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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蜜饯企业生产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组建了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配备专职食品稽查人员,明确由局长亲自主管食品安全工作,一名副局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通过党组会和监管区工作人员会议,统一监管人员思想,要以对质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各自岗位职责,做到监管到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二)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
按照区域监管工作要求部署,结合县的产业特点,县局将全县划分为七个监管区,重新确定监管人员、监管职责,要求每个人在做好各自业务工作的同时,承担区域监管工作任务。每个区域明确2-4名监管责任人,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巡查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和《自查报告》情况,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填写《核查表》。对企业轻微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对严重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依靠政府彻底关闭取缔,实行高压打击态势。
(三)规范企业生产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县局进一步采取措施帮助企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生产工艺过程,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真正落实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县局制定了规范食品生产企业产前、产中、售后生产经营行为的十八项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详细记录生产过程。在所有食品企业建立了统一格式、统一印制的食品原辅料购进台帐、食品生产加工台帐、食品销售台帐、食品添加剂备案台帐、关键控制点记录等共26个台帐记录,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三是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在对所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建立纸制档案的基础上,又按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要求,将全县所有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更好地实现动态管理,为质监部门分析信息、监管巡查、重点整治、帮扶指导等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
四是加强对企业的帮扶培训工作。帮助42家食品企业积极改建、扩建,提供合理工艺布局流程设计和相关知识咨询等服务。同时组织全县企业化验员参加省食品化验理论培训160人,取得上岗证,并由县食品中心开展实验操作培训。帮助食品企业制作了130块公开承诺牌,分发给企业,悬挂在厂区明显位置。
(四)广泛调研制定详细整治方案
县质监局根据我全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和生产许可工作的相关要求,征求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全县食品整治意见草案。县政府经过常务会议研究,本着“扩建改造、整合重组、扶优扶强、淘汰落后、壮大产业、强农惠民、严格标准、确保安全”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县蜜饯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从投资要求、规模要求、其他要求三方面,对蜜饯企业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为整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推进园区化建设,引导食品企业改造提升
按照政府方案要求,县质监局把北区工业园区内的51家企业整合重组做为重点难点,把其他乡镇的70家企业改造提升做为重点。本着突破重点、攻克难点的原则,把整治工作由向园区推进。
在企业的扩建改造过程中,一是以县政府的名义召开了动员会议,将政府的行动方案印发到每个企业;二是先后两次组织企业代表30余人到怡达等四家食品企业参观学习,促使企业更新观念,增强质量意识,提高整治的主动性;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21家企业予以关闭,对个别拒绝检查整改的企业向政府报告,予以断电;四是对积极改造提升的企业,由县局派出技术人员给予指导帮扶,加快改造进度。
在镇北区工业园区蜜饯企业整合重组中,本着推动蜜饯园区化建设,做好规范指导履职尽责的原则,积极努力,发挥应有作用。县质监局、镇政府、北区村三家组成两个工作组,多次入户调查摸底、征求意见,针对园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将现有企业整合为29家的可行规划,目前已有14家企业牵头整合。
(六)不断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管
今年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904人次,通过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检查食品加工单位668家次,查处食品案件68个,移交公安部门食品案件2个,对企业粘贴接受检查告知函15份,向有关单位发协查函45件,下达整改通知书55份,下达停产处罚决定书68份,申请政府强制停产企业9家。全县正在改造提升企业44家,整合重组30家,已关闭取缔企业21家。
(七)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全年开展了乳制品清缴销毁、食品添加剂“打非治滥”、“瘦肉精”、“地沟油”、饮料、白酒等专项整治检查活动。检查可能使用含乳原料的糕点加工小作坊16家,可能加工使用“地沟油”加工小作坊5家,生产加工企业442家次(其中工业企业14家),没有发现问题乳粉,没发现食品质量违法行为。县内一家肉制品生产企业、3家白酒生产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一家面粉生产企业因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已注销。
严查特种设备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一)做好特种设备日常监管。严格对263家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509台特种设备、查看台账、档案及时掌握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实现对特种设备的有效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纠正安全隐患116起,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2份,设备注册登记率96.99%,检验率70.77%,重大隐患整改督查率达到100%,立案查处特种设备案件15起。
(二)开展气瓶充装专项治理。组织召开全县液化气站和检验站经营人员综合治理动员会,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治理目的和要求,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关于15年报废气瓶及禁止使用“螺丝瓶”的温馨提示,向社会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对液化气充装站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企业责令整改。查处两起充装“螺丝瓶”案件,报废14672只不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液化石油气钢瓶5099只。
(三)加强宣传培训,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今年,从确保特种设备使用操作规范的目的出发,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举办了36家企业、67名特种设备人员参加的两期培训班,并分别召开电梯维保单位、气瓶充装站单位负责人培训会议,围绕“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操作规程”的主题,宣贯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通过对特种设备事故案例分析,相关法规的解读,培养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年内还分别举办了客运索道、电梯、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应急演练,通过实际演练,增强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忧患意识,达到有效防范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训练及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做好质监基础工作,服务全县经济建设
(一)加强标准化工作
按照承质监函[2011]55号通知要求,积极开展企业标准的清理工作,完成县千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组织申报工作,上报省局立项。目前共办理业务2115个,其中新办291个,年检581个,换证195个,证面变更167个,挂失10个,废置18个,其他业务853个。新办条码注册4个,续展46个,续展率95%以上。
(二)依法检定计量器具,确保量值传递准确
1、“关注民生、计量惠民”工作,已免费为各乡镇级医疗机构检定血压计80多台,市场贸易结算使用的电子计价秤200多台。检定计量器具2500多台件。
2、积极协调市计量所对民用“水表、电能表、热量表、煤气表使用前进行首次检定工作。检定热量表1850套。
3、为3家公正计量站重新申报准备材料。
(三)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力度。对全县化肥、农药、农膜、农机等农资产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组织了区域性经销建材市场和建筑工程单位专项检查活动。对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产品经销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销企业700余家(次),查处案件85件,结案率100%,无复议、诉讼案件。共销毁不合格果丹皮800KG。
(四)重视质量管理工作
1、积极帮扶2家企业做好名牌产品复评审资料准备工作。
2、制定食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制定了《2011年食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并按要求将《2011年食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上报政府及相关承检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县共列入检验计划的企业145家,154个产品,497个检验批次。共完成质量抽检399批次,合格率98%。
3、严格生产许可制度。全县获工业生产许可证企业8家,参加年审企业6家,其中两眼镜店企业正在申请换证。全县获证食品企业143家,许可证年审28家,换证审核6家,5家顺利通过验收,1家验收未通过,现正积极组织整改。共巡查企业861家次、巡查人次1754人次、立案查处企业14家、案件14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8份,有效地控制了产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4、体系认证摸底工作。检查县内获得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GMP、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摸底建立获证企业信息档案、获证企业共12家。
加强技术机构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水平
(一)完成实验室复评审。通过加大投入,充实和更新技术机构装备、改进环境设施,配齐配强技术人员。5月完成了实验室复评审,确保全县蜜饯果脯、果蔬类罐头、糕点、饮料、白酒等114种产品的全项检验。
(二)适应需要,谋划发展。为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已向省局申报了“开展山楂制品风险检测,建立山楂制品独立新标准”的科研计划书。上半年投资20多万元,购置了微波消解仪、生物安全柜、生化培养箱、真空干燥箱、拍打式均质器、脂肪测定仪等仪器设备。使检验大型仪器设备增至58台(套),设备资产达200余万元。通过增加、更新检验设备装置,改进了检验工作流程,增加了技术含量,提高了承检能力。现在能承担监督抽样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新产品的鉴定检验、地方和企业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产品检验、风险监测等类别的检验业务,为全县食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加大对计量实验室改造提升力度。根据省局《计量检定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达标验收细则》要求,我们责成专门人员进行计量实验室标准化改造提升。
一是重新调整办公用房,增加计量实验室面积至290平方米,投资18万多元,按照《县级法定计量机构实验室建设达标验收细则》标准,建设成独立封闭式的计量实验室,保证实验室噪音、震动、温湿度等环境符合检定规程要求;二是更新计量检定标准装置。投资81万元,新上一台大型检衡车和相应的标准砝码、压力表、氧气表、真空表检定标准装置以及高精度天平和检定工具。增加了温室检定项目、压力检测项目,使原来各检定项目符合国家法规要求,汽车衡检定可由原来的0—100吨增加到0—150吨。
通过大投入,改变了计量实验室不足,检测设备缺乏的现状,基本满足全县计量检定工作需要,计量检定项目将增加至13项,为计量检定工作的发展蓄足了后劲。
加强机关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常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
按着各股室职能,确定质量目标,责任到部门,定岗定责,细化责权,明确各项工作流程、严格按工作流程办事,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要求职工将每天工作情况记录在工作日志中,严禁工作日饮酒,上班时间乱串办公室、聊天、上网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迟到早退,各股所每月将职工考勤情况,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存档。从年初开始每周六、日和每天晚上都安排专人值班,与门卫人员形成24小时双岗值班制度,确保应急情况及时处理。
2、营造文化氛围,培育质监精神
努力将机关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与营造质监文化氛围相结合。继续在全局开展“一言一行树形象活动”,树立职工“局兴我荣,局衰我耻”的意识,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使无私奉献成为职工的自觉行动,规范职工日常工作和生活用语,做到首问负责,服务热情,和谐工作。在局门口书写“和谐奋进、履职尽责”激励职工,在办公大楼大厅设立监督台,悬挂文明用语及忌语,在二、三、四楼设立格言警句文化走廊,悬挂名言、廉政警句、格言牌匾70余块;在大小会议室将质监精神、质监形象、职业道德、奋斗目标等张贴上墙,时刻警示职工不忘自己是质监人,要树好形象,明确每名职工岗位职责和“十个严禁”要求,工作时间每名职工必须佩戴胸牌上岗,接受办事人员监督,初步形成工作文化环境。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积极做好所包贫困村、后进党支部、文明生态村、新民居示范村的帮扶、支持工作。帮扶镇龙窝村现金20000元,北区村20000元,水泥10吨,双林村水泥50吨,杨树湾村水泥10吨,六道河镇小关门村水泥20吨,南天门乡牛圈子村水泥20吨,平安堡镇克梨木村水泥10吨,大杖子乡东化鱼沟村水泥15吨,合计帮扶资金40000元,水泥135吨。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成立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把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逐级落到实处。各股所长与主管领导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并公开。
局领导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严以律己,廉洁从政。对于重大问题的决策,局党组充分发扬民主,大事集体研究决定,对人事、劳资、财务等项政务工作定期进行公开,接受职工监督,建立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防范措施目录。规范了行政执法收费处罚、许可行为。
推行阳光政务。将行政权力项目,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局机关利用电子显示屏、固定展板进行公开,让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权力运行程序一目了然。每个房间门口设置工作人员的监督牌,公开电话及出勤情况,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方便。工作人员经常放弃休息,随叫随到完成临时安排的工作和为企业及时检定计量器具,检验产品。
存在问题
(一)两个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全县食品企业多,在用特种设备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多,监管人员少,工作有时疲于应付。
(二)监管装备亟待加强。监管车辆、通讯手段、照相、录像等办案装备亟待配置加强。
(三)抽检经费严重缺乏。据不完全测算,每年需要生产领域正常监管、抽检经费189.9756万元。因为检验经费严重不足,不能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有效监管整治。
2012年工作谋划
2012年继续围绕全局年度工作要点,真抓实干、履职尽责、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食品质量安全
1、加大对食品企业整改力度,力争提升改造目标任务完成
按照《县蜜饯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联合镇政府、北区管委会、北区村委会继续深入北区食品加工企业,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整合事宜座谈,帮扶企业解决整合工作中的质量技术方面的问题,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其他相关问题,力争北区工业园区整合工作有实质性地推进。与此同时指导好全县其他食品企业改造提升工作,确保通过上级考核评估。
2、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
(1)严格按市场准入要求检查企业,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准生产,消灭无证生产。
(2)加大对企业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添加剂登记注册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对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标准宣贯培训。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肃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对该向公安机关移交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做好移交工作。
(3)继续开展“打非治滥”专项工作
开展一次对全县蜜饯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4)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全县食品加工企业用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按企业排查,建立档案。对发现问题的企业严厉打击。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1、继续加大对全县特种设备日常监管力度
重点对雾灵山客运索道,县城及周边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特种设备检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2、深化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
督促落实气瓶“两站”安全主体责任,对违规充装、检验以及各项安全条件不能满足要求的单位加大惩治力度,一律依法限期整改,对不能整改的一律关闭取缔,督促企业完成液化石油气“螺丝瓶”的报废工作。
(三)继续加强标准计量认证等基础工作
1、加大“质量兴县”工作力度。准备制定《县质量兴县工作实施方案》,报政府审批。
2、加大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完成对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对有关企业实施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查。
3、继续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名牌、优质产品的申报工作。
4、加强3C认证企业和9000体系认证企业的管理工作。
5、加强车检线监管工作。
6、继续实施计量惠民和节能减排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强化民用水表、电能表、热量表、煤气表的强制检定工作。
7、建立市场计量诚信,加强市场贸易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8、加强计量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增加计量检定标准装置。计划更新压力(真空表、压力表、压力传感器等)检定标准装置。
计划新建立温场校准标准装置(用于校准试验用干燥箱、恒温培养箱、水浴锅、水泥养护箱、高温炉等),以适应县域经济发展需要,确保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四)加强技术机构建设,为依法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1、购置美国进口的液相色谱仪
为加强省山楂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建设,提升全县食品检验能力,2012年准备投资200万元(省、县多方筹资)购进美国生产的液相色谱仪,使全县蜜饯果脯、果蔬类罐头、糕点、饮料、白酒等114种产品能够达到全项检验,提高检验质量和水平。同时向县政府争取每年最低将78.5万元(县财政局核算数额)食品抽检经费和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整治经费。
2、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筹建北区食品检验中心
为更好地推动全县蜜饯企业园区化建设,促进北区果品加工企业改造提升,发扬光大蜜饯传统产业,提高蜜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筹建北区食品检验中心,并准备为这一项目提供150万元的检验检测设备。
(五)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积极探索和建立制度完善、运转良好、成效显著、惠民明显的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力争把区打造成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区、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放心区、食品药品诚信经营模范区。
二、工作内容
(一)构建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导,卫生、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商解决食品药品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工作责任,药监分局与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签定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食品药品监管站与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签定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二)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完善监管网络。
在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成立食品药品监管站,并确定1名食品药品专干,聘任2-3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受药监分局委托行使一定的执法权,由区法制办发给行政执法证),在各行政村(社区)选择并培训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建立全方位覆盖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三)建立技术支撑体系,提高监管能力
加强电子监控系统、公共服务系统、监督执法系统、综合办公和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和数据库系统为主的食品药品“五大系统”建设。添置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必备的硬件设施,努力掌握新的先进的检验检测手段。
(四)构建诚信评价和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严控质量风险
建立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管理专业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建立和完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警示制度,引导群众正确看待和购买使用广告药品及医疗器械。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违法食品药品安全的打击力度,对犯罪分子构成强大威慑力。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全区食品药品企业信用档案,对全区食品药品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划分,实施分类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实施阶段(2011年6月至2011年7月)。成立区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动员会,制定下发《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评价指导原则》、《城乡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试点乡镇食品药品专干、监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做好2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试点。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8月至2011年11月)。在总结试点站工作的基础上,邀请省、市领导来我区检查指导,确定全区乡镇监管站建设模式和标准,召开现场会,通过以点带面,在全区全面铺开“城乡一体化”建设。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迎接省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考评验收检查,听取意见,狠抓整改,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协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副主任、药监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分管领导为成员,加强对区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履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争取各方支持。
努力争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我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大力支持,确保建设试点经费及时拨付到位。同时,按照规划,区财政适当安排2011年至2013年的创建工作经费。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政府牵头、工商指导、乡镇负责、村(社区)所联动”四位一体的运行机制,确保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促进和谐庄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山东省工商系统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工作规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新机制,开展全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维护良好的食品流通秩序,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村委基层组织力量,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监督意识,解决目前我镇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多分布在农村或社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量广、规模小、散而乱,且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低,识假辨假能力弱,进货查验难落实,监管难度大的现状。使全镇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加完善,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执政为民、关爱民生,为老百姓实实在在办实事、办好事,从而密切干群关系,实现社会和谐。
具体创建目标为:
(一)辖区食品经营业户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营业执照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悬挂,做到名称相符;经营地址相符;经营范围相符。
(二)监督辖区食品经营业户自律制度落实到位。
1、建立健全食品进货台账,进货即记、集中存放;
2、执行进货食品索证索票制度,有索证索票台账,票据齐全、完整、装订规范。预包装食品名称、送货凭证和供货商主体资质对应一致,散装食品合格证明、送货凭证和公示标牌对应一致,自制加工熟食加工原料来源证明、加工制作记录和公示标牌对应一致。确保所售食品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质量可控;
3、自律制度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处;
4、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明示。
(三)食品经营业户经营行为规范。
(1)店面整洁,食品摆放有序;
(2)不经销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无“qs“标记食品及假冒伪劣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销售的质量不合格食品;
(3)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有不合格食品下柜下架、退市记录。
(四)农贸市场建立健全《熟食经营户现场登记台帐》。做到《熟食经营户现场登记台帐》、公示标牌、身份证中经营者姓名完全一致,《熟食经营户现场登记台帐》、《熟食加工记录台帐》中食品名称、数量、加工日期完全一致。
三、创建内容与标准
(一)政府主导,村所联动。政府主抓,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设立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所,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创建工作的部署、督导、考核验收工作;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及时部署,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通报情况,部署任务;各村居委分别建立创建工作小组,组织村居委干部及热心群众代表成立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在辖区工商所的指导下,协助工商部门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严格标准。辖区内明确工商、村居委、经营者三方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即:工商监管工作标准(附件2),村居委协管工作标准(附件3),经营者自律标准(附件4)。工商所与村居委建立食品安全联合巡视制度(附件5),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定期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巡查。创建任务部署到村、落实到户,责任到人,通过层层考核确保监管履职到位。
(三)注重规范,强化自律。通过规范化管理,引导食品业户规范经营,使辖区食品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辖区食品经营业户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知识,切实增强法律意识,熟知经营者自律“三条线”的内容和标准(附件4),严格按照经营者“三条线”自律标准从事经营活动;严格履行质量承诺,认真对待、诚恳接受、及时处理消费者申(投)诉和纠纷,督促食品经营者真正做到诚信经营。要在社区、村的显著位置设置消费者意见箱和12315申(投)诉举报电话宣传牌,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消费者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社区、村消费维权网络和群众监督员的作用,扩大监管基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四)摸清实情,分类指导。村居委要对本村区域内的食品经营业户做到户数清、底数明,要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食品经营业户台账。要根据辖区食品经营业户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帮扶措施,实施分类指导,对文化水平较高,完全可以履行进货查验要求的,以日常督查为主,当面指导为辅;对文化水平较低,无法进行进货查验并记录台帐的,村居委要安排文化水平较高的党员或干部一对一帮扶,协助其履行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义务,增加巡查频次,全面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五)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今年,全镇选择辖区内村庄总数的40%做为创建示范点(镇驻地的村庄要首批纳入创建范围),于7月10日前将创建示范点及示范点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户名单、创建方案、创建活动组织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创建办公室,确保不低于40%村庄(社区)年内达标。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各管区根据市创建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通过进店入户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与经营者、消费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使广大食品经营者和人民群众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和创建氛围。
(二)创建试点阶段(8月至9月)。各管区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对辖区社区、村庄情况集中进行摸底调查,选择40%的村居委按照创建活动方案要求,开展创建活动试点工作,并于8月初向创建办公室汇报创建试点情况,创建办公室汇总后,向政府汇报创建情况,在此基础上,及时 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提升创建活动效果。
(三)规范提高阶段(10月至11月)。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和规范制度,加强对创建活动的规范和指导,村居委、工商所有效联动,立足当地实际,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四)深入推进阶段(1月至20__年12月)。利用两年时间,全镇范围内所有社区、村庄全部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创建活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过程,是保障民生,密切基层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食品销售经营行为,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把创建工作抓真、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村居委、消费者的共同参与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创建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措施与责任,并将创建工作纳入村级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三)注重舆论宣传。在创建工作中,各管区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采取在重点部位悬挂横幅、开办宣传栏、深入社区、村庄开展食品安全讲座等贴近于民的方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从而进一步树立食品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意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引导消费者健康理性消费,自觉抵制假劣食品,积极举报不安全食品线索。
(四)强化督查指导。创建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度,总结交流创建工作经验;要按照工作计划对各单位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创建工作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管区进行通报,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部署到村,责任到人,落实到户,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通报情况,部署任务;各单位要将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创建办公室。
(五)强化制度建设。为了将创建工作抓真、抓实、抓出成效,建立如下创建工作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对全镇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创建活动联席会议,内容包括通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调度创建活动进展情况,解决创建活动困难,协调创建活动监管力量,整合创建活动执法资源。
2、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月定期向创建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概况,食品经营者自律情况,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创建活动宣传培训情况,创建活动存在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创建相关工作。
3、建立定期视察制度。创建领导小组定期视察,内容包括各社区、有关部门创建活动进展情况,食品经营者自律情况,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创建活动宣传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创建相关工作。
团结带领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县政协委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全县经济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政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维护民生洒下了心血和汗水,增添了靓丽的一笔。
尤其是近年来,自任县质监局局长以来。不断加强全体职工的服务意识,加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首先,加强了与县委、县政府的沟通与协调,对质监各项工作列出详细报告,事前征得县委、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的支持与理解,为质监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此基础上,视质量为产品的生命,为企业生存的根本;视品牌为企业决胜市场、争锋天下的法宝。为此,大力实施了质量兴县”和“名牌带动战略”对于重点规模企业和县委、县政府关注的重点项目,坚持靠上去服务,帮助企业积极申报“中国名牌”山东名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对企业深入具体地服务,使企业认识到质监工作的价值,为质监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全县已拥有2个中国名牌和3个山东名牌,名列济宁市各县市区前茅,推动了全县经济快速发展。
维护民生的第一关。为确保两个安全,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落实安全监察机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与监管分局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特别注重创新监管机制,抓好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同时。提高质监工作的有效性。近年,为适应不断发展的质监工作的需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全市质监系统率先进行了质监区域监管机制改革。全县设立4个监管分局,每个乡镇和县经济开发区设立质量监管站,每个行政村设立联络员,形成了四位一体的监管网络,做到监管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创建了新的监管模式,得到市县政府和市质监局的肯定,市政府专门在县召开现场会,推广的经验。
远远不能适应全县经济发展需要的实情,针对目前县的产品检验检测能力不足。为提高全县整体质量水平,加快工业强县建设步伐,打造全县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平台,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紧紧抓住省市质监部门“规范基层管理、加强基础建设”机遇,结合全县变频器这一产业优势实际,积极协调争取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支持,终于使“山东省电力电子变频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这一重点项目落户。目前该中心正在加紧建设,不久,一个现代化的足以展现质监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标志性建筑便会呈现在世人面前,且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新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首先,我谨代表三官寺镇党委、政府和全镇人民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指导及验收“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对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监管网络、提升基础安全条件、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实现安全生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有效载体,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手段之一。我镇为了把创建工作搞好做了相应的安排和部署,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官寺镇地处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西北部,涟水河畔,总面积124.87平方公里,辖29个村(居)委会,总人口7.4万人。各类厂矿企业学校60余家,其中非煤矿山3个,规模工业企业3家,小型工业企业1家,加工企业4家,农业企业7家,服饰企业2家,加油站6个,中小学校16所,幼儿园13所,歌厅19家,网吧8家,农贸市场1个,水上交通渡口5个。镇域内业态齐全,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自2011年起,我镇开始着力于创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并于2013年创建成功,在此基础上,2015年我镇开始争创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三年以来,我镇的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进一步健全机制体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监管执法,落实措施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二、创建措施
(一)领导重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顾问,镇长任主任,分管常务副镇长任常务副主任,班子成员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镇党委书记、镇长经常亲自过问、亲自督查、亲自部署协调,每季度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各班子成员均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责任,深入村、组、企业,现场办公解决重大问题,有力推动了全镇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
2.保障落实物质条件。我镇成立了安监站,由常务副镇长任安监站长,设专职常务副站长一名,专职安监员2名,兼职安监员1名。配备配置了办公场所、办公用品、执法电脑和各种必须器材,并在每年的财政经费中对安全生产经费予以专门调拨。各单位、村、组及各企业都配有专职的安全员,对从事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我镇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了岗位津贴,工作好的年终给予了一定的奖励。
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议事制度、安委会议事制度、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告统计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涉险事故处置制度、建立有关机构和村(居)委会参加的取缔关闭无证照企业的联动机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等多项制度。
(二)落实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1.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镇政府分别与19个村(社区)、21个部门站所、14家重点企业、4个加油站、29家烟花爆竹店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共计87份;随后,各村(社区)也和村居民小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企业也与员工签订相应的承诺书。
2.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印发了对站办所、村、企业的《三官寺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定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履职情况同年终考核考评挂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制,对于确因工作失职失责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上,我镇从镇到单位到村组到企业,建立了200多人的安全生产三层管理体制,奖罚到个人,做到了人人头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
3.完善隐患整治督办机制。镇安委会对各单位履职情况和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并在安委会全会上发出专项督查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隐患较多的企业在全镇予以通报,并按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及时处置到位。
(三)提升意识,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1.创新方式搞好全方位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村村响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安全生产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利用平安创建活动,召开全镇所有村组的“户主会”,对全镇1万多户主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通过平安家庭的评选,使安全生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
2.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先后出动宣传车80台次,在全镇各村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特别制作了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消防、地质灾害、建筑施工、食品药品、用电、校园等10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在各个领域的安全生产意识。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宣传主题,充分运用电视、宣传手册、宣传栏等阵地,开展启动仪式、宣传咨询日、企业和学校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自2016年来,我镇累计投入安全生产宣传经费近30万元。共印发了2万余份宣传单、4万本宣传手册、张贴了宣传标语400余条,悬挂宣传横幅200多条,制作户外不锈钢宣传牌200块。
3.加大培训力度。我镇每年下大力度提高安监员素质,三年来组织安监站工作人员参加市、县培训10次,培训结业6人,安监工作业务水平总体上升;每年至少1次有针对性的组织村、组安全生产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综合培训,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他们日常监管和处理安全隐患的能力;对镇直单位、企业主以及本镇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开展至少1次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对特种操作人员及企业的特殊人员,每年培训至少1次。另外,我镇不定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并邀请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专家等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现场讲课。
(四)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1.严格实行“一单五制”。镇安委会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五制”的要求,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清零制管理,切实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
2.积极开展“强制法防事故”行动。活动成立了以彭光宇书记为顾问,张宏镇长为组长的领导班子;由常务副镇长谭铁权对镇村干部、企业及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相关安全知识培训;组织了5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校车园车、建筑施工、食品、道路交通”等进行了安全大检查。
3.严罚重复安全隐患。对排查的重复隐患及习惯性违章,发出专项通报,对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实行严格处罚,增强企业及管理人员责任心。
4.开展部门联合执法。由镇安委会牵头,组织派出所、电力、司法、国土、工商、安监、规建、执法中队、水利、林业、村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5.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食品药品、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等8个方面,分成8个检查小组,对各个行业进行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交办,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五)典型创建,实现本质安全。
1.全面推行示范村创建。我镇规范村级制度及工作流程,通过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激励约束、充分调动村抓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推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通过三官寺社区、观元村、松柏桥村等树立的示范村引领,2018年全镇19个行政村基本实现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全覆盖。
2.全面推行示范学校创建。我镇要求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学校校车等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学生作息制度,实行中心校巡查与学校自查相结合检查制度。通过领导带队检查、中心校巡查、学校自检自查,树立了三官寺镇中心小学、兆托中小学等多个创建典型,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有效预防了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3.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我镇印发了《三官寺镇2018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镇所有工贸企业的培训会议,要求各企业主对单自查并整改落实。树立了湘潭凤舞九天鞋业有限公司、湖南百舌鸟鞋业有限公司等两个典型示范企业。
(六)打非治违,确保镇域平安。
1.多措并举,开展摸底排查。一是广泛发动村级信息员进行摸排,三年来全镇各村共摸排出各类非法违法近40处。二是安监站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摸排,三年共发现复核非法经营柴、汽油点3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点60多处。三是创建村级安全生产信息联络员交流群,及时反馈收集镇域范围内的公共安全隐患及非法违规行为,三年来共摸排非法违法28处,整改取缔28处。
2.严格执法,确保有证经营。建立了一企一档工作机制。对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取缔.春节、清明等期间关闭取缔非法储存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60余处,收缴并销毁非法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1000余公斤。
3.取缔非法营运,确保校车园车安全。对非法营运车辆及非校车载学生和校车超载现象,组织交警队、交管站、交安办等单位进行联合整治,加大处罚力度,依法扣车、吊销牌照。高度重视校车园车安全,每月由镇分管校园安全领导宣委赵祥带队例行检查。三年来,共查处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学生10余起和校车超载9起,并依法进行了处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4.落实“一单五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三年来,投入200余万元拆除镇域内危桥4座;关闭退出湘潭县高山石膏矿、湘潭县观山采石场等2家非煤矿山;整治石门村山体滑坡重大安全隐患1处,整改交通安全隐患35处,建筑领域安全隐患32处,消防安全隐患24处,其他各类日常安全隐患549处,排查出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5.结合环保督查,联合执法“打非治违”。三年来,共组织联合执法行动50余次,联合派出所、国土所、执法中队、食药工商质监所、交管站、林业站、规建站、文体广电站等单位近350人次。2016年,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店15家、责令停业整顿1家;开展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上户360台,年审126台,考驾照112个;开展治超行动,累计检查车辆328台,处罚32台车;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取缔非法加油点3处,治安拘留3人,没收柴油1吨多、汽油200余升;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户36家,查处超量储存户1家;责令停产整顿矿山1家、加油站1家;取缔非法液化气网点2个;配合县文化局、消防中队、市监局关停非法歌厅2处,关闭非法砂石场4座。
三、工作成效
在未开展创建示范乡镇前,我镇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与非法违法。在2015年,我们开始提出创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并于2016年提出了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里全镇零死亡和无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于监管严明,整治到位,全镇的安全生产形式进一步好转,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连续多年被湘潭县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17年我镇被湘潭市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为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我们的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经验概括起来,是四句话,十二个字:重配置、抓宣传、常治理、严追究。
重配置:。一是人员配置,我镇安监站下辖3名编制人员1名兼职人员,负责抓安全生产工作,站长为有10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正科级常务副镇长,常务副站长为有着多年执法履历的乡镇执法干部。二是办公条件配置,安监站配有办公室2间近60平米,办公电脑1台、打印机1台、执法电脑1台、执法打印机1台,相机、电话、应急器材一应俱全。
抓宣传:一年多次大宣传,与民调工作、平安创建工作相结合,印发资料发放到户,做到家家有。
常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治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力求最短的时间内排除隐患,治理到位。
严追究:明确责任的隐患又发生了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不管是谁都要追责到底,我们在安委会全会上、镇村干部大会上对处置安全隐患及打非治违不力的单位及负责人展开了严厉的批评和通报。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措施
深刻总结12月20日财源煤矿井下火灾事件教训,重点针对煤矿企业采取以下安全生产监督措施:
(一)深刻吸取教训,提高责任意识。以财源煤矿井下火灾事件为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领导班子成员、各站办所和村(社区)负责同志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二)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增加煤矿包保人员,每个煤矿值班人员增至3名,并对值班人员在安全意识和工作职责方面进行业务培训,规定值班人员工作内容严格按照“九查一报告”的要求执行,每日进行值班情况汇报。
(三)做好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力度。成立专项巡查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工作要求落实好巡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立即解决。
(四)强化信息沟通与报告,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和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安委会,传达文件、反馈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部署工作;同时加强与区安监、公安等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整治。各村(社区)、站办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安全问题,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开展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范围
粉尘防爆、冶金、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电力、食品药品加工等加工矿企业;电梯、游乐设施和特种设备;农机、水利等行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铺等各类大型活动;旅游景点、商(市)场、医院、宾馆、饭店、洗浴、网吧、公园、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中小学、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方面。以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为重点,排查整治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到位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安全保障投入等。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重点排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等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和事故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方面。重点排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闭环管理情况;各村、社区及相关站办所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体检”、督查、“会诊”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秸杆禁烧和防火隐患排查整改的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安全风险管控方面。重点排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5、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排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等情况。
(三)工作环节和安排
各村、社区及相关站办所要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12月28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义务教育条例》,现就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市、区(市、县)人民政府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控辍保学”通报、辍学学生报告和动员复学等工作制度,制定考核办法。
第三条区(市、县)和乡(镇、社区)主要领导是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区(市、县)教育局局长和各中小学校长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控辍保学”工作实行“双线”责任机制。市、区(市、县)、乡(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为一条线,市、区(市、县)教育局、学校、教师、家长为一条线,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
第五条“控辍保学”分年度目标任务以区(市、县)为单位完成。市根据上年各区(市、县)的辍学率,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各区(市、县)分年度目标任务,确保辍学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第六条各级政府、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师生学习并向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宣传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实行“控辍保学”“五书”制度。
(一)学生入学前,由乡(镇、社区)或委托学校向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二)学生入学时,由乡(镇、社区)或委托学校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签订《控辍保学协议书》;
(三)出现学生辍学,由乡(镇、社区)或委托学校在一周内向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达《敦促复学通知书》;
(四)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接到《敦促复学通知书》后一周内不送学生复学,由乡(镇、社区)在三日内向其送达《控辍保学违约处罚决定书》;
(五)学生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且达到毕业标准,获得区(市、县)教育局核发的《义务教育证书》。
第八条教育系统通过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流动的动态监管,动态掌握中小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切实提高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的管理水平,形成学校(乡镇中心校)——区(市、县)教育局——市教育局三级网上联动管控。
第九条各级民政部门和乡(镇、社区)设立专项资金,对家庭无力保障入学的残障未成年人、父母离异无人照料的未成年人、贫困留守儿童、孤儿、因灾致贫无力继续就读的儿童、少年等,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救助方式,确保其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第十条本地随迁外出的儿童、少年,乡(镇、社区)和原就读学校须追踪学生的去向,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学生到流入地学校就学,并提供就读证明。
到我市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暂住地所属的乡(镇、社区)要负责督促并协助适龄儿童、少年到区(市、县)教育局或中小学校报名入学,区(市、县)教育局要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时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优先解决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尽可能为寄宿生提供良好的寄宿条件,加强留守儿童在校期间的监管。
第十二条各学校要配备心理咨询教师,开设心理课程,设立心理咨询中心,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流浪返校儿童、辍学劝返学生、有不良行为学生、服刑人员子女五类儿童、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必须为五类儿童、少年配备成长导师,成长导师负责与学生法定监护人沟通,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章职责
第十三条政府职责。
(一)市人民政府负责对区(市、县)人民政府“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落实奖惩措施。
(二)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供充足学位,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接受义务教育。
(三)乡(镇、社区)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动员辍学学生复学、救助困难学生。负责制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控辍保学协议书》、《敦促复学通知书》、《控辍保学违约处罚决定书》。
第十四条各级部门职责。
(一)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的职业行为,防止因学校和教师行为不当引起学生辍学。
(二)宣传部门负责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营造“控辍保学”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组织、监察、督办督查部门负责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到位带来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进行诫免谈话、行政处分等责任追究。
(四)财政部门负责加大对义务教育投入力度,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落实“控辍保学”专项经费。
(五)民政部门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流浪辍学儿童等困难群体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城管部门负责配合民政部门及时救助流浪辍学儿童。
(六)公安、司法部门负责加强对流浪辍学儿童、少年的管理,对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援助,及时依法查处涉及师生的违法、犯罪案件,确保校园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综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涉及的社会治安问题,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七)教育、发展改革、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督促新建小区建设配套的教育设施,满足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
(八)编制部门负责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师资情况、学校布局调整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对各校的编制进行核定。
(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部门负责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做好人事、工资等制度的改革和落实,稳定教师队伍。
(十)文化广播电影电视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网吧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要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工商部门负责打击取缔黑网吧。
(十一)人口计生、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优生优育政策,控制人口增长;提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数量及分布情况。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十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的卫生防疫、卫生监督、食堂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
(十三)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结合本部门职能,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十四)妇儿工委、关工委及其他有关部门、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控辍保学”有关工作。
第十五条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劝返辍学儿童、少年。
第十六条学校职责。
(一)学校要依法办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增强学校对学生的吸引力,严禁开除学生。
(二)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学校要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加强防范意识,避免学生辍学和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四)严禁学校组织学生违规补课,严禁增加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第十七条教师职责。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二)教师要依法执教,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三)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发现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要及时做好疏导、家访等工作,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习信心。
(四)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禁止在职公办教师进行有偿补课。
第十八条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职责。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切实履行监护责任,防止被监护人辍学。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十九条开展无辍学学校、无辍学村、无辍学乡(镇、社区)、“三无”创建活动。对“控辍保学”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要重点培养和使用。
第二十条“控辍保学”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由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经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未完成市级下达的年度“控辍保学”指标的区(市、县),当年的“双线”目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年认定为不合格的区(市、县),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教育的领导、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
长当年不得被授予个人荣誉称号、评优评先、受奖表彰、晋职晋级。
因“控辍保学”工作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区(市、县),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教育的领导和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尚未达到“一票否决”,但辍学率连续三年上升、经整改仍没有明显改变的,对区(市、县)主要领导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控辍保学”工作“一票否决”制度按年度实施,执行期限为一年,自作出“一票否决”决定之日算起。作出“一票否决”决定时,被“一票否决”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教育的负责人和
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已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要视其情况予以跟踪否决。
第二十三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督办督查局每年要对各部门“控辍保学”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履职不到位的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市部署,“十小”整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针,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治劣与扶优相结合,突出重点、堵疏相济、注重实效,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各村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推行新型业态、集约经营、行业整合等为抓手,推动“十小”行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的转变,规范提升“十小”行业,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年目标:摸清全镇“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在重点村开展“十小”整治试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代表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示范点”创建活动。
2009年目标:在全镇各村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并转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较好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美容美发、音像制品、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XX村、XX村、XX村及各村“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等。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实行进货台账登记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严格实行台帐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此项任务由县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经贸、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城管执法、供销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二)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加强对农村、学校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按照要求发放卫生许可证。促使小餐饮店、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任务由县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三)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严厉打击无销售农药资质的销售点,查处超范围经营、农药化肥含量不足、故意“坑农”等行为,建立剧毒有害农药流通台账制度,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通过整治,争取将辖区内全部小农资店纳入监管范围;将辖区内的农资供应(批发)商100%纳入监管范围,并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县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工商、质监、供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四)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需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县经贸部门负责牵头,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五)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使小药店、小诊所药品、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虚假药品广告。此项任务由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六)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实施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规范准入门槛,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液化气供应点的经营行为,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和气瓶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争取20*年年底前我镇的小液化气供应点100%以上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通过整治,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和瓶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已充装气瓶上明显清晰标明充装单位,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县建设规划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公安、质监、物价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七)小菜场整治。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镇镇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农业、经贸、食品药品监管、规划建设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赶集时的地摊)。促使小音像店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得行业经营许可;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有良好的经营秩序。此项工作由县文化部门负责牵头,交通、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经营秩序,严历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尤其是对镇周边村某些个人利用农用车、三轮车、两轮摩托车私载学生的行为要严打击。此项工作由县交警部门负责牵头,交通、工商、安监、农业(农机)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将关于成立*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以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为重点,把整治工作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永康”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帮扶整改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十小”单位的同时,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科学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行业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我镇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要围绕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都要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积极主动,认真履职,协助,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同时不断完善治理网络,推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的重要作用,深入农村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十小”整治与规范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通过海报,广播等形式,及时“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要对公民的监督权实施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20__年工作回顾
(一)切实加强综合监督,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机构调整、职能移交前,继续全力抓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保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在往年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区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今年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同时,继续发挥区食品安全“牵头”、“抓手”作用。对全区9个乡(街道办)及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了20__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并表彰先进单位。组织召开20__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办法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学习培训《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提高对新法的理解和把握,结合新法的施行,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
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抓手”作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了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市场秩序不断好转。牵头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防控动物疫病专项行动。1-10月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157人次,检查236户食品生产经营户。
四是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摸底调查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基本掌握全区企业数量、规模、从业人员、现行监管举措、存在问题等情况,为下一步创新监管思路、举措,完善监管措施,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奠定了基础。目前,全区共有餐饮单位1851户,从业人员7126人;全区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
五是解决部分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经费。在20__年全区9个乡(街道办)均挂牌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及聘请58名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基础上,为更好地发挥协管站的作用,让信息员掌握一定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知识,更好地履行职责,今年9月中旬对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了统一培训,解决了4个街道办共23名信息员每人每年600元的工作经费。
六是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为确保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以优异成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在20__年完成创建任务的基础上,加强痕迹材料的收集整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选树亮点,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成效,切实推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
七是深入落实农村自办宴席示范点建设工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农村宴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逐步实现农村自办宴席由无序自由状态到有效安全监管。积极协调卫生部门开展农村自办宴席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及专业技能培训、农村自办宴席的示范点建设工作,按照市局的要求,将束河、西安街道办事处确定为自办宴席监管示范点,抓好典型示范和推广。截止目前,全区自办宴席申报备案443户。
八是应急管理工作持续规范。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修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统一制作并下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流程图,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升应急处理能力。预警公告3期,有效预防了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今年1—10月,全区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九是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对各乡(街道办)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协同政府办信息督查科进行了督查,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依据省、市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精神,制定××区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制度保障,建立起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督查、有效果。到目前,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十是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实施方案》及细则的有关要求,组织成员单位继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和考核评估工作的 通知》(古食安委〔20__〕3号)文件精神,对各人民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考核评定,落实专项经费3万元,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科学监管,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药械安全监管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立局之本,把抓好药械安全工作作为搞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着力点,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专项检查为手段,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区药械市场秩序。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的购进渠道、销售流向、储存条件、进货验收情况、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药品的合法性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店堂内药品广告宣传情况;对出租、出借柜台出售药品、暗中批发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全面收集和记录各零售药店的相关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各零售药店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强化药品零售企业的诚信意识。
二是药械监管力度持续加大。严格执行gsp规范,认真做好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对3家首次认证企业进行认证检查,对2家变更事项企业进行专项认证。积极做好新一轮gsp认证政策宣传工作,对涉及新一轮认证的63家药品经营企业做好监管与服务工作。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提高医疗机构规范药品采购,健全药事管理制度水平。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结合“新农合”政策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范农村药品专柜建设。20__年农家店建设药品专柜指标为15个,除街道办不再设置外,在全区5个乡再增设11个农村药品专柜。截止10月底,共设立农村药品专柜60个,新建17个旅游景区医用氧专柜。强化药械广告监测,建立违法药械广告黑名单制度。
三是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与计生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计生药械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节假日药械市场、狂犬病疫苗、人血白蛋白、特殊药品、医疗器械、旅游景区中药材等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57人次,查处各类药械案件59起,结案21起,处罚没款47029.75元。
四是强化网络效能,加强药械监管。针对监管任务重,点多面广的监管实际,除常规的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外,注重突出常规监管模式,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特点,要求辖区内的所有药械经营使用企业将各自联系方式上报我局,我局通过网络邮箱向各药械经营使用企业及时提供最新药械质量信息、通知通告、药械不良反应(事件)、违法药械广告等信息,督促药械经营使用企业在经营使用过程中快速反应、及时自查,有效降低假劣药械造成的社会危害。同时,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建立信息发送短信平台,将药品经营负责人的电话记录在案,遇有紧急事项、通知及相关信息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立即发送,节约时间及成本,充分利用了短信平台,加强了监管效率。
五是加强法规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药氛围。抓住“3·15”、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等活动契机,深入社区,大力宣传《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现场展示食品药品打假治劣成效,为群众提供咨询、假劣药品展示,发放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400余次。积极组织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参加全区“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六是三项监测工作和药品抽检工作稳步推进。监测网络不断健全,截止10月底,共收集上报有效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8例,药物滥用报告44份。继续推进药品抽验制度,监督覆盖面和靶向率稳步提高,完善药品检验报告书送达回执制度。1—10月共完成监督抽检90批次,不合格20批,不合格率为20;专项性抽检50批次,其中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为8;完成药品快速检测200批的任务。
七是大力开展旅游景区罐装医用氧专项整治行动。响应区委、区政府打造世界精品旅游城市的号召,多次联合古管委、工商、卫生、农业、质监、公安、旅游等部门对××区南门、××停车场及上雪山沿途的宾馆、酒店、超市、租衣行无证经营罐装医用氧行为进行打击,共检查了95家氧气经营户。通过整治,医用氧市场秩序有所好转,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10月29日政府召开旅游景区医用氧专项整治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加强旅游景区罐装医用氧市场监管的重要性,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为建立旅游景区罐装医用氧监管长效机制打下了基础,此项工作将作为药品监管工作中的一项长期性的抓紧抓好。
八是继续加强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按照培训计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全区药店、医疗机构、中药材经营企业共计524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进行法律法规和药品不良反应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区药械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增强了药械执业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九是积极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防控工作。组织监管人员深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调查了解辖区内防治流感的药械经营和使用、库存情况,增强免疫类针对性药品的储备,落实管理责任及措施,确保防控药械质量安全。
十是继续加大对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力度。加强与市局政策法规科沟通联系,从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着手,请法规科进行说理性执法文书、《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培训、对案件进行分析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全面推行说理性 行政处罚决定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减少行政争议、降低行政成本,提升部门形象。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动态监督,在办案过程中发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执法和廉政建设随案监督卡》,做好对办案人员的监督和评判,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案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通过积极应对医用氧诉讼案,法院两审终审裁定我局胜诉。行政执法经受住了法庭的检验,社会的检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药监人的尊严。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是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书,构筑反腐倡廉“金字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领导与分管领导、科室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责任追究,强化了全局人员的自律意识、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全面完成中心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
二是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作风建设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多措并举,强力推动。紧紧围绕“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主题,结合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克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带来的挑战和压力,做好规定动作,突出自选动作,实实在在解决了一批存在的问题,完善和健全了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取得了学习实践活动和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的明显成效。
三是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有效开展。高度重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实施,把推行重大决策听证等四项制度工作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增强行政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当前工作的重大机遇来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多次对四项制度工作的贯彻落实作具体安排,从制度上、措施上确保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政风行风建设明显加强。狠抓机关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强化服务意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作风的存在,塑造良好的药监形象,认真开展执法卷宗评查、非税收入清理、“小金库”清理和培训班收费情况的自查自纠;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将本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发展规划、办事程序等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规范执法和廉政建设随案监督卡制度,发送《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执法和廉政本文来源:文秘站建设随案监督卡》15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党内互助“八个一”活动。深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深切体察群众疾苦,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全年前往探望困难结对帮扶户3次,捐款1700.00元,衣物若干,参与××区“慈善一日捐”捐款530.00元。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局在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在系统机构改革期间,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保持思想不乱,工作不减,全局干部职工用“在其位,谋其事,用心工作”的心态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面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全区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药械经营市场进一步得到整顿与规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队伍执法能力与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是执法装备与越来越隐蔽的造假手段不相适应;
三是监管点多面广、任务重,执法人员不足。
但是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在今后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的精神,以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己任,克服困难,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负使命,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让政府放心、人民满意。
三、20__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全体干部职工的头脑。把学习贯彻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同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结合起来,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每月一次的政治理论学习、每周一次的机关学习制度,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全体干部职工的头脑,营造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团体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巩固和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紧紧抓住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开展“新农合”的机遇,加强同商务、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多措并举,发展壮大农村药品供应网点,确保供应网络建设目标的实现。不断加强对区、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的管理使用,增强各级食品药品协管站的活力,保障农村群众用药安全。
(三)继续大力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大新一轮gsp认证及跟踪检查力度,检点为采购渠道、购销凭证、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强化药械经营行为监管,严厉打击零售企业出租或出让柜台,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完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三是加强食品药械广告监测,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切实落实违法广告公告、市场退出等制度。四是进一步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五是继续加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采购、索证、验收、储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
(四)调整新思路,做好新职能履行工作。面对机构改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被赋予了新的职能,面对新的职能职责,积极调整工作思路,认真做好餐饮环节、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