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生态环境治理成效范文

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第1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范文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主体;多元主体治理模式;制度供给力;互动

中图分类号:F323.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1)12-0065-03

农村生态环境是在消费使用上具有竞争性而不具有排他性的公共资源,对其使用和保护容易产生外部性和搭便车行为。在保障我国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要加快探索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路径、新模式,以实现人与自然以及代际间的可持续发展。

一、城郊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源分析

1.来自农业生产的污染。城市近郊农村生态环境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它不仅影响着农业生产,也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通过对廊坊市近郊农村生态环境的考察,发现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是造成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城市近郊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类型虽然具有普遍性,但其主要污染原因并不同于远郊农村。

首先,随着城市外扩带来需求的增长,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聚居在城市近郊。这些外来人口从当地租来土地,建大棚栽种蔬菜。通过对廊坊市近郊农村的实地观察和对租用者的随机访问发现,大多数外来农户的土地租约在3-5年,属于土地的临时租用者,他们对土地和周边资源的保护意识不强,只是追求在租约内盈利最大化。对于“购买农膜时都会注意什么问题”的询问,几乎没有租用者考虑过农膜的降解问题,他们只关心农膜的透光度、防雾度等会对生产产生直接影响的因素。而且除了降解问题,农膜回收也很困难,统一处理的不足十分之一,已经成为农地的白色污染。

其次,出于盈利的需要,农民栽种的多为反季节蔬菜,为保证产量,防治病虫害是必须的。从栽种前的大棚内部杀菌到蔬菜成熟、罢园,平均每亩土地需要使用农药总量在5.25公斤左右,而能够被植物吸收利用的不足30%,其余几乎都残留在土地中。由于气候原因,一年只能栽种两季,年平均净收入每亩不足五千元,出于成本与收益间的权衡,虽然知道市场上现有的价格昂贵但低毒高效的农药对保护农地产能有利,但这种农药并不会成为农户的首选。

最后,虽然农户的租约一般在3-5年,但调查中发现在同一块土地上栽种同种类型蔬菜的年限大多超过五年,由于同品种连作加上不倒茬、不休耕因而导致土壤板结。虽然农家肥有利于保持土壤生产能力,但是见效慢,所以农户在选用农家肥的同时会更多的投入化肥的使用量,以期在最短的时间内见效。农家肥与化肥的使用比例大约在1:3,然而化肥的平均吸收率不足十分之五,残留在土壤中的重金属等化学元素间产生的拮抗作用会影响农作物产量,农户为了增产又会使用化学肥料,这样就进入到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中。

2. 来自工业生产的污染。随着城市化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近郊农村成为工业发展的重要区域,工业废水废气是城市近郊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源之一。由于地域原因,这些工厂布局分散,进行科学统一管理不便,工业排放的废水废气污染了农村周边的生态环境。据统计,乡镇企业每年有大量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其中废水排放量30亿吨,固体废弃物排放量达到3000万吨。同时这些企业并不关心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吨位卡车的进进出出破坏了农村道路等,导致村民生活环境日益恶化。

除了工业污染外,城郊农村面临的一个新污染源就是城市外扩过程中的建筑残留物污染。因为后续资金不到位和市场需求等原因,城市近郊有些村庄只是进行了拆迁便闲置下来,大量的砖头瓦块堆积在村庄,这些建筑残留物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

3.来自生活方面的污染。生活垃圾是城市近郊生态环境的另一个主要污染源。导致城市近郊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生活垃圾一方面来自于农民们自身的生活,另一方面来自于城市的转移。以廊坊市为例,居民生活垃圾排放量逐年增加,并且包装物等化学制品固体垃圾比例逐年上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明显不足。考察中发现,城市近郊农村几乎没有生活废水集中收集排放设施,90%的生活污水被直接泼洒在院外的马路上或者屋后田地里。含有洗衣粉等化学制剂的生活污水渗入地下,污染了地下水,影响村民的饮用水质量。

近几年,我国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考察中发现农村垃圾回收站或回收池的建设量不足三分之一,一般一个村庄只有一个回收点,这些回收站或池的使用率不足30%,大多数生活固体垃圾仍然堆放在田间地头,夏天恶臭难闻,雨天就顺着雨水流到路上,严重堵塞道路,污染生产环境的同时又进一步污染了村民的生活环境。

二、城郊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不足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1.传统市场为中心治理模式的缺陷。生态环境治理者求助于科斯的产权交易理论,希冀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可以有效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然而,事实证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手段并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市场的本质是逐利,以市场为中心的生态环境治理必然走向失灵。

首先,在市场环境下,农民个体不会自主采取行动保护他们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在存在竞争的市场上,产品或服务被生产和交易的原因在于其生产者能够从中获得收益,即成本小于收益,然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具有正外部性的行为,其成果能够被所有村民分享。农民是简单的个体,在保护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的活动中,自己和他人之间存在替代效应。环境保护产生的正外部性的成果会为居住村庄内的所有居民享受,但是成本却是由实施者自己承担,在成本不能由全社会或者居住领域内的所有居民分担而收益却可以共享的情况下,奥尔森的结论又一次被验证:个体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集体行动困境出现。另一方面他们无法自主的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生活环境的原因还在于,农民个体的力量对于整个村庄而言是微薄的,影响力不大。其次,科斯的产权理论――“在产权明晰,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不管权力在最初是如何分配,都会带来有效的资源配置和财富最大化”[2]中包括“产权明晰”和“交易费用为零”两个严厉的假设,将产权理论应用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必然存在严重的局限性。我国农村分散化经营的特性,使得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无法在交易成本很低的情况下实现明晰的产权界定,更不要说交易成本为零。因此无法应用市场实现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

集体不作为加上农村生态环境无法有效实现明晰的产权界定,简单的以市场为中心的治理方式不能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2.传统政府为中心治理模式的缺陷。在市场无法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时,政府回归到治理的中心,然而,以政府为中心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模式自然地把其他主体排除在治理体系之外,政府由于有限理性、政策滞后性和寻租等亦被证明无法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我国政府的考核体制决定农村生态环境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下,经济增长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主要考核指标。地方政府将农用耕地征用外租给企业办厂或者卖给开发商建楼获得的收益远远高于农业生产所得,同时,由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周期长,收益具有滞后性,结果不易定量分析,所以地方政府对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并不高,有些甚至为了发展经济不惜破坏环境,环境成了发展经济的牺牲品。其次,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缺乏基层政府间和农村村委会间的协调。导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达不到规模经济效应,收效甚微。最后,政府也无法解决信息不完全问题。“没有准确可靠的信息,中央机构可能犯各种各样的错误,其中包括主观确定资源负载能力,罚金太高或太低,制裁了合作的牧人或放过了背叛者等。”[3]政府并不是万能的,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政府也无法解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搭便车行为。

无论是以市场为中心的产权交易治理模式,还是以政府为中心的治理模式,都无法提供有效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和措施。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并不是在市场与政府间的非此即彼的简单选择,构建一种包含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多元主体治理模式是十分必要的。

三、城郊农村生态环境多元主体治理的制度供给条件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或者更规范的说它们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型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4]构建生态环境治理的多元主体互动治理模式能否实现,需要考虑制度供给的动力能否推动现存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路径的转变:只有当制度供给的动力大于阻力时才能实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的转变。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四个行为主体:政府、农村自治组织、企业和村民。考虑生态环境多元主体治理制度供给必然要考察这四个主体的制度变迁力,即考虑多元主体制度供给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只有当制度供给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各个主体才有动力去推动制度的变迁,如公式①。

制度供给力=制度供给预期收益-制度供给预期成本>0……①

其中制度供给预期成本包含直接成本和放弃该行动所得到的正、负收益,所以:

制度供给力=制度供给预期收益-(制度供给直接成本+制度供给贴现率)>0……②

1.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供给力分析。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政府包括中央一级政府、省市级政府和乡镇政府,其制度供给力如公式③。

政府制度供给动力=N(g)=F(cg,lg,mg)=N(cg)+N(lg)+N(mg)……③

其中,g为政府,cg为中央政府,lg为省市级政府,mg为乡镇政府。

首先,考察中央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供给力。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农村生态环境是农民和城镇居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环境和生产资源,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会直接影响我国粮食生产,会对我国的长期发展、综合国力产生深远影响,所以中央政府极为重视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不仅能够提高中央政府的社会形象,还能够稳定社会,夯实执政基础。同时保护生态环境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所以中央政府长期以来并且会在以后的发展中不断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和政策倾斜度。而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中央政府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投入的金钱和人力成本很少,主要负责生态环境治理规则的建构。因此,由公式②可以得出:中央政府对于农村生态环境多中心治理制度供给动力N(cg)趋向于无穷大。

其次,考察省市级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多元主体治理的制度供给力。根据我国现行的财政税收制度,省市级政府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付出的人力、物力等直接成本较高,同时,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意味着要调整农村经济发展结构,甚至关停一些利润丰厚但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大的企业,会减少本地财税收入,在加重了地方政府负担的同时也影响地方政府的工作绩效。不明显的收益与实实在在的成本之间形成明显的反差,因此,省市级政府对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供给力N(lg)并不确定,很多情况下走向消极应对。

最后,考察乡镇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供给力。乡镇政府是我国基层行政组织,其主要职能在于辅助上级政府完成政策的执行、中央精神的下达和民意的上传,其决策影响力极低。因此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虽然他们最了解生态环境的具体情况,最清楚哪里需要治理,但不能影响上级决策,其制度供给力主要取决于上级政府的政策供给力。

根据公式③,中央政府的制度供给动力远远大于0,而省市级政府和地方乡镇政府的供给动力不确定,因此政府能否有效推进生态环境多元主体治理的制度供给,主要还取决于如何调动基层政府的工作积极性。

2.农村自治组织对农村生态环境多元主体治理的制度供给力分析。农村自治组织包括农民自治委员会和农民自发组建的、有组织、有目的的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农民自治组织同政府和市场相比具有信息获取更加通畅的优势,对于自己居住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内在需求力极强,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模式转变的积极性很高,他们需要付出的成本主要集中在体力方面,对于资金的付出很少,所以根据公式②,农村自治组织对于农村生态环境多中心治理的制度供给力大于0。

3.企业对农村生态环境多中心治理的制度供给力分析。企业对于农村生态环境多中心治理制度供给预期直接成本包含治理污染的直接费用、减少资源使用量而寻找替代生产要素的成本、由于转变生产要素所需要的技术革新等。企业采取保护环境的贴现率较低而保有现存的开发使用量的贴现率较高,减少自然资源的使用虽然有利于企业形象的提升和企业的长远发展,但是不能满足企业对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因此,由公式②可知:企业进行多中心治理制度供给的动力小于0,并且有趋向于负无穷的可能。

4. 村民对农村生态环境多元主体治理的制度供给力分析。分析村民对维持自己生存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治理模式的制度供给力就必须要考虑农民群体特性和他们的耕种经营模式。土地是农民收入的主要甚至唯一来源。在此基础上,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的直接受益者便是农民自身。农村土壤、水质等生产生活资源的改善,有利于农民生产的顺利开展、生病率减少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但调查中也发现农民的环保意识很低,被调查地区仅有34%的农民会主动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生存的环境。虽然对自己居住的生态环境治理的预期收益较大,但由于预期成本是由居民自己承担,而治理生态环境带来的收益却可以为村民集体共享,所以出于自己利益得失的权衡,他们对生态环境治理的期望虽然大,但具体制度供给的动力却较小。

由以上对四个主体的制度供给动力分析可见,只有中央政府的生态环境多中心治理的制度供给积极性极强,而地方政府、企业和村民要有中央的激励政策或者强制性措施才能有效的参与到环境的治理中。

四、实现城郊农村生态环境多元主体治理的建议

如何在市场和政府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实现治理成本和产权划分间的平衡是当前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不足的途径之一,因此,要构建多元主体互动治理模式,实现市场和政府间的平衡。多元主体互动的特点在于他们在形式上是相互独立的,这样能够实现决策上和执行上的多个中心点,能够分级、分层、分段地处理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的各种问题。

1.构建适当、有效的激励机制。除了市场和政府治理缺陷外,激励措施的缺乏也是导致治理不足的一个原因。外部强制性和选择性激励都在一定程度上促成环境治理行为,但强制行为往往容易进入一种恶性博弈,所以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互动的治理路径需要构建适当、有效的激励机制。中央政府可以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评价指标纳入新农村建设绩效考评体系中,将物质奖励与非物质奖励结合起来,设立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并根据实际情况逐年调整,激发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行为的财政补贴,运用税收手段、行政手段引导、调节市场,规范企业等环境污染源行为,创造良好的多元主体互动体制。

2.加强政府与市场间横向协作,形成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规模经济。农村生态环境具有很强的区域性,治理具有明显地方化倾向,致使成本增加而收效甚微。因此,地方政府要从农村自然和文化发展的角度出发,根据具体生态资源的特征和治理的外部性、成本收益比,在经费使用、治理方法上合作创新,通过组建包含市场、社会和政府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机构等方式以减少成本,增大效益,实现生态系统的跨域管理和治理行为的有序进行。同时,减少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及其他生态环境治理主体的管制和控制,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形成生态环境治理的规模经济。要努力填补城市和乡村之间的断裂层,合理规划城市发展路径,不要让农村来承担城市发展的痛苦。

3.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意识培养和技能培训。政府要建立清晰的环境报告体系和生态环境保护预警机制,并且辅助于一定的执行措施。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召开一到两次生态环境治理总结和学会,及时披露本地区该季度内生态环境治理情况,奖励做出贡献的企业,批评未达标企业,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和生态环境治理意识;充分发挥公民间既有的社会资本和异质性资源,增大彼此互动信息量,及时发现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的显性问题和隐性危机,防患于未然;建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信息沟通平台,利用社会资本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同时政府要发挥掌舵者作用,依据市场形势,制定适宜的产业政策,引领企业转变生产观念,开发绿色农业,发展绿色经济,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M].周志忍,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30.

[2]高鸿业.西方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27.

第2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范文

蓝天碧水寄托着MQ百姓、XC职工乃至公司全员对美好生活守护与憧憬。当前,XC上下围绕公司“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这一中心任务,积极参与公司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各项工作,推动环境问题治理已成效初显,但依然面临一些严峻问题和挑战。以水环境治理为例,可概括为政府主导、企业主打的工程治理模式,面临着治理方向深层次系统化转变。

一、治理主体由一元转向多元

水环境治理不仅涉及公司发展存续与全员利益关切,更是事关MQ乃至黄河水源地生态安全效益的公共性事务,省州县院各级领导与职能部门充分重视,如此重大的系统治理工程,其社会化外溢效果愈发显著,需要多元主体的广泛协同。

整体的水环境治理行动结构化安排合理,企业治理主体与行政治理主体紧密关联,确责分明有序。行政治理主体依循上一级权属组织的政务逻辑而动,治理主体则依循市场逻辑而动,治理主体的行动逻辑各不相同,通过科学的组织架构将各自执行逻辑进行制度化分工与协作,治理过程呈现一体化趋势。受行政治理资源强力驱动,政府职能部门为企业治理主体提供强有力地政策、资金、技术引导等全方位支持,从而积极推动形成保护治理并重与治理主体深度融合的良好局面。

二、正确处理环境治理与产业转型的关系

水环境污染,问题在水里,源头在岸上,根子在产业。水环境治理涉及公司生死存亡,关切职工养家糊口,也涉及MQ非牧支柱产业的存续问题。产业的背后则关系县域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等诸多问题。

例如,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此前曾大力发展水产养殖,形成了颇具规模的“温室甲鱼”养殖产业。而当时代的主题从解决温饱转向高质量发展时,曾经得到政府大力支持、污染严重的“温室甲鱼”产业不得不面临关停的命运,与之相伴的还包括温室拆除、土壤修复、甲鱼塘复耕等资金需求、社会影响、环境影响都很大的工程。

在水环境治理过程中,既要坚定原则,又要充分考虑公众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必须采取有效手段引导企业产业转型升级,避免“一关了之”或“自生自灭”。

三、建立环境考核断面,提高治理的层级

一是建立环境断面考核机制,厘清责任归属。例如,可将生产排水好于河道入水作为目前水治理工作的核心标准。可依据区域内的环境质量,对相应属域的环境治理情况进行考核。例如,为治理横跨皖、浙两省的新安江,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以及皖浙两省建立了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基金,根据两省交界处的新安江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决定归属:水质变好,浙江1亿元资金归安徽;水质变差,安徽1亿元资金归浙江;水质不变,则互不补偿。辽宁、河北、江苏和淳安、开化等地也建立了依据断面水质考核扣缴或者奖励生态基金机制。两场(厂)环境治理冗余资金可依据治理成效考评、环境风险评估、综合治理投入等进行制度层级分类,形成互为补偿与协同整体治理机制。

二是创新治理制度,建立两场(厂)环境治理相适应的制度。例如,生环问题现场督导制,就充分解决了“谁来负责,怎么负责”的难题。现场督导制建立了县委(政府)牵头、公司为主体、两场(厂)执行、具体部门(人员小组)为基本依托的责任体系,以及日常巡查制度、动态监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管控制度。每项问题的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又由督导组综合指导部署相关工作,肩负起重点重大问题的决策与指挥,企业作为治理主体也相应联动,圈中环境问题整改治理靶心,高效保质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促进全员共治共享。水环境治理最终必然是“共同体治理”,协同治理不仅需要公司不同部门与两场(厂)协作,还要广泛动员发挥企业、政府职能部门、社会民间资本等多方力量。实践表明,信息化、智能化可以助推水环境治理。通过移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大幅降低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门槛。例如,杭州推出的“五水共治”移动网络应用系统,让每个市民都成为治理的行动者。通过“杭州河道水质”APP,公众随时可以拍下水质差、污染严重的河道,并上传图片和具置。“零门槛”让所有公众都可以参与到治水监督中。公众投诉可以直接提交到相关负责人员,由河长领办,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处理。这一制度创新突破了“有治理,无监督”的困境。通过线上线下双向互动,实现共同监督,共同治理。

引导鼓励各界力量参与治水,构建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社会行动体系,形成多部门联合、全社会联动的治理机制,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环境治理优势。我国多地在水环境治理过程中积极推广排污权交易制度,发行项目的相关债券,广泛整合市场、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环境治理。例如宁波率先采取政府购买环境养护服务模式,借助第三方力量提升河流水质。诸暨采用公私合作的PPP模式,较好解决环境治理的资金来源问题。

第3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范文

[关键词]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

[作者简介]贾 超(1982—),男,九江学院旅游学院讲师,硕士生,研究方向为旅游管理/企业管理;史术光(1981—),男,九江学院旅游学院讲师,硕士生,研究方向为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江西九江 332005)

本文系2012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反馈基模分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的系统研究”(GL1234)阶段性成果。

2008年初,江西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构想,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为了保护好一湖清水美景,也是为了争取国家政策项目支持、加快经济社会更好发展的一大关键点。2009年12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由此成为国家战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处于京九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的交接地带,是中央关于加快发展沿干线铁路经济计划带的构想之一。建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不仅可以带来优化生态环境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双赢,而且符合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子孙后代的科学发展要求,同时关乎鄱阳湖地区以及江西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还将有利于长江中下游地区和我国东南腹地生态环境的改善。

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现状

鄱阳湖是中国第一大季节性淡水湖。江西全省流域面积97%的江河水注入鄱阳湖,其中赣、抚、信、饶、修五大河流多年平均入湖水量有1285. 7亿立方米。鄱阳湖作为世界重要的生态湿地,草美花香水秀,水产物种丰富,珍稀鸟类众多,有150多种鸟类在鄱阳湖国家级候鸟保护区栖息越冬,是世界上最大的鸟类保护区。受季风气候影响,鄱阳湖是一个季节性变化很大的吞吐型湖泊,其年均降雨量为1636 mm、多年平均水位为12. 86m。每年春夏之交,湖水猛涨,湖泊面积有3841平方公里;冬季,湖水则剧降,湖面骤然缩小,这是鄱阳湖面积仅140平方公里,固有“洪水一片,枯水一线”的说法。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枯水期长,严重影响了鄱阳湖地区生态环境。2007年,湖水水位突破了历史最低点,持续干旱,湖区上千万人饮水困难,湿地面积缩水,越冬候鸟及其他生物的数量因为随之减少,候鸟越冬栖息环境恶化。

鄱阳湖区46个县处于江西的中北部。该区地处亚热带湿润季风区,气候温暖湿润,光照充足,四季分明。区内地形东、南、西三面高,北部低,成为一个整体向鄱阳湖倾斜而向北开口的巨大盆地;地貌以平原、低丘岗地为主。该区是我省主要商品粮、棉、油料及淡水产品生产基地,亦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和淡水养殖基地。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极端天气事件愈渐频繁。2007年受降雨长时间偏少影响,鄱阳湖水域面积从最高4000 km2一度减少到不足50 km2,碧波千里的湿地却面临巨大的干旱危机,而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却严重影响了鄱阳湖水生环境,水质污染严重,造成湖泊环境承载力越来越小。鄱阳湖区还属于长江中下游血吸虫病疫区,血吸虫病一直困扰着湖区群众,影响了沿湖地区经济发展;都昌、永修和星子等县的环境破坏使得大风、沙尘灾害时有发生,鄱阳湖生态调和能力下降,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有增无减。这一切都助长了鄱阳湖区生态环境的脆弱性。

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问题分析

(一)污染防治任务艰巨,污染减排压力持增

随着江西省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域内水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环境监测数据表明,部分河段水环境污染过度,尤其是城市河段,鄱阳湖部分点位已经轻度富营养化。危害空气质量污染因素有增无减,一是能源消费结构仍以煤炭为主而相对较高的污染物排放强度没有减弱,全省酸雨现象仍然严重。二是日益增多的机动车辆必然使机动车尾气污染开始成为污染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固体废物污染控制也需要加强。

随着金融危机影响后经济发展快速恢复,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全面开展,全省化学二氧化硫和需氧量都出现了较大的新增量,减排工作面临较大的压力;由于相对粗放的发展模式、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一些城市污水处理厂不能日常运行还有配套管网建设的滞后,生活化学需氧量削减量远远小于新增量;三是企业为降低经营成本,想方设法漏排、偷排,甚至不使用治污设施,将环境成本转嫁为社会成本,逃避治污责任,这无疑使得减排工作更加难以进行。四是随着污染减排工作的力度加大,可供我们利用、施展的重大工程减排措施空间越来越小,总量控制体系的改善与发展,减排考核指标也会随之更加严格、更加全面和完善。

(二)森林防护欠缺,湿地植被破坏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滥砍滥伐和不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以及毁林开荒、开矿、修路,一度造成环鄱阳湖区森林资源再生能力下降,森林植被和地表都遭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破坏。我省虽进行了林权制度的改革,加快绿化造林的进程,森林植被面积、森林资源有所回升,但森林的质量较低,主要表现在:(1)森林覆盖率低,仅仅是全省的2/5;(2)森林种植比例不合理?熏防护林种植面积远远小于经济林面积;(3)针阔混交林和阔叶林面积小,针叶林面积大;(4)森林总体单位面积蓄积量低森林种植不够均匀密布。由于林地资源减少、森林资源质量的持低,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气候的功效被大大消减,生态环境平衡也被破坏。

(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完善

鄱阳湖区生态环境治理必须要有法律法规的保证,但由于鄱阳湖区体制欠缺、管理行为不协调、经费条件制约等原因,立法滞后、执法方面不严格,鄱阳湖区生态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建设仍然难以满足现实工作的需要,如2004年3月实施的《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作为我国湿地保护过程中意向重要按法律成果,虽然加强了对鄱阳湖湿地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规范化管理,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条例》只对鄱阳湖湿地区域排污总量实行严格控制,却没有具体规定其上游地区排污控制量。《条例》没有明确湿地保护区管理机构对区内土地、水、渔业等资源的管理权力。《条例》没有明确对征占用湿地的行政许可事项,出现了湿地征地“无人能管”的现象。相关部门对有关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如在鄱阳湖区虽然实行季节性轮休鱼禁港制度,加强了渔政管理,但由于湖泊面积辽阔,管理难度大,滥捕滥猎现仍然存在,使得渔业资源的保护难以全面开展。

(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作用有限

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已成为世界趋势。20世纪80年代,江西省政府对公众参与鄱阳湖区生态环境治理开始了规范与鼓励。经过近30年努力与实践,鄱阳湖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公众度有了较大的提升。但是,总体来说,目前鄱阳湖区生态环境治理主要是依靠政府力量获得的成效。公众参与在其中的贡献却十分有限。与发达省份相比,江西省民间环保组织总体规模小、团队数量少、发挥作用小。从参与方式上看,公众参与鄱阳湖区生态环境治理的方式与渠道都较为有限,主要通过少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环保专家的提案、建议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基本上都是间接、被动的参与方式,而不是直接、自觉、广泛的参与行为。从参与内容上看,目前公众参与鄱阳湖区生态环境治理主要为末端参与和微观参与,主要在参与宣传教育方面较为活跃,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都还有待提高?熏,例如事后举报、受害者投诉;而在预案参与和宏观参与方面则相对落后,对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及其价值取向、政府开发艰涩项目的决策与实施过程等方面的作用可谓微不足道,开发建设项目的决策与实施过程等影响力十分有限。从参与保障来看,目前鄱阳湖区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公众参与并没有真正形成制度,大多是由政府支持、组织和发动的,一些法律法规体系虽然对公众参与的权利作出了有关规定,但大多过于条例化,也没有明确对公众参与的保障等等,使得公众参与的制度建设基本上还是纸上谈兵。

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对策

(一)加强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源物总量减排

加强主要污染源物总量减排,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投入,完善污水处理网点。通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推进完成2015年所有市县和重点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的目标,加强对企业节能减排、污水处理后再排放的监督与管理,从源头杜绝污水进入鄱阳湖的可能;抓好重点治理工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经济发展模式,通过优化发展降低污水排放总量。实行重点行业环境准入管理,提高产业准入门槛,鄱阳湖地区工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要求做到持证排污和达标排放;提高污水处理科技水平,奖励企业污水处理科研发明,利用经济手段、科技手段、政策手段切实提高鄱阳湖地区污水处理率。

(二)加快林业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质量

根据建设生态江西的总要求,以绿色GDP理念为指导,控制经济活动对于环境的改变在适当范围,使经济发展的同时人们生活富裕、环境生态文明。一是推进长江防护林的建设,贯彻落实退耕还林和防沙治沙等国家政策;二加强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五河源头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工程建设,做好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三是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管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熏为实现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3%的目标,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一、实施平原林业工程,加快绿色地带、城镇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等,发展鄱阳湖地区平原林业,推进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植树造林工程建设;二、加快建设绿色通道工程,注重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沿线两侧的防护林建设,为此,要将其绿化经费直接纳入政府工程预算,同时还要加大绿化工程的财政投入;三、着力建设乡村绿色工程,激励当地农民保护家乡青山绿水的主观能动性,抓好乡村的绿化美化抓建设四季常绿、经济与生态环境共同持续发展的新农村;四、建设好城镇美化工程,进一步推动城镇美化,加快城镇基础设施的完善,注重城镇工业园区地的再绿化,扩大城镇绿化面积,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科学技术措施以改善城市绿化问题。

(三)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鄱阳湖区的生态环境既是珍贵的经济资源,又是重要的环境资源。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同时多部法律法规体系交叉涵盖。在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又不能忽视环境的保护与生态的平衡。因此,需要特别注意鄱阳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处理,要站在鄱阳湖流域的整体角高度上,制定出一个科学、全面、系统、法定的总体规划以更好地促进鄱阳湖区生态环境的开发与保护。此外,由于鄱阳湖区面积较大,涉及的城市、县级行政范围较广,在管理过程中难以明确区分责任范围,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江西省鄱阳湖湖湿地保护条例》,加强对湖区进行合理开发与保护,对一切违反《条例》的行为都要严惩不贷。鄱阳湖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并落实生态环境的普查评价,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及时公布生态环境开发和利用的相关信息?熏积极指导监督生态环境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并禁止破坏生态环境项目。

从根本上说,社会公众对鄱阳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程度和对生态环境治理的支持程度是鄱阳湖区生态环境治理成功的关键。提高公民的生态素质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奠定鄱阳湖生态保护的社会心理基础。而要强化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一是政府付要发挥组织、指导作用。政府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主力军,首先要让生态环境治理意识武装政府工作人员,从上到下地推广生态环境理念,从最根本推动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二是要利用宣传教育方式,一方面,把生态环境治理知识加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内容,让人们从小树立起环境保护理念。另一方面,通过各种宣传与培训方式,普及湖区居民的环境教育,让人们意识到,只有保护好生态环境才有可能真正地提高生活水平与质量。

[参考文献]

[1]唐兵.鄱阳湖区生态环境治理的现状、问题与保障[J].安徽农业科学,2011,(6).

[2]杨励君,刘铭富,刘良源.加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的建议[J].江西农业学报,2009,(1).

[3]邓水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问题与对策探讨[J].特区经济,2011,(1).

第4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范文

关键词:矿山环境;管理模式;对策建议

0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矿产丰富,矿产开发总规模居世界第三位。随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矿山环境反映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矿区及周边环境污染和破坏越来越严重,已成为我国环境污染与破坏的一大源头,并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阻碍因素。目前,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尽管都积极开展了一些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正处于快速、持续、稳定的发展阶段,对矿产资源的需要将持续增加,由此引发的矿山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加强矿山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制定和完善我国的矿山环境保护治理制度,已刻不容缓。

1矿山环境管理制度实施现状

当前,许多矿山企业在矿产开采中,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环境保护的投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象比比皆是。我国政府在矿藏开采方面一直施行土地利用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探矿权和采矿权许可证、矿产资源规划等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的效力,但是与工业化进程相比,我国对矿山环境保护的投入仍然不足。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此制度是指在进行工程建设规划或其他活动之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可能产生的地区环境影响,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对策,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作为我国当前矿山环境保护中的主要制度,环境评价制度在矿山环境保护工作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2)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制度是矿山环境管理的又一重要制度,通过经济手段,促使矿山企业投入矿区环境的恢复和治理。保证金收取管理对于环境保护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当前许多小规模、低效益的矿山,在对收取保证金存在偏见的影响下,存在缴存积极性低、拖延拒交等现象。

(3)排污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依照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收取费用进行污染防治。排污收费制度将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的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促进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者的环保意识,令其积极参与污染预防和治理。同时,作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排污费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财政负担。现阶段,排污收费的主要问题是单纯超标收费、单因子收费和标准过低等问题。

2矿山环境管理制度实施问题

(1)欠缺矿山环境专门性法律法规

现阶段指导矿山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等仅有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条例规章等方面仍旧不足。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没有强力的执法力度,导致了我国矿山环境管理效力低下,造成了矿山生产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和极低闭坑后的土地复垦率。

(2)矿山环保行政管理机制不完善

在对矿山环境监督和管理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约束法律和执法部门职责交叉,难以形成有效的体制和制度,导致了管理工作的混乱,执法分散、标准不一,不是各自为政,就是不管不问,削弱了矿山环境执法应有的力度和成效。同时,由于尚未确立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标准,矿业用地恢复治理过程中的责任、权力、利益关系混淆,大多数开矿者站在短期利益的角度进行矿业开发,不愿投入环境保护和矿地恢复。

(3)管理部门缺乏执行力

管理部门的各项监管制度相对滞后,矿产资源开发的飞速发展,导致了政府对企业的监管缺乏法理依据,无法很好地管束企业违法行为。因此,为从源头预防和控制污染,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矿山企业环境管理力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政府的执行力,要求企业边开采边治理,防止企业开采完后边放任不管,推进我国的矿山环境保护长远发展和有序进步。

3优化矿山环境管理制度实施的措施

“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是环境保护的通用原则,在矿山的环境管理中同样适用。落实环境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与恢复,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下图1为矿山环境保护管理的基本过程。

(1)确立矿业权属,明确责任主体。产权制度是矿业环境保护的基础,也是矿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动力。落实矿业权属制度能够起到将社会公众承担的污染破坏的成本在矿山企业内部化的作用,通过经济杠杆,提高矿山企业治理污染和恢复环境的意识,环境治理与企业的成本挂钩,让环境利益成为企业的切身利益,杜绝不计后果的开发行为。

(2)健全矿山环境管理体制。完善的矿山环境管理体制能够保证矿山污染控制污染、环境治理、生态恢复等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从以往经验来看,矿山环境管理是一项专业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调环境、水利等部门通力合作,制定出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在环境管理中划分责任,分工协助,保证矿山环境管理的专业性和高效性。下图2为矿山环境管理的合理管理体制。

(3)完善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我国矿山环境管理主要依据环境保护基本法来执行。长期以来,由于制度规定相对笼统,加之执法主体众多,以及职权职责的划分问题,导致了矿山环境管理过程中的制度实施水平不高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制约了大量适宜应用的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中施行环境管理法律制度时,应考虑我国矿业环境的实际状况,增强环境管理基本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作出如何运用和实施具体的规定,使各项制度发挥最大的效用,将矿山环境管理和恢复治理纳入法治轨道。

(4)建立企业环保机制,增强社会责任感

改善矿山环境是每个矿山企业的分内之事,应当在企业内部建立起环境目标评估程序和决策模式,建立评价和反思企业自身环保行为机制。同时,督促企业从资源优化配置的角度出发,治理恢复矿山环境。在这一点上,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矿业公司环境管理系统,将矿山企业对矿山环境管理作出承诺综合到组织战略和日常规划及运作中,将矿区勘探、开发直至矿山闭坑后整个全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都纳入企业自身的环境管理体系。

(5)合理的经济手段和激励措施

作为以生产效益为经营核心的企业,在对矿山环境的管理中,经济手段是必不可少的。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中,可以引入各种经济手段和激励措施。例如,实行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有效解决矿山环境治理的费用问题,让污染者承担治理成本,提高开采矿产资源的门槛,拒绝缺乏环境治理恢复能力的企业进入矿山开采行业,确保矿山企业都能履行环境恢复的义务。在治理老旧废弃矿山时,可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基金制度,将税费优惠和政策倾向给予那些履行环保义务较好的企业。同时,应明确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中权力、责任和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严格履行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企业,在经恢复土地的使用和收益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在进行矿地复垦和矿山周围环境要素恢复时,严格贯彻“谁开发、谁恢复;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调动企业进行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的积极性。

(6)加大处罚和执法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第343条、第408条关于破坏环境相关罪名的规定,对于破坏环境的处罚最高刑为七年有期徒刑,而对于因环境监管失职的处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在具体的矿山环境管理中,要以这些法律章程为指导,加大实际执法中的执法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认清和重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结语

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治理是一项艰巨而浩大的系统工程。随着我国环境治理制度和理念的不断更新与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也将得到妥善的解决,从而为我国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孙志伟.解决我国矿山环境问题的对策建议[J].资源与产业,2008,10(1):22-24.

第5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范文

关键词:水环境治理 困局及对策 北京西南部

中图分类号:TV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c)-0242-01

1 北京西南水环境治理方面的政策缺失

(1)没有统一的流域治理部门。众所周知,绝大多数水系乃自然天成,跨越一个以上的区域是非常正常的现象,比如北京的五大水系之二永定河水系、拒马河水系流经北京西南地区,永定河甚至跨越五省市,在北京流经门头沟、石景山、丰台、房山、大兴五个区;凉水河源于丰台区后泥洼村,流经丰台、大兴、通州,等等。可见,河流治理是全流域的治理。而现行政策框架内,区县水务局的职能权限基本只能在区内实现。如果水源和某一上游河段在外区遭受污染,下游即使花费多大力气也不能达到预期的治理效果。(2)没有对水资源统辖管理的职能机构。治水须治源,本乃常识。所以,对高污染企业的入驻一票否决制;对城市垃圾和污水排放人群的管理、对垃圾堆放点的监管等,是治理水环境的必然前提。现实情况却是,上述各方面的管理权分别属于工商、环保、城管等各部门,水务局无法管理和无权管理成为必然之事。尤其是长期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口号被错误演变为“以经济指标为中心”的短视行为,其结果最终是经济和环境的双重损失。(3)缺乏治水的市场机制和经济政策。水资源是商品,毫无疑问,市场手段和经济政策,是治水和治好水的必备前提。然而在现行体制下,把治水和分配水资源的工作分派给政府机构水务局,导致水权不明确,水务局是政府机构,所以没有或缺乏以经济手段治水养水保护水。具体而言:没有明确水权、水的使用权、可交易的排污许可证、建立市场即可交易的资源配额;也没有税收手段如污染税;法规方面,没有环境、资源损害赔偿责任及保险赔偿等。总之,水务局这样的机构不能直接用政府拨款运作于市场,也不能从已经得到治理的水域收益中得到实际经济效益,不利于促进治水单位和工作人员的治水积极性,限制了治水工作的良好发展。

2 对区域水环境治理的政策建议

(1)建立水流域的跨区县联合治理机制

联合治水,已是各方共识,早在2003年11月,中国海河流域8个水利厅(局)就在天津共同签订发表了《海河流域水协作宣言》,这是中国第一部大流域联合治水《宣言》①。在北京西南,从2007年丰台区承办第一届首都西南经济发展论坛开始,五区县每年轮流主办,联合治理区域水环境的问题每年都有所提及。在学术界,清华大学教授王光谦在第一届论坛上指出:“永定河流经我市五个区县,流域面积占到北京市总面积的20%,且处于北京市的上风上水,对她的治理和开发不是一个区县能独立完成的,这是全局性的大问题,治理开发规划要有统一性,要站在全市的高度,从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角度,制定治理开发规划,加强协调工作,在可能的情况下,经过全市层面的协调,达到区县和沿河单位多赢发展的局面。”②在实践层面,联合治水也有了一定进展,如2012年6月北京市水务局建管处、郊区水务处、安监处、城市河湖管理处、东水西调管理处、宣传中心及市排水集团等多处室、多部门第一次直接参与业务会商,研讨区域水利业务③,这些都是良好的开端。但从中也可以看出,区域联动治水尚处于倡议、尝试阶段,而且缺乏明确具体的思路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应当加快研讨,得出明确结论,通过跨区域协调,标本兼治,从根本上全局性改善水环境状况。

(2)加快管理部门整合,建立有效的治水机构。

如前所述,治水方面最大的困难来自政策的缺陷和市区统筹规划不健全,管理体制存在缺陷,政策不配套,动作难协调。如果继续这样条块分割,水环境治理的前途就令人担忧。实行机构改革,治水权和管水权的分散,是水环境得不到有效保护和治理的重要原因,将市政、环保、公安等各部门与水资源有关的部分切割出来,与现有水务部门整合成一个部门,有对河流沿岸水污染形成严重后果的外来人口居住和生活方式的管理权;对进驻企业是否对水资源构成危害有过问和表决权;对污染水的生活垃圾场有管理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区域水环境。

(3)建立和完善水资源治理与利用的市场机制。

现代社会,水资源实际上是商品。这方面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它们那里,水费的收取和支出往往是同一部门,比如瑞士,30多年前工业对水资源的污染严重,其治污的重要的措施就是以水养水。如今每立方米水费为6瑞士法郎(约33元人民币),其中4瑞郎用来治水。20世纪初,针对泰晤士河的严重污染,英国政府对水的供给和管理实行了私有化,治理效果良好。中国在这方面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缺陷,收取、使用和决定水费高低者是一方,治水者却是另一方,治水者自然没有积极性。脱离了经济手段的制约和市场调控能力,水务部门单靠现有人力物力财力治水,势必遇到严重困难。广泛吸取更多企业参与治水事业,应用市场机制,对于缓解水压力、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在这方面上海等地已有些成功经验。又如,治理好水,往往可以增加商品房价格,完全可以通过竟标方式,吸收房地产商投资治水,最终也使社会受益。

(4)统筹宣传。

跨区治水,包含跨区宣传、即全市统一宣传。但当下的区县水务局没有或缺乏可以自由支配的公共媒体平台,无法广泛宣传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的工作。老百姓最关注的是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事,这是一个常识,关于水的宣传教育,应当回到常识中来,形象具体,市里应加大这方面的公益性支持。尤其要将具体的水资源数据通过各种手段直接传递给他们,使其亲眼看见如果不改变自己的不良行为和习惯,健康和生活质量都将恶化。

参考文献

[1] 潘涛,刘桂中,张楠,等.完善北京市地方水环境标准体系的总体思路[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0(1).

[2] 廖日红,许志兰,吴晓辉,等.新形势下北京城市水环境建设的策略探讨[J].城市管理与科技,2010(3).

[3] 许继军,桑连海.流域水环境保护政策与法规探讨[J].中国水利,2010(11).

注释

① 中国8区域联合治水宣言诞生,2003-11-28.

第6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范文

【关键词】大连市;河流;水生态;建设

1河流水系基本情况

大连市地处辽东半岛南端,境内中小河流众多,河流总长度达到7800km,其中流域面积超过10km2的河流有340条,超过100km2的河流共有34条,超过1000km2的中型河流仅有碧流河、复州河两条。河流上建有大中小型各类水库183座,这些水库工程为大连市的经济发展提供着重要的水资源保障。近年来,随着大连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居民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排放量越来越大,对水环境的影响越来越严重,河流水环境和水生态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加快大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已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利民工程。

2大连市水生态工程建设治理成效

2.1大连市水生态工程建设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大连市政府以民生工程为基本出发点,不断加大河道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水生态工程建设重视程度已经有所提升。截至2017年,大连市政府下拨21.8亿元建设资金,购买种植灌木3300余万株、乔木108万株,实施乔灌木绿化工程68960亩;动用土石方15368万m3,累计完成河道治理1588段,整治河道长度达到982km,堤防工程总建设长度达到4561km。大连市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建设与实施,大大改善了大连市全域河流水生态环境,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综合效益大幅度提升。

2.2河道堤防工程防洪能力明显提高

近年来,随着大连市河道水生态环境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大连市防洪体系不断加强,全域河道堤防工程防洪标准基本达到5年一遇以上,其中10年一遇防洪标准的堤防工程达标率提高了20%,达到60%,特别是结合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而同步实施的大连市英那河、大沙河及浮渡河等几条较大河流,得到彻底综合整治,河道堤防工程防洪标准达到了15年一遇以上,河道堤防工程防洪能力明显提高。

2.3河道调蓄能力进一步提升

实施河道生态工程建设中,大连市在重要河道干流上,完善、新建了拦河堰、坝工程300余处,拦蓄工程建成后可使河道调、蓄水量增加1400多万m3,不仅满足了农村生活、农业灌溉、城市用水等基本用水需求,而且有效改善、提高了河道的调蓄能力和河道的防洪能力,为大连市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提供了工程措施保障。

2.4河道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在全面实施河道生态工程建设过程中,大连市针对河道岸边、岸坡等地段重点实施了绿化工程,河道绿化面积累积达到12.8万亩,不仅改善了河道景观环境,而且在净化空气、增氧降温、消音除尘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恢复河道生物的多样性和维护河流健康奠定了基础,更为重要的是为“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水源保障。

3大连市水生态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部分河道淤积严重

20世纪80年代以来,河道淤泥、堆积等现象突出,导致河床逐年抬高。河道水功能生态调查结果显示,大连市河道淤积总量已达到3000多万m3。以碧流河入海口区段为例,河底高程较2000年修建堤防时平均高出1.5~2.0m,铁路桥段上游3处穿堤涵闸淤泥几乎与闸门齐平,闸门均已被淤泥堵死。河道严重淤积,降低了河道容蓄和防灾、减灾能力,造成河道调蓄功能丧失。如2012年,碧流河下游发生的大范围洪水淹没事件,与碧流河的河道淤积、洪水下泄不畅有直接关系。

3.2河流生态遭受破坏

交通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养殖占河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挤占河道问题,导致部分区段河流堤防工程断面单薄或河道护岸工程缺失,防洪标准降低,防汛压力加大;部分农村,将河道两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土地承包给农户,甚至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不仅导致农民对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土地无节制开垦,而且个别农民非法采砂、肆意砍伐护堤林木,破坏了河岸柳树等护岸林木,使河道堤防工程无法形成带状保护带,加剧了河岸水土流失,严重破坏了河流水生态保护屏障。

3.3河水污染加剧

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客观增加了污水排放量,造成了河流水生态环境破坏。调查结果显示,大连市全域污染源主要为面源污染、工业废水、生活及水产养殖废水等。大连市农业生产污染物主要来自农田使用的农药、化肥;养殖类污染主要是禽类粪便及大量抗菌药物,这些养殖类污染排入河道,污染水源;海水入侵倒灌,是近年来沿海地区河道水质污染的又一重要来源,近海河流污染不断加剧。据大连水文局水质环境监测中心监测,大连市境内各河道水质污染程度加剧,少数河流水质严重恶化达到劣V类标准。3.4工程建设创新不足河道整治过程中“调直河道形态,规范河道断面”等现象普遍存在。河道整治的均匀性不仅改变了河流原有的自然美,带来了视觉审美疲劳,而且对生态系统产生了负面影响;实施河底硬覆盖会不同程度地破坏生物的繁殖和生长,导致河水净化能力下降,并对改善水质产生了直接影响;硬化和僵化的堤岸工程使原有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天然植物生长困难,降低了河岸树木对洪水的吸收和抵御能力;夏季高温时节,河道硬化使河水缺少泥土保护,河水温度普遍升高,喜热藻类迅速大量繁殖,造成水质严重下降。3.5河道占地动迁困难大连市河流由于没有开展确权划界工作,河流堤防工程两侧管理范围土地均被划为基本农田,甚至有些河滩地分给了农民。以大连市第二大河———复州河为例,规划堤线范围内土地7054.2亩,其中,林地200.0亩、果树1180.2亩、旱田和水田地2941.7亩、养殖圈622.3亩、未在册耕地2110.0亩。规划堤线范围内共有工厂企业30家,河道治理工作需要动迁占地企业,但现有的补助政策往往不适用于治河占地动迁补偿,而县区财政拿不出资金或者不愿出资进行动迁补偿,导致河道工程建设工作很难开展或进度缓慢。

4措施及建议

4.1树立人水和谐建设理念

河道整治的目的是通过改善河流水环境,以满足居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与社会的共同发展。整治工程要注重河道潜在亲水功能的开发,处理好人与水、人与河的自然原状关系,建设相应的亲水基础设施,使河道具有亲水、动态、灵性、活性、安全的特性,营造人与河流和谐相处的环境,为居民提供健康、舒适、优美的休闲娱乐场所。

4.2强化河道生态工程建设

根据大连市河长制总体部署,按照“一河一策”和“因河制宜”的原则,构建各具特色的河道自然景观。在保留原有河道自然属性的基础上,构建天然、自然的河带景观,建议使用泥土、卵石或附近石块等天然材料来代替混凝土等硬质材料,以改善河流水质和功能,保护其原有的河道生态环境,尽量建设适合生物生长的生态型堤防工程,使水土、生物与水环境相互依赖、相互生存、相互保护[5]。

4.3全面实施截污清淤战略

建设生态河道,必须全面完建截污、治污工程。只有系统梳理全域河道现状,查找、堵截、治理沿河排污口,才是恢复河道自然水环境的根本出路。建议加强河流水质监测,全面建设水质监测系统,全方位动态监控,实时水质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提高中水利用范围;推进生态农业建设进程,推荐使用低残留农药和有机肥料,减少农药、化肥对水资源的污染,确保全域河流水质达标。

4.4加强河道环境屏障建设

制定切实可行的大连市水土保持实施办法与细则,切实开展河道沿岸小流域综合整治,采用生物、技术和工程等相结合的措施,有效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减少河道流域内水土流失;加强河道采砂管理,防止乱采、滥挖河道及损毁河岸等违法行为发生;逐步恢复河道自我修复功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河道保护环境屏障建设,彩绘河道水清、岸绿、境美画卷,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宏伟蓝图。

4.5强化河道管理行政执法

针对大连市河流没有开展确权划界工作实际情况,大连市应通过全市人大层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大连市河流确权划界管理办法》,并以大连市政府的名义印发。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此开展全市河道确权划界工作,并取得土地使用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别是影响行洪的河道管理范围内,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74号)第六十五条规定:“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予以强制拆除。在河道保护范围内,限定期限拆除,依此保障大连市河道工程建设及工程安全运行,还大连市碧水蓝天。

第7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范文

    本文通过对理论界现有零散、碎片化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从总量规模、资金来源、使用方向和运作效率四个层面对浙江省绿色投资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一)绿色投资的总量规模浙江省绿色投资目前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具有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特征,以财政支出为主要来源。2006-2010年间,浙江省地方财政环保投资由20.32亿元增加至82.07亿元,增长了4.04倍,这说明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浙江省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危机,各地普遍增加了用于环保治理的投入(见表1)。从省级层面来看,浙江省财政环保投资总额由174.43亿元增加至298.87亿元,增长了71.34%。这一数据明显低于地方财政环保投资的增长幅度,说明“十一五”期间浙江省环保投资增长主要得益于地方财政支出,省级层面的财政支持力度仍有欠缺。(二)绿色投资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即绿色投资的融资渠道,包括各类投资主体对环境保护所进行的投资,体现了其在环境保护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责任。从行业划分的角度来看,当前浙江省绿色投资的主体仍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的进入相对有限,外资的进入基本为空白(见表2)。例如,2010年浙江省国有经济的环保投资总额为277620万元,是非国有经济的1.79倍,私营经济的48.75倍。由于当前浙江省绿色投资的政策体系尚不健全,对于外资如何进入还没有一个明确规定,再加上绿色投资的初期成本高,运转周期长,预期收入不明朗,因此外资的进入受到很大限制。(三)绿色投资的使用方向绿色投资的使用方向即各类环保支出占环保总支出的比重,反映了绿色投资的组成结构。当前浙江省环保投资主要由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新建项目“三同时”投资组成。2001-2006年,浙江省环保投资由1604148万元增加至2800052万元,增长了74.55%。在拉动环保投资增长的各因素中,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的贡献最大,增幅为262.51%;新建项目“三同时”的作用次之,增幅为209.53%;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贡献最小,仅增长了44.33%。这说明浙江省生态治理的成效主要得益于工业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大,同时也印证了浙江省环境污染的历史欠账较多,环保投资面临的当期支出需求巨大。(四)绿色投资的运作效率绿色投资的运作效率是投资成果的最终体现,主要反映在拉动经济增长、优化生态环境和促进社会和谐三个方面。具体来看:(1)生态建设全国领先。2011年浙江省森林覆盖率为60.58%,累计建成6个国家生态县、4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7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274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生产能耗持续下降。2011年浙江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3.8%,初步核定2011年化学需氧量下降2.81%,二氧化硫下降3.15%,均完成了年度减排目标。(3)污染治理能力显着提高。2011年末浙江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4%,69个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占92.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4)生态修复成效显着。2011年浙江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60平方公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提高至91%,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5.2%,全年近岸海域赤潮发生次数减少2次,累计面积减少59%。

    浙江省绿色投资的竞争优势与显性不足

    (一)浙江省绿色投资的竞争优势1.经济效益层面:政府雄厚的财政实力为绿色投资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来源浙江省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政府的财政资金比较充沛,因而绿色投资的发展具有坚实的经济基础。2000-2010年浙江省GDP由6141.03亿元增加到27722.31亿元,增长了4.51倍。与之相适应,绿色投资的规模总量也持续上升。2000-2007年浙江省环保投资总量由154.3亿元增加至328.66亿元,增长了2.13倍,特别是2003年和2006年的环保投资增速最快,分别比上年增长了33.12%和28.22%。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相比,1999年之后浙江省环保投资占GDP的比重始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见图1),这说明环保投资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关,同时也印证了环保投资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2.社会效益层面:明确务实的生态建设规划为绿色投资提供了政策支持近年来浙江省坚持以生态省建设为抓手,全面部署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绿色投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政策支撑:(1)坚持生态立省方略,加快建设生态浙江。在完成“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的基础上,浙江省于2011年4月启动了为期五年的“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以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积极推进制度构建,强化绿色投资的法律支撑。在加快生态补偿机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流域环境监管机制建设的基础上,严格实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污染减排制度,建立健全了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3)深化循环经济试点,推进绿色产业集聚。2011年12月浙江省政府了《关于印发浙江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决定深入开展“911”循环经济行动,即:发展循环经济九大领域、打造循环经济九大载体、实施循环经济十大工程,以提高绿色投资的生态治理效率。3.生态效益层面:集约化的污染治理模式提高了绿色投资的运作效率当前浙江省绿色投资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高增长的环保投资并未带来高效率的污染治理,特别是工业“三废”排放量无法得到有效抑制。2005-2007年浙江省环保投资增速是GDP增速的2.56倍,但同期“三废”排放量却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比较大(见表4)。鉴于此,浙江省于2009年加快污染治理方式的创新,积极推进资源集约利用和污染治理一体化,其中尤以富阳市的实践最具代表性。通过制定发展规划,加大落后产能关停淘汰力度,推行清洁生产和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富阳市证明了强化环保投资不应盲目扩大治污设备的购置,而应当把资金用于污染集中治理、污染处理技术更新和资源利用方式转换上去。对于一些规模小、污染重、治理难度大的企业,最明智的做法是及时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并适当延长产业价值链,进而实现资源和废弃物的集约使用。(二)浙江省绿色投资的显性不足1.绿色投资增长的稳健性不足,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有限对投资增长稳健性的考察主要是从经济增长弹性、财政收入弹性和固定资产投资弹性三方面展开的。首先,浙江省绿色投资的经济增长弹性表现出迂回下降的态势,由2005年的2.52%下降至2009年的1.63%,之后震荡上浮至2011年的1.75%①,这说明GDP的快速增长并未带来绿色投资的稳定增加。其次,财政收入弹性增长有限且不稳定。2006-2010年浙江省财政总收入由2115.36亿元增加至4122.04亿元,增长了94.86%,但只有2008年的财政收入增长弹性达到19.3%,说明浙江省目前尚未建立环保投资与财政收入同比增长的内生机制。第三,固定资产投资弹性下滑态势明显且降幅较大,由2000年的6.81%直降至2010年的3.69%,降幅高达84.55%。这说明绿色投资没有成为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的优先领域,长期来看其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地位还有所下降。2.绿色投资的融资渠道狭窄,投资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不高浙江省的市场化进程带有明显的“压缩型”特点,体制惯性强、转换难度大、执行成本高,加上环境问题带有显着的外部性特征,市场机制通常面临失灵问题,因而长期以来政府客观上扮演了实际投资者的角色。由表5可知,当前浙江省的绿色投资主要来源于传统渠道,新型的环保融资模式尚未建立,社会参与明显不足。以2000-2007年为例,浙江省“三废”综合产值由12.35亿元增加至224.06亿元,增长了18.14倍,但同期企业缴纳的排污费仅由5.15亿元增加至10.36亿元,增长了2.01倍。这说明浙江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三废”排放量的急剧增加,但企业用于污染治理的投入却远远没有跟上污染程度的加深,致使浙江省环保投资的历史欠账进一步加大。3.绿色投资的区域发展不平衡,污染治理成效差异化明显①浙江省各地区的资源禀赋、财政收入和污染程度差异较大,绿色投资的治污成效也具有非常明显的差别。从治污的投资规模来看,浙江省十一县市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持续增长型,包括杭州、宁波、绍兴和台州,其环保投资的增幅分别为10.46%、19.39%、44.08%和11.06%;二是持续下降型,包括温州和湖州,其环保投资降幅分别为2.75%和10.14%;三是间歇波动型,包括嘉兴、金华、衢州和舟山。从污染治理的效率来看,杭州市表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由0.142吨/元下降至0.113吨/元,降幅为20.42%;宁波市表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由0.019吨/元上升至0.024吨/元,涨幅为26.32%;其他地区表现为小幅振荡,并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杭州的环保投资相对治理效率不断下降,但其绝对值仍然较高,目前仅次于衢州,达到0.113吨/元的高水平。这说明绿色投资的环境治理效率并非经济发展水平的单调增函数,浙江省各地区的绿色投资污染治理效率具有很大的地域差异性。

第8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范文

非常高兴受建设部汪光焘部长的委托来参加*年*市建设工作会议。这对我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建设部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城市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建设者表示亲切的问候,同时对*市长期以来对建设部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是一个具有2200多年历史的古老城市,也是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城市。改革开放以来,尤其近十年来,*每年的城市建设投资都达到一、二百亿,每年都有大批城市基础设施建成投入使用,特别去年完成了256亿的城建工作量,这在全国的特大城市中也是不多见的。这些年来,*市十分重视城市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始终坚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人居环境的改善;一手抓城市建设,一手抓城市管理,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环境,每年都有新进步。以前,*给人们的印象是经济发展很快,城市建设管理差。但是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已经彻底改变,*已经是一座美丽、繁荣、蓬勃向上的城市。去年*市的城市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如桂同志在报告中作了很好的总结。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去年*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象*这样一个特大城市,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历史欠帐比较多,通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确实不容易。*大学城被建设部授予*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珠江和河涌治理成绩突出,被建设部授予“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称号。去年*的水环境治理成绩突出,省、市领导带头畅游珠江,这表明珠江的水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为全国树立了很好的带动表率作用。经过总结,*创建了很好的工作机制,就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市建委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按照职能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这种工作机制保证了治理成效,保证了工作成果。真正体现为老百姓办实事,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扬。与此同时,*在城市建设模式、建设事业的增长方式,建设科技和管理手段等方面,都有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创新,积累了很多经验。

我这次来参加*市的建设工作会议,汪光焘部长还交给我两个调研任务:一个是*的“数字市政”,我们认为*做得很好,应该认真总结经验并向全国推广,下午我要到市政园林局去开座谈会,研究如何推广。另一个是*地铁建设,积极利用新技术、新设备,创新了工程管理和技术模式,加快了工程进度,降低了工程造价,完全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短短几年,*的地铁通车里程达到了116公里,从原来零的起点,发展到现在与上海、北京并驾齐驱,发展非常快。这个也要认真总结,准备在全国推广。*的城市建设之所以取得非常好的成绩,我认为这是*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型的城市为目标,高度重视建设领域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努力奋斗的结果。我在与*建设领域的同志打交道过程中强烈感受到大家都有积极向上的劲头,有一种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一种为人民把事情做好的决心,还有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

当前我国的城市建设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的城市化进程在加快,每年约有1600万人进入城市。党的*届六中全会对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全面部署,在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对我国的城市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他要求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努力实现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在城市发展中要重点研究如何推进城市发展的模式转变,更加注重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城市建设发展要由过去摊大饼的模式转变到集约化、资源节约型发展,注重城市发展的内涵,注重城市建设的质量和效益。锦涛同志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市发展道路,立足中国国情,研究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统筹解决薄弱环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出城镇化发展要以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为核心,这与过去完善城市功能的提法不同。城市建设要防止贪大求洋,要突出特色,认真处理好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和风景旅游资源利用的关系。要注重解决城市综合管理“瓶颈”,注重解决城市病,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大城市交通拥挤、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突出问题,食品安全在我们城市建设中就是要解决供水水质安全的问题。锦涛同志的讲话指明了新时期城市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也明确了我们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完全符合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也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根本利益,我们一定要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如桂同志的报告也很好地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也是落实锦涛同志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和工作部署。

第9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范文

[关键词]水土流失 现状 成因分析 桂林

[中图分类号] S157.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7-31-1

0引言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流作用下,土壤被侵蚀、搬运和沉淀的整个过程。在自然状态下,纯粹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表侵蚀过程非常缓慢,常与土壤形成过程处于相对平衡状态。因此坡地还能保持完整。这种侵蚀称为自然侵蚀,也称为地质侵蚀。在人类活动影响下,特别是人类严重地破坏了坡地植被后,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表土壤破坏和土地物质的移动,流失过程加速,即发生水土流失。它可导致水库淤积,河床抬高,通航能力降低,洪水泛滥成灾。

1桂林市水土流失现状

桂林是典型的岩溶地貌分布区,土地总面积276.23万hm2,林业用地面积187.72hm2,石山总面积30.04万hm2,占总土地面积的8.97%,占林业用地的16%。按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土地类型划分,石山面积中属林业用地(可造林)石山面积7.89万hm2,非林业用地(不可造林)石山面积22.15万hm2,分别占石山总面积的26.3%、73.7%。2000年底,全州、灌阳、灵川、临桂、阳朔、平乐、永福、雁山八个县(区)纳入广西石漠化生态治理一期工程建设规划,根据《广西石漠化生态治理一期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技术方案》的有关技术要求,对规划区铁路、公路两边及农村居民点四周能见第一面坡石山绿化状况进行了调查规划,并完成了一期工程规划设计。规划区石山总面积14.3万hm2,其中,已达标面积2.1万hm2,未达标需治理面积12.2万hm2,占规划面积的85.3%。

2水土流失成因分析

2.1自然因素

2.1.1气候条件的影响

桂林属亚热带气候,日照长,热量多;雨量充沛,平均降雨量一般为1400~1800mm,最多的超过3000mm,最少的也在1000mm以上,而且雨量集中,多在5~9月。这两种因素往往导致土质疏松。暴雨来临时,强度大,冲涮力强,易蚀的土壤往往被冲走,只剩下光秃的基岩。

2.1.2地质条件的影响

桂林区成土母质多为砂页岩、石灰岩、花岗岩、紫色岩,这些岩层风化形成的土壤,土质疏松,保水率差,退水即散,易蚀易冲,尤以花岗岩、砂页岩发育风化成的红壤,结构松散,抗蚀力差,在高温多雨作用下,容易产生沙粒化,在水力冲刷下,极易产生水土流失,陡坡地则易发生沟蚀崩岗。本区地貌特点是山多平原少,周围高中间低,岩溶地貌面积大。

2.1.3植被影响

植被覆盖率低是水土流失进而出现土地石漠化的重要因素。

2.1.4地形影响

桂林地区山多平地少,山大坡陡,地形破碎,切割沟壑深,密度大,水土流失极易发生在这些地区的坡地上。

2.2人为因素

2.2.1乱砍滥伐森林

解放以来,桂林森林资源遭受过几次大的破坏,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由于环境恶劣,植被恢复缓慢,这是导致石漠化的历史根源。

2.2.2陡坡开荒,顺坡种植

山区群众大面积陡坡开荒,同时陡坡开荒几乎都是顺坡种植,未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因而一旦降雨径流发生,水土流失严重,导致石岩裸出。

2.2.3开矿筑路,滥采乱挖,乱弃废土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开矿、筑路等基建工程逐年增多,由于大多数施工项目在规划设计中没有专项的水土保持恢复生态的环保措施,造成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是石漠化的一个主要原因。

2.2.4铲草皮积肥、烧山整地、全垦造林

广西不少地方的农民尚有铲草皮积肥的习惯,每到冬天就把田边地角的草铲光积肥。有些地方种植杉木、油茶等经济林,采取先放火烧山,然后全垦造林,同时混种农作物,由于全垦后,土质疏松,植被全被破坏,虽造了林,但幼苗起不到覆盖作用,遇上暴雨即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久之便成为石漠化土地。

2.2.5伐薪烧碳,以木材为经济来源和生活燃料

长期以来,广西很多石山区,尤以桂北、桂西北为典型,桂林也不例外,有伐薪烧碳和卖薪柴作为一种经济来源的习惯。这种无计划的砍伐加上只伐不种,致使水土流失和水资源的日益减少。

3水土流失的治理是桂林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

3.1水土流失的治理的紧迫性

桂林岩溶地貌分布广泛,生态环境脆弱,森林植被遭到破坏,石漠化已成为该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突出问题。桂林市辖区内五大主要河流的流量逐年减少,枯水期延长,水流中的泥沙含量不断增加。

3.2水土流失的治理的必要性

3.2.1水土流失的治理是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需要

为了改善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恢复和保护好石山地区的森林植被,必须有效实施石漠化生态治理工程建设。

3.2.2水土流失的治理是发展桂林区域经济的需要

桂林是举世闻名的旅游城市,区域经济发展定位于以旅游和农林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因此,必须加速恢复石山森林植被,实现自然生物资源多样化的本来面目,全面振兴经济发展。

4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1水土流失治理有待全社会关注

水土流失治理是生态公益事业,投入大,单靠林业部门显然势单力薄,很难形成规模化治理,期待各级政府及全社会关注。

4.2加大投入,全面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

由于资金不足,严重制约了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实施。目前,村民上山砍柴有扩展趋势,在一定程度加大了水土流失治理措施的难度,加大了石漠化隐患。

4.3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部分地方老百姓认识不足,个别单位把在石山上养山羊作为扶贫项目扶持。这需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当地人们对水土流失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及石漠化治理的认识。

4.4加强石山绿化科学研究,提高水土流失治理科技含量

在石山造林绿化科研方面,尤其是水土流失治理生物工程研究方面尚待加大投入力度,以提供石漠化治理工程建设科技支撑,提高科技含量,确保治理成效。

参考文献

[1]劳大全.广西水土保持的探索[J].水土保持研究,1998,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