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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充分认识做好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工作的重要性
各乡镇各单位领导务必要充分认识到:我区地处东南沿海地震带,辖区内主要4条构造断裂带纵横交错,它们相互干扰、利用和改变,具有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又紧邻全球地震最活跃的台湾地震带,经常受到台湾地震的影响;本市历史上曾发生的4次中强级以上地震,都是发生在本辖区域内。为此,国务院将市划定为全国24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而市人民政府将区划定为全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所以,防震减灾工作是我区各级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提高地震监测质量,建立健全防震救灾应急预案,依靠法制、科技、社会,扎实推动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各乡镇各单位的危机处置能力。汶川特大地震血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我们尽管无法阻止地震发生,但可尽量减少震灾损失;防震减灾工作,丝毫麻痹不得。
二、大力加强地震群测群防队伍建设
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我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中处于特殊的地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短临预报中起着现代科技无法替代的作用。各乡镇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要按照中国地震局《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大纲》和《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认真抓好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一)各单位要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建设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地震群测群防队伍建设。6月30日前,各乡镇和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上报市区防震减灾联络员名单通知》(震指()1号)要求,每个村(居)委会、重点企业、医院(含卫生院)和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等,都要确定1名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防震减灾知识的中层以上干部为防震减灾联络员。
(二)区地震办要适时将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各乡镇、村(居)和学校、医院、企业等有关防震减灾工作人员(含防震减灾助理员、防震减灾联络员、地震宏观测报员、地震灾情速报员、地震科普宣传员)的联系电话号码编印成册,组建全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网络与地震应急通讯网络。
三、切实做好公共建筑物等抗震设防工作
在离县城仅8公里,在大地震中屹立不倒,全校师生无一伤亡的“最牛希望小学”充分证明:地震天灾不可怕,抗震设防是关键。
(一)8月底前,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建设局等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上级主管厅的统一部署,尽快组织对学校、医院、卫生院等公共建筑物进行抗震设筑物进行抗震设防普查。普查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市地震局和区地震办;并要求所属单位根据存在隐患建筑物的情况结合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等,先急后缓逐步改造,力争5年内全部达到7度以上抗震设防。
(二)12月底前,区建设局要组织各乡镇抓紧对农村民居进行普查,对不符合抗震设防的,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户主如何改造;并结合新农村建设,鼓励按规划和“农居住宅建筑设计图集”,规范民居改造。同时,要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地震局建设部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意见的通知》(政办[]29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工作。
(三)区建设局要联合区地震办加强对村建站有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村建中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四)区发改局、建设局、地震办要密切配合,对报批新建的重点建设工程和公共建筑物,严格按《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省政府100号令)规定进行抗震设防。
四、统筹安排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今年底前,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供电局等部门要结合市政广场等建设,在城区选择3处(即区市政广场、十中操场、山中学操场)设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配备应急供水、供电、卫生防疫等设施,设置指示牌并告知公众。
五、尽快成立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紧急救援是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依托区消防大队,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配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专门设备,开展地震紧急救援技术培训,组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专业队伍,作为震后紧急救援的突击力量。区消防大队要按照省统一要求(省里即将出台标准)采购地震救援设备,争取今年内成立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地震救援设备采购所需资金,由区消防大队拟出采购设备预算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同时,共青团区委要组建一支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作为震后紧急救援的补充力量。
六、认真编制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
(一)编制地震应急预案。
1、6月3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31个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区地震应急预案分预案的通知》(政办〔〕58号)文件要求,把《地震应急预案》报送区地震办公室备案。
2、6月30日前,区教育局要督促各中小学按照《市区教育局市区地震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震[]6号)的文件要求,把《地震应急分预案》报送区地震办公室备案。
3、8月30日前,区经贸局、区外经贸局、区卫生局等主管部门要组织重点企业(具体企业由其主管部门确定)、医院(含卫生院)等单位抓紧编制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并把《地震应急预案》一式2份、随带电子文本,由区经贸局、区外经贸局、区卫生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报送区地震办公室备案。
各乡镇各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要以文件形式正式颁布并上报。
(二)组织地震应急演练。各中小学要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尽快组织全体师生进行地震应急演练。其它单位要按市政府统一部署,争取在年底前组织一次地震应急演练。
七、继续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
防震减灾宣传包括防震减灾工作宣传和科普知识宣传两方面。地震科普知识要按照“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方针,以震害预防为重点。普及地震科普知识、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等对减少人员伤亡有积极的作用。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市区地震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震[]1号)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第十一个防震减灾宣传周(7月28日—8月3日)活动。
(一)7月10日前,各中小学要组织全体学生观看《蟾童》等防震减灾科普动画片;7月20日前,各中小学要在本校及所在地村(居)委会的醒目位置,书写2幅防震减灾宣传固定标语(标语内容见附件);9月1日前,每所中小学要结合开展第一个“区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出1期地震科普知识黑板报等,积极向师生员工和广大群众宣传普及地震基本知识和防、抗、救知识。
(二)7月20日前,每个乡镇要设置1个地震科普知识橱窗。
(三)区地震办要积极筹建“地震信息网站”,最大限度地向全区公众宣传普及地震基本知识和防、抗、救知识,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震灾防御能力。
(四)各乡镇各单位要分别在9月10日和12月30日前,将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情况(重要活动要随时上报),报送区地震办公室汇总。
八、积极改善区地震办的办公及交通条件
震情就是命令。凡发现宏观异常情况,区地震办工作人员应本着“不放过、不放大”的原则,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遂一进行排查。对一时不能排查的,要及时上报处理。目前要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区地震办所需的应急车辆由区政府从其它部门调拨解决。(二)采购区地震办地震应急设备,培训区地震宏观测报员、科普宣传员和防震减灾助理员等,印制全区地震群测群防网络与地震应急通讯录、筹建“地震信息网站”等经费,由区地震办拟出预算方案,报区政府审批。
一、认真抓好条例宣传贯彻,全市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推进
2013年是新修订的《省防震减灾条例》贯彻实施的关键之年,全市地震系统上下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着力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难题。
(一)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一是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省防震减灾条例>的通知》、《关于开展<省防震减灾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条例学习贯彻进行部署,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宣贯培训班和“学条例、履职责、强效能”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全员参训、以赛代训等活动的开展,让全市地震工作者熟悉条款、了解规定,从而更好地贯彻执行条例。二是向社会各界宣传条例。在《法制报》上刊登“依法防震减灾,共建平安”宣传我市防震减灾法制建设;省防震减灾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期间,利用电视台影视频道观众收看多、覆盖面广的特点,连续3天在黄金时段播放滚动字幕,提高条例在群众中的认知度,在市政府大楼门前摆放宣传展板,向机关工作人员宣传条例,让机关工作人员了解、关心防震减灾工作,从而更好地支持防震减灾。
(二)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是出台防震减灾指导性文件。在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我市防震减灾实际进行调研,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工作举措,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保证。二是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将防震减灾行政权力项目进行再清理,保留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改建、扩建工程对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项目审批》和《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开采地下水和注水审批》四个项目,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再造方案,缩短了行政许可时间,保证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三)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一是强化目标分解。召开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扩大)会议,市领导与各市(区)分管副市长签订了2013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主要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二是健全跟踪机制。完善日常工作及时备案、目标任务季度汇报、重点工作进行点评等工作机制,建立了市(区)地震局长每季例会制度,回顾总结工作落实情况,提出下季度工作的主要举措。三是加强目标督查。8月以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对2013年度防震减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对各市(区)防震减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9月组织召开了全市防震减灾目标任务推进会,总结、点评各市(区)重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推动各项工作转型升级,防震减灾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争创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美好的大局,立足现有基础,加大科技和经费投入,提振工作效能,全力推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转型升级。
(一)地震监测研判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注重震情监视。始终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制定了《市2013年度震情监视和短临跟踪工作方案》,强化春节、国庆、十时段震情跟踪监测,全年共监测M1.0级以上地震119个。二是组织震情会商。按照月、季、年中、年度和临时震情会商规定,组织震情会商13次,编发《震情通报》13期,组织编写的《市2013年震情趋势研究报告》获全省第二名。三是指导市(区)台站的建设。主动服务姜堰强震台、苏姜堰10井数字化改造、泰兴测震、强震台和靖江形变台的建设,从与省地震局沟通联系到台站的规划建设,多次上门指导、跟踪服务。四是进一步做好群测群防工作。明确了乡镇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负责人,明确了乡镇(街道)兼职从事防震减灾的工作人员,共跟踪处置非地震异常现象4起,新增宏观测报点2个。
(二)震害综合防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制定印发了《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今年来对主城区41个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实施了行政许可(其中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17个),靖江市依法对69个建设工程进行备案(其中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4个),姜堰市对56个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进行了审核,(其中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8个)。二是活断层探测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活断层探测与危险性评价项目工作小组,组织开展了项目的招投标,省地震工程研究院、北京震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并分别与我市签订了该项目的技术服务合同和监理合同,中标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组织人员编制项目的实施方案和监理规划,实施方案通过了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邓起东院士等八位专家的评审,近期将按照实施方案进场施工。三是推进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示范学校建设。指导靖江市城西等7个社区创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确保7个社区创建成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开展对已创建成功的11个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回头看活动,确保巩固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推进全市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先后与教育、卫生、住建、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联合发文,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进行动员布置,全年共指导232所学校、93家医院、3个通信、3家供电、6个供水、11个供气部门的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管理。制定印发了市乡镇(街道)地震应急演练方案,指导靖江、姜堰、兴化、海陵、高港等地区的5个镇街开展了地震应急桌面示范演练,检验了预案可操作性,提高了部门协同应急能力,推进了地震应急工作在乡镇的开展。二是组织开展地震基础数据的收集录入工作。以市政府办文件印发了《关于做好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基础数据收集工作布置会,多次上门收集整理,共整理表格40多套,输入和整理数据条目2601条,数据约12000多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基础数据收集录入上报。三是地震应急视频系统建成。认真做好了项目的论证、设计、招标、施工、调试等工作,实现了我市与省局及兄弟市信息互联互通、应急数据共享、同步视频传输,为增强我市应急指挥能力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四是开展地震应急处置与反思。受扬州4.9级地震发生波及后,我市及时启动有感地震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震情、调查受灾情况、派出现场工作组赶赴灾区援助,通报震情信息,释疑解惑,消除了市民的恐慌,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召开了全市地震应急工作研讨会,研究和落实切合我市实际的应急措施,强化部门责任。承办了第五届省苏北地震应急协作联动区联席会议,认真开展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切实推动全市地震应急快速响应工作有序开展。
(四)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加强宣传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各市(区)委宣传部、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集中收看,进一步明确防震减灾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印发了《全市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意见》和“防震减灾日”、科普宣传周开展宣传工作的通知,认真部署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借助媒介优势普及知识。在《法制报》登载宣传防震减灾工作的文章;争取“12345”行风热线上线机会,宣传地震知识,认真解答市民疑问;在影视频道常年普及防震避震知识。同时利用互联网传播快、覆盖广的特点,在门户网地震局网站上动态信息141条、震情信息133条。三是扎实开展“六进”活动。“512防灾减灾日”,在海陵区政府广场举行“防灾减灾日”广场宣传活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深入城南街道沁莲社区开展唐山大地震纪念日宣传活动,发放资料、播放科普专题片。组织人员赴高港、兴化中小校开展专题讲座,取了良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组织大型宣传活动20多场,直接受众十多万人。
三、狠抓地震系统队伍建设,防震减灾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干部队伍建设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石。一年来,我局积极加强人才招引,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奋发有为、充满活力、风清气正的地震工作队伍,有力推动了防震减灾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作风建设常抓不懈。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签订的2013年度“一岗双责”责任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防震减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积极配合做好组织、编制、审计部门做好了“三责联审”驻点审查工作。二是切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及时调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2013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把预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市地震局党风廉政建设暨职务预防犯罪工作责任分解表,将责任层层分解、明确到人。组织开展风险点排查、观看廉政电教片等活动,将职务预防犯罪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三是认真抓好民主监督。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述职述廉,接受群众民主评议;组织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监督。
(二)主题教育不断深化。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十精神。组织全局人员全程收看十盛况,聆听同志代表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十所作的报告,召开十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会,专题学习十报告。二是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局领导多次赴挂钩的海陵育才社区、兴化黄界村慰问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促进社区、农村发展出谋划策,慰问金发放、工作经费支持,真正做到科学发展向上攀登,联系群众向下扎根;三是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开展“支部晋位、党员争先”、“党员义工服务”等活动,党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得到了全面提高;抓住全市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开展“勤廉履诺强效能”大讨论活动,全局同志认真对照标准,查问题找差距,深刻反思工作不足,积极撰文建言献策,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有力提振了工作效能,有效推动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发展。
(三)学习培训优化创新。一是走出去开展学习调研。组织各市(区)地震局长和市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赴丹阳市、连云港市地震局学习,拓宽视野,学习经验,推动工作的开展;二是业务培训。邀请市政府办李恺副主任对全局干部和各市(区)地震局部分人员进行公文写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人员公文写作能力;邀请省局监测中心、测震台网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地震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地震观测分析知识培训,提升专业水平。三是沉下心进行课题研究。“市防震减灾工作发展体系研究”课题作为地级市唯一代表在全国防震减灾政策研究成果交流与研讨会上交流发言,《市地震局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2007-2013)》获省地震局2013年度防震减灾优秀成果二等奖,《地震谣传的成因分析与对策思考》在《大众社会科学》发表。
2013年工作打算:
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将围绕“党的十精神”的学习贯彻,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以“防震减灾十二五重点项目”的有序实施为主要抓手,不断加强地震监测、震灾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全市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两个推进”。一是推进“12322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接轨,实时接受群众防震减灾知识咨询,适时提供地震震情信息,实现地震信息网络管理、数据传输、信息服务与共享、政务信息传递与等。二是推进“数字化深井综合地震监测台阵”建设。重点做好2000米超深井前期论证,推进十二五重点项目的落实,形成区域地震前兆和测震观测台阵,实现对及周边地区地震异常变化的有效监控,提高地震活动监控和地震速报能力。
(二)“两个加强”。一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进一步加强与发革、住建、民政、卫生、公安、教育、民防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在重大项目安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应急物资储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等方面,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二是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以学习贯彻十精神为主线”,组织开展“争先争优争一流”为主题的专题研讨,形成防震减灾转型升级的实践与思考、加强和创新市(区)防震减灾社会管理的调查报告,认真谋划明年工作。招录1-2名业务素质好、掌握高新技术人才,组织开展全市地震系统人员及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轮训,为地震系统的转型升级发展注入新活力。
一年来,地震局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积极建立健全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全面推进防震减灾工作。
一、2009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软硬件建设,为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1、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随着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更加艰巨。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就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与时俱进,使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业务知识等不断有新的提高。为此,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通过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工作上的创新。认真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使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和解决问题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在工作中,讲大局、讲原则、讲团结,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关心。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放在了自身建设的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身体力行,严格执行各级党委廉洁自律的规定。
2、建立健全基本制度。注重基本制度的建设,先后制定并出台了县级和本局地震应急预案、值班和上下班制度、震情会商、财经纪律等一系列基本的规章制度,为实行严格规范的管理打下了基础。同时,注重从点滴抓起,抓养成,抓示范,从接一个电话、报一份材料等细微之处着手抓,使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
3、改善办公条件。为使干部职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在注重软环境建设的同时,克服办公空间拥挤、设备落后、经费十分短缺的困难,努力争取上级的支持,积极向县委政府反映实际困难,极大地改善了办公条件。
4、积极争取地震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列入省级规划中,有望在2012年组织实施。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防震减灾工作
1、做好震情监测跟踪工作。一是做好地震前兆数据的观测、分析和上报工作。二是积极做好震情会商跟踪工作。坚持月、季震情会商制度,有异常情况紧急会商;及时编写震情简报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报告。编写震情会商意见,震情简报;三是建立了防震减灾联络员和地震宏观观测员工作制度,对地震的影响和地震前兆异常情况进行及时核实和上报。全县每个乡镇确定了一名防震减灾助理员,乐育水井、俄垤水库各确定了一名宏观观测员。
2、积极稳妥处置好地震事件。2009年,我县发生的最大地震是9月30日的2.0级地震,但人没有震感。县地震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报告,并积极稳妥地作好处置,耐心细致地做好人民群众的释疑答疑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百姓安定。
3、加强地震应急系统建设工作。一是起草并报县政府下发了《××县地震应急预案》,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也得到不断完善,地震局内部也制定了详细的地震应急预案。二是加强应急装备的准备工作。为地震应急提供基本的设备保障。三是收集建立了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对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医院、民居、交通、重点危险隐患点、地图等基本情况进行了搜集整理,全面推进防震减灾工作。 5、切实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涉及全县所有乡镇,事关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做好该项工作,有利于改善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县地震局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要求严格实施480户拆除重建和1200户加固改造任务,确保质量,使加固和重建的农村民居真正成为地震安居房。
(三)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2、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县地震局把信息宣传作为提升地震工作社会影响力的一条有效途径,年初制定工作目标责任,明确宣传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年末进行表彰奖励,激发干部职工参与信息写作的积极性,撰写信息,宣传工作取得了
明显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局在防震减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防震减灾有些工作需要进一步理顺、规范。二是专业技术力量十分薄弱,工作人员少,而且来自不同的专业和岗位,需
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培训。三是工作经费十分紧张,地震应急装备的配置、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日常的业务培训、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等工作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2012年工作计划
回顾2009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效,但离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2012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力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明确目标责任,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尽职尽责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勤俭节约,廉洁办事。
(二)做好震情监测跟踪工作。在做好地震前兆数据的观测、分析和上报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震情会商跟踪工作,坚持震情会商制度,及时编写震情简报。加强对防震减联络员和地震宏观观测员的培训和指导。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地震应急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自身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建设,完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搜集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探索组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
(四)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严格依法办事,不断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提高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保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六)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采取各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地震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和农村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应对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明确宣传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激发干部职工参与信息写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
(七)组织实施好县级地震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我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防震减灾法》的要求,依法履行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责,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和管理机制。对防震减灾工作机制体制不健全,防震减灾措施不落实,不认真履行防震减灾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要根据省、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编制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以项目带动工作,着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的综合工作能力,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一)强化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切实提高地震速报能力。地震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震情跟踪工作,积极构建地震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实现地震烈度速报信息的实时传输获取。地震办要严格按照省地震局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震情跟踪工作要求,强化管理,逐项落实相关工作。
(二)加强地震前兆台网建设,提高趋势会商水平。2012年县地震办要采用新设备完成地下流体前兆观测台站的升级改造,实现观测的实时化、网络化。要认真做好地震监测台网的设备维护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台网运行率继续保持全市先进水平。要加强震情会商工作,强化周、月、年度会商工作,重点加强对震情跟踪及前兆信息的捕捉分析,发现异常要及时落实上报,密切注视震情发展动态。
(三)完善宏观观测网络,严格落实异常上报制度。根据年度宏观观测网络例行巡查的情况,及时调整宏观观测网络布局,强化每日宏观观测数据报送,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在防震减灾尤其是地震短期和临震预测中的作用。对各种宏观异常事件要及时落实上报,做到异常落实“不过夜”,避免地震谣传的发生。
三、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认真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一)修订完善地震应急体制机制。各相关单位要按上级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制订修订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使各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认真细化各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适时开展地震应急检查和应急演练,确保地震应急指挥科学、有序、高效,反应迅速,保障有力。县抗震减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政文〔〕196号文《关于调整充实抗震减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和各自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今年第四季度市政府将组织全市地震应急工作专项检查。
(二)加强地震应急体系建设。要不断加强地震应急指挥实时传输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市防震减灾信息化管理系统”在地震应急救援方面的作用,及时充实、更新功能和内容,集成各类信息,完善各种数据库。要有专人负责系统管理运行,确保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能有效发挥系统的各项功能。
(三)加快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照省、市关于做好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统一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在年11月底前要完成我县仓满体育场等4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并做好迎接市检查组检查工作。
(四)提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消防大队要落实地震紧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按要求全部及时采购配备到位。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和演练,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地震灾害突发事件,2小时内救援队伍即可赶赴灾区开展救援。同时,要积极组建地震志愿者队伍,加强培训演练,逐步完善县、乡镇、村(居)三级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五)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民政局要进一步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统筹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准备工作。民政局要储备满足我县应急避难需求的救灾帐篷(200顶以上),统筹应对我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安置灾民的需求。
四、扎实推进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和中小学校安工程建设。
(一)住建局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省政府《关于研究石结构房改造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33号),结合新时期“三旧”改造工作及“造福工程”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市《关于旧村居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三旧”城改造优惠扶持政策,全力推进对我县20世纪80年代之前建设的抗震性能差的危旧房屋的抗震加固和改造工作,制定全县石结构房屋抗震防灾改造规划,稳妥开展石结构房屋改造加固试点工作。
(二)县校安办要加快全县校安工程项目的实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校舍重建任务。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危险区未列入校安工程重建计划且未达到现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校舍,要尽快实施抗震加固,确保校舍抗震安全。
(三)地震办与住建、民政、国土、农办等部门协调对水库、交通运输等生命线工程和大型企业开展地震应急检查,督促做好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和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相关应急准备,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地震安全隐患,防范地震次生灾害发生。
五、认真做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一)要充分利用防震减灾日、重大地震灾害纪念日、科普活动周等重要时段,通过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要积极配合省地震局做好“省数字地震科普展馆”光盘版和网络版的宣传工作,通过主流媒体的报道和宣传以及在主要网站上建立相关链接,让民众了解“数字地震科普展馆”的相关知识,扩大宣传效应,增强宣传效果,全面提高社会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要把防震减灾宣传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切实增强领导干部防震减灾意识和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要开展农村民居建筑防震抗震知识、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村地震安全意识和防范地震的能力。
为了扎实做好2009年防震减灾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防震减灾工作安排意见和省、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2009年防震减灾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清形势,认真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年11月召开的全省地震趋势会商会和2009年1月召开的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分别对2009年度我省、全国地震形势进行了深入研究和综合分析,认为2009年中国大陆仍然存在发生地震的可能,特别是庆阳市位于南北地震带的边缘,与宁夏西海固、六盘山毗邻,距离我县比较近,3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对今年的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清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汲取汶川地震的教训,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扎实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法制意识,依法规范全社会防震减灾行为。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要结合新修订通过的《防震减灾法》实施日(5月1日)、防灾减灾日(5月12日)、国际减灾日(12月14日)等特殊纪念日,采取制作专题片、上街咨询宣传、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形式,针对公众防震减灾意识谈薄、避险自救能力不高等现状,组织开展多种形势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扩大防震减灾工作的社会影响,增强人们防震意识。
二、明确任务,全力做好震害防御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按照市、县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震情短临跟踪工作方案,完善震情跟踪工作措施,坚持异常落实不过夜和重大异常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地震宏、微观异常现象的监测收集和上报工作,对出现的各类异常现象要及时调查核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要认真做好抗震设防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落实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庆阳市地震局关于转发<甘肃省发展和改委委员会、甘肃省地震局关于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进行抗震设防要求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市政府制定下发的《庆阳市灾后重建工程质量管理地震设防工程监督监测验收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发改、城建、规划、地震等部门在工程项目审核中,要严把工程设计关、抗震设防关和地震安评关,发挥职能,依法加强对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以及交通、水利、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管,趋利避害,确保重大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三要稳步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对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情况的普查,掌握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现状,推进地震安全民居工程的实施。要结合农民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扶贫搬迁等,加大对农民建设地震安全住房的技术指导和政策引导。各乡镇要确定一批安全农居示范点,带动和鼓励广大农民朋友建设安全、舒适、美观、抗震的民居。
四要不断提升地震应急工作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明确各自在地震应急事件处置中的责任,建立集中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在第一时间为政府当好决策参谋;要针对汶川地震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进本乡镇、本部门、人员集中场所、大中型企业等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建立稳定、长效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要建立机动灵活、安全可靠、多路互补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提升全县地震应急信息快速保障能力。县教育局要安排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定期开展应急避难演练活动,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和安全教育计划之中,5月初,县地震局要联合县教育局在反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开展应急避难演练活动。要加快推进全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实用功能,乡镇要设立中型避难场所1-2处,明确标志,规范管理,协调配合。
一、2012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注重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责任
认真筹划“十二五”防震减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省防震减灾条例》规定,编制了《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
建议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对做好“十二五”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对《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实施后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市政府重新印发。
组织市、县(区)地震部门对《省防震减灾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和市法制办共同研究提出21条修改意见,配合省法制办、省地震局完成防震减灾立法调研工作。
加大对县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全市防震减灾目标管理工作,逐级签订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考核细则,加大定期督查力度,增强了全市各级政府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严格落实震情跟踪监视制度,做好分析研究工作
今年以来,市地震局不断加强对地震台网软件和设备的维护,确保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的不间断运行。制定了《2012年全市震情跟踪方案》,坚持做好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完成2012年全国地震目录及前兆、测震资料的收集整理;进行了地震预报月会商和半年会商,做好震情跟踪和分析研究工作,完成《2013年度市地震趋势研究报告》;注重加强地震宏观测报工作,按我市地震带分布情况,对全市地震宏观测报点进行合理调整,建成30个骨干宏观测报点,并对宏观测报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强化抗震设防管理,加大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力度
注重加强地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地震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11月3日,市地震局在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会议室举办地震行政执法培训班,市及各县区地震局共31人参加了培训。
不断创新行政执法管理模式。一是加强督查检查,定期到四个城区巡查是否有符合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工程。先后对江淮盐化有限公司开发的同科-汇丰高层建筑、海滨疗养院3万平方米扩建工程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问题,上门对当事人进行深入的法律法规的宣讲、教育,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二是省市联合执法检查。11月17日,省地震局与市地震局联合检查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使用情况,对苏宁置业有限公司、蓝天置业有限公司、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工程设计单位进行了检查。
推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和城市地震安全示范小区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全市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市、县地震局加大督查推进力度,参与选址,提供图纸,举办农村工匠培训班,提供技术指导等,在四县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区建设。指导各县区积极开展城市地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经过评审9个“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全部达到市级验收标准。
扎实做好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以“5.12防灾减灾日”和市第二十三届科普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共投资10余万元制作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图板130块、地震知识宣传材料12万份、地震科普光碟200套、科普书籍2000套、挂图160套分发各县区,推动科普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相继开展送地震科普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家庭活动。
突出抓好学校地震科普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分别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我市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13所省、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全面向社会各界开放,举办了全市青少年地震知识作文竞赛,全市共有230多所学校参加,收到竞赛作文5.7万多份,指导相关学校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工作。
市地震局主要领导亲自带头深入到县区政府、党校干部培训班、中小学及多家企事业单位开展防震抗震科普知识讲座。在赣榆县华杰双语学校举办全县中小学校园地震应急演练及安全工作培训会,邀请省地震局专家邓民宪为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长、中心幼儿园园长,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人防办、县消防大队、县红十字会领导进行培训,组织与会人员观摩了学校地震疏散和自救互救演练。
通过新闻媒介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在广播电台开设了“地震科普知识之声”栏目,在市电视台播放中小学生地震安全教育知识讲座,在苍梧晚报开设了“防震减灾,避险自救”专栏,借助手机短信平台,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地震科普知识,每月定期向全市防震减灾助理员和联络员发送地震信息和地震知识短信,利用庙会开展广场宣传活动。
(四)扎实推进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市地震局制定了《2012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规范了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地震应急预案,为基层应急疏散演练有序进行具体指导。
强化学校演练。在“5.12”前后,市、县(区)地震局会同教育、民防部门指导全市所有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并对部份中小学校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
组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市地震局联合团市委,在大中院校学生中招募防震减灾青年志愿者近100人,市政府董春科副市长为志愿者队伍授了队旗,市地震局为青年志愿者配发了服装,组织了培训等。市地震局与市体育局共同努力,以市无线电体育运动爱好者为骨干,组建了1支市无线电地震应急通讯志愿者队伍,并参加了全国、全省无线电演练和比赛,分别获得全国第三名和全省第五名的好成绩。
加强地震应急综合演练。市地震局指导各县区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演练,组织新浦区、海州区所辖的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防震减灾领导、防震减灾助理员以及新浦区浦南镇、新海办事处和海州区锦屏镇、洪门办事处所辖的44个村、社区防震减灾联络员约100余人开展地震应急桌面演练活动。11月15日,市地震局组织开展全市地震应急实战演练,以赣榆县罗阳镇、东海县白塔镇,新浦区新海街道办事处、浦南镇,海州区洪门街道办事处、锦屏镇以及所属学校、村、社区、企业、医疗卫生等和市县区地震局作为参演单位6800余人,重点演练了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地震局及各县、区地震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市地震局应急指挥系统收集灾情信息;各县区灾情速报员进行地震灾情速报;无线电志愿者队伍利用无线电台进行灾情速报、图片传输;各县区有关中小学校、村(社区)开展避震和应急疏散演练;各县区所属有关志愿者队伍、应急救援队、抢险救灾队、医疗救护队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抢险演练。通过本次地震应急演练,检验了全市地震系统工作人员的应急反应和指挥能力,检验了基层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地震应急反应能力,检验了各级地震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检验了灾情速报员队伍和无线电通讯队伍的通联能力。
二、2013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进市级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危险性评价及县级地震小区划工作,为城市建设和国土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依法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推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和城市地震安全示范小区建设。
(三)继续做好震情监视和分析研究工作,确保地震监测台网安全运行。
(四)加大工作指导力度,不断提高县、乡做好防震减灾工作能力。
目的就是要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预防和处置地震突发事件的能力。今天的会议很重要,今天我召集大家召开全县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大会。开会前我强调几条纪律,一是要关闭手机或者将手机调到震动状态;二是开会不准交头接耳,下面说话;三是为自己和他人健康着想,不准吸烟;四是今天实际上是给大家吃偏饭,大家一定要记好笔记。今天我很荣幸地请来了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法规处处长闫正萃同志为我授课,闫处长非常忙,其实我两个月以前就想请闫处长为我讲课,一直很忙,来不了所以大家一定要珍惜今天的机会。闫处长是省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权威专家,1976年毕业于中南大学,从事防震减灾工作三十余年,高级工程师,省防震减灾条例》省地震应急救援规定》等法规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国地震局和省政府的应急专家组成人员,参加过国家防震减灾的十余部法律法规和标准起草工作;参加组织领导十余次地震灾害现场和应急救援工作,汶川地震国家三大专家组的组长之一,省取得国际救援资格证的三人之一,具有丰富的地震应急救援实践经验和理论造诣。下面让我以热烈的掌声欢迎闫处长为我授课。培训具有相当科学性、针对性,广泛性,日常所不能学到从地震发生的成因入手,详细阐述了地震谣言的识别、地震宏观异常的表现与识别、家庭的应急策略及震前防震准备、地震发生后应怎样做、灾后生活注意事项等方面知识,使我全面学习了防震减灾必要的应急储备知识,使全县各部门进一步提高了特定情境下迅速准确掌握震情、灾情的能力和果断确定救援行动方案的能力,所以下来以后大家一定要认真梳理,认真总结,不仅要自己学到这些知识,而且还要回去传达给主要领导,还要教育其他人,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这些知识。
其实还安排地震局史明伟局长安排下一步具体工作,会前。因为时间有限,今天又是星期天,所以不再占用大家更多时间,这里简单点一下,希望大家回去认真安排,
做好总结,一是一些重要部门要认真对待。搞好下属单位的应急培训。教育局要传达到各个学校,卫生局要传达到各个医疗单位,乡镇要搞好各村的培训,安监局要搞好煤矿企业的培训,经贸局要搞好大型企业的培训,旅游局要搞好各个旅行社、宾馆人员的培训,文化局要搞好各文化娱乐场所人员的培训等等。
各单位的下属部门也要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二是按照市政府2011年18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新组建的三个办事处也要制定应急预案,要求在9月底制修定完毕,10月份进行抽查。
完成今年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上报工作。认真做好重点社区、大型商场、超市、医院、文化中心、学校,三是按照今年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特别是学生集中住宿的学校的逃生避险疏散演练,希望大家认真落实,10月中旬前把演练方案、音像资料、演练总结报回县地震局。
乡镇、办事处“三网一员”人员有了变动,四是今年由于人动。为了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的作用,希望大家在15号前把登记表报回县地震局。
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中省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各界十分关心。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我市毗邻汶川特大地震余震发生区的实际,进一步深刻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扎实认真地落实防震减灾各项措施。
(一)将防震减灾纳入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县区、各部门要把编制防震减灾规划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并切实纳入到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基本建设、事业发展、科技进步、重点项目等专项计划中,要充分体现防震减灾工作内容。要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加大对防震减灾事业经费的投入力度。要充分发挥科技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地震科技攻关,增加地震设施手段。对防震减灾工作方面的项目,从立项到经费安排方面要给予倾斜。要大力推进地震监测预测新技术、新方法的使用,大力推进实用技术,开发和推广工程抗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场地抗震和结构抗震技术措施的落实,提升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救助工作水平。
(二)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全市各级地震、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制订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市、县区都要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完善宣传网络,加强阵地式宣传。要进一步加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法制观念和意识。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即将实施。各县区要以“5·12”国家防灾减灾日、科技之春宣传月、唐山地震纪念日等为契机,大力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和防震避险知识教育。要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纳入文明社区活动和新农村建设中,作为“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报告会、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录音录像、张贴标语等形式,对包括农村在内的广大群众普及地震科学知识、应急避险知识,引导、帮助群众消除恐震心理,增强社会民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全市各级教育部门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课外读物和科普活动中,每个县区要建立一所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示范学校,并逐步推广。各级学校也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学生安全素质教育体系,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演练,使广大学生能够掌握应急防范措施和应急避险知识,增强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要加强新闻媒体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媒体平台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御地震灾害的局面。
(三)不断强化防震减灾执法工作。要按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与监督,加强抗震设防的执法检查;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坚持依法行政,加大防震减灾相关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力度,强化执法队伍,健全执法机构,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体系,坚持经常性研究防震减灾工作的会议制度,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目标考核,把防震减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市、县区地震行政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配备专业人员,明确职责。依据省地震局重新确定的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我市汉台、宁强、略阳、勉县、南郑、城固、洋县、西乡八县区要重点加强防震减灾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县区在下一步政府机构改革时研究单设,条件暂不成熟的可与科技等有关部门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配备3-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有牌子、有职能、有人员、有经费”。同时,各乡镇要确定一名防震减灾助理员,负责落实基层防震减灾日常工作,抓好“三网一员”建设,巩固群测群防工作基础。各县区、乡镇组织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要在6月底前分别报市地震局备案。要加强对地震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市、县区地震工作队伍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防震减灾综合工作能力。
二、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测,积极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地震监测预测是整个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要努力探索和揭示地震发生发展的规律,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的能力。
(一)继续严密监视震情变化。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全市地震地质环境、地震地质构造及其活动规律和地震预警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震情短临跟踪工作方案,完善震情跟踪工作措施,坚持重大异常速报制度,及时做好资料分析,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提高震情分析会商水平,确保各类地震监测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地震监测资料质量可靠,地震信息及时传递。要规范地震信息行为,积极探索逐步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判定信息的渠道,使群众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地震危险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
(二)努力加快台网改造建设步伐。要按照“全省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前兆台网合理布设、基本实现地震烈度速报”的目标,将监测台网建设纳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加强省、市、县区的沟通,统筹安排经费,进一步加密测震、强震、前兆台网密度,新增监测手段;加快实施**GPS监测项目;开展陕南地区跨断层流动监测。今明两年我市要建设完成12个强震观测台,7个测震台,5个A+级GPS测点,4个形变台,8个跨断层一级水准观测点,3个断层流体观测台,到20**年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区要建至少2个断层观测台,其他县至少应建1个断层观测台。要健全地震信息网络,建成市级区域台网中心和地震速报平台,以市地震信息节点为平台,建立全市防震减灾虚拟网络,实现与各县区及周边地震联防区、协防区的地震监测信息共享,确保信息传递快速、准确。要不断引进新的观测技术和方法,逐步形成空间、地表、地下相结合,覆盖全市、与周边地区互相联网的立体观测系统,不断提升我市地震监测能力。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
(三)全面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积极推进以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技宣传网、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为主要内容的“三网一员”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地下水、气体、动植物等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群测群防投入力度,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要以地震宏观监测技能和科普知识宣传能力为重点,加强对群测群防人员的培训,使其成为基层地震工作的重要力量,巩固防震减灾宣传的前沿阵地。
三、着力抓好地震灾害防御,依法加强抗震设防工作
地震灾害防御的根本目的就是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地震灾害损失主要是由建(构)筑物的倒塌破坏造成的。当前我市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普遍不高,汶川地震造成大量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学校医院、村镇房屋毁坏。为确保建筑物的防震安全,做到“大震不倒,中震可修,小震不坏”,必须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行政监督,加强建筑物场地抗震和结构抗震的行政审核把关和技术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科学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一般建设工程必须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国家批准的地震小区划确定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生命线等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据此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程序,为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选址和抗震设计提供必要的设防依据。有关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应当与抗震设防要求相衔接。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
(二)切实做好恢复重建抗震设防技术服务。市县人民政府在制订本地经济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危险。重视开展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评价和地震小区划等地震基础性探测工作。配合省上尽快组织实施汉中地震活断层探测项目和小区划项目,详细排查具体的地震地质环境,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抗震设防要求,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基本建设提供依据。认真加快全市灾区恢复重建项目的实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好防震减灾技术服务,开展恢复重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检查,使恢复重建项目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从根本上消除灾害隐患。要组织开展县级以上城市的建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工作,对达不到设防标准的要统一规划,逐步予以加固改造。对存在地震安全隐患的病险水库及能源、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设施,要按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改造,消除隐患。加强对地震可能引起的滑坡、水库、溃坝、堰塞湖等次生灾害的防御。继续推进城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工作,建立城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指标体系,各县区至少建设1个城市地震安全示范区。
(三)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并尽快改变农村民居不设防的状况,提高农村民居的地震安全水平。各县区要新建1—2个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把知识普及到乡(镇)、村及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农民把建设地震安全民居变为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自觉行动。建设、地震部门要组织力量,及时提供抗震性能比较好的民居设计图和模型,建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服务体系,为建设地震安全民居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鉴于我市乡镇机构设置情况,村镇成片建设的抗震设防工作由建设、地震工作部门协同分工把关;农村零散农户建房的抗震设防工作由镇政府牵头,土地、建设、地震部门参与,采用“会商制”,共同抓好。发展改革、民政、扶贫等部门在新农村建设、扶贫搬迁、移民搬迁和推进安全民居工程中,将地震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扶持、引导农民建设地震安全民居。
四、不断提高地震应急能力,夯实防震减灾工作基础
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对防震减灾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危机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实现从被动救灾到主动减灾的转变。
(一)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分级编制、分级管理的原则,尽快修订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相互补充、协调一致的地震应急体系。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开展演练,检验反应能力,使地震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实用,增强可操作性。要完善措施,建立地震快速评估基础数据更新机制,推进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建设。要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市上力争20**年建成1个市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县各建成1个县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
(二)切实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平灾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各县区在规划建设或改扩建广场、公园绿地、体育场所、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时,根据人口密度和分布实际,应充分考虑紧急疏散和安置受灾民众的需求。**期间,受汶川地震影响灾情较重的**县要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各建1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市上将在2009年底前建设完成桥北广场应急避难场所的基础上,再建2处避难场所。“**”期间,其它每个县城的应急避难场所至少要能满足30%城镇人口应急避险需求。
(三)建立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一队多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要依托消防部门,建立市、县区两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要及时配备、补充救援效果好、携带方便的专业救援设备;要对现有的各行业各部门救灾力量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统筹现有救灾救援力量,建立和完善统一指挥、统筹调度的工作机制,并加强对救灾救援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集中统一组织开展救灾救援工作。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各县区必须有1—2支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群众自救互救中的作用,形成社会基础广泛、协调统一的地震灾害救助力量。要进一步完善军地联络机制和区域联动机制,为及时应对地震突发灾害事件做好准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与救援等防震减灾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是指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危险或者受破坏性地震影响,可能造成严重地震灾害损失,需要强化防震减灾工作措施的地区和城市。
第四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分为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由国务院批准。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由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第六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健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体系,及时研究、组织、协调和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严格履行防震减灾管理职责。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经贸、公安、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卫生、国土资源、教育、广播电视、通讯、气象、电力等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第七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和地震工作体制,并建立、健全与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要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防震减灾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建立和完善与震情形势相适应的地震监测设施和技术手段,提高地震监测能力和预报水平: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强化短期与临震跟踪监测措施;
(二)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优化台网布局,提高台网密度,消除地震监测弱区和盲区,提高地震实时监控和速报能力;
(三)建立大中城市地下深井观测网、近海海域地震监测台网,完善卫星定位观测系统,形成立体监测体系;
(四)加强地面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提高地震灾情速报和评估能力,为抗震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五)加强核设施、超限高层建筑、特大型桥梁、大型水库大坝等特定建(构)筑物和生命线工程的强震动观测与建(构)筑物健康诊断研究,为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和次生灾害预报预警提供服务;
(六)完善流动式地震监测手段,根据震情形势扩大动态监测范围,加密观测次数,提高地震短期与临震跟踪监测能力;
(七)健全短期与临震震情跟踪会商制度,建立适应本地区特征的地震预测判定指标体系;
(八)建立地震预报风险决策机制;
(九)加强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划定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志,落实保护措施。
第九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配备防震减灾助理员,提高依靠社会力量捕捉地震短期与临震宏观异常的能力。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工作队伍和经费渠道,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省地震和财政等部门负责制定社会地震观测员补助标准。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观察到与地震有关的现象,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出人员进行勘察并在24小时内鉴别落实。
第十一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下列工程性防御措施,提高本地区抗御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
(一)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依法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审定抗震设防要求;
(二)将位于地震动参数0.05g区内的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提高至0.10g以上;
(三)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严格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并严格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四)在城市规划区域以及占地面积超过10平方千米的企业内,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
(五)在存在地震活动断层的城市规划区域内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并在规划建设时采取必要的避让措施;
(六)对城市和已建成的生命线工程以及大中型企业、存在次生灾害源的企业,进行震害预测,并建立震害预测数据库及其评估系统;
(七)对既有的建(构)筑物进行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并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性能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构)筑物进行加固、改建或者拆除;
(八)组织开展减震、隔震、抗震等新技术研发推广,鼓励采用节能、环保、抗震等新型建筑材料,提高建设工程抗震性能;
(九)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纳入村镇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村民居建筑地震安全试点,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震性能,保障农民的居住环境安全。
地震、建设等部门应当组织设计并推广使用地震安全农村民居建筑设计与施工图集,提供抗震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培训建筑工匠,宣传普及农村民居建筑防震抗震知识。
第十三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地震应急与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地震应急与救援能力:
(一)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应急联动协调机制;
(二)组织、指导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定期开展地震应急疏散和自救互救演练;
(三)完善地震应急基础设施,建立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及信息传递与处置、灾情速报、基础数据库等辅助决策技术系统;
(四)建设地震现场应急指挥系统,并配置卫星通讯、卫星定位、自备电源、信息实时采集与传输设备和越野交通工具等;
(五)组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和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配备救援技术装备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六)在高速铁路、城市轻轨、枢纽变电站、燃气站(线)等生命线工程以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重大建设工程中,设置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系统;
(七)安排地震应急救援专项资金,建立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应急物资储备与调用机制;
(八)在地震短期与临震预报的地区,组织落实地震应急储备专项资金、应急救援设备和专用救生用血、医疗器械、药品、饮用水、食品等应急必需品;
(九)组织开展铲车、挖掘机、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调查登记,建立地震应急救援装备数据库与紧急征用机制;
(十)完善地震应急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学校操场、体育场馆、广场、公园、绿地等场所,设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配置避难救生设施,规划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安装指示引导标志。
地震避难场所、应急疏散通道的产权人,应当保持地震避难场所的完好和疏散通道的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地震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
第十五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地震、教育、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众的防震避震和自救互救能力:
(一)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规范化;
(二)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
(三)继续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课外读物,加强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建设;
(四)利用社会资源,加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五)加强社区、企业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示范社区、示范企业活动;
(六)加强农村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进村入户活动。
第十六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震信息报道和地震事件新闻制度与协调机制,及时与报道地震相关信息,正确处置地震谣传、误传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第十七条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规定以及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依法组织实施地震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
第十八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采取防震减灾措施或者有其他、、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