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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基层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是项目的基本管理机构,直接为项目领导和各部门服务的综合性部门,既是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枢纽,又是传递信息、研究项目管理方针政策的辅助决策参谋机构,其工作的精细化程度直接影响着项目的整个精细化管理水平。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以来,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按照相关要求迅速行动,积极响应,遵循部门职能定位,强化职责履行,优化服务流程,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承上启下”的作用,在项目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现就综合办公室精细化管理推进情况进行一下总结:
一、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广泛宣传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在项目部院内及工地醒目位置悬挂2-3条宣传项目精细化管理的横幅、标语;围绕项目精细化管理这个主题制作精细化管理宣传展板分别设置在施工现场和办公驻地;通过微信、QQ交流平台、集中会议等形式及时宣贯关于企业深化改革宣传片及PPT。项目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的氛围得到升华,全员精细化管理意识得到显著提高。
二、高度重视,深入学习。
高度重视项目精细化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全面推行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时传达转发集团公司、公司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股份公司全面推行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的通知;督促监督各部门开展自学,并组织开展精细化管理PPT宣讲,学习有记录、有成果、有资料;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要求,2014年及2015年多次组织全员精细化管理培训考试,基本达到了全覆盖要求,培训考试有签到、有记录,并及时公布考试成绩。
三、完善体系,明确责任。
按照中国中铁管理要求,从新设立项目部组织机构,将原有“五部”设置调整为“六部两室”设置,对现有人员按照“定编定员”要求进行重新划分;根据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和流程,按照“定岗、定责、定标准”的要求,对项目部各部门工作制度、岗位目标、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和规范,修订完善了项目部管理办法,建立了各部门管理责任矩阵并制作上墙,签订了部门机构责任书及员工岗位责任书,量化分解各项工作,明确工作负责岗位,使每个岗位都有责任、各项工作层层分解,实现从部门到个人都权责清晰、责任明确。
四、综合协作,团结协调。
一、综合行政执法形成的背景与推行现状
1996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自1997年以来至2002年,全国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2年8月22日国务院作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该决定指出并明确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思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要求。2002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从充分认识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试点的基本内容、试点的组织实施四个方面提出了意见。2004年××市政府相继批准了我市渝中区、南岸区、××区、北陪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实施方案,《××区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的实施意见》(××府发【2004】96号),即三定方案,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更名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专司行政监督处罚职能。至此,管罚分离的行政执法法制格局和综合行政执法的大格局基本形成。
从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推行的现实状况来看,已有渝中区、南岸区、××区、北陪区实行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格局,其推行情况亦不尽一致,有的完全没有了管理职能,有的还交叉了部分管理职能,有的是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块牌子一套班子,有的是并列环保局、市政绿化局等多块牌子一套班子,但不论哪种机构设置形式,都基本形成了管罚分离的法制格局。
二、综合行政执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之分析
综合行政执法是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水平,构建管理长效机制的一种新型行政执法模式,具备执法主体唯一性、执法体制统一性、执法职能综合性、执法范围灵活性的特点,但该项工作的推行也面临着各种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现行法律资源与综合执法实践需要的矛盾
第一,我市试点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根据“三定”方案(政府规章)明确的授权方式进行执法。政府规章进行授权的方式,适用于行政机构,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根据这样的授权,综合执法队伍只能实施政府规章的规定,无法实施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为由人大授权方式取得执法主体资格的对象,主要是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因此,现行综合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包括其执法内容和程序均受到挑战。
第二,综合执法的法律依据过于分散,带有不确定性:目前综合执法依据散见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中,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内容和方式,部分是按照原行政执法体制和主体设定的,所以,一旦相关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综合执法依据也将随之变化,执法体系始终处于不确定的动态之中。
(二)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的矛盾
一是有些执法行为往往同时涉及综合执法和专业管理部门,完整统一的执法行为被人为割断,制约了综合执法队伍职责的有效履行。二是专业管理部门囿于无明文规定,缺乏专业的有效指导,综合执法队伍面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
三是有效的沟通机制尚未建立,使得有的地方出现管理和处罚盲区,专业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两不管。
(三)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不当、责权界限不清的问题
从调研组了解的情况来看,地方性规章对综合行政执法定性不准确,导致这支队伍存在职能职责不清现象,各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责权利也很难划清。这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矛盾。
1、管罚分离的法律要求与执法实践中管理和执法脱节的矛盾
综合执法是解决管理权和审批权合二为一、权权不分的一项举措,但执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和执法又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主要表现在:第一,管罚分离后,各试点区均出现不能及时处理违法行为的现象,管理部门在管理中发现的所有违法行为已无权处罚,综合行政执法局赶赴现场处理的当事人已逃逸,行政执法无法实施,由此造成管理和执法效率低下的后果。第二,执法工作超越不了“事后执法”的属性,前期管理不到位,执法队伍成为“救火队”,后期管理跟不上,执法效果难以保持。第三,有的试点区现在两权分离的深度和广度还极为有限,管理和执法在许多方面处于“剪不断、理还乱”的状态,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的机制尚未建立,导致管理和执法形不成合力。
2、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的矛盾
首先,街镇作为第三层面的基层组织,存在着两面性:一方面,面对量大面广的社区、村社综合管理任务,承担大量区政府下达的经济、社会等各项硬指标,其工作是需要有一支“拉得出、能办事”的队伍;另一方面,大部分街镇尚未真正从长期形成的经济利益关系网中摆脱出来,还无法真正站在管理和服务的角度对执法活动履行管理职责。
其次,面对权力上收、任务下放的综合执法格局,必然要求综合执法机构与管理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必然要求综合执法机构熟知各项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否则就不能切实履行综合执法的职能,但实际工作中,由于上述必然要求之要素在客观体制和综合执法机构主观素养方面的双重缺失,使得条、块管理与执法的界限不明、责权不清。
第三,权责分离现象严重,“三定”方案明确授权执法主体和执法权力属于综合执法机构,而工作责任则延伸到了只有管理职能的街镇和相关部门,出现了街镇执法越位和执法不安的现象和心理,致使执法局综合执法编制和经费投入不到位,不仅使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均提出工作异议,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存在政府不依法行政的隐患,如若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将处于不利与不法的地位。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街镇普遍认为综合执法局指导不力,人力不足,自己冒充执法主体冲锋陷阵,其不合法履职的隐患令人担忧,希望尽早取得合法执法主体资格,扭转条块管理和综合执法不尽协调的工作局面。
(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不顺的问题
一是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没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每一个试点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无一例外深感困惑,同时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也缺位,不论从法律规范角度还是行政管理角度都有先天不足,部门设立的缺位,法律规定的缺失。
二是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能名不副实。综合行政执法确切的表述应该是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是与城市管理相配套的行政执法,即关于市政环卫、环保、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超出或职能不足都是不恰当的。而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超出(管罚不分)和职能不足(未能统领城市执法)的现象尤为突出,综合行政执法未真正实现其综合执法的目的。
三是现行综合行政执法本职任务受到较为严重的冲击。“三定”方案以“7+1”规定了综合执法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对象,各试点综合执法区均反映执法局半成左右的时间和精力都在完成+1的任务,此项工作严重冲淡了其原本的7项综合行政执法任务。
三、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与工作机制的几点思考
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管理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分离,是按照行政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要求,规范行政部门政务行为的重要举措。该工作格局有利于在相关的行政权之间保持一定的制约关系,防止行政权力的过量裁量;有利于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执法权力部门利益化;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部门工作效率,防止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因此,应扩大试点范围,巩固试点工作的成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
(一)理顺体制
严格使权力主体、监督执法主体相分离,从体制上形成一种行政处罚职能相对集中、执法机构相对独立、权力主体相互制约的格局。
1、成立××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机构。可以成立业务全面的大部委形式工作机构,通过机构设置整合综合行政执法资源,解决一些专业执法问题,彰显综合行政执法的威严,同时让行政相对人多一条合法的行政复议救济渠道。
2、努力探索综合行政执法规范高效的工作体制。现在××的试点区中,南岸区市政环卫和综合执法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做法,在未实现“大综合”情况下,其权宜之法显得较为合理,既满足了管罚分离的法制要求,又能较灵活地处理管理与执法相脱节的矛盾,能一定程度避免多头管理执法难到位、多头管理不便执法的现象发生。
3、明确综合执法的功能定位。要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功能进行科学定位,综合执法不能越俎代庖。“三定”方案中明确给执法局的“7+1”项职能,对“+1”职能中任务过于繁重应当引起重视,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做好疏导工作,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少用甚至不用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围堵”,适当调整其该项职能,应“本位”而非“越位”。
(二)转换机制
要解决管罚分离法制要求与管理和执法脱节的矛盾,要解决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的矛盾,我们首先应当认识到:审批、许可等管理权与处罚执法权的分离,不是行政权力的简单加减,而是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制衡;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同是行政行为,是同一行为的不同阶段。其次,就综合执法的整体状况而言,合理分配管理和执法的功效、合理区分条块管理的职能重点,我们可着眼既发挥综合执法的协调性、综合性和全局性特点,又发挥行业管理的技术优势,依托街镇管理的人财优势,建立一个高效协调、运转和谐的衔接机制。一是建立综合执法与行业管理之间科学、有效的沟通运作机制;二是探索街镇管理与综合执法之间既联系又独立的运作机制;三是建立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疏与堵是城市管理的两种手段,两者不能偏废;四是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评估机制、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五是建立执法队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人才流动机制。
就我区实际情况,可形成各街道、相关部门和管理处相对工作独立性和自,又可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度集中的工作局面,有利于实现“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工作机制,有利于广泛调动各方面城市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法制保障
执法的有效性是基于执法的合法性,加快调整完善授权方式、组织开展前瞻性的立法研究都是不可或缺的内容。要以确立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为核心,以取得强有力的综合执法手段为抓手,以清理修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配套,建立一套较为科学可行的综合执法法制保障机制。(1)由市人大制定城管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确立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执法手段和执法程序等。(2)对现有的涉及市容市貌的有关专业执法依据进行整体清理,并按照责权利的统一要求进行完善,为构建专业管理相对集中、综合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机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实现高效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现行法律法规与综合执法实践需要的矛盾,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的矛盾亦便随之消弭。
从“发展才是硬道理”到“科学发展观”,其核心就是发展,发展就有变化,变化需要创新。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日趋完备,如何加强城市管理、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及工作机制,理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使其高效规范的运行,就成为一个重要课题。12月,经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了由法工委牵头的“综合行政执法”调研组,通过历时两个多月较为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综合行政执法形成的背景与推行现状
1996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自1997年以来至,全国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8月22日,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17号),该决定指出并明确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思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要求。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从充分认识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试点的基本内容、试点的组织实施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意见。重庆市政府相继批准了我市渝中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陪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实施方案,《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的实施意见》(大渡口府发96号),即三定方案,将大渡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更名为大渡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专司行政监督处罚职能。至此,管罚分离的行政执法法制格局和综合行政执法的大格局基本形成。
从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推行的现实状况来看,已有渝中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陪区实行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格局,其推行情况亦不尽一致,有的完全没有了管理职能,有的还交叉了部分管理职能,有的是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块牌子一套班子,有的是并列环保局、市政绿化局等多块牌子一套班子,但不论哪种机构设置形式,都基本形成了管罚分离的法制格局。
二、综合行政执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之分析
综合行政执法是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水平,构建管理长效机制的一种新型行政执法模式,具备执法主体唯一性、执法体制统一性、执法职能综合性、执法范围灵活性的特点,但该项工作的推行也面临着各种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现行法律资源与综合执法实践需要的矛盾
第一,我市试点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根据“三定”方案(政府规章)明确的授权方式进行执法。政府规章进行授权的方式,适用于行政机构,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根据这样的授权,综合执法队伍只能实施政府规章的规定,无法实施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为由人大授权方式取得执法主体资格的对象,主要是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因此,现行综合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包括其执法内容和程序均受到挑战。
第二,综合执法的法律依据过于分散,带有不确定性。目前综合执法依据散见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中,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内容和方式,部分是按照原行政执法体制和主体设定的,所以,一旦相关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综合执法依据也将随之变化,执法体系始终处于不确定的动态之中。
(二)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的矛盾
有些执法行为往往同时涉及综合执法和专业管理部门,完整统一的执法行为被人为割断,制约了综合执法队伍职责的有效履行。专业管理部门囿于无明文规定,缺乏专业的有效指导,综合执法队伍面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有效的沟通机制尚未建立,使得有的地方出现管理和处罚盲区,专业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两不管。
(三)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不当、责权界限不清
从调研组了解的情况来看,地方性规章对综合行政执法定性不准确,导致这支队伍存在职能职责不清现象,各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责权利也很难划清。这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矛盾。
1.管罚分离的法律要求与执法实践中管理和执法脱节的矛盾
综合执法是解决管理权和审批权合二为一、权权不分的一项举措,但执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和执法又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主要表现在:第一,管罚分离后,各试点区均出现不能及时处理违法行为的现象,管理部门在管理中发现的所有违法行为已无权处罚,综合行政执法局赶赴现场处理的当事人已逃逸,行政执法无法实施,由此造成管理和执法效率低下的后果。第二,执法工作超越不了“事后执法”的现状,前期管理不到位,执法队伍成为“救火队”,后期管理跟不上,执法效果难以保持。第三,有的试点区现在两权分离的深度和广度还极为有限,管理和执法在许多方面处于“剪不断、理还乱”的状态,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的机制尚未建立,导致管理和执法形不成合力。
2.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的矛盾
首先,街镇作为第三层面的基层组织,存在着两面性:一方面,面对量大面广的社区、村社综合管理任务,承担大量区政府下达的经济、社会等各项硬指标,其工作是需要有一支“拉得出、能办事”的队伍;另一方面,大部分街镇尚未真正从长期形成的经济利益关系网中摆脱出来,还无法真正站在管理和服务的角度对执法活动履行管理职责 。
其次,面对权力上收、任务下放的综合执法格局,必然要求综合执法机构与管理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必然要求综合执法机构熟知各项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否则就不能切实履行综合执法的职能,但实际工作中,由于上述必然要求之要素在客观体制和综合执法机构主观素养方面的双重缺失,使得条、块管理与执法的界限不明、责权不清。
第三,权责分离现象严重,“三定”方案明确授权执法主体和执法权力属于综合执法机构,而工作责任则延伸到了只有管理职能的街镇和相关部门,出现了街镇执法越位和执法不安的现象和心理,致使执法局综合执法编制和经费投入不到位,不仅使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均提出工作异议,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存在政府不依法行政的隐患,如若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将处于不利与不法的地位。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街镇普遍认为综合执法局指导不力,人力不足,自己冒充执法主体冲锋陷阵,其不合法履职的隐患令人担忧,希望尽早取得合法执法主体资格,扭转条块管理和综合执法不尽协调的工作局面。
(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不顺
一是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没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每一个试点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无一例外深感困惑,同时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也缺位,不论从法律规范角度还是行政管理角度都有先天不足,部门设立的缺位,法律规定的缺失。
二是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能名不副实。综合行政执法确切的表述应该是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是与城市管理相配套的行政执法,即关于市政环卫、环保、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超出或职能不足都是不恰当的。而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超出(管罚不分)和职能不足(未能统领城市执法)的现象尤为突出,综合行政执法未真正实现其综合执法的目的。
三是现行综合行政执法本职任务受到较为严重的冲击。“三定”方案以“7+1”规定了综合执法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对象,各试点综合执法区均反映执法局半成左右的时间和精力都在完成+1的任务,此项工作严重冲淡了其原本的7项综合行政执法任务。
三、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与工作机制的几点思考
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管理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分离,是按照行政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要求,规范行政部门政务行为的重要举措。该工作格局有利于在相关的行政权之间保持一定的制约关系,防止行政权力的过量裁量;有利于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执法权力部门利益化;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部门工作效率,防止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因此,应扩大试点范围,巩固试点工作的成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
(一)理顺体制
严格使权力主体、监督执法主体相分离,从体制上形成一种行政处罚职能相对集中、执法机构相对独立、权力主体相互制约的格局。
1.成立重庆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机构。可以成立业务全面的大部委形式工作机构,通过机构设置整合综合行政执法资源,解决一些专业执法问题,彰显综合行政执法的威严,同时让行政相对人多一条合法的行政复议救济渠道。
2.努力探索综合行政执法规范高效的工作体制。现在重庆的试点区中,南岸区市政环卫和综合执法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做法,在未实现“大综合”情况下,其权宜之法显得较为合理,既满足了管罚分离的法制要求,又能较灵活地处理管理与执法相脱节的矛盾,能一定程度避免多头管理执法难到位、多头管理不便执法的现象发生。
3.明确综合执法的功能定位。要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功能进行科学定位,综合执法不能越俎代庖。“三定”方案中明确给执法局的“7+1”项职能,对“+1”职能中任务过于繁重应当引起重视,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做好疏导工作,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少用甚至不用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围堵”,适当调整其该项职能,应“本位”而非“越位”。
(二)转换机制
要解决管罚分离法制要求与管理和执法脱节的矛盾,要解决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的矛盾,首先应当认识到:审批、许可等管理权与处罚执法权的分离,不是行政权力的简单加减,而是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制衡,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同是行政行为,是同一行为的不同阶段。其次,就综合执法的整体状况而言,合理分配管理和执法的功效、合理区分条块管理的职能重点,既有利于发挥综合执法的协调性、综合性和全局性特点,又有利于发挥行业管理的技术优势,依托街镇管理的人财优势,建立一个高效协调、运转和谐的衔接机制。一是建立综合执法与行业管理之间科学、有效的沟通运作机制;二是探索街镇管理与综合执法之间既联系又独立的运作机制;三是建立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疏与堵是城市管理的两种手段,两者不能偏废;四是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评估机制、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五是建立执法队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人才流动机制。
就大渡口区实际情况,可形成各街道、相关部门和管理处相对工作独立性和自,又可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度集中的工作局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工作机制,广泛调动各方面城市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法制保障
执法的有效性是基于执法的合法性,加快调整完善授权方式、组织开展前瞻性的立法研究都是不可或缺的内容。要以确立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为核心,以取得强有力的综合执法手段为抓手,以清理修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配套,建立一套较为科学可行的综合执法法制保障机制。由市人大制定城管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确立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执法手段和执法程序等。对现有的涉及市容市貌的有关专业执法依据进行整体清理,并按照责权利统一的要求进行完善,为构建专业管理相对集中、综合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机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实现高效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现行法律法规与综合执法实践需要的矛盾,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的矛盾亦随之消弭。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从接手综合部工作至今首先从抓综合部履行工作职责入手,综合部工作繁杂。以身作则,严格内部管理。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细化了各项工作,1对综合部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强化了职责,明确了责任,形成了团结一致,高效运作的氛围。
细化了每个人的职责和任务,1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专长、工作能力与水平。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专长,挖掘每个人的工作潜力,强化了每个人的职责和责任,对每个工作要点都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从而使综合部的各项工作都有了质和量的提高。
传达公司例会精神及综合部周工作安排,2从4月份接手综合部起坚持周一召开部门会议。进行工作研讨,解意见及建议、解决工作难点,并要求本部门员工每周五上交个人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每月上交月工作总结、工作心得及对本部门的改进意见及建议。
使员工详尽掌握本公司制度与相关知识,3组织本部门员工每周抽出2小时学习公司制度及相关知识。从而保证监督检查过程中做到有理有据。
并对公司员工进行业务培训。2公司人才招聘及人才调配。
采用“按需定量、严格要求、招聘考核”方法引进人才,1及时掌握各部门的人才需求。从4月份起开始招聘人员,至今面试者共计30人,其中录取7人,综合部3人、财务部2人、工程部1人、销售部1人,1人待批,共有23人进入公司人才储备库。
组织全体员工于7月7日、7月14日进行了合同法学习,2为提高公司员工法律意识。并根据所学知识进行了考试。
并将已通过的制度上墙。3草拟相应的公司管理制度。
综合部草拟了食堂工作职责、保安工作职责、绩效考核制度、综合部管理制度、公司简介、资产管理规定、薪金管理补充协议、会议管理制度共8部管理制度,1从四月份起至今。其中食堂工作职责、保安工作职责、公司简介3部已下发;资产管理规定、薪金管理补充协议2部待公司领导签批下发;综合部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2部待公司领导审核;绩效考核制度1部待完善。同时将公司已通过的考勤制度、薪金管理制度、电脑使用管理制度、部门工作职责等制度上墙,并为已定岗的员工制作了员工胸卡。
严格管理公司印章印信,4全面整理档案、资料。扎实做好公司保密工作。
进行详细分类,1全面整理公司档案、资料。建立了员工个人档案,并统一制作档案电子目录,使档案管理科学、合理,便于快速查找。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如有需要借阅档案或借出档案复印件的部门及员工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批示,借阅人填写档案借阅单,档案原件禁止外借。
印信印章是公司的重要凭证,2公司印信、印章实行统一管理。公司迎接各类检查,上报公司报表、证件年检、建平项目等很多地方需要盖章,所以印信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使用程序,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及本部门工作做到不失密、不泄密。3严格遵守保密条令。
5办理公司证件年检及县属公司资质有关手续。
土地证、公司资质、代码证进行了年检,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除资质年检还在审批外其余证件全部年检完毕并对县属公司相关手续进行收集。
提高车辆利用率,6加强车辆管理。统一调配,保证各部门用车。
统一调配,从4月份开始对公司两台车辆进行了明确分工。力求做到调配合理、有效,提高车辆利用率,同时要求驾驶员增强安全意识,保证安全驾驶、无事故。规定综合部员工没有特殊情况禁止使用车辆。
规范备用金使用。7规定办公用品采买程序。
对以前采购工作进行总结,1与财务部核对了综合部6月份以前经办的所有帐务。同时重新规定了采购程序与纪律,要求综合部人员要有自律意识,最大程度上合理使用费用,物品采购必须在3家以上销售点采价,所购物品必须质优价廉,100元以上物品必须两人购买,购买前必须请示主管领导批准,综合部人员禁止报销打车票据。
从4月份至今共采购办公用品打印机1台、档案柜5组、彩椅15把,2统计各部门所需添置办公物品。笔记本电脑1台,会议桌椅一套,办公桌2张,电风扇5台及食堂用品等。
丰富员工文体生活,8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增强员工团队合作精神,提升企业文化内涵。
用爱心真诚关怀灾区人民,1号召公司员工参加赈灾捐款活动。公司为汶川灾区捐款共计32640元。
公司参赛人员积极备战充分展现了三合公司的团队精神。2组织员工于6月25日-27日参加了首届房地产开发杯乒乓球比赛。
提高工作热情、加强团队协作,3为了增进同事间交流。综合部于5月16日组织了象棋、扑克比赛。
提高服务质量以保证食堂正常运转。9规范食堂日常管理。
要求所购买物品必需详细附单标明,根据食堂需求对食堂实施单独立账。同时加强食堂卫生管理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并每月月初对食堂账务进行核对,食堂工作现已进入正规化。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10维护公司工作环境。
定期全面清扫、消毒,严格监督、检查办公室环境卫生。保证工作环境清洁。每天上下班巡视水、电,门窗等设施,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办公楼安全。
二、自身建设方面
一言一行对本部人员的精神面貌、工作水平及工作做作风都起着置关重要的作用,作为部门主管。所以工作中我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文化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改进自己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带动本部门员工共同提高。
不可避免有许多疏漏,上述工作我只是摘其重点进行了汇报。还有许多不尽事宜请领导及同事多提宝贵意见,如果说取得一些成绩,也是公司领导关怀下,各部门支持以及综合部全体成员共同努力工作的成果。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
有些事情协调的不全面、不到位,1协调平衡工作不理想。平衡的不尽合理,影响了工作质量。
核搞、校稿不严,2文件质量有待提高。草拟的制度不够严谨。
应加强改进。3细节问题处理不到位。
四、下步工作设想
进一步明确综合部工作的指导思想,1总结经验。紧紧围绕公司的经营理念,牢固树立服务思想,为公司各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提高综合部的整体工作水平,2结合实际。以服务、求实、高效为原则。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车辆、食堂、办公设施等后勤工作的管理。
工作中我严于律己、严格管理,自今年4月份被聘用为综合部主管以来。公司领导和全体同事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公司的经营理念,积极做好服务、管理、协调等职能工作,使综合部工作逐渐步入正轨。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从接手综合部工作至今首先从抓综合部履行工作职责入手,综合部工作繁杂。以身作则,严格内部管理。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细化了各项工作,1对综合部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强化了职责,明确了责任,形成了团结一致,高效运作的氛围。
细化了每个人的职责和任务,1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专长、工作能力与水平。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专长,挖掘每个人的工作潜力,强化了每个人的职责和责任,对每个工作要点都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从而使综合部的各项工作都有了质和量的提高。
传达公司例会精神及综合部周工作安排,2从4月份接手综合部起坚持周一召开部门会议。进行工作研讨,解意见及建议、解决工作难点,并要求本部门员工每周五上交个人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每月上交月工作总结、工作心得及对本部门的改进意见及建议。
使员工详尽掌握本公司制度与相关知识,3组织本部门员工每周抽出2小时学习公司制度及相关知识。从而保证监督检查过程中做到有理有据。
并对公司员工进行业务培训。2公司人才招聘及人才调配。
采用“按需定量、严格要求、招聘考核”方法引进人才,1及时掌握各部门的人才需求。从4月份起开始招聘人员,至今面试者共计30人,其中录取7人,综合部3人、财务部2人、工程部1人、销售部1人,1人待批,共有23人进入公司人才储备库。
组织全体员工于7月7日、7月14日进行了合同法学习,2为提高公司员工法律意识。并根据所学知识进行了考试。
并将已通过的制度上墙。3草拟相应的公司管理制度。
综合部草拟了食堂工作职责、保安工作职责、绩效考核制度、综合部管理制度、公司简介、资产管理规定、薪金管理补充协议、会议管理制度共8部管理制度,1从四月份起至今。其中食堂工作职责、保安工作职责、公司简介3部已下发;资产管理规定、薪金管理补充协议2部待公司领导签批下发;综合部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2部待公司领导审核;绩效考核制度1部待完善。同时将公司已通过的考勤制度、薪金管理制度、电脑使用管理制度、部门工作职责等制度上墙,并为已定岗的员工制作了员工胸卡。
严格管理公司印章印信,4全面整理档案、资料。扎实做好公司保密工作。
进行详细分类,1全面整理公司档案、资料。建立了员工个人档案,并统一制作档案电子目录,使档案管理科学、合理,便于快速查找。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如有需要借阅档案或借出档案复印件的部门及员工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批示,借阅人填写档案借阅单,档案原件禁止外借。
印信印章是公司的重要凭证,2公司印信、印章实行统一管理。公司迎接各类检查,上报公司报表、证件年检、建平项目等很多地方需要盖章,所以印信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使用程序,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及本部门工作做到不失密、不泄密。3严格遵守保密条令。
5办理公司证件年检及县属公司资质有关手续。
土地证、公司资质、代码证进行了年检,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除资质年检还在审批外其余证件全部年检完毕并对县属公司相关手续进行收集。
提高车辆利用率,6加强车辆管理。统一调配,保证各部门用车。
统一调配,从4月份开始对公司两台车辆进行了明确分工。力求做到调配合理、有效,提高车辆利用率,同时要求驾驶员增强安全意识,保证安全驾驶、无事故。规定综合部员工没有特殊情况禁止使用车辆。
规范备用金使用。7规定办公用品采买程序。
对以前采购工作进行总结,1与财务部核对了综合部6月份以前经办的所有帐务。同时重新规定了采购程序与纪律,要求综合部人员要有自律意识,最大程度上合理使用费用,物品采购必须在3家以上销售点采价,所购物品必须质优价廉,100元以上物品必须两人购买,购买前必须请示主管领导批准,综合部人员禁止报销打车票据。
从4月份至今共采购办公用品打印机1台、档案柜5组、彩椅15把,2统计各部门所需添置办公物品。笔记本电脑1台,会议桌椅一套,办公桌2张,电风扇5台及食堂用品等。
丰富员工文体生活,8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增强员工团队合作精神,提升企业文化内涵。
用爱心真诚关怀灾区人民,1号召公司员工参加赈灾捐款活动。公司为汶川灾区捐款共计32640元。
公司参赛人员积极备战充分展现了三合公司的团队精神。2组织员工于6月25日-27日参加了首届房地产开发杯乒乓球比赛。
提高工作热情、加强团队协作,3为了增进同事间交流。综合部于5月16日组织了象棋、扑克比赛。
提高服务质量以保证食堂正常运转。9规范食堂日常管理。
要求所购买物品必需详细附单标明,根据食堂需求对食堂实施单独立账。同时加强食堂卫生管理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并每月月初对食堂账务进行核对,食堂工作现已进入正规化。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10维护公司工作环境。
定期全面清扫、消毒,严格监督、检查办公室环境卫生。保证工作环境清洁。每天上下班巡视水、电,门窗等设施,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办公楼安全。
二、自身建设方面
一言一行对本部人员的精神面貌、工作水平及工作做作风都起着置关重要的作用,作为部门主管。所以工作中我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文化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改进自己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带动本部门员工共同提高。
不可避免有许多疏漏,上述工作我只是摘其重点进行了汇报。还有许多不尽事宜请领导及同事多提宝贵意见,如果说取得一些成绩,也是公司领导关怀下,各部门支持以及综合部全体成员共同努力工作的成果。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
有些事情协调的不全面、不到位,1协调平衡工作不理想。平衡的不尽合理,影响了工作质量。
核搞、校稿不严,2文件质量有待提高。草拟的制度不够严谨。
应加强改进。3细节问题处理不到位。
四、下步工作设想
进一步明确综合部工作的指导思想,1总结经验。紧紧围绕公司的经营理念,牢固树立服务思想,为公司各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提高综合部的整体工作水平,2结合实际。以服务、求实、高效为原则。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车辆、食堂、办公设施等后勤工作的管理。
深刻领会领导思想,3努力提高沟通与协调工作。进一步做好监督、检查公司各项决议、决定、指示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关键词】综合监控系统;建设;分析
1.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综合监控系统概述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是南宁轨道交通的首条线路,西起石埠,止于南宁东站,线路总长约为32.12km,一期工程主要沿邕江北岸布设,是贯通南宁市都会区东西向的骨干线,线路连接了城西组团、城北组团、中心组团、青秀组团,大大加强城市东西方向的联系。以解决城市周边组团与中心组团的东西向客流交通为主,并起到拉开城市布局、促进城市结构调整发展的引导作用。1号线工程的建设缓解沿线的交通压力,带动沿线城区的开发,对轨道沿线的经济发展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对城市发展目标的实现与拓展城市空间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2.综合监控系统结构与功能
为了满足两级制监控和调度指挥的需求,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用两级管理三级控制的分层分布式结构。1号线综合监控系统设中央级和车站级两级管理,中央级监控系统为主控级,车站为分控级。控制结构为位于控制中心的中央级综合监控系统、车站、就地三级控制。1号线综合监控系统由中央级综合监控系统和软件测试平台、网络管理系统,位于车站的车站级综合监控系统,位于车辆段的车辆段综合监控系统以及培训管理系统等多个部分组成。通过综合监控系统骨干网把车站、车辆段与中央的各级综合监控系统联接到一起,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综合监控系统的功能主要包括对设备的实时集中监控与系统之间互相协调联动功能。通过综合监控系统可实现对火灾报警设备与信息、车站与区间环控设备、屏蔽门设备,供电设备,防淹门设备、门禁设备,照明设备,广播设备,自动售检票设备、乘客信息显示系统等进行实时集中监控。通过综合监控系统还可以实现在日间经营或夜间非经营情况下、紧急意外情况下、设备出现故障情况下各系统之间协调互动的功能。车站级控制功能包括监控车站内的供电情况、空调、通风状况、闭路电视、防火、广播、显示系统、电话、给水排水、自动扶梯、照明等设备的运行;协调站内各设备之间的正常运行:向中央级监控系统传输信息、数据,并执行来自中央级监控系统的命令。就地级控制功能为传输各设备的运作状态到车站的控制室,执行车站控制室给予的命令,能就地控制与调试,独立运行[1]。
综合监控系统能够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优势,使信息的交换、数据的传输、文件的处理、资源的分配更方便快捷,效果显著。一体化的调度指挥系统让综合监控系统中各子系统既相互独立,又统一协调。通过在总调度的指挥下进行协调运作,各子系统的的程序运作更紧密有序。各子系统之间的数据分析、处理能更有效发展综合监控系统的调度管理功能。改善与加强各子系统的反应与处理功能,能保障综合监控系统的运行可靠性,高效性。
3.采用深度系统集成模式
深度系统集成模式是通过总结国内外在地铁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继承并吸收了顶层信息继承模式的优点,从顶到底被集成子系统继集成的一种继承模式。深度系统集成模式的思想是将原来分层设置的多个系统作为一个综合自动化系统进行招标、设计、实施与调试。这种集成模式下的综合监控系统服务了车站的值班工作人员、各种设备的管理人员、中央调度人员[2]。深度集成系统模式下的综合监控系统扩展了电子监控子系统、火灾报警子系统、门禁子系统等多个部分,通过将分立监控系统上下位机结构作为整体来进行考虑,把原来分立系统的功能统一在综合监控系统上完成;利用综合监控系统的全线网络实现控制层设备之间的访问、通信、维护功能;满足运营调度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各种功能需求。该模式统一采用同种软件集成平台,加快了子系统间的传输速度,使数据的采集、数据的处理和数据的分析一次性完成,而不需要过多的操作与转换,保证了系统的响应速度。具有一体化的设计思路、简约的层次、一体化的软件平台使这种模式容易调试。深度系统集成模式的种种优势有利于大规模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4.综合监控系统大联调
综合监控系统大联调是在各个设备系统完成各自内部调试的基础上进行接口功能与系统的性能测试,检查轨道交通中各系统能否满足协同运作的要求,是对整个综合监控系统的检验过程[3]。对综合监控系统大联调,有助于了解系统中各设备的运作状态,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有利于完善整个综合监控系统。通过系统联调,运营人员、管理人员、维护人员、车站操作人员等技术水平将得到提高,为综合监控系统的良好运行创造条件。联调也可以检验制定的规则制度的运行情况,发现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解决这些问题,逐步完善规章制度。通过综合监控系统的大联调作用,车站的设备效率将得到有效提高,因此,做好系统大联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综合监控系统性能与功能要求
5.1综合监控系统的性能要求
5.1.1实时性要求
综合监控系统的重要特征是实施实时远程控制、远程通信和快速控制。分层次的大型计算机监控的综合监控系统,既能离散控制又能进行连续的复杂控制,要求遥控时间在2秒之内,返还信息时间也要求在2秒之内。这种为保障监控时的实时性,要求综合监控系统具有较高的性能指标。目前惟有采用系统的深度集成才能保证这个性能指标。
5.1.2扩展性要求
考核综合监控系统的网络扩展能力,软件平台的扩展能力,各个关键设备的容量与扩展能力,软件功能的开发、优化、增加工作站的数量等属于综合监控系统的扩展性要求。
5.1.3设备选型标准化要求
根据轨道交通环境,为达到防干扰、防潮、防震、防霉等性能,综合监控系统中的设备、软、硬件的使用效率需经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产品的可靠性才用于系统的运行。
5.2综合监控系统的功能要求
综合监控系统的中央监控系统主要实现各子系统的调度工作的全部功能,对各接口系统的信息、沿线环境、设备运行状况、设备管理维护状况、网络运行管理、进行监控。车站级功能主要实现车站系统原有管理调度工作的全部功能,监控站内的环境、接口系统信息、设备运行状况、乘客运行状况,车站级数据分析与处理等。综合监控系统要深入发挥联动功能,创造更好的运营服务、乘客服务、维修管理环境。
6.结论
文章通过结合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地铁综合监控系统的结构、功能、集成模式实例分析,提出了轨道交通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用两级管理三级控制的分层分布式结构;同时对该监控系统采取深度系统集成模式,以及对综合监控系统大联调,有效地了解系统中各设备的运作状态,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利于完善整个综合监控系统,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服务的地铁综合监控系统。
【参考文献】
[1]杨国荣.西安地铁2号线综合监控系统集成设计[J].电子设计工程,2010,28(11):118-119.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动员大会,目的就是要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再动员,大力推进综合执法、联创联建和市民自治“三位一体”的城市创建工作,以实现创“国家生态园林城“的总目标。为开好这个动员大会,会前,杨市长主持召开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题办公会,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并对启动综合执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宋书记也高度重视综合执法工作,要示强力推进此项工作,这足以说明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也表明市委、市政府的态度是坚决的。今天的会,既是动员会,也是誓师会。刚才,定明常务副市长宣读了《宜春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胡琳副市长就我市开展“启动综合执法、优化社区环境、迎新春佳节”活动及今年春季绿化工作两个战役作了工作部署,希望大家认真落实。袁州区政府、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等和位同志作了表态性发言,都讲得不错。希望会后大家能够迅速形成合力,大力支持城管综合执法,共同创建文明社区的新局面,按照杨市长专题研究综合执法的会议精神,我在这里谈几点意见。一、把握时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必然性
目前,在全国许多大中城市相继推选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顾名思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就是将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环境保护、公安交通、文化市场、卫生、交通运输、民政等方面的法律规章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实行统一执法。
我市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农运会后巩固提高创“三城”成果的必然需要。两年多来,为了迎接农运会,我们开展了迎农运、创“三城”工作,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去年,我们取得了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称号,宜春城区的面貌得到了大力改善,品味迅速提升,农运会期间得到全国各地朋友交口称赞。那么,宜春城的面貌如休巩固提升?这是广大市民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新课题,也是市委、市政府必须回答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宋书记、杨市长在农运会之前就在思考,要求有关部门研究这个问题,并组织有关部门到全国其他城市进行了考察。那么,对外学习考察得出的答案是什么呢?一是加大城市执法的力度;二是提升市民自治的水平。根据全国其他城市的经验,从我市实际出发,市委、市政府及时提出了5年要努力争取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这个更市制创建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先要达到创建国家级的文明、卫生、园林城市这些标准,显然不能维持原有的创建机制了,为此我们提出了“三位一体”的城市管理机制,也就是说,要形成“内外结合、法德并举、三位一体、四级联创”这么一个齐抓共管格局,确保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迅速提升,确保“国家生态园林城”这个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其中,联创联建是动力,市民自治是基础,综合执法是保证。没有综合执法作保障,就不可能确保城市管理有序,不可能提升城市品位,也难以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的奋斗目标。因此,搞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我们如何巩固提升创“三城”成果一个必然要求。
第二、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载体。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体现了这个城市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文明的程度。城市要发展,就必须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在加快城市化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尤其要加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跟不上,城市化就是一句空话,城市发展也将会落空。城市的发展首先要表现为人气旺盛,人气不旺,没有足够的人群聚居在这里,怎么能成为城市?因此,必须要创造一个让人民得以安居乐业的良好生活、居住环境。另外,城市的发展必须依托于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推进工业化。没有一个良好的投资、生产环境,招商引资时就没有人愿意光顾。农运会之后,我们招商引资的形势更好,主要还是因为 宜春的城市环境变美了,知名度更大了。过去别人说到宜春,不知道在哪里。现在问起新余在哪里?人家会说在宜春旁边。通过农运会的强势宣传,宜春知名度确实提高了,但只有我们投资环境变好了,才有可能顺利招商引资,才可能促使城市更好地发展。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要形成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要构筑一个和谐的社会,靠什么?靠管理,尤其要靠城市管理。随着城市迅速发展,城市管理不能再杂乱无章,必须走向依法治市、依法管理的轨道,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路子。如何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推行城市综合执法,就是一种有效举措,也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三,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城市管理机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原来城市管理的部门多,行政执法的部门也多,但往往由于部门多,反而容易造成执法效率低的现象。各相关部门有利的争着办、无利的都不干,“三个和尚没水喝”。同时也容易出现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和扰民执法,执法的成本也高,这些都是已往我们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弊端。针对这些弊端,国务院已经下发文件,要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79个市3个直辖市推进了综合执法,实施了相对集中执法权的试点工作。我们正是顺应这种改革大潮,走上了推行综合执法这种新的改革之路。显然,这种改革有利于加大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力度,也有利于建立一个“精简、统一、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更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利益,真正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一项城市管理的改革,也是国务院要求地方大胆创试的一项工作,更是城市管理规范化的必然选择。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论证。杨市长也特别关注这项改革,作出了深入思考。今天,他在百忙意赶到会上来,这也说明了他对综合执法这项工作寄予很高的期望。因为它是一项实践性工作,也是一个新鲜事物,而且只能做好,不能办坏,这就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同时要有强烈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抓实。
二、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首先,要更新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一个系统工程,尤其是一个新生事物,正处于改革试点过程之中,可以说是一种并不很成熟、很完善的城市管理机制。从全国来看,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的范围各不相同,有“7 1”、“8 1”、“12 1”等多种模式。而我们推行的“17 1”模式,范围更广,也更科学,实施管理不够,扎根基层,贴进现实,这在全国也是首创。当然,还需要不断完善,这就要求我们给予足够的关心支持,市委、市政府也应高度重视。杨市长明确指出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成立后,在工作经费上财政必须给予绝对保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能走以前的老路。我们过去执法一直强调“收支两条线”,但是在全国相当多的地方没有完全取消,都留了不少尾巴,至少有返还,只是返还比例越来越少。但是,这次综合执法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经费上由财政保证,这样才有利于客观、公正执法。当前,市委、市政府正在酝酿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而综合执法支队已经确定为今年重点保障单位,每年都要千多万元经费支持,这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充分表明政府下了很大的决心。既然市政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都给予了倾斜支持,我们就更应该珍惜这次改革成果,不仅可以我们的城市管理好,而且可能成为全国的典型。所以说我们各部门单位要从讲政治大局的高度来认识综合执法问题,支持关心综合执法工作,无条件地服从综合执法行为。被剥离综合执法权的部门更要理解并主动地配合好这项工作,推行综合执法之后,从职能部门转移出来的只是执法权,分离出去只是执行工作,决不是不再让你们管这个事情,相反,是要促使你们腾出更多的精力放在管理和审批等方面,想出更多的办法来,努力把行政执法工作做得更好。做为袁州区政府和街道更应该要有主人翁的责任感,因为推行综合执法,本身就是在帮袁州区和街道做工作。综合执法的平台在街道,对街道做发各项工作都是有利的,所以街道更应该为综合执法支队解决困难,多做落实工作,确保这支队伍真正发挥作用。宣传、新闻单位也应该加大综合执法、联创联建的宣传力度,营造一个浓厚的气氛。杨市长提出要开展一个专题宣传月活动,尽量把声势造大,做到家喻户晓,让市民明确我们在做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目的就是让全体市民都参与这项工作,先自己做好,然后监督有关部门与其他人。城市管理就是市民为主体,社会参与,所以宣传部门一定要及时跟进,努力把宣传工作推上去,主动报道,积极组织。总而言之,要树立大局观念,全力以赴地支持好、配合好、服从好综合执法这项工作的开展。
第一、要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一是理顺好市、区两级的关系,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实行管理重心下移,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明确区和街道的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袁州区要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折不扣地完成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工作任务。街道的主要精力要放在城市管理上,放在配合城市综合执法的工作上,放在创建文明社区和引导市民自治上,理顺条与块的关系,做到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立足社区,强化城区。
撤地设市才短短5年时间,我们的工作重心还没有完
全转移到以城市为主上面来,但市委、市政府的思路很清晰,宋书记、杨市长多次强调要把市本级这个“心”做强做大,要求市直各部门务必把工作精力放在市本级,只对县市工作起指导作用,坚决把“心”搞起来。除了市本级,袁州区政府和各街道要明确自己在“心”里的位置。外因是条件,内因是变化的依据,真正推动城市管理进步的力量还是在袁州区和街道,你们是主体,一定要站在主人翁主场上主动做好这个工作。目前市委、市政府、城管委、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给区里提供了很多的便利条件,给予很大的外力支持,你们要很好借助这些外力,设法把内部因素提高增强。
第二,各个部门要理顺职责,尤其是被剥离了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必肌全力配合综合执法工作。各部门不得重复行使已由城管综合执法机关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重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对于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手软。
第三,要理顺综合执法与职能部门的关系,健全运行机制,做好工作衔接。首先,开展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后,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全部或部分被调整给了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这样就可以促使职能部门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研究如何加强管理的问题,庞大的综合执法机构就是维护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权的生力军。原来几个人、几十个人,现在增至几百人,行政执法只会搞得更好,在省里也肯定会有位置。原来没办法执的事,现在可以执行到位,其他地市还是分散执法,有些行政法规是无法执行到位的,仅仅靠这些人也是管不到位的,前脚执了法,后脚又来了。因此,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不仅不会削弱职能部门的管理力度,还可以使之腾出更多的精力来思考和提出如何强化管理的策略。其次,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树立执法为民、执法利民的思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执法队员不仅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具备良好的法律、业务知识,还要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同时要注重执法队伍形象,要敢于得罪人。从我们纠风工作调查来看,往往执法任务多的单位,测评的时候排位就会往后靠,原因就在于管理的事多,得罪 的人肯定也多。当然,不能排除在执法过程中,确实有少数同志没能做到公正、公平执法,以致影响不够好,所以别人一想到这些,就会以偏概全,测评的时候就打叉。其实老黄牛似的无私奉献的执法工作人员也很多,市民看到的只是坏印象。因此,新队伍一开始就要注意形象,不要让人家形成定型思维,先入为主,务必进一步强化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意识,既要严管重罚,不为利益所驱,不为权势所动,不为困难所却,还要规范执法程序,从小事抓起,从平时抓起,打牢基础,养成习惯,做到文明执法,彻底克服和消除各种不文明执法行为。对损害队伍形象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同时,要抓好监督机制建设,把廉洁、文明执法当成综合执法队伍的生命线,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使执法队伍始终保持队伍旺盛的生命力、较强的战斗力,最终把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可靠、思想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形象良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
三、全民动员、齐抓共管,切实把综合执法、联创联建和市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
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开展联创联建文明社区,实施市民自治,是城市创建工作的一个有机整体。20__年启动的“迎农运、创三城”,历时一年多,取得了显著成效。指挥部、专项组、四片一区、路段单位的组织框架及“三级负责、三级监管”的运行机制得到了充分发挥,“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市民为主”的创建原则也得到了较好体现。农运会结束了,我们推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创联建文明社区和市民自治“三位一体”城市创建工作运行机制,是一种承前启后的强化城市管理的有效举措,也是一个全新的运作机制,可以概括为“内外结合、德法并重、三位一体、四级联创”十六个字。四级联创具有两层意思,市、区、乡(镇)、居委会四级联创共建是一层意思,帮助、指导、督促、抓落实四项职能齐抓并行是另一层意思,帮助、指导、督促、抓落实四项职能齐抓并行是另一层意思,目的就是要既依靠市民为主的内力奋斗,又依靠外力帮助;既依靠法制管理,又要依靠市民自治,做到相互配合,形成“无隙化”管理城市,做大做强中心城区。今天我们在些召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同时,还要以此为契机,动员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掀起社区联创联建和市民自治的新,将城市管理与创建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是要把综合执法与联创联建紧密结合起来。综合执法、联创联建的平台都是在街道和社区,工作的范围与对象是相同的,内容也基本相同,所以综合执法和联创联建应当有机结合起来,联创联建要依靠综合执法的强制力,综合执法要借助联创联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的配合力。凡是要推到社区的战役,都要由城管委办与创建办共同来抓,努力推向社区,真正把社区居民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实现无隙化管理,上综合执法顺利推进,让宜春城由内至外焕发出生机与活力,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二是要把综合执法与市民自治紧密结合起来。城市综合执法是他律性管理,市民自治属自律性管理。要加强一个地方的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必须坚持他律和自律有效结合,缺一不可,光有他律,没有自律,你管不过来;光有自律,没有他律,自律不会做好。城市管理就是自律和他律的结合。加强城市综合执法的过程中,各个街道社区要抓好自治工作的建设,这也是个新鲜事物,形式可以多样。我们灵泉、秀江街已经推出一些新的作法,并提出了“辛苦我一人,方便千百家”的口号。一些退休老党员、老同志和下岗、低保人员在自愿、义务的情况下,自学组织起来参加巡逻队,这对督促、检查城市环境卫生,维护社会治安都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是我们综合执法的有力补充和延伸。这种群众自律性管理的形式还应该多样化、活跃化,社区建设就是要靠群众自律来支撑。应该看到,在三者关系中,市民自治是基础,联创联建是动力,综合执法是保证。综合执法只有与市民自治真正结合起来,才能取得实效。
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打好春节前后两大战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要求,2007年,交通运输部积极开展交通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进一步理顺了交通行业管理体制。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各地制订出台改革实施方案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对部分地区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组织召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会,对各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了三次全国通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建设和标准规范制定取得进展,起草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指南》,2007年,各地交通部门加大了工作力度,29个省区市出台了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确定的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三年过渡期”等要求,2005年10月,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我国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部署全国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按照“一个港口一个引航机构”的原则,将沿海港口的引航机构,从港口企业中分离出来,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隶属于所在地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引航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交通部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港口引航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我国港口引航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和推动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2007年是引航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交通部组织对上海等港口进行实地督察,落实引航体制改革方案。各地人民政府均相继批准了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在交通部的有力推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积极支持下,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大力推进。目前,除个别港口引航体制改革仍在推进过程中外,我国大部分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建立起了公平、公正、有序的引航秩序。在改革过程中,引航作业和港口生产不断不乱,工作交接平稳有序,实现了改革前提出的“平稳、有序”的目标要求。到2007年底,我国共有43家引航机构(其中1家筹建),共拥有引航员1400多名,每年引领中外船舶达30万艘次。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完成,增强了港口服务功能,完善了港口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提高了引航技术水平,促进了港口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三)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近年来,交通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积极探索从体制上、源头上改革和创新交通行政执法体制,认真推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05年,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开始在全市交通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将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2005年6月,重庆市在市级将路政、运政、港航、征费稽查、高速公路五个方面的交通监督处罚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下设直属支队、高速公路支队、交通征费局三个机构。直属支队下设直属大队、水上大队及主城九区各大队共11个大队,主要承担原道路运输管理局、公路局、港航管理局、交通征费稽查局和主城九区的交通监督处罚职能;高速公路支队,主要承担高速公路上的路政、运政、征费稽查和交通安全管理四个方面的监督处罚职能;交通征费局,主要承担全市公路养路费的征收职能。主城九区以外的其他区县(自治县、市)将路政、运政、港航等三个方面的交通监督处罚职能进行整合,交由区县(自治县、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
广东省于2005年就在全省交通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2006年1月,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方案》,确定了全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要求,2007年7月广东省交通厅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另外,福建、北京、陕西、河南等省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也在不断探索和稳步推进之中。福建省、陕西省交通厅制定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成立相对比较早,发挥的作用也非常明显。河南省交通厅在济源市和孟州市抓了两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又制定了扩大试点方案。
试点过程中,交通部积极做好指导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巩固试点成果,部领导亲自参与调研,召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座谈会,及时掌握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运行情况,就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进行深入探讨。提出综合执法工作要实现“六统一”(统一执法队伍、统一政令政策、统一执法规范、统一处罚标准、统一队伍管理、统一人员培训),不断完善机制,加大专项执法整治,加强队伍建设力度,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取得了“五个更加”的明显成效,即执法运行更加规范、执法监督更加到位、对外联动更加紧密,执法模式更加便民、执法效果更加明显。
1.综合行政执法的体制优势得以体现。
目前,全国大部分交通行政执法仍分路政、运政、征稽等多个执法门类,执法机构多、执法主体不统一、执法效能较低,并且存在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情况。以重庆市为例,改革前仅主城九区就有交通执法机构31个,执法在岗人数超过1000人,改革后的综合执法机构所有执法人员统一依照公务员管理,执法人员编制为380人,仅人头经费就减少近70%,实现了一个机构(总队)统一领导,从而有效避免了过去由于执法分散造成的重复检查、重复处罚等情况,降低了行政执法成本,切实体现了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的客观、公平和公正,保护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同时,由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资金有财政资金作保障,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有利于杜绝交通“三乱”现象,加强了廉政建设。
2.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运行机制优势得到发挥。
综合执法前,交通行政许可与监督处罚合为一体,客观上造成了执法力量较弱,暴力抗法现象突出,执法严肃性、公正性受到质疑。综合执法后,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之间能够建立良好的协调运行机制,执法力量得到了有效整合,执法机构与行政许可机构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充分保障了执法的公正性与合理性。以重庆市为例,实施综合执法前,各执法机构执法力量分散,各自为阵,征费稽查执法在主城区只有30多人、运政执法只有100多人在行使稽查执法权,执法力度和执法面都十分有限。实施综合执法后,重庆市执法总队统一领导,集中各执法机构所有执法资源,着力解决交通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执法力度大大加强。执法力度和执法面都得到了拓展,对挖掘规费费源、打击非法运营、维护正常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起到了保障作用,执法满意度明显提高。
3.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重庆市实行交通综合执法后,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由总队一个机构依照公务员进行管理,解决了经费、编制和着装问题,有利于执法队伍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他们依照公务员标准录用执法人员,严把执法队伍准入关,从而保证了队伍的高起点、高素质。对执法队伍按统一标准培训,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建成了一支统一规范、整齐划一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树立了交通执法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同时加强培养执法队伍的团队合作精神,增强队伍的集体荣誉感和政治责任感,全面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探索了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机构统一、权责明确、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使分散的执法力量得到了整合,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
二、2008年交通经济体制改革动态
2008年交通部继续深化交通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探索统一高效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继续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政策,推进航道管理体制改革,加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工作,着力解决影响交通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一)2007年交通部还组织开展了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前期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2008年交通部逐步探索建立产权明确、集中统一、依法监管的全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
(二)继续深化收费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政策,规范收费公路建设、运营、收费、转让行为,按照“调整结构、控制规模、统贷统还、撤并站点、降低收费、政府主导、严格监管”的思路,积极推进了东部地区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并试点工作,控制其他地区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数量。
(三)在交通部组织开展的航道管理体制前期研究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界河航道管理新模式,并以此为切入点,推进我国的航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四)继续深化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
1.在全国交通系统继续推广重庆、广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验。
摘 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繁荣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相继建成了数量众多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功能齐全,形式多样,集多种消费功能于一体,特别是总建筑面积超过10万m2的超大城市综合体,具有总建筑面积大、建筑高度高、人员密集、建筑功能复杂、装修材料和商品的可燃物多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后容易导致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及财产损失大等后果。通过分析其在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具有不同于一般商业建筑的独特性,提出采取更加严格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设计和管理。
关键词:城市综合体 建筑防火 消防管理
中图分类号:TU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7(a)-0043-02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繁荣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相继建成了数量众多的大型城市综合体,这类建筑集餐饮、购物、娱乐、酒店、旅游、文化等消费功能于一体,同时容纳“主力店”、主题娱乐休闲设施和室内商业街等多种商业业态。特别是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m2(含本数,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的超大城市综合体也越来越多地呈现在国内二、三线城市。这些超大城市综合体具有占地面积大、总体建筑面积大、建筑高度高、人员密集、建筑功能复杂、装修材料和商品的可燃物多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后容易导致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及财产损失大等后果。近年来,全国各地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城市建设的发展相比,在消防队站、装备建设等方面还远远滞后于城市扩张速度,普遍存在消防站点少、保护范围过大、新型高效的灭火救援装备不多等问题。超大城市综合体一旦发生火灾,利用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内部消防设施进行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对最大程度减少火灾危害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应该结合全国各地的超大城市综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际以及消防基础设施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建筑防火设计和消防安全管理。
1 建筑防火设计方面
国家应该尽快出台规范,在内容上应明确大型、超大型城市综合体的标准,如建筑规模,超大型的总建筑面积在10万m2以上(含本数,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大型城市综合体的建议定义在3万~10万m2,针对其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与一般商业建筑的特殊性,采取严格的建筑防火设计。目前,重庆市出台了《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J 50-054-2013),河南省出台了《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J 41/T085-2008),江苏省出台了《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GJ 32/J67-2008),这些规范均是在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基础上,对商业建筑,特别是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对部分内容做了进一步强调和细化,对大型商业建筑防火设计所采取的措施针对性更强。具体的有以下几条建议。
(1)严格控制设置“亚安全区”。所谓亚安全区就是当火灾来临时,人员暂时疏散到这里是安全的。其成立的条件是将中庭或步行街周围的店铺处理成一个个独立的防火单元,用防火隔断与周围隔离,店铺内增加火灾报警、自动灭火和机械排烟措施,严格控制步行街公共空间不放置任何固定可燃物,步行街的走道上空设有防排烟措施等,基于这些条件,“亚安全区”才是安全的,但是类似中庭之类的亚安全区在商业实际运营中基本无法做到,中庭区域经常用于商品展示、模特表演等各种展览活动,在“亚安全区”走道上设置可燃材料制作的休息座椅、装饰物及各家商铺的广告、展示区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样的做法完全违背了设置“亚安全区”的初衷。
(2)严格防火分隔措施。严禁使用侧向或水平封闭式及折叠提升式防火卷帘,防火卷帘应当具备在火灾时靠自重下降自动封闭开口的功能。控制“防火玻璃加侧喷”作为中庭、有顶步行街防火分隔型式的面积。为了在大空间内营造较好的视觉效果,工程实例中中庭、步行街两侧的店铺常常不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等分隔措施,而采用“防火玻璃加侧喷”的新型防火分隔形式。对这种防火分隔型式的效果,有待进一步验证,建议再对其使用面积做一定的限制。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如果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仍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 m的实体墙。
(3)严格安全疏散。设置在超大城市综合体内的电影院,如设置在4层及4层以上,且设有巨幕影厅时,影院区域应设置不少于两部独立的疏散楼梯,其中一部应靠近巨幕影厅布置,独立疏散楼梯至少有一部应直通屋面。对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主力店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不允许借用连通步行街的开口。设置在超大城市综合体内的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对于超大城市综合体中营业时间不同步的功能区,尽量避免借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要求有不少于一半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独立设置。因为综合体内多同时设有商场、影院、KTV等场所,商场正常营业时能够通过借用或共用确保其至少有两个安全出口。但由于营业结束时间不同,设置在商场楼上的影院、KTV等娱乐场所与商场借用、共用的出口无法使用,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就成了大问题。
2 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1)严格执行消防行政许可流程。建筑消防设计及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行政许可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超大城市综合体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应按规定取得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等行政许可手续。消防机构应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监督检查,严格专家评审范围,严禁超范围运用专家评审规避国家标准规定。要特别加强对超大城市综合体室内装修工程的消防审批,因为超大城市综合体内商铺众多,在业主二次装修过程中,极容易出现新的问题,比如大量使用可燃材料装修,擅自更改消防设施和防火分隔等,如不及时加强管理,将会给消防安全埋下了极大的隐患。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除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原有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要求。在验收阶段,要仔细核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严格落实专家评审意见,确保将审核阶段的意见落到实处。在消防安全检查阶段,要仔细核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要重点考量单位的自我管理水平和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2)热情服务,关口前移。超大城市综合体在城市中地位独特,通常都是省市重点项目,饱受各级领导关注,同时因体量大,功能复杂,一般对现行规范有所突破。消防机构应从超大城市综合体立项、选址阶段就积极提前介入,提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充分考虑建筑防火、消防设施以及灭火救援等消防安全综合因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规划建设初期合理确定超大城市综合体的布局、体量、功能,配套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道等基础设施。在方案规划、初步设计阶段,对提出的“亚安全区”的概念,在商业实际运营中无法做到的,应及时否定该设计方案。特别是如电影院等错时营业的场所、儿童活动场所应要求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餐饮场所防火分区面积不应按普通商业控制,餐饮燃气管道布置是否可行;商业店铺的分隔是否合理;室外步行街是否存在加盖的可能。以上对建设单位来说可能涉及重大修改的应提前提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更好地体现了消防机构的热情服务。
(3)严格单位日常消防管理。超大型城市综合体属于火灾高危单位,应严格执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除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自我评估外,还应当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评估。超大城市综合体的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要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超大城市综合体的产权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要牵头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每月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原则上应由该消防组织统一管理。超大城市综合体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建立完善户籍化档案,全面如实录入单位基本信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等基本情况和日常消防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备案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情况。要广泛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做好消防安全“三提示”。 超大城市综合体应当提高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和要求,设置满足需要的专(兼)职消防队员,按标准配备装备器材,组织开展经常性实战训练,主动联系辖区消防中队开展业务强化训练。对于总建筑面积大于20万m2的超大城市综合体应设置小型消防站,配备专职消防员不少于12人。
(4)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消防机构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采取全面检查与局部检查、监督执法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超大城市综合体的监督抽查,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每季度至少抽查一次。监督员要对性能化设计和专家评审内容了解掌握,监督检查时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要严格控制各功能区使用性质的变更,特别是对新改做娱乐场所、幼儿用房、儿童游乐厅、老年人公寓、多功能厅等有特殊楼层限制的更要严格把关。要针对超大城市综合体中部分场所运营时间不同步的特点,加大错时检查力度,确保各时段的安全出口数量和宽度均满足要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下达法律文书督促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
(5)通过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管理。建议将对超大城市综合体的消防管理要求纳入消防法律法规的修改内容,使之上升到法律层面,特别是应将未按要求购置火灾公共责任保险、未按要求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未按要求建设微型(小型)消防站等内容纳入“法律责任”章节,制定相应的处罚条款,从而真正实现运用更加严格的消防法规加强对超大城市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