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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建设工程分公司,天津 300452)
摘 要:文章论述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严重性并提出了多项管控和防范措施。
关键词 :商业秘密;核心员工;保密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0-0255-01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武器,掌握商业秘密意味着掌握很大的经济利益。商业秘密的泄漏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目前很多国企员工因长期受计划经济传统观念影响,自上而下都非常缺乏“保密意识”。多年以来,许多大型国企由于掌握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的人员跳槽或退休而破产或被‘私有化’的例子比比皆是。因此,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必需提高自己员工的保密意识和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才行。
“商业秘密”,是指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般公众不大熟悉,具有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有的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合同谈判方案、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商业秘密泄露或被侵犯的情形包括企业内部员工泄密、企业自身疏忽而泄密、企业以外的合作方或客户泄露及不法企业通过不当方法获取等途径。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内部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比率高达58%,尤其是核心岗位人员,掌握了企业大部分的商业秘密。一旦企业核心人员带着商业秘密跳槽到另一个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会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甚至毁灭性的打击。当前,我国已进入商品经济社会,国企与私企同台竞争。有时私企采用行贿送礼、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往往使得有资质、资金、人力、技术、设备、质量都处于优势的国企在竞标中失败。所以国企要想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必须建立及完善保密制度,加强对核心员工的管理,尤其是有关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管理。具体保护措施如:
一、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机构和制度
首先从组织上确立保障,成立专门机构,或在法律部等相关部室下设专门小组,专人负责商业秘密的认定、保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保密制度至少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商业秘密的范围;管理者及责任;商业秘密档案管理;商业秘密的申报与审查;涉密人员的保密职责;处罚规定等等。
二、加强涉密文件的管理,包括公文、书刊、函件、图纸、报表、视频、优盘、光盘、幻灯片、照片、录音等。
对这些商业秘密的载体,必须严格管理,限制传阅和复制。按重要程度设定相应的保管期限,借阅、复制必须有登记记录确保发散的范围可控并能追溯到责任人。
三、对涉密人员的管理
1.优化核心商业秘密的管理,对商业秘密进行“肢解”,使其变成一个链条,安排不同的人员各司其职,多岗配合才能掌握全套的机密,未经有权机构批准,任何人不得打听或阅览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电子、科技行业一定要避免核心商业秘密掌握在一个人手上,一旦泄露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2.加强员工保密教育,使员工深刻理解企业文化,保密范围、工作规则及违约的后果,使其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防止在客户参观、咨询或洽谈业务中泄密。比如,掌管合同章或公章的人员缺乏警惕性,被人钻空子在盖了公章的空白纸上添加内容引发的纠纷或诉讼。
3.健全员工人事档案,如员工的学历、专长及有无发明和研发成果等资料,一方面企业可用作委派其担当重要职位的参考,另一方面,在以后和员工发生商业秘密相关的争议时,供执法机关判定员工有无创作能力及是否泄漏企业机密等问题的依据。
4.与核心岗位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在岗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协议规定的保密制度、明确在岗服务年限,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离开企业并接受企业对其工作岗位的调整。必要时可根据商业秘密的重要程度,给予跳槽员工适当的保密费,让其按约定履行保密义务。保密协议还应限定员工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进入竞争对手企业任职,或不得自主经营与本单位形成竞争关系的产业。
5.加强核心员工的离职管理。要求核心员工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把其负责的企业商业秘密资料全部交予接手人。这一点比较难做到,自古“师傅教徒弟留一手”,如何激发员工主动的全盘交接工作内容和管理技巧除了要建立交接考核制度外,还需平时注重加强企业文化的宣传,培养员工的工作责任心。
企业应运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避免由于商业秘密泄漏给企业自身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作为企业也有义务提高每个员工辨识和防范发生此类风险的法律意识,同时也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的总结和创新出新的管理措施共同构筑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防火墙”。此外,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和人才培养机制的建立也是必不可少的,员工的责任感和价值感被激发出来,才能真心主动的为公司的大局利益着想和出发。
参考文献:
[1] 《民事诉讼法》2012.8.31第二次修正.
[2] 《谈谈关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之企业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焦保宏 2009.10.31,《法律图书馆》.
建筑企业保密制度一
1总则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的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并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3公司的所有人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1.4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公司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的方针。
1.5总经理主管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各部门主管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部门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
1.6在保守公司秘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对违反本制度者给予处罚。
2秘密的范围:
2.1股东及董事会活动资料;
2.2重大决策方案及行动计划;
2.3客户的资料及供应商资料;
2.4财务资料;
2.5一切装备的技术资料;
2.6专有技术和决窍;
2.7重大的人动信息;
2.8一切成文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2.9各类合同;
2.10所设计的图文资料;
2.11公司认为其他重要的资料。
3密级划分:
3.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3.1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会使公司的利益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害;
3.1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会使公司受到严重的损害;
3.1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
3.2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在文件的右上角标明密级。
3.3秘密等级的划分由总经理起草,经董事长批准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3.4对公司所产生的秘密事项应当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10日,对以往的文件应于本制度后三个月内整理完毕,并确定密级。
3.5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应由产生该事项的部门主管应在3天内拟定密级,报总经理批准 。
3.6绝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为长久,机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为10年,秘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为5年。
4保密措施
4.1绝密的文件资料分别由董事长和总经理亲自保管,必要时也可特别委托可靠人员按照规定的制度保管,机密和秘密的文件资料由文档秘书保管。
4.2密级文件必须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4.3非经原确定密级的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复制和摘抄。接触公司秘密的人员范围由确定密级的人限定。
4.4接收涉及公司秘密的传真`信件,由接收员马上交给文档秘书登记后,由文档秘书交相关人员。
4.5寄发公司秘密,由文档秘书负责,并登记备案。
4.6外出需携带公司保密文件,必须经领导批准,由文档秘书登记,本人签字,由文档秘书开给《保密文件外携许可单》,凭单由保安放行。返回后要及时到文档秘书处核销登记。
4.7对涉及公司秘密的场所,非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
4.8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司内外谈论-公司秘密。
4.9对涉及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4.9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4.92指定参加会议人员;
4.93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的范围。
4.94由专人记录会议,其他人不得记录会议内容。
4.95会议文件分发应编号,阅后收回。
4.10公司对主管及相关员工,每年进行两次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4.11公司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做到:
4.111不是自己应知道的事,不应问;
4.112对别人不应知道的事,不应说;
4.12公司人员如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和总经理。部门经理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公司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并将情况书面报告总经理。
5解除和降低密级
5.1符合下列条件的文件属于可解除或降低密级:
5.11规定的保密期限届满;
5.12已有新的替代文件出现;
5.13外界情况已经变化,原密级已无必要的文件;
5.14发生了其他可以解密和密级降低的情况;
5.2解密和降低密级由文档秘书提出清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3解密和降低密级操作由总经理委托专人监管,文档秘书具体实施;
5.4文件解密后一律当场销毁;
5.5销毁程序为:公司总经理委托专人按清单一一核对正确无误,用碎纸机或燃烧的方式进行。
6奖惩
6.1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公司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100--1000元,最高可按其实际贡献的10%计算奖金:
6.11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
6.12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公司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了损害后果的;
6.13对公司保密工作作出了显著成绩的。
6.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罚款500~3000元,如情节严重,给予辞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6.21因疏忽大意而泄露公司秘密;
6.22遗失公司秘密文件资料;
6.23出卖公司秘密的或利用公司秘密为已谋利的,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还要交司-法-部门处理。
建筑企业保密制度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自查情况
(一)加强了对保密工作的认识。过去,我局对保密工作只是处在肤浅、表面上的认识,普遍认为只要能管好文件资料,各类台账、账本摆放有序,不乱丢乱放,不造成丢失遗漏,做到的不外传,资料做到有借有还等等就是做好了保密工作。保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通过认真学习《保密法》,我们意识到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认为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今天,保密工作就是保安全、保发展。随着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不断发展和与外界的联系不断增多,保密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许多工作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保密,而且都事关经济发展的大局。为克服“无密可保”的麻痹松懈思想,增强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局及时召开了会议,传达了保密工作尤其是国土资源系统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统一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并将保密的相关文件转发或印发到各国土所和机关股室,将《国土系统工作人员保密须知》分发给全系统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二)健全了相关保密工作制度。为使保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局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两直属单位和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抽调办公室一名同志兼职负责保密的日常工作,将保密工作与国土资源工作和机关内部管理工作一起布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在上级保密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保密工作暂行规定》、《机关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以及《计算机与网络管理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等多项保密制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上述保密制度加以落实。比如:在资料归档方面,我局重点抓好了文件、证件等档案资料的保密管理,形成了文件入柜、文件调阅、文件复印、文件销毁等一系列保密管理体系;在文件收发方面,逐步实施了电子收发文件,利用县委机要局党政信息系统,指定了文书定期收发、打印党政文件,做到了重要信息或紧急文件快速打开、保密操作,确保了党政信息安全畅通;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行国土资源信息公开和提供国土信息,坚持依据公开的原则、程序和公开信息的审核标准进行操作,在不违背保密的原则基础上大大方便群众索取、了解国土资源信息;在建设用地、矿业权网上审批(金土工程)建设方面,我局按照省市国土部门的要求开通了局域网,实行网上用地、矿业权报批。目前,我们在省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以及县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下,购置了信息设备,开通了单机联接,实现了网上报批。
(三)严格了保密工作措施。我局十分重视信息网络安全工作,自省市国土部门有明确要求以来,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一是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国土信息的防护能力。我局不仅在接收党政文件做到安全保密,在自行打印文件材料和输送相关信息上,同样做到严格操作,比如:我们在文件打印方面,先由打字员打印形成标准文件,不论文件是否属于保密范围。都由文书备份,存到没有联接互联网的电脑硬盘上去,再由文书依据是否公开的要求进行政务公开;二是加强网上文件资料管理,提高防范意识。目前,局机关每个办公室都有电脑,每台电脑里都有关于本股室业务和综合资料,一方面,我们在学习《保密法》等相关资料的同时,正在加紧制定《网上内部相关信息资料保存维护管理处罚办法》,办法规定:资料保管不严发生泄露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股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另一方面,每个股室资料的输出者都备有一至两个移动U盘备份,并要求妥善保管好U盘。彼此之间不相互借用存储。这样就形成了“人人都有保密义务,人人都搞保密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注重保密学习,普及保密知识。近两年来,我局十分重视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积极选派有责任心的专业人员参加省、市、县相关部门举办的信息安全保密培训班,同时购买保密学习资料,并联合县保密局、科技局开展保密知识普及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保密工作认识不够深,意识不够强。由于存在思想偏差,过去,我们一贯重视强调抓经济工作,抓业务工作,认为中心工作抓好了,只要不因丢失资料造成不良影响,就是做好了保密工作,对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没有做到深入、全面。
2、制度落实不够坚决,监督检查不是有力。以往在保密工作上习惯性地强调结果,忽略了保密工作的落实过程,对保密工作落实环节的监督检查做得不够,对保密工作产生的不良影响缺乏高估性、前瞻性。
三、下一步打算
1、坚持不懈地抓好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保密意识。
2、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有关保密工作的相关制度,将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监督检查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内容。
保密承诺书范文大全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客户单位):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认真遵守本人工作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保密协议;
三、认真遵守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它各项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
四、对参与的信息化项目和服务所涉及技术资料和数据信息履行保密义务,未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不得擅自发表或使用;
五、离岗时,对仍具有保密性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担保单位声明:
我单位工作人员_________由我单位委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技术工作。我单位负责对该人员履行本保密承诺书进行监督管理,该人员如有违反,我单位将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我单位签订的《保密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担保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保密承诺书范文大全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客户单位):
鉴于本人在贵公司从事XXXXX工作,根据《员工守则》第XXXXXXX条的规定,本人自愿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保证遵守贵公司《员工守则》,信息安全以及保密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于以下贵公司技术上或营业上的信息(以下称为保密信息),在未得到贵公司的允许下,无论在职还是离职后,不以任何方式透露、泄露或披露,并不用于贵公司业务以外的目的上:
1.产品开发、制造以及销售方面的企划、技术资料、制造原价、销售价格等信息。
2.客户资料、分公司的资料及与其他电脑技术有关的信息。
3.财务、人事以及采购等相关的信息。
4.其他被贵公司视为保密对象的信息。
二、本人保证做到以下保密措施:
1.在职务执行上涉及到保密信息创新、取得或丧失的场合,应立刻向贵公司报告。
2.不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信息,不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保密信息。
3.保密文件、资料不私自翻印、复制、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摘录时,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4.办理离职时,对于本人所持有的保密文件,应与贵公司有关负责人履行交接手续,不以任何形式私自带出或随意移交给其他无关人员。
三、若违反以上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给贵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在职期间违反上述承诺的,按照《员工守则》第XXX条处罚:
(一)违反上述承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属于Ⅱ级过失;
(二)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于XXX级过失
故意或过失泄露保密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违反上述承诺,为他人窃取、收买、提供保密信息的。
承诺人: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__年 ___月 ___日
保密承诺书范文大全三
由于新疆交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到包括招投标、内部定
额单价分析资料,因此公司的招投标资料、施工单价、定额分析资料以及公司的发展模式、管理模式、战略发展计划目前属于高度的商业机密,为了确保公司的快速发展及公司今后的利益,作为本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
本人有义务保护公司相关资料的机密性,承诺以下各项规定,确保公司商业机密不外泄。
一、公司有关机密是指:不为众人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招投标资料、内部定额单价分析资料、公司所有的战略发展规划、营销策略、内部制度、发展模式等所有涉及公司发展的一切商业机密的资料。
二、除公司书面同意免除本人保密义务外,本人保证于任何情况下,绝不以口头、书面、复印、摄影、传阅或其他相类似的行为使保密资料揭示于第三者。
三、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和相关规定,并且在3年内不从事和本公司业务相同的业务。
四、如果本人存在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行为,本人将承担由此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五、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及时生效!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
X年X月X日
保密承诺书范文大全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 年___月___ 日
为加强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信息技术资料和数据的保密管理,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修改完善、数据处理和技术支持服务(下称项目)等工作中的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
1、在项目中所涉及的项目设计、图片、开发工具、流程图、工程设计图、计算机程序、数据、专利技术、招标文件等内容。
2、甲方在合同项目实施中为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和资料等;
3、甲方应用软件在方案调研、开发阶段中涉及的业务及技术文档,包括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等;
4、其他甲方合理认为,并告之乙方属于保密的内容。
二、保密范围
1、甲方已有的技术秘密:
2、乙方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被甲方使用的;
三、保密条款
1、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有关保密信息,不得以其他任何手段谋取私利,损害甲方的利益。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泄漏甲方保密信息。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甲方的技术资料、技术成果乙方无权利用在其他项目上。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有关保密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携带出甲方场所。
四、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以上所提及的保密信息均为甲方所有。
五、保密期限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为5年。
1、在本协议失效后,如果本协议中包括的某些保密信息并未失去保密性的,本协议仍对这些未失去保密性的信息发生效力,约束双方的行为。
2、本协议是为防止甲方的保密信息在协议有效期发生泄漏而制定。因任何理由而导致甲、乙双方的合作项目终止时,乙方应归还甲方所有有关信息资料和文件,但并不免除乙方的保密义务。
六、关系限制
本协议不作为双方建立任何合作关系或其他业务关系的依据。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泄露或使用了保密信息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项目,乙方应按合作项目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并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定的赔偿金额赔偿甲方遭到的其他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其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以中成,一式二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末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关键词】档案管理;规范化;二级医院档案
医院档案管理对医院的发展和建设起着重要作用。医院档案涉及到医院的基本建设、行政管理、科研论文、医疗管理、护理管理、药品管理及财务管理等诸多内容。其中不乏了许多具有保存和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书、声像、实物等不同载体种类的档案,真实地记录着医院的历史发展过程和管理各项管理工作信息,对医院的现实建设与未来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当前二级医院档案管理现状
(一)档案管理意识淡薄。
1.在二级医院人才培养中,一般比较重视医疗技术人员素质的提高和继续教育,对档案管理人员,特别是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和继续教育则十分缺乏,职能部门的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几乎都是从医疗临床工作岗位选派来的,从未参加过档案的专业化培训,档案管理的工作经验少,工作水平低,甚至跳槽率高,难留人,直接影响医院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2.在二级医院的各项管理工作中,存在着“重医疗、轻档案”的思想,对档案管理在医院管理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正确深刻的认识,导致规范化管理医院档案难以落实到位。
这些情况反映了当前二级医院的档案管理在医院整体管理工作中地位的低下,这种现实问题的存在,往往会直接导致档案的信息资料、原始凭证的缺失,从而进一步降低了档案在医院管理工作中的有效利用。
(二)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有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但实施起来非常困难,是影响医院档案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因素。具体来说就是医院有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但档案管理同医院其它管理工作相比较,往往在重视程度上不够,使得各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对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也难以重视起来,以至一些有价值的公文资料、数据不能按档案制度和时间规定加以保存,资料管理分散,收集不完整,失去了档案工作的完整性,制约了医院整体工作的开展。
二、规范化管理二级医院档案的重要环节
1.医院领导高度重视是确保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条件
二级医院档案管理对医院的发展和建设起着重要作用,是促进医院全面发展的关键。二级医院领导应当把档案管理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不断强化全体职工的档案管理意识,深化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是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医院管理工作发展的历史缩影,是检验医院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的真实依据。
2.健全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是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关键
依照医院的《规章制度汇编》中制定的关于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责任制,作为日常指导、管理医院档案工作的依据,将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为了实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档案的规章制度,医院的《规章制度汇编》中制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档案的立卷归档制度》、《档案安全保密制度》,与此同时还制定了医院文书档案管理流程,并将这些制度及流程公布上墙,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对照执行。
在对二级医院档案实施规范化管理过程中,《档案的立卷归档制度》尤为重要。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公文转化为档案的一个重要环节。按照《档案的立卷归档制度》要求,医院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应在次年的3月份完成,最迟也不能超过6月份。完成了归档工作,文件材料就正式转化为档案。这是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首要工作。
为了有效地利用档案,开发二级医院档案信息资源,依托《档案借阅制度》,严格执行借阅人填写查阅登记手续。对于查阅重要内容的档案材料须经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及院长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更好地为医院的各项工作提供服务,这是医院档案规范化管理的管理手段。
3.加强档案的安全管理是二级医院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保障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及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增强保密观念,遵守保密制度,尽职尽责地做好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不散失、不泄密。医院《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明确规定: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和借阅审批手续。未得到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借阅。来人查阅档案要在档案人员的指导下查阅,不得个人自行查找,归还档案要检查是否完整无损。这是医院档案规范化管理的行为准则和重要保障。
三、加强二级医院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措施
1.加强对兼职档案员专业知识的培训,是规范化管理档案的必要条件
要对二级医院的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兼职档案人员素质,就要对各部门的兼职档案员进行档案专业知识的培训。根据医院对各部门档案的归档要求,在每年年初对兼职档案员进行档案基础知识的规范化培训。提高兼职档案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素质和管理水平,使档案管理意识得到提升,促进医院档案规范化管理。
在二级医院人才培养方面,将档案人员特别是兼职档案人员的素质培训和继续教育纳入医院的人才培养计划,使档案人员不断获取更多的档案专业知识,提高医院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减少兼职档案人员的流动性。掌握了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就能够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高效、规范化地开展。
2.加强二级医院档案制度的落实,是规范化管理档案的要素
医院的《规章制度汇编》中制定的关于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责任制,是作为日常指导、管理医院档案工作的依据。有了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和落实,比没有制度更加可怕。所以要在健全制度的基础上狠抓科学有效的制度落实。医院必须建立和完善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教育、引导机制;必须制定对违反规则的处罚措施,并严格落实。正所谓无威不足以立规,不惩无人守规。所以,对于那些无视制度、不守规范的人要严惩不贷。
首先二级医院领导及兼职档案员要统一思想、周密部署。为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开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同时要定期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梳理,并以医院档案领导小组的名义开展档案督查活动。其次要深入督查、查找问题。医院档案领导小组成员和兼职档案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制度规定,切实从工作中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第三要让问题科室及负责人按照医院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对问题科室及负责人进行相关的惩罚,督促其整改落实。第四要建章立制、巩固提高。针对督查整改活动中发现的漏洞,医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抓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确保制度落实到实处,为医院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3.规范化管理二级医院档案,促进档案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随着医院综合建设的不断进步和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已由过去的不被重视、管理薄弱,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目前已成为医院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局限于档案的被动利用,不注重档案利用价值的信息反馈和档案价值的时效性,反映不了我院工作的全貌,不能主动提供利用档案。
然而,我们仍然要看到,档案管理作为医院基础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基础性、服务性工作,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活动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我们要善于利用档案的为医院服务,绝不是走形式、做样子,开发利用档案资源,挖掘档案潜力,用实际工作证明开展档案工作的必要性,编写单位的发展史,宣传单位职工的先进事迹,弘扬医院文化精神,当好领导的决策咨询参谋,积极为单位科学决策服务。
4.规范化管理二级医院档案,促进医院发展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化,在以医疗为中心的医院管理中,档案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成为医院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应医疗改革的要求,有效服务于医院管理及各项工作,我院档案工作部门不断从医院工作性质入手,以服务于我院全面工作,为提高整体水平,促进医院的自身发展,让档案信息资源在深化医院改革、建设文明行业、提高医疗质量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姬瑞环.文档管理规范化云南省干部在线学课件[Z].
关键词:事业单位 会计监督 内部控制 措施
相较于一般的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有着显著的特点,新时期强化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有助于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从源头上制止腐败行为,因为本文将就此展开深入的探讨。
一、 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的作用
(一)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以往受到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得很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手中都有票据和现金,常年不结账和不报账,形成了大量的断头账和流水账,会计基础工作杂乱无章。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后,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来建立会计业务处理程序,对会计职责进行科学划分和严格的监督,能够确保各项跨级资料在传递中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有效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强化会计监督功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
很多事业单位存在着“假账真做,真账假做,查出来是你的本事,查不出来是我的运气”这种侥幸心理,对各种收入进行隐匿和做假账,导致贪污浪费、乱支滥用和行贿受贿等不法行为时有发生。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后,事业单位做到“收入一个漏斗,支出一个口子”,从制度和运行程序上对自身的财务行为进行规范,确保所有资金的收入和支出都在阳光下进行,并且有效制约不合理的收入分配,从而防止和以钱谋私等行为的发生。
(三)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保护各项资产的安全
以往很多事业单位的开支标准不统一,开支项目名目繁多,导致收入分配的合理和成本的居高不下。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后,事业单位的收支行为得以规范,财务工作的随意性得以减少,各种浪费现象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且能够预防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不合理使用。
二、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的强化措施
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和事业单位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使得事业单位的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随着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导致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工作呈现弱化趋势,诸如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执行不够严格,流程不够规范和认识不到位等现象比比皆是,这严重制约了我国事业单位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将重点探讨新时期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的强化措施。
(一)加强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的培训
在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的构建和实施中,必须依靠人去执行和把关,因此人员的综合素质就成为了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工作质量的决定因素。首先,事业单位要通过开展培训学习和各种宣传活动,来提高单位领导对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工作的重视,确保单位领导真正树立对财务会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并带领全体员工参与到会计监督中去。其次,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培训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的准入门槛,并且确保会计人员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并且严格执行会计人员的考核制度,对于有突出表现的会计人员进行奖励和提拔,对于有重大失误的会计人员进行处罚和辞退,确保会计人员能够真正胜任本职工作。
(二)构建完善的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
事业单位要通过构建完善的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来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通过相关责任领导的书面授权批准来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对于得不到书面授权批准的事项要严格禁止执行,并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通过集体决策制度来削弱单个领导的权利和专断行为,并且构建完善的风险预警、会计内部核算和突出事件处理机制,对自身的各项财务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并及时防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事故。
会计人员在事业单位中是不具备独立地位的,其工作和决定容易受到单位领导的影响,从而导致会计内部监督无法真正发挥功效,这就要求事业单位必须消除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间的利益依附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或者是事业单位的举办机关来决定会计人员的升迁、罢免和奖惩,确保会计人员在事业单位中享有独立地位。
(三)构建健全的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机制
财政、审计和税务要充分发挥在事业单位会计外部监督的作用,通过三个部门的合理分工和严格执法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会计的内部监督,通过立法来明确内部监督在事业单位会计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并对内部监督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科学界定。此外,要改变以往的会计检查和事后监督的模式,构建科学规范的事前预测、会计控制、总结评估和检查分析的监督体系,确保内部监督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构建健全的会计电算化数据的内控和保密制度
会计电算化已经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这就要求事业单位构建健全的会计电算化数据的内控和保密制度,对财务电算化帐套实行单位权限管理,安装业务需要来设立相应的电脑操作岗位,确保不同权限的人员在自己的操作权限范围内进行工作;定期对重要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系统出现故障而导致数据的流失,对特别重要和敏感的数据要采用双备份或多备份制度,并将每一备份设置相应的密码,从而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可靠和安全。
三、 结束语
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因素较多,这就要求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强单位领导、会计人员和全体员工的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意识,健全相应的机制,以完善的内部会计流程来确保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年,水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全局重点工作,服务大局,强化领导,研究措施,完善制度,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现将年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我局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提高行政活动透明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局领导高度重视,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一是统一了思想,提高对《条例》施行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成立了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并明确了局水政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是落实了信息必备的办公条件,做到机构、人员及办公条件的落实。同时,我局还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安排信息员参加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信息员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意义、公开程序和要求,为我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奠定坚实基础。
(二)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建立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前提。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要求,制定了我局政务信息保密公开审查制度,做到“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了。根据《条例》及公开工作的要求,已按规定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公开时限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共向社会公开了工作简介、基本职能及法律法规。我们还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信息。
(四)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年度没有收到任何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要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予以公开。重点对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做法“公开信息不,信息不公开”。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统工艺美术,是指百年以上,历史悠久,技艺精湛,世代相传,有完整的工艺流程,采用天然原材料制作,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
第三条国家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实行保护、发展、提高的方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和促进本地区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第四条国务院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的部门负责全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实行认定制度。符合本条例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认定为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
第六条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由国务院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的部门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国务院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的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予以认定和公布。
第七条制作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要求保护的品种和技艺的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的部门审核后,向国务院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的部门推荐。
第八条申请认定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务院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的部门的规定,提交完整、详实的资料。
第九条国家对认定的传统工艺美术技艺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一)搜集、整理、建立档案;
(二)征集、收藏优秀代表作品;
(三)对其工艺技术秘密确定密级,依法实施保密;
(四)资助研究,培养人才。
第十条传统工艺美术品种中的卓越作品,经国务院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的部门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后,由国务院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的部门命名为中国工艺美术珍品(以下简称珍品)。
第十一条国家对珍品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一)国家征集、收购的珍品由中国工艺美术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工艺美术馆、博物馆珍藏。
(二)珍品禁止出口。珍品出国展览必须经国务院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并长期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制作的人员,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务院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的部门可以授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称号:
(一)成就卓越,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
(二)技艺精湛,自成流派的。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关心和支持工艺美术大师的创作,按照下列规定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一)工艺美术大师所在单位为其设立大师工作室;
(二)工艺美术大师有权在其作品上镂刻姓名;
(三)为工艺美术大师带徒传艺创造便利条件;
(四)工艺美术大师的退休年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当推迟。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制作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特需的天然原料、材料,应当统筹规划、妥善安排。
第十五条对制作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特需的宝石、玉石等珍稀矿种,国家依法加强保护,严禁乱采滥挖。
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发掘和抢救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征集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培养传统工艺美术技艺人才,资助传统工艺美术科学研究。
第十七条对于制作经济效益不高、艺术价值很高并且面临失传的工艺美术品种的企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扶持和帮助。
第十八条制作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的保护或者保密制度,切实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的管理。
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产品制作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露在制作传统工艺美术产品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国家对在继承、保护、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窃取或者泄露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秘密的;
(二)非法开采用于制作传统工艺美术的珍稀矿产资源或者盗卖用于制作传统工艺美术的珍稀矿产品的;
(三)私运珍品出境的。
论文关键词 证人保护 人身安全 财产安全 社会关系
“没有证人就没有诉讼!”这是美国的一句法谚语。证人在任何国家的诉讼过程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尽管我国现行的诉讼制度还没有达到像美国的对抗式诉讼制度那样,到了没有证人就没有诉讼的地步,但是我国目前正处在从传统的纠问式诉讼制度逐步向对抗式诉讼制度转变的过程当中,我国诉讼过程中将越来越离不开证人的出庭作证,然而现实却不容乐观。
在我国现有的诉讼体制下,证人出庭作证比率低下,对法院的调查数据表明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的比率在20%左右,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的比率只有1%左右。
一、我国证人保护制度存在的缺陷
分析比较我国和英美两国的关于证人保护的立法现状,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现有法律对于证人保护的规定存在如下几点问题:首先,我国对于证人保护的对象界定不清晰。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都对证人本身的人身安全保护予以了规定,但是两者之间又有不同之处,刑法对于证人的保护仅仅限于对证人本身的保护,而刑事诉讼法还包含了对于证人近亲属的保护,这也许是立法者处于其他目的的考量,但是这不能不说是我国现行法律的一个漏洞,这会给我国法律实践中带来很多问题与不便。使得本来就动力不足的证人保护更加力不从心,有关司法及可能会根据刑法的条款对于证人亲属的安全熟视无睹,因为毕竟这样的做法是有法可依的。这是一个十分可怕的现象。在这样的法律制度下,想要证人能积极的配合出庭作证显然是不现实的。
其次,我国现有法律对于证人保护的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都对证人的人身安全都有相关条款予以保护,但是,我们仔细一推敲就能发现许多问题: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都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证人予以保护,但是却没有具体分工及职责,也没有相应的责任制度,对于证人保护如何启动,如何具体实施,对证人的保护进行到怎样的程度等问题都没有规定。
再次,我国对于证人安全的事前预防制度规定缺乏。《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都是针对证人已经受到威胁的情况,而对于事前的预防却没有提及。而证人恰恰更希望能够事先就得到保护而不是在遭到打击报复之后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一个案件从立案到审结往往要经过较长的一段时间,而在这整段时间里证人随时都会又遭到打击报复的可能,所以我们不能只是关注对打击报复的行为进行处罚更要把重点放在预防打击报复上面。并且将这一保护贯穿案件审理的始终,从审前到审中再到审判后。这样才能使证人放心的出庭作证。
二、我国证人保护制度的具体构建
(一)证人保护的对象及范围
关于证人保护的对象,首先应该肯定的是不仅要保护证人本身还要保护证人的近亲属。那么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是否因该列入证人保护的范围呢?首先,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显然负有作证的义务,而且在实践中被害人往往也是被打击报复的对象,对于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显然也是必须的。再者,是对于近亲属的界定,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院司法解释对于在刑事诉讼中和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这一概念都有规定,那么在证人保护制度中我们是否可以借用这一界定呢?我想这显然是不适当的,在证人保护制度中我们应当根据证人作证的危险大小来确定其近亲属的范围,危险越大对于其近亲属的外延界定应当越宽。一般的来讲,刑事诉讼中证人所承担的风险大于民事诉讼,也大于行政诉讼,但是也需要根据具体个案的情况加以具体分析。我认为对于近亲属的界定不宜过宽也不宜过窄,过宽的近亲属外延虽然能更好地保护证人及其近亲属的权益但是难免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而过窄的近亲属外延却不能有效的保护其权益。我们在立法中可以将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列为第一位保护的对象,对于其他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近亲属则列为第二位保护对象,具体的保护对象由有关机关确定。
关于证人保护的范围,我们应该确定一条原则,既不能让证人因为出庭作证而遭受任何不法侵害。既要包括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不受不法侵害,还要包括财产权利不受不法侵害以及荣誉权、名誉权、人格尊严权不受不法侵害。
(二)证人保护的程序
证人保护必须采取一定的程序,可以是证人自行提出,也可以是律师或有关司法机关提出,有权申请证人保护的人应该包括证人、被害人及其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关司法机关申请。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方式是为了保证证人保护的启动更加容易,使得证人保护落实到实处。申请证人保护的方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载明证人姓名、住址、作证事由、作证事项、请求保护的理由、请求保护的方式等事项。在证人提出申请后,接受申请的机关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予以批准或不批准,一旦决定将其纳入证人保护计划,则必须制定完善的保护方案,包括保护的方式、等级、期限等等。计划一旦制定必须实行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受保护人认为自己已经不受威胁不需要保护。
(三)证人保护的机构及其责任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是证人保护的机关。但是,这样的规定过于笼统,没有明确三机关的具体职责,这样只会导致三个机关之间相互推诿,谁也不管。关于证人保护的机构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不是按机关分而是按照证人保护的程序阶段来分,可以分受理机关、执行机关、监督机关等。首先是受理机关,证人保护需要申请那么就需要有受理机关对申请予以受理,在申请受理之后要有对申请的审查与决定,我们可以在司法部下设一个专门机构来进行受理和审查以及决定,这样做也避免了分工不明确导致的各机关相互推诿的情况,也能使得决策及关于执行机关分开,让中立的第三方来判断是否需要启动证人保护计划也更能令人信服,避免诉讼过程中被告方证人孤立无援的情况。受理机关的具体工作是受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证人请求保护的申请、审批、证人安全分析按评估、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证人保护计划、领导并监督证人保护计划的实施、受理证人的申诉和控告、决定证人保护计划的终止等等。其次是具体的证人保护执行机关,我们可以在同级公安机关内部设立一直有训练有素的特警组成的证人保护小组,负责具体执行证人保护计划。关于监督机关,我国司法系统内的检察机关本身就肩负着监督的职责,在证人保护的程序中检察机关也应负起监督的职责。
对于证人保护机关的责任我们也要明确,否则将会使得证人保护流于形式,只有确立了有关机关在保护证人中的责任即未尽到责任的处罚措施才能更好的保证证人保护计划的实行。首先对于审查批准机关,我们可以确定其有义务认真审查并对其审查结果负责,如果审查不予批准造成证人及其近亲属收到了不法侵害,该审查人员应该负审查不严的责任,对其处罚可以根据证人最终受到的不法侵害严重程度予以确定。其次,对于执行机关其负有具体制定执行措施的义务,如果由于执行人员的原因制定了效果不良的执行计划致使证人及其近亲属遭受不法侵害的,制定人员也应当追究其责任,如果是由于执行过程中保护人员未尽到应尽的保护义务而使得证人及其近亲属遭受不法侵害的,应当依法最究其责任。若是执行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窜通或者故意泄露被保护人的信息则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证人保护的措施
1.证人人身安全的保护措施
证人的人身安全的保护可以说是证人保护的核心,因为证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是最为重要的,证人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何谈证人保护。
首先要确立对证人及近亲属姓名、身份、住址等情况的保密制度。在庭审前要对证人的身份、姓名、住址保密,对证人报案、举报的行为保密。在庭审中,也可以采取保密的措施和办法,比如通过特定的手段利用现代化科技使证人在不暴露身份及面貌的情况下作证,接受控、辩、审三方的询问、质证。也可以通过在庭审过程中限制公开证人的姓名和住址等信息来保密。对此,我国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做法对证人姓名以代号代替,签名以手印代替,并限制个人信息知晓的范围。在必要的时候证人作证活动可以以不公开的形式进行,及审判过程定证人作证部分可以不公开进行。具体措施为有限度的不公开审理和强制被告人在证人作证时退庭。这也是对意大利和台湾地区的证人保护制度的有益借鉴。
其次,我们要建立对证人的危险报告和危险评估制度。这个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证人保护机关高效、及时地对证人所面对的危险程度作出判断并及时制定相关的证人保护计划。在危险解除的时候及时的结束证人保护计划使证人尽快的回归正常的生活。
再次,要对证人采取保护性隔离措施以及24小时贴身保护,在证人面对的危险较大的时候,证人保护机关可以为证人及其近亲属采取保护性监禁或者为其提供安全的临时住所,当然这需要征得证人的同意。针对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有组织犯罪案件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采取24小时贴身保护的措施,以保护证人的人身安全。
最后,对于恐吓、威胁和打击报复证人的行为在立法和实践中都给予及时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