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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是人类社会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全球每年各类灾害的损失多达上千亿万美元,它的发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人财损失,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面对种类繁多的灾害,土木工程在防灾减灾中具有明显的作用,其通过一定的工程技术来实现防灾减灾的目的。土木工程防灾涉猎的众多学科以及自身的属性成为当今防灾减灾的重要力量,同时,国务院委员也将“防灾减灾”隶属于土木工程这个一级学科以下的一个二级学科。由此可见,防灾减灾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受到人们的关注,而土木工程更是要在防灾减灾中发挥自身的优势。
一、灾害的属性及其严重性
(一)灾害属性。灾害的属性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具体体现如下:第一,灾害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灾害的发生不会因为一时间的控制而消失,它具有永恒的意义,且灾害的发生范围波及到世界的各个国家。第二,灾害具有全球性和区域性。灾害的发生遍及全球的各个区域,无论是发展快的地区,还是发展落后的地区,都会不定期的发生灾害。第三,灾害具有多样性和差异性。灾害的种类繁多,不仅包括自然灾害,还包括人为灾害、煤气泄漏等灾害,不同灾害的影响不同。第四,灾害具有随机性和预测性难的特点。比如灾害中的地质灾害,其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不好预测。第五,灾害具有缓慢性和突发性。比如灾害中的地震、火山都具有突发的特点,而水土流失则是在缓慢中造成的。第六,灾害具有滞后性和迁移性。灾害的发生会给人口的迁移带来影响,会导致地区的人口膨胀的滞后性问题,灾害中的大气污染则是具有很强的迁移性。第七,灾害具有联系性和伴生性。比如暴雨灾害会带来滑坡、泥石流。
(二)灾害的严重性1.自然灾害呈上升的发展趋势。灾害中,特别是自然灾害在近几年随着社会发展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呈现了不断增加的发展趋势、比如,被人们较为熟悉的全球变暖和冰川融化,这些灾害的发生不仅严重影响了动植物的生长,也严重制约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甚至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人财损失。2.人为灾害频发。人为灾害包括核战争、恐怖袭击、生态失衡、人口膨胀等方面。战争方面比如日本、等,这种非正义的战争不仅给经济上带来损失,还会对人们的心灵健康带来伤害。生态失衡主要是由于人们对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导致的,这种不加节制、非科学的资源开采导致了资源紧缺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产生,对人们的生存环境带来了威胁。
二、土木工程在防灾减灾中的重要性
防灾减灾作为一个二级学科是在一级学科土木工程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土木工程在防灾减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一个科学的防灾减灾工程。其中,土木工程属性的个别属性决定了其在防灾减灾中的重要性,具体体现如下:
(一)防护性。反观土木工程发展演变的历程可以发现,土木工程的出现最开始就是为了进行抵御自然灾害的。最早土木工程的建设是为了帮助人们防范风雨、防御猛兽、构筑巢穴,后来发展演变成防御敌人的袭击,开始具有防护性的功能。土木工程的防护、抵御等属性一直延伸到现代,我国所说的防震减灾也和土木工程的这个属息相关。现代意义上土木工程的防护属性体现在新技术的开发和使用,比如核电站的出现、核电站通过形成了混凝土为主体的反应堆,来实现防核泄漏的功能。
(二)超前性。土木工程的防护设施具有超前性的特点,比如从原始的防风雨、古代的长城、近代的人防工事到现代的核电站的建立,均体现了其在灾害到来前的预先防范功能。原始的防风雨需要事先构建巢穴;古代的长城建需要防范匈奴的侵袭;事先修建核电站的安全外壳才能防范反应堆事故。另外,近代工程的超前性还表现在航运方面,比如要先开通苏伊士运河才能实现由红海到地中海的运输;要先建筑三峡大坝才能实现对长江下游的洪水控制。总而言之,土木工程在社会发展中扮演先行者的角色,同样,在社会的防灾减灾中也具有先知的能力,从而提早对灾害进行防控。
(三)恒久性。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的,人类的生活、生产都需要土木工程的配合,土木工程的存在和人类社会的存在一样,具有恒久性的属性。人类社会是物质社会,物质是运动的,灾害也是运动的,土木工程在运动的灾害面前能够利用自身恒久的属性对其进行长远的监控。比如,飓风、洪水等气象灾害我们是无法在短期内用肉眼看见的,那么就需要通过土木工程加强防波堤、修大坝的建设;地壳运动所带来的地质灾害也是具有突现性的,无法提前预见,因此就需要通过土木工程加强房屋建筑的稳固性及一些必要减震装置的配置。
总结
全球每天都在发生或大或小的灾害,大到火山、地震、海啸,小到燃煤污染、资源紧缺。由此可见,防灾减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需要涉及多种科学、复杂的学科技术,随着近几年灾害的加剧,防灾减灾逐渐发展成为一门学科,其下又涉及到了关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学科,相互之间体现了一种依存、渗透。因此,防灾减灾工作需要有关人员不断提升技术研究,因地制宜地分析各种灾害的发生及影响,并要将土木工程充分的应用到防灾减灾中,从而实现在最大程度上对灾害的控制,减轻灾害给人们社会带来的人财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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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交通运输局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进一步增强交通行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要切实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创新形式,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及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确保“防灾减灾日”活动宣传报道有力有序开展。要围绕“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活动主题,广泛宣传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推广介绍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防灾减灾知识和基本技能,切实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闻媒体作用,通过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资料、设置防灾减灾宣传专栏、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文明创建包保社区、脱贫攻坚帮扶贫困村等方式,积极组织志愿者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宣传安全和防灾减灾以及应急救援知识。
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一)对在建公路项目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所有公路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特别是对于桥梁、边坡(高填深挖)等重要工程、地质灾害易发路段、特种设备要加大排查力度。有效把控道路、公路施工安全风险。
(二)公路基础设施治理。加强农村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危旧桥梁改造力度。对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安全通行能力,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风险排查和评估,实行分级分类进行处置。
(三)加强雨季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防汛工作,防止降雨造成的安全事故。
(四)对安全隐患进行大排除,尽早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各方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大排除。
四、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在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及时组建分级负责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协调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二是要建立应急信息报告机制,及时向区交通运输局报告道路运输信息。三是要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保障应急值守和信息畅通。四是要积极做好抢险运力调配,配合处置突发事件。
五、完善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
1.1海陆关联工程防灾减灾的定位
我国海陆关联工程经过10多年的建设发展,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从防灾减灾角度,并未被有关管理部门所重视。海陆关联工程防灾减灾是在沿海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中的一个极其重要问题,海陆关联工程数量的增加及灾害频率和强度的增大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正成为我国沿海地区的严峻挑战,同时也使其在综合风险管理方面成为大有可为的新领域。目前沿海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但由于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不当,石化工业园区、核电站、交通设施等重大海陆关联工程本身也可能成为潜在环境致灾因子,所带来的次生灾害相比自然灾害本身可能更为直接和严重。因此,海陆关联工程防灾减灾的主要任务,一方面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海洋自然灾害的损失;另一方面又要避免造成的新的次生灾害。
1.2灾害应急管理与综合灾害风险管理
全面认识和恰当评价海洋灾害给海陆关联工程造成的风险,既是我国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2]。海陆关联工程的防灾减灾就是防止或减少灾害发生、减轻灾害损失,包括灾害测报、防灾、备灾、抗灾、救灾、灾害恢复发展各个环节,而围绕整个减灾过程所进行的管理即是灾害管理。传统的灾害管理强调应急管理,其实质是危机管理,单纯应对某个单独事件,关注灾害事件本身,强调灾害后的救济和恢复,轻视灾前的预防和准备,即重救轻防,综合管理力度不够。相比之下,风险管理是指采用科学、系统、规范的方法,对海陆关联工程所遇到的风险进行识别、处理的过程,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大的安全保障或最大可能地减少损失的科学管理方法。其强调在灾害发生前着手进行准备、预测、减轻和早期警报等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灾害预先处理,将许多可能发生的灾害消灭在萌芽或成长的状态,尽量减轻灾害出现的概率。综合灾害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可能遇到的各种灾害进行风险识别、估计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与工程手段,通过整合的组织和社会协作,通过全过程的灾害管理,提升政府与社会灾害管理和防灾减灾的能力,以有效地预防、减轻各种灾害,从而保障公共利益以及生命财产安全,实现社会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2]。这种综合管理就是创造一种环境和条件来协调各方面工作,从而完成将损失降到最低的目标。这种条件包括管理机制、运行机制、法规体系、技术体系和能力建设五大支持系统。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强调的是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口前移,要求重视做好日常的应急准备,预备和预警等基础性工作,通过提高企业和政府的突发事件的事件预警和防范能力,充分实现日常预防与应急处置、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的有机结合。
2海陆关联工程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实施中的问题分析
尽管国内海陆关联工程的发展在海洋灾害风险管理上提出了新的形势与要求,但在海陆关联工程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实施中的存在诸多不足,尚不能为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持。特别是与我国陆地大型工程青藏铁路工程、三峡大坝工程、南水北调工程以及西气东输工程的防灾减灾研究与管理相比,差距比较巨大,其综合风险研究与管理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
2.1相关理论研究滞后
从全国范围看,不仅缺少海陆关联工程防减灾的规范研究框架,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应用研究也不足。目前对大型海洋工程的灾害风险研究,多是借鉴甚至套用灾害风险的一般理论,没有充分结合和体现海陆关联工程的特殊性,停留在比较肤浅的层次上,既缺乏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研究,也对典型灾害机理机制研究不足。国内学者多从宏观层面研究海洋工程的防减灾问题,对微观工程主体的关注较少,普遍注重静态的工程灾害的防治,轻视动态灾害减轻过程;重灾中和灾后的评价,轻灾前的预警,以描述现象或政策性研究的规范性成果较多,定量实证性研究不多。对各类工程灾害的形成的机理机制、预防、监测、预报、识别、测定、控制、应急预案和事发时的快速反应研究,是这一领域重要的研究方向,也期望能成为新的研究热点之一。在研究内容上,需要加强各类灾害对各类工程的致灾形成机理,工程灾害评估和风险控制、防护对策,目前对防灾减灾的体系结构、系统模型、运行机理、调控预警手段等研究少,特别是对能源类海陆关联工程在灾害发生过程后可能出现的次生灾害问题。此外,以单一灾害的职能部门减灾应急为主,综合性的灾害管理模式和方法研究还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从海陆关联工程防灾减灾的实质内涵来说,这方面的研究更有意义。在研究方法上,综合灾害风险是一项综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专家、产业界、管理者为一体的跨学科综合性的前沿研究科学,需要在方法上进一步探索。
2.2科技支撑力量不足
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需要以准确的灾害风险成果为基本依据,用风险的理念认识和管理灾害,最大限度地减灾海洋致灾因子对海陆关联工程的影响,谋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在减灾的科技进步领域,无论人为还是自然灾害防御。中国与发达国家相差仍甚远,安全科技在中国尚未形成完善的支撑体系,技术与队伍均显不足,从而导致应急响应与风险管理技术落后,缺少减灾成套技术与减灾科技的投入;在综合应急与风险管理上,国家缺乏综合减灾科技平台,导致一些减灾科技设施建设重复,不能发挥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作用[5]。
2.3海洋灾害监测能力不足
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海洋观测能力建设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例如,美国对海洋的研究经费达到13亿美元外,还有6.5亿~7.5亿美元的海洋观测专项经费,同时建造了一系列新型观测设施,其目的是保持美国在海洋领域的领先地位。美国、加拿大联合正在东北太平洋海底建设的深海长期观测网———海王星(NEPTUNE)计划最具代表性,它布设在水下约3000m海床上,覆盖海域约500万km2,可以长期观测海洋内部和海底各种物理、化学、生物、地质过程,进行几十年的海洋学和板块地壳构造过程研究。在日本列岛东部海域沿日本海沟的跨越板块边界,日本建设了长约1500km,宽约200km的光/电缆连接的深海地震观测网(ARENA)。ARENA主要监测地震,目前正向地震、海洋学和生物学等多学科观测和研究方向发展[6]。
2.4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滞后
灾害风险管理中的法律和政策具有重要作用,并应将减轻灾害风险战略纳入到国家和区域的发展目标规划中。然而,一方面,国家层面的环保法、安全生产法等法规更新速度慢,没有形成整体的安全环保法规体系,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另一方面,专门灾害风险管理的法律制定和政策不健全,针对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相关法规很少,更多是以单一灾种的评估制度呈现,如《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缺少层级较高的上位法规范[7]。行业法规不健全,在工程建设各阶段缺乏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建立与执行等。
2.5规划保障措施不力
在现有区域或产业规划中,减灾规划不到位,例如,在沿海的各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普遍缺乏海洋灾害风险的评估内容,这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有的规划中都对防灾减灾进行了布置,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能尽如人意,没有将规划中设置的防灾减灾用地落到实处,各类灾害防御措施不协调。“综合”仅限于救灾,而未能贯穿于减灾涉及“测、报、防、抗、救、援”的整个过程中。另一方面,规划制定对可能产生的各类灾害风险考虑不足。目前风险管理还主要集中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传统的风险领域,对工程决策失误等带来的风险关注不足。
3有关政策建议
海陆关联工程综合防灾减灾进行综合灾害风险管理,从根本上提高各类大型工程的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及法制研究,实现综合防灾减灾的良性互动;加强自然灾害形成机理的研究,提高自然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加强科学技术的应用研究,使其在监测预警、分析评估、应急保障及指挥决策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3.1成立综合性常设机构
成立类似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的常设机构,专门针对海陆关联工程进行综合风险管理,统一协调交通运输部、海洋局、环保部、国家安监局等工程管理部门和企业,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关系,整合相关资源,部署与领导减灾规划和灾害的预防、救助等工作。
3.2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
将海陆关联工程综合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和基本框架、主要内容、对策措施等以政策和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加快完善灾害分类分级、风险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准备、信息等方面的具体制度,解决单一法规政策存在的操作性不强,衔接不畅、相互脱节等问题,充分发挥法规政策在灾害风险管理中的引导、规范、保障、促进作用。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如日本在综合灾害风险管理体系中,以《灾害对策基本法》和《大规模地震对策特别措置法》为依据,专门针对某一类型灾害进行立法或特别规定,如用于日常风险管理的《台风易发地带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特别法》、《密集地区建立防灾街区的促进相关法》等;用于应急风险管理的《原子能灾害对策特别措施法》、《石油基地等灾害防治法》等。
3.3建设海陆关联工程综合灾害风险管理体系
对灾害预警、预报,灾害评价、灾害风险区划与规划,灾害应急处置(应急预案、求援队伍等)进行系统和综合管理;同时合理地组织与协调不同管理部门和利益主体在灾害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以充分发挥各减灾主体的作用。开展海陆关联工程灾害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建立相应的数据库、评估指标和模型,结合海洋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区划规划编制灾害风险图及专门区划。实施综合风险调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统筹协调、优化结构、整合资源,全面加强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灾害处置队伍建设、物资装备储备体系建设、科技支撑平台建设等。
3.4加强海洋海岸带灾害观测预报体系建设
加强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建设,完善国家与地方结合的海洋观测预报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海洋观测网络,加大海洋观测站的改造和升级力度。进一步提升海洋预报和服务的精细化水平,提高海洋灾害预警报产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丰富预警报产品,拓展海洋灾害预警报信息的范围。努力实现大范围、全天候、全天时、精细化、动态化的海洋海岸带灾害监测保障。
3.5启动重大科研专项
关键词:雷击 机房防雷工程 设计 南昌市第三十中学
0 引言
江西是全国雷击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雷电灾害防御是全省防灾减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防灾减灾的薄弱环节。中小学校雷电灾害防御工程建设,对于加强中小学校防雷工作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江西中小学校防雷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防雷安全隐患依然突出。据不完全统计,80%以上的中小学校没有安装防雷设施或防雷设施极不完善,校园遭雷击的事故时有发生。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气象防灾减灾大会精神,中国气象局于2008年开始组织中小学校防雷减灾示范工程建设,重点解决地处雷电灾害频发地域、无雷电防护措施或雷电防护措施极不完善的贫困落后中小学校的防雷安全问题,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南昌市第三十中学校区地处南昌市李家庄附近,年平均雷暴日为58d,雷暴强度较强、雷击事故概率较大,校园内的计算机电源、主板、网卡、路由器芯片等更是容易遭受雷击的损坏。
1 防雷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
雷电作为一种破坏因素时它所呈现的形式不是单一的,对学校进行防雷设计时,要认真调查当地的地理、地质、气象等环境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从实际出发,进行全面规划,综合防治;现代比较经济、合理、行之有效果办法是利用过去采用的传统的合理可行的防雷设施,补充或局部替换现代的先进的电子防雷技术产品,按照防治直击雷击、感应雷击、雷电侵入波等特定程式设计的一个工程网络,因地制宜,采取拦截、疏导、屏蔽、均压、引流,合理接地布线等综合措施“综合治理、整体防御、多重保护、层层设防”。
2 防雷工程设计的技术依据
建筑物的防雷分内部防雷和外部防雷,IEC国际防雷标准称:“… …所谓外部防雷就是防直击雷,内部防雷包括防雷电感应、防反击以及防雷电波侵入和防生命危险”。该方案设计的主要技术依据是: ①IEC61024《建筑物防雷》。②IEC61312《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③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④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⑤GB50057-200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根据上述国际、国内标准的规定和我们多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利用现代防雷技术并安装适应各种电子设备的防雷器件,是可以将雷电造成的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的。就是说:既要防护直击雷,又要防雷电电磁脉冲通过天馈线线路、信号线路、电源线路感应过电压和过电流,还要防地电位的反击。综合采用屏蔽、等电位连接、共用接地系统、合理布线、安装线路防雷器等措施,以保护计算机网络系统的雷电安全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3 南昌市第三十中学防雷工程设计方案
3.1 内部防雷
3.1.1 电源系统雷电及过电压防雷保护。根据IEC61312防雷及过电压规范中有关防雷分区的划分,针对重要系统的防雷应分为三个区,分别加以考虑。只做单级防雷可能会带来危险,因雷电流过大而导致泄流后残压过大破坏设备或者保护能力不足引起的设备损坏。电源系统多级保护,可防范从直击雷到各级过电压的侵袭。
根据电源分级防雷要求,对用电设备应充分防护,需加装三级电源防雷器,使通过第一级防雷器后的雷电流的残压限制在(2500-4000V),而通过第二级防雷器的雷电流的残压应限制在(1800-2500V),通过第三级防雷器保护后,使雷电流的残压进一步限制在用电设备所能承受的安全电压范围内(800-1200V左右)。根据电器设备设计标准,当浪涌电压达到1670V以上时,就会有内部线路绝缘被击穿的可能性,并导致设备的直接损坏。可见如果电源防雷保护不充分,可能会使用通过用电设备的电流残压过高而导致设备的损坏。
再根据风险评估计算,确定雷电电磁脉冲感应防护等
级按B级设计,其供电线路应设置三级防雷器防护其线路上
感应的雷电流过电压和过电流。依据是GB50343-2004《建
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第5.4.1.7条款用于电源
线路的浪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参数值宜符合表-1规定。
3.1.2 电源系统防雷器配置方案:①电源第一级防雷。根据国家有关低压防雷的有关规定,外接金属线路进入建筑物之前必须埋地穿金属管槽15米以上的距离进入建筑物,且要在建筑物的线路进入端加装低压避雷器。必须做到在电源的进入端安装低压总电源防雷器,将由外部线路可能引入的雷击高电压引至大地泄放,以确保后接设备的安全。作为系统电源进线端的主级防雷器,在雷击多发地带至少应有80-140KA的通流容量,可将数万甚至数十万伏的雷击过电压限制到数千伏,防雷器可并联安装在建筑物机房内低压配电柜电源总开关处电源出线端,采用三相四线制接线方式。在综合楼二楼配电箱的总配电处的电源总开关进线处,并联安装1套中达防雷箱BP1-100-4A电源一级防雷器,作为电源防雷第一级保护。相线接线为6*2平方多股铜芯线,地线接线为35平方多股铜芯线。第一级防雷器中达防雷箱BP1-100-4A套。②电源第二级防雷。供电系统配电柜的电源防雷器,对通过电源初级防雷器的雷电能量进一步泄放,可将几千伏的过电压进一步限制到1点几千伏,雷电多发地带需要具有40KA的通流容量,防雷器可并联安装在各系统重要电子设备所在的楼内分配电柜电源进线处。综合楼四楼机房UPS供电处安装一组浪涌保护器中达MP2-20/1+NPE。作为设备电源二级防雷保护。相线接线为6平方多股铜芯线,地线接线为35平方多股铜芯线。第二级防雷模块中达MP2-20/1+NP套。③电源第三级防雷(精细化防雷)。第三级防雷系统也是系统防雷中最重要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地方,现代的电子设备都使用很多的集成电路和精密的元件,经过一二级防雷保护而进入设备的雷击残压仍将有千伏之上,这将对后接设备造成很大的冲击,并导致设备的损坏。,对通过电源第二级防雷器的雷电能量进一步泄放,一般需要10KA的通电容量。它可将过电压进一步限制到设备耐压值的80%,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防雷器串联安装在各系统重要电子设备取电处。在各机柜电源设备、各弱电系统的电源终端(如网络机柜、电脑服务等)等设备处安装中达机架式防雷插座J6-420(通流量均为20KA). 第三级中达电源机架式防雷插座J6-420-20四套。
3.2 数据(信号)通讯接口过电压防雷器配置方案 在雷击发生时,产生巨大瞬变电磁场,在1KM范围内的金属环路,如网络线、电话通信线路、视频监控线路等都会感应到雷击,将会影响各系统的正常运行,甚至彻底破坏各系统的重要电子设备。对于网络、通信、门禁、监控方面的防雷工作是较易被忽视的,往往是当系统受到巨大破坏、资料损失惨重时才想到应该做预先的防范。
网络交换机防雷,通过局域网线路遭受雷击这种情况发生的较少,约占整体雷击的21%。发生的情况是从局域网线路打进来,很可能先把交换机打坏,再打到路由器的局域网埠,再把路由器内部的元器件打坏。因为网络线接近金属布线,例如铁管、栏杆,离大楼外墙太近而产生感应,一样能把高压跳到局域网线路。
3.3 等电位连接 ①等电位连接是现代防雷技术重要的防护措施之一,将进入机房内的各类管线的屏蔽层、机柜,路由器,光纤等在进入网点前进行等电位连接后接地。②将分开的外导电装置用等电位连接导体连接后接地,以减少系统设备所在的建筑物金属构建内与设备之间或设备与设备之间因雷击产生的电位差。③利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内所有金属构建的多重连接建立一个三维的连接网络是实现等电位连接的最佳选择。为方便等电位连接施工,在一些合适的地方预埋等电位连接预留件。进入系统所在建筑物的各类水管、采暖和空调管道等金属管道的金属外层在进入建筑物按GB50057的要求做总等电位连接之后,接向总等电位连接带,并可靠连通接地。
具体措施:①用3*30紫铜排围绕机房设备四周敷设一圈,在设备集中的区域,横穿一根铜排组成网格型。主要作用是设备接地及设备等电位处理;②用6mm2多股铜芯线在设备集中的区域的静电地板支架对角处两头敷设两根线与总等电位排相连。主要作用是机房防静电处理。
3.4 机房线路改造 ①将进入机房的漏电保护开关换成普通开关;②把机房内的6平方的总接地线改成3*30紫铜排。
3.5 辅助接地地网制作
3.5.1 接地地网的设计原则。依据GB50057-94(2000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地网设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采用建筑物地基的钢筋和自然金属接地物统一连接地来作为接地网;以自然接地物为基础辅以人工接地体补充,外形尽可能采用闭合环形;应采用统一接地网,用一点接地的方式接地。
3.5.2 地网的设计思路。大楼属于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大楼的自然接地体钢筋阻值已达到设备接地要求≤4Ω。为了减少直击雷在通过钢筋泄放雷电流过程中对设备造成损坏以及为了增加机房设备快速泄放雷电流的能力.故增加一组辅助地网。
4 结语
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雷减灾的法律法规,要按照防雷管理有关规定,在新、改、扩建建筑物以及建设通讯网络、计算机机房时,务必要高度重视防雷设施建设,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地气象主管机构应提高服务意识,高效率为学校办理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强化对防雷工程施工和竣工阶段的监管。各级防雷检测机构要加强对防雷装置的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装置要限期整改到位。
总之,各级气象部门、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中小学校防雷减灾工作指示精神,站在构建“和谐江西”的高度,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来认识中小学校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克服侥幸心理,增强忧患意识,将中小学校防雷减灾工作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加强中小学校雷电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对校园内防雷装置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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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感
面对灾害性天气不确定因素的增多,防灾减灾难度的加大,三坪农场党委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到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和长期抗灾的思想,团结带领各族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农业防灾减灾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把防灾减灾作为农场和连队经常性的工作任务来抓。
在灾害发生期间,农场领导带头值班执勤,团、连两级领导小组人员坚守岗位,及早宣传和解释灾害形成的原因、发生程度和防治办法,解除各族职工群众的慌乱情绪;基层干部勇于工作,尽量在田间地头取得第一手的灾情资料。
二、忠实履行灾情报告制度
“灾情上报不得超过24小时。”这在三坪农场已经成为一条纪律。农场加强了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加强对重大病虫害的动态检测),分析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及时收集、核查各种农业灾害发生的时间、范围、危害程度、损失等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向农十二师民政部门报告灾情和防灾减灾的对策、措施。
三、做好抗灾减灾的准备工作
根据农场的自然条件和气象预报,各族干部职工尽力提前做好防灾、抗灾、救灾的准备工作。
在灾害来临之前,农场紧密结合实际,完善防灾减灾的预案,完善针对关键时段、重点作物的抢救、补救和恢复生产的技术措施;结合科技入户工程的实施,加强对受灾职工群众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根据水源情况及时倡导适应性种植;及时组织抢收成熟农作物,加固防护棚室建筑、畜禽圈舍等设施;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落实好救灾和病虫害防治、动植物防疫的物资、资金和人员;协助水利部门做好防汛抗旱设施安全检查、加固、维修及农田水利设施的清淤、除障等工作。
四、认真采取各项减灾措施
灾情发生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应对意识和应对能力,可怕的是没有防灾的对策和减灾措施。
2008年春天的雪灾冻害发生后,三坪农场根据灾害的发生情况,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号召各族职工群众抗灾自救,具体的指导意见:对于番茄和棉花等,主要是等待时机抢播补种、温室育苗、中耕提温以减轻冻害,破壳助苗出土;对于果林作物主要是剪除果木受冻枝条,喷施保花保果剂和磷酸二氢钾,及时浇水增施氮肥增加树体的抵抗力,促进新枝的萌发;对于职工增收,主要是号召在果林地里套种番茄和蔬菜;对于畜牧工作,主要是做好牲畜产崽阶段的疫病防治、棚圈增温和饲草的调剂搭配等。
五、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的长效机制
三坪农场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综合治理”的防灾减灾方针,变被动抗灾为主动防灾,建立可持续的防灾减灾的长效机制。
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发展设施农业,为新型团场的建设提业支撑。三坪农场党委坚持致富职工群众的思想不动摇,自1992年开始试建蔬菜温室大棚,如今农场的蔬菜站已拥有大棚772座。以滴灌技术为代表的节水灌溉,致富了职工群众,为新型团场的建设夯实了经济基础。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各族干部职工就开始了节水的探索,从“细流沟灌”到“喷灌”和“膜上灌”、再到“小白龙膜下灌”,最终全面实行了滴灌。如今,滴灌技术已经推广2.1万亩,达到了防灾减灾的目的。
关键词:城市绿地;地震;减灾;设计
中图分类号:TU985.1;P315.94;TU984.1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1)08-1634-03
Disaster Mitigation Design of Greenspace in City
ZHAO Jing-wei,LUO Ping-jia
(School of Art and Design, 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 Xuzhou 221116, Jiangsu, China)
Abstract: Urban greenspace played an important part in relieving the damage of earthquake. However, its importance was completely neglected in China. The greenspace designed for disaster mitigation should be emphasized in urban green space planning.
Key wards: greenspace; earthquake; disaster mitigation; design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较多的国家之一,灾害类型多样,在城市中常见的自然灾害有地震、火灾、洪水等,然而其中的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是危害严重、难以预报、预防难度大的灾害类型,仅20世纪中国就发生一次死亡20万人口的地震灾害2次,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2008年发生在四川省汶川县的大地震再一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发生破坏性的地震。在目前人类对地震无法准确预报的前提下,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1城市绿地在城市减灾中的作用
1.1临时避难所
在破坏性极强的城市灾害诸如大地震发生后,各类建筑将会倒塌,次生灾害会不断发生,不仅使各种建筑物受到进一步损坏,也会增加人员的伤亡。所以,迅速将市民从遭受破坏的建筑物中疏散到空旷地,可有效减少人员的伤亡;而城市绿地中,建筑物少,而且低矮,绿化面积大,是灾害发生后人们避灾的理想场所[1-3]。
1.2防火隔离带
大面积的绿地可以阻隔火势的蔓延和减少次生火灾的发生,许多绿化植物枝叶含有较多的水分,本身就是防火的天然屏障。
1.3阻隔病菌源
绿色植物具有良好的杀菌作用,植物的芽、叶、花粉能分泌出具有杀死细菌、真菌和病原生物的挥发性物质,可减少空气中病原的数量。因此,把城市绿地作为城市紧急的避难场所,对于防治大灾之后的大疫具有积极的意义。
1.4紧急救灾和重建家园的据点
建设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大型公园、绿地,可作为灾后紧急救灾和重建家园的据点。
1.4.1救灾人员驻扎灾难发生后,应急工作及时、高效、有序的开展,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在这个过程中,绿地发挥着重要作用,医护人员可以在绿地搭建临时医院和驻扎营地,利用临时医院尽快地开展救治工作。
1.4.2救灾物资集散城市各部门调运的粮食、饮水、被服、仪器等救灾物资从运送到分发完毕,需要有一个足够大且交通便利的地点存放,而很多城市绿地、广场等适宜建立救灾物资集散处的地点一般都位于路口等方便通行的地方,非常便于救灾物资的运送。
1.4.3救灾运输通道有些树木由于含有树液和水分,能发挥控制火势、切断火路的作用,从而可以保证道路的正常使用;一定树龄的行道树由于扎根于大地深处,能够支撑住倒塌的房屋;因为有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存在,即使沿街建筑物倒塌,也不会直接威胁到路上的行人和车辆,从而保证了道路的畅通。
1.4.4灾民安置场所绿地上的树木根深叶茂,在发生地震时一般不会倒伏,利用树木可以搭建防震棚;同时大块绿地可以阻隔火势的蔓延。绿地地势平整,也适宜作为临时住所搭建地点。
1.4.5救援飞机起降当灾难发生时,为了保障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及灾民、伤员的疏散,在地面道路交通被破坏或不能满足需要时,可用避难场所中的草坪、广场等开阔地带作为救援直升飞机的起降场地,保障空中运输通道的通畅。
1.4.6倒塌物堆放场重建灾难后的城市,首先需要清理倒塌的建筑垃圾,在灾后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垃圾无法很快运送到郊外的堆积场所;利用城市绿地作为垃圾的临时堆放地,可以就地解决垃圾的堆放问题,节省了人力、物力和时间。
1.4.7作为临时掩埋震亡人员的场所地震,特别是强震发生后,道路损毁,交通中断,震亡人员的遗体如不及时处理会造成高度腐烂,导致各种疾病的发生和蔓延,给灾后的防疫工作造成极大的威胁。在倒塌建筑物现场及附近硬化路面、广场不宜临时掩埋,而绿地就成了处理遗体的理想场所。
2中国城市绿地在城市防灾减灾建设中的现状与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绿地的建设受到了普遍的重视,大多数城市的绿地面积、绿地覆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增长。至2004年底,全国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了31.66%,绿地率达到了27.7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7.39 m2。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推动城市绿地不断增长和发展的根本动力主要来源于城市面貌改造、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等刚性要求,为了防灾减灾的目的而建设的城市绿地确是少之又少,并且也仅限于少数几个大城市,如北京最早在1993年就提出了建设应急避难所的建议,但这个建议直至2003年10月才得以实现,这期间跨越了十年,最终建成了中国第一个“应急避难所”――北京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这也是我国第一个将城市绿地建设成具有完备防灾设施的防灾公园。尽管中国在城市绿地防灾减灾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总的来看与我国面临的严峻灾害形势还很不相称,对于大部分的绿地我们在做城市绿地的规划和设计时,很少或者根本就没有考虑过其中的防灾减灾规划与设计。我国城市绿地在城市防灾减灾建设中的不足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防灾减灾意识淡薄
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城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专家学者、规划技术人员对城市防灾减灾规划缺乏应有的重视,使得有关城市绿地的防灾减灾研究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还没有列入城市发展的总体框架之内,更不用说城市普通市民等社会公众对于城市绿地的防灾减灾功能会具有深刻的认识。因而在调查城市绿地是否可作应急避难场所时,超过44%的被调查者选择了绿地以外的其他类型场地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甚至还有24%的被调查市民根本不知道城市绿地应该具备应急避难的功能。
2.2城市总体规划缺乏对城市绿地防灾减灾规划的系统性研究
现有的城市防灾减灾规划只是单一地强化各项专项防灾减灾规划或加强工程性防灾减灾规划,且多是被动地去适应城市所发生的灾害,欠缺常态下的综合安全防灾减灾应急联动机制及深度协调化研究。因而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体现的是平常时期城市绿地的功能,非常欠缺城市绿地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城市绿地防灾减灾规划的城市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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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城市绿地防灾减灾系统不健全,基础设施薄弱
城市绿地是城市大规模防灾避难的惟一室外大型空间,城市绿地系统布局与功能配置还没有充分考虑到城市防灾减灾的要求,缺乏利用绿地广场、地下空间、道路广场等设施实现集中、疏散与防灾避难相结合、提高城市整体防灾减灾的能力;现有的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建造过程中,几乎没有涉及对防灾减灾的考虑。城市绿地系统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足,防灾减灾投入不足,灾害防御和应急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3城市绿地的减灾设计
3.1防灾减灾、统筹规划
城市绿地防灾减灾规划应是城市总体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要与城市总体规划相配套,这样才能在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综合作用。城市绿地空间配置,应当着眼于各类防灾减灾场所的综合统筹规划,确保各类防灾减灾场所的总面积和各种防灾减灾设施能够满足城市居民避难的需求。具体来讲城市绿地防灾减灾规划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3.1.1适当提高各类绿地规划建设指标一个城市只有具备相当面积的绿地,才能为抗震救灾提供基本条件,尤其是区级以上的公共绿地面积最好在2 hm2以上,市级公园面积依城市规模可定在10~30 hm2以上。其他各类绿地如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是必不可少的。绝大多数地震由于发生时间、地点无法准确预测,人们滞留地又很分散,因此分散的绿地从避震抗灾角度来看就都有了用武之地。
3.1.2应重视居住区专用绿地的建设现代居住区人口密度大、高度集中、楼房林立,如果没有一定面积的绿地,一旦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人们就不知去何处避灾。有了小区专用绿地,居民可应付突发灾害就近避灾,同时可激发居民之间的自救能力,争取到时间就赢得了生命。
3.1.3各类绿地布局尽量分布均匀公共绿地中的市、区级及居住小区内专用绿地,是充分发挥绿地抗震救灾功能的一个重要条件。否则尽管各类公共绿地指标很高,也不能有效发挥其避震自救的功能。居住小区专用绿地服务半径以100 m以内为好;区级绿地服务半径以500 m以内为好。绿地分布均匀,位置适中,服务半径适宜,一旦发生地震,人们可迅速疏散到绿地,这能为避震抗灾争得时间。
3.2选址应安全
城市绿地应远离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放处、核放射物储备地点、地下断层上以及易发生洪水、塌方的地方,同时还应选择地势较平坦、易于搭建帐篷等临时救助房屋的地方。
3.3在建筑物四周种植能起到缓冲作用的植物
植物的缓冲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发生地震时,一部分人员出于对地震的恐惧,可能会跳楼逃生(尽管这不是一种科学的逃生方法,但几乎每一次地震发生时都有不少人这么做)。为了减少跳楼人员的伤亡,建筑物至少一面应是绿地;另一种情况是利用植物的支撑作用,把倒塌建筑物废墟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扩大安全区域。为了充分发挥绿地的缓冲功能,就应特别注意绿化植物的选择和配置,在植物选择上应选高大健壮、枝条柔软而有韧性、无刺的植物,尽量做到乔、灌、草三层合理搭配,以加强对跳楼人员的缓冲保护和增强对废墟的限定。
3.4在绿地设计中应注意稀树草坪的设置
为了充分发挥绿地的减灾功能,在较大的城市绿地中,应至少设置一处面积较大、地形较平坦的开阔草坪,便于在灾害发生后,救灾直升机可以起降;绿地内应注意稀树草坪的建设,以方便救灾帐篷的搭建。为了救灾的需要,城市绿地中应压缩市民很难进入的密林面积,当然有特殊用途的防护林不受此限制。
3.5在绿地树种安排上多植耐火树种
火灾是地震最主要的次生灾害之一,有时由地震引起的火灾所造成的危害比地震本身还大,如1923年发生在日本的关中大地震[4]。因此,防止火灾的蔓延是城市绿地在减灾中的重要作用之一,这就要求在城市绿地的植物选择上,必须把防火减灾功能与植物的生态功能和美化功能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考虑,要把防火树种的栽植优先考虑到绿化乔木树种的选择里,应尽量避免种植含油脂量较大的易燃植物,多考虑耐火的树种。实践证明,防火效果较好的植物主要有珊瑚树、海桐、山茶、黄杨、女贞、银杏、三角枫、槐树、罗汉松、榉树等。
3.6绿地中应适当设置水体并保持水体的质量
水是生命之源。当地震发生时,城市的供水系统往往遭受严重的破坏,因此解决大量灾民的饮水问题是灾害发生后一段时间内政府的一项紧急任务。在这种情况下,绿地中的水在经过简单地消毒处理后,一般就可以直接饮用,使得在灾害发生时,水这条生命线不致断绝;并且在有火灾发生时,绿地中的水也可用来灭火;在有降水时,绿地也可收集雨水,以增强对水生命线的保障供给能力。
3.7树种选择应考虑植物的可食用性
灾难的发生使得在平时我们伸手可得的东西都变得异常艰难,因此城市绿地还应考虑在灾难发生的非常时刻,为一无所有的灾民提供能够充饥的食物代用品,为灾民免受饥饿之苦尽一份力量。这主要在植物选择上,要多选种一些果树以及其他能食用的植物,如在华北地区可适当多植榆树,在南方可多种植果树。
3.8绿地的纵向设计应符合减灾的需要
为保障灾时避难场所的顺利使用,通过合理的地形坡度,解决雨水的快速下渗和快速外排问题,避免铺装地面、停车场、运动场、绿地等出现积水,要使城市的绿地排水优先于蓄水,在保证场地排水顺畅的前提下,考虑雨水利用的问题。通过调整土壤颗粒度,增加土壤的渗透系数,抬高灾害发生时临时安排住宿区的绿地标高,保证顺畅的排水坡度,这是绿地在总体布局时,必须考虑的纵向设计细则。准备在灾时用作住宿区的绿地应以平坦地形为主,坡度控制在1%~8%之间。
3.9提高全民防范意识
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演练,将增强全民的防范意识和防灾能力。实践证明,平时合理的防灾减灾教育和演练,在灾难发生时能有效地减少人员的伤亡。因此,在城市绿地中设置专门的场地,采用文字、图片和专人讲解等方式对广大市民进行有关防灾和减灾的宣传与教育,并进行有针对性地防灾减灾演练,这将是对灾害的一种有效预防措施,绿地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一需求。
3.10专用防灾减灾设施设置
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在重要的防灾减灾绿地中还应设置一些专用的防灾减灾设施,如应急避险指挥中心、应急供电系统、应急简易厕所、应急物资储备室、应急医疗点、应急通信系统等,这些设施一般在重要的、以防灾减灾为其主要功能的公园内是必备的;在普通绿地中,要视各个城市的经济和发展规划有所选择地设置。
4结语
2008年发生在四川省汶川县的大地震,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然而我们可以假设一下,若是这种强度的地震发生在某个中心城市时,那将会如何?我们简直不敢想象这样的可怕后果。因此建立城市的综合防灾减灾设施,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建立和谐社会、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不可忽视、不可替代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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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路基,崩塌,滑坡,防治对策,系统
Abstract: Based on the highway subgrade common collapse, the formation of landslide disaster condition and mechanism are analyzed, and the series of engineering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and puts forward the roadbed disaster prevention system, making highway subgrade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o achieve comprehensive treatment effect.
Key Words: roadbed, collapse, landslide, countermeasure of prevention, system
中图分类号:U21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0 引言
公路交通是目前最重要的通行、运输方式之一,在线路长度、客运量、货运量、客运周转量等方面均领先于其他运输方式,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高速发展,公路里程快速增长,山区公路比例大大增加,路基灾害也随之增多。路基灾害防治中单灾种工程防治措施已相对比较完善,但综合防治系统还未健全。本文通过对路基灾害综合防治的研究,提出路基灾害防治对策系统。
1路基常见灾害形成机理
1.1崩塌[1]
崩塌是公路边坡土体或岩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崩落、倾倒或坠落的现象。根据崩塌的物质可将崩塌分为岩质崩塌与土质崩塌。
崩塌受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降雨和地下水、风化作用等几个方面影响。
陡峻的斜坡地形是崩塌形成的必要条件。坚硬的岩石易形成高陡边坡,相比较软弱的岩石更易发生崩塌。
降雨和地下水对崩塌具有促进作用。崩塌落石多发生在雨季,特别是在雨中或雨后不久。降雨强度越大、历时越长发生崩塌越多。
如果坚硬岩石与软弱岩石互层,经过风化作用后,软弱岩石被掏空,使坚硬岩石悬空则易发生崩塌。
由于山区公路建设中,挖方边坡往往不可避免。而山区公路崩塌的发生也相对较多,崩塌易对公路造成损害,如毁坏路面,掩埋公路,砸坏车辆,中断交通等。大型的山体崩塌会造成长时间交通中断,每年需花费大量资金用来治理崩塌以及恢复由崩塌造成的损害。
1.2滑坡
滑坡是一定自然条件下的斜坡由于河流冲刷、人工切坡、地下水活动或地震等因素的影响,其部分土体或岩体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带,整体、间歇或突发,以水平位移、剪切作用为主的破坏现象。
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形地貌、降雨、坡脚的卸载和坡顶的加载等都是滑坡形成中的影响因素。贯通的滑动面,和滑动面上部坡体较好的渗透性是形成滑坡的必备条件。断层破碎带、走向同路线平行的单斜岩体、施工中坡脚的卸载及坡顶的加载、降雨都有可能成为滑坡的诱发因素。
2防治措施
2.1崩塌的工程防护措施[1]
对危岩体、不稳定孤石的清除,详细合理的排水设计,对一些裂缝进行工程处理防止继续发展,进行抹面、捶面的防护,进行锚固防护,采用防护网。
2.1.1清理坡面
对于规模不是很大的崩塌灾害,清除是较好的选择。为了避免进一步破坏坡体原本结构要选择合适的清除方法,一般多采用机械或人工方法。如果采用爆破手段,则需详细设计,采用控制爆破。清除不稳定岩体后最好结合其他防护措施,如防护网。
2.1.2排水设计
排水是为了避免水进入岩体,防止岩体向不稳定进一步发展。当存在裂缝或裂隙水压力时更应该注意排水的设计。同时注意设计截水沟,把地表水阻止在危险岩体之外。
2.1.3勾缝与灌浆
对于岩石较坚硬且抗风化能力较强的路堑岩石边坡,多采用勾缝与灌浆处理。勾缝适用于节理多而细的情况,灌浆适用于节理大而深的情况。
2.1.4护面墙
护面墙能保护软质岩层和破碎岩石边坡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防止进一步风化,护面墙仅起防止风化,保护岩石与外界隔离的作用,不起支挡作用。
2.1.5锚杆
对于滑移式崩塌和不稳定的较大危岩体宜采用锚杆进行工程治理。
2.1.6防护网
防护网按防护的原理可分为主动防护网和被动防护网两种。主动防护网是采用一定的措施将金属柔性网覆盖在坡面上,对坡面的岩石和坡体本身起到一定限制作用,阻止崩塌落石的发生。被动防护网主要是其拦石作用,作用类似于拦石墙。
2.2滑坡的治理工程[2] [3]
2.2.1地表排水工程
水的作用对滑坡的影响很大,极有可能给滑坡发展造成加速的作用。地表排水是滑坡应急工程之一,也是长期治理滑坡所必不可少的工程措施。
2.2.2截水盲沟和盲洞
当滑坡体有地下水补给,且补给源来自滑坡以上的山坡上时,可以设置截水盲沟或盲洞来阻挡地下水的补给。截水盲沟设置时沟底要设置在滑动面以下的隔水层中。
2.2.3仰斜排水孔
在滑坡的前缘做仰斜排水孔对于坡体含水量较大的情况和地下水丰富的情形能有效的排出地下水,降低滑坡的地下水位,降低滑带空隙水压力、有效地提高强度,增加滑坡稳定性。
2.2.4抗滑桩
抗滑桩是将桩的一部分设置在滑动层下部稳定层中,利用稳定端的锚固作用抵抗滑坡的推力。抗滑桩一般设置在滑坡前端抗滑段且较薄处。一方面能充分利用抗滑段的抗滑力,抵抗滑坡推力,降低抗滑桩受力,同时由于滑坡前部较薄,能有效降低桩的埋深,降低工程造价。
2.2.5锚固工程
锚固工程是指以一定的方法把预应力钢筋或预应力锚索固定在滑面以下的岩层中,在地表设置桩、框架、地梁或锚墩等,对滑坡体起到锚固作用。
2.2.6抗滑挡土墙
抗滑挡土墙是在滑坡治理中广泛使用的工程措施。一般为重力式挡土墙,依靠重力和摩擦力抵抗滑坡推力。抗滑挡土墙的设置位置一般为滑坡前缘处,设置在滑坡的阻滑段,利用滑坡自身阻滑力从而减少抗滑挡土墙受力。
2.2.7刷方减重和填土压脚
刷方是指放缓边坡的手段。减重是指在主滑段挖去部分岩土体减小滑坡推力。填土压脚是指在滑坡阻滑段回填岩土增加滑坡抗滑力的方法。
3路基灾害系统防治[4]
在完善工程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健全综合防治系统,按路基灾害应急预案进行灾害防治工作,能有效的减小路基灾害的影响,提前快速做出反应,将路基灾害的损害减到最低。
公路路基灾害一般具有突发性、不易预测等特征,所以应制定快速有效的路基灾害防灾预案,将为路基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便利。公路路基灾害防灾预案一般由公路管理部门编制。
3.1应急预案拟定程序及主要内容
公路管理部门应进行年度的预案拟定及调整,结合上年的灾害情况与防治效果,拟定年度预案。主要内容及预案编制流程如下图
公路路基灾害防治预案编制工作程序
路基灾害预案中,应对路基灾害的防治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包括以下内容:
3.1.1总结上年度的路基灾害防治情况
主要对上年度部门管辖区域范围内的公路路基灾害情况进行总结、对减灾效果进行讨论,总结经验、提出更好的方案,对预案的实施情况、路基防灾减灾预案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建议。
3.1.2进行汛前检查
因为雨季是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阶段,根据所管辖区域隐患点情况开展全面检查,组织各单位加入,对隐患点逐个排查,评价其危险性,按照评价结果进行分级。
3.1.3完善隐患点资料表
在原来隐患点的基础上,进行完善,详细记录新增隐患点,对原有隐患点经过治理已经安全的进行降级处理。隐患点资料表应包括灾害的类型、规模、所处路段里程桩号、引发的主要因素、应急措施,及主要责任人联系方法。
3.1.4路基灾害明白卡的发放
主要向管理人员与养护人员发放,使其明确防灾工作任务。
路基防灾明白卡
3.1.5路基灾害预测
根据掌握的资料,及灾害的活动情况,对灾害进行预测预报,确定重点防灾区域、重点防灾路段,进行时间的预报,确定重点防灾时间段。
3.1.6部署路基防灾工作
根据灾害资料表及防灾预测,整体部署防灾工作,针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部署工作。全面安排隐患点巡查工作,建立健全管养部门的巡查监测防灾体系。
3.1.7责任制度
防灾工作要把责任具体化,明确防灾责任人。对防灾队伍进行系统的防灾知识教育。
3.1.8建立防灾措施保障体系
3.1.8.1组织。成立专门的路基灾害防治小组,对路基灾害全年的防治工作进行负责,安排、处理路基灾害具体工作。
3.1.8.2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人负责,各个环节落实到人,责任有人承担。从宣传到应急,从监测到工程措施都要有具体的制度,保障防灾工作顺利进行。
路基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图示
3.1.8.3防灾技术保障。成立路基灾害防治专家工作组,为路基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公路施工部门形成联动,在灾害发生时,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抢险施工指导。
3.1.8.4防灾队伍、设备。有固定的路基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安排,在灾害发生后能迅速组织治灾,且有充分的设备保障。
公路灾害防治预案和路基灾害防治保障体系能有效的在灾害发生早期发现灾害并作出相应处置,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理念,从而使治理灾害的效果达到最好,治灾费用最低,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公路的运营效果。在灾害发生早期进行灾害治理,治理效果是最好的,此时尚未构成较大破坏,通常使用较简单的防护措施就能达到较好的效果。避免了灾害进一步发展,严重破坏公路,影响交通。
4结语
路基灾害防治系统的建立及公路灾害防治预案的健全,结合已经较成熟的工程防治措施,将有效的降低路基灾害给公路运营造成的影响,保障公路的使用安全。同时能有效降低治灾费用,提高治灾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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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舒森,李家春,田伟平等.陕西省公路灾害防治技术指南[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
关键词:城市规划 防灾体系 空间
近几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灾害, 2008 年南方特大冰雪灾害、汶川特大地震,以及刚刚发生的日本地震及海啸,核污染扩散危机等等,都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重大损失。这一次又一次的事件,让人们感叹自然无情的同时,也在反思城市规划建设中的问题。城市,是我们的保护港,在无情的灾害面前却显得脆弱无力。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我们是只能祈祷上天让我们风调雨顺,还是应该在城市规划建设之中,不断地增强自身的防灾减灾能力?
一个城市的安全性应当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发展建设的基本保障。近几十年来,城市规模急剧扩张,人口急剧增加,而我们很多城市的防灾规划,还仅仅限于几个消防站,几堵防洪堤,这种防灾、减灾能力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能力的现状,成为制约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2008年4月,全国城市防灾减灾工作现场会在青岛市举行,青岛也被誉为“中国减灾第一市”,其创建减灾示范社区的作法在在全国予以推广。就几个方面对青岛的防灾减灾建设的成就进行总结。
一、气象技术指导城市规划。
城市虽然是一个人工环境,但是它并不能独立于自然这个大环境。众所周知,风雪雨霜、四季变换影响着我们日常的生活,一个城市的整体规划,无法仅仅依赖于一个风玫瑰,几个降雨、洪水数据就将一切灾害拒之“城”外。
对于城市整体的建设发展,气象同样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青岛市利用多年气象气候数据,对本地区的气象气候条件进行分析如环湾地区雷电、暴雨、大雾、冰雹等灾害的空间分布情况等,对规划设计提出技术指导和建议。在城市规划中,将气象条件摆到一个更重要的地位。
同时,也要分析城市在发展变化进程对城市气候的影响,不仅是过去城市发展对城市气候已经具有的影响,还要通过数值模拟预测按照初步规划建设后该地区的城市热岛、大气扩散能力的变化等。以期减缓这些可能由于城市建设而造成的人为气象灾害如热岛效应,空气污染等。
人生活在城市中,城市处于自然中。气象变化和城市规划关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城市,要减少各种自然灾害及人为灾害的破坏,增加在这些灾害面前的承受能力,必然要和自然达到一种平衡的关系,这种关系,要求我们了解自然并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自然的因素并尽可能不要打破这一平衡。
二、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
人类在发展之初,为了躲避灾害,便是住在地下。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反而忘记了地下空间。近几十年来,城市的急速发展,人们开始不断的向地下空间索要商业经济价值,却忽略了其防灾价值。
地下空间的合理创造,成为城市有效的防灾避难场所,它可以抵御暴风雨、台风、辐射、战争空袭以及防火等。
在日本这个多自然灾害国家,建设共同沟成为市政设施防灾的主要方式。它可以有效增加工程管线、设施的耐久性,降低其在各种灾害中的受损率,提高了市政设施应对灾害的能力,共同沟抗破坏设置标准的提高,保护了城市主要的市政系统,从而让城市整体的防灾减灾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地下避难场所,应当具有综合性,使其在灾害发生时能都起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在平时能够创造经济实用价值,才能够更加为人们所接受,而不只是一个硬性的配建指标。但是,正如目前青岛市的地下空间开发一样,很多城市的地下空间开发处于无序的状态。地下空间往往是独立存在, 仅仅成为一个一个的孤岛,与其他地下空间或地面空间不相贯通,功能互不协调,彼此之间没有形成合理有效的系统。这使得人们使用地下空间的方便程度不够,地下空间场所设施的防灾避难能力并不高。
因此,城市规划建设时就充分体统的考虑地下空间的有效利用,将城市地上和地下空间整体开发,利用好城市应对各种灾害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城市开放空间及防灾通道的设置
高密度的城市建设环境,必然导致了灾害发生时,城市的高损失,城市中人群的高伤亡。应急避难所作为防灾减灾设施, 在灾时人群紧急疏散和灾后临时生活安置等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城市中,绿地系统的设置成为这些场所良好的载体。例如,在日本就建立了以城市公共开敞空间为主体,以其他防灾救援站点、网线为网络的、综合性立体防灾空间体系。
目前,青岛市对七区范围内的绿地系统进行了规划,这种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充分考虑经济、社会、自然、城市建设等实际情况,依据城市防灾减灾总体要求,确定相应的规划建设指标。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平灾结合的原则。青岛市在各社区按照实际服务能力设置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合理设置防灾公园,如中山公园、植物园等建成公园以及开建的浮山公园、太平山中央公园划出紧急避险区,供市民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疏散、避难。在城市中,布局绿色疏散通道,在城市、城市功能分区、城区之间、易发火源或加油站、化工厂等危险设施周围设置隔离缓冲绿带。形成一个防灾避险综合能力强、各项功能完备的城市绿地系统。同样,也并不是所有的绿地都可以成为防灾避难场所,比如不具备安全性和防灾避险基本条件的城市绿地等。
对灾害的抗御能力不仅仅是指增强城市对灾害的设防能力,减少小型灾害对城市的破坏,更主要的是要在严重的灾害发生后,能够最大程度的保全生命,减轻破坏程度,控制灾害范围的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为救灾和灾后恢复提供有力条件。这就要求在灾害发生后,城市中的居民能够快速撤离,专业救灾人员和器材能够在重灾情况下安全到达,在灾后初期及时开展救灾工作。这一次的汶川地震,让我们深刻地感觉到时间就是生命的意义。青岛市的道路交通系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城市建设中,梳理了城市中主要的城市内部联系城市的主要疏散道路。严格控制道路两侧建筑的建设,成为城市内外联系的有效通道。
以上只是城市综合防灾工作中几个方面,可以看出合理的城市布局是减少城市灾害危害性的重要途经。
在城市总体布局规划中,要根据城市灾害来源分析的结论,协调优化城市布局,降低这些灾害的破坏程度,并利用城市布局,减少城市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更好的条件。充分得利用得地下空间,可以使城市在灾害中,把损失降到最低限。以城市公园、绿地、广场、生态绿化用地为主的开敞空间成为城市综合防灾的主要空间载体。将这一防灾体系,合理的进行空间布局,是其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
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发展完善的、集管理与科技为一身的城市综合减灾中心、协调、指挥并减灾信息,并协调各项防灾、减灾工程设施的建设也是十分重要的。应将整个社会的力量融入到城市防灾减灾的工作中,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居民的减灾意识和防灾自救能力,使城市减灾防灾工作取得实效。
规划与实践结合,政府与民众结合,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城市
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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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军 王天青.关于城市防灾规划的反思.城市问题,2005,5:16~18
天津市气象条例全文第一条 为了发展本市气象事业,规范气象工作,准确、及时地气象预报,防御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发挥气象工作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和毗邻海域内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以及气象信息传播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主管所辖区域的气象工作。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区的气象工作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三)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协调下,负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四)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制定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检测计划,对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资质等级进行认定并监督管理;
(五)管理气象资料的共享、使用工作,管理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专业气象预报的工作;
(六)组织气候资源调查、气候区划工作,提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建议,为本市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提供决策依据;
(七)管理气象设施建设,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审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
(八)管理本市的涉外气象活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国家气象主管机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县气象主管机构的主要职责由市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当地人民政府,依据前款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确定地方气象事业项目,并将地方气象事业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
地方气象事业项目是指非国家统一布局,专门为当地服务的气象探测、通信、预警、防灾减灾和科学技术研究等项目,主要包括:
(一)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本市近海资源和港口建设开展的综合气象服务项目;
(二)为保障城市建设、人民生活开展的城市环境气象服务项目;
(三)为发展农业生产开展的农业气象情报和农村气象服务项目;
(四)为防御、减轻气象灾害开展的气象防灾减灾项目;
(五)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气象科学技术研究、气象宣传和气象科学知识普及,培养气象人才,推广先进的气象科学技术,保护气象科技成果,加强国际气象合作与交流,发展气象信息服务,提高气象工作水平。
第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列入本市气象站网的气象台站划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并纳入城市规划。
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其职责按照国家规定对气象探测环境进行保护。
第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迁移列入本市气象站网的气象台站。
气象台站确需迁移的,应当依法经气象主管机构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确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
(二)选定的气象台站新站址符合国家气象建设布局和气象探测环境要求;
(三)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在新旧气象台站站址对比观测的,观测期满后建设项目方可施工;
(四)迁建气象台站及其设施的费用已经落实;
(五)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天气实况公报实行统一制度。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按照其职责,按时公众气象预报、及时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适时天气实况公报。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天气实况公报。
非法向社会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应当提高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天气实况公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 广播、电视台站和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应当依法播发和刊登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播发、刊登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制作的气象预报节目或者文字内容。未经该气象台站同意,不得删改;
(二)安排专门的时间、频道、版面每天播发或者刊登,未经有关气象台站同意不得擅自变动;
(三)及时增播、插播可能对国计民生产生重大影响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有关气象台站补充、订正的气象预报;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违反上述规定,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第十二条 各类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应当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气象台站名称和时间。
违反规定,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规定,不标明气象台站名称和时间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第十三条 气象台站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无偿服务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开展气象有偿服务。
各类传播媒体通过传播气象信息获得的收益,应当提取一部分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
第十四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编制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 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作业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二)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人员应当经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具备上述条件擅自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并在批准的空域和时限内进行。
第十七条 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等国家规定的项目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并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结果作为相关项目审查的依据。
具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经其审查的气象资料。
第十八条 需要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经其审查的气象资料的,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
有权受理的气象主管机构收到提供气象资料的申请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供。
有权受理的气象主管机构收到审查气象资料的申请后,应当自收到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审查报告。
第十九条 下列可能遭受雷击的建(构)筑物、场所、设施和系统应当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物资仓储场所;
(三)易燃易爆场所;
(四)通信、广播、电视设施;
(五)工业自控、监控设施;
(六)计算机网络系统;
(七)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需要防御雷电灾害的建(构)筑物、场所、设施和系统。
应当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而拒不安装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安装;逾期仍不安装的,气象主管机构可以代为安装,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不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委托具有法定防雷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未经审核同意不得投入施工;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要求,并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安装及投入使用后,装置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违反规定拒不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未经检测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必须具备实施检测的相应资质,并接受装置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委托进行检测,对其检测结果负责。
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资质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认定。
未取得检测资质或者超过资质等级进行检测的,其检测结果无效,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超过资质等级进行检测的单位,还可以取消其检测资质。
第二十三条 气象主管机构及其负有行政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单位的经营活动。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气象设施和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损毁气象设施或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应当立即修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以及丢失或者毁坏原始气象探测资料、伪造气象资料等事故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气象行业的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气象事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业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应对复杂天气气候的能力明显提高,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为了推进我国从气象大国走向气象强国,20xx年9月,中国气象局正式印发《全国气象现代化发展纲要(20xx-2030年)》,明确了20xx年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展望了2030年全面实现气象现代化发展目标,成为我国未来气象事业发展的蓝图。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全球气候变化,灾害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影响也越来越大。国家对气象保障的要求更为紧迫、期望也越来越高,因而,通过有效的努力减轻防灾减灾的压力极为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