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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概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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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概念

第1篇:考古学概念范文

我国东部沿海的大汶口文化、北辛文化、岳石文化、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马桥文化等,都是这一时期命名的,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苏秉琦先生根据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提出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理论,对于我国考古学向纵深发展,无疑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对于我国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学研究,无疑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区、系、类型”理论的前瞻性主要有二:根据“区、系、类型”理论,苏秉琦先生将我国群星璀璨的考古学文化归纳为六大区,“区、系、类型”中的“区”不仅空间大于考古学文化区,而且“区、系、类型”中“区”的层次也高于考古学文化区。苏秉琦先生从全新的高度将“考古学文化区”的概念上升为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的“区”,不仅为考古学建立了更加广阔的时空框架,也为宏观地对考古学文化进行动态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苏秉琦先生在提出考古学文化的考古学“区、系、类型”理论的同时,还提出中国文明起源的“多元一体”模式、从“古文化、古城、古国”的观点到“古国、方国、帝国”的理论和“原生型、次生型、续生型”为国家形成的三种模式等文明起源理论,因此苏秉琦先生提出的“区、系、类型”理论实际上已成为通过考古学方法研究和探讨中国文明起源的理论基础③。考古学理论来源于考古学实践,考古学理论应对学科研究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三十年过去了,当年苏秉琦先生基于现有资料对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的探索虽具有前瞻性,然这一理论在新石器时代考古学的实践中也日渐显现出理论的不完善和受考古资料的局限而出现一定的局限性。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的局限性主要有二:同一律和普遍性等基本概念不明确。“区、系、类型”理论中出现了考古学文化的“区”、考古学文化的“系”和考古学文化的“类型”,苏秉琦先生对“区、系、类型”的定义如下:“在准确划分文化类型的基础上,在较大的区域内以其文化内涵的异同归纳为若干文化系统。这里,区是块块,系是条条,类型则是分支。”显然,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与原有的“考古学文化”、“考古学文化类型”等考古学专业名词文字相同而概念或定义不同。根据苏秉琦先生的定义,“区、系、类型”中的“区是块块”,属于空间范畴;而考古学文化区也同样属于空间范畴。在苏秉琦先生划分的六大区系中,“东部沿海的山东及邻省一部分地区”主要指“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的分布区,即海岱地区;尽管苏秉琦先生认为胶东半岛的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属另一个文化系统,实际上胶东半岛的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可归属海岱地区的一个亚区。而“长江下游地区”则包含了太湖地区的“马家浜文化———良渚文化”、宁绍平原的“河姆渡文化”、宁镇地区的“北阴阳营文化”和江淮西部的“薛家岗文化”等不同的考古学文化。

根据苏秉琦先生的划分,“东部沿海的山东及邻省一部分地区”大致相当于“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的分布区;而长江下游地区却包含着“马家浜文化———良渚文化”、“河姆渡文化”、“北阴阳营文化”和“薛家岗文化”的分布区。因此“区、系、类型”的“区”似乎既可等同于一个考古学文化区,又可包含若干个考古学文化区。此外,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的“区”,或以省命名,如“陕甘晋”“、山东”和“湖北”,或以流域或方位命名,如“长江下游”“、南方地区”和“北方地区”等。考古学文化的命名有考古学的基本标准④,而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中“区”的命名,既无统一的标准,又无规律可寻。“区、系、类型”中的“系是条条”,显然属于时间范畴;而考古学文化的分期和文化的发展演进也同样属于时间范畴。根据苏秉琦先生对大汶口文化发展演进为龙山文化和马家浜文化发展演进为良渚文化的论述,“区、系、类型”中的“系”主要指文化与文化之间的发展演进而不包括考古学文化的分期。在考古学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文化分期属于量变,而文化的发展演进则属于质变,质变是由量变的积累而发生的突变。因此,“区、系、类型”中的“系”与文化分期、文化演进的相互关系的区分,“系”的时间概念与文化分期和文化演进的时间概念的区分,显然存在着概念上的不确定性。在同一考古学文化中,由于分布范围或文化面貌存在一定的差异,往往又分为若干类型,如仰韶文化的“半坡类型”、“史家类型”、“庙底沟类型”、“秦王寨类型”、“大司空村类型”和“西王村类型”等,而龙山文化则有“城子崖类型”和“两城镇类型”等。在苏秉琦先生提出的“区、系、类型”中,“系是条条,类型则是分支”,显然“区、系、类型”中的“类型”与考古学文化的类型有着不同的概念。

“系是条条,类型则是分支,”既然有分支,也必然有主干,主干与分支也同样存在概念上的不确定性。综上所述,“区、系、类型”的“区”不等同于考古学文化区的“区”“,区、系、类型”的“类型”也不等同于“考古学文化类型”。考古学理论既须以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基础,又须符合形式逻辑的基本原理。一个学科中用同样文字的专业名词表示不同的概念或有着不同的定义,似乎有悖于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同一律。考古学理论应具有普遍性,应适用于不同时期的考古学研究。“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如仅适用于新石器时代考古学,似乎又缺乏普遍性。区系的划分割裂了东夷民族文化区。受考古资料的局限,苏秉琦先生在“区、系、类型”中划分的六大区系是在尚存若干考古学文化空白区的情况下划分的,尤其是淮河的中游地区与下游地区。因此六大区系的划分出现局限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江淮东部和江淮中部地区在当时还是考古学文化的空白区,还没有龙虬庄、侯家寨、凌家滩、双墩等遗址的发掘,还没有龙虬庄文化、双墩文化、侯家寨文化和凌家滩文化的命名。徐旭生先生根据对古史传说的研究,划分了华夏、东夷和苗蛮民族集团的空间分布范围。其中将渤海湾以西到钱塘江以北划为东夷民族的分布空间⑤(图一)。而苏秉琦先生将我国东部沿海划分为“山东及邻省一部分地区”和“长江下游地区”,显然割裂了东夷民族文化的分布区,显然强调了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的考古学属性而忽略了区系划分的民族学属性。“‘考古学文化’是代表同一时代的、集中于同一地域内的、有一定地方性特征的遗迹和遗物共同体。这种共同体,应该属于某一特定的社会集团的。由于这个社会集团有着共同的传统,所以在它的遗迹和遗物上存在着这样的共同性。

第2篇:考古学概念范文

为了比较深入地讨论有关艺术考古学科教育的问题,笔者首先厘清一些概念,以便以后的讨论在这些概念的基础上得以展开。这些概念,与常见的、书本教材的表达,有相同处,也有不同处,不同之处提供了一些笔者的思考。

(一)关于考古学与艺术考古学考古学是西方传进的一门先进的人文社会学科,其不同于文献史学,也不同于具有中国传统的金石学——文物学。但是,考古学又和文献史学、文物学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时至今日,无论哪个国家或地区,研究历史科学,尤其是中古史以前的历史科学,如果离开了考古学,就会有严重的缺憾。与之相仿,研究文物学,尤其是研究大致相当于中国宋代以前的文物学,离开了考古学也是万万不能的。考古学以田野操作作为其基本的学术特征,简而言之,就是考古学探讨的问题出自于田野,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实践于田野。这里所谓的问题,就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本样式,包括了存在的环境,维持人类生命及社会的基本方式,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当然是物化的表达),也包括了人对愉悦感的获得。现在,在这里讨论一下“愉悦感的获得和肯定”问题。个体的人乃至组成为社会的人群,受大自然环境的基本掌控,会感觉到生存空间的逼仄。个体的人和组成社会的人群,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所限制,会感到自己常常处于无能为力的状态。挑战这种逼仄和无能为力的状态,人类是需要思想、梦想和幻想的。在人类的思想、梦想和幻想的范畴之内,既有对大自然、客观环境的琢磨和开发,也有对自身能力的训练和提高(包括对他人和不同人群的能力的借鉴、学习和模仿)。此外,这些思想、梦想和幻想就要给予人们以憧憬、舒适感,以及对于未来充满希望(当然这种希望,首先建立在对自己能力的肯定上)。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使人们获得一定的物质剩余和时间闲余的时候,人们要把这种“美”、舒适的感觉物化,这就是艺术与审美的起源。当人们需要了解人类适应环境、顺从环境、挑战环境、破坏环境又被环境所惩罚的历程时,人们离不开环境考古学。当人们了解自身的创造能力,以及由这些创造能力反过来为社会创造物质,生活条件改观,人们生活状态的多样化,又感觉到生产、生活资料总是不够丰富时,人们自然会应用一般考古学来了解这一历史。与人们对于环境考古学、一般考古学需求相仿佛,人们对“美”的历程(认知美、创造美)的探究,当然就需要艺术考古学。所以,社会上极少数人专门从事的考古学,实际上距离全体人类的历史、生命史、生活史、审美史是密合无缝的,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教育事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会认可这一点。

(二)关于艺术史与艺术考古艺术的起源,是和人类有闲余时间思考舒适感即最初美感的物化同步开始。这种物化,不仅仅是通过画面,如在泥板泥地上以及洞穴石壁上的刻划,不仅仅是做出三维造型,如泥塑、陶塑、石雕、木雕等。其实更重要的是对人身本体的各种认可,包括对异性的欣赏、对老人的尊重、对婴孩的抚爱、对少年的引导教育;包括纹身、发饰、穿鼻、穿耳;包括运用发声器官而产生歌唱和诗吟,也包括用躯干、五官、肢体语言发展出的舞蹈。对人身和人群这种美的寄托,可能还要早于利用自然材料的外化的表现。所以,艺术史的开端几乎和人类社会的开端一样古老,人们在肯定了生命和肯定了对生命的维持之后,任何舒适感都有可能导致艺术的产生。所以,虽然个体生命会表达个体性的美感的外化显现,但社会性人类艺术的产生并不主要是一种个体的行为,而是一种基于个体的群体的必然,由个体向群体的聚会和飞跃更为重要。人们定居以后,对摆脱自然的掌控、创作出丰富的物质生活等方面的能力日益加强,其发展频率日益加快。同样对于艺术来说,它们的品类、样式、品种、材料、技法的发展与演进,也大抵如此。今天,考古学的收获可以说明这一切。正如人们获得近现代生活以后,很少或很难具体考虑人们从野生动物般生活状态时摆脱出来的那一刻,即真正成为人的那一刻,无论是环境、自身、技术获得与创造,极少去回溯、考虑这一初期或早期的问题。同样,在近现代艺术品类纷繁、光怪陆离、充满激情的表达下,人们也很难去考虑艺术起源的“端点”的问题,如品类、样式、品种、材料、技法的发端。这当然是艺术史的问题,在分门别类的艺术上,又可以区分为美术史(还可以细分水墨画史、油画史、版画史、水彩画史、漫画史等)、设计史、工艺美术史、音乐舞蹈史、综合艺术史。应用考古学的方法,考虑艺术的端点问题以及艺术的早期发展问题,这就是艺术考古学所要解决、解释的端点和早期的问题。正如人们对待新石器时代以后,文字文献产生之后,例如,中国对于从三代直到隋唐五代,虽然文献记载日益详尽,可是考古学还是发挥着重要作用,发现、说明、解读甚至参与重建某个历史的片段。同样,尽管艺术史在发展成熟的过程中,文献记录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仍然需要考古学的发现、说明、解读,这就是艺术考古学所要解决、解释的关于艺术发展的问题,事关品类、样式、品种、材料、技法。当现当代艺术不断甚至急切地向历史、向传统汲取营养,重新评价、批判、认识传统,以传统为一种参照以冷静地认识现当代艺术,考古学就是不可缺失的手段。

(三)关于艺术教育人们对生活技能、生产技能的获得,是需要靠教育的。广义的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学校教育范畴之外的。例如,大人对孩童的诱导、模仿、各种教诲,在自然环境当中的趋利避害,人群当中的互相帮助,正确与人相处,包括异性间相处、同辈间相处、异辈间相处的方式和能力,一般来说,这些是非学校教育,每个人几乎不可避免地要经受这些教育。艺术教育有相近的地方,也就是对基本美丑的辨别,对自己的舒适感的肯定以及对人群总体的舒适感到美感的尊重肯定,这一系列的行为都需要进行诱导和触发,这些教育一般也可以是非学校教育获得的。一些观点认为,人们的艺术是不需要教育的,是先天就能获得的,这种说法起码在后来就不尽准确了;也有认为艺术教育只能是依靠学校教育,这当然也是不完整的认识。艺术教育大致可以分为几个方面:第一,基本审美的教育,对美的认识和肯定。第二,基本的技术教育。歌唱、舞蹈、绘画、雕塑、设计等,都需要一些基本的训练。第三,高等的教育及再教育。到了第三个阶段,大致是为了造就专门的艺术人才或者称为专门的艺术家的,如音乐家、画家、雕塑家、设计家等。至于不主要依靠学校培养的艺术天才、天籁之音等,实际上是把教育的第二、第三阶段隐形化了,这个阶段他们摆脱了学校的外在形式,但是这一阶段本身是跨越不过去的。陕北的信天游的老歌王、不识字的“白狼”柴根,讲述过他多少次在山峁上、沟壑间一遍又一遍地反复大声吼唱;津巴布韦地区的非洲石雕、木雕艺人,最有成就者,总是在精益求精,并且以对手的作品作为参照,以提高自己超越对手,这些都是上述第二、第三阶段隐形化的实例。所以,把艺术教育定位于一个广义的艺术教育,就是有一个由低级向高级升华的过程。我国既然有了艺术院校或艺术系科,有了成规模的学校、课堂、教材书本化的艺术教育,自然应当非常珍视这种条件,以造就现代艺术家。可是,往往是事与愿违,学校里往往难以创造出真正的艺术家和大师,其间的问题很多。有一般教育的问题(和非艺术广大院校的教育的问题同在),也有专门教育的一些问题,但这些不是本文所关心的问题。本文旨在讨论艺术教育的作用时,着重讨论艺术考古对艺术教育某些纠偏的意义和价值。

二、艺术考古教育探究

艺术考古教育,是个相当宽泛的问题,包括针对教育的对象,针对教育的需求和目的,这里分成几个主要层次、几个主要侧面进行讨论。

(一)一般层次对于艺术教育,存在有中专水平、大学本科水平的一般艺术教育层次,艺术考古教育应当介入这个层次。艺术考古学可以考虑专门的本科教育,进行比较系统的考古学、艺术考古学、艺术史学的教学与训练。培养的毕业生,为将来进入研究生教育阶段做准备,也可以向文博考古研究、展示、保管单位提供人才,也可以向社会提供需要。作为非艺术考古学、艺术史学的艺术学科,应当把艺术考古学作为基础课、必修课之一,这门课程不必占用很长时间。其主要任务是解释清楚审美的起源,艺术的起源,一般艺术史与考古学的关系,解说艺术考古的最基本原理,介绍中外艺术考古的已有成就,使艺术学科的学生初步感觉到艺术考古训练的必要。

(二)中高级层次所谓中高级层次的艺术教育,一般是指硕士、博士阶段,艺术考古的介入应当带有一定的科研成分。对于专修艺术考古学、艺术史学的硕士生、博士生,要求更加专业一些。例如,对艺术起源的研究,人类起源和艺术起源的关系,早期艺术与人们定居的关系,以青铜器为代表的技术变革之后艺术的发展问题。其中,艺术的起源的最早阶段其共性是远远大于个性的,人类定居之后,造成了人类艺术气质的分离、变异,要深究其时代和原因,要深究艺术本身与非艺术的因素。不言而喻,就物质遗存来看,艺术考古学所面对的主要对象即考古学的收获,以美术品占绝大多数。其中,首先有平面的和立体的表现;其次,可以分析出来设计的表现(包括工艺设计和艺术设计),间接可以涉及早期的音乐、舞蹈、诗歌等其他艺术门类。因此,应当探讨各个艺术门类在考古学当中所反映的权重的差异,以及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深入了解各种艺术门类其发展时的或迅速或迟缓的表现,以及深究其原因。现在人们已经比较容易地区分,从人类定居时开始,西亚北非地区、中亚地区、欧洲南部、欧洲中部、欧洲西部,东亚等有关地区之间的艺术的差异。除了以上讲到过的艺术表现的差异之外,艺术考古学还要关注材料、技法以及造型偏好的差异,关注有关艺术与艺术之外的因素。

(三)为现代艺术教育服务在几乎任何艺术门类往往都有这样的现象,人们对艺术创作“规律”尚未有掌握时,其艺术创作的原始冲动就越强大,作品品格成为唯一、成为典范、成为不可逾越的巅峰。反之,人们对艺术创作规律掌握的越加透彻,其艺术创作的原始冲动就越加被束缚,作品不可避免地品格低下,中规中矩的艺术作品往往也是最为平庸的艺术作品。恐怕不会有人拒绝从艺术考古教育当中摄取古老艺术创作当中的原动力、原始冲动与创造力。艺术考古学关注艺术家所用材料,艺术材料学在走过了漫长的历程以后,会反向关注其原始、早期状态。材料的选择使用,会对艺术作品产生重要的影响。以石器时代、青铜时代为例,甚至产生过决定性的影响,而这两个时代艺术材料的探讨,舍弃考古学是无法进行的。艺术的历史以美术史为例,说到底,不过是写实主义与写意主义的理论与技法的纠结互动前进的历史,这一点从考古学所提供的材料上看是非常清晰的。早期的人们为了表现美,同时在向着具象和非具象两条道路在努力奋斗,伊比鲁尼亚、米诺斯、红山、马家窑、两河、埃及、黑非洲地区的早期艺术都证明了这一点。在西亚、北非、欧洲地区,写实主义主要是和环境地貌学、建筑学、生物学、体质人类学相结合,表达的写实主义情趣,即逼真性与人文内涵的结合。在东方,主要以中国艺术为代表,由于意念性和理念性的趋同、至上与笼罩,表达了写意的充分发展。从早期的同途而殊往,发展到近现在的可能的殊途同归,艺术考古学不仅给予了实例和实证,表达各期和各地的技法表现,而且应当指出其深刻的原因,摸索其规律,服务于未来的艺术发展。现在的艺术批评,包括美术批评,尤其在中国,常常呈现出一种无根基的漂浮、浮躁的趋向,趋于玄学的趋向。艺术考古学可以提供一些历史的、基本的参照物,于是当代艺术可以和传统艺术得以比较,个性化的作品可以和群体的无意识艺术倾向相比较,中外的某些作品可以在考古学指出的时间带上相比较。对当代特定的区域,如中国,总体艺术发展水平的评价离不开艺术考古所提供的基础、所提供的路径、所提供的相对比的标本。这样的批评,由实证出发才有可能达到哲学的高度。艺术考古学经过数以万年计的排队和爬梳,经过千余年以来有了专门的艺术家队伍的创作实践,以及艺术史家的梳理和爬梳,找出一定的艺术发展规律并以此建立艺术发展坐标系,这样有助于对人类未来艺术的预测。

(四)艺术的终极目的与艺术考古艺术的终极目的问题是一个重大的问题,牵涉人类为什么有了艺术而艺术的终极目的又是为了什么。人类把艺术看作是具有人类自身的和人类社会的基本属性之后,便可知道艺术考古学的教育是一个须臾不可缺失的部分了。艺术的诞生是由人们的自我愉悦开始,艺术的终极目的应当是促使人类的圆满达到可能的极致。简而言之,艺术的终极目的就是人类社会在艺术层面上的真善美的全面实现。从这种认识出发,人们看到了自有人类社会以来,直到现当代的太多的假恶丑,甚至在某些方面有愈加堕落卑劣的趋向。如果说在上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中华民族的存亡危机日益加深的时刻,有真正的艺术家提出“艺术救国”的口号,我们这代人听到还带着一种不解的振奋的话,那么现当代的人们对于以艺术、以真善美来救世,恐怕就会有一种切肤的认同的感觉了。艺术品和艺术家本身有真、善、美和并非真、善、美的区别,如果当代人不能够悉数说清楚此间的区分的话,那么艺术考古却能够比较客观的、以从历史回顾的角度,叙述人类以真、善、美对抗假、恶、丑的艺术历程。由此说来,认识艺术的终极意义和终极目的,阐述艺术的终极意义和终极目的,极需要艺术考古学的有力支撑,需要艺术考古学的认真培训。

三、艺术考古课程设计问题

艺术考古应当课程化,在艺术院校尤其需要。各所艺术院校、系科所属地域不同,教学科研特点不同,在设置艺术考古学课程的具体做法上不可能“一刀切”。笔者在这里提供了一种设计,以供参考。

(一)中专、本科阶段以下指的是非艺术考古学、艺术史学专业。开设“艺术考古学”课程,可以将艺术考古学作为美术史学的前半部。在中专和大学本科阶段,要给学生们以考古学和文物学的基本知识,使学生知道如何采集考古学和文物学成果,了解考古学和文物学的基本工作流程,了解考古学和文物学以断代和分类为基本手段的工作方法,课时量控制在16至20课时即可基本完成这一任务。例如,在中文、历史、哲学等人文学科院系的课程中设置一门考古学通史类课程,或在全校范围内由专业教师开设文物赏析类课程,课程内容不必过于精深,旨在为学生打下基本的考古学、文物学、美学基础,提高学生欣赏美、感知美,有关作品中继承和模仿的能力。

(二)硕士研究生阶段区别中外,区别主要地域,进行艺术考古学的重点教育,树立艺术考古学与艺术史的“时间树”概念,开展艺术考古学方法论的探讨。使艺术史“物化”,变为空间环境艺术史、生命体验艺术史、生活创作艺术史。有条件的院校系科可以进行考古工地艺术考古实践,分专题的艺术考古实践(如青铜艺术、陶瓷艺术、画像石艺术、雕塑艺术、绘画艺术等)。尽可能完成认识中外艺术史文献和艺术考古实物的“互证”问题,这方面西方希腊罗马艺术史做出了很好的榜样。应当成为美术史论硕士研究生的必选理论课程,应当推荐成为其他艺术科系的重点选修课程,鼓励产生艺术考古学范畴的硕士生论文。

(三)博士研究生阶段进行有关艺术考古学的专门研究和专题研究,展拓视野,寻找热点,并且与现当代的艺术实践相结合,提供高质量的“艺术考古学”博士论文。从学科的持续发展出发,重点培养年轻的学科带头人,培养各个层次的艺术考古学教员。组织去有关国家和地区,进行艺术考古的交流、调查、访学,引进新鲜理论、技术与器械。

第3篇:考古学概念范文

从比较中认识研究对象

与美术考古学关系最密切的两个学科是考古学和美术史学,这里有必要通过比较,明晰三者研究对象的知识边界(参见下面比较表)。考古学的研究对象是通过考古调查和发掘获得的实物资料[6],美术考古学的研究对象是其中的一部分,即“实物资料”中的“美术品”部分;另外,传世品也是美术考古学重要研究对象[7](P17),而它只是考古学研究中的平行参考资料。根据美术品的特征,下列两类实物排除在美术考古学研究对象之外:一是与古代人类活动有关但“未经人类加工的自然物”,如动物化石、植物孢粉等;二是仅具有实用功能,难以引起人审美感受的人工创造物,如灰坑、窖藏、矿井、水渠、壕沟等遗迹。美术史的研究对象包括建筑、雕塑、绘画、工艺美术、书法、篆刻等美术种类[1](P526)。它与美术考古的关系尤为密切,因为二者的研究对象和资料基本相同,只是侧重点和研究方法各异。二者的差别在于美术史是在纵向的时间序列中研究审美关系的发展演变,它的时间范围可以从古代一直延续到当代;而美术考古则要在特定的“考古学文化”这样横向的共生关系中,探讨“奠定这种审美意识的经济生产、社会制度、民族文化和受这些制约的一系列的特定环境下的审美创作活动”[8](P139),它只限于古代。该学科旨在通过美术遗迹和遗物的视角,深入研究隐藏在那些“物”背后的“人类观念”。例如,在绘画方面,美术史主要研究卷轴画,着重于表现手法、风格流派、画家生平等等,以把握时代的审美风尚和规律;而美术考古主要研究岩画、建筑壁画和墓室壁画。它要尽可能参考同一时期所有的考古资料、文献记载,以求在全面复原历史的情况下来微观某一美术作品,不但是时代的审美意识(确切地说,这方面要借鉴美术史的研究成果),而且是支撑这一审美意识的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社会的方方面面,最后力求达到对该时期人类文化观念的认知和体察。再如,美术考古的研究对象多是雕塑艺术品和工艺美术品,这些作品因中国“重道不重器”的思想根源,很少有明确的创作者姓名留下,因此它们代表的是一种群体作品,具有社会性特征;而美术史则着重个案研究,如对艺术家或者艺术流派的关注,因此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9](P232)。归根结蒂,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是服务于该学科的研究目的的。考古学旨在论证存在于古代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规律;美术史在于研究美术的历史发展及其规律;美术考古则是通过古代遗留下来的美术品了解人类的文化史和观念史。

从特征中把握研究对象

中国的厚葬之风体现了古人“视死如生”的观念,墓室是死者在另一个世界生活的缩影,他(她)既要继续享受人间的荣华富贵,又渴望在仙境中获得再生;隆重严肃的墓葬仪式和祖先祭祀活动,正体现了活人与死人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生人往往借着死人的余荫,就是借着祖宗的功德或显赫的威名来在社会上立足。而死人又借着生人的功业而声名得以显耀,已死者和仍活着的人虽然死生之路断,幽明之路隔,但两者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10](P180)正因为此,墓葬的形制规模、布局装饰和明器的使用,无不体现了当时人们的精细心思。它们凝结了高度的艺术性,但当初人们在建造和制作时,却抱有明显的功利目的,这里艺术之美是服务于功利之用的。这样以来,中国的墓葬中包含了大量的社会文化信息,汉代墓葬出土的画像石砖就被喻为汉代社会的百科全书,美术考古学正要透过艺术来解码社会。

美术考古的研究对象还有相当大部分来自于宗教美术遗迹。宗教对艺术的依赖,使它几乎要把所有的艺术都统以信仰的名义,这一点尤其是在古代美术品中表现比较突出,因而宗教美术就成为美术考古学中分量较重的一个研究门类。石窟寺艺术就是一个代表。它集建筑、雕塑、绘画于一体,是中国古代文化艺术中的一支奇葩。它非凡的艺术性背后,却是古代人们渴望摆脱现实的苦恼,为自己求得福地的功利性目的。古代工艺美术也有一大类是用来作礼器的,它们与政治、宗教有着密切的联系。如《礼记•郊特牲》载:“郊之祭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11](P145),由此可见,陶器在郊祭仪式中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新石器时代彩陶图案中也蕴含着丰富的宗教含义[12](P3);再如,《左传•宣公三年》载,鼎“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13](P437),青铜礼器之所以重要,就因为它是政权、神权合二为一的至尊象征;《周礼•春官宗伯》也有“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14](P193)的记载。其他如绘画中的帛画、壁画,建筑中的坛庙、陵墓、寺观,雕塑中的陪葬俑、象生、造像等等,它们都烙下了宗教的印记。

第4篇:考古学概念范文

关键词:考古学 主体 整体 历史性

“主体终有一天——以历史的形式将所有那些被差异遥控的东西重新收归己有,恢复对他们的支配,并在他们中找到我们可以成为主体意识场所的东西。” [1]在主体与“人”可以化等价的时代,人总是试图以自身的需要阐述历史,以此构造人为的历史,塑造人的历史性主体地位。针对思想界存在的连续性地“总体历史观”,福柯指出,“总体历史观”旨在重建某一文明的总体形式,某一社会的——物质精神——原则,某一时期全部现象所共有的意义,以及涉及这些现象的内聚力的规律,“以至历史的描述必然使自己服从于知识的现实性,随着知识的变化而丰富起来并且不断地同自身决裂”。[2]

一、主体的迷失

现代哲学通常是现代实践的指导意见,同时也接受现代实践的印证,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然而这种实践观通常是以人作为主要实行者。以此而形成的对实践观的认可,从而陷入了主体哲学的盲目崇拜。然而人始终是有限性的存在,主体的存在受制于人的具体活动、生命以及语言的阐述,也就是说人表现为一个有生命的,说这话的存在。由此,现代哲学陷入了一种‘人类学沉睡’。这种沉睡的根源在于主体迷信,这种主体迷信使现代哲学等价为主体哲学。“福柯对主体与主体哲学的解构正是为了把现代思想从这一沉睡中唤醒”[3]。

在主体性哲学建构的过程中,由于是以实践观作为参照标准,试想一下,此时作为实践的主体站在什么角度?在发展和充实的过程中,似乎整个体系都是彰显人的主体性,强调人的能动性,可是,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呢?人在确定主体性的同时,丧失了主体地位,成为以主体性为目标的构造活动中,为了一个明确的目标而努力的机器,处于建构和被建构这一双面性中一个自以为是主体实质是客体的矛盾体。对于这种主体的丢失,或者说主体的被奴役,“我们要做的是分析具体的理性,而不是总是引出一般的合理化过程。”[4]

二、话语分析理论的考古学

总体历史观的主体的迷失,在《知识考古学》中,福柯开始对陈述整体进行倒推式的反思,这一反思从话语单位,也就是陈述的基本单元开始,这是对话语甚至是对整个历史进行根本上的颠覆,由此形成的话语分析理论。

“首先应该完成一项否定性工作:摆脱那些自以为的方式变换连续性主题的概念游戏”[5]福柯在对话语的单位的开始阐述中,对人习惯的表达,指出其在日常表述中所存在的不合理,否定了人们习以为常的联接单个事件的关系网络,甚至对于连续性本身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但并不是盲目,毫无理由的束之高阁,正如福柯所说的“这样做绝不是为了最终把他们摒弃,而是为了动摇人们接受某种心安理得的状态;为了指出他们不是自然而就,而始终是某种建构的结果,而我们要了解的正是这种规则,并对它做验证,为了确定在那些条件下和做什么样的分析”[6]。在这里的表述中,福柯尽力避免掉进自己的理论客体中,不否定一切事件,然而在处理话语的单位之后,福柯谈到了陈述的形成,“强调陈述本身不是一个单位,只是一种功能,当命题、句子和表达行为符合一定的规则,发挥一定的功能,才能进入陈述空间”[7]。

话语对象是通过“在出现、界限和规格审定之间建立起的关系整体使这个形成得到保证”[8],由此考古学话语对象不是指明哪些是对象,而是对出现、界限和规格审定以此来确定对象,同时指明对象在何处出现,如何相互区别和对象“分离、对比、联系、组成、分类和派生”的规则。主体相对于对象而言,主体的地位是由不同的对象的范围来确定的。主体与客体的地位时常由于时代的变迁而转变,主体要表述事件,需要各方面的配合,不能随心所欲。

三、反主体认识论的考古学

按照考古学的理论,所谓的人的知识属于话语实践。对于知识,福柯认为:“这个由某种话语实践按其构成的并未某门科学的建立所不可缺少的成分整体,尽管它们并不是必然会产生科学,我们可以称之为知识。……不具有确定的话语实践的知识是不存在的,而每一个话语实践都可以由它所形成的知识来确定。” [9]福柯强调知识是组成科学的要素,但是不一定是科学。知识并不是都局限在科学之内,是一种认识论场地,也就是说除了科学知识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的知识。由此,从福柯的观点出发,所谓的知识开骨血就可以被看成是一种认识论——“知识论乃是对一些话语的描述,而这些话语是在一特定时刻的社会中,作为科学的话语而发生作用,同时又作为科学的话语而被制度化的。”[10]

考古学的主要任务是反连续性、反主体性,而连续性最终会被归结为主体性,所以考古学是一种反主体的理论。而福柯的在《知识考古学》中的反主体性直接表现为反历史连续性。他写道:“连续的历史是一个关联体,它对于主体的奠基功能是必不可少的”,而历史连续性主题就是“为了反对一切便宜,挽救一切主体的至高地位,挽救人类学与人文科学这对孪生学科的形象。”[11]换句话说,历史的连续性是与主体性联接在一切的,对历史连续性的批判也就是对主体的反叛。。所以,知识考古学“确定一种超脱了人类学主题的历史分析方法”,“确定一个无任何人本主义的分析方法”。[12]

注释:

[1]【法】米歇尔·福柯 《知识考古学》谢强 马月译. 三联书店. 3

[2]【法】米歇尔·福柯 《知识考古学》谢强 马月译. 三联书店. 3

[3]刘永谋 福柯的主体解构之旅 中国人民大学. 2005

[4]福柯. 福柯的附语:主体与权力,附于【美】L·德莱弗斯 保罗·拉比诺. 张建超,张静译. 超越解构主义与解释学【M】. 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2. 274.

[5]【法】米歇尔·福柯 《知识考古学》谢强 马月译. 三联书店. 21

[6]【法】米歇尔·福柯 《知识考古学》谢强 马月译. 三联书店. 26

[7]刘永谋 福柯的主体解构之旅 中国人民大学. 2005

[8]【法】米歇尔·福柯 《知识考古学》谢强 马月译. 三联书店. 41

[9]【法】米歇尔·福柯 《知识考古学》谢强 马月译. 三联书店. 206

[10]【法】米歇尔·福柯 《言与文》,转引自冯俊等. 《后现代主义哲学演讲录》【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444-445

[11]【法】米歇尔·福柯 《知识考古学》谢强 马月译. 三联书店. 13

[12]【法】米歇尔·福柯 《知识考古学》谢强 马月译. 三联书店. 17

参考文献:

[1][法]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M].谢强 马月译. 三联书店.

第5篇:考古学概念范文

[关键词]甘肃;文物考古;文化遗址

[中图分类号]K8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0)04-0016-02

文物的来源基本都是科学考古发掘所得,各类文化遗址复原了历史的风貌,然而考古学是这一切的基础。前人在很早的时候就有关于古物、古代遗存的研究和记载,有人认为这些研究和记载其实也就是考古学的萌芽。这种看法在今天看来是不准确的,因为现代意义的考古学仍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它有自己的理论、方法和一整套的学科体系。中国古代传统的对于古物的研究,今天称之为金石学,它是中国考古学的前身。在欧洲也有一种类似的研究,称为古物学,古物学是现代考古学的前身,都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现代考古学。

现代考古学自产生以来,至今尚不到200年。在考古学史上,一般认为在19世纪初期,北欧一些博物馆专家提出三时代法,即把历史分成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三时代法概念的提出,标志着现代考古学的开始。考古学传入中国,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严格意义上的现代考古学在中国建立的时间是1926年,中国人开始运用现代考古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文物和遗址的发掘、整理和研究。当时李济先生在山西省夏县西阴村进行考古发掘,这应当算是中国现代考古学建立的正式标志。现代考古学在中国的确立不过80多年,在中国考古学还是一门新兴的学科。这80多年的考古发现相对于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广阔的领土来说,只是冰山一角。我国的考古学起步晚,但资源丰富、潜力巨大,作为考古工作者,任重而道远。

现代考古学自建国以来,发展异常迅速。考古学是20世纪中国所有各种学科中发展最迅速,也是最能得到国际认可的学科之一。现代中国考古学从建立始就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这个特色使中国考古学与其他国家的考古学存在差别,即始终和历史学密切结合。外国考古学,特别是欧美的考古学,经常是与美术史、人类学相结合。基于此,夏鼐先生提出自己的看法,认为中国的考古学可以说是广义的历史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的考古学与历史学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清晰地阐明了中国考古学的特色――考古学与历史学相互配合。

甘肃有着悠久的历史,县的建制早于省的设置,从春秋时期开始萌芽算起,迄今已达2000余年。甘肃省是中国历史上经济开发,特别是农业垦殖和古代文化的发展较早地区之一,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重要发祥地。远在20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我们的先民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距今20万年的镇远县姜家湾和寺沟口的原始遗址以及距今3.8万年的武山人遗址的发现,表明陇右地区是远古文化的重要源头。这些深厚的文化底蕴为甘肃的考古事业奠定了基础。

甘肃是我国最早开展考古工作的省区之一,也是中西文化交流最早发生的地区,这里古文化遗址众多,类型多样。因此,国内外文博考古界始终极为关注甘肃的考古发现和成果。

以来,甘肃考古事业以马克思理论为指导,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丰硕成果,重大考古发现层出不穷,大量珍贵文物进入了博物馆。大地湾遗址、居延汉代遗址的发掘被评为20世纪百项考古大发现,敦煌悬泉置汉代遗址、礼县大堡子山遗址、张家川马家塬战国墓地、临潭陈旗磨沟齐家文化墓地的发掘先后被评为当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

60年来,甘肃几代文博工作者的足迹遍布陇原大地,为全面复原中国历史的真实轮廓,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且已经建立起比较清晰的考古学文化谱系,诸多重大课题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史前文化的发掘为探索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发展格局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新鲜资料,秦文化起源的千古谜团逐渐被破解,各个历史时期考古成果则展示了甘肃独特的丝路文化风貌。

建国以来,甘肃省的文物考古发掘成果按文化遗址的时间序列共分为7个部分:

一、文明曙光,绚丽彩陶――新石器时代

新石器时代,甘肃考古成果丰硕。建国以来,先后正式发掘了秦安大地湾、王家阴洼、兰州下石海鼎一大批新石器时代遗址或墓地,不仅出土了大批陶器、石器、玉器、骨角牙蚌器等各类珍贵文物和动物骨骼,还发现了迄今为止中国最早的青铜刀。基本理清了甘肃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发展脉络及早晚序列,揭示了灿烂辉煌的文化面貌和成就,表明甘肃是我国古代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

二、边陲文明,文化交融――夏、商、周时期

甘肃是我国早期青铜器发现最多的地区。考古工作者曾先后发掘了广河齐家坪、灵台白草坡、玉门火烧沟、临潭磨沟等一批遗址或墓地。夏商时期的甘肃青铜文化,虽然不像中原那样跨入了国家的门槛,但具有浓厚的地域特色。陇原大地也是周文化的起源地之一。

三、嬴秦摇篮,西戎故土――春秋战国时期

礼县大堡子山、圆顶山墓地是因20世纪90年代初在礼县发生了大规模古墓盗掘事件,而后进行的抢救性考古发掘,出土了一批珍贵的早期秦文化遗物。

张家川马家塬墓地也是因2006年发生盗墓事件而被发现的。该墓地出土了大量装饰精美的随葬车马器和金银饰品,对研究战国时期西戎文化的面貌、秦戎关系和当时陇东南地区与西方文化、北方草原游牧文化和秦文化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册页留香,木雕朴拙――秦、汉、魏晋十六国时期

秦至魏晋十六国时期的甘肃考古,有着引人注目的发现以及学术研究上的突破。天水放马滩、居延金关、敦煌悬泉等遗址出土了大批秦汉简帛文书,其数量之多、内容之丰富、保存状况之完好,均居全国之首。武威磨咀子出土的汉代木雕,雕刻技法朴拙,具有奔放粗犷、雄浑刚健的艺术感染力。高台地埂坡仿木构之墓葬形制则为甘肃地区首次发现,也是目前所见惟一的西晋时期的建筑材料。

五、盛世雄风,流光溢彩――隋、唐、五代时期

公元618年,唐朝建立。长安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中世纪世界上最大的都市。唐前期国力强盛、政治清明、赋役较轻,经济文化呈现出繁荣昌盛的景象,相继出现了历史上称道的“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成为当时居世界前列的文明国家。甘肃在这一时期的考古主要有庆城穆泰墓和秦安叶家堡唐墓的发掘。葬于唐开元年间的庆城穆泰墓,虽经两次被盗,但出土随葬品异常丰富、精美。而1965年发掘的秦安县叶家堡唐代墓葬,出土的三彩天王佣、镇墓兽等,形体硕大,釉色艳丽,是国内出土唐三彩器物中的佼佼者。

六、交融荟萃,熠熠生辉――宋、西夏、金、元时期

元朝建立后,结束了从五代至南宋370余年政权并立的局面,统一了全中国。这一时期,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得到了空前发展,各项手工业规模扩大,尤其是制瓷业,无论质地、釉色、式样,还是生产规模及出口数量,都远胜前代。宋、西夏时期的甘肃考古主要有武威的塔儿湾西夏窑址和天水王家新窑宋墓等的发掘。

七、佛光佑护,众僧普渡――敦煌莫高窟北区考古

莫高窟俗称千佛洞,分为南、北二区,其中南区石窟最早开凿于前秦建元二年(366),现存洞窟492个,窟内有壁画4.5万多平方米,彩塑3000余身,是集石窟建筑、彩塑、壁画三位一体的艺术遗存。北区石窟群崖面长700余米,保存了历代洞窟243个及原编号第461~465窟。1988年起,敦煌研究院考古研究所对北区进行了考古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基本弄清了北区洞窟的数量、形制及其性质。

第6篇:考古学概念范文

【摘要题】比较研究

【关键词】李济/苏秉琦/邹衡/考古类型学

在近八十年的中国考古学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类型的考古类型学研究,这些各具特色的类型学研究不仅记录了重要的考古资料,而且反映了学科方法论的发展历程。从社会学的视角看这些类型学研究在认识和实践方面存在的差别,一方面和研究者所处的学术环境以及考古学科发展状况有关,与此密切相关的另一方面是研究者本人的学习经历和知识体系结构。本文拟选择三位在中国考古学史上产生影响但学习经历不同的考古学家及其代表作,试图从个体社会化差异方面探讨造成学术研究方面差别的原因。

这三位考古学家及其代表作是:李济《记小屯出土之青铜器·上篇》(注:张光直、李光谟编:《李济考古学论文集选》,文物出版社1990年出版。),苏秉琦《陕西宝鸡县斗鸡台发掘所得瓦鬲的研究》(注:苏秉琦:《苏秉琦考古学论述选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出版。)及《瓦鬲的研究》(注:苏秉琦:《苏秉琦考古学论述选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出版。),邹衡《试论殷墟文化分期》(注:邹衡:《夏商周考古学论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出版。)及《天马——曲村(1980—1989)》[5]。

李济《记小屯出土之青铜器·上篇》是对小屯10座墓葬中出土的76件青铜容器所作的类型学研究。他研究青铜容器形态时,像处理人头骨数据一样,把每个容器视为由若干部分即形态元素组成的复合体,为了便于研究他对容器的各部位进行了划分,并列表给出各部位的名称。

在此基础之上再进行容器型式的划分,起到了明显的规范作用。至于青铜容器的形式划分,作者仍沿用《殷墟陶器图录》提出的容器的分类标准,有以下四条:

(1)以最下部作为第一数的标准:圜底000—099、平底器100—199、圈足器200—299、三足器300—399、四足器400—499,……

(2)每目内再按照上部的形态,定0—99的秩序,大致依口径与体高相比的大小容器的浅深为准;口大的,身浅的在前;口小的,身深的在后;中间又以周壁与底部的角度,唇缘的结构等作更详细的划分准则:向外撇的居前,向内拱的居后。

(3)他种形式上的变化,如周壁的曲线,最大截面所在;耳、把、鼻、柄、嘴、流等,附着品的有无,往往构成该件器物的个性;这些变化并无秩序可循,只能随着具有这些附着品的器物一般的形制排列;序数后加罗马字,分辨型别,表示它们的个性。

(4)在形制上可以独立的器物,即构成一“式”,照所列秩序,予一数字,以为标本,名为“序数”;每一式内再分若干“型”,用罗马字标明,以类别形制相近而有小异的标本。

李先生的分类,首先将容器整体分解成上部“容量部分”和下部“底或足”,也就是非容量部分;器物下部为分类的第一标准,根据形态特征分为五类,即五“目”,器物上部的几何轮廓由倒梯形—宽扁长方形—正方形—高扁长方形—正梯形的顺序用01至99加以区分。首先,每种器物外轮廓的基本形态以三位代码的形式标记识别,编码打破了整体器形的限制,如在三足目中305、313、325、368都是鼎形器,中间的310却是爵形器,这种编码的实质是对器物形态分类的一种管理手段,而不是对器形整体演进的排序。其次,同一序数标记的器物,以更细致的外形要素的特征,特别是通过测量和计算得出的数据作为区分型别的指标。如248式觚形器,用腹径比体高的百分数得到高宽指数,数据区间为10.4至30.48,每进五点即设一个新型,由此得到P、Q、R、S、T由粗矮至细长五个型别。这种用数据的区间范围划分型别进行分类的方法,和自然科学研究的分类方法颇为类似,比如按光波的波长由长到短分为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三类。李济称:“这样分目排列的办法只具有一个极简单的目的:便于检查。至于这个排列的秩序是否可以看出形态上的关系出来,却是另外的问题”。举个例子,如M388出土的觚形器标记为248Q,其中第一位数字(2)和第二、三区位的数字(48)均为序数,第四位罗马字(Q)为型别。

苏先生首先从全器的结构和腹足的形式即基本形制特征研究如何分类,继而提出从产生原型去探讨不同形制陶鬲谱系的问题。后来他在《瓦鬲的研究》一文中又对这四个类型鬲的相互关系作了进一步的说明。前后两篇文章使用的类型符号及其指代的陶鬲的命名对照见下表。

《瓦鬲的研究》用单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型,与之对应的小写字母表示亚型,两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中间型,大写字母加阿拉伯数字表示组别。作者有着鲜明的追求历史过程的研究取向,以进化论的思想按发生学的原则论述了瓦鬲由产生而经历从A演进至B,从B演进至C,进而演进至D并最终衰亡的过程。《瓦鬲的研究》一文“结论”里提出的陶鬲发生、发展及其谱系关系,充分表达了作者对于陶鬲的分类系统的认识。本文根据《瓦鬲的研究》一文“结论”的文字和附图制成表5,结合这个表阅读有关瓦鬲的论述就不难发现,作者先拟定出一条陶鬲进化的链条,每一类型下的组排列成具有演进关系的小链条,各个类型之间在通过中间型连接成更长的、较完整的链条。因此在陶鬲类型学研究中,作者排序的逻辑思维十分突出而分类的逻辑思维却不很清晰,《陕西宝鸡县斗鸡台发掘所得瓦鬲的研究》提出的分组标准,既含有排序又含有分类,推测作者原本打算先把标本区分开,待找到确切的证据后再将其排序,但实际上并没有做到。

邹衡《试论殷墟文化分期》的类型学研究对象,是殷墟各地点的发掘报告中对于作者而言有分期意义的陶器和铜器。该文首创的表述器物型式的语言范式,已为当今中国考古学界普遍使用,即用汉字标示“类”,大写英文字母标示“型”,小写英文字母标示“亚型”,大写罗马数字标示“式”。例如陶器的型式有三种情况,最多见的是划分型、亚型、式三个层次,其次是划分型、式两个层次,最少见的是只用式别来区分。按照作者对17种陶器研究的先后顺序,归纳出陶器的类型学研究的体系结构,这一体系结构如左图一所示。从图中可以清晰地看出,这个类型学研究体系包括分型和分式两部分核心内容,即分类和排序,换言之,分型就是分类,分式就是排序(注:陈畅:《试论考古类型学的逻辑和原则》,华夏考古,待刊。)。体系中的型式符号突出体现了标本之间的形态逻辑关系,但却不能由型式符号得出标本的具体形态,也就是说,这种型式符号所代表的仅仅是一种抽象的关系。

如果要说《天马—曲村》一书和《试论殷墟文化分期》一文在类型学研究方面的区别的话,前者是田野考古报告,首要的问题是准确真实地发表好资料,因此在这个前提下,报告编写者着重考虑的是器物类型规范化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器物标本编码体系和器物标本形态特征之间关系的探索,并以青铜容器和戈、圭、璋三种非容器作了实验。

报告将青铜容器分为“底或裆”、“足”、“领、口或沿”、“肩”、“腹”五部分,分别将各部分的形态特征分类列表,并给予每类特征一个指定代码,参见表6。所有青铜容器都按照以上五部分的顺序用符号表示,形成该器物的型别编码,这样,一件青铜容器标本的整体基本形制特征的“标准化”通过其各个组成部分特征的“标准化”得以实现。例如如果将《天马—曲村》与李济《记小屯出土之青铜器》的类型学研究相比较,就会发现二者均以便于发表资料和研究为目的,按器物形态组成要素的特征进行分类,用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为代码标示。邹衡将器物的组成部位大致按照非容器部分和容器部分分开,先列出底、裆、足的特征代码,之后再由从上至下的顺序列出领、口、肩、腹的特征代码,似乎也是受了李济的影响,但又有别于李济的划分方式,如《天马—曲村》中铜甗M6069:2,型别为HFC01′,这件甗为弧裆、柱足,显然“裆”是一种特殊的“底”,和“足”不能混淆,不同于《记小屯出土之青铜器》将甗归入“三足目”的做法。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天马—曲村》的分类系统采用面分类的方法,《记小屯出土之青铜器》则基本采用了线分类的方法,即分类模式的差别(注:关于面分类方法和线分类方法,陈畅:《试论考古类型学的逻辑和原则》,华夏考古,待刊。)。

考古类型学研究是研究者的思维能力尤其是抽象思维能力和方法的体现。而抽象思维能力是个人接受社会化的一个重要条件,抽象思维能力的形成与提高是和学校的教育与培养分不开的。从三位考古学家所接受的高等教育和学术成长过程的学科背景中可以领悟出他们各自的研究风格背后传递的学术思想。

李济在清华学堂毕业后,先后在美国麻省克拉克大学学习心理学和社会学,后转入哈佛大学学习人类学。“他的志向是想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寻出他所属的人种在天演路上的阶级来”(注:张光直:《人类学派的古史学家——李济先生》,李光谟编《李济与清华》,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后来他对器物形态的研究深受量人脑袋的启发,特别注重器物形态元素的组合方式,而其研究目的则深受美国人类学学科人本主义精神的感染,试图通过器物分析探究社会文化而非考古学文化的变迁,即意在研究人。例如,他认为小屯出土的原始土质爵形器的器形脱胎于龙山文化,这一点符合文化传承,满足人们的审美要求;口部结构的演变则是工匠长期实践不断改进提高器物的实用功能的结果。李济按器物形态元素特征分类的类型学体系,为早期的中国考古学的器物研究打下一个新基础,并且一直影响到今天。

苏秉琦毕业于北平师范大学历史系,由于学习中国史学的经历和史学传统的学术背景,致使他认为“近代考古学的目标就是修国史”(注: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商务印书馆(香港)1997年出版。)。他的考古类型学研究大都采取史学的研究方法,十分注重事件的因果关系及过程;而发轫于生物界的进化论理论,又恰好满足了他以物的发展过程序列为研究目的的研究方式,于是进化过程和历史因果关系,构成了他的研究特色。这种特色在《陕西省宝鸡县斗鸡台发掘所得瓦鬲的研究》1983年《补序》(注:苏秉琦:《苏秉琦考古学论述选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出版。)里表现得最为充分。“系统的类型学理论,是瑞典人蒙德留斯(OscarMontelius)在1903年出版的《东方和欧洲古代文化诸时期》第一卷《方法论》中开始建立起来的。在我国,至三十年代,蒙氏的书有了两种中文译本;四十年代以后,苏秉琦先生则在大量实际分析、综合考古新材料的工作中,从中国考古的具体研究出发,为正确运用和发展这种方法论,做出了奠基性的贡献”(注:俞伟超、张忠培:《苏秉琦考古学论述选集·编后记》,文物出版社1984年出版。)。超级秘书网

邹衡最先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两年后转入史学系,之后又学习考古学并取得硕士学位。他的类型学研究强调层位依据,即客观证据,型式的逻辑严谨、结构清晰,很明显同他最先学习法律有关系。从他的《我和夏商周考古学》(注:邹衡:《我和夏商周考古学》,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编,《考古学研究》(五),科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中了解到,他学习考古学的最初目的是为了解决史学问题,因此依然带有强调因果过程研究的史学特征。他最先用考古学的方法来研究铜器,进而延伸到商文化的分期。他的类型学研究体系清晰地表现了分类和排序两种思维模式,在以类型学研究为基础的年代学研究中,他把考古学文化理解为由各种遗迹、遗物为元素组成的结构,不同文化具有不同的元素以及元素不同的结合方式,元素及其结合方式发生了变化,文化也随之变化,这种以器物组合变化为依据进行文化分期的方法和李济的类型学研究法反映了不同研究层次的同种思维模式。

二十世纪的一个时期里,中国大陆学术界对李济大都回避甚至批判。但是现实中许多考古工作者的类型学研究,又往往不自觉地袭用李济式的类型学模式,称为“某式某型”,将李济的“序号”和“类型”混同苏秉琦的“顺序”和“类型”,这样一来,在一个适用于器物形态元素的分类系统里,导入器形演进的思维方式,其结果必然导致很长一段时间内类型学思想和概念的混乱。虽然邹衡《试论殷墟文化分期》发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才将分类思想和排序思想协调起来,并逐渐规范了类型学的研究模式和语言范式,但是至今还没能彻底摆脱类型学研究中强调历时过程和因果关系的史学影响,而李济那种人本主义精神的考古学研究依然很难看到。

第7篇:考古学概念范文

(赤峰学院 红山文化研究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摘 要:苏秉琦先生认为红山文化处于“古国”阶段,当时已经产生了基于公社又凌驾于(氏族)公社之上的高一级的社会组织形式。郭大顺先生认为红山文化晚期已经出现了文明的曙光,其社会已进入了“原始文明”或“早期国家”阶段。于建设先生用“神本社会”来界定红山文化时期的社会性质。如果把西方的“酋邦”理论与红山文化的考古实证结合起来,我们发现应把红山文化界定为“酋邦”社会更为妥当。

关键词 :红山文化;社会性质;古国;酋邦

中图分类号:K876.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7-0001-04

收稿日期:2015年5月15日

基金项目: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红山文化研究的理论探讨》(2014~201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红山文化社会形态研究》阶段成果(2012~2015)

作者简介:滕海键,男,1963生,汉族,赤峰学院红山文化研究院教授,研究方向:赤峰历史与文化

一、苏秉琦先生的相关理论和论述

苏秉琦先生站在世界历史的时空高度来评估红山文化的社会性质及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他用凝练的语言将中国国家起源与发展、中华民族文化传统概括为:“超百万年的文化根系,上万年的文明起步,五千年古国和二千年中华一统实体。”认为修国史(古史)的核心问题:“一是国家起源;二是民族文化传统。”中国古史经历了人类文明起步、从氏族到国家、国家起源和发展的三部曲的历史进程。他指出,世界三大古文明中心的西亚北非、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中南美洲都经历过类似的发展过程和历史阶段,即从氏族到国家,国家又经历了从古国到帝国的不同历史阶段。

苏秉琦先生认为文明的起源就是从氏族到国家,换句话说文明的起源就是国家的形成问题。苏先生说:“文明起源,我意就等于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另一种简化的提法。”①认为约万年以来,中国六个主要文化区大致都经历了古文化、古城、古国的发展历程,以后又从古国发展至方国,最后汇入中华一统帝国的三个国家发展阶段。这一历史进程,大体上可划分为:距今6000到4000年的古国阶段;4000到2000年的方国阶段;2000年左右进入帝国阶段。古国阶段以北方的红山文化、山东的龙山文化、环太湖流域的良渚文化为代表;方国阶段以夏商周至春秋战国为代表;最后到秦汉时期形成了统一的。这三个阶段循序渐进,依次发展,脉络清晰,构成了中华国家的发展史,同样也是一部中华文明的发展史。②

苏先生指出,燕山南北地区的历史发展进程最早,比中原地区先行一步,约距今8000年就开始了由氏族向国家发展的转折,至距今5000年前进入古国阶段(约当于红山文化时期),即传说中的黄帝时期。以上两阶段均早于中原,中原至距今4000年前进入方国阶段(相当于本区的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距今2000年前汇入帝国。这就是中国国家起源与发展进程中最具典型意义的,属原生型的国家起源和发展模式,即所谓的中国文明起源的“北方类型”。

苏先生认为,距今五、六千年间的红山文化,特别是在它的后期,社会发展出现了飞跃,已率先跨入“古国”阶段。③其主要根据是:燕山南北地带辽西凌源、建平、喀左三县交界地带发现了祭坛、女神庙、积石冢和成批成套的玉质礼器,特别是那座直径60、高7-8米,顶部有冶铜坩埚残片的“金字塔”;三县交界处方圆数十平方公里范围内只有宗教祭祀遗址而缺乏居住址的情况,以及在赤峰小河西发现的一平方华里的“城址”等。④不过,朱乃诚先生认为,上述所列后三项根据并不明确,所以苏秉琦先生后来在论及红山文化为古国时,不再将上述后三项内容作为论证的根据,并且带有更大的推测语气了。⑤

在此,最关键的是如何理解“古国”的内涵,以及红山文化晚期是否进入“古国”阶段问题。关于什么是“古国”,苏先生并没给出直接、具体的界定,而只是在不同论述中提及,如“属于国家形态演进的第一阶段”,⑥表明社会已进入早期城邦式“原始国家”阶段,⑦已经产生了基于公社又凌驾于(氏族)公社之上的高一级的社会组织形式,⑧这一社会想必也会表现出相当程度的分化。而国家形态演进的第一阶段,早期城邦式原始国家,基于公社又凌驾于公社之上的高一级社会组织形式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这种社会的具体结构、形态和特征如何,它在国家起源历程中究竟处于怎样的地位等问题,苏先生并未明确阐释,这些问题尚需做进一步探讨。

二、郭大顺、杨伯达、于建设先生的相关论述

郭大顺先生认为,红山文化晚期已经出现了文明曙光,其社会已经进入了“原始文明”或“早期国家”阶段。⑨其根据是:红山文化“玉器中以龙形玉为代表的神化动物题材的玉器群占有主要地位,它们制作规范化、专门化程度之高、使用等级化之严格、所反映的浓厚神秘色彩的思想意识以及造型、纹饰与商代玉器的接近,都似不是原始氏族公社所应具有的”。东山嘴红山文化建筑址全部使用石材砌筑,南圆北方,左右对称,这同以往所知新石器聚落布局差异甚大,有中国古代传统建筑特点。牛河梁红山文化大型坛庙冢是中华5000年文明曙光的又一象征。⑩他指出:“在中国文明起源过程中,于三代之前,即四、五千年前应有一个‘早期国家’阶段,这个早期国家阶段虽然具有不成熟性和过渡性,却已经或正在经历着从氏族到国家演变过程中质的转折。”?輥?輯?訛

有一种观点认为红山文化是一种“神本社会”。杨伯达先生从中国的玉器起源与发展角度,提出了中国历史曾经历一个“神玉、王玉和民玉”的发展历程。据此,于建设先生认为,从社会形态发展和演变角度来看,中国曾经历了一个“神本、王本和民本”的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中华文明曾经历了漫天星斗式的孕育,以“古国”为起点,经历“方国”到“帝国”,最终形成了多元一体的文明格局。与此相适应,中华文明的整合机制也经历了神本社会、王本社会、民本社会的不同发展过程。在此,神本社会对应着“古国”,它是中华文明起源的初始阶段。?輥?輰?訛于建设先生认为,“神本社会”是以对天神、祖神的普遍而高度信仰为前提,以祭祀神灵,祈求其降福、避灾为主要活动和目的,以“巫者”为中心,客观上形成的管理与整合社会的体制与机制的社会。“神本社会”的意识形态是以神灵为中心,神灵居于整个社会的核心。他指出,放大到宏大的时空视野来看,神本社会可能有普遍性。王巍先生提到,距今6000至4000年这两千年期间,在我国“与原始宗教和祭祀相关的遗迹、遗物大量涌现,其数量、规模和分布范围较之于公元前4000年之前有了较大的变化。这种情况表明,原始宗教与祭祀在此期间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原始宗教在人们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由此导致了祭祀活动的经常化、仪式化及祭祀用具的礼器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并不是某一地区、某一集团特有的现象,而是在全国各地普遍出现的现象,表现出相当程度上的共性。虽然各地的原始宗教的内容和形式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别,但各地原始宗教的发展在促进社会阶层分化和首领权威的树立及显贵家族的出现和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却是共同的”。?輥?輱?訛我们发现,距今6000年也正是苏秉琦先生所说的氏族走向瓦解、文明起源的起始阶段,而距今5000正是“古国时代”。于建设先生认为,中国在夏商周三代之前,曾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神本时代”。这个时代大致从新石器中期开始,向后一直延续到青铜时代的中期。他认为,王本社会的出现与神本社会有着必然联系。神本社会为王本社会的形成创造了条件,铺平了道路。中华文明正是由于经历了漫长的神本社会,从而导致它最终走上了高度集权的王本社会。古国时代正是中华文明坯胎形成,孕育时期。而且这个时期更具特殊性、复杂性和漫长性。于建设先生指出,神本社会以对天神和祖先的崇拜为中心,并由此形成了中国文明的两大特征:“一是血缘宗法家族为纽带的氏族体制,一是理性化了的巫史传统。”即以理性化的巫神传统,以血亲关系为纽带的宗法传统。“两者紧密相连,结成一体,并以各种形态延续至今”。他认为,夏商西周时期统制阶级所使用的思想武器,主要是继承了远古社会形成的神权思想和宗法思想,而神权政治和宗法制度构成了中国上古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

由此,于建设先生将红山文化的社会性质概括为“神本社会”,更确切地说,红山文化正是神本社会的颠峰时代。?輥?輲?訛他指出,大量考古实证表明,从新石器时代中期的红山古国,到青铜时代的夏商,曾出现过高度鬼神化的、发达的祭祀现象,这正是神本社会的充分表现。关于红山神本社会的具体特征及所处社会阶段,于建设先生认为其利益分化并不严重,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社会结构并未发生解体,社会处于氏族社会晚期阶段,人们依然过着原始平等、民主、协作的生活。其结论是:红山古国社会是以氏族血亲制度为基础,以共同的信仰为纽带的原始宗教同盟。这也即苏秉琦先生所说的源于氏族公社又凌驾于氏族公社的高一级社会组织形式。

杨虎先生依据在牛河梁遗址群发现的小铜环、坩埚片,在敖汉旗西台遗址发现的铸造钩形铜饰件的陶合范、平面为“凸”字形的围壕聚落,以及在东山嘴、牛河梁等地发现的“坛、庙、冢”与玉器等遗存,认为红山文化处于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文明赖以产生的社会基础日益成熟,即将迈进文明门槛的阶段。?輥?輳?訛

张永江先生认为,红山文化晚期和后红山文化处于母系社会晚期和父系社会萌芽阶段。如果说红山文化已进入文明时代尚嫌证据不足的话,说它已经达到史前文化的发达阶段应该是无可置疑的。?輥?輴?訛

三、酋邦理论与红山文化的社会性质及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学界引入西方人类学、民族学的“酋邦”理论来研究中国的文明起源问题,乃至有学者提出红山文化属于前国家的“酋邦”阶段。

“酋邦”是西方学者根据民族学、人类学提出的一种早期人类社会发展演化的一个阶段,它介于平等的部落社会与阶级社会之间。

1962年,美国新进化论人类学家埃尔曼·塞维斯(Elman R. Service)在其出版的《原始社会结构》一书中,根据夏威夷群岛民族学资料,将原始社会的演进过程分为游团(bands,地域性的狩猎与采集集团)、部落(tribes,一般与农业经济相联系)和酋邦(chiefdoms,初步不平等的酋长制社会)三个连续发展的进化阶段。1975年,在他出版的《国家与文明的起源》一书中,正式提出了游团、部落、酋邦和国家(states,阶级社会)四个社会发展阶段学说。

据塞维斯的界定:“酋邦是一个介于平均主义与强制性国家之间的复杂社会,具有集中的政治体制,等级制的世袭使它具有一种贵族社会的性质,但是它缺乏国家所拥有的那种权力垄断的强制力量,酋长一般通过宗教仪式来实施社会管理。”酋邦的结构普遍是神权型的,酋长或祭司一般通过宗教仪式来行使自己的权力使民众臣服。?輥?輵?訛“酋邦社会是部落社会之后、国家社会之前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一个等级制政教合一的社会,也可以说是部落社会向国家社会过渡的中间环节”。酋邦是“具有一种永久性协调机制的再分配社会”。在塞维斯提出的社会演进图式中,“酋邦”被视为前国家阶段最复杂的社会组织形式。?輥?輶?訛

国内学者以酋邦理论来概括中国史前社会,论述颇为详尽的是龚缨晏。他于1995年发表的《略论中国的史前酋邦》一文对此做了系统阐述。?輥?輷?訛他认为自公元前3500年开始至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建立是中国文明产生的关键时期。国际学术界通行的“酋邦”概念能够正确地概括这一时期的历史。大约从公元前3500年开始,中国史前社会发生了剧烈变化,进入一个全新发展时期。该时期主要考古学文化有辽河流域的红山文化,黄河中游的后期仰韶文化和中原龙山文化,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中晚期,长江下游地区的良诸文化等。

从考古学上看,该时期的中国史前社会表现出以下一些特征:第一,当时农业生产已进入锄耕农业阶段。人口增多,聚落密集。第二,各地社会分化日趋严重。第三,贵族内部存在着等级结构。红山文化牛河梁遗址是典型的实证。第四,宗教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红山文化东山嘴遗址和牛河梁大型祭祀遗址充分说明宗教在当时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第五,一个社会政治单位由几个村落组成。东山嘴、牛河梁这些大型祭祀建筑,不可能由一个村落所能建成,也不可能仅为一个村落所使用。这说明跨村落的统一的地域组织已经形成。第六,存在着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体系。牛河梁遗址考古发现“表明各种神职人员以及专业化艺术匠人已经作为特殊阶层出现”,这些专业人员所需食物及其它生活资料是通过社会财富再分配体系而获得。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者,就是社会的管理者。第七,国家尚未产生。当时社会的最高首领集军权、政权、神权于一身,但他并不是国王,他还不具备像国王那样的至高权力,他主要依靠“宗教”手段来“统治”。龚缨晏认为,采用“酋邦”概念研究中国史前社会,是因为这个概念和范畴所包含的内涵基本上符合我国考古学材料所反映的实际情况:社会分化、大型公共建筑的出现、贵族佩带特殊玉饰标示其地位与权力、宗教意识浓厚等。同时,世界各地不同时代的酋邦所表现出的基本相同的特征也证明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多样性中存在着统一性与规律性,这与的基本原理是完全一致的。

王立新先生将酋邦理论与红山文化考古实证联系起来,对红山文化的社会性质及其社会发展阶段做了深入的分析,?輦?輮?訛认为距今8000年至5000年间“辽西区”(考古学文化上的概念)人类社会由最初分散的村落组织,到出现部落,再到酋邦,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的演进过程。与赵宝沟文化相比,红山文化时期的社会组织的整体发展是一次明显的飞跃,其突出标志就是出现了超部落的社会组织——部落之间的联合体。认为红山文化部落联合体在一些方面已接近以三代社会为代表的中国早期国家形态特征,但其政治组织形式距三代尚有一定的距离,当属于一种前国家阶段的复杂社会。

王立新指出,红山文化这种部落联合体与西方人类学界所描述的酋邦社会有相当程度的一致性。红山文化时期的社会确已具备了酋邦社会的最根本特点即社会分层。不仅出现了凌驾于普通民众之上的权力阶层,而且权力阶层内部也有明显的等级之分。认为至少牛河梁遗址群所对应的部落联合体已是酋邦社会发展的较高阶段,是一种以团体为本位的复杂酋邦社会。这集中表现在联合体有共同的信仰和崇拜对象、共同修筑大规模的公共设施、最高阶层由来自联合体内的各个群体的成员共同组成等。牛河梁遗址所反映的管理层中的两级决策机构正是衡量上述复杂酋邦社会的一个最实质性标准。

于建设先生认为,红山文化已进入了人类学家所表述的“酋邦”时代。不过,红山文化时期的社会还只是初步具备了酋邦社会形态,处于酋邦社会的初级阶段。红山文化并非夏代之前“万邦林立”、“禹会诸候,执玉者万国”的典型酋邦时代。红山文化与千年后的夏家店下层文化相比较,后者更具备酋邦社会的典型特征。?輦?輯?訛

综上,可以认为,红山文化晚期应属于前国家的酋邦阶段。苏秉琦先生的古国概念尚有很大的模糊性,如果把古国定义为早期国家阶段,那么红山文化可能并不能被称为“古国”,因为红山文化并不具备国家的主要特征。即便这里是“早期”国家的提法,它仍然是“国家”的范畴。考古实证,红山文化无疑有“神本”社会的特征,但“神本”只是酋邦社会的一大特征,将其作为独立的社会发展阶段缺乏充分的涵盖性。因此,将红山文化晚期定义为酋邦阶段是比较妥当的,因为,红山文化晚期的诸多特征与西方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描述的酋邦社会极为相似。而塞维斯本人也把酋邦视为东方前国家时期的普遍形态。对于红山文化与酋邦理论的差异性,红山文化的消失,都可以在酋邦理论的多样性和“轮回”说那里得到合理解释。红山文化的消失,很可能是环境的恶化导致整个社会原始信仰体系的崩溃,进而使得酋邦社会走向瓦解,没能产生国家。

注 释:

①白云翔.中国文明起源研讨会纪要[J].考古,1992,(6):526.

②苏秉琦.苏秉琦文集(三卷)[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312.

③苏秉琦.辽西古文化古城古国——兼谈当前田野考古工作的重点或大课题[J].文物,1986,(8);邵望平,汪遵国.迎接中国考古学的新世纪——中国考古学会理事长苏秉琦教授访谈录[J].东南文化,1993,(1):1-17.

④邵望平,汪遵国.迎接中国考古学的新世纪——中国考古学会理事长苏秉琦教授访谈录[J].东南文化,1993,(1):12.

⑤朱乃诚.苏秉琦学术体系的形成和尚待研究证实的两个问题——苏秉琦与中国文明起源研究[J].东南文化,2008,(1):11.

⑥苏秉琦.辽西古文化古城古国——兼谈当前考古工作的重点或大课题[J].文物,1986,(8);邵望平,汪遵国.迎接中国考古学的新世纪——中国考古学会理事长苏秉琦教授访谈录[J].东南文化,1993,(1):1-17.

⑦邵望平,汪遵国.迎接中国考古学的新世纪——中国考古学会理事长苏秉琦教授访谈录[J].东南文化,1993,(1):12.

⑧苏秉琦.辽西古文化古城古国——兼谈当前考古工作的重点或大课题[J].文物,1986,(8).

⑨孙守道,郭大顺.论辽河流域的原始文明与龙的起源[J].文物,1984,(6).

⑩白云翔.中国文明起源研讨会纪要(1991年11月27-30日)[J].考古,1992,(6):541-542;孙守道,郭大顺.中华五千年文明的曙光[J].人民画报,1986,(8).

?輥?輯?訛白云翔,顾智界.中国文明起源研讨会纪要(1991年11月27-30日)[J]考古,1992,(6):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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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考古学概念范文

良褚遗址群共有136处遗址。新石器时代良渚文化都邑性聚落群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的良渚和瓶窑两镇。遗址群西以瓶窑镇毛元岭为界,南至大雄山及大观山丘陵北麓,面积超过50平方千米。

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遗址是指人类活动的遗迹,属于考古学概念,领域。

(来源:文章屋网 )

第9篇:考古学概念范文

关键词:滇池地区:石寨山类型:石寨山文化

石寨山类型是学界最早提出的云南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的地方类型之一,主要分布在滇池及其周边的高原湖盆区,以滇池东南岸的晋宁石寨山遗址命名。该遗址还是滇池地区青铜时代遗存的首先发现地,遂以其命名为石寨山文化,亦称滇文化。随着考古资料的积累,我们认为可以就石寨山类型的相关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石寨山类型发现和研究述评

考古发现决定了研究的内容,并随之不断变化。考古学文化类型的确立和完善与考古发现和研究的过程密切相关,也应随着考古发现和研究的变化而不断调整。通过对石寨山类型发现和研究概况的历时性梳理,有助于理解石寨山类型形成的背景。

(一)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期

石寨山类型的发现源于1953年昆明官渡遗址的调查,探坑内出土手制红陶和轮制灰陶,有的灰陶饰划纹和方格纹,初步认为上限可至新石器时代。

1954年调查晋宁石寨山遗址,采集红陶与官渡遗址一致,并征集到有孔石斧一件,但该石斧具体形制不详,亦不见于后续发现。1955年试掘遗址东部边沿的甲区和遗址中部及偏西北的乙区,耕土和生土之间分两层,上层灰褐土只见于乙区,下层螺壳堆积亦集中分布在西北部。甲区遗迹以多随葬青铜器的土坑墓为主,乙区螺壳层下有一座随葬陶器的土坑墓,上下两层所出陶片一致,均以泥质红陶盘、钵数量最多,兼用手制和模制,呈递减趋势,夹砂灰、黄衣、橙黄陶罐、壶、盆、钵呈递增趋势,兼用轮制和模制,索面为主并不断强化,纹饰多见于夹砂灰陶,有点纹、弦纹、交叉纹、折线纹、波浪纹、绳纹、方格纹等,石、骨器很少,石器有长方形石斧、有肩石斧、方形石锤、石镞、石簪,纺轮多陶质、个别石质,骨器仅见骨锥,简报认为这些遗物与洱海地区有相似点,时代属新石器晚期。1958年发掘的下层螺壳层灰褐土在上、纯螺壳在下,与1955年试掘的上、下文化层对应,包含泥质红陶盘和夹砂灰、橙黄陶片,部分夹砂灰陶带黑陶衣,均轮制,纹饰刻划为主、少数压印,泥质红陶盘带同心圆纹和谷壳印痕,上层草皮层应为耕土,石器同样很少,有有肩石斧和石球@。1955年试掘对泥质红陶盘素面的描述可能是将同心圆纹看做制作过程中自然形成,1958年发掘又将同心圆纹看做轮制形成,可见发掘者对相同的遗存有不同的认识,资料本身也需要辨析。

1958年滇池东岸调查的9处遗址除官渡和石寨山外,还有海源寺、石碑村、乌龙铺、石子河、安江、象山、河泊所,呈现出较为统一的文化面貌,均以大量螺壳堆积和手制泥质红陶盘、钵为特征,带同心圆纹和谷壳、谷穗印痕,夹砂红陶釜、罐、盆、圈足器次之,多轮制,少数手制或模制,纹饰与石寨山遗址发掘所见相同,少量素面夹砂灰陶罐、盆、钵兼用手制和轮制,另有陶纺轮、陶弹丸、陶网坠、陶管,石、骨器亦较少,有有肩石斧、方形石锤、石锥和骨锥、骨铲,简报认为滇池地区这些新石器时代遗存较原始,略早于洱海地区,并指出夹砂红陶“色泽比泥质红陶较为浅淡,有的泛橙黄色”,疑包括石寨山1955年试掘所列的夹砂黄衣陶,可见对火候不均造成的陶色差异存在较大的认识差异。1960年环滇池调查认为有14处新石器时代遗址,除不见1958年东岸调查的乌龙铺、安江、象山外,新增古城、团山村、渠西里、兴旺村、后村、老街、白塔村、白塔山,由于东岸平地较宽广,故遗址数量明显多于西岸,采集遗物与1958年东岸调查基本一致,认为泥质红陶盘、钵的同心圆纹是用尖器刻划而成。两次调查均从陶器制作技术角度推测器形较大、制作较精的夹砂红、灰陶要晚于泥质红陶。

1960年在滇池以西的安宁王家滩征集一件有段石锛,1961年环星云湖调查在江川螺蛳山、光山、头嘴山山脚螺壳堆积中采集带谷壳、谷穗印痕的泥质粗红陶和夹砂红、灰陶,认为是与滇池沿岸相同的新石器时代遗存,但椭圆形石斧、有段石锛、有肩有段石锛极少见于滇池沿岸,并认为石寨山1955年试掘出土的有肩石斧实为有段石锛。有段石锛集中发现于禄丰县城周边的河流台地,1976-1977年调查采集有的有肩,夹砂灰、红陶饰刻划纹和压印纹⑦。1977年由于出土有段铜锛和铜戈发现昆明王家墩遗址,位于滇池西岸,有螺壳堆积,采集夹砂陶片、有肩和无肩石斧、石镯、铜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