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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地质找矿
中图分类号:P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我国,矿产资源仍然采用传统的高开采、低利用和高排放的粗放式开发利用模式,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使矿产资源严重紧缺,而我国90%左右的能源和80%以上的工业原料都是以矿产为原料的,这将严重影响我国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因此发展矿产资源循环经济、摆脱矿产资源低效率、高能耗、重污染的传统开发利用模式迫在眉睫。并且在矿产资源的利用中,地质找矿也是非常必要的,其能深度的对找矿工作进行解决,所以,通过对这两方面的分析,以期更好的促进其发展。
一、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
(一)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是总量丰富(人均占有量少,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2。
(二)我国矿产资源的种类较多,但是一些重要矿产,如铁矿、铜矿、金刚石等探明储量严重不足,且多为一些难采、难选、难冶的贫矿。以铁矿为例,47.6%是贫矿,1/3是难选的赤铁矿,1/3是多金属共生矿。
(三)超大型矿床少,中小型矿产多。共生、伴生矿床多,单一矿床少。据统计,我国己经探明矿产储量中4/5来自共生、伴生矿床。在全国己经开发利用的100多个矿种中,超过1/2的矿种部分或全部来自十共生、伴生矿产资源。我国对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矿山也只占总数的1/3,综合利用率也仅仅为20%。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大。
二、资源综合利用的主要技术路线
(一)洗中煤、煤泥、洗矸综合利用的技术路线
洗中煤、煤泥、洗矸是煤炭洗选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其共同特点是灰分偏高,又具有一定的热值,同属低热值燃料。一般不适宜长途运输,不能作为大型电厂煤粉炉的燃料或其他工业原料。
采用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将低质高灰煤、洗中煤、煤泥、洗矸用于发电,是其综合利用的最有效途径,是煤矿发展洗煤副产品综合利用的重中之重,可以形成煤炭开采煤炭洗选深加工洗煤副产品发电灰渣建材生产的产业链。
(二)掘进矸石的综合利用的主要技术路线
矸石主要利用方向为:制砖、铺路、筑坝、修筑矿区铁路路基。
矸石可以用于生产全煤矸石烧结多孔砖和空心砖,以取代黏土砖,保护耕地,是大量利用掘进矸石的最佳途径之一。
掘进矸石制砖工艺流程如下:破碎制粉搅拌压制成形干燥焙烧冷却。
(三)矿井水综合利用的主要技术路线
根据不同用途,采取分级处理、分质供水的方式,对于井下防火注浆、洒水灭尘、地面矸石山灭尘、选煤厂生产补充用水、工业场地绿化用水等,从使用情况分析,对水质要求不高,可以直接利用井下清水或对矿井水进行絮凝沉淀和消毒处理即可;而电厂、锅炉房、澡堂用水水质要求相对较高,除CI-外,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因此需增加净化过滤工艺,并视车间水质要求,在车间内采取其他水处理措施。
矿井水处理工艺:矿井水絮凝沉淀过滤澄清出水。
(四)灰渣综合利用的主要技术措施
灰渣制建材产品及复垦是指将电厂产生的灰渣一部分用于生产建材产品,一部分用来回填采煤塌陷地,复垦造地还耕于民。主要技术路线:水泥灰渣建材产品。
三、当前矿产勘探中普遍应用的几种地质勘探方法
(一)遥感地质勘探:此技术是遥感技术在地质领域应用的新兴手段。目前国际所用遥感技术主要包括全息摄影遥感、红外遥感、雷达遥感、激光遥感、多光谱遥感、电视遥感等。其在地质勘探方面应用的特点是:(1)可克服地面处视域的限制与阻隔,能够获得勘探处详细的数据信息,完成速度也较为快速,得到数据也较为全面与系统(;2)勘测所受的自然环境限制较少,如在火山、海洋、高山处能够实施勘测,且成本较低,勘测速度较快;(3)可获得过去无法感知的地质信息;(4)对于地下一定深度的矿产能够较为准确、客观全面的信息;(5)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也使得数据、图像在记录、传导和分析中实现自动化,降低了劳动量,也使勘探成本降低。
(二)重砂找矿法:此方法又称重砂测量,它是沿水系、海滨或山坡等,在其松散沉积物(包括冲积、坡积、洪积、滨海沉积等)中系统地采集样品,经过重砂分析和综合整理,结合所在区域的地质、地貌条件和其他找矿标志,圈定有用矿物或与矿产密切相关的重砂异常(即矿产机械分散晕),在根据追索原生矿床或砂矿床的方法。此法对于有色金属、稀有元素、贵金属及金刚石铁等矿床较为有效。
(三)测井:它是在钻孔中使用的地球物理勘探方法的统称。其依据所利用岩石物理性质的不同,分为声波测井、磁测井、放射性测井、电测井、重力测井等。合理的利用地球物理和地质条件,选用综合测井技术可以获得详细的钻孔地质剖面、探测有用矿产以及计算储量所需的数据。
四、提高地质找矿的措施
(一)做好准备工作
1.做好地质找矿的各项准备工作,收集有关数据资料,做好调查区域的勘测。
2.做好地面的测量工作,对矿区的地层、岩石结构做好调查资料。
3.针对不同的地质情况要采用不同的找矿方法和手段。对于火山岩区的地质找矿,首先要调查火山岩的地层层序时代、岩石的特征,根据火山岩的具体成因来进行勘察。
4.做好整体记录工作,这样可以方便后续工作的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分析,能保证找矿的质量。这些找矿方法具有各自的作用,针对不同的研究地质,有着各自的特点。但是大多数的方法只能从某一个方面去研究地质的特征,从单一的方面体现找矿的信息。只有综合的运用不同的找矿方法,相互补充,才能全面客观的认识各种地质。为了能更好的利用找矿方法,因地制宜的来进行选择,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考虑。
(二)强化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力度
地质找矿工作是工业发展的基础前提。地质找矿创新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国工业经济发展的水平。加强地质找矿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是提高地质找矿工作创新水平的根本方法。创建科学系统的人才培养体系,营造适宜创新工作开展的外部环境,结合地质找矿实践,培养人才的创新意识,不断提高人才的创新能力。按照,优势互补,相互合作$的原则,共同承担勘探项目,在寻找和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完成对新知识、新技能、新模式的学习和实践。勘测队伍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指导引领作用,引导工作人员将理论知识和寻矿采矿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并从中提炼出创新点,完成创新型人才的锻炼与发展,逐步壮大队伍,实现整个队伍的创新能力提升。
(三)进一步推进地质找矿工作的现代化
信息收集与整理是地质找矿必备的前期准备工作之一。勘测队伍要对目标周围自然环境、地质条件乃至历史事件、人群生活习惯特点等方面进行大量的信息收集与整理工作。从海量的信息中,找到与地矿有关的情报,为寻矿工作提供脉络清晰的线索。勘测矿产时,要注意对自然规律和先进工具的把握和运用,做到目的明确,思路准确,手段科学。建立矿物信息综合评价档案,综合考量自然条件、矿产储量、经济成本等信息,实现勘探采矿方法的最优化。科学合理安排勘测工作,充分发挥每个人员和设备的特点,加强先进科技在找矿过程中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
结束语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国家的生存发展有着密切的关,我国矿产资源虽然丰富,但是人均拥有量却很少,在进行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矿产资源短缺的现状严重,已探明存储量低,导致社会矛盾。因此,为了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能力,我们就必须要协调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地质找矿的关系,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延军.常见地质找矿技术与地质勘查[J].江西建材,2014,13:221.
关键词:压覆矿产;资源储量;储量估算;保护煤柱;煤柱边界
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人们日常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对各种不同类型的资源需求量一直在不断增加,尤其是矿产资源已经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工作以及各个产业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矿山资源开发和利用时,保护煤柱留设,其不仅是为了对地面各种不同类型建筑物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而且也是为了满足地下水、水源地在保护方面提出的基本要求。因此,在这种背景下,在建设项目的具体论证过程中,通常情况下,要结合实际要求,对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和落实。与此同时,还要结合实际,对建设项目压覆矿山资源进行核实,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尽可能避免或者是减少压覆重要的矿产资源,同时还可以促使矿山资源自身的保障能力可以得到有效提升,为建设项目的正常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有效保障。
1.压覆矿山资源现状
在与实际情况进行结合分析的时候,发现在实践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当前站区范围内以及设计到的压覆情况进行检查,对其自身的矿产资源进行确定。在进入到实地进行考察和分析之后,确定该区域范围之内的矿产资源是煤炭资源。除此之外,在其中并没有任何其他工业可以利用的矿产资源。通过对该区域范围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之后,发现在实践中其自身的整个区域范围之内会含有煤地层,同时还会涉及可采煤层5层。由此可以看出,该区域范围内的压覆是4层煤。在与实际情况进行结合分析的时候,发现在实践中其自身的压覆各个区域范围之内可以采煤层的情况是大不相同。其中,有部分煤层在站址压覆区域范围之内基本上都会有所分布,在该范围之内的煤层块段平均厚度在经过检测之后,确定其自身的厚度范围是1.79m~2.43m,与此同时,与其相对应的底板标高范围是1065m~1075m。除此之外,在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时,要结合实际要求,对其自身的煤层深埋度进行有效控制,通常情况下要将其控制在100m,与下一层煤层之间的距离要控制在60m左右[1]。另外,在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时候,各个煤层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主要可以将其划分为特低灰、中高挥发分、特低硫等。其本身在具体应用过程中,不仅可以被看作是具有非常良好性能特征的动力用煤,而且还可以以气化用煤等各种不同类型的方式呈现出来,这些也可以被看作是非常良好的应用方式。在各个不同阶段的勘测报告当中,对资源的储存量估算范围加以确定,必须要在勘察到许可范围之内,也就是在探矿权登记平面当中的坐标范围内可以进行开采的煤矿层。有效核实相关资源的储存报告,对整个估算范围加以明确,充分明确采矿许可范围。在采矿的登记标准当中的三维空间坐标范围内,对可以开采的煤层结构范围来进行有效的确定,有效指出报告编制人员在煤矿资源储存量估算当中的最高许可标准。
2.压覆矿山资源储量估算中保护煤柱边界
2.1保护煤柱边界确定
在与实际情况进行结合分析的时候,要结合实际要求,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保护煤柱围护带的宽度进行最终的确定。现阶段,在与实际情况进行结合分析的时候,发现在实践中要结合实际要求,对保护煤柱留设进行妥善处理。通常情况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般都会直接作地面上对围护带进行加装。也就是在实践中要与建筑物自身的各种不同类型保护级别出发,从建筑物的边界逐渐向外进行扩展,一直扩展到一定范围之后,将其看作是留设保护煤柱的受保护边界。在这种背景下,还要与相对应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要求进行结合,对矿区范围之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保护等级的划分,一般都会将其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Ⅰ、Ⅱ、Ⅲ、Ⅳ。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结合实际要求,由矿区建筑物保护等级划分、建筑物保护等级煤柱的基本围护带宽度要求进行结合分析,发现在实践中某地区的便点保护等级是II级保护对象[2]。由此可以看出,在最终确定过程中,要与其自身的对应保护级别进行结合,对其自身的保护煤柱围护带宽度进行确定,其宽度是15m。除此之外,在与实际情况进行结合分析的时候,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对煤层上覆岩层厚度、移动角科学合理的选择和利用。在具体分析和研究过程中,要结合实际要求,同时还要与地质勘探资料进行有效结合,在与相关调查研究结果进行结合分析时,发现其自身在站区上覆松散层的厚度在经过测量之后,其整个厚度是42m左右。之后在这一基础上,由变电站地面的平均标高进行结合,实现其自身许多煤层底板平均标高相互之间的有效结合,这两者之间的差减去上覆松散层自身的厚度、煤层厚度等,就可以得出煤层覆基岩自身的厚度。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在实践中要结合实际要求,对移动角进行正确合理的选择和利用,这也是为了保证煤柱留设可以得到有效保护的关键要素[3]。移动角在具体应用过程中,其主要是指在实践中可以利用采动或者是接近充分采动的条件,对其自身的主断面上的临界变形值的点、与开采边界自身的连线等进行有效结合,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在实践中可以形成水平线在煤柱一侧的夹角。除此之外,在与实际情况进行结合分析的时候,发现在实践中要结合实际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保护煤柱边界进行最终的确定。通常情况下,在与实际要求进行结合时,发现保护煤柱边界都是以110kV的变电站范围边界外推,实现对其自身围护带宽度为15m的起点来进行计算。第四系的松散层地层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其自身从地表开始,就会直接按照移动角45°下推。在整个区域范围之内,其自身的煤层倾角就会逐渐呈现出一种相对比较平缓的状态,在经过测量之后,发现其自身的倾角不到1°。由此可以看出,在对水平煤层进行计算时,可以按照这一基础原色来进行,这样还可以对其自身的保护煤柱边界宽度进行准确有效的计算。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要对相对应的公式进行科学合理的利用,这样可以从中选择合理的参数,对其自身的压覆各个煤层保护煤柱边界宽度进行准确有效的计算和利用。
2.2露天煤矿勘查范围
在针对露天煤矿开采工作当中,相关工作人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露天煤矿勘测工作做出了相应的说明。在最近几年的煤矿产业发展过程中,随着煤矿资源的勘查开发工作不断朝着市场化的方向上发展,其中在勘测报告当中,对压覆煤矿资源的储存总量以及露天开采的具体范围没有加以充分的明确,直接造成了煤炭资源的储存量评估和计算不准确。因此,必须要针对这一问题加以充分的说明,以此可以为后续的煤矿开采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相关研究人员在实地勘测工作当中所得出的工作结论,比较认同的是传统旧规范当中的规定标准,即露天煤矿开采工作范围,要基于详查工作的基础之上,通过矿山设计单位依照整个矿区的整体设计标准来加以确定。在开采的可行性报告当中,需要充分确定露天煤矿的具体分布边界,同时也可以参照相关的评测标准,大致的划分出对应的勘测边界,可以在对应的可行性报告当中,有效确认煤矿勘测范围内的整体资源储存量,并且对其可行性的研究范围来进行有效的估算。露天煤矿的深部探索区域在实际的勘测工作当中,通常情况下无法被有效地确定,为了有效划分露天煤矿勘测深部的边界区域,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可以使用钻孔柱状图的计算方式,对深部区域范围内的地质条件比例来加以确定,将其作为近似的开采边界条件来进行有效的对比,以此来有效确定出煤矿资源的具体分布范围。
2.3资源储量估算参数及结果
依照我国国土相关文件当中的标准要求,凡是新建的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必须要依照相关的管理规定申请标准的工程审批手续,由于已经存在的建筑设施,比如铁路、村庄以及自然生态已经压覆的矿产资源,不需要履行相应的压覆审批手续,但是在压覆煤炭资源的储存量报告当中,必须要有效分割出压覆的矿产资源量以及具体的附加范围,通过相应的估算结果,对压覆的煤炭资源总量以及相应的预测资源总量来进行有效的判断,经过矿产资源储存量的有效备案,作为矿产开发过程当中的具体划分区域范围,可以直接向上级单位申请采矿许可证以及产权开采许可证,压覆矿产资源储存量等相关的工作依据,在申请规划矿区范围之前,需要对已经压覆的矿产资源总量来进行合理的判断,相关的申请工作人员需要在划分区域范围内对压覆范围内无法开采的矿产资源进行有效的扣除,以此来保证整个煤矿资源开采工作的有效性。在与实际情况进行结合分析的时候,发现在实践中要结合实际要求,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进行估算,在估算时,为了保证估算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可以对分割方法进行科学合理的利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结合实际要求,对压覆区所属报告相对应的煤层底板等各种不同类型的高线或者其他的资源储量进行准确有效的估算。在经过估算和分析之后,发现在实践中煤层的密度、煤层厚度基本上都是与已经批准的原报告相同,同时还可以保证参数具有一致性。块段面积在计算和分析过程中,其主要是指借助于计算机在其中科学合理的利用,可以对各个煤层底板等高线、资源储量等进行估算,同时还可以直接对估算结果进行直接读取和利用,可以有效提高整个煤矿开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针对不可开采的煤层来讲,在勘测评价范围内,通常情况下作为一个油田或者是勘测区域来进行分析,在整个煤层的厚度上需要进行有效的评估,在煤层的可开采厚度以及发热量不符合开采规定的煤炭资源总量进行重点的控制,或者是符合的面积只占有较小的比例,不便或者是不能被直接开采和使用的煤层,需要依照实际的地质条件状况来加以确定。在矿产资源储存量估算工作中,需要有效指出普查工作范围内,可以被直接开采的煤矿总量进行检测和评价,并且通过后续的详细勘察工作,对普查阶段当中的等级来进行合理的划分,并且需要在数据工作当中来加以明确。依照勘测报告的具体勘测范围,对可以开采的煤层资源储存量来进行有效的估算。对于其他没从资源储存量来讲的,需要视具体的状况来加以确定。有效的核实煤矿开采报告当中的,允许开采范围来进行煤矿资源的开采,并且在许可范围之内对煤炭资源的储存总量来进行有效的判断,有效保证整个压覆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工作的精确度以及合理性,在后续的煤矿资源开采工作中,可以为相关开采单位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人员提供出更加精确的数据参数,有效提高了整个煤矿开采工作的效率以及准确性。
关键词:社会经济背景 矿产资源概述 优势矿产 需求预测 难以满足经济发展需求 能暂时满足经济发展需求 能长期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的矿产 保证程度分析 供不应求 供需基本平衡 供过于求
中图分类号:TD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6(c)-0243-01
1 社会经济背景
辽阳市北靠沈阳市,东邻本溪市,南部接壤鞍山市,辖辽阳县、灯塔市(县级市)和白塔、文圣、宏伟、太子河、弓长岭五个区,人口总数为185万人。长大线和辽溪线铁路,沈大高速公路、本辽辽高速公路,[G202]国道、沈环线、小小线省级公路贯穿境内,构成纵横交错的铁路、公路交通网络,与周边的城市相通。
辽阳可以依托沈阳,辐射辽宁,进而延伸整个东北区内外。沈辽鞍经济带的南段部分恰好位于辽阳境内,而沈辽鞍经济带是辽宁中部城市群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被省政府列入《辽宁中部城市群经济区发展规划纲要》。辽阳面临融入以沈阳为中心的辽宁中部城市群经济区的良好发展机遇。
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已将矿业列为重点产业,这为我市矿业经济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矿业经济向新的领域发展,将提高矿业在辽阳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比重。
2 辽阳市矿产资源概述及优势矿产
辽阳市矿产资源丰富,截止2007年底,全市已发现矿产56种,占全省已知119种的47%。探明的重要矿产地73处,另外发现的重要矿点119个。其中,大型22处,占重要矿产地总数的30.14%,中型45处,占重要矿产地总数的61.64%。提交资源储量的矿产38种,开发利用的矿产46种。
煤、铁矿、石灰石(包括水泥用、熔剂用、建筑石料用)、菱镁矿、滑石、长石(包括钾长石及钠长石)、石膏、石英岩(冶金用)、水泥用大理岩、矿泉水10种矿产为我市的优势矿产。
3 辽阳市矿产资源需求预测
尽管由于经济结构调整,可能使不同矿产品需求增长速度差别较大,但随着经济发展,人口的增长及国际国内市场需求的拉动,规划期内我市矿产品的需求,多处于增长状态。主要矿产需求预测情况简述如下。
3.1 规划基期(2007)产量、消费量
煤:441万吨/年、530万吨/年;铁:1449万吨/年、1700万吨/年;菱镁:20万吨/年、25万吨/年;水泥用石灰岩:400万吨/年、450万吨/年;熔剂用石灰岩:20万吨/年、20万吨/年;滑石:7万吨/年、7万吨/年;石膏:35万吨/年、35万吨/年;冶金用石英岩:42.2万吨/年、43万吨/年;长石:15万吨/年、15万吨/年;磷矿:2万吨/年、2万吨/年;玉石:3000吨/年、3000吨/年;矿泉水:40万立方米/年、40万立方米/年。
3.2 规划目标期(2010)需求量
煤:570万吨/年;铁:1700万吨/年;菱镁:30万吨/年;水泥用石灰岩:600万吨/年;熔剂用石灰岩:30万吨/年;滑石:15万吨/年;石膏:55万吨/年;冶金用石英岩:50万吨/年;长石:20万吨/年;磷矿:4万吨/年;玉石:4000吨/年;矿泉水:50万立方米/年。
3.3 规划目标期(2015),展望目标期(2020)预测需求量
煤:620万吨/年,680万吨/年;铁:2000万吨/年,2500万吨/年;菱镁:50万吨/年,60万吨/年;水泥用石灰岩:800万吨/年,1200万吨/年;熔剂用石灰岩:40万吨/年,50万吨/年;滑石:20万吨/年,25万吨/年;石膏:80万吨/年,90万吨/年;冶金用石英岩:65万吨/年,80万吨/年;长石:30万吨/年,40万吨/年;磷矿:10万吨/年,15万吨/年;玉石:6000吨/年,8000吨/年;矿泉水:60万立方米/年,80万立方米/年。
4 矿产资源保证程度分析
以我市的矿产资源储量状况分析,未来矿产资源的保证程度总体上是严峻的。尤其是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宗矿产严重短缺的局面不会在近期内发生明显的好转。依目前的采、选能力与保有资源储量的量比关系,按服务年限,本市的矿产资源可分为如下三类。
(1)难以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的矿产。指在两个五年计划之内已枯竭和即将枯竭的矿产和我市根本就不具备生成条件的矿产。岩金、铅、锌、硼、滑石、钾长石、玉石、玻璃用石英岩等,如果没有新增资源储量,现有保有资源储量到2015年前后将基本耗尽。
(2)能暂时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的矿产。指在经济建设的中长期规划中能满足需求的矿产。磷、菱镁矿、富铁、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等矿产,按目前产能,服务年限基本上可以达到2020年。
(3)能长期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的矿产。贫铁矿、煤、石膏、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水泥用大理岩、冶金用石英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等,能较长期地服务于我市的经济建设。
5 矿产资源可供性分析
根据市场需求量与矿产品产量的量比关系,我市矿产资源可分为如下三类。
(1)供不应求的矿产。煤、玻璃用石英岩、滑石矿、铜、铅、锌、等产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依目前形势看,我市除煤、石油、滑石外,其它自给率多数近于零。
(2)供需基本平衡的矿产。贫铁、菱镁矿、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粘土、地热、矿泉水及大部分非金属矿产,基本上能满足市场需求。
(3)供过于求的矿产主要指冶金用石英岩、石膏(水泥配料用)、透辉石等初级产品产量过剩,或加工利用方式粗放,应根据需求予以控制。
关键词 矿产资源管理体制;产权;资产化管理;资源性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1)02-0160-07
矿产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目前,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下,中国正面临全社会在短期利益驱使下对矿产资源的掠夺性和破坏性开采,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使资源成为制约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究其原因,很大程度归结为产权界定不充分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因而,加强以产权为核心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是关系到矿产资源利用效率高低和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命题。
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是以矿产资源为管理对象涉及矿产资源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能权限划分所形成的体系和制度,主要包括矿产资源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矿产资源管理手段和运行制度三个基本方面,本文拟从这三方面展开分析,归结为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模式选择和模式构建的核心即矿产资源配置制度安排两个问题。
1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产权约束分析
经过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变革,我国矿产资源管理逐步实现矿产资源资产管理,并由矿产资源资产管理向矿产资源产权管理转变,从而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管理模式,但是矿产资源管理还存在产权管理混乱、市场与行政错位、部门之间条块分割、资源补偿不合理、政策法规不配套等问题,从而导致矿产资源市场配置方式单一,配置程度和综合效益低下。从制度变迁来看,产权安排的不完善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低效的主要制度根源。具体地讲,我国产权制度存在着理论上和事实上的规定不一致,产权结构不完整,产权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安排失效,产权交易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其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方权能界定不充分,造成产权重叠或缺失:一方面,国家的民事法律主体地位界定不明确,所有者权益得不到良好的维护,不能明晰界定产权流转以及流转的主体地位,产权残缺。缺少动态流转所有权,导致资源流失和浪费;另一方面,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的国家与作为监管者的国家政府之间的权能不明确,导致地方腐败严重,监管力度不够;再者,矿山企业的权责安排模糊。矿山企业行为具有严重的外部性,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
按照阿尔钦的定义“产权是指一个社会所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这种权利突出人们对物的使用所引起的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其表现的可交易性致使产权构成市场机制的基础和运动内容,其核心功能是使人的权利与责任对称,从而承认其具有将外部性制度性地转化为内在性的可能,具有向人们的行为提供合理预期根据的功能[1]。
根据产权的定义,矿产资源产权是指所有和使用矿产资源的权利,由于矿产资源的属性和产权的性能,有效率的矿产资源利用只有在交易中进行,才能使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趋或一致。而实现矿产资源资产产权的交易,应该有健全的矿产资源产权制度。
孟昌的研究表明: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制度是一种公有制基础上的委托――关系。张维迎在1995年就从一般原理的角度证明过这种公有制条件下的委托――关系的低效率性质。其根源在于矿产资源所有者事实上的“缺失”。在国有产权的前提下,由国家所选择的人行使矿产资源的其他权能,由于矿业主体作为权利的使用者,对资源的使用与转让,以及最后成果的分配都不具有充分的权能,就使其为将来进行保护或投资的动力减弱,对经济绩效和对其他成员监督的激励降低,而国家要对这些者进行充分监察的费用又极其高昂,再加上行使国家权力的实体往往为了追求经济的速度和政治上的稳定,从而导致大量的经济矛盾和社会问题积聚。
产权不明晰是引起不经济性的一个典型问题,哈丁在“公地的悲剧”中说明了产权明晰对资源永续利用的至关重要性。德姆塞茨指出,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2]。在资源无主或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资源使用者缺乏对未来收益的稳定预期,从而其贴现率较高,使其倾向于选择当期较高的开采率而忽视对资源耗竭的补偿。在资源无主的情况下,使用者相互争夺公共资源价值的行为还会导致租值消散,大大增加社会成本。
因而,我国现行矿产资源产权所存在的问题使得产权的基本经济功能,如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外部性内部功能,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等不能或不能完全得到充分体现,这就抑制了矿产资源的开发和使用效率,从而不利于矿业经济的增长。需要改革现有的矿产资源产权界定不清和政府审批制度,在明晰矿产资源产权的同时,引入市场机制,使产权主体多样化和产权交易市场化。
汪小英等:基于产权约束的中国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分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1年 第2期2 有效的矿产资源管理模式是资产化管理与资源性管理的最优组合对于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的模式分析主要集中在以下两方面进行:一是矿产资源手段(资源配置方式)中政府计划与市场调节的组合;二是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设置形式。政府计划与市场管理组合可粗略地分为政府管理为主、政府管理与市场作用相结合、市场作用为主三种形式;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设置可大致划为集中统一管理部门、分散管理部门、部分集中分散管理三种模式。关于矿产资源管理体制选择矩阵的若干元素见表1。
结合世界各国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的模式,可作出简单判断,影响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的两方面因素的不同组合,构成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的若干种形式:高度集中单一计划的经济体制,建立的是分散互相牵制耗能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而市场化程度高时,矿产资源管理体制也向相对集中互相协调聚能管理转变。因此,可以认为表1中模式、和是各种组合中相对合理的选择。
表1 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模式的矩阵图示
Tab.1 Matrix diagram for the model of
mineral resources management system
部门设置形式
Department
setup shape资源配置方式
Resources allocation model政府管理
为主政府管理与市
场作用相结合市场作用
为主分散管理部门部分集中分散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部门
2.1 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设置形式――相对集中互相协调的聚能管理模式矿产资源管理模式决定了国民经济基础性地位的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贡献效率的高低。因此,如何合理地采取有效的管理形式处理好矿产资源中分权与集权的关系,发挥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是矿产资源管理体制中必须重视的问题。这里我们通过对政府影响力与管理集中度的关系来分析探讨政府管理对矿产资源生产影响力的效果。
矿产资源管理中,集中度在一定程度上是衡量管理效率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集中度越高,并非矿产资源管理效率也越高,两者的关系如图1。
图1 集中度与政府影响力效果关系
Fig.1 Relations of concentration and government influence
图中,集中度――收益曲线显示,随着集中度提高,收益相应提高,但提高幅度呈递减趋势。从集中度――风险曲线可判断风险先呈下降趋势,然后不断提高。由集中度――收益曲线与集中度――风险曲线的叠加所形成的集中度――政府影响力效果曲线表明,随着集中度从零不断增加,政府影响力效果由负值逐渐增加,到达一个峰值后又转向降低,并逐步降为负值。
图1中显示了五个集中度选择区域。Ⅰ、Ⅴ区域是两种极端情况,Ⅰ区域为过度分散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因其无序管理使部分矿产资源生产固有的效用变为无效,政府难以发挥管理效用其影响力效果为负值,而高度集中的区域Ⅴ也是一种无效的矿产资源管理。当矿产资源管理适当集中归口到一定政府部门后,集中度为a,其集中管理效应开始显现,此时政府影响力效果为正值,Ⅱ区域为政府影响力快速增长区域,Ⅲ区域为成熟区域,政府影响力效果最佳;当集中度为b,风险降至最低,边际政府影响力效果最大;集中度进一步增加至c时,集中度的边际收益与边际风险相等,政府影响力效果最大。在Ⅳ区域,随着集中度的提高,风险增加的幅度大于收益增加幅度,政府影响力效果开始降低,当集中度为d时,收益与风险相等,政府影响力效果为0,此区域为政府影响力效果衰退区域。所以Ⅲ区域为矿产资源管理集中度选择的理想数值,选择政府矿产资源管理体系的部门结构时,应以此为参考区域。
结合中国新时期经济体制的特点以及矿产资源管理现状,我国目前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可概括为大部分集中,个别分散的管理模式,基本上属于Ⅱ区域,政府影响力效果较弱,与理想的设置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推动变革的内在动力十分强劲。
从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管理体制遵循国家―省―市的管理体制和国家―部―直属单位的管理模式。在全国层面上的管理以部门管理为主,在省、市的管理以省级管理为主。国有地勘单位的属地化使原有的对矿产资源部门管理的模式变成了国家和地方共同管理的模式,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由分散互相牵制耗能管理向相对集中互相协调聚能管理发生转变。然而现行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凸现出集权过多与权力过于分散,国家和地方以及各个部门间利益关系和权力机制的矛盾和冲突等问题。因此,规范划分中央和地方管理矿产资源权限,提高管理集中度、理顺利益分配机制,建立新型的行政管理模式和有效的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层级结构间沟通,同时考虑地区性因素,实行统一原则下的差异化管理,使矿产资源管理体制趋于理想设置模式。
2.2 矿产资源的管理手段――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资源配置体系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配套改革的逐步完善,以市场取代计划作为对生产要素包括矿产资源的基本配置手段已成必然。同时市场经济体制下多元经济成分的存在和国有矿山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都要求通过市场为经济手段充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权益,正是在此基础上我国的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应运而生。资产化管理是矿产资源表现为资产属性而侧重于采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的间接管理。矿产资源的资产化管理有利于形成强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有利于节约资源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利于通过正确的资源价格引导,实现矿产资源的最优配置,从而有效克服单纯的行政手段管理资源的弊端,大大加强矿产资源的管理。
然而,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不仅需要严格的市场条件,包括产权明晰的矿产资源市场体系,而且由于市场本身缺陷的存在,导致部分矿产资源难以实现资产化管理。首先,市场不能使经济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状态。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效率状态是建立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之上,而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有许多资源是垄断性的,大多数市场都不是完全竞争的市场。我国实行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在矿业权这种特殊的“商品”市场上,难以形成或采取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其次,市场不能有效地解决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以及资源利用的世代公平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利用者从个人利益出发采取的行动并不一定同社会的利益相协调。开采企业的收益与总的社会效益可用图2来表示。
图2 开采企业的收益成本与开采量的
经济―社会效益关系
Fig.2 Profit costs of mining enterprise and economicsocial
benefit relation of exploitation amount(TC―开采者总成本,GSU―总社会效益,
TR―开采者的总收益)
[KH-+1.4mmD]将曲线TC向上平移至TC′的位置,与GSU相切于a1点,与之相对应的开采量为Q1,此时:
总的边际社会效益=开采者的边际总成本,总的社会收益最大。
Q1为社会收益最大的最优开采量,a1b1为社会最大收益,C1b1为开采者的净利润。
由于存在开采者净利润,必然吸引众多的开采者进入,致使开采量增加,当开采量增加至Q3时,开采者的总成本等于开采者的总收益,纯利润为零,生产达到均衡,很显然对于社会的收益来说a2b2
开采者的均衡开采量Q3超过了社会最优开采量Q1,并使得社会的纯收益下降。这说明,在完全竞争情况下,开采者的行为背离了社会最优的要求,其结果势必导致开发秩序的混乱和不合理。由于自主决策会产生低效率,因此,我们不能把矿业企业简单的设定为竞争性企业,放任和自由竞争的市场会引导资源类企业的短期行为、浪费行为和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巨大破坏行为。因此把资源类企业理解为趋向于垄断的企业,靠法律、靠政府管制形成一种有效和有序的制约。
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矿产资源高效率、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一个有效率的资源配置体系应当是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寻求资产化管理与资源化管理、行政和市场配置方式的最优组合。资产化管理并不意味着可以取消资源性管理,两者有机结合与协调应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正确取向。如图3,政府从全社会的利益出发,以行政和技术手段为主,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的合理利用和持续利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政府所应用的市场手段,则看作是行政管理的一定环节和侧面,并主要体现在建立产权明晰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合理的价值流转体系两个方面。
3 市场化的配置制度安排是矿产资源管理的有效运行制度基于上述分析,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应选择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资源配置模式,而构建这种模式的核心在于建立起市场化的矿产资源配置制度。所谓矿产资源的市场配置制度主要表现为把矿业权作为一种产权按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评估、拍卖和交易等商业活动。所以,矿产资源产权改革市场化的实质是在坚持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制的基础上,对矿产资源使用制度和价值流转体系进行的改革与创新,其关键在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使所有者(国家)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经济契约关系,建立明晰的矿产资源产权关系。
有效率的矿产资源产权是一个权利集,是一套科学、可行的规则组合,尤其是国家产权的综合性安排。我国学术界的主流观点把我国矿产资源产权的基本制度结构分解为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和矿业权。矿产资源所有权是各种资源产权中最彻底、最完全的权利。矿业权由矿产资源所有权派生出来,是对所有权进行限制的定限物权,其赋予矿业权人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探、开采等活动的权利,矿业权又进一步分为探矿权和采矿权,是一种不完全的权利,其在矿产资源产权安排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关系到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有效实现。
3.1 产权界定制度――明晰矿产资源产权
现代产权理论最显著的特点是强调产权明晰。矿产资源产权明晰是指矿产资源所有权及权能在国家、勘察单位和开发企业从经济上进行明确划分,从法律上作明晰界定。产权明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财产的归属关系明晰;二是财产所有权主体明确条件下,产权实现过程不同权利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明晰,这两个层次缺一不可。
由于产权具有激励功能、约束功能,外部性内部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通过对矿产资源产权的明晰,使各种经济主体的责、权、利明确,可以使矿产资源达到有效和可持续利用的目的。根据“科斯定理”,对外部性问题,只要交易成本为零,而且产权是明晰的,那么不论谁是产权的主人,通过市场都可以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因此,矿产资源的产权明晰,重在责权利的统一与不确定性的减少。
从形式上来说,我国矿产资源的产权主体非常明确,属于国家所有。但在实际运行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产权界限模糊,中央政府代表国家行使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权责,并没有明确的人格化代表,所有权实际上是被地方和部门所分割,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未能得到真正体现,矿产资源资产收益被转化为地方、部门、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产权关系不清,权、责、利主体不明,管理混乱。因此,通过明晰产权来减少矿业权人对未来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从而促使其选择社会最优的开采路径,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前提。
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资源税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同时存在,即“税费并存”,这既是我国现有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基本特征,同时也是其主要问题的根源所在。就“税费并存”制度的本质上说模糊了“税”和“租”的界限。政府既是国有资产的法定代表人,也是通常意义的履行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角色。国家进行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应明确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代表收取资源租金的职能,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明晰产权关系,而这本身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3.2 产权保护制度――矿产资源有偿使用
矿产资源使用制度,所涉及的是矿产资源如何开发和有效利用的问题,它决定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各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4]。我国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是随着我国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进一步深入而产生的,在矿产资源有偿取得的制度安排下,国家一方面从经济上实现了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权益,这为实现矿产资源的保护、合理利用提供了物质保障;另一方面也使得政府从以前繁杂的矿政管理中解脱出来,转而以矿业权管理为核心,主要是矿业权的监督管理,这有助于提高矿产资源管理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时对矿产资源进行资产化管理,实现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是彻底解决矿产资源破坏和浪费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从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程度来看,在其改革的20多年里经历了“象征性”的有偿使用、增量的有偿使用到完全的有偿使用三个阶段,其构成见表2。由于我国矿业权市场正处在与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性改革初期,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并存在各种遗留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矿业市场的发展,也影响了矿业权的获取和出让。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不足可简要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①从制度体系的内部结构来看,部分制度自身目标不明确,且相互间功能界限不清晰;②从制度体系的整体来看,其基本功能不完善,作用有限[5]。
表2 矿业权有偿使用构成
Tab.2 Compositions of compensated utilization of mining right
环 节Link税 费Tax and fce矿业权取得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矿业权占有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资源税矿产资源
开采、销售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区使用费
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矿产资源“税费并存制度”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具体体现,但税费的设置、性质、用途并没有反映出市场经济规律,没有体现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关键就在于我国采用无偿性的税收贯彻有偿开采的原则。具体地说,即现行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手段力度较弱,各种矿产资源税偏低(仅为发达国家1/3―1/2的水平),自然资源加工后的衍生产品(如石油以及煤电)的消费税或者缺位或者很低,导致这些资源的利用没有在利益的约束上得到体现,不能充分维护国家的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另一方面探矿权、采矿权的取得存在有偿与无偿的“双轨制”,还有相当一部分国家出资的“两权”仍然是无偿取得的,使国家权益大量流失。矿产资源的廉价甚至是无偿使用使得资源开采企业缺乏珍惜资源的内在动力,破坏性开采现象严重。在资源廉价或无偿使用制度下,矿业市场秩序混乱,利益分配扭曲,市场机制对资源市场调节力度大大减弱。
我国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同时,并未从物权角度对矿产资源使用权做出明确规范。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本质或关键在于国家应从这种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取得经济利益[6]。“税费并存”制度的内容其实质是行政管理权,没有经济上的含义,也没有经济上的回报,因而是一种法律意义或法律形式上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需要向经济所有权转化。
为解决矿产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权益不对等的失效,必须实行使用者支付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入矿产资源使用权通过市场竞争有偿获得的产权安排制度。理顺矿产资源的构成要素,加大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力度,提高税费额标准和改变计征方式以及提高矿产资源补偿费率和矿业权使用费标准,充分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
3.3 产权交易制度――矿业权流转
构建市场化的矿产资源配置制度,资源有偿使用仅仅是第一步,真正有意义的是允许并鼓励矿业交易并培育与之相配套的完善规范的矿业权市场。实现矿业权的自由流转而达到资源市场化的有效配置。
新的《矿产资源法》规定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探矿权、采矿权可以转让,但作为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不能买卖。所以,矿产资源的市场化流转是以矿业权市场化方式来实现,矿业权市场化是一种既保持国家所有性质又须有偿出让及开采权流转的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运营的模式,这过程不是所有权的丧失,而是所有权的转换,是法定所有权真正向经济所有权转换过程。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仍有监督权利。
但目前我国矿业权市场还发育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①市场主体不充分。由于政事不分,政企不分,导致市场主体尚未真正形成。同时对矿业权人权益特别是探矿权权益保障关注的缺失,严重影响了人们进行矿业投资的积极性,阻碍了多元化主体、多元化资金进入矿业权市场,进而抑制了矿业权市场的进一步发展;②市场发展不平衡。一是矿种结构不平衡,在现有矿业权出让转让实例中,多是砂、石等建材矿产,金属矿产、能源矿产相对较少。二是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发展不平衡,一级市场相对规范,但活力不足、范围不广,二级市场比较活跃,缺乏有力监管手段。三是矿业权结构不平衡,采矿权出让多于探矿权出让转让。四是地区不平衡;③市场体系不健全,矿权流转方式不顺畅,矿业市场结构和市场功能发育不完善,各要素市场尤其是技术市场、中介服务市场缺乏良好的组织,中介要素“缺位”,导致信息不畅通。
矿产资源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必须运用经济手段调节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引导矿业权合理流动,培育和发展矿业权市场反映矿产资源的稀缺程度,调节矿产资源的需求量,实现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其重点是矿业权市场中介机构的建设和矿业权市场的规范运行。采取的主要举措有:①加快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实现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②转变当前协议配置方式,强化市场的资源配置基础地位,在矿产资源规划统筹安排下,逐步推行矿业权取得和使用中的“招标、拍卖、挂牌”的市场出让方式,促进矿产资源产权化,对于通过招投标、拍卖等方式有偿取得的矿产资源资产产权,允许产权人依法通过出售、作价出资、股权转让、出租、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③从改善环境、加大地勘投入、增强调控能力、合理分配收益等方面入手,为培育和规范矿产资源产权市场提供基础支撑。
图4 矿产资源管理新体制的综合管理模式
Fig.4 Integrated management model of the new mineral resources management system
4 结 语
现行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体现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绝对所有权,但至今尚没有真正走出公共所有、政府管制的计划供给模式,逐渐不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这种制度安排对矿产资源的配置效率逐渐降低,由此,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开始了适应性的制度变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矿产资源的管理应是以产权约束为基础,实行行政管理和产权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配套、技术监督和经济监督相协调的管理模式,如图4。这种模式是以资源的有偿使用为杠杆,以所有者权益的实现为目标,根据市场需求设置探矿权和采矿权,通过市场主体平等参与产权竞争与交易,促进和加快资源产权流转和矿业权市场的培育和完善。
国家作为矿产资源的所有者,与一般意义上的所有者有着根本的不同,它必须考虑矿产资源的合理规划、科学利用、战略储备以及依附于矿产资源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因此矿产资源管理是集勘探、利用、保护、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的一系列活动的动态管理。具体地是三个运动体系的结合,即:地矿资源的储量勘探与探矿权市场的联系和运动系统;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保护与采矿权市场的联系和运动系统;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的勘查、规划、监测、防治、监督管理和其相互衔接促进的地质环境动态过程。以上三个方面相对独立、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形成了整个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的整体。
矿业资源的相对垄断经营是符合资源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市场模式,但由于约束的缺乏未能有效克服市场机制的外部性,因此,法制和政府应成为对矿业资源型企业形成约束的主要方面。完善法律体系,加强矿产资源立法,为矿产资源产权改革的市场化提供法律保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有限的和有效的政府是深化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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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System of China’s Mineral ResourcesBased on Property Right Constraint
WANG Xiaoying1,2 CHENG Jinhua1,2
(1.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Wuhan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2,China;
2.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 Wuhan Hubei 430074,China)
关键词:全球矿产资源;跨国开发;现状分析;趋势分析
自从工业革命导致对原材料需求增加开始,矿产资源跨国勘察开发便吹响号角,从开始以贵重金属为主的小规模海外开发,到欧美跨国公司对殖民地近乎掠夺的开采;从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和联合国自然资源永久原则的确立,致使发展中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控制、限制开采,到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利益的驱动下再次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国资金进行勘察开发;矿产资源跨国开发经历了曲折的辗转后,再次掀起了。这些跨国公司是如何开发全球市场的,矿产资源跨国开发的现状怎样,未来的发展趋势又如何,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 题。
一、全球矿产资源跨国开发现状分析
1.开发主体现状
跨国矿业公司主导全球矿业投融资,进一步控制全球资源市场。随着跨国矿业公司的联合和规模的扩大,跨国公司控制力增强,目前全球铁矿石出口市场主要由淡水河谷、力拓及必和必拓三大公司操纵,淡水河谷公司控制着欧洲市场,后两个主宰着亚洲市场,3家企业控制了世界铁矿石产量的36%。从矿业公司对金属控制的集中程度看,最大的矿业公司控制了全球18.5%的铁矿石产量、19.2%的锰矿石产量、11.3%的铜矿产量、8.5%的金产量和8.7%的铅产量。10家公司控制了全球49%的铁矿石产量、64%的锰矿产量、53%的铜矿产量、47.5%的金产量和43%的锌产量。
2.开发方式现状
从国际上看,西方大国和跨国矿业公司实施全球矿产战略、开展矿业全球化。经营、勘察开发和利用国外矿产资源,主要采取以下3种方式。第一种是通过矿业权市场运营,勘察开发和利用国外矿产资源。矿业权市场是矿产勘察开发领域最高级的市场组织形式,通过矿业权市场运作是跨国矿业公司勘察开发和利用国外矿产资源的主要表现形式,“风险勘察”和“购置”是跨国矿业公司在资源国取得矿业权的两种基本方式。第二种是通过矿业资本市场运营,勘察开发和利用国外矿产资源。以矿业权为纽带的矿业资本市场运营,成为跨国矿业公司取得对资源国矿产资源控制权的一种主要方式,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通过公司并购,实现控制资源国矿产资源的目标;二是通过参股或购买股权的方式。第三种是通过矿产品市场运营,利用国外矿产资源。这是利用国外矿产资源的最传统方式,即通过贸易进口的方式取得资源国的资源。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签订长期、稳定的供货合同,另一种是现货贸易。
3.开发对象现状分析
矿产勘察投资集中于拉美、加拿大、非洲。对于大型矿业公司而言,勘察投资的主要地区是拉美、加拿大和非洲。一般占其勘察投资的50%以上,甚至达90%以上。拉美仍然是勘察投资最受欢迎的目的地,2006年,增长最快的是俄罗斯、蒙古和中国;其次是拉美地区,主要是秘鲁和墨西哥投资的增长;第三是加拿大,十大勘察投资目标国家的投资经费合计为48.84亿美元,占世界总经费的68.5%。加拿大、澳大利亚和美国是传统的三大投资目标国,稳居世界前三位。中国显示出巨大吸引力,首次跻身10大目标国行列。油气勘察投入稳步上升,固体矿产勘察仍以金、铜为主,金刚石勘察活动不断加强。金一直是最具吸引力的勘察矿种,长期保持在勘察投资一半左右。值得注意的是铁矿石开发投资,在多年下降后呈迅猛增长势头,在需求和价格增长的驱动下,成为最热的投资目标之一,从2004年以来增长迅速。2005年总投资比2004年增长31.7%,2006年又比2005年增长36%。
二、全球矿产资源跨国开发趋势分析
1.经济全球化促进矿业的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经济的主流。经济全球化促进矿业的全球化,矿业全球化的实质是以跨国矿业公司为主体,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矿产勘察、开发、加工和矿产品营销活动,按照市场机制下的比较利益原则,在全球范围内获得较低价格较低成本的矿物原料。矿业全球化包括矿产品贸易全球化、矿业投资全球化、矿业服务全球化,主要通过矿产资源跨国勘探、开发,矿产品跨国加工和销售,矿业公司跨国并购和上市,矿业资金跨国流动,大型矿产勘察和开发项目多国公司联合投资以及矿业信息国际共享等方式实现矿产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再分配。
2.世界矿业集中度提高
跨国矿业企业并购浪潮此起彼伏, 矿业产业集中度提高,矿业勘探投资比较集中。1997―2006年,交易额在2500万美元以上的全球贱金属并购案合计达146件,交易额共计1207.83亿美元;金的并购案达203个,交易额共计755.23亿美元,全球矿业企业的大规模联合和兼并,使得全球矿业产业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发达国家的跨国矿业公司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在新一轮的并购潮中,扩大了规模,增强了实力,对市场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根据总部设在斯德哥尔摩的原料集团公司(RMG)2000年统计,目前参与世界矿业经营活动的公司有8000家左右,但矿山产量大部分仅由少数几家公司控制。在全球50强大矿业公司排行榜上,最大的25家公司中,美、加、澳、英和南非等发达国家的矿业公司占19家,其控制产量占25家公司总产量的78%。据统计,规模排名全球前十位的矿业公司控制了西方国家70%的铁矿石、80%的锡矿、75%的铜矿、58%的金和57%的锌产量,矿业市场形成了寡头垄断格局。西方矿业公司在世界各地的勘察投资总数占全球商业性金属勘察费用的90%左右。仅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三国的矿业公司就占世界非燃料矿产勘察投资预算的40%以上,2004年甚至达到59.3%。2006年,固体矿产勘察投资最多的10个公司投资额就约占全球的1/4。
3.发达国家鼓励本国公司到海外勘探开发矿产资源
长期以来,美国、加拿大、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一直鼓励本国公司到海外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同时也制定了很多鼓励政策和措施作为后援支持。第一,建立专门机构支持对外矿业投资。大力推行“技术援助、经济援助及合作计划”,为矿业企业的跨国经营提供全方位支持。第二,通过财政、金融、税收、保险等多种手段,全方位鼓励矿业企业的跨国经营。从政治、外交等不同角度支持和促进在海外建立矿产资源供应基地,实行部分矿种探矿补助金制度。第三,对国外勘探实行投资保险制度。由于矿产资源生产国政治形势和经济政策有可能发生变化,使企业开发国外矿产资源具有一定的风险;加上矿山建设周期长,世界经济形势发展前景的不易估计,这都会影响民间企业对开发国外矿山的积极性。为此,一些国家政府采取了投资保险制度。第四,矿业融资。通过融资取得矿业勘探、开发资金,是国外矿业公司的普遍做法。在草根勘探阶段,可进行私募。依靠个人或基金会的自有资金募集少量资金进行踏勘,各方按事先约定分享权利;当找矿有一定前景时,可进行证券融资;以有一定找矿前景的矿权为基础,经咨询公司认定其找矿价值,按风险资本上市的要求,通过证券市场融资;还可以通过出让部分矿权,换取勘探开发资金。
4.发展中国家成为勘察投资的主要地区
由于发展中国家实行积极的矿业对外开放政策,其在国际矿业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从1997年开始,全球固体矿产勘察开发的重心逐渐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在非燃料固体矿产勘察投资方面,2006年,拉美、非洲和亚太地区(不包括澳大利亚)占全球投资的比例为42.1%,其中亚太地区为3.7%,非洲为15.6%,而拉美仍继续保持其优势地位,居全球第一位,占22.8%。在非燃料固体矿产开发投资方面,2006年2080亿美元(不包括延期项目)的矿山开发投资预算中,拉美、非洲和亚洲共占58%,3个地区占总投资的比例依次为28%、16%和14%,拉美居世界第一位,非洲居第三位,亚洲居第五位。在矿山生产,特别是原矿生产方面,发展中国家占有较大的比重,在固体矿产生产中所占比例为:矿山产量占一半左右,精炼产量占1/3左右,分别比20世纪80年代初各增长约15个百分点。目前,70%以上的黄金产于秘鲁、印度尼西亚等发展中国家。在石油生产中,发展中国家所占比例超过60%,比20世纪80年代初增长了约10个百分点。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关键词】矿产资源 开发形式 行业管理 管理形式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中,资源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依托,矿产资源的有效开发以及整体性利用与可持续发展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性。本文在论述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环节中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
一、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矿产资源利用环节践行粗放型模式,致使资源浪费现象屡见不鲜。造成这一问题衍生出来的原因是多样化的,例如矿区开采单位数量多,规模小,暂时性经营思想长期得不到扭转。在对资源开采之前没有认真的编制相关规范,开采模式的混乱性使资源浪费以及环境污染等现实问题衍生出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设备以及技术的滞后性造成的,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6月14日公布的一份资源综合利用报告显示,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约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
二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长期处于无序状态中,滥采乱挖现象长期得不到改善,甚至存在无证开采这一问题。尤其在一些民营私人企业矿产企业中尤为严重,在未完成地质勘探工作之前就盲目进行以采代探,不能进行合法合理化开采。《国务院关于整顿矿业秩序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通知》的编制与推行是对上述问题治理的形式。
三是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主要是“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随意排放,以及开采后未进行有效的环境复原问题,同时矿产资源的无序开采也使地貌完整性遭到破坏,滑坡以及泥石流问题陆续衍生出来。
四是矿产资源管理问题,通常是指相关管理体制内容缺乏完整性,落实上缺乏全面性等。
二、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有效对策
(一)建立矿产资源分类管理体制
目前,对矿产资源开发的行业管理模式应该遵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模式,以国家与省级编制的矿产资源规范与地质勘探规范为依托创设矿业权,达到对矿产资源分类管控的目标,以此途径提高矿产资源开采与应用效率。矿业权创设的方式是多样化的,本出如下的归纳:一是招拍挂出让。该方式通常在矿产资源开发规模较大,但是风险产生率处于较低层次上的矿区体现出高度的适应性;二是公司申请。其应用于规划勘探区中的开采难度较低的矿区或空白区;三是以政府为主导,由其拨款布置矿区地质勘探工作,具体是将地质勘探的任务下达至相关单位,在矿区地质勘测以后参照有关规范创设矿业权出让,该方式通常适用于成型矿区范围中带有专项规范的勘探区域以及预留区域。
(二)建立产量调整机制
为了使矿产资源落实可持续开发以及矿产品综合利用这一目标,建立健全常量调整机制是极为有效的对策。这一机制建立健全以及实效性的发挥,是以政府机关宏观调控为依托的,政府机关发挥导向作用,具体是将矿产资源开发和市场调控、行业组织管束三者整合在一起,强化对矿区开采单位信息管理工作,将矿产品市场需求为依据,以此途径使年度产量指标明确下来,编制并推行带有可执行性的管理办法,达到对矿产资源开发数量实时监控的目标,最大限度的规避行业中恶性周期式竞争现象出现的概率。并且在该机制的约束与引导下,使矿产资源浪费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进一步实现矿产资源开采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措施[1]。具体是获得勘探开采矿区资源的单位在对相应区域地质概况进行勘查之前,对矿区水文地质等要素进行综合性评估,以矿产品共生、伴生等理念为基准编制整体性开发利用规划,始终将贫富兼容、周期性开发等规则融入其中。针对近期不开采的矿区资源编制有效对策,对其结构完整性进行有效保护。二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编制与推行考评指标是基础,具体是对矿区资源开发单位的自制进行考评,判断其矿业运行进程是否和科学发展观相匹配,在此基础上理性的编制工业指标辅导其开采资源进程,实时监测矿区资源储量。
(四)加强矿产开发监督管理
对矿区开采单位资源利用状况的有效监管,是地矿行政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之一,同时也是“十分珍惜合理开发,有效保护”资源开发目标实现的外在体现形式之一。当前,国内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处于极低的层次上,例如国社科院近日的“2007中国能源蓝皮书”指出,中国煤炭资源回采率一直十分低下,目前中国煤矿平均资源回收率为30%,不足世界先进水平的一半。我国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长期处于较低层次上,其和国际相关规范的指标相比较存在较大的悬殊性。
那么为了达到对矿产资源开发行业有效管理额目标,应用有效对策,做好“三率”监管工作是极为必要的,同时使监察工作践行制度化、法律化路线,以推广高端勘探、开采技术与管理经验的方式方法,达到使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整体性提升的双重目标[2]。与此同时,政府相关监察部门贯彻落实特殊矿种总量管控工作,借助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制的途径,达到对钨、稀土等矿产总量有效管控的目标,遵照“保护资源、高效利用资源”的规则,把矿产资源优势转型为经济优势,使开采的矿区资源为市场经济提供了最为强有力的支持。
三、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重要性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大体上可以被划分为两项内容:一是从宏观的视域出发对其开发利用进程的监管,二是借助法律法规调控法律责任、资源产权等和矿区资源开发工作相关内容之间的关联性。
那么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工作开展与运行的意义可以做出以下两点的概述:一是强化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效率,为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二是借助对矿区资源开发单位宏观管控的方式,使其处于理性的竞争环境中,强化了矿产资源市鲈诵械挠行蛐裕推动了资源可持续开采进程。
四、结束语
总之,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是其可持续开发利用目标实现的依托。现阶段,国内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质量处于不断被优化的模式中,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尚未处理。积极对问题成因进行分析,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及相关方法方式,使多样化问题得以解决,从而大幅度的优化矿产资源开采与应用效率,为保护资源以及支持经济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参考文献
[1]许巍.生态文明视角下矿产资源管理机制创新设计研究[J].理论月刊,2015.
通过对二者财富效应模式的对比分析,本文认为,在矿产资源开发所产生的财富效应中,资源类公司作为矿产资源的实际控制者获取了超过其应得份额的财富,主要原因在于资源性资产计价较低,以及较低的资源税费和安全支出,部分应由其承担的成本被外部化,分配给政府和居民的财富份额相对较少。在农业生产产生的财富效应中,农业类公司获得了较少的财富份额;在取消农业税以后,政府又对农业生产者给予补贴,政府从农业生产中获得收益已经很少;而对于农村居民,由于其可以无租使用农业生产的核心资料土地资源,农业生产者的投资收益率较高,由此获得了较大份额的财富。矿产资源开发与农业生产财富效应模式也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在各产业的财富分配的参与者中,谁控制了该产业的核心资源,谁就获得较高的收益。
关键词:矿产资源;农业生产;财富效应;盈利能力;人均可支配收入
本文是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新疆矿产资源开发与特色农业对该区经济影响的对比分析——基于地州的数据》的阶段性成果(编号:12cdyjs038)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2月12日
一、引言
新疆是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不仅具有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占有绝对优势的能源资源,而且铁、铜、黄金、有色金属和稀有金属矿产也是最具开发潜力的优势资源,在农业方面,据2010年统计数据显示,在全国各省市地区生产总值三产业结构中,新疆第一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9.8%,超过全国平均值(10.1%)近10个百分点,在全国位列第二位,农业是推动新疆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矿产资源开发与农业生产对经济的发展都非常重要,二者对于新疆的发展都有不可代替的作用。
矿产资源和农业生产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但由于二者具有不同的资源所有人、资源开发人、中央政府和资源地政府及居民的利益关系,两者的开发财富效应模式具有显著的不同。在二者各自的产业链条中,收益分配制度的不同导致居民、政府、企业等不同的参与者所获得收益也差距较大,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也不尽相同。
本文首先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与农业生产收益分配机制进行分析,进而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二者的不同财富效应模式。
二、二者收益分配机制分析
(一)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分析。矿产资源收益分配是由矿产资源产生的一种经济收入在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分配。这种利益主体包括国家、矿业权人和农民集体。我国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利益分配是一个可以分解的利益层次,但国家是国家利益主体,在中央利益优先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可以依法从国家利益中分得部分利益。矿业权人是完整的法人,应该享受相对完整的法人财产权所带来的投资利润和风险回报。在集体土地上开采矿产资源,一般都会对土地权利和自下而上的环境构成破坏。农民既是集体土地的主人,又是矿业活动负面影响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农民应当得到相应的补偿。
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收益主要有三种类型: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收益。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中存在的问题:
1、资源税收益未能实现全民分配。国家、矿业权人和农民集体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分别是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拥有者、利益的实现者和开矿所造成的负外部性影响承担者,从理论上来说三者都需要收益。而我国的实际情况是,资源开采企业几乎只有收益而不承担责任,地方民众和地方政府却不能从其丰富的矿产资源中得到合理的收益。
2、资源税率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太低,抑制了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的发挥。长期以来,资源税税率总体较低,导致资源产地的资源收益过低。采掘类企业获得超额利润,而国家和矿产地居民收益甚微。
(二)我国农业生产收益分配机制分析。作为第一产业也是基础性产业的农业,对国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一方面有利于促进新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逐步转化,有利于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对农民收入增加影响重大;另一方面是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为发展绿色经济创造条件。此外,农业还能为其他产业提供基础性物资,并且农业资源不会枯竭,可永续发展。
在具备气候条件和水资源的地区,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就是土地资源,其作为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人类农业生产的基本材料,是人类社会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物质基础和能量源泉。土地资源可分为已利用土地耕地、林地、草地、工矿、交通、居民点用地等;宜开发利用土地枣宜垦荒地、宜林荒地。宜牧荒地、沼泽滩涂水域等;暂时难利用土地如戈壁、沙漠、高寒山地等。
我国农业生产的核心资源土地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当然拥有农业生产收益分配的权利,即土地资源所有者收益。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收益是国有土地资源资产从资产形态向土地资源作为原材料投入到经济社会生产过程中所生成的收益,它是土地资源从初始状态向土地资源资产产品、并逐步向生产资料或生产劳动对象转化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这其中的收益产生过程实际就是土地资源从被人类社会发现、确认基础信息、资产化管理、使用权处置的过程。对此,各个利益相关主体必然会根据收益产生过程中的权益范围来获取与权益相应的收益。农业资源资产所有者收益是农业生产收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农业税。
农业生产收益分配的另一个主体就是农业生产者,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广大的农民群众,他们是主要的农业产品生产者,理所应当获得生产经营收益。
在国有农村土地上至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初税亩”实行以来的、具有2600年历史的“皇粮国税”、“交粮纳款”制度彻底终结,我国政府从农村农业生产中获取的收益基本上趋向于0,农业生产中更多的收益流向到农业生产者手里。
农业链条上另一个收益分配的参与者就是农业类企业,他们只要通过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和进行农业品的加工、买卖而取得部分农业生产收益。
三、财富效应模式探讨
(一)“微观”——企业层面上的分析。矿产资源通过采掘类企业进行开发,导致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分离,形成了资源所有者和企业所有者的双重所有者结构,资源开发收益要同时向资源所有者和企业所有者分配。我国资源开发的财富分配机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而我国资源类企业实际承担的经营成本较低。
首先是资源性资产方面:在对资源性资产进行核算时,资源企业收益或成本资本化的对象与资源成本最终发生额的附着对象都是资源储量。在历史成本计量基础下,企业会计以取得和发现成本代替了资源储量的价值;在公允价值(储量折现价值)计量基础下,企业会计以资源未来净收益(资源租金)的折现价值作为资源价值的表示。也就是说,资源成本的发生都是围绕资源储量价值的减少而设置确认、计量标准和资源成本估值方法的。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成本计量偏小,进而其收益偏大。即以成本计量的采掘业企业收益要大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企业收益,也就是说,采掘业企业在传统的会计确认计量模式下,存在超额收益。
目前,我国采掘业企业全部以历史成本作为资源性资产计量的基础,因而采掘业企业的总资产中既没有确认或全部确认资源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同时其收益中也隐含资源收益和资源补偿(耗减)成本。
其次是税费与安全支出方面:(1)我国向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收取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税费比较低;(2)企业的安全支出和环保支出比较少。中国煤炭产业百万吨死亡率目前已降到0.35,但是仍然跟美国的百万吨死亡率相差10倍。也就是说,现行财务制度未将企业应承担的全部成本充分计量,使得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成本核算不全面,导致应由企业承担的内部成本外部化。最终结果是国家资源所有权的资源开发收益分配不足,资源开发企业获得超额利润,采掘业企业收益率高于社会平均的收益率。
农业产业中的财富分配的参与者主要有国家、农业生产者以及农业类企业。在取消农业税后,农民无偿使用国家土地资源,而获得收益无需再向政府缴纳,国家对农业有相应的财政补贴,包括种子、农机等补贴。农民无需缴纳土地使用租金,因此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在整个农业链条的财富分配中,得到较大份额。农业类企业通过提供农业生产资料,或者农产品的种植、禽畜养殖、买卖、加工而获得部分财富。对于农产品种植企业,土地作为资源性资产价值较高,需要缴纳土地租金,很多地区土地的租金达到了一年的农作物产值,利润空间狭小。禽畜养殖公司所需原材料多由农产品或者由农产品加工而来,而农产品价格中包含了土地租金的成本,因此价格较高,成本较高,养殖利润空间较小。而对于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或者禽畜加工企业,多为一些简单的初级加工,科技含量较低,增值率低,利润空间小,农业类企业收益率低于社会平均的收益率。
(二)宏观经济层面的分析。矿产资源方面:贺红艳(2010)以新疆煤炭资源开发为例验证了“强区富民”财富悖论现象的存在,即在一定条件下自然资源的开发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往往大于正面影响,出现资源开发中区域经济层面的“资源地贫困”与微观经济层面的“采掘企业超额利润”同时存在的“财富悖论”现象。该现象的存在原因之一是由于我国现行资源开发收益在企业微观层面的各利益主体之间和政府区域层面的资源区与受益区之间的收益分配机制存在问题。资源性资产价值未合理地计入采掘类企业成本中,导致该类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中未确认资源性资产的耗减成本,形成的盈余是包含了经济性资产的收益、资源性资产的耗减成本和资源性资产的真实收益的一种混合盈余,也就是说,企业开发了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却并未付出应有的成本或代价,安全生产支出不足和环境补偿支出欠缺,使得企业获得了超额利润。
企业、地方政府和资源地居民之间在资源开发收益上存在不公平,国家拥有的资源所有权的收益没有充分实现,资源地政府没有获取足够的社会事务管理补偿费用,居民没有共享资源开发收益。
农业生产方面:新疆有着独特的自然资源、地域资源优势,打造新疆农业品牌,凸显别具一格的特色农业,以第一产业带动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对新疆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一方面有利于促进新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逐步转化,有利于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对农民收入增加影响重大;另一方面是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为发展绿色经济创造条件。此外,农业资源不会枯竭,可永续发展。推进农业化的关键过程就是主导产业的选择和培育,而主导产业的选择不仅仅是产业化项目的选择和农业生产要素的一个重组,而更重要的是它可以通过本身的扩散效应来带动本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而这正是农业产业化的本质所在。新疆是我国21世纪重要的资源替代区,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核心及关键,因此对于新疆来说,选择并发展合适的农业产业,对于促进新疆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发展特色农业是新疆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推进农业产业化是解决“三农”问题之本,更是新疆农业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与矿产资源开发相比,虽然特色农业不像其对GDP影响那么大,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更能体现富民的效果。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相对于特色农业,矿产资源开发对GDP影响更大;相对于矿产资源开发,特色农业发展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影响更大;矿产资源开发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存在正相关关系,特色农业发展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无相关关系。
四、结论
在矿产资源开发所产生的财富效应中,资源类公司作为矿产资源的实际控制者获取了超过其应得份额的财富,主要原因在于资源性资产计价较低,以及较低的资源税费和安全支出,部分应由其承担的成本被外部化,分配给政府和居民的财富份额相对较少。
在农业生产产生的财富效应中,农业类公司获得了较少的财富份额;在取消农业税以后,政府又对农业生产者给予补贴,政府从农业生产中获得收益已经很少;而对于农村居民,由于其可以无租使用农业生产的核心资料——土地资源,农业生产者的投资收益率较高,由此获得了较大份额的财富。
矿产资源开发与农业生产财富效应模式也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在各产业的财富分配的参与者中,谁控制了该产业的核心资源,谁就获得较高的收益。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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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矿产资源 利益分配 制度
一、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及其制度概述
矿产资源利益,是指矿产资源作为国家所有财产的利益以及由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包括勘探和开采等)带来的具有正外部性的经济利益和负外部性的环境利益。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是指矿产资源利益在社会利益主体之间的划分。
国内外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差异:
第一,矿产资源收益实现形式不同。各国在设计其矿产资源税费时,一般均对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国情、矿情给予了充分的考虑。权利金、矿业权租金是各国普遍征收的,资源租金税各国的规定差异较大。在我国资源所有者收益具体表现为税费两种形式,主要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矿区使用费、特别权益金;国家管理者收益主要是勘查登记费和采矿登记费;企业经营者收益主要是资源开发投资的使用权收益,即投资回报。
第二,资源收益主体分配比例不同。国外权利金收入一般为资源所有者所有。对于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中,较多地考虑了开采矿山所造成的环境外部性,把相当一部分收益用于环境治理。而在我国资源补偿费是国家和地方按比例分享,矿产资源收益也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 极少部分用于矿产地的综合治理。
第三,矿产资源收益征收管理主体不同。由于权利金的计征与管理有别于一般税收的征管,是一个较为“专业”的领域,目前权利金的征收主体绝大多数国家都由代表所有人利益的政府矿业主管部门进行。我国的征收管理主体相对比较乱,税务机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矿权登记管理机关、财政部均有涉足。
二、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制度缺陷
我国虽然制定了矿产资源法,但并未对矿产资源税费征收进行细化规定,其法律依据的最高层次是行政法规,甚至涉及资源税的还是暂行条例,效力等级低使制度实效大打折扣。另税费征收环节的诸多问题, 在全国范围内往往缺乏统一的规范,因此差异巨大的地方立法难免造成适用上的混乱。
(二)具体配套制度存在的问题
1、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缺陷
首先,我国矿产资源税费体系所调节的利益关系混淆,与税费性质相违。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为了保障和促进资源的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维护国家财产权益。但我国立法一方面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为对国有资源取得的对价支付, 另一方面又将其限定为对地勘费用的补偿。这样的规定模糊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性质。其次,税费水平低,计征依据不科学。费率的高低,不仅取决于矿产资源的价值,也要遵循供求平衡决定市场价格的基本规则。在我国以行政方式代替市场机制调节相关利益关系,平均1.18%费率,远低于矿业发达国家的10%这一标准。
2、资源利益分配所有制结构混乱
我国法律规定矿产资源归全民所有,而我国长期以来又以财政资金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因此国家又具有投资者的身份,加上国家固有的社会管理者身份,国家兼有所有者、投资者、社会管理者三重身份,是典型的所有制结构失当现象。我国现行的利益分配和税费制度框架在对国家所有者权益的体现和地方政府及当地居民的价值补偿方面远远不够。
3、生态补偿机制缺失
矿产资源开发不可避免的改变生态系统的秩序,产生生态环境复原的成本,资源开发者必须补偿当地居民所承受的环境成本,承担环境复原的责任和费用。我国的现行制度对于矿产资源开发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既未落实企业的环境治理义务,也未真正建立起生态补偿机制,可谓缺失严重。
三、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制度的构建和完善
(一)构建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体系
现代立法的实质是一个利益识别、利益选择、利益整合及利益表达的交涉过程 , 在这一过程中实现利益平衡。在矿产资源利益公平分配中,如何平衡矿产资源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其核心就是构建矿产资源利益公平分配的制度体系。
首先,加快矿业权市场化步伐,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市场化体系。实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所有者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条件下投资主体市场化,市场化前提下的矿产开采管理公司化,管理者向投资人负责,环节上各取各利”的管理模式。其次,建立矿产资源整体价值核算体系。矿产资源的计价必须在计算资源预期开发总经济价值的基础上计算开采期间各年的资源价格。再次,目前按税种和企业隶属关系划分的矿产资源税收分成方面,应改变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矿业税收分配向地方倾斜,对于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可以采取将矿业税收全部留给地方的作法。
(二)完善矿产资源税费改革
首先,明确税费关系,科学设定类别。完善的环境税收制度是环境资源生态价值的集中体现,因此应进一步明晰各种费、税之间的内涵和外延、标准和范围。其次,重新设定资源补偿费率,建议对矿产资源在评估总价值基础上按一定费率计征,并在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费率标准,降低企业负担。另应增加地方资源补偿费分成、完善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对现有转移支付比率、资金使用状况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评估制度。
(三)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首先,改变以往“谁破坏谁治理”的狭隘地区观念,转为提倡“谁受益谁补偿”的生态安全新观念。其次,因矿产资源的合法开采而给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破坏的恢复治理,由矿产资源开发者和矿产资源利用受益者进行补偿。再次,因矿产资源的合法开采而给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破坏导致矿区居民(村民)丧失发展机会,由矿产资源开发者和矿产资源利用受益者给予的补偿。
参考文献:
[1]王小萍.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法律制度研究[J].公民与法,2009,(6):17-20.
【关键词】 矿产资源 规划管理 信息化建设
矿产资源是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对矿产资源进行科学合理规划管理,就要加强信息化建设,进而提高规划管理的水平,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信息化建设是以现代计算机软件为基础,对整个矿产资源管理系统进行有效地规划,以此来确保对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化地开采运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矿产资源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如何使矿产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都将对社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意义,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信息化建设在矿产资源管理规划中的运用,应该要以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科学化为主要目标,确保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的科学合理性。要运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数据技术来替代传统的数据管理模式,利用信息技术对矿产资源规划成果进行管理,最大化地发挥了作用[1]。
要加强规划管理与矿政管理的交流沟通,实现规划管理与矿政管理之间有效地资源信息共享形式,进一步实现规划管理的指导作用。综合的利用GIS技术、数据技术以及软件技术来对矿产资源规划管理软件的开发,形成统一的资源网络管理规划布局网络模式。
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原则
对矿产资源实行科学合理化的管理是实现矿产资源有效规划管理的重要举措,对矿产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具有积极意义,能够确保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对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系统进行设计时,要保证有科学合理的设计原则来对系统设计进行规范,才能实现信息化建设的高效作用。
2.1实事求是原则
信息化建设是矿产资源管理规划系统的基础,其设计要遵循立足实际原则,只有对我国矿产资源的分布情况、数量以及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这些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注意环境的应用要求,结合矿产资源自身的开发应用程度,才能够实现信息化建设的实用性和科学性。
2.2立足总体效益原则
矿产资源的利用应该要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要遵循总体效益原则,以国家矿产资源和信息资源的效益协调发展为出发点,从整体的角度来考虑整个系统,以信息化建设为主要基础,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化利用,进而实现系统管理设计与使用价值实现的最大化,获取最大的总体效益,促进矿产资源以及信息化建设的协调发展[2]。
三、矿产资源管理规划系统信息化建设设计
矿产资源管理规划系统信息化建设设计主要包括数据库设计和系统功能设计。数据库的设计应该要对数据库的特点进行分析,包括对矿产资源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矿山周边的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的数据进行合理就科学地分析,对这些数据采用多比例尺、多数据源,多时态化的资源情况大集合形成数据库,并对数据库的内容进行高效科学地筛选,建成包括矿产规划文档、图片以及附表等多种内容的矿产资源数据,并应用科学的手段对数据进行信息化管理。
矿产资源管理规划信息系统主要实现系统维护、辅助办公、数据处理、查询检索、数据分析以及数据输出6个方面的功能实现。
系统维护是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核心,它是系统控制和数据联系的桥梁[3]。辅助办公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矿产业规划的审查。
数据管理主要是对系统内的各项数据实现高级化管理,为数据提供高级的查询能力,并根据主要数据对矿产资源进行多方位的分析,及时地对数据分析结果输出,为矿产资源副业业务的开展提供决策数据依据。
四、结语
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规划系统信息化建设能够有效地实现对矿产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规划和决策水平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进而有效地实现我国矿产资源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对我国各类矿产资源的规划作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参 考 文 献
[1]申胜利.任效颖.基于GIS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J].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2013,12(25):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