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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处罚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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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处罚制度

第1篇:工程质量处罚制度范文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对策

前言

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与工程质量关系密切,因此,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人员都应该高度重视和严格控制工程质量,不断强化和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保护国家的公共利益和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要提高工程质量,首先必须制定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建立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质量体系和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围绕工程项目,全方位、多层次、既有深度又有广度的实施工程质量监督。但是,我国现有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管理和监督作用,在日益复杂的建设市场中疲于应付,工程质量的监督作用根本没能很好的体现在工程实际中。

当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工程质量监督没有应有的执法地位、缺乏有效的执行手段和承担明确的法律责任

工程质量监督没有执法地位

我国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监督做出了明确定位:“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我国的法律法规把质量监督界定为行政执法,可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不是行政机关,没有执法地位,加之质量监督人员大多不是公务员,也难以获得执法地位,这就导致执法主体处于一个尴尬地位:没有执法地位。

工程质量监督缺乏有效的处罚手段

质量监督机构仅仅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监督机构,没有执法地位,不能独立执法,因此,到底监督机构是执法主体还是主管部门是执法主体,说不明道不白,这就大大降低了质量监督机构的法律效益,导致其缺乏有效的处罚手段,从而降低了其开展执法的效力。

质量监督机构属于非行政机关,不能独立执法,导致质量监督机构对质量监督缺乏足够的权限,虽然《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都谈及了委托执法,但工程质量监督没有许可权,不能实行行政处罚,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监督的手段和力度。工程质量监督属于过程监督,监督时间长,需要解决的问题多,不是简单的在某个特定时段做出肯定或否定的问题,而是要根据施工进程实时监督,出现问题马上解决,以免后患,因此工程质量监督需要拥有执法地位和更多的执法权限,这样才能采用有效的监督手段,保证其执法效力。

质量监督如果没有处罚权就没有实际效力,只能是形式上的监督。一般质量监督机构没有形成处罚权,因为它的一切执法权限都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因此,质量监督机构只能下发《局部停工通知书》或责令改正,这样其质量监督的工作力度不能得到保证。既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监督权”,如果再能委托必要的“行政处罚权”,这样更有利于加强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力度,树立威信,有效的进行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执法不仅是一项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如果真的出现质量问题或执法不当,应该由质量监督机构承担责任,还是由委托执法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2.1.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如何监督授权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常成为市政基础工程建设中的建设单位,因为它在城市建设中承担了多数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监督机构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执法者,却要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它又不拥有独立执法权,怎么履行监督职能呢?所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该具有独立的执法地位,这样才可更好的对与其平级甚至是上级主管等进行监督,保证工程质量。

2.2 现有的监督模式过于单一

现在大多数的质量监督机构都是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难以适应社会的需求,难以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质量行为进行全面监控。由于对建设工程的监督具有时间长,范围广,工种多,专业多等特点,所以现有的单一的监督模式已经不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能全面有效的评定、核验和控制工程质量。

2.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素质有待加强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人员的监督理论、监督经验及综合素质都有很大提高,但一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仍然存在设备相对滞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缺陷,这些都会影响到工程质量监督的深度和力度,降低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因此,要不断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素质,提高监督效率,保证工程质量。

提高和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

3.1 工程质量监督机拥有执法地位、必要的行政处罚权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既然委托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行政执法,国家就应该赋予其执法地位,这样才可以不受其他部门的制约,有效行使其监督权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还应该拥有必要的行政处罚权,这样才可以对不符合规定的违规建设及时打击和纠正,避免不必要的工程问题发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如果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就可以提高监督人员的责任心,更好的保证工程质量。因此,要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首先必须赋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法地位,必要的行政处罚权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2 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

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对工程实际拥有知情权,因此,对监督机构的监督方法、手段、方式和内容都应该有所了解,这样才可以主动进行自我排查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及时告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可以使建设各方信服,有助于避免和减少质量事故发生。

3.3 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

为了更好的保证工程质量,减少质量问题引起的经济损失,可以建立预见性质量监督模式,这样可以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当工程质量呈下降趋势、工程建设到易于出现问题或碰到难点时,可以及时避免重大质量问题发生。

3.4 建立多种监督模式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以建立多种监督模式,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这样可以提高监督效率和排除问题的有效性,加强监督机构的权威性,更有效的避免质量问题。

3.5 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和完善培训机制

监督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监督质量,因此一定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质检队伍,并不断健全和完善人员培训机制,这样才可以有效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水平。

4.总结

本文主要讲述了我国现阶段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善措施,希望可以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提高工程质量,从而保障国家公有财产和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高盛立. 当前质量监督工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与对策.工程质量:2006,(10):25-29.

第2篇:工程质量处罚制度范文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解决思路

中图分类号: F25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我国工程建设基本方针之一。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建设工程不仅是 人们生活的基本条件,而且是各类产品生产活动的场所。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轻者造成返工和经济浪费,影响建设工程产品的正常使用功能;重者危及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必须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才能有力迫使提高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意识,才能对使用者用得更放心。

一、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意义

1、监督执法

最近几年,随着政府依法执政理念的转变以及人民群众对政府监管视角的转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从“行业监督”调整到“监督执法”的理念上来,政府监管由微观控制向宏观监督转变,也就是说不再停留在过去仅仅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理念上,而必须调整到依据法律法规对参建单位责任主体和人员的违法违规的行为或程序实施监管和处罚的理念上来,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只是判断工程质量好坏、主体行为对错的依据( 实施处罚的间接依据)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则是实施处罚的直接法律依据。工程建设监督机构履行政府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

2、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由于国家推行住宅商品化,房地产不断发展,商品房逐渐成为人民群众住宅的一种特殊商品,特别是随着商品房价格的飙升,有的需要一代甚至几代人的积蓄才能购买一套,老百姓的维权意识“被提高”。同时,由于当前法制还不是很健全,原告与被告财力又极不对称的情况下,依据合同到法院去不是原告的首选,而到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监督机构投诉成为“物美价廉”的一种渠道。据初步统计,近几年,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案件占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投诉案件的75%以上,而这些投诉案件主要依靠工程建设监督机构来受理和协调,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由于业务精通、工作尽职,政治敏感性强,极力协调处理质量投诉案件,在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3、节约建设资源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人民生活品质提高需要,今后若干年工程建设势必迎来更大的建设,尤其政府投资的重点、大型项目增多,建设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更高; 另外,开发商主导工程建设质量,特别是住宅工程建设质量主要由开发商主导,难以确保因相关参建责任主体因追求最大利益而牺牲工程质量; 同时,人民群众对建设工程质量维权意识更高,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建设工程执法监督的要求更高。因此,严格把握建设工程质量既是监督机构发挥更大的政府监督执法作用的职责需要,又是节约资源的一项基础性和前提性工作。

二、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问题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能否有效运行,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稳定与提高起着很大的影响。目前,随着市场的深化和细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仍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监督体制中仍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建立和健全相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制度,使其质监人员在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时,有法可依,进而使工作顺利的进行。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对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处罚时,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总体实施起来还很困难,仍然还缺乏有力、适度的处罚依据。

2、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不严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样才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彻底实施。但是,目前由于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相关法律、法规在立法工作中存在不少缺陷,并且相关的配套实施细则也不完善,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还存在着不少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这样势必影响到整个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同时,执法不严也会导致内部腐败现象的滋生,这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事业的顺利进行是一个很大的阻碍。

3、建筑工程监理机构的经费问题堪忧

经费问题也是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监理机构主要是依靠“自收自支”的方式来解决经费问题的。有的建设单位还拖欠监理公司的监理费,造成监理公司在一段时间内的经费困难,监理公司无法正常运行,有的甚至发不出监理人员的工资,最终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受损。

4、多头管理导致工程质量监督责任不明确

目前,对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其实质上已形成了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这样只会导致关系错综复杂,政出多门,界限不清,权责不清晰等一系列的问题,不利于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统一管理、整体协调以及整体的系统运作,不利于监督管理系统的协调发展以及整个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5、监督系统人才素质

人才是一个企业、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重要支柱,因此,人才素质的培养尤为重要及急切,是目前必须要快速解决的问题之一。监督系统人才素质提高了,不仅可以确保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的顺利进行,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提升了整个企业和国家的素质水平,为我国建筑工程事业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问题的解决思路

1、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规范监督管理程序

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要完善,就要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监督程序要规范化,就要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减少人为因素影响,避免不正之风的滋生。具体包括:加强监督机构及其人员资格管理;完善施工许可及监督报监;切实做到现场检查;改进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理;提交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等等。

2、建立实物监督与行为监督并重的监督机制

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实行结构工程质量季度大检查制度。目前,质量监督机构是以行为监督为主、实物监督为辅的监督方式。但实践中发现如果对实物监督力度不够,就可能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及时调整监督工作内容和方法,针对结构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反映多的屋面、外墙渗漏通病,实行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制度。

3、严格资质审查, 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建设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凡无资质或资质较低的建筑设计、施工单位,计划部门不予立项,规划部门不发建筑许可证,建筑安全管理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全面推行质量认证制度,由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或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验和检查,考核合格后,以颁发产品质量证书、标志等方法,确认和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已达到某一质量水平,企业在特定的产品范围内具有必要质量保证能力。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不允许从事相应业务。当前应重点查处无证、越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同体监理行为;认真组织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取消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相应业务的资格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4、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质监机构、人员的考核制度

队伍建设方面,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贯彻实施该意见,应当完善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严格的个人执业资格。可借鉴公务员制、警员制等做法实行质监工程师制度,对监督工程师的资格条件要严格要求,今后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要通过考试、考核,取得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技术注册资格,方可从事质量监督工作;建立监督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制度,打造一支技术精良的质量监督队伍,使其具有较强的技术判断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5、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 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

对于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除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总之,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 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 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 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 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 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 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 戴晓军.完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与管理模式[J]. 中华建设. 2008(04)

第3篇:工程质量处罚制度范文

关键词:工程建设 ;工程质量 ;质量管理 ;安全管理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social market economy gradually mature, construction industry also have achieved remarkable results, bu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management there still exist many problems that cannot be ignored.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n relation to the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ecurity, and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are closely related. So, must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work, so as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nice and fast development, the safeguard the interests of the people, and promot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The article mainly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an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effective measures, for the following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to provide the reference.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Quality management;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某一部位或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工程质量,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近年来,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得到党、政府及有关建设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大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定位不明确

现在出现较多监督工作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的现象。有关于政府和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内容、监督性质、监督方式还需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可由政府有关机构实行,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执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究竟该有哪一个机构去执行,现阶段仍然存在着误区:该专业技术部门或专业技术执行人员执行,还是政府雇佣人员,这些不确定因素都影响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此外,监督管理机构只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检查权,而缺乏对违法企业的行政处罚权,存在着行政职能不完善的问题,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工程建设单位只能停工整顿。可见,如果工程质量监管人员的性质不能准确的定位,就会影响整个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导致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效率下降。

2 . 相关法律政策不够完善

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大部分依据国家或地区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进行,然而很多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还不健全,出现变动范围大和变动周期短的问题,且缺乏连续性。其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三点:

首先,随着信息技术和新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很多建筑新工艺和新技术被广泛地应用到该领域和行业,由于有关单位没有制定相应的新标准和新规范,难免使得有关质量管理的旧规范和标准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变化;其次,有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对那些违法的施工企业所采取的惩罚措施力度还比较欠缺,所遵循的规章制度与实际施工过程之间的差距还比较大。再次,由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建设企业、施工企业施工的范围不断扩大,企业的规模也逐渐加大,施工的地点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变动性,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很难追究责任,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

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形式单一

地方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采取的形式单一,不能充分发挥市场手段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当前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采取巡回监督的单一方法,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也只采取简单处罚这一单一模式。没有及时建立和运用一些有效保障工程质量的市场手段,例如采用信用体制,就会造成施工企业、建设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对有关政府部门的依赖性,从而导致建筑单位缺乏提高质量水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4.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现在很多质监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比较低,高级职称人员较少,人才结构存在缺陷,新进人员又缺乏施工现场的工作经验,很多工作人员未能发挥出自身的实际作用和价值。其主要表现在人员行为不规范、素质和专业技能不高、把关不严格和工作不到位四个方面。此外,很多建筑单位在招用人才方面存在着严重专业不对口的问题,且专业结构配置不齐全,对建筑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还不全面。

二、全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与管理

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我县要针对当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不断创新和发展,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完善监管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建立“经济手段制约,建设主体自控,社会舆论监督,政府加强监管”的管理体制,真正提高全县的工程质量水平。

第4篇:工程质量处罚制度范文

关键词: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TU7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1)36-0119-02

1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的意义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多。但因为对市政工程质量未能进行有效地管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工程质量问题已成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扩大内需和发展国民经济等重大决策成败的关键。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较多,在施工过程中,每个环节都存在着影响质量的因素,如原材料的质量差异、天气的影响、施工工艺的缺陷、施工设备的损坏等,都会引发质量问题。为充分认识市政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分析市政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因素,把握市政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方法,对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现状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政工程建设也在不断的发展。但市政工程质量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

2.1质量意识较低

因为市政工程的特殊性,有时往往重视工期而忽略质量,有时出现抢干和蛮干。各责任主体不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或对强制性标准不熟悉。有的人认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与结构安全无多大关系,大不了坏了再修,人为地降低了质量。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与工程不同步,表格不统一,后补资料、甚至出现假资料等问题。

2.2市场规范化不足

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多为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有些单位因为自身的权力,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执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有的工程开工多日不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有的工程不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检查时才补办;有的政府投资工程为追求所谓的“政绩”,一味缩短工期,易致使工程项目设计上或其他的缺陷和工程质量隐患,造成工程在使用期出现许多质量问题。

2.3监理不规范

一些监理机构存在人才不足的现象,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市政工程监理人才。受经济利益驱使,有的监理公司没能力监理市政工程,但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一些监理公司用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监理工程师来担任市政工程的监理工作,而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与市政工程专业内容相差较大,监理人员难以胜任,这就导致监理严重失职。另外,由于监理机构资金缺乏,未配置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仪器,仍然采用眼观手量的原始方法,远远落后于目前质量管理的要求。

2.4处罚力度薄弱

由于市政工程项目多为政府工程,各级政府参与较多,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一些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及《条例》的行为处罚力度薄弱。低违法成本助长了各责任主体违法、违规的行为,不能树立监督管理的权威性,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

3改善对策

3.1强化质量意识

强化质量意识首先要提高市政工程的责任感。每一项市政设施都是城市整个系统的一个部件,若缺了它,城市就不能良好的运行,若质量出现问题,将对国家和群众产生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失。学习和运用抓工程质量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可用反面教材,给建设者们敲响质量的警钟,“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口号应化为参与市政工程建设者们抓质量的自觉行为。

3.2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要逐步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并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各阶段对各参建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开放工程建设市场。优化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使施工质量好的企业更易中标。建立并完善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检测单位的工作监督与考核办法,形成对各单位的评级与优选制度。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的奖惩制度。完善对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与个人的廉政考核与处罚管理制度。

3.3推行标准化作业和施工

近年来,项目法施工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但是大部分项目仍存在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施工水平低、无能力进行标准化作业以及工程质量低劣的情况。为确保工程质量必须努力提高参加工程项目职工的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市政工程施工操作水平和管理水平,制定标准工艺、标准定额、标准流程等,组织现代化的标准化作业,努力创造高水平的市政工程质量。

3.4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对违规行为必须进行查处,确保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强制性。从事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督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掌握新技术、新方法,体现技术权威性,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以政治的高度,树立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要提高监督执法能力,质监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程序执法,体现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公正、权威、科学”。

3.5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市政工程涉及范围广,施工干扰大,影响因素多,专业要求强,技术要求高。市政工程质量是由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体系来保证的,而从业人员是质量保证体系最基本的要素。市政工程各参建责任主体应不断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管理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业务素质高、操作能力强的从业人员,通过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来保证市政工程质量。

4结束语

市政工程是造福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因此应注重功能性、经济性,突出人性化,力求环境与人文的和谐。积极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量”的扩张转变为“质”的提升,是提高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奋斗目标。

参考文献

1 李晋强、魏伯尧.探讨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J].广东科技,2009(16):30~31

Overview of Municipal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Wang Xiaojun

第5篇:工程质量处罚制度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一、建设工程在质量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

1、我国建设工程在质量监督方面还不够完替

在现阶段。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主要是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监督,但即便如此,仍然没有将其与社会上的监督力量相结合,缺少了一方的监督力量,因精力有限,故此建设工程在质量监督上还不够完善。

2、政府的监督工作比较容易陷入微观状态。在传统意义上,工程质量上的监督偏向于实物质量方面的监督。比较单一,而建筑工程的主要特征是工种多、专业多、材料上有多种品种和设备。如果只依靠质量鉴定与监督机构则很难到位。那么就约束了质量监督的全面性,这样就无法客观而正确地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

3、有关政府方面的监督工作太过具体

为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政府监督往往要求很细致,很严格。这固然是好事,但是如果太过具休,就必然造成监督力量与工程规模之间的巨大矛盾。工程建设在内容质量上有三方面要求要到位:即主体、装饰、地基基础这三个工程中,质检人员要核验到位。其中的重点主要是综合验收、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工程分项验收等。许多质量机构对建设中的工程甚至每月都定期检查,这就耗费了不少的精力。

4、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太过狭窄

目前,大多数人在监督工程质量时主要把范围锁定在施工阶段,因此,它对施工时候的质量监督的确起了不少的作用,但也仅仅是对这一个方面的质量监督产生有利影响。为能够全面地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就必须在设计阶段对设计人员的图案也要进行监督。只有做到细致、全面地进行工程质量监督,这项工程的效果才能更加让人满意。

5、在监督工程实体质量时,模式太过单一

如果对工程的实体质量在监督时只采用一种模式,而且又是固定的模式。没有任何对比。那么这种模式将无法区别各种工程的质量,这样,就无法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

6、有些监理单位出现违规的行为

在现阶段,我国的某些监理单位存在越权监理的现象,他们允许个人或者其他一些单位来承担监理的义务,这些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用的也是虚假的合同书,而监理单位在这只卖图章。不监理只收中介费用,这么不健全的制度,责任并没有落实,同样,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监理资料混乱,不齐全,重要部位与隐蔽工程以及关键过程未能得到及时性的检查等等的因素直接或者间接导致了工程质量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为此,针对这样的行为要及时整治。

二、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策略分析研究

1、加强宣传建设行政法规,及时沟通、严格执法

建设工程的质量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安危,在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时候,要讲究科学,不能无休止地追求进度。在服务工程项目建设时,进一步把工作前移,化被动为主动。项目建设之初,主动联系业主,主动上门服务,宣传基本建设程序,了解工程进展,帮助业主解决实际困难,争取业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强化质量保证基本条件,把好工程提前监督介入关。

2、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前的质量监督

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前的质量监督工作而言,其主要内容包括受理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手续以及对工程各个参建方行为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核查。

工程质量的监督注册。注册方式主要是建设单位在领取到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处办理相关的监督注册手续。注册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批准书、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实施细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三方(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单位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其他文件资料等。一旦发现所提供的资料不完全或是不真实时,就必须责令其将资料补充完整或是更换真实资料,然后再办理相关的监督注册手续。监督单位根据所注册工程项目的投资形式、工程规模、工程特点、责任主体等信息,制定出有差别性的施工监督方案以及应急方案。

核查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方式是监督组要在施工现场的施工开始之前对其进行核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对监督注册时所提供的监理、建设、施工以及设计单位的机构组成、人员资料以及资格证书等进行审查;对各个参建方的责任主体、人员资格、岗位责任制、人员到位情况等进行审查。凡是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就必须要责令其整改。并附以对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处罚。

3、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这个阶段是工程实体质量形成的重要阶段,所以,必须强化这个阶段的工作,对于整个工程而言,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广东省东莞市正式出台制度,对该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实施实名制考勤。旨在完善建筑行业市场监管体系的管理工作,促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落实企业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规范管理,也是建立诚信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该管理制度规定了实名制管理的主要内容,管理范围,工作程序,行政处罚,开始及结束时间等以及详细的操作细则。实名制管理主要采用指纹管理机,通过指纹采集仪、摄像头及互联网将指纹和图象信息传送到服务器,由市住建局在终端电脑进行考勤查询统计。考勤的方式主要分为日常每个施工日的考勤及在关键的工程质量控制点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的指纹考勤。其中,日常每个施工日的考勤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的指纹考勤主要针对施工和监理单位,关键的工程质量控制点或检查时的考勤除了施工、监理单位外,还包括勘察、设计单位。以强质量,保安全,促文明为目标,强化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以新型技术应用为引领,创新和完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监管手段,全面提升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以加强对各个参建单位及责任人员的管理来促进工程质量的管理。切实落实各个责任主体的责任。该市出台该制度,无疑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的有效手段。

施工作业面的监督抽查。①抽查方式:监督组开展监督工作的主线是工程质量转化过程的施工操作面,对监理、材料、建设、设备以及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进行监督抽查。并附以对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处罚,主要针对建设工程的隐蔽工程和主要部位进行监督抽查,以便真实的反映出施工作业面的实际情况。②监督内容:对各个相关机构的质量行为、操作面的施工质量以及操作面对应的责任主体。具体涉及到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工艺编制、设计交底以及变更工作程序、材料验收以及抽测报检、作业面检测、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实物质量情况等。并附以对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处罚。

工程实体的监督抽查。①抽查方式:监督组应该以中间产品工程实体为检测的主体,对监理、材料、建设、设备以及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进行监督抽查。在具体监督过程中,主要针对工程结构质量、重要使用功能、环境质量等进行。根据监督方案,进行不预约、不通知的监督检查,以真实反映出工程实体的实际情况。②监督内容:对工程实体对应的责任主体、工程实体的质量行为、相关机构的质量行为等进行监督。并附以对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处罚。具体涉及到对各分部的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尺寸偏差、外观质量以及实体性能抽测等。

结束语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如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水平,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面临着很大的机遇和挑战,这迫切要求我们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梁本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方法[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3:440-441.

[2]郭汉丁,张印贤,郝恩海,雷立争,尚伶.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标准化体系架构[J].项目管理技术,2014,02:21-26.

第6篇:工程质量处罚制度范文

关键词:强化;建筑工程;监督力度;方法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城市经济的全面发展,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城市人口快速增加,对住房建筑的需求量激增。社会需求的增加使得建筑行业的经济快速发展起来。另一方面是通过改革开放,我国加强了与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的交流,建筑技术以及经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建筑事业的快速发展。虽然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总体趋势是非常不错的,但是在其发展的现阶段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比如工程质量问题。为了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我国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要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各项质量监督措施落实到工作的实处。

1 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必要性

(1)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的质量意识越来越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和居住的环境也越来越高,如果政府质量监督机构不重视强化质量监督的力度,而且对工程参建各方的行为不加以规范,最终建筑企业所生产的建筑产品是次等品或是危险品。人们如果购买了这种建筑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就可能会出现这样或是那样的问题,给使用者造成不便,甚至是给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进而给国家造成不稳定的因素。建立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因此,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与时俱进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

(2)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建筑规模越来越大,高层建筑不断涌现。从建筑工程的规模和高度来说,如果政府质量监督机构不重视强化质量监督的力度,导致建筑工程的质量达不到标准或是存在着潜在质量问题,就会严重影响到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这对建筑市场经济的发展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对我国整体经济形势也会造成极大的影响。从这个角度而言,政府质量监督机构也必须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

2 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方法

2.1 务必加强质量监督队伍的建设

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来说,其关键在于监督队伍的素质高低。因此,在新时期,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加强对监督人员的培养,提升其素质,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的监督队伍。此处所谓的高素质监督人员,主要具备两个方面的素质:一是敬业,二是有能力完成政府下达的监督任务。首先,必须培养监督人员的责任意识以及敬业精神,端正其工作态度,并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对质量监督人员进行制约,全面提升其作风素质,加强对监督人员的纪律检查。其次,监督机构必须要加强对质量监督人员专业技术的培养,尤其是与质量监督相关的知识、经验,帮助质量监督人员掌握更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提高其解决质量问题的能力。从而更好地做好监督工作。

2.2 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前的质量监督

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前的质量监督工作而言,其主要内容包括受理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手续以及对工程各个参建方行为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核查。

(1)工程质量的监督注册。①注册方式主要是建设单位在领取到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处办理相关的监督注册手续。②注册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批准书、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实施细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三方(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单位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其他文件资料等。一旦发现所提供的资料不完全或是不真实时,就必须责令其将资料补充完整或是更换真实资料,然后再办理相关的监督注册手续。监督单位根据所注册工程项目的投资形式、工程规模、工程特点、责任主体等信息,制定出有差别性的施工监督方案以及应急方案。

(2)核查质量保证体系。①审查方式是监督组要在施工现场的施工开始之前对其进行核查。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对监督注册时所提供的监理、建设、施工以及设计单位的机构组成、人员资料以及资格证书等进行审查;对各个参建方的责任主体、人员资格、岗位责任制、人员到位情况等进行审查。凡是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就必须要责令其整改。并附以对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处罚。

2.3 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这个阶段是工程实体质量形成的重要阶段,所以,必须强化这个阶段的工作,对于整个工程而言,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广东省东莞市正式出台制度,对该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实施实名制考勤。旨在完善建筑行业市场监管体系的管理工作,促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落实企业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规范管理,也是建立诚信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该管理制度规定了实名制管理的主要内容,管理范围,工作程序,行政处罚,开始及结束时间等以及详细的操作细则。实名制管理主要采用指纹管理机,通过指纹采集仪、摄像头及互联网将指纹和图象信息传送到服务器,由市住建局在终端电脑进行考勤查询统计。考勤的方式主要分为日常每个施工日的考勤及在关键的工程质量控制点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的指纹考勤。其中,日常每个施工日的考勤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的指纹考勤主要针对施工和监理单位,关键的工程质量控制点或检查时的考勤除了施工、监理单位外,还包括勘察、设计单位。以强质量,保安全,促文明为目标,强化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以新型技术应用为引领,创新和完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监管手段,全面提升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以加强对各个参建单位及责任人员的管理来促进工程质量的管理。切实落实各个责任主体的责任。该市出台该制度,无疑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的有效手段。

(1)施工作业面的监督抽查。①抽查方式:监督组开展监督工作的主线是工程质量转化过程的施工操作面,对监理、材料、建设、设备以及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进行监督抽查。并附以对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处罚,主要针对建设工程的隐蔽工程和主要部位进行监督抽查,以便真实的反映出施工作业面的实际情况。②监督内容:对各个相关机构的质量行为、操作面的施工质量以及操作面对应的责任主体。具体涉及到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工艺编制、设计交底以及变更工作程序、材料验收以及抽测报检、作业面检测、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实物质量情况等。并附以对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处罚。

(2)工程实体的监督抽查。①抽查方式:监督组应该以中间产品工程实体为检测的主体,对监理、材料、建设、设备以及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进行监督抽查。在具体监督过程中,主要针对工程结构质量、重要使用功能、环境质量等进行。根据监督方案,进行不预约、不通知的监督检查,以真实反映出工程实体的实际情况。②监督内容:对工程实体对应的责任主体、工程实体的质量行为、相关机构的质量行为等进行监督。并附以对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处罚。具体涉及到对各分部的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尺寸偏差、外观质量以及实体性能抽测等。

2.4 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

监督的内容主要有:①监督主要分部验收工作;②监督主要单位的工程质量;③竣工验收完毕且合格以后,要向备案机关提供与监督工作相关的各种资料以及质量监督报告。

监督方式:监督组必须要以主要分部、单位的工程质量为验收工作的主线,然后对对监理、材料、建设、设备以及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进行监督,要与建设单位约定具体的验收时间,然后进入现场进行验收。

监督内容:监督组应以主要分部、单位的工程质量为验收工作的主线,以本工程相对应的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相关机构的质量行为等为主要的验收内容。具体而言,涉及到组织形式监督、使用功能的抽查、验收条件核查、观感质量抽查、验收程序监督等。

若在竣工验收的过程中发现一般性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若发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要建立起参建方质量管理的信用档案,凡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亦或是违法、违规行为,需记入信用档案,或通过媒体曝光、行政手段等进行惩罚,以此规范各参建方的质量行为。

3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建设工程的质量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其所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因此,作为政府派出的质量监督机构,务必要重视质量监督工作,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

参考文献

[1]吴明河.影响水利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与监督分析[J].科学时代,2013,(20).

[2]王俊垒,赵东勋.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几点问题的探讨[J].科技信息,2012,(10):452.

[3]王胜启,杨姝,周楠等.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13,29(11):6~8,54.

第7篇:工程质量处罚制度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 , 质量监督,管理要点

【 abstract 】 quality supervision mechanism should be aimed a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defects, take the improvement of the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level, prevent quality accident. In this paper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analyzing the present situation, proposed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key points.

【 key words 】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guidelines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是工程建设中政府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质量管理职能的主要体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作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现阶段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缺陷,采取改进的质量监督管理措施,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现状分析

1、相关政策和法规还不完善

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由于政策和法规不够健全,变动周期短,变动范围大,缺乏连续性。一是监督管理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于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与现实情况差别较大,缺乏适度可行的处罚依据。二是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由于相应的新规范和新标准还未出台,使得质量监督标准没有及时跟上形势的变化。三是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建设和施工企业变动性和流动性增强,缺乏有效措施,质量责任难以追究。

2、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定位不明确

质量监督站的性质、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监督工作有时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自己履行,也可以委托合格的工程质量监督站执行。质量监督站究竟是行政执法单位还是专业技术部门,监督人员是政府雇员还是专业技术执业人员。监督机构的行政职能不完整,仅有质量监督的执法检查权,而没有行政处罚权,造成发现问题时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数措施,执法无威慑力。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性质与地位不能准确定位,造成了监管内容和监管方式不统一,监管效率不高。

3、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单一

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单一,没有充分运用市场手段保证工程质量。主要采取巡回监督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罚的模式单一。特别是由于信用制度等一些有效保证工程质量的市场手段没有完全建立和运用,造成建设、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对政府的依赖性强,缺乏提高质量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监督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主要表现在人员素质不高、行为不规范、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格等四个方面。现有质监人员的素质,人才结构有缺陷,高级职称人员偏少,新进人员缺乏施工现场的实际工作经验,大多数人并未发挥出与其学历相适应的作用。质监在技术上的专业性尚未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有的专业不对口,存在专业结构配备不齐,专业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点

1、规范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各方共同活动的结果,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必须严格规范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尤其是建设单位,有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权力,在整个建设活动中属于主导地位,如果建设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客观上处于从属地位的其他责任主体单位往往选择服从而放弃了原则。为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应首先规范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1)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违法肢解分包、对承包单位的建设活动进行不合理干预;使用未经审批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的行为严格监督,严肃查处。

(2)对建设单位违反其质量责任和义务以及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记入不良记录,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人员到位且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严格按图纸和相关规范规程施工,按规定进行检查评定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对其选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以及施工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整改,必要时要进行处罚。

2、严格监督施工图审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施工图未经审查批准的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

(1)建设单位办理监督手续时,无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不予办理。

(2)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以及建筑节能的重大设计修改变更和技术处理方案,必须重新报审。未经审查和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

通过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可使勘察、设计质量有保证,确保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

3、规范见证取样检测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为保证试样真实可靠,材料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应严格检查见证取样检测的有关资料。

(1)明确见证取样检测的范围: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还有用户敏感且直接影响使用效果的材料。如:用于承重的混凝土试件、砌筑砂桨试块、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砖和小型砌块、水泥、掺加剂和防水材料等。取样数量不少于规定检测数量的30%。

(2)确保见证取样检测的程序: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将“见证取样检测备案书”报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工程施工中,见证人员对试样的采样、留置以及送检要全程见证,并如实填写见证记录。

(3)不定期抽查见证取样检测的执行情况,核查见证记录是否及时、真实、准确,对违反见证取样检测有关规定的要下发问题处理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4、加强施工过程监督检测

监督检查中要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对工程结构实体质量进行随机抽样,科学定量分析其内在质量,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工程结构安全。

(1)配置钢筋扫描仪,数字显示式回弹仪、混凝土快速测定仪、激光测距仪等结构质量检测设备。特点是快速、准确、智能、便携,非常适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确定工程监督检测范围、监督检测程序,监督检测内容,监督检测抽样方法及数量、监督检测记录及报告形式、不合格检测结果的处理方案等。

(3)用科学数据对结构实体质量进行判定,实现由人工定性判断向仪器定量检测的转化,维护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加强监督检测,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的过程控制。

5、严格竣工验收监督,把好备案和交付使用关

(1)严格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审阅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和施工合同,掌握工程是否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查质量控制资料、建设单位制定的工程验收方案,审查日常监督抽样中所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整改报告。

(2)严格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是否按所提交的工程验收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参加人员是否到位。审查工程质量,查验的工程部位要有代表性和一定的数量。通过严格竣工验收监督,可确保工程质量。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督检查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报告中要明确同意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按规定到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交付使用。

参考文献:

[1] 黄绍波.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与发展[J].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10,(07) .

[2] 王元江,袁香.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综述[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18) .

第8篇:工程质量处罚制度范文

关键词: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监管;质量与安全

Abstrac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and safety is the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ecurity, pays special attention to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and safety is the people's life happiness livable demand. Strengthen basic construction program from management, the standard bidding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strengthen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of registered teacher strengthen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nd oversight responsibility implementation and other aspects discusses improving engineering quality and strengthening the safety management methods.

Keywords: building market; Project bidding; Supervision; Quality and safety

中图分类号: TU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筑市场因业主逃避监管、违法建设、政府监督部门监管不力而酿成的重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一再向我们敲响警钟,建筑市场监管一定要严格认真,不能疏漏。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规范建设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阐述了强化建筑市场管理的具体做法,以期把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1.1强化审批程序管理

所有建筑工程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手册制度,工作人员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时,要在项目管理手册相应表格签字盖章。上一道手续未完结,不得办理下一道手续。住建、发改、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简化手续、缩短时限,为工程提供便捷服务。

1.2严格施工许可制度

所有建筑工程,必须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工建设。施工许可办理除法定必须条件外,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其五大员必须亲自到场并押证,项目经理留下签名以便后续监管,施工单位中途因故更换项目经理必须征得业主同意,同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否则视为项目经理不到岗。对建设手续不全而开工建设的建设工程,包括勘察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已提前介入的工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参建各方责任。对符合条件的,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可依法处以罚款。对不能补办手续的,坚决停工,并给予相应处罚。

1.3落实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必须同时提报经承发包双方共同签署的工程款结算完结报告,否则一律不予备案。对不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单位,责令其已竣工工程立即停止使用并补办备案手续,暂停其提交的其他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及新上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审批。

2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2.1加强投标人资格审查力度

投标人名称与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员所在单位、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障金单位以及投标保证金出票单位的名称必须全部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2实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押证管理制度

开标时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接受评标委员会质询,中标后,项目经理证交由监督部门保存,直至工程完成后退还。

2.3实行中标公示期实地考察制度

尤其是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的,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应深入考察中标候选人是否具备履约能力、投标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属实、项目班子成员有无在建工程等内容,核准无误后方可下发中标通知。

2.4加大合同签订履约环节的监督管理

加大对合同进行严格的跟踪管理,不定期检查中标人入场情况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身份,一经发现与投标资格审查资料中人员不符等违规行为,即清除出施工现场并做相应处罚。加强招标监管机构的合同审查职能,实施中标合同价格和工程结算价格跟踪管理,重点加强对工程款拨付、结算方式等合同条款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遏制各种违规行为,维护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

2.5建立招投标信用管理体系

将其围标串标、借资质挂靠等不良行为及处理结果进行公开曝光。积极推行施工现场踏勘制度,凡先开工后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工程一律暂停招标。

3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3.1全面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要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要求,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变监督管理为监督执法,采取综合性大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责任分工,坚决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彻底的责任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录不良行为,并继续监督直至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要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巡查,重点对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各项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施工分项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等进行检查,对工程中使用的钢筋、水泥、防水建材、电器暖气设施、门窗、新型管材以及外墙保温材料等新型建材应采用经备案认证的产品并加强现场抽检,坚决杜绝不合格建材影响工程质量。

3.2全面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进一步完善安全备案登记手续,对建设主体各方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设备拆装队伍资质使用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申报,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等生产活动进行全面管理,强化对临时设施、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深基坑、高大模板、钢结构、外墙施工工程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治理。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监管机制,督促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强化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管,将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使用情况列入监督范围,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户储存、统一管理制度。

4加强企业和注册建造师管理

第9篇:工程质量处罚制度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 质量 监理 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前言: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行业发展突飞猛进,在这种发展状况下,人们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也越来越重视,这就在根本上促进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的发展,建筑工程的质量在这种影响下也有了一定的提升。建筑行业的发展促使建筑工程项目数量的增加,但是,数量并不和质量成正比,施工过程中还是有很多的质量问题。所以,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因此,要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进行一定的质量管理,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是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重点。由此可见,很有必要对建筑工程监理措施进行客观分析,这样才能够保证施工进行的质量。

1 我国工程建筑监理对施工质量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相关政策和法规不完善

作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监督方,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是我们进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的有力保证。然而,有关政策与法规都有待完善,变动周期短、缺乏连续性等不足,都对施工质量监督方监理工作产生了很大的不便。此外,由于新技术的发展和使用,原本的施工质量监理政策对于新的施工质量监理工作来说略显陈旧,再加上相关部门没有及时出台新的规范,导致了施工质量监督标准落后于形式。与此同时,施工单位存在更大的变动性和流动性,以至难以对建设和施工单位违反规定的行为做出有效的处罚,更加难以追究施工质量责任的问题。

1.2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形式单一

工程建筑施工质量方面出现问题,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单位就可以对工程的施工方进行处罚,但是由于没有考虑市场机制,加上单一的处罚方式,工程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督无法实现,致使施工建筑的单位全都依靠政府的施工质量管理,不主动提升自身施工质量,只能造成工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没有保障且后患无穷。

1.3 现场监理不到位

当前,在工程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了更进一步确保施工的质量,实行严格的现场监理制度,是确保施工质量极为关键的一个环节。但是现的在一些监理单位,往往更把利益最大化放在发展的首要位置,导致他们不仅超资质承担监理业务,而且在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资格的配备上也存在很大的问题,甚至连最基本的要求都不能达到,这样的情况导致现场监理人员匮乏以及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监理工作中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监督和审查,从而导致监理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也对工程建筑施工的质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1.4 缺乏质量管理的核心

没有质量管理核心会导致工程建筑质量监督工作的盲目性,从而会出现建设方、施工方、质检方三者工作、思想、行为、标准的不统一,难以形成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合力,造成相互推该的局面,不能真正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起应有的责任,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的措施。

2 提高工程建筑施工监理对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的措施

2.1 完善工程建筑施工质量监理法规和标准

作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监督方,法律法规的规范标准是我们进行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的有力保证,为了使施工质量监督执法工作更加易于操作,我们有必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得工程建筑建立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与此同时,也要注重宣传工程建设标准化设计,另一方面还要明确参加工程建筑施工的各方所应遵守的规范以及违反规范时的处罚,这些内容都是不可忽视的。

2.2 进一步明确监理单位的职责

在当前的发展形势下,为了保证监理单位能够合理有序的在工程建筑施工的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可以起到监理应有的作用,并且使监理工作能够切实的落实下去,依照法律法规,在对工程建筑进行施工质量监理时,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当更加明确的对每一级的工程施工质量机构的职责、任务等进行监督。只有这样,我们对工程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督工作才能继续完整的进行下去,才能够确保国家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3 建设好现场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现场管理制度涉及的方面非常多,其中包括现场会议制度、质量责任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施工过程控制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只有在施工现场建立起各项严格规范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才能保证每一项质量管理活动在规定的权限内合理有序的进行,如此,我们才能及时处理工程建筑中的不规范行为,减少甚至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2.4 推进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质量管理

一是展开对建筑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制,在施工现场严把质量关,选择专业的采购人员以把握好选购材料的质量尽早鉴别出各种材料的优劣。作为材料的生产厂家,要对材料的信息进行准确无误的标注,不能够产生材料出售错误的问题。二是在工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中,施工人员要及时与技术人员进行交流和沟通,并且制定详细的计划、措施,必要时技术人员要到现场指导作业,保障工程建筑施工没有失误。而且还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各种违规问题提早发现,一旦查出存在违规问题一定要及时报告并处理,避免对整个建筑施工产生不利的质量影响。建立奖励机制,对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建筑工程的顺利建设。

结语:监理工作的开展对于提高工程质量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一种外部监管手段。在实际工作中,监理人员要遵循一定的工作原则并合理有效的运用其监理职能,才能使监理工作真止发挥其实际作用。现阶段我国监理行业的工作效能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提高监理工作的效能要从多方而入手,一方而政府要完善监理行业的法规和制度,为监理职能的发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而,监理企业和人员也要认识到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并不断提高监理工作的水平,有效控制工程的施工质量。

工程建筑施工关系国计民生,需要高度的重视,这就要求施工单位要在工程建设中运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方式,在实现对工程建筑质量控制同时,以更好的工程质量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最后要重点强调要将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才的培养放到质量监督工作的首位,通过内部选拔和外部招聘以及有关专家的聘请等方式,全面提高工程建筑质量监督的水平,促进工程建筑质量监督价值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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