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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的含义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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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的含义

第1篇:突发事件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和谐校园;大学生突发事件;辅导员预控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02-083-03

和谐是人与人相处的最高境界,和谐社会代表着数千年人们对理想社会和人生理想的极致追求。当下的中国社会正处于和谐社会构建的伟大进程中,和谐校园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也成为社会科学研究与关注的焦点之一。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基本实现,高校已经不是象牙塔,在这个人群高度密集的地方,对来自社会各方面突发事件的影响缺乏有效的抵御屏障,也就不可避免地面临突发事件对大学生生活环境的影响。最近几年来,高校各类大学生突发事件屡屡发生,尤其是2008年上海商学院女生宿舍失火,4名学生为逃生坠楼身亡;2009年校园“甲型H1N1流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2012年寒假期间广西几所高校大学生假期交通事故伤亡事件以及2012年9月的涉日游行事件等等,这些高校大学生突发事件的不断出现,对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高校辅导员来说,提出了如何构建一个高校大学生突发事件辅导员预控机制重要命题。

一、新形势下高校大学生突发事件的辅导员预控机制构建的必要性

1.大学生突发事件。突发事件也即突发公共事件。大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被自然的、人为的或社会政治的原因在高校内部忽然引发,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学校的教学、生活和生活秩序的不以高校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的冲击或危害的事件。

2.辅导员预控机制含义。在2000年12月版《现代汉语大词典》中将“机制”解释为:“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在生物学和医学对此词进行了大量类比与借用,其指为生物机体结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以及其间发生的各种变化过程的物理、化学性质和相互关系的意思。本文所谓辅导员预控机制,也就是辅导员的预警控制机制的意思。这其中包含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预警机制,另一个是控制机制。“预警机制”的内涵为对风险前兆能够灵敏、准确地进行昭示,同时向警示的机构、制度等构建的预警系统及时提供,发挥出超前反馈、及时布置、防风险于未然的作用,能够将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及时避免或降到最低限度。而“控制机制”则可以理解为控制实质属于存在限制的一个过程,借助于这一过程,导致一个系统的要素通过对某一期望的目标和状态中的追求而建立起的标准使预测更有可靠性。

因此,我们以大学生突发事件与辅导员预控机制的含义而对大学生突发事件预控机制进行理解和界定,即:大学生突发事件的辅导员预控机制,也就是以辅导员为主体,通过自己职能范围的工作主动出击,在积极预测高校大学生潜在的突发事件及其负面影响的基础上,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让大学生突发事件对高校产生的损失和影响超前避免或降到最低限度。

3.构建的必要性。一是确保辅导员自身应对高校大学生突发事件能力的提升。应对突发事件是《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对辅导员所提出的明确要求。当下不断频发的高校突发事件让辅导员的应急处置能力面临日益严峻的考验。若高校突发事件没有得到辅导员的有效预控,就可能导致高校的安全和稳定造成严重威胁后果。这就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促进辅导员危机意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的机制建设,从而确保万一出现大学生突发事件,能够从宏观高度观照事件,对此判断正确、措施到位,从而使矛盾和风险得到有效化解,确保学生突发事件在可控的范围内圆满解决。由此来看,对高校辅导员应对大学生突发事件预控机制的研究,可以帮助辅导员提高辨认不同类型高校突发事件的科学认识水平,并有效发挥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从而增强其超前预控大学生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为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供合力。高校要健康、和谐发展就离不开一个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目前频频发生的高校大学生突发事件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高校的稳定发展,也对高校和谐校园的建设非常不利。作为高校应对大学生突发事件基层组织者和实施者的辅导员,对其应对大学生突发事件预控机制的研究,不仅能够提高辅导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而且能够使辅导员与其他部门的相互协调和配合的能力得到强化,从而与高校其他方面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加快建设和谐校园。三是进一步丰富高校大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控理论。关于高校大学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理论研究方面,我国的理论界的研究起步比较晚,基本是采用对国外理论借鉴的形式进行,但对于与我国社会和高校大学生实际情况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的成形研究成果不多。就其实质看,对高校大学生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理有着法律性、政策性和实践性很强的特点,对高校的安全稳定以及和谐校园建设影响很大。

由此来看,研究高校大学生突发事件的辅导员预控机制,不仅能够促进高校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的理论基础的进一步丰富,还能够对高校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有效构建提供一定补充和参考作用。

二、构建高校大学生突发事件的辅导员预控机制的主要功能

在大学生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中,一般有着萌芽、爆发与解决等三个阶段,而辅导员在此期间的预控功能也有着不同的发挥。

第2篇:突发事件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高职;英语;突发事件;应对

高职英语课堂教学的目标是提高学生英语听、说、读、写的能力,加强英语对话与英语交际能力的培养[2]。作为高职英语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类突发状况,恰当和谐的处理方式将对教学效果有显著的提升。

一、课堂突发事件的内涵及产生原因

所谓“课堂突发事件”,是指在课堂教学中临时发生的偶然事件,这些事件具有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和随机性。课堂突发事件主要囊括了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课堂外部引起的突发事件,例如,重大新闻、谣言、敏感事件、自然灾害、社会冲突等突发状况的发生带来的对课堂教学现场状况的干扰,造成既定的教学规划与教学程序不能按部就班地完成;另一方面是来自课堂内部的,包括教师与学生自身带来的偶然事件,例如,学生的违纪行为、搞怪动作、异常提问等,都会对原有课堂教学计划造成一定的阻碍,最重要的是这些突发事件极易破坏教师的教学情绪,影响其他学生的课堂听课效果。

笔者根据多年教学经验发现,高职英语课堂突发事件多由学生的不良情绪与行为引起,教师应该加以重视。

二、高职英语课堂突发事件的分类

1课堂外部环境或事件影响型

高职英语课堂教学并不是与世隔绝的,外部环境发生改变将对其造成一定影响。例如,课堂教学过程中突然打雷下雨、教室内玻璃场外人员突然击碎等,甚至如地震、泥石流、龙卷风等严重自然灾害的突袭,都属于课堂突发事件。还有诸如国家大事、热点新闻等的发生也都属于外部影响型突发事件。

2学生干扰型

高职英语课堂教学中学生由于受厌学心理的影响,难免会出现一些突发性的干扰教学的举动。例如,有的学生在课堂上睡觉打呼噜,导致原本肃静的课堂被呼噜声打断,并且引来全班同学的哄堂大笑。再如,有些学生偷偷在课桌下玩手机,这些突发事件不但会影响到周围同学的听课,还干扰了教师的授课计划。还有一些正面的学生干扰型突发事件,如学生针对某个英语短语或单词释义的突然提问等,都会令教师变更正常的教学计划。

3教师自身失误型

由于自身身体条件、备课不够熟练等原因,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也会存在失误。例如,身体不适影响了对课堂教学内容的记忆,忘掉了原本应该讲解的知识点;由于备课准备不够充分,在课堂上对某个单词的发音产生了错误而引起讲桌下学生的小声议论;在书写英语板书时,某个单词的拼写产生了错误,讲台下有学生突然站起来指出等。这都是教师自身失误型课堂突发事件。

三、高职英语课堂突发事件的处理策略

1因势利导,灵活教学

当外界的突发事件影响课堂教学时,高职英语教师不要恐慌,首先要维持课堂纪律,让学生保持安静,这是继续教学的必要前提。然后再根据已经发生的突发状况因势利导,灵活教学。例如,针对雷雨的到来,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分组英语情境设计,要求英语对话中谈到雷雨即可,内容可自由发挥。

2暗示感化,机动教学

对于在课上干扰教学行为的学生,教师不要盲目直接批评,采取暗示感化、机动教学的方法效果会更理想。例如,针对课堂上睡觉或者玩手机的学生,教师可以一边授课一边走下讲台,走到该学生身边时轻轻敲打学生的课桌或是轻拍学生的肩膀进行提醒。发现课堂上有一小撮学生不认真听讲而是小声聊天时,适当提醒:“大家不要着急,一会我们会有自由英语对话的时间哦!”

3诚实认真,及时纠正

对于教师自身干扰型突发事件的应对,教师应该摆正教学态度,一定要诚实、认真,对于课堂上出现的失误应该及时纠正,让学生感觉到为人师者对于学术的严谨态度,这样才能积极地影响学生的学习态度。例如,教师在课堂上出现了发音或者拼写错误时,一定要及时纠正。

总之,课堂突发事件的产生不可避免,高职英语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一定要灵活机动,提高应变能力,实现高效教学。

参考文献:

第3篇:突发事件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模型研究;黑龙江省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0-0375-02

黑龙江省作为我国工农业生产大省,近年来也多次遭受突发事件:宁安市突发洪水并引发泥石流事件、大兴安岭地区北部暴雪山火双重灾害事件、松花江水污染事件、鸡西七台河等地煤矿频频出现大规模矿难等。针对各种危害严重的突发事件,黑龙江省政府确立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全面考量突发因素,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级标准管理,组织各类型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一、突发事件的定义和分级

美国将其定义为“由美国总统宣布的、在任何场合、任何情景下,在美国的任何地方发生的需要联邦政府介入,提供补充性援助,以协助州和地方政府挽救生命、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及财产或减轻、转移灾难所带来威胁的重大事件。”我国政府对于突发事件所给出的标准定义是“突然发生,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简而言之,突发事件可理解为包括战争、动员、紧急状态的各种突发的紧急事件。对比国内外学者对突发事件的定义范畴,国际上通常将恐怖事件、国土安全等列入突发事件研究对象,而我国则将其作了一定的范围限制,仅指自然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的分类与分级:

2006年由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突发事件分为如下四类,表1所示: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和蓝色进行预警和分级管理。根据“重心下移”的分级管理原则,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分别由发生地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分类如表2所示:

二、应急管理的定义和内涵

应急管理定义:为了降低灾难性事件的危害,基于对造成突发事件的原因、突发事件发生和发展过程以及所产生负面影响的科学分析,有效集成社会各方面的资源,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和现代管理的方法,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地应对、控制和处理的一整套理论、方法、和技术体系。

应急管理内涵:包括预防、准备、响应、恢复四个阶段。第一阶段,预防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即通过管理和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化;第二层是在假定突发事件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来达到降低或减缓突发事件的影响或后果严重程度。预防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第二阶段,准备的目标是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能力,主要集中在发展应急操作计划及系统上。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预案编制、建立预警系统、进行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第三阶段,响应的目的,是通过发挥预警、疏散、搜寻和营救以及提供避难所和医疗服务等紧急事务功能,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到威胁的人群;尽可能控制并消除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第四阶段,响应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情况分析、预案实施、展开救援行动、进行事态控制。恢复工作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使突发事件影响地区恢复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继续努力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立即开展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损失评估、事故原因调查、清理废墟等;长期恢复工作包括重建和再发展,以及实施安全减灾计划。恢复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影响评估、清理现场、常态恢复、预案评审。

三、中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模式

中国应急管理的内容可以称为“一案三制”。“一案”是指应急预案,“三制”是指应急工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应急管理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是应急管理的重要基础,是中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二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统一指挥、各方协作、任务明确、责任清晰、主要结合本地特征的应急管理体制;三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运行机制,对突发事件全过程中各种制度化、程序化的应急管理方法与措施;四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法制,在深入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和分类制定应急预案,从而形成响应应急预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最终形成针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今后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应可以做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一个完整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四个方面:机制、体制、法制及在此三者基础上构建的应急预案。体制是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现实系统,是应急管理体系的核心;而机制是促进体制运行的一套可操作规范和方法;法制是应急管理体制的法律保障;而预案是在体制、机制、法制基础上构建的应对策略。

四、案例分析

根据国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模式,主要采用整体观照、统计学和总结归纳概括等方法,结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经验、特点,进一步分析、总结可以得出以下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分为六个子系统:1、信息采集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包括各类应急保障信息的采集,经常发生突发事件的重点地区防御信息采集,通过地理信息系统完成海量数据的采集,已经应对突发事件的社会综合信息采集;2、信息分析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包括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数据信息分析,以及与突发事件的历史数据对比分析;3、信息预警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包括对数据的分析情况进行预警,同时对突发事件的影响作出预评估;4、决策处理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包括根据预警分析情况,针对突发性事件迅速开展决策分析工作,并能够对决策过程的结果进行预判;5、危机处理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包括在处理突发性事件时,信息应该及时公开,提高信息传播的途径,针对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信息,并及时对反馈信息进行整理;6、评估处理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包括对突发性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为重建、恢复提供保障,并对结果进行评测,得出此次突发性事件的评测数据,为以后的突发事件提供数据分析保障。

第4篇:突发事件的含义范文

首先,“特权”的运用必须以公共利益为目的。洛克在《政府论》中写道:“这种并无法律规定、有时甚至违反法律而依照自由裁处来为公众谋福利的行动的权力,就被称为特权。”可见,只有为公众谋福利的权力运用,才能被恰当地称之为“特权”。这种“特权”的运用,是权责统一的体现,它是必要的,也是无可厚非的,必须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尊重。“特权”如有其它含义的运用,纵使我们有千万个理由,都将代表着权力的腐败,非正义的行为。突发事件的处理,其目的是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进而保护人民生命的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显而易见,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是其最终的依归。任何“特权”都必须以公共利益而非有限的特殊利益(包括集团和个人)作为基础,必须以是否为了促进社会的公共利益作为标准来衡量突发事件处理正当性的唯一依据。用卢梭的话来讲,“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

其次,保障公民的生命权是实施“特权”的优先选择。许多突发事件的处理都是与人的生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特权”的运用上,保障人的生命权必须处于首要和紧急的地位。第一,因为生命是一个人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前提,人的任何其他权利均须附有生命才能存在,这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说,一个人生命权的消失,其所拥有的其它一切权利或利益将随之而消失,所以生命权的损害是无法准确计量的,生命权价值的不可评估性是其重要的特征,生命权优先于其他权利在逻辑上不证自明。第二,保护公民的生命权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人是目的”,任何一种将人作为手段的企图都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这是一种康德式的道德律―“绝对命令”,不能为处理事件而不择手段,生命权无条件的终极“目的”其价值地位之优越性不言而喻。《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明确宣称生命权是“每一个人固有的人权”、为“最高权利”,即便“在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命的时候”,生命权也属不得加以克减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但是,人的生命权一旦消失,后续的国家和社会所给予的损失和应得的救济都将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第三,人的生命价值不存在质的差别和量的比较。从质上来看,不能利用“特权”为保全自身生命权而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即便在紧急状态下也不例外。这种行为不具备免责效力,也不合乎法律要求。从量上来看,不能说为了挽救多数人的生命,少数人负有牺牲生命的义务。即不得根据现场人生命的数量进行权衡。即便当数人共同陷入生命危险中,客观上已无法确保全体的共同生存,而任何一位或数位的牺牲都可能导致其他人的存活。此时,也无理性的标准确定危险共同体中的某人存在牺牲的义务。

第三,“特权”的运用应遵循比例的原则。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特权”的运用尽管有“特”的一面,仍是一种权力的实施,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如何防止权力的滥用?比例原则就是对其限制的方法之一。比例原则即指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特权”手段的实施与达到的目的之间应保持某种适当比例,或称客观的对称性,否则会产生合法而不合理的结果。如在处理某种突发事件时,有可能对他人的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保持二者的适度比例。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也指出,“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比例原则是处理突发事件时领导“特权”运用的一个重要法则。在现有的条件下,它是在突发事件中对公共利益和公民私权最大限度的保护,以防止“特权”的滥用。如果在现场处置中一项最不经济和效率低下的措施得以实施,并能“成功”化解冲突,我们也不认为这是一项“好的”或“善的”措施。

第5篇:突发事件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英语教学,突发事件,处理技巧

突发事件(emergency)可被广义地理解为突然发生的事情:第一层的含义是事件发生、发展的速度很快,出乎意料;第二层的含义是事件难以应对,必须采取非常规方法来处理。课堂突发事件是指教学过程中突然出现的一些事先不曾预料的, 完全处于教师教学计划之外特殊问题(主要是指学生一方而言),打断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师生们的思路,转移学生的注意力,影响教学的正常进行。

对于英语学科而言,因为缺少自然的习得环境,再加上到中学后,教师们都是按照中、高考的要求教学,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学生成绩的标准,英语课堂教学刻板、枯燥,致使很多学生到中学后对英语的兴趣很快降低,成绩不理想,既而厌学英语,课堂上不认真学习,常常会做出一些令教师意料不到的事情来。对这些发生在英语课堂的突发事件,特别是那些由学生制造的突发事件的处理,往往对英语教学有很大的影响:它关系着能否有效融洽师生之间的感情、降低学生学习英语的情感焦虑、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所以,掌握必要的处置课堂突发事件的技巧就成为每个英语教师的必备素质。下面笔者就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谈谈如何处置英语课堂上的突发事件。

首先,教师必须做到这“三熟”,即要熟悉教材、熟悉教法,熟悉学生。

熟悉教材、熟悉教法就是在上课前做到胸有成竹处理好一切知识上的问题,决不能在课堂上出现知识性错误。另外教师要把所有的知识点设计得简单、易懂,让学生能够及时跟上教师的步伐。

但是,年轻教师由于缺乏教学经验,在讲课时偶尔出现失误是难免的。这个时候教师一定要冷静和真诚。例如,有一次组里的一位年轻教师下课后很生气的说,今天被一个学生气着了。原来,在她讲课的时候,一个学生直接站起来说,“老师,这个词用错了!”她当时就觉得大脑一片空白,僵在了讲台上。这种情况,我的做法是,如果当时自己意识到了错误,大方的改过来,并当众表扬这名同学习认真,基础扎实。这样一方面化解了危机,另一方面表明教师虚怀若谷,海纳百川。如若明知错误,还要死要面子,为自己狡辩,甚至训斥学生,不仅会让学生觉得教师专业素养不够,而且以后对教师失去信任。如果自己也拿不准,不妨告诉学生,自己下去在核实一下。事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并给予表扬。这就是所谓的教学相长的道理。

熟悉学生就是要熟悉学生的学习情况,熟悉学生的个性品质。这样教师就能充分估计到学生可能出现的情况,并能够“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火眼金腈”,及时地发现问题并准确地进行判断,及时地处理,尤其是班里常出问题的学生。并在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后能迅速地集中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的注意力迅速地转移到学习中来。

第二,教师要努力营造和谐的教学氛围,降低突发事件的出现率。

教师要做到不把不良情绪带进教室。马卡连柯就曾说过: “ 不能控制自己情绪的人,不能成为好教师。”如教学过程中班级出现不和谐的因素,教师要学会调节自己和学生的不良情绪,并且把他们化解。

例如教师在讲课时发现有学生在睡觉。如教师认为自己讲课而学生没有认真听课,火冒三丈的话,将学生训斥一顿,既影响到自己的心情,又影响到整个班级。有一次一个学生在我的课堂上睡着了。这个时候我停下来,看着睡觉的同学说,我知道咱门班级谁学习最努力了。这是同学都在猜想谁最努力。我接着说----某某同学晚上太用功了。同学都笑了,而他的同桌把它也推醒了,他自己也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第三 教师应该充分理解,信任学生,进行换位思考。

教师在遇到学生在课上说出不恰当的话或做出或一些异常的举动时,要冷静,相信学生不是故意捣乱,并能站在学生的角度去分析。处理课堂突发事件时要有爱心和耐心“ 多用情,少用气 ” 。要以情感人,亲切和蔼,心平气和,而不应怒气冲天,训斥指责,或者有意冷淡疏远。一句话能说得人笑,也可能说得人跳。 ” 即使有学生犯错误,教师不要轻易认定学生是故意捣乱,更不要动不动发脾气,和学生发生正面的冲突。采取简单化地呵斥、赶出教室之类的处理办法。运用暴力可以解决,

最近,我们学到Deadly disease时,教师组织学生讨论自己经历过的人生中的重大事件及感受时,一个学生说,自己人生中的中大事件就是结婚,生孩子,找工作。一位刚参加工作且还没有结婚的年轻女教师就感觉学生是在故意起哄。在我的课上,也有学生这样说。我考虑学生这样说一则是由于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正所谓“成家立业”嘛;其次也有可能是基础较差没有听清楚。所以,我说,你说的很对,这几件事确实是我们人生中的大事,但我们今天讨论的是我们经历过的,重大的且令我们难忘的事。

第四 能在课上解决的问题不拖到课下

对于个别人的问题,在没有影响他人的情况下,教师可以利用自己的眼神、表情、动作手势等向他做出暗示,也可以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其它的无声处理方法。

如有的学生在上课时看课外书,除了可以用上面的方法以外,也可以叫其站起来朗读一段或会答一个简单的问题来制止。当然也可以走下讲台到学生中间去有意识地到他身边一站,一般如果不是那种“铁杆式”不是经常看书的学生,只是偶犯,不要轻易的没收学生的书或当众销毁书,可以课下对它的书进行质的检查,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 不易在课上处理的问题,放到课下处理。

这是处理课堂问题最好的方法之一。如教师正在讲课,突然一位迟到学生在外面喊报告,这时应该让学生先进教室,不问原因,继续讲课,待下课后,再单独了解情况,再进行处理,进行教育。这样做既达到了教育学生的目的,沟通了师生的感情,没有影响其它学生。有利于今后的教育教学,这才体现教师的真功夫。

总之,处理好课堂上的突发事件的确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处理课堂突发事件时综的原则是要有爱心和耐心,“ 多用情,少用气 ” 。要以情感人,亲切和蔼,心平气和,而不应怒气冲天,训斥指责,或者有意冷淡疏远。一句话能说得人笑,也可能说得人跳。 ” 即使有学生犯错误,教师不要轻易认定学生是故意捣乱,更不要动不动发脾气,和学生发生正面的冲突。采取简单化地呵斥、赶出教室之类的处理办法。运用暴力可以解决, 去维持课堂教学秩序,好像也有效,但对课堂气氛、师生情绪的影响很大,暴力的结果往往导致的是学生个性的扭曲,对立情绪的加剧。因而对教育教学效果的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要想保证教与学始终在师生的最佳情绪与最佳状态中进行,达到教学效果的高的境界,就必须充分的利用和发挥好自己的教育机智,运用一定的策略,艺术的应对这些“突发事件”。

参考文献

1. 司马军辉; 巧妙处理课堂突发事件[J]; 中小学教学研究; 2001年02期

第6篇:突发事件的含义范文

一、审计应急管理的含义和基本特征

审计应急管理是指各级审计机关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而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在这里,审计应急管理的主体是各级审计机关,管理的目的也是有效应对、减少损失和影响,管理的内容是审计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应急预案的制定、突发事件的内外处置、沟通协调、后勤保障、信息等。

审计应急管理的基本特征:1.政治性。处置突发事件的好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因而是国家和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审计机关也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严肃地看待审计应急管理的重要性,把参与处置突发事件作为光荣的政治使命,严格审计应急管理,充分发挥审计应急管理的作用,确保审计应急管理任务的顺利完成。2.专项性。政府应急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审计应急处置任务对内就是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开展预防和自救活动,对外就是要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和政府的要求对财政救灾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方面合理筹集、分配和使用救灾资金,避免出现资金被截留、挪用、贪污等问题。3.集中性。审计应急管理一旦启动,审计机关就必须集中一定的时间、集中专门的队伍投入到救灾之中,并准备专门的财力、物力予以保证。4.紧迫性。快速反应、快速处置,是减少突发事件损失和危害的有效途径。审计应急管理也必须体现快速反应和快速处置的精神。5.一定程度上的被动性。审计应急管理只有在突发事件爆发后才能紧急启动,积极实施。在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和损害结束后,审计应急管理活动才能告一段落,因此,具有一定的被动性。尽管如此,审计机关也要变被动为主动,以主动的态度努力做好平时的审计应急管理工作,防患于

未然。

二、审计应急管理的原则

1.服从大局原则。审计应急管理工作是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审计机关必须把政府交办的审计应急工作作为一项大事来抓,不管自身有多大困难,都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各级政府的决策和决定保持高度地一致,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审计应急任务。

2.全面动员原则。审计机关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进行全体动员,开展审计应急管理活动。

3.贴近服务原则。审计应急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审计应急管理的范围涉及救急、救灾、救险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资金来源既有政府财政部门拨付的专款,也有社会各界团体和个人捐赠的款物,款物使用的方向既有指定对象的也有非指定对象的。因此,在审计应急处置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用良好的精神面貌,带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也要关心奋斗在审计应急一线的审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以及家属的冷暖,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问题。

4.“平战”结合原则。提高审计应急管理的能力,需要从平时做起,不断增强广大审计人员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参与意识等,审计应急情况一旦出现,就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5.与时俱进原则。政府应急管理是一个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的过程,审计应急管理也需要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增强审计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审计应急管理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改进审计应急管理的机制、措施。

三、审计应急管理的范围和内容

审计应急管理的范围。一类是审计机关对突发事件进行预防,或突发事件发生后所组织的各项自救活动。如“非典”时期,审计机关根据统一安排进行的定时、定点的消毒、清洁活动,以及这次汶川地震震区审计机关开展的救灾活动。另一类是审计机关根据法定职责和政府指令,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参与政府组织的有关应急处置的活动。如审计机关奉命对各类救灾款物进行的全过程跟踪检查活动。

审计应急管理的主要内容。(1)制定审计应急预案。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全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文体、会展活动应急预案。审计应急预案属于部门应急预案范畴。应急预案是一定时期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总的行动和措施安排,制定好审计应急预案是审计应急管理的重要任务。审计应急预案一般应该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主要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2)建立审计应急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一般由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处置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推动、上传下达等审计应急协调工作。处置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人员范围和数量。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应急物资、交通工具的供应、保障和维护等。(3)科学界定审计应急的主要职责。鉴于审计应急管理包括两个方面,那么其职责也应从两个方面界定。一是在突发事件中审计机关自身组织预防和自救活动的责任。在这方面,审计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和落实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应急管理职责。二是在突发事件中审计机关参与突发事件有关款物的监督检查活动的责任,审计应急职责应具体化。(4)规范审计应急处置程序。其程序一般包括应急准备、应急实施、应急结束三个阶段。例如应急准备工作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后,审计机关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宣布进入审计应急状态,按照审计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审计应急人员进入应急岗位等。如果情况特殊,来不及做以上工作,则直接进入应急实施阶段。在应急实施阶段,审计机关如果面临地震这样的直接灾害,一方面需要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报告突发事件产生的损害程度,了解上级的指示,另一方面,需要动用一切手段,立即组织开展自救活动。如果是开展救灾款物监督检查活动,则要动员组织好专门力量,根据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指令,指定工作现场,迅速开展工作。应急结束阶段,主要是做好应急工作的总结、情况汇报等善后事宜。(5)审计现场协调。一是审计现场内部协调。即审计机关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审计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职责,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处置现场突发事件预防和自救活动开展情况,款物监督检查情况,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审计现场外部协调。即审计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政府应急管理预案的要求,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进行沟通联系,宣传审计应急管理程序和要求,反映审计机关应急处置的情况,解答相关人员的问题,提出审计应急需解决的办公条件、物资保障等要求。(6)实施审计结果公布。按照政府有关要求,审计机关在履行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和结束后,要将审计的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审计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当对审计结果公告的质量进行控制,安排好公布的时间和新闻媒体,做好对社会疑问的解答准备,确保审计结果公布顺利进行。应政府要求,参加新闻会或接受记者采访。(7)撰写审计应急工作评估报告。审计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当全面回顾审计应急工作开展的情况,评估审计应急工作取得的成效,找出需要进一步改进的不足之处,提出今后加强审计应急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审计应急预案。(8)提出奖惩处理建议。对审计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提出表彰的建议,对、等违法违纪的人员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9)组织开展平时的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和应急管理知识的培训、应急演练等。

(作者单位:天津市审计局)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全国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2.新华社,《马凯谈加强政府应急管理》,2008.11.28

3.于建荣等编,《应对突发事件知识读本》,新华出版社,2008。

4.郭济主编,《政府应急管理实务》,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年。

第7篇:突发事件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莲藕型供应链藕节型供应链

莲藕型供应链暴露的问题

供应链及其管理的相关概念。美国学者史迪文斯(Stevens)认为:“通过增值过程和分销渠道控制从供应商的供应商到用户的用户的流就是供应链(SupplyChain),它开始于供应的源点,结束于消费的终点。”供应链管理(SupplyChainManagement,简称SCM)指的是从供应商开始,经由制造商与各级分销商,直到最终用户的全过程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集成化管理,其目的是将顾客所需的、正确的产品(RightProduct)在正确的时间(RightTime),按照正确的数量(RightQuantity)、正确的质量(RightQuality)、正确的状态(RightStatus)送到正确的地点(RightPlace),即“6R”,并使总成本量最小。

莲藕型供应链存在的问题。传统的供应链好比是一根莲藕,供应商、制造商和经销商是相邻的藕节,藕节中的空腔是用来运输水分和养料的,这就好比供应链中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传递。然而由于藕节与藕节之间有藕结的存在,营养物质并不能极为顺畅地从一个藕节流动到另一个藕节,这象征着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并不能在整条供应链中实现流动的畅通化。当外界有一把刀对准藕结砍下去时,莲藕便会由一个整体被分为若干段孤立的藕节,这象征着传统的莲藕型供应链的不稳定性,在有突发事件爆发时,供应链可能会承受不起沉重的打击而出现断裂甚至崩溃。今年爆发的SARS事件就暴露出了当前供应链存在着的相关问题,揭示了令人担忧的莲藕型供应链的弊端。

预测需求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莲藕型供应链是一条联结供应商到用户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集成统一体,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贯穿于整条供应链的动态运作过程。在当今信息社会,信息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的资源,是企业把握市场动态、预测市场需求,从而制定相应生产计划的凭借标准。但在莲藕型供应链中,供应链流通路径过长,藕结对信息的阻挡和歪曲都造成需求预测的困难。在SARS事件中,突发事件引起了信息流的连贯性断裂、消费者需求不可预知或难以预知的现象。例如,消费者对口罩等商品需求的萌发与生产企业的需求预测之间出现了断层:需求呈几何级数的激增态势,而制造商所接收到的信息只反映前一时期的市场需求。

供给能力与突变的需求之间的矛盾。一个正常运作的市场是供需平衡的,当双方力量不平衡时,价格的变化,即价格机制会发挥作用,促使市场出现新的市场均衡(marketequilibrium)。但面对突发事件,这一规律还来不及发挥作用,藕结的阻挡作用就已凸显,制约着供应链的快速准确反应,这就出现了两种可能:一种是需求暴增。此时,企业长期以来优化供应链、不断追求的零库存遭到当头一棒,库存减少和需求暴增的矛盾难以调和。SARS出现时引起了抢购板蓝根和白醋的风潮,而企业的原材料供应、生产制造能力极其单薄,相关商品出现了严重的断货,使市场需求激增的良好机会被白白浪费。另一种是需求狂减。如果说需求的暴增所带来的问题是企业甜蜜的痛苦,相信需求狂减就实在让人笑不出来了。SARS的冲击使一些行业(如餐饮业、旅游业)和一些中小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缺少客源让这些企业几乎陷于瘫痪,整条供应链都遭受了沉重的打击。

单个企业与供应链整体之间的矛盾。供应链是一条由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和顾客组成的环环相扣的关系链条,一方以上游企业为依托,又为下游企业的运作提供支持。供应链的价值体现在整体运作上,只有各个企业都不局限于一己的利益得失而将供应链的整体效益作为目标时,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虽然近年来一再提倡供应链合作伙伴的信任,但危机的出现使莲藕型供应链中这种关系的脆弱性和系统缺陷暴露无遗。供应链中各环节力量不均又都拥有各自的利益,面临损失,谁来为供应链买单仍然悬而未决。同仁堂作为这次SARS事件中惟一一家能依照限价政策供应防非典中药的企业,一力承担高价药材的损失和越卖越亏的尴尬局面,不可否认,同仁堂百年不倒的老牌子及经营品种的多样性使它可以拆了东墙补西墙,但那些经营分散而品种单一的药材商又怎能像同仁堂那样坦然应对原料价格暴涨而仍然大旗不倒呢?

基于突发事件的藕节型供应链

突发事件的含义。突发事件是指由非预见性、外在因素引起的突然发生的事件。

基于突发事件的藕节型供应链。藕节型供应链是供应链中的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利用现代化的管理信息系统技术管理供应链,减少作业的中间环节,从而达到反应最迅速和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新型的供应链。具体来说,就是要把莲藕型供应链转化为藕节型供应链,即将若干藕节整合成一段藕节。在一段藕节里,营养物质能畅通无阻地流动,这意味着在整合后的供应链中,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能迅速、畅通、高效地流动,而原本由藕结隔断的供应链各环节也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休戚相关,荣辱与共。当外界有一把刀对准藕节砍下去时,藕虽断丝仍连,这就象征着在有突发事件爆发时,供应链各环节面对危机仍能保有一定的联系,不会出现全盘崩溃的局面。

藕节型供应链与莲藕型供应链比较。企业关系:企业之间的关系由松散的相互牵制的合作关系转化为密切结合的利益共同体。在莲藕型供应链中,尽管大部分的企业都宣称要建立供应链联盟,但“藕结”的存在使得各企业仍然是“大难临头各自飞”,由此得知,仅仅凭信任和契约是不足以制约企业的,松散的利益关联使供应链遇到危急时刻仍然是牺牲品,只有建立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才是供应链创造效益、规避风险的保障。利益共同体的建立也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各环节的共同努力。如制造商应选择主要的供应商与之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经销商和制造商根据市场需要,共同设计和开发产品;最终利益的分配也要在这三个节点企业中都有所体现,从而达到整条供应链共同面对市场,对外一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目标。

工作效率:在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的基础上,藕节型供应链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手段,使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高效快速的运转。没有藕结的阻挡,莲藕整合成藕节,使流通的距离变短,路径变宽,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可以畅通无阻的在整条供应链中统一调配和运作,因此供应链整体反应速度加快,误差减少,从而能更快的面对市场的变化并提出应对之策。同时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使供应链产生更大的效益。藕节型供应链的建立

利用藕节型供应链链路短、反应迅速的特点,建立灵敏的预警系统与迅速的反应模式。藕节型供应链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在有突发事件爆发时,它固然能“藕虽断丝仍连”,但谁也不愿看到藕断的局面,所以为了把风险、损害降到最低,应给藕节型供应链套上一件“防弹外衣”,这就是建立预警系统。企业应设立并完备自己的情报信息网络,保持联络畅通,对营销环境中有可能威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信息做出科学预测,分析危机出现的可能性及出现后会对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以此来调整自己的生产和经营。突发事件爆发之突然有时并不是企业能预料到的,因而针对突发事件,预警系统更应发挥的作用是敏感捕捉由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需求状况变化的信号,对有可能大规模影响企业经营的需求走势做出预先示警。当SARS爆发之初,市场上相关商品出现热销时,预警系统应灵敏地嗅到该局面之后隐藏的巨大商机,供应链上各环节应据此加快对商品的制造、分销。在抢购风潮愈演愈烈,市场呈现出过度需求时,预警系统也应预测到该畸形消费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以及供应链运转带来的威胁,提醒企业尽快采取措施抑制需求。可见预警系统不仅应在突发事件爆发之前发挥作用,还必须贯穿始终,密切关注一切有可能对企业构成威胁的因素。

对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进行战略整合,实现藕节型供应链的战略目标。藕节型供应链最大特点就是一体化的加强,使上下游各企业真正融合在一个利益圈里。在传统的莲藕型供应链中,各环节是作为相邻的藕节而存在,虽然大家是共同处于一条供应链中,但之间的关系存在对抗,一方是“赢家”,另一方是“失败者”,双方的每一个行动的出发点都只是自己的利益,这种“近视症”的危害在市场突然出现激烈动荡时将出现级数倍增长,企业在面临危机时,不顾及其他环节的利益,单纯、盲目地从自身出发,这虽然在短期内为自己减少了损失,但作为供应链中的一环,其行动可能会对其他环节造成致命的打击,因而从长远来看这种行动不过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建立藕节型供应链是实行横向一体化,即实现相邻藕节的真正一体化融合,这要求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之间相互沟通,以便形成深层次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种关系不仅仅靠合同、契约来维持,更需要利益的保障,并在此基础上上升到无形的心理意识领域——彼此信任。信任的建立基于:患难与共、关系的连续性和政策的一致性以及频繁沟通。在有突发事件爆发时,单个企业首先想到的会是供应链的整体利益,一方会关心另一方的利益,任何一方在采取行动之前都会考虑自己的行动将对另一方所产生的影响。

充分利用第三方物流。在整合后的藕节型供应链中,物流的传输虽与整合前相比,能以更快的速度流通,但企业若仍然把整个物流的责任全揽下来,不利于宏观调控,同时也让整条供应链负担过重,因此,建立第三方物流,把一部分业务外包出去,是实现藕节型供应链轻装上阵、提高作战灵活性的一个必要武装装备。在传统的莲藕型供应链中,企业实行的是纵向一体化物流系统,负载在有形物料、成品上的需求信息和供应信息都是逐级传递的,因此上级供应商不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对市场信息的反馈速度较慢,从而导致需求信息的扭曲。此外,传统的物流系统没有从整体角度进行物流规划,导致一方面库存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当需求出现时又无法满足,这样一来企业就因为物流系统管理不善而丧失了机会。当市场上爆发突发事件引起需求急剧波动时,传统物流系统的僵硬和脆弱就暴露无遗了。在突发事件爆发时,第三方物流能有效弥补企业反应迟缓、物料运输落后的不足,让商品能在更短的时间内到达有需求的顾客手中。

第8篇:突发事件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群体性突发事件;有限理性;集体性启发;瓮安事件

中图分类号:D63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4)01-0090-05

一、问题的提出

群体性突发事件是近年来中国频繁发生的一种社会现象,日益引起政府以及媒体的重视。目前学术界对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解读:一是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有学者认为,的频发与当地的社会治理有关,他们或者归因于官员的服务观念淡漠,面对民众的诉求,不积极做思想工作,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忽略民众的利益[1];或归因于改革开放导致的社会转型,政策不到位,经济发展程度不高;或归为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以及当地的黑恶势力作怪[2]。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所归纳、总结的有关群体性突发的原因相对比较全面,但往往忽略了对一些具体问题的深入探讨。二是社会舆情的角度。舆情是指事件中参与者们已经具有的和围绕事件情况变化新产生的社会政治态度。在发生的过程中,群体的政治态度会有所变化,譬如爆发前有情绪的积累,爆发时根据控制方的应对方式不同,有时会加剧,有时则会减弱[3]。

上述研究最大问题是理论研究明显不足,主要体现为对西方相关的集体行动理论关注不够。当然也有一些学者尝试着运用西方的集体行动理论,结合中国的国情,对中国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进行研究。于建嵘运用了勒庞的群体心理学理论来分析,认为突发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借机发泄、逆反、盲从、法不责众等心理[4]。虽然这些研究也认识到中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一些特征,但由于缺乏理论指导,很难进行深入研究。

另一个问题是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定性存在偏差。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给群体性突发事件定性为“危害”,“对政府管理和社会造成影响。”[1]基本上把这类事件认定为非理性的行为。王来华,陈月生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并概括了6个主要特征:导火索刺激,人群聚焦,突然发生,情绪波动,行为冲突和情况多变[5]。于建嵘从参与者心理角度进行了研究。认为事件中的绝大多数参与者与最初引发的事件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主要是路见不平或借题发挥,表达对社会不公的不满、以发泄为主;有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的行为,不仅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财产方面的损失,而且会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6]。由此可以看出,他基本上也把群体性突发事件参与者的行为归为非理。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中国的学者多是站在政府的角度衡量群体性突发事件对政府、官员和社会的得失,很少从参与者心理的角度进行考察。而且,他们对参与者的评价相对比较负面,认为这种行为是一种非理性的行为,基本忽略了群体突发性事件中参与者的理性因素。

二、有限理性:群体性突发事件分析的新视角

笔者认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参与者既有非理性的因素,也有理性的因素,是一种有限理性。理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自利,即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二是对共同善的追求。只要符合其中一点即是理性[7]。换言之,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选择个人利益至上,或者选择集体利益至上都是理性的行为。那么非理性的行为即是在追求个人利益时,做出的决策不利于个人利益,过于关注自己的动机、兴趣、精神过程,而干扰了对自己利益的考量,做出有损自己利益的行为,或者说本来追求有益社会或集体的行为,但因受动机、兴趣等的干扰,结果却危害了社会或集体。

西方学者对理性与否的探讨,体现在集体行动或社会运动理论中。集体行动的理论源于20世纪初期的法国思想家勒庞(Gustave Le Bon)。他认为当一群人聚合在一起时,去个性化、情绪化、非理性化占据主导地位。所谓去个性化,是指群体中的成员往往会失去个体感而淹没于群体之中,做出一些与个人独处时不可能做出的反应,甚至与自己个性截然相反的某些行为。所谓情绪化是指群体的行为往往表现出强烈的情绪色彩,在很多情况下理智往往为情绪所支配。与此相应的是,他们在判断某事或评判某人时,不能诉诸理智,丧失了批评能力[8]。

勒庞把人们参与运动归为非理性,注重对人们情感的探讨,这种分析模式影响了以后对社会运动的分析。20世纪60年代兴起了相对剥夺理论,代表人物有戴维斯(Davis)、古尔(Gurr)等人。相对剥夺感的理论认为,人们的不满是在比较中产生的,具体来说,在与自己过去,与自己的将来,以及与他者的比较中产生。相对剥夺感越大,产生的攻击越大,这就是挫折—攻击机制[9]。

以上的研究基本上属于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路径,重视不满的产生,强调非理性的作用。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有学者对这种研究方式提出了批评,他们注重理性的作用,关注国家和社会结构[10]。最著名的是奥尔森在《集体行为逻辑》中所提出的理性选择模式。他认为每个人参与集体行为时都是理性的,即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集体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具有共享性,这样就会出现“搭便车”现象,即个人少付出,甚至不付出。“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者其他某些特殊的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11]这就是所谓集体困境,解决此问题的方法是选择性刺激,即刺激能够到达每个个体,真正做到奖勤罚懒。

运用理性进行分析社会运动可谓占据了当今社会运动研究的主流。以美国为例,主要体现为两大理论:一是资源动员理论;二是政治过程理论。资源动员理论对社会运动的解读继承了奥尔森的理论,代表人物为麦卡锡(McCarthy)和扎德(Zald)。他们回答的是这样一个问题:人们尽管有时怀有不满,但并不是所有的不满都转化为行动。这是因为行动前人们通常要考虑资源的得失(主要体现为时间和金钱)。他们运用市场经济的供需关系分析社会运动。社会运动的参与者被看作是理性的消费者,而社会运动的组织者是供给者,他们提供的产品迎合了参与者的需求[12]。政治过程理论是对资源动员理论的发展,代表人物是查尔斯·蒂利。该理论接受理性选择模式,认为集体行动有得有失,但在采取行动前,抗议者总要计算自己的付出,以及带来的利益,然后比较得失才付诸于行动[9]。

以上诸种探讨集体行动的研究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即把理性与非理性看作截然对立的两面,没有关注到理性与非理性的中间状态。20世纪70年代以来,认知心理学已经认识到人们的理性是有限的。西蒙(Herbert A.Simon)在70年代末期,发表文章称政治学的研究应该将认知心理学的有限理性观点与经济学中的实质理性结合起来[13]。也就是说,我们在考察政治人的行为时,既要考察经济学中所提出的人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观点,也要注意到心理学中提出的人们的理性观点,两者结合起来考察政治现象可能更加准确。

有限理性与政治学的结论最好的体现是启发在政治学中的应用。启发是一种认知捷径,能够把复杂的任务简单化,它也是一种理性,但是这种理性是有限的,它的作用是避免人们在信息分析中耗费过多的精力。即化繁为简、有限理性、省时省力是启发的基本特征[14]。

启发在政治学中多用于选民的研究,有学者指出,选民在了解和思考政治问题时,运用的思维方式即是启发[15]。也有学者开始把启发理论与集体行动理论结合起来。鲁尔(James B.Rule)提出了集体行动启发的概念,即集体行动也会遵循认知的捷径,集体行动同样游走于理性与非理性之间。他认为理性与非理性模式都是理想的类型,只可能解释某些现象,譬如勒庞等的理论能够很好地解释群体的情感,以及群体自发的行动;理性模式在解释参与者的目的方面做得很好。最后他主张两种模式应该调和[16]。

理性模式与非理性模式的争论是因为针对不同的研究对象所致。从集体行动理论的演变可以看出,两种模式存在明显的分期,60、70年代以前的理论多主张非理性模式,之后多主张理性模式。非理性模式论者多应用于无组织、群体的自我行动,譬如勒庞就是以法国大革命作为样本考察群体的心理;理性模式论者探讨的多是有组织的集体行动,譬如工会领导下的罢工等,这些行动带有明确的目的和利益的计算。鲁尔的研究还提醒我们,现实中集体行动有可能是理性与非理性的混和,不是单纯的理性或非理性。

但鲁尔的研究也存在问题,即把情感与理性对立,把情感的发泄看作是非理性的一种体现。但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许多学者注意到理性与情感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密不可分。许多学者在研究政治认知时发现,政治情感在政治认知的研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马库兹(George E.Marcus)对情感(emotion)的英文作了如下的解释:“e”指“to be”,和“motion”结合在一起,意为激励人们(move people),使人们付诸于行动[17]。麦格劳(McGraw)所说:“在研究人们对政治世界的理解和反应时,如果把情感排除在外,这种研究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们对政治的情感,不管是强弱,也不管是发散的还是具体的,都不可能避免地渗透于其中。”[18]

在此背景下,有学者有意识地把情感、理性同时引入到对集体行动的考察中。卡兰德曼斯(Klandermans)把不满看作是一个运动形成的必要条件,只有群众有不满,才可能形成共识,最终参与运动。但不满仅是一个必要条件,并不一定导致人们参与运动。因此还要关注到参与运动得失的考察,即理性的计算。譬如集体的收益,成功的可能性等等[19]。但是卡兰德曼斯考察的对象多是有组织的示威、罢工,譬如荷兰组织的反对美国在荷兰部署导弹的示威,而对群体性突发事件没有关注。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研究更多地还是停留在勒庞的时代,归为非理性的行动。

综上所述,对集体行动的理性与非理性的定性不仅体现为时代的差异,也体现为研究对象的差异。西方学者近期的研究成果,使我们认识到理性与非理性之间存在着有限理性,理性与情感之间也不是对立的,二者有调和的一面,这点有助于我们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出重新的思考。有限理性分析是否适合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分析?答案是肯定的。中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爆发既有非理性的,也有理性的因素,是一种有限理性。群体在与政府打交道的过程中逐渐把群体性突发事件看作是一种集体性启发,即在遇到不满时,作为影响政府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三、对贵州“瓮安事件”的分析

(一)爆发的心理基础:群体的不满

瓮安事件爆发前,民众的不满情绪来自以下方面:对自身地位低下不满;这种较低的社会地位与相对剥夺感结合使不满情绪加剧。

2000年至2007年瓮安地区生产总值翻了近一番,财政总收入增长近3倍。但矿区民众的生活水平不仅改善不大反而更加趋于贫困,有的连基本生存都出现了问题。刘子富是这样描述的,瓮安矿产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剥夺了群体的生存权。矿产资源的开发,导致了地面开裂,房屋下沉,赖以生存的水源枯竭,民众的基本生存条件面临威胁[20]86。可见,矿区民众产生不满情绪来自于生存权的威胁,其产生根源是分配的非正义,即结果的不公。类似问题也发生在移民拆迁等问题上。

对于生活在县城的民众来说,他们的威胁则主要是安全。在瓮安爆发前,治安不好是当地人的共识。有的人在家里遇到了抢劫,报警之后,警察却要求他们打另一个电话。很多人“晚上都不敢出门”,晚上的路边,“可以见到有人拿着砍刀走来走去的”,小店下午都会很早关门[21]。当地警方对治安案件打击不力导致了受害者的不满,纵容了黑社会的形成,在瓮安中就有黑社会性质的“玉山帮”在其中作乱。

瓮安民众在与自己的过去比较中也产生了不满。民众的基本生存权在当地矿产资源开发前还是得到保障的,但矿产资源开发后,基本的生存权已经受到了威胁,前后差距明显。具体来说,他们面临的威胁或来自于矿业的盲目开采,或来自于社会的治安,这些都需要政府的积极介入才能够得到改善,但是由于当地政府对这些问题处置不力,有时甚至是不作为,使民众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失望。

(二)非理性因素分析

瓮安群体性突发事件源自于一个小女孩的自杀,最终发展成群体性突发事件。为何小女孩的自杀会成为传染源?首先,小孩、女孩都是弱者,是人们所同情的对象。李树芬(即死者)和女伴是在黑暗的晚上与另外两个社会青年在河边玩中自杀身亡的,正因为她是一个女学生,其死亡自然首先会使人想到是他杀。警察此后的一系列行为似乎也在印证人们猜测的合理性。警察认定女孩李树芬属于溺水死亡,家属不同意认定的结论。值得注意的,事件之后查明,小女孩确实为溺水死亡,但对于两次尸检的结论家属均不认同。因为法医所做的工作,家属并没有在场,因此家属怀疑结论的公正性。警察不但没有很好地解释,反而与女孩的家属发生冲突,女孩的叔叔还遭到毒打。

其次,人们缺乏冷静分析。家属所提出的主张,看似合理但实际上缺乏有力证据,但由于警方没有给出很好的解释,导致谣言满天飞。譬如有人说,李树芬的同学王某是县委书记的侄女,在考试时,李树芬不把试卷让她抄,由她请两个社会青年报复李树芬;不但死者的叔叔遭到殴打,而且爷爷、父母均被打,甚至,有人传说她的叔叔被打死。这些谣言是很容易得到证实的,但是人们往往站在弱者的一面而没有去澄清,轻信了谣言而否定了警察的结论。

小女孩李树芬的死亡只是的导火索,它点燃了群众埋藏在心里的对当地政府和警察的不满情绪。此次事件中,每个参与者仿佛都变成了“野蛮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每个人的智力水平都降低到了非常低的水平,每个人的理性也完全被对警察的不满情绪所支配。

(三)理性因素分析

那么瓮安中,群体的参与是否有理性的成分?答案是肯定的。这种理性的成分在事件爆发前后都有所体现。

瓮安群众与当地政府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最有效影响政府决策的方式。中国的老百姓经常采用的寻找发泄的渠道有两种:一是部门,向县级乃至上级的部门反映问题。二是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但这两条路在一些地方往往行不通。2006年1月至2008年6月,瓮安县局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共670件,而在“6.28”事件发生前后,仅7、8两个月,局接待立案的群众上访就有600多件。但办结率却很低,县局局长秦综说:“2006年以来办结的案件仅122件,办结率仅为18.2%。”[20]100究其原因,在于部门本身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所涉及的各个部门并没有相应的制约权力,即使他们走访一些部门也往往得不到回应。

当然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部门对群众的态度。引起当地群众不满的,群众反映问题最多的是矿山的开采。县、乡镇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对这些企业不加管制,导致这些企业盲目地开采,致使群众赖以生存的水源断绝,房屋塌陷,农田被毁,环境污染。群众在向当地政府反映这些问题时,政府能拖就拖,漠然置之。面对政府的不作为,群众联合起来与矿业公司进行斗争,面对矿群冲突,政府明显偏袒一方:动用公安人员把带头的群众抓起来,然后动用司法机关对他们判刑[20]90。不但在商民的矛盾冲突中,政府明显地站在企业一方。而且有些企业本身就是的产物。瓮安县纪委、县国土局等有关部门披露,一些党政干部、公检法干部用家属子女名义入股经商办企业,无证开采相当严重[20]102。本来政府应当作为民众情感的倾听者,但却成为民众情感的压抑者,这是导致群众不满的一个重要来源。

由此带来的恶果也是非常明显的:一是民众把对企业的不满,会转嫁到政府身上,政府成为民众不满的主要来源地;二是政府在民众中的威信尽失,使其在说服民众时无能为力,民众不是把其作为一个公正的评判者,而是与企业的合谋者,一个自私自利者,公正性的丧失使民众对官员的解释始终带着怀疑的眼光;三是群众的不满在政府那里得不到回应,导致不满的堆积;四是群众的情绪没有发泄的渠道,这就导致一时爆发,就可能以突然的形式表现出来——即突发性事件。

在事件爆发过程中,人们没有相信警察的说法而相信谣言,也有理性的因素。其中,政府和警察平时在当地民众中的刻板印象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和警察在当地的印象是只是照顾自己的私利,。这种负面的印象,在面对模糊性,或者具有争议性的信息时,人们更多的从警察和政府的负面来理解。刻板印象,往往出现在人们的认知能力有限,同时认知的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经常采取的一种思维方式,在政治领域经常遇到的是对政党、种族等的刻板印象。刻板印象就是有限理性的一种体现,即它不是完全理性的,也不是完全非理性的。

这次事件是以群体的形式爆发出来的,群体是勒庞所说的乌合之众,即没有领导者,没有组织性,完全因共同的情感把大家联系在一起。之所以选择乌合之众的形式,也体现了理性的考量:

其一,责任分散心理。没有组织、没有领导,这样使因所导致的责任就会分担到每个参与者个人身上,但是法不责众又可以使每个人逃避责任的追究。以前的官民冲突中,民众的代表因与官府的冲突被拘留,甚至判刑,鉴于以前的教训,使人选择了乌合之众的形式。

其二,所产生的效力使人们有意无意地选择了群体性的形式。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的观念,这种观念已经融化在民族的灵魂之中。全国各地所爆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所产生的轰动效应,必然会引起各大媒体以及上级领导的重视,从而导致群体的不满能够得到满足,逐渐使人们有意无意地相信,只有这一条途径才有效力。

中国现有的绩效评估体制也为这种观念提出了佐证。中国的官员绩效评估中,经济指标是最重要的指标。但是也有两个指标是官员不得不重视的,一是社会稳定指标,二是计划生育指标。如果这两个指标中任何一个指标不达标,就会一票否决,使政府一年的成绩都归于零。社会稳定指标中,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最重要的指标。官员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积极回应,民众通过群体性突发事件表达情绪的屡试不爽,逐渐起到了心理的强化作用。瓮安事件爆发之后,当地的政治生态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书记和县长因此事被撤职,许多影响当地治安的黑社会组织受到了惩治,矿群的冲突也得到了缓和。

四、结语

中国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既有理性的因素也有非理性的因素。群体的不满情绪的出现是群体性突发事件爆发的基础,群体的不满可能导致群众容易相信谣言,不相信政府,以及暴力的行为。这些都是非理性的表现,但是群体性突发事件是群体的诉求得到政府回应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同时因无组织性,参与的群体责任分散,甚至免于受到惩罚。群体性突发事件逐渐成为许多地方群体寻求不满发泄、问题解决的一种重要的方式。

这就形成了集体性启发的思维方式,简言之,在问题得不到解决时,群众往往把群体性突发事件作为诉求得到解决的捷径。它是在正规的渠道,譬如、向政府反应问题均无效的情况下,人们所经常采用的一种选择。因此,要防止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首先,必须对群体的不满有所回应,要正视人们的不满,然后积极寻求解决的途径;其次,与此相联系,群体表达诉求的渠道应该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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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突发事件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进行课外 竞赛危机 管理

中图分类号:G8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643(2013)03-0064-03

前言

课外运动竞赛(含校内,校外)是指在课余时间,以争取优胜为直接目的,以运动项目(或某些身体活动)为内容,根据规则的要求,进行个人或集体的体力、技艺、心理的相互较量的体育活动,是学校课外体育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体育市场化、社会化的发展,校园体育赛事与日俱多,学生参与课外体育运动的热情高涨,竞赛项目的多元化,外部广告对校园体育赛事的赞助等等宣传了学校的知名度,提高了学校学生的集体凝聚力,激发了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热情,促进了国家相关政策的执行。然而,在这些课外运动竞赛的实施过程中,课外运动竞赛危机频频发生,诸如学生在校运会比赛中猝死。学生的发生屡见媒体曝光。因而,采用公共关系中的危机理论,关注课外运动竞赛危机,建立预警机制,保证课外体育运动竞赛顺利,实现课外体育运动竞赛功能是本文的出发点。

1、课外运动竞赛危机概述

1.1 危机概述

关于危机的含义,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美国学者罗森塔尔认为:“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事件压力和不确定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

美国危机管理专家斯蒂温・芬克认为:“危机是指事件即将发生决定性变化的一段不稳定的时间或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国内学者刘刚在综合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其界定为“一种对组织基本目标的实现构成威胁,要求组织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作出关键性决策和进行紧急回应的突发性事件”。上述学者对危机概念的见仁见智都表现了危机的一些基本特征。

首先,危机具有突发性,在危机发生前不可预测。大量危机事件的产生具有隐蔽性,在其爆发之前不为人知,运用现有手段难以预测。

其次,危机具有危害性或潜在的危害性。不论任何危机,都必然对已有秩序造成混乱,恐慌和破坏,由于决策实施的延迟性和信息传播的滞后性,对危机所造成的潜在危害难以进行评估。

最后,危机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危机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合力的结果,危机的应对措施措施没有固定的模式,需要决策人因人、因地、因时采取最佳的应对措施。

1.2 体育危机与课外运动竞赛危机

体育危机是一个相当广泛的概念,对这个概念,学者们一般指在大型体育活动中所发生的突发性公共事件,也就是诸如奥运会,全运会等大型体育赛事中所遭遇的突发事件,诸如恐怖袭击,明星退赛,兴奋剂事件,人群踩踏事件等等。

毫无质疑的是课外运动竞赛危机研究应该归属于其中。然而,课外运动竞赛危机作为体育危机的一种,从某些属性上讲具有其特殊性。

从组织者角度看,一般性的大型体育活动是由政府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随着活动级别的升高,甚至有市局指挥部、治安总队、交巡警总队、消防局、体育局、交通局,也有分县局等相应职能部门参与,如果是水上比赛,往往还需涉及海事局、港航局等部门等协助,尽管不同部门的协作容易造成“管理真空”,但大型体育活动的组织比课外运动竞赛组织要严密的多。

课外运动竞赛的组织者往往是个人或学校,在资源的调动,分配方面与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比较起来相差太多。其应对突发事件处置也缺乏相应的资源,只能使危机按照自身的轨迹发展,很少能改变危机的恶劣后果。

从参与者角度看,大型体育活动的参与者具有复杂性,既有裁判员,运动员,还有处于不同社会地位的观众。形形的客体造成体育危机种类不同,像体育赛场危机,体育明星危机事件,体育管理危机事件,以及体育媒体危机事件等在课外运动竞赛危机中很少出现。但课外运动竞赛危机具有其特殊性,课外运动竞赛的主体是学生,学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在由学校组织的课外运动竞赛中,参与者是常规群体,即遵照已建立社会准则的或进行活动的群体,如特招生等;在由个人或学校社团组织的课外运动竞赛中,往往为偶合群体即临时『生群体,一般是指那些相对自发的、无组织的和不稳定的因某种原因临时组成的群体。这两类群体从生活空间而言,集体生活时间相对较长,接触频率高,相互影响较大是这个群体群体意识鲜明的主要特征,其次,由于学生群体的稳定性和群体意识鲜明。

在一个“导火索”下,只要在某一点上符合学生比较偏执的认识和感受,其作用在于肯定学生中间已经存在的怀疑与不安,刺激他们通过群体行为来解决问题,助长了一些人的不满情绪,加速群体行为的发生。群体行为一经发生,它可以使许多最初仅仅旁观的人经过鼓动而成为实际的参加者,可以使原本松散的无组织群体产生一致行动的倾向,其造成的破坏性后果更甚于前者。

1.3 课外运动竞赛危机类型

课外运动竞赛危机事件一般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风暴等;地震,洪水,风暴等作为目前科学难以准确预测的不可抗力,对课外运动竞赛的伤害是难以评估的。2004年3月10日中国籍青年球员江涛在新加坡足球比赛中,不幸被雷劈中,当场丧命。这种自然灾害在课外运动竞赛中较少见到,但我国目前学校运动会大多在春季或秋季举行,在运动会举行过程中,遭遇暴雨、雷雨等现象屡见不鲜,造成拥堵,踩踏事件,对竞赛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不便。

第二类是突发事故灾难,如交通、火灾、生产事故等。突发事故灾难在职业竞赛中比较常见,近年来在欧洲足球赛场上数名年轻运动员猝死事件敲响了警钟。在学校课外运动竞赛中,尤其是学生社团组织的课外运动更容易发生突发事故灾难。某知名大学登山队队员被困喜马拉雅山,后调动直升机救援也造成了重大社会影响。

第三类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大规模中暑,传染性疾病等极易在学生中造成恐慌。

第四类是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如球迷骚乱、恐怖袭击等。在课外运动竞赛中,更常见的是因为竞赛成绩的误判,错判所引起的,如学生罢赛,与裁判,组织者对峙,造成竞赛的中断,甚至其冲突在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后,延续到其学习、生活中去,为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蒙上阴影。

2、课外运动竞赛危机影响因素分析

课外运动竞赛危机作为一个系统的事件,其系统事件的形成是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合力的结果。作为危机管理的本质核心就是组织者通过对赛事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和衡量,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等手段对其形成的危机加以处理,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一种行为。危机的形成是参与主体一人,环境,组织管理不和谐的结果。

2.1 人的因素

在课外运动竞赛组织过程中,既包括竞赛的组织者又包括竞赛的参与者,如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人员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还包括大量流动人口、观众、媒体、保安人员,甚至是一些广告赞助商等等导致的突发事件,如保安与观众在维护秩序时发生的冲突,观众与观众发生的冲突等。在课外运动竞赛中,如何及时疏散开闭幕式人员的拥堵,避免造成踩踏事件更是危机管理的重中之重。

2.2 环境因素

在课外运动竞赛中,注重环境因素是竞赛组织者为应对危机所必备的能力之一。环境因素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环境,如气象因素造成竞赛的中断或延迟;另一种是客观环境,如开展竞赛所必须的场地,场馆器材。更为复杂的情况是自然环境所导致的客观环境变化,造成竞赛环境的变化从而导致比赛中断。

2.3 组织流程因素

为了保证课外体育竞赛的成功进行,赛事组织管理是关键环节,现代管理理论的创始人法国实业家法约尔认为,管理是由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及反馈等职能要素组成的活动过程。

在课外体育竞赛的组织中,首先是协调资源,即协调资金,场地器材,竞赛的组织者和竞赛的参与者以及相关人员等,其次是要协调人际关系,激发竞赛相关人员的积极性,使阻力转化为动力,保证安全,成功完成课外体育竞赛这一目的。从管理的主体来考察,管理的因素包括赛事主办方的自身安全管理和赛事举办场所的应急管理机构(外部)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内部管理主要在于组织方的组织结构、组织效率、规章制度是否完备、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等,这些都是课外竞赛突发事件的重要诱因。外部管理主要看主办方应急救援体系和紧急救援机构是否完备,以及紧急救援的合作效率与手段如何。

影响课外运动竞赛危机的因素是复杂的,产生危机的因素是相互影响的,在不同的情形下,危机影响因素的主次关系是变化的,在整个危机产生的过程中,环境对组织者和参加者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但组织者和参加者也会对环境发生反作用。重要的是组织者和参加者应该设法控制和适应环境,采取合理的组织流程,使课外运动竞赛顺利有序的进行下去。

3、课外运动竞赛危机的对策

3.1 危机的预防

从传统的教育观点看,对于高校大学生的危机预防以思想教育为主,对其思想进行引导。用各种规章制度对其行为作为约束,一旦发生危机就很被动。然而,只要有课外运动竞赛的存在,就可能产生危机,把危机教育贯彻到日常教育中,明确危机事件产生的条件和因素,树立危机公关意识,设立危机预警机制,强化危机的预测,制定危机管理制度,尽量避免危机的发生,如果危机发生,能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付诸行动,确保学校和社会生活及公共秩序不受冲击。

成立学生志愿者队伍建立信息员制度,及时了解危机动态,提高沟通效率对组织者提高业务能力,减少危机引发因素成立应急管理小组,建立应急管理预案等等都是危机预防的可选择方案之一。

3.2 危机的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