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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对台风、暴雨、雷电、大风、寒冷等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
(一)大力组织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着力提高全社会综合减灾能力
1994年参照香港天文台的做法,率先在国内实施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十多年来预警信号多次修改,不断完善,在气象防灾减灾中发挥了消息树和发令枪的作用。为更好地把防灾减灾建立在政府各部门有效组织和社会自救互救的基础上,自2004年起气象部门着手研究各种灾害发生影响的行业范围及部门联动社会响应方案,于2005年形成了《*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市政府批准试行,此后,结合对《*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四次修订及组织修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以市府办发文,明确气象部门升挂预警信号以后,市、区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应根据不同灾害性天气种类、预警等级,自动启动相应预案,实行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形成了在市应急总预案框架下的“政府组织,预警先导,部门联动,社会响应”机制。
(二)实行气象灾害分区预警和手机小区广播,积极探讨防灾减灾精细化服务
地处华南沿海的*靠山面海,东西狭长,气象灾害的地域性差异带来的东西差异和海陆差异十分明显,全市统一一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不可避免地造成局部地方在灾害等级上的空报和漏报。为提高防御灾害性天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气象部门在不断推进气象现代化和科技创新的基础上,今年八月按照“统一预报,分区预警,重点提示,对点广播”的原则,实施了以台风、暴雨、雷电为重点的气象灾害分区预警。根据灾害天气影响范围全市、分区预警信号;分区预警最小单元精细到街道办辖区(最小范围约60平方公里)。当只有部分区或区域达到预警标准时,仅对这些区或区域预警信号;或在全市统一信号时,对受气象灾害影响危害更大的区或区域,加挂更高一级预警信号;同时对气象灾害易发区、敏感区向有关防灾部门进行重点提示;并根据实时监测资料和追踪识别系统推断,对将出现异常灾害天气的局部地方(街道办事处)给予重点提示。分区预警信息除了通过现有的传播手段如电视台、电台、12121电话查询、网站和订制手机短信用户外,还与中国移动*分公司合作,向了预警信息区域内的公众实行手机短信小区广播,免费将预警信息直接发到相应区域范围的市民手机上。
在今年“帕布”、“圣帕”台风等重大气象服务中,气象部门成功实施了气象灾害分区预警和小区广播,显著地提高了气象灾害预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在防灾减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二、应对其他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突发公共事件
(一)加快应急气象服务能力建设
*年初建成首部简易应急移动观测车,*年月23日,建成移动气象应急监测车,年底将建成移动雷达探测车。这使得市气象局具备了现场气象观测、实景观测和移动通信的能力,这些气象观测系统已经为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救援工作提供气象决策服务。
完成了市应急指挥中心组织的《*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调研报告》中气象部分的编写,将气象应急服务能力建设融入到全市的应急管理工作中。
(二)加强应急工作的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应急气象服务组织机构的建设,新下发了《关于成立*市气象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原有应急气象服务响应机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做了更具体、更合理的分工。明确了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为应急做好组织上的准备。
(三)坚强应急管理工作
在局办公室设有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应急演练,应急统筹、应急规范制定、应急方案落实等各项管理工作。
(四)制定具体的应急实施方案
2005年制定首个《*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方案》,*年8月对方案作了第二次修改。《*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方案》明确了应急气象服务响应机构。目前应急响应机构由应急指挥组、现场服务组和后勤保障组等三部分组成,每个应急服务小组都分A、B备份,做到责任明确、人员落实。《方案》紧扣全市各专项应急预案中对气象保障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应急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产品及服务方式等,保证了应急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
(五)应急气象服务工作成绩显著
*年5月31日,蛇口水域“亚平”轮液化气泄漏事故的海事救援,8月3日的龙岗南澳月亮湾码头海上救援,我局都在第一时间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服务预案,派出应急移动监测车进行现场应急气象观测,预报预警人员实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提供专题气象服务报告。*海事局就“亚平”轮液化气泄漏事故的海事救援特别发来感谢信;*海事局张局长表示:交通部副部长在听取*海事局抢险救援服务汇报时,对气象部门到现场提供实时气象观测服务表示了赞扬,称气象提供现场贴近服务,为海事救援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门诊健康教育是医院门诊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康传播的重要平台,做好门诊健康教育,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健康教育是通过有组织的、系统的行为活动,使个人或群体树立健康观念,掌握保健知识,并能自觉采取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的教育活动,我国各大医院普遍推行门诊健康教育。但是门诊健康教育的效果则参差不齐,究其根本,教育方法不当乃是重要原因之一。有效的健康教育,能帮助人们预防疾病,改变不良生活习惯,促进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我国历来对健康教育十分重视,为此,出台了《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年~2010年)》,规定了健康教育的工作任务以及目标。
本文从方法的角度对门诊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探究,希望抛砖引玉,为以后门诊健康教育方法的改进提供理论支撑。
门诊健康教育的现状与问题
《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年~2010年)》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整体护理等工作,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向患者及其亲属提供面对面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确立了医院健康教育的重要地位。
门诊是医院的窗口部门,更是进行健康教育的主要场所。现阶段门诊健康教育已有一定的基础,不少医院要求门诊护理人员定期向患者及其亲属进行健康教育,分发教育宣传资料等,但还远远不足,且在健康教育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主观问题:许多护理人员长期进行着被动执行医嘱、观察病情等活动,重视疾病的治疗、护理,轻视健康教育。从思想上并没有把健康教育划到自己的职责范围之内,对健康教育习惯性采用敷衍了事的态度。不能熟练掌握健康教育的方式方法,导致多数情况下事倍功半。另外,由于一些护理人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导致健康教育的执行与贯彻困难。
客观问题:由于健康教育活动无法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多数医院在健康教育方面投入的资金、设备以及人员等各方面都显得薄弱。医院健康教育的管理也比较落后,缺少详细的、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和教育方法。
门诊的特性:门诊自身的特点也是健康教育难以有效落实的原因之一。“门诊患者人流量大,有较大的流动性,教育环境狭小、局限,而且环境嘈杂,难以进行系统的教育”[1]。除了门诊患者多、流动性大、停留时间短暂外,门诊患者人群组成复杂,基本涵盖了所有的年龄层次和受教育的程度,因此,个人的情况和要求各异,理解能力也参差不齐。传统的门诊健康教育以口头讲述为主,而口头讲述则在短时间内无法从广度及深度上皆覆盖到所有人群,难免造成患者似懂非懂、似是而非的情况。
方法与对策
传统的门诊健康教育方法不但费时费力,而且效果欠佳。极有必要进行方法的改革,门诊健康教育应系统的管理,使门诊健康教育成为一个具有整体性的活动,整合各方资源,进行科学的、有效的健康教育。
完善门诊内健康教育:门诊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是第一阵地,需要从人员分配、管理方法、教育方法、教育内容等方面一一进行具有条理性、符合规律的部署。①定期培训:定期对门诊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教育知识和沟通方法等技能的培训。②落实责任:在候诊大厅及各诊室都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责任到人,合理、有效调动护理人员进行健康教育的积极性。③科学教育:门诊健康教育以普遍性内容为主,并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地方、不同科室的常见病重点进行防治教育。根据候诊、随诊、咨询教育各个环节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我院根据门诊的实际情况,在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候诊期间进行候诊教育。候诊教育以口头讲解为主,设置宣传栏和视频滚动播放为辅助,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进行普遍性的教育;门诊咨询教育则采用针对性很强的对话作为教育形式,对门诊患者及家属提出的有关疾病与健康的问题进行解答,满足患者健康知识缺乏的需求等等。门诊健康教育通过口头讲授、资料分发、宣传版面、配合大屏幕宣传教育等形式,充分利用医院的各种资源,搭建可以与患者和家属沟通的平台。通过门诊健康教育,使患者和家属获取健康教育知识,建立积极正确的信息和态度。
广泛应用新媒介进行门诊健康教育:门诊健康教育不一定必须局限在门诊内。随着传播技术的进步,门诊健康教育完全可以运用诸如手机、网络这样的新媒介,把门诊健康教育的阵线延长,应对以往门诊患者停留时间短的现状,让患者出了门诊也能接受到健康教育。通过重复教育,促进健康行为的建立。①手机短信:手机短信具有广泛的覆盖面,还有针对性。可以把门诊健康教育的内容编为简洁有趣的手机短信,根据患者的实际条件(比如说年龄、性别等比较容易测量和区分的条件)发送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内容。②电子邮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进行门诊健康教育,不但可以向患者介绍更多的健康教育内容,同时还便于收集到患者反馈的信息,从而改进教育内容与方法。③其他新媒介:除了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之外,还有网络社区、网络视频等新媒体可用作门诊健康教育的延伸平台。通过多层次、多渠道、整合性的健康教育,力争达到最佳的健康教育的效果。
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群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群对信息的接受习惯有很大的不同。“18~40岁年龄段的人群更偏爱以短信、邮件方式接受健康教育;40~60岁年龄段的人群较喜欢通过知识手册、专题讲座接受健康教育;60岁以上人群偏好专题讲座”[2]。根据不同人群信息接受方式的不同,制定适合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案,提高遵医行为,建立健康的行为方式。
制定日常健康教育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教育方案:日常的教育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教育方法是不同的。面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案。①日常教育方案:日常方法注重普遍性、一般性的宣传与防治,需规范化、长期化,日常教育需要的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坚持。②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而像“非典”、“甲流”这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则需要有特别的教育方案。突发事件讲求时效,要在第一时间使人们了解到该疾病的最真实的、最完整的情况,消除人们因“未知而产生的恐惧”。在教育内容方面,要“兼顾政策与知识”[3],不但要进行知识教育,还要进行政策、法规教育,目的是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阻止流言传播而造成恐慌。
效果评价
效果评价是任何一个有组织有目标的活动都必不可少的部分。效果评估能够看出前期一系列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发现前期工作的优点与不足,并对下次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完善的门诊健康活动,必须要有效果评估这一关键环节。
门诊健康教育的效果评估,可采用问卷调查、小组访谈等形式进行。通过效果评估,分析影响健康教育效果的关键因素,评估当前健康教育方法的优劣,为下一次门诊健康教育打好基础。
简而言之,贯彻落实健康教育的问题,需要有完善的、科学的健康教育方法。“育人有术”,用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健康教育,必定事半功倍,效果卓著。科学的理念加之科学有效的方法,是提升门诊健康教育水平的不二法门。理念的提升,需要对医护工作者加强职业与道德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方法的改进则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健康教育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健康教育融合预防医学、社会医学、传播学、教育学、管理科学等理论知识,着眼于个人、群体乃至组织行为的改变,在当今更具有现实意义,同时也是一项艰巨、长期的工程。
参考文献
1 张宝珠,朱爱芳,王雪珍.门诊健康教育的特点及技巧[J].基层医学论坛,2012,1:347.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两杜绝,两提高”的目标,即:杜绝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药害责任事故的发生;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管理水平,提高食品药品综合监督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平安宁都做出新贡献。
具体目标:
1、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各村(居)委会有一名以上兼职人员,抓该项工作,有专项经费、有工作职责、并列入年终考核。
2、食品药品安全专项预警和应急体系健全。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完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方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处理得当;
3、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所有新农村建设点都开展了“三进六个一”活动;
4、餐饮单位、食堂建档率达100%。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管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和签订食品卫生许可证和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5、严禁私宰肉、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6、药品经营企业按照GSP要求进行经营,医疗机构的药房100%达到“规范药房”的标准;
7、完成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监管指标。
二、工作措施
(一)深化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村(居)委会和职能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
(二)落实责任,强化工作目标管理和督查
各村(居)委会要强化负总责的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定期分析评估本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预警系统,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统筹安排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专项经费,切实解决好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实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月报告制。各职能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依法履行职责,要通过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加强执法主体之间的协调,防止推诿扯皮,完善监管链条。对工作不力、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结合起来,不断丰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认真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社区”、“示范村”等创建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整合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好“赣州市食品安全网”的辐射宣传作用,实现食品药品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认知度;对制假售假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并向社会曝光。
(四)突出重点,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要抓住薄弱环节,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的集中整治,特别是要把米、面、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饮料、酒类、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等作为重点区域,把食品生产、销售、学校食堂作为重点单位,强化措施,加强监管。
1、切实加强农产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全面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治理整顿力度,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使用禁用药物和化学物质行为。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产品基地,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编码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农产品交易市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工作,在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瘦肉精”和疫病检验检疫工作。
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业的监管力度。要认真治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过期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开展食品包装容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食品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监督管理。
3、深入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认真开展质量监测工作,扩大监测区域和品种覆盖范围,提高监测效果,严厉查处无照经营以及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4、强化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的整治。加快推进餐饮服务业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化分级管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和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卫生安全水平,加强食品卫生检验检测、食源性病症监测预警工作,加大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餐饮消费环节重大食物中毒与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报告和处理机制,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5、进一步强化畜禽屠宰管理。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强化检疫监管,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快推进动物标识、疫病可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屠宰、未经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不准出厂和上市销售,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肉、注水肉的违法行为,要提高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安全监管。
6、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重点打击地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严格药品经营企业管理。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过票以及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加大药品广告监测力度,坚决查处以消费者、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人作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
(五)加强引导,促进产业健康协调发展
必须坚持整扶相济、管建结合,促进食品药品产业的健康发展。结合食品现代流通网建设和食品市场准入制的推行,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商贸服务方式,并积极向农村延伸。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和《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为抓手,围绕健全和完善“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两个链条是指从设计到生产、从种植到消费链条;两个体系是指追溯和追究体系;一个网络是指构建信息平台网)的目标,突出抓好全镇范围的“五小”(五小是指小商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屠宰场)单位,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巩固和深化。
(一)在全镇农贸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的基础上,全镇的农药、兽药经营店100%纳入监控范围,杜绝销售甲胺磷等国家禁售药物;全面推行生产环节建立生产档案、田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台帐等制度,强化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收缴率达100%,违法使用禁用药物案件查处率达100%;全年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达96%以上,生猪“瘦肉精”检测平均合格率达98%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及规模养殖场等禁用渔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检测不合格农产品100%得到依法及时处理;镇级检测机构全年抽检蔬菜、生猪样本数分别达到1.5万、0.6万份以上,蔬菜实时联机检测监控比例达30%以上,生猪抽检比例达6%以上。
(二)在保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基础上,100%落实获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在保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基础上,100%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三)继续督促和完善全镇范围内的市场和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四)在彻底解决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基础上,改善餐饮经营单位尤其是小型餐饮店的卫生状况;在保持镇中心区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在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基础上,严厉打击餐饮单位经营果子狸等违禁野生动物行为;在保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的基础上,完善制度,分类监管,转变成日常监管的主要手段。
(五)进一步落实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围绕健全和完善药械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目标,突出抓好药械生产经营等环节的再整治再提高,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继续巩固和深化。
(六)全镇的进点屠宰率继续保持100%的目标;屠宰企业100%取得有关证件和健全进货索票索证制度和进货、出厂检验制度;全镇所有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所有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七)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重点做好新增企业的巡查建档工作;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摸清底数,100%建立质量档案,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实现对重点产品的质量动态监管。
(八)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重点产品出口企业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法检目录内商品出口企业100%建立出口质量档案,出口玩具生产企业100%实施产能核定,进口的不合格产品100%退货或作销毁处理,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备案原料基地、出口农产品注册种养场100%得到清查。
二、主要任务
(一)农产品(含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镇农业办牵头)
1、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蔬菜及畜禽生产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环节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和监督抽查、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不合格农产品处理及通报等相关监管制度,全面推行生产环节建立生产档案、田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台帐等。逐步完善可追溯体系建设。以实施牲畜佩戴二维码耳标制度为抓手,推进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
2、加强投入品治理。加强对农药经营门店,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和日常监督,以违禁药物为主要检查对象,组织开展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甲胺磷等五种禁售农药行为。
3、推行标准化生产。认真抓好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知识和要求的宣传和示范,指导和监督农产品生产者遵守投入品使用要求和规范。进一步规范生产者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推动清洁生产。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的巡查力度,加大对种植环节使用禁用、限用农药,以及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等化学物质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完善检测监督。继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结合兽医体制改革,加强全镇动物卫生和疫病防控机构的建设,提高检测队伍的综合素质,强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规范和强化执法监督。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产地环境监测工作基础,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加强对村级机构、产地监测点、农贸市场的检查和指导,不断扩大农产品的检测覆盖面,增加检测频次、检测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检测任务且各项质量安全指标符合整治目标要求。根据检测结果及时查处不合格农产品,加强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的跟踪督查。加强信息管理,做好综合分析及监测预警工作,并依法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5、建立应急机制。进一步规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和报告程序,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提供制度保障。
6、推进产销联建。继续抓好供莞生猪定点基地的认定工作,确保全镇基地供应达到16万头的规模。加大对基地的监测力度,与产地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对定点基地生猪质量安全进行监控,对基地实施动态管理。会同经贸、财政部门着手研究制订扶持奖励政策,保障生猪的稳定供应,并着手开展生猪储备的调研。扩大供莞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和数量,大力推动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与我镇水产品市场建立合作关系。加强与蔬菜产区开展产销合作研究,探索开展供莞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镇技监站牵头)
1、全面整治食品小作坊,加快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体系,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已经签订质量承诺书的小作坊,重点监管其是否按照承诺的要求进行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按照“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原则,学习佛山、中山等地的小作坊管理经验,参考小作坊集中管理模式,推行豆制品等集中生产加工模式,引导小作坊集中生产加工。
2、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和力度,全面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3、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证后监管制度。
4、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快速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工商分局牵头)
1、全面推广“信誉通”食品备案信息系统。利用电子网络平台,对食品经营户进行电子化监管,要求销售的食品必须具备可追溯性,促使经营者将购销的食品信息进行备案,建立电子购销台账。结合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在全镇范围内的大型超市(商场)、食品批发经营户进行推广运行。
2、清理和规范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一是在登记注册工作中,坚持先证后照,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严把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经营范围要严格按许可证的经营项目核定,许可证的经营期限届满未能续期或许可证经营项目被取消的,应限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二是清查登记注册档案,历次登记注册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前置审批许可证件是否有效。
3、开展对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在经营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严格落实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责任。在巩固镇中心区范围的市场和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主要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农村食品市场、超市和食杂店推广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
4、开展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创建工作。要求在*年内选择我镇1-2个典型市场开展创建工作,按*市东城区友谊城综合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建设一个高质量、高标准的样板市场,以点带面,推进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整体进步。
5、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充分利用产品质量监测等手段,加大监测的后处理力度。特别是利用好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查处的力度与范围,突出抓好节日性食品的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各大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6、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对销售猪肉的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实行“场厂挂钩”、“协议准入”等制度,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由镇卫生防疫站牵头)
1、加大对小餐饮监督检查力度。研究制定相应的卫生许可和监管的科学管理方法,做好小餐饮单位卫生许可和监管的规范化工作,清查已经发放临时许可证的小餐饮,及时跟踪后续监管。实行分类监管,参照《广东省小食店量化评分表》对小餐饮进行分级管理,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2、创新食品卫生管理模式,实现餐饮消费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促进餐饮业原料采购索证、餐饮经营安全承诺制度化;建立卫生监督信息、卫生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3、加大力度查处餐饮单位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重点地区餐饮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改善食街、市场、工业区周边餐饮单位,学校、工厂企业食堂及其周边小饮食店等场所的卫生状况,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餐饮单位经营果子狸等违禁野生动物行为,确保群众消费安全,防止动物源性传染病流行。
4、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餐饮消费安全监管能力。积极争取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快推进全市卫生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办公场所、人员、经费、装备”等四到位的镇级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基层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实现卫生执法重心向基层一线下移,健全基层卫生监督执法网络。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镇经贸办牵头)
1、继续加大对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整治力度,全面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注射剂类药品处方和生产工艺核查,完成大容量注射剂和其它静脉给药注射剂类药品的处方和工艺核查工作。
3、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重点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
4、继续深入开展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完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的辖区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以及第二类首次注册临床试验资料的核查。
5、切实做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运行有效性的监督工作。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对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满一年的生产企业进行质量体系复查。加强对生产高风险、高类别医疗器械企业的监督检查。
6、推进特殊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特药监控网络。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联合工商部门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广告。
7、进一步推动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实施,逐步在全市GMP认证企业中进行推广。开展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实施情况督导工作,对实施受权人制度的企业进行成效评估。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由镇经贸办牵头)
1、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业务指导,做好从业人员检验检疫知识和屠宰加工技能的培训。强化对开展代宰业务的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对新发现的违规生产经营的屠宰场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取缔定点资格。
2、继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对本地区重点整治区域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乡村交汇处的私宰户和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的黑窝点。对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及时组织力量核查处理,切实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3、稳步推进生猪产销联建工作。从*年开始逐步实现入莞生猪全部从供莞生猪定点基地采购,切实保障我镇生猪质量安全。加快供莞生猪定点基地认定进度,争取在*年上半年完成在生猪产区建立年可上市16万头以上(即相当于我镇年需生猪量两倍左右)供莞生猪定点基地的任务。同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供莞生猪定点基地的管理和监控,并适时召开生猪产销供需见面会,加强基地与我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批发商、经销商的交流和沟通,推进生猪产销对接。
4、配合全市做好建立肉品安全信息化监管联网系统。通过建立肉品流通跟踪监管信息平台,以信息化技术应用为手段,将生猪进场、检疫、定点屠宰以及肉品流通、消费、监管等环节连接起来,从而对生猪从供莞生猪定点基地进入定点屠宰场到肉品进入终端消费的整个流程实行全面、动态监管,保障我镇所有农贸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企业销售和使用的肉品来源于定点屠宰场。
5、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配合市经贸局制定和颁布实施《*市生猪屠宰企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镇定点屠宰场的管理和完善硬件设施建设。结合《*市生猪供应应急方案》,研究建立全镇生猪冻肉储备制度,以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保障我镇生猪肉品的稳定供应。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整治(由镇质监站牵头)
1、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10类重点终端产品生产企业摸清底数、全覆盖建档,备案的企业标准必须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必须取证,新获证产品必须监督抽查一次,实施动态监管。要求企业对其产品全登记、检验全记录,实现所有产品可追踪溯源。
2、规范认证认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认证、伪造、冒用质量认证等违法行为。
3、加大监督抽查频次,严格抽查后处理,完善抽查结果科学分析评价体系,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
4、对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巡查制度和溯源体系。通过建立巡查制度,及时掌握产品质量情况,实施动态监管。通过建立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巡查记录、检验记录、产品流向记录等,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镇外经办牵头)
1、实施全申报,充分掌握出口产品企业基本情况,特别对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要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动态质量档案。对所有生产六类(五类重点产品和食品)重点产品的企业进行拉网式清查,掌握辖区内生产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生产设备、产品质量历史状况和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信息。同时,对六类重点产品进行一次全面的抽样检验,掌握企业的产品质量现状;根据清查和抽样检验结果建立完整的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并及时更新和完善;对进出口企业,要求全部登记备案,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包括企业的出口相关资格证明、质量管理体系情况、生产和检测能力、原辅材料供应商名录、产品召回、通报、退运等情况。
2、加大对六类重点产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通过变更商品名称和H.S编码逃避检验检疫监管等违法违规出口行为。对经查实违法的进出口经营企业、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报检企业要依法严惩,存在违规问题的坚决列入“违规企业名单”上网公布,暂停出口,视情况严重程度直至取消其报检注册登记;对发现问题的“绿色通道”企业,立即取消“绿色通道”待遇。
3、大力推广应用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电子化模式。按照全过程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管链条,对出口产品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监督管理。加大电子标签技术的推广应用步伐,稳步推进电子耳标、电子标识和电子铅封等三种电子标签在出口敏感和重点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中的应用。
4、严格把关。对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严格一类企业的准入,做好二类企业的帮扶,狠抓三类企业的治理。对家庭作坊式企业,以及规模小、质量差、管理乱的生产企业制订加严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坚持产地检验检疫和口岸查验的原则,对货证不符、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货物,一律不得进口和出口;对实施出口质量许可(注册登记)的商品,未获许可的不准出口;已获许可的发现企业质量管理及产品安全控制体系存在问题的,立即暂停出口质量许可证书和注册登记资格,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书和取消资格。
5、专项整治工作要与出口质量许可、注册、登记备案和电子监管等管理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有关准入门槛,逐一认真细致对照核实,发现问题,要举一反三,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确保对出口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整治、早见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继续发挥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的作用
镇、村两级要保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各业务组机构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继续充分发挥其组织、领导和协调等作用。各专项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和整治对象的新变化、新特点,制定*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检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镇政府年中将对各村(社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年底将制定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组织验收。
(二)攻坚克难,解决监管盲区难点
1、继续完善普查建档,实施分类监管。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从镇中心区向乡村交汇处、村民小组拓展,进一步摸清监管和整治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等情况,重点是乡村交汇处、村居、村民小组等地区的小商店(含小食杂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屠宰场等小型经营单位情况,并根据普查情况,不断完善分类监管措施,抓好区域性、行业性问题突出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集中整治,尤其要抓好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的落实。
2、积极完善和推广对“五小”单位的有效监管模式。如对小作坊推行工业园区集中监管模式;对小餐饮实行“一店一策”的监管方法;完善发放临时卫生许可证的配套制度;对无证照经营行为,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广联合执法的模式。
3、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针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私屠滥宰监管难、违法药品广告泛滥以及商场、超市、士多超范围经营药品等问题,每月至少开展2次联合大执法行动,各牵头部门、村(社区)每月要组织开展2-3次专项整治行动,实现齐抓共管。
4、加大基层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继续保持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不定期地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抽查,确保专项整治成果不反弹。
(三)健全机制,构筑完整严密的质量监管体系
1、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质量安全责任分解,建立和落实好“地方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
2、健全动态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检验检疫电子监管、通关单联网核查、药品稽查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推动生产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等食品和消费品的企业尽快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动态电子监管,提高技术保障能力;根据企业生产条件、管理水平、质量状况、人员素质、遵纪守法等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快建立日常巡查、驻点检查、整改回访、抽样检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3、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通报和工作协作、案件移交和反馈机制,做到信息共享、沟通及时、配合密切、形成合力;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等方面的监测和研究,及时危险性评估结果和预警预测信息,增强风险管理的能力,促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新闻制度的不断完善。
4、健全基础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加大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等经费投入,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加强技术基础建设,以国家级质检中心和检验检疫重点实验室建设为龙头,加强各类质量信息、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5、建立健全企业自律发展机制。加大质量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质量法制意识;加强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管理、改进工艺,推动企业创新技术和经营模式,扶持企业做强做大,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6、积极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机构在规范行业、促进产业、服务企业的作用,通过中介机构积极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品牌培育、标准制订和质量管理等工作,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四)建章立制,完善地方规章政策体系
1、研究制定《*镇索证索票制度管理办法》。
2、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的机制。
3、加强对各项措施如发放临时卫生许可证等实施效果的跟踪,不断修改完善相关政策。
(五)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重质量、保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