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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1、定义
整体性治理理论是目前在西方最为推行和前沿的治理理论,希克斯在其著作《迈向整体性治理》(2002)中将整体性治理理论定义为政府机构之间在充分沟通与合作的条件下,达到有效的协调与整合,使得彼此的政策目标能够连续一致,政策的执行手段能够相互配合,创造相互强化的效果,达到没有间隙的合作治理。波利特在其发表的《联合性政府》一文中认为整体性治理是一种通过横向和纵向协调的思想与行动来实现预期利益的政府治理范式。简言之,整体性治理理论是以政府内部各层级机构、部门的整体性运行为出发点,强调预防、公民需求和结果导向,充分重视信息技术在治理当中的重大作用,通过在政策、规章、服务和监督四个方面的层级整合、功能整合、公私部门整合,达到整体性的治理效果,为公民提供一站式无缝隙的单一窗口服务的新兴治理理论。
2、问题指向
碎片化与棘手性是整体性治理理论所面临和需要解决的两个问题。希克斯认为,以往根据功能将政府划分成了各个部门,部门之间呈现高度分化的状态,以至于难以有效地解决越来越复杂的民生问题,整体性治理则是要解决这一问题。他认为,整体性治理所指的碎片化是“专家之间因为缺乏协调所导致的结果”;“碎片化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有无数种问题的来源,必须在完善设计的整体性治理当中才能准确的知道它的由来”。韩保中则认为“碎片化是指不同功能及专业的机关间,缺乏沟通、合作与团结,导致各自为政的局面,无法有效处理共同的跨界议题,造成政府机关个别或整体政策目标执行时的失败”。棘手性是整体性治理的一个挑战方向。希克斯指出“人民有许多联合性的难题(Joined-up problems)……,这些难题并不是按照专业、功能或机构的边界发生的”,“解决跨部门边界(Boundries)的复杂难题,需要新的途径”,“棘手性是指许多民生问题跨越了数个部门的边界,导致很难以单独的某个部门独自解决的情形”。按照他的理解,棘手性的问题是跨越部门边界的、是具有联合性质的不能以单一部门的力量解决的,因而整体性治理需要以此来作为努力的方向,找到解决这些棘手性问题的对策。
3、核心概念
(1)目标与手段相互增强。希克斯认为单纯的跨界合作并不能构成整体性治理,要分辨一个政府的管理形态是否为整体性政府需要从目标和手段两个维度之间的相互关系程度来判断。他以组织机构的政策目标和手段是否相互增益将政府的治理形态分为渐进式政府、领主式政府、整体性政府、碎片化政府和协同型政府五种,而整体性政府要求的则是达到目标与手段相互增强的效果。
(2)信任与责任。希克斯认为在政府组织之间建立信任是整体性治理所需要的关键性整合,没有信任的相互合作和协调是不可能成为现实的,即使成为现实也是不会长久的。因此,建立信任的相互关系对于构建整体性治理战略非常关键。同时,希克斯认为责任感是整体性治理当中最重要的,这里的责任感包括了诚实、效率以及有效性(或项目责任)三个方面的内容。诚实主要是指在涉及公款使用的时候应当遵守规矩;效率主要涉及在提供公共服务时,政策输入和输出之间的关系;有效性(或项目责任)指的是行政人员应对其行政行为负责。
(3)信息技术。信息技术是整体性治理理论的重要治理工具,也是整体性治理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其快速发展为整体性治理的实现奠定了基础。邓利维认为,数字时代的治理核心在于强调服务的重新整合,整体的、协同的决策方式以及电子行政运作广泛的数字化。因此,整体性治理理论把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作为治理的手段,整合不同的网络支撑技术、网络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简化基础性的网络程度和步骤,从整体性目的出发,力求建立一个统一、标准的信息平台,简化政府治理的程序,实现轻松快捷、资源共享的在线治理模式。
(4)协调整合。希克斯将整体性治理中的整合分为两个维度进行了阐释,一个是政府的组织构架与形态,一个是政府运作。在政府的组织构架与形态上的整合包含治理层级的整合、治理功能的整合以及公私部门的整合三个方面,治理层级的整合是指国际与国家层级的整合、中央与地方层级的整合等阶梯式的整合;治理功能的整合是指将具有不同功能的各部门进行整合;公私部门整合是指将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非营利性组织进行整合。在政府运作层面则包含了政策、规章、服务和监督四个方面的整合,政策整合主要包括政策制定、政策内容、政策评估以及政策过程的整合;规章整合是指有关个人的规章制度与公共部门的规章制度、私人部门的规章制度中的内容的整合;服务整合是指将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方式以及产生的影响进行整合;监督整合则是对政策整合、规章整合、服务整合三方面的科学评估。
二、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现状
1、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1)存在政府部门之间合作不足的现象。政府部门之间合作不足主要是由于各部门、各层级之间的条块分割所导致的。部门间条块分割导致的合作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职能上的重叠,导致资源浪费;二是行政行为上的互相推诿,导致治理效率低下。行政职能上的重叠主要表现在各部门分别对自己所辖范围内的行政事务负责,这样就容易出现因为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不足导致政出多门的情况;同时,不同的部门彼此之间可能目标冲突、数据不一致、标准不一,多重管理和执法最终导致人力、财力资源的双重浪费。行政行为上的相互推诿在那些职能重叠、边界模糊的行政问题上屡见不鲜,“遇到好管的事,都争着管;遇到有财政资金分配支持的事,都抢着要”,遇到难管的事则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终导致行政效率低、信任度缺失。
(2)存在公众及其他治理主体参与不足的现象。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包括政府、公民、企业、环境NGO等,但是由于各种体制内和体制外因素的影响,公民、企业、环境NGO等民间治理主体在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参与程度不高、作用不明显。我国获得环境标志认证的企业数量相对于我国庞大的企业基数来说偏少,参与渠道受限、专业人员不足、活动经费有限等才是我国环保NGO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作用受限的主要因素,公民的“搭便车”思想也限制了其作为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主体的积极性。
(3)存在信息闭塞的现象。我国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上,信息不畅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导致的信息闭塞;二是电子政府服务系统建立不够完善导致的信息闭塞。“环境中污染物成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对检测设备的技术要求愈来愈高,而多数环保部门现有的监理仪器装备严重匮乏、陈旧落后、档次低、品种少。基层环保部门情况更糟,以至于不能及时出数据;有些需要监测的项目,无能力监测,只好放弃”。网络技术的运用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上面也显得非常欠缺,2013年环境统计年报数据显示,我国环保系统机构总数达14257个,其中国家级机构45个,省级400个,地市级2252个,县级环保机构8866个,乡镇环保机构2694个,但是这些机构多数都没有自己独立的网站,有独立网站的也很少更新。
2、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1)政府的自利性特征。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理论学派将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纳入了“经济人”的假设,认为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具有自利性的取向,他们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当公共利益与他们自身的利益相冲突时,他们更多选择的是自身利益。我国目前官员考核选拔的重要衡量标准是GDP,即使还有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考核指标,但GDP在其中还是占据着主要位置,这就容易导致地方政府、官员为了促进本辖区的经济增长,不惜以破坏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代价,降低环境准入的标准,把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引进来,对他们的污染破坏行为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干扰环境部门执法。
(2)制度建设滞后。在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制度建设的落后可以简单概括为法律法规制定的滞后性和模糊性以及组织管理模式的不合理两个方面。首先,我国在环境治理上的研究起步较晚,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和完善,法律数量和所涉及的范围相较于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所面临问题的难度和宽度还是有所不足,导致一些环保问题无法可依、模棱两可。其次,我国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对于跨地域性的生态问题规定多个治理主体,但是没有细化主体之间的职责和义务,导致在执法的过程中无所适从,自由裁量。同时,我国目前实行的政府直控式的管理模式使环保部门工作的开展受限,成为制约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发展的重要因素。
(3)社会环保意识不高。从整体性治理视角而言,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与义务,企业、公众、非营利组织更是践行环保政策、环保行为的直接主体。但是目前的状况是全民无法做到共同参与、共同治理,无论是民众、企业还是非营利组织环保意识不足,参与度不够。公众虽然重视环保,但是落到实处的行动还是非常有限;企业追求利益,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环保NGO很多挂靠在行政机构之下,行政色彩浓厚,在资金、人员等方面缺乏独立性,大多数心有余而力不足。
(4)技术支撑不足。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是一个从顶层设计到具体执行都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支持才能高效运行的系统,掌握信息、处理信息对这个系统的正常运转有着很大的作用。首先,环境信息的获取需要更为先进的监测装备和更多的专业知识,但是我国目前在监测装备上的先进程度与西方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距离,由于购买装备的费用过高,很多政府部门都不愿自己掏腰包去完善监测系统。其次,有很多的政府网站缺乏有关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通报,即使是专门的环保部门网站数据也没有及时更新,网络技术的运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我国城市生态环境的整体性治理策略
1、构建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政府组织与形态的整合策略
(1)加强治理功能的整合。整体性治理所强调的治理功能的整合主要是指“机关内功能之整合,如行政院之各部委,或功能性机关间的整合,如健保与社福功能之整合”。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功能的整合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入手:首先,强化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目标,大力宣传“生态城市”的理念,严格执行绿色GDP制度,将城市生态环境的治理转变为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公务人员的切身责任。其次,构建区域环境综合管理体系,目前在我国实行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大部门治理方式(即大部制)还不具备成熟的条件,因此构建我国“区域环境综合管理体系”,将区域内各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协调整合起来,就有可能成为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突破口。最后,建立协调议事机构,由于涉及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政府部门有很多且同属于一个级别,因此设立一个较高级别的协调议事机构对于推动全国城市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加强治理层级的整合。行政层级的整合意味着减少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的治理层级,创建扁平化的行政组织结构模式,扁平化的组织机构有利于增强信息共享、加强各部门各层级的横向联系、缩短决策层与执行层之间的距离,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加强治理层级的整合可以通过“省部合作”、“市区共治”、“市县共治”、“友好城市”来实现。“部省合作”是近年来不断见诸报道的跨越层级鸿沟、实现互不隶属的政府部门之间直接衔接向等级间协商转变的很好体现。因此,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方面我们也可以借鉴这种模式,实现治理层级的整合。发展“市县共治”、“市区共治”有利于减小市级行政部门的压力,调动县一级和社区等相关部门治理环境问题的积极性,市级政府运用政策引导、财政补贴、先进奖励、大力宣传等工具,运用经济杠杆与分级统筹、合作参与的形式,推动县级和社区积极参与城市生态环境的治理和建设。“友好城市”是促进国际间城市交流的重要方式,目前其主要涉及文化、经贸、教育等方面,若将其扩展到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将是拓宽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合作渠道的重要途径,也是打破国际与国内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层级的重要方式。
(3)加强与私营部门及非营利组织的合作。由于城市生态环境的复杂性和公共部门作为治理主体存在的各种缺陷,公私合作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上就显得尤为重要。公私合作不仅要求在公私之间建立良好的信任机制和顺畅的参与机制,还要求在私人参与治理城市生态环境时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法律和政策以及资金的支持,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上的公私合作可以从实行合同能源管理、采用美国E.S萨瓦斯提出的BOT与TOT模式、大力推广清洁发展机制(CDM)等与私营产业合作的整合策略出发,大力培育环保NGO,拓宽其参与治理城市生态环境的渠道,走出一条“政产学研联盟”一体化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道路。
2、构建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政府运作层面的整合策略
(1)加强政策的整合。政策的整合是希克斯关于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关键活动之一,为了实现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上的整合目标,我们要保持有关环保政策的连续性和一贯性,以高效的管理和执行,提供给国民更好服务质量的治理,从而达到预防和治疗的效果。在我国的具体实践当中,我们要在环境管理政策、环境经济政策、环境技术政策和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四个方面下工夫,以生态城市建设为中心,把握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经济发展好与快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等。
(2)加强规章的整合。规章可以分为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以部长令形式的是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以政令形式的是地方政府规章。要将以上类似的规章制度形成一股治理城市生态环境的合力,就必须要对其进行整合,构建一个整体性的规章制度框架。首先,在国家层面上理清各部委的相关职责,以免出现规章重复、多头执法的现象。其次,在地方层面必须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制定本地方相应的规章制度,与中央层面保持高度的一致性,以公共利益为目标,规避地方政府自利性的特质。再次,建立和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现有的区域环境保护督查机构,增强其协调处理跨行政区域污染防治的职能。
(3)加强服务的整合。整体性治理理论中服务的整合,指的是对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内容、供给方式以及其产生影响的整合,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提供和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相结合的积极作用,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中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活跃、非营利组织积极参与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公共服务和产品提供模式,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4)加强监督的整合。首先,构建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在政府方面,以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科技进步、资源消耗和利用以及生态环境治理作为考核指标,建立起一个“政绩指标”和“绿色指标”相统一的绩效考核体系;在市场方面,提高行业进入门槛,加大环境污染的惩罚力度,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和是否破坏城市生态环境作为考核标准,决定是否强行关闭该企业;在公民个人方面,可以建立环保奖惩机制,促使公民在日常行为中自觉遵守环保政策。其次,完善环境监督体制。加大环境信息公开的力度,通过立法构建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方式,构建多元主体的环境治理监督体制。
3、构建一体化的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信息系统
(1)改造和整合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信息资源系统。制定《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信息集中报送管理办法》,在政府网站上设立当地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专栏,按照分类、及时、双向、集中的原则采集和反馈有关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的政策、制度、节能、排污等实时情报。
(2)建立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共建和共享机制。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企业的能耗与排污情况、污染布局以及环境评价的相关信息,促进信息共享,形成环境治理的数据信息网络。
(3)通过信息流与服务再造,力争向“一站式”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信息系统靠拢,实现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一体化。采取网上办公服务的方式,将事前审批、环境评估、税费缴纳等涉及不同部门的对接活动联合起来,转变传统串联审批的方式为并联审批,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实现“一站式”的服务目标。为了实现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一体化,可以在环境治理数据信息网络的基础上,收集和传递由各省市提供的各种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实现与各级城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环保科研部门的局域网相连,通过网络将国家级、省部级和地市级的环境治理信息系统相连,促进不同区域间的信息交流,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及时了解全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具体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参考文献】
[1] Perri6、Diana Leat、Kimberly Steltzer and Gerry Stoker:Towards Holistic Gocermance:The New Reform Agenda,Houndmils[C].Basingstoke,Hampshire:PALGRAVE,2002.
[2] Christopher Pollit:Joined-up Government:A Suvey[J].Political Studies Review,2003(1).
[3] 韩保中:全观型治理研究[J].公共行政学报(台湾),2009(31).
[4] 关音:我国环保NGO的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J].环境教育,2012(4).
[5] 曾凡军:基于整体性治理的政府组织协调机制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6] 周厚丰:环境保护的博弈[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
[7] 2013年环境统计年报[R].http:///hjtj/nb/201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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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镇化进程;生态环境治理;解决方法研究
中图分类号:F0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4)12-0130-01
如今,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实质上也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但长期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而忽略了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尽管农村经济建设和基础建设取得了繁荣发展,但是随之而来的生态问题也影响了我国现代化的建设进程。生态破坏日趋严重,不仅影响到人民的身心健康,而实质上也严重影响了我国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进程。如果对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不够重视,不仅与我国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相背离,同时也会制约我国城镇化建设。而为了更好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就必须借鉴世界各国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理论,同时要结合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具体情况,从实际出发,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提出更有效的发展途径,同时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探索一条有效解决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的道路。
1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问题概述
生态环境实质是一个有机系统,伴随人类的介入,物质与能量实现输入、输出平衡。在城镇化进程中,由于人类的过分集中,使得大量资源集聚,而资源的集聚带来的是生态系统平衡的被打破,在现阶段城镇化进程中,大量环境问题凸显,在某些地方甚至影响了城镇化发展进程。而环境问题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具体如下。
1.1 土地资源的污染和浪费问题
城镇化建设实质上是立体化、多元化过程,在这一建设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土地资源的利用问题,在现实建设中,我国许多城镇在土地利用方面上存在许多问题,土地浪费现象严重。由于土地资源利用结构不合理,不能够从土地实际应用出发,土地资源利用过程中,污染严重。在城镇化建设中,往往误解城镇化的实质和内涵,单一将城镇化理解为建筑设施建设,这使得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城镇化建设水平和当地经济发展阶段明显脱节,造成大量公共资源浪费。同时,许多城镇在建设过程中,成本过高,原有城镇土地没有被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同时不切实际的规划方案、不合理的用地结构、凌乱的建设布局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从而大量空闲土地荒废。
1.2 新城镇规划布局不合理、水源、空气污染严重
新城镇建设往往使大量农村人口聚集到新的城镇当中,人口的大量聚集对水、土地等消耗需求巨大,同时人口大量集中会产生大量废弃物,而废弃物过分集中使得自然排污系统无法消耗,从而不能有效分解。进而造成了生态恶化、环境污染。人口急速集中在新城镇之中,就需要我们对新城镇进行合理规划,要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完善排污系统。同时大量人口集中在有限的新城镇之中,使得汽车等交通工具使用不断增加,大量废弃被排放。
2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环境管理力度不足、体系建设不到位
我国目前在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相当严重的问题,一个环境问题关系到多个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而在具体环境管理方面,政府投入力度往往不足。伴随城镇化发展的还有工业化,政府部门由于受到不合理政绩观的影响,往往以GDP来衡量自身发展,而忽视对环境治理的投入和财政支出。而对企业来说,因为环境污染所遭受的惩罚和代价较低,相对于自身所得来说,破坏环境所得收入往往高于处罚金额,环境部门的不作为往往给环境污染企业带来一定发展漏洞,环境保护工作进展困难。
2.2 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力度不足
法制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向和指导,然而事实上,我国环境法法规建设远远不到位,不能够对经济社会环境起到保护作用。法律法规的不足,就为违法环境活动助长了气焰,同时也无法做到有法可依。而有些违法行为尽管有所涉及,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各部门缺乏有机协调性,使得执法力度不足,不能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同时我国的立法范围主要集中在重要的环保领域,存在界定不明晰的问题,在惩治具体违法企业时,执法难度大。同时,我国目前具备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多为较早时期制定的,缺乏行之有效的指导和管理约束。
2.3 政府及公民环境保护意识的不足
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我国公民及政府部门环境保护意识往往不强,政府部门不重视环境保护建设,而公民对环保知识的熟知度更是有限。政府在实际过程中,只顾经济发展,对违反环境保护的企业大多纵容,是的整个环境治理困难加剧。
3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治理解决方法研究
3.1 完善和发挥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政府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主导者,要重视普及环保教育,提高公民的生态环境意识。较为低下的环境保护意识势必会影响到公民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而只有大力推动公民生态环境意识的培养,将使得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坚持实施生态环境治理。
3.2 加强环境保护执行能力建设、提升城镇生态管理水平
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环保队伍建设不足严重无法解决生态环境治理,因此要加大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建设能有效解决环境污染的环境监管单位。同时要不断学习,用最新知识武装实践,提升环境监管部门城镇生态管理水平。
3.3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
新型工业化道路是解决当前经济发展不合理问题的重要解决方法,要改变传统的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经济发展,走新型协调可持续发展道路。从根本上改变生态环境质量。同时结合最新科学文化水平,创造和发展环保产业。
参考文献
传统的观点认为,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大多是消极的,积极的作用很小。矿产资源开发会导致土地占用、地质结构破环、化学污染、空气污染,以及植被和景观破环,但也会通过生态修复、治理和生态景观再造等,改善局部生态环境、增加当地就业机会、改善地区经济结构、带动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交通条件、增加资源供给等[1]。但最新的观点认为,矿产资源开发必然造成环境扰动,但大部分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扰动较小,进一步从开采规模、开采阶段、开采方式、油气开发等多方面进行探讨,认为各开发方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大不相同[2]。另外,保护区和“三条红线”内也应允许开采矿产资源,但条件更加苛刻而已。
1客观分析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影响
1.1不同规模矿山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不同
1)大型矿山对环境的影响较大。大型(地下)矿山,尤其是大型沉积型矿山的开采,会造成大面积地下水潜水面下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较大。大型露天煤矿(地表)及大型露天铁矿等的开采,因剥离表土和废石、尾矿堆放,造成占地和地表生态破坏比较严重,可能导致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需要重点关注和整治,但如果采用回填技术,所造成的地质灾害可大大减少。2)中小型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不大。对于中小型矿山开采而言,只要控制废水,不使其流入河流和农田,保护地下水不受污染,并处理好废石和尾矿的堆放问题,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仍属于点状污染的可控范围内,影响不大。如果采用绿色开发技术(如地下开采和废石回填),边开采边治理,其环境影响程度可以控制在较小范围内。当前突出的问题是中小型矿山的资金实力、技术实力较差,环境治理动力不足,需要政府伸出援手。
1.2不同开采阶段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不同
一般认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分成三个阶段:①开采前阶段,包括详查、勘探阶段;②开发利用阶段,指开采阶段;③闭坑阶段,即开采后阶段。由于这三个开采阶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同,对应的生态恢复治理方式也不相同,因此,所采取的治理政策和治理措施不同。1)开采前阶段的影响。在勘查阶段,有些勘查活动需要使用钻机、挖探槽,少部分需要挖巷道(坑探),但因其挖掘的土方量有限,对环境的扰动很小。只要控制好打钻的废水不使其流入农田和溪流,控制挖掘土方的堆放位置,确保点状污染源不变成线状污染源,则其影响程度很小。2)开采阶段的影响。开采阶段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矿山生产周期>(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颁布的时间,这时,矿山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年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颁布的时间,政府承担的周期=矿山生产周期>(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颁布的时间;二是矿山生产周期<(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颁布的时间,矿山企业承担的责任年限=矿山生产周期时间内的矿山治理恢复责任。3)开采后阶段的影响。对于老矿山而言,由于历史原因,没有规定应收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因此,应按照“老矿山老办法”的原则进行处理,由政府承担恢复治理的全部费用。如果生产周期较短,矿山企业已经闭坑,矿山企业生产周期<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则责任应由矿山企业或第三方承担。
1.3不同开采方式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不同
根据矿床埋藏深度的不同和技术经济合理性的要求,矿山开采分为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两种方式。接近地表和埋藏较浅的部分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深部则采用地下开采方式[3]。一般来说,地下开采会影响地下的应力结构和地下潜水面,因此,只要做好安全防护,不会对地下的环境产生影响。但露天开采,会对大气、地表和水产生负面的环境影响。露天开采,多为煤、油页岩、铁矿、铝土矿等层状分布的沉积型矿床,在生产过程中重要的环节是掘沟、剥离和采矿,其下降速度的快慢、新水平准备时间的长短,主要取决于掘沟速度。为保证露天矿持续正常的生产,掘沟、剥离和采矿三者之间,在空间和时间上必须保持一定的超前关系,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组织生产。
1.4油气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可控
油气大都是埋藏在几千米深的地下,上部有盖层,只要保持正常生产,则其对环境的影响不大,但是如果出现钻井、采油污水随意排放、油气挥发和燃烧、采油过程的“跑冒滴漏”、生产事故等问题,则其对环境的影响较大。但只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减少生产事故和“跑冒滴漏”情况的发生,并做好污水处理,油田气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很小范围内。综上所述,不能笼统地说矿产资源开发带来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而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扰动的特点不同,采取差异化的措施。
2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重点
2.1不同开采阶段矿山生态治理恢复重点
2.1.1开采前阶段在详查和勘探阶段,随着投入和勘探密度的增加,以及槽探、钻探和坑探的增强,找矿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加重。如果环境的承载力很大,则详查、勘探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反之则很大。如果是生态保护区和旅游景区,因其环境承载力较小,则影响更大。在开采前阶段,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重点是修路的渣土和打钻的泥浆,防止点状污染源变成线状污染源。
2.1.2开采阶段开采阶段要进一步区分单个矿开采、多个矿开采和特殊情况。1)单个矿开采。从生命周期来看,单个矿成长历程可分为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随着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三个阶段的推进,除了产量由小到大、稳定到逐渐减少外,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对土地的压力也随之增大。因此,单个矿的治理恢复重点是成熟期产量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以及中晚期矿山对尾矿库在压力。2)多个矿开采。多个矿山开采期是指多个矿山或多个矿种不是同时开发,但却是聚集性的,如整装勘查区矿产资源开发、矿业经济区开发。由于多个矿山或多个矿种不是同时开发,有的处在详查、勘探期,有的处在开采期,有的处在开采后期,但总体上是聚集的,规模较大,因此,从规划期到衰退期都要严格管理。3)特殊情况。在煤炭开采过程中,煤矸石排放量为原煤的10%~20%,在洗煤加工过程中,其排放量为洗煤量的15%~20%,排放量较大。因此,要加强管控,防止煤炭在开发过程中发生“跑冒滴漏”情况。
2.1.3开采后阶段开采后矿山,尤其指废弃矿山,要因地制宜,考虑废弃矿山土地恢复后适合如何利用,如建设用地、农田开发、城市垃圾废弃物填埋场、水产养殖场、地质公园[3],先做好规划,再进行开发。
2.2不同规模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重点
1)中小型矿山。中小型矿山的开发总体上对环境的影响不大,但应注意,不要让中小型矿山的点状污染源(点状的渣土、植被、污水)变成线状污染源、面状污染源,则其环境影响不大。2)大型以上矿山。大型以上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大。无论修建厂房的面积、职工生活宿舍的面积,还是尾矿库的面积,均比较大。如果是露天开采(煤矿、铁矿、铝土矿等),则还需考虑排土场、露天采场的数量;如果采用地下绿色开采,由于尾矿库和排土场都在地下,则只需考虑修建厂房的面积和职工生活宿舍面积。2.3不同开采方式生态恢复治理重点1)地下开采。传统的地下开采,影响地下结构和地下潜水面,但如果采用边采边回填的技术,则可以大大减少传统的地下开采对环境的影响。现实情况是两种技术都在使用,所以,应注意更多地采用边采边回填技术。2)露天开采。露天开采突出的是露天采场、排土场、尾矿库,应尽量减少露天采场、排土场和尾矿库的面积,从而减少露天开采的扬沙、粉尘的影响面积和占覆(压覆)面积。
2.4油气开采不同阶段的恢复治理重点
1)油气勘查阶段。油气勘查不同于固体矿产勘查,允许“边探边采”,因此,油气开采的阶段划分与固体矿产不同,其分为圈闭预探和油气藏评价两个时期。油气勘查阶段的重点是勘查后期的“跑冒滴漏”问题和搭建钻塔、修建公路对周边环境影响。2)油气开采阶段。油气开采阶段的重点是开采过程的管理,减少“跑冒滴漏”情况、生产事故和随意性的发生。需要二次注水的石油开采均对环境造成影响,包括钻井污水,每口井约产生300m3重金属超标;采油污水,采油1t需注水2.5t(如长庆油田);洗净污水以及处理人工注水产生的污水。不过油气开采会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表下沉、水资源极度匮乏[4],应注意节约用水,尽量避免地下水位下降、地表下层和水资源极度匮乏,注意污水的再次利用。3)废弃油田。废弃油田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老油田,老油田没有规定收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以及油田的治理责任主体和责任大小。生态恢复治理基金(恢复治理基金)部分,已通过利润、成本等方式走账,所以老油田的治理责任应由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负责,即废弃油田的治理责任由政府负责;另一种是油田生产周期》(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颁布的时间,这种情况下,企业或第三方只承担(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颁布的时间。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 生态环境 工业污染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整体推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一方面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机遇,有助于城乡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农村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虽然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但由于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十分复杂,在短期内很难取得显著成效。
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会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已经十分紧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乡镇工业污染严重,一些城市污染进入农村,农村生态系统发生改变。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会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甚至危及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进入农村的外部污染主要是工业污染排放和城市垃圾转移。乡镇企业中有很多重污染企业,化工、建材、冶炼等行业企业建在了自然环境良好的农村区域,甚至是河流和湖泊的周围。由于一些乡镇企业管理者环境保护意识欠缺,工业废水、废弃物等随意排放。这不仅会危及当地农村居民的健康,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各农村地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工业污染也呈现增长趋势。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农村工业经济的发展壮大,污染总量增多;农村工业企业分布分散且规模小,管理经营理念落后,污染治理措施不先进、技术不足;环保机制缺失,监督和管理不到位,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农村工业发展是加速城镇化建设的主要途径,也是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发展农村社会经济的有力措施。但是在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同时,环境规划与治理问题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农村的城市化发展导致生态系统发生改变。生态系统是整个生物群落和地理环境相互作用的自然系统,应始终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要满足自身的生活、生产需要,从生态系统中获取农产品,然后将生活垃圾和废弃物排放到生态系统中,如此便形成一个循环过程。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人口聚居在城镇,农村也在进行城市化发展,由于城镇的排泄物不能有效地进入农田生态系统,原有的循环链条被割断,引发生态系统发生改变,导致城镇废弃物排泄过于集中,加重了城镇的有机污染。随着农田生态系统的有机投入物减少,要维持原有的平衡,需要利用替代有机物,这些替代有机物同样会造成环境污染,引发生态问题。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后果十分严重,如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危及农民的身体健康,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大气、水等发生污染,气候异常,最为直接的影响就是农业。在农业生产技术和规模化生产没有达到发达程度时,农业依然是“靠天吃饭”,气候变化异常直接导致农业减产,危及农村经济的发展。
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制约因素
政府主导缺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政府应占主导地位。当前的考核体制中,一些基层政府出于某种利益因素的驱使,往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获取经济利益,盲目引进污染企业,对污染企业实施包庇。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而在法治不健全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利益趋同现象。还存在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追究机制缺失。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实施,完善环境保护法的同时,还应建立相应的环保责任追究机制,针对违反环保职责的部分进行责任追究。环境管理权是政府的能之一,基层政府应履行好这一职责,发挥其对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作用。
公众参与缺失。广大人民群众是环境资源的拥有者,同时也是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执行者。农村群众的环保意识不强、参与度不高,导致政府的环保职能缺乏内部动因和外部制衡。而且我国农村居民对生态环境的认识不足,在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时缺乏积极性。另外,公众参与途径缺失,参与程度不够高。当前我国环境立法中没有具体可行的制度来支持公众参与其中,尤其是激励性规定缺失,一些公众想要参与却没有合适的途径。生态环境保护缺乏预见性和科学性,仍然是先污染、后治理,当环境危害已经达到一定程度时再去治理,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此外,现行制度中缺少事前预防的制度保障,公众无法全程参与到生态环境治理中。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一是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科学构筑城镇化体系。推动农村经济的科学化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农村与城市经济的差距,建立生态宜居的农村环境,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在制度建设上,要破除阻碍城乡协调发展的制度因素,鼓励建设和谐的城乡居民关系,尤其要避免以牺牲农村生态环境为代价换来的经济效益。科学筛选工业企业,设置环境准入标准。同时,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拒绝发达地区的污染转移,更不能为了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而降低企业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二是建立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的长效机制。要明确不同城市群生活垃圾污染的现状,量身制定治理目标,以典型城市开展治理实验,为其他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提供借鉴经验。为实现这一目标,应考虑以下几点:建立多方合作机制,城乡生活垃圾的处理涉及多个地区、机构、地方政府等相关者,因而需要结合各区域特色进行统筹治理;构建保障体系,如改进生产设备,利用科技提升治理能力;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模式,为垃圾处理提供资金支持;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执法,遏制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加强对城市工业生产垃圾的处理和执法监督。完善司法程序,最大限度地保障城乡环境公平,扩大利益诉讼主体的范围,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法治保障。此外,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与城市应实行统一的环境标准,在营造城市美好环境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美丽乡村建设。
三是增强环境行为与环境意识的一致性。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在环境行为和意识上存在不一致。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离不开城乡居民的支持,需要做到知行合一。当前城市居民虽然已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但在行动上是滞后的。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较弱,同样制约了其环保行为。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需要城乡居民的支持与配合,要通过提升居民的环保意识,改变这种知行不一的现象。具体而言,要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新闻报道等方式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教会居民正确认识垃圾分类,了解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以及回收途径。掌握哪些商品是环保商品,了解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商品垃圾该如何处理。还要发挥政府、企业的引导作用,提升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视程度,全方位、多角度实施治理措施,提升治理效果。在政府引导下,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避免农村居民垃圾无处堆放而焚烧产生的垃圾,以及对空气造成的污染。
(作者分别为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教授;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①沈忻昕:《论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中的宜居乡村建设》,《农业经济》,2015年第9期。
②戴、孙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江苏省1990~2009年的数据》,《生态经济》,2013年第11期。
目前,我国政府己经将矿山环境保护列入议事日程。矿山环境治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国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大量的治理工作有待于今后逐步开展。从2001年至2007年,全国共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118个,恢复治理矿山环境面积15.5万公顷。项目分布在31个省(区、市),总投入资金7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达37.7亿元,由此可以看出政府正在加大力度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投入。
1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和利用
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对矿山固体废弃物的利用给予了重视,并取得了显著成绩。据统计,国有重点煤矿利用煤研石3470万吨,占当年排出量的48.5%,其中用于发电、燃料800万吨,建材原料590万吨,筑路材料360万吨,充填材料990万吨。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国矿产资源和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还比较低,两者的利用率都只有30%左右。目前,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回收的矿种只占可综合利用矿种的一半,综合利用指标为50%,比国外低30个百分点左右,采主弃副、采富弃贫的现象仍较为普遍。
2废水治理
我国矿山排放的废水主要有酸性废水、含悬浮物废水、含盐废水和选矿废水等。煤炭采选业矿井水的处理和利用能力提高较快。1990年外排达标率为90.56%,利用量为12亿吨;洗煤水排放量及煤泥流失量减少,实现洗煤水闭路循环的洗煤厂1990年为100个。有色金属工业废水治理从单项治理发展到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工业用水复用率逐年提高,1973年仅12%,1987年达到了58%,从废水中回收有价值金属己初见成效。
3废气治理
据统计,矿业采选行业中采盐和黑色金属废气处理率最高,高于40个行业的平均水平(406%),煤炭采选业处理率则最低,整个采选行业处理率为17.24%,低于全国40个行业的平均处理率。
4土地复垦
目前,我国政府每年拨专款加速矿山土地复垦工作。2001-2003年国土资源部共安排国家投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731个,组织开展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完成了河北省鹿泉市、江苏省盯胎县等18个典型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总规模47.39万公顷。江苏省、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固体废弃物污染
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于没有经过规划而任意堆积,也没有结合实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和合理利用,不但占压矿山边缘土地,毁坏地表植被地貌,而且受不良气候影响时容易产生安全隐患。
2废水污染
采矿活动使矿区周围地表水及地下水系遭到严重污染,由于矿井废水中含有各种有害物质,未经处理超标排放会对地表植被!农作物等造成破坏;矿井排水疏干了地下裂隙水,引起地下水位下降;采空区灌浆导致当地水资源日益匮乏,从而打破了整个区域水均衡系统,造成水资源逐步枯竭及河水断流等生态环境问题和矿山水资源短缺问题。
3废气污染
矿山开采中产生废气!粉尘等多种有害气体,使得长期坚守生产一线的职工成为矽肺患者;另外矸石山自燃,煤层自燃排放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对矿区人体健康带来很大威胁;还有冬季采暖排出严重超标的烟尘、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更不容忽视。
4地表环境的破坏
由于生产技术水平落后,多数矿山开采之后都没有进行有效回填矿坑,导致矿区采空区地表沉陷,严重破坏了部分建设用地和耕地,造成了我国大量土地荒废,生态环境恶化。同时也破坏了周边很多民用建筑和自然地貌景观,不仅使矿区与周围居民纠纷不断,而且极大影响了整个区域环境的完整性。在矿山投产建设和资源开采过程中,由于剥除和大量占用矿体表层土壤,严重破坏了矿区地表植被;对不断产生的固体松散废弃物(废石、废渣等)也随意堆放,长期经受雨水冲刷和风化影响极易发生流失,从而加速了对周边土壤的破坏,也使岩体失稳造成塌方和滑坡等地质灾害,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带来极大损失。
三治理措施与建议
1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调查与评价
通过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调查与评价,能够有效了解矿山地区地质环境和自然环境,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数据资料,也有助于相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理论依据。
2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监测
随着矿山环境破坏日趋严重,使得矿山环境污染程度加剧,进而引发多种地质灾害#针对这种情况,政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大对矿山环境和灾害源头的监管和治理力度,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化及科学化的行业标准进行开采,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促进矿山资源开采可持续发展。矿山企业要加强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做好各方面预防控制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加大先进技术和开采工艺的应用,减少矿山环境污染源,修建污水处理厂,减少废水排放量,保证矿山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3加快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a)对已经封闭的矿山,政府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企业投资开矿,相关部门要实行招商引资政策,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吸收社会资金进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改造,也可以向国家申请专项治理资金,对一些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进行改造和治理,确保矿山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控制,进而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率;b)政府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加强矿生态环境治理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利用,根据不同的受污染程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对多种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治理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恢复,保证矿山环境地质灾害不再发生。要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治理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四结语
关键词:环境监测;环境治理;促进作用;研究分析
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对三方面内容的监测:其一是物理目标的监测。在这一过程当中主要以检测水温、色度以及臭和味等指标为主。水温和水源两者存在着密切的关联,一般来说,地下水温和地上水温相比较而言要更加稳定。因此在现场测试水温的过程当中,要做好对大气温度以及水体pH值的检测工作,在这一过程当中可以借助倒置温度计法或者水温计法来进行测量。在检验原水以及处理水的过程当中,需要借助定性描绘法来检测臭,由于受到工业废水的影响,地面上水色会更加复杂,在检测的过程当中可借助分光光度法或者稀释倍数法来展开检测。其二是化学指标的监测。在这一过程当中主要以检测水样稀释以及生化需氧量BOD等指标。其三是生态监测。在这一过程当中需要借助化学技术和物理技术来密切监测生态系统当中的不同因素、生物、环境彼此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生态系统的布局等各项工作,例如可以使用遥感影像翻译、遥感影像处置等方式来展开各项工作。
1环境监测对环境治理的促进性作用分析
1.1有利于确定环境治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
环境监测在环保治理工作当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及时发现社会及生活中所存在的污染问题,并以数据的形式准确、全面地反应出区域污染及环境破坏程度,并对各项环境污染数据资料进行统计然后上传给环境监测部门,为接下来的治理工作提供有力参考。现阶段,我国环境治理工作主要以大气污染、水污染以及土壤污染的治理为主,通过借助环境监测技术获得环境信息,能够更好地明确接下来环境治理工作的目标,并在此基础之上科学合理地制定健全完善的环境污染治理对策,进而达到最佳的环境治理效果。
1.2增强环境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序性
现阶段,在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并且污染源更加复杂,这进一步加大了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难度。环境监测是大范围检测环境污染问题,环境治理主要是预防并治理环境污染问题。通过检测区域环境质量状况,明确导致环境污染的有害物质,进而使得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更加具有针对性。除此之外,在环境治理的过程当中,借助环境监测技术能够保障环境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并能够及时掌握环境治理改善状况。
1.3为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费征收提供可靠依据
社会的快速发展虽然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经济增长,但是经济利益和环境保护两者之间的矛盾却也日益突出。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导致环境受损严重。由于生态系统承载力非常有限,要想降低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对于环境所带来的污染,国家投资和项目建设部门应重点做好环评审批工作,只有获得环评报告后方可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借助环境监测技术,能够及时掌握环境质量变化的相关要素,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不仅如此,通过征收排污费的方式,也能够有效降低污染源,进而达到改善自然环境的目的。在征收排污费用的过程当中,环境监测发挥着重要作用,借助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获得污染数据,为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帮助。
1.4给污染环境罪提供定罪量刑标准
在环境治理的过程当中,要重点做好对所出现的环境污染行为的严厉打击工作。该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力支撑。当前我国已经将环境污染罪纳入刑法,并出台落实了新环境保护法。但是,通过不断的实践应用,我们发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要重视起优化完善工作。在环境治理的过程当中,环境监测部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出现污染行为,应在第一时间内制止并惩处,而环境监测数据,则成为污染环境罪的重要量刑标准。在环境监测的过程当中,主要是对污染物排放方式、种类以及排放次数来进行测定统计,然后在此基础之上对犯罪人员进行不同级别的处分,进而使得更多的企业提升环保意识。
1.5有利于维持区域生态平衡
在环境监测的过程当中,需要对整个生态系统的污染物质进行准确监测。当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的剖析,逐渐从微观监测转变为宏观监测,环评工作也由生态管理逐渐发展为生态危害评价,这极大地提升了环保监测工作的正规化水平。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使得环境监测部门充分掌握生态污染的多样化,并能采取针对性措施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平衡发展。
2应用环境监测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对策探讨
2.1提升环境监测的针对性
提升环境监测的针对性具有重要意义,这是提升环境治理效果的基础。在环境监测的过程当中,区域环境污染状况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所使用的环境监测方法也不尽相同,必须要充分结合实际情况来科学合理的选择相应的监测方法以及环境治理方案,才能使环境监测及治理工作的开展更加具有针对性。
2.2遵循区域对待性原则
众所周知,各个地区污染源不同,环境污染类型也不同。因此在开展环境监测的过程当中,必须要严格遵循区域对待性原则来展开各项工作。通过准确全面分析监测区域的实际污染状况,然后在此基础之上合理选择应用监测方法以及环境污染治理对策,促进环境治理水平的提升。但是,由于环境监测中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监测人员必须要明确检测重点、难点以及主次检测内容等方面的工作,重点做好对严重污染区的监测工作,制定健全完善的环境治理方案和环保对策,有效控制污染源,避免环境污染。
2.3保证环境监测工作的合理开展
保障环境监测工作的高效开展至关重要,能够加快环境治理进程。在环境监测之前,首先要对监测区域的污染状况形成一定的认知,然后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监测方案,并严格遵循该方案展开布置各项监测工作,在确保其合理有序开展的同时,提升环境监测数据的科学性。
2.4针对人为污染进行重点监测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当中,由于部分人缺乏一定的环保意识,导致在生活中存在乱排乱放行为,其中主要以工业、生活废物为主,这些废物如果没有及时进行处理,不仅会导致环境污染,甚至会影响生态平衡。部分企业受到经济利益、资金以及污水处理技术等方面因素的制约,依然存在乱排乱放行为,给自然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不仅如此,在农业发展中,很多农户过度过量使用化肥、农药,给水源及环境带来了严重污染。环境监测部门要重点做好对人为污染行为的监测工作,制定完善的应对措施,有效控制人为污染。通过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对所发现的乱排乱放企业进行严厉处罚,使更多企业及个人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提升环保水平。
关键词:矿产资源 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环境恢复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5(a)-0084-01
查清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状况,加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积极推进矿产土地复垦,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协调快速发展。目前我国矿产资源的开发力度在不断加强,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力度却没有跟上,甚至远远落后于环境破坏的速度[1]。必须根据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结果以及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1 深入开展矿产资源生态环境调查评价
1.1 实行矿产资源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制度
建立健全并实行政府主导、矿产企业配合、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制度,对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地质环境背景、开发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工矿废弃地状况、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情况等调查评价工作,查清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及其变化趋势,合理评价和划分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影响区域,提出改善环境的对策建议,为因地制宜地开展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矿产企业要依法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与综合治理方案。
1.2 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管理信息系统
加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特别是基层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建设,建立重点区域和重点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重点矿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及时预报信息,开发应用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形成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及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报告制度。
2 加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
把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开发矿产资源的必要条件之一。新建、改建、扩建矿产企业必须执行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提交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应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制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目标、措施和资金预算,经有关部门参与的规划论证后作为申办矿产企业许可证的依据。制定和完善矿产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体系和标准,切实加强矿产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禁止新建对地质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
加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制定完善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引导并强制矿产企业边开发,边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行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年度检查制度和不定期抽查制度,生产企业应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反映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年度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造成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破坏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限产或者关闭。
2.1 新建矿产企业
必须符合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准入条件,即必须具备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矿山环境影响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报告,并依法缴存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经审查,若矿产资源开采对环境影响和破坏较大或遭破坏后难以恢复治理,则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严格实施“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落实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责任制。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不允许在禁止开采区内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
2.2 改扩建矿产企业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落实矿产企业环境保护和恢复责任制,按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在改扩建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三废”排放总量应有效控制并达标排放。
2.3 生产企业
矿产企业应编制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落实保护和恢复责任制。矿产固体废弃物、废水及废气应按相关标准和规定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引发的地质灾害应积极治理。生产中必须做到边生产、边恢复(治理),对治理不力、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应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
3 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3.1 因地制宜地进行环境恢复治理
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必须依法明确责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按期完成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处理。针对矿产资源生态环境问题的类型,依据其诱发原因的不同,有针对性地采用恢复治理措施和方法。
3.2 多渠道投资进行环境治理恢复
按照不同类型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责任区别对待,充分调动多元经济成分投入环境恢复治理之中,加快环境恢复治理的进程。对于新建和生产企业,全面实施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对已关闭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竞争出让复垦土地和整治工程使用权等方式,鼓励多元化投资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3.3 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土地复垦
要建立土地复垦监管和监测制度。新建企业没有土地复垦方案不予受理开采矿产资源申请。加强生产企业对损毁土地的复垦,实行并完善损毁土地复垦的鼓励政策,引导和鼓励各方力量从事土地复垦,扩大投资主体范围,加快废弃地的复垦。明晰复垦土地的产权,在优先安排农业利用的前提下,鼓励多用途使用。
3.4 学习开采资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经验[1]
2010年全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现场会在太原召开,会议旨在探索强化煤炭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的制度与政策,学习和推广山西在煤炭矿山资源开发中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先进经验,推进建立矿产资源尤其是煤炭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中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保证金制度,全面加强我国煤炭矿山和其他类型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如平朔公司在资源开发的同时,不断加大绿化复垦和环境保护力度,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建设高标准的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采用多学科交叉融合、多专家联手攻关的方式,不断拓展和深化生态建设内容、层次,促进了绿色生态产业的发展。先后与多所院所院校共同承担生态重建与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的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致力研制与应用新技术、新方法,通过采取综合开发利用复垦土地、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等措施,增强了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生态脆弱性地区的开采活动改变的不仅是该采矿区域的生态环境,还引发了周围的生态环境系统的破坏。受当地自然和社会条件的限制,这些破坏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恢复,而且很难恢复到原有的环境状态。这也对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严重阻碍。因此,脆弱性露天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措施,无论是技术理论研究还是政策投入上都要有所突破,有针对性地治理脆弱性露天矿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1.脆弱性矿区生态环境现状分析
自然地理位置对矿山的生态环境影响很大,加之复杂的自然环境条件,不可避免会对矿区周围的生态环境,尤其是地质环境造成破坏。
露天采矿区大部分位于干旱、半干旱的生态脆弱区,海拔较高,气候干燥,气温年较差、日较差大,多大风天气。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其生态环境的基本特征是:干旱少雨,水资源短缺,森林稀少,植被覆盖率低;沙漠戈壁面积大,土壤贫瘠,大部分土地难以利用;水土流失严重,土地沙溴化、盐碱化加剧。恶劣的自然条件使露天采矿业始终面临着一些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缺少了优越的自然条件为物质基础,社会经济发展缓慢。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比较原始,人口素质及生产技术相对落后,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等一系列现状。还处于掠夺式发展模式中,植被的乱采乱伐,过度放牧,资源的无节制开采,加剧了自然条件的恶化。
2.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分析
2.1 脆弱性矿区生态环境破坏的不可逆性
露采矿山在开发过程中,实施露天表土剥离、废石堆放、交通运输等都将破坏原始地貌、毁坏植被、改变地表和地下水均衡,污染空气。引发露天矿区生态环境的恶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减少,主要表现:一是植被的退化,采矿区和排土场的使用以及地面生产系统的建立必定会造成该区域地表植被的破坏。随着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区域的植被破坏越来越严重,甚至造成原生植被的消失。二是水土流失加剧,基建期地基开挖及临时堆放弃土、采场的土层剥离、生产排土作业等扰动地表造成表土疏松裸露,造成水土流失,甚至因此所引起的自然灾害频发。三是污染物的排放,由于爆破、采掘、运输形成的粉尘较大,各种药剂的使用等都会污染原有的生态环境。
脆弱性地区露天矿开采带来的生物物种的减少甚至灭绝、植被的减少或是消失、水土流失加剧甚至因此所引起的自然灾害频发,以及各种废弃物对矿区生态环境所带来的污染负效应,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也不可避免地引发周边生态系统的破坏。受自然条件限制,加之政策投入的不到位,这种破坏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恢复,甚至很难恢复到原有的环境状态。造成了脆弱性露天矿区生态环境恢复的不可逆性。
2.2 环境保护意识及管理体制相对落后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自然资源人均占有量相对较少,正处于经济髙速发展期,而环境保护工作起步比较晚,管理手段也较为薄弱。环境保护意识还处于进一步提髙的转轨时期,远远没有跟上经济高速发展的步伐。
目前我国的环境监管是“由国务院统一领导、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地方政府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逐步形成了“五级管理”“四级机构”的组织体系。该体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然而也存在着不少的弊端,部门分散、地方分割、条块分离的现象比较严重。人员充足、技术设备好,对环境监管的执法能力比较强比较集中髙层的管理机构,而地方机构人员越缺乏,技术设备越差,环境监管的执法能力也越弱。因为环境本身具有外溢性和跨区域性等特点,各地区对于环境保护的态度就比较复杂,有些地区重视环保工作,有些偏重于局部、眼前的经济发展。由于环境的特殊性,很难全面衡量各地区治理环境的业绩,这就使得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流于形式。
2.3 脆弱性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资金缺乏和技术落后
资金和技术是脆弱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的主要瓶颈。生态性脆弱的地区的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恢复问题,包括采掘区、排土区、尾矿等生态恢复需要大量资金。一方面由于早些时候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也没有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账户,致使一些历史遗留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也需要现在治理。另一方面从企业角度讲,在没有监管或者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还是会以牺牲环境利益为代价,不会积极主动地投入大量资金到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中。所以,及时有效解决资金问题,是促进我国脆弱性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
脆弱性矿区的露天采坑、排土场和闭库后的矿山尾矿库好似小沙漠,随时会引发各种环境问题及地质灾害。在原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条件下,生态环境恢复不仅需要大量资金,还需要实用可行的技术措施。虽然社会上的环境保护评价和恢复治理专业技术参与到矿山企业的生态环境治理中,也提出了一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措施,但有些技术措施并不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受地区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限制,有些技术措施因为实施成本过高也只能停留在文字上面,不能落到实处。脆弱性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因其地域、矿种和开采方式等方面的不同,所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恢复措施也各有不相同。针对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污染与破环问题,在恢复治理方式和技术要点等方面要有不同的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3.脆弱性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措施
3.1 建立健全矿山环境管理的体制
在目前经济髙速发展期且对环境治理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建设,依法规范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行为,是控制矿山环境破坏的有效途径。目前有关矿山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比较分散,且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为使操作性更强,可以制定相关的细则和技术规范与标准,使矿山生态环境防治工作处处有法可依。
建立健全完善的矿山环境管理结构也是管理体制中的重要部分。包括政府部门和矿山企业内部均应建立专门的矿山环境管理机构,并配备有专业责任的管理人员。政府要充分利用其行政执法职能加大对矿山环境管理的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后监督、责任追究和执法检査等。借鉴国外先进管理模式,在矿山企业内部建立环境目标评估程序和决策模式,鼓励企业发扬主人翁精神,对企业自身的环境保护行为进行管理和反思,落实责任人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各项承诺,切实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此外,还应在管理机构及企业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矿山生态环境防治工作科学开展。
3.2 脆弱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技术和方法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技术方法一直以来是国内外专家学者研究的重大课题。目前较为成熟并被普遍采用的技术方法,如实施清洁生产工艺、土地复垦技术等,还有一些技术方法在实践中逐渐完善。针对脆弱性矿区生态环境问题,我们必须从源头开始控制污染与破坏,在矿产资源开发时,应使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资源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减轻对环境的破坏。采用一些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绿色技术,比如采空区综合利用技术、原位浸出开采技术、无尾矿选矿技术、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重建技术等。
在脆弱性露天矿区土地复垦和生态重建技术的合理使用尤为重要。土地复垦和生态重建技术是针对破坏地表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破坏地貌景观的环境问题所采取的植树、种草等措施恢复和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它的显著特点是成本低、易操作、效果好,也是国内外治理矿山环境普遍采用的措施。在采取土地复垦和生态重建技术的同时,应结合所产生的环境问题,采用多种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3.3 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
脆弱性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是一个持续攻坚克难的巨大工程,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面广、治理难度大。为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资金成为关键的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所需要的经费,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筹集。
(1)收取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对新建矿山可以适当收取环境治理保证金,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有了第一笔保障基础资金。在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下,要做到专款专用。
(2)提取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矿山企业可以从矿产品销售收入中逐次提取出部分资金,作为企业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矿山企业作为矿山生态环境破坏的直接制造者,必须对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负首要责任。企业在享受开发矿产资源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义务,如何在权利与义务中间权衡出最大的经济效益,成为矿山企业发展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这也促使矿山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初期就会努力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把环境恢复治理的资金从源头上控制到最小范围内。从这方面讲,矿山企业提取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基金最有利于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3)收取矿山企业的排污费。这有利于督促矿山企业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如何将排污费真正投入到环境的恢复治理中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4)从企业缴纳的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根据“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企业缴纳的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等税费都是归国家所有,国家获得了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等税费实质性收入,国家必然要承担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责任。按照收付对等原则,国家当然要支付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用。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促进国家相应机构行使矿山环境治理监督权,从而有利于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
(5)市场化筹资治理矿山生态环境。可以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作为资源进行开发,使其尽可能地产生经济效益进行市场化治理,将需要治理的矿山生态环境区域承包给个人或其他组织来治理、种植和经营。这样不但解决了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资金问题,还可以获得可观的经济收入。
3.4 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
尊重自然、协调环境,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采矿业是以开采矿产资源为目的,在原始自然环境中进行的。因此在进行矿产开发时,必须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扰动自然环境。发挥自然的生态调节功能与机制,充分发挥自然系统服务功能。
科学开发,边开采边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在矿山开发过程中,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制定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提出治理计划,及时落实,不留新的生态环境问题。
农业科技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中的应用。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过程中,因地制宜、发挥特色优势,引用一些农业技术及科研成果,种植一些有经济价值的农业作物。在治理生态环境的同时也提高了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4.结语
大规模的矿山开采为人类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也破坏着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引发一系列地质环境问题。这些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制定适宜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显得尤为重要。下面以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舍尔山北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为例谈谈规划的重要性。
1、项目区概况
太阳山开发区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干旱少雨,植被稀疏,生态环境脆弱。舍尔山北麓先后有30多个采石矿点和近70家石料加工企业在此进行采石和加工。但由于多年无序开采和利用,造成了资源、植被、环境的极大破坏。开采活动形成的采石坑集中连片,其采石坑大小、深浅不一,最大的采石坑深近50m。在采石坑周边堆积有大量的废石堆,对地形地貌及地质环境造成严重破坏。采坑边缘的岩体存在有地裂缝和崩塌地质灾害,存在安全隐患。石料加工形成的大量废石和废渣连片堆积,也加重了该区的土地沙化,每遇刮风,该地区便风卷灰渣漫天飞,严重影响了地方居民的生存环境和地区生态环境,同时也严重影响着太阳山开发区的投资环境和人们的生存空间。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
为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改善太阳山开发区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该地区被列入??夏矿山环境治理规划。
2.1治理规划的目的
通过合理的规划采取一定的治理及保护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矿山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问题的发生,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遏制水土资源和地质地貌景观的破坏,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2治理规划的目标及任务
(1)经过环境治理,降低崩塌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使矿区内地质灾害得到有效治理;种草植树,提高项目内植被覆盖率,恢复自然生态; 改变舍尔山北麓满目疮痍的景象。(2)选择适当地段,利用地形建设文化休闲设施,美化居住环境。(3)通过治理新增大片工业建设用地,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开发区,带动经济发展。
3、治理措施的规划与设计
(1)崩塌地质灾害治理
崩塌地质灾害,治理的方法就是将松散的岩土体进行清理,降低崩塌发生的可能性。由于各采坑都比较深,岩土体稳定性极差,采用机械清理的方法存在安全隐患。故采取爆破清除的方法,将这部分松散的岩土体爆破炸碎至采坑内即可。
(2)采坑及废石、废料占地治理
舍尔山北麓存在的大小不一的采坑,开采面近乎直立,如果采取山体放坡措施治理,恢复地形地貌,其工程量大,对整个地区的地形地貌也会产生更大改变。考虑到北麓山坡堆积大量的采矿废石,石料加工厂内堆积有大量的废料、灰渣,将废石、废料、废渣一起回填采坑。这样治理方法简单,运距小、成本少、操作性强,既治理了采坑又治理了废石、废料,一举两得。同时在废石、废料回填时结合机械放坡,将直立的开采面放坡到较平缓的坡度,消除由于开采形成的陡坎。回填后覆土,方法简单易行,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少。
(3)绿化工程
项目区内气候干旱,年降雨量小,平均日照时间长,山体上土层较薄,土壤质量一般,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现象。
分析项目区地形、坡向及周边环境,考虑到地区天气及降水,结合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生存植物的种类,该地区的绿化树种最终选择一些比较耐旱的植物,乔木选择国槐、油松等,灌木选择柠条。生态恢复区内由于土层较薄,不适宜种树,可以适当播散草籽,自然恢复。山前平原地区采取灌草混交种植。
项目区内需要绿化用水采用管道滴灌技术。灌溉区域总体上西南较高,可以利用项目区西侧已经完成的太阳山水库工业供水管网。
(4)景观工程
为了提高居民生活和城市整体环境,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和内涵,改善地区投资环境,在项目区内建造部分景观工程,在供居民生活、休闲、娱乐的同时,让人们亲近自然,营造出浓厚的人文情怀。
(1)在工业园南侧靠近公路的一边建设一面文化墙,墙高3m,长50m。文化墙展示项目区治理概况、历史文化、城市发展变迁、企业文化展示及个人画作书法作品等,提升文化品位。
(2)将改造后的道路作为登山观景道路,在登高望远的同时欣赏治理后绿草青青的舍尔山。在山前较平缓地带修建休闲长廊、三处凉亭,供居民休闲之用。
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效益分析
4.1环境效益
通过大面积的种草、植树,提高地区绿化率,使地质环境条件得到大幅改善。恢复舍尔山北麓地区的地形地貌,改善生态环境,避免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通过建设观景道路、休闲长廊等设施,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地区文化内涵,营造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美好景象。
4.2社会效益
通过地质环境的治理可以有效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保护在项目区内活动的人员的安全。对废石、废料的清理能够改善土地资源浪费的情况,同时新增大量工业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实现土地节约利用。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太阳山开发区,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社会效益显著。
4.3经济效益
舍尔山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不仅可以美化环境,大大提升开发区的投资环境,更能够新增近3.79km2(约合5685亩)工业建设用地。按照太阳山地区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40000元/亩计算,5685亩用地的出让价款就达2.27亿元。这部分建设用地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开发区,进一步带动地区发展。
舍尔山北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可以对突出、明显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有效治理,对宁夏区内其他类似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起到示范作用。
5、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的解析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是一个多门学科紧密结合的系统工程。不同地质、水文环境条件,不同矿种,不同规模,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不同,治理保护的措施和方案也不同。
5.1该规划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将综合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缺少可指导的技术规范,且设计内容复杂。解决地质环境问题必需以大量的分析研究工作为基础,需通过对矿区地质环境、土地适宜性、植物适应性、环境变化进行调查研究方能制定治理技术方案。
5.2该规划将经济性和实用性相结合。治理工程的效益很大部分受控于治理工程的经济性,在选择规划方案时应尽量选择经济、科学、因地制宜的设计方案,治理工程应与周边环境和谐,并且发挥矿区土地的经济效益。
5.3该规划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治理工程的效果。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投入少、效果好、收益高的规划方案,除了消除各类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还应使矿区的土地发挥最大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5.4该规划坚持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露采矿山中常伴有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这些地质灾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规划方案灵活考虑了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