而是过多地侧重“法制建设”、“定量分析”和“系统工程方法的应用”这类问题,是重要的原因之一。系统法学倡导者们所进行的很多系统法学研究,由于大量充斥“法制建设”、“定量分析”和“系统工程方法的应用”等内容,并运用一些数学模型来表述这些内容,这构成了我国整个法学界了解和认识系统法学的技术性障碍,实际上也降低了系统法学的理论层次,削弱了系统法学应当呈现的抽象性、概括性和思辨性,容易使我国法学界对系统法学误解为只能研究一些细致末节的法的现象,甚至只是故弄玄虚。我认为,在系统法学研究中,运用系统科学的原理和基本概念解释和说明法的现象,与应用系统工程方法解决或预测立法、司法、执法实践活动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是应当区分考虑的。

三、谁会进行系统法学研究

作为一种事实情况,一个受过法学高等教育的人,没有极特殊的情况,是不会继续另一种自然科学方面的高等教育的,也不会去从事一种专业技术工作。目前我国法学界的中坚力量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接受了法学高等教育,而后又直接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的一批中青年学者。其中很少有人具有相当的自然科学的知识,不少人还不能说对哲学以及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有相当程度的理解。我国确实有一些人受过自然科学方面的高等教育后来又接受了法学高等教育,或者从事了法律职业,这些人从事系统法学研究时非常适宜的。不过这一少部分人很少会有进行系统法学研究的动力,这又与我国学术研究的评价和激励体制有关。系统法学研究是一件很辛苦的创造性工作,是一件相当耗费精力、时间和金钱的事情,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情。“即使同时具备良好的自然科学知识和法学知识结构,也不一定在这一过程中做到实质性突破。”如果按照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进行研究,对传统的阶级分析法学进行改造和完善,对西方法学流派进行探讨,甚至是基本没有思想的抄袭,都能获得一定的学术名声、职称和经济利益,那么一部分有潜力的研究者当然就会认为,没有必要去辛苦地冒险地研究起初看起来注定是有些陌生和粗糙的系统法学。系统法学兴起时,我国的法学理论和法学方法都很“贫困”,科学和科学技术受到国家的鼓励和支持,强调按照科学和客观规律办事,那段时期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都面临很多具体问题,可以说是“百废待兴”。在这些背景下,系统法学研究主要体现在“法治/法制系统工程”方面,是在所难免的,但是,在今天,系统法学研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和成果,我们不得不说与我国法学界的总体上的知识结构和法学研究的评价体制有相当关系。

一个受过自然科学领域高等教育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适当的观察与分析,就会发现法学研究本身、法律推理、人类设计的法律制度、法的实际运行、法律制度的演变等许多法的现象都体现了系统科学的原理,这些法的现象都可以进行系统科学的解释。他会认为一些法的现象可以成为系统科学的很好的素材和例证。逻辑上如此,事实上也是如此,几十年来,很多杰出的科学家从数学、物理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经济学等方面大大丰富和发展了系统科学,他们的很多关于系统科学的研究成果都论及了法和法律,只不过他们基本上是点到而止,一代而过,没有展开论述。当然,系统科学的合理性与正确性也无需法学的参与和贡献。法学是一个开放的领域,对所有学科的学者都开放,绝不仅仅是受过法学高等教育的人们的领地,其他学科的学者对法学研究作出了巨大的重要的贡献的事情是很正常的,是常有的。如果我国法学界长期忽视和漠视系统法学,那么有一天,自然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搞出了一个系统法学研究成果,也是很正常的。

作者email:lijingju@public.tpt.tj.cn

参考文献

《系统科学》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许国志主编,2000年9月第1版。

《系统科学论著选(2)》,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法治系统科学研究会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