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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规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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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规则

第1篇:财政政策规则范文

关键词:积极的财政政策 税收调整 货币政策

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之后,我国政府及时调整宏观经济的政策取向,对内陆续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形成了系统完整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效果是显著积极的。从宏观角度来看,一方面,产出缺口由负转正,将导致通货膨胀压力由弱转强;另一方面,宽松的利率水平与大规模的信贷注入,也会加剧物价与资产价格的上行压力。此外,决定2011年中国物价走势的主要因素包括:食品价格走势、国际能源与大宗商品价格走势以及翘尾因素。利用2007年1月至2011年3月期间的月度CPI与PPI的定基数据,在7月达到3.2%;预计未来半年内PPI同比增速不断攀升,在10月达到8.7%。美元汇率的走低将会导致全球能源与大宗商品价格走高,从而给中国带来更强的输入型通胀压力。

1.继续推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的思考

源于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在2008年下半年加速恶化,并迅速演变成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相比较亚洲金融危机而言,呈现出范围更广、影响更深、损失更大等特点,其中一个最大的不同点就是亚洲金融危机是我国的竞争对手遭遇危机,而国际金融危机是我国经济依赖程度较高的出口市场遭遇危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压力空前加大。与此同时,经过几年的高速发展以后,我国经济发展遇到了通货膨胀、产能过剩、结构失衡等问题,客观上也进入了下行区间。在这双重的压力下,我国经济面临着新世纪以来最为困难的局面。从2008年11月开始,我国开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包括的政策工具主要有:1)扩大政府支出规模,2)实施结构性减税措施,3)增加国债发行规模,4)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5)取消信贷规划,6)加大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由于财政政策惯有的连贯性和“依赖性”,从2000年来一直有学者主张淡出积极财政政策,但是一直沒有真正淡出。原因很复杂。但是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在于财政政策如果淡出,则有很多基础设施等项目成为“烂尾”。因此,中央一直以来采取的措施都是政策的微调,沒有改变积极财政政策的基本格局。由于2011年美国采取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将加强,必然影响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因此扩大内需的政府预期将更加强烈,进而积极的财政政策成为必然。

2.税收政策调整的基本取向及其延伸

自1994年到2010年,中国的税收占GDP的比重,每年增速大概为0.5%至0.7%,关于税收的“超经济增长”现象一时引起学者们的重视。中国的宏观税负到底是高了还是低了,主要有两类观点。一类观点认为,目前中国宏观税负并不高,还有上升的空间。第二种观点认为,中国的宏观税负已经很高,应实行减税政策。中国当前宏观税负,统计口径和国际口径不一样。就税收占GDP的比重而言,现在并不是很高。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2008年中国税收占GDP的比重为18.03%。但如果加上土地出让金、各种收费等,中国宏观税负并不低,按倪红日的计算,把各级政府的收入全算在内,大概占中国GDP的33.36%。这意味着各级政府拿走了每年GDP的三分之一多。然而,税负背后真正受关注的是其归宿问题,标准普尔500等机构估计了OECD国家的税收痛苦指数,发现中国的税收痛苦指数排名靠前。且不谈该核算方法的科学性,综合这些事实来看,减税或者说结构性减税已成为“十二五”规划时期的必然选择。

按现行税制,制造业征收增值税,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不过,在财政部看来这种布局早就应该被打破,而且时间已经拖得太久。营业税是一次交易,一次课税,而物流发展越来越专业化,交易次数越来越多,税在流转中就阻碍了服务业和物流的发展。比如金融业,现代金融衍生产品越来越多,一个金融产品衍生物的价值可能是几百倍上千倍,征收营业税也妨碍金融服务业发展。特别是金融、物流等营业税的征收是属地征收,引出收入归属的矛盾,这就带来了增值税改革问题。

财政部希望2011下半年之后扩充范围,从制造业扩大到服务业。不过,将服务业划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也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一方面,营业税是地方税,而且是全国第三大税,是地方主力税种;而增值税则是中央和地方分享。另一方面,如果增值税扩大范围,就涉及两级财政体制改革问题,改革和推行的阻力不言自明。

一直以来,税收的立法等权一直集权于中央,地方政府沒有开征税的权利,这与国际通行做法相悖。一方面造成了欠发展地区的财政困难和巨额债务,形成了财政风险,如果处理不当,将演变成金融风险。因此,新时期,如何解决地方债务的问题事关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民生、民权问题;从制度上看,一方面,中央应该加大对欠发展地区的一般转移支付,特别是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并规范和监督其使用;另一方面,应当适度下放给地方一些地方税开征的权力,以利于解决目前的债务问题和公共品提供地区差异过大的问题。因此,税权的适当下放应当成为新时期税收调整的基本选择。

自94年的分税制改革的两个目标,即提高“两个比重”,包括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10多年来都落实了,完成了其历史使命;新的时期,适应新形势的财税体制改革在“十二五”规划时期应该有所建树、甚至是变革。从宏观上来讲,中国在“十二五”时期的财税政策上,应明确地提出,在稳定税收占GDP的比重和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这两个比重的基础上,同时再调财政的各种结构,比如收入和支出结构等。今后的财政支出应更倾向民生,才能更好地缩小收入差距。

事实上,1994年以来,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一直处于变动之中,一个基本的共识是分税制改革存在财权和事权不对称。而此次把之前的财权和事权的相匹配的提法转移到“财力”和事权的匹配上,应该说是一个全新的诠释;从字面上看不出中央有向地方下放税权的趋势,而是把地方财力放到一个突出的位置来考量,一定程度上反应了中央对地方财政风险和公共服务均等的关注,同时要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的努力。因此,“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理当成为分税制创新的核心理念,本着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事权的原则,在新的分税方案调整中,尤其是要充分尊重地方政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民生的价值取向。

3.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

新时期下,货币政策既要保持必要的连续性及其调整和相对的稳定性,以巩固前一阶段宏观调控的成果;又要注意赋予政策一定的灵活性和应变性,相机抉择,斟酌使用,以应对下一步经济运行中可能出现;后金融危机时代的稳健货币政策要在态势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从上半年的“适度从宽”转变为“总体稳健、适度从紧、结构优化”,可以适当缩小公开市场货币投放、降低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同时进一步运用差别准备金率调整信贷结构,并对冲提高贷款利率的总量扩张效应。

2011年的稳健的货币政策不宜实行加息的手段。主要原因是,如果加息,将严重影响人民对通胀的预期。房地产行业将受到严重打击,银行业的坏账风险将增加,股票等融资风险加大,不利于长期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的改进。对中国未来的经济形成严重的打击。因此积极的、多样的、多层次的财政政策在2011的宏观调控中会起到主要的作用。而货币政策则辅助它起到稳定物价和通胀、协调经济发展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焰,黄静,and李汉文,2009,对进一步完善扩大内需税收政策的思考,涉外税务(11), 22-24.

[2]陈平路,and陈波涛,2010,税收政策对企业投资的影响,涉外税务(01),28-31.

第2篇:财政政策规则范文

关键词:积极财政政策财政风险 

 

一、积极财政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深层次原因分析 

 

1997年7月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严重打击和损害了亚洲各国经济,对我国的经济也造成了严重的外部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采取了对内启动内需、对外扩大出口的宏观政策组合,消除外部冲击可能带来的各种连锁反应,积极财政政策是其中最重要并且最有效的政策手段之一。 

但是,从当时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看,这些政策的出台还有着更深层次的背景。首先,我国宏观经济的态势已由供给短缺转化为生产的全面过剩;由通胀转变为通缩。其次。我国经济发展的目标已由实现传统的工业化转换为实现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双重目标;由追求以人均gdp增长为主要标志的经济增长转变到追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由强调效率优先的市场化改革转变为同样重视社会保障和公平。再次,我国已经进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重视法治和规则,提升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改善经济增长的效益和质量是新阶段提出的新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客观上就要求我国的财政体制和收支结构进行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和更有效率的改革,以实现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因此,积极的财政政策不能简单看作是一项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它更是一项结构性的财政政策。 

 

二、积极财政政策的内涵 

 

积极财政政策首先是一项应急措施,是为了化解外部冲击,扩大内需和支持出口,确保经济增长的短期扩张性措施:但是,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从一开始,就不仅是一项短期扩张性措施,而是包括了更多和更重要的中长期内容;它不仅是一项总量政策,同时又是一项结构性政策。 

 

(一)积极财政政策是扩张性政策和结构性政策的组合 

在规范的经济理论中,有几点是既定的:一是给定了比较完善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二是结构和技术问题只在中长期才发生变化。在这些条件下,以解决总有效需求不足为目标的扩张性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增加财政支出或减税等,来刺激需求并带动整个经济增长。 

因此,从中国实际出发来界定积极财政政策的内涵,就不能把它简单看作是规范济理论中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其作用也不是简单地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通过扩张或紧缩性财政政策来刺激有效需求。要真正使财政政策有效,就必须有结构性政策的配合。 

 

(二)积极财政政策包含公共财政的体制改革 

在一般意义上,财政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宏观经济调节的职能。即反周期政策。这种政策只能在短期内使用,而且受财政纪律和政策规则的约束。二是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即提供市场不能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公共品和准公共品。三是社会公平职能。通过财政转移性支付、收入再分配等政策手段来调节地区和个人的收入差距。四是激励和引导职能。通过财政支出和税制激励调节微观主体(企业)的行为,从而引导经济资源配置的方向及效率。 

 

三、积极财政政策的性质和特点 

 

(一)政策的阶段性 

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在当前我国出现了需求不足,投资、出口和经济增长乏力。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加剧等特殊情况下,在政策环境允许的限度内,所采取的一种阶段性或暂时性的适度扩张政策。 

(二)政策的定向性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在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企业机制转换也尚未完成。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等情况下,不宜也不能实行全面扩张的财政政策,而只能实施既有利于增加投资、开拓市场、扩大内需,又有利于调整和优化结构,促进体制改革深化的财政政策,即应该实行定向性的财政政策。 

 

(三)政策的复合性 

扩大内需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因此,积极财政政策的运用,就其自身而言,没有局限于扩大财政对基础设施投资这一个方面,而是以扩大需求为主旨,注重多项政策手段的综合运用,体现了政策复合性。 

 

四、积极财政政策的财政风险 

 

(一)几年来积极财政政策导致赤字率和债务率不断增加。我国几年来连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导致各项反映财政状况指标呈现逐渐恶化的趋势,赤字率(财政赤字占gdp比重)已经由1997年的1.18%上升到2002年的3.03%:债务率(国债余额占gdp比重)由1997年的8.16%上升到2002年的18.2%。 

(二)欧盟《马约》确定的赤字率和债务率标准不是公认的国际警戒线。赤字率和债务率并不是判断财政风险的唯一标准,要结合具体国情主要是经济增长和利息支出进行综合考虑。 

(三)中国财政短期内风险不大,但长期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确有财政风险。按照前面的分析,虽然几年来财政支出迅速增长。赤字率和债务率上升较快,但由于同期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也较快,目前财政风险并不大。但如果从中长期看。中国财政风险有累计增加的可能性。首先,由于大规模增加税收的条件并不具备,未来财政收入基本只能保持在略高于经济增长的水平上。其次。由于中长期内仍需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结构性职能要求财政支出规模不能减少。支出压力较大。 

(四)中长期财政风险的限度。在中长期内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必须考虑财政风险是否有可持续性的问题,即未来政府能否偿还到期债务。如果随着债务积累。政府既无法利用财政节余偿还债务,也无法通过发行新国债偿还旧国债,政府只剩下两个选择:使国债货币化或宣布废除旧的债务。前者意味着征收了通货膨胀税,后者意味着国家信用破产。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意味着财政风险转化成为财政危机。 

 

五、积极财政政策下一步调整的方向 

 

无论积极财政政策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它仅仅是一项阶段性的措施,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当其初始目标完成后,就应当考虑它的淡出、转型和调整的问题。 

(一)积极财政政策在总量上的投入应逐步由扩张转为适度调整。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积极财政政策中以反周期为主要目的的扩张功能应当淡出。 

(二)积极财政政策应加快向体制性、结构性政策转型。积极财政政策由扩张性转为体制性、结构性政策后,为保证政策调整力度,仍有必要在一段时间保持一定规模的赤字,来达到加快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继续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攻坚阶段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基础设施的公共保障能力之目的。 

(三)积极财政政策在机制上应逐步由应急性决策转向“规则化政策”,建立正常的政府投资机制。自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人们最关注的是财政风险、国债投资效率以及公共财政的功能性改革等问题。要防范财政风险以及可能引发的金融危机,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在反周期扩张性财政措施淡出后,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一方面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资源引导力的保障:另一方面。应加强财政政策的规则化管理,制定并遵守国债投资进入、退出的标准。保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规范性和公开性,坚持法治和依法行政,提高财政资源和国债投资的使用效能。 

(四)积极财政政策在投资领域应缩短战线,并按照贯彻“五个统筹”要求调整投向。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使命,是逐步把扩大内需的主角让位于消费和民间投资,公共投资的范围是不与民争利,在建立公共财政的体制框架的同时,扫除消费和民间投资增长的相关障碍。因此,适度规模的国债投资只可能有限解决目前最紧迫、最根本的发展问题,而把其他的发展问题留给市场和民间投资。 

(五)积极财政政策要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障职能。社会保障支出是财政的基本职能之一。从中长期看,我国社会保障压力是由三个因素组成的:一是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社保覆盖面将大大扩展,不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之后应该被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而且社保范围也应该延伸到农村:二是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就业情况不容乐观,社保压力也相应增加;三是我国在人均收入较低,养老保险体系建立时间不长,特别是一部分退休较早的职工没有交纳个人保障基金的背景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社保支出呈快速增加的趋势。下一步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之一,是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继续提高社会的保障能力。重点完善相应的保障制度。 

第3篇:财政政策规则范文

关键词:财政政策;福利国家;政策制定

Abstract:Fiscal policy theory which intends to upgrade social welfare level is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Northern European countries fiscal policy formulation and implication,which helps the Northern European countries become welfare countries gradually. However,this paper considers that some hypothesis of this theory is not accordance with the reality.

Key Words:fiscal policy,welfare country,policy formulation

中图分类号:F1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2)07-0068-04

在二十世纪50和60年代,很多经济学家关注“集体行动”(collective action)。“如果一个国家并非是个人融入整体的有机单位,也没有一个关心世人的统治者”,而且国家仅重视个人的意见,那么,如何基于个人选票的综合结果来指导政策制定?首先选民选出自己在政府中的代表,然后这些代表们可能会按照选举前的承诺来制定政策。不过,这些代表可能并不能正确理解选民意见,甚至还有可能故意曲解选民的意见,来为自己或团体谋取私利。此外,选民可能没兴趣投入时间和金钱来研究具体政策,因为投资意味着成本,他们可能认为自己的选票在百万选票中微不足道,不会改变选举结果,从而使问题更为复杂。随着政府职能的扩大以及选民队伍的壮大,这一问题变得更加突出。选民很有可能会选择“理性无知”(rationally ignorant)。因此,“中间选民”的概念是没有价值的。有关“集体行动”的论述很有意思也充满智慧,但它对政策的实际制定并不能产生多大影响。

除了各种理论外,历史上有些事件可能对其后政府职能的影响更大、更持久,并推动了政府支出的增长。这些事件包括二十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前苏联的计划经济以及“凯恩斯革命”(Keynesian Revolution)等。

一、财政政策经济理论

北欧地区包括5个国家:丹麦、芬兰、挪威、瑞典和冰岛,其中,瑞典的面积最大、人口最多。在有影响力的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和其他专家的推动下,迫于各种各样的政治压力,北欧国家于二十世纪50年代启动了一项进程,该进程使之在随后数年内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福利国家”。而在进程启动的20年前,“坚定的自由放任主义学说还主导着瑞典的经济学讲坛”,其他北欧国家也是如此。在这一转变期间,一些创建了“财政政策经济理论”的经济学家通过强有力的学术指引施加了一定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一位经济学家曾经这样表述:“经济学家的目的必须是创建一种经济模型,从而能够提供有关财政政策效果的相当准确的信息”。财政政策经济理论借鉴了弗里希和廷伯根(R.Frisch 和 J. Tinbergen)的观点,即政府设定了一些拟实现的目标,同时也拥有可用来实现目标的政策工具。该观点用于财政领域就是财政政策经济理论。该理论重点关注政府拟实现的目标、所拥有的工具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此理论下,政府目标不仅仅限于凯恩斯主义的充分就业目标,其最终目标设定为提升社会或集体福利水平。

哈韦尔莫(Haavelmo)提出,“所谓的福利国家是指,无论在短期内还是长期内,该社会的最终目标是为其人民谋取经济福利”,“福利国家在现有社会下构建了一套监管规则体系,社会成员在此体系的约束下开展活动,实现该社会特有的经济发展目标,在目标实现后,社会成员再推动政治程序来改变游戏规则。因此,从中长期来看,规则并非完全的内生变量,它可以随游戏的发展而改变。这与布坎南(James Buchanan)的观点是不同的,他认为,除非经历艰难的政治程序,否则规则、尤其是宪法确定的规则是无法改变的。

财政政策经济理论的主要内容是,政策制定者通过实施一定的规则和政策来实现提升社会福利水平的目标。这与公共选择学派或意大利《税收原理及方法》一书中的观点相去甚远。社会福利不仅仅反映为某一单项指标,比如就业或者经济增长率,而是多项经济或社会指标。具体指标由政策制定者来选择,政策制定者随着时间变化或政权更迭对指标排序做出调整。在民主国家中,政策制定者尊重选民的意见,指标排序会根据选民在民主选举时表达的意愿来调整。此外,规则也应因时而变。

反映社会福利的经济指标包括经济增长、就业增长、生产率增长、通胀率、贸易平衡、收入分配、贫困率、适龄劳动力等特定人群的失业率、女性就业率等。社会指标包括预期寿命、犯罪率、识字率、环境质量、患病率以及房屋拥有率等。

第4篇:财政政策规则范文

关键词:财政态势 财政支出 税收 财政政策

财政属于经济范畴,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经济行为。一个国家或政府的财政主要包括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两大类,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根据国家当时所处的经济形势、社会状态等,通过一系列的财政支出与税收调节,可以影响国民总需求,从而影响国民收入,这就是一个国家的财政政策。

一、财政态势政策与收支

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态势可以分为三种:紧缩的财政态势、中性财政态势以及扩张的财政态势。财政政策的类型有三种:紧缩性财政政策、中性财政政策、扩张性财政政策。财政收支情况也有三种:财政赤字、财政收支平衡以及财政结余。

对于一个国家究竟出于何种财政态势,我们往往通过对财政脉冲的计算结果来判断。财政脉冲是一种财政经济上常用的算法,主要用来估算某一国家或政府实际的财政刺激力度。国际上通用的计算财政脉冲的方法主要有四种,分别为:简单脉冲度量法、MF度量法、OECD度量法以及BLANCHARD度量法。其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FM)一般采用MF度量法。

二、财政支出和税收

财政支出主要是指为实现国家的各种职能,由财政或者其他负责部门按照预算的计划,将集中的国家财政资金支付给相关的部门、集体、人员或事物的活动。财政支出的原则主要有:量入为出、讲求效益、统筹兼顾等。财政支出的分类有多种,在此主要介绍三种:按照经济性质划分,财政支出可以分为生产性财政支出以及非生产性财政支出;按照最终用途划分,财政支出可以划分为消费性财政支出、补偿性财政支出以及积累性财政支出;按照国家职能划分,财政支出可以划分为行政管理费财政支出、经济建设费用财政支出以及社会文教费财政支出。

财政收入的来源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税收、一个是国债,本文主要介绍税收。税收是为了实现国家职能,国家依靠其政治权利,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无偿性强制性地通过征收的方式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以及再分配的一种取得财政收入的形式。一般来说税收具有三种特性: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税收的职能有组织财政收入、监管社会经济活动以及对社会经济的调节等。

税收和财政支出政策可以影响到国民总需求,从而构成财政政策,所以税收和财政支出的政策问题是非常重要,可以直接影响到国计民生,税收和财政政策的确认需要根据当前国家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国家的财政态势决定。财政支出与国民收入成正比关系,即财政支出的增加可以刺激国民总需求,从而使国民收入增加,财政支出的减少会抑制国民总需要,从而使国民收入降低,所以说财政支出对国民收入是一种扩张性力量;然而税收对国民收入来说是一种紧缩性力量,这是因为税收与国民收入成反比,即税收的增加会抑制国民总需求,从而降低国民收入,税收的减少能够刺激国民总需求,从而使国民收入增加。

三、不同财政态势下对财政支出和税收的分析

一个国家的财政态势可以分为三种:紧缩的财政态势、中性财政态势以及扩张的财政态势。对应着三种财政政策类型:紧缩性财政政策、中性财政政策、扩张性财政政策。根据补偿性财政政策的观点,财政政策的首要问题不应该是谋求财政收支平衡,而应该是利用财政收支政策使得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达到平衡的状态,即当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出现差额的时候,通过财政收支政策对这一差额进行补偿,从而实现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的平衡;经济周期的四个阶段包括衰退、萧条、复苏和繁荣;财务政策的变化应该根据经济周期来确定,所以财政政策应该是松紧交替。本文采用的就是补偿性财政政策这一观点。下面我们就分别分析不同的财政态势下财政支出和税收的情况。

紧缩的财政态势:紧缩的财政态势是一种是国民收入处于较低情况的财政态势,此时,国民总需求小于社会总供给。在这种情况下,税收相对处于较高水平,财政支出相对出于较低水平,国民总需求相对被抑制,国民收入相对降低。对应的经济周期是衰退期或萧条期。此时,应该采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即增加财政支出,减少税收,以达到刺激国民总需求的目的。

中性财政态势:紧缩的财政态势经过一段时间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国民总需求逐渐增加,当其与社会总供给基本平衡时,财政态势呈现中性,或者是扩张的财政态势经过一段时间的紧缩性财政政策后,国民总需求逐渐降低,使得其与社会总供给基本平衡,财政态势呈现中性。这种情况下,税收经过调整已经基本处于中间水平,财政支出经过调整也处于中间水平。这是一个相对理想的态势,对应的经济周期往往是衰退期与繁荣期的过渡点,以及复苏期与萧条期的过渡点,但是由于人们的预期以及市场本身的调节机制,这个态势不是一个稳定的状态,它极其容易发生变化。

四、结束语

本文首先介绍了财政政策是根据国家当时所处的经济形势、社会状态等,通过一系列的财政支出与税收调节,可以影响国民总需求,从而影响国民收入的经济行为。一个国家的财政态势可以分为三种:紧缩的财政态势、中性财政态势以及扩张的财政态势。根据补偿性财政政策的观点,分析了不同的财政态势下,采用的不同的财政支出和税收政策,主要介绍了紧缩的财政态势下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处于中性财政态势的条件以及经济情况,扩张的财政态势下的紧缩性财政政策。

参考文献:

第5篇:财政政策规则范文

关键词: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 欧洲经货联盟 协调

欧洲经货联盟的建立,使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理论范畴、内容体系和工具方法,在借鉴了其他学科和经济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最近20多年,经济学家开始更多地注意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协调,尤其是在酝酿欧洲经货联盟过程中。欧洲经货联盟的政策协调逐渐成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焦点。下面对经货联盟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协调的理论进行简要回顾。

一、经货联盟建立前关于政策协调理论的研究

1.关于财政纪律(fiscal discipline)。对财政纪律研究起源于萨金特和华莱士(sargent,wallace,1981),他们强调政府财政赤字的程度是预先确定的,并具有非持续性,货币政策和价格水平不是外生的。然而,他们都没有明确制定财政政策的目标,尤其是没有包括宏观稳定的目标。不过萨金特和华莱士所分析的方案在强调财政纪律是货币稳定的先决条件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经货联盟设计者将这一思想加以吸收,并写入《马斯特利赫特条约》(简称《马约》)中的关于经货联盟第三阶段标准的有关条款。

2.关于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tabehini(1986)是最早运用微分博弈模型来分析单一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协调的。他证明,与非合作博弈结果相比,政策协调加快了经济向稳定状态演进并趋同的速度,从而使经济向预定的目标更加靠近。

3.关于货币政策协调。tumovski和d‘orey(1986)分析了跨国间货币政策协调问题。他们的模型以两个相同的开放的经济为特征,并受到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冲击。中央银行在产出和通货膨胀方面具有同一的线性二次参数选择。在静态框架下,他们比较了纳什均衡、斯坦克尔伯格均衡和合作均衡,他们发现,合作收益可能很小。这个结论后来被turnovsky,basar和d’orey (1988)所校正,他们分析了同一模型的动态情况,证明合作收益可能变得正相关。

二、经货联盟框架确立后关于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协调研究的新发展

随着经货联盟框架的确立,《马斯特利赫特条约》的通过及1999年欧元的问世和经货联盟的正式成立,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理论研究也进入了空前发展阶段。大量文献直接以欧洲经货联盟为研究对象,通常是在一个集中的货币当局(centralized monetary authority)和多个分散的财政当局(decentralized fiscal authorities),即几个主权国家共同拥有同一货币政策的框架下进行研究的。经货联盟后货币和财政政策协调理论的研究总结如下:

1.关于动态不一致性问题。这一问题实际上也是共同货币当局及分散的财政当局的信誉问题。mourmouras和su(1995)建立了成员国债务不确定前提下的共同货币当局和成员国政府之间的博弈模型。如果共同货币当局能够保证其独立性和信守物价稳定的承诺,那么就会有助于货币政策主导体制的形成,从而严肃财政纪律,防止无约束的财政政策对经济产生的负面效应。beetsma和bovenberg(1995),beetsma和uhlig(1997)对税收发生扭曲情况进行研究时发现,如果央行缺乏信守承诺的能力,政府就会进行赤字融资,最终将迫使央行放弃物价稳定的目标,导致更高的通货膨胀;而一个独立的信守承诺的中央银行,则能够起到对财政纪律约束的作用。beetsma和uhlig(1999)认为财政政策会诱导实际产出和自然产出的缺口,从而诱导中央银行(希望将产出稳定在自然水平)采取通货膨胀政策(动态不一致)。banerjee(2001)分析了中央银行采取动态不一致的行为时欧洲经货联盟政策制定者之间的协调。dixit和iatmbertini (2001)分析了财政政策的反周期作用。他们考察了中央银行和政府在产出和通胀目标相矛盾时,有和没有货币承诺时的均衡,包括纳什均衡和先行者均衡。他们的结论是:中央银行和财政当局之间非合作的相互作用导致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竞争,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以增加产出为目的,而紧缩的货币政策以降低通胀为目的。对财政政策的制度限制,如《稳定与增长公约》,在改变财政反应函数和影响产出——通胀结果方面可能是有效的。dixit和lambertini(2003)假设中央银行产出和通胀目标都低于财政当局的目标值,建立了两政策之间竞争模型。在这种博弈下,中央银行受规则约束,而财政当局有权视情况决定其财政政策,财政当局很可能会破坏中央银行的承诺。博弈结束时,货币政策过于紧缩,财政政策又不够扩张。他们的结论是:如果货币和财政当局保持政策动态一致时,他们应当具有相同的产出和价格目标,这些目标与社会最优目标相一致。当存在动态不一致时,通货膨胀目标应当降低,但是至关重要的是,两当局的产出和通胀目标应当一致(目标偏好的权重可以不同)。

2.关于分散的财政当局问题(decentralized fiscal authorities)。这类分析对不同当局的目标函数进行了假设。bane-jee(2001)分析了两国具有各自的财政政策,并拥有共同的货币政策的情况。他分别假设了政策制定者自由选择政策工具和选择政策工具时受到约束的两种情况,然后对不同假设条件下的产出和通货膨胀结果进行了比较。beetsma,xavier debrun和frank klaassen(2001)也对此进行了分析并得出相似的结论。torben andersen(2002)发现,在出现对称冲击和政策参与者增加的时候,非合作的财政政策的成本很大。相反,在特殊冲击和政策参与者减少的情况下成本很小。uhlig(2002)假设,中央银行致力于将产出偏离自然水平和通胀偏离其目标水平最小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财政当局只关心产出,会导致无效率,对产出稳定会造成压力,产生通货膨胀的倾向,从而诱导中央银行提高利率。在他的模型中,中央银行没有对利率水平附加任何成本。在这种情况下,财政当局间的协调将是有利的,有助于保持利率下降。

3.财政约束(fiscal restraint)和协调问题(杨照东,王劲松,2004)。由于财政政策对货币政策具有制度外溢性,因此需要财政约束。bliss和nalebuff(1984),alesina和drazen(1991)提出,在货币联盟中如果其他国家主动控制债务和赤字,提供财政纪律公共产品的话,则每个国家都会存在一种放松自身预算的动机,从共同预算稳定中“搭便车”,最终导致共同财政纪律松弛,危及共同货币的信誉和货币联盟的稳定;而《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稳定与增长公约》则可以作为一种成员国财政协调的外在约束机制,减少各国财政的溢出(allsopp和vinesl996)。

giovannini(1994)也指出,对财政预算硬约束的规定,可以阻止成员国将内部财政困难输出,危及整个联盟的利益,在缺乏“共同联邦预算”约束的情况下,关于财政约束的条约规定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当然也存在着与上述相冲突的观点,如dombusch(1997)认为,财政约束虽然在理论上是合理的,但在实际中,如果共同货币当局信守承诺的话,这样的约束反而会束缚财政政策稳定经济功能的发挥。

财政协调源自成员国财政政策的相互溢出。laursell和metzler(1950)在一个传统的凯恩斯主义模型中分析认为,一国财政支出的扩张,将增加本国产出水平,但通过对世界利率的溢出效应,将使其他国家的产出下降,其国内开支增加,最终对其他国家产生负面影响。masson和talor(1993)发现了财政协调的重要性。欧洲汇率机制(erm)体制下,德国财政扩张在增加产出时,倾向于降低其他成员国的国内产出,形成外部溢出的负效应。也有一些学者反对财政政策协调,如eichengreen(1996)认为,在经货联盟中财政政策的跨界溢出的负效应并不显著,从而使超过《马约》规定之外的财政政策协调的经济收益十分微小。beetsma和bovenberg(1998),uhlig(1999)进一步指出,如果在成员国层次上有足够的空间让市场机制和财政“自动稳定器”发挥作用的话,财政政策的跨区溢出效应也许很有限,因而不必进行财政政策协调。

4.关于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相互作用。sibert(1992),levine和brocine(1994),beetsma和bovenberg(1998)等人的研究发现,在一个由分散的财政政策和共同的货币当局组成的货币联盟中,如果货币当局对于货币政策控制不严格,容易产生通货膨胀倾向和公共产品的过度供给;当存在财政合作或财政先行时,则可以严格财政和货币政策纪律,避免上述情况发生。

macro buti,werner roeger和ian int veld(2001)分析了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相互作用。假定财政当局确实关心通货膨胀,当经济受到供给冲击时,合作是值得的。bas van aarle,jacob engwerda和joseph plasmans(2001)分析了两个国家具有各自的财政政策和统一的货币政策的情况。他们采用不同损失函数的静态设计,包括两国间溢出竞争。他们运用数字模拟分析了两个财政当局和一个货币当局的非合作、完全合作、两个财政当局联合、财政当局和货币当局的合作的情况。他们发现,在两国受到对称和非对称冲击时,合作对于财政当局是有效率的,两个财政当局采取共同的政策倾向,会产生帕累托改进。luca lambertini和ricccardo rovelli (2004)考察了在宏观经济稳定条件下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之间的关系。他们的分析表明,如果财政政策考虑到产出和通胀福利函数(通胀福利函数与中央银行定义的相一致),那么,两个当局都会从合作中获利。kooper和kempf(2000)在两国模型中分析了组建和不组建货币联盟两种情况下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行为。当财政政策制定者和货币政策制定者的政策目标一致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之间便会相互作用。在他们的模型中,两国有共同的财政限制,两国政府尽量以较高的共同价格的形式将成本传给另一方。他们的结论是:当货币当局作为先行者,货币联盟会得到帕累托效率改进的结果;而如果财政当局是先行者或财政当局的赤字融通受到限制,货币联盟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取得福利改进的结果。

主要参考文献:andersen, t., 2002. “fiscal stabilization policy in a monetary union with inflation  targeting. ” ecpr discussion paper no. 3232.

barro, r. and gordon d. b., 1983. “rules, discretion and reputation in a model of  monetary policy. ” 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 12(1): 101——21.

banerjee, g.,2001. “rules and discretion with common central bank and separate fiscal  authorities. ”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53: 45——68.

beetsma, r. and h. uhlig, 1999. “an analysis of the stability and growth pact. ” the  economic journal. 109: 546——571.

dixit, a. and l. lambertini, 2001. “monetray - fiscal policy interactions and commitment  versus discretion in a monetary union. ” european economic review. 45: 977-87.

tabellini g., 1986. “money, debt and deficits in a dynamic game. ” journal of 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l. december.

tumovsky, s.j. and v. d‘ orey, 1986. “monetary policies in interdependent economies  with stochastic dis turbances: a strategic approach. ” economic journal. 96: 696——721.

第6篇:财政政策规则范文

关键词:小微企业 财政政策 农业

中图分类号:F81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9-075-02

一、引言

我国政府自改革开放以来就不断推进小微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将其作为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小微企业财政支持体系、融资担保体系和辅助服务体系,使小微企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崔庆梅(2014)从财政政策的角度提出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建议。胡逢源(2015)针对实践中的问题提出了促使小微企业持续发展的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财政部财科所(2015)从财政、税收、金融等宏观层面对全面完善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提出了建议。但是,我国农业小微企业由于起点低、基础差,财政政策的覆盖面不够,在成长和发展历程中存在很多难题,特别是在体制和机制方面的市场失灵以及政策层面缺乏针对性扶持,给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多阻碍。因此,政府有必要针对农业小微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现农业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国家财政政策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的理论依据

(一)国家财政政策的功能问题分析

由于财政政策公共利益的价值属性,要求财政政策在资源配置、经济稳定和社会再分配三个方面发挥作用。

资源配置功能指政府通过制订政策和法律等资源运作规则,提供特定的物品和服务,合理引导资源的流动和配置,达到最佳的公共利益。市场必须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才能发挥作用,然而完全竞争市场只是一种理论假设,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并不能通过价格有效反映出来,很难通过市场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同时,市场内生缺陷也会影响市场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难以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状态。因此,为了达到资源配置最优,就需要政府通过财政政策来改变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资源配置,实现最佳的配置效率。

财政经济稳定职能是指根据实际经济状况实行不同的财政政策来协调和保证经济稳定的,可以通过税收和公共支出等手段保证宏观经济的稳定增长。市场经济中,市场自发调节难以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会造成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这些波动会对资源的有效配置造成一定影响,财政政策的经济稳定职能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

社会再分配职能是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或税收来调整收入分配。由于市场存在外在缺陷,即存在不公平的现象,这种不公平现象会对公共利益造成很大影响,导致社会资源分配不均,很可能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这就需要政府适时调整财政政策,发挥财政政策促进社会公平分配的职能。

(二)基于国家财政政策功能视角的理论依据分析

财政政策的资源配置、经济稳定、社会再分配三种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资源配置方面: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自由竞争的市场常常会导致垄断的出现,垄断又会阻碍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导致市场难以发挥作用。我国绝大多数农业小微企业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较弱,与大企业竞争过程中常处于不平等和劣势地位;另一方面,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信息的披露与获取制度不完善,也是农业小微企业的明显特点,因此农业小微企业在金融市场上信用评级较低,融资能力明显低于大企业。这就需要财政政策在遵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围绕农业小微企业发展需求来高效合理地配置资源,维护市场公平与效率。

经济稳定方面:市场的自发调节机制难以实现经济稳定发展,导致经济出现周期性的波动,影响市场对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小微企业提供了占主体地位的社会消费品,解决了大量就业问题。因此,熨平经济波动就需要财政政策发挥稳定经济的作用,对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进行支持和引导。

社会收入再分配方面:由于市场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容易造成收入的两极分化。财政政策可以通过调整税收政策或加大对低收入者直接财政支出来实现收入再分配,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三、国家财政政策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的方式和途径

(一)国家财政政策的类型和工具

1.国家财政政策的类型。国家财政是指“政府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调整政府收支规模和收支平衡的指导原则及其措施。”常见的有两种不同的划分依据对财政政策进行区分。一种分类方法是根据对国民经济总量调节时发挥的不同作用分成扩张性、中性、紧缩性财政政策;另外一种分类是按照其对国家宏观经济所产生的作用不同,划分成自动稳定的和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

当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不平衡时,政府会根据不同的供求情况采取不同的财政政策。当社会总供给大于社会总需求时,政府采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在减少财政收入的同时扩大财政支出。否则政府会在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减小财政支出,从而使供求处于平衡状态。

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是指通过一系列税收政策和公共支出政策来发挥财政政策内在的调节功能,对经济变动情况快速自发的做出反应,无需依靠外力。与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相反,相机抉择可根据功能不同细分为汲水性和补偿性财政政策,需要依靠外力的帮助才能调节经济发展。当经济出现波动时,采用汲水性财政,是在经济本身具有自发恢复力前提下,通过公共投资诱导经济景气复苏,吸引民间投资的缺期财政政策。当需要对现实的经济状况进行反向调节时,常采用补偿性政策来稳定经济波动。经济过热膨胀时,政府增收减支;经济萧条紧缩时,政府减收增支。

在实际应用中,政府通过考虑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自然习俗因素来选择合适的财政政策。经济因素主要需要考虑的是实现财政政策的三大功能的经济手段,社会因素主要包括失业现象、收入两极分化等问题,自然习俗因素主要是指本国的特有的自然习俗情况。

2.国家财政政策工具的选择。财政政策工具是政府在一定时期内为了保证财政政策相应功能和目标的实现所采取的方式方法。财政政策主要包括预算、政府购买、财政转移支付、税收、政府发行的国债等。

预算是最基本的财政政策手段。预算通过直接和间接调整预算支出结构、数量,调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关系,以及市场的供给、产业结构,使预算支出倾向社会公平领域,对社会收入进行再分配,最终实现对资源配置、稳定发展和资源再分配的作用。政府购买是政府作为购买方和支付者,通过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或服务,从而增加了社会需求。

当财政资金以无偿的形式进行单向支付时,称之为财政转移支付。其作用在于:一是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调节社会总供求关系。在经济蓬勃发展时,为了缓解消费需求膨胀的压力,减少财政支出;在经济处于衰退期时,为了刺激消费需求,增加财政支出。二是调节收入再分配。政府将税收收入无偿转移给收入较低的入,来缩小国民收入的差距。三是以间接的方式调节经济结构。当需要增加产量时,政府可以通过补贴差额来间接降低生产者的生产成本;当需要刺激对某种产品的社会总需求时,政府可以通过补贴消费者来减少消费者的实际支出。

税收是国家最主要的财政收入之一,它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方式。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国家可以通过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来调节市场主体行为和优化资源配置。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收入实现资金从私人部门流入到政府部门手中;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变动征税对象、税率来调节总供求的平衡关系,间接进行社会收入的再分配,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从而对现存的经济结构进行调整。

国债指的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为筹措财政资金,以国家信用为背书所发行的一种债权债务凭证。政府通过设置不同的公债数量、利率、偿还期限等条款并且将其在市场上发售来获取资金,以此来改变市场上的货币供给数量;公债资金的运用,是政府将集中起来的公债收入,通过财政支出的形式进行再分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间接的改变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

在实际对财政工具进行选择时,需要具体考虑当前所面临的政治、经济、社会、承受的压力等相关因素,根据预期实现的目标来选择最合适的某种财政工具或者财政工具系列组合。

(二)国家财政政策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的方式选择

财政政策作为一种调整经济发展的方式,可以通过改变财政收支结构的方式对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起支持作用。财政支出政策包括优惠贷款、财政补贴等。

优惠贷款政策在国外比较常见,是政府专门为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制定的政策,表现为设立专门的金融机构或专项贷款来为农业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财政补贴是指国家为了扶持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补贴农业小微企业的贷款利息。主要对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贷款进行财政补贴:一种补贴情况是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农业小微企业提供长期低息贷款,使农业小微企业能够在较长时间内获得稳定的融资收入,保障农业小微企业的长期发展。例如为了鼓励农业小微企业进行技术革新,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来提高农业小微企业的研发水平。还有一种补贴情况是补贴农业小微企业贷款利息与市场平均贷款利息的差额部分,降低农业小微企业由于在贷款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而导致的高出市场平均水平的贷款利息,缓解农业小微企业的贷款成本压力。

除了上述列举的财政支出政策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制定不同的财政收入政策来改变农业小微企业的征税科目和税率,调整农业小微企业的税收结构,缓解农业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具体包括以下方式:第一种方式是调整税率,降低应纳税额,从而实现对农业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涉及到的具体税目可以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这种方式可以从根本上减轻农业小微企业的负担。第二种方式是延长缴款期限。这种方式从本质上来讲对政府的财政收入的金额并没有影响,影响的只是收款时间,等同于政府向农业小微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给予了农业小微企业更宽松的还款期限,缓解了农业小微企业的经济负担,而对政府来说则相当于损失了一部分利息收入。第三种方式是直接对农业小微企业的某些应税项目进行税收减免,从最基本的源头上降低农业小微企业的应纳税金,例如符合相关条件的农业小微企业具有关税和所得税的豁免权等。第四种方式是通过税收返还、出口退税等政策间接降低农业小微企业的应纳税额,目的是为农业小微企业发展某些特定的经济活动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增强农业小微企业的竞争优势。例如为鼓励农业小微企业将利润进行再投资,对农业小微企业再投资部分缴纳的税款进行退税处理。第五种方式是通过加速折旧来延迟纳税,这样做的目的是通过增加当期折旧费用来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相当于政府提供给农业小微企业一笔短期的无息贷款,企业获得了延迟纳税的机会。

除以上列出的财政对农业小微企业支持的方式外,还存在其它支持农业小微企业的方式。例如,通过清理政府收费中不合理的收费,减轻农业小微企业收费负担,从而支持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

(三)国家财政政策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财政政策支持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并实现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作用于农业小微企业,促进其发展,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

第一,财政通过支持中介组织来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中介组织位于政府和农业小微企业之间,政府通过对中介组织支持来间接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

第二,宏观财政政策调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与其周围的环境息息相关。财政可以通过改变外部环境来间接影响农业小微企业,具体方式包括通过改变税收结构、财政支出政策等方式来影响农业小微企业发展所处的环境,引导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方向。

第三,财政可以通过政府购买和税收等工具来支持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作为一个特殊的交易主体,在交易时除了考虑成本质量外,有时还要考虑一些公共利益,通常并不遵从成本最低质量最好的原则来行事,而是体现了一定的倾向,政府并不一定为了自己真正的需求而购买商品,可能唯一的目的仅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改变税收结构和调整税率来影响公共产品的价格,通过降低产品的成本来提高农业小微企业的利润,扶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

第四,通过财政资金支出来直接调节市场上对农业小微企业产品的供求关系,引导农业小微企业发展。例如可以通过补贴刺激消费者对某种产品的需求,间接引导其发展。

参考文献:

[1] 崔庆梅.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财政政策研究.中国集体经济,2014(36)

[2] 胡逢源.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企业导报,2015(3)

[3] 财政部财政科研研究所课题组.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策研究.经济研究参考,2015(8)

第7篇:财政政策规则范文

关键词:财政补贴;母猪保险;猪蓝耳病;困难补助

1猪肉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原因

(1)猪饲料价格的上涨导致成本提高。在过去的几年中,因粮食价格上涨等一些原因,猪饲料的价格一直在上涨。猪饲料价格的上涨必然引起养猪成本的提高,进而生猪,猪肉的价格也会提升。且猪肉的需求价格弹性较低,在一个有效率的市场中必然由消费者承担上升价格的大部分。

(2)周期性波动引起的供需失衡导致均衡价格提高。前几年的猪肉价格持续走低,生猪养殖户的亏损比较厉害,在生产者缺乏市场信息和对未来市场缺乏预测能力的原因下,部分养殖户便不再愿意养殖,从而导致今年五月份之前的生猪存栏数量部分缩减,在供求关系的自动调节下猪肉价格的上涨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可以说供需不平衡是这次价格上涨的最主要的原因。

(3)猪疫病频繁冲击了生猪供应市场。生猪疫病的流传也对我国的养殖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2006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会造成母猪流产),对我国持续低迷的养殖业产生了严重的打击,使本来脆弱的生猪养殖业雪上加霜。由于小户,散户养殖户无力防治生猪疫病,只好退出生猪养殖,正在养殖的也因这些疾病而遭受巨大损失,所以生猪数量减少,猪肉价格上升。

2相应的财政政策的措施

至十月份,中央已经出台10项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初步建立了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

(1)建立母猪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促进生猪的生产。一方面,国家财政拨专款支持对有繁殖能力的母猪建立重大病害,自然灾害等的保险制度,加大对生猪疫病防治体系的支持。另一方面,建立母猪饲养补贴制度,国家财政依据参保的母猪数量,原则按每头每年50元的定额补助标准,给母猪饲养户给予直接补贴。

(2)建立对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政策,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制度的资金主要用于“改善生猪生产条件,加强防疫服务和贷款风险,保费等的补助方面”。此制度的规则在于“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所以其主要用于规模化养殖户的猪舍改造,良种引进和粪污处理支出,以及用于生猪养殖大户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财政贴息等。

(3)建立和完善生猪的公共防疫服务体系,减轻疫病对生猪产业的冲击。对因防疫需要组织捕杀的生猪,国家对养殖户给予补贴,并对宰杀过程中的无害化处理给予补助。如同因非典建立起来的公共卫生防御体系,此次生猪疫病也促进了我国建立起来生猪的公共防疫服务体系。该体系的建立必将有利于我国今后生猪产业的发展。

(4)对低保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中专生等困难人群给予补助。由猪肉价格上涨引发的副食品价格全面上涨,对低保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中专生的生活水平影响最大。国家在调控猪肉价格的同时,也注意到解决其造成的影响。“对低保人员,中央财政将增加补助4.7亿元,对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经济困难的学生,中央安排补助资金2.8亿元。”

3现有财政政策的效应分析

对政府已经实施的财政政策,我们将从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考察其效应。

(1)母猪保险和补贴制度有利于降低养殖户的成本,提高其养殖的积极性,但是在短期内会增加财政负担母猪保险和补贴制度的实施极大的促进了农民养猪的积极性。首先,母猪价值大,得病率高,是养殖户得宝贵财富,母猪一旦死亡,将是养殖户承受巨大经济损失,有了母猪保险制度,就使养殖户多了一种保障。另外,母猪饲养直接补贴制度将使养殖户直接受益,增强养殖户抵御成本上涨风险的能力。国家给予的财政补贴降低了养殖户的生产成本,也有利于市场猪肉价格的回落。如图1所示。

①因饲养成本的上升,饲养风险加大,5月份,猪肉供给曲线由S移动到S1,均衡价格由P0上升到P1。

②由于政府的财政补贴,成本下降,供给曲线由S1向下移动S2,均衡价格由P1下降到P2,由此可见,在一个有效的市场中,政府所采取的措施确实能够促进猪肉价格的下降。

但是,我们也看到,短期内的各项财政补贴,大大增加了财政负担,不利于财政的稳定。

(2)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政策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促进生猪产业规模化,但其只能作为短期的调节政策。作为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之一,此政策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促进生猪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有利于增强养殖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现时猪肉市场上猪肉的供给。但是,这种财政鼓励政策只能作为短期政策,缓解暂时的供需不平衡,等到我国的猪肉市场已经平稳了之后,该政策的继续实行会引起新一轮的供给过剩。

(3)生猪的公共防疫服务体系有利于我国生猪养殖业的长久健康发展。应该说生猪的公共防疫服务只是我国畜牧业防疫服务体系的一部分,随着生猪公共防疫服务体系的建立,养殖户的的风险将大大降低。因为疫病导致的养殖户减少问题将得到解决,在生猪的供应周期波动将趋于平缓。

4稳定猪肉价格长效机制的财政政策选择

(1)建立稳定副食品价格波动的财政专项资金。比如说,每年财政可以抽出部分收入,建立为稳定猪肉价格的专项资金,当价格发生波动时,可以立即专款专用,这样就避免了因突发事件而导致政府财政的负担的突然增加,有利于财政的稳定。

(2)长期来看,要通过财政政策措施加强对生猪养殖专业化,规模化的的支持。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的生猪散养是造成生猪数量下降的重要原因,只有通财政加强对生猪养殖规模化的支持,促进生猪养殖的专业化,规模化,才能抵御风险,保证猪肉供给的稳定性,进而从根本上保持猪肉价格的稳定。

(3)建立猪肉储备体系,健全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猪肉储备制度。如同粮食储备,关系人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储备系统。一般说来,中央储备主要满足应对突发事件和救灾的需要;地方储备主要用于局部应急和保证节日市场供应。猪肉储备要发挥蓄水池作用,在市场供大于求、猪价过低时,要增加储备数量,缓解农民“卖猪难”的矛盾;在市场供不应求、猪价过高时,要增加投放,缓解市民“买猪难“的困境。

总之,在此次此次猪肉价格涨价事件中政府运用的财政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国政府运用财政政策的能力也越来越熟练。

参考文献

第8篇:财政政策规则范文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将财政政策一般地理解为政府审慎地利用其权力,根据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有意识地变动财政收支,以实现充分就业、稳定物价、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目标的政策。显然,这是一种基于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而得出的宏观财政政策。其实,在现实经济中,政府除了运用宏观财政政策调控整体经济活动总水平外,还时常运用一系列倾斜性的、区别对待的政策与手段,影响个别部门、个别产业的相关企业的活动,本文称之为微观财政政策。

微观财政政策由两方面内容构成,即微观税收政策和微观政府支出政策。前者的含义是不变动税收总量,仅在一定的税收总量前提下,调节税种和某些税的税率与适用范围;后者的含义是不变动政府支出总量,仅在一定的政府支出总量的前提下,调节政府支出的项目和各项目的数额。常用的微观财政政策工具主要有以下几种:1.税收优惠:指根据特定的政策目标,对特定经济部门或产业的相关企业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即对某些企业通过税收减免给予鼓励或照顾,其中减税是指从应纳税额中减征部分税收,免税是指免征全部应纳税款;优惠税率,即通过降低税率给予企业的税收优惠;退税,即按照规定程序将已经入库的税款的一部分或全部退给企业。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符合国家政策的产业,允许其相关企业加速固定资产折旧,让企业在固定资产耐用年限初期提取较多的折旧费,使之在设备还能正常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提前收回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3.财政补贴:这是政府的一种无偿支出,补贴主体是政府,对象是企业,其政策效应是为企业执行国家计划或进行技术研究开发及其走向国际市场提供必要的财源保障,最终贯彻政府调控意图。4.政府采购:政府有意识地将财政资金投入某些领域,以利于改善经济中的薄弱环节,为优势产业创造更快发展的机会,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5.财政投融资:根据政府政策主要是产业政策目标,向重点企业发放长期低息贷款。贷款发放者是政府出资兴办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受信者是国家鼓励发展的经济部门或产业中的企业。这种资金支持的独特之处在于,有偿资金有偿使用;资金运用具有灵活性;以国家信用作担保筹集民间资金,不会因此增加财政负担。

微观财政政策和宏观财政政策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具体体现在:(1)制定政策的依据不同。 宏观财政政策主要是根据经济运行现状确定的,具有明显的“逆经济形势行事”的特征。微观财政政策的制定,虽然也要参考当时的宏观经济形势,但更多的是依据产业政策,确切地说,它是为落实产业政策而采取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手段。(2 )政策作用的范围不同。宏观财政政策,作用于整个宏观经济活动,能够引起经济总量的变动。微观财政政策仅仅作用于某些部门、某些产业的相关企业,它所引起的反应是局部的、个别的。(3 )政策作用期限和结果不同。宏观财政政策属于短期调控政策,它的实施在较短的时期内就能够引起整体经济水平的变动,促进总供求平衡。微观财政政策属于中长期调控政策,其效应体现在通过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优化和高级化,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4)作用机制不同。 宏观财政政策的作用机制是,通过政府购买支出、统一税率的变动,影响总供求水平。微观财政政策的作用机制是,通过政府补贴、政府采购、税收减免等的数额和资金流向的变动,对个别部门、个别产业的相关企业给予倾斜,以增强企业活力、贯彻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达到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优化与高级化,保证经济长期协调发展。

二、微观财政政策的国际比较

1.美国的微观财政政策实践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最为典型的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在微观财政政策运用方面,具有明显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点:(1)定向采购是政府影响企业生产与经营行为的重要手段。 在美国,当政府欲购买所需商品时,通常用招标方式选择卖方,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政府采购过程中,既讲求充分竞争、公开透明的原则,同时也注重政府采购行为的政策导向,具体体现在有些政府采购价格不取决于市场价格,而由政府代表与企业代表协商决定,其中带有许多有利于企业的优惠条件,使企业因政府采购而获得较高水平的利润,进而对政府产生较强的依赖性,政府借此按照自己的意图左右这些企业的行为,将之纳入宏观调控的轨道。

(2)促进科技进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是重要的政策导向。 为鼓励企业加强技术研究开发,美国政府向企业所属科研机构提供大量科研经费,并在有关法律条款中明确规定,企业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从应交税款中扣除当年用于研究开展的经费。这一措施沿用多年,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加大科技研究开发力度的积极性。

(3)对小企业的扶植是政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小企业的存在有利于维护市场充分竞争,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扶植小企业发展,增强其竞争能力,美国政府成立了专门服务于小企业的机构——小企业管理局,其职能之一就是为小企业提供政策性低息贷款。当小企业开业或经营中,尤其是技术革新需要资金时,政府会尽量予以资助。另外,为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小企业,政府还在税收方面采取了积极措施。

2.日本和法国的微观财政政策实践

二战结束后,日本和法国在相近的时期内经历了类似的高速增长过程,两国在此期间所采取的微观财政政策也具有某些共同特征。

(1)政策的层次性和阶段性。二战后的几十年间, 日本和法国都从本国实际出发,系统地、分阶段地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由于不同时期政府调控经济的目标和内容均有不同倾向,使得微观财政政策也呈现出一定的层次性和阶段性。战后日本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赶超性,在实现追赶西方发达国家目标的各个阶段,他们制定了不同的微观财政政策。经济恢复时期,为实现企业合理化和设备现代化,推出了特别折旧制度和税收减免制度;高速增长时期,为促进重化工业的发展和扩大出口,不但对钢铁、汽车、造船等产业实行特别折旧制度,而且对新兴产业、出口创汇企业等加大了财政补贴、财政投融资、减免退税等政策作用的力度。法国在战后初期,为优先发展能够对其他产业发挥带动作用的基础产业,采用了扩大政府直接投资、加速折旧等措施;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主要通过税收优惠、政府津贴等手段,发展钢铁工业等支柱产业,鼓励企业合并和扩大对外投资;70年代以来,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除税收优惠外,还实行了为科研和革新提供奖金、对出口项目提供政策性低息贷款等制度。

(2)政策的制定以产业政策或经济计划为核心。 日本和法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深、范围广。两国都习惯于用产业政策或经济计划进行调控,相应地微观财政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也以产业政策或经济计划为核心,微观财政政策成为实现产业政策目标或经济计划的手段。在日本,产业政策是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中长期管理的中心,它具有法律保证,一旦据此确定了重点产业,大藏省等就与之相配合,对相关企业予以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倾斜,诱导企业投资转向政府欲推进发展的新兴产业、科技产业以及其他重点产业。法国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计划调节程度较高的国家,但计划对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它并不是以指令性计划的形式直接下达到企业,通常的做法是,政府围绕既定的计划,采用补助金、税收减免、赠款、加速折旧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向企业提供资金,引导企业按照经济计划要求进行经营,使政府计划变成企业的现实行动。

(3)政策的执行有稳固的微观基础。两国制定政策时, 都不是凭政府的主观意志行事,而是通过官民协商的形式,充分听取企业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在反复的沟通中,本来极为分散的企业意志逐步形成集中的政府意志,使得政府决策成为企业决策的同义词。一旦这些决策作为政策出台,其贯彻执行当然不乏广泛而稳定的微观基础,得到企业的高度认可与支持。这种自下而上的机制,在日本叫作“审议会制度”,在法国叫作“工商会”。

3.韩国和新加坡的微观财政政策实践

韩国和新加坡是在短短二、三十年间迅速发展起来的,具有明显的后发特征,在此期间,两国政府采取的微观财政政策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其主要特点为:

(1)通过微观财政政策对企业实行间接管理。 韩国和新加坡在遵守市场经济规律的同时,均从迅速发展本国经济需要出发,通过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计划指导经济运行方向,在实际操作中,计划的导向性又通过产业政策具体体现出来。为落实产业政策,它们制定了相应的微观财政政策措施引导企业行为,对企业这一微观层面的运营实行间接管理。

(2)对不同企业采用不同的政策措施。具体体现在, 对高科技或新兴产业与一般产业、公营企业与私营企业、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采用不同的政策。首先,对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给予一般产业享受不到的优惠待遇。其次,在工业化进程中把公营企业作为经济运行的主体,对其进行直接投资、财政补贴和优惠融资等。第三,对不同规模企业的政策是:新加坡注重在政策上对中小企业予以支持,而韩国则一贯支持大型财团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从韩国政府那里得到的待遇则时厚时薄。

(3)刺激出口是重要的政策导向。韩国和新加坡的经济起飞, 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在实行较长时期的进口替代战略之后,又长期实行出口导向型的经济成长战略。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两国都曾经实施过相当一段时间的进口替代战略,以保护本国尚不完善的市场发育,建立自己的必要的工作体系。当这两个目标初步达到时,两国政府都果断地将发展战略转向出口导向,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相应地政府对企业采取的微观财政政策也开始带有明显的刺激出口倾向。

三、微观财政政策综合分析

1.实施微观财政政策的基本原则

(1)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市场经济的实质是竞争经济, 经济运行中通行等价交换原则和竞争规则。政府出于引导企业行为动机而推出的微观财政政策,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实践证明,无论是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还是后起的亚洲国家,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对企业行为的引导,均非凌驾于经济规律之上,既不是逆市场机制而行,也不是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代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相反却是以严格遵守市场经济规律为前提,这是其微观财政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本保证。

(2)尊重企业的决策自主权。市场经济体制下, 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市场经济体制越完善,企业在微观决策方面拥有的自主权越充分。政府为满足经济发展全局需要而实施的微观财政政策,不过是提供一种激励机制,只对企业具有引导或诱导作用,而不具有强制力,企业是否据此调整自己的经营方向与行为,完全取决于企业偏好,政府无权强令其执行之。在上述国家,微观财政政策之所以常常引起企业的敏感反应,其关键在于这些政策以明确的信息提示企业,做什么、如何做对企业有利无害或有损无益,它像一盏航标灯,为企业运营指明正确方向,引导企业趋利避害,这正是微观财政政策能够导致企业行为与政府意图基本一致的奥秘所在。

2.微观财政政策实践各具特色的决定基础

不同国家的微观财政政策实践之所以展现出不同的风格,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市场经济体制模式。 美国实行的是当今世界上最为自由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政府始终把发挥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放在首要位置,市场是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政府行为则以对市场进行规制、弥补市场机制不足为主。与之相适应,政府介入领域主要限于宏观层次,较少介入中观和微观层次,政府一般不制定明确的国家经济计划和系统的产业政策,因此,在其经济运行中,为配合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而系统设计的微观财政政策相对较少。日本、法国、韩国和新加坡实行的市场经济体制有相似之处,即为在短期内快速发展本国经济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政府对经济运行发挥着重要的调控作用,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是政府管理经济的重点,资源配置是围绕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通过市场来实现,从而政府的干预更多地致力于中观层次甚至深入到微观层次,微观财政政策用得更多、更系统、更广泛。

(2)传统文化。无论是宏观经济管理还是微观企业管理, 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从而带有浓厚的本土文化色彩,各具特色的微观财政政策实践的差异之形成也与各国传统文化差异密切相关。历史上,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经过一定的“磨合”期后,形成了一种为美国绝大多数国民普遍接受的自由主义价值观:强调自我,重视个人成就,主张开创进取,承认个体之间能力与效率的差别。这种价值观扩展到社会经济生活中,就使得人们在崇尚自由竞争、相信私人企业制度更能产生效率等方面达成共识,这种文化环境所要求的政府就是为自由的市场竞争服务的政府,美国政府正是基于这一点才将资源配置的重任交给市场,自己很少干预经济运行特别是企业运营,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法国则是历史上国家观念很强的国家,这种政治传统以及二次世界大战和多次经济危机的经历,使法国人相信国家的经济调控力量,认为在某些方面国家会比私人做得更好,于是,法国政府就适应这种文化环境,在西方发达国家中较早地开始了计划调节,并一直以国有大企业为中心对经济运行进行协调。日本、韩国和新加坡之所以能够通过官民(政企)协商,在追求经济快速增长的目标上达成一致,与这些国家长期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不无关联。儒家文化中强调的等级、忠诚、服从等观念不但影响着个体的言行,也潜移默化地作用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使企业一般在切身利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愿意接受并服从政府的指导,按照政府制定的政策导向行事;政府在制定政策时也不能不考虑到对企业的“忠诚”行为予以回报。

(3)经济发展阶段和市场体系发育程度。 微观财政政策作用力度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与经济发展阶段和市场体系发育程度有关。因为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以及市场体系发育的程度,也是决定政府如何干预经济和介入经济生活程度的重要因素。首先,如果政府是在经济处于落后的状态下开始介入经济生活的(例如日本、法国、韩国和新加坡),那么,经济由不发达到发达的转变过程,也就是微观财政政策作用力度由大到小的过程。在经济上升时期或起飞阶段,为了促进经济快速增长,政府常常采用力度较大的微观财政政策措施,重点扶植或支持那些能够带动其他产业相继发展的产业及相关企业;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便加大对能够出口创汇、参与国际竞争的产业和企业的支持力度。如果情况相反,则微观财政政策的作用力度就小,范围也相应较窄。其次,微观财政政策作用力度在市场体系发育程度不同的国家也有很大差异。在市场发育成熟、市场体系健全的国家,基微观财政政策作用的力度不如市场体系发育处于中等水平的国家大。美国属于微观财政政策作用力度较小的国家,其资源配置以市场为主,政府对微观企业运营干预极为有限,关键在于该国市场经济发展较早,拥有完善的市场机制和完备的市场体系。相比之下,日本、法国、韩国、新加坡则属于市场机制比较完善和市场体制比较健全的国家,政府出于赶超发达国家、快速发展经济的需要,采用力度较大的微观财政政策对企业运营加以引导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能性。

四、经验与启示

1.微观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与法律密切相关。首先,微观财政政策措施如果是在有关法律条文中作出的明确规定,即使它不具有强制性,也会让企业感到这些政策有较大的可靠性,因而愿意将之作为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其次,微观财政政策的实施涉及到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如果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企业独立的经济实体地位,就能保证政府制定的微观财政政策不是强制命令,而是一种激励机制,只有诱导作用;第三,有了健全的法律环境,就能保证企业在按照政府的政策导向行事之后,政府能够不打折扣地对其承诺予以兑现。这一经验对我国的启示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应重新界定政府在我国建立与发展市场经济中的职能,依法确立政府与企业的新型关系,法律不仅用来规制企业行为,而且也是政府干预微观经济运营的重要依据。

2.微观财政政策的制定与运用应从实际需要出发,并适时进行调整。一方面,当不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处于“爬坡”阶段时,要实现经济快速增长或在较短时期内迅速形成强大的综合国力,需要政府从本国实际出发,采取积极的倾斜性政策措施,扶植、鼓励重点产业及相关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政策不能一成不变,其形成与运用应该是动态的,要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加以调整。这是因为各种政策均体现着政府在不同时期的政策目标,一旦达到了政策目标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就应该取消原有的一些政策措施,或出台一些新的政策措施取而代之,否则可能出现政策效应递减或副作用。这一经验给我们的启示是,在产业结构亟待优化和升级的我国,应加大对高科技产业和产学研结合的支持力度;根据目前“以市场换技术”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对引进外资的管理和监督,着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使引进的技术切实能够促进我国的技术进步、加速工业化进程,尽快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在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差距;当前,在克服东南亚金融危机负面影响的基础上,应该采取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出口产业的发展,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增强微观财政政策的权威性。微观财政政策作用的要点在于它的政策导向性,即通过政策引导,使社会资金流向政府期待发展的部门、产业和企业。这就要求制定微观财政政策的政府机构具有一定的权威,它能够从促进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准确地确定一定时期应优先发展的产业和相关企业,并据此提出倾斜性的政策。经验证明,享受政策优惠的应该是投资于有待发展、颇有前途又很幼稚的产业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或可能会有较强竞争力和较高创汇能力的企业;在对整个经济增长起基础性作用或带动作用的产业中经营的企业。为确保政策的权威性、使政策导向与政府经济调控意图保持一致,还应该注意政策出处的统一,切忌政出多门,同时加大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力度,防止滥减滥免、滥补滥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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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永生 石武忠:《政府宏观调控与企业行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版。

第9篇:财政政策规则范文

关键词:财政赤字;国债余额;基础货币;信贷余额;通货膨胀

中图文分类号:F81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92(2008)03-0013-04

An Empirical Analysis on Inflation Induced by Deficit Financing

TU Li-qiao

(The Management School of HUST,Wuhan 430074,China)

Abstract:Persistent deficit financing may induce inflation. Deficit financing policy has been executed continually for nearly 30 years in China,fiscal deficits and public debt balance are rising quickly. In the aspect of deficit financing affecting money supply,the article demonstrates the effect of deficit financing on inflation. The result indicates that there is a little effect of deficit financing on inflation.

Key words:fiscal deficits;public debt balance;base money;credit balance;inflation

1 引言

Sargent和Wallace指出持久的赤字财政迟早会引致财政赤字的货币化,从而产生通货膨胀[1]。我国财政收支自1978年以来,除在1978、1981和1985年稍有盈余外,一直处于赤字水平,那么我国的赤字财政政策是否影响到通货膨胀呢?

一般人们认为赤字财政在不可持续的情况下才会引发通货膨胀,土耳其1994年爆发的经济危机,波兰1989年出现的恶性通货膨胀,拉美国家1980~1990年间经济的急剧下降和通货膨胀的显著上升等均是赤字财政不可持续的结果[2~4]。当赤字财政可持续时,政府通常不会直接将财政赤字货币化,此时通货膨胀主要取决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因而赤字财政与通货膨胀之间不会表现显著的关联性。但是国债作为赤字财政的产物,不仅是弥补财政赤字的工具,也是活跃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金融工具,即使财政赤字没有货币化,国债对货币供给的影响依然存在,而且随着国债交易方式的不断创新,国债的金融特性愈加突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联结随之也愈加紧密。

通货膨胀的形成过程较为复杂,最直接的成因就是货币供给量超过了货币需求量的弹性限度,从而导致货币贬值和物价上涨。既然国债影响到货币供给,那么赤字财政与通货膨胀就有着内在的联系,只是两者的联系随赤字财政的可持续与否表现出相对的强弱。从国外的实证来看,高通胀或恶性通胀基本上是赤字财政不可持续直接所致,因此经济学界对政府的赤字财政政策颇为关注,分析和检测赤字财政可持续性的方法也在不断推陈出新。在赤字财政可持续的前提下,中央银行才可能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因而研究财政的可持续性对预防高通胀的发生非常必要,但这并没有揭示出赤字财政与通货膨胀的内在联系。能否从货币供给的角度来探讨赤字财政对通货膨胀的影响呢?这确实有待探讨,因为弄清楚这个问题对确定合理的财政政策,更好协调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尤为重要。

2 文献回顾

通过实证充分表明持久的财政赤字必然引致通货膨胀的有关文献并不多见。King和Plosser分析美国等13个国家铸币税的决定因素时,发现财政赤字与基础货币、通货膨胀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5];Dornbusch et al.以高通胀国家的经济数据为样本,运用葛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和方差分解技术,得出财政赤字趋于调节而不是驱动通货膨胀的结论[6];Fischer et al.以94个国家为对象,通过面板数据模型证实财政赤字只是高通胀的主要原因,在低通胀的环境下财政赤字没有明显的通胀效应[7],Cato et al.经实证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8]。财政赤字与通货膨胀间的联系在实证中没有完全体现,很可能与计量经济技术的发展程度有关。

赤字负担率和国债负担率是衡量赤字财政的两个关键参数,合理设定这两个参数的上限为有效降低赤字财政对通货膨胀的影响提供了有力保证。Leeper指出货币政策对物价的影响依赖于政府所采取的财政政策[9];Woodford提出财政政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单独决定通货膨胀[10];正因如此,《马约》明确规定赤字负担率上限为3%,国债负担率上限为60%,并要求欧盟各国严格遵守。限定赤字负担率和国债负担率虽然遭到了一些专家的质疑与批评,但赞成的声音始终占优势地位。Beetsma和Bovenberg阐明了货币一体化必定推动欧盟各国赤字预算的扩张和国债规模的增加,从而造成货币政策难以完全控制通货膨胀,因此限定财政赤字大小和国债规模有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可信力和提高社会福利[11,12]。Bergin论述了欧盟的物价水平由各成员国的财政预算共同决定,其中一国国债规模的上升可以提高整个欧盟的物价水平,所以需要设计财政规则限制各国的国债水平[13]。Dixit指出如果欧盟各国自由制定和实施本国的财政政策,将会搅乱欧洲央行的货币政策,因而约束欧盟各国的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非常恰当[14]。Annicchiarico基于Yaari-Blanchard世代交叠模型,论证了财政赤字对通货膨胀的影响取决于国债规模的大小,国债规模越大,财政扩张后的物价波动幅度就越大[15]。围绕财政赤字、国债规模和通货膨胀的联系并由此探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相互影响,仍是经济领域极其关注的课题。

当今只有欧盟明确了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的上限,由于欧盟是实行“集中的货币政策,分散的财政政策”的区域,各国政府存在增加赤字预算以促进经济增长、并且只承担部分通货膨胀成本的冲动,因此这两个参数上限的规定有助于维护欧盟的货币稳定,事实表明的确如此。其他国家尽管没有明确这两个参数的上限,但对照欧盟的规定一些国家也是格外关注这两个参数,日本1997年曾提出:至2003年国债负担率下降到60%,赤字率下降到3%[16],毕竟持久的赤字财政可能引发较高的通货膨胀,进而危及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增长。

3 实证结果

本文以我国1978~2006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基础货币量MB、金融机构的信贷余额CR、国内生产总值GDP、国债余额DEB、财政赤字DEF等时间序列数据为样本,通过国债余额与货币供给量之间的联系,探讨我国赤字财政对通货膨胀的影响大小。通货膨胀率π以CPI的相对变动大小表示,SMB表示MB的增长速度,SCR表示CR的增长速度。数据来源:中国资讯行和中国国家统计局。

由表3可知,财政赤字与国债规模之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财政赤字的扩张推动国债余额的增加,反过来,国债余额的增加又促进了财政赤字的扩张。因此,财政赤字对通货膨胀的影响间接通过对国债余额的影响而产生作用。

4 结果分析

从实证结果来看,赤字财政对通货膨胀的影响路径为:国债余额影响着金融机构的信贷余额,而金融机构信贷余额的增长速度影响着通货膨胀率,财政赤字对通货膨胀的影响间接通过对国债余额的影响而发生。根据(3)、(6)两式推算,我国国债余额每增加10%,由此引致的通货膨胀率仅达0.306%,因此可以认为我国的赤字财政政策对通货膨胀的影响程度很小,这一结论与马拴友等通过VAR模型研究的结论[17]一致。

根据(4)式可知我国赤字财政政策对基础货币没有产生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我国财政收支处于可持续的均衡状态,未出现财政赤字的货币化;二是我国以发行中长期国债为主,而且投资对象为个人的凭证式国债份额较大,可用于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的短期国债数量极少,导致国债在中央银行资产业务中的占比很小。虽然国债对基础货币没有产生影响,但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国债为媒介的信用创造活动,国债对信贷资金产生了显著影响。受国债品种、交易方式、市场参与者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我国国债对信贷资金的影响力仍然有限,国债余额每增加10%,由此直接带来信贷余额的增加只有1.73%。

控制通货膨胀是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国债的出现提高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经营的灵活性,也增加了货币政策宏观调控的不确定性,因此准确把握赤字财政对通货膨胀的影响有助于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鉴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考察赤字财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以及财政收支是否保持着长期稳定关系仍是制定赤字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尚且不必考虑赤字财政引发较大通胀的可能性。当然,如果通货膨胀率已经处在比较敏感的水平,为配合货币政策作用的发挥,赤字财政政策应有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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