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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络传播理论
1.1 网络传播的定义
网络传播是在传统传播学研究的基础上,对网络环境下传播的新特点进行研究而提出的新概念。网络传播是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为基础,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人类高级传播活动。所谓网络传播其实就是通过计算机网络的人类信息(包括新闻、知识等信息)传播活动。网络传播起源于因特网的前身ARPANT(阿帕网)的投入使用,并随着因特网的发展而发展。
1.2 网络传播的特点
1.2.1 虚拟性和真实性
互联网是营造了一种虚拟现实空间,经过网络传播所显示的是以信息形式再现的现实,它以信息、声音、图像、文字、音响等作为自己的形式,以及更加不断完善的计算机科技手段,让你感受到他的真实存在,创造了越来越逼真的现实环境,形成了另外一个时空概念。[1]现代网络传播技术让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之间的界限正在变得越来越模糊,但网络传播的内容是来自真实的世界,只是在传播过程中把现实虚拟化了,所以说网络传播把实体的现实与虚拟创造的内容显示连接起来。
1.2.2 即时性和互动性
与传统传播媒介相比较,网络传播中信息的制作与传播的速度快很多。网络传播在短短的数年内,将信息传播的时间观念又推入了一个新的高度―即时性。在网络空间,实时报道可以真正做到不间断的全程报道,即时即地。对于受众的反馈,是即时发生的。受众在获取信息的同时,可以利用email, bbs、新闻的评论窗口等途径在第一时间将思想和建议原汁原味地反馈给信息的者。[2]网络的即时性和互动性在某种角度看,正好可以补充课堂教育,可以说是性育的有效延伸。其24小时不间断地把相关信息进行传播,与此同时,学生也可以随时接受所传播的相关信息,无形中增强了对青少年进行性教育的效果。
1.3 网络传播的模式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网络的传播力量越来越不可忽视,而网络传播以它独有的双向网状传播模式冲击着传统的传播模式,并且发挥出更加强大的传播的功能,不仅仅带有网络传播的特点,还很好的将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融为一体。在传统的传播学理论中,传播的过程模式大致分为三个基本模式:①线性模式,②控制论模式,③社会系统模式。然而,网络随着时代的进步会越来越复杂,网络传播的模式和功能也将会具有更多不同于传统传播的地方,或许还会衍生出其他更具有优势的传播方式。
2 网络传播对青少年性教育的影响
在网络上进行教育对传统教育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也是健康的,它必将对我们教育未来的变革产生持久而积极的推动力。网络传播打开了长期以来传统的封闭式性教育的大门;提升了教师队伍现代化的素养;加快了学校教学资源建设的步伐;学校内部许多闲置的优秀人力资源和教学资源得到了较充分的开发和利用,并转化为一种社会资源,服务于更广大的学生;推动了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并使之得到了更广泛有效的合理使用;引入了新的性教育的机制和运作及管理模式;扩大了性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增强了性教育的实际效果;拓宽了学校在构建终身性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中的角色定位和发展思路。
互联网作为一把双刃剑,在极大地促进人类社会进步的同时,也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如何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与道德教育已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网络的负面影响主要有以下表现:
互联网上刊载大量具有煽动性、黄色、暴力和低级庸俗的内容,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很多犯罪分子利用网站、网吧提供的平台,针对未成年人自控力较弱的特点,利用上网聊天的机会寻找目标实施诈骗、抢劫、等犯罪活动。[3]由于未成年人自控力较差,沉迷于网上聊天、玩游戏、甚至浏览不健康网页等,导致“网络成瘾综合症”,出现个性化极端化情绪,低落和孤独感,疏远家人朋友,身体健康状况下降等一系列情感心理问题,造成人格不健全。
3 青少年性教育模式的构建-基于网络传播
3.1 基于网络传播的性教育体系的总体框架
网络性教育是指根据网络本质,针对网络影响,利用网络传播的一些优势,针对青少年性教育的具体情况,分别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青少年进行性知识、性心理、性道德、性安全等性教育方面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发规范的网上双向互动的虚拟学习活动。目前尚没有一个标准的性教育网上运作模式。网络性教育体系应包括推动模块、支持模块、核心模块、管理模块和牵引模块。建构符合中国国情的网络传播中的性教育模式。(见下图)
图1
3.2 推动模块
推动模块指最新网络技术的研发。网络技术的产生和发展是网络性教育产生和发展的动因,因此最新网络技术的研发必将推动网络性教育工作的发展。网络性教育工作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而提上议程的。传统的性教育工作主要借助于课堂教育、校内刊物和各种宣传栏进行,随着网络进入校园,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参与到校园论坛的讨论中来,社会上各种新的知识和思想逐渐成为讨论焦点。当前,我国性教育工作者如何更好地走进网络,做好网络教育的把关(下转第79页)(上接第19页)人、如何进行有效的网络议程设置,从而达到较好的性教育效果成为网络传播的当务之急。因此,有效地进行网络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必将推动学校网络性教育工作的开展。
3.3 支持模块
支持模块指校园网和专题性教育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校园网已成为各学校进行网络性教育的重要阵地,通过校园网性教育工作者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与学生沟通交流。支持模块包括校园网和性教育专题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校园网是全校范围内的局域网,它为全校师生提供了一个信息、交流思想的网络平台。建设和维护校园网,需要学校投入相应的资金,选用适合的网络硬件和技术,聘用高水平的技术人员来完成,并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运行和维护机制才能保证网络平台的稳定。专题性教育网站可汇集各种性科学理论、性知识和性文化等,用多媒体的方式更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来,可以引起同学们的兴趣,寓教于乐,起到更好的性教育效果。
3.4 核心模块
核心模块即学校网络性教育主、客体之间以网络为媒介进行的交流。互联网为性教育主客体提供了一个平等交流的新型平台,尤其是不同学校的BBS往往是各校学生网上聚会的重要场所,在这里,可以了解到学生中的种种思潮。通过充分利用各学校的BBS,身为“把关人”的学校性教育工作者能够充分利用网络传播的虚拟性、匿名性、交互性,进行网上性教育工作的交流,并根据现实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难点问题,集中各方力量进行集体研讨。因此,主、客体之间通过网络进行的交流应成为高校网络性教育的核心因素。
3.5 管理模块
管理模块指提高高校性教育工作者素质,并在实际的网络性教育工作中严格当好“把关人”,并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监控与建设并举。在这其中性教育工作者提高自身素质当好“把关人”是最重要的。首先学校性教育工作者要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进行控制,严防闲杂人等随意发言,保证校园网内言论的纯洁性。另外也要加强校园网的安全管理,防止黑客入侵和病毒感染,使网络性教育能够在更安全的环境下进行。同时,把关人还要利用自身综合素养比较较高的优势,对校园网中的专题性教育网站内的信息进行严格地审查,及时筛选掉涉黄、低俗,下流的不良信息,也确保学生们能够接受到更具有知识性、趣味性和更健康的相关的性教育信息。
3.6 牵引模块
牵引模块指学校的性教育工作者要经常主动进行网络议程的设定。高校性教育工作者要主动地选取若干健康的学生较感兴趣的议题在校园网BBS和专题性教育网站上。牵引模块即网络议程的设置。依据“议程设置功能”理论,媒介通过加大对某些问题的报道量或突出报道某些问题,能影响受众对这些问题重要性的认知。因此,在学校网络性教育工作中,作为“把关人”的学校性教育工作者可将一些欲宣扬的性教育的知识通过多种途径加以宣传。
论文关键词:控制模式 最优控制模式 网络信息传播 信息组织 技术控制
网络信息传播平台是一个技术平台。网络信息技术是保证网络信息有效传播的基础,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渗透到了传播的每一个层面,正是这种网络技术才有了网络传播的诞生。所以,网络信息传播控制管理技术虽然较之因特网自身的发展而言,具有明显的滞后性,但对于网络信息传播控制而言,网络信息传播技术控制仍然是最有效的方法与手段。正是从这个背景出发,作者打破学科界线,集相关信息技术于一体,把网络信息传播的技术控制,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进行分析,避免了以技术看技术的片面性,从管理学的角度重新审视技术,并依据各种网络技术控制对象和特点的不同,结合控制理论,构建出多种同构模式,进行评价与比较,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对策。
1控制
控制是管理工作的最重要职能之一。是控制主体向控制对象施加一种主动影响或作用,使控制对象保持稳定状态或者由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转变的过程。自罗伯特·维纳(RobertWiener)创立控制论以来,控制论的思想、概念和方法被许多学科广泛吸收,丰富了各自的理论体系,管理学也不例外,管理学用控制论的思想、概念和方法来分析管理控制,一方面使管理控制更具理性认识的深度,另一方面,由于其更现实、更具体,从而又反过来帮助人们更形象地揭示控制论的内在机能。本论文所研究探讨的网络信息传播的技术控制,应属于管理学的研究范畴,正如文献[1]所述:以书目理论为基础的信息控制,实际上是以文献信息流的书目控制为基础的多层次控制,属于传统的管理控制范畴。一个有效的控制系统可以保证各项活动朝着达到组织目标的方向进行,而且控制系统越是完善,组织目标就越易实现。
2控制模式
在控制系统中,控制目标决定控制方式,有什么样的控制目标,就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控制方式。但是,由于系统控制中控制的目的不同、控制的对象不同、系统的状态不同,所选用的控制方式也不同。同一个控制目标可以通过不同的控制方式来实现;同一个系统也可以从不同角度考察它的控制方式。这种复杂的关系,就决定了管理控制方式与模式具有多样性。因此,研究和了解控制的形式与模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控制方式与模式,对于有效的控制是十分必要的。
笔者在分析网络信息传播技术控制面临的各种挑战和问题的基础上,尝试性提出网络信息传播技术控制研究的总体框架,打破学科界线,把涉及到的相关信息技术,归结为“标记语言”、“网络协议”、“分级与过滤”、“计量评价”、“搜索引擎”、“学科信息门户”、“网络安全”、“网络编目”、“数字图书馆”等技术集群,与控制理论相结合,构建出“微观控制”、“宏观控制”、“直接控制”、“间接控制”、“集中控制”、“分散控制”、“前馈控制”、“共扼控制”、“最优控制”等多种同构映射的对应关系模式。并归纳总结了各种控制模式之间的关系,绘制出了它们之间的关系图(如图1所示),提出了网络信息传播技术控制模式的发展趋势。
3最优控制模式:数字图书馆
最优控制理论是研究和解决从一切可能的控制方案中寻找最优解的一门学科,是现代控制理论的一个主要分支,着重于研究使控制系统的性能指标实现最优化的基本条件和综合方法。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数字图书馆技术是网络信息传播技术之集大成,几乎囊括了计算机网络技术所要解决的所有问题,包括数据存储与压缩,信息分级过滤、分类索引,信息安全,用户界面等。另外,数字图书馆相关技术是最尖端的、综合的,因此也是变化发展最为迅速的,数字图书馆要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把复杂的信息类型和信息服务转换相对一致的界面,提供给读者。可以利用简单的信息技术,也可以利用数据库技术和面向对象的技术;可以引入全文搜索引擎,数据挖掘技术,甚至基于知识内容的检索技术;可以通过遵循某些协议标准达到一定程度的扩展性和互操作性;对信息资源要设定版权属性,对多媒体对象添加数字水印,对用户也要进行一定层次的认证;也可利用信息家电、手持式个人信息设备发送信息,提供服务。
数字图书馆集所有网络技术于一身,使多种网络信息技术控制模式融合于一体,扬长避短,使整个网络控制巨系统的性能指标实现最优化。因此,作者将数字图书馆作为网络信息传播技术控制中最优控制模式进行研究。
3.1数字图书馆与Internet信息控制的比较
数字图书馆与因特网都提供了良好的信息共享和访问机制,但两者在信息资源的控制方面仍存在着一些不同之处。数字图书馆与Internet信息控制的比较如表1所示:
从表1不难看出,相对因特网而言,数字图书馆是一个经结构化了的、加以标引和组织过的巨大信息库。如果把Internet看成是一个巨大的无墙图书馆,广义的数字图书馆的目标就是要优化Internet的信息存储结构,提供一致的检索接口,使整个网络成为一个虚拟的、单一的、有组织、有结构的信息集合,实现跨仓储的无缝查找。
3.2数字图书馆信息控制原则数字化信息
资源库与传统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有较大的差异,但在信息组织与控制上都有一些共同特征,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借鉴国外数字图书馆信息组织和处理的有关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数字图书馆的信息组织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若干原则。
3.2.1选择性原则。在现代技术条件下,数字图书馆的信息组织不可能包罗万象地将所有图书馆的馆藏数字化。数字图书馆应该建立起一个有明确主题的收藏体系。
3.2.2多维揭示原则。信息是多维的,人们可以从多种角度来描述信息的特征,数字图书馆借助现代技术,表述多媒体信息特征的能力较传统的图书馆先进了许多,如图像、声音信息的全面揭示等。数字化信息的处理与检索效率也是传统图书馆技术无法比拟的,多角度地揭示数字化信息是数字图书馆提高信息检索与利用效率的基础。
3.2.3非线性组织原则。非线性信息组织是依赖于现代计算机技术产生的一种新型信息组织模式,文本的非线性信息组织,同样将信息组织成一个网状结构,读者可以在各个信息单元中自由切换。超文本技术是这种信息组织方式的现实模式。超文本技术已广泛应用于CD--ROM和互联网文献中,大大提高了信息的利用效率和检索效率。数字图书馆主要建立在互联网技术上,非线性信息组织应该是数字图书馆的基本信息组织方式,超文本技术应是数字图书馆的主要标准技术之一。
3.2.4标准化原则。标准化是数字图书馆的主线,是数字图书馆赖以生存的基础,特别是图书馆网络化兴起之后,标准化更是维系图书馆网络的基础。数据格式的标准化、描述语言的标准化和标引语言的标准化是其主要内容。数据格式是数字化信息的基本结构的描述,只有数据格式符合大家所公认和遵守的统一标准,才可能在不同的计算机系统间交换数据。数据描述语言是用来描述数字化信息基本特征的一组代码体系,只有数据描述语言的标准化才能实现用户和系统以及系统与系统之间的有效沟通。标引语言的标准化主要是指用来描述信息的形式特征与内容特征以及检索要求的规范性语言。随着计算机网络化发展,规范控制已成为数字图书馆的重要基础,如美国国会图书馆和OCLC都建立起规模巨大的规范文档数据库并合并成一个全国性的规范文档数据库。
3.2.5完备性原则。数字图书馆的信息组织在现代技术条件下,已突破了信息媒体的限制,将全文文本信息、图像、声音、视频等各种媒体的信息整合组织成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对于特定信息对象范围的收藏是完备的,这是完备性原则的第一个含义。另一个含义是,数字图书馆将整合传统图书馆的资源,使得数字化信息与传统图书馆的资源在存取层面成为一个整体。为了充分利用数字图书馆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和确保数字图书馆的完备性,传统图书馆的资源也将融人数字图书馆的信息对象中,是将传统图书馆的资料(印刷型和非印刷型资料)与数字化资源的一种整合。
3.3数字图书馆信息组织控制的评价指标图书馆的服务性与网络技术性决定了数字图书馆评价体系的特殊性,它兼顾传统与现代,既负有历史使命又具有现代感。数字图书馆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帮助人们获取信息?能在多大程度上帮助整个社会实现资源共享?人们并不清楚。这些问题催生了数字图书馆评价这一领域。评价的目的,一方面是试图回答这些问题,另一方面是为数字图书馆领域更好的发展提供参考和依据。
3.3.1数字资源内容评价体系。a.信息收录范围。相对于其他的组织方式,数字图书馆的信息采集渠道更多。从国际上的实例看,数字图书馆的对象来源已远不止将现有的已出版的资料数字化,而是扩大到包括数据集、网页、教学材料、试验数据、博物馆物品、出版社的原始材料、对专家用户追踪所得的信息等。数字图书馆的信息采集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指标来评价:完备性:指主题数字资源建设是否完整。
其包括揭示层次、信息类型、信息源两个方面。全面性:指上网的印刷型文献和电子资源是否涵盖特定学科范围、主题领域的主要资源;是否达到数字图书馆目标读者所需求的90%以上信息内容。包括数据库的检全率和检准率,专题情况的完备率等指标。综合性:数字图书馆以传统图书馆的资源为基础,但不拘泥窄有的、单一的学术内容,并且大量利用互联网上具有信息支撑作用的资源。除文献资源外,还应包括政府信息源、国际联机检索数据库、企业网站、科研机构网站等几类信息源,其中最重要的是政府信息源,具体包括:政策、法律、法规信息;公共服务信息;政府部门工作信息。
b.信息质量评价。权威性:数字资源建设是否有知名组织和专家支持。如网页内容或数据内容的作者、提供者、维护者是否有相关专业人士参与,数字资源的创办者是否有较高的声望,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力。核心电子全文期刊收录比例,权威出版物收录比例。独特性:也称唯一性,指数字资源内容是否有自己的特色。是否存在别人无法获得的资源,这是评价数字资源价值的重要方面,也是各类数字图书馆使自己的信息服务立足于众多因特网资源站点的根本。
多维性:对信息的揭示是否是多维的?多角度地揭示数字化信息是数字图书馆提高信息检索与利用效率的基础,多维的信息揭示便于从多种角度来描述信息的特征,如文字信息可以从作者、题目、出版商等多种角度来反映该信息的特征,而声音信息可以从音色、音质、音量等方面揭示。针对性:指数字资源创建的目的性。如数字资源是否明确定位,是否有明确的用户对象,资源的深度和广度是否满足面向对象的专业需求。准确性:指信息内容是否科学、真实和客观。如专业概念是否科学,数据是否真实,信息来源是否一一标注,文字表达是否准确,差错率是否高等。新颖性:指信息资源更新频率。网络数字资源的传播速度很快,信息资源可以24小时随时更新,更新及时、时效性强,信息的内容更加新颖。现代信息更新率的迅速性决定了数字图书馆内容更新的必要性,信息的时效性也决定了数字图书馆内容更新的重要性。重复率:指不同资源数据库的重复比例。数字资源的质量评价因不同资源类型其评价指标不尽相同,如电子图书、电子期刊、二次文献数据库及电子图库的评价指标均不相同。
3.3.2技术标准评价。技术标准主要包括技术的先进性、技术的标准化、描述的规范化、组织的有序化、利用的方便性、传递的快速性、技术的兼容性、搜索的准确性、检索途径的多样性和信息的安全性等。
描述的规范化:每个数字信息对象是否被分配了惟一的识别符或名称?它必须独立于其存储位置且长期有效。技术的标准化: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分类标准和索引方法,将来开发数字图书馆信息的检索工具就会非常困难,势必出现针对不同的揭示方法制作不同的检索工具的混乱局面。
在数据著录格式方面,其数据库是否不仅支持已有的国际标准(如ISO2709,MARC)和国内标准(CNMARC),而且支持最新的RDF和XML格式。
通用性:在数字图书馆中,信息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同时这些信息的来源也很广,有的在数据库里,有的则存放在光盘上,有的存放在磁带机上。数字图书馆要撇开信息的类型差异,统一将它们作为数字对象进行组织。对任何一个信息单元的检索都可带动其他若干信息单元的搜寻,读者可以在各个信息单元中自由切换。
整合性:数字化图书馆不仅是数字化信息的组织者,同时也要将数字化信息与非数字化信息进行有机的集成,组成一个广泛的、有序的和完整的信息组织体系。由于传统书目信息和数字化图书馆的信息组织在技术和标准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别,能否建立起这两种信息组织之间的对应关系是数字化图书馆信息组织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先进性:是否利用各种自动化处理技术,包括自动标引、自动文摘生成、自动篇名生成、自动分类等?由于数字图书馆信息规模如此庞大,完全依赖手工分类与标引是不切实际的,所以尤其需要在自动化标引与组织方面进行更多的研究。
集成性:是否能够较好地实现海量信息的存储?如何保存和管理海量数据是数字图书馆系统设计的核心任务之一。
易检性:信息组织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检索。海量数据的搜索效率(包括多语种搜索、图像搜索、语音搜索、智能搜索)与速度是衡量数字图书馆信息组织效果的重要指标。
安全性:信息的安全保护问题是数字图书馆信息组织过程中要考虑的另一重要问题。
3.3.3形式评价。数字图书馆的资源有文本、图像、视频和音频等多种形式,设计方便用户浏览和查询的浏览器非常重要,其界面友好程度、功能设计、版权保护和计量方法均可以作为数字图书馆技术评价指标。前文中已多次提到,故不再重复。
3.3.4用户反馈评价。
a.登录人数。登录人数多反映网站有较强的吸引力,对大多数人有一定帮助,往往网站都会在网页上随时显示人数。
b.电子文献的利用率。使用专用软件来测定文献被下载的次数,这正如传统文献的评价指标——被引次数一样,反映了文献的利用情况,次数多则说明文献的利用价值高。
c.用户与网站的直接交流情况。用户往往在使用电子图书馆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用户会通过电子邮件与网站组织者联系,反映网站的利用情况,指导网站进一步完善。
总之,数字图书馆评价是在一个复杂的环境中,面对一个复杂的信息系统进行的一个复杂的评价交互活动。针对具体的数字图书馆系统,研究者和建设者们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具体目标制定自己的评价系统。
数字图书馆是21世纪全球文化科技竞争的焦点之一。已成为评价一个国家信息基础水平的重要标志。这种竞争既是科学技术的竞争,也是文化和意识形态的竞争,更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市场竞争。由于美国以信息产业带动经济高速发展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因此西方各主要发达国家及许多发展中国家也都纷纷制订自己的信息社会发展计划,以求得在未来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网络时代,谁最先掌握了技术和资源库,谁就掌握了先机。阿尔温·托夫勒在《权力的转移》中提醒我们:“世界已经离开了暴力与金钱控制的时代,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者的手中,他们会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语言优势,达到暴力和金钱无法征服的目的。”在信息时代,一个国家若失去了信息控制权,其政治、经济、文化命脉就会在无形之中受人所制。对一个主权国家而言,实现自主信息的有效控制,保障有益信息的有序传播,防御有害信息的攻击破坏,其意义等同于把住国门。数字图书馆虽然尚处于探索阶段,终将成为下一代因特网网上信息资源的组织与控制模式。大力发展数字图书馆技术将是解决网络传播中“网络信息传播不平衡”以及“信息膨胀与信息资源短缺”等诸多宏观问题的最有效的或者说唯一可行的方法和手段。
4结语
>> 微信公众平台对传播模式的影响 校园教育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的研究与开发 例谈微电影在新媒体平台上的传播特点 微信平台上的品牌营销策划研究 微信平台上的企业营销策划 基于微信平台的校园快递“公交”模式探究 微信公众平台的盈利模式探究 微信:全新的传播平台 微信平台的公益传播特征 微信公众平台上线 社交网络平台上的病毒营销传播 社交网络平台上的病毒营销传播探讨 “微传播”时代微信平台在医学期刊中的实际应用 浅谈微信公众平台传播特点及对网络舆论场的影响 关于微信公众平台的传播特点分析及其网络舆论场影响思考 微信公众平台在企业品牌传播中的应用研究 在微博平台上记者的言论边界 5w模式下政府主导型微信公众平台在山东区域文化传播中的研究 基于微信的汽车自媒体传播平台设计 微信公众平台对校园舆论传播的推动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中国 > 艺术 > 网络传销在微信平台上的传播模式探究 网络传销在微信平台上的传播模式探究 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 王潇婉")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摘 要:微信作为腾讯公司在2011年推出的一款具有时代意义的社交软件,短短五年时间里用户量突破6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社交形式和生活方式。然而出现在微信中的微商传销却给微信的传播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本文通过对传统传销、网络传销和微信传销活动进行对比分析,以及朋友圈传销活动的跟踪观察,深入体验等,探究微信传销在微信平台的传播模式、传播特点和它对微信传播的影响。 关键词:微信;网络传销;人际交往;信息传播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5)08-0067-02
当微信成为一种潮流,它改变的不仅仅是信息的传播方式、人际交往方式,同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不断更新的微信版本和不断完善的各项功能给人们带来了更多创意性的选择,特别是公众账号和支付功能的绑定,促使了“微商”的萌芽,并在以QQ好友和手机通讯录好友为基础的朋友圈迅速蔓延,然而随着微商的兴起,网络传销也悄悄地加入了这场以信息传播为基础的商业革命。
一、传销的概念
1.传销的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通过对被发展对象以购物或者交纳资金的形式收取入门费等,并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和销售业绩为考核标准给付报酬,从中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传销的特征。(1)具有严密的组织:传销组织内部有明确的分工,对参与者一般进行封闭式的培训,控制其与外部的联系,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2)透支理想:利用一套诱人的奖金分配制度,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3)洗脑培训:对加入传销组织的人以集中培训、一对一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集体呼喊励志口号、唱励志歌等,使参与者倍受鼓舞、深信不疑;(4)高额返利政策:传销组织制定了一套貌似公平合理的“高额返利计划”,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5)以熟人作为发展下线:参与传销者一般都会以“介绍工作”、“生意合作”、“旅游”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事、同学等加入传销组织;(6)无商品或商品与价值严重不符:传销组织主要以交纳入会费等形式发展下线。有商品也只是充当道具,与其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等,产品多为“三无”产品。
3.传销的形式。(1)组织者通过发展下线成员,并要求被发展成员发展其他成员继续加入,对发展的成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销售商品总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组织形式形成一个“金字塔”模式进行管理经营,牟取非法暴利;(2)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成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牟取非法暴利;(3)组织者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成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不断扩大下线数量,以此牟取非法暴利。
4.网络传销的定义。网络传销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的区别,都属于非法金融诈骗活动。网络传销使用了隐秘的不公开的手段,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者是高价购买商品,然后再拉动其他成员作为自己的下线,无限循环。利用网络手段,比如发短信、邮件、QQ、微博等的传播方式来诱惑人员加入并发展下线。此外还有一些比较隐蔽的方式,如广告点击、mlm模式和广告提成等。
二、微信传销的传播模式
微信仅仅是一个社交软件吗?微信之父张小龙并没有给微信下一个具体的定义,他认为你如何使用微信就决定了对你而言微信到底是什么。因此,作为传销者,微信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组织平台、信息传播平台和产品的推销平台。它创新发展了以往网络传销借助互联网吸收寻找工作的人群进行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的传统模式,转移到以强关系朋友网为载体的微信平台,以夸大的物品功效宣传,展示虚假业绩等为手段进行传销。
1.人际传播。微信的好友圈建立是在QQ好友和手机通讯录好友的基础上的一个强关系朋友网。因此,基于微信平台上点对点的人际传播也显得更为可靠。传销者利用微信朋友圈单向沟通的私密性进行一对一的对话交流、产品展示等,在说服对方成为传销成员后进行线上培训,指导成员如何打造具有吸引力的朋友圈空间,如何快速拉进下线成员,充分利用了微信平台人际传播方便快捷不易被公开的优势,进行快速准确的人员定位,迅速壮大传销群体。
2.分众传播。微信朋友圈分组功能的完善,促进了分众传播的进一步实现。微信传销者充分利用了微信的这一功能,针对不同的传播对象进行分组,使用不同的方法传递不同的信息。它的特点是点到多点或者多点到多点的信息传递,受众面更窄,针对性也更强。在微信传销活动中,传销主体可以将好友分为组、顾客组等,对组成员进行定期洗脑培训,展示自己和其他的业绩,对顾客组成员进行产品的宣传,展示其他顾客的使用心得等,从群组接受者的角度来看,是各得其所、各取所需。
3.大众传播。微信是一项即时通讯工具,同样也是一个大众传播媒介,它不仅实现了微信平台上的人际传播,更是通过相互交错的朋友圈模式延伸并扩展了人际传播和社会交往的方式与规模。传销组织者通过微信可建立公众帐号的功能,建立所谓的官方平台,受众关注微信公众帐号后,它的自动回复功能可以使关注者通过输入关键词或者数字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确切的精准度使得公众帐号的传播成为传销主体拓展用户资源的重要利器。它不仅将散落在网络平台上的受众连接起来,并将这种关系的连接延展到现实生活之中。它在减少人工成本的同时也节约了时间成本,这也使得网络传销的成本更低、速度更快。
三、微信传销的特点
1.虚拟性更强。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而微信是建立在网络平台之上以现实朋友圈为基础的社交软件,非法传销者利用微信这一现实与虚拟密切结合的特征,借助高科技手段、电子商务等名义,遮人耳目,堂而皇之地进行非法传销活动。
2.更具欺骗性。由于微信是以亲戚朋友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朋友圈,因此人们对微信的信任度要明显高于其他软件。同时,微信朋友圈碎片化信息的处理模式和时间空间的相对自由化,使得信息传播速度更快,连续性更强,配合微信的文字、图片、视频等综合媒体功能,使得表现内容更为生动。那些所谓的“微商”会通过发一些励志言语,在朋友圈晒自己的虚假收入等告诉发展对象可以短时间暴富,并对发展对象进行微信课程培训,整个流程精心策划,极具吸引力。
3.隐蔽性强。非实名制的注册模式使传销组织者可以以任意头像、昵称、QQ号或手机号作为基本信息申请微信帐号,塑造虚假个人形象,真实身份和意图则隐匿于网络之下。其次微信朋友圈具有私密性,特别是强大的朋友圈分组功能使传销者可以在不同群组展现不同内容,并屏蔽认为可能影响传销的朋友圈人群,有针对性的进行传销信息传播。
4.传播范围广。首先,微信传播具有跨地域性。微信传销者可以不受地域限制添加各地好友传播传销信息。而微信传销模式使得相关部门在调查取证上面临重重困难,对这种隐性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也使微信传销的波及面越来越广;其次,微信传销的人员涵盖面更为广泛,男女老少、各行各业使用微信的群体都可能被存在于微信朋友圈的传销组织者进行洗脑。传销主体随着互联网发展及时升级换代的超前意识,不仅诱惑了大部分文化水平不高的参与者,也吸引了一部分社会名流,甚至研究生、博士生等。在前期的跟踪调查中,一位具有高学历并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好友加入了“湖南华莱健安化黑茶”和“无限极”的微信传销中,并对其深信不疑,坚持认为其属于直销。
5.网上网下同时进行。在微信平台下,传销组织者开设了实体店以掩盖传销活动的本质。例如“湖南华莱健安化黑茶”和“无限极”,一般顾客可以进行普通交易,但是多数产品的价格和产品价值严重背离,深入组织内部以后便有着一套传销组织专用的体制进行管理和经营。
四、微信传销对微际传播和微信平台发展的影响
1.微信作为一个社交平台,本应提供的人际交往模式被传销者侵入破坏后,造成微信好友之间的不信任和排斥感,不仅破坏了微信人际交往的和谐发展,也给微信平台自身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2.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治安和政治稳定。由于微信传销涉及地域范围广、渗透人员层次多、涉案资金量大、假冒伪劣商品伤害性强、具有隐蔽性和诱惑性,诱骗了大量社会人力资源、吸纳了大量的社会资金,因此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其次,绝大多数参加者都处于微信传销“金字塔”的底层,根本不可能发展到足够的人员,特别是因为参与微信传销导致的朋友决裂、家庭成员反目的现象可能继发引起传销成员没有下线可以发展,造成资金断裂、心理扭曲、报复社会等后果。此外,微信传销组织者对参与人员反复在线“洗脑”,进行精神控制,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破坏了国家政治稳定。
【论文关键词】网络信息 模式 信息传播 网络信息 传播
众所周知,目前有关信息传播模式的模型有很多,例如,以传播学为基础的信息传播模式有:拉斯韦尔模式、申农——韦弗模式、格伯纳模式、纽科姆模式、施拉姆模式、韦斯特利——麦克莱思模式;以情报学为基础的信息传播模式有:米哈依洛夫模式、兰卡斯特模式、维克利模式、热传导模式、“传染病模式”等。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弱点,即它们是针对一般信息传播的模式。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日益普及,特别是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我们亟需一种刻画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模式。
1网络信息传播概念界定
对于网络信息传播的定义,我国学者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中国人民大学的匡文波认为“网络传播其实就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人类信息(包括新闻、知识等信息)传播活动。在网络传播中的信息,以数字形式存储在光、磁等存储介质上,通过计算机网络高速传播,并通过计算机或类似设备阅读使用。网络传播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为基础,进行信息传递、交流和使用,从而达到其社会化信息传播的目的。”邵培仁认为“网络传播是指以电脑为主体、以多媒体为辅助的能提供多种网络传播方式来处理包括捕捉、操作、编辑、存贮、交换、放映、打印等多种功能的信息传播活动。”赖茂生认为“网络传播是基于因特网的各种传播行为和传播活动的总称。”王中义等人认为“网络传播是利用计算机网络传递或交流信息的行为和过程,它汇集了多种传播手段的优势,是更加个性化,更加平等交流的新的传播方式。”吴风认为:“所谓网络传播,就是利用互联网这一媒体进行的信息传播。”关于网络信息传播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层次去研究,但不应因为研究者的知识、专业、实践、工作等背景不同而对网络信息传播的本质认识有不同,而是共同探索,最终对网络信息传播的本质给予科学的揭示。
因此,网络信息传播是人类基于互联网进行的各种信息传递、交流和利用活动。在网络信息传播中,电脑是将数据、文字、图像、音乐等信息输入、处理、储存、组合、复制输出等智能化操作平台,是网络信息传播的终端工具;互联网是网络信息的传输通道和交流平台,可以使网络上的人实现自由、交互、即时、多元、虚拟的信息传播;网站则是网络信息传播的中继媒介,它为网络信息的传播提供了一种搜索、粘贴、下载、互动、超文本连接等的中转站。网络信息传播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交互性、动态性、虚拟性、全球性特征,同时,网络信息传播还具有多媒体功能和超文本功能、信息传播无序性、主体的隐匿性和个性化等特征。同
2研究网络信息传播模式的意义
模式是一种人为的象征性的设想,是一种思维的辅助工具。就我们研究传播过程来说,可以采用模式简化、去粗存精等方法,高度概括出在纷繁复杂的传播过程现象下的要素、结构。由于模式方法本身具有的优越性及其特点,对于网络信息传播的研究来说是十分恰当的,因此网络信息传播模式的研究已成为网络信息传播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网络信息传播模式的意义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可以深化对网络信息传播理论的研究。网络信息传播作为一种全新的现代化传播方式,有着与传统信息传播截然不同的特征,网络信息传播是人类至今为止最快捷、最便利、最有效的信息传播手段,互联网的发展将人类带人了网络信息传播的时代。网络传播以计算机网络为传播媒介,可以是一点对一点,也可以是一点对多点或者多点对多点、多点对一点,呈网状分布。因此只要上了网,不管是传统大众媒介的职业传播者还是一般用户,都可以向广大的不确定的受众信息,并且能迅速甚至即时地获得反馈,或直接与信息的接受者进行交流。这种信息传播是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的,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明显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无法窥见。然而在某一特定的关系结构中却呈现可以预见和重复出现的形式,并且对这一结构具有不易观察到的影响。如果我们引入模式方法,就可以通过“画”一些线条或公式来表示已知确定存在的但无法看到的联系,可以显示这种联系的结构、强度、方向,使已知的要素和关系尽可能固定化,从而明晰网络信息传播的整体形象,把握其内在机制和规律,将网络信息传播理论的研究引向深入。
其次,可以指导网络信息传播实践的工作。通过对网络信息传播模式的研究,可以发现网络信息传播过程的特点和运动规律,从而可以指导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的一切具体运作,才能够有目的地有方向地传播信息,使网络信息传播过程有序化并达到最优化。
3网络信息传播模式的比较分析
目前,我国学者研究出来的儿种较有代表性的网络信息传播模式,各自都有其强调的重点,所以笔者在研究网络信息传播模式的发展时应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这些模式,开拓思路,而不是孤立机械地去分解某个模式。
3.1王中义的网络传播模式
王中义等人认为网络传播的基本模式是网络模式。网络传播以计算机网络为传播媒介,可以是一点对一点,也可以是一点对多点或者多点对多点、多点对一点,呈网状分布。呈网状分布的网络传播是无中心的,没有边际,也就兀所谓覆盖面的问题。这种网络模式如图1所示。
如图1所示,网络传播中每个传播主体既是传播者(C)又是接受者(R),同时每个传播主体又受到个体的人格结构、所处的基本群体和社会环境因素的制约。这一方面影响传播主题作为传播者时对媒介、内容的选择、加工;另一方面影响传播主体作为接受者时对媒介、内容的选择、接受。
可以看出,网络传播作为人类传播领域中新的一员,较之传统传播模式有这样一些特点:多种传播模式的融合;互动性、平等性强;以计算机网络为传播手段。
3.2邵培仁的网络信息传播模式
3.2.1阳光模式
邵培仁认为,假如可以撇开传统的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的惯用形式不论,那么依据网络传播或互动传播的现存状况和发展趋势,用“阳光模式”(图2)来描述和反映是比较合适的。
阳光模式是指以宏观的整体的眼光所抽象出来的,通过信息交换中心(如电信局或网站等)连接各个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创造、分享、互动的结构形式。它包括6大要素和4项要素。6大要素为:①终端机:理想配置应包括个人电脑(具有通话、通信、放音放像、录音录像、翻译、校对、编辑、搜寻等各种功能)、传真机、复印机、自动打印机等;②信息交换设备:这是网络传播的枢纽,要求容量大、性能高、线路多,以便与亿万只终端机之间以及与信息库、大众媒介、信息源之间任意联通和交流;③信息库:包括印刷资料库、声像资料库、档案资料库和各种科研资料库;④大众媒介:是指电脑通过网络与各种传统媒体(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电台、电视台等)相结合而发展成的新型大众媒介,如网络报刊、书籍、广播、电视、视频信息等;⑤信息源:如新华社新闻信息系统、路透社经济信息系统、中国经济电讯系统等,也包括电子产品和音像制品生产、制作中心和场所;⑥社会服务:如“三金”工程系统、电脑购物购票系统、社会咨询(股票行情、天气预报、健康与心理咨询)系统等。4项因素是指网络传播中的经验因素、环境因素、价值因素和规范因素。还有,连接成网络的电缆传输通道也很重要,但用无线取代光纤光缆将是一个趋势。但是,阳光模式并非已尽善尽美,随着传播科技的进步以及认识的扩大和深入,它应进一步加以补充和完善。
3.2.2整体互动模式
整体互动模式(如图3所示)不仅要充分考虑本系统与外部世界的复杂联系,而且要重视传播过程中各种因素共同构成的整体关系以及人类传播的全部现象。就是说,它的基本任务始终是再现整体,始终把各种要素有意识地归并到整体之中,努力找出传播的本质和规律,同时再进一步“认识”它,“适应”它,“支配”它;而被割断联系的游离于整体的孤立的传播因素是无法认识、无法把握、无法支配的。
整体互动模式中的认识对象既是整体的又是互动的。整体互动模式抛弃了传播的单向性和被动性,突出强调了传播的双向性和能动性,昭示了传播的多向性和复杂性。在研究中,我们将整体看作是互动囚素的整合与合并,将互动当作是整体形态的链条与部件,将二者的有机统一视为对人类传播活动的全面而综合的呈现,也是为传播研究寻找一个辩证分析的模式和途径。
整体互动模式包括了三个系统,即人际传播系统、大众传播系统和网络传播系统。这三个系统不存在谁取代谁的问题,它们将协同并存、互动互进,共同绘制人类传播的三大风景。整体互动模式还包括了构成传播活动的四大圈层因素,即核心要素、次级要素、边际因素和干扰因素。
整体互动模式具有四个特点:①它强调整体性和全面性。②它强调辩证性和互动眭。③它强调动态性和发展性。④它强调实用性和非秩序化。不过,它虽从实用的角度勾画出了传播活动的过程或步骤,但在实际执行中并不一定要以精确的顺序正规地执行模式标明的所有步骤,决策者和传播者也无须对所有步骤给以同样的重视,因为,它可以越过一个或几个要素将信息直送特定的受传者或实施者。
3.3谢新洲的网络信息传播模式
3.3.1网络传播基本模式
将网络传播的基本要素:传播者、接受者、信息、媒介、噪音等进行概括,得到网络传播的一个基本模式,如图4所示。
图4所示的网络传播的基本模式是对网络传播过程的一个粗略的概括。它虽然不能完全展示出网络传播的纷繁复杂,不能明确反映出各个阶段中不同的外在因素是如何作用于传播过程的,但是它通过一个简单的图例给我们展示了网络中信息是如何流动的,可以帮助理解网络传播的过程。
3.3.2相对于一个节点的传播模式
鉴于网络传播的过程非常复杂,不可能对整个过程进行详细的概述。为了更好地理解网络传播的过程,他们提取网络传播中的一部分—从一个传播者到一个节点—来构造一个具体的模型。这一模式称之为“相对于一个节点的传播模式”如图5所示。
可以看出,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不管是信息的传播者还是受众,都受到一定的自我印象、人格结构、人员群体和社会环境的影响。这些因素对传播者选择信息、受众理解信息产生巨大的作用。
网络传播者对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根据信息的类型选择具体的网络信息传播模式,传播给受众。受众在接受信息后,在上述几个因素的作用下,对信息进行回应和反馈,并同样通过网络这个渠道,选择适当的网络传播方式,将自己的反馈和回应传递到传播者处。
这个模式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明确指出在网络传播中,传播者和受众的信息传递都是通过同一个媒介——网络。传统的大众模式中,传播者和受众之间的交流较少,而且不太可能通过同一个渠道实现,效果较差。而这个模式反映出在网络传播中,传播者和受众可以通过同一个网络,实现彼此之间紧密迅速的联系和交流。
这个模型所解释的仅仅是网络传播过程中的一段,描述了信息怎么从网络传播中的传播者处传递到—个节点,再从这个节点获得反馈。事实上,在网络传播过程中,信息到达节点后,除了产生反馈以外,还会经由一个节点发散、传递到其他的节点,实现更广泛的传播,最终形成一个循环流通的网状结构。
3.4郝金星的网络环境下的信息交流模型
该模型初步阐述了网络环境下信息交流的过程,同时考虑到了信息交流的双向过程以及与信息交流方式的结合。为了使模型简化,忽略了信息交流中的噪音和干扰因素。在该图中,粗实线是网络环境下的主要方式,而细实线则是传统的信息交流方式,最左边的直达箭头,表示了没有经过任何终结的“直接面对面”信息交流,最右边的经过“其他渠道”的信息交流表示通过信息的信息交流。“其他渠道”概括了目前除网络之外的所有可能的渠道——信息栈。
应该指出,由于信息交流是一个双向的过程,信息创建者也可以是信息使用者,信息者也可以是信息执行者。同一用户在网络条件下可以扮演多种角色。创建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或者一个组织,同样,者、执行者和使用者也可以是一个人、多个人或者一个组织。
4网络信息传播模式
通过对上述几种网络信息传播模式的比较分析,找出各种模式的利弊,以及相互间的共同点和不同点,从而明确这些模式中有益的观点,进而提出“六度传播模式”(如图7)。
为了便于理解“六度传播模式”,首先应明确“六度传播”的涵义。六度传播是指网络信息传播也表现为六度分隔理论。该理论由美国着名社会心理学家米尔格伦于20世纪60年代最先提出。简单地说,六度分隔理论认为在人际脉络中,要结识任何一位陌生的朋友,这中间最多只要通过六个朋友就能达到目的。旧因而笔者借助六度传播来研究网络信息传播模式。
如图7所示,网络信息传播中每个传播主体既是传播者(C)又是接受者(R),同时每个传播主体又受到个体的自我印象、人格结构、所处的人员群体和社会环境因素的制约。这一方面影响传播主体作为传播者时对媒介、内容的选择、加工;另一方面影响传播主体作为接受者时对媒介、内容的选择、接收。这样,在网络信息传播中,传统的大众传播中的传播者和接受者的区别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传播者对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根据信息的类型选择具体的网络信息传播方式,传播给接受者。接受者在接受信息后,在上述四个因素的作用下,对信息进行回应和反馈,并同样通过网络这个渠道,选择适当的网络信息传播方式,将自己的反馈和回应传递到传播者处。因此参与网络信息传播的每个参与者都具有传播者和接受者的双重身份,通过网络,他们可以直接或者间接地接收其他任意一个传播者的信息,同时直接或间接地向网络中的任何一个接受者传递信息。
虽然网络信息传播给每个参与者提供了一个虚拟的交流空间,用户可以匿名查找和信息,较少受到社会环境和道德的约束,但是他们仍然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属于一定的社会群体,具有自己的人格特征,也通过自己的社会经历,获得了一定的自我印象,这些社会和心理因素会对每一个人产生作用,决定他们在网络上的兴趣和偏好,决定他们在网络上寻求什么信息,把什么样的信息输入网络中。
参与者参与到网络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后,可以通过网络与大量的其他的参与者进行信息传递和交流。信息的传递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静态网页、BBS论坛、聊天室、视频和音频等。网络信息传播的接受者根据自己需要获得或者传播的信息类型和自己对于传播方式的喜好而选择不同的传播方式。另外,在传统信息传播模式研究中,有对于噪音等破坏信息的因素的考虑。在网络信息传播中,噪音对信息的传递和解码所产生的影响不会像在传统传播过程中所造成的影响那么大。不过接受者获得信息也会受到网络基础设施、终端设备等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只要必要的硬件和软件需求得到了满足,网络信息传播中的信息受到外界因素影响的可能性就相对较小。
关键词文博机构;文化创意产业;网络传播;网络营销
1文博机构文创网络传播
本章对文博机构文创网络传播中,传播模式、传播渠道、传播策略以及传播效果的研究文献进行详细的整合梳理。
1.1传播模式与传播渠道
在文博机构文创网络传播研究中,传播模式与传播渠道的研究于2016年开始受到关注,文博机构文化信息的传统传播方式与新媒体传播方式都是此领域研究人员的研究范围。尤其对于其文创产品在网络新媒体传播中的渠道研究是此领域研究热点。常丹《陕西历史博物馆信息传播研究》(2016)中,认为博物馆的传播与大众传播类似,其传播模式是在大众传播基础之上结合博物馆自身特点而进行的,常丹对博物馆信息传播的模式进行分析,得出单向直线、双向循与多向互动三种模式,并针对陕西历史博物馆自身传播活动,在传统背景与数字化背景下,分析了其具体的宣传、陈展、营销方法,包含基本陈列、博物馆网站、数字博物馆、博物馆文化衍生品四个方面[1]。张鲁《社交媒体时代的中国博物馆传播模式研究——以故宫博物院为例》(2016)中,认为博物馆单一的传播模式使博物馆与观众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受到限制,具体问题体现在其单一的互动渠道与反馈渠道上,社交媒体具有其他拓展传播媒介所不具备的优势,能为博物馆与观众之间的互动沟通提供了更多可能,他分析并研究了故宫博物院利用社交媒体与观众进行互动沟通实践的案例,并总结其运用社交媒体的策略,基于博物馆传播体系,建立了适用于社交媒体时代的博物馆传播模式“多重互动传播模式”[2]。梁又子《我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网络传播研究》(2017)中,以我国11家博物馆文创产品示范单位为研究对象,参照拉斯韦尔“5W”传播模式,从传播内容、方式和效果三个层面系统的分析了博物馆文创产品的网络传播,认为国内文创网络传播的方式有微博、电商和微信三种,但各有其传播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且用户对文创产品线上线下的联动需求强烈,并针对博物馆文创网络传播中“传播内容”“传播形式”和“传播效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3]。
1.2传播策略与传播效果
在文博机构文创网络传播研究中,传播策略与传播效果的研究于2016年开始受到此领域研究人员关注,通过运用网络媒体对文博机构文化信息进行传播的策略以及对其文化信息传播效果的数据分析是此领域研究重点,尤其以文博机构文创产品如何运用网络新媒体进行传播策略和手段的分析为近年来研究热点。黄林静《运用新媒体弘扬传统文化的传播学解读以“故宫淘宝为例”》(2016)中,认为新媒体为传统文化的传承提供了更多路径,传统文化焕发生机需转变观念,要把“传播”转变为“服务”,掌握传播对象的接收习惯与喜好,再结合自身特色用创造性的方法进行弘扬,新媒体为传统文化的传承提供了更多路径,她从传播学角度分别研究了新媒体环境下,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结构变化与传播中“信息”呈现的变化,且针对故宫博物院“故宫淘宝”宣传文本进行分析,通过其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活动,整理其弘扬传统文化的策略[4]。张春《新媒介环境下的博物馆文创研究——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2016)中,基于台北故宫博物院数十年数位典藏计划,以台北故宫博物院在新媒介环境下的文创实践为研究对象,分别梳理了其在新媒介环境下的文创建置、文创展示与传播上的实践活动。最后从线上线下展示与传播、文创产业发展策略、文创产品品牌营销以及精神内核等多方面,总结了台北故宫博物院在新媒介环境中开发其文创所具有的生存优势,并以时间为线梳理出了2002年至2010年以来台北故宫博物院文物数位化的具体情况表[5]。魏佳瑞《北京故宫博物院的文化传播策略与效果研究》中,以故宫发展历程为起点,梳理了故宫的文化内涵,从传播学角度,结合全媒体传播特点,分别从“传播渠道”“传播主体”“文创产品”“传播理念”以及“数字传播技术”五个方面,对故宫文化传播策略进行分析。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当时故宫的文化传播效果进行初步调查反馈,且以此为基础在宏观与微观的角度分析了北京故宫博物院的文化传播效果,归纳其传播效果的优点和不足[6]。刘璨《海昏侯国遗址品牌的社会化媒体传播策略研究》(2017)中,研究了如何利用社会化媒体传播海昏侯国遗址品牌,对社会化媒体、品牌传播等概念进行界定,分析海昏侯国遗址品牌的优势与劣势,机遇与威胁,并针对传播内容和传播渠道提出一系列具体的策略建议,并总结了在社会化媒体传播中,同类文化旅游品牌应该遵循“明确传播方向”“传播内容贴合受终”“控制引导传播节奏”四大传播原则[7]。高德龙《互联网时代城市博物馆传播模式及策略研究》(2018)中,提出了“互联网时代城市博物馆的传播模式”,并以此模式为基础,分析了城市博物馆的传播特征与要素。结合制定的“互联网时代受众获取城市博物馆信息行为”问卷调查,分析了城市博物馆在其管理运营、文创产品网络销售以及城市文物布展与信息内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传播策略[8]。
2文博机构文创网络营销
本章对文博机构文创网络传播中,营销模式、营销渠道、营销策略的研究文献进行详细的整合梳理。
2.1营销模式与营销渠道
文博机构文创网络传播研究中,营销模式与营销渠道的研究于2014年开始受到相关研究者关注,对其文创产品的网络营销模式和网络营销渠道的分类是此领域研究重点,近年来以不同文博机构的文创产品网络营销模式为对象进行对比分析是此领域的研究热点。殷符《中国民营博物馆体验式网络营销研究》(2014)中,探索了中国民营博物馆的营销对策,从体验式网络营销的角度出发,认为此种营销是符合消费者心理和消费需求的营销模式,可帮助中国民营博物馆节约成本、提升营销效果、扩大市场份额,探索并尝试解决中国民营博物馆体验式网络营销目标市场定位、体验平台互动性、营销方法和工具缺乏综合性的问题[9]。袁强亮《当代中国博物馆文创产品营销实践分析》(2017)中,分析了中国博物馆文创产品的营销现状和特征,对中国博物馆文创产品的网络营销进行了概述,将营销渠道分为“官方网站”“独立网站”以及“第三方平台”,并分别针对三类平台进行阐述。把台北故宫博物院独立网店与北京故宫博物院淘宝店文创产品的网络营销实践进行对比,认为中国博物馆文创产品在营销实践中需要提高文创产品的质量、制定合理的价格、实行方式多样的推广以及提升服务水平[10]。谷莉《互联网+背景下博物馆文创产品营销研究——以江苏省为例》(2017)中,认为博物馆文创产品网络营销的优势是开拓文创产品市场、传播博物馆文化信息。对江苏省博物馆文创产品的营销现状进行分析,列举了国内外著名博物馆文创产品的网络营销实例[11]。
2.2营销策略
文博机构文创网络传播研究中,营销策略的研究于2014年受到关注,对基于特定文博机构文创产品的互联网平台销售策略、品牌推广手段、网络营销环境、文创产品叙事文本进行分析是此领域的研究重点,尤其对不同文博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文创产品网络销售策略的对比研究是此领域研究的热点。梁姗姗《网络时代下博物馆营销》(2014)中,认为网络对博物馆文化传播、品牌构建、销售文化产品以及增加观众互动等方面均有作用,博物馆已经具备了网络营销发展的时代特征。通过对苏州博物馆文创产品的网络营销结果进行数据梳理与分析,认为苏州博物馆存在“营销渠道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认为博物馆在其营销活动中没有充分调查观众需求、缺乏科学营销理论指导,针对此问题制定了ASISA营销传播模型,归纳了基于此模型需要进行的实践步骤[12]。高霄旭《浅析我国博物馆文创产品的网络营销策略——以博物馆淘宝网店的运营为例》(2015)中,整理了博物馆商品销售的主要方式和特点,通过数据采集的方式分析故宫博物馆、苏州博物馆、四川博物馆、陕西博物馆、建川博物馆“淘宝网店”的运营状况,从观众(消费者)、馆藏文物与展览、商业化三个方面,总结博物馆基于淘宝平台推广文创产品的营销策略[13]。李姣《“互联网+”背景下博物馆文创产品营销创新策略》(2017)中,通过对博物馆文创产品的特征和价值的梳理,在“互联网+”背景下对文创产品创新策略进行了探讨,分别列举了在微博、微信、官方App以及SoLoMo联合O2O营销模式下,博物馆文创产品的营销策略和营销中应注意的问题[14]。孟浣女《数字媒体环境下博物馆的品牌塑造和发展趋势研究》(2017)中,阐述了博物馆的品牌塑造理论,通过对博物馆与数字媒体各自的发展现状、整合的必然性、博物馆品牌塑造的形式以及作用和特点,从品牌展示、设计、传播、创意等方面考量数字媒体环境下博物馆的品牌塑造。例举国内外博物馆品牌塑造发展的案例,提出了“博物馆品牌感情化”与“博物馆品牌跨界整合”概念[15]。李琮《我国文博机构文化产品营销策略研究》(2017)中,认为我国文博机构文化产品存在“两极分化严重”“消费者认可度低”的问题。通过利用STP理论、4P营销策略组合理论以及4I理论,对比分析国内外先进文博机构文化产品营销策略,整合出有利于我国文博机构文化产品营销、价格、渠道以及推广的策略[16]。宋青《故宫系列文化产品的新媒体营销策略研究》(2017)中,以新媒体为切入点,整理故宫文创产品营销现状、创新渠道以及营销策略。通过宏观环境、微观环境、SWOT三个维度的分析,对故宫文创产品的新媒体营销环境与营销渠道进行营销策略的制定,例举并分析了其在新媒体营销路径与营销策略上的成功案例[17]。谢晓彤《基于叙事理论的故宫博物院文创产品内容营销研究》(2018)中,整理出故宫博物院文创产品内容营销的运行模型,并对其文创产品的叙事文本进行概述与分类,从叙事主题、叙事角度、故事情节、叙事语言四方面对其文创产品进行深度分析,通过对其内容营销策略进行分析,认为故宫文创需要从想象和现实两个维度满足目标受众的需求,总结了故宫博物院文创产品的优缺点,并提出了解决方案[18]。
本文对传统广播电视传播和网络传播进行了简单介绍和对比分析,得出了要将二者一体化融合发展的结论,并针对广播电视传播和网络传播融合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
广播电视传播;网络;传播;融合发展;媒体行业
1前言
目前,我国传统广播电视传播在多个方面均受到了互联网的冲击和挑战。网络传播以其快速、便捷、多方位、多角度等特点,适应了人们生活的节奏,满足了人们的娱乐需求。只有使广播电视传播和网络传播真正一体化融合,才能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传播的成熟优势,同时实现网络传播的创新发展,开拓出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需要。
2广播电视传播与网络传播融合发展是必然趋势
广播电视传播,就是通过无线电波或者有线导线向周围地区进行播放音像、图像节目的传统传播媒介。网络传播是以计算机硬件设备为基础,以互联网的网络通信技术为载体,进行高速运转的信息传递、交流和利用,从而达到政治时事、社会新闻热点、娱乐八卦、全球文化等多方面、多角度的信息传播形式。目前,将网络媒体与广播电视媒体进行信息联合、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是传媒行业进行整合和改良的有效做法,一方面可以增强广播电视传播在新一代竞争格局中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也能促进网络传播进一步成长,是媒体界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
2.1广播电视传播的继续发展需要借助网络传播的平台
首先,与网络传播的融合能提高广播电视传播的性能。因为网络传播具有信息采集的广泛性,具有对文字、图片、表格、音频、视频,甚至衍生出来的论坛等多种形式信息集中的功能,广播电视传播可以利用这些特点进行自身适用的提高,拓展进步成长空间,使广播电视传播实现质的飞跃,超越传统意义上的形式界限。其次,与网络传播的融合扩大了广播电视传播的覆盖范围。突破原有电波传送速度和范围限制,进行网络光缆的技术借鉴,改良发射主体和传递方法,使其覆盖区域扩大,信息传送更加迅速,从而加快广播电视传播文化的推广,跟上国际化的进程。最后,网络传播的时效性促进了广播电视传播进一步扩大自身的交互性,也提高了容量。广播电视传播运用数字通信技术,可以使受众群实现对播送节目的点播,不仅更新速度快,更能提高与节目组、制作方的意见交流,增强互动性。广播电视传播运用网络传播的信息流技术,可以大大提高播送信息的容储量,突破传统广播电视传播的限制。
2.2网络传播的进一步发展离不开广播电视传播的支撑
在广播电视传播的众多优点中,很多地方都是支撑网络传播进一步发展的垫脚石。比如:广播电视传播发展历史悠久,随着时间的积累已经拥有了稳定的受众群基础,很好地弥补了网络传播受众范围单一的缺点;并且,广播电视传播的制作团队精良,经验丰富,遇到问题能及时应对;另外,广播电视传播拥有丰厚的节目资源,这就使其在网络传播的发展起点上拥有资源丰富的优势;广播电视传播因为其特殊属性,拥有丰富的采访资源,可以在第一时间把独家、热点话题事件传送给网络传播的制作团队,稳固了信息来源渠道的独有性。综上所述,网络传播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需要广播电视传播给予多方面的帮助和支持,融合发展,促使二者共同进步。
3广播电视传播与网络传播融合发展上存在的问题
第一,广播电视媒体的领导阶层中有些对网络发展的意识不是特别强烈,对各大商业门户网站、新闻咨询综合网站的形势认识不到位,利用网络上丰富的资源进一步发挥广播电视传播的战略优势研究不彻底,并没有深刻看出网络的时代性带来的巨大效益。第二,广播电视传播同网络传播融合发展中缺少专业的复合型人才。IT界人士以计算机知识见长,而新闻界人士以电视节目编导、直播语言编排为主,对网络程序的知识只是略懂皮毛。这样的局面导致了两大部门的沟通产生隔阂,合作也不协调,双方单独作战,没有真正形成二合一的形式。第三,节目资源的综合整理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开发。以现有形式的资源来说,不能快速地跟上社会进步的步伐。人们对精神层面的娱乐追求有了更高的目标,因此在资源的更新速度、流行程度都应拓展提升,丰富个性化的服务内容,让广播电视传播与网络传播融合发展呈现“二者争鸣,色彩纷呈”的景象。
4实现广播电视传播和网络传播有效融合发展的建议
4.1广播电视传播应转变观念,学习网络传播“以受众为本”的观念
在广播电视传播和网络传播融合后,对于广播电视传播的经营理念就有了新的要求,不仅要顺应传媒市场的发展,也应符合网络传播发展的要求。因此要对广播电视传播经营者的观念进行升级,以受众为本的目标作为努力方向,不仅要充当意识形态的工具,更要突出自身的制作意图,迎合观众的需求和口味,不断创造产业的增长点,开拓出更为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
4.2运用网络多媒体的手法对广播电视传播进行品牌调整
对于传统的广播电视媒体发展方向要进行适当改动,通过与网络传播的融合,借鉴网络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技能,对自己的媒体品牌建设目标和营销方向,做出一个合理科学的方案。网络传播也能运用电视传播的高清优势进行网络视频播放的升级,使其更为逼真,效果性更强烈。
4.3建立付费收视的盈利模式,创新发展收视体验
电视传播和网络视频传播发展初期都没有建立付费收视的模式,因此建立付费收视这一创新举措,具有很突出的体验意义。不论是广播电视个别频道进行付费才能观看,还是网络媒体中各大视频网站实行全新影片付费观赏,都是一种全新的营销模式。这不是以广告为中心来进行盈利,而是自身的产品换一种方式营销,提高了媒体目标需求层次的重合度。不仅使供应商盈利,而且使受众群能有一种全新的观赏体验,冲击性很强。
4.4重视培养广播电视传播与网
络传播融合的综合型人才新世纪传媒界的主流方向是数字化、网络化、电脑化,因此互联网在技术支持和传播形式多样化方面给了广播电视传播很大的帮助。与此同时,对记者、编辑们的综合要求也更加严苛,需要相关从业人员具备思考问题的全局性和开放性,对热点话题要有足够的敏感反映。并且,要大力推行网络技术和广播电视知识的综合培训,致力培养一专多能的新型媒体人才。
4.5广播电视传播要树立网络理念,网络传播要树立务实理念
广播电视传播和网络传播的结合,奠定了电视网络传播领域的开发。不仅要使广播电视传播建立正确的网络理念,对资源整合、节目播送形式升级,同时网络传播也应树立稳固的发展观念,不能只求快,还要求稳。二者融合建立的网络电视发展趋势,形成新的盈利模式,进一步夯实,传媒行业产业化的根基。
5结束语
在时展的脚步中,传媒界的二次发展是大势所趋,做到广播电视传播和网络传播融合发展更是必然选择。使广播电视传播和网络传播优势互补,做到二者融合贯通,这样做才更加符合社会上不同年龄层次、不同生活阶段人们的需求,也更加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使媒体行业往良性发展的方向迈进,对广播电视传播与网络传播进行糅杂、撮合,使其融合发展,呈现出全新的传播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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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网络链接
一、网络数字技术的产生促使立法变革
现如今,“互联网+”成为新兴飞速增长新模式,互联网作为载体成为重要的信息传播途径。新兴的数字技术不仅大大减小了人与人之间沟通交流的距离,同时也不受时间限制,为人类活动创造了新的空间。传统的作品的创作、使用和传播方式在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快速发展中发生了剧烈的变革。因而,低效、速度慢、传播范围窄等特点的传统传播模式逐步被新模式所替代,被人们所接受并以飞速发展。
网络作为新型的传播介质也不免带来了较多问题。因互联网传播具有高效性、不受时间与空间限制,将作品数字化一遍迅速的传播,使得较多的公众更方便的获取。但作品一旦在网络中公开,在网络传播的空间下,作品的权利人却难很难对于其进行把我。未经授权的擅自下载、传输、复制其作品的行为十分普遍。
现如今的生活方式和认知因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进行了深刻的变革。同样,著作权制度也因此进行了变革。所以,对于新型技术的发展与研究,必须进行正确而且合适的应对,促进我国立法的完善与适应。更好的将制度与技术进行配套,从而充分的保护知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促进技术社会的良好发展。
二、信息网络传播权相关立法及理论基础
因多媒体技术与计算机互联网技术二者相结合,所以运用网络进行传播信息的行为自然而生出相关权利。网络著作权作为代表性权利,其关注度与日俱增。信息网络传播权首次作为独立的权利出现在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并将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定义。可以从定义理解到两层方面意思:第一,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必须经由权利人自己或者经权利人授权;第二,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在法律许可之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的基本原则、权利属性、权利限制、权利行使、法律责任等做出了相对全面的规定,同样也是我国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保护的标志。2013年3月1日实施的修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决定,也扩大了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范围和力度。但随着新媒体快速发展,与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必然对版权保护制度产生强烈的冲击及影响。通过具体判例中不难发现立法制度并不能完全适应技术的发展,其滞后性、局限性逐渐显现出来。
三、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保护方面的不足
(一)网络链接的责任认定不明
网络连接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而产生出的一种技术,本身是提供互联网用户访问远程资源的方式。在网络环境中不同的连接拥有着不同的连接效果,却不能一概而论的判断是否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关于何种情况下删除链接和恢复链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只是对什么情况下删除链接,什么情况下恢复链接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而对于链接在何种情况下构成侵权没有详细的规定,也未对建立链接的服务提供者进行法律责任进行规定。网络链接提供者因为只提供链接技术服务,由于我国较常用的连接方式包括正常链( 一般链接)、纵深链、埋置链和加框技术。因链接方式的差异化导致发生了较多的法律纠纷,难以把握链接中具体侵权责任问题,由侵权的构成要件也不尽相同。因此,应当依据网络链接的不同方式,判定侵权的内容与相关网站的法律责任。
(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界定特征不准确
之所以在判定网络链接是否侵权时存在差异,不仅因为法律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侵权构成要件,更因为在制度中并没有很好的解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与界定。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关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定义源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但是仅仅是粗略的并没有针对性的规定,法律既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概念并不能充分的结合网络作品及其传播的本质特征,这使得相关规定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
特别是在《著作权法》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这一表述中,它并不是信息网络传播唯一的特征。学界较多的观点是将这一特征归纳成“交互式传播”,但例如网络短信等并不符合此项特征。再有,使用者在网站中进行浏览时对于网站广告也无法进行控制,使用者处于被动状态。因此“交互式传播”并不是唯一的传播方式,相比字面上理解的“通过网络传播信息的权利”更加狭窄。现如今网络技术的不断更新,如若继续按照原有的定义进行权利保护,无法将较多的传播方式纳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畴,相对应的司法实践则会出现司法不公现象,将会特别凸显出法律制度的局限性,法律制度的局限性将凸现出来。
(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限制缺失
之所以需要平衡社会公益和个人利益,就是为了更好的区分确定网络连接的责任。然而这种平衡能够更好的实现就需要通过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制度对权利人的权利进行有效限制。
我国相关法律通过加强对技术和权利管理进行保护,也同时赋予权利人应有的网络传播权,但是未曾对网络传播权的权利限制进行合理解释。网络传播权的合理使用虽然出现在在《信息网络传播权管理条例》第6条至第10条,但合理使用原则仅出现在较窄的范围内,并未包含有网络环境下的适用原则,因此尚未存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法律保障。法律制度中的这种缺失,无疑会造成利益的倾斜化,使著作权人的专有权无节制地在网络上蔓延。因此,在以后的立法和修法中,结合当下网络环境中传播的特点,为了更好平衡权利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确定合理使用的范围以便与权力限制制度相吻合,达到更好的立法意图与司法实践效果。
四、完善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保护
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不足导致各地法院对于制度的理解与司法实践出现差异,尽管《著作权法》中有相应的“兜底条款”,但相应适用则不免显现出局限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规则已出现一段时间。但是,我国立法的进程需要紧随技术革新和国际法制发展,立法缺失的问题需要进行明晰界定。
(一)扩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使用范围,赋予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定许可
为了更好的确定合理使用范围,明确合理使用制度,同时应增加信息网络传播的法定许可。可以在著作权法修改中增加网络转载、摘编的法定许可,即网络服务提供者转载、摘编已经在报刊、书籍、网络等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作为侵权行为,此外,在权利人进入网络公共社区以及开设个人门户时,如果没有明确禁止其他网站的转载和摘编,就应该视为默示许可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进行非营利性传播。当然,使用者必须尊重权利人的著作人身权和其他著作财产权。
(二)根据信息网络链接方式的不同,区别信息网络设链者的法律责任
作者在签订作品使用的具体网站应当在链接技术上设置某一具体限制,以保护作者的传播权利。即网站设计链接应当限制其只局限于作品主要信息的链接。以上要求反映在立法上,就是应当既注重保护作品的著作权利,也要考虑民众的公共利益。这种公共利益表现在互联网上,就是尽可能给信息交流以较宽松的环境。一个作品的作者有权考虑如何尽可能多地获取报酬,但也应当考虑一个社会效益问题。因此,国家立法,应适当允许网络有文摘性质的链接刊登,允许通过链接全文浏览,但不付报酬不得下载。当然这里所指的都是一般性网络链接,如果网站进行的是深层次网络链接,则应当认定为侵权。(作者单位:中原工学院法学院)
参考文献:
(一)网络传播的优势
因独有的形式和特征,网络在音乐传播过程中有着特别的优势。经网络传播的音乐,都是以数码格式存储于网络服务器之中,通过与听众的网络终端设备相连,实现音乐的还原。因此,网络更加有利于音乐的储存和音质的还原。同时,网络是一个整体,在网络中的音乐可以存储在多个服务器和网络终端之中,不会因设备的损坏和丢失而发生音乐消失的现象。同时,网络设备下音乐的保存还方便了听众收藏以及将音乐分享给周边的人。这种音乐的分享与复制的效应,是造成音乐在网络环境下大规模传播的根本动力。中国网络的音乐传播大部分具有免费性。只要有网络终端,听众就可以在网络上任意收听喜爱的音乐,这些音乐大部分为免费向听众开放。同时,听众还可以将音乐下载或者是收藏到自己的网络终端中去,反复收听,并且省去了之前听音乐时对音乐设备的磁带、CD的购买。因此,网络音乐就吸引到了更多先前因为经济原因而对音乐产生疏离感的人,就有了更为广阔的受众群体,同时也拓宽了音乐的传播范围。音乐的传播范围越广,就越容易在社会群体中引起连锁效应,促进音乐文化的进一步传播。在网络环境下音乐广泛传播的基础上,音乐制作人也开始以网络为导向,回收更为广泛的听众的意见与反应,从而开始了对音乐制作风格的调整。音乐产生时点和收听时点间距离的缩短,也引起了人们对于新的音乐元素的追求,并逐渐形成社会性的音乐需求。网络技术和传播模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音乐制作人在音乐方面的制作理念,从而形成了如今音乐文化大繁荣的局面。
(二)网络传播中存在的问题
就当今我国音乐网络传播的现状来说,最大的问题莫过于音乐的版权问题。因互联网的自由性一机动性的原因,和网络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的现实状况,网络在音乐传播上存在着侵权盗版、非法营利、非法传播等一系列对知识产权的侵犯行为。[3]我国互联网发展中存在监管失衡和制度缺失的现象,也曾一度导致音乐产业的萎靡。而国外,如美国,就有完整的版权管理机制,通过对在网站上下载音乐的用户进行收费,从而保障和解决整个音乐行业的知识产权问题。虽然我国网络知识产权管理上还存在一定难度与问题,但我国的音乐产业在现有形式下走上了另一种形式的发展道路。一般来讲,音乐产业,如唱片发售公司多以唱片发行收入和艺人的演艺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但在国内网络大环境下,数字化的音乐传播形式几乎代替了传统的磁带、CD等唱片形式,因此音乐产业公司多倾向于增加艺人的演艺收入。他们利用网络作为音乐传播和宣传的平台,通过网络增加知名度,再由艺人的知名度来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这种现象就给网络时代的音乐带来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音乐的产业化形式强,商业味道浓重。音乐制作人对于音乐的产业化与商业化太过看重,导致网络下的音乐产业渐渐发展出“速食文化”的味道,音乐本身所承载的精神、理念和追求不断减少,一味迎合听众的胃口,从而导致了网络时代音乐的低俗化现象的产生。这种音乐文化良莠不齐的状态,一方面受到松散的网络制度的影响,另一方面也给音乐的发展与传播带来了很大的问题。一些网络上流传的低俗歌曲,虽然迎合了大众的口味,却给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带来了威胁。
二、音乐的网络传播对当代人音乐观的影响
音乐传播的网络化给当代人的音乐观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给整个社会的音乐文化和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挑战与机遇。第一,从音乐的传播主体来讲,网络的传播媒介打破以往以电台和电视节目为主的音乐广播传播主体一元化的局面。[4]听众的喜好程度决定了音乐传播的广度。同时,网络技术为个人电台以及个人音乐网站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平台与技术上的支持。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2013年推出的手机App荔枝FM就是以“人人都能做主播”为主打的个人音乐电台应用软件,为使用者自己录制广播并借用软件平台推广提供了便捷的服务,从而也为网络前提下音乐传播过程中听众与音乐制作人之间角色的互换提供了可能。网络技术不断的革新和发展将为音乐的传播开拓更加广阔的空间,音乐也将打破由创作人到听众的单线模式,而转变为多元化的发展模式。第二,音乐产业的商业化发展模式带来的市场僵化也促使网络音乐和个人音乐制作的出现。个人音乐依托网络歌曲的形式出现,这种音乐往往不以盈利为目的,且只在网络上进行传播,作者也大都不具有专业的音乐知识。网络音乐制作人通过翻唱或者自己谱曲填词为手段,将制作好的音乐在网络上分享。这一类音乐大都制作成本小,曲调和歌词朗朗上口,很容易引起听者的共鸣。如今网络歌曲在日常的人们的音乐生活中慢慢开始占据越来越大的位置。从2003年的《老鼠爱大米》到筷子兄弟翻唱的《老男孩》,网络音乐逐渐走入人们的实现生活。同时在国外,还有日本niconico网站借助虚拟音频软件的形式为个人音乐制作人和个人演唱者等提供了发展与交流的平台,加速了网络音乐传播模式的形成。这种形式出现后,对于社会大众来说,他们可以由欣赏音乐扩展到创作音乐,而创作的多元化可以为整个音乐文化氛围带来更加鲜活的力量。第三,由于网络对音乐制作与传播的影响越来越深入,网络对音乐的作用也渐渐改变了网民对于音乐的态度。随着大量音乐信息的不断涌入,网络平台上的听众对传统音乐的模式越来越熟悉,因此就产生了求异、求新的心理需求。2012年韩国歌曲《江南style》盛行,并在全球互联网上获得10亿次以上的点击率,一跃成为youtube上最受喜爱的歌曲。这些成果同这首歌曲独特的风格和新奇的制作方式是分不开的,这种新鲜感恰好满足了众多网络听众的需求,从而成就了这种另类音乐的成功。音乐进入网络时代以后,带给人们观念上的影响是巨大的。音乐由特定的群体间的传播渐渐扩大为整个社会范围的文化。便利的网络环境和视听条件为人们选择自己喜欢的音乐风格提供了可能和技术上的支持。听众口味的分化逐渐推动各种不同类型音乐风格的出现,也促使了各种不同的音乐元素之间的交融。音乐风格和形式上的多元化也引起了音乐功能的变化。网络音乐的传播性不断加强,引起了音乐情感承载力的不断上升。因此,只要具备一定的音乐基本技能和知识,人们就能通过音乐向社会发出自己的声音,传达自己的感情。可以说,音乐的网络传播推动了音乐的大众化,而不是局限于特定的文化范围和产业之中。
三、结语
关键词:大学生;思政教育;网络传播体系;构建
网络传播体系主要是指通过网络化、多媒体以及数字化等技术构建互联网网络信息传播平台,具有传播途径多样性、传播模式复合性、传播速度即时性、传播内容丰富性等特点,即时通信、门户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等均是其主要渠道和手段[1]。随着网络基础设施的日渐完善,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手机网络的快速普及,信息网络化传播已成为主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直以灌输式教育等为主,在信息快速传播的今天,面临巨大的挑战。本文基于大学生为受众群体,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网络传播体系构建进行了探讨。
一、目标定位
一是学生喜欢。从大学生的角度思考,主动了解大学生追捧的事物和热点,打开局限的视野,全面提升个人知识层面。善于总结大学生的流行语言,使语言表达更加个性化、幽默化,更易被学生接受。对社会热点进行权威点评,引导学生的思考方向。二是学生接受。在构建网络传播体系时,应树立正确的意识,与学生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等。对学生所关注的热点话题进行探讨,以全新角度解读,与学生建立平等、互动关系。三是引领学生。在构建思政教育信息网络传播体系过程中,以个性化、幽默的表达方式展现教育主体和思想政治教育观念,在获得学生的认可之后,必然能够吸引学生的关注。结合网络传播体系,及时把握学生在不同阶段的思想变化,帮助他们正确看待世界变化和人生变化,树立正确的应对心态。
二、体系构建
在构建以大学生为受众的思政教育信息网络传播体系过程中,可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实施。
(一)网络传播体系前端:着力推进思政教育信息网络传播矩阵建设
以“矩阵模式”为网络传播体系构建的使用法则,简单来说,就是指将品牌微博、微信等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平台,引导学生微博、粉丝团微博、活动博客等。微信、微博等平台获得官方认证,获得平台的技术支持,不断提高传播思想政治教育理念的公信力,努力打造新的宣传平台[2]。结合微博、博客、微信等自媒体的不同作用、不同主体,构建起网络化微信、微博等集群。需要注意的是,高校主管部门应对官方组织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博客等统一备案和管理。在构建信息网络传播体系矩阵中,不同平台发挥的作用存在差异,信息内容可呈现更加丰富的形式,但各个平台所的内容应当具有一定的共性[3]。
1.学校要闻
在思政教育信息网络传播体系矩阵中,官方组织可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平台的宣传功能,及时校内各种要闻。同时,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实现共同传播和相互链接。例如,微博上字数相对有限,但其具有即时性,可快速吸引关注者的目光,引导其了解学校动态,并可通过链接学校管网或者微信进行详细阅读,能够增进信息者与关注者之间的接触,有助于提升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形象。
2.补充信息
信息网络传播体系可采取多样化操作模式,并且能够迅速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信息传播,提高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实时性。例如,福建农林大学在开展“千村观察”活动过程中,学生在深入到乡村之后,通过镜头对自己家乡或者所到之处进行拍摄,再将其直接传递给学校团委,团委通过展览等方式进行展示,起到宣传本次实践活动的效果,也通过不同地方风貌照片吸引更多人的关注[4]。
3.转发
大学生在关注学校微博、微信等平台时,经常会进行信息的转发,这样一来不仅节省了大量的宣传成本,也有利于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力。
4.个性化内容
信息网络传播体系中,不同类型的微信、微博等平台其功能有所不同,故可通过网络传播体系发挥不同的作用。例如,可进行真诚提醒、温情问候、失物招领等服务,还可及时传播校园重大事件、活动等消息。
5.与粉丝互动
在推出思政教育信息网络传播体系的过程中,应抱着开放的心态,认真听取粉丝意见,及时做出相应回复。在回复中,可针对典型问题进行选择性转发回复,也可针对粉丝的提问做出相应回复。
6.使用效果评估
定期对网络传播体系各个公众平台的情况进行反馈,对网络传播体系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可有效总结网络传播体系使用效果,及时调整思政教育信息传播策略,更好发挥网络传播体系的作用[5]。
(二)微信体系后台:注重舆情监測平台建设
1.架构全方位微信预警机制
在思政教育信息网络传播体系形成、发展之后,应加强各体系的监督管理,并构建起全方位的预警机制。以微信为例,根据已经形成的微信体系,在学校各个部门中选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思政教育工作者,安排其通过已有的微信平台,定期一些思想教育传播内容,同时通过微信平台对学生的行为、思想等特点进行了解,针对较为明显的问题,及时做出相应的引导。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诸多不可预知的风险,应当结合民间组织、网络运营商等各方面综合力量,全面强化微信预警机制的业务能力和影响方位。对待随时可能出现的各种舆情危机,舆情预警机制提出应对方案,发挥各层级组织的作用,全力参与舆情危机的化解。借助微信预警机制,学校还可延伸出系统、规范的网络传播预警机制,确保在面对各种类型突发事件时,能够灵活应对。与此同时,从互联网风险多样性出发,在微信预警机制构建时,可结合高校自身特点,提出预警指标,使预警机制能够更好发挥作用[6]。
2.形成高校特色的微信研判机制
当高校思政教育信息网络传播体系发展到一定的时期,可在思政教育工作人员、高校官方组织、学生民间组织等微信中,提出一批在校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微信号。这些微信号应当具有较多的粉丝数量、信息流量较大、传播内容获得共同认可等特点。基于此,一是微信管理部门可通过运用这批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微信号,隐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进行信息的隐性传播。二是学校微信管理部门可更加侧重于对这些微信号群体动向的关注,以便全面掌握学生在不同阶段的思想动态。通过运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微信平台,构建起特色微信研判机制,可更好促进思政教育信息网络传播体系的完善[7-8]。
3.搭建完善的微信反馈机制
从校外购入专门网络监测软件,实现对大学生微信信息浏览和来源分析,并以此实现对大学生微信信息的归档、收集和分类,提高微信监测管理中各种信息的监测。充分发挥微信预警、研判机制的作用,通过微信平台对各方面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做出相应反馈。针对负面反馈,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针对正面反馈,对其可用经验进行挖掘。对微信信息反馈平台进行构建,并及时对信息做出相应的反馈,以便能够调整微信平台的管理策略和方案,提高思政教育信息传播网络的价值[9-10]。
三、结语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其优越性逐渐受到了各个领域的关注,成为当今社会发展和各行各业的重要工具。加强大学生思政教育网络传播体系构建,旨在进一步推动思政教育信息的传播,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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