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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的优缺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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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的优缺点

第1篇:外商直接投资的优缺点范文

中国不急于开放所有资本项目

周小川代表说,中国主张未来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将来还是要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但是没有制定时间表。他表示,在这件事情上,就像摸着石头过河,不断根据反馈调整步伐。有的事情要等到水到渠成,不能拔苗助长。他说,资本项目内部还有很多项目,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内地居民对外直接投资、银行间业务、债务融资等。中国不急于把所有的项目都开放,如果对国民经济有好处,有条件,就开放一部分,现在没有考虑要把所有项目都开放。

他说,人民币要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变成自由兑换的货币,虽然没有时间表,但是方向是明确的。

周小川代表说,中国汇率改革参照一揽子货币,依靠市场的供求关系实现有管理的浮动汇率,随着改革的深化会让市场供求关系起到更大的作用。

宏观调控力度将加大

关于下一步的宏观调控问题,周小川代表说,从今年前三个季度的经济数据来看,当前的经济温度在近几年里处于较高水平,价格在高位徘徊。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提出要进一步加大货币政策作为宏观调控工具的力度。

周小川代表说,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有多种工具,包括利率、汇率、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等,都有宏观调控的效果。每个工具都有优缺点,在使用时要衡量利弊取舍,争取做到对症下药。

在回答是否会加大调控幅度时,他说,在选用调控工具时,也不见得步伐大就力度大,如果步伐孝频率高,力度也是很大的。他说,根据最近几年的经验,每种工具都有效果。在采取措施时,是以加息还是其他方法,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可以是小幅度、快步伐,也可以是大幅度、慢步伐。

周小川代表说,最近这些年,央行吸收流动性的措施起到了作用,但总体力度还不够,还可以加大力度。

存款保险机制不久将建立

关于存款保险机制问题,周小川代表说,今年1月下旬中国提出要加快考虑设立存款保险机制,现在已经排上议事日程,有专题小组在紧张加快准备。他说,存款保险机制的建立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有争议的难点,但是建立这个机制的目标不会动摇,不会等多久就会推出。他没有透露是否建立专门的存款保险机构。

谈到资产价格时,周小川代表说,央行重点关注一般物价指数,也对资产价格保持一定程度的关注,强调要防止资产价格出现泡沫。他说,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不是直接针对资产价格的,主要针对一般物价。他同时表示,央行也对资产价格给予关注,资产价格剧烈波动时货币政策也能起一定的作用,减缓对实体经济的过度影响。

第2篇:外商直接投资的优缺点范文

关键词:企业筹资方式比较探讨

一、当前企业的各种筹资方式及其优点

当前企业的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长期借款,发行公司债券,租赁筹资,直接吸收投资,发行股票股份等多种筹资方式,下面就这些筹资方式及其优缺点进行简要的分析。

1、银行长期借款

银行长期借款,是指企业通过向银行、非银行金筹机构和其他的企业所筹集的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是企业的长期负债的主要来源之一。银行长期借款筹资的优点:筹资速度快、筹资成本低、借款弹性好、不必公开企业经营情况、有杠杆效应。银行长期借款筹资的缺点:财务风险较大、限制条款较多、筹资数额有限。

2、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是由企业或公司发行的有价证券,发行债券的企业以债权为书面承诺,答应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照事先规定的利率付给利息,是企业主要筹资方式之一。债券筹资有:资金成本低、保证控制权、可以发挥财务杠杆作用、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治理等优点。债券筹资的缺点是:筹资的风险高、限制条件多、筹资额有限。

3、租赁筹资

租赁筹资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和使用财产权利的一种契约。其行为实质是一种借贷属性,不过它直接涉及的是物而不是钱。租赁筹资又称为财务租赁,是区别于经营租赁的一种长期租赁形式,它满足企业对资产的长期需要,故也称为资本租赁,分为售后租回、直接租赁、杠杆租赁。租赁筹资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全部转移到承租方,现在租赁筹资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筹资方式。租赁筹资的优点:筹资速度快,租赁设备要比借款购置设备更加快速、更加的灵活;有利于保存企业举债能力,利用租赁筹资企业的负债并没有增加,也不会改变企业的资本结构,同时也不会直接影响承租企业的借债能力;设备的淘汰风险小,当今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很高,利用租赁筹资,企业可以减少这一风险;可以获得减税的利益,租金费用可在税前扣除,具有抵免所得税的效用,使承租企业能享受税收上的优惠。租赁筹资的缺点:租赁成本高、利率变动的风险。

4、直接吸收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是指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外商投入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吸收直接投资与发行股票、留存收益都属于企业筹集自有资金的重要方式。它是非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筹措资本金的基本形式。吸收直接投资的优点是:有利于增强企业信誉、有利于尽快形成生产能力、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吸收直接投资的缺点是:资本成本较高、容易分散控制权。

5、发行股票股份

公司的资本金称为股本,是通过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利的一种可转让的书面证明。股票的发行、股票的上市有严格条件和法定程序。按股东权利和义务股票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筹资的优点是:筹资风险小、有助于增强企业的借债能力、筹资数量大、筹资限制较少。普通股筹资的缺点是:资金成本较高、容易分散控制权。

二、影响企业筹资方式的主要因素及遵行原则

影响企业筹资方式的主要有资金成本、企业的规模大小与企业的财务风险等因素。针对影响企业筹资方式的因素,企业在选择筹资方式时应遵循以下的原则:

1、要合理的确定筹资数额

企业筹集资金,首先要合理预测资金的需要量。筹资规模与资金需要量应当匹配一致,既避免因筹资不足,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又可防止筹资过多,造成资金闲置。

2、创造良好的筹资环境,获取合适的筹资机会

企业要不断的改善经营管理来确保良好的筹资环境,同时要抓住适当的筹资机会。

3、避免或降低筹资风险

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严格控制负债融资比率,实行谨慎的财务政策;按筹资项目期限的长短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适时调整筹资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4、最低的资本成本,最优的资本结构,最有利的筹资收益

企业筹资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分析影响筹资的各种因素,达到企业筹资管理的目标。资本结构优化是企业筹资管理的基本目标,资本成本是资本结构优化的标准。选择最优的资本结构,也就是选择资本成本最低的筹资结构。

三、不同企业筹资方式的选择

1、企业资金成本不同选择的筹资方式也不同

根据企业资金成本的不同选择的筹资方式也不同,因此企业在选择筹资方式时应充分考虑到自身资金成本的问题。举例说明如下:当企业需要扩大生产规格或者引进设备需要筹资时,企业可以采用 “融资租赁”和“长期借款”这两种筹资方式来解决,但是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资金成本来确定需要那种才适合企业同样都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下面我们就来比较选择。长期借款的成本是指借款发生的利息和费用。如果企业采用长期借款来筹资,企业的负债和资产比率会增大,给企业造成了经营上的压力,经营不当就会加速恶化企业的资本结构。而如果企业采用融资租赁就会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它的成本里没有利息的发生,只需要企业定期支付定额费用就可以,另外融资租赁的设备还可以在租赁期内同自有设备一样在税前计提折旧,即承租企业担负的租金可在税前销售收入中扣除,从而使得企业在筹资过程中降低了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因当选用融资租赁这咱筹资方式,如果企业预期市场利率要走高,筹资成本也会相应的提高,这时企业就应选择从银行贷款购买设备。

2、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改革,中小企业在遵循资本市场风险原则的基础上应充分考虑适合自己发展的融资方式。可见,根据各中小企业行业类型、风险等环境的不同选择的融资方式也不相同。因此,中小企业应从自身所处内外环境出发,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融资方式。对于从事风险较高、成长快、收益高的中小企业应采用投资基金的方式来进行融资,因此也使得一些民间非正式风险投资基金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对于传统产业型中小企业,需要政府管理部门以合作的形式成本立一些专门的产业担保机构、互助担保基金,并鼓励民间的一些金融机构来为这些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对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型的中小企业,则应通过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以及行业协会为其成立专门的服务性融资机构。

3、上市公司筹资方式的选择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可以采取的融资方式有:配股、增发、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商业信用等。配股长期以来是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方式,但由于该方式存在较多局限性,上市公司对其的采用逐渐减少,在国际市场上公司股权再融资以增发为主,配股较为少见。增发己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重要渠道及常规模式。现在融资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融资渠道已经大大拓宽,而上市公司的盈利和分红压力日益巨大,股权融资的成本也不再低廉,但从长期看,增发和配股等股权融资在市场中的地位将逐渐下降。发行公司债券有政策方面的限制,实际上很少运用;银行贷款是目前债务融资的主要方式,而公积金转赠股本作为一种内部融资手段,也是上市公司经常运用的融资方式,但融资时间很短,对公司的资信要求较高。

以某一上市公司为为例,对其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进行测算。某上市公司为满足资金需求,拟以不超过2.5%的利率,发行24亿可转换债券,该公司近年每股盈利增长较稳定,2008年到2010年每股收益每依次为0.5、0.53、0.7元,平均增长率6%,2010年每股红利0.2元,08年8月份该股平均股价15元,假定其增发每股价格为6元,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为8元,手续费率按2%算,增发和可转换债券(全部转换为股票)的融资成本分别为10%,11%,再从筹集相同资金所需的股本来看,同样是24亿,增发需要的股本是4亿股,而可转换债券所需股本明显较少,仅3亿,节约了25%的股本。经过比较,可转换债券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银行贷款次之,配股和增发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

四、总结

总之,企业在选择适合自己的筹资方式时,应从自身的内外环境出发,本着综合资金成本率最低的原则,确定最佳的筹资方案,使企业按这个筹资方案来制定最优的筹资框架,这样的筹资结构就是企业最优的资本结构。企业在确定筹资方案时不仅要考虑到综合资金成本,还应充分考虑所筹资金能否满足企业最优资本结构的要求,从多方面考虑确定最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筹资方式,从而使得企业得到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熊楚熊.公司筹资策略.海天出版社,2001;9

[2]谷祺,刘淑莲.《财务管理》.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3]倪忠森.企业筹资方式的比较与选择.企业家天地,2005;第10期

第3篇:外商直接投资的优缺点范文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强,全球范围内掀起了第五次企业并购的大浪潮。随着加入WTO,在国内企业界的并购一时兴起。对中国民营企业而言,跨国并购面临着国家文化和企业文化双重差异的影响和挑战。在跨国并购中,民营企业剖析跨国并购的深层原因,而选择适合的对策,则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全球范围内激烈的行业竞争要求我国民营企业迅速扩大规模,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进而提高国际间的竞争力。

通过对跨国并购问题的论述,可知:跨国并购对我国民营企业有着深远的影响,但是同时民营企业也面临着很多困难和巨大的挑战。通过国家实行的各种政策,企业自身不断调整,就能逐渐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实现资源优化。

始于1994年的世界第五次并购浪潮中,跨国并购更加频繁且各方面连创新高,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现有的世界经济格局。本文仅就跨国并购这一热点现象作一简介,并针对跨国并购的发展对我国民营企业的影响,以及我国民营企业的现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既为本国民营企业创造有利的国内外环境,又能有效规范、控制外资并购行为,维护我国经济安全,避免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随着经济的发展,跨国并购成为一种经济趋势,这对我国民营企业有着巨大的影响,我国民营企业面对并购狂潮,必须有相应的对策,来使自己更快更好的发展。本文通过对跨国并购发展进行剖析,了解其产生的必然性。通过民营企业自身的优势和劣势,提出各种对策,在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各种策略下,民营企业肯定会更加健康的发展。

本论文分三个部分对跨国并购的发展对我国民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对企业跨国并购进行概述,介绍其含义及发展史,阐述跨国并购的内外动因。第二部分阐述跨国并购对我国民营企业产生的障碍和影响,第三部分阐述我国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1跨国并购的概述

企业跨国并购(Merger & Acquisition,简写为M & A)是对企业兼并与收购的简称。兼并与收购虽各有特点,有同有异,但常被连起来用。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兼并实际上是其他企业与一企业合为一体,其他企业不再作为一个实体继续存在;而收购则是指一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资产或股份而获得对其他企业的控制权和支配权,其他企业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依然存在。所谓企业跨国并购是指一国企业基于某种目的,通过取得另一国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的资产或股份,对另一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一定的或完全的实际控制的行为。

对于企业跨国并购,可依不同的标准进行不同的划分。按被并购对象所在行业部门划分,可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按并购的目的划分,可分为“买壳上市”和一般性并购;按并购所采用的方式划分,可分为现金收购、股票并购以及股票现金混合并购三种;按被并购企业对并购所持的态度划分,可分为善意并购与敌意并购;按并购行为是否有中介机构介入,可分为直接并购与间接并购[1]。

1.1跨国并购的发展

企业跨国并购从本质上说是公司产权的交易行为,并非一种简单的买卖关系,而是一种在国际范围内的直接投资。投资者进行跨国并购时,必须按照其拥有的一定数量的股权或资产,对其所投资的目标企业的经营管理拥有一定的控制权。至于拥有多少股份才能构成直接投资,各国的立法并不一致,但多数国家认为持股数必须达到一定比例。我国法律规定,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商出资不得低于25%;日本与美国目前均以出资比率10%为基数,出资比率在10%以上的投资为直接投资,出资比率在10%以下的投资为间接投资。

迄今为止,全球共发生了五次并购浪潮。(注: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来看,到目前为止,西方国家已经历了五次并购浪潮。第一次并购浪潮发生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第二次并购浪潮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第三次并购浪潮发生于1954年至1969年间,第四次企业并购浪潮发生在1975年至1992年间,第五次企业并购浪潮始于1994年,延续至今。)第五次并购浪潮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一直延续至今,并于1998年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据统计,1998年全球企业并购总额高达2.5万亿美元,比1997年上升了54%,比1996年增加了两税。

与80年代相比,90年代中期以来的跨国并购出现了一些新特点、新动向:(1)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跨国并购出现。严格说来,1998年以前的所谓全球企业并购浪潮仅是美国并购浪潮,美国以外的欧洲、亚洲并未过多卷入。而1998年以来,并购浪潮真正席卷全球。(2)跨国并购更加频繁。1989年全球企业并购总数为7700起,并购价值总额为3550亿美元,其中跨国并购为2764起,占并购总数的36%,跨国并购价值为1310亿美元,占并购价值总额的37%。而1998年以来,国际上许多巨型公司、重要产业都卷入了跨国并购。据统计,跨国并购总额在1998年达到了4110亿美元,比1997年增加了74%。 (3)跨国并购成为全球跨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动力。根据1999年世界投资报告,1998年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总额为644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近40%,而企业跨国并购活动是这一增长的主要动力。(4)跨国并购活动走向多极化。主要表现在:跨国并购呈双向流动之势,90年代以前主要是美国企业大举并购英、日企业,而现在英、日企业也掀起了强烈的并购美国企业的浪潮;具有传统经济贸易关系的国家间跨国并购异常活跃;新型的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加入到跨国并购浪潮中。(5)区域集团内部的跨国并购发展迅速。区域性经济贸易集团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均实行内外有别政策,显然有利于区域集团内的成员国之间的跨国并购。(6)强强企业并购不断,且并购额巨大。1998年以来的强强并购几乎涉及到所有重要行业,并购额也连创新高[2]。它极大地冲击了全球的市场结构,甚至改变了某一行业的现有经济格局:在石油业、涉及数额分别高达863亿美元和480亿美元的埃克森和美孚的合并以及英国石油公司和美国阿莫科石油公司的合并,使他们与壳牌石油三足鼎立;在汽车业,戴姆斯-奔驰与克莱斯勒的跨国“联姻”使其位居通用、福特、丰田、大众之后名列第五,等等。(7)跨国并购的具体目标日趋多样化,投机色彩明显消退。此次企业跨国并购浪潮,着重于完善企业的生产经营市场,而带有“泡沫经济”特征的投机性企业并购,则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1.2跨国并购的动因分析

中国市场是跨国公司全球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投资越来越趋于直接投资,其中并购已经超过了“绿地投资”,成为FDI的主要形式。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并购已经影响到我国民营企业,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本文试图从跨国公司并购的动因分析入手,阐述对我国民营企业的影响,以及民营企业应实行的对策。

1.2.1并购的内在动因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竞争压力,作为一向追求实现全球战略的跨国公司,必然要不断调整其经营战略,以期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高效组合、低成本的生产与高价格的销售,并尽可能地提高在全球市场上的占有率。而进行跨国并购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跨国公司的对外并购已经取代了“绿地投资”,成为跨国公司向外扩张的主要方式,并购资金已占其对外投资量的70% 以上[3]。

自 20 世纪 80 年代德姆塞茨等人提出经济效率理论以来,经济学界对垄断有了新的认识,人们不再认为垄断是绝对有损于经济效率的,政府的反托拉斯倾向已大大减弱。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提高本国跨国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各国政府也开始放松对企业跨国并购的管制。

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推动了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快速发展,为跨国公司全球并购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和有利条件。同时,科技进步也使跨国公司面临着更大的竞争压力,促使跨国公司不断地进行跨国并购。许多跨国公司为保持其领先地位,同时又降低其技术开发的风险和成本,通过并购来获取新的技术,避免技术研究上的重复开发。

1.2.2并购的外在动因

1.追逐规模报酬递增。跨国公司并购之所以能促进规模报酬递增,主要是因为:(1) 并购带来的大规模生产可以使用更加先进、高效的专用设备,从而提高生产效率。(2) 大规模生产有利于提高企业内部分工的专业化及作业的标准化水平,从而提高员工的劳动熟练程度,降低成本。(3) 大规模生产和先进技术设备的使用,可以减少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提高劳动效率。(4) 大规模生产需要大批量地采购原料,有利于节省原材料的开支。追逐规模报酬递增的跨国并购无论是横向并购还是纵向并购都有可能实现规模经济效应[4]。

2.降低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理论认为,跨国并购实质上是企业组织对市场的替代,是为了减少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交易费用。跨国公司并购就是用内部组织替代市场制度,使多个经营单位的交易活动内部化,从而减少市场搜寻费用、谈判费用、拟定合同费用等。在跨国并购中,跨国公司既可以通过并购突破关税与非关税等贸易壁垒限制,减少其进入海外市场的成本及经营成本,还可以通过并购获取原企业管理人员、生产技术设备、技术人员及其他特有资产,降低获取人才和技术的成本。跨国公司通过并购形成的扁平化的内部组织结构也可以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

3.规避商业周期风险。跨国公司并购利用商业周期和产品生命周期在不同国家存在的时间差,来规避商业周期风险和延长产品生命周期,同时又可以避免本国或其他国家的商业周期风险。我国经济的长期稳步增长,也正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对中国企业的并购。对于产品销售而言,当跨国公司的某一产品在某国或某地市场萎缩时,跨国公司可以通过扩大对其他国家或地区市场的销售,来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这样,通过跨国并购,跨国公司可以实现产品的市场多元化,达到摆脱单纯依赖某一地区经济发展的束缚,从而降低投资风险的目的[5]。

4.争夺创新技术与人才。一个企业如果不能拥有创新技术与人才优势,必然会在剧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要在短时间内迅速获得创新技术与人才优势,并购是最便捷的方式。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认识到,除了技术能力之外,被并购企业的关键人才非常重要,一旦他们离开被并购的公司,那么再好的技术也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理想的并购是选择那些具有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公司作为并购对象并将其留住,有效并购不仅仅是为了增加和扩大市场份额,它通常还把获取人才和新一代产品作为前提。

5.寻求价值被低估的公司。知识经济时代造就了一批以信息技术、生物基因技术等为基础的新兴产业,这些高科技产业在资本市场上受到投资者的追捧,而许多业绩不错的传统产业则没有得到投资者应有的关注,一些效益其实很好的有名企业的股票市值在股市上甚至远不及那些前几年还不为人所知的高科技公司,公司的价值被大大低估,这给跨国公司并购提供了绝佳的机会。托宾比率表明,如果目标企业的股票市场价值与重置成本之比小于 1 时,即说明该企业的价值被低估,可以实施并购行动。如 20 世纪 70 年代美国通货膨胀率很高,许多企业的资产被市场低估,托宾比率只有 0.5 到 0.6,实施并购比投资新建企业要合算很多,由此引发了并购浪潮[6]。

自 20 世纪 80 年代德姆塞茨等人提出经济效率理论以来,经济学界对垄断有了新的认识,人们不再认为垄断是绝对有损于经济效率的,政府的反托拉斯倾向已大大减弱。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提高本国跨国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各国政府也开始放松对企业跨国并购的管制。

2跨国并购发展对民营企业的影响

随着中国逐步融入WTO以及新一轮的经济增长,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并购活动日趋活跃。跨国并购一方面给国内经济发展带来急需的资金、技术、市场及先进的管理方法,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并购过程中垄断倾向的滋生、国有资产的流失、宏观调节力度下降以及投机性并购行为的存在等。

2.1跨国并购发展对民营企业的积极影响

跨国并购是一把双刃剑,他对民营企业的有一定的积极影响,现在就对其积极影响进行具体的分析。

2.1.1解决资金问题

跨国公司并购可以弥补国内资金不足,解决由于投资不旺而引起的增长乏力问题。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国内企业自身积累不足,缺乏技术改造所需的资金,限制了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必然会导致企业缺乏发展后劲。国有企业要转换机制、走出困境,一要靠深化改革,二要靠加大技改投资力度,三要靠减轻负债和社会负担。这三项措施都需要资金投入。据统计,我国目前拥有国有企业近40万家,对其进行资产重组至少需要资金3万亿元。这笔巨额资金全部从国内筹集是不现实的,而跨国资本是其重要来源。

与新建投资相比,虽然短期内跨国并购的资本形成作用并不明显,跨国并购只是企业所有权的转移,并不一定就直接增加资本存量。只有当将出售国内企业所得的现金和可处置股票这些可投资资源用于国内再投资时,资本存量才会增加。但是从长期来看,跨国并购有利于我国的资本形成:跨国并购可以为国内企业带来后续性追加投资;可以通过产业连锁效应引发前向辅投资和后向辅投资,引来投资母国企业和他国企业的投资;可以通过示范和带动效应促进东道国当地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通过连带效应促进投资母国其它跨国公司的投资和政府的援贷款。

2.1.2优化企业结构

跨国公司在我国实施并购有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和优化。跨国并购带来的大量外资流入有利于我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国有资产可以采取实物资产出售或股权出售的方式从部分产业的退出和对部分产业的集中进入,促使我国新的资金技术密集型支柱产业的形成。

(1)从产业结构优化的角度看,如果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对经济渗透的程度很高,就可能会影响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企业并购的直接结果是企业经营规模扩大,重新组合和调整生产要素,达到最佳规模经济的要求;还可以使企业在优化产品结构的同时,实现产品深化生产或运用统一的生产流程,减少生产环节间隔,充分利用现有生产能力进行更大规模的生产。跨国并购带来的资金、技术等资源,不仅可以优化目前的投资结构,还能带动新兴产业的发展,而且可以推动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从而直接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跨国公司对当地企业的产业关联和示范效应可以间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外资流入带来的经济增长效应,使得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同时也改变着居民的消费结构,也间接地促进着产业结构优化。

(2)从产权制度改革的角度看,跨国公司并购也可以促使国有企业转换机制。国有企业引入外国并购投资,实现了国有企业与外商资本的结合,不仅改变了国有企业单一的资产结构,而且通过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使产权关系明晰;国有资产与外资合二为一,资本追逐利润的属性便显现出来,一改国有资产动力不足、约束力软化的弊端;资本要求增值的本性将排除一切非生产经营因素的干扰,甩掉企业的“包袱”,实现要素的合理组合和技术进步;由于合资企业外商参与管理,并参照合资企业法运作,这就从产权和法律制度上解决了政企不分的问题[7]。

2.1.3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跨国公司并购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首先,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会导入国际经济通行的规则和惯例,树立市场经济中企业营运的样板,有助于从外部促进中国市场的发育和市场机制的完善,有助于跨国并购以先进方法培训我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开发我国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有助于我国企业学习、应用和推广跨国公司科学经营管理现代化大企业的经验,提高我国企业的管理水平。其次,外商熟悉国际市场的行情和交易规则,而且在国际市场上拥有庞大的销售网络,因而外资并购国内企业后,有可能纳入其生产协作系统,原材料市场和产品销售市场都大为拓展,从而有利于产生规模经济和协作效应,被并购企业则可以直接利用跨国公司在全球营销网络上的垄断优势,排除国际市场进入障碍,迅速扩大出口规模[8]。

2.2跨国并购发展对民营企业的消极影响 2.2.1某些行业产生垄断

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并购会导致某些行业产生垄断,并对国内一些企业和相关产业产生“挤出效应”。跨国公司并购有可能会导致我国产业市场集中度的提高,而且规模经济效益越显著,集中效应越明显;产业的国际化程度越高,跨国直接投资规模越大,市场的集中度也就越高。拥有垄断优势的跨国公司跨越歧视市场壁垒,保持稳定的加工市场集中度和寡头竞争稳定性,排斥中小规模厂商,一旦它控制市场就可能压制竞争,降低市场效率,破坏市场结构。跨国公司并购压制竞争主要表现在:一是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二是价格歧视;三是利用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在我国市场上拒绝交易。对国内企业的“挤出效应”不仅表现在跨国公司直接进入的领域,还表现为对相关产业中的企业的影响。跨国公司并购国内企业后,有可能打断国内运行已久的供应链,而转向跨国公司母国或跨国公司在国内的配套生产企业。

2.2.2资产流失和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下降

跨国公司并购会导致国有资产、国有品牌流失,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下降。跨国公司在收购兼并国有企业时,一般会低估国有企业资产,这在国有企业处于经营困境时表现得尤为突出。在有些地区,为获取更多的外商投资,甚至对外商投资实施“超国民待遇”,并许诺给外商以丰厚的利润回报。跨国公司并购后也有可能在公司内部利用转移价格这种隐蔽性较强的方式提高成本,降低利润,导致合资企业连年亏损。而且,如果并购前没有对国有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合理评估,往往更有可能会在并购中造成大量无形资产的流失。近年来本土品牌在与跨国公司品牌竞争中日益处于一个不利地位,在与外商合资过程中,国内企业的名牌、商标也逐渐消失,逐步被相关的外资品牌所替代,这种无形资产的流失,直接后果就是阻碍了国内企业健康成长。跨国公司并购后一般不使用中方的技术,而是利用跨国公司本部的技术,如果在华的合资企业不具有技术开发能力,就有可能成为跨国公司全球网络中的一个简单加工厂,从长远来看,对于我国企业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无疑是一种巨大损失[9]。

2.2.3削弱调控的力度

跨国公司并购会削弱国家宏观调控的力度。一些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已经遍布于我国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并在部分行业形成寡头垄断和独家垄断的局面。这些行业经营发展战略,已经脱离了国家的行业监督,如液压挖掘机、程控交换机、部分家电产品,在企业数量、生产品种和规模、生产布局等方面,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综合经济管理部门都无从干预和协调。跨国公司母公司从其全球战略经营出发来安排子公司在我国的发展,不仅有可能会背离行业总体规划,而且会使国家的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手段等调节力度下降。

2.2.4存在投机行为

跨国公司对我国企业的并购会也存在投机行为,转移其利润、风险或污染。从事投机性兼并的企业将主要精力、时间和资金用于毫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兼并上,而不去筹划长期的生产投资。为了获得股权转让或资产转让溢价的短期投机行为,以及单纯追求金融资产增值的投机活动,如果取代了生产活动成为“财富”主要来源,其结果必然导致短期利润排挤长期投资,赌博性投机排挤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市场的开拓工作。另外,还存在部分外商转移利润,转嫁投资风险,以及侵害我国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一些跨国公司受资本的趋利性所驱动,转嫁污染环境的项目,将一些重污染的工业向我国转移,给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民营企业实施的对策

3.1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策略

跨国公司的并购对我国民营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跨国公司并购所带来的积极效应使我们在经济发展中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目前还存在诸多障碍,而且对民营企业的消极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但这些效应的最终实现是一个动态化的过程,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以及我们能否制定出适合本国国情的外资并购策略,这就需要我们积极研究本国国情,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适度引资,从而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民营企业自主成长和经济稳定增长的目标。

3.1.1加大民营企业规模

当前我国民营企业规模普遍偏小,面对。以汽车行业为例,有较好经济效益的汽车企业年产能力应在40~60万辆,而年产100万辆以上的才具有国际竞争力。世界汽车年产量超过百万辆的企业有12家,其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77%。中国现有汽车制造企业122家,1995年总产量仅为150万辆,年产量超过10万辆的企业只有5家,最大的一汽集团年产量也仅为18万辆,80%的厂家年产量不足1000辆;又如钢铁行业,全国约有钢铁企业1700家,但年产量百万吨以上的仅有22家,500万吨以上的只有4家。而且本1961~1970年新建的钢铁厂年产量均在1000万吨以上。由于企业规模小,导致了生产成本高,经济效益低,这种不良状况严重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阻碍了其进行民营企业经营的步伐,而这却为外资并购我国民营企业大开方便之门。必须加大我国民营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生产力,规范企业,面对并购狂潮才能更好的发展。

3.1.2引用国际化管理机制

国内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缺陷,主要表现在:(1)民营企业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经营自主权,包括外贸经营权、对外投资权、外事审批权,特别是海外融资自主权。(2)民营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决策审批迟缓,审批程序繁琐,且效率低下,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跨国并购的顺利进行或使企业跨国并购坐失良机。(3)我国目前实行的外汇管制措施是: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下外汇则不可自由兑换。这不利于企业跨国并购的进行及在东道国拓展业务。(4)我国为吸引外商投资,学习西方国家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赋予外商投资企业各种优惠待遇,这有利于他们在我国的跨国并购,然而我国企业在外国却享受不到相应的优惠,显然不利于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5)国内各企业之间的并购尚面临各种风险,跨国并购更是如此,且风险更大,这就需要对国内并购企业提供各种优惠、保障措施,使他们无后顾之忧,而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有效的保障机制,不利于企业跨国并购。设立专门从事企业对外并购等跨国直接投资管理的机构,对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进行宏观协调和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政策[10]。

3.1.3提高企业员工素质

我国民营企业内部缺乏有管理跨国公司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并购仅仅是跨国经营的第一步。对被并购的企业如何进行经营管理,如何在并购之后做到真正消化吸收以获得“双赢”,则是并购企业面临的更为重要的且最为实际的问题。实践中,企业并购后,并购企业由于缺乏有管理跨国公司经验的人才,往往派少量管理人员对被并购企业进行协调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还是赖于被并购企业的原有人员。

所以如何提高员工素质成为当务之急的任务,民营企业员工应该加强培训,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面对随之到来的跨国并购热潮,企业员工应该互相合作,互相学习,是自身企业能更好的运营和发展。

3.1.4发展中介机构

(1)企业注重培养和国家的大型投资银行的关系。在企业跨国并购活动的众多中介机构中,投资银行的特点在于它集多种中介机构的功能于一身,且其主要业务就是参与和推动企业的并购活动,从而使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在投资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国家应采取倾斜政策,点扶持一些初具投资银行规模的较大的证券公司,鼓励证券商间的并购,并鼓励他们积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在条件成熟时,走出国门,开展跨国业务,使其能为我国民营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企业自身成立全国性的咨询机构,它能在广度、深度上更进一步地提供各种专业服务。有利于民营企业,在面临跨国并购时能提出专业的意见,指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3)民营企业及时获取涉外律师队伍的意见。针对现有情况,应尽快采取措施如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选派优秀律师外出进修等途径,提高涉外律师自身综合素质;另一方面,也应采取优惠措施,将在国外学习法律、经济的优秀人才吸引自己的企业,为我国的企业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3.1.5鼓励银企互惠互利

鼓励银企联姻,组建大型跨国企业,参与企业跨国并购。国际上一些著名的银行如美国的花旗银行、西敏诗银行、汇丰银行,日本的住支银行、第一劝业银行,法国的国民银行,德国的德累斯顿银行、巴伐利亚联合银行,荷兰的商业银行和荷兰银行等均积极开办跨国公司并购和咨询业务,甚至直接参与跨国并购。我国银行可借鉴国际上著名银行的经验,在民营企业的跨国并购融资中,实行银企联合,为企业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为企业并购提供融资服务。民营企业通过银行的互惠互利政策,得到大批资金,自身就能不断壮大。

3.1.6创建大品牌企业

加快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步伐。支持战略产业中优势企业联合重组,形成集中优势,以攻为守,主动出击海外反并购。联想并购IBM、南汽并购英国罗孚汽车,都体现这一战略思路。海外并购需要大量的资金,一方面需要民营企业增强实力;另一方面需要加快我国资本市场完善建设,增加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为民营企业提供有力的资本支持。

3.2外部环境对民营企业的辅助措施

近几年来,外资企业大举进军我国市场,掀起了外资并购我国企业的浪潮,他们的着眼点是投资控股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或直接收购我国民营企业,出现了饮料、化妆品、洗涤剂、啤酒等行业被外资控股的局面,且势头有增无减。我国加入WTO后,外商投资的领域将逐步放宽,对外商的限制将逐渐减少。此外,我国的民营企业改革为外资提供了众多的并购目标企业。可以预见,外资并购民营企业的势头将会愈演愈烈。基于有效竞争和其他善意动机进行的跨国并购对一国的经济发展是有利的,但是基于垄断市场或投机动机的跨国并购则会对一国经济产生消极影响。

因此,在肯定外资并购我国企业积极作用的同时,应在借鉴外国管制外资并购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措施规范、控制外资并购,扼制其负面效应,适度保护我国的民族产业。

3.2.1完善有关的法律和制度

完善外商投资法律。对于引进的外资,各国法律一般会赋予其国民待遇。然而在某些方面我国却赋予了外商以超国民待遇。例如,减免税、减化审批手续等方面的规定,使得不少外商利用我国的倾斜政策和国内外体制的差别,在并购过程中谋利。有的外商在并购我国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时,不仅提出控股51%以上,而且要求一段时间后出资。达成协议后,外商再利用这段时间在国外“借壳上市”筹措所需资金,然后再以此作为出资获得收益。这些待遇,民营企业在跨国并购中根本不可能享有。对此,(1)我国应尽快完善各项法律规定,赋予外资企业以国民待遇,使内外资企业能在平等的基础上公平竞争;(2)严格支付条件,在购买资产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具体的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力争外资能与内资同时到位。

完善资产评估制度。现实中,外资并购我国民营企业资产评估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1)有些目标企业因急需资金根本不作具体评估,仅以帐面资产净值作价参股;(2)资产评估时,有些中方企业无视无形资产的价值,仅将有形资产作价入股;(3)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因过多的行政干预,难以按市场规律进行核算。针对上述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1)建立有权威的资产评估机构。我国现有的资产评估机构多隶属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经济主管部门,缺乏必要的独立性,难以使外国投资者信服。因此,应建立作为企业并购中介机构的有权威的资产评估机构,按市场规律办理。(2)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的规定,强化评估工作,防止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尤其要加强并购过程中对无形资产的评估。

完善证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1)应完善证券法,进一步加强对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法律监管。目前,外资直接或间接进入上市公司乃至控股上市公司已成为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新动向。有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已经是境外机构。对此,应将对证券市场上外资并购的监管与对非证券市场上外资并购的监管紧密结合,从而保证国家的外资政策、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统一、协调。此外,对诸如收购方的信息披露、强制要约、强制收购、间接收购以及国家股、法人股的转让等问题,法律上需给以明确且易于实际操作的规定。(2)进一步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外资并购我国企业过程中的共谋、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3)完善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明确外商在并购企业后对企业职工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4)外资并购我国企业还涉及到环境保护等问题,国家也应加以重视,将其纳入法制轨道。

3.2.2国家给予优惠政策与扶持

国家应采取大企业倾斜政策,重点扶持一些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这标志着我国鼓励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参与世界市场竞争的目标已经明确。

首先,建立一套指标评价体系,以确定企业是否具有扩张条件,是否有能力进行跨国并购。企业对外扩张,既可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又可获得规模经济效益,还可增加市场所占份额,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扩张也是有条件的,不可进行盲目的扩张。从世界范围看,跨国公司的主导趋势不是对外扩张,而是合理化的结构调整,可见,对外扩张只是企业提高竞争力,维护自身发展的一种阶段性要求。“根据邓宁的对外投资理论,企业只有具备了以下条件,才考虑对外扩张:(1)企业拥有高于其他竞争企业的优势,这类优势至少在一定时间内为该企业所垄断;(2)企业使这些优势内部化必须比出售或出租给其他企业更有利;(3)企业在投资区位结合当地要素投入来利用其优势时,必须比利用本地投入更有利。这三个基本条件可以简单概括为企业垄断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10]需要强调的是,扩张是有限度的,极度扩张也会导致企业的失败。

其次,对于符合标准,并确有意愿进行跨国并购的企业,国家对其应赋予较大的经营自主权(尤其是海外融资自主权),简化有关的审批手续,从各方面创造有利条件,便利企业跨国并购。最后,要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对外投资保证制度。对企业跨国并购过程中的非商业风险如外汇汇兑风险、战争险、征收或国有化风险提供政府保证,以降低国内民营企业运营的风险。

3.2.3加强国际合作

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国家应积极与其他国家订立双边或多边条约,或在互惠的基础上保护本国的海外投资,减少投资的政治风险,以期在更大的范围内有效实施海外投资保证制度。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税收制度,避免双重征税。此外,如果本国民营企业所进行的跨国并购受到东道国政府的不公正待遇,国家应尽可能通过外交途径或诉讼途径来维护本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结 论

跨国并购在中国加入WTO后变得更加频繁,对民营企业产生了各种影响。本论文分析了跨国并购的内外动因,剖析了其发展趋势,针对跨国并购的发展对我国民营企业的影响,以及我国民营企业的现状,提出了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策略,以及一些外部辅助措施。

跨国并购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对民营企业的发展有着巨大影响。其积极影响能为民营企业带来更多机遇,促进国民经济上升。消极影响能严重破坏民营企业的自身产业结构,给本国带来经济危机。

中国正处于经济飞速发展的时期,跨国并购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这对本国民营企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本论文结合当今经济实况,分析世界经济走向,结合中国的国情和民营企业自身的优缺点。提出了各种对策来发展和壮大民族营企业。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

本论文分也遗留了一些问题,跨国并购如何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没有剖析透彻。民营企业自身的许多弊端没有列举出来。提出的对策可能没有结合中国的国情需要。在今后的论文中一定会加以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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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文魁.全球并购新动向及其影响[N].国际商报,1999-0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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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继学.1999年世界投资报告:发展中国家面临挑战[J].中国外汇管理,19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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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李金鹏.中企进行跨国并购的现状分析与对策[N].国际商报,1999-04-01(6).

[7] 王庆湘.试论我国反垄断立法所规制的垄断[J].法学,1999,(11).

[8] 史建三.跨国并购论[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1999,53.

第4篇:外商直接投资的优缺点范文

政府部门一般会要求由民间部门实施的地铁工程及服务项目要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且公众的利益要得到相应的保障;从贷款人的角度来看,贷款人希望能够有适当的保障收回其向地铁项目提供的贷款;而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社会投资者则希望能通过取得政府对项目的适当支持和协助,确保从其所投资的地铁项目中取得稳定和适当的投资回报,运用PPP模式进行建设的项目中,如何平衡上述不同利益方的利益及要求,不同项目会有不同的答案。

城市轨道是一种依托轨道运行、借助电力驱动,以列车编组方式在城市区域快速行驶的交通工具,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包括地下铁道(地铁)、城市铁路(含市郊铁路)、轻轨、独轨及新交通系统等多种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以下简称“地铁”)在城市住宅区、交通运输中心和工作地点之间提供了一个快捷便利的连接。从学角度看,地铁项目兼具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特性,即地铁运输服务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有一定排他性的基本特征,属于准公共产品。上纯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纯私人产品应由民间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准公共产品既可以由政府直接提供,也可以在政府给予补助的条件下,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即政府和民间合伙的方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由于地铁项目具有投资额大、专业技术复杂以及关乎民众日常生活等特点,所以该领域的PPP实践非常具有挑战性。本文拟从操作层面上对地铁PPP实践中各种可供选择的结构进行,文章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讨论了PPP的定义和基本结构,阐明风险在政府和民间部门之间分担的本质;第二部分讨论了地铁项目中实行PPP的意义;第三部分讨论了地铁PPP实践中应重要考虑的因素;第四部分重点分析地铁领域可供选择的PPP结构的种类及各自优缺点;第五部分为结论。

一、PPP的定义和基本结构

1、定义

PPP模式是90年代在西方开始流行起来的,以欧洲居多。PPP最核心的是为了完成某些有关公共设施、公共交通工具及相关服务的项目而在政府机构与民间机构之间达成伙伴关系,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这些项目的顺利完成。

采用PPP模式建设项目,其中一个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如何平衡参与项目建设的政府部门与民间部门的不同利益及要求,因为这两个部门分别具有不同的偏好和效用函数。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政府部门一般会要求由民间部门实施的地铁工程及服务项目要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且公众的利益要得到相应的保障;从贷款人的角度来看,贷款人希望能够有适当的保障收回其向地铁项目提供的贷款;而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社会投资者则希望能通过取得政府对项目的适当支持和协助,确保从其所投资的地铁项目中取得稳定和适当的投资回报,运用PPP模式进行建设的项目中,如何平衡上述不同利益方的利益及要求,不同项目会有不同的答案。

PPP的关键因素是,在不损害项目经济平衡的前提下,必须分别根据政府和民间各自不同的风险管理能力来分配项目风险。另外,不能简单地将PPP视为公用事业的私有化,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民间和政府投资在项目中的参与度和主导地位的差异[2](见图1)。私有化的项目运作完全通过市场由民间资本主导,政府在其中起的作用非常有限,政府投资是消极的,而民间投资则是积极的;而在PPP过程中,政府始终在项目运作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往往不仅是项目的投资者,而且还是项目建成后运作中的监督者,政府投资是积极的,而民间投资则是消极的。

2、2、基本结构

PPP本身其实是一个内在结构相对灵活的模式。它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结构安排来加以实施。我国现有一些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已经通过特许权以及共担风险的安排引入了PPP模式。PPP的基本组织结构如图2,当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差异性,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虽然采用的均为PPP模式,但具体到不同项目时,其结构或多或少存在差异,我们将在本文第四部分详细分析地铁PPP实践中那些常见的结构。

二、PPP模式的优势

PPP模式下,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可以取长补短,发挥政府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各自的优势,弥补对方身上的不足。PPP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其优势如下:

1、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政府可以从繁重的事务中脱身出来,从过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成一个监管的角色,从而保证质量,也可以在财政预算方面减轻政府压力。

2、有利于提高项目运作效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节约成本:规模经济,创新技术和富有灵活性的项目程序可以帮助降低成本。共享风险:当地政府可以和民间机构共同分担风险,而且风险将通过项目评估时的定价而变得清晰。收入增加:政府民间合伙制可以引进一些在传统体制下没有的创新性收入。项目执行更有效率:将项目设计、建造、营运、管理有效的结合起来可以提高项目执行效率。资金筹集:可及时筹集所需资金,提高效率。从协调性来看,有些大规模的投资,特别是初期投资非常大,在这种情况下,通常采用PPP模式较好,分散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内做各种各样的投资安排。

3、提高公众的社会福利,有利于公共设施服务质量的提高。民间机构以实现盈利为目的,只有提供优质的服务才可能赢得顾客。

三、地铁项目PPP的特殊考虑

1、区域规划考虑

地铁交通需求通常被定义在“区域结构规划”之内的最高水平。这些规划指出了城市社会和经济情况并包含了诸如就业和人口趋势、开发区域(住宅的和商业的);以及支持这些规划所需要的现在和未来基础设施的详细情况。规划的各个方面都对地铁PPP项目的成功有直接。PPP公司需要了解政府长期规划是否继续支持或者允许地铁的增长。发展区域将影响地铁现有布局和延伸。现存的或其他计划的交通方案也会影响地铁布局和效益。一般来讲,PPP公司不能接受这样高的风险,并且会寻求政府补偿以应对“区域结构规划”变化对地铁造成的影响。政府需要检查其实际情况并决定是否能够和愿意按此执行。

2、政府投资考虑

关于PPP没有硬性死板的准则,实践经验使PPP方法不断完善,框架结构中也引入了更多的风险分配方案。几乎在所有的地铁项目中都不能期望凭借运营系统的车票收入来满足地铁的建设、维护和运行。对于大多数的地铁项目,可以用于运营和维护的车票收入在建设成本的0%-20%之间[3]。因此不可避免的,需要有一些政府资金投入,不同国家的公共采购制度将制定这笔资金可以用于工程项目的种种方式。这可能会影响PPP方法的可行性或者至少在其建立和运行时制定限制因素。

PPP不是仅仅将项目建立起来。它需要以可行性报告为依据制定政府发展规划并据此明确界定要求。PPP方法的最终目的是提供一个有效率的体系,使特许经营期内的服务水平可以测量,同时服务成本低于传统方法。

3、政府补贴考虑

地铁项目一般不适合完全由PPP公司全额投资,因为其建筑/采购成本一般比特许期的车票收入要高很多(虽然对于一些轻轨或者有轨电车来说建造成本较低,全额投资可能可行)。特许期的价值可能会通过授予车站或地面周边的开发权来增加,但是这需要一个合理的比例。还可以以票价补贴形式提供支持。实行任何与地铁或政府提供土地相关项目的税收减免也是常见做法。地铁开发贷款可以由PPP公司或者政府安排,享受优惠利率。

四、可供选择的PPP结构

1、公司化结构

政府与社会投资者通过谈判组建由政府控股的地铁公司,政府授予地铁公司特许经营权。整个地铁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都由一个公司实体承担,该公司实体可以在市场筹集资金,并通过单独的供应、咨询、建设等合同引入专门的设备供应商、建筑承包商以及其它社会专业技术顾问(图3)。这种结构的典型案例就是香港地铁公司和2004年5月1日刚改建而成的东京地铁公司。

香港地铁有限公司前身为香港地下铁路公司,是1975年根据地下铁路公司条例成立,在香港建造、经营集体运输铁路系统。99年3月3日财政司司长在《财政预算案演辞》中,宣布政府计划透过出售香港地铁公司少数股权并将其股份在联交所上市。2000年4月26日香港地铁有限公司(以MTR Corporation

Limited名称)正式注册成立。根据2000年6月30日正式生效的新地下铁路条例,香港地铁有限公司在上和原香港地下铁路公司为同一实体。私营化公开招股香港地铁有限公司法定授权股本65亿港元(每股面值1港元),已发行并缴足股本50亿港元,其中财政司司长法团持有4999999999股份(拥有100%投票权),俞宗恰(港库务局局长)持有1股份。财政司司长法团和俞宗恰以信托形式为政府持有该等股份。

改制后的东京地铁公司资本为581亿日圆,中央政府持有53.4%的股权,东京地方政府46.6%的股权,2003年的营业额为32360亿日圆。负责东京市内8条线路的运营和新线的建设。的运营里程为183.2公里。

这种结构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吸引资本进入轨道建设领域,减少了项目对政府财政的资本需求;2)通常情况下政府在地铁公司占有绝对控股地位,保证了政府部门对地铁这种关系公众利益的公共事业的控制权;3)地铁公司可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的设备供应商以及土建承包商,便于与协调各方利益的各种制度安排协调,具有较高的灵活性;4)使采购成为“最佳模式”,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这种结构的缺点在于:1)向社会投资者转移的项目风险很少,主要的风险仍由政府来承担,对社会投资者的激励不足;2)资产仍保留在政府部门的资产负债表上,对政府财政仍具有显著的;3)社会上专业技术和技能向项目的转移有限。

2、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简称“DBFO”)结构

政府将地铁线路的设计、建设、融资和运营都特许给社会投资者进行。这可能是世界各国地铁PPP模式中最为普遍采用的模式(见图4)。是对某一线路或系统的设计、建设、融资和运营进行综合的、长期的特许经营。相对于公司化结构,DBFO结构在发挥社会投资者的作用方面更加进取。这种结构的典型案例就是英国的轻轨项目,包括曼彻斯特、克罗伊登、诺丁汉等地[4]。

这种结构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就责任和接触点而言,政府部门只面向单一对象,即DBFO特许经营项目公司,便于监管和控制;2)具有透明和相对简单的结构;3)便于工程采购的组织和实施;4)有较多的市场先例可供。

这种结构的缺点在于:1)缺乏灵活性,例如无法解决不同特许经营期安排;2)从机构的角度看,项目公司融资属于“项目融资”,没有股东的担保,只能以项目未来收益作抵押,风险较高,因而导致融资成本更为昂贵;3)社会投资人的目标和观点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土建工程承包商持短期观点;而运营商持长期观点,容易产生利益冲突。

3、分割特许经营结构

政府部门将地铁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分别授予两个单独的专业公司,由双方相互协调完成项目的建设。通常基础设施建设公司由政府控股,负责项目的土建工程和信号系统的建设;运营公司由社会投资者控股,负责地铁的运营和维护,并与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协商公同进行车辆设备的投资(见图5)。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曼谷的地下蓝线项目,全长20公里,政府(MRTA)负责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社会投资者负责车辆及设备投资(约占总投资20%),并负责运营和维护。还有马尼拉轻轨3号线项目,MRTC负责设计、融资、建设轻轨3号线工程,并在完工后将工程移交给DOTC,DOTC负责轻轨3号线的运营,MRTC负责特许期内的维护及其他商业业务开发,DOTC以租金形式在特许期内偿付MRTC的建设资金投入,MRTC以租金形式与DOTC共享商业开发收入(50年)。

这种结构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向合适各方分配风险和激励,充分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提高了项目风险管理的效率;2)建设和运营特许实施具有相对独立性,不会由于一方面的变更而影响另一方面的实施,模块式特许经营管理有利于制订基准和扩展,提高项目运作的效率;3)政府部门和社会投资者控股的运营公司之间存在更紧密的联系和控制关系;4)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公共部门可以保留基础设施公司或运营公司的作用。

这种结构的缺点在于:1)政府部门承担了建设公司和运营公司协调风险;2)使项目的采购和实施更为复杂;3)无法对基础设施的支付转移市场风险(或至少需要政府支持)

4、混合结构

这种结构类似DBFO结构和分割特许结构的混合体,即政府部门将地铁的建设和运营一起授予一个特许经营公司。但该特许经营公司随后在下一合同层次上将基础设施和运营授权再作拆分,分别由不同的专业公司进行运作(见图6)。这种结构综合了DBFO和分割特许机构的优点,比如像DBFO一样政府只面向单一接触点,便于监管;同时又像分割特许结构那样,实现了向不同专业公司分配风险和激励的目的,而且还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但是这种结构也存在一些缺点:比如政府可能需要向资产提供融资支持,建设和运营部门的协调风险仍然存在,但政府却对其控制力减弱,而且这种结构目前在实践中还不常用,很少有可供借鉴的案例。

参考:

[1]CliffordChance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theLocalGovernment(Contracts)Act1997:PavingtheWayfor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withLocalAuthorities.

[2]RaminaSamii,LukN.VanWassennhoveandShantanuBhattacharya,INSEAD,Fontainebleau,France,AnInnovativePublic–PrivatePartnership:NewApproachtoDevelopment,WorldDevelopmentVol.30,No.6,pp.991–1008,2002.

[3]HouseofCommons,PrivateFinanceInitiative(PFI),21OCTOBER2003,researchpaper03/79

[4]曹远征《公共民营合作制及其在的》天则所公共事业研究中心。

[5]王俊豪《英国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评析》作者系浙江财经学院副院长,教授,经济学博士,天则公用事业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是产业组织与政府管制。本文是作者主持的国家社会基金项目的成果。

[6]王灏《关于北京轨道交通投融资的研究与建议》专题研究报告,2003年。

[7]王灏《关于北京轨道交通投融资问题的研究与建议》,城市轨道交通首届中青年专家论坛文集,2002。

[8]王灏《加快PPP模式的研究与应用推动轨道交通市场化进程》,《宏观经济研究》2004年1期,第47-49页。

第5篇:外商直接投资的优缺点范文

关键词 :能源强度收敛;σ收敛检验;协整检验

能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随着全球经济总量的扩大,能源消费不断增长,温室气体排放随之增加,从而导致的气候变化成为21世纪人类社会面临的最复杂的挑战之一。减缓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节能减排、降低能源强度。在中国,经济持续了30年的高速增长,但却存在长期以来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的现状,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能源供给和环境承载能力的挑战使我国选择了节能优先的能源战略,并把单位GDP能耗到2010年底降低20%确定为发展指标。单位GDP能耗亦称能源强度,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生产单位产值所消耗的能源量,通常量化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耗能量。它反映了经济对能源的依赖程度和能源的使用效率,受经济体制、经济结构、能源结构、技术水平、人口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很多国家的发展经验已经证实,能源强度都会经历一个先上升后下降的过程,即能源强度曲线呈现出倒U型。目前,发达国家的能源强度曲线都处于下降阶段,而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强度曲线形状差异较大,有的处于下降阶段,而有的还处于上升阶段。人们对能源强度的这一特征已经有了很充分的认识和研究。在对发达国家能源强度的研究中,我们发现能源强度曲线在直观上表现出收敛的显著特征。但人们对这一特征的认识还很不充分,而且没有从理论和实证角度进行深入研究。对能源强度收敛性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如果能源强度被证实具有收敛性特征,那么在理论上使得我们对能源强度的变化规律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在实践中对我国科学制定能源强度下降目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 文献综述

对能源强度进行研究的文献中,一部分文献运用结构分解法或指数分解法对能源强度进行分解研究,以找出能源强度变化的主要原因[1-7];另一部分文献研究了能源强度与进口、外商直接投资和经济增长等经济变量的关系[8-12]。对能源强度收敛性研究的文献比较少。Mielnik和Goldemberg较早发现了能源强度具有收敛性的现象。他们对18个工业化国家和23个发展中国家进行研究后发现:在1971-1992期间,发展中国家和工业化国家的能源强度的演进路径表现出收敛现象。如果根据购买力平价衡量的各国GDP来计算能源强度,则收敛趋势更加明显[13]。他们是基于对数据的分析和描述而做出上述判断的,并未对这一现象进行严格的计量检验。Markandya 等对东欧12个转型国家和欧盟15国的能源强度关系进行了研究,发现原始数据表现出收敛迹象,并运用滞后调整的计量模型证实了这一现象的存在。他们对转型国家在2000-2020年的能源强度进行预测后发现,这些国家的预测能源强度显著收敛于欧盟国家的平均水平[14]。齐绍洲和罗威使用面板数据计量模型对中国地区经济增长和能源消费强度差异进行了实证研究,结论认为:总体而言, 中国西部与东部地区的人均GDP 差异存在收敛,随着人均GDP 的收敛,西部与东部地区的能源消费强度差异也是收敛的,但收敛的速度慢于人均GDP 的收敛速度。西部不同省份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能源使用效率是收敛还是发散存在差异[15]。

在现有的文献中,都没有从理论上证明能源强度收敛是否存在,也没有从世界范围内对这一现象进行经验研究。本文将基于以上文献的结论,对这一现象进行更一般意义上的实证研究。

魏巍贤等:能源强度收敛: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检验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0年 第1期2 能源强度收敛的定义及存在性分析

一般认为, 收敛概念源于Solow的新古典增长模型[16]。由于该模型假设资本的边际报酬递减以及技术具有公共物品性质, 于是可以推论: 落后地区比发达地区有更高的经济增长率, 随着时间的推移, 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的经济差距将会逐渐缩小, 最终实现经济增长的趋同。Bernard和Durlauf依据时间序列的单位根和协整概念,给出了人均产出收敛和共同趋势的定义[17,18]。借鉴时间序列协整方法,本文对能源强度的收敛和共同趋势给出以下定义。

能源强度收敛:对于p=1,…,n个国家或地区的能源强度时间序列τp,t,如果

limk∞E(τ1,t+k-τp,t+k|It)=0,p≠1(1)

其中,为It为t时刻的信息集,则称这p个国家或地区的能源强度收敛。收敛的定义表示:当时间趋于无穷时,各个国家或地区能源强度差异的期望值为零。

能源强度共同趋势:对于p=1,…,n个国家或地区的能源强度时间序列τp,t,如果

limk∞E(τ1,t+k-α′τp,t+k|It)=0(2)

其中,τt=[τ2,t,…,τp,t],It为t时刻的信息集,则称这p个国家或地区的能源强度具有共同趋势。共同趋势的经济意义在于t时刻能源强度的长期预测值成比例变化。

能源强度收敛性是否存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在YoungSeok 等所建立的包含能源投入的内生增长模型的基础上[19],在一定假设下来证明能源强度收敛的存在性。

假设一个经济体中代表性家庭有一个成员,每一家庭成员的即期效用函数为:u(C(t))=C(t)1-σ-11-σ,其中σ为相对风险回避系数,在无限期内,家庭的效用为

U=∫∞0u(C(t))e-ρtdt=∫∞0e-ρtC(t)1-σ-11-σdt(3)

假设厂商的生产函数对资本和能源的规模报酬不变,且具有科布- 道格拉斯函数的形式:

Y(t)=AKαE1-α,0

其中Y(t)为产出;K为广义资本存量, 它既包括人力资本也包括物资资本;E为能源投入。生产对K和E两种投入表现出规模报酬不变的特点, 如果能源投入没有相应的增长, 经济仍将面临着对广义资本K积累的报酬递减。从能源投入E的增加可以提高资本的边际产出的意义上说, 生产函数还意味着能源投入与资本投入是互补的,即能源作为生产过程中的必要投入, 并不能被其他要素容易替代。

能源强度是能源投入与产出的比率,可以表示为:

τ(t)=E(t)Y(t)(5)

其中τ(t)为t时刻的能源强度。定义用货币表示的能源支出为:

R(t)=β(t)E(t)=β(t)τ(t)Y(t)(6)

其中R(t)为能源支出,β(t)为外生的世界能源价格。

如果产出被用于消费、广义资本的积累以及能源支出,并假定资本折旧为零,那么资本积累方程为:

(t)=Y(t)-R(t)-C(t)=(1-β τ)Y(t)-C(t)(7)

由(4)和(5)式可以得到如下包含能源强度的生产函数:

Y(t)=A(t)1/ατ(t)1-α)/αK(t),0

如果家庭同时也是产品生产者,且当人口增长率为0时, 根据动态最优化方法,构造现值汉密尔顿函数为:

Hc(C,K,λ)=C(t)1-σ-11-σ+λ[(1-β τ)A1/ατ(1-α)/αK-C](9)

求解汉密尔顿函数,可得:

最优性条件为: Hc/C=C-σλ=0(10)Euler方程为:=ρλ-Hc/K=ρλ-λ(1-β τ)A1/ατ(1-α)/α(11)

横截性条件为:

limt∞λ(t)K(t)e-ρt=0

由(10)和(11)式,可以求得消费的稳态增长率:

/C=g=-1σ[ρ-(1-β τ)A1/ατ(1-α)/α](12)

由于在稳态下消费与产出以相同的速度增长, 因此产出Y(t)和消费C(t)具有相同的稳态增长率。假设政府能够决定最优能源强度以最大化社会福利,在本模型中,社会福利和经济增长有着共同的单调增加关系,因此政府会努力选择最优的能源强度以最大化经济增长率。经济增长率最大化的一阶条件为:

dg/dτ=1σA1/ατ(1-α)/α(1-β τ)τ(1-α)α-β=0 (13)

则,最优能源强度为τ

=1-αβ。可见,最优能源强度是由资本的产出弹性α和能源价格β两个变量决定的。设第p个国家或地区t时刻的能源强度为:

τp,t+k=1-αp,t+kβp,t+k,p=1,…,n(14)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新产品的扩散以及合作创新的开展, 导致了技术在不同领域和国家间的迅速扩散。由于模仿比创新的成本低得多, 技术落后的国家可以通过低成本的模仿, 迅速提高自己的生产技术,这就使得技术具有了公共物品性质。在技术趋同的情况下,资本的生产效率也会趋于相同。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各个经济体的资本产出弹性就会趋于相同,即

limk∞αp,t+k=α(15)另外,Heckscher(1949)[20],Ohlin(1933)[21],Samuelson(1948)[22]和Ruffin(1988)[23]先后研究认为,国际经济中存在一个以商品价格收敛为基础导致要素报酬收敛的机制。这一机制预言, 由于国际贸易自由化, 在一定条件下, 商品价格的均一化将引起要素价格的均一化。根据这一机制,随着时间的推移,世界能源价格将趋于一致。即

limk∞βp,t+k=β(16)

如果(15)和(16)式成立,那么下式必然成立。

limk∞E(τ1,t+k-τp,t+k|It)=

limk∞E(1-α1,t+kβ1,t+k-1-αp,t+kβp,t+k|It)=0(17)

根据能源强度收敛的定义,(17)式表明,在一定的假设条件下能源强度的收敛性是存在的。

3 样本与数据

为了对能源强度具有收敛性的假说进行实证检验,本文根据世界银行按人均收入水平对国家的分类(见世界银行网站web.省略,2008-02-23),在考虑有关数据可获得性的基础上,分别选取了8个高收入国家作为发达国家的样本,8个高中收入国家和8个中低收入国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样本,见表1。每个收入档次只选取8个国家, 是受到后文计量检验时每个国家能源强度时间序列长度的限制,如果时间序列越长,则选取的国家数量可以越多。本文把8个高中收入国家和8个中低收入国家的样本合并在一起组成样本容量为16的发展中国家样本,把高收入国家、高中收入国家和中低收入国家样本合并在一起而组成一个名为“样本中所有国家”的大样本,用来反映世界能源强度的总体收敛状况。

对能源强度进行跨国比较,需要考虑各国GDP的跨国可比性,也就是要用统一的货币单位来计算各国GDP。通常采用的方法有名义汇率法和购买力平价法,这两种方法各有其优缺点。本文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计算的1965-2003年的可跨国比较的GDP年度数据,此数据是基于GearyKhamis dollar计算的各国的GDP。其数据来源是Historical Statistics for the World Economy: 1-2003 AD。各国1965-2003年的能源消耗量年度数据来自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 June 2007。能源强度的年度数据是本文依据各国能源消耗量和GDP数据计算得到的,分别见图1、图2和图3。采用不同的具有可比性的GDP核算方法而计算出的能源强度会有差别,但这一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由于本文重点在于研究能源强度的收敛性,而这种差别对收敛性影响不明显,所以对国家间能源强度高低的比较不做深入的分析。

4 能源强度收敛性的实证检验

在对经济增长收敛性研究的文献中,把收敛分区为四类:σ收敛、β收敛、俱乐部收敛和γ收敛,并且形成了7种计量检验方法:截面检验法、面板数据检验法、时间序列协整检验法、聚类法则、面板单位根检验法、动态收入分布法和空间计量检验法。由于本文的能源强度收敛性的定义是借鉴经济增长收敛性的概念,并基于时间序列协整理论给出的,因此,下面主要运用时间序列协整检验法对能源强度具有收敛性的假说进行检验。由于σ收敛的概念

Lower middle income countries澳大利亚阿根廷中国法国巴西哥伦比亚德国智利厄瓜多尔意大利匈牙利埃及日本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瑞士墨西哥秘鲁英国罗马尼亚菲律宾美国土耳其泰国

注:国家的排列顺序是按照各国英文名称的首个字母顺序排列。 比较直观且易于检验,所以首先对能源强度的σ收敛进行检验,然后再用时间序列协整检验法进行检验。

4.1 能源强度的σ收敛检验

能源强度的σ收敛是指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能源强度的标准差逐渐缩小, 能源强度表现出趋同。令σt为t时刻各个国家能源强度的标准差,即

σt=∑np=1(τp,t-τt)2/n1/2(18)其中τp,t是第p个国家或地区在t时刻的能源强度,τt是t时刻n个国家能源强度的平均值。如果σt+1

依据公式(18),分别计算出高收入国家、高中收入国家、中低收入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样本中所有国家的能源强度的标准差,如图4。从计算结果可以得出3点结论:第1,以上5组样本中的国家都存在能源强度的σ收敛。第2,发达国家(高收入国家)的能源强度自1970年以后就持续收敛;高中收入国家的能源强度在1965-1991年期间总体上是发散的,但1991后就开始收敛;中低收入国家的能源强度在1965-1976年间是呈现发散状态,而1976年以后就持续收敛;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强度与中低收入国家类图1 高收入国家的能源强度

Fig.1 Energy intensities of high income countries

注:能源强度的单位是千克油当量/International GearyKhamis dollars图2 高中收入国家的能源强度

Fig.2 Energy intensities of upper middle income countries

注:能源强度的单位是千克油当量/International GearyKhamis dollars似,在1965-1976年间是程发散状态,而1976年以后就持续收敛;样本中所有国家的能源强度在1965-1967年间是收敛的,1967-1970年呈现发散状态,1970年以后总体上是持续收敛的。第3,如果对5组样本的收敛程度进行比较,其收敛程度的大小依次为发达国家(高收入国家)、中低收入国家、样本中所有国家、发展中国家和高中收入国家。

4.2 能源强度收敛的协整检验

为了对能源强度收敛进行更深入的计量检验,借鉴Bernard和Durlauf[17,18]根据Phillips和Ouliaris[24]以及Johansen[25]发展的协整技术而提出的收敛检验方法,来对能源强度的收敛性进行检验。

用Eviews5.0对高收入国家、高中收入国家和中低收入国家的能源强度收敛性分别进行协整检验。由于受到能源强度时间序列长度的限制,不能对发展中国家和样本中所有国家的能源强度收敛性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见表2。

从检验结果可见,对于高收入国家、高中收入国家和中低收入国家三个样本组,当假设的协整关系个数r=7时,都出现了第一个不显著的迹统计量。这表明每个样本组中p=8个国家的能源强度时间序列之间都存在r=7个协整关系,满足收敛的协整检验法的判断标准r=p-图3 中低收入国家的能源强度

5 研究结论

(1)在一定假设条件下,如果p个经济体中的每一个经济体都能实现家庭效用最大化和社会福利最大化(或经济增长率最大化),那么这p个经济体的能源强度存在收敛性。

(2)能源强度的σ收敛检验和协整检验都表明,高收入国家、高中收入国家和中低收入国家三组样本都存在能源强度收敛现象。

(3)能源强度的σ收敛检验表明,发达国家(高收入国家)的能源强度自1970年以后就持续收敛;高中收入国家的能源强度在1965-1991年期间总体上是发散的,但1991后就开始收敛;中低收入国家的能源强度在1965-1976年间是呈现发散状态,而1976年以后就持续收敛;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强度与中低收入国家类似,在1965-1976年间是呈发散状态,而1976年以后就持续收敛;样本中所有国家的能源强度在1965-1967年间是收敛的,1967-1970年呈现发散状态,1970年以后总体上是持续收敛的。

(4)如果对5组样本的能源强度收敛程度进行比较,其收敛程度的大小依次为发达国家(高收入国家)、中低收入国家、样本中所有国家、发展中国家和高中收入国家。

能源强度具有收敛性的结论表明,我国在制定能源强度下降的目标时,不但要结合我国的实际经济情况,还要遵循能源强度具有收敛性的规律,并参考世界上各国能源强度最终收敛的稳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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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vergence of Energy Intensities:

Test for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

WEI Weixian1 WANG Feng2

(1. Research Center for Energy Economics,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Beijing 100029,China;

2. China Center for Energy Economics Research,Xiamen University,Xiamen Fujian 361005,China)

Abstract Energy intensity is the amount of energy required to generate a unit of economic output in a country or a region. It indicates the energy efficiency as well as how economic system depends on energy. Many countries' energy intensity curves significantly show convergent tendency. In order to prove and test the phenomenon, this article firstly proposes the definition of the convergence of the energy intensities according to the cointegration concept of time series, and then uses an endogenous growth model including energy input to prove the existence of the convergence of the energy intensity in theory. In order to test the proposition, 24 countries are selected and divided into five groups of samples which are analyz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