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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瓦斯、地质因素、防范措施
1.瓦斯的形成
瓦斯的形成与煤及煤系地层中的有机质密切相关,主要是在成煤过程中形成的,根据成因,可分为三种形成方式。
1.1.生物化学作用形成
在植物成煤第一阶段,有机质分解,当氧气充足时,形成二氧化碳和氮气等气体;当缺氧条件下,由于细菌作用分解析出甲烷、重碳氢化合物、氢及其它气体。在这个阶段形成的瓦斯,由于离地表近,大多逸散到大气中,在煤层中保存数量较少。
1.2. 煤变质作用形成
泥炭被其它沉积物覆盖,受地压和地热影响,其化学成分发生变化,氧、氢、硫、氮的含量降低,碳含量相对富集,并形成了以甲烷、氢为主的气体及重碳氢化合物等其它气体。岩浆侵入煤层发生接触变质时,同样可生成重碳氢化合物、氢和甲烷。
这个阶段生成的瓦斯,由于在地下深处,不容易逸散。目前煤层中含有的瓦斯绝大部分属于这种成因。
1.3.油气型来源
主要是指矿井瓦斯的来源是油气田的瓦斯侵入。
2.影响矿井瓦斯含量的地质因素
2.1.瓦斯含量
瓦斯含量是指单位重量(或体积)的煤体或岩体在自然条件下所含的瓦斯量数量(包括游离瓦斯和吸附瓦斯),单位m3/t。
2.2.影响矿井瓦斯含量的地质因素
影响矿井瓦斯含量的因素有很多,概括起来可分为两类:一是影响瓦斯生成量多少的因素;二是瓦斯的保存和逸散因素。在煤矿矿井中,煤中生成的瓦斯含量与储存的瓦斯含量之间的差别很大,不同的煤田、同一煤田不同矿井、同一矿井不同采区的瓦斯含量也是大不相同。造成这一差异的主要因素来自于地质因素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2.1.煤的变质程度的影响
煤对瓦斯的吸附能力主要取决于煤的孔隙率和煤质,煤的变质程度不同,孔隙大小不同,其所含瓦斯的量就不同。成煤初期,煤的结构疏松,孔隙率大,储存游离瓦斯的空间大,瓦斯的吸附能力也很强。但此时煤质以褐煤为主,在成煤物化作用下尚未生成大量瓦斯,所以褐煤中瓦斯含量很小。在煤化地质作用下,煤质逐渐致密,孔隙率减少,吸附瓦斯的能力大大降低。随着煤的继续变质,煤体内部生产许多细微孔隙,使得煤的表面积不断扩大,至无烟煤达到最大,所以无烟煤对瓦斯的吸附能力最强。并不是煤的吸附瓦斯能力强就一定含瓦斯量大,最终瓦斯含量除了需要煤的吸附能力外,还需要密闭的空间使其得以保存。
2.2.2.围岩和煤层的渗透性的影响
煤层中的瓦斯会受到来自地层的压力,从而使其在煤层中不断地运动,而运动的速度与煤层和围岩的渗透性有关。渗透性越大,瓦斯就越容易逸散,反之瓦斯则容易保存在煤层中;如果煤层的围岩致密完整,煤层中的瓦斯就容易保存下来,反之,瓦斯容易逸散。
2.2.3.地质构造的影响
地质构造是造成同一矿区内瓦斯含量存在差别的主要因素,在地质构造附近瓦斯涌出量往往增加或减少。一般说来,开放性断层有利于瓦斯排放,瓦斯含量减少;压性断层甚至可以封闭储存瓦斯,称之为封闭性断层,其瓦斯含量增大。地质构造是影响瓦斯存储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封闭型地质构造有利于封闭瓦斯,开放性地质构造有利于排放瓦斯。瓦斯喷出大多发生在地质构造破坏带、溶洞裂缝区、背斜和向斜轴部储瓦斯区以及其他储瓦斯构造与原始洞缝相通的区域,是发生瓦斯喷出的良好通道,对矿井的安全生产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2.2.4.地下水的影响
瓦斯可溶解于水中,随着地下水的流动而随之流动逸散,所以地下水活动强烈的地区煤层含瓦斯量较少,而地下水活动不强烈的地区煤层瓦斯含量则相对较多。此外,水分子对瓦斯含量也有一定的影响,它可以占据煤体的裂隙和吸附表面,减弱煤对瓦斯的吸附能力。因此,煤层含水越大,瓦斯相应就越少。
2.2.5.煤层埋藏深度的影响
瓦斯还与煤层的埋藏深度和煤层倾角有关系,通常,瓦斯含量随着煤层埋藏深度的增加而增大,而煤层的倾角越小,瓦斯含量则越大。对于埋藏较浅的煤层,特别是有露头存在时,煤体中的瓦斯就容易通过露头逸散到大气中去,瓦斯含量相对较小。对于煤层被较厚且不透气的厚岩层所覆盖时,瓦斯难以逸散,煤层所含的瓦斯量就比较大。如果煤层属于暴露式煤田,含煤地层出露地表,瓦斯就容易排放,瓦斯含量就很低。
2.2.6.煤层厚度变化的影响
煤层厚度对瓦斯含量有一定的影响作用,煤层厚度大的区域瓦斯含量也较大,煤层厚度与瓦斯含量为正相关的特点,但同时还说明有其它因素影响着煤层瓦斯含量。
2.2.7.岩浆侵入的影响
岩浆侵入造成下部煤层在热力作用下变质程度增高;对促进煤层气的生成起到主要作用,煤层瓦斯含量增加;破坏了煤层的原生结构、裂隙增多,为瓦斯提供空间,同时对下部煤层的瓦斯运移形成覆盖层,使煤层顶板整体渗透性差,影响煤层瓦斯的运移和逸散。
3.矿井瓦斯事故防范措施
3.1.建立瓦斯管理安全机制
瓦斯是导致瓦斯灾害事故发生的物质源,作为引发事故的主要物质因素,为了防范瓦斯灾害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系统工程中的本质安全,做好瓦斯安全管理工作是治理瓦斯灾害事故的重要前提。
(1)、消除瓦斯灾害事故的物质危险源
最大限度地抽、排、放开采煤层、邻近煤层和采空区等区域中的瓦斯,减少井下瓦斯涌出量,是提前预防和控制瓦斯的根本措施。对于局部聚集的瓦斯,可采用隔离法、分支通风法、引风法等措施来隔离或者吹散巷道内聚集的瓦斯。
(2)、建立健全矿井通风系统
建立健全安全、可靠、合理的通风系统,保证整个矿井和井下各个工作面上都有足够的风量,稀释和排放工作面涌出的瓦斯,这是防止瓦斯聚积和超限、杜绝瓦斯爆炸事故发生最根本和最有效的措施。因此,矿井必须有安全、可靠、合理的通风系统。
(3)、建立矿井瓦斯监测系统
矿井地面必须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检测人员必须对矿井井下各个点的瓦斯含量进行检测,并做到“三对口”(瓦斯记录本、瓦斯牌板、瓦斯台帐)。如果有瓦斯积聚超限的异常状况,应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使之达到安全要求。
3.2.建立火源管理安全机制
引爆火源主要有电气火花、放炮火源、摩擦撞击、明火等,通过对引爆火源的安全管理,可从根本上控制瓦斯爆炸的引火源,从而杜绝瓦斯爆炸事故。
(1)、加强矿井用电安全管理
井下的电气设备必须进行防爆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井下电缆接头不准留有明接头,对电缆经常检查,防止漏电,设置漏电保护器;矿灯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在井下发生损坏,严禁在井下打开电池盒或自行修理。
(2)、加强矿井用火安全管理。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入井。瓦斯泵房及附近20M 以内不许存在明火。在井下不准进行电焊和气焊等焊接作业,如确实需要则必须严格执行报批手续。
(3)、加强井下放炮的安全管理。严禁简化放炮程序、放明炮及明电放炮、多母线放炮、违规填充炮泥、反向爆破、一次装药多次爆破、使用岩石炸药爆破等。
(4)、加强摩擦撞击的安全管理。采煤机械截割部件上需加洒水喷雾降温设备,严禁在井下通风不良区域使用可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和机械设备。如果发生瓦斯事故,抢险救灾时须使用专用工具。
3.3.矿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安全学原理,引发事故的原因不外乎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物的不安全状态)、环(不安全的环境)三大因素,而人为因素往往是引发事故最直接、最常见的原因。安全教育是杜绝矿工不安全行为和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安全教育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安全知识教育。使矿工掌握有关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提高矿工的安全素质,从而提高煤矿企业的整体事故预防水平。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管理知识。各种知识教育的深度可结合矿工所在岗位进行安排。
(2)、安全技能教育。通过对教育者进行培训和反复的实际操作训练,使其逐渐掌握安全技能。在将知识转化为技术的过程中,使作业人员掌握完成本岗位安全作业技能,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能力和紧急应变能力。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应结合工种岗位,按照有关规程、标准有计划地进行。
(3)、安全态度教育。通过安全态度教育使操作者尽可能自觉地掌握安全技能,克服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观念,树立科学的安全观念和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端正安全态度,自觉遵章守纪,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应该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安全形势教育和结合典型安全事故开展的安全教育等。
关键词:地方煤矿 防治水
中图分类号:TD7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7(a)-0158-01
我国矿井水害主要分布在华北和华南两大区,其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极为复杂,水害十分严重,它已成为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关键问题之一。建国以来,在我国煤矿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水害居第三;平均每次事故死亡7.06人,仅次于瓦斯和火灾事故。按水源特征,矿井水害一般分为地表水、老窑水、孔隙水、裂隙水和岩溶水五大类型。其中岩溶水害又按含水层的厚度分为薄层灰岩水害和厚层灰岩水害两类。煤矿井水害可能造成矿井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有着较大危害。针对我国煤矿水害事故频发的情况,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认真总结各方面教训,提出了煤矿水害防治“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1 地方煤矿防治水面临的新问题
1.1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能落到实处,防治水管理不到位
安全生产思想不牢,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是导致透水事故的首要原因。一些煤矿企业对水害防治工作认识不足,防范意识差,未将水害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些煤矿企业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作业人员缺乏防透水基本知识,一旦发生透水事故,不能及时逃生。另一方面,一些煤矿企业防治水工作机制弱化,水害防治措施责任不明确,存在着在井下透水征兆明显的情况下仍违规组织生产的现象。一些地方小煤矿只顾眼前利益,不顾安全,乱挖乱采,这是发生采空区积水透水事故的重要原因。一些矿井根本没有水害应急预案,从未进行过应急演练,发生透水后,束手无策。还有一些私人矿井由于追逐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其防治水害的经费投入不到位,实施抗灾能力较弱。
1.2 水文地质资料不清
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变的更加复杂。一些矿井缺乏必要的基础图纸资料,井下采掘工程平面图与实际误差较大,对井田内或井田边界老空区积水不清楚,没有对井田水害情况开展预测预报工作。采掘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向外散发出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一些地方煤矿在开采第一水平时,煤岩柱留设不够,往往是冒裂带直接进入松散层,对开采前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没有按含水层下回采条件留设煤柱,回采后水、砂或泥溃入井。
1.3 探放水措施不落实
一些矿井对探放水的组织不够正规,用煤电钻代替探水钻,起不到探放水作用,在发现透水征兆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还有一些矿井根本没有探放水措施,盲目掘进,导致水害事故。
1.4 防范暴雨洪水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一些矿井对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重视不够,雨季“三防”措施不落实,废弃老窑充填不实,发生暴雨洪水时井下撤人不及时。当通道堵塞时,积水量增大,水压增大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发生溃水。一些地方小窑开采方法不正规,渗入采空区的积水从上往下迳流的通道容易堵塞,造成大气降水补给在排泄的通道不固定。
2 当前煤矿井水灾防治措施
2.1 加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防治水基础工作
安全责任体系相对完善后,责任落实是关键,而管理人员的责任落实是关键中的关键。抓牢管理人员这个关键点,就抓住了安全管理的重点。加强煤矿水害的防治工作,是关系到各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的头等大事,煤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才能保证安全生产这一长久目标实现。煤矿企业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各地方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升各级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编制规范的防治水规划,进行规范的水害治理工作。相关人员根据每年的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煤矿企业还要组织开展戒浮躁、守规矩、重落实、促发展活动,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情况。
2.2 认真做好井下探放水工作
据《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相对复杂,煤矿生产是地下作业,因此做好井下探放水工作,掌握矿井地下含水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有效采取相关技术手段,探出地下水源位置、水量、水压以及施工作业的距离,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目前的煤矿防水物探方法还不能完全解决煤矿防治水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一些地区煤矿使用的煤矿井下探放水防喷装置对钻具易发生较大幅度的摆动使钻孔空迹偏斜,岩石或煤屑杂物易堵塞钻孔,下泄水量控制不是很好易淹没施工地点。理解煤矿防水物探的整体作用是目前防水物探的发展方向。不断完善现有的技术手段,使物探由定性化研究向定量化发展,使煤矿防水治理又向前迈向一大步。我们可以采用井下探放水钻孔防喷装置,该防喷装置很好地解决了固定难题,从而保证在钻进过程中钻具不发生大幅摆动,解决了钻进过程中的岩石或煤屑杂物堵塞钻孔难题,泄水管加接控制闸阀,控制下泄水量的大小,以防止下泄水量大于大泵的排水量而造成淹没施工地点事故。
2.3 制定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煤矿企业只有提前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才能在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启动预案,才能防止事故扩大,保证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各地方煤矿企业要从实际出发,握好实事求是这个原则,有计划地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各矿井每年组织两次应急演练,其中一次为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撰写评估报告。煤矿企业在发生水害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2.4 加强雨季“三防”工作
煤矿企业在雨季要加大与应急救援队伍工作衔接,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及时掌握汛情水情及预警预报信息,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预警处置机制。煤矿企业还要加强巡视和排查工作,在接到暴雨灾害预警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煤矿井口标要高于历史最高洪水水位。煤矿企业必须就防范暴雨洪水进行隐患排查,雨季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的地表水体(河流、容水库塘、沟壑);矿井老窑、采空区、溶洞、地下河流的影响;矿井受承压水、裂隙水、断层水影响情况;相邻矿井和关闭矿井对本矿的水害威胁等重点监控点进行巡视检查。
3 结语
煤矿防治水问题不仅关系到矿井本身利益,而且与矿工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在提倡以人为本的当今生活,我们要通过各种途径探寻矿井水害发生的规律,发挥防治水新技术的优势,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煤矿水害问题,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字:矿山 地质灾害
中图分类号:P2文献标识码: A
矿产资源的开采为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随着矿山的开采的深入,新的问题接踵而来。由于矿山的开采使得当地的地质环境、自然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而引起了一系列的灾害,给国家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矿山地质灾害是由于人类采矿生产活动而引发的一种破坏地质环境、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并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矿区灾害。它是地质灾害的一个分支,也是自然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矿山开采开山弃石,加速水土流失,引发地表塌陷、山体滑坡;矿山抽排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矿区周围地下水资源枯竭;地下开采诱发地震、岩爆、冒顶片帮突水、瓦斯爆炸、地面开裂及沉陷等;矿山剥离堆土、尾矿废渣堆积引起地表环境污染,露天尾矿库漏塌、排土扬失稳滑移造成严重的泥石流灾害等,凡此种种,均是矿山地质灾害的具体表现。我国是个矿业大国,又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矿产资源的年消耗量很大。多年的粗放式的矿业开发,导致大部分矿山地质环境形势严峻,部分矿区呈现加速恶化势态。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对资源的需求更是与日俱增。市场经济对国有矿山企业带来很大冲击,部分矿山注重追求经济效益,安全和环保意识淡化,加之开采技术及生产设备的相对落后及矿区周边大量无序的民采等多重因素的干扰,导致矿山多年开采积聚的灾害隐患爆发,开采环境明显恶化,矿山地质灾害问题日趋严重,潜在的致灾隐患不断增多,且随时可能发展成灾,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报废、设施损毁甚至矿井关闭、资源浪费等严重后果。近几年,非煤矿山的灾害事故不断,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频发的冒顶、突水、地表塌陷、滑坡、泥石流及地裂缝等矿山地质灾害不仅给矿山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制约着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是一个资源大国,尤其是矿产资源,据统计其总量居世界第二位,开采量也居世界前列,如何利用好我国的矿产资源不仅对于我国自身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整个世界的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要合理的利用我国的这些矿产资源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好的服务,在开采的过程中除了做好相关的技术上的革新,提高开采的效率外,也要注重对于矿山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因为矿山的特殊性,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不仅会干预正常的开采工作,还会给周围的居民的生活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采矿的最初目的是造福人民,但是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却会远离初衷,危害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随着国家建设对于矿产资源需求的增长,矿山的数量也不断增长,生产规模也日趋扩大。然而由于技术、管理、效益等原因,使得在矿石开发中,时有地质灾害发生。
矿山地质灾害诱发因素各不相同。有些是开采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如开采深度的增加,使得地应力相应增大引起冒顶、片帮、脱盘甚至岩爆的严重地压灾害;有的是开采中忽视预防或开采不规范、管理不科学导致的,如采空区不及时充填、废渣废水随意排放、水文地质及构造不了解、巷道偏离、盲目指挥、违章作业、私挖乱采等,非稳定因素积聚到一定限度引发各种灾害;有的矿山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或为摆脱一时的经营危机,摈弃常规,如采富弃贫、求近避远,结果为后期发展埋下灾害隐患;曾一度泛滥的民采风潮掠夺式的开采活动也对部分国有大中型矿山造成严重干扰和资源、环境破坏。乡镇及个体小矿点“只开发、不治理”,“只破坏、不恢复”,不仅阻碍其后续发展,还留下巨大的灾害隐患。地方政府应处理好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克服地方保护,给予正确引导,强制监管,对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
灾害类型与矿山规模、开采方式、矿产类型及所处地域相关。一般来说,露天矿山灾害类型多为水土流失、排土场(山体)滑坡、泥石流、边坡坍塌等。地下开采受采空区影响,灾害类型多为地面塌陷、地裂缝、冒顶、岩爆、突水、瓦斯、地表水土污染、尾矿泥石流以及矿井抽排水导致的近地表水源枯竭等。
矿山地质灾害种类繁多,不同的矿山地质灾害有着不同的形成机制和诱发因素,针对不同的地质灾必需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我们要在矿山的开采过程中,协调好各方关系,努力的保持在正常的采矿工作的开展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于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做好相关的措施,对于一些常见的地质灾害有备用的应急预案,以免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只有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同矿山的开采工作结合起来,才能实现矿山开采的更大的意义和价值,做到开采过程中的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1、前言
我国是矿业开发大国,由于我国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起步较晚,缺乏完整的法律法规,个体非法、违规采矿现象依然存在,造成的矿山地质灾害问题十分严重,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威胁了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近些年来,重大地质灾害呈明显上升的趋势。地质灾害在我国是多发的,其种类多、分布广、影响大,造成的损失严重。矿山地质灾害是地质灾害的一个分支,是人类开采矿山而直接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因此,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勘查技术,准确地预测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危害性及其严重程度,就成为目前我国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2、矿山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及成因
矿山地质灾害种类繁多,按成灾与时间的关系,可分为突发性矿山地质灾害(如矿坑突水.瓦斯爆炸.岩爆等)和缓发性矿山地质灾害(如采空区的地面变形.环境污染等)。但最常见的是以灾害的空间分布和成因关系分类:
2.1岩土体变形灾害
⑴矿山地面和采空区塌陷
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在地下以井巷开采的矿山。在矿山采空区,若保留矿柱不足,或因矿柱受损而失去支撑能力,就会造成地面塌陷。特别是那些矿体埋藏较浅,产状较平缓的矿区(如煤矿),地面塌陷的现象更为常见。矿体埋藏相对较深的地下开采矿山,如果不能及时回填和崩落采空区,当其达到一定规模就会产生大面积塌陷。此外,在岩溶分布区,还会因矿山排水疏干而导致溶洞上方地面塌陷。地面塌陷不仅破坏可耕地资源、建筑物,毁坏道路、水库,还可直接导致矿山某些地下巷道的塌毁,或使大气降水和地表水沿塌陷裂缝灌入坑内,造成淹井事故,直至停工停产。
⑵采矿场边坡失稳、滑坡与岩崩
主要原因是不合理开采如采剥失调、边坡角度过陡等造成,这种灾害多发生在露天开采的非金属矿山和建材矿山。
⑶坑内岩爆
坑内岩爆又称矿山冲击,这是因矿坑周边和顶底板围岩,在受到强大的地壳应力作用而被强烈压缩,一旦因采掘挖空出现自由面,即有可能产生岩石地应力的骤然释放,导致岩石大量破裂成碎块,并向坑内大量喷射、爆散,给矿山带来危害和灾难。
⑷采矿诱发地震
因采矿活动而诱发的地震,震源浅、危害大,小震级的地震即可导致井下和地表的严重破坏。
2.2地下水位改变引起的灾害
⑴矿坑突水涌水
这是最常见的矿山灾害,本文由收集整理突发性强,规模大,后果严重。生产过程中常因对矿坑涌水量估计不足,采掘过程中打穿老窿,贯穿透水断层,骤遇蓄水溶洞或暗河,导致地下水或地面水大量涌入,造成井巷被淹.人员伤亡灾难。
⑵坑内溃沙涌泥
这是常与矿坑突水相伴而生的灾害。当采掘过程中骤遇蓄水溶洞,常见溶洞中充填的泥沙和岩屑伴随地下水一起涌入,另外一些透水断层和地裂缝也常会使浅部第四纪沉积物随下漏的地表径流涌入坑内。其结果是使坑道被泥沙阻塞,机器.人员被泥沙所埋,严重时甚至会使矿山遭受毁灭性的打击。
2.3矿体内因引起的灾害
⑴瓦斯爆炸和矿坑火灾
这种灾害最常见于煤矿。由于通风不良,使瓦斯积聚发生爆炸,造成井下作业人员伤亡,矿井被毁;矿坑火灾除见于煤矿外,也见于一些硫化矿床。因硫化物氧化生热,在热量聚积到一定程度时则发生自燃,引发矿山火灾。矿山火灾的危害极大,而且还严重损耗地下矿产资源,如有的煤矿在地下已燃烧上百年,其资源损耗量十分巨大,使当地气候发生改变,农作物和树木大量死亡,田地荒芜,环境严重恶化。
⑵地热
随着开采深度加大,地热危害不断加剧。我国已有许多矿山开采深度达到800m以下,矿山因含硫量高,开采深度又大,地温非常高。矿山地热灾害导致矿工劳动环境恶劣,严重影响了有关矿山的正常生产。
3、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综上所述,矿山地质灾害由于时空特点与产生条件不同,随着矿山地质勘查的手段逐步应用,我们应针对上述分类和勘查手段,采取有力的防治措施,才能防止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效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矿山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有些矿山地质灾害我们能从主观上加以预防,有些地质灾害由自然诱因引起,我们不可能有效预防,因此我们制定具体的防治手段应包括以下措施:
⑴建立和完善矿山开采前的风险评估与环境评估,并制定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体系。做到开采前严格评估,开采中积极防范,开采后积极恢复,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纳入法规,强制推行。
⑵加强宣传,普及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矿山开采人员素质,增强其对地质灾害的危机感与警觉性。提高矿山生产过程中全员防灾、减灾技能与手段,强化矿山地质灾害的防险、避险、抢险培训。
⑶地质灾害预测预报。井下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冒顶片帮、深部岩爆、井下突涌水等。井下地质灾害预测预报主要是运用一些探测仪器将矿坑前方和侧壁的地质情况反映出来,为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参考。这些预报方法目前在隧道开挖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中运用广泛。
⑷控制爆破。矿山开采往往要借助火药对矿体进行破碎,目前矿山控制爆破方法主要为光面爆破。控制爆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破碎程度,破坏范围,坍塌方向,控制爆破的危害。光面爆破可以减少对围岩扰动,减少爆震裂隙,危石较少,能基本保持围岩的稳定性,避免坍塌、冒顶、掉块等地质灾害现象,同时有利于坑道的有效支护。
⑸环境岩土工程治理技术。主要是运用岩土工程的概念进行环境保护的技术,主要侧重于一些具体的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目前岩爆主要针对岩爆的发生机理方面进行防治,对岩爆可能发生部位的地应力进行判定,分析岩爆发生的可能性及岩爆的发生等级,在治理方面主要防止应力集中,目前很多矿山企业引入有限元方法分析采场的应力分布,从而对应力集中的部位采取释放措施。对于采空区塌陷目前主要是减少沉降的高度,对地表沉陷区内的建筑物、设施、人员等进行搬迁,减少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目前主要有充填法:边采边充填、集中充填,对于井下突水灾害,除了上述运用物理探测方法外,主要有注浆封堵、外围帷幕注浆截流等措施,目前预测方法主要有统计学方法、突变论方法和现场试验等。
⑹在矿山开采区应严格禁止私采乱挖和越界开采,减少人为扰动,做好植被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积极推行地质环境恢复方案及措施为防止水土流失、恢复植被和景观。监督与制止不加处理就将开采弃渣胡乱堆弃的现象,强制其必须统一堆放到开采境界线以外的矿山弃渣场内。
关键词: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影响因素
1 引言
蕉岭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韩江上游。蕉岭县隶属于梅州市,面积957.1km2,人口224637人,是一个以低山和丘陵地貌为主的山区县。受区域地形地貌、地质环境条件和人为等因素影响,区内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发育,具有灾害数量多、发生频率高、危害大等特征,是广东省地质灾害易发县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近十多年来,县内发生地质灾害共370处,其中滑坡110处,崩塌223处,地面塌陷37处,水土流失面积20.32km2。地质灾害共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损毁房屋510间,面积7653m2,直接经济损失总额1053.64万元。目前,区内大部份灾害点处于不稳定状态,在强降雨或人为因素诱发下随时都可能复活成灾,严重威胁灾害体周边居住的2391人的生命安全,潜在经济损失达1982.50万元。对该县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研究,对指导当地政府防灾减灾工作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
2 蕉岭县地质环境条件
蕉岭县属低山丘陵地貌。山地、丘陵占全县总面积的81%,盆地占19%。全县千米以上山峰6座,其中东北部的金山笔海拔1170m,位居第一,皇佑笔海拔1150m,排在第三,西部的铁山嶂海拔1164m,排行第二。地势总体上北高南低。山地主要分布在县境的中部、东南部、西北部,海拔在500m以上;丘陵主要分布在测区的东西两翼,海拔100-500m;盆地分布在测区中部长潭至三圳、新埔以南一带,海拔100m以下。
地貌形态与构造、地层岩性关系密切,是内外地质营力长期作用的结果。按成因类型可分为构造侵蚀、构造剥蚀、溶蚀堆积、侵蚀堆积四种成因类型。
3 蕉岭县地质灾害特点
3.1 类型相对单一。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水土流失4种灾害类型。且以滑坡、崩塌为主,共有333处,占灾害点总数的90%;地面塌陷次之,共37处,占灾害点总数的10%。
3.2 规模小。在370处地质灾害点中,小型规模350处,占总数的94.59%。
3.3 分布相对集中。从工程地质岩组看,滑坡、崩塌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测区东西两翼的层状较软变质岩组 中;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环蕉岭盆地四周的层状强岩溶化较硬碳酸盐类岩组 中。从地形地貌看,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低丘陵~高丘陵地段,低山及台地区少量分布。从行政区分布看,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南 (105处)、蓝坊(66处)、新铺(63处)、长潭(49处)四个镇。从发生时间看,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每年的3~9月,这一时段为测区地质灾害多发期。
3 蕉岭县地质灾害分布特征
3.1 地质灾害的时间分布特征
调查结果显示,蕉岭县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季节性明显。在133处建卡点中,已知发生时间的灾害点125处,其中有114处是发生在3~9月的雨季,占91.20%,其余11处(主要是地面塌陷)发生在旱季,占8.80%。滑坡、崩塌不管是自然还是人为因素诱发的,往往发生在大气强降雨期间或延后几天,说明大气降雨是滑坡、崩塌发生的最主要的外在诱因;而地面塌陷以上特点并不明显(图1)。
3.2 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特征
从空间分布看,蕉岭县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测区东西两翼。东翼即蓝坊镇程坑村至南 镇多宝村一带,共有灾害点174处,占测区灾害点总数的47.03%,灾害点密度0.68处/km2;西翼即新铺镇徐溪村至长潭镇长潭水电站一带,共有灾害点101处,占测区灾害点总数的27.30%,密度达0.61处/km2;中部蕉岭盆地两侧至广福一带灾害点共84处,占测区灾害点总数的22.70%,分布密度为0.30处/km2;其余区域灾害点很少。
调查区地质灾害空间分布与工程地质岩组、地形地貌、人类工程活动、降雨量等关系密切。
就工程地质岩组而言,测区东西两翼以震旦系层状较软变质岩组为主,岩石破碎,土质疏松,吸湿性强,经雨水长时间渗透、浸泡,重力增加,极易诱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测区共有崩塌、滑坡灾害点333处,其中267处分布在此类岩组中,占80.18%;而分布着层状强岩溶化较硬碳酸盐类岩组 的区域――如蕉岭盆地周边区域,岩溶发育,遇天旱或人为因素造成水位下降,易诱发地面塌陷,测区共有37处地面塌陷,全部分布在这类岩组中。
就地形地貌而言,测区绝大多数灾害点分布在标高100~500m、自然坡度较陡的丘陵区,而标高>500m的低山区和标高
就人类工程活动而言,地质灾害多发生在人类工程活动频密的农村、公路沿线、矿山。据统计,测区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灾害点共345处,占总数的93.24%。
就降雨量的分布而言,蕉岭盆地两翼及蕉城镇以北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相对较大(>1650mm),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这一区域,两者分布的区域基本一致。
3.3 地质灾害体的规模特征
根据实施细则灾害体规模分级标准,本次调查确定的370处地质灾害点的分级结果是:大型6处,占灾害点总数的1.62%;中型14处,占3.78%;小型350处,占总数的94.60%。调查区地质灾害体规模以小型为主。
3.4 地质灾害点的危害程度
根据实施细则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判别标准,测区370处地质灾害点除1处已无潜在危害外,其余369处的危害程度分级结果是:重大级2处,较大级59处,一般级308处。测区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以一般级(轻级)为主。
4 地质灾害影响因素
4.1 大气降雨的影响
大气降雨是诱发测区滑坡、崩塌、水土流失地质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特别是久旱之后的连场大暴雨,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增加致灾体自重,并减小致灾体与灾源体之间的摩擦力,打破原有平衡,导致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的发生。如2003年5月17日,在短短的18个小时内,蕉岭县下了132mm雨量,山上、路旁,崩、滑地质现象随处可见,在已查明灾害发生时间的125处灾害点中,有25处发生在2003年5月16日这一天。调查结果显示,测区约有91%的地质灾害发生在3-9月的雨季;从空间分布上看,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降雨量1650~1800mm的区间,大气降雨对地质灾害形成的影响可见一斑。
4.2 人工边坡的影响
人工削坡是诱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重要的人为因素之一。在测区345处人为地质灾害点中,人工边坡灾害点331处,占95.94%。其中乡村削坡建房边坡灾害点292处,占人工边坡灾害点的88.22%;公路边坡灾害点37处,占11.18%;水利工程边坡2处,占0.60%。调查区内,乡村建房和公路建设留下的人工边坡坡度绝大多数在65°以上,坡高5~25m不等,几乎不做任何防护,为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的发生提供有利条件。
4.3 矿产资源开发的影响
测区矿产资源开发是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测区开采的矿种主要有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砂石粘土、煤炭三种。其诱发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地面塌陷和水土流失两种类型。地下采矿(主要为水泥用灰岩矿山)留下的采空区诱发采空区塌陷;地下采矿抽排矿井水或打穿溶洞引起的地下水位变化诱发岩溶塌陷。在测区345处人为地质灾害点中,地下开采石灰石诱发的地面塌陷共14处(其中采空区塌陷1处,岩溶塌陷13处),占人为灾害点总数的4.06%。比例不算高,但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却占人为灾害损失的79.34%。露天采石取土矿山造成地表水土流失。据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2003年初资料和本次实地调查资料,全县94家露天矿山(其中12家为已关闭矿山)共造成水土流失面积0.39km2。水泥生产是蕉岭县的支柱产业,其产值占全县工业产值的49.7%(2002年),随着水泥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石灰石和建筑用砂石粘土的需求量将越来越大,采矿业对地质灾害形成的影响不容忽视。
4.4 群众防灾意识的影响
测区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淡薄也是影响地质灾害形成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房选址时极少考虑周围地质环境因素,削坡过陡,也没有采取任何护坡措施;二是发现地质灾害征兆时,没有及时采取“避让”措施,1994年5月蓝坊镇石湖村石碧潭自然村发生2死2伤的崩塌灾害就是没有及时避让造成的;三是防治时机和措施不合理,没等崩、滑体完全稳定下来,就实施清土作业,而且多是由下而上进行清理。这些都是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淡薄,缺乏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反映。
综上所述,测区地质灾害的发生是多种致灾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工程地质岩组是地质灾害形成的内在要素,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和类型;地形地貌是地质灾害形成的外在条件,它制约着崩、滑、塌等致灾地质作用的形成;大气降雨是地质灾害形成的激发因素,决定着地质灾害发生的速度和时间。影响地质灾害形成的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因素是人类工程活动本身,人们在改造环境创造美好生活的同时,也为毁灭这种美好生活创造条件。
5 地质灾害防治对策
5.1 根据灾害点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治理顺序
据统计,测区内危险性大、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和交通安全的近期治理灾害点共有28处(含2处重要地质灾害点、21处较重要地质灾害点、5处危害程度小但有可能随时发生灾变的灾害点);中期治理灾害点92处;远期治理灾害点164处。
5.2 根据灾害点实际情况选择相应防治措施
防治措施包括两种:一是避让;二是工程治理。避让包括暂时避让和永久避让(移民);工程治理包括地表截排水、地下排水、削方减载、压脚、挡土墙、坡面防护、锚固、灌浆、种植被等。测区内绝大多数灾害点的规模较小,可选用工程治理的办法;对那些无法采用工程治理或工程治理费用过大的灾害点,如蓝坊镇大光村蛟湖自然村滑坡,宜选择永久避让。区内水土流失可发动村民种树、植草,提高地表植被水平进行治理。
5.3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减灾防灾意识
据统计,测区削坡建房造成的灾害隐患点共240处,占区内灾害点总数的84.51%。群众很少意识到削坡建房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问题。因此,要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本办法是要增强广大群众"居安思危"意识,帮助他们认清地质灾害的危害性,提高它们抗避灾害的能力。建议蕉岭县各级政府和部门多做这方面工作,面向社会广大群众,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群众减灾防灾的意识和水平。
5.4 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对灾害隐患点进行经常的、长期的系统的监测,及时掌握灾害点的变化情况、发现灾害征兆,是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