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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落实
引言
近几年,除了我们熟知的双汇瘦肉精事件之外,又相继出现了“毒馒头”、“假羊肉”等事件,食品安全问题实在令人担忧。这不仅仅威胁到上海市民的安全问题,还影响了上海的国际形象。必然地,上海在食品安全方面加强了打击力度,率先开通了“食品安全投诉一号通热线”方便了群众的监督,同时也建立了相应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具有重大的意义。
面对日益引人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很多学者从中得到启示,越来越重视这领域的研究。同时学者也认识到了诚信体系建设这一薄弱环节,但是现有体系大多停留在诚信因素方面,缺乏可操作的理论。本文从食品企业诚信存在的问题、构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的政策建议等方面进一步展开讨论。
1.食品企业诚信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在政府大力推动和全社会积极参与下,食品企业不断探索实践,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近年来,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为我们敲响了诚信建设的警钟。深度解析这些食品安全事件,我们发现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地血液中遗失了诚信的养分,丧失了道德的成分,在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假、售假,给人民生命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我们正面临着一场严峻的挑战——诚信贬值,失信严重!
1.1 企业诚信基础薄弱,诚信文化匮乏
许多企业已经把诚信作为经营战略加以考虑,但企业诚信管理的人员和资源相对缺乏,组织机构和程序得不到落实,普遍存在诚信管理系统化、专业化水平较低,信用管理不完善。
而且,在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进程中,众多的企业没有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性、主动性始终不高,工作敷衍,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推进较慢。
1.2 诚信信用现状不容乐观,主体责任尚未落实,企业积极性差
一些企业对诚信体系建设紧迫性认识不到位,一心只想到个人短期利益,做些败德的事,以致企业诚信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企业诚信制度尚未建立,措施不得力。
1.3 诚信建设缺乏引导,推动机制滞后,宣传力度不够,诚信管理落后
我国缺少在诚信管理方面的标准,这些方面还得像美国德国学习,他们不仅有健全的诚信管理体制,关键考核认定量化。缺乏完善统一的企业诚信建设评价体系;企业诚信建设工作推动进展不均衡;由于缺乏统一的诚信标准体系,信息交换等难以对接与兼容,导致信息不对称,诚信信息使用滞后。
1.4 监督机制缺乏,惩戒机制乏力
在这种市场为导向的环境下,厂家必定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失信企业将消费者的健康抛之脑后,采取各种办法使自己利益最大化。这些迹象表明缺乏有力的监督,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乏力时,厂家很难以消费者的利益为中心,从从而失去诚信,食品安全从何谈起。
2.构建食品安全诚信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直接威胁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因此,有必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诚信评价体系建设,以促进食品行业自律,完善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
2.1 构建食品安全诚信评价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关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因此,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应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也必然要求构建与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诚信评价体系。
2.2 构建食品安全诚信评价体系是政府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
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人们常常会想当然地认为,加强食品安全诚信管理,规范食品生产企业行为是政府的重要职责。然而,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也并非持续有效。特别是在其内生成本不断攀升的情况下,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有时也表现出低效。
因此,有必要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价的优势,构建包括第三方评价主体在内的食品安全诚信评价体系,对食品生产企业诚信实施分类监管,不断提升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2.3 构建食品安全诚信评价体系是食品生产企业自身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市场经济中,食品生产企业同其他企业一样,唯有诚信至上才能长盛不衰。诚信,企业则有安全感、归属感和向心力,企业品牌形象就会上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就会不断增强。相反,不诚信不仅会让企业自身利益受损,还会影响到整个食品生产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食品生产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其负面影响直接辐射整个行业,甚至波及面更宽、更广。
3.食品安全诚信体系构建中的关键问题
3.1 征信数据的采集、评估及由政府主导还是市场化运作
目前,我国的信用中介机构不发达,食品安全信息在政府与消费者、其他社会机构间存在着不对称。企业内部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体系宜由各省(市)政府牵头建设,企业持观望态度。
这种体制不利于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3.2 食品信用的征集、评价、披露和奖惩等一系列制度的构成
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需要有良好激励机制的信用信息征集制度,评价指标科学严密细致的信用评价制度,客观公正的信用披露制度和奖惩适当的信用奖惩制度,缺一不可。如果只征集不评价,食品安全信用便没有好坏之分;只评价不披露,食品安全信用便没有了用武之地;披露了而没有奖惩,则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形同虚设。我国目前由各省(市)政府牵头重点建设了企业内部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体系,而对于食品信用的征集、评价、披露和奖惩等一系列制度的建设稍显滞后。
3.3 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运行的保障措施建设
开展诚信体系的建设应当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否则容易出现征集困难、信用标准不统一以及信息标准不统一的现象。
4.上海市食品安全诚信评价体系构建与落实的建议
4.1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统一、高效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其他9部委指导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依法实施诚信信息征集和使用共享,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察机关对政府部门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行政监督。行业协会组织展开诚信培训,指导企业建立诚信制度、实施国家标准,组织企业参加诚信评价活动,加强行业质量诚信宣传。
4.2 严格依法行政
构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法律体系,加强制定相关规章、标准,对于各考核评判指标进行量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守法和诚信情况,实施企业分类监督,依法调整执法检查和监管重点。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管,要依法采取限期召回产品及其它行政处罚措施,并向社会公布;行业协会要利用诚信提示、警示等方式实行诚信惩戒。
4.3 发挥信息平台作用
政府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诚信信息管理网络,保障信息资源共享,实现诚信信息建设平台网络化、诚信信息内容系统化、诚信信息使用社会化。
4.4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支持企业诚信体系必备的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源向诚信企业倾倒。
4.5 责任主体限制
食品安全首先是食品生产者、加工者的责任,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主要职责就是通过对食品生产者、加工者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风险。另一方面,加强了企业的责任,企业也迫于压力而诚信经营。
5.结论
总之,要从自律、监管、政策、法制、宣教等多方面着手,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愿犯法、不敢犯法、犯不起法”,从根本上扭转食品企业失信严重的问题,诚信经营,为消费者利益着想。而完整的食品诚信体系由四大因素构成:企业、政府、评级机构和消费者。食品安全诚信体系的良好运转有赖于各要素间的协调和配合,关键在于体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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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产业;漯河市;食品安全
[中图分类号]F4168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
2095-3283(2013)04-0087-03
食品产业的快速发展对于提高人们的生活和健康水平、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劳动就业、解决“三农”问题都有着重要意义。食品工业的发展水平更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文明程度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漯河市地处中原腹地,农业、畜牧业的兴旺为食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作为全国首家“食品名城”,漯河食品工业占据着漯河工业的大半壁江山,2010年起食品工业利税总额所占比重已超过80%,成为漯河市经济的重要支柱。如何在现有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实现食品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已成为漯河市“十二五”时期的重要课题。
一、漯河市食品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漯河市食品工业的发展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总体上处于良性发展状态,但其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与国外及江苏、山东等沿海省份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品牌辐射带动力不强
目前,漯河市有食品生产企业近7000家,群体大、数量多,但规模以上企业只有200多家,多数企业以生产中低端食品为主,呈现出“三多三少”特征,即粗加工多、精加工少;一般产品多,名优产品少;老产品多,新产品少。多数生产企业规模小、层次低、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不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竞争力不强。技术创新方面,除双汇、等少数企业建立了研发机构外,大多数企业的管理和技术还较落后,对高档食品的研发能力不足,食品科技含量低,家庭作坊式生产方式较普遍。调查发现,受高通胀影响,商品价格走高,市场消费能力下降,市场空间变小,部分企业不得不缩量生产。如临颍豪峰食品公司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提价后销量比上年下降一半,整个市场特别是糕点食品销售萎缩,面包、蛋糕、饼干的三条生产线被迫各停两条。而那些注重新产品研发和引进的企业,如联泰、旺旺等,销售额不仅没有降低,还稳中有升。这也折射出部分中小食品企业在管理、研发和创新等方面所存在的较大差距。漯河市食品企业中除双汇外,大多数企业产品技术含量较低,产品附加值不高,收益率低,品牌带动能力不强。一些品牌缺乏整体的包装策划,一些产品缺乏战略定位,缺乏全局性的发展战略布局,在高端产品领域几乎是空白,产品竞争力较低。“中国食品名城”的品牌推介渠道和手段还比较单一,没有形成全方位、深层次和多样化的策划宣传模式。
(二)中小食品企业融资难
目前漯河市食品企业中95%以上是中小企业,绝大部分存在资产规模小、资信度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等情况,融资困难、投入与需求比例悬殊问题已经影响到漯河市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受后经济危机的影响,企业不但生产成本急剧增加,而且融资成本也明显提高。另外,中小食品企业固定资产少、缺少抵押物、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资信度低等因素,也是制约企业融资的重要瓶颈。
(三)配套服务设施及软环境不完善
漯河市是国内首家食品名城,食品产业相对比校集中,但在食品产业配套基础服务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国家级食品研发中心仍是空白,虽然2008年,漯河市就已经建成国家级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但许多检测项目的认证资格并未获上级部门授权。一些食品目前是由质监部门指定在异地进行认证检测,如膨化食品的检测在许昌、饮料检测在郑州等。这给企业带来诸多不便。近年来,漯河市十分重视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每年组织涉企科室评议,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个别职能部门人员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影响了企业的办事效率,干扰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对漯河市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食品安全问题对企业产生不良影响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国内外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广大消费者谈“食”色变,对整个食品行业冲击较大,食品行业正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调研中一些食品企业反映:每次的食品事件都会严重影响到产品的销售,出现经销商减少上货甚至退货的现象,企业经营业绩会急剧下滑。另外,目前漯河市相关部门对食品产业的监管还不到位,对制售假冒名牌食品的不法行为查处和打击的力度还不够。据平平食品有限公司调查发现,国内市场上已经有200多家企业仿冒平平食品,周边地区就有几家。这严重侵害了企业的利益,也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对“中国食品名城”信誉度造成恶劣影响。
二、新形势下加快漯河市食品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结束,国外资本大举进入国内食品行业,国内龙头食品企业也在加速扩张和兼并重组,食品行业将面临更大的生存和竞争压力。建设好“中国食品名城”任务艰巨,压力巨大,必须统筹规划,有步骤,分阶段,持之以恒开展工作。
(一)加大食品研发力度,推进食品产业技术升级
鼓励企业筹建食品研发中心,主动抢占制高点,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促进食品企业的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引导企业走“产、学、研”相结合的“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支持中小食品企业与大企业、科研院校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形成较强的生产配套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漯河市财政可抽出专项资金,对进行技术创新,增加经济效益的食品企业和有功人员给予重奖;依托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和漯河食品职业学院,与食品工业企业对接,开设配套专业和对口研修班,满足漯河市食品产业新兴科研人员的需要,为企业搞好技术创新和食品研发提供人才支持。
(二)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打造更多食品行业知名品牌
要把培育品牌产品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和培育名企规划,引导食品企业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对于荣获世界名牌、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重奖。以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市工作的开展为契机,开展“全民讲诚信,共创大品牌”活动,营造“人人都是品牌形象”的全民参与环境,提升软实力和竞争力。充分发挥漯河市食品博览会、许慎文化节等节会平台优势,精选包装一批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项目和产品,力争吸引世界知名企业和国内战略投资者的关注。鼓励食品企业走出漯河,在国内外设立产品推介中心,使其成为展示企业形象、推介企业产品的新平台。
(三)加大对食品企业支持力度,切实解决中小食品企业融资困难
建立健全中小食品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完善信用评价系统和信用查询系统,满足银行业和担保业信贷服务的信息需求。逐步建立由政府牵头,发改委、工信、财政、工商、商务、银行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同指导和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工作,建立以质量安全诚信为核心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解决食品企业贷款抵押难的问题。规范企业财产抵押登记工作,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减少政策性规费收取,杜绝不合理收费,帮助食品企业完成商业信贷手续;引导金融部门创新开发金融产品,开辟融资服务新途径,有效支持中小食品企业中短期融资;加快培育一批食品工业企业通过主板上市、境外上市、借壳上市等途径,在更大平台上发展,力争尽快培育出几家上市食品企业。
(四)完善配套服务措施,提升中国食品名城综合实力
加快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提升区内教育培训、物业管理、物流配送、医疗卫生、文化娱乐、餐饮休闲、法律咨询等各项基础配套设施,保证企业及职工在工业园区内日常生产生活方面的保障和需求。通过打造优质高档的城市配套设施,增强人居环境的舒适度和高品位,营造吸引客商、留住人才的良好发展环境;加大对食品工业企业的政策支持,对食品企业在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的需求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对食品企业新创建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或工程实验室的给予补贴;抓紧组建“漯河市食品工业协会”,指导食品产业发展,加强食品行业自律,维护食品企业利益;依托国家级食品质量检测中心和河南省膨化食品监测检验中心,向上级部门申请,力争增加漯河市食品检测项目认证资格,为漯河市食品企业提供便捷检测服务,提升“中国食品名城”综合实力;积极探索建立对项目立项核准、备案管理、用地报批、工程建设等一站式全程服务模式,整肃部门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
(五)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努力打造安全规范的食品产业链
党的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改善民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精神,就要求我们积极推动食品工业发展,努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食品安全的良好环境。
一是要加强源头监控,保障食品安全。以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控制为重点,以监测监控、认定认证为手段,全面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完善名优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和畜牧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日常管理,确保食品源头安全。二是要加强生产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规范生产加工过程,打击无证生产行为,杜绝三无产品。认真落实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添加物备案、食品召回等各项日常监管制度,严惩使用不符合法规和国标的原料、辅料、添加物质以及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重点对提升食品检测检验能力、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及监督抽查、风险检测、打假办案、问题产品召回等专项业务所需经费给予支持。三是要加强流通监测。全面开展食品行业ISO系列(质量认证)、TQM(全面质量管理)、HACC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等体系建设,对于检验合格的各类食品,加贴“中国食品名城――漯河制造”的原产地标识。强化对各类已上市销售食品的不定期抽检,发现问题,就地封存,及时上报,限期整改。四是要加强机制建设。发挥好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对乡镇食品安全协管站及村级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员实行动态管理,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横到边、纵到底,形成指挥有力、无缝覆盖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食品安全暗访抽验、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三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脚本,构筑协调一致、运转高效的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系统。五是要加强诚信教育。培育“诚信为荣”的企业文化,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全社会质量信用意识。建立完善质量信用评价制度,把食品质量状况作为衡量企业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统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制度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质量诚信信息,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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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试论当前食品行业现状及对策[J]科技文汇,2008(6),16-19
除继续加大食品非法添加、“地沟油”、“瘦肉精”等专项治理行动外,还将针对食品批发集贸市场、食品专业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农兽药滥用、畜禽屠宰等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整治。
2011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在全国掀起有史以来最大的食品安全整治风暴。各相关部委陆续推出“12316”等食品安全举报电话,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一大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农业部针对种植业、养殖业中违规使用和添加的行为开展了6个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食品在源头上让百姓放心。
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中捣毁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4000余个,侦破瘦肉精案件156起,基本摧毁瘦肉精的地下生产销售网络。侦破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件135起。
国家工商总局强化食品市场主体资格监管,深入开展农村食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市场等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处食品安全相关案件69000余件。
国家质检总局开展乳制品生产,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0000余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14件,同时,退回、销毁不合格进口食品1872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推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加大监督抽检频次,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行为。
商务部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全面审核清理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推动实施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建设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大大增强肉菜质量安全保障。
食品的来源广泛,涉及环节众多,所以其品质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虽然我国食品安全状况逐步改善,但食品安全事故仍有发生。就主体而言,食品安全问题与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政府等关系最大。
一、食品安全简述
我国《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的定义为“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实,食品安全还有“质”和“量”的区分,对于经济不发达国家或地区而言,食品供应量不足,温饱问题困难,是食品安全中量的本质;在供应量无问题后,由于有毒、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的损害,规模较大,造成公共问题,这是食品安全中质的本质;在食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还要求食物的获取既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又要注重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这是食品安全中发展的本质。
二、食品安全问题浅析
(一)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履行
食品企业应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同时也要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安全。然而企业不是社会公益机构,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求利、个人求财,无可厚非。正如古人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是人的本性使然,也是生存之道。但是当食品安全与利润产生矛盾时,企业往往会选择后者,而忽略前者。纵观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没有一件是因科学技术落后导致的,无一不是追逐利益的后果,无一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无一不存在道德的丧失。
(二)消费者购买观念的不正确
消费者是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消费行为对食品安全也有一定的责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消费欲望在不断增长。食品的外观最能激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消费者的需求直接影响到企业自身的生产。有的企业为了迎奉消费者的需求,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昧着良心去生产,形成不良竞争,乃至恶性竞争,损害其他企业合法利益和消费者的健康。如有人喜欢红心鸭蛋,苏丹红就应运而生;有人喜欢瘦肉多的猪肉,盐酸克伦特罗横空问世等。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的时候,忽略食品的安全和原生态,一味的追求美观和口味,这就让不法企业有了肆意发挥的空间。
(三)国家法制体制不完善
现阶段,中国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缺乏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各项强化措施未上升到法律体系建设层面,缺乏操作性,无法形成长久的有效机制。
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最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国家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依法分别监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这也再次确认了“分段监管”体系的继续实施。一方面,级别高于国务院各部门的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虽组建完成,参与“分段监管”的各部门之间的平行关系,使得食品信息不能得到有效的传递与链接;另一方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文件尚未出台,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未完成,基层政府的卫生监督、药监、质检等有关机构如何分工合作、执法监督,还有不明确之处。
三、食品安全问题应对举措
(一)加强企业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
企业是产品生产及市场竞争的主体,是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企业要本着对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把质量和安全摆在企业现实及未来发展战略第一位。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贯穿食品企业的所有社会责任,从经济责任到法律责任再到伦理责任,都离不开质量管理及食品安全。
质量的保证离不开企业领导和实施员工。企业领导对管理的重视程度和参与程度决定了质量管理的效果。加大对企业家质量管理、责任、诚信等培训和监管力度,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及其实施,提高其对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促进企业的质量管理。同时,质量管理的实施离不开所有员工。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态度直接影响着质量管理的成败。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企业要对员工履行相关的伦理责任,做到没有就业歧视、保护员工隐私、保障工作安全、定期对员工培训,从而保护了员工的权益,提供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引导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
当前,我国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缺乏必要的认识,在以“低价位”为导向的消费观念的驱使下,忽略了食品的安全性,导致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将食品安全问题纳入消费者卫生和营养教育体系,通过课程教育和社会各界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食品安全教育体系。第一,普及全民性的食品安全知识。使消费者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用自己正确的消费方式引导企业合法生产。另一方面要强化消费者责任和维权意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维权,使假冒伪劣企业无处藏身。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规和监管体系
鉴于发达国家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经验,我国应加大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领域的工作力度,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为制定和实施标准、检验检测等活动奠定法律依据。重视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监控食品安全卫生,对从农场到餐桌的各个环节进行多次监控,建立了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为使企业参与全球竞争、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
尽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垂直监管体系,强化农业部门对农产品种植养殖、初加工、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整合质检、卫生、工商、食药、商业等部门职能,形成一个负责预包装食品加工、制造、流通全过程以及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综合性部门。强化食物质量安全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要逐步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资源共享、检测结果互认制度等,畅通食品安全信息,降低管理成本。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质量强县为中心,围绕培育一批质量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促进我县工业、农业、建设工程、环保、服务等主要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主动地打造“诚信保亭”县域形象,推动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实现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
1、产品质量:防止行业性、区域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的发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在85%以上;全县生产企业杜绝无产品地标准组织生产;进一步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大对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宣传,新增1个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至少新增一家食品企业取得QS(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食品安全事故;培育省级名牌产品1个,争创绿色食品1个,无公害农产品2个;主要消费类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指标95%以上达到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
2、工程质量: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工程,所有工业、交通、电讯等项目的新建和改造工程都应按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执行,应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新建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受监覆盖率100%,优良率达到25%以上;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率继续保持为“零”,基本消除一般质量通病;竣工交付使用的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和验收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
3、服务质量:交通运输、商业贸易、医疗卫生、金融保险、邮电通讯、供电供水、旅馆餐饮等服务行业,都应在拓宽服务空间、提高业务技术和服务质量有所提升;进一步巩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工作,严格评选“放心店”;有选择性的在条件较好的超市、旅馆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体系,以带动全县流通领域的服务质量上一个新台阶。
4、环境质量:辖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辖区内水资源执行II类水质标准,一般水域执行III类水质标准,城区饮用水源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产业发展层次。
1、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农业标准化工作。
一是加快农业标准制定步伐。按照我县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框架要求,组织制定我县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标准、生产技术规程2项。(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二是抓好国家级、省级红毛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实施相关农业标准,对示范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实施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工作重点是采取各种方式做好标准宣贯、组织指导农民按技术标准进行标准化生产。(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三、继续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在抓好红毛丹示范区建设的过程中,着手申办三月红荔枝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
2、加强工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工业标准化工作。
一是印发采标目录,加强宣传,积极引导2家生产规模较大、标准化基础较好的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二是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对于家庭作坊式企业,采取标准引导的措施,把国家强制性标准送上门,使这些企业明确对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按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完成我县企业食品标准的清理审查工作,解决食品企业标准水平低,与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不相符合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3、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环保工作。
一是围绕国家已建立的旅游标准体系,组织制定保亭特色旅游产品的地方标准,提高保亭旅游产品质量,提升旅游形象。(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二是在旅游规划、旅游区景点管理、旅游酒店管理、旅游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严格实施国家、行业已颁布的旅游服务标准。组织制定县旅游服务地方标准,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旅游局)
三是加强工业污染控制和治理为重点,加大对城区生活污水、垃圾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对生活用水的水质监控。。(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二)加强质量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质量卫生安全。
1、加强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体系建设。启动对全县农产品质量状况调查工作,分类建立质量档案,摸清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底数;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管,保证农业投入品质量;指导、教育农民和农业生产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农业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质量。(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中心;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2、加强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体系建设。严格实施食品生产、销售市场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关;强化发证后的日常监管,加大生产、流通领域的食品质量卫生监督抽查,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的标准化、计量等技术基础,帮助、指导其改善生产条件,改进生产工艺、加强质量管理,加强自律,把好原料进厂质量关、生产过程质量关、出厂产品质量关、进货验货质量关、销售质量关,对没有内部质检能力的生产企业,督促其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
3、加强工程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严格建筑工程审批程序,加强对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和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启动对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状况调查工作,建立施工企业工程质量档案,指导、将不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的建筑工程队清除出市场;完善施工图纸审查制度,确保施工图纸设计、勘察质量;完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把好工程质量验收关。(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4、加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在开展锅炉、压力容器、机电类特种设备、压力管道、气瓶普查整治摸底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拾遗补漏,全面掌握特种设备的底数、分布及安全状况,进一步加快推进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实现动态监管全覆盖,提高安全监管的到位率,确保特种设备注册率达100%,定期检验率达98%以上,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加大现场监察力度,加强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实现“零事故”运行目标。(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三)以实施名牌战略为抓手,增强全县经济核心竞争力
1、制定实施名牌战略计划,加大名牌培育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争创名牌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积极选择符合或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作为争创名牌产品的重点培育对象,科学制订规划,实行激励政策,促进名牌战略的顺利推进。广大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名牌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走质量兴企、名牌兴企的路子,以质量育品牌,以品牌占市场,不断提高产品知名度,通过争创名牌来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所掌握的企业情况,精选一至二个生产经营条件过硬、质量意识较强、管理水平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企业,将其作为培育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以及海南省名牌产品、海南省著名商标、优质工程的重点对象。(牵头单位:县工商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2、强化认证意识,为实施名牌战略打基础。
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强化企业争创名牌的内部管理基础,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工商局、县农业局)
(四)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质量技术支撑。
1、加强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质监局)
2、加强工程质量检测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3、加强计量检测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五)加大质量监管力度,提供优质行政服务。
1、监管与服务并重,建立重点企业质量共建责任制。
选择县水泥厂、五指山茶叶加工厂等一批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共建工作,与企业签订质量共建协议,明确部门监管与服务的形式和内容、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主管部门)
2、监管与指导并重,规范小型企业质量行为。
对生产经营条件差、质量工作基础弱的小型企业,统一确定其从事生产经营的基本规范,通过日常监控,严格把握其生产经营活动内容和范围,确保其生产经营活动不出现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方面的事故。(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主管部门)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一是切实落实打假责任制,由县政府(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对打假工作负总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初步建立起执法信息采集系统,初步建立起部门之间联合行动、信息互动的打假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是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强化打假工作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打假工作制度,加强打假信息综合分析,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区域性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置质量安全事故、假冒伪劣严重案件和区域性问题,集中突破一批涉及面广、数额较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完善举报制度,落实举报有功奖励。(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比如今年3月,澳优乳业公司宣布已出资1600万欧元收购荷兰海普诺凯乳业集团51%的股份,从而成为这家有着110多年历史乳企的控股股东,澳优此举成为我国乳品企业首次对海外奶粉企业收购第一案。而此前的2010年,光明乳业也并购了新西兰的SynlaitMilk公司,后者是当地高附加值奶粉供应商之一。
据著名品牌专家、国家乳品中心首席战略专家冯启介绍:“目前澳优、光明、施恩、雅士利、圣元、娃哈哈等都在选用进口的奶源。”去年5月,娃哈哈推出爱迪生婴幼儿配方奶粉,娃哈哈集团总裁宗庆后表示该奶粉为娃哈哈委托荷兰奶粉公司贴牌加工而成;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声称其近期推出的纯进口优博婴幼儿奶粉,所用原奶来自欧盟纯净牧场。
我们可以理解,在三鹿事件之后,国内奶业是一落千丈,无不感到风声鹤唳,充满着危机。面对着国内蓬勃的市场,尤其是面对国内高端奶粉市场海外品牌的攻势越来越强,为顺应市场选择,强调自身产品的安全性,国内乳企纷纷开始寻求海外优质奶源,为我所用,逐步进入高端奶粉市场。在国内乳业看来,为了能在品质上与洋奶粉抗衡,似乎只有并购海外乳企是条脱胎换骨的捷径。它们通过控股海外奶粉企业,实现在国外落地加工,从而保证乳业的来源的“干净”。但是这是否能够真正拯救国内乳业,颇让人感到怀疑。
需要说明的是,乳业的问题真是乳源的问题吗?倘若这个前提成立,那正应证了三鹿事件之后,传遍网络的戏言,追究来追究去,乳业的责任最后落实的路径是“奶牛——草——草他妈”,岂不更成为人们的笑谈。
国内的乳业问题也许更应当从深层次寻找原因,食品关系民生,由食品引发的安全危机早已将国内食品企业多年累积的信誉破坏殆尽,而乳业又是食品特殊中的特殊,其不仅仅关乎消费者健康饮食的今天,更是关乎消费者健康的未来——须知哪家不是将孩子视为自己未来的希望?上个月在江苏无锡召开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交流暨培训会上,就有专家以为,如今的乳业面临着更为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而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包括乳业在内的整个食品企业诚信体系需要重新花大力气构建,而重建诚信工作尤要以加强质量安全诚信为核心,突出企业的主体责任。
离开这一点再谈企业的发展,那是南辕北辙,无异于缘木求鱼。因为国内食品企业的诚信基础已经相当脆弱,再也经不起任何的折腾。
早就有专家指出,现阶段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之所以问题重重,很大一个原因是因为我们的标准太低,尤其是与国际标准相比,差距十分巨大,这就导致国内乳业还未投放市场便已先差人家一截。更不用谈与国外著名乳企品牌竞争了。
前几年,国内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社会需求飞速增长,导致管理法规和适宜技术一直无法得到同步提高。国内无论是消费者,生产企业,管理部门,还是标准的制定者都对乳业的认识存在着许多误区,在如此背景之下,便给了不法商人可趁之机,制造了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如此才导致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安全危机,造成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产业和市场极大的伤害。
这样的危害已经对我国整个社会的诚信、安全、科学、文化带来了破坏,其影响必将是深远的。有鉴于此,国内乳业更应当拿出相当的诚意,在产品的生产环节上,在乳品的质量标准上,以及整个品牌的建设上多拿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1食品企业危机概述
企业食品安全危机更强调事先防范的预警管理,通过避免、减轻食品安全的危险,而进行的联合社会第三方的危机管理过程,它是一个集日常信息收集 分析、制订计划、采取措施、动态调整、控制解决问题、经验总结和自我诊断的危机管理系统过程。
根据存在的形态,食品危机可以分为显性食品危机和隐性食品危机;根据产生危机的原因,食品危机可以分为不可预知食品危机和人为食品危机;根据损失性质,可以分为有形损失食品危机和无形损失食品危机。
2食品企业危机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食品企业危机管理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在政策扶持下,我国物质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产品种类丰富,获得了可喜的发展,特别是在食品方面,不仅种类齐全而且营养丰富,在食品进口出口方面也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使国民在家足不出户就可以品尝全世界的美食。然而,在社会的发展下和物质利益的驱使下,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形态层出不穷,切实危害到人们的安全和利益,威胁社会安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22食品企业危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21食品企业安全监管力度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处于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体制不健全,我??的食品企业层次低、规模小、数量多、分散广,并且相对多数的食品从业人员法律和道德意识薄弱,盲目追求物质利益。与此同时,市场的技术检测能力不足,设备和人手短缺,监管部门责任分布不明确,相互脱离,惩罚力度不足同时法律监管体系不健全,执法责任不明,使得社会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222食品企业危机管理意识薄弱,缺乏社会责任感
企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食品企业也不例外。近期,在上海市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现状调查的报告,其中 469%的企业不认为企业应该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报告表明,现在的食品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食品企业的发展中,大多数处于发展的初期或中期,企业注重品牌的推广和宣传,对于危机管理的概念缺乏足够的了解和重视,认为危机管理并不是现在管理的中心,可以暂时搁置。其实要处理好企业突如其来的危机,需要的是全体员工的重视和责任,而不是简单的放任和搁置。
223食品企业危机预警机制不健全
食品企业的发展有自身的特殊性,同时食品危机的发生也有自身的特点,食品危机发生具有爆发性、传递性和不可预见性。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中国食品企业面临的危机越来越严重,此时的企业危机管理经验不足,并缺乏相应的预警机制,对危机即将出现的时的状况不能察觉,不能阻止危机的蔓延,面对突然大幅度出现的危机影响无所适从,缺乏应对的危机预案。事后处理成本比预防成本要高得多,不仅浪费大规模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使企业丧失处置危机事件的主动权,增加解决危机的难度,并且先入为主的负面新闻有可能将企业“置于死地”。
224食品企业危机管理中缺乏沟通
食品危机事件发生以后,大多数的食品企业选择明哲保身,选择回避,采取鸵鸟政策,面对消费者、政府监管人员、媒体,并没有主动的承认错误,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是在事态发展严重时,面对媒体才会被动的回应和道歉。危机应对成功的80%在与有效的沟通,缺乏与媒体、消费者等第三方的沟通,只会被动地处理危机,最终的结果是会陷入更深的危机之中。
225食品企业缺乏危机过后的信誉恢复
食品企业危机的发生及发展使企业度过一段紧张、不稳定的失衡状态,而且危机的处理也会关系到企业未来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危机过后的重建和信誉恢复也变得尤为重要。好多的企业在应对危机过后,并未进行深刻的整改,只是口头上表述出此次危机发生的原因,也没有找到深层次的原因。面对本次危机的受损失群体只是简单物质回馈,没有进行回访和反馈工作,没有及时完善危机管理体系。这将会严重影响到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3食品企业危机的管理策略
3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首先,强化食品安全检测的技术和能力,并加强数据分析运用,推进监测资源的整合和利用,提高隐患排查,切实解决“检不出、监不准”的问题。其次,针对标准缺失、过时、交叉等问题,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和监管标准体系,让社会大众共享食品信息,提高公众的食品防范意识,减少食品问题事件的发生。最后,要加大食品安全的惩治力度,面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对其违法企业必须依法严惩,同时也要清查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追究责任,双管齐下,杜绝滋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
32完善食品企业危机管理体系
企业应该逐步完善自身的危机管理体系,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从而使减少危机事件带来的损失和伤害。在完善危机管理体系时,要注重时机的运用,在“危机缩减”和“危机预警”阶段要注重当下同类型企业中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做好数据分析和报告,比如,会议、问卷、走访等形式,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订危机管理计划,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减少危机发生的概率;在“危机反应”阶段,危机事件已经发生并有扩大的趋势,此时的企业要及时运用技巧处理危机,增强企业员工的危机处理能力,将危及事件带来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在“危机恢复”阶段,危机事件以后,企业要重视危机的总结和评估,吸取此次危机事件的教训,同时也要注重企业形象的恢复,化危机为机遇。
33增强企业危机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食品企业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严格把控食品的质量要求,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负责更是对自身的道德良心负责。食品企业要强化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实行制度化的管理,同时食品企业内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针对食品加工的流程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对企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德育教育,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34掌握良好的危机沟通技巧
危机事件的解决需要有效的沟通,针对食品企业的消费者、企业员工,以及相关的媒体,管理部门等第三方,需要做好沟通,要以诚恳的态度及时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进行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灵活地运用沟通的技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沟通,平息事态发展。
为切实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的"安全网"建设,努力营造安全消费、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经研究,现就加快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社会稳定大局。鉴于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相对薄弱的实际,我市各镇乡、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要紧密围绕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要务,进一步健全镇乡(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做到对区域内食品安全负总责。要选择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镇乡(街道)干部聘任为镇乡(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要在各村、社区选择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的干部聘任为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要切实做好"两员"业务培训工作,实行年终考核评定淘汰制。建立镇乡(街道)、村两级食品安全组织网络和群众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镇乡(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确保人员、资金、场所到位和制度上墙,完善工作台帐,建立健全镇乡(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切实推进社会监督,采取媒体曝光、征询消费者意见、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和在食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监督明示公约》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二)加强食品安全责任网建设。要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把食品安全纳入目标责任管理,每年都要自上而下逐级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职能部门分别与各自的监管及服务对象签订责任书,乡村基层组织与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济单位和餐饮户签订责任书。市农业局、外经贸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应当按照各自分工,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健全"平时检查、半年督查、年末考核"的督查考核体系,对照责任目标,进行量化打分,严格兑现奖罚。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以及食品行业协会要采取宣传栏、宣传标语、广播、电视和组织食品安全专业人员下乡服务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内容,传授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技术,做到合理施肥、科学用药,禁止使用高毒性、高残留农药,增强农民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加强农产品市场质量监测监控。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监测监控点,进一步提高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油、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水平。
(五)提升食品安全检测水平。要整合现有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协调统一、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积极推行跨系统跨行业的食品安全检测结果互认,构建食品安全检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检测资源、信息的共享和检测计划的统一,以满足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的需要。
(六)加强食品安全认证认可。积极推行"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统一的食品认证体系,完善认证制度。建立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度,积极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认证工作,加大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饲料产品质量认证力度。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七)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八)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健全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九)加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的标签标识管理。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十)加强和改进食品企业日常监管措施。做好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规范和整顿,坚决取缔和规范无证照摊畈和地下食品加工窝点,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把食品安全关。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
(十一)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要在种养殖、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消费环节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食品安全诚信数据库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及时公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信息和诚信档案,推进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加强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召回和食品企业红黑榜制度,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高自律意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强化食品监督管理。
(十二)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要建立农村红白事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凡是50人以上的家庭聚餐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委会申报,并填写《农村红白事聚餐备案登记表》,再由村委会报镇乡(街道)卫生监督中队审核批准,并派卫生监督员现场监督指导,做好食品卫生管理,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把印制漫画形式的农村家庭聚餐食品卫生操作流程图,发放到群众手中,以通俗易懂、直观明了的形式指导做好农村家庭聚餐食品卫生工作。
(十三)开展畜禽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要完善屠宰管理和执法体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实施屠宰企业分级管理,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建立病害肉无害化处理保障机制,促进"放心肉"工程实施。
(十四)继续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的扩面、提质、增效。提高农村食品放心店的统一配送率。抓好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饮用水、学校周边食品摊点的监管。加大对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小餐馆和旅游景区餐饮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集中定点采购等制度,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成果。
(十五)巩固提升食品信息监测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食品安全信息共享系统,形成一个高效、快速、通畅的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多向、多部门收集和传输,以及服务于食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事件预警、应急处理和食品安全科研及社会公众服务的网络体系。
(十六)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完善市以及镇乡、街道应急管理体系和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完善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机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1小时内向所在地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知悉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出初次报告,并根据事故处理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要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和物资库。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处理标准操作规范和技术方案。建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处理系统。
二、农村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要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强化农村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用药安全问题解决好、维护好、保障好。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监管责任,建立网络运行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以地方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等社会监督力量为辅的农村药品安全保障责任体系。将农村药品安全列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农村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位。继续保证对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经费和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考核经费投入。
(二)强化监管网络建设,保证监管网络运行质量。进一步完善镇乡、街道建立药品安全监管站,明确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保障工作经费。药品安全监管站要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辖区内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参与有关监管部门融合农村公共安全协管人员队伍,进一步推进"多员合一"工作,落实药品安全协管员责任,实行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提高药品协管人员药品安全意识和开展社会监督的能力。探索建立农村药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建立分区负责、分片包干制度,细化分解监管目标任务,明确考核标准与方法,落实监管责任人。主动加强与药品协管人员联系,保持正常沟通,加强业务指导,保证药品监管网络的运行质量。
(三)监督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不得出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四)强化进货渠道监管,保证药品供应规范方便。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渠道的监管,保证药品购进渠道"合法、清晰、稳定",加强药品质量的源头管理。鼓励具有一定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直接参与配送和乡镇卫生院以"代购分发"形式向村级医疗机构配送药品,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规范药品供应渠道、解决山区药品"配送难"。鼓励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药品零售网点,支持企业在"双无村"(无医疗机构、无零售药店)设立零售药店或乙类非处方药药柜,开展各种符合实际、形式合法、操作规范的药学服务,解决山区群众"购药难",提高药品供应覆盖率。
(五)规范药品销售方式,健全药品保管制度。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不折不扣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六)规范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对村级卫生所药房改造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领导机构,由药监、卫生部门联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药房改造全过程进行帮促指导与监督。统一规范标准,严格参照GSP标准和诚信药房考评标准实施药房改造,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统一检查评比,由卫生部门牵头,组织人员进行评估验收。统一人员培训,加强对村卫生所负责人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
(七)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有效。要结合"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对"小诊所"药品质量整治与规范力度,保证药品存储设施等达到基本要求。加强对医疗机构从药人员培训,保证使用药品质量,提高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药品市场"一连三线五制度"的长效监管模式。"一连"就是鼓励发展药品零售连锁经营,采用宽严相济、靠前服务、依法行政等措施,积极发展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三线"就是药品贮存温湿度、零售企业药师在岗、药品经营品种流向三种监管难点问题实施网上在线监控;"五制"就是推行"监管建议书"、"涉药单位约谈"、"日常监管情况通报"、"药品销售人员登记"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明示"等五项创新制度。达到有效监管、依法监管、和谐监管、全程监管。
(八)实行医疗器械监管"四定一报"制度。"四定"指定人、定区域、定检点、定检查频次;"一报"指质量可疑产品、不良事件、突发事故报告制度。要实行医疗器械定人管理。药监部门要确定懂业务、责任心强的专兼职人员作为医疗器械监管人员,监管人员要相对固定,有明确的分工并经常参加各类业务学习。要实行医疗器械企业单位定区域管理,药监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合理划分监管片区,明确各片区监管责任人,确保辖区内所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都有监管人员负责。监管责任人与责任片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逐家签订监管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要确定需重点检查的医疗器械企业、单位。药监部门每年年初下文确定区域内年度重点监管的医疗器械企业、医疗机构,监管检点为:上一年度被评为警示、失信的企业;国家、省重点监管企业;上一年度出现安全事故和隐患较多的企业和单位;生产、经营无菌器械、植入器械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企业。年底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对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重点监管医疗器械企业单位进行增减。
(九)加强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实施药品监管信息化工程,促进药监系统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完善和优化已开发使用的药品生产监管、批发企业监管、特殊药品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药品稽查等信息系统,启动药品GMP认证管理信息系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网上直报系统、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等系统建设。建立假劣药械信息、抽样检验信息、稽查应急信息、案件处置情况等信息共录共享机制,真正体现电子监管的科学高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发药品监管行政监察系统,完善与政府电子监察网络的对接功能,做到实时监控、在线监督。
(十)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快组建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步伐,配足检验人员,逐步添置检验设备,注重检验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推进以统一计划、经费和信息为主要内容的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建立"监督抽检、评价抽验和企业自检"三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努力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深入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提高分析、评价、预警水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实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为区实现“四城”建设目标而努力。
三、重点整顿任务及主要措施
(一)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1.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原料索证索票制度,规范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
2.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好食品添加剂进货验收、使用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按照年度报告等工作要求,定期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上报备查。
3.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申报制度,依法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4.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抽检和监测。根据以往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线索,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食品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
(二)全面整治食品小作坊
1.当前正值省市县(区)机构改革启动实施阶段,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前,各部门仍按原职责分工履行职责、落实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调查摸底,摸清我区各类食品小作坊情况,深入推进食品小作坊的专项整治。
2.全面整治年经区政府同意并产品目录允许暂时存在的食品小作坊。完善小作坊监管电子信息档案,实施动态监管,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管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
1.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
2.开展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市场检查,依法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开展农药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依法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加强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规范农药使用行为;开展蔬菜、水果和茶叶等主要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
3.开展饲料专项整治。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加强对畜禽、水产等养殖户的指导检查,依法查处在养殖过程中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并追踪溯源。
4.开展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对兽药市场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处生产、经营禁用药物行为;开展兽药监督抽检,依法查处非法生产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行为;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规范畜禽、水产养殖户的兽药使用行为;加强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依法查处违法使用禁用药物行为。
5.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加强水产苗种药残抽检和执法监管。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
6.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加强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规范“三品”生产行为和标志使用行为;对市场销售的“三品”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伪造、冒用使用标志等违法行为;开展“三品”质量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和可追溯制度,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
(四)食品生产环节
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整顿。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产品检验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使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加工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开展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调研,把具有区域性集中生产特点而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的食品加工区作为重点整治地区;加强巡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取缔无证照生产加工行为。
3.开展重点行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专项整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政办发〔〕135号)要求,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专项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建立较完善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体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五)食品流通环节
1.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审验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文件,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以消费者投诉举报多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食杂店等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深入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奶制品销售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台帐制度,严格规范经营行为。
3.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下移监管重心,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
4.完善和推进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的具体要求和进货台账制度的具体内容,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适合不同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的电子台帐、纸质台帐和票据粘贴台帐,进一步扩大“两项制度”的覆盖面。
5.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监测。针对流通环节特点,科学确定食品监测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加大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的跟踪监管力度。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快速检测工作程序,建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监测结果开展市场规范和执法检查工作。
(六)餐饮消费环节
1.推进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效率,改进和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厂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督,将卫生许可制度及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强化餐饮服务企业的自律意识。
2.规范餐饮业原料采购索证管理。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工厂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售食品等行为。
3.开展餐饮单位餐具消毒的集中整治。对餐饮单位的餐饮具和餐具集中消毒单位配送的餐饮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开展熟食卤味、冷菜、盒饭等高风险食品的专项监督检查。
4.严格餐饮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针对餐饮消费环节容易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导致食物中毒较多的酒类、熟肉制品、散装食用油等品种加强重点监督监测。特别要对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实施重点监管,规范和整顿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七)畜禽屠宰
1.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标志牌,以及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证书、标志牌的行为。规范畜禽屠宰,坚决依法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产品和注水猪肉等行为。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严防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2.继续清理整顿和整合定点屠宰企业,重点清理不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屠宰厂(场),加强屠宰企业资源整合和改造升级,规范屠宰企业管理,从根本上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营水平。
3.逐步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强对畜禽实行标识制的管理,严格生猪、牛、羊、家禽定点屠宰操作规程和检疫检验制度。
(八)保健食品
1.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和抽验,凡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原料采购和使用、产品生产及检验情况和销售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2.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
3.加大对报刊、电视、广播虚假违法宣传广告整治力度,整治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和疗效,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保健功能和疗效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食品虚假广告一查到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加大经费投入,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效的保障。同时,要结合地区和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提出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加强督促指导和协同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食品安全整顿合力。机构改革到位前,各部门按卫生部等七部门《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监督发〔〕52号)和《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81号的有关要求,在抓好整顿工作同时督促和指导关部门开展工作。部门之间要加强协同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努力加强工作衔接,着力解决分段监管中的空隙和漏洞,避免出现工作脱节或多头重复执法,要联合开展监督抽查,提高监管效能,创新综合监督的手段和方式,完善综合监督的机制。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
1.加强检验检测。各部门要配合做好上级部门对重点品种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抽检工作,定期链接公布关检验检测结果。建立全面覆盖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整理。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可预见性和主动性,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目标清楚,方向明确,效果明显。
2.强化行政执法。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评议考核,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3.加快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订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完善关规范和标准。建立食品企业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行业自律。
(四)广泛参与,强化培训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整顿的重大意义,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整顿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食品行业组织要在本行业内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诚信教育,明确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应的法律责任。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