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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规划;规划控制;土地利用目标
Abstract:Analyzing and discussing the land use planning and planning control issues and put forward some personal views for reference.
Keywords: urban planning; land use planning; planning control; land use objectives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的内涵和意义
1.1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的内涵
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是指在土地利用与管理过程中,将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和公共干预手段,透过规划控制机制,在法律所赋予的权限内,通过编制和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将各种土地利用活动限定在规划所规定的方向和范围以内,以达到保障社会整体长远利益的目的,实现预期的土地利用目标[1]。
1.2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的意义
从土地利用规划的产生看,1944年英国城乡规划部出台了名为《土地利用的控制》(The Control of Land Use)的白皮书,指出土地利用规划是“提供正确的土地使用”计划的技术性工作。它是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而对各种土地开发行为在用途、强度和布局等方面进行规定和限制,从而规范个体的土地利用行为[2]。一般的,土地利用决策就是决定土地利用的方式、数量和位置。将规划看作土地利用控制的重要手段,已为许多人认可。早在1939年,Tugwell就将规划视为美国权力建构中的“第四种权力”,即与立法、司法和行政相平行的国家建制[3]。在这种意义上,土地利用规划被看作是依据社会利益融合进市场经济的运行,并对个体的土地利用利益进行约束的过程。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因为大量土地利用的需求来自于民间部门,因此必须把这些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土地利用需求相互协同起来,并统一到与区域发展的整体目标相一致的方向上;也必须将各个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协同起来,以避免产生相互的干扰和由此而带来的利益抵触和消耗。为了避免只有极少数投机者从土地利用中获益,而大多数土地所有者、开发商和居民的利益受到未来土地价格波动、环境质量恶化、缺乏公共设施等损害的问题,需要建立一整套未来土地利用的目标和事先协调的行动纲领。惟有土地利用规划才能担负起这样的责任,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既是政府控制土地利用的依据,也是实现土地利用控制的重要手段。
2土地利用规划刚性控制的现状及内容
2 .1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刚性控制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也是人口对土地产生的压力最大的国家。保护耕地一直是我国政府所关心的重要问题,也是我国实施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的核心问题。目前,我国已制定出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建立了专门的机构,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管理和控制,其现行的土地利用控制体系主要由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计划管理和用地审批管理等构成,这些控制体系均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率,属于具有一定约束机制的刚性控制。
我国在过去几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修编工作中,分别确立了以保护耕地为核心,合理确定城镇及其他各类用地规模、布局和发展方向的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制度;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土地尤其是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制度;以保护耕地为目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对土地的微观使用行为进行控制的用地分级限额审批制度;以确权、登记、发证为核心的产权产籍管理制度。这种全国范围的土地、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刚性体制,对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筹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目前我国的土地管理在体制和机制上还存在着严重缺陷,在土地利用上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土地利用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失控状态,土地资源未得到有效配置,耕地未受到保护。与此同时,由于目前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不健全、法律地位不明确、编制工作滞后、规划实施不落实,导致土地利用规划还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在宏观上对土地利用进行控制,在微观上对土地使用者行为进行规划、约束的作用[4]。
2.2土地利用规划刚性控制的内容
综合前几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实例研究,不难看出,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十分典型的刚性控制规划。以下本文从规划的体系、指标、布局、管制和管理等方面分别介绍其刚性控制的具体内容。
2.2.1规划体系
在明确的规划战略思想指导下,各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具有一定的刚性。由于在不同层面,政府的职能和地域空间尺度都有所不同,各级政府负责编制和实施的土地利用规划的任务和内容也不尽相同。在国家、省、市、县、乡五级规划体系中,从上至下,规划任务和内容由宏观逐渐向中观、微观转变。全国规划、省级规划等高层次规划要突出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统筹协调经济与社会、城市与乡村、产业与空间、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发展。市级以下规划要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和地方特色,避免与上级规划雷同,内容更贴近本级政府负责的领域。
2.2.2规划指标
前几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思路是“以供给引导需求”。这里的供给指的是上级下达的指标,而“引导”则在规划的实际编制过程中具有指令性。指令性指标主要是指国家从全局和长远出发,为确保土地资源安全,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区域平衡的方法编制和分解下达的作为法定义务必须执行的土地利用数量和结构指标,它是土地利用规划刚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各级规划必须完成的主要任务之一。指令性指标的编制必须要以政策法规为依据,而且要有强有力的政策法规保证其逐级落实。
2.2.3规划布局
土地利用规划布局应遵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等空间规划的用途分区,针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考虑和布局。譬如大型水利、交通、能源和生态工程的建设会对土地利用产生深刻影响,主要体现在诸如城市边界扩展、区域用地结构变化、土地生态和土地利用效益改变等方面。重大工程项目用地布局在土地利用中起着骨架作用,一旦重大工程项目用地安排发生变化,整个规划布局方案将发生变化具有一定的刚性。
2.2.4规划管制
规划管制包括土地用途管制等,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譬如土地用途管制是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土地管理制度,它是国家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做出对土地使用上的限制和对土地用途转变的许可、限制许可或不许可的规定,并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实施的强制性措施,其内容包括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用途管制规则两方面。土地用途管制的主体、客体、目标和手段等基本构成要素都具有固定性和法定性。因此,土地利用规划划定的土地用途分区及其制定的用途管制规则具有很强的刚性,是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依据。
2.2.5规划管理
规划管理包括规划编制、审批和规划实施管理。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不仅要在事实上合法,而且要在程序上合法。这就要求规划管理程序具有法定性和较强的刚性。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修编、局部调整,都必须依法报有法定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规划管理程序保证了规划思想、规划目标、用途管制制度等规划刚性内容在规划管理各个环节上得以具体体现和落实。
3土地利用规划弹性控制的理论内涵与应用分析
土地利用规划是对未来区域经济发展在用地数量、用地结构、利用方式等方面的全方位预测安排。因为其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内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及规划主体的主观非理性,所以面对以往以绝对刚性为主的规划体系,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应用弹性思想来制定弹性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3.1土地利用规划弹性理论内涵
规划学中的弹性是指规划思路、指标体系和具体指标数值对不确定性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适应程度。规划与市场之间存在一种互动的制约的广泛关系,规划对市场具有诱导、调控、规范和拉动作用;市场对规划则具有主导、决定和导向作用。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弹性理论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①规划的弹性是一种动态的思想,面对规划中内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各种非理,这种动态思想使规划更好地适应变化②规划的弹性是一种协调的思想,规划的重要特征之一便是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各种因素间都存在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而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不断的博弈,有利于规划各方的协调发展;③规划的弹性强调规划各方选择的多样性,包括规划工作者与参与者、规划的目标、规划的技术方法等,面对难以预测的未来世界,弹性理论认为,在多方参与之下制定多种目标,采取多种方式,有利于使规划不断促进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3.2弹性规划控制的应用分析
弹性规划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早在20世纪60年代,法国、德国(西德)等国家就开始探讨弹性规划方法论,同时编出若干不同的方案,供决策部门评价选择。将弹性控制理论应用于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中,是为了适应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使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计划型规划转变为行政手段和价格手段并用的市场型规划,最终使原来过于具体的刚性规划转变为应变能力较强的弹性规划。
由于规划中的弹性是相对于刚性而言的,土地利用规划弹性理论主要针对原有规划缺乏灵活性、过多限制与约束的缺点,制定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实施的弹性土地利用规划。当前,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背景下,规划编制者有必要认识到规划和市场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即一方面规划对市场起着导向性、调控规范性的作用,另一方面市场对规划起着主导性、决定性的作用。
弹性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思路是: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并存,有机协调,适时适度,强调规划思路及指标体系对随机性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适应程度。根据经济学原理,在土地资源的用途配置与市场需求相一致时,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达到最优状态,因此弹性规划在以数量为基础的同时,也要以价格为基础。综上所述,以数量为基础的规划方式是以资源配置影响市场的价格变化,而以价格为基础的规划方式则是以市场价格影响土地资源的数量配置[5]。
在编制弹性规划时应注意确定合理的弹性期限(不规定规划实施时间,只说明规划要达到的目的)、合理的弹性度(依据政府和当地实情编制规划目标的高、中、低方案和土地利用结构的弹性方案的上下浮动区间),要对同一地区编制若干个不同程度的符合规划目标的方案,依据实际情况加以选用,最后制订与弹性规划相配套的弹性发展政策和实施计划。
4刚性与弹性规划控制的实现途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刚性,是指土地利用规划为了合理利用各类用地,认真贯彻落实我国的基本国策而具有的固定性和强制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弹性,是指土地利用规划为了适应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而表现出来的灵活性和可变性。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需要探索“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方式,以增强规划的应变能力。
5结语
土地利用规划的刚性与弹性是矛盾的统一体,规划必须在保持一定刚性的前提下,具有适度弹性。只有刚性与弹性能够得到有机的结合,土地利用规划才可能在实现国家对土地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才能保证各级各类用地的规范与合理,土地管理部门也才能进行更为有效与规范的管理。
参考文献
[1] 颜丽杰,《城乡规划法》之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从科学技术与公共政策的分化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困惑与出路,城市规划,2008(11):46-50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 城乡规划 城乡建设
近20年,我国城市用地规模的扩张远远超过城市化的进程,城市用地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但另一方面,我国对已占有的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较弱,导致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远远低于国外发达城市水平。土地规划就是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调控和指导意义的综合性规划。
1土地规划的概念和意义
土地规划指一国或一定地区范围内,按照经济发展的前景和需要,对土地的合理使用所作出的长期安排。旨在保证土地的利用能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按比例发展的要求。规划的依据是现有自然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分布和配置状况,务使土地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而不因人为的原因造成浪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合理分配和土地利用协调组织的综合措施。
2我国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
我国正处于一个经济高速发展阶段,经济的发展日新月异,规划编制后,如果单纯的强调稳定性,不能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就很难根据市场的不断变化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从而必然会对经济的发展起阻碍作用。
2.1规划缺乏必要的灵活性,规划的制定和现实相脱节。
土地利用的动态决定了土地规划的灵活性,但灵活性并不意味着调整的随意性,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经济环境,土地利用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但是许多地方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的依据并不是根据实际情况和对未来用地的科学预测,而只是在原有基础上做的表面文章。使得土地规划在实质上成了一成不变的东西,从而导致了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滞后,规划的制定和现实相脱节。
2.2没有能很好的保护耕地。
在县乡级规划制定过程中,把交通方便、条件好的耕地留作一般农田,把条件差的、位置偏远的农田作为基本农田。这种做法背离了土地利用总规划保护耕地的初衷。
2.3信息的不充分使得土地规划与现实背离增大。
信息不充分往往会造成指标分配的依据不足的严重后果。合理的分配指标能够很好的协调经济建设与资源保护的矛盾,但必须建立在充分掌握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并能够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复杂性,在一定时期经济发展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突发问题,考虑到这些突发性因素带来的影响,规划就会偏离现实。信息的不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指标分解的科学性,土地规划就会存在先天不足。
2.4土地利用规划缺乏必要的稳定性,调整的随意性很大。
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又一个问题是规划调整频繁,随意性很大。在我国不少地方土地利用规划知识一种形式,当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用地时,若该土地不是指标用地时,只要通过国画调整就可以实现。规划的随意调整既损害了规划的权威性,又无法达到保护耕地和发展经济的规划目的。
3新时期的土地管理工作需要土地实行利用规划
3.1土地利用规划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程序是:编制规划的准备工作;调查研究,提出问题报告书和土地利用战略研究报告,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方案;规划的协调论证;规划的评审和报批。土地利用规划报告是土地利用规划主要成果的文字说明部分,包括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和方案说明。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方案是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资源分析、土地利用战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规划目标和任务而进行的。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导言、土地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各部门用地需求量的预测、地域和用地区的划分;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规划方案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方案的编制过程;编制规划的目的和依据;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规划方案事实的可行性论证等。
3.2土地利用规划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有效手段
土地储备机构应突出行政性、非营利性和专门性,其作用应体现在参与宏观调控、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盘活土地资源和落实城市规划等方面。土地储备规划的主要作用就是以市场供求和经济发展为依据,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和城市规划的方案通过土地出让落实到地块。它可前瞻性地平衡征地指标和用地指标,解决城市规划与市场脱节的问题,解决由于规划和房地部门信息不对称、更新不及时造成的土地信息不完备等问题出让地块的配套设施完善,保证土地正常使用。
3.3土地利用规划有利于落实国家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
编制土地储备规划有利于进行土地出让总价预算;有利于预先安排和落实土地征收和动拆迁费用的支付及被拆迁人的安置,保障公民权益。同时,有利于保障经济型住宅用地的供给,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有利于确保出让地块的配套设施完善,保证土地正常使用。
3.4土地利用规划是实现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途径之一
盲目以需求确定土地供给的导向已经成为一些区域经济发展过热、产业结构不合理、房地产空置率高的主要原因。土地政策在2004年首次成为除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以外的第三个宏观调控手段,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大突破。土地储备与出让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直接环节,科学合理编制土地储备规划,有计划实施土地供应,理应是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途径之一。
4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协调发展
我国要从根本上转变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针对当前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从系统的角度加强、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功能,使之与城市的发展方向、发展速度相协调,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城乡规划首先要考虑资源约束,寻求集约紧凑的布局模式,强调内涵发展,千方百计杜绝形象工程。土地规划要重新审视目标。从城市的科学合理布局、交通运输功能之间的联系出发合理确定城市化布局,其中免不了要占一部分耕地。我们要承认这个现实,因地制宜制定土地规划。对于科学合理的发展需求,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应该给予支持、及时满足。与此同时,要建立相应的约束和考核指标,尽可能挤掉水分和泡沫,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在技术指标上相协调。
两个规划要经常沟通、互相探讨,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城镇建设以总体规划为依据,一般由城镇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的,双方在制定规划时如没能充分交流,两个规划必有不相协调的部分,这就会为今后在建设管理上造成不利影响。如土地利用规划中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有些在城镇发展用地控制区内,有的甚至在近期建设用地范围。例如,上海市从管理体制上将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两个行政部门合并为一个局,这样在制定规划的时候就可以在内部解决两个规划衔接协调问题,大大加强了两规的统一性。
参考文献: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土地利用;科学化
1科学发展观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及其关系
1.1科学发展观的概念
科学发展观以以人为本为核心,强调全面、协调、统筹、可持续的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进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1.2土地规划的概念
所谓土地规划,即在了解某一区域土地特性和经济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对该区域的土地提前进行规划与安排[1]。土地利用规划致力于在某一特定区域内,寻求土地利用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1.3科学发展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规划致力于寻求效益的最大化,推动经济发展。而科学发展观则是在科学的基础上指导经济社会的快速全面发展,在以下的几个方面能对土地的利用规划进行科学指导:(1)科学发展观引导社会发展,指导土地利用规划与相关规划协调、上下级协调及部门协调。这要求在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中,加强公众参与,注重部门协调,保证规划的衔接性。(2)科学发展观协调城乡和区域发展,指导土地利用规划并协调各区域间用地需求。因而,在规划土地时要综合考虑各区域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城乡用地规模。(3)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因为,在规划土地时,必须考虑到环境因素,在寻求土地效益最大化的同时保障生态环境不被破坏。
2土地利用规划中存在的弊端
2.1规划编制方面
尽管土地利用规划在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用地需求模糊,科学发展观缺乏,规划体系还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规划的思路落后,难以科学的进行用地预测。分解指标的不合理,导致欠发达地图的土地富余,而经济发达的地区土地资源紧缺甚至无地可用,这都是不利于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2)由于缺少专题研究,缺乏科学技术的高效应用,导致土地资源在时间上的不合理安排以及在空间上的不合理分配,拖缓了经济的发展。(3)规划的基础数据尚未严格的规范化。①部分基础数据不真实。②各种分类体系无法衔接的现象仍然存在[2]。③不同部门之间数据还存在着统计路径上的差异。(4)土地规划与相关规划协调性差。土地利用规划与相关的城市规划、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协调性差,导致实施起来难度较大。(5)缺乏公众参与,大大降低了规划在实际操作工程中的可操作性。比如,中心村的位置。在确立中心村位置的过程中,没有征询人民的看法,没有以人民利益为基础原则选址。在中心村位置确定之后,对农民的风俗习惯、土地产权等因宅基地改变而产生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2.2规划实施方面
(1)规划编制和实施的严重脱节。比如上轮的乡级规划编制,过度的重视编制,在确定指标方面投入了80%的精力,却严重的轻视实施评估,仅仅只有20%的精力投入到规划图件中;但事实上,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恰恰是图纸的使用率占80%,反而规划指标极少用到。缺乏体系化的规划实施。无法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整,导致建设用地严重超预计,土地资源的利用不合理化,影响的周围的生态环境。(2)相关政策的出台滞后,使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支撑,最终导致规划实施的实际情况与预测结果的严重不符。比如,农村居民点整理的问题。因为相关理论与相应政策的不足,降低了居民点的整理力度,大大延缓了实现规划目标的进程。(3)过度重视建设,忽略了对环境的保护。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被眼前的经济利益所模糊,盲目的扩大用地规模,忽视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导致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极其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土地规划利用工作科学化的建议
3.1创新规划编制的方法
(1)规划修编法制化,坚决贯彻科学发展观。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和各地发展的差异性决定了修编规划的必要性。在修编过程中,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明确修改编制的原则、条件、范围、审批程序等,保障修编过程的科学化,确保规划的权威。(2)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的体系。根据规划的任务和范围,土地利用规划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分别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在很多活动中不足以控制土地的利用,在这基础上,需要进行更具有针对性的深入规划,这有利于土地利用规划指标的落实,同时提高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3)修编的同时,进行土地利用战略的研究。在土地规划的修编过程中,需依托于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用地与耕地保护间达到协调。土地利用战略研究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①研究区域的经济发展趋势及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②研究区域经济和生态环境对土地利用的需求及其变化方向;③研究在规划期内土地利用应该达成的战略目标。(4)优化土地利用的时空布局。基于区域的土地特色和经济发展状况,运用科学的规划理念和先进的技术,研究确定区域的规划重点,避免规划的同一性、空想性和不科学性等问题。(5)协调好各部门工作。编制过程中的部门协作是关键,这决定了规划是否切合实际、是否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规划编制过程中可以从三个方面搞好部门协作:①落实人员,由当地政府选派熟悉情况,业务水平较高、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②强化职责,由政府要求各部门提供与土地利用规划有关的准确的基础资料,组织编制本部门用地规划方案,参与相关的规划论证协调;③加强交流与沟通,规划技术负责人与各主要用地部门的领导和专业人员进行交流,对其宣传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掌握部门规划的思路和用地特点,听取部门对规划的意见和要求。(6)重视规划衔接。着重注意四个方面的衔接:①与部门规划的衔接,做到总体规划与部门规划在基期数据、发展思路、规划目标、用地指标等方面的基本一致;②与上级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③在土地规划体系内做好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衔接;④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相协调[3]。(7)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公众参与。以人为本,建立完善的听证会制度,对土地利用规划方案进行科学论证。
3.2创新规划实施政策制度
(1)科学合理划分土地,确保土地用途管制规则的统一。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的数量,允许部分农业土地进行用途转换。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方式就是制订统一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但是目前该规则并不完备,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探究创新[4]。(2)加强规划实施的弹性。根据我国实际和综合国情,我们需要制订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利用规划。而所谓的中国特色土地利用规划,就是因诸多不确定因素而引入的弹性规划理念。增强规划弹性能够从多方面入手:①弹性的规划管理。比如就独立工矿项目而言,在项目纳入规划的前提下,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用地位置的变化及少量用地面积的增减都应视为正当合理的;②允许规划指标10~20%的变动,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③加强土地用途管理制度规划的弹性;④在有偿的前提下,允许乡镇之间相互调节用地指标。(3)加强政府对土地管理的力度,严格监控规划的实施过程。政府加强执法,长期监督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对执法不严、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有法不依等行为严肃惩处,对严重违规违法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应该建立明确的土地规划实施评价制度。(4)对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关的政策制度建设进行完善。改革和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加强中央和省级政府土地管理职能,特别是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控职能。应当完善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关的政策制度建设,以确保土地利用规划能够更好的实施。(5)实现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通过对城乡建设用地的整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对土地生产条件的改善、农村居民点布局的调整和土地利用率的提高有重要意义。应该对将建的新区和将拆的旧区进行合理的规划,对农村居民点进行积极整理,在缩小农村居民点的同时扩大城镇用地规模,逐渐达成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
Abstract: With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the community, more and more people show the needs on the spiritual and cultural, and urban culture is the best protection which is to meet this demand of people. This paper aims to describe the role of the urban culture of livable urban construction briefly, and at the same time, analyze the relationship about the urban culture and urban planning, land use planning slightly.
关键词: 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城市文化;宜居城市
Key words: land use planning;urban planning;urban culture;livable city
中图分类号:F30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32-0170-02
1 城市文化对城市建设的重要性
1.1 城市与城市文化的关系 城市不管其文化背景如何,从根本上说,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人的生活的状态。城市同人们生活之间这种根本上的关联,正是我们要理解城市文化的关键。如果说城市物质环境是人们生活的空间载体。那么,城市文化就是城市生活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是城市的内在。
1.2 城市文化对城市建设的作用
1.2.1 城市文化是经营城市的重要部分 经营城市是指用市场眼光重新审视城市,把城市作为一种巨大的国有资产来经营,经营的主要范围是土地、基础设施等有形资产以及城市文化、政策制度等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是城市的软实力,城市文化是经营城市的关键环节。
1.2.2 城市文化是发展城市经济的重要途径 城市文化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是城市软实力的体现。这种精神是可以转变为同样强大的物质力量推动城市的发展。领导世界文明前进的因素有两个:一个是城市;另一个是文化。从发展城市经济的角度考虑,加强城市文化建设无疑一条风险小、回报率高的道路。
2 城市文化与宜居城市的关系
2.1 宜居城市的概念 宜居城市,从字面上的意思就是“适宜居住的城市”。[2]这是一个涵义丰富但是又高度概括的解释,其中包含了很多变化的因素。此外,不同的时代对宜居城市的概念或者定义也是有很大差异的。
2.2 宜居城市的内涵
2.2.1 城市居住主体差异 不同的人群、不同的社会阶层对宜居的期望或要求是不同的,同时他们对宜居的感受也大相径庭。就单个个体而言,每个人的价值观、生命周期、教育程度等等都有可能影响到城市宜居性的偏好选择。
2.2.2 地域差异 地域差异主要体现在气候、资源、经济等各个方面。不同的气候影响人们对宜居的感受;社会的资源的丰富与否也对此有影响。
2.3 城市文化与宜居城市的关系 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人们对城市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当人们衣食无忧时候,人们需要得到更高层次满足。人们开始设想把城市建设成何种模样才能满足大部分人的精神需求。其中城市文化成为打造宜居城市的重点。
3 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
3.1 土地利用规划 在我国的规划体制下,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对土地未来的开发、利用、治理,在空间上、时间上超前性的计划与安排,并且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土地自然历史的特性,在时空上对土地资源分配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经济管理措施。
3.2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是指根据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与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资源,协调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以及进行各项建设的合理安排和综合部署。
3.3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任务是从国家的全局和长远发展的考虑;而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是保证城市各项建设和发展的顺利进行,保障城市社会的经济发展。近几年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冲突与矛盾越来越突出。两大规划的矛盾主要在以下几点:①规划目标相互不协调;②规划部门职能差异;③规划的时间与层次不合理。[3]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协调势在必行。
4 城市文化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
4.1 城市文化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4.1.1 城市规划中忽略了城市文化的倾向 城市文化作为一个城市的核心价值,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往往被有意识的忽略,我们可以从很多文化景区的发展中看到很多古镇模式。这种城市规划模式,不仅以牺牲城市文化为代价,而且给树立城市品牌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城市规划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是为了使城市变为居住主体所认同的宜居城市。
4.1.2 城市规划要加强文化认同感 中华文明在数千年的发展史上,虽然饱经磨难但是一直未曾中断过,是四大文明唯一的“幸存者”。中华文化不仅没在不断涌现的其他新文化的冲击倒下,并且从中汲取很多养分,使中华文化变得包容性更强,更为多元化。我们应该肯定我们文化中精华的部分,树立城市文化意识,并贯彻到城市规划中去。
4.1.3 城市规划要与城市文化共存共荣 城市规划是为了更快更好地为城市的经济建设与发展做统筹,而城市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载体。而城市文化正是这众多载体中十分重要的一员。以邻国日本为例,动漫作为日本现代文化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城市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广义上的日本动漫产业已经占日本GDP十几个百分点。是日本GDP的第二大支柱。这种城市文化不仅形成了一种生命力旺盛的文化产业,而且也给城市创立了良好的形象。
4.2 城市文化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
4.2.1 土地利用规划要对城市文化进行保护 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往往也成为地方政府的“牺牲品”,因为它不仅不能创造较高的GDP,而且大部分情况下占据了土地开发的有利地段。这样目光短浅的规划,无疑是对城市文化的迫害。土地利用规划必须加强对城市文化的保护,只有这样才能使城市文化得以传承和发扬。
4.2.2 土地利用规划以城市文化为基础 城市文化得以保护,反过来土地利用规划要以城市文化作为基础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理论。虽然土地利用规划的理念在中国最早可以追溯到商代,但是全国性有组织的土地利用规划并不长,还存在很多的弊端。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可以从国外获得很多借鉴。
以俄罗斯、美国、德国、英国、日本为典型代表的国家,城市文化(社会文化)问题越来越成为土地利用规划的主题、规划理论的复合化也越来越成为重点。中国的土地规划应该结合国情,尽快完善土地规划利用的法律体系以及行业标准;转变土地规划利用重指标、轻策略的弊病;引入公众参与土地规划利用的各个环节;[4]这样不仅给城市文化很好的保护,同时也把城市文化作为评判土地规划利用是否完善的一个标杆。
5 小结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中国的城市建设进入了新的篇章。一个城市的建设不能只从经济的角度来考虑,更应该结合实际情况从城市文化入手,加强以城市文化建设为基础对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调整,这样不仅使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更为合理,而且为城市增添了更多的活力。
参考文献:
[1]乔怡青.城市及城市规划与城市文化的创造[J].山西建筑,2009(14):37-38.
[2]吴宇静.宜居城市建设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J].资源与人居环境,2012(2):44-46.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空间结构、空间布局
一、引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土地利用结构在空间上的优化配置和在时间上的合理安排。建立系统优化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是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首要任务,它包含生态、技术和经济的因素。要使各因素组合成一个达到最优水平的完整体系,使各部门、各单位的意见和用地需求组合成统一协调的结构,必须应用系统分析的方法进行优化设计。利用系统方法求得的最优方案比传统采用的定性或部分定量的方法更具可靠性,其精确度更高。开展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和布局优化研究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利用的集约高效,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研究方法上,应加强现代数学模型与计算机空间模拟等方法在土地利用规划布局中的应用研究。通过正确地选择预测和优化范围、对象、目标及方法等,实现模型信息的合理组合,比较全面可靠地描述、预测、优化目标系统的状态,从而使模型系统总体获得较强的预测、优化功能。最终形成客观、准确、科学的土地利用规划技术体系。
二、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和布局相关理论
我国主要的规划方法是从地学理论的角度出发,以土地质量为基础,在进行土地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空间布局,强调的是土地的质量。但从八十年代开始,我国土地规划便开始注意到环境污染、人口拥挤、资源枯竭等问题,从地理学和景观生态学的理论角度出发,指出在进行土地规划的时候应当考虑到自然生态的需要。目前我国在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和布局的实践中涉及地域分异理论、区位理论、系统空间配置理论、结构功能理论、报酬递减理论、地租理论、土地产权理论、影子价格理论、比较优势理论、生态经济理论及系统科学理论等诸多理论;人地协调理论、土地利用分区理论、土地利用控制理论等已成为土地利用规划实践中的重要理论。但是目前土地利用规划空间结构和布局还未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相关理论建设滞后于土地利用规划的实践。
三、基于不同发展目标的土地空间结构和布局
3.1基于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土地空间结构和布局
土地空间布局多是在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结合GIS 技术采用多图叠加的方法可以提升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减少由于规划师的不同而造成规划结果的巨大差异。这种方法综合不仅考虑了土地自身的利用条件,还考虑了土地利用的现状且与其他规划充分衔接。大多数学者选取能够反映土地自然质量的因子如土壤质地、有机质含量、土体构型、土层厚度、坡度及反映土地利用条件的因子如交通便捷度、人口密度等,对于权重的确定则一般采用层次分析法等。在进行评价时的一般步骤为:选择评价对象、确定评价单元、选取评价因子、评价因子量化分级、权重的确定、单因子评价和多因子综合评价,不论采用哪种方法或是模型,筛选评价因子、因子量化分级以及因子权重系数的确定都是影响评价结果的关键步骤。
3.2基于农用地分等的土地空间结构和布局
通常的做法是选取一系列指标来建立耕地入选基本农田的指标体系,然后依据研究区实际情况,给予各指标以不同的权重来综合打分,最后根据分值来进行综合排序。结合当地的农用地分等成果,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将农用地分等成果图与现状图进行叠加,在此基础上进行耕地入选基本农田的综合评价,进行空间布局,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在城区扩展布局时尽量避开高质量耕地,优先将等别低、质量差的一般耕地划为城区扩展用地。基于基本农田的内涵,强调基本农田与一般耕地的内在肥力差异,明确其所处区位的特殊性,反应一段时期内人地关系状况,因此在选取入选基本农田的指标时,首先应考虑耕地质量状况,将质量综合最优的耕地优先入选基本农田;其次考虑耕地的基本农田区位条件,综合考虑其交通通达度、与主要交通干线的距离、距中心集镇距离等;最后考虑其他因素如坡度、连片性、城镇辐射以及一些政策属性等指标,综合构建耕地入选基本农田指标体系。
3.3生态涵养优先的土地空间结构和布局
土地生态环境的演变与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变化以及土地利用方式是密不可分的,土地利用规划应当以不导致土地生态环境退化或是不超过土地资源的生态安全范围为前提,在此基础上建立土地利用变化与生态环境演变关系的模型,进一步分析在确保生态安全的标准下如何进行土地利用。有的学者提出用生态功能分区作为基础进行土地空间布局,先对研究区域进行宏观背景分析,然后分析确定生态敏感区,在生态优先的理念下优先规划生态管治区域,保护不可再生资源,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各功能分区。还有学者提出要将生态等级评价与产业发展评价相结合,保护生态等级高的地区,优先发展生态等级低而产业发展等级高的地区,从而实现生态涵养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四、基于不同数学模型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和布局
4.1基于灰色线性规划方法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和布局
线性规划等传统数理统计方法作为一种有效解决最优配置问题的数学工具被很多学者引用到土地空间配置的实践中。采用灰色线性规划模型优化区域土地资源利用结构的配置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其评价结果是灰数取值范围内的任一白化数。灰色线性规划弥补了一般线性规划的不足,它不要求目标函数中的效益系数、约束条件中的技术系数、资源量及其他限制量等都被固定下来,而允许技术系数是可变的灰数,约束值是发展的情况下进行,是一种动态的线性规划。灰色线性规划中的约束条件系数,是灰区间数,既可按下限规划,又可按上限规划,还可按区间内的任何一白化值进行规划。在区间内,只要可以得到一组白化值,便可得到一组优化方案,从而使规划灵活多变,有众多的调整余地,适应情况的发展变化,避免了常规线性规划使许多具体问题得不到可行解的结论,或解过于死板,无调整余地的缺点。利用灰色线性规划方法进行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可提供的多种优化方案供土地规划部门参考。
4.2基于空间模型模拟的土地空间结构和布局
相对于在大尺度研究上用到的土地利用变化及效应模型(CLUE),在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小尺度土地利用变化及其效应模型(CLUE-S),在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变化的研究中有着更加广泛的应用。在研究土地利用变化情景时利用了CLUE-S 模型,结果表明CLUE-S 模型在模拟小尺度地区近期的土地利用变化情景具有一定的优势,能够解决不同空间尺度上面的土地利用空间分配问题。鉴于CLUE-S 模型在模型小空间尺度上面具有的优势,很多学者对其进行不断开发扩展,扩大其应用领域。CA 模型更多的是应用于模拟城市扩展。此外,近年来CA 模型还被应用于模拟城市交通以及矿区土地利用空间结构的演变,结果表明CA 模型在模拟城市发展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在上述模型的应用及开发之外,学者们还积极开发其他软件来进行土地空间格局的模拟预测。
五、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措施及对策
5.1节约与集约用地
通过制定相关指标与控制标准,建立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的长效机制,内容包括总量控制指标(城乡人均用地,城市人均用地、农村人均用地)和微观用地标准。微观用地标准含宅基地标准,工业用地相关标准(投资定额标准、工业容积率),居住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城市内部各项用地标准(绿地率),环境生态相关标准。其次建立集约利用评估体系,制定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与标准,定期进行评估,测定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以便有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
5.2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严格控制人均用地,加强规划的管理。严格按规划、按计划、按定额、按程序、按权限依法审批用地。加强用地计划指标控制,占用农用地的,必须纳入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按规划办理审批手续。农村建住宅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切实加强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和措施,认真执行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切实制定和完善针对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并认真贯彻执行,指导农村居民点整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5.3优化城乡用地布局
认真贯彻节约用地和合理用地原则,充分利用区内的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无序扩展;注重优化产业布局,形成分工明确、协调合理的产业圈层结构和功能分区,引导产业沿中心城区、次中心城区、城市组团、重点镇、建制镇的五级链条依次形成梯度转移之势。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次中心城市和城镇根据城镇体系规划和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划进行用地布局,划定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
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一要坚持集中利用和节约利用的原则。要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住宅向社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发挥土地资源集聚利用的效应。鼓励建造多层、高层公寓房,集中安置被征地拆迁农民。二是按照规定的定额指标,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尽量减少占用耕地。三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各类投资者参与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通过城市土地整理、村庄整理等方式,内涵挖潜以拓展用地空间,鼓励使用存量建设用地。
5.4城乡建设用地相挂钩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整合村镇建设用地,优化用地布局,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可预先下达用于启动村镇拆并、建新拆旧的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周转指标。并将建新拆旧后整理的耕地用于补充城镇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
关键词:土地 规划 GIS评估 修改
中图分类号:TP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2(a)-0009-0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统筹土地管理和城乡各类、各业用地的纲领性文件,是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就规划属性而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复杂性、综合性强的决策,其实施也有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为使土地规划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充分发挥土地规划的统筹管理作用,在土地规划定期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滚动修改,把静态的土地规划编制与动态的实施管理相结合,保持规划的现势性与合理性。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的主要任务
土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物质载体和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国家宝贵而又必须宏观调控的资源。近年来成都市经济发展持续保持强劲态势,特别是随着西部大开发进一步深入推进,《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实施、天府新区启动建设,一批事关全局的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编制时具有各种不确定因素,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同样会遇到各种不确定情况。开展土地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工作,能更好地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合理调控各类用地数量和时序、结构和布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用地保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的主要任务是。
(1)全面摸清家底,包括各类用地的数量、质量和分布。(2)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对规划目标、效益、空间布局、实施措施等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对规划的适宜性进行科学判断。(3)根据评估结论,对不需修改的规划,提出继续实施好规划的建议和措施;对需修改的规划,开展规划的局部修改工作。对于规划的评估重点有三方面:一是通过空间识别,理解和分析判断规划的战略意图;二是从整体上分析建设用地扩展和耕地保护的协调问题;三是在区域分析上分析城镇和重点地区的建设用地扩展、耕地的增减空间变化和规划执行情况。
2 新技术在规划评估修改工作中的应用
数据是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的核心和基础,在工作过程中,我们期望的是随时可以调阅各类相关数据,包括土地规划数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开发整理数据等的支持;另一方面依赖先进的网络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支持规划评估修改。有了数据,还需将其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有序地组织起来,便于对其进行调阅和查询。同时,如何从庞大的数据中获取感兴趣的信息也非常关键,因而数据的统计、输出,甚至进行更高级的叠加分析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我们关心的规划实施的情况,就需要我们将现状数据和规划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和提取等操作以获取有用信息。为此,首先要在市和各区县之间建立专网连接,保证信息传递通常,同时也确保数据保密和安全;其次,要使用大型关系数据库对规划修编必须的各类空间数据进行存储和管理,数据统一存放在市局的数据库服务器上,市和区(县)两个层次都在同一套规划数据上开展规划评估和修改工作,使用同一套现状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以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借助GIS软件平台实现空间数据的可视化,对其进行操作、处理,实现数据的修改、保存提取和输出等。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管理系统的设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管理系统的设计思路是以Internet/Intranet为基础,Oracle+ArcGIS为基础数据库和空间数据管理工具的软件平台,从而设计实现具有较强实用性的土地利用规划评估修改管理系统。
3.1 体系结构建设
系统采用C/S(客户端/服务器)的三层体系结构,包括数据层、中间层和应用层。其中:数据层采用大型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对整个系统数据的管理。系统数据库在逻辑上分成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前者存储地理空间数据,实现不同行政区域数据的无缝拼接,由中间层的空间数据引擎协同管理;后者存储属性和管理数据。二者之间通过地理定位编码相互关联;中间层采用空间数据引擎协同管理空间数据库;应用层为用户直接接触的部分,根据不同的用户需要,将应用层分成两个部分:系统用户端和部门用户端。
3.2 主要功能设计
系统按模块化结构设计,划分为基础数据处理模块、规划辅助编制模块、规划成果管理模块、规划实施管理模块、专题分析模块、系统维护模块等6个功能模块。一方面各模块在功能上相互独立;另一方面,各模块又通过数据共享、功能调用、界面集成而紧密相联,如图1。
(1)基础数据处理功能。
实现基本的数据处理功能,包括基本图形操作、数据输入、数据编辑、数据输出、数据交换、对上级系统的数据上报和更新、专题图制作、业务统计报表制作等。
(2)规划修编功能。
实现规划方案拟定、方案比较及成果输出等规划辅助编制功能。
(3)规划成果管理功能。
包括规划基期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各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的调阅、查询和统计;总体规划图、专题图、专项规划图的存档;总体规划图、专题图、专项规划图按项目、土地用途等的查阅、统计;总体规划图、专题图、专项规划图按任意区域、任意比例尺输出;总体规划图、专题图、专项规划图基于图层的调整、修改等。
(4)规划实施管理功能。
主要包括: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辅助编制供上报审批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核算管理计划使用情况并自动生成相关台帐。
规划实施期间,一方面要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进行管理,确保新项目符合规划;另一方面要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管理,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系统,综合管理。
(5)专题分析功能。
主要包括提供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分析和土地利用情况分析等工具,为决策支持提供数据支撑。
(6)系统维护功能。
本系统具有用户管理、角色管理、系统设置、数据维护和日志管理等功能。
3.3 数据库设计
(1)数据库框架设计。
数据库包含图形、属性、文档等多种格式数据,属性数据用关系数据库存储和管理,图形数据通过空间数据引擎存放到关系数据库中,文档数据(文字、影像、图形资料等)以长二进制数据格式存放在关系数据库中,或者以文件形式存放。
系统数据库内容包括基础地理信息、土地利用规划基期信息、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土地规划实施信息以及管理数据。其中基础地理信息库反映了城市地理环境(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的现状,是本系统各模块共同需要的基础数据;土地利用规划基期信息库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基期)图、土地用途分类图和环境要素图等;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库包括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用途分区图、基本农田保护区图、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图等;土地规划实施信息库包括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和计划台帐等。管理数据包括一些图片、图像、声音和影像数据,要理解、利用和查询、统计、分析这些数据,就必须对其进行描述和解释。这种对数据进行描述和解释的数据就是关于数据的数据被称为元数据,它描述了有关数据的结构、内容、码、索引等内容。
(2)数据存储设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包含图形、属性、文档等多种格式数据,属性数据用关系数据库存储和管理,图形数据通过空间数据引擎存放到关系数据库中,文档数据(文字、影像、图形资料等)以长二进制数据格式存放在关系数据库中,或者以文件形式存放。在所有数据库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数据库是元数据库,元数据主要采用XML来描述。
3.4 系统安全性设计
管理信息系统必须将准确、可靠和安全放在第一位。为了保护数据,本系统从硬件环境、软件环境、程序设计和组织管理制度四个方面综合考虑其安全保密性。
对于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已经有非常成熟的商业产品,这里不再赘述。仅讨论在程序设计中如何提高系统的安全性。(1)系统的数据库操作需要充分利用数据库的事务提交和回滚机制,确保业务处理的完整性和一致性。(2)系统的数据结构应充分利用存储空间,在不同的用户之间通过数据冗余提高整个系统的数据安全性。(3)系统中存贮的用户口令、备份口令、数据库连接信息等重要数据,必需经过安全加密。不同用户和职能部门设置不同权限级别,同时对用户口令采用高强度的加密算法保护。(4)另外设置个人操作记录、流水记录、特殊操作痕迹记录等方式存放各种操作信息过程,为系统提供多条审计线索,确保每一个文档操作都有据可查,保证数据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可追踪性。
3.5 接口设计
系统各功能模块之间的数据传递原则上通过数据库作为缓冲和存储区。个别需要的采用全局数据区结构。系统支持各种标准硬件设备,支持多种数据格式的转换(如可以进行MapInfo及AutoCAD数据格式到Arc/Info数据格式的转换。可以将系统数据导出为标准的数据格式,可以将标准的数据格式导入为系统数据等),支持各种标准硬件设备。
4 结语
试行规划的定期评估和适时修编,统筹安排城镇与乡村发展相协调的各类用地规模和布局,保证规划的动态性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和局部调整,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加快城乡协调发展。随着该项工作的深入,相关的数据不断丰富,特别是大比例尺正射影像数据库的建成和投入使用,会给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管理和实施等带来更方便更实用的现代化工具。
参考文献
[1] 成都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J].成都市、区、县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汇编,2001(8).
关键词:多规合一 生态环境规划 生态文明建设 可持续发展
为应对我国城镇发展相关规划众多,不同规划之间内容冲突、协调度不够、难以高效支撑可持续发展需求的问题,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的通知(国发[2014]18号)》和《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通知(发改规划[2014]1917号)》等多个国家相关文件中,均明确提出了多规合一的工作要求,以促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内容的协调与统一。
当前多规合一中以“三规合一”工作开展较多,即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的合一。从部分已经开展工作的案例来看,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合一往往成为三规合一、多规合一实施的核心,旨在协调建设用地指标与空间布局的不一致,如协调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总量差异[1],统一规划管理边界构建“一张蓝图”[2,3]。
在生态文明建设指导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但在当前多规合一工作中,生态环境保护多通过林地、水域等现状生态空间辨识,将其作为城市发展的禁建区予以辨识[2]。虽然这些城乡范围内的留存生态空间对于生物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但在不同生态空间斑块之间存在着各种生态过程,而这些生态过程对于生态保护往往发挥关键性作用。如城市发展造成生境斑块隔离所形成的破碎化景观格局,会限制生物在不同生境斑块间扩散的生态过程,进而威胁生物生存,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当前工作中,由于所确定保护成果缺乏对生态过程的辨识与评价,将使这些生态过程直接面临城市发展的干扰与威胁,并降低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规划研究中,虽已有同时开展生态空间与生态过程保护的工作,但这些规划结果与当前我国城市发展的主要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衔接不足,致使各类规划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依然较弱。因此,在多规合一的背景下,需要对生态环境规划如何与其他规划相衔接进行探讨,以提供更好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衔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了国家发展战略意图,在社会、经济、环境等诸多方面设定具体目标以引导市场发展,并成为其他各类规划的纲要与依据。从“一五”规划至“十二五”规划的演变情况来看,生态环境不断受到重视,并从“十五”规划开始,对于资源环境的内容单独成章予以表述。评价指标体系变化则更直观地表现出生态环境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越发受到重视,而二者之间的衔接主要在两个方面:规划指标之间衔接和项目选择之间的衔接。
规划指标之间的衔接是将环境规划中的污染物控制量等作为国民经济规划的控制指标。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所确定主要指标中,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森林增长等指标。以针对“十一五”期间火电SO2排放绩效的测算结果为例,这种基于具体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体系能有效促进环境保护。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环境问题不断变化,反映主要环境问题的指标全面性将成为二者之间衔接的主要挑战。如雾霾在我国大部分城市的爆发,使得PM2.5成为当前社会主要关注的环境指标,而如何设定合理的控制目标则成为难题。
与项目之间的衔接则是依据项目所产生的潜在环境影响,指导建设项目的选择。随着科研的不断深入,当前已能在部分领域对产业发展的环境影响程度进行定量核算,如在碳排放控制方面,不同产业空间的碳排放强度核算能辅助各产业发展的总量规划、能源消费的碳足迹计算能指导社会发展的能源结构调整。总体而言,当前环境保护方面的理论与技术,融合于发改委定目标、选项目的进程中,能最大程度减轻经济发展与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
二、衔接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是在全国范围内对不同土地利用总量与空间格局进行安排,相对于主要关注城镇空间的城镇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覆盖整个城市与乡村的所有空间,对于中大尺度的国土空间格局构建具有突出优势。基于空间格局安排进行生态保护的理论与实践工作已较为成熟,如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态网络规划、基于生态群与最小费用模型的生态网络规划、平衡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需求的绿色基础设施规划等。因此,生态环境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重点应放在区域土地利用格局规划上。
在划定保护的空间格局时,当前土地利用或城镇规划多是根据自然保护区、地质灾害风险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有明确管理边界线的结果区,将其空间叠加结果作为生态保护核心区,或者在规划中列为禁建区。这种方式容易忽略掉一些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键性意义的空间,如高自然价值农田对于鸟类多样性的保护、河滩湿地对于水鸟的保护。因此,在划定保护核心区或者禁建区时,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拓宽划分标准,注重对关键性生态空间的辨识与保护。
生态保护空间规划中,除针对斑块结构的核心区保护以外,带状景观为另一主要的空间结构类型。当前研究与实践最为广泛的为两类带状景观――生物廊道与水系缓冲带。生物廊道是维系生物在不同隔离生境斑块间自由扩散的带状景观结构,而基于最小费用模型模拟的功能性廊道越发得到重视及使用。最小费用模型考虑了生物在包含不同土地利用类型景观基质中扩散时的选择偏好与空间距离两个因子,对其扩散时所选择路径进行模拟,进而作为生物廊道予以规划;水系缓冲带是分布于河滨两侧具有一定宽度的植被空间,发挥着富营养物质控制、过滤径流、改善水质、保护河岸等多种功能,而根据其发挥的功能不同,其宽度与植被结构有不同的要求。在部分情形下,此两种带状景观在功能上可以重叠,即水系缓冲带可发挥生物廊道的功能。
结合核心区与生物廊道可以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景观安全格局规划,而在考虑水污染控制、土地沙化控制等生态需求以后,可以构建区域安全格局。在中大尺度的生态保护空间格局规划中,虽然会考虑多功能的需求,但在空间上依然 以网络化的结构为主。这种网络化的空间格局在国外规划中广泛采用,在国内科研与规划实践中也有探讨,但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则考虑不多。此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在空间格局规划上进行衔接时,可借鉴反规划的理念辨识需严格保护的生态空间,进而与禁建区相对应并融入土地利用规划中。
除划分禁建区这一广泛采用的生态环境保护方式以外,土地多功能需求对非禁建区的开发建设也有着一定的生态保护需求。如土地利用格局与覆盖的调整,对于面源污染控制、洪涝灾害应对等均有重要意义,而通过对多功能的考虑,能对广大非禁建区建设开发中所需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与保护需求予以辨识。这些所辨识出的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则应作为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用地选址的依据。
三、衔接城镇发展规划
城镇发展规划以城镇建设范围为主要对象空间,其从总体规划到控规、详规的组织体系,涉及区域到地块的多个尺度,同时,受限于大量的建筑空间,城镇范围内的生态空间以城市绿地为主,且总量较小。因此,生态环境规划在与城市发展规划衔接时,需要涵盖与之对应的所有尺度,并关注于少量的城市绿地利用。
在区域尺度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衔接的关键是空间格局的统一。在规划衔接中,生态空间网络格局对于提高整个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具有较大作用,并在当前城市生态空间规划中逐步推广,可作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指导。
当前生态环境规划所涵盖的规划成果、标准、研究理论与方法,均能在不同尺度上与其他各类规划相衔接,表明在多规合一中融入生态环境规划具有较高的可行性与便利性。制度研究应是生态环境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融合的关键。一方面应加强生态环境规划体系的建立,形成一个获得广泛共识的标准,以提供相对一致的规划成果与研究方法;另一方面则是通过规划制度创新,加大生态环境规划与其他规划成果的衔接,借助当前已经成熟的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体系加快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本文依据生态环境规划的内容,结合成熟的“三规”体系与特点,对较易衔接的成果与方法进行梳理,有助于生态环境规划融入“多规合一”工作的开展,应对城市发展中快速增加的生态环境保护需求。
参考文献:
[1]徐东辉.“三规合一”的市域城乡总体规划[J].城市发展研究,2014,08:30-36.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在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把确保耕地总量基本稳定、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作为规划修编的前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对于经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建设也要压缩其建设用地规模,并且与开发复垦挂钩,实行占一补一原则,由占用耕地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也要缴纳相关税费,专项用于耕地整理,开发补充耕地。对于划入基本农田的粮、棉、油生产基地、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的中低产田,在农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等方面要继续实行严格管理。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明确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的前提下,可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加大土地综合整治资金投入,引导建设用地等其他土地逐步退出基本农田整备区,将零点分散的基本农田集中布局,形成集中连片的高标准粮、棉、油生产基地。
2.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扩张
目前,农村居民点建设普遍缺乏规划,布局杂乱松散,要逐渐对村庄进行规划治理,规划期内各村均不能再扩展居民点用地。要充分利用村内闲散地和旧宅基地,消灭空心村,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居民点的集中利用程度,鼓励农民建楼房,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和荒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布局调整,逐步撤并小型村、整理空心村、缩减自然村、搬迁偏远村,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要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农村环境治理涉及大量的宅基地、基础设施用地、公益服务设施用地等,要充分挖掘现有的土地潜力,合理规划。为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在乡级规划修编时,通过农村居民点增减自求平衡,为新农村住宅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农村中小学建设,农村卫生院建设留足空间。对于独立工矿,要优先保障省和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而且布局要相对集中,共同利用基础设施,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工矿用地内部布局要紧凑,集约利用土地,对土地特别是耕地具有破坏性的工矿企业,如砖瓦窑,要限制其发展。由各种原因形成的工矿废弃地,原用地单位或个人要负责复耕。
3.加强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编制
耕地数量的增加和耕地质量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能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活水平。因此在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时,要进一步编好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更好地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土地利用要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次生盐渍化为前提,要因地制宜。在一定耕地数量的基础上,通过耕地质量和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逐步提高耕地产出能力,这才是完整意义上的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要本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条件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并正确处理好开发整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主要通过退耕还林、还水、还草和盐碱地、沙地的综合开发治理、改造中低产田,有效地增加耕地面积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和集约化利用程度;大力进行农村居民点整理及对塌陷、挖损、压占废弃土地的复垦以及对沟、渠、路、坎进行综合整理,增加有效土地利用面积;通过规整农田灌溉系统,发展节水灌溉农业,改良土壤,提高土、水、肥的综合利用效率;通过平田整地、归并零星地块,促进土地集中程度和规模经营;通过改善农业基础设施,为农业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创造条件。
4.做好重点项目用地布局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修编;县级
中图分类号:F301.2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1-0170-02
2010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努力消除国际金融危机和“七・五”事件双重影响,全力推动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化新疆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国土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一年。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工作安排,在总结评估自治区国土资源“十一五”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目前正在认真开展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以及加快推进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和审批工作,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任务。
一、新一轮规划修编的思路
(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新一轮规划修编工作需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立足地方实际,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要求,统筹发展与保护、需要与可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关系,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土地利用宏观政策。
(二)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规划理念
在维护粮食安全和生态平衡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放弃外延扩张式的土地利用模式,着重于内部挖潜,依靠土地管理系统功能的完善和科技的进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解决非农建设用地短缺的问题,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石。在新一轮规划中保护耕地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对于建设用地要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要求,注重城镇用地内部挖潜,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各类建设用地集约高效的利用方式。
(四)加快城镇化进程,协调城乡土地利用
推进城镇化,实现人口从农村向城镇集中,逐步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总量,是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条件下,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合理调整,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必然选择[1]。新一轮规划应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出发,统筹安排各区域用地布局,鼓励依法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保证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的前提下,通过迁村并点、复垦开发废弃地和居民点整理等方法,合理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
(五)构建符合区域自身特点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过程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动态变化过程。新一轮规划的实施应在完善原有规划实施政策措施和借鉴其他国家(地区)规划实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区域自身土地利用的实际,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体系的基本思路及框架,从法律、行政、经济、社会、技术、监督等方面构建规划实施保障体系[2]。
二、新一轮规划修编进程中的问题分析
(一)基础资料对规划修编的支撑力不足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是否能顺利开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规划基础资料的支撑力。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受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的因素,土地调查多为时点勘测,时序资料较为缺乏,在规划修编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时序数据多为历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累加所得。(2)现行规划执行过程中,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加之土地管理工作的疏忽,辖区各乡镇土地调查数据对接时不注意修正数据期水平,造成现状数据不实。(3)由于规划修编需要的数据资料庞杂,涉及到政府的多个部门,将收集到的数据统一到规划基期年这一时点上,存在一定的困难。(4)多数现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缺少规划实施评价这一环节,不能了解规划执行的结果是否符合规划目标的要求,也无法了解规划的实现程度、规划的效益和规划的效力等,进而不能为新一轮规划修编提供依据。
(二)规划指标分解的科学依据不足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采取严格的指标控制,引导土地的供需方向,实现辖区内各地类之间的动态平衡。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是由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有规划资质的大专院校、规划设计单位来修编;由于规划修编时间紧迫, 规划修编单位多采取分析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的方式来了解辖区土地利用情况,实地调研较少,调查研究时间较短,规划修编人员对区域实际情况很难做到全面掌握,从而造成规划指标的分解随意性较大。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控制指标多根据重点建设区域的布局情况下分到各个乡镇,然后做局部调整,指标分解的说服力不强。(2)规划指标分解时受修编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较大,某些指标的制定脱离了辖区的发展实际,造成乡镇级规划目标难以实现。(3)受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的限制,指标分解的科学性也受到限制。
(三)理论研究与规划实践存在差距
规划修编的理论依据包括地租和地价理论、土地区位理论、持续利用理论、生态经济理论、人地协调理论和系统工程理论[3]。针对规划修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进行的理论研究能更好地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但目前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理论研究与规划实践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在研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弹性问题时,如何根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合理确定县级土地利用弹性供给需要进一步研究,如何根据上一级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弹性方案需要进一步研究。
(四)规划修编的时效性与现实发展脱节
随着自治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速度的加快,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足也日益显现,而新一轮规划却一直不见结果,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某些县(市)进行了规划局部调整。目前,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和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的大背景下,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急需大量建设用地作为支撑,使所剩不多的建设用地指标更加紧张,某些地区甚至已经突破了2010年的用地指标。规划修编战线拉得越长越不利于土地利用的管理,同时也造成规划法律效力的降低。因此,在保证规划质量的前提下,规划的修编和审批的速度必须加快。
三、新一轮规划修编的几点建议
(一)顺应发展,重新定位
对规划修编的定位要重新认识,不能简单地认为规划修编的目的是降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保有量,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现阶段规划修编的目标应继续坚持保护耕地的法定国策,认真落实《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突出体现保护耕地的规划重点和主线,确定保护耕地和节约、合理用地的方式、重点措施等。而从长远考虑,新一轮规划应全面把握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坚持自然资源的全面保护,坚持区域发展的公平性、发展过程的持续性、人和自然的和谐性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将规划的重点由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向保护国土资源的方向转变。
(二)转变思路,合理规划
《土地管理法》的颁布,正式确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明确了规划对土地利用的调控作用。各地、各级领导也开始“认识”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性,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变辖区用地布局,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将以往违规用地合法化。在新一轮规划修编过程中,建议转变以往的修编思路,避免“一届政府,一套规划”,做到在听取各级领导意见的同时,以规划研究理论为基础,理性吸收领导建议,满足社会发展对土地的合理需求,确保规划方案的合理性,最终使规划得到各方的理解。
(三)注重衔接,注重实践
第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而下延伸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即“十二五”规划所确定的重大项目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落实到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相一致。第二,上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相互衔接,即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服从市级规划提出的指标控制和区域调控要求的同时,指导和调控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与村镇布局规划以及交通、水利等各类专项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相协调。第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与理论研究成果紧密结合。例如在对耕地的调控上,可将基本农田保护图、农地分等定级图等反映耕地质量的图件与规划底图叠加,确定耕地调整方案,实现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动态平衡。
(四)丰富内容,不断创新
援疆工作会议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召开,对新疆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在开展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过程中,首先,要创新规划理念,强调市场理念、以人为本的理念、绿色规划理念、目标有限性理念和规划调控法律化理念[4]。其次,要创新规划方法,通过对“3S”技术的进一步开发,采用空间模型方法对土地利用变化进行模拟、预测和评价[5],另外还要加快规划数据库和监管系统的建设。最后,要丰富规划内容,以人口、资源、环境为切入点,涉及政策法规、产业发展、环境保护、资源开发、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强调土地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环境改善、区域协调发展等内容,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向综合性规划发展。
(五)强化领导,加强协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关系全局和长远,县(市)级领导应将规划修编及前期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专家学者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规划修编的统一领导。县(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具体组织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要把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作为近期国土资源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制订周密计划,成立强有力的规划工作班子,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抓紧抓好每项工作。
参考文献:
[1] 王西同.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若干问题的探讨[J].资源导刊,2008,(11):14-15.
[2] 孟梅,蒲春玲,白蕾,等.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以新疆伊宁市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08,36(3):1209-1211.
[3] 王万茂,韩桐魁.土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