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范文

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突发事件总体预案

第1篇: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范文

一、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概述

预案的编制关系着应急管理系统的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关系着能否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天津市以《国家突发应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指导,分别于2006年、2008年颁布实施了《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规定》。在编制预案的过程中,根据天津市相关领导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不断增强预案在编制过程中的时效性,加强与预案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保持预案的相互衔接,进而实现应急管理预案符合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实际,适应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做到相关部门能够按预案实施有效的应急管理,让应急预案真正成为天津市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平台。同时,根据应急预案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横向”要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纵向”要延伸到区县、乡镇、街道及居(村)委会、社区、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天津市政府部门将应急预案分为六大类: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以便对突发事件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

二、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

应急管理体制主要是指应急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即综合性应急管理组织、各专项应急管理组织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应急管理组织各自的法律地位、相互间的权力分配关系及其组织形式等。天津市应急管理体制充分体现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专业处置、部门联动,军地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天津市把应急管理组织分为横纵两线。纵线最高领导机构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并加挂市应急委员会牌匾。其中,由市长担任应急委主任一职,相关部门主官担任副主任委员,如市政法委书记、分管应急任务的副市长等。纵向常设办事机构为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加挂应急指挥中心牌匾,于市政府办公厅内设立。天津市下设区、县也依据市级组织架构,采用职责同构原则设立了相关应急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应急体系建设、日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两委等基层组织则不强制要求配备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大部分由其组织内部人员兼职应急管理工作。由此形成天津市纵线应急管理一体化无缝连接。

在横向组织上,天津市政府分别在各委办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根据四大类型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故、社会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特点,在职能部门内部分别组建了19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如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等,负责领导处置专项突发事件,形成应急对接。与此同时,天津市政府下属各职能部门根据应急管理职能要求,分别划分应急管理责任分区,较好的避免了组织间推诿扯皮、九龙治水的现象发生。

三、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天津市对应急响应机制做了四级维度划分。Ⅰ级响应(特别重大),,需市政府或国务院参与应急响应,由天津市长担任应急总指挥,协调全市资源进行管理。Ⅱ级响应(重大)和Ⅲ级响应(较大)指需要市政府进行应急救援的突发事件,期间由分管副市长或专项指挥部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其余部门协调开展工作。Ⅳ级响应(一般)指区县政府能够自行处理的突发事件,由区县领导统一指挥。

在应急信息传递机制上,天津市应急委在应急指挥中心设立了专人值班24小时电话,要求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急速事件,慎报援引”的原则,必须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中心电话报告,书面报告不得迟于事发后2小时,避免因瞒报造成的应急救援行动延误,导致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在应急管理地区联动机制上,随着现时突发事件复杂性增大、跨区域应急已成常态,“单打独斗”的应急管理方式已日渐式微。天津市应急办联合北京市、河北省应急办于2014年8月7日,共同签署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应急管理工作合作协议》。今后三方将密切配合,协同应对涉及跨区域突发事件,联合开展应急工作。三地联合有助于理顺应急管理机制,将进一步夯实天津市应急管理体系。

四、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制

相对于天津市预案建设,天津市市级的法制、法规建设显得较为滞后。目前,天津市应急管理法制主线借续于国家级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而天津本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的应急法律较少,未能形成完整的法律法规范式。虽然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主体法律――《天津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已于2013年初进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规划调研阶段,但经过长时间的调研准备后,天津市至今依然未能颁布该应急管理条例。但毫无疑问,天津市近年来在延续国家应急法制下,也根据天津本市实际情况,相继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规条例,如《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等,对天津市应急管理法制化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钟开斌.回顾与前瞻-中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J].政治学研究,2009(1).

第2篇: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范文

关建词: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9-0263-02

2006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国务院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原则、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标志着我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目前,全国诸多省市根据这一体系建立了适合当地的突发事件预案管理方案和原则,而且不同类型的幼儿园也根据实际制订相关操作办法,很多幼儿园总结了可行性方案,对幼儿园突发事件预案管理进行了积极的探讨。国内诸多教育研究者也投入到突发事件的研究中,通过调查、访谈等方式,从经验总结、个案报告、法律建构、调查追踪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的分析。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从应急预案管理概念出发,幼儿园应急预案管理界定为:在幼儿在园内期间,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人身安全和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所制订的管理及处理方案。概念主要强调两类突发事件:一类是公共突发事件,主要指由于各种自然灾害可能带来的伤害;一类是幼儿园特有突发事件,主要指由于幼儿园教师或相关保育人员疏忽、失误而造成的幼儿在卫生、安全和意外事故等方面可能出现的伤害。而管理和处理方案是幼儿园作为实施主体,面对两类突发事件所制订的一系列办法。突发事件并不会随时发生,但必须时刻做好准备。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周期,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法。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任何的研究预案都不可能全部概括各种发生的可能,所以在预案管理时必须具有动态可调整性,必须对于某些超常的灾变留有余地。

二、幼儿园突发事件的主要类型

1.安全类突发事件:幼儿园中主要是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火灾,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幼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幼儿园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幼儿园师幼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幼儿园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幼儿园师幼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害事件:幼儿园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幼儿园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4.自然灾害事件:幼儿园常见的包括洪水、台风、雪灾、地质滑坡、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从实际情况看,近几年发生频率高、问题突出、社会关注度高的幼儿园突发事件,主要集中在心理问题、幼儿管理、师德等方面。

三、成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成立应急管理机构,为了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必须健全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加强幼儿园应急预案的制订与管理,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提高幼儿园教师及相关人员的忧患意识,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要通过分层次的宣传教育和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强幼儿园教师及有关人员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和提高幼儿园教师、领导干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幼儿园幼儿而言,应从儿童心理及生理特点出发,吸取幼儿园各种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重在引导幼儿了解日常安全规范,通过说教、故事、实践等途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而对幼儿园教师和领导干部而言,则要强化以孩子为本、一切为了孩子的意识,在日常管理中注意幼儿饮食、卫生、交通等易发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同时,幼儿园领导要抓好对教师、管理人员的应变能力培训,掌握防范措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并适当组织模拟演习,锻炼应变能力。

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幼儿园管理体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管理是幼儿园常规管理的组成部分,对幼儿园应急预案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可以有效地落实演练责任,加大力度,从思想上引起相关责任人的高度重视,真正将预案管理当作幼儿园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

4.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凸显幼儿园应急预案的特点。目前,幼儿园应急预案的主要问题在于操作性不强,虽然已经制订了诸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实效性不强,不仅没有达到制订预案的目的,而且没有突出幼儿园本身的特点。因此,在制订预案的过程中除了考虑国家预案编制的框架,更重要的是应该尽量本土化,并体现主动性,应尽可能地标准化、规范化,与幼儿园实际相结合,如幼儿饮食卫生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成立食物预案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日常工作要求;食品原材料到信誉好的厂家购买;掌握好视频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原材料的储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等。事故应急处理,做好留样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汇报。幼儿家长接送制度的制订及相关事件的预案处理、幼儿出门制度等,针对幼儿易发生的诸类事件进行预案和后期更新管理。

第3篇: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范文

1.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区应对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本区有关部门处置各类招商活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招商环境。

1.2工作原则

加强预防,防控结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以人为本,力保安全。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区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

在区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区应对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全区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我区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2)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程序;

(3)根据重大招商活事件的事态发展,及时做出相应决策;

(4)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情况和有关请求。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

(2)传达指挥部指令,负责指挥联络和协调工作;

(3)收集、汇总、整理有关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4)协调区级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5)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应急处置情况;

(6)会同区委外宣办决定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新闻、新闻报道和接受记者采访等有关事宜;

(7)负责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经贸局

负责组织制定本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各部门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安全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应急处理工作。

区委外宣办

负责本区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

区交通局

保障运送抢险、抢救等人员、物资和设备的交通畅通。

区财政局

负责本区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保障。

区卫生局

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中的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工作。

公安分局

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管理和交通管制,确保社会稳定,组织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事发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负责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

(1)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类招商活动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2)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搞好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经贸局负责对各类招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活动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3.2预警预防行动

(1)重大招商活动时应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

(2)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配置显著通行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

(3)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3.3信息报告程序

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现场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活动现场负责人,活动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立即向区经贸局汇报。汇报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等;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伤害程度、涉及范围等;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抢险情况等。

4应急响应

4.1应急启动

区经贸局有对事故进行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要迅速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在先期处置未奏效的情况下,由区重大招商活动应急指挥部组织派遣应急队伍,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准备启动应急预案。

4.2启动与终止权限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行动。

4.3基本响应

4.3.1应急处置程序

(1)本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迅速组织各指挥成员单位参与应急处置行动,各指挥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

(2)经贸局应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迅速报告应急指挥部,并通报区属各有关部门;

(3)经贸局组织安排相关会议,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落实到位。

4.3.2应急处置措施

区内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经贸局迅速组织力量控制局面,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制止事态发展;

(2)经贸局负责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包括迅速了解事件规模并上报死亡人员数量、姓名、国籍、状况、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开展安置安抚、医疗急救、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

(3)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指挥部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4.4扩大响应

采取基本响应后,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仍在加剧,事态难以控制,超出区处置能力时,指挥部应及时提出来扩大响应的建议,向市政府请求支援。

4.5应急结束

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区重大招商活动应急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终止。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当应急响应终止后,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做好相关人员善后安抚、财产损失评估、保险理赔、奖惩等后续事宜。

5.2评估与总结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及时组织调查、统计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伤亡情况,对处置行动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区应急领导小组,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并通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验教训的总结,及时修改和完善本预案。

5.3信息公布

需要公开的信息,由应急指挥部确定,必要时报请区政府批准;各有关部门收集、整理、传递突发事件信息时,须准确、及时,不得漏报、迟报、误报;涉及秘密的信息,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5.4新闻

新闻工作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委外宣办坚持把握适度,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组织实施。制定新闻工作方案;确定新闻形式和地点;受理记者现场采访;对媒体报道进行必要监测。

6保障措施

6.l通讯保障

在各类招商活动期间,各成员单位之间应确保至少一种通信方式的稳定畅通,并与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保持必要的联系。

6.2资金保障

财政局负责本区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的保障工作。

6.3医疗保障

由区卫生局负责为本区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医疗救护相关人力、物资和设备等。

6.4人力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急加强应急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需要及时补充人员。

6.5保险保障

举办重大招商活动时,区经贸局应办理各类招商活动意外险。在重大招商活动期间突发事件造成的人身、财产等损害,由保险公司及时、迅速承担赔偿保险金。

7监督与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习

经贸局负责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外事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紧急救援基本知识和技能,教育公众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应变意识。

应适时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与模拟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应变能力。

7.2责任与奖惩

对在本区重大招商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在救援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经贸局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或更新。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管理职责和本预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8.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经贸局负责编制和解释。

第4篇: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范文

(一)以“智慧应急”项目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智慧__建设的统一部署,全力推进“智慧应急”项目建设,以规范化、科学化、智能化为目标,整合公安、消防、三防、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全面梳理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建设多媒体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实现突发事件多部门统一指挥调度。

(二)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继续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__市“城市公共安全六大体系”建设思路,着力构建与平安__建设目标相适应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强化我区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建设。

(三)持续提升突发事件应急预防能力。继续推进《__市公安安全白皮书》贯彻实施工作,按照《__区城市公共安全评估报告》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公共安全体系;继续执行突发事件风险分析会商制度,以确保“城区安全”为核心,加强对全区突发事件的特点分析、风险预测和趋势研判,总结分析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部署相关预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的原则,继续协调督促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全面落实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改工作,积极开展事故灾难、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等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完善应急队伍体系及应急保障。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重点是以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单位为基础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对全区各应急(民防)队伍进行整合、更新,建立台账,完善制度,并组织开展队伍骨干培训活动。结合“军事日”组织区应急专家队伍、应急宣讲团成员开展研讨培训活动。督促、指导区应急委成员单位,特别是重点行业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单位及各街道做好2016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继续组织开展“紧急救助员”培训,进一步完善基层“紧急救助员”与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相互配合的应急救援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支持志愿者应急队伍壮大和发展。

(五)推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继续推进全区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特别是做好区职能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和街道总体应急行动方案的修订指导、备案工作,建立台账。将区职能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和街道总体应急行动方案编制成简单明了的预案方便卡。协调指导区28个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单位及各街道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牵头举办一场区综合性大型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以演练锻炼队伍,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加强演练评估、预案修订工作,应急预案演练结束或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根据演练情况或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及时组织开展演练评估和预案修订工作。

(六)深化应急值守工作。完善和健全应急值守体系,全面加强我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处置得当。严格落实关于应急值守的各项规章制度,牢记岗位职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期领导在岗带班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机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规范报送时间、报送内容和报送对象,杜绝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举办第三期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骨干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员信息报送能力。

第5篇: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范文

【关键词】应急预案;缺陷;完善

【正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环节。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7条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我国应急预案体系已初步形成。但应急预案的内容尚存在缺陷,预案的制定和修订程序也有待完善。

一、个案分析——2008年1月暴雪灾害天气及有关预案启动运转情况

2008年1月10日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发生自建国以来范围最广、强度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灾害发生最严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我国公路、铁路和航空交通运输、电力供应和传输、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17个省(区、市、兵团)不同程度受灾,其中湖南、湖北、贵州、广西、江西、安徽等6省(自治区)受灾最为严重。此次南方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属历史罕见,也对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形成了极大的挑战,各有关部门纷纷开展应急活动。

电力方面,自2008年1月12日起,华中、华东电网多条线路跳闸,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1月23日,国家电网启动了《国家电网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南方电网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抢修受损的电网设施。

通讯方面,1月22日,信息产业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相关通讯部门密切关注雨雪情况及趋势,根据需要及时启动通讯保障应急预案,全力保障通讯畅通。至1月底,各电信、邮政运营部门已全面启动应急预案,打造抗灾通信保障线。中国移动已启动最高等级应急通信方案;中国网通全面启动应急预案;国家邮政局要求各级邮政生产指挥调度部门24小时严密监视邮车运行情况。

气象方面,随着灾情的发展,中国气象局于1月24日组织召开国务院应急办以及铁道、交通、电力、民航、安监、民政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商会,部署了相应的应急响应联动工作安排。1月25日上午,中国气象局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Ⅲ级应急响应命令。27日上午,又上升为Ⅱ级应急响应命令。贵州、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广西、广东等省(区)也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铁路运输方面,由于京广线南段地区地方供电中断和冰冻天气对铁路设备的影响,京广线南段部分旅客列车晚点。1月24日,铁路部门紧急启动预案,加强调度指挥,全力组织晚点列车赶点。

公路运输方面,受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的各地纷纷启动了公路春运应急预案。

民政方面,1月30日,民政部适时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到灾区一线,帮助和指导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可以看到,2008年1月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地区及有关部门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在预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信息和应急保障等方面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救灾措施,维护灾区交通、治安秩序,组织恢复电力、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功能,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努力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应对暴雪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发出做好雨雪天气交通保障、保证煤炭生产供应、加强电力需求测管等一系列通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有关预案联动机制要求,交通部、公安部会同有关地区建立了跨区域公路运输保障协调机制。电监会、铁道部会同有关地区建立了铁路运输保障协调机制。财政、民政部门及时下拨救灾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武警、解放军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人力物资装备,充分发挥突击队的作用。

通过这一个案,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所发挥的效用并不理想,应急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临时的协调工作来保障。这就促使我们去分析我国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并进而寻找完善应急预案的途径。

二、我国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分析

截至2006年底,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已制定各类预案约135万多件,各省(区、市)、97.9%的市(地)和92.8%的县(市)均制定了总体预案。中央企业预案制定率达100%,高危行业绝大部分规模以上企业都已制定应急预案。[1]通过对我国现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分析,发现我国应急预案存在以下几个明显的问题:

1.预案体系尚不完整,缺乏必要的预案。

虽然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制定了135万多件应急预案,但事实上应急预案的体系尚不完整。在国务院部门应急预案体系中,有关铁路部门的应急预案共有8项:铁路防洪应急预案;铁路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铁路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铁路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铁路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而2008年1月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就明显暴露出铁路部门缺乏灾害天气应急预案这一事实。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预案制定部门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没有预见,或者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性没有足够的重视。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我们缺乏科学的风险评估制度,也没有将风险评估与预案的制定紧密结合。

2.预案的内容简单,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的应急预案总体而言属于“纲领性”、“宣言性”的文件。通过对我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内容进行分析,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应急预案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等。预案内容简单,篇幅较短,更多的是颇具原则性的语句,没有情景描述,不易操作。而检验一个预案是否可行,最重要的就是看其是否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如果一个预案难以操作或者操作过程不顺畅,那就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也无法达到制订预案的目的。

3.缺乏合作协调。

综观我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内容,可以发现严重缺乏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以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通讯保障为例,由于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各方面的联络,因此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通讯保障显得相当重要。并且,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地震、核事故、气象灾害,通讯设备同时还会遭受破坏。关于通信保障,《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中写道:“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国家核应急预案》写道:“……(2)应急响应时在事故现场的通信需要,由核电厂所在省的核应急组织和核电厂营运单位负责保障。(3)核电厂之外的其他核设施发生核事故以及其他辐射紧急情况时,尽可能利用国家和当地已建成的通信手段进行联络。(4)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根据有关方面提出的要求,采取临时紧急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动用国家救灾通信保障系统。”可以看到,预案中的这些表述本身是非常原则的,且无法看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实践中,突发事件发生后,仍然是靠传统的会议方式商讨应对方案,这无疑会大大降低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正如2008年1月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中,中国气象局组织召开国务院应急办以及铁道、交通、电力、民航、安监、民政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商会,部署了相应的应急相应联动工作安排。但这种工作机制在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却没有反映。

4.预案的制定有待完善。

第一,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有待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要求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但对于预案的制定程序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应急预案的制定遵循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途径。一般情况下,国务院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后,省级政府的相应部门制定省一级的部门预案,之后再是市一级相应部门、基层相应部门制定预案。下级机关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多数情况下照搬上级机关制定的预案,没有体现出本级别本地区的特殊性。对于企业单位的预案制定程序,有关行政机关的编制规范或者指南一类的文件中倒是有所涉及,但总体而言较为简单、原则。

第二,缺乏联合制定预案。我国已有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几乎都是某一级政府或者某个部门、企事业单位自行制定的,少有几个关联部门联合制定预案的情况。以2008年1月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为例,如果电信、电力、铁路、公路、气象、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应对灾害天气的应急预案,可能应急活动会开展得更有效率、更有秩序。

5.预案的修订程序欠缺。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但有关应急预案的修订条件和程序,至今没有专门的规定。安全监管总局等六部委的《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原则性地规定:“各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产品品种、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许多应急预案中仅有一句非常原则的规定。由于修订程序的欠缺,加之预案的修订工作尚未引起许多机关的重视,实践中对已经制定的预案进行修订的情况较为少见。

三、英国、美国和加拿大应急预案及其借鉴意义

英国于2004年制定了《国内紧急状态法》(Civil Contingencies Act 2004)。目前已经形成以该法为总纲,以《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和恢复》两个文件为具体指导,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相结合的条块结合、纵横交错的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应急预案共有三类:总体预案(geneHc plan);专项预案(specific plan)以及单机构、多机构和多层级预案(single— agency,multi— agency and multi— level plan)。[2]美国的应急管理被分为减缓(Mitigation)、准备(Preparedness)、响应(Response)、恢复(Recovery)四个阶段。根据2002年《国土安全法》(Homeland Security Act of 2002)的要求,美国国土安全部于2004年12月了《全国应急响应计划》(National Response Plan,NRP)。2006年《后“卡特里娜”应急管理改革法》(Post Katrina Emergency Management Reform Act of 2006)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之一。联邦政府各部、州政府、各行政机关往往会根据单行法的规定制定针对各特殊地区或者专门事项的应急预案。在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层面,也制定了诸多的应急预案。有的州还了应急预案制定指南、地方政府示范应急预案。[3]

加拿大政府一直重视危机管理工作。加拿大《应急管理与民防法》(Emergency Management and avil Protection Act)于1990年生效,历经数次修改。《应急管理与民防法》中对应急预案进行了原则性规定。该法要求省、市政府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规定。这些事项包括必要的设备、省或市政府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在突发事件中应急响应的程序和方式。加拿大应急准备中心于2000年了《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的模本。

英国、美国和加拿大均是非常重视危机管理的国家,法律制度较为完善发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为应急活动的核心,自然受到上述国家的重视。三国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其内容方面存在着诸多共同点,值得我们借鉴。

第一,预案制定程序的法定化。英国、美国和加拿大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规定中均明确了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以英国为例,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一般包括五个步骤:危险描述;确定目的;确定任务与应对措施;搭建组织机构;确定各项义务。对于每一个步骤,应急预案的制定者应当做什么有详细的要求。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国家均重视危机风险评估程序,有的国家将危机风险评估程序作为制定应急预案的首要步骤,有的国家虽视风险评估为独立的程序,但也是将其作为应急预案制定程序的前提来看待。例如,在英国,《国内紧急状态法》要求各级政府负责对灾害和威胁进行评估。依据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将风险评估结果分为低风险、中度风险、高风险和极高风险四个级别。处置者将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决定是否制定预案。

第二,应急预案的内容尽可能详细,且符合逻辑。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的应急预案内容丰富详细,篇幅较长,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应急预案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对预案的目的、制定过程等内容的简单描述;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活动中的有关组织及其义务,这些机构及其主要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响应活动,包括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活动的开展等;灾后恢复与重建;预案的修订与演练。

第三,重视应急活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应急组织机构是应急活动的主体与灵魂,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非常重视应急组织机构。应急组织机构往往包括现有机构体系中的管理机构和应急管理小组。预案中会非常明确且详细地写明各类组织机构在应急活动中的地位及其义务。此外,预案中会详细地列举应急机构主要工作人员及其详细联系方式。例如,美国《全国应急响应计划》要求预案明确应急管理中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地方政府、部落、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以及市民的角色与义务。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危机管理办公室的《应急预案指南》中要求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在应急中的各项活动,包括管理部门、新闻部门、军事部门、预算/行政部门等。

第四,注意合作与协调。合作主要是指各部门、各应急主体之间的合作,以及政府与私人部门、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合作既体现在应急预案的制定过程中,也体现在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响应活动、灾后恢复重建阶段。例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危机管理办公室的《应急预案指南》中明确要求预案写入各机构间的合作以保证资源的优先分配、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所谓协调,是指预案之间的协调。一方面注意同一层级不同机构制定的预案之间的协调,另一方面注意不同层级政府和机构之间预案的协调。例如,英国的法律要求每个机关的总体预案应该与其他合作机关制定的预案相协调。

美国的《全国应急响应计划》要求重视联邦应急管理活动之间的协调合作、预案与其他各类预案的关系;提高不同级别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应急管理联络;促进联邦和州、地方政府以及部落之间的相互援助。

第五,重视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的应急预案中均有关于应急预案的修订条款。这些国家均把应急预案看作是活的文件,认为由于机构重组、新的风险评估资料、新法的通过、演练的经验以及灾难的发生均可能导致应急预案的修订。法律一般要求应急预案的制定者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预案进行检查。例如,英国的有关规定要求每三个月就应当对预案中的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纠正,并应当阶段性地对预案进行重新审查;如果预案有修订,应当及时公布。

四、完善我国应急预案的建议

应急预案的制定具有重大意义。在制定预案过程中应急活动的一些缺陷会有所暴露,例如通讯不畅、应急救援物资不足、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不充足等;也可以发现尚未意识到的危险情况;还可以提高预案制定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

1.改进应急预案的内容。

我国已有的突发事件预案存在的一个共通性问题即是内容简单,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性不强。《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8条规定,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如前所述,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的应急预案内容丰富详细,篇幅较长,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完善我国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第一,应急预案中应当有对风险的总体描述。例如,制定某一地区的总体预案时,应当对该地区存在的所有风险进行总体描述;制定部门预案时应当对部门预案所针对的某一突发事件的风险进行概括描述。第二,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有情景描述,而不是简单地罗列必要的内容。这就要求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充分吸取经验,充分发挥想象,设想出有可能发生的若干情况。第三,注意不同主体制定的应急预案内容之间的协调。一般而言,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不可能由一个单一的部门单独完成,需要许多部门的配合。因此,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体现出与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内容之间的协调,包括部门预案、专项预案与总体预案之间的协调、上下级政府制定的总体预案之间的协调、上下级政府部门制定的部门预案、专项预案之间的协调,以及同级部门或者单位之间制定的预案之间的协调。第四,明确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活动中的有关组织及其义务,特别是应当列明这些机构及其主要工作人员的详细的联系方式。第五,详细规定预案的修订与演练。应急预案应当详细规定预案修订的条件、程序,应急预案的演练等内容。通过演练使得应急预案获得生命力,通过预案的修订使其获得时效性。

2.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

借鉴国外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笔者认为,我国应急预案制定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基本步骤:[4]

一是成立预案编制小组。这是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重要环节,对实现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为各个应急部门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协作与交流机会,有利于统一应急各方的观点和意见。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一般应包括:行政首长或其代表,应急管理部门,消防、公安、环保、卫生、市政、医院、医疗急救、卫生防疫、邮电、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法律顾问、有关企业以及上级政府或应急机构代表和技术专家等。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确定后,须确定编制计划,明确任务分工,保证预案编制工作的科学有序。

二是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风险分析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风险分析的结果不仅有助于确定应急工作重点,提供划分预案编制优先级别的依据,而且也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风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风险评估。

危险识别目的是识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因素,分析本地区的地理、气象等自然条件,以及工业和运输、商贸、公共设施等的具体情况,总结本地区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来识别出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

脆弱性分析要确定的是:一旦发生危险事故,最容易受到冲击破坏的地区或单位,以及最可能出现波动或激变的环节。脆弱性分析结果应提供下列信息:受事故或灾害严重影响的区域,以及该区域的影响因素(例如地形、交通、风向等);预计位于脆弱带中的人口数量和类型(例如居民、职员、敏感人群——医院、学校、疗养院、托儿所);可能遭受的财产破坏,包括基础设施和运输线路;可能的环境影响;可以标明最需要保护的地区、单位和人群。

风险评估是根据脆弱性分析的结果,评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造成破坏(或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通常可能会选择对最严重的情况(顶级事件)进行分析。风险分析可以提供下列信息:发生事故和环境异常的可能性,或同时发生多种紧急事故的可能性;对人造成的伤害类型(急性、延时或慢性的)和相关的高危人群;对财产造成的破坏类型(暂时、可修复或永久的);以及对环境造成的破坏类型(可恢复或永久的)。

应急能力评估是依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对已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城市和企业应急资源的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备)、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体制和机制运行状况与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应急能力评估还应注意发现应急体系中的缺陷和不足。编制预案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有效的应急策略。

三是编写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重大事故风险的分析结果、参考应急资源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此外,预案编制时应充分收集和参阅已有的应急预案,包括上级部门的应急预案、所在地区的总体预案等,以最大程度地减小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的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

四是应急预案评审。为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包括组织内部评审和专家评审,必要时请上级应急机构进行评审。

五是应急预案的批准和。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批准后进行正式和备案。一般情况下,各级政府部门的专项预案,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由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进行。部门预案和专项预案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由单位领导批准,自行印发,并应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例如,某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中央驻陕企事业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全省区域内各高等学校制定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须按有关规定报该地震局备案;各设区市制定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必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该省地震局备案。

3.重视应急预案的修订。

应急预案修订的重要性并不亚于预案的制定。由于客观情况经常发生变化,只有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才能更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7条规定,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但对应急预案修订的条件、程序等问题没有再作进一步规定。

一般出现以下情况,应当修订预案:其一,发现了新的风险或者有情况显示一项预案已经过时。其二,从突发事件中获得的经验教训。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会暴露出一些之前没有注意到的风险,或者表明需要更好的应急程序,或者应当将某些组织纳入预案中。其三,应急演练中获得经验教训。从应急演练中获取的经验教训与突发事件雷同。不同之处在于应急演练是人为控制的,特别设计以检验应急预案的程序,并且可以不断重复直到合理的安排产生为止。其四,组织机构及其程序、技术系统发生变动。其五,关键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应急预案或者其附则,必须不断地反映关键工作人员的变动,包括姓名、工作头衔以及联系方式。其六,有关的法律规定被修改,或者制定了新的法律规定,需要修订应急预案。

根据国外的经验,应急预案至少应当每年定期修订一次,如果在这一年中发生了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演练、组织机构变动等情况,还应当及时修订预案。应急预案的修订应当由当初制定的主体负责。预案修订后,应当及时公布。

【注释】

[1]《2006年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载《中国应急管理》2007年第7期。

[2]有关英国应急预案制度的内容,主要参考英国《国内紧急状态法》(2004年)、《国内紧急状态法执行规章草案》(2005年)、《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等法律和规章文件。

[3]有关美国应急预案的内容,主要参考《国土安全法》(2002年)、《后“卡特里娜”应急管理改革法》(2006年)、加利福尼亚州危机管理办公室的《应急预案指南》、《示范性城市预案》等资料。

第6篇: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范文

【关键词】 浙江电网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浙江省电网频繁发生暴雨、台风、大雪、冻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电网输变电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浙江电网“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实现电力调度和设备监控业务的高效融合。但毕竟由于建设周期短,运转磨合时间不长。在制度、技术支撑系统的建设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电网应急体系的含义

应急是指针对电网面临的各种突发事件,通过建立全面的、整合的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以有效预防、处理和消除突发事件为目标,以运行管理者为核心所进行的一种有组织、有计划、持续动态的管理活动。

浙江电力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结构按照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级设置(图1)。总体应急预案是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指导原则和程序规范,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突发事件、危险源和应急保障制定的计划或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特定的场所、设备设施、岗位,在详细分析现场风险和危险源的基础上,针对典型的突发事件,制定的处置措施和主要流程。

浙江省电力调控中心是浙江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协调机构。由图可见:浙江省电力调控中心主要承担事故灾难类中的电网、设备和自然灾害类中的防台、冰灾专项应急预案和本单位的特殊应急预案。

二、应急体系

电网应急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要使其高效、灵活地运转起来,需要许多具体的运行机制作为支撑。运行机制是指为保证电网应急管理体系、体系内部要素以及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所规定的行为准则――这些准则通过制度、办法、规定、措施和评估等方式表达出来。应急系统主要包括:

1、应急组织体系:浙江省电力调控中心作为职能部门之一,在浙江省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构建浙江电网的应急机制。分决策层、执行层、行动层三层结构。

决策层:调控中心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浙江省电力公司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精神;接受浙江省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决策和部署;研究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应急体系;领导本单位应急处置实施工作。 执行层:各级调控中心本部门处室。立足本单位应急管理基础和现状,明确应急预案的目标、范围、定位、框架等关键要素,科学建立应急预案体系。行动层:基层电网运行人员、抢修员工组成。他们要根据实际情况执行上级的命令,按照《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操作书进行事故处理、恢复电网供电。

2、应急预案体系建立上下对应、相互衔接、完善健全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和浙江省电力公司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如图2。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通过预案评审,同时报省公司应急办公室和华东电网调控中心备案。各种应急预案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应急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变化情况、电网安全生产形势和问题、应急处置经验教训等,及时评估和改进预案

图2 浙江调控运行应急预案类型

内容,实现应急预案的持续改进。

3、应急保障体系:调控中心利用一切调度监控运行资源,构建最快速、最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健全大运行应急管理体系。包括:加快综合智能分析与告警、二次在线监控、在线预警与辅助决策等系统功能建设,全面提升调度监控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应急平台和指挥系统建设,依托现有专业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传输与共享;利用现有调度值班、生产大运行值班、抢修指挥中心等平台,明确信息报送渠道和程序,加快突发事件信息和应急指挥命令的上传下达,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

三、应急管理实践

在以上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浙江电网调控部门用自身建立起来的应急管理体系来指导设备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迎峰度夏某日浙江电网500kV某枢纽站由于火灾烧毁了三台所用变的低压电缆、动力电缆、光缆,对变电站以及整个电网造成以下影响:(1)所用电全部失去 ;(2)三台500kV主变风机、油泵无法启动,(主变冷却方式 ONAN/ONAF/ODAF,自冷能力为60%);(3)四条500kV线路保护通道失去,线路无主保护; (4)多条220kV线路保护通道告警;(5)直流系统供电时间只能维持1.5―3个小时;(6)站内通信异常,自动化数据出错。

面对事故的发生,浙江省调快速反应,按照《浙江500千伏系统突发事件省调处理预案》指导,精心指挥,打了一场漂亮的反事故处理战役。这件事件的有效应对充分说明了浙江电网应急管理体系的正确和高效。

第7篇: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范文

一、总结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分别汇总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总体情况以及分类别事件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近年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事件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等,从组织领导、预案建设、应急演练、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物资保障、应急协作、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及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四)典型案例分析。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从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各选择1-2个典型案例,对应对工作各重点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总结评估的组织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编写本地各类突发事件年度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写本行业、本领域突发事件年度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为四个编写组,请各组牵头部门组织编写组参加部门有关人员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报告基础上,汇总形成本类别突发事件年度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组如下:

(一)自然灾害类编写组:请市民政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地震局)、市气象局参加。

(二)事故灾难类编写组:请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机场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参加。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编写组:请市卫生局牵头,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编写组:请市公安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外侨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国资委、市民宗局、市局、人行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保监协会参加。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对突发事件年度总结评估工作。各编写组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安排骨干力量,对年度的应急管理工作和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准确、深入地总结分析,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要做好各方面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要规范、细致、准确,避免重复和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文字与图表相结合、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内容充实、层次清晰。

(三)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确定一名评估分析工作联络人员,其姓名、职务和手机、固定电话号码于年12月15日前通过传真报市政府办公室。

第8篇: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为迅速有效处置金融机构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全县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保证全县经济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金融机构突发事件是指金融媒介(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市场(如股票市场、证券市场等)和市场基础设施(如支付体系等)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期或难于预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本行政区域金融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金融事件。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1)国内或省、市内发生重大事件引发的危及本县行政区域内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2)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危及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因本县行政区域内一家金融机构出现大规模挤提、挤兑或退保,而引发该金融机构所属系统或全县金融系统挤提、挤兑情况的金融突发事件。

(4)因大规模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以及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和犯罪等引起的其他严重危害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和本预案的要求,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及本系统突发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1.4.2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县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4.3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各类金融机构的预期风险和总体风险进行具体分析与判断,针对不同成因、不同风险程度,研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1.4.4及早预警,及时处置。对金融突发风险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尽可能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5依法处置,稳妥缜密。要把一切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坚持依法有序处置、积极稳妥缜密的原则,力争避免对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2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2.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县金融稳定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组长:县政府主管领导。

副组长:对口分管金融工作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银监办事处主任、县人行行长。

成员单位:县银监办事处、县人行、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农发行、县各国有商业银行、县农村信用联社。

各成员单位应指定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事宜。成员单位组成可根据事件情况做适当调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银监办。

2.2相关部门职责

2.2.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2)统一领导、指挥全县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分析、研究全县金融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制订应急措施;

(4)确定全县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并协调实施应急措施;

(5)针对被关闭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具体的兑付和补偿措施;

(6)根据需要协调、指导有关金融机构的重组、关闭和破产事宜;

(7)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情况。

2.2.2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召集相关会议;

(2)接收、整理、上报有关金融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料,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3)督促、检查、指导全县有关部门落实应急措施情况;

(4)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和事后移交工作;

(5)提出修改预案的建议;

(6)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银监办事处对各金融机构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做出评估,及时启动本部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处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向县政府报告有关信息,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2)县人行及时启动《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处理人民银行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照上级行授权,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满足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向县政府报告有关信息,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县委宣传部协调有关部门制订有关新闻工作预案,协助有关监管部门制定宣传口径,组织全县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新闻会;及时搜集县内外舆论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辟谣工作;加强全县媒体和互联网的管理和引导,防止有害信息传播。

(4)县公安局制订相关的工作预案,依法参与或指导、协调各派出机构参与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查处犯罪行为;协助县政府和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单位维护运行秩序,防止风险扩散和出现,保证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5)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联动作用,履行各自的各种职责,配合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预防预警

3.1预防预警机制

3.1.1县银监办事处、县人行要建立本系统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的定性、定量预警监测指标体系,加强跟踪、监测、分析,及时向社会金融风险提示信息。

3.1.2县人行要加强对监管部门通报的有关信息的汇总和分析,注重对影响金融稳定的省内外、市内外、县内外金融突发事件的跟踪研究。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和上级行。

3.1.3各金融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沟通。县银监办事处每季度向县政府通报本系统的金融风险状况,对全县金融体系的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县银监办事处应将其监管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及时(最迟不超过2小时)向县政府、本系统上级机关提出预警报告。

3.2.2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预警支持系统进行定期的演练和维护,定期对本部门的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金融突发事件的分级

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防止风险的扩散;当金融突发事件的等级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上升时,应按升级后的级别程序处理。

4.1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1)国内、省内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邯郸市行政区域内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2)金融各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具有全市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4)其他需要按Ⅰ级事件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4.2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1)对多个金融行业或多个县(市)区产生影响,但未造成全市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金融监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不能单独应对,需跨部门或跨县(市)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Ⅱ级事件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4.3较大金融突发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1)所涉及金融监管部门能够单独应对,不需要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县人民政府能够单独应对,不需要跨县(市)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Ⅲ级事件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5应急响应

5.1Ⅰ级响应

由邯郸市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5.2Ⅱ级响应

5.2.1由事件所涉及的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共同协商制订处置方案。县人民政府负责县内的社会稳定工作。

5.2.2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各相关部门报请市政府,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协调。

5.3Ⅲ级响应

5.3.1响应程序

(1)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有关部门要迅速核实情况,立即启动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开展本系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报告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本系统上级部门。

(2)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5.3.2决策及紧急措施

(1)各部门立即按照本部门应急预案要求,指导本部门处置工作,及时切断风险源,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

(2)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成因,提出处置方案,报县政府和本系统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金融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范围、成员单位会议的讨论意见以及协调处置方式、方法和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3)领导小组视情况设立专家咨询组、信息组、治安维护组、风险处置组、法律咨询组,分别负责各个专业范围内的工作事宜。

(4)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有关政府部门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

(5)县银监办事处、县人行以及风险涉及部门应根据上级部门的授权和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维护金融秩序。

5.3.3落实措施

(1)正式处置方案经县政府和本系统上级机关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2)对经批准给予人民银行再贷款支持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收购个人债权和弥补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缺口使用再贷款操作程序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紧急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地方政府向中央专项借款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由人民银行负责办理发放再贷款的有关手续、监督再贷款的使用和收回。

(3)对需要采取撤销(关闭)形式退出金融市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的有关规定,由金融监管部门依据其监管职责和权限对外撤销(关闭)公告,并由有关部门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4)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对发现涉嫌犯罪的事实,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防犯罪嫌疑人潜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对债权人、被保险人等的宣传、解释、说服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5.4信息报送

5.4.1金融突发事件发生时,发生事件的单位应立即(最迟不超过2小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相应的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县人民政府。

5.4.2特别重大(Ⅰ级)和重大(Ⅱ级)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县银监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最迟不超过2小时上报市政府和本系统上级机关,并在保密的原则下,根据情况需要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5.4.3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发生金融突发事件的机构名称、地点、时间;事件的原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影响范围以及社会稳定情况;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6后期处置

6.1善后工作

按照分级响应程序的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包括:

6.1.1对被关闭的金融机构的印章、业务档案妥善保管并进行清理,对被关闭的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进行核实,落实兑付和补偿措施。

6.1.2对金融突发事件的全过程进行彻底调查,查清事件的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1.3对因金融突发事件而发生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进行评估。

6.2评估与总结

6.2.1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参与处置的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报县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县人行。

6.2.2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事件的发生、应急处置、处置结果及损失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将总结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

6.2.3金融监管部门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针对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变化,进一步完善有关监管措施、风险监测和预警指标体系、风险提示和防范手段及应急预案,提出修订地方相关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6.2.4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应针对协同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提出修订本预案的意见和建议。

6.3奖励与处罚

6.3.1对参与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有关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6.3.2对参与工作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扯皮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有关单位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6.4检查与审计

6.4.1审计部门依法对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所动用的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4.2县人行根据有关规定对再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7.1.1各成员单位之间应确保至少一种通信方式的稳定畅通。

7.1.2各成员单位与县人民政府要保持必要的联系。

7.1.3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互通信息。

7.1.4所有通信及信息共享应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7.2文电运转保障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规定,确保文电运转的高效、迅速、准确,不得延误。

7.3技术保障

7.3.1各有关部门应确保本系统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有足够的软硬件技术支持保证,有关信息有计算机备份。

7.3.2核心账务数据应实现异地备份,建立数据备份中心。

7.3.3要害岗位,至少有两名人员备用、替换,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不因人员缺岗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7.3.4加强事故灾难备份中心的建设与完善,做好事故灾难备份中心的维护和管理。

7.4安全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7.5人力资源保障

7.5.1县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应急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人员。

第9篇: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范文

【关键词】电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管理可控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电力应急管理是国家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效地电力安全应急机制,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为了提高电力系统预防和处置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亟需建立突发事件下的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出电力系统应急管理措施,研究重大突发灾难的预防、准备、相映和恢复,以提高电力系统应急管理能力。

1.电力系统突发事件的分类

电力系统应急管理是指在突发事件过程中,为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过程及结果进行分析,快速有效的做出反应,主要包括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预警、控制和处理过程。根据致灾原因分类,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自然灾害导致电力系统的突发灾害,主要指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造成的大面积电力设施损坏和电气故障;

(2)因电力设施受到破坏,自身故障或缺陷导致的地哪里系统突发灾害。如输变电一次设备收到毁坏,其控制、保护设备故障引发系统事故,或者输变电空盒子、保护设备存在隐藏性缺陷使之不能正确动作而引发的重大事故;

(3)人员过失导致的电力系统突发灾害,是指运行维护人员误操作或调度人员处置不当,从而导致或扩大系统事故;

(4)由电力系统突发灾害引起的次生灾害,如对电气化铁路、城市地铁列车、化工厂、煤矿以及军队、医院、学校等关系国计民生生的重要设施的危害。

2.电力系统应急管理对策研究

2.1 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

电力企业应制定电力应急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完善电力应急法规,加大电力应急法律法规执法力度,推进电力系统应急管理体系制度建设。根据总体预案和电网大面积停电元,编制和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对预案编制工作环节的全程管控。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资源共享、保障有力、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电力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电力应急管理体系。

2.2 健全对灾害信息的监测和预报机制

电力系统与国家灾害监测和预报部门应建立起数字化联系,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通信系统及时获取全国及地区的各种灾害信息,提高全行业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电力部门还应加强电力系统动态安全预测预警工作,与应急指挥中心实现互联互通,为应急指挥提供第一手信息。应急信息管理就是要建立应急信息的汇集、存储、分析和传输系统,多方位、多角度运用各种手段采集、管理和信息,对突发性灾害发生前电网运行的各个环节和节点进行全天候监视,主要包括预警信息、应急处置信息、应急决策和指挥机制、应急信息机制等。应急信息系统主要功能有检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电网应急指挥中心利用其可以全面掌握电力系统紧急事件的现状,实现各相关机构应急资源的高校协调和决策指挥。

2.3 建立应急技术装备和物质储备机制

电力灾害突发时,各种救灾物资、设施及救灾人员是影响应急救援抢险的重要因素。物资、人员能够及时到达现场,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因此,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中,不仅需要采购、存储与维护应急救援必须得物资、装备等,还需要制定各种情况下的最佳无流路线和装备走向灾区的及时运送。切实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形成上下级各级机构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电力生产场所还应加强应急电源、应急照明、后勤保障、应急工器具等通用应急物资的储备。其技术管控主要是指对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危害性的分析方法、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技术、自然灾害引起的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预测预警技术、海量信息融合技术及智能分析应用技术和仿真技术。此外。电力基础设施收到破坏、攻击以及次生灾害试验在实际电力系统中难以模拟。为了模拟实际故障或毁坏,检验应急预案及处置的正确性和演练方案的有效性,需要加强对电力系统突发灾害的实验能力,为减灾防灾的研究提供服务。

3.结论

随着电力系统的快速发展,局部偶发故障引起电网事故并连锁扩大的危险在不断加剧,而现代社会对电力的高度依存将使得电网风险扩大为社会的公共风险,电力系统应急管理应着手于长期规划,从总体上制定出应急预案,使我国电力系统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文传,张伯明,曹福成,陈佩琳,赵泰峰,钱苏晋.电网应急指挥技术支持系统设计与关键技术[J].电力系统自动化,2008,08(15):1-5.

[2]吴江.构建电力应急管理体系[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7(6):22-23.

作者简介:

贾继灏(1981—),男,研究生,工程师,长期从事电力系统运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