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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必要性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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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必要性

第1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必要性范文

关键词:法律知识;青少年;成长;宪法

青少年是未来建设祖国的中干力量,民族的希望。近些年来,国家不断增添删减思想政治教材中的法治教育内容,旨在为学生提供最精华的法律知识,上述举措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了有利途径。但与此同时,教师也需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一方面是时展的要求,另一方面是未成年人犯罪率的逐年攀升,这与部分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存在着直接关联。若法律教育开展的深度不够,学生很容易越界。因此,有关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仍是教育中的关键一环。

一、法律知识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分析

宪法是我国的第一大法,是制定各项法律所需参照的母法,其中对青少年所应享受到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都做了较为详尽的说明,能够保障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对于中学生群体来说,其处于即将步入成年的人生成长关键期,虽然并未完全进入社会,但法律对自身发展的影响,早已渗透日常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从幼儿园开始,法治教育就开始了,通过幼儿园及小学阶段长期的法律熏陶,其中所倡导的各项文明美德,早已在生活中展现得淋漓尽致。从生活中的小事说起,例如,在学校要遵守校规,在班级要遵守班规;努力学习,不负韶华;在每次考试中,都能凭着自己的实力交出一份真实的答卷,不作弊,不抄袭;在放学的路上,更应遵守交通规则,做新时代遵守规则的好青年。上述青少年应做到的行为目标是遵纪守法的最直接体现,是底线,是原则,是学生能更快融入社会必备的素养之一。据青少年法治与社会行为融合程度调查表明,多数青少年都能很好地理解并纠正自身的行为,这与教师在思政课堂中进行潜移默化的长期法律教育有着直接关联[1 ]。上升到国家政治层面高度,其影响也是较为深远的。在思想政治教材中重点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无论是有何特权的人,都不能逾越法律这道红线,这也正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个人最公平正义的武器。通过法律教育,学生能很好地认识社会,认识到自身在社会中的定位,努力去争取自己未来想要的同时,也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的权益,从个人做起,去感染身边的人,只有社会每个人都遵守法律准则,整个社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现状浅析

(一)仍存在着部分学校对青少年法治教育认识不足的现状

从当前来看,分数成为了广大师生最为关注的问题。应试教育的功利化(重分数)表现使得思想道德教育在学生课时安排中实际占有的比重严重缩水,表现为实际则为学校与社会并不真正重视法治教育。从当前来看,法治教育仅局限在线上课堂中,缺少实践课堂的比例,从而忽视了对青少年法律信仰的养成与法律意识的培养教育。另外,相关人员更应清晰地认识到,法治教育在课程中的定位较为模糊,法制教育与反腐败教育、安全教育、思想品德教育间的关系仍处于难以厘清的状态。形成体系的法律教学,当前只在法律专业的学生可见,这是极其不利于法制教育广泛进校园推广的。

(二)学生对一言堂的法制教育形式并不感兴趣

知名教育学者王静波曾做过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学生对法治教育的开展方式既不感兴趣,也不讨厌。这说明当前的教育方式仍存在教学内容设计不合理,教学方式不科学的现状。建议教师采用针对参与式、互动课堂式的教学方式,学生较为感兴趣的方式,利用调动起其实际参与度的形式,强化学生对于法治理念的认同与法律知识的了解。

三、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

据调研表明,曾接受过一定法律教育的学生相较于法律知识了解匮乏的学生,在校园暴力、恶性事件的发生率方面处于较低水平[2 ]。可见法律知识匮乏对青少年身心成长带来的影响是较为深远的。学生难以在社会中获取到足够的法律知识,因此,更需要教师在思政教育中提升法律教育在课堂中的比重,用教育手段扭转学生法律知识匮乏的现状。从当前我国的教育现状来看,可通过如下途径开展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训练:

(一)引入案例教学法,提升法治知识宣传质效

法律作为一种工具,涉及到学生成长的方方面面。对于青少年而言,考虑到其尚未进入社会,对于部分如合同纠纷等领域的法律知识,只需稍加了解即可,但不能一点也不了解。其更需要重点学习的应该为涉及自身权益保护的内容。例如在课堂中,教师可应用案例教学法,引入生动的案例宣传法律知识;播放案件片段,并采用旁白的形式,使学生了解基本案情。如在自我权益一章中,教师介绍如下事例:小白与父母曾到某一知名景点游玩,并使用照相机拍摄了几组游玩照片送至冲印馆。后冲印馆未经小白及其监护人许可,将其中一张有小白的照片置于展览橱窗中展览,使得其生活中遭受了很多无关的困扰。后经法院裁定认为:冲音馆需赔偿给小白4000 元,并主动向其赔礼道歉。引入案例教学法后,教师更要充分发挥交互性课堂的作用,与同学们积极互动,如向学生询问应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肖像权等等。最后教师结合学生的反馈,教育学生应如何树立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的态度,特别是在移动智能终端盛行的背景下,应如何保护收集存储照片安全、电脑数据安全等方式。用贴近生活的案例,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播撒法治精神种子,让学生了解法律,尊崇法律,树立对法律的正确认知。也可通过定期举办法律活动的方式,利用动漫视频、抢答互动等形式来引导学生全员参与到法律知识的学习中,做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新青年[3 ]。

(二)教师应定期持续关注学生身心成长,减少校园欺凌案件发生

据中国青少年中心的调研报告显示:35%的学生偶尔被欺负、6.2%的人常常被高年级同学所欺负[4 ]。通过分析上述现状产生的原因,主要与学生对自身权益维护及法律知识缺乏有关。因此,学校既要重视学生的成才教育,更要注重学生的成人教育,切不可重分数而轻人格。一方面要帮助学生正确认知社会主流价值观导向的好坏,正确选择人生之路;另一方面需尤为注重“差生”的心理健康状态,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加以干预,重视其心理健康和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用教师的一己之力,做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与校园欺凌事件干预工作。

(三)增添第二课堂比例,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单纯的课堂教育远远达不到扩宽学生眼界的标准,开展延伸课堂有着一定的必要性。学校应联合教师,采用多元化形式,为学生进行直观且生动的法治教育。例如在大课间等空闲时段播放法治教育电影、案例等;在学校走廊的展览橱窗中,增设法治宣传模块;结合社会热点法律事件,让学生充当旁听者,更好地了解学习法律后,应如何利用法律中的哪一项要求对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有益等等,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随着当前,“互联网+法制教育”模式的逐步推进,教师与学生获取优质教育资源的方式也更加便捷。例如我校定期在课堂环节中,增设模拟法庭环节。关注“罗翔说法”公众号为案件来源,定期组织模拟法庭;在思想政治期末考核中,增设法律知识问答模块,并纳入最终成绩,此举将学生学习积极性充分调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四、结束语中小学生守、用、知、护法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积极动力源泉,是传播法治正能量的有利途径。《少年中国说》中有一句经典名言,值得每位青少年铭记于心。“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青少年接受学校教育的最重要目的是育人,先育人后育才,法律作为育人的重要手段,在青少年成长路上具备不可或缺的作用。法律教育必须从小抓起,培养学生们形成正确的认知,为其未来人生发展提供坚实的导向作用。

第2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必要性范文

关键词:法治教育 中职学校 开展形式

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使中国法律体系逐渐完善,对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文化的融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当前人们的法律意识仍有待提高,因此需要采取适当的方法与措施对其进行督促。中职院校的学生由于身心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还没有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加之所接触范围有限,其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因此,需要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通过开展有效的法治教育,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提升,为其将来更好地融入社会奠定基础,为依法治国做出贡献。

一、中职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的必要性

经济的一体化、文化的大融合、科技的大发展造就了当前的信息化时代,这虽然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同时其中也暗藏着诸多不利于青少年发展的因素。中职学校的学生正处于青春发展时期,对世界充满好奇,但由于其身心都未发展成熟,因此如果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非常容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不仅给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还会将其人生毁掉。因此,中职院校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加强法治教育,有助于学生辨别是非能力的提高,从而帮助学生抵制不良诱惑,减小未成年人犯罪发生的概率。此外,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还可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助于学生在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因此,中职学校加强对学生法治教育,不仅是学校提升教学水平的需要,同时也是减少社会犯罪、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需要。

二、中职学校开展法治教育遇到的阻碍

1.学生成员构成较为复杂

中职学校的学生具有素质高低不等、成员结构复杂的特点,中职学校的学生很多是因为中考不理想、家庭困难、父母离异等因素致使其没有考上理想高中,而进入中职学校的这些学生在性格等方面差距较大,个性较为鲜明,管理起来也较为困难,而且普遍存在不爱学习的现象。加之有些中职学校在管理上较为宽松,为学生逃课、接触社会不良人员提供了机会,容易诱导这些没有形成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学生犯罪,进而危害社会。

2.中职学校资金投入不足

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很多学校领导认为学习才是学生的主要任务,因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和中职院校,都更加注重在教学方面的投入,造成法治教育资金的匮乏,效果也可想而知。不仅如此,一些中职院校对法治教育缺乏足够的重视,致使法治教育的相关教育工作者,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步履艰难。

因此,需要中职院校的领导认识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性,通过加大资金的投入,为法治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概率。

3.法治教师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一些中职院校从事法治教育的教师,在进行法治教育工作的过程中,仍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采用“填鸭式”“满堂灌”等教学方式,使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时,缺少学习的兴趣,进而增加了学生逃课的概率。不仅如此,还有一些法治教育的教师专业知识的储备较为匮乏,在进行法治教育的过程中只能照本宣科,无法对法律知识进行拓展和延伸,造成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只能停留在表面,无法深入理解。

因此,中职院校应加强对原有法治教师的培训,通过积极引进优秀的法治教育教师等方式,提升中职院校的法治教育水平。

三、中职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的形式与方法

1.法治教育的主要形式

法治教育主要分为三种形式,即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主要是学校通过对学生进行系统、科学的编排课程等方式,讲授学生相关的法律知识,这种形式的法治教育可以让学生较为系统、全面地掌握法律知识。家庭教育主要是指学生在家长以及亲友的影响下,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通常情况下,家庭作为学生的启蒙教师,对于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向等有重要影响。社会教育主要是学生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参与社会活动、接触社会人员等方式,从中掌握法律知识,这种方式的法治教育通常能引起学生较大的兴趣,对于巩固、深化学生的法律知识有重要作用。

这三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是相辅相成的,对学生都有重要的影响,家庭教育是启蒙、学校教育是基础、社会教育是深化,因此中职学校在开展法治教育的过程中,要注意将三者结合,从而使法治教育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2.开展法治教育的主要方法

(1)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兴趣是学生最好的老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不仅可以增强法治教育的效果,还有助于学生更深层次地对法律知识进行掌握。为此,教师可以通过采取以下方法,增强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

第一,与学生未来从事的职业相结合。中职学校培养的是技能型人才,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但不论哪种行业,都会与法律存在内在的联系。为此,教师在进行法治教育的过程中,为增强法治教育的效果,可以通过与学生未来即将从事的职业相结合的方式,拉近法律与学生的距离,进而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例如,对于卫校的学生,学校教师在讲授法律知识时,就可以为学生列举一些医疗事故或者医患矛盾的事例,讲解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从而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

第二,利用多媒体教学。教师在对学生讲解法律知识时,还可以根据相关知识内容,为学生播放相关视频,利用多媒体影音图文结合的特点,对案例情境进行再现,从而调动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例如,教师在讲授居民的基本权利时,就可以为学生播放一段视频,让学生找到视频中哪些内容是合法的、哪些内容是违法的。此外,教师还可以为学生播放一段其他国家相关权利使用的视频,让学生找到其中的内在联系,加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

第三,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这也是新课程改革的基本内容,这在法治教育中也是适用的,高校教师在进行法治教学的过程中,需要发挥学生的作用,通过积极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认识与疑惑、组织学生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讨论等形式,营造热烈的课堂教学氛围,增强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学生学习水平的提升。

(2)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教育。当前,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通讯行业也得以快速发展,当前的年轻人几乎人手一部智能手机,用微信、QQ、微博等进行交流、娱乐。教师在开展法治教育的过程中,应注意到这种变化,并加以利用。为此,教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

第一,建立QQ群、微信讨论组。教师可以建立一个微信讨论群,让班级学生都加入其中,将当前社会发生的热点新闻等到讨论组中,让学生发表自己的观点、意见,并在恰当的时机适当对学生的评论进行点评,引出相关法律知识,从而让学生对法律知识进行掌握。这种方式的法治教育,不仅有助于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与掌握,还可以促进学生对当前社会的关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第二,建立学校网络法治平台。教师可以通过建立网络平台的方式,鼓励学生积极登录网页,并且通过学校论坛对相关知识点进行讨论。这种方式的讨论是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的,可以拓宽学生的视野,加深学生思考的深度。此外,教师还可以通过微博等方式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加学生认识法律的渠道。

(3)增强学生的对法律知识的运用。法律知识的讲解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因此教师在进行法律知识讲解的过程中,应培养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具体可以利用以下几种方法开展。

第一,积极组织相关的活动。教师可以利用学生课余时间,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的辩论比赛等,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而组织活动的学生,在组织的过程中,也会丰富相关的法律知识。

第二,带领学生参观戒毒所、旁听法院审判。这种方式可以让学生体会到法律的庄重性,从而增强学生对法治教育的重视。此外,教师还可以模拟法庭,让学生在活动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在促使学生能力得到锻炼的同时,丰富学生的生活。

此外,中职学校还可以通过积极宣传法治知识、邀请法治专家开讲座等形式,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讲授学生如何利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其将来步入社会做好准备。

四、小结

综上所述,法治教育对于学生未来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需要中职学校引起足够的重视,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活动,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与掌握,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做到知法、守法,在将来的生活、工作中合理利用法律,为维持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张鹏.依法治军背景下如何创新性的开展军队法治教育[J].法治博览,2015(12).

[2]沈百锋.法治教育背景下的体育课学生管理途径与方法探析[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3(10).

[3]陈梦瑶.浅析高校在法治教育中的作用[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2(1).

[4]姚建宗.当代中国的社会法治教育反思[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1(4).

[5]韦少雄.村民自治的大学生民主法治教育功能及其路径选择[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13(1).

[6]王俊杰.高校法治教育实践性教学模式初探[J].法治与社会,2014(12).

[7],刘延峰,刘生梅等.现行医学教育模式下护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及对策[J].齐鲁护理杂志,2011(35).

第3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必要性范文

一、综合实践活动中开展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党的十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强国的治国方针。作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中小学生首先要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目前看,中小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程度远远低于九年制义务教育水平,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学校法制教育作为实施依法治国方针的重要场所,必须要做好普法教育工作。

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目的是以学生为本,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实践性,而综合实践活动恰恰把主动性、创造性、实践性融为一体,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搭建了平台,提供了载体,让学生在活动中提高素质。结合吉林省实际,几年来,各地相继建立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场所(基地校),在承担课程改革重任的同时,还承担了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历史重任。在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同时,接受法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教育。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素质教育基地校发挥综合实践基地作用,强化法治教育在整个活动中的作用,开设了法治课堂,聘请了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丁书达检察官定期讲解法律知识,有针对性地进行青少年普法讲座;基地还设立模拟法庭,由学生亲自设计、参与,把法庭引入校园,让法律走进学生的生活。通过学生的亲身体验,达到了普法的目的。

在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中,每个学生都要接受法制教育,养成良好的遵法、守法的习惯,摒弃不良陋习。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开展法制教育,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克服课堂上灌输式教学的弊端,把法制教育融入到活动中,让学生主动、愉快参与活动,自主体会到法律的重要性,知晓法律就是共同遵守的原则、法律就在身边、法律能保护我们,从而让法律在学生内心深深扎根。

二、法制教育的形式因地制宜、灵活多样

法制教育不同于与课堂上的德育课教育教学,也不同于常识课中的法律知识,而是有实践、有理论,还能走向社会,理论联系实践是法制教育的重要特点。如,禁毒教育作为法制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值得各地效仿。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禁毒教育观看宣传片,由缉毒警察讲解,观看实物,学生发表禁毒声明,看似和学校课堂上的法制教育课程没有太大区别,实际上取得的效果不同。由于整个实践活动是以实践为主,将动手、动脑和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学生成了禁毒活动的主角,学生近距离查看,然后分成小组,查阅资料,了解的特性、危害,然后再总结写报告,交流感想。这样做的结果,使学生对的危害,有了深层次的了解,从而从思想上做到禁毒的目的。

各地综合实践活动也围绕法治教育进行了,积极开展活动。如临江市中小学实践教育基地,组织小学生到临江市监狱参观,走进社会,用生动事例宣传法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通过学习《消防法》中“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等条款,很好地保护了青少年生命安全。

三、设置法制教育课程,应有相应的课程标准

法律不同于其他课程,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特殊性。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同落实普法工作相结合。要结合这些法律法规单独编写校本教材,根据课改要求将法律知识课从德育课和常识课中分出来,列入小学课程计划,使之逐步成为必修课程,并加以完善。切入点是从综合实践活动的角度入手,编写法律课校本课程,寓教于乐、寓法于活动中,让学生从小学思想品德活动、初中综合实践活动中学法、懂法、守法。

四、以综合实践活动为主阵地,培养合格学生

综合实践实践活动要做到“三个结合一个联系”,即: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同落实普法工作相结合;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同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活动相结合;法制教育必须同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密切学校同家长、社区的联系,全面开展创建青少年法制学校的综合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第4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必要性范文

一、结合教材内容,强化法制教育

政治思想品德类课程本身已经包含有法制、法律知识,首先必须保证教好、学好这一部分要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在教育中育人。如参加法制讲座和模拟法庭、法制图片展、观看法制教育光盘、法律知识竞赛、失足青少年现身说法等等活动,让学生在教育实践中体验法律的作用,并引导学生养成依法自律、依法做人、依法维权的习惯,在潜移默化的感性教育中,触发学生对知法、守法必要性的理性思考。思想品德课教师要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别注意了解和搜集一些与教材内容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尤其是那些贴近学生生活的具体案例和材料,并把这些案例、材料制成电脑课件,在课堂教学中创设情境、以案说法。这样不仅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对法制内容,实现课程固有目标。政治思想品德课程的其他内容,富含大量的法制教育因素,有契机、有条件就应该积极渗透法制教育。渗透时要遵循“尊重教学、科学导入,分量适中、目标恰当,有机统一、一箭双雕”的原则。“尊重教学”是渗透法制教育的前提。教学中不能因为法制内容的渗透,破坏教材原意、教材内容、教学程序、教学结构,打乱学科教学秩序,更不能冲淡教学主题,喧宾夺主。“分量适中、目标恰当”的意思是既有渗透,又在量、度、时间上有严格的界定,不能把教学课上成法制课。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结合教材知识内容选择一些法律当中典型的案例来引发学生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如在学习“保护自然环境”时,花3-5分钟来引导学生联系现实:看看现在周边的河流没有一条是清澈见底的,和二十几年前完全不一样。以前小孩在小河中游泳、打水仗,河里的鱼鲜美好吃,妇女在河边洗衣服;现在河里的鱼许多已不能吃,就连河水的颜色有时也泛黑,发出怪味,这是为什么?学生通过分析、讨论、比较就会发出感叹:“保护自然环境是多么重要啊!”此时再适时介绍《环境保护法》,使学生了解世界各国都已经很重视这个问题,因此,有了6月5日――“世界环境日”。这样联系实际渗透法制知识,使学生不是被动接受,而是自然认同,真正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二、注重课堂体验,落实法制教育

“法制源于生活,寓于生活,用于生活。”将法制教育融于课堂教学活动中去,丰富学生们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是思想品德教师的一个主要任务。教育产生兴趣、丰富学生的想象力、调动学生学法的积极性,遵循“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思维发展规律,让学生通过思考、交流、体验来理解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而且也促进了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

三、思想品德学科教学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渗透法制教育

教育无小事,要想减少青少年犯罪首先就要从预防入手,让他们懂得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自觉地远离罪恶。在学生日常管理实践中,要善于抓住发生在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小事,适时地利用板报、墙报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并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让学生收集整理法律知识和案例资料,让他们在收集、整理的过程中提高法律意识。如针对学生上课迟到、上课不注意听讲、不完成作业、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现象,帮助学生分析这些问题的危害性和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让他们认清“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等错误认识的危害性――“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使自己堕落为落后的差生或走上犯罪的道路”,促使其时刻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四、思想品德学科教学中关注社会热点,弘扬法制教育

第5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必要性范文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实施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8-0289-02

一、引言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们国家高等教育的关键构成部分,承担着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人才的光荣责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职业教育又迎来了新的春天,蓬勃发展,呈现出与以往、与其他高校不同的特点。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新形势下,面对新的任务,在高职院校中有效推进法治教育活动的实施,在现代职业教育中塑造具有法律素质和法治精神的现代职业人拥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新局势下,高职院校进行法治教育的必然性

(一)依法治校环境下,高等职业教育需要法治观念的引领

不久前“中国式过马路”在生活和网络中成为了人们谈论的热点。这不只是说明了群众规则意识的浅薄,更体现了人们对法治认知的不足。法律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正如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卢梭所说,全部的法律中最主要的法律是刻在人们心中的法律。显然,只有当法律成为内化在人们思想中并自觉自愿遵守的强大观念,才能真正实现法制社会。然而人生成长的主要时期是青少年阶段,是价值观、人生观渐渐生成的关键阶段。因此,在人民权利意识逐渐觉醒、法治观念不断强化的法制社会,高职院校将会依据学生特征进行现代化职业培养,这将是教育和时展的共同方向。

(二)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需要法律知识的充实

与高等院校相比高职院校的最大特征是它的职业特点。它发展和存在的旗帜是以就业为导向。在该类院校培育出来的学生,在校期间少,动手能力非常好,特别是在毕业前的顶岗学习,不只是让学生快速的适应社会、融于社会,更能够迅速的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在有限的在校时间里,让学生学会守法并运用法律在就业甚至以后的人生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构建和谐校园,需要法治文化的熏陶

高职院校校园文化的丰富,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持。通过创建和谐校园文化,形成统一的交流平台,学校的学生、老师、管理者可以进行良好的互动交流,增强彼此的和谐关系,推动校园文化风气的提升。为响应国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各院校要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法治文化使其中的重要一环,只有具备了良好的法治文化,才能保障校园管理工作依法进行,全面提升校园管理工作水平。充分全面理解学校法治文化的本质,能有效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依法治校,有利于加快我国社会法制化进程。

三、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现状问题

(一)法治教育体系有待完善

高职院校的首要任务是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它由多项内容构成,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人文素养、社会经验以及法治观念。现阶段,在国内高职教育领域还未意识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没有确立它的基础培训地位。由于没有独立的承担学生法治教育的机构和充沛的师资力量,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大多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来承担,而这支队伍的法学知识贫乏,缺少法律实务经验,精力分配更是不得而知。目前,高职院校的法治教育只停留在社会实践、入学教育、讲座等一次性的教育活动中,没有建立长期完整的教育教学战线来完成对学生影响深远的大学法治教育,无法真正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

(二)法治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

高职院校有区别于普通高校的特点,因此对高职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要充分结合他们的自身特点,进行有高职教育特色的法治教育,培训他们专业方面的法律知识。现实情况中,绝大多数的高职老师在进行法治教育的时候,讲授的法律内容与学生的家庭、职业发展没有紧密的联系,所讲内容大部分都是告诉学生,当和同学产生矛盾,爆发冲突时该如何解决。根本上,这种法治教育不能起到保护学生的作用,不利于他们身心成长。

(三)普法工作水平需要提升

法律内容为适应社会的变化,需要进行不断完善。教育的普及,提升了公民的法治观念,但是法治教育体系的落后,使得他们不能全面理解法治内涵,当他们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经常会置法律条款于不顾,做出不理智的举动,激化矛盾。显而易见的是,大部分的职业院校中,都设有保卫部,甚至是当地公安机构进驻校园,维护校园秩序。从另一角度考虑,当对学生进行了全面的法治教育,他们的法治观念得到提升,当发生矛盾纠纷时,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能有效避免校园斗殴事件的出现。

四、新形势下如何在高职院校中开展法治教育

(一)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对接双方法治教育机构

高职院校善于将专业教育融于实际的企业生产活动。有的企业在高职院校中,会出资设置定向培养班,经常会安排公司高层领导到学校进行企业文化宣传,讲解公司的发展历程,向学生们灌输企业价值观念,还会定期组织学生们到公司进行参观,尽早的增强学生对企业的了解,提升对企业的认同感。在学生的教育培养工作中,校企双方相互合作,努力将每位学生培养成才。公司的法务人员可以与院校的法治培训部建立沟通,在对学生进行企业文化宣讲的时候,增加法治教育的内容,最大程度的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利用“人才培养立交桥”拓宽学生法治教育途径

在去年,北京市在职业教育领域已经展开改革,将背景科技技术学院当成试点院校,该校实行“2+3+2”的创新型教育模式,与在京的多所本科高校以及研究生培养机构建立密切联系,在教育过程中不仅注重技能教育,还融入了学历教育,为提升毕业生综合素质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实行这种新型教育模型之后,高职院校的学生有机会去本科院校学习,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在这一平台上,还能够与那些本科生,甚至是研究生进行专业知识的探讨。在大部分的本科大学中,都设有法学专业,有大批的高素质法学专业学生,他们专业知识扎实,内控能力比较高。在他们即将毕业的时候,需要找寻实习单位,检验他们的专业知识掌握能力,职业院校的法治教育就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教学资源,邀请他们来为学生们进行法治教育。这种方式一举两得,一方面能让法学专业学生更深刻的掌握专业知识,另一方面还达到了高职学生法治教育的目标,提升了他们的法治观念。

(三)高职普法教育要与职业技能教育相结合

我国高职学校有其自身特性,没有足够的师资对在校学生进行全面的整体性的法治教育。所以,在该类型学校中进行法治教育,要与技能教育高度融合在一起,对于理论性的知识要求不是很高,法治教育要与他们的从业领域紧密结合,与他们的职业技能相融合,多接触与他们从业领域相关的法律内容,要加强该方面的培训。例如,产品设计专业的学生要充分虚席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内容,汽车专业的学生要知晓交通安全法规对企业再制造方面的要求。那些马上要毕业的学生,就要步入社会,要对他们进行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保证他们能在以后的工作中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必须与学生的就业密切联系在一起,注重教育内涵,法治教育不能走过场,要充分体现内在应有价值。只有如此,职业教育的根本目标才会实现,确保学生在毕业后能立足社会,贡献社会。此外,第二课堂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可以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对学生进行引导。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为学生解答身边的法律疑难问题,让学生从分析和思考中明白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从付出和维权中切身体验到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从而达到法治教育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徐慧敏.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研究[D].燕山大学,2013.

[2]刘桂云.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研究[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04:19-22.

第6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必要性范文

关键词:校园踩踏;预警机制;应急机制;预防;漏洞

近些年来,因突发事件而导致的校园踩踏事件屡见不鲜,如:2008年4月23日,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中心小学数名学生因为拥挤倒在人群中,6名小学生在事故中受伤;2009年12月7日, 湖南省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发生一起有8名学生遇难,26名学生受伤的踩踏事故; 2010年11月29日12时,新疆阿克苏市第五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造成41名学生受伤,其中轻伤34人,重伤6人,病危1人。

这些事件的发生给社会带来了极其不稳定因素,给学校带来了恶劣的影响,给遇难学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现从三个方面对校园踩踏事件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一、校园安全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中小学生、少年儿童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保障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安全,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教育事业以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学校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保障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证国家的长远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本质要求。

因此,校园安全也就成为了社会各界和千家万户关注的焦点。校园踩踏事件的发生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学校不仅仅要教会学生文化知识和做人的道理,更应该教会学生去保护自己的生命,做学生生命的守护者和捍卫者,真正做到让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二、 对校园踩踏事件发生原因的分析

(一)踩踏事件发生的群体。青少年正处在青春发育阶段,力量、速度、思维和应变能力均不及成人。青少年生活经验少,安全防卫知识欠缺,自我保护能力差,遇事容易慌乱,使场面失控,造成伤亡等。此外,现在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家长对孩子溺爱有加,造成孩子娇气重,生存依赖性大,面对困难主动求助少,多是被动依赖成人解决问题,面对危险时,勇敢精神少,积极生存能力差。

(二)踩踏事件发生的环境。学生是校园活动的主体。踩踏事件多发生在下课、上操、就餐、集会和放学时,学生集中上下楼梯,且心情急切。校园建筑不符合标准,出入通道少或通道狭窄,不能满足学生集中上下的需要,造成拥堵,乃至踩踏事故的发生。建筑物缺乏照明或照明不足也是事故发生的一个诱因。

(三)校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有的学校没有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和组织机构,没有专门的安全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各项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各安全工作组织间也缺乏协调,安全责任分工不明确,制度不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没有落实到人。另外对安全教育重视不够,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目前很多学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安全课程,有的学校根本没有为学生购买安全教育教材或购买后发给学生就完事大吉,造成了这些学校的学生普遍缺乏安全常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三、应对校园踩踏事件的措施和方法

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有其特殊性,学校要做好防范工作,降低或避免踩踏事件的发生。

(一) 完善校园设施。对校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解决因环境因素而潜在的安全隐患。楼梯是楼内垂直交通的“大动脉”,楼梯设计应遵循保障安全、便于行走和紧急疏散时保证规定时间内顺利通过达到室外的原则。在设计楼梯时,还要考虑某特定年龄阶段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对那些不符合学校道路建设和楼道、楼梯建设标准的,要进行修缮和改造,以保证在各种突况下学生的顺利通行。学校要加大资金投入,建设校园安全基础设施体系,如,紧急疏散路线图,一些重要部位的楼道照明或者应急灯等。

(二) 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建立安全值班制度。早、中、晚、课前、课上、课后,凡是学生在校期间都要安排教师值班,做到时时有人看,处处有人管。对餐厅、浴室、宿舍楼、礼堂、图书馆、阅览室、计算机室、室内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有专人值班检查,值班要有规定、有记录、有检查。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只要发生了安全责任事故,就要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要制订处置事故工作预案,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应急工作小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第7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必要性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 公民意识 培养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02-0040-01

公民这个词本身是法律上的一个概念,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党的十报告中要求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就需要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培养。[2]关于我国大学生公民意识现状及其培养的研究,成果是较为丰富的,省内外大都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去进行研究。

一、四川省内研究现状

从中国知网以及中国国家图书馆进行搜索可以发现,目前对于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研究专著是十分缺乏的。省内研究主要是:一是从青少年公民意识培养的角度研究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对此提出了些建议;[3]二是研究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及其存在的问题;三是用一些理论来分析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存在的问题;四是对不同时期的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问题进行研究;五是研究在新时期新环境或者多媒体形势下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问题研究;六是对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体系的内涵及其大学生公民培养体系构建进行研究;七是对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及研究的必要性、重要性及价值进行研究。这些研究以学术论文或者学位论文居多,专著可以说是凤毛麟角。虽然说研究是较为全面和丰富,但对于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机制建立的系统研究较为缺乏。另外,就是对于大学生公民意识现状的调查和分析也是较为匮乏的,需要进行加强研究。在基础上建立相关培养机制,并能够科学的加以实践,这是现阶段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研究的重点。

国内学术界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开始加强对公民意识的研究,现今研究着重点已经从国外理论介绍和中外比较研究转向公民意识培养问题,目前研究主要是在:一是陈永森(1997)提出在市场经济发展环境下一定要不断的提高公民意识,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要求;[4]二是刘阿荣(2009)[5]和周旭东(2008)[6]研究公民意识与民主政治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三是鄯爱红(2004)[7]和康宗基、庄锡福(2011)[8]都在公民意识培育问题研究上做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探索;四是陈联俊、李萍(2010)[9]和杜崙(2009)[10]等都从中国传统文化对培养我国公民意识的作用方面去进行研究和思考。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主要涉及: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的角度;大学生公民意识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影响;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有效性的思考。研究多为从大的方面进行论述,具体的调查研究和个案分析缺乏,对现阶段我国公民意识培养机制体系建立的研究也较为缺乏;特别是对现阶段大学生公民意识现状及培养现状的分析较为不足,这是也现阶段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研究的基础。

二、四川省外研究现状

从中国知网以及中国国家图书馆进行搜索可以发现,省内关于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研究是较为缺乏的,研究专著处于空白的状况,而学术论文也仅为5篇。主要涉及到的研究内容是: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的角度;大学生公民意识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影响;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有效性的思考。研究多为从大的方面进行论述,具体的调查研究和个案分析缺乏,对现阶段我国公民意识培养机制体系建立的研究也较为缺乏;特别是对现阶段大学生公民意识现状及培养现状的分析较为不足,这是也现阶段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研究的基础。而国内研究则主要是涉及到公民意识培养问题,关于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问题也主要是集中上上述几个方面,所以需要进一步研究。公民意识培养机制需要加以研究,公民意识培养机制就是公民意识受到内部或者外部因素影响而形成的运转方式。[12]这些都是我国现阶段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需要加强研究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0.

[2]宋新海.公民意识的养成及其当代意义[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9(2):149.

[3]何齐宗等.从青少年公民意识培养的角度谈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问题[J].青少年公民意识教育研究,2011(1).

[4]陈永森.市场经济与公民意识[J].福建学刊,1997(2).

[5]刘阿荣.公民意识与民主政治的辩证发展:以台湾为例[J].学术研究,2009(5).

[6]周旭东.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公民意识教育[J].全球教育展望,2008(12).

[7]鄯爱红.我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公民意识的培育[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4(6).

[8]康宗基、庄锡福.试论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与公民意识的培育[J].科学社会主义,2011(2).

[9]陈联俊、李萍.公民意识教育中文化传统的影响[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2010(4).

[10]杜崙.孔子的"仁、义"观对培养当代中国公民意识的借鉴意义[J].东方论坛,2009(1).

第8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必要性范文

关键词:教育;途径;高校德育;原则

作者简介:李斯霞(1978-)女,广东梅州人,广东金融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高校德育。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05-0065-02

一、德育的内涵

什么是德育?简单地说,德育就是培养学生品德的教育。目前普遍认为德育包括思想品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另外还有更为广义的德育界定,认为除以上几个方面外还包括法制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甚至是环境教育、预防艾滋教育等等。西方教育理论中所定义的“moral education”较为明确,把道德与政治、法律相区别开来。碍于传统思维,我国常把道德和思想政治相提并论,扯不清理还乱。尤其是到了现代民主法制社会里,道德则更需挂上公民社会的政治素质和意识。对于这一点西方国家的办法是另开设公民教育课,也就是相当于我国的政治教育,从而做到了既适应现代社会要求又明确了德育的内容。因此笔者赞成对德育的定义是:教育工作者组织适合德育对象品德成长的价值环境,促进他们的道德认知、情感和实践能力等方面不断建构和提升的教育活动[1]。下面就学校德育为话题展开讨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德不清

以“门”为例,人民网发表了名为《门:90后女孩是处女很丢人吗?》一文。正如记者所言“看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我最初的感觉便是无法理解,真的是无法理解......”,但笔者认为这并不仅仅是无法理解这么简单,也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是严重的违法事件,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和亵渎的问题。据资料显示,“我国19岁以下青少年平均5%~10%的男孩、3%~8%的女孩有过性经历。1998年以来,在北京妇产医院接受中期引产的女性一半未婚,其中20岁以下的女孩占14%。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犯罪超过了30%,性犯罪案件占18%~25%,并呈上升趋势。”[2]性常识,性道德与法律分不清,法律意识淡薄以至于无知,法守不住如何看德育?

(二)揠苗助长

说到德育,另外一个显著的问题就是不切实际地要求学生,尤其还在小学就冠以高尚高大的高标准来严苛要,脱离孩子身心发展的实际和规律。“小学生的基本思维特点主要是具体形象思维......他们的自我意识正在上升,并且处在由具体到抽象,片面到全面综合的过渡期。”然而,连小学也是普遍盛行的教育思想所谓“爱党、爱人民、爱社会主义”,要求“热爱学习、立志成才”,老师无外乎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接班人”。[3]精英教育作为主角,多考些分数反而最重要。当然,也就不是启蒙培养具有丰富个性和健全独立人格的现代教育。“好”意本没有错,但是根据孩子的认知能力,这种“抽象”的德育对于孩子无疑是无法理解和承受的,多以应付式的死记硬背。相反,学生道德问题中普遍存在“人生缺乏理想,缺乏信念;对爱国主义精神缺失......价值观念的错位,言行举止的失范”成了莫大的讽刺。

(三)与生活严重脱节

一方面,波澜壮阔的市场经济改革,社会大发展,光怪陆离的世界无奇不有,校园难免不受影响。另一方面,激烈的竞争,信息转瞬即逝,生活多姿多彩而富于挑战。这也就要求我们的学校与社会建立同样广泛的联系,让学生走出“象牙塔”,鼓励走进社区乡村,深入身边实际,体验和发掘生活中随处随时发生中的喜怒哀乐。学生可观可感,教师适时引导,培养他们分辨和判断能力。事实上“由于德育和生活社会缺乏建立广泛的联系,故德育内容显得陈旧、单薄,不足以解释当前复杂的社会现象,也不能解决学生的思想实际,于是德育就成了与现实生活和学生实际不相干的东西,成了“来自天外的声音”,既不能激发学生的情感,使其认同,更难促使其内化。”[4]

三、德育工作需要秉持的基本原则

就以上德育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从根本处纠正德育工作中的无意识“盲区”,任何“细枝蔓叶式”的探讨都只是空话。这个“根本”就是原则,就是德育工作中的方向,只有坚持了正确的原则才能准确达到目的。关于这一点,国家教育部对中小学德育原则的统一意见是:知行合一的统一原则;生活的原则;爱和民主的原则;主体性原则;体验性原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的原则;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的原则。

(一)必须牢固坚持法治性观念原则

这是第一,也是必须首先需要明确的。然而,在中国的历史传统中,对于法律的认识远没有西方社会所理解的那样深刻和具理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法治具有脱离传统“人治”的根本意义。西方的现代文明是写在法制之中的,它的力量犹如《独立宣言》而被视为圣经。因为最初的“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是作为一种无形的、非程序化的人性光芒深藏于人们灵魂之中,转化为人的情感、意志和信念,而这些原始的道德愿望只有通过制度化的法律才能形成一种强有力的社会规范,使之上升为国家意志,良性的社会道德秩序才有绝对的约束力,不仅为少数道德高尚的人所信服和赞誉,而且成为整个社会的道德信仰和社会成员立身处世的行为准则。法律是道德的起码要求,是道德的底线、是不能踩的“红线”。没有法律作底线,宣扬的那些再完善、再美好的道德最终也不过是说教而已。只有当人们从灵魂上对法律有强烈的敬畏之心,然后才是对违背道德的羞耻感。让人在作出某项行动之前首先去理性地考虑:这样做违不违法?如果人在行动之前想到的是我这样做道不道德,那他就极有可能去做,直至酿成犯罪。试想:对违法犯罪之人,还有什么道德?还讲什么道德?讲什么德育?因此,在现代的社会里,首先必须强化基本的法制理念,让学生首先学法懂法守法,然后才是德育。

(二)必须坚持与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相协调的原则

“孩子是个性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时期,一般认为:童年是心理和行为形成的敏感时期和关键时期,在0―6岁是自我意识的萌发期、6―12岁是重要习惯的养成期,10岁孩子的性格开始形成,到16岁时形成独立的人格。”再看看“教育部关于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意见”,对于大、中、小学生的德育目标和内容的特殊性明显缺乏界定,可操作性又不强。而具体到每一个人,他们不同的成长经历和身心的成熟度都将决定是否接受一种所谓的道德。因此,道德主要依靠人们内心的自觉接受,从这个角度讲,要求“教师只是价值澄清过程的促使者,持中立态度,尊重学生自己的结论。”对于教师在德育过程中的角色问题,科尔伯格认为,“道德教育的目标就是鼓励个人发展从一个阶段到下一个阶段的道理推理能力;道德发展不仅是获得一定道德知识的结果,还是个人道德思维方式的质的变迁。”强调对道德行为和现象的判断、评价以及认知上的推理思考,并加以非“定性判断”的引导都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积极的思考能力,减少盲从、被动的人格特点,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同时,积极的认知推理和判断思考也有利于加强对美德体验,巩固成为自觉的行为。因此,在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人格独立的条件下,平衡“知”和“行”才可能凑效。把握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认知特点行为规律之间的协调统一,充实德育的具体目标和内容,是目前德育工作的重要方面。实际上,学校在“知”的方面没有预先做到的情况下,学生不“知”,而强调“行”,在学生内外冲突中,“行”则不可能。更何校园德育“行”之又少。哪里“行”呢?回答是走向生活。

(三)必须紧密结合现实的社会生活的原则

世界著名教育家杜威认为:“学校道德和社会道德应当是统一的”,“不能有两种道德原则:一种为着校内的生活,一种为着校外的生活。”[5]可见,校园里宣扬的道德与生活中通行的道德必须具有一致性。现代教育是为现代社会服务的、培养现代人的教育。然而,当世界倡导文化多元化,民主、创造和独立的伟大精神的时候,依然让教师去统一灌输一种所谓的“美德”和一种脱离实际的价值观,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以美国为例,学校没有统一、专门的思想品德教材,也没开这门课。中小学教师传授一般的伦理道德规范、常识,注重的是发展学生的道德认知能力,把它作为德育的中心任务,注重引导和激发。如科尔伯克著名道德两难问题实验“海因滋偷药”中设置的情境一样,让学生自发自觉地踊跃发表见解,并不横加阻拦或加以对错的评判。在道德实验过程中,学生学会了推理,学会了理解,懂得从不同角度的看问题的方法和思维,而不是盲目听从权威的结论。美国学者认为,道德伦理规范的灌输无济于学生道德水准的提高,真正的教育途径就是实践,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道德认识,提高道德责任感,培养道德情感。美国学校德育的重要特色是坚定地为社会实际服务,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需求进行,无论是所设课程内容还是所取形式,都绝无空洞教条之处,一切从实际出发。所谓实践就是通过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与社会服务,增强德育的实效。国家则免费供学生参观各色各样的博物馆,开放国防设施,定期进行国防教育。且看美国上下的建筑物,直至一座普通的居民楼,一辆消防车都飘扬着的星条旗就有所感了。德育是贯穿于每个角落,每一个时刻。德育也就融入整个课程(不是我们理解的某一科目)当中,孩子们耳濡目染、亲身亲历,也就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而指望一本教科书,开一门无关紧要的《思想品德》课,不“知”又不“行”的情况下,如何能做好德育工作?

综上,德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个系统工程。道德建设要从娃娃抓起,在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再根据具体的客观的实际落实到发展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意志品质,丰富健全人格上来。坚持法制性、规律性和生活性的三个大原则。只有把德育中的理念性的问题纠正了,德育的工作也就开始朝正确的方向迈进了。

参考文献:

[1]陈志权,等.研究生德育隐性课程建设初探[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9(2):60-64.

[2]龙一平,沈绍睿.论美国学校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途径及对我国的启示[J].教育探索,2009(6):142-143.

[3]段鹏飞.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中隐性教育的必要性及其实现途径[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9(2):51-54.

第9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必要性范文

第一,法制教育是一个系统教育,应从小抓起。因为法制教育要求在个体中树立法制观念,观念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从小培养,乃至一生培养。考虑到学生的年龄和智力发展,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要从三年级开始,教育内容应根据不同年级的学习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的要求,安排适当内容。对低年级学生可以采取形象化的手段进行基本法律法规常识教育,通过图文并茂的宣传画进行教育效果直观,如举行法律教育主题板报比赛、法制演讲、法制征文,在学校橱窗张贴《交通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宣传画,让学生从图画与文字说明中了解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从而知晓是非。针对三、四年级学生中骂人打架、小偷小摸、损坏公私财物、在建筑物上随意涂抹刻画、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交通规则等行为,教育内容应以《交通法规》、公共安全法律教育、《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交通法规》为主。五、六年级学生精力旺盛,活动能力强,易受外界不良影响,个别学生易发生轻微犯罪行为,教育内容应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法规》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

第二,学校教育工作者应不断提高对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将法制教育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中去。学校教育工作者应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合格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深刻认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在教育和教学活动中,注意贯彻科学性、直观性、启发性、渐进性、坚持性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学生全面、系统地传授法律知识。学校还可以与公检法部门结对子,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

第三,打造一支高素质法制教育教师队伍。要努力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良好法制环境。首先,在全体教师中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通过观看法制题材的电影电视,举办专门的“法律知识”、“道德知识修养”讲座等,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让学校成为法制教育的阵地;其次,教师要把握课程教学主渠道,进行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把握好教学契机,在启发学生认知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例如,小学自然第四册第三课《水的用途》,我们在教学时应根据教材让学生了解水的广泛用途,知道为什么要节约用水和怎样节约用水,初步接触一些有关《水法》的常识。

第四,家长一定要转变教育观念,密切配合学校切实抓好小学法制教育。家长应当尊重孩子的权利,培养孩子善良正直的品格,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家长要切实扭转重智育、轻德育的倾向,密切配合学校举办的各种法制教育活动,在家里进行一些遵纪守法方面的教育。另外,家长还要密切注视孩子的日常行为,一经发现不良行为应坚决纠正,防微杜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同时,家长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基本的法制教育,如教育孩子要尊敬国旗、国徽,维护祖国尊严;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讲宄公共卫生,保持市容整洁;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建立同学间的正常友谊,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从小学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等。

第五,全社会都要来关心和支持小学法制教育。一方面通过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及整顿社会治安,纠正社会不良风气,为小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努力营造社区法制教育环境,让小学生在生活中受到良好熏陶,抵制不良影响,尤其要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力度,严格监管,使得这些经营场所守法经营;建设法制教育基地,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如法院、戒毒所、少管所、青少年宫等,建立联系,经常带领学生定期参观,接触实例,使学生在活生生的实例中接受教育。各个社区、单位,要尽自己的一份责任,为孩子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另一方面,教育部门、宣传思想部门、政法部门以及其他部门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来宣传法律,让小学生乃至全体公民认识法律、熟悉法律,并学会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