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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儒家;孔子;心理发展;中庸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5-0046-02
孔子是我国杰出的教育家和思想家,在《论语》中包含了丰富和完整的个人心理发展观点,因为《论语》主要记载和描述了孔子和他的弟子的日常言行,并且把个人的心理发展分成三个部分,包括:心理发展之人性发展的观点、生物与精神文化和谐并存发展的观点以及心理毕生发展的观点。这些观点与当代心理发展观点有诸多相同之处,但由于各自的时代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也确实存在不少差异,本文就是对儒家学派的心理思想发展观与当代心理学的发展观进行深入的比较研究,把握古代和当代心理学文化的相近和别异意义。
一、心理发展之人性发展的观点
1.古代儒家学派的观点
在现代心理学研究中,关于人性的问题基本上也就属于本体论的问题,许多心理学家们都认为,心理学研究不可避免人性论的观点,因此人性论在研究心理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孔子在其著作中将人性分为生性和习性两类,孔子曰“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也。”指出生时的人性就是生性,是相近的,后天经环境和教育改变了的生性是习性,是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对于生性的性质论证,孔子有其独到的见解。例如,“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该句可译为“上天给予我们四季之变化,天地万物苍生,却从未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标榜、夸耀。”由此可见,通过此类描绘孔子对苍天赋予较深的道德内涵。由此可见,从孔子的描绘之中,上天的行为也是可以用道德来进行评判的。不仅仅对于苍天可以进行道德评判,同时,在长期的具体实践过程之中,孔子还认为在人类生命之中,还存在有“天命”。例如,他曾经提及“五十而知天命。”所谓“五十而知天命”是指,在当时生产条件下,五十岁时即对于人的性情、道德性进行深入的了解,即,可知天命。在孔子认知结构之中,人性以及天命、天道之间是紧密相关的。天道为善,人性亦善。虽然人类本身具有着各种纷繁的本能以及欲望。但是,究其根源,仍然存在善端。这为我们研究某些理想人格的特点提供了可能。孔子明确地认为生性是可以塑造和发展的。那么,怎么样才能够使人性得到成功塑造呢?在人性塑造时应当注意哪些因素的影响呢?孔子提出了人的生性要逐渐塑造,并且在此过程之中,逐渐和适应社会以及外部环境的影响。
2.当代心理学发展观点
心理学研究对象是现实生活中的人,是有生命、有感情、有思想的个体。人本主义心理学主张重视对人的尊严、价值、本性的研究。人本主义心理学认为个体是主,社会为辅。马斯洛认为,人的发展包括生物和社会两个方面,其中最关键因素是人的自身。罗杰斯的“自我理论”也明确提出,自我概念的形成是机体在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之中逐渐形成的。当两者之间存在差异性时,如果不能够使个体的诸多方面需要实现,则很可能会形成不健康的人格特征。由此可见,对于个人的发展而言,无论是个体自身的因素影响,抑或社会因素的影响,都具有重要意义。个体因素影响,即内因,对于事物的发展具有着重要影响,其直接影响到事物发展的走向。而社会因素,作为事物发展的条件,对于个体的发展也具有着重要影响作用。但是,其并不起到最终的决定作用。
二、生物与精神文化和谐并存的发展观
1.古代儒家学派的观点
古代儒家学派的观点之中,涉及生物与精神文化和谐并存的发展观,可从孔子的阐释之中得到启发。“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所谓“质”,即为“本质、质地”之意。是指人的生性,是人所共有的先天的、纯朴的、自然的、生物性的成分。所谓“文”是指“装饰”。原指文采华丽。在此句中,我们可以理解为孔子对于人类的本质的称誉。“野”则是指“郊外”。指的是,当人们的生活脱离社会,与人类的交往日疏,则会表现出来粗鄙以及野蛮。许慎对其释义,“史”主要是记事之意。朱熹解释说:“史,掌文书,多闻习事,而诚或不足也。”该句是指,如果人们过多的习得书本上所阐释知识,进而适应社会的整体发展规范以及伦理要求,则会使自己的本性扭曲,进而蒙蔽人的心灵。彬彬,亦是装饰物之意。两者放置一起,是指“平衡相处”的意义。通过对于“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阐释,可以看出,孔子认为人的心理发展其目标在于“君子”。从心理学的层面来看,则可以做出如下阐释。如果个体发展过程之中,如果其自身文化性成分与生物性成分之间不和谐,则很有可能导致不同的行为特征。例如,生物成分大于文化性成分,则表现出生物性特征。相反,亦然。只有两者之间达到平衡,才能够成为“君子”。
《论语》中充分展示了这种生物性与精神文化性保持平衡的中庸发展观,孔子本人将其称为“文质彬彬的中庸发展观”,这一观点贯穿了孔子所有的关于人的心理的思想,“持中道而行之”是孔子思想最根本的基调。
2.当代心理学发展观点
毕生发展观认为人的发展是生物遗传和社会精神文化共同作用的结果。卡特尔的液体智力以及晶体智力的划分的,而巴尔特等如卡特尔的晶体智力和流体智力,以及巴尔特斯等人的智力双成分模型,全都是从社会文化角度和生物遗传角度进行分析和划分其影响因素的,并且将人的智力看作是两种智力相结合的结果。巴尔特斯等人从进化论和个体发展观的角度提出了毕生发展的总体框架——生物和精神文化进化的结构,这一总体框架强调人的行为是生物基因和社会文化过程与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主要包括的原理有:进化选择的优势随年龄的增长而衰退,精神文化的需求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随着年龄的增长,文化的补偿效率和个体的可塑性的程度在下降。
三、心理毕生发展观
1.古代儒家学派的观点
为了明确了个体心理的可发展性,有研究称:孔子的学问几乎都是关于人的心理要如何发展的学问。孔子认为,遗传、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极大地影响个体的心理发展,但他也认同教育在心理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为适当的教育是可以降低由遗传、社会环境、家庭环境、气质类型等等因素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我们都知道的,孔子所创立的儒家学派在各个朝代都处于显学的地位,我们对孔子心理发展观的提炼不仅有助于我们当代心理学理论的完善和发展,而且也有利于儒家学派其他心理思想的挖掘和整理。
2.当代心理学发展观点
毕生发展观,即,生命全程观。埃里克森是最先研究出完整的毕业发展观,他认为个体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并详细地提出了每个阶段应该面对的挫折和应该解决的问题。毕生发展心理学是基于人从妊娠到死亡整个过程的行为学研究,他的核心假设是个体的行为并没有随着成年而定性,而是伴随着人整个一生不断变化发展,他将个体的心理和行为研究扩展到了整个生命过程。把人的一生看作是一个统一的发展过程。人的生命是一个连续过程,生命的每一阶段都受以前时期的影响,同时也影响着以后的发展阶段,其优点在于否认了老化的人的心理发展是单向的,不可逆转的观点。他的观点体现了个体发展的积极乐观的态度,并且提出了老化可以适当延缓,只要干预得当的观点,而传统的观点则认为,老年阶段之时在不断老化和衰退,毫无发展。他从生命的整体出发,乐观看待生命每一阶段的成长,认为每一阶段都是生长与衰退并存。
四、结语
中国古代文化和现代文化相比较是具有独特的价值,使得中华文化得以区别于世界其他国家,在文化范畴领域独树一帜。由上述论述可以看出,中国儒家文化对于个体的自我认知是通过不断进行社会交往完成的,“人”的作用被放大。这种自我观点与社会建构心理学中以不同语境下的自我观点有很大不同,这种自我观点具有一致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它超越了社会建构心理学的分裂破碎的倾向和现代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个人主义倾向。它以中华文明为摇篮,有取舍的借鉴了西方心理学,是具有中国特点的心理学,可以说为心理学的“中国化”开辟了一条新路。当前,许多心理学家对西方实证心理学十分崇拜甚至到了迷信的边缘,这就使得偏向人文主义的心理学被忽视了,心理学本土化的道路可谓困难重重。中国古代儒家思想让我们以更宽的视野看待心理学,因为儒家文化有着能与西方哲学思想对话的强大生命力。我们需从古代文化和异己文化中吸取精华,克服某些弊端,可以像凤凰涅槃一样获得重生。维果茨基提出了理解发展的文化—历史原则:“心理的发展,应当从历史的观点,而不是抽象的观点,不是在社会环境结构之外,而是在同它们的作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中,加以理解”。
参考文献:
[1]郭齐勇.中国儒学之精神[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2]姜国柱.儒家人生论[M].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1997.
[3]谭咏风,陈国鹏,单玲玲.控制策略的毕生发展[J].心理科学,2009,(4).
〔关键词〕市场经济立宪主义立宪主义的实现
毋庸讳言,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已进入纵深发展的阶段,市场体制的运作毕竟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实践,具有浓厚的工具主义色彩。因此,对经济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价值内核无疑显得至为迫切。它关涉到市场经济的品质和社会效果,意义甚殊。本文旨在通过对传统儒家思想与立宪主义两种价值立场进行比较、评析。从而对我国市场经济价值取向的应然性选择作出判断。
一、立宪主义:价值与制度的聚合
立宪主义的概念起源于古希腊、古罗马。立宪主义的概念及其内核经历了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1立宪主义的概念及其内涵的界定是宪法学者一直存在争议的命题,其中涉及到宪法术语的使用和变迁问题。“宪法的基本用语概念与历史发展同时发生变化,其特征尤其在于它与宪法原理的变化具有同步性。也就是说,宪法原理随历史发展发生变化,而基本用语的概念又随着宪法原理的变化而变化。”
2但是,就总体而言,有三点是能得到共识的,
首先,立宪主义决非是单纯的宪法和有关宪法制度的制定活动。从这个角度而言,立宪主义与立宪是有区别的。它不仅是一个静态的过程,还包括宪法的宣传、实施以及监督保障等动态过程。
其次,从内容上看,立宪主义要求宪法包涵人民自由权、财产权,安全权和社会权的确立,包括对政府权力的制衡原则等等。体现着实质正义。
最后,就立宪主义概念的内部结构而言,立宪主义不仅是一个设计精致规范严密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它还应是一整套体现自由和制衡精神的价值体系和观念体系,是制度和价值的聚合。
考察立宪主义的演变历程,我们不难发现,近代立宪主义向现代立宪主义的转变是以1919年《魏玛宪法》为主要标志而逐步实现的。它是发轫于古希腊立宪概念的形式化、3经中世纪宗教理念渗透和近代立宪实践的演习而不断实质化的产物。可以说,立宪主义的价值内核是随社会生活的演进而日益丰富的。社会生活的发展史无疑是一部经济关系的演变史。立宪主义与经济活动之间存在着历史的先天的联系。诚如恩格斯所言,“如果说我们的法律的、哲学的和宗教的观念,都是在一定社会内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关系的或远或近的枝叶,那么,那些观念终究抵抗不住因这种经济关系的完全改变而产生的影响4。”恩格斯精辟地阐述了意识形态与经济形式的辨证关系,为我们研究立宪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提供了理论框架。
现代立宪主义的日益完善无疑确立了以下几个原则。
1,自由的保障需要国家合理干预,这是古典自由主义对市场经济的滞后性和盲目性回应的结果,是立宪主义的重要内容。
2,人权的相对化以及社会权的凸现;其中社会权的强调是以魏玛宪法为肇始以法国宪法和意大利宪法为主要体现的。它的出现是现代立宪主义对市场经济的契约自由等原则的限制和纠正。
3,议会的充分重视;议会在一个立宪主义国度里是各种利益主体平等博弈的法制化场所,现代立宪主义对议会的强调体现了经济民主与经济自由的原则。-当然,现代立宪主义的诸原则的归纳完全是比较意义上的。它是对近代西方立宪理念中绝对自由权的反拨和重新审视的结果。严格说来,现代立宪主义是以自由主义理论为基本框架并植入民主主义学说的精髓而形成的一整套制度体系和价值体系。它包括制度的设计、人权的保障、权力的制衡、文化的培育及传播等等。是价值与制度的完美聚合。它不仅能通过立宪并以之为核心建立一整套内在统一的法律体系对市场经济进行有效规制,更重要的是,立宪主义还是一系列以自由和民主为基本内核的价值理念的载体,具有文化、意识形态等方面传播与导引功能。而这一切对于培植契合现代市场理念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意义甚巨。因此,就功能主义的立场而言,立宪主义既是一个规范系统又是一个反馈和评价系统。而这双重功能是无法从儒家思想的现代诠释中获致的。更重要的是,`儒家思想是专制统治的产物,而并非如立宪主义那样内生于市场经济之中。倘剥离其政治体制的支持,它仅仅是“中国人的价值系统”5而已
二、市场经济;机制和观念的汇合
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是一个经济现代化的过程,经济现代化的内涵是多相的。它包括经济体制的现代化和由经济体制决定的经济观念的现代化。在我国传统的社会结构里具体表现为计划体制和官本位思想。而这些都是与市场经济的内在价值相冲突的。在当前,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已是举国上下的共识。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需要一个完善的自足的法律体系作为制度环境,而以宪法为核心建立的一系列法律制度正契合此要求。从这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与立宪主义的结合使经济发展有了合宪性和结构性。但是,这并非市场经济的全部,任何外在形式的运行都需要内在的动力。市场机制亦不例外。它的发展无疑有着一系列的价值目标为支持。这些价值目标是由市场机制本身的内在规律决定的。如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地位的平等性和契约自由等等。立宪主义则通过立法的方式将这些规律制度化,并辅之以法制宣传将其内化到公民的行为模式中去。
我们说,市场机制运行的理想状态便是市场和政府间的均衡式和谐。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逻辑和价值。作为政府在采取何种管理模式的选择时对此不应忽视。市场经济的相对独立性与立宪主义的关系主要决定于以下因素,1,市场经济的自发性。2,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划分3,权力有可能滥用的原理。从经济与政治的衍生史来看,立宪主义无疑是最佳的选择模式。对于立宪主义的认识需要我们“不能仅仅看到作为制度、程序等技术性设施的一面,而忽略其所蕴涵的价值及其道德基础6”。一般而言,市场经济的发展是立宪主义在以下方面有所作为。
首先,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需要多元的平等的利益主体。市场主体的独立地位的确立在我国这个缺乏自由传统的国度里意味着思想领域内的重大变革。因为独立的人的概念在以儒教传统为基本意识形态的社会结构中从未真正确立过。传统中的人囿于由婚姻和生育所结成的网状的社会格局里。这种格局“好象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的波纹”7。使其丧失其独立人格。产权制度也是家长制的。无财产之独立便无人格之独立,立宪主义的任务就在于以法律的形式确立财产权及人格独立与自由的基准。世界各市场经济较为成熟的国家,其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无不伴随着制度的确立及完善过程。并且这一过程无疑得助于一种适合于人格独立的新教伦理8。这种宗教改革的意义在于通过争取宗教自由和宗教宽容而使“良心自由和思想自由的现解”成为可能。而这一切是市场经济所必要的。
其次,市场经济需要无特权的市场主体和平等协商的交易品格。这意味着,一方面,当国家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到经济活动中时,应遵守同样的市场规则而无法律外的特权。国家主义所产生的弊端则可以避免。另外,当国家作为市场的调控者和裁判者身份出现时,无论制定市场规则还是居中裁判,都应重视相对人的平等参与和平等保护,保持信息公开化。这要求立法和司法在一种能确保自由和民主的制度下运行。任何制度“都不是从属地为预先给予的集体或分配性共同利益提供利益的稳定化,它主要起到防止单方面的,即是说非正义倾向的作用9。”而立宪主义恰恰能提供这种制度。
首先,宪法对平等权的配置为市场主体的人格独立提供根本法依据并使之落实到具体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去,平等观念必然会随着制度运作而深入人心。这已成为现代宪法的特征性事实。“权利法案规定了法律的平等保护原则,但是权利法案的观念远远超出了这些10。”赫尔穆特施泰因贝格对美国的《权利法案》的评价便可见一斑;
其次,立宪主义还是一种价值体系,这些基本的价值观都是西方人文传统与市场运作的产物。这些基本价值对于冲破传统文化中对平等权利观的种种思维壁垒是必须的。
最后市场经济是一种开放型经济。世界经济贸易一体化需要一定程度的经济互动和市场接轨。而这对于有闭关锁国传统的中国来说,与其是制度建构的问题,毋宁说是观念转变的问题,立宪主义无疑在这两方面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我国现行宪法对改革开放的规定以及由此带来的对国人观念的冲击,便可见一斑。
三、立宪主义、市场以及传统立场
无论从何种角度对我国传统社会和传统文化进行审视,都不能自然的导引出立宪主义和市场理念。这当然是我国传统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因此,可以确切的说,立宪主义和市场理念倘单单从意识形态层面进行定性,无疑,它是西方文化(主要是宗教文化)在其具体生产方式和利益冲突中逻辑的产生的。有其哲学的、文化的、宗教的基础。是西方价值的载体。因此严格的说,立宪主义面临着一个民族化、本土化的移植问题。在此问题上,世界各国的宪法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三种模式:
1,全盘西化式。即不考虑立宪主义赖以生存的文化背景,与自己的传统文化进行决断式的背离。这在殖民地国家的制宪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2,全盘拒绝式。即:过分强调文化的相对性,对本国传统文化不作任何否定式评价。这在传统文化积淀非常深厚,且其政治制度的合法性也建立于其上的国家,表现得较为明显。
3,辨证吸收式。对本国文化进行反思性评价,以拿来主义的姿态吸收外来文化的合理性,从而实现两种文化的协调融合。这是大多数对立宪主义移植成功国家的普遍经验。对于立宪主义对文化碰撞采取何种途径,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传统是一个国家、社区或群体历史经验的总结,反映了该单位的生产方式和由此产生的人际关系状态。传统是如此重要,其影响如此之大,以至人们不可能完全将它忽略掉。11因此,该途径的选择倘脱离了具体的“语境”进行价值评价无疑犯了形而上的错误。其实,“各种制度并没有固定的优点,就它们本身而言,它们无所谓好坏。在特定时刻对一个民族有益的制度,对另一个民族也许是极为有害的。”12对待立宪主义的移植也应持此立场。
在我国这个传统文化极为深厚的国度里,先天的决定了只能选择第三种方案。即:对本国传统文化及其价值体系进行反思性审视,然后实现与西方立宪主义合理内核的顺利嫁接,从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立宪主义。对于市场经济与传统定位的问题。笔者认为,作为一种交易规则的市场形式,在我国传统社会里是长期存在的。而且,在这些交易规则背后是以传统价值体系为支持的。如传统价值中的团体本位主义倾向重义轻利思想等。但是,市场经济不仅是一系列规则与机制的聚合,更重要的是,它包括一整套完整的符合立宪主义价值观的市场观念的聚合。这些是无法从传统文化中自然导出的。当然,某些传统价值观可能对市场主体的观念和行为模式产生影响。如传统的义利观等。13但是,从事物的实然性而言,“儒家‘重义轻利’的思想其实只是一种人格理想,社会中只有少部分儒家知识分子奉行而已,在日常生活中起作用的,主要是常识理性,这种常识理性承认人民追求利益的合理性,始终在中国人经济生活中起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14然而,这些稍具市场特征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只是以自给自足为特征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的产物,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倘不在体制下进行现代诠释,是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的。
四、市场经济:立宪主义实现的价值尺度
如果我们静心对西方立宪主义的产生及演进进行考察,不难发现,无论立宪主义制度建构过程还是价值嬗变过程都无可避免地贯穿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史之中。“政治、法律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目的的。”15这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反映。立宪主义作为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的集合体也不例外。
首先,立宪主义的实现,必须以市场经济为价值导向。立宪主义通过立宪的形式确立公民的独立人格和广泛的自由权利,并提供了政府制衡的范式。立宪的过程是一个观念传播与价值渗透的过程。对于孕育和确立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精神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市场经济的推进也促进了市场主体的独立意识和权利意识,对立宪主义的各项制度的运作与完善意义重大。如人大制度等等。立宪主义如果从立法层面考虑,它作为政府的一项权力活动,只能是“能与运行中的市场相容的活动”,否则,“这些活动必须统统排除掉。”16但总而言之,“没有国家的法律秩序,经济制度,尤其是现代经济制度是不可能存在的。”17有了,对政治干预经济的权力作了严格的制度限制,给经济自由和财产权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其次,立宪主义的实现,必须以公民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觉醒为前提条件。在以义务本位和计划经济为显著特征的政治经济体制里,纵有立宪之名也无之实,立宪主义是无法真正实现甚至无法立足的。其原因关键在于缺乏制宪和行宪的心理和意识基础,。历史表明,立宪主义是商业发达的政治产物。古希腊与古罗马诸共和国的政体的不断完善是完全建立在其商业繁荣的基础之上的。市场机制的运作使一些观念得以强化,如产权意识,平等交换意识和契约自由意识等等。我国市场经济的初步发展对现行宪法的挑战便可见一斑。(我国现行宪法的几次重大修改无不是对市场经济发展的回应)。这样,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没有商人阶级的形成、成长、壮大,及政治上的觉醒,也就没有清末的立宪运动”了18。公民在经济活动中不断强化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反映到制宪和行宪过程中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市场主体经济利益多元化,需要一个解决利益冲突和平等表达权利意志的法定场所,这无疑有利于议会制的建设。另一方面,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必然要求宪法地位上的自主性,这对宪法在自由和人权上的保障提出更高的要求。另外,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有其自身发展规律的经济形态,需要在市场和国家之间划定界限。作为市场与政府间的桥梁,它通过立宪的形式将国家管理经济的权力法制化,并以一些普遍的宪法原则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界限以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最后,随着世界经济、贸易一体化的进程加剧,市场经济体制面临着与世界接轨的趋势。这对立宪主义提出更高的要求。即:伴随着经济市场的国际化,宪法的某些内容或某些部分是否也存在与国际接轨的可能?我们知道,上层建筑是一定经济基础的反映,而经济基础从形式和内容可以分为经济体制和经济制度两部分,同样的道理,上层建筑也可分为政治体制与政治制度两部分,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虽然会引起政治体制的变革,但并不必然引起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变化,相反,它对于不断完善其相应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具有重要意义。19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国际化,也必然要求在宪法的内容和体制上与世界各国宪法发生互动。比如,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对权力的制衡,对市场体制和市场规律的确认等等。这些无疑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也是立宪主义在价值和制度方面具有一定国际性和普遍性的重要体现。
五、结语及其评价
无疑,市场经济与立宪主义的关系是先天的孕育于市场发展的历史之中的一种社会现象。市场经济无论其基本价值还是具体制度都与立宪主义内在契合。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其特征决定着立宪主义的发展程度和方向。这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重要体现。而且,立宪主义作为一种价值体系和制度体系的结合体,有着自己的独立价值观,并对市场经济本身具有的某些先天缺陷进行纠正。正是由于市场经济和立宪主义的和谐发展,使得现代社会的具有一些任何历史时期所未有过的优越性,而这些恰恰正是我国市场经济和立宪主义发展的方向。
参考书目:
1参见韩大元著,《亚洲立宪主义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7页。
2参见(日)杉原泰雄著,渠涛等译《宪法的历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6页。
3古希腊的宪法主要指国家结构的活动,并非现代意义上的基本法概念,徒具形式意义。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02页。
5参见余英时著,《钱穆与中国文化》,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年版,第45页。
6参见刘军宁著,《市场与》,引自《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三联出版社,1995年版,第25页
7参见著,《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6页。
8有关宗教理念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影响详见德国著名学者马克斯。韦伯的《宗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江苏人民出版社。
9参见(德)奥特弗利德˙赫费著,庞学铨等译,《政治的正义性》,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323页。
10参见(美)路易斯·亨金、阿尔伯特·J·罗森塔尔编,郑戈等译,《与权利》,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260页。
11参见(美)希尔斯著,傅铿、吕乐译,《论传统》,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6页。
12参见(法)勒庞著,冯克利译,《乌合之众》,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第69页。
13有关儒家的义利观问题详见陈鹏生、反町滕夫主编,《儒家义利观与市场经济》,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
14参见著,《现代化的陷阱》,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年版,第203页。
15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集,第506页。
16参见(英)哈耶克著,杨玉生等译,《自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352页。
17参见(德)马克斯?韦伯著,张乃根译,《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35页。
【关键词】山西票号 民营银行 借鉴意义
一、引言
上世纪二十年代,以卫聚贤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开启了对票号的研究。改革开放后,孔祥毅教授《近代史上的山西商人与商业资本》(1986)的发表推动了票号研究的深化,但是几乎所有学者都单纯地研究山西票号的兴衰,鲜有学者将其与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结合起来。本文通过分析山西票号的兴衰并结合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现状,提出民营银行发展的建议。
二、票号发展的经验
(一)票号简介与成就。
学术界普遍认为日升昌(1823-1948)是中国最早的票号,票号发展初期仅是经营银两的异地汇兑并赚取“汇水”,随着票号规模的扩大,其业务也由单纯的汇兑发展为汇兑、存款和贷款等多种业务并存,它一个世纪的沉浮造就了独特的企业文化、经营制度、管理哲学,这些值得民营银行借鉴。
票号巅峰时期,全国共30家,其中27家为山西人所开。而且山西票号的分号遍及21个省、93个城镇,甚至开到了日本和俄罗斯等国。 由于资料散佚,票号总体的经营数据已不可查,只能从个别具有代表性的票号来推测。以日升昌和大德通票号为例,1906年,日升昌票号汇兑银两总额为32225204两;分析大德通票号的经营业绩(见表1),从这两个票号的盈利能力可以推知当时整个票号行业的规模与成就。
(二)成功原因分析。
票号取得如此成功,这与它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是分不开的,更与它百年风雨历程所形成的票号文化是紧密相连的。
1.经理聘用制度
自伯利和米恩斯提出委托理论后,很多学者继续进行了深入研究。100多年前,山西票号就已经妥善地解决了委托问题。首先,严格选拔。票号经理人的选拔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重地域选拔、重家族背景、实行担保制。票号这种选拔机制,使得财东和经理之间不是一次博弈的简单关系。出身平遥等地的大掌柜最重信誉,他们的子孙也还要继续在票号业谋生,所以背叛是不经济的,也就是Robert Axelrod(1980)所谓的“以牙还牙”策略在起作用,同时山西票号的成功有力反驳了福山(Fukuyama)等人的华人社会是一个低信任度社会的观点。其次,经理负责制。票号奉行“用人不疑”的准则,实行近乎彻底的两全分离制,这客观上保证了大掌柜能够大展拳脚,从而促进票号的发展。
2.严格的号规与用人制度
山西票号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俗称号规,包括经营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和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及规章制度。号规使山西票号的运转秩序井然,一切“按规矩办事”,各事项均有章可循。而票号的用人制度极其严格。其一,用乡不用亲,财东不会让亲人进入票号;其二,推举制,新人都要由当地有声望的人推荐;其三,考察制,新人进入票号后,几年内都将一直被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品行、才能等。
3.身股制度
对于大掌柜和突出贡献者可以奖励其顶身股,享受顶身股者按比例参与分红却不承担票号的损失。因此,在清晰的产权指导下,财东和掌柜之间就形成了独特的博弈关系。一方面大掌柜享受身股,希望票号多盈利来多分红,这样掌柜就面临选择选择:还应不应该考虑经营风险问题;而财东在大掌柜增加票号的收益后则会面临选择:是否增加给掌柜的身股。这样,就形成了博弈矩阵(见表2)。
4.独特的文化
首先,诚信为本。山西票号最重诚信,主张诚信为本、以义待利,这一点从几大票号的名称上便可以看出。比如,山西票号有志成信、大德通、大德恒、存义公等,绝大多数票号的名字都带着义、德、诚、信、厚、公等字。其次,以人为本。山西票号主张“人本主义”,票号努力营造和谐、信任、团结的氛围,这一点在陈其田的《山西票庄考略》中有所体现。
5.独特的信用体系
票号生于民间、长于民间,受传统儒家思想影响形成了其独特的信用体系:民间信用、乡土信用和道德信用,票号重信用,商人也相信票号。1883年金融危机使得钱庄大量倒闭,可票号却毫发无伤,原因之一就是它有着良好的信用。
(三)衰落原因探讨。
票号1906年开始走下坡路,并最终在民国退出历史舞台,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1.由“商业银行”沦落为政府的财务工具。票号产生的基础是发达的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孕育、发展了票号。后期,山西票号几乎将民间汇兑和借贷业务全部转为了官银汇兑,并逐渐成为清政府的附庸,随着清政府的票号元气大伤。
2.封闭的环境。20世纪初,中国开始出现现代意义的银行,这对票号的生存构成极大威胁。然而,山西深宅大院里的财东和大掌柜们却缺乏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的勇气和魄力,封闭的环境让他们感受不到变化与威胁。
3.绝对的两权分立。所有权和经营权彻底分离在票号初期适应了当时的环境,也使得票号发展迅速。但是后期,该制度弊端愈显,年轻财东缺乏制衡大掌柜的能力,同时大掌柜也缺乏老一辈大掌柜锐意进取的能力。
三、发展我国的民营银行
(一)借鉴票号成功的经验。
本文着力研究山西票号对于民营银行的借鉴意义,对于民营银行外部环境的建设问题,留待其他学者研究。
1.制定人才引进战略。21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民营银行要想发展必须制定自己的人才引进战略,特别是管理人才的引进,没有人才根本就没有和国有银行竞争的筹码。民营银行应当制定高薪、高权、高尊重的政策,就像当年票号对待大掌柜一样,从而开创高层次人才愿意来并留下来的局面。
2.严格的人事管理制度。民营银行在选人、用人、提拔人方面要形成一套严格体系,让员工有章可循、有前途可盼。出资人和经理层要率先垂范,发挥至上而下的带动作用,逐渐形成一种风气。
3.科学的激励制度。票号的巨大成功与其科学的激励制度紧密相连,其独创的身股制度兼具了合伙企业的人力股和股票期权、员工持股的优点。民营银行要想建立自己的信誉和实力,必须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员工的利益和出资人的利益紧紧地绑在一起。
4.树立坚定的商业道德。100年前,银行信用和品牌从道德、人格、精神向法制、契约、精神转化,而2008年金融危机又反映了完善的华尔街金融制度的脆弱性。新生的、弱小的民营银行要树立自己的商业道德和信仰,坚持以义制利,回归传统道德中来,勇于肩负自己的责任与担当,这样的民营银行才是平民和中小企业期盼并支持的民营银行。
5.培育特色的银行文化。当年山西票号称雄大江南北就是因为它有着自己独特的德和行,员工和财东和谐共处、齐心协力才创造了票号的辉煌。民营银行不仅仅要依靠发达的制度和先进的技术,更要培育自身独特的银行文化和内在精神。
(二)吸取票号衰败的教训。
1.权力的制约与平衡。大掌柜绝对的权力使得票号失去了变革的最后机会,民营银行应引以为戒,学习现代企业的监事会制度,并充分发挥员工的参与职能,使银行在制约与平衡的环境下高效运行。
2.开放的环境。深宅大院里的财东和大掌柜感受不到时代的变化,觉察不到危机和机遇,票号也就丧失了转变为银行的最后机会。而深处一线的基层管理者,李宏龄却对票号的危机有清醒的认识,不断呼吁票号向银行变革。民营银行必须站立在时代潮头,绝不因循守旧,不断改革创新,紧跟时代和环境的变化。
3.避免“官商结合”。票号发展初期依托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壮大,后期却卷入政府汇兑业务中,结交权贵并逐渐沦为政府的财务出纳,伴随着政府的,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民营银行应当以史为鉴,“官商结合”实为不智之举。
四、总结
山西票号的经营之道、管理之法、文化底蕴、商业道德等对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无疑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随着时代的变化,山西票号退出了历史舞台,“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民营银行能做的,就是以史为鉴,学习票号又要避免重蹈其覆辙,在今天激烈竞争的银行业中独树一帜,服务于我国的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Axelrod,Robert.Effective choice in the prisoner's Dilemma [J].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1980,(24).
[2]Fukuyama,F.Trust:the social virtues and the creation of prosperity [M].The Free Press, 1995.
[3]徐滇庆.金融改革 路在何方―民营银行200问[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卫聚贤.山西票号史[M].说文社,1994.
【关键词】校园公益;社会公益;模式结合;发展趋势
0 引言
近年来,一方面,随着大学校园里日渐增多的暴力事件、轻生事件,大学生追求物质、精神空虚,产生各种心理问题的现象频发,以及大学生对社会公益的认识加深,各类校园公益互助组织应运而生。另一方面,随着国家的强盛发展,国人对公益慈善的了解不断深入、需求不断增强,不少社会公益组织、慈善基金会纷纷成立。校园公益互助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在各自的平台上发挥其职能,鲜有交集。
然而,经过对高校的公益组织的调查发现,大部分校园公益由于面临资金匮乏,学校对公益组织的引导不够,组织公益社团的学生本身经验的不足等这些问题,公益活动开展有很大的局限性。一般都局限于给山区孩子的捐款捐物,而且校园公益的成果往往没有凸显,结果没能及时公开,没能满足公益活动本身要求的透明,这些都对校园公益的成长不利,更有甚者打着公益的名字却做些与公益互助无关的事,浪费资源的同时也给校园公益带来的负面影响。为了解决出现的种种问题,让校园公益在良好的环境下进行,社会公益的引入不失为一种良策。社会公益的系统性、组织性可以为校园公益所借鉴,使得校园公益的发展更加持久;同时,校园公益可以从社会公益组织获取资金、物品的支持,以及人员的组织、培训经验。为此,探寻校园公益与社会公益相结合的运行模式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发展趋势。本文即是基于将校园公益与社会公益结合的想法,寻找适合的途径让校园公益借助社会公益的力量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1 校园公益与社会公益现状
目前,校园公益互助组织大多由学生自发组织成立,虽然校方对其给予一定的物资支持,但由于审批程序复杂、支持力度有限,学生需要以自己的力量解决组织实际运作中存在的大量问题,这给学生组织的发展形成极大的障碍。一些学生组织由于资金缺乏、学生经验的不足、管理的不当,无法可持续发展,公益活动依然停留在“凭着满腔热血和一颗红心”的初级阶段[1],往往成立之初干劲十足,这些一段时间,之后就鲜少有活动举行。校园公益组织汇聚了一批想法各异、敢于天马行空的学生,充满激情、活力。
相反地,社会公益组织面向社会大众,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受社会各界的捐赠,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有专业的管理体系,利于组织活动;组织参加过较多公益活动,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同时,社会公益组织由于由专业人士运作管理,有固定的整套模式,组织活动较为中规中矩,创新性、活力明显不足。
由此,校园公益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的不足在二者结合之后可以得到弥补,社会公益组织给校园公益组织提供充足的资金、物品,相应的技术支持,校园公益组织将富有创新性的可行的公益想法提供给社会公益组织,加强双方的交流,为社会公益活动注入新鲜血液;二者的优势也可以在共同合作中充分发挥,实现扬长避短,相辅相成的效果。
校园公益活动的社会性、学习性、公益性,只有通过与社会公益组织的合作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校园公益活动不仅要使学生受益,使学生得到锻炼、提高素质,同时还应考虑社会的需要和现实的需求,使广大需要帮助的人接收到大学生的援手,达到双赢的效果。只有实现学生―学校―社会的互利共赢,校园公益活动才能持续开展下去。
然而,当前国内校园公益组织与社会公益组织结合处于起步状态,即使存在,在二者结合的方式上仍有许多地方值得商榷。我们对于将二者模式结合的方法还需更深层次的探究。
2 校园公益与社会公益的关系
2.1 校园公益、社会公益具有同质性
二者都具有自愿性与公益性。表现为它们是群众自愿参与的一种慈善的举动,以个人的自愿自觉为前提,并不是出于政府或学校的规定。它们具有利他性,不以私利为目的,而是以更多人的公共利益目标,从公益实践项目的设计初始便确立“公益”这个核心价值,具有社会关怀和服务取向。参与者普遍具有热心公益、胸怀理想、有所作为的心理特点,理想、激情与公益的结合,将激发出参与者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强大动力,使得参与者成为推动社会福利发展的生力军,并最终达到提升自我、助益他人、有利社会等目标。
2.2 校园公益与社会公益具有差异性
从活动组织主体来看,校园公益的主要实施者是在校大学生,其公益活动是一种非职业化的行为,它不是参与者的本职工作。社会公益的主要实施者有一部分是志愿者,但更大一部分是相关专业人士,他们以走上了公益职业化的道路,把社会公益当作终生事业来追求。
从活动形式看,校园公益主要采取志愿服务、慈善募捐、公益宣传等较为分散的活动方式,没有形成系统化管理。而社会公益活动则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包括战略规划、项目管理、志愿服务、志愿者管理、财务管理、反馈评估的完整体系。
2.3 校园公益与社会公益相辅相成,互利共赢
校园公益实质是广义社会公益的一部分,因此社会公益是校园公益等公益活动的基础,发展社会公益也即为发展校园公益提供了基础,社会公益的发展壮大为校园公益的发展提供了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的保障,为校园公益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校园公益的茁壮成长。当前,我国许多社会公益组织、慈善基金会纷纷成立运作,社会公益活动如火如荼进行,一些高校的公益组织借助社会力量举办了有意义有价值的公益活动,比如“麦田计划”、“诚明国学计划”、“两地一心活动”[2]。这些活动由于社会力量的加入,获得更加广泛的影响和良好的公益效果。
同时,校园公益是社会公益在校园的延伸,发展校园公益也即是发展了社会公益。校园公益作为一种社会公益行为,首先就要服从社会公益的实施目的,达到社会公益的发展要求。校园公益的实践目的一定是与社会公益相一致的、相互统一的,在此基础上,校园公益又体现出其特性的一面。其活动在符合社会公益的同时,又要侧重于大学生的互助、大学生对社会的使命感,体现出大学生公益互助的特点。在进行公益活动的同时,达到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帮助大学生完成自我实现的目的。很多大学生因为在校期间参加了公益活动,在公益活动中找到了自我价值的实现,最终选择社会公益作为职业或事业,亲力亲为支持社会公益发展,为社会公益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
3 校园公益与社会公益结合的案例分析――以云南士恒教育基金会“诚明国学计划”为例
3.1 士恒教育基金会的基本情况
云南士恒教育基金会成立于2009年10月,是由北京大学哲学系杨立华教授、昆明银海地产范雁佳董事长发起成立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士恒教育基金会为非公募性质,原始基金200万元来自于银海地产捐赠。士恒基金会以弘扬国学、发展国学教育事业、普及中国传统文化精髓为使命。士恒基金会希望通过整合社会各界的资源,共同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国学教育环境,推动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精髓的学习和实践。
3.2 士恒基金会的主要工作
云南士恒教育基金会主要为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改善教学条件,进行校舍改扩建;为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建盖图书馆、捐赠国学书藉;组织北京大学儒行社师资,对所捐助学校的教师进行国学知识培训;组织北京大学儒行社、云南各界志愿者在所捐助的学校进行国学推广和普及教育活动,增加学校办学特色和亮点;对所捐助学校内品学兼优的贫困生提供资助;对所捐助学校内在国学知识学习中表现出色的学生给予奖励;对所捐助学校内在国学教研究和推广中表现出色的教师提供专项课题研修经费。
3.3 士恒基金会与高校公益组织的结合的实例
士恒基金会与北京大学儒行社、云南大学的儒行社联合举办“诚明国学计划”,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去大理、楚雄、广南等地进行国学支教活动,主要活动集中在大学的寒假和暑假,为期一周。下以2012年寒假国学支教活动为例说明。
3.3.1 招募志愿者
通过北京大学儒行社和云南大学儒行社在他们自己的公益组织中宣传,然后有意向的学生在网上报名
3.3.2 活动流程
整体流程:
3.3.3 活动的效果及意义
对大山深处的贫困地区的孩子来讲,使得这些孩子系统地接受了儒家思想的教育熏陶,汲取圣贤智慧能量,收获幸福喜乐;而这些大学生带来的外界的信息,也使得这些孩子坚定了一定要走出去上大学的理想,进而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种下了梦想,埋下了未来。从此他们的眼界不再是连绵起伏的山,而是用每天的积累为那边的生活积聚力量。
对参与支教的大学生来讲,首先,给山区的孩子上课锻炼了大学生的实践能力,除了前期的备课准备,上课时的临场发挥也是关键,为了保证了上课的质量,大家互相听课学习,借鉴经验,这既锻炼了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又锻炼了大学生传授知识的能力。其次,大学生在校园里习惯了大城市的优越方便,在山区贫瘠的土地上生活,使得大学生深刻体会到生活的不易,知道感恩生活的美好,对他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很大,同时,在克服生活中一个个困境的过程了,他们也收获了坚韧的品质。最后,增加了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有益于了他们树立为社会服务的价值观念,对于他们以后的成功成才,甚至以后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都是大有脾益[3]。
3.4 对“诚明国学计划”模式的分析
对该模式的组织形式及活动的成效与单纯做校园公益的组织、单纯做社会公益的组织做横向比较、分析,分析这两者结合的优点及不足。
3.4.1 组织模式
与校园其他公益组织相比:第一,该模式弥补了一般的校园公益组织资金不足的问题,该模式的运行资金全部由士恒基金会提供,据统计,80%的校园公益组织都因经费问题,无法保证公益活动的开展,或者开展的活动覆盖的范围很小。所以经费不足仍是目前影响校园公益组织发展的主要因素。第二,该模式大大扩大了公益活动的影响范围和活动内容。传统的很多支教活动,一般是在学校周围,对支教的需求不大;再者,支教的大多是培养小孩子的文娱爱好,学习画画、音乐、手工等,而该模式开展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把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从小植入孩童的内心深处。
与社会其他公益组织相比:第一,该模式充分利用了大学生作为有知识、有涵养的人力资源,既解决了在社会上招募志愿者的难题,又提升了公益人员的素质。尤其是这种承担着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工作,对志愿者有一定的知识要求,大学生参与这些活动,能很好体现大学生的独特优势。
3.4.2 结果分析
与校园其他公益组织相比:校园公益的规模一般比较小,开展的活动内容有限,受益面较小。而且据奥森的调查,63.6%的学生认为校园的公益组织对其生活的影响度很低,未能在校园形成公益的凝聚力及深刻的影响力,其次为绩效运行效果不佳[4]。而该模式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了筛选,并对选出的志愿者进行了系统的培训,提升了他们作为一名合格的支教志愿者的能力,而且活动开展范围扩大,使得受益人群不仅是是乡村的学校学生,而且包括了大学生自愿者本人,增强了大学生对社会的责任心和责任感,丰富了校园公益社团活动,扩大了公益活动的影响力。
与社会其他公益组织相比:该模式有助于增强社会公益组织的影响力,有利于与校园公益组织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使得参加支教的志愿者有了稳定的来源,同时也给大学生提供了一个锻炼自我,服务社会的机会,为学校教育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平台。
4 结合其他模式的探讨及校园公益未来的发展趋势
4.1 其他的成功案例
4.1.1 香港“两地一心”
香港“两地一心”是由香港一群充满理想及热心的义工组成,成员大部份为在职或退休专业人士、工程人员、公务员、教育界及商界人士。彼此致力于改善中国偏远山区学童的学习环境,除建校、助学外,亦透过筹办山区生活体验的交流活动,让本地青少年有所成长及培养贡献的精神。“两地一心”曾经与云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一起,在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招募志愿者,赴云南省楚雄市支教,并取得很好的成效。这种合作是短期性的。
4.1.2 云南省携手困难群体创业服务中心
云南省携手困难群体创业服务中心,是在云南省民政厅注册成立的非营利组织。主要服务城市弱势流动儿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服务,改善他们及其家庭在教育、健康、生计方面的现状,促进流动儿童的全面发展。
该中心与云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合作,每个周末,由云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在云南大学招募志愿支教者,支教的人数和人员相对固定,主要是辅导流动儿童写作业以及开展特色兴趣班,比如画画班、书法班之类的。该模式是长期性的。
4.2 校园公益与社会公益的发展趋势
通过对云南省部分高校的校园公益组织及活动的调查,校园公益有自身的人力资源及正能量,也举办了很多传统活动。比如,在校园里组织的清洁校园,不要乱扔垃圾;食堂的“光盘行动”,倡导节约粮食;废旧物品的回收,呼吁对身边朋友的关心等。但是一直没能形成一定的影响力,还是摆脱不了大学社团的性质,对成员没有约束,缺乏奖励和激励,活动的策划往往也是几个学生之间的随性而为,需要固定的规章制度以形成一种“法制”。校园公益也在积极探索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并为此做出了很多努力。现在的高校大多都是积聚在大学城,所以在周边兄弟学校的某些性质相投的公益组织可以联合成一个联盟,彼此之间互相学习交流,有助于把公益活动辐射到更多的学生。这一弊端是,容易形成官僚作风,学校之间的攀比之风。而且依然存在校园社团的一些问题。
我们也在积极寻求一种更好的方式让校园公益更加透明和发展壮大。在很多案列中,我们认为校园公益与社会公益的结合是目前解决两者在公益活动实施中所遇困境的有效方式。
政府应该形成对社会公益的有效管理,对社会公益组织的建立的审核条件要更严苛一些。社会公益组织也应该面向社会招聘,形成优胜劣汰,建立有效的管理团队及先进的管理理念,同时应该渗透公益思想,并在社会上形成影响,以权威、科学、人性、关爱的思想吸引更多的有志之士,同时积极在校园里面吸纳公益人才,可以在大学校园里引导公益活动,培养公益人才,使有意向投身公益的大学生在毕业之后可以在这些社会公益组织中长期任职,解决了志愿者的断层,实现校园公益与社会公益的“双赢”,同时可以在全部各个高校中形成磁场,使更多大学生及社会成员受益。
4.3 有助于校园公益组织的发展壮大
校园公益组织依托了社会公益组织提供的资金支持,社会公益组织的文化引领,社会公益组织对志愿者的培育,可以提高校园公益组织举办各类公益活动的能力和影响力。
4.4 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大学生是文化知识全面、专用知识丰富、综合能力较高的高素质人群,是国家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促进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推动社会公益事业持续向前发展的强大主力军和生力军。通过校园公益与社会公益的结合,学生不仅能学到相关的公益理论知识,而且还能在相关系统的培训下参与或组织一些大型的公益活动,进行相关的公益实践培训,这就有利于强化学生的公益理论知识,培育学生的公益情感,增强学生的公益实践能力,从而为他们走入社会继续开展公益实践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就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公益事业的持续发展。
5 结论
本文从校园公益与社会公益二者的关系出发,从理论方面探究了将二者结合的模式的客观可行性;并叙述将校园公益与社会公益结合的实践经验:诚明国学计划,通过分析该实践的成果,得出结合模式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构建校园公益与社会公益协调发展的创新模式,是目前国内校园公益发展的可行之路。近年,国内校园公益与社会公益结合运作的案例也不断涌现,比如“两地一心”、云南省携手困难群体创业服务中心,都取得一定的成果,二者结合的优势也逐步显现。基于对二者结合现状的分析研究,得出将社会公益引入校园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寻找合适的途径,将校园公益与社会公益结合,校园公益的作用才能得到较大程度的发挥,惠泽更多的大众,校园公益才能长足发展,永葆青春。
【参考文献】
[1]钟一彪.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导论[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2:5-30.
[2]钟一彪.大学生公益活动实务[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3:204-225.
[3]喻晓.高校学生社团隐研究:以J校为例[J].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