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防震减灾的含义范文

防震减灾的含义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防震减灾的含义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防震减灾的含义

第1篇:防震减灾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 Excel;Grapher;AutoCAD;氡气;异常;断层

中图分类号P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83-0113-02

在当前城市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开展城市主要活动断层调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利用土壤放射性氡气测量探测主要活断层延伸位置及活动情况,及凹陷地貌陡坎地下隐伏位置,以实现目标区的防震减灾目标,保障城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传统的手工计算工作繁琐成图时间长且易出错。采用Excel软件很强的函数计算功能,处理数据方便快捷,准确精度高。Grapher软件能绘制出各种符合要求的曲线,还可导出dxf文件,从而被AutoCAD软件调用。AutoCAD具有强大的图形编辑功能,最终绘制出成果图。

1 氡气测量法原理

氡为惰性气体,是由镭核衰变而成的产物,可衰变新的子体RaA、RaB、RaC、RaC′,氡的放射性母体镭的含量在岩石圈大于地表,所以氡气的气源主要来源于深部,大多已扩散、对流、抽吸等方式,从深部向地表迁移,由于地表的土壤结构疏松,大量的孔隙为氡气储积提供了良好的场所,一部分氡储积在土壤的孔隙中,一部分释放到大气中。

各种构造裂隙为氡气迁移提供了有利的通道,氡气沿断层不断向上迁移在地表形成带状高浓度异常。通常异常的出露部位,异常的大小,形态特征与断层的位置、产状、规模、活动性有关,所以可根据氡异常值的位置,判断活动断裂的位置。

3 在Excel中处理数据

检查测量数据无误后,按不同测线将数据输入计算机,根据各台仪器的标定结果,在Excel中利用函数功能输入计算公式(1)、(2)、(3)、(4)、(5),分别计算各台仪器测量的氡气浓度。

根据选定的平滑值进行平均值处理,Excel中的平均函数average或直接输入公式。但注意平均值第一个值和最后一个值取原值。平均值处理后保存为文本文件。

4 Graf中成图

5 AutoCAD中成图

6 异常特征描述

根据氡气测量数据、背景值及异常下限,分析氡气异常特征(即异常最大值、异常强度、异常宽度、异常衬度、异常规模)圈定异常区

现将异常特征的含义叙述如下:

1)异常最大值:异常区内各测点氡气浓度的最大值;

2)异常强度:异常区内异常点(高于异常下限的点)浓度平均值;

3)异常宽度:异常区起止点间的长度;

4)异常衬度:异常平均值与背景值的比值;

7 结论

在氡气测量处理中,处理后数据成的图比原始数据成的图平滑,许多“毛尖”被滤掉,整体美观。利用平滑值处理成的图有效异常没有被滤掉,不影响断层的解释评价。在处理数据中,平滑值的选取十分重要,要注意对较验证。

参考文献

第2篇:防震减灾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 农村中小学 班班通 应用

一、班班通的内涵

班班通是一个融合了基础设施、软件资源及教育教学整合等内容的系统工程。班班通是指学校每个班级里具备与外界进行不同层次的信息沟通、信息化资源获取与利用、终端信息显示的软硬件环境,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日常教学的有效整合,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最终促进学生发展。

二、班班通的基本类型

不同的硬件网络和软件配置构成了不同类型的班班通。第一类是简易多媒体教室类型,这是最基础的班班通类型,是使最基本的数字资源及展示设备进入每一个教室。它是由电视机与DVD和电视机与机顶盒两种形式构成的,是最简单的班班通建设模式。第二类以多媒体计算机作为核心设备,并配以各种信息展示与交互设备的多媒体教室类型,这是班班通目前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以多媒体计算机为核心,配备计算机、投影仪、幕布、交互式电子白板等不同显示类设备构成的多媒体教室环境。第三类是普通的网络教室和移动网络教室,这是一种面向未来的教室配置。

三、农村中小学班班通建设现状及保证措施

我国于2000年开始在中小学推进“校校通”工程,2003年开始实施农村远教工程,在此基础上,教育部又提出了“班班通,堂堂用”的目标。农村中小学班班通实施措施关乎整个基础教育改革与反战的有效推进,也是现代化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

如何保证班班通的正常使用呢?笔者认为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保证措施:

1.确保充足的应用经费

班班通设备能否正常运转、持续地发挥作用,经费保障十分关键,学校要保证班班通设备、资源、维护的经费,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样才能保障班班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2.加强班班通管理、使用、维护培训

首先班班通设备要专人负责,仪器站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其次要全员参与,每一位教师都是班班通的管理者,在使用时做好使用记录。这就需要对所有科任教师全员培训,加强班班通的管理、使用及维护。

3.创建交流平台

可以分别在初中、中心小学、中心校建立班班通应用示范校,定期组织同类学校到示范校参观学习交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全面带动班班通的普及应用。

四、目前班班通在农村中小学中的主要用途

1.在常规教学方面

每个教学班都装备基于网络环境下并以投影机或电视机为显示终端的计算机多媒体设备,每个班级都能同时连接网络、演示课件、现场直播等,我县有许多特岗教师,这些教师对电脑非常熟悉,现在几乎每节课都要用到班班通。

2.在班会方面

班会是班主任管理班级、培养学生高尚情操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对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彻底落实管理起着至关紧要的作用,因此,上好班会课、充分发挥班会课的作用往往是每一个班主任追求的目标,传统班会课都是由班主任主持,班主任永远是主讲,这样的班会既无生机又无效果。而在班会上恰当地使用班班通设备,将会进入一个崭新的境界。

3.在家长会方面

老师对学生的管理离不开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如何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呢?在诸多形式中,开家长会是一个重要的手段,传统形式的家长会往往以班主任的口头介绍为主,其弊端显而易见,家长不易得到感情的认识,把班班通设备引入到家长会的组织中则可以弥补这一缺憾,得到家长的认可。

4.在德育教育、安全教育方面

学校可以利用网络资源制作视频,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知识讲座,包括食品安全、疾病防控、防震减灾、交通安全、雷击防火、反等;在故事会上运用班班通为学生添趣;在歌咏会上运用班班通给学生激情;班班通的使用让校园更显生机与活力。

五、班班通建设的最终目的

同志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让广大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优质均衡的教育一直以来是教育事业的目标和理想。信息技术,尤其是多媒体网络技术在当今时代的飞速发展,一方面,有效地促进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为优质均衡教育目标的实现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另一方面,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引发了教育教学环境及教学方式的重大变革。信息技术和传统的技术形式相比,更加便于支持以“自主合作探究”为特征的新型教学。总而言之,信息技术既是一种被应用于教学的工具和手段,又在某种程度上重塑了现代教育改革的真正含义。班班通正是顺应这一时代要求的产物,同时代表时展的必然。“班班通”的“通”的涵义就是教育资源共享。班班通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优质均衡的教育。

总之,农村中小学班班通建设任重道远,同时管理、使用、维护好学校的班班通设备,也是每个教师应尽的义务,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让班班通为教育教学发挥更大作用。

参考文献:

[1]吕明凯.统筹协调强化应用,努力提升农远工程的应用水平[J].中国电化教育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专刊,2006,(6).

[2]林万新.河北省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发展状况的分析与思考[J].中国电化教育,2010(3).

第3篇:防震减灾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科普资源;科普内容;科普工作

正当今时代,对少年儿童科学素养的培养目标基本定位在:让每一个少年儿童受到适应时代要求、适合本人特点的自然科学教育和科技创新教育,通过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使每一个少年儿童自然科学的基础性学力、发展性学力和创造性学力都得到培养,也为每一个少年儿童提供开发科技创新潜能的机会,让所有的少年儿童都能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社会的多元化需求,得到充分的全面地发展。实施青少年科技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的科学素养,需要科普教育资源的支持。开发和利用各种科普教育资源是促进少年儿童科技教育活动蓬勃开展的重要条件,发挥和发展校外教育单位的优势科技教育活动资源或凭籍本土化的科普资源是有效提高少年儿童科学文化素养的重要保证。科普工作的形式生动活泼,面对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方法和手段,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投入,形成科学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

一、科普与科普资源的含义

科普,简单的说就是科学技术普及,即科学知识和技术通过某种途径由客体(科普资源、场馆和基地)达到主体(社会公众)的整个过程及围绕这个过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条件和因素。科普活动的核心要素包括三个方面:科普资源、科普媒介和手段、科普对象。科普资源,通俗地讲,就是对于社会公众而言,具有教育、培训、文化和休闲功能的科学知识、现象和技术本身及其经人类应用变化后的其他表现形式。

二、科普资源的类型及分布

(一)科普资源的分类

1.按科普资源所包含的科学知识和技术领域分类。包括天文知识与地理科学、地球与环境科学、航空航天技术、生命科学与技术、海洋科学与技术、农业科学与技术、工业生产工艺流程、工程技术、军事科学与技术、计算科学及自动化、信息科学与技术、建筑科学与技术、医学等十余类。

2.按照科普资源所依托的物质载体或现象分类。包括科普宣传与教育材料(书籍、影像制品、宣传画册、多媒体、实物模型)、古代科技遗址、各种自然现象与过程、工业设备装置、工业生产工艺流程及制成品、农业生产过程、家庭与日用品、城镇建筑与景观、科研设备与装置、生物体与生命现象、医学原理与过程,等等。

3.按社会对科普资源管理的行业属性分类。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生产企业、农业、文物考古、社会公益事业、教育设施、交通运输、医疗卫生行业、旅游业,等等。

(二)典型案例――地理科普资源分布

1.地球地质地貌类。如:广州市北回归线科学公园、华南师范大学天文观测站、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上海天河航天奇观(国家级科普基地)、天津各个青少年宫等对外进行的科普内容;广州市社区每年开展的“世界地球日”、“防震减灾”等系列活动所宣传的内容,等等。

2.气象气候类。如:各级各类学校内建立的天文气象观测站等所开展的南方气候知识介绍;市民收看电视台每天播放的天气预报与气象专题节目;社区每年开展的“世界气象日”系列活动所宣传的内容,等等。

3.水文、海洋类。如:锡林浩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南方自然博物园等科普场馆所开展的有关水文、海洋知识宣传普及;锡林浩特市各社区平时经常开展的包括“世界水环境日”在内的一系列水文、水环境和海洋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电视与多媒体、报刊杂志、广告等大众传媒宣传的大量关于水文和海洋知识,等等。

4.森林、植物类。如:锡林浩特市植物园、自然风景区对广大市民和游客进行的森林和植物知识普及;市内社区和有关组织经常开展的关于森林和植物知识讲座;各种报刊杂志及新闻媒体所宣传介绍的森林和植物知识,等等。

5.生物与环境类。如:电视、报刊杂志、新闻媒体介绍的大量的生物与环境方面的知识;青少年宫、动物园、公园、博物园及各级各类学校内设的科普园地开展的生物与环境知识科普活动;城市社区平常开展的有关“世界环境日”、“人与生物”等宣传活动,等等

6.生态与环境类。如:各级各类学校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经常开展的课外生态与环境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社区组织平日开展的类似“世界环境日”、“爱我广州环保大行动”等宣传纪念活动的各种关于生态与环境保护知识;大众传播媒介日常介绍的大量关于环境保护与生态方面的知识;包括省、市博物馆、风景区、野生态教育中心、自然博物园、生态公园等在内的一大批科普、旅游场所包含的生态与环境保护知识,等等。

7.农业生产与农作物类。如:电视媒体与城市社区开展的关于农业生产与农作物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如宣传“世界粮食日”);市域内各级各类农业生产基地(如现代农业科普基地(国家级科普基地)、农业科学研究所、野生态教育中心、广州水果世界、广州花卉博览园、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开展的农业生产与农作物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市域范围内有关机构举办的关于农业生产方面的讲座、专家指导,等等。

8.其他方面的地理类。如:城市交通规划与管理、城市规划、建筑与景观、工业生产工艺流程与装备、人口发展与资源环境关系、疾病分布与预防控制、城市文化与旅游开发、生产事故分布与安全管理、犯罪分布与社会治安,等等。

三、科普资源开发利用的特点

科普内容的普及性。“科学技术普及”是指用公众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广泛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的活动。科普内容要着眼于“普”字,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和普及自然知识、社会人文知识的基本常识,宣传和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知识,推广普及先进的科技成果,帮助群众了解科学精神的内涵,学会用科学的方法认识、改造世界。

受众对象的广泛性。科普受众对象包括社会各个年龄、职业、文化层次和各个地区的人,包括城乡居民、政府公务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等,可以说是面向全体国民。

科普形式的开放性与灵活性。科普的形式灵活多样、不拘一格。静态展示(图书、报刊、宣传画册、墙报、实物)、动态演播(广播、影视、信息网络、宣传演讲)、室内室外、家庭和科普场馆等都是开展科普的有效形式,具有覆盖面广、时效性强、信息量大、形象直观的特点;讲座、演出、讨论、竞赛、参观、考察、会议、展览、制作、旅游、夏(冬)令营等都是进行科普的灵活方式。

第4篇:防震减灾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行政补偿;体系;法律责任

在我国,行政补偿法律制度一直以来不为我国学界所重视,更不为立法机关重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行政补偿制度在实践的过程当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行政补偿制度的实践并没有相应的法律理论作支撑,更没有制定统一的《行政补偿法》,难以适应现代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虽然有多涉及行政补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但是这些法律性文件的立法层级较低,使得我国行政补偿的的立法零散,缺乏系统性,法律效力层级不高。这种情况下,研究我国行政补偿制度,对完善行政补偿制度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行政补偿制度的含义

(1)行政补偿的概念。城市拆迁是我国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的一大产物,可以说行政补偿制度与城市拆迁具有相通性。要研究我国的行政补偿制度,必须从行政补偿制度的概念和特征入手,最首要的便是要对行政补偿的概念进行界定。何谓行政补偿?学界对行政补偿定义的表述差异不大,但是学界在很长一段时间把行政补偿作为国家赔偿的一部分而混合运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则逐渐把行政补偿和国家赔偿进行了区分,概括起来行政补偿的含义可以从狭义、广义两方面来理解。狭义的行政补偿是指行政主体为公共利益需要,在公用征收的基础上造成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特别损失时所给予的补偿。狭义的行政补偿在各国被广泛接受 。例如日本有学者认为:“行政上的损失补偿,即在特定的情况下,行政主体行使合法的公权力,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给国民带来的损失,根据社会全体成员公平负担的观点,为了调整国民的特别牺牲,而进行的财产补偿。”广义上的行政补偿不仅包括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给行政相对人带来的损害补偿,还包括无特定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实施的无因管理行为而遭受特别损失时所给予的补偿。也就是说行政相对人没有义务为公共利益而为相关行为,却因主动实施该行为而遭受了损失。因此我国有学者认为:“行政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因实施合法行为造成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损失,或者因为相对人为社会公共利益而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失时,行政机关依法补偿行政相对人损失的一种行政救济行为。”(2)行政补偿的特征。通过行政补偿的定义可以看出行政补偿有以下特征:第一,行政补偿须以国家行政机关以合法的行政行为或者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社会公共利益而使自身权益受到特别损失为前提。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民事个人行为不导致行政补偿,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也不产生行政补偿的问题,只会产生行政赔偿责任。第二,行政补偿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情形是行政主体合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特别损害;另一种情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社会公共利益而使自身权益受到特别损失。第三,行政补偿以无义务的特定人为对象和以特定人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特别损失为内容。只有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导致无义务的特定人因为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而使自身合法权益遭受特别损害时,根据公平原则,国家才会对因为公共利益需要而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特别损害的无义务的特定人给予补偿。第四,导致行政补偿的行政行为是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所以应该由国家作为行政补偿的主体。但在行政补偿的实践中,行政相对人直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要求赔偿更为合适。

二、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历史发展以及法律保护现状

(一)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历史发展

行政补偿制度体现了近代以来国家对公民财产权既保护又限制的思想,且是在资产阶级革命后兴起的,行政补偿制度在封建专制统治下的中国是不可能确立的。到了民主革命时期,才逐渐可以看到行政补偿的踪影。1944年1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地权条例》,这一文件规定被学界认为是我国行政补偿的最早规定。党的以来,我国的行政补偿立法在逐步加快,在资源管理领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行政补偿制度。特别是在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中把公民私有财产权保障和征收、征用补偿条款明确载入宪法。比如宪法明文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法律保护现状

1.宪法及宪法性法律对行政补偿制度的保护。对公民财产权保障和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条款在很早之前就已经纳入宪法范畴,已经明确写入宪法。宪法在经过四次修正案后在2004年把公民私有财产权保障和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条款也明确载入宪法。土地征收补偿或征用补偿与私有财产权的征收或征用补偿在宪法中分别加以规定,体现了我国保障公民合法财产,为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提供了基础。

2.其他法律对行政补偿制度的保护。对集体土地的征用是行政补偿的主要形式。根据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相关法条规定,土地征用是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以给予补偿为条件,在一定期限内强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之外的土地他项权利为利用,待特定的社会公共事业完成后,将土地归还给集体所有并适当补偿。紧急征调损失补偿,紧急征调损失补偿具体规定在《防震减灾法》第38条之中。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对其已经授权的合法行政行为予以变更、撤销、废止时,使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的,也应当给予补偿。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造成了事先无法预见的附随损害后果,致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时应当给予补偿。从上述关于行政补偿的法律法规中可以看出我国的行政补偿制度是以土地征收、征用补偿为核心,内容涉及到行政征收或征用补偿的原则、标准、方式以及救济等。

三、我国行政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1)行政补偿的立法缺乏系统完备性。虽然我国的行政补偿制度在一些法律中有规定,但是缺乏统一的规定。早期制定的许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适用范围狭窄,且针对性过强。单行法律法规难以穷尽行政补偿问题,使许多行政补偿问题无法可依;法律规定过于简单,缺乏具体程序规定,使得公民利益受到损失而得不到任何补偿。单行法律与有关法规的规定,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虽然可适当给予一定的补偿规定在关于行政补偿制度的法律中,但法律对于具体怎么补偿没有明确的规定。(2)行政补偿的范围不明确。我国行政补偿的范围过于狭窄,主要体现在:单行法律和法规没有明确具体的行政补偿范围;我国行政补偿主要补偿财产权所受到的损失,对人身权受到的损失补偿的力度不大;我国行政补偿只补偿直接损失,不补偿间接损失。行政补偿范围太窄,不利于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更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甚至有可能让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3)行政补偿的标准模糊。行政补偿标准是根据行政相对人实际损失程度确定补偿数额的准则,没有行政补偿标准,就无法计算出行政补偿数额,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现实生活当中,行政主体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行使职权致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特别损失,或者无特定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社会公共利益协助公务而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失时,由于行政补偿标准不统一,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弥补,行政补偿纠纷日益增多。关于行政补偿制度的法律规定中也并没有明确规定适当补偿。(4)宪法中的补偿条款缺乏补偿原则的规定。行政补偿的原则是行政补偿制度中一个重要的问题,直接决定着国家弥补相对人损失的程度。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法的规定,可以说是行政补偿制度的一大进步,但不足的是,宪法中的补偿条款缺乏补偿原则的规定。

四、完善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建议

(1)制定行政补偿法。笔者以为,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条件下,制定一部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一样统一的行政补偿法,可以解决行政补偿的一些不足。一方面是由于我国不承认判例,不能依靠判例来不断地完善行政补偿的类型;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的宪法中缺失行政补偿条款,更不能在诉讼中加以引用宪法。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能够让行政相对人得到合理的赔偿,必须完善行政补偿制度。从有效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要制定《行政补偿法》,使受害人获得补偿救济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我国可以在借鉴国家赔偿法的基础上,制定行政补偿法,使那些受到损害的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弥补。(2)明确行政补偿的范围。行政补偿范围的确定不仅体现了一个国家行政补偿的宽窄程度,还决定着行政相对人行政补偿请求权的范围。由于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法律制度、文化传统、法治化程度等方面的不同,因而各个国家对其规定不尽相同。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对行政补偿制度的立法和实践来看,笔者认为行政补偿的范围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相对人因合法行政行为而受到损失的补偿。具体包含如下内容:对行政征收征用的补偿、行政机关的其他合法行为致使相对人受到损失时,应当给予行政补偿等。其二,相对人因社会公共利益而受到损失的补偿。具体包含如下内容:当公民为协助公务而使人身或者财产受到损失时,应当由行政机关给予补偿;当公民为社会公共利益而使人身或者财产受到损失时,应当由行政机关给予补偿;行政主体限制相对人合法权益致损的补偿等。但是因国家实行宏观政策造成的损失和公民的自我损害等行为不属于行政补偿的范围。笔者认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对人权保障的重视,行政补偿范围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应包括精神损失和间接损失。(3)明确行政补偿的标准。行政补偿标准是行政补偿的核心问题,补偿标准的公正与否直接关涉公民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的损失能否得以有效弥补。行政补偿的标准可参照行政赔偿的标准,以补偿相对人的实际损失为原则。行政补偿的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析,选择合适的标准,而不是严格按照一个标准。我国关于行政补偿标准的指导原则主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行政补偿标准的指导原则。笔者认为在制定我国行政补偿标准时应当将公正合理确定为行政补偿的基本标准。关于公正合理,通常应以完全补偿为衡量标准,同时辅以一定条件下的合理补偿。

参 考 文 献

[1]詹明,赖华子.完善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思考[J].价格月刊.2007(2)

[2]李晓新.论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原则与范围[J].行政与法.2008(10)

[3]贾秀琴.完善行政补偿制度的思考[J].中国国情国力.2009(2)

第5篇:防震减灾的含义范文

第2部分 房屋质量

第3部分 户型空间

第4部分 房屋面积

第5部分 建筑设备

第6部分 电气部分

第7部分 供暖与燃气

第8部分 装修标准

第9部分 室内环境

第10部分 室外环境与绿化

第11部分 社区及设施

第12部分 价格付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4部分 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15部分 所有权证

第16部分 前期物业管理

第17部分 业主管理委员会

第18部分 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19部分 抵押担保

第20部分 合同变更

第21部分 合同终止与解除

第22部分 退房条款

第23部分 违约责任

第24部分 买受人损失

第25部分 争议与其他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27部分 法律法规及标准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条 合同原则: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 文字定义

(1)合同中所称“合同”、“本合同”、“约定”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2)本合同中所称“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解除购房合同的行为。

第3条 合同标的

本房屋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

第4条 合同目的

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除作为住宅使用外,还可以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注册登记许可。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 协商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出卖人销售场所(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号)或者为买受人及买受人的人指定的场所(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 路________ 号),各方应在会面协商时准备好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第6条 销售广告

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____报第________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装修、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的广告及宣传品可作为证据,证明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传品中文字及图案的描述。共22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第7条 土地权利

本项目由北京市政府有关机构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为: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件的主要内容为:_____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权人为:___________ ,原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___,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码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_____________(商业或住宅)。

第8条 权利担保

考虑到目前出卖人无法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保证买受人的权利,出卖人承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买受人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他项权利记录中不会有任何担保抵押记录,如到期不能提供,则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出卖人则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如出卖人不同意退房,或者虽然同意退房却未自同意之日起________日内使买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卖人都将因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每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9条 规划许可

用地规划批准部门为: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_____________。

第10条 销售许可

房屋销售许可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销售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承诺已经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可以提供、办理并具备办理销售许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条 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部门: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开工证:________________。建筑企业:总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建筑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注册建筑师号码:________________,总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总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

第12条 商品房标准

商品房将适用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商品房验收:由________________负责验收;由________________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第2部分 房屋质量

第13条 质量原则

考虑到买受人支付的价款,买受人所购房屋各项验收标准不仅要达到合格要求,还应当达到优良标准;出卖人不得仅以房屋质量合格来履行合同义务,而是应当在满足基本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还需要达到买受人的特别要求,并证明其各项验收标准均达到优良等级。

第14条 防震减灾

考虑到买受人所购房屋将可能在未来时间内长期使用,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楼房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测试报告,以使买受人的安全在未来得到保障,否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条 墙体平直

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条 防水情况

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共22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第17条 表面裂缝

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间隙;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北京政府颁布的最高要求,并对于可能发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匀沉降情况对质量产生的影响向买受人提供检测及评估报告。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则双方从楼内业主中随机选择3人,由这3人确定是否属于裂缝、漏水、渗水、墙体平直等,此3人的观点应当作为有效证据。出卖人有义务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如出卖人不予以申请,则视为存在裂缝,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18条 质量文件

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电梯工程监督报告;

(9)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0)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第19条 文件交付

(1)全部质量文件上述文件应当于入住前交付给买受人,没有上述文件不视为交房;即使买受人入住,仍有权出卖人每日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如无法按时交付上述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0条 质量标准

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1条 质量证明

考虑到出卖人的优势地位,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当买受人对此报告提出异议时,出卖人应当证明这种异议不成立;出卖人不能证明的则视为存有质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视为交房。

第22条 质量评价

出卖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重新评价;如出卖人拒绝提供文件,或者在买受人申请重新质量评价时拒绝进行协助,则视为房屋质量不符合规定而不能交房;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3部分 户型空间

第23条 商品房户型: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卫________浴________厕________厨,本商品房使用率为:

第24条 起居室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共22页,当前第3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第25条 书房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6条 卧室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7条 卫生间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8条 厨房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9条 阳台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0条 过道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1条 套内楼梯: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2条 重要门窗: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3条 贮藏空间: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4条 房屋层高:________毫米;室内净高:________毫米。

第35条 立平面图: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立面图中所列尺寸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净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积

第36条 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

(2)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另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37条 建筑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当此面积小于 ,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面积费用:鉴于目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面积所适用的契税为2%,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来税率更高的税费,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费,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同时有权不支付由于面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用等)的增加,必须支付的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保留退房的权利。

第38条 分摊的公用面积

(1)文字定义:可分摊的公用面积是指与商品房在同一幢楼内且为本楼提供公共服务的建筑面积。

(2)基本原则:此部分仅存在于与本楼内部并与本楼建筑结构中存有相连结的部分并且仅向本楼居住者提供非营利,不符合此条件的建筑不得计入公摊面积。

(3)分摊构成:公共门厅、电(楼)梯前厅、电梯井、电梯间、电梯机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仅为本楼服务的其他设备间;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共22页,当前第4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4)面积核实:因分摊的公用面积涉及范围大、操作过程复杂,使买受人无法核对及查实,可能给合同一方提供欺诈机会;为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出卖人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提供公摊面积的构成与尺寸,以使买受人可以根据自有的条件对面积进行核对。

第39条 套内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

(2)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至________ 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6)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方案中的一个。

第40条 套内使用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使用面积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间(如卧室、起居室等)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面积构成:卧室面积:________平方米、书房面积________平方米,客厅面积:________平方米、卫生间面积各为:________平方米;面积的数字以出卖人现有的平面图纸为标准。

第41条 使用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第42条 露台面积

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买面积之中,出卖人将面积为: 平方米的露台之使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如出卖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机构阻碍买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积,则出卖人应当根据平均房价的三倍与按露台总使用面积计算应当退还给买受人的费用。

第43条 面积测量

房屋分摊的公用部分、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符合《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44条 测量机构共22页,当前第5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央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

第45条 面积核实

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行测量。

第46条 面积自测

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行测量。

第47条 测量争议

买受人入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测量结果有差异,则双方有权提请法院或者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入住,并且根据最有益于买受人测量的结果支付相关费用。

第48条 通知到场

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果发现出卖人提供的尺寸与事实不符,则可以通知出卖人到场进行共同测量,此等通知可以通过电话、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买受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出卖人不到场的,买受人即可自行进行测量。

第49条 违约条件

买受人以约定方法得到的任一个尺寸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出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50条 违约责任

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则每天应当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部分 建筑设备

第51条 用水供应

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供水,水源由市政机构提供,压力为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热水,温度为________;价格________。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2条 排水设施

出卖人在入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排水设施可以使用。室内排水共有地漏________个,分布在卫生间、厨房等。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53条 管道密封

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发生液体或气体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如果买受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则出卖人应当以________倍装修家具款额或者每人每日________元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业、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如液体或气体的泄露给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则出卖人应当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54条 管线安装

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有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视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共22页,当前第6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第55条 电梯使用

本单元共有电梯部且不得少于两部,型号为 ,额定载重量不得低于________公斤,每部电梯服务住户数量不得超过________户,电梯终生保修,买受人可以24小时使用电梯,并可以到达商品房所处层楼,等待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分钟。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6条 电梯安全

电梯安全的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当因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因乘坐电梯受到伤害,受害人及相关权利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第57条 消防设施

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交房时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部分 电气部分

第58条 电力供应

负荷________kva,计费设备为________ ,插座位置________ ,数量________,供电平面图____________,可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9条 通讯设施

线路数量________条,出口位置:见图纸,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0条 其他线路

有线电视数据线至少一条,出口位置在:________________ ,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部分 供暖与燃气

第61条 供暖设备

供暖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 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 生产企业:________________适用标准:_____________

第62条 设备安全

安全使用时间20年,出卖人保证燃气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争议时由出卖人承担质量无瑕疵的证明责任。

第63条 技术指标

在封闭状态下的室温不低于20度时每个月用气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温度:________ 湿度________: 暖气片数量________ 。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4条 暖气计费

暖气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计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及价格____________ 每月________每平方米。

第65条 使用时间

出卖人承诺应当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通暖气供应。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66条 燃气品质

燃气设备:________________ 计量设备:________________ 计费方式及价格:___________ ;燃气安全装置为________ 。

第67条 使用时间

燃气交付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共22页,当前第7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第8部分 装修标准

第68条 室内装修标准为:见附件标准,出卖人提供的附标标准包括装修部位、工程量、装修标准。

第69条 室内装修总价格为:见附件价格,出卖人提供的附件价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单价与总价。

第70条 室内装修标准:室内经过装修不得低于或者超过下述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质限量》、《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剂释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标准。

第71条 违约责任:装修交付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交付时间要求并符合前述质量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9部分 室内环境

第72条 日照时间

考虑到采光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房屋全年在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够接受的满窗日照时间为6小时,由出卖人提供具体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3条 自然通风

考虑到室内通风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其自然通风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4条 室内保温

考虑到房屋保温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室内保温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5条 房屋隔热

考虑到房屋隔热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外墙隔热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6条 噪声隔音

考虑到室内噪声隔音将对买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墙体隔声情况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7条 电磁辐射:考虑到室内外电磁辐射可能严重影响买受人的身体健康,出卖人承诺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0部分 室外环境与绿化

第78条 周边建筑

本商品房周围 米外无其他建筑物,从本商品房各窗户、门及门外50米内没有公共垃圾处理场所、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公共停车场、有轨交通工具等其他设施。共22页,当前第8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第79条 采光保障

出卖人应当知道在本楼房与其南侧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并承诺此距离绝对不会影响买受人所购房屋的采光;其间距系数不得少于1.8,以保证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室内的采光。

第80条 环境绿化

本商品房________米范围内不可能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1条 绿地定义

所谓绿地是处于房屋以外,种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杨树、柳树、槐树、梧桐,其目的在于给买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适感觉,并且能够产生隔音、清洁空气的作用,绿化植物寿命不应低于XX年。

第82条 绿地面积

考虑到绿地面积将对买受人生活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绿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绿化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化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房屋交付时本社区的绿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3条 气味条款

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双方对是否是异味有争议的,可以随机选择3人进行评价,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最终结果;此三人的决定如果未被执行,其决定应当在诉讼中作为决定性证据。

第84条 环保噪声

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白天来自室外的声音不高于60分贝,夜晚不高于50分贝,室内原有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声音。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5条 电磁辐射

出卖人承诺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如果有此设施,无论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买受人均有权退房,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区及设施

第86条 社区名称

本商品房所属社区经政府地名管理机构确定为:______________,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考虑到社区名称的稳定性有利于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增值,因此出卖人承诺将在未来时间内始终使用的名称为____________ ;如此名称发生变化,出卖人承诺将赔偿给买受人总房价百分之三,作为因名称变更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第87条 自用车位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停车的车位壹处,具置为: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无须为此车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需要支付费用则每月不超过________元,且在买受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即开始使用。

第88条 用地面积

本社区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米,重要指标:______________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共22页,当前第9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第89条 建筑总量

社区共有楼房________ 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90条 设施使用

社区所属的共用设施系为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设,不应当向买受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取费用,其功能不得侵害买受人利益,设计及建筑标准均不低建设部相关技术标准。

第91条 参考标准

本社区的公用设施的具体质量、数量由出卖人提供数据标准,不能提供的应当按照出卖人的各种广告资料作为标准。

第92条 公共设施

幼儿园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学校________个,其中小学________个,中学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医院(________级________等)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停车场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邮局________个, 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娱乐设施: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邮政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电话接通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 。

第93条 道路交通

交通公路等级为:________________  公路宽度:________________  道路质量:______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应当可通过车辆,否则不视为交付,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为宽度不低于6米,社区内应当有人车分行的道路,以保证买受人与家庭成员安全交通,道路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最高标准。

第94条 居住安全

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阻碍行人或者车辆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95条 商品房标识

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96条 建设标准

出买人承诺本社区的设计与施工标准不低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最高标准,如果北京市有更为有利的设计规范,买受人有权适用此规范,双方对标准的选择有争议时,买受人有权从不同的标准选择较为有利的条款适用。

第97条 违约确定

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选择方法见本合同争议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条 违约责任

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房时间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详细条款见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不能在宽限期(________日)内完成交付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共22页,当前第10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第12部分 价格付款

第99条 公平价格:

(1)买受人所购房屋价格为 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

(2)出卖人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歧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

第100条 分期付款

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买受人一次将全部房款交付给出卖人显然存有巨大风险,为此双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卖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自行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2)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主体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全部内部设备安装完毕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全部装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银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条 工期证明

上述施工进度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而且出卖人应当提交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出具的证明,此证明除证明工期已经达到付款期限外,还应当由签字证明人承诺如果不能证明工期进度的,则签字企业及签字人承担连带欺诈赔偿责任。

第102条 银行贷款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条 买受人原因

出卖人证明系买受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条 交付含义

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权及使用权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交付。

第105条 交付时间

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06条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出卖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

(5)其他条件: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也应当具备,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买受人入住的先决条件,否则买受人有权依此每天获得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赔偿金。

(6)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条 入住费用

入住前买受人应当支付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产权证费用、车位费用及其他由买受人享受服务的代办费用,除此外无须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