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合同能源管理案例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合同能源管理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它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实施节能项目,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有助于推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的实施。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分类
节能效益分享型,即由EMCo提供项目资金与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合同期内EMCo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期满后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
节能量保证型,即节能服务公司或客户提供项目资金,EM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并保证节能效果。按合同规定,客户向EMCo支付服务费用,如果在合同期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 EMCo按合同约定向客户补偿未达到的节能效益。
能源费用托管型,即客户委托EMCo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能改造,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EMCo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EMCo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优势
专业化的EMC提供了节能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免除客户在项目管理、技术、工程上的负担。
EMC承担节能项目的主要风险,包括技术和工程风险。
EMC丰富的节能项目操作经验和对节能技术、设备的熟悉,使得能够准确找出客户的节能潜力点并设计更合理的技术改造方案,选择高性价比的设备,加之丰富的 项目运作经验,可有效地降低实施节能项目的成本。
合同能源管理流程及环节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EMC公司服务的客户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并且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的收益,并可以获取EMC公司提供的设备。具体流程如下:
能源审计(节能诊断)
能源审计阶段包括能效诊断、节能潜力评估和节能措施的可行性研究。是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即完成:查清能源使用情况;分析能源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节能潜力点,提出对策;对拟采用的节能措施进行可行性分析。
节能改造方案设计
这一阶段由EMC按照与客户商定的拟改造对象进行技术、经济方案设计。具体确定改造的规模、实施地点、设备的选型、工艺改造技术、工期进度等。并预测能达到的节能量和由该节能改造项目带来的经济效益。
3.能源管理合同的谈判和签署
EMC与客户双方在完成的节能改造方案基础上谈判,并可对技术和经济方案进行反复修改,达成一致时即可签订节能服务合同。
项目投资
投资按合同能源管理的不同方式有所不同:
节能效益分享型投资―由EMCo先期提供全部项目投资,当节能项目投入使用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节能效益时,客户按合同约定分期向EMC支付效益款。
节能量保证型投资―由EMCo先期提供全部项目投资,当节能项目投入使用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节能率时,客户按合同约定一次性向EMC支付效益款。
能源费用托管型投资―由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能源系统托管费用,EMCo自负盈亏负责能源系统的运营。
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节能改造项目的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均由EMC负责组织完成,客户仅需配合和提供必要的条件。
节能、效益产生及监测
节能改造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可通过实际测量结果以检验项目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节能量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改造后的设备即交由客户使用,EMC按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人员培训。
节能效益分享
在效益分享期内客户按合同约定向EMC支付效益款。客户按合同支付完全部效益款后,设备所有权归属客户,项目结束。
合同能源管理案例分析
(一)案例过程
项目简介:某大楼空调系统进行综合节能改造,根据EPC项目活动的基本程序,首先由某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开发一个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选择技术,提供融资;其次与该宾馆客户就该项目的实施签订一个节能服务合同,采用新型节能机制,确定基准线;而后履行节能服务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采购、安装、运行、管理;保证项目在合同期内产生合同中规定的节能量,监测并确认节能量;最后,享受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在合同期内收回用于该项目的资金及合理利润,分享效益。
项目实施:该项目的技术方案是采用冰蓄冷技术对空调系统进行改造,并通过系统整体优化,改善循环泵和主机的匹配度,从而提高空调系统整体运转效率,节约空调用电。
项目成效:经改造后,空调系统做了整体优化,三台空调主机平均能耗下降30%,循环泵平均能耗下降40%,年节约电费约253.6万元。
项目投资:约400万元
节能分享:合同期内(3年),EMCo分享节能效益的80%,该宾馆客户分享节能效益的20%,合同期满后所有收益及设备归该宾馆客户。
案例分析
该客户在前三年没有任何资金投入和风险的情况下每年可享受到约50万元的节能效益。三年后独享全部节能效益和设备产权。当然,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关键基准线和节能量的确定,这就需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第三方监测,有专业的节能机构作为第三方对项目运行全过程进行把关,公平、公正地组织技术、经济、节能效果评审。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 财务分析评价 财务分析方法
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10-129-03
一、引言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资源紧缺与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恶化,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为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增长体系,国家进一步加大了节能减排政策的修正和变革力度,2011年国务院正式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十个方面保障措施,并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企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规划》提出的十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其中就包含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规划,各省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能源局积极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方案保证节能减排工作得到落实。其中,《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别强调:国家机关和科教文卫体系具有单位数量多、用能人数多和节能潜力大、公益性和社会影响力强等特点,应在全省各级机关、学校、医院、科技场馆、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机构中选择能耗总量大、节能工作基础好、管理措施到位、具备一定代表性的单位,重点推进建筑围护结构及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方面也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财政补贴、节能奖励、融资优惠利率等。
高校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出现资金匮乏局面,且向银行贷款受政策限制,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校园节能,能切实减少学校经费压力,改变学校因技术力量不足造成的节能无可行方案、不能有效节能的状况,同时可提高师生员工的节能减排参与度,学生毕业融入社会后会将节能理念带入社会,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一次投入的设施在合同期满后会长期使用,大大节约传统灯泡的更新维护费。
二、合同能源管理类型与特点
合同能源管理是70年代由西方国家发展起来的,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以减少能源成本为目的的财务管理办法,其实质是服务对象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来实施节能改造,为能耗设备升级,从而降低目前运行成本。它通过节能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的企业签订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融资并承担技术和财务风险,为企业实施和管理节能效益,并与企业分享项目运行后产生的节能效益。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有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设备租赁型四种模式,国家主要提倡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这种方式能从根本上解决业主方的资金困难问题。所谓节能效益分享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在合同期内,双方共同确认节能量,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期满后,全部节能设备和节能收益归企业所有。
作为合同能源管理的公司,在现行价格下进行节能技术改造,资金回收期会很长,而学校后勤技术薄弱,对历史用能统计不详尽,没确切数据,所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较难核定节约量,如果因此与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产生分歧,分歧产生的经济损失会是学校。因此,高校在合同能源管理方面比较慎重,笔者试图通过下面案例为其应用可行性提供一些财务分析意见。
三、案例分析
某高校七教学楼使用灯具为T8/40W传统日光灯管297支,T5/28W节能灯管1790支,现有功率为61.8kw,年耗电量约为20万度;图书馆使用灯具T5/28W节能灯管3357支,T8/20W传统日光灯1347支,3U节能灯332个,T8/36W传统日光灯管257支,现有功率为134.2kw,年耗电量为43.5万度;主马路路灯165支,现有功率为41.1kw,年耗电量为16.5万度;现当地一家知名EMC服务公司拟与学校合作进行一项同时包含上述灯具改造和利用节电器进行动力电路节能改造的综合能源管理项目,从更换灯具和安装节电器两个方面出发对学校进行双重能耗控制,以期达到最佳节电效果,同时为节能服务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
1.节约电费的分成比例。合同期限为10年,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能源管理合同,采用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合作。
合作利益分配方式:合作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收益,学校按改造后所节约电费的一定比例回报给节能服务企业。前5年二八分成,即学校得节能费用二成,公司得八成;后5年四六分成,即学校得四成,公司得六成,学校每半年向节能公司支付一次节能费用。
2.项目经济数据分析表(见表1)。
3.有关材料市场报价。室内节能灯20元/支,路灯500元/盏,1200mmLED灯管180元/支,600mmLED灯管150元/支,球泡120元/个,室内安装运输费15元/支,大功率路灯2000元/盏,安装运输费260元/盏。
四、节能服务公司收益分析
本项目财务评价确定计算期为10年。
(一)投资计算依据和方法
1.计算方法。本项目属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方案,运用现金流量法进行分析判断;
方案本身不产生财务收入,所以财务分析只测算项目年运行成本,比较改造前后节约的成本。
2.假定。本方案计算依据上述提供的数据资料分析,存在如下前提假定:
(1)折现利率采用5年期银行贷款利率6.4%;
(2)现有节能灯处置残值收入因为不确定,假定为0;
(3)原节能灯维修人工因为是学校集团员工,其人工成本是学校固定工资,所以本方案的维修人工忽略不计,学校年运行成本主要考虑能耗和原节能灯更新维修材料费;节能服务公司年运行成本主要指人工等本例估算为4万元/年;
(4)2013年节能财政补贴标准有望提升至500元/吨,本方案暂按300元/吨计算,每年财政补贴收入为210吨折合标煤X300元/吨=63000元;加上节能奖励资金假定每年有10万元。
3.投资判断标准。如果更新方案带来节约的年运行成本(主要是能耗)大于项目投资额,则本方案可行。
(二)投资总额构成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226.2万元。
其中:建设投资180.6万元,占80%。
建设期利息45.6万元,占20%。
(三)资金筹措
节能服务公司负责筹措节能改造资金和技术安装,改造后项目现金流由节能收益比例分成及补贴收入保证,建设项目总投资按节能效益比例分成的方式收回。按财税[2010]11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享受相关税费的减免,所以计算时相关增值税、营业税不考虑,企业所得税按免三减三处理。
(四)节能服务公司成本分析
本项目总成本费用估算包括初始投资额、年维护成本、财务费用等。
1.初始投资额。灯具一次性投资=Σ单价*LED购置数量=180*4309+150*898+332*120+165*2000=1280160(元)
安装费=ΣLED灯数量*安装运输费单价=5539*15+165*260=125985(元)
2.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主要为长期借款利息,借款年利率按5年期银行贷款利率6.4%计算。
3.年维护成本:维护人员费用年工资约4万元。
(五)项目盈利能力分析
1.损益情况分析。本项目年平均利润总额约为8.286万元,损益情况详见表2。结果表明:该项目计算期末累计盈利82.86万元。
2.财务现金流量分析。
利用内插法求得内部收益率为16.18%;
根据现金流量分析,计算求得结果(见表3):
(六)项目财务可行性评价结论
经综合测算,本项目在达到预期投入产出情况下,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6.18%,高于基准收益率,以7%为折现率计算的财务净现值为196.69万元,大于零。全部投资回收期为4.05年,符合投资回收的期限要求。
以上从节能服务公司角度进行测算,结果表明,该项目既能保证投资的合理收益,又能确保正常运转和发展所需的资金,该项目在财务上可行。
五、学校收益分析
1.假设每支灯管使用时间从上午8点至晚上10点用时14小时,这里按日均12小时计算,学校改造前能耗为237.1kw,耗电量为800056.5度,改造后能耗降为62.85kw,耗电量降为208942.25度,年节电量为591600度,按下列公式计算,年节约电费=总功率×年使用天数×日使用时间×节能率×电价(依国家电网对该大学现行电价0.6元/度计算),得出年节电费为35.49万元,按合同约定节能分成比例前5年节电费的20%加上后5年节电费的40%计算,学校10年节约能耗106.44万元;
2.每支LED灯管平均使用寿命超40000小时,一般可使用12年左右,而普通节能灯平均使用寿命为2年,合同期内学校可节约原节能灯更新维修材料费约(5539*20+165*500)*6=1159680(元);
六、小结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国际上一种先进的能源管理模式和投资机制,近几年以新兴产业的形式在我国大范围兴起,并已逐步进入高校,高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能源管理方式,在资金不足情况下采用节能效益分享方式,但如何选择能源服务公司存在合同风险,学校要对各种能源服务公司进行筛选,对其已实施项目情况、财务状况、技术水平、信誉等要全面了解,在具体谈判时,除注重技术可行性外,在经济可行性上应重点关注合作期限的确定、节能利益分配比例与方式、节能量的计算方式等。在签订合同时,对自身能耗情况及实施改造后达到的节能水平做到心中有数,权衡利弊,笔者试图从财务可行性的角度进行分析,为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一些借鉴意见。
参考文献:
[1] 党书国.海尔管理模式[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Abstract: Under the situation that the energy supply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tense and the state strongly encourages energy saving and emission reduction, the operation mode of professional energy-saving company and industrial enterprise cooperating to carry out contract energy project and sharing the energy-saving benefit is becoming mature.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routine operation mode of contract energy projects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and the evaluation of energy efficiency.
关键词:合同能源;运作模式;效益;评估
Key words: energy contract;operation mode;benefit;assessment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2-0056-03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破坏代价,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人民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这样的结果与经济结构、增长方式不合理直接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指出,“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专业节能公司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具有技术、专业、资金方面的优势,项目的成功运作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降低能源消耗量,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因此,熟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准确的节能效益评估客观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合同能源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合同能源管理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其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框架下,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和节能改造等服务,通过共享节能效益回收投资成本并从中获取利润,这种合作模式不仅能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风险和成本,而且可以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1.1 节能公司为用能客户提供的服务内容
节能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根据用能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客户全部或部分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①能源审计;②项目设计;③项目融资;④设备采购;⑤工程施工;⑥设备安装调试;⑦人员培训;⑧节能量确认和保证。
在合同期间,节能公司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收回投资并且得到预期的投资收益后合同结束。合同期间所使用的节能设备、所产生的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
1.2 合同能源项目参与各方获取节能收益的几种主要类型
1.2.1 节能效益分享型
节能改造工程前期资金投入由节能公司独自承担,用能单位负责提供用能场合。项目完成后,客户在一定的合同期内,按比例与节能公司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具体比例可以随着项目达效的年限递减,通常项目达效初期,节能公司可以多分一些,以优先补偿节能公司付出的投资;达效后期用能单位可以多分一些,以鼓励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1.2.2 节能设备采购型
用能单位委托节能公司进行节能改造,先期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投资,项目完成后,经过双方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客户支付余额,或用节能效益支付。这种方式与节能效益分享型相比,用能单位支付的总费用相对要低一些,而节能公司可以很快收回投资,便于有效地降低运营风险。
1.2.3 节能量保证型
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由节能公司先期提供,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经过双方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客户支付节能改造工程费用。
1.2.4 运行服务型
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客户委托节能公司长期负责项目的运行和管理,客户支付一定的运行服务费用。合同期结束,项目移交给客户管理。
2 工业企业合同能源项目的常规模式
由于工业企业耗能在全社会总耗能中占比最高,因此合同能源项目运作的重点目标应该着眼于工业企业。工业企业中耗能包含煤、油、气等一次能源,但更普遍的是以电力为代表的二次能源。本文我们以节电项目为例介绍目前工业企业合同能源项目的常规模式运作模式。
2.1 节能公司选择合同能源项目合作方
①节能公司必须熟知国家节能政策、及时了解政府主管部门的信息与公告,并据此调整自己的发展方向及业务重点,确保所运作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以便获取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
②节能公司应当积极依靠政府主管部门牵线搭桥或采用其它方式,与有节电要求的客户进行对接,相互深入沟通,实现信息交流,通过积极介绍成功案例、预期节能效果等取得客户的信任,初步确定合作意向。实践证明,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
③对节能公司所拥有的众多成功案例进行复制、推广,不失为一条高效捷径。对于有节电意向的工业企业,节能公司可以与客户充分交流后,组织现场调查。现场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对可能的节电场合进行勘验,掌握第一手准确资料,初步研判节电潜力。所谓节电场合,既可以是一个车间、也可以是若干台大型设备、还可以是某一类型的用电设备。现场调查环节非常重要,调查完毕后,如节电潜力较大,进一步开展后续工作;如节电潜力达不到开发价值,及时中止项目,以消除投资风险。
④签订合同能源项目合同。现场调查完成后,如果确认节电潜力较大,有实施价值,合作双方应尽快签订合同能源项目合同,之后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后续工作。
2.2 准确统计选定的节电场合在项目实施前的耗电情况
节电场合的耗电情况严格意义上应该以一定统计周期内的该场合消耗的电能量为依据。如:对一台大型水泵实施变频节电改造,应当在对应的拖动电机配电柜上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确认电能计量装置接线正确、误差合格。建议至少确定一周以上的统计周期,记录水泵日用电量。对于因工况改变、意外停电等原因导致的明显异常数据,予以剔除。最终,根据所记录的数据计算确定该水泵在稳定工况下的日平均用电量。个别欠规范的节能公司,简单将用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乘以使用时间,或者根据用电设备的额定电流折算用电量,将之确定为节电项目实施前的设备用电量。这样比较容易计算出虚高的预期节电率,直接造成对用能客户的误导。一旦引发合同纠纷,会造成双方误解,是不可取的做法。
2.3 采购、安装节电设备
节能公司采购节电设备后,在用能客户配合下,规范安装节电设备,并调试设备运行正常。
2.4 准确统计选定的节电场合在项目实施后的耗电情况
节电设备安装前、后统计方式、方法,统计用计量装置均应保持一致,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具有可比性。
2.5 节电量及节电率的确定
按照双方合同中约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对节电设备安装前、后的用电量指标进行分析计算,确定节电量以及节电率。
2.6 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实现节电收益的合理分配。
3 工业企业合同能源项目节能效益评估要点
3.1 简单项目的节能效益
这里说的简单项目,主要特指易于计算节能、节电量的项目。如:利用余热、余压的发电项目,这类项目,发电量减去厂用电量后即为项目供出电量。项目实施后用能客户可以少从电网购买相应电量。从而节约购电成本。电力系统可以相应少发、少供这部分电量,实现碳减排,或将节约电量提供给其它电力客户使用。
3.2 复杂项目的节能效益
所谓复杂项目,主要特指计算节能、节电量比较复杂的项目。如:风机、水泵的变频改造项目,对比改造前后的电量很困难。因为大多数风机、水泵的运行工况是动态变化的。因此其节电量、节电率只能近似计算。为了不影响节电效果认定的,合同双方只需要共同确认两个关键点。①变频改造确实节电了;②节电量的近似计算是基本合理的。
这样就可以约定一个节电收益的计算分配方法。至于谁多谁少,可以协商处理。
3.3 特殊项目的节能效益
有的合同能源项目实施后,单位时间耗电量不减反增。如:大型电石、铁合金冶炼项目就存在此种状况。对冶炼电路短网系统实施无功补偿后,短网电压降得到有效改善,电极电压会有一定程度的提高。此时,电炉变压器单位时间耗电量反而增加了。对于这类项目,单纯地考核日用电量,显然无法准确评估无功补偿的价值和意义。实际上经过改造后,生产一炉产品的时间会缩短,产品单耗会降低。引入这两个指标评估改造效果,无疑更加客观。
总体来说,工业企业合同能源项目的节能效益评估十分复杂。原则上,应该立足于较高的着眼点,从技术和管理方面全方位考评,综合评价其效益。
4 工业企业合同能源项目的运作风险点
4.1 节能公司存在技术风险
即使是十分成熟的案例模式,在节能项目投运并完成节电率测算之前,也无法确保百分之百节电。当节电与完成工艺之间出现了矛盾时,当然不能舍本逐末,片面追求节电而造成整体工艺流程被破坏。
另外,有时节能公司技术判断失误,可能造成安装设备后,出现不节电的失败案例,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给节电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2 合同能源项目合作双方的诚信风险
合同能源项目是一个长期的合作模式,一般来说少则一两年,长则十几年。如果客户经营过程出问题,就可能无法按照预期指标回收经营效益,甚至可能陷入严重亏损的境遇。
另外,用能客户在合作之初往往对节能技术缺乏认知,双方基于合同约定能源管理模式后,节能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资金等方面的风险全部由节能企业承担。待节能项目运作模式步入正轨以后效益逐步显现,客户企业发现与节能公司的合作成本远远高于企业买断设备自主运作的成本,于是找各种借口消极履行合同,这样的例子在节能管理行业俯拾皆是。
4.3 融资难也是横亘在这个行业前的一大障碍
项目运作之初,节能公司需先期提供启动资金、采购设备及安装调试、进行维修保养等一揽子服务,节电收益在后期才能得到回收。因此,先期的充裕的启动资金对节能公司至关重要。
然而,节能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因存在潜在风险、缺乏担保而很难获得银行贷款。节能公司出让的是技术,拥有的只是未来的收费权和现金流,而商业银行看重的,恰恰是土地、厂房等能够作为抵押的资产。这是造成节能企业贷款难的最根本原因。
5 未来的前景展望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目前较低的能源利用效率导致能源消耗总量过大,长此以往,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导致经济增长放缓。另外,工业企业对节能降耗的渴求,使中国节能环保产业潜在市场空间巨大。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中国虽然起步较晚,但巨大的市场潜力使得合同能源运作模式大有可为。
参考文献:
[1]于海涛,范鹏翔.合同能源管理在包钢节能改造的实践[J].包钢科技,2016(02).
《财经界》:作为一家综合型节能服务公司,格瑞福德国际节能(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福德)如何看待合同能源管理这一新兴模式?格瑞福德在这方面具有什么优势?
过郑华:合同能源管理,是近年来新发展起来的一种节能改造方式。企业通过与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签订能源服务合同,利用节能公司的资金和技术,以未来的节能效益为现有的设备升级。通过这种方式,既节约了企业的当期投资,极大减轻了企业环保节能的资金压力,又顺应时代要求,有利于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
国务院总理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特别提到了要发展壮大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环保服务业。可以预见,在政策利好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合同能源管理市场规模将不断增长。
格瑞福德自成立起就致力于节能领域,不仅形成了系统化的节能理念,更拥有一批能驾驭国内外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的高级节能专家队伍和管理人员。利用政府和世界银行正在推广的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格瑞福德积极为客户提供成熟的系统节能解决方案和综合性优化节能服务。实践表明,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客户可以专注自身业务发展,节约能源创造利润,赢得成本竞争优势,零投入净收益,降低财务成本。
《财经界》:只签订一张合同,企业不用花一分钱,不用买材料和设备,就能进行节能改造,节约大笔能源费用。从理论上来讲,合同能源管理显然能促进企业和产业双赢,但其实践效果如何?
过郑华:2006年12月,格瑞福德与首秦公司签订了系统节能服务合同,率先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开启为首钢集团内企业提供节能服务的“探索”。其后,格瑞福德积极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对首秦公司能源系统的生产、配送、使用、回用等全过程进行调研、分析、并提交项目建议书,双方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分析,最终确定节能项目改造方案并进行组织实施。
双方合作本着“效益优先、由易及难、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近几年先后完成了泵站节电改造、加热炉改造、高炉鼓风除湿、高炉热风炉煤气预热、转炉煤气自动化回收、能源管控中心建设等15项节能项目调研、测试、实施,形成节能能力12.47万吨标准煤每年,为首秦公司争取国家财政节能奖励资金近2000万元。
为了提供更好、更细致化的服务,格瑞福德的技术人员长期驻扎在首秦公司,形成了一个稳定的节能服务团队,与首秦公司共同挖掘节能潜力,研讨解决办法。
《财经界》:能否介绍一些合作案例的具体进展和成效?
过郑华:这方面成功案例很多。比如,2009年启动的转炉煤气自动化回收项目。该项目通过增加一氧化碳激光分析仪、氧气激光分析仪、炉口微差压控制系统等改造措施,使转炉煤气每炉平均回收时间比改造前的6.1分钟延长了2.39分钟,转炉煤气回收量比改造前提高31.95m3/t钢,实现节能能力2.142万吨标准煤每年。
2010年开展的2#高炉热风炉煤气预热项目,通过增加高炉煤气换热器,利用高炉热风炉外排的烟气余热,对热风炉使用的高炉煤气进行换热,达到余热利用、提高高炉煤气温度、减少热风炉煤气使用量的目的。通过烟气与煤气的热交换将煤气温度提高120℃以上,从而提高理论燃烧温度,减少高炉煤气使用量、降低焦比。该项目节能能力达到1.22万吨标准煤/年。
2010年6月建成能源管控中心项目,使得生产调度与能源调度坐在一个大厅里办公,实现了资源、信息共享。有利于能源生产和能源使用双方关系的协调,保证了能源系统的实时动态监控、能源介质生产提前预测及配送。系统上线后实现整体节能1%。上述转炉煤气自动化回收项目,后期在能源管控中心建成后,通过对煤气系统平衡的高效协调,增加电站锅炉的转炉煤气使用量,最终整体项目可实现节能能力2.49万吨标准煤/年。
《财经界》:您刚才提到,格瑞福德有系统化的理念、先进的技术和专业化的人才队伍,那么,除了上面提及的与首秦公司合作的一些项目外,格瑞福德还有哪些适用性技术?
过郑华:最为典型的是格瑞福德准备推广的一项新的发电厂电除尘技术,叫做“软稳”电除尘。“软稳”电除尘技术可以说是电除尘领域一个新的飞跃。无论是思路和理念,还是在技术路线上,该技术都保持了原来电除尘的除尘效率高、省电、维护管理方便等优点,同时还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业内很多人都知道,常规的电除尘技术应用已经近100年,它所沿用的学术观点是科特雷尔和怀特等美国学者的观点:一是“脉动直流比稳定直流优越”;二是“电源工作电压最佳点是在火花始发点以上某一处”。而“软稳”电除尘技术改变了上述两点看法,它新在“软”上面,认为火花放电是能耗的浪费。
电除尘器包含供电电源及除尘本体两大部分,本体包括放电极系统及集尘极系统。电除尘的基本原理是利用高压电晕放电,使粉尘带上了电荷,在静电引力的作用下,被集尘极所捕集,从而达到废气净化的目的。从应用成效来看,“软稳”电除尘可以在不改变电场的情况下,只更换电源就可以达到双40%以上,即节电40%、减排40%。
《财经界》:“软稳”电除尘技术的应用情况如何?
过郑华:作为一项专利技术,“软稳”电除尘也已有了较为广泛的应用。从小型电除尘改造上来看,使用效果很好。
目前,“软稳”电除尘已被成功应用到一些大的除尘改造项目上。如内蒙古一家60万KW的大型电厂燃煤锅炉电除尘改造就运用了这项技术,并通过了电科院的测试,成效显著。
首先,在保持原有电除尘本体不变,将常规电源改换成软稳电源,在排放等同的前提下,可节电80%-70%;而在减排47%情况下,可节电44.6%。一般情况可保证“双40”以上,即减排40%,节电40%。
其次,除尘效率衰减缓慢。按照传统的常规电除尘技术,火花放电不仅造成能耗的浪费,而且对放电电极产生电腐蚀,常规电源的除尘效率下降速度快。而软稳电源供电处于无火花放电状态,放电电极不存在电腐蚀,能保证长时间处于高效。
第三,因为软稳电源的高压是迭加而成,容易实现超高压供电,为实施宽极距提供了技术支持,同极间距一般可以达到600—700mm,特殊情况已实施到800mm,使检修人员进入气流通道检修成为可能。而常规电除尘极间距一般为400mm,检修时人员根本不可能进入。
关键词: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资产证券化;融资
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介绍
(一)节能服务公司
节能服务公司是一种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营利为目的,为有节能需求和潜力的客户提供包括能源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培训、运行维护及节能量检测等一系列综合性节能服务的专业化公司,并通过与目标客户分享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成功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实现自身的盈利和发展。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则是由节能服务公司与有节能需求的客户签订协议,约定节能目标和服务时间,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能源诊断、方案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维护等一揽子综合性节能服务,从而达到约定目标,并与客户分享节能收益的一种项目类型。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有四种模式:
1.节能效益分享模式:在该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共同确认节能效率,之后双方按一定比例分享节能收益。
2.节能量保证模式:由节能服务公司向客户承诺项目目标,即能达到的节能量,若项目成功,则客户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项目成本和一定比例的收益,若项目失败,则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相应损失。
3.能源费用托管模式: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改造客户的高能耗设备,并管理其新建的能源设备,按双方约定的能源费用和管理费用承包客户的能源消耗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
4.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客户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规划,设计整体节能方案,并进行节能改造,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在节能改造后提供能源管理服务获取合理的收益。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现状及资产证券化潜力
(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方式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金全部由节能服务公司投入这一特点,决定着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时,资金需求量大,融资成为其必然选择。近几年,金融机构和各类中介机构积极关注并参与节能服务市场,使得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这些机构包括金融担保、金融租赁、银行、基金、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等。从融资额的相对数量上看,我国节能服务公司基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主要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保理、商业信用。
1.银行贷款
目前而言,银行贷款是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最主要的一种融资渠道。但由于多数节能服务公司为民营企业,经营利润率不高,可提供的抵押资产不多,加之许多国内商业银行对合同能源管理这种商业模式不了解,因而银行往往不能满足节能服务公司的贷款需求。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一种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融资方式。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并且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影响企业资信状况,因而很适合中小企业。但目前,很多融资租赁公司更愿意与大型节能服务公司签订长期融资租赁合同,并未全面惠及中小企业。
3.应收账款贴现(保理)
节能服务公司将赊销形成的满足一定条件的未到期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对于节能服务公司来说,此种融资方式可将项目合同期内应分享的节能效益向银行进行贴现,从而提前收回资金,再投向其它项目。
4.商业信用
节能服务公司利用自身的商业信用,延期付款,在公司资金较少的情况下,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利用商业信用延期付款,对企业商业信用要求比较高,因而更适合资信水平较高的节能服务公司解决短期资金紧张问题。
除此之外,部分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借助提前结束合同、民间借贷等方式融入资金。在当前,上述几种融资方式对企业资信要求较高,且担保要求严格、手续繁琐,而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需求量却在快速增加,因而有必要对其他融资方式进行探讨。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潜力
我国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普遍遭遇融资困难、项目难找、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三大瓶颈。节能服务公司多为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在产业发展中普遍存在融资困难。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运作模式,其服务的发生与现金流的收付并不匹配,而且被服务企业往往在节能改造期末才对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收益。服务期内,节能公司内部存在大量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虽然节能服务公司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不多,但当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的现金流比较确定时,完全可以据此进行资产证券化设计,盘活资产,提高节能服务公司资产的流动性。
从资产证券化设计原理上看,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应的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权均存在证券化的潜力。因此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可行的操作方式是:节能服务公司将已开始运作或已签订合同的节能服务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全部或部分真实出售给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将众多相似项目产生的现金流构建成一个资产池,当资产池达到一定规模后,设计发行证券,并通过信用担保与信用增级后,由证券公司将资产证券化产品出售给投资者。节能服务公司则利用资产证券化募集的资金投入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或提前收回投资,然后用未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向证券购买者支付本息。
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的作用与优势
据估计,未来我国节能服务市场的规模有望达到4000亿元,因而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目前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金来源较少,不足以满足项目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尤其是对一些不受银行信贷青睐的中小民营节能公司而言,融资难就成为制约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障碍,也是公司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的根本动机,而这一运作模式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有效解决节能服务公司融资难、资金周转慢,债务负担重的业务发展障碍:
(一)实现项目信用与公司信用的分离
由于目前我国节能服务公司以中小型民营企业为主,公司规模相对较小,有效信用尚未建立,因而导致一些本身信用水平高,收益良好的优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因其所属节能服务公司信用水平不高而难以筹集到资金。然而,通过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资产证券化,相继进行资产的真实出售,破产隔离,信用担保增级,使得项目本身的收益与公司自身的盈利能力相分离,使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更关注项目未来的现金流而非节能服务公司的规模,因而实现了项目与公司的信用在融资市场上的分离,从而有效满足了项目的资金需求。
(二)加快资金周转及减小债务负担
在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运作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需要在项目前期投入大量资金,无论是自有资金还是银行贷款,由于投入量大且回收期长,都给节能服务公司造成巨大负担。然而,通过资产证券化运作方式,将相应资产从节能服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剥离并真实出售给证券公司,一方面能快速收回资金,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另一方面,由于资产证券化属于表外融资,债权债务关系只存在于节能服务客户与证券投资者之间,因而节能服务公司可以摆脱债务负担,优化其资产负债状况。
(三)融资对象广泛且筹资成本低
由于资产证券化的产品是通过资产的真实出售,风险隔离,信用担保增级后,在证券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由于证券市场容量大,投资者范围较广,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因而节能服务公司可以根据项目所需资金在不同时间对自身资产进行证券化运作,大大提高了筹集资金的灵活度,而且由于优质项目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会受到很多投资者的青睐,因而节能服务公司的筹资成本也会相应较低。
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与障碍
(一)未来现金流不确定
目前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行的资产证券化运作方式是对项目产生的未来现金流中的成本部分进行证券化,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等于节能客户在项目实施前的能源消耗费用减去项目完成后的能源消耗费用,包括项目收益和成本两部分,收益部分受外部影响较大,成本部分的现金流则较为稳定,且有收益部分对其进行补充。
尽管成本部分的现金流相对稳定,但也不能完全排除环境、设备、管理以及能源价格对其的干扰,尤其是在为一些能源消耗量与产量密切相关的企业服务时,由于未来市场波动会造成产量的不确定,导致能源消耗量也不确定,因而可节约的能源消耗费用也不确定进而使得节能服务的成本出现不确定性。另外,由于项目成本是由节能客户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因而就面临双方对节能服务成本的测算存在分歧,这同样会导致成本部分的现金流不稳定。
(二)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
由于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后,相关项目资产就由节能服务公司真实出售给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出售后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与节能服务公司无关,因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就需要对节能服务公司进行有效监督以确保项目成本的稳定投入与项目效益的实现。因此节能服务公司面临的经营与信用风险,都会对资产证券化产品产生不利影响。
(三)缺乏准入测量标准
目前,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还停留在理论研究层面,在实践操作领域并没有实际案例。对于哪一类节能服务公司的哪一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都还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而且由于资产证券化运作需要基于大量的基础资产,单个节能服务公司的项目,从成本效益角度分析并不适合也不足以构建一个资产池,因而需要将同一公司的不同项目,甚至不同公司的同类项目进行聚集。但目前市场并没有建立一个项目的准入标准,能够对申请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的节能服务公司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筛选,同时也没有一个中介机构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则对项目进行有效组合,以构建适合的资产池。
(四)缺乏适合的担保机构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产证券化操作是先融资后实施项目,而不像信贷资产证券化,是由银行先持有资产一段时间,确认资产在持有期间表现良好才放入资产池进行证券化融资。因而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运作中支持证券的现金流完全是预期收益。同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也并不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拥有普遍认可的收益能力和政府信用作担保,这些不利因素都会导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资产证券化运作中较难找到合适的担保机构。
(五)募集资金时间较长
与节能服务公司目前普遍采用的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等融资方式相比,资产证券化涉及到资产出售、构建资产池、信用担保、信用评级、证券承销多个环节,过程更为复杂,所需时间较长。虽然同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资产证券化操作募集的资金成本较低,然而由于单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未来收益权较小,需将同类项目的现金流进行叠加以构建规模较大的资产池,因而同类项目的筛选将成为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难点,而项目的寻找和选择势必会增加构建资产池所需的时间,导致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的时间成本显著增加。
六、结论
鉴于上述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资产证券化的潜力,且节能服务公司也因融资渠道少,时间长,难度大等问题,对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模式有根本动机。然而该模式在风险、担保、募集时间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因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应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的稳定性
节能服务公司未来的收益是否固定取决于公司与节能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是否确定了未来可分享的节能收益。若收益确定,则更易于对该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操作,这一类型的项目更多出现在建筑节能领域。相反在工业节能领域,节能服务公司对项目投入的资金及公司未来可分享的节能收益很多都与产能挂钩。因此在对工业节能项目的未来收益权进行资产证券化操作时需要对未来可确定收回的投资和收益进行精确测算,以这部分未来现金流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二)节能服务公司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不同需求
规模较大的节能服务公司融资渠道较多,融资方式灵活,而且自有资金比例高,但会存在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因而这类公司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需求一方面体现在解决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另一方面用以规避使用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对公司资金使用灵活性的限制。而规模较小的节能服务公司由于融资渠道窄,自有资金少,因而其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需求更多体现在能筹集到期限长,成本低的资金。因此在将不同项目进行组合构建资产池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考虑项目的类型,还需要考虑项目所属节能服务公司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需求,否则就会导致因未能很好满足节能服务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影响到项目资金的投入及未来现金流的稳定,甚至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出现资金错配等问题。
(三)资产证券化操作募集资金的成本及时间
由于资产证券化需要经过一系列操作,过程较为复杂,因而节能服务公司从出售项目的未来收益权到最终获得募集资金所需时间较长。此外,由于资产证券化操作过程中涉及到很多机构,每个机构都会根据自己在相关环节付出的成本收取一定费用,这些都构成了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因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应引入合理的机制对资产证券化操作需要的时间,及各个机构收取的费用进行合理控制,以保障资金的快速到位及低成本优势。一旦资产证券化各个环节的时间和费用未能有效控制,就会增加资产证券化操作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增大节能服务公司的违约风险。(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吴显亭,马贱阳.资产证券化的国际实践和中国的发展选择[J].中国金融,2006,(2):21-23.
[2] 宗军,吴方伟.我国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征及其发展建议[J].中国金融,2006,(2):18-20.
[3] 高山.资产证券化的问题与政策建议[J].新金融,2007,(4):48-51.
[4] 孙奉军.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实思考与路径选择[J].财经研究,2001,(9):43-51.
[5]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委员会.2009年度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R].2010.
[6] 郜丽波,罗运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研究[J].项目管理技术,2012,(11):90-94.
[7] 朱聆,余文.基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产证券化分析[J].上海金融,2011,(6):109-111.
[8] 戴建如.中国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研究[D].北京:中央财经大学,2005.
[9] 刘长毅.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资模式研究及其在派威公司的应用[D].重庆:重庆大学,2007.
[10] 涂柳倩.合同能源管理筹资方式探讨――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筹资模式设计[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8.
1.1“EPC+融资租赁”的基本含义
“EPC+融资租赁”模式是指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引入融资租赁的融资方式,形成区别于传统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模式的创新型节能服务业务模式。具体来说,就是建筑节能服务企业(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客户)的要求和选择,提供符合要求的节能设备并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租赁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归出租方享有,承租方只享有使用权并按期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承租时间和租金根据节能效益决定,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根据协议对设备可以留购、续租或退回。随着这种模式的不断实践,具体的实施方案在现有的基础上还在不断地延伸与拓展。
1.2“EPC+融资租赁”模式的优点
“EPC+融资租赁”模式是根据当前我国建筑节能服务企业的特点及其融资需要提出的,它融合了融资租赁和合同能源管理两种模式的优点,尤其适合现阶段中小型建筑节能服务企业的节能改造融资,具体表现为:一是,增加企业节能改造的动力。节能改造企业租用节能设备,不但避免了一次性购入设备占用大量资金的负担,而且摆脱了设备更新换代的负担。二是,程序便利灵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手续简便。只要节能改造企业条件符合要求,就可以快速办理租赁手续,对企业的资产、净资产等指标要求也相对宽松;②租金支付方式灵活。租金的支付方式、付款期数、付款时间等都可以根据建筑节能设备使用企业资金流动情况而定。三是:优化企业财务。具体表现为:①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相对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采用“EPC+融资租赁”模式,节能设备承租企业可以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缩短的原则①,加速折旧,延迟纳税,而企业直接融资购买的设备作为本单位的资产,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折旧年限折旧。②优化企业财务报表。融资租赁不直接增加企业负债,不提高企业资产负债率,对于保持银行授信额度有益。另外对于提高企业资产流动性、提高资产回报率、适时增加利润等均是一种很好的金融工具。
1.3“EPC+融资租赁”模式的实施程序
由于融资租赁主要为解决融资难问题,采用“EPC+融资租赁”模式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其核心业务可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
1.4“EPC+融资租赁”模式方案设计及适用范围
在“EPC+融资租赁”模式中,根据融资租赁既有的业务模式,可将“EPC+融资租赁”模式分为以下五种类型,也可视项目具体情况,设计属于企业自己的个性化的操作模式。
1.4.1直接节能融租模式
这种模式是融资租赁与合同能源管理最直接、最简单的结合。建筑节能服务公司直接根据节能改造实施企业(承租人)的需求出资购买全部或部分节能设备,然后出租给对方,而节能实施单位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向建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租金及节能效益提成。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存在较大资金压力的节能改造实施单位。这一模式的优势在于:①节能改造实施单位不需要一次性支付大量的资金,就可以获得建筑节能服务企业提供的一系列配套的节能服务,降低了单位的资金压力。②节能改造实施单位不拥有设备所有权,不必承担节能设备老旧或更新换代的风险。③建筑节能服务企业承担了购买节能设备和实施配套的节能服务的任务,虽然前期支出的费用相对于一般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存在太大区别,但是因为公司拥有设备的所有权,降低了后期收回投资的风险。
1.4.2银租节能融租模式
银租节能融租模式是指在项目运作中加入了商业银行这一因素,分担建筑节能服务企业资金压力,实现银行、建筑节能服务企业、节能改造实施单位三方共赢的局面,其运作流程如图3所示。此模式中,建筑节能服务公司主要起中介平台和提供节能技术专业服务的作用,不必使用自有资金。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相比直接节能融租模式,加入了银行这一因素,建筑节能服务企业可以通过节能设备使用权质押获得贷款,实现资金融通的目的。②对于银行而言,一方面可以取得高于普通资产收益的中间业务收益,另一方面,还可以突破中小型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贷款风险性大,项目分散、不易控制的难题,拓宽了银行信贷的范围,提高了银行资产利用率。③节能改造实施单位既突破了传统流动贷款的短期限制,资金可以配套项目的期限(一般是3~5年),同时不必承担一次还本付息的资金压力,单位现金流在项目实施期间始终为正,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业主进行节能改造。这种模式适用于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风险大,单凭建筑节能服务企业或银行难以控制,或是建筑节能服务企业发展前景良好,但是缺乏节能改造资金,且银行信用额度已满,无法直接进入的项目。
1.4.3财务杠杆融租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应用了杠杆租赁①的原理,即出租人(建筑节能服务企业)只需要支付购置成本中的20%~40%,剩余的资金可通过将租赁合同、收取租金的权利和设备的所有权抵押给银行或财团贷款获得,还本付息的资金从节能改造实施单位每期向银行或财团缴纳的租金中扣除,租金剩余的部分由银行或财团交建筑节能服务企业处理。这类融租模式主要适用于某些有节能改造需求但限于财务报表、指标数据等压力的拟上市企业、上市企业或大型跨国公司,或是企业无力或者不愿意独自购买昂贵的大型节能设备并将其出租的情况。根据我国对经营性租赁的相关规定,租赁资产不计入资产负债,且在租赁期内要将租赁设备全部折旧完毕。这种模式有以下优点,一是出租人可以享受折旧及其他减税免税待遇而节约租赁成本。二是租金减少增加了业主节能改造的意愿。三是信贷风险小。贷款方对建筑节能服务企业无追索权,贷款方的资金也能在租赁物上得到可靠保证。因此,它较一般信贷对出租人有利,而且比一般信贷安全。
1.4.4交钥匙融租模式
交钥匙融租模式是指包含整个项目工程的租赁。即按节能改造的合同要求,建筑节能服务企业为节能改造实施单位设计一个完整的节能项目,包含对项目进行选址、建设,到最后的调试和试运行的全部过程的操作。项目完工后,将项目整体租赁移交给节能实施单位,节能企业在实施单位全部偿还合同价款后,再以一定的价格将项目的产权等所有权转让给节能改造实施单位。在一些附加值较高的产业领域中,该模式因为可复制性强而得到广泛应用。它的优势主要体现在:①应用“交钥匙”的工程可在同一领域中重复引用,在节能改造时可节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同时也避免了在新的项目计划中出现技术性的难题。②专业性技术的可复制性和融资租赁的灵活性不但能提高企业收益率,还能带动企业进入一些高门槛的行业。
1.4.5委托节能融租模式
委托节能融租模式是指节能设备厂商作为委托人,将其产品直接委托建筑节能服务企业出租给其指定客户,以达到销售目的的租赁形式。在该模式中,建筑节能服务企业以收取委托租赁手续费为目的,只是担当租赁中介的角色,不承担风险,租赁物的所有权归设备厂商。这种模式适用于:①建筑节能服务企业受融资租赁规模和自身自有资金的约束,或者针对设备价值较高、批量较大的设备,而采取的变通融租模式。②由于建筑节能服务企业对某些节能设备技术不够了解或发展市场前景不看好,不愿承担风险而选择的融租方式。
1.4.6其他
“EPC+融资租赁”模式方案设计主要依托于直接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售后回租、经营性租赁等诸多融资租赁模式。选取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方案时,建筑节能服务企业可根据自身的条件和节能实施单位的需求灵活制定个性化的方案。即不同企业可以设计适合自己的节能改造方案,不同项目也可以有属于自己的个性化操作模式。
1.5“EPC+融资租赁”模式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是融资模式运作的前提,融资租赁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难点在于未来节能收益的不确定性。对于“EPC+融资租赁”模式,由于建筑节能服务企业名义上拥有节能设备或项目的所有权,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设备使用单位的诚信道德风险,同时第三方的介入也分担了建筑节能服务企业的部分风险。但它依然受政策、财务状况、技术成熟度、工程施工质量、工况的变化、企业管理水平、节能成本、项目后期的运行维护与服务客户诚信等诸多因素影响。
2“EPC+融资租赁”融资模式
案例分析北京市朝阳区政府办公楼建筑面积51637m2,能源的消耗主要是电力、热力、柴油、天然气以及水。改造前,电力、供热、制冷、照明、办公设备运行等系统建筑能耗指标偏高。朝阳区政府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将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467t,相当于每年节电约150万kWh。朝阳区政府需在约定时间内,将降低能耗及提高运行效率所节约的成本用于支付项目所需费用。西门子公司为朝阳区政府提供的融资方案融合了融资租赁与合同能源管理两种机制,在我国属首例。在该案例中,西门子通过“EPC+融资租赁”解决方案,帮助朝阳区政府提高办公楼的能源运行效率,而朝阳区政府也无需承担高额的前期投入,只需将降低能耗及提高运行效率所节约的成本用于支付项目所需费用。项目建成后的节能效益如表1所示。该改造项目完成后实际节能率高达36.6%,远远超出合同承诺的每年减少不少于12%的能源消耗指标,约3年就可回收全部投资。设备使用寿命也可显著延长。通过案例分析可以看出,该项目达到了朝阳区发改委的节能改造期望效益,实现了业主、节能服务公司和环境的三方共赢。案例实践说明,在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推行“EPC+融资租赁”融资模式是可行的,值得大力推广。
3结语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节能已经成为低碳经济、新交通时代普遍关注的问题。浙江是公路桥、隧大省份之一,全年隧道、服务区、收费站、互通枢纽、高架桥耗电量约3×108 kW·h(折算标煤1.0×105 t,CO2排放量2.36×105 t)。国家发改委在《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明确将交通运输和绿色照明列为节能重点领域。鉴于高速公路照明安全和节能减排的任务日益加重,探索科学、合理的节能技术和市场化节能改造机制成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普遍关注的问题。
近年来,合同能源管理(EMC,也称“EPC”)作为新型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已经逐步被成功运用在建筑、工业等领域。
1 EMC的定义及类型
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并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方式。在合同期间,节能服务商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在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后,合同结束,全部节能效益和节能设备归客户所有。
国内EMC方式分为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节能保证支付模式和能源费用托管模式等3种类型。据统计,在国内实施完成的EMC改造项目中,节能效益分享型比例为50%,节能量保证型比例为40%多,而能源费用托管型及其他模式比较少。目前,高速公路建设投资力度大,后期养护成本高,资金紧张,采用节能效益分享模式可以有效缓解业主的节能改造资金压力,降低技术风险,同时,还可以享受相应的国家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政策,更符合当前的节能发展方向。
2 EMC改造项目实施难点
EMC改造项目的实施难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①项目实施前的评估和测算不够完善,对节能技术和经济效益的评估不到位,EMC执行过程中的关键指标把控不到位,容易造成EMC项目执行失败;②高速公路照明EMC改造的节能量测量标准不统一,测算技术要求高;③EMC项目没有统一的验收和评定标准,容易因质量问题存在纠纷;④缺少统一的实时能源监测与结算平台,合作双方仅靠约定来测算节能收益和能耗情况,容易引起节能收益分配和支付异议。
3 EMC改造项目的实施流程
EMC工程改造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工程改造前期评估、节能分享与支付、招标和合同、工程验收和过程管理、节能量评估与能耗监测计量等5个阶段。
3.1 工程改造前期评估
工程改造前期评估主要是从技术、经济效益等方面综合评估改造项目,研究、制订项目的可行性实施方案,同时,就基准能耗等关键指标进行论证。
3.2 节能分享与支付
研究、制订高速公路EMC方式节能分享模式,使EMC方式在双方共赢的基础上进行,进而推动EMC方式的有序发展。同时,相关人员要积极解决EMC方式的支付难点问题,理顺企业支付节能服务费和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3.3 招标和合同
依据国家对EMC合同能源管理的规范要求,制订符合高速公路特点的EMC方式工程招标和评标办法,拟定项目实施合同。
3.4 工程验收和过程管理
EMC工程应按照工程交竣工的要求验收。针对EMC改造工程的特殊性,增加EMC工程验收的管理细则,制订EMC项目实施期间的检测与设备管理要求。
3.5 节能量评估与能耗监测计量
在工作过程中,要制订EMC节能效果测量和验证规程,为节能改造效果认定提供统一的标准,以保证EMC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4 EMC改造项目的过程管理
高速EMC改造项目不同于一般性改造项目,在合同期内,所有节能设备和产品的产权归属节能服务公司,业主购买的是节能服务。因此,在合同期内,业主需要跟踪检测节能效果,以确保高速公路的营运安全,并将检测结果作为支付节能服务费的依据。
公路照明EMC改造项目的过程管理需要从工程建设质量和营运维护质量两方面考虑。其中,工程建设质量的验收管理可以按照一般性工程项目的要求执行,而营运过程管理是EMC改造项目验收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4.1 交竣工验收管理
EMC改造项目的交工验收可以参照现行的交竣工验收办法进行,对于验收办法中没有规定的部分,可以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验收。验收工作主要从设备材料质量、安装工艺、系统联调联测几方面入手。照明工程交工验收的要点是:照明灯具的各项指标检测,智能调光照明指标安全合规性检测,基准能耗的测定。
4.2 合同期管理
EMC项目交竣工验收后进入营运维护期,由于项目还处于合同期内,改造工程的产权属于节能服务商,维护、清洗、运营等都属于节能服务商的业务范畴,业主应重点跟踪检测改造后的节能效果,确保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合同及规范的要求。跟踪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照明灯具及节能设备的技术指标,隧道的亮度和均匀度检测,定期的灯具维护清洗管理等。业主可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或者合作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位检测相关指标,以此来控制营运期间的运行质量。检测周期可分为施工期对材料设备的检测验收,项目完工后对项目整体质量的检测,营运过程中的节能效果检测,合同到期前对设备系统的检测。如果检测、验收结果明显不符合合同和规范的要求,可要求节能服务商立即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業主可中止合同。
4.3 节能量测量与支付
节能量测量和节能服务费支付是EMC过程管理的关键步骤,它涉及到节能改造双方对能耗监测计量数据的认可。同时,节能服务费的支付管理也对合同能源管理的顺利进行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利用能耗监测平台提供自动化的节能量计量和支付服务,从而提高EMC改造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4.4 合同期外管理
在EMC合同期结束后,可以继续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购买后续的照明服务,但需要重新谈定节能分享比例。
5 有关建议
针对这项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了几点建议:①建立统一的高速公路照明节能量测算方法,隧道照明基准能耗测算的确定能够为节能改造双方提供经济效益分析的基础条件;②在高速公路照明EMC改造项目中,应积极采用隧道照明智能调光等二次管理节能手段,缩短投资回报期,同时,提升高速公路的照明质量;③EMC项目合作期限一般为5年以上,时间漫长,执行实施过程复杂,且LED等节能灯具市场产品良莠不齐,性价差异比较大,建议引进信誉好、规模大、产品质量优的合作单位,以免后期维护和执行阶段遇到困难;④在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统一的在线能耗监测计量管理系統,采集、统计、管理能耗数据,以方便相关人员及时掌握能耗状况,顺利完成后期结算支付工作;⑤各高速运营管理单位应结合企业资金预算、隧道长短、投资回报率等因素,合理确定改造资金投入模式。
参考文献
[1]赵炜华,刘浩学.我国高速公路隧道照明问题研究[J].公路,2013(4):217-220.
[2]田桂英.铁路隧道照明设计浅析[J].同煤科技,2013(3):20-22.
[3]王颖.基于物联网的隧道照明节能监控系统设计[J].山西交通科技,2013(4):110-112.
[4]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等.GB/T 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
[5]尚天成,刘培红,李欣欣,等.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收益分配[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15(4):298-301.
[6]Hong Zengjian,Qiu Xingfa,Shen Guojun.Fuzzy Control of LED Tunnel Lighting and Energy Conservation.Tsinghua Science and Technology,2011,16(6):576-582.
[7]王少飞,涂耘,邓欣,等.公路隧道照明节能系统论[J].公路,2012(8):272-277.
[8]陈永战,林卫,龚成林,等.智能LED隧道灯在合同能源管理中的应用[J].照明工程学报,2009,20(S1):92-95.
[9]黄凤武,陈勇,,等.隧道照明节能控制系统研究与实现[J].公路工程,2008,33(6):111-114.
[关键词]节能服务 节能服务体系 政策支持
一、国外节能服务体系
1.美国节能服务体系
从1973年受到石油危机的影响,美国历届总统都把节约能源和开发新的能源作为促进国家快速发展的主要措施。美国政府设立能源管理部,是最主要的政府机构,具体负责美国能源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分国家(联邦)和地方(州)两个主要层次。美国能源部组织制订了一系列关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指导性文件,美国政府制定联邦能源管理计划。美国环保署(EPA)和联邦能源管理机构(FERC)也是推动美国节能工作的辅助部门。
在美国非政府部门在节能服务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沟通政府部门和市场的纽带和桥梁。这些非政府部门主要包括科研单位、大学、实验室,也包括一些相关的节能服务咨询公司。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每年定期举行节能服务公司和科研机构取得的成果。
美国政府在税收和财政上都支持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用于安装的节能设施可以免税,美国能源部为各州及地方政府提供改善建筑隔热的、用于项目谈判的、技术评估的、项目管理的、信息交流的、宣传培训的资金;对节能研究单位提供资金支持,对取得重大突破的节能研究单位给与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美国以立法的形式制定相关耗能产品、设备、建筑物的强制性最低能耗标准,并高度重视加大节能执法的力度,通过基于市场的激励机制对达到标准的产品进行激励;并建立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相关法律。
美国节能服务融资渠道的多样性是节能服务产业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美国,节能服务项目融资除了包括常规银行贷款还包括REEP专项基金。另外,只要是有声望的节能服务公司拿出合理的能源审计报告和验证测试计划都能成为放款的依据。
2.日本节能服务体系
日本政府建立了完善的节能管理和服务机构。
日本政府建立能源指定工厂制度,能源消耗大户必须建立指定制度,即第一种和第二种能源指定工厂制度,对不同的指定工厂的节能管理采取不同的措施;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
日本不断完善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推动节能政策落实。为使节能工作更贴近实际,《节约能源法》予1993年、1997年、1998年、1999年、2002年、2005年和2006年被多次修订,2006年修订的《节约能源法》,更明确规定了21个特定产品的节能标准。
日本支持节能的财税政策主要是资金补助、基金支持、税收优惠及融资促进等政策。在国家预算中安排专门的节能资金,该预算纳入“能源供需结科目”,主要来源于国家征收的石油煤炭税;对引进节能设备的单位实施低息贷款,政府将为项目贷款进行担保。
3.德国节能服务体系
德国政府在各地建立能源机构,代表政府提供节能咨询和培训服务,收集节能信息向社会进行传播,并形成自上而下的节能服务体系;采取免税、补贴措施,提高节能积极性,政府对热电联产企业及生产节能产品和设备的企业,采取减免税政策,对采用节能设备的企业给予补贴,特别在融资方面,联合银行、利用国家担保和补贴建立专门的资金工具,给予有限度有期限的贷款便利;建立合作网络,联合节能服务公司、工程师公司、管理部门和银行等开展会议或展览,城市小区、城市甚至区域与节能服务公司建立能源节约组合和合作关系,对合理利用能源、降低成本进行整体规划和整体实施。
二、我国的节能服务体系的现状
1.我国节能服务体系
我国2007年对能源法进行修订,修订后明确规定把能源节约作为各级政府考核指标;明确了国家实行促进节能的财政、税收、价格、信贷和政府采购政策。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国家主要委托国家电网实施节能服务,国家电网是我国节能服务体系的主体,负责节能服务企业的成立;节能协会服务产业委员会是沟通节能服务企业和需要实施节能改造企业的桥梁,负责节能服务的宣传工作向社会公布节能服务成果,负责向企业提供节能服务咨询;第三方测评机构负责节能改造企业的节能情况,主要有一些节能研究机构组成。
2.我国节能服务体系存在问题
(1)是针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却明显不足。比如,符合节能服务运作的税收政策调整不及时;针对节能服务产业提供的财政支持不明确政府使用节能服务的示范作用不到位。
(2)是行业制度标准不完善,不利于节能服务产业规范发展。比如,缺乏节能服务效果评估制度,常引发企业纠纷;因缺乏节能服务公司资质认证制度,影响了产业信誉;节能产品市场混乱,节能产品标识不明确。
(3)是融资困难,不利于节能服务公司持续壮大。
(4)是节能服务人才匮乏.不利于提高服务质量。有大型工程项目经验、可独立设计大型工程项目的节能技术人才和对节能产业中某个专项领域有深刻认识、具有市场运作经验的高端管理人才非常紧缺。节能人才匮乏,直接影响了节能服务的质量,导致客户对节能服务缺乏信心。
(5)是大众节能服务意识淡薄,不利于市场开拓。节能服务产业在我国尚属新兴事物,由于宣传不足,公众对于节能服务比较陌生,严重阻碍了节能服务市场的开拓;公众对节能服务带来的收益体会较少。对节能服务效果不了解,缺乏使用积极性;公众对节能服务程序不了解,存有不信任心理。
三、我国推进节能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借鉴外国先进的节能服务体系经验,对我国节能服务体系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构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提供有力保障。国外节能服务体系发展的经验表明政府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初期都起着主导作用,等到其发展壮大以后才任由市场主导;进一步明确节能服务公司的适用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允许节能服务公司灵活纳税;对于实施节能项目卓有成效的节能服务公司、有效提供投资的金融机构、为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积极使用节能服务的部门机构等实行政府财政奖励。并大力宣传,全方位提高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积极性;政府带头使用节能服务,发挥示范作用,政府部门节能潜力巨大,应带头引入节能服务、发挥示范作用。
二是建立行业制度,实现节能服务产业规范发展。建立节能服务公司资质认证制度,规范产业准入门槛;制定和实施统一的节能服务行业自律公约,促进节能服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对节能产品的认证,节能产品必须标注节能级别。
三是促进融资形式多样化。政府可为信誉良好的节能服务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可使银行简化贷款手续;中小型节能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改组成股份公司后到创业板上市融资;继续加强国际投资合作,国际投资一直是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资金的主要来源。
四是培育节能服务人才,建立专业化节能服务队伍和能源管理师制度。增设节能服务专业,培养节能人才,比如在在技术学院中设置节能专业培养应用型节能人才,在高校、研究中心中培养研究型节能人才;建立能源管理师资格认证体系,根据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决定需要多少能源管理师。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发潜在市场。通过发展节能服务网站,开办典型案例展销会;举行以宣传节能服务为主题的公益活动或大型节能服务知识竞赛;开展节能服务体验活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真正让使用节能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节能服务公司要发挥主动性、有针对性地上门宣传和推广,主动争取机会。
参考文献:
[1]孙晶.美国节能服务回顾及对我国的启示[J].电力需求侧管理,2004(02)
[3]王昕.推进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对策研究[D].青岛: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09
[4]崔洪坤.日本节能法及相关法规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
[5]陈立欣.日本节能政策与实施[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8
[6]常燕,陈武.国外节能服务体系建设经验及启示.新能源导刊[J],2011(03)
电力营销分布实施产品策略
1营销工作具体内容
1.1产品策略
产品设计坚持分类设计原则,区分增加用户粘性和盈利产品。
第一阶段:电力长期合同、配电网运营。此阶段产品策略为降低用户的使用成本。签订电力长期合同。售电公司要认真研究大用户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准确预测其电量总需求及分时段需求量。提供综合能源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分析用户用电特征,用电产品,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管理服务,优化用能的设计咨询,制定能源使用发展规划。提供配电服务。包括配网输电、及与之相关的用户抄表、计量、计费、收费、信息服务等基本服务,此时售电公司体现为配电商角色,相关费用可在用户账单中体现为配电费。
第二阶段:培训和场景服务,加第一阶段提供的产品。此阶段产品设计目标为降低用户使用成本,让客户体验优质服务,树立品牌形象。为用户采购电力和其它能源的人员如何规划本公司的能源采购进行培训。周边产品,包括基于场景的支付服务、信息咨询、代购水、气、热、通信服务等。
第三阶段: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加第二阶段产品。此阶段产品设计本着占领市场和树立差异化产品特性为目标,创新产品种类。销售数字信息服务产品。基于长期用户用电及相关行为的数据积累,利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得出用户行为特征,脱敏后出售给电器销售商、制造商等商业客户。创新产品种类,开拓产业链融资产品等。结合用户上下游企业的运营情况,以电力融资的方式为其提供相金融产品,包括电力赊销、电力担保、电力信用等。
1.2竞价策略
第一阶段:坚持利润最大化目标,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竞价策略。
省内发电企业较少,形成垄断竞争局面,优先选用联合方式控制市场价格。其次,可以选用部分联合,降低市场竞争态势。再其次,形成完全竞争的市场格局,以成本加合理利润形式进行完全竞争。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采用边际成本加不小于零的利润为底线的逐步降价策略。
第二阶段:坚持提供增值服务,此阶段根据产品的差异化特征,形成垄断竞争新格局。竞价采用垄断竞争模式进行。
第三阶段:创新产品种类,提高盈利能力,继续采用垄断竞争背景下的竞价策略。
1.3渠道策略
按照市场化后可能存在的销售方式有直供、趸售、转供,分别研究。
第一阶段:直接与大客户面对面接触,形成直通渠道。
第二阶段:大客户仍旧采用直接销售渠道,中型客户通过网络渠道和柜台服务进行销售。
第三阶段:大、中型客户采用前述渠道,小型客户和居民通过网络渠道(微博、网站)和柜台、移动平台(微信等)、电话、、电商平台等多种渠道进行销售。
1.4促销策略
以高粘性产品为基础,附加其它产品,形成产品组合,给出优惠价格,进行产品促销。比如热、气、热水、配网作为具有自然垄断的产品,在此基础上,附销电量等产品。此外,还可以以具有竞争力的电价获得客户后,为客户开发的能源管理服务,形成产品和服务组合。
第一阶段:针对大型客户,专人负责,与对方接口部门和人员建立长久的互信和沟通,并主要以上门服务及定期推送为该客户特别优化后的产品为主,以此作为促销产品,定期向客户推荐。
第二阶段:针对中型用户,建立客户关系管理数据库,分类后,定期安排人员进行互访活动,以传统媒介加互联网平台方式定期推广为该类型客户优化后的产品。
第三阶段:针对小型客户和居民用户,在电视、户外广告、互联网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电商等平合推出和宣传。
1.5外部关系策略
第一阶段:主要面向大客户,以建立互信和产品低价为目的,树立优质低价的形象。同时针对潜在中型客户,针对性进行案例宣传。
第二阶段:新增中型客户,以树立优质服务和绿色环保为特点的品牌形象为目的,定期与客户就产品和服务进行建设性沟通,一般以季度为单位,举行客户交流会,向客户介绍自己理念,听取客户反馈建议。
第三阶段:新增小型客户和居民用户,以树立绿色环保和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技术先进的品牌内涵为目的,进行宣传,按半年举行用户见面会,拉近与用户距离。
1.6政府协调策略
第一、二阶段:认真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并积极进行创新,相应政府的电力改革政策呼声。
第三阶段:在政策法规约束下进行产品创新,主动配合监管机构监督。
1.7产品采购策略
第一阶段:电力产品采购以长期合同为主。
第二阶段:电力产品采购以长期合同加金融合同方式为主,后者主要用于对冲采购风险。
第三阶段:电力产品采购以长期合同加金融合同为主,同时可以积极采购非电力产品,以按需预定的方式实现零库存,降低资金占用和仓库租赁费用。
2结束语
营销相关的配套机制要完善和合理。一是在人才方面需要设计针对性的用人机制,把营销人才和其它人才的管理区别对待,提高营销人才的激励力度。二是要对营销人员及时进行培训,使其对最新的政策、市场变化和应对机制等相关内容有充分的把握。三是形成由经验丰富的优秀人员引领,理论储备充足的新人积极参与,干中学的合理梯队。参考文献:
[1]费智.中国区域电力市场发电企业竞价策略研究[M].江苏大学,2011.84-85.
[2]胡严炳.6P营销理论在发电企业营销策略中的应用分析[J].科学之友(B版), 2009.136-137.
[3]黄仙, 王占华.基于演化博弈的发电商竞价策略仿真分析[J].现代电力,2009.91-94.
[4]李锋,何洋.大用户放开后电力营销策略[J].中国电力,2007.56-60.
[5]龙彪.安吉供电公司电力营销策略研究[M].浙江大学 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