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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社会中处罚的产品琳琅满目,从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到合同法中处罚性的违约金,到行政法中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再到刑法中的刑罚等。我们现在主要讨论的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罚,即资本对于劳动力的控制的表现形式。处罚意味了主体违反了某种受强制保护的规则后的社会代价,或者说是报应的成本。其实我们首先应当为惩罚正名。一般意义上的惩罚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条件性, 实施惩罚必须以处于某集团或团体组织中的成员行为违规并触特定主体的利益为前提,即以造成损失和违规为前提条件;(2)临时性,惩罚是临时剥夺当事人的某种权益,是一种手段,不以惩罚为目的;(3)报应性 ,违规者要为自身行为不当而造成的后果承担自己的不利益;(4)惩戒性 ,如果使用适当,惩罚可以使违规行为者得到遏止的暗示,也可使其他主体习得到间接经验,不敢犯类似的错误,具有警示的性质,即可以威慑未来事件潜在的危险;(5)相对性,惩罚是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具有历史性、动态性。(6)惩罚的局限性。惩罚不是万能的,效能是有限的,本身处罚的负面效应。使用不当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对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罚,旧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确立的是企业对职工的惩罚的概念范畴体系,有的叫纪律处分,有的叫行政处分,有的叫行政处罚,有的经济处罚,个人以为“企业对职工的惩罚”这是经济性概念和行政概念的混合,从法律角度应当叫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分。根据《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对员工的处分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事实上行政处分与纪律处分的区别。纪律处分是指社会组织对违反组织章程、内部规章制度的内部成员给予的处分。二者的区别是:第一,实施的主体不同,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处分,纪律处分是社会组织实施的处分;第二,实施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中的工作人员,纪律处分的对象是社会组织的成员;第三,依据不同,行政处分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纪律处分的依据是法律、法规以及组织章程、规章制度、决议等。对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处分概念的混淆不清是我国目前企业对劳动者处罚混乱的典型症状。
一、解读《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事过境迁
(一)《奖惩条例》颁布之后的经济体制的变迁从以后,中国为了迅速实现工业化,使国富民强起来,制定了把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重工业是一个花费资本巨大的一个产业。因此有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服务于优先发展重工业。其中城市中的国有性质的企业的一切资源配置全都成为政府行为,老动者进入单位的门,就是单位的人。劳动者的政治前途,事业成败,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甚至子女受教育的幼儿园、学校,单位都大包大揽了。如果没有特别的意外的话,用人单位从此成为每一个老动者的依附的命根子。因此《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正是在这样的计划经济时代的背景下出笼,在以固定工为主体的劳动用工条件下制定的,企业劳动者作为计划经济的要素,按照计划经济的模式由政府纳入了计划的编制。企业严格限制劳动者的流动,企业无权通过将不合格的劳动力资源剔除出企业,当然由于没有市场竞争也就没有必要剔除出去,也就谈不上通过劳动力市场进行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同样当时也没有劳动力市场。公有制的企业为了维持内部的计划经济模式的正常运作,在企业实行行政化管理的背景下企业对内部的职工的惩处成为了自然而然的事情。但是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几经曲折改革后形成了崭新的孕育着巨大风险和机遇的市场模式,新的多元化的利益元素开始在旧的劳动关系管理格局中激荡。
(二)《奖惩条例》颁布之后劳动力资源市场的变迁
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是谈不上劳动力市场的,中国这二十多年经历了劳动力市场的从无到有的重大变迁,劳动力市场的形成,首先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来说,原来只能在农村从事种粮食生产,在田地里劳作的人,现在不必再局限于农业生产了,可以转移到乡镇企业,而且现在也可以转移到小城镇,中等城镇,甚至转移到京沪等这样的大城市了,那么这是一个新的变化。其实是对于城市职工来讲,那么过去是铁饭碗,没有竞争。有权在中学毕业以后或者大学毕业以后由国家包办工作,那么现在竞争激烈众所周知,这个竞争者首先是外来务工人口,也就是农村转移到城市来的劳动力。 再次国有经济不再是劳动者就业的唯一渠道,那么现在更多的劳动力被配置到非国有经济里面去。 第四,非正规就业在吸收劳动力就业这方面,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劳动力市场的前提下配置劳动力资源,进一步发育劳动力市场,首先要清除过去妨碍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制度障碍。
(三)《奖惩条例》颁布后劳动关系的属性的变迁
与计划经济时代比,劳动关系日趋明朗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利益主体关系不是清晰明确的。国家代表全社会利益,企业行政和职工都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身份,表现为利益一体型的劳动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劳动行政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双方表现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直接构成并自行管理的系统,劳动关系本质上是一种资本和劳动力利益的差异型关系。同时,由于双方主体之间利益诉求存在着差别和矛盾。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日趋契约化,劳动关系的形成和调节方式主要通过劳动合同的方式来实现,且劳动关系市场化,主要通过劳动力市场机制进行调节,劳动关系的形成、劳动条件的确定以及劳动力价格水平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动力市场供求的状况。因此包括《奖惩条例》在内国家或地方颁布的处罚规定以及许多企业内部制定的处罚规则明显有参照《行政处罚法》和《刑法》的痕迹。过去的劳动关系的行政属性是对公有制企业采取政企不分的劳动关系从的行政属性走向商业属性,开始具备一种社会契约化的体征。
(四)《奖惩条例》颁布后劳动关系的调整理念的变化
由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国有企业的行政化管理和员工的国家干部的身份待遇,因此出台了这种类似于如今公务员处罚条例的规定。建国以后,经过民主改革,所有国营企业也建立了与当时苏联体制相仿的管理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劳动关系被当作一种依附于行政关系的社会关系来看待,在理论和实践上对劳动关系和劳动行政关系往往不加区别,许多劳动法规也被定性为行政法规,对这两种关系的调整也往往是融合在一起。我国在八十年代初开始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路。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和平等经济。与此相一致的是,注重平等、自愿原则的民法理论开始在我国得到重视。这一理论进而被用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包括劳动关系。很多民法学者主张将这种劳动关系视为民法的调整对象。由于劳动者先天和后天具有的弱势地位,导致形式上的平等和事实上的不平等,局部范围出现比较严重的劳资矛盾,为了调整这一日益敏感的且关系社会主义发展的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通过国家介入来平衡这种容易失衡的劳资关系,劳动法也越来越被赋予社会法的色彩,社会法是国家为保障社会福利和国民经济正常发展,通过加强对社会生活干预而产生的一种立法。我国劳动关系的价值的调整由此可见经历了从公法调整再到私法调整再到社会法调整的过程,完成了从人身依附到形式平等,再到实质平等的社会进步过程。公法一般以国家利益为本位;私法以个人利益为本位;社会法以社会利益为本位。不能因为劳动关系以及劳动法的公法成分非要参照行政管理模式。
二、质疑在企业管理领域的惩罚原理
计划经济时代特殊的劳动关系和管理模式的大前提以及如此背景下演绎出来的小前提,使处罚成为维持稳定呆板的劳动系统的最为有效得手段,来维持企业组织庞大的行动能力。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政企不分,国有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行使着半政府的职能。企业职工基本上是终身制以及接班制,即职工进入企业之后,大多数是有进无出。如果职工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和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行为,企业是不能辞退他们的,所以在许多情况下,不得不借助处罚的手段进行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似乎罚款成为企业行之有效的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办法。
(一)消极影响的心理学分析 实证的行为心理学上认为,在可以计算的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对所损失东西的价值估计,比得到相同价值时的估价高出两倍。而且,当所得比预期多时,人们会很高兴;而当失去的比预期多时,损失带来的心理痛楚胜过认为人们最在乎的是他们已经得到的东西。占有的时间越长,失去的痛苦越大。加上数千年惩罚的报复性和习惯性,认为惩罚带来的违反规则的成本足以遏止人对规范的挑战心理。通过惩罚原理达到循规蹈矩的增强目的。将这种惩罚的原理利用得淋漓尽致,工具主义的管理理念的异化导致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就得罚,管理者们迷恋于万能主义的惩罚,但是现代的管理文明强调管理的人性化,注重人权惩罚面临着全面的社会文明的挑战,管理的工具主义威胁着人类本身的价值。从管理学的发展来看,倾向于采用经济惩罚手段的人是越来越少了。最早的管理思想中,管理者会假设员工都是懒惰的、不自觉的,所以要用监管的方式来管理员工,如果员工违反了管理者的规定,自然要对员工进行处罚;现在的管理思想中,管理者会把所有员工都假设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是拥有创造力的人,因此管理倾向以结果为导向,即按照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确定员工的报酬,而经济惩罚已经在逐渐淡出,已经被其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使用,因为管理学理论正在朝着越来越人性化的方向发展。在计划经济行政化管理的情况下,企业管理职工更多的是使用行政手段,缺乏用法律手段和其他经济手段管理企业,更缺乏先进的企业文化的管理效应。处罚作为较强的行政管理性质的措施,是符合当时的时代特点的。当前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下,即使企业使用某些行政手段管理企业,也绝不是政府性的行政手段,而应该是企业性的管理手段。值得一提的是,处罚并不是万能的。企业管理和劳动管理手段多种多样。罚款适用的情形不应当过于宽泛。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可以通过教育、纪律处分、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还可以通过订立短期劳动合同,签订劳动试用期合同来解决。惩罚是一种负增强的行为矫正技术,消极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惩罚权,容易使下属迎合上司的喜好,对上级惟惟诺诺,不提出自己的思考。动辄处罚会对员工心理造成冲击,员工会觉得自己本来固定的收入被扣掉了一部分,从而产生怨气。惩罚带来的强烈的剥夺感和屈辱感,在可以闭合的劳动力系统中劳动者往往会在优选择的情况下离开原先的用人单位,没有选择余地的劳动者只能“忍辱负重”继续工作,但是已经严重影响其工作质量和生活的质量。
(二)负面影响的成本管理学分析 近年来由于劳动力市场残酷竞争,劳动力剩余问题严峻,用人单位也面临着激烈的竞争,拼命地降低成本和追求利润是吾人可以否认的事实,因而各种利益集团利用这种供求关系,为了自身的利益压低劳动者的使用成本,甚至于不惜非法处罚劳动者,企业制定自己的家法,处罚依据本身不合法,处罚员工随意性大,不讲求合理性,倾向领导的情绪化,程序不合法问题非常严重,劳动者为了保住一份工作往往面对企业非法处罚无可奈何,这种企业内部的“家庭暴力”严重地侵害者劳动者的权益,企业的管理者对劳动者的惩罚容易激化劳资矛盾,近年来因为企业处罚员工导致的劳动争议案件不断攀升,使劳动者和管理层关系紧张,造成了劳动力对资本的严重的信任危机,使企业内部的沟通成为严重的问题。管理者运用权力的方式直接影响下属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场所的氛围,所以它对于管理者十分重要。利用各种“花样”来处分员工,在本质上是为了阻止员工继续犯错,改善其工作态度,这种方法本身并没有错。企业借助自己的优势,利用劳动者的弱势,企业任意挥动乘法这根大棒,动辄惩罚劳动者,如停职、降职、罚款、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强行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细节。实施惩戒性规范则是要付出代价的,并非轻而易举的达到目的的。事实上惩戒者要依赖被惩戒者的支持,并且事后在与他人讨论有关事件时,要得到舆论(第三者)的支持。虽然企业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同样受到目标行动者的行动的外部影响,但是这里的规范对于劳动者来说,始终是一种倾向分离性的规范(即用人单位作为目标行动者所占受益者的比例较小),而用人单位则接近于共同性规范(用人单位作为目标行动者占受益者比例很大)。这样使得劳动者倾向于抵制规范,即使用人单位所拥有的控制权(可以充分惩罚劳动者)对劳动者的影响很大,但是这种惩罚所获得的利益却是有限的。因为这种惩罚往往得不到被惩罚者的支持,同时实施惩戒者事后也不能得到其他行动者的支持。可见惩罚是具有边际效应,越是苛刻的盛行的惩罚主义越是造成混乱和不效益。惩罚会带来的价值有些时候足以抵消惩罚的效应,过多的使用惩罚也是管理者的一种无能表现。我们无法想象劳动者兢兢业业地劳动只是在处罚大鞭的挥舞下成就的现代劳动关系的管理文明。
三、亟待解决的用人单位处罚劳动者存在的弊端
目前用人单位处分劳动者的合宪性、合法性、人道性、合理性以及科学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作为两个利益并不完全重叠甚至相对对立的利益范畴,实务中的不规范现象亟待解决,这是我国各种使用劳动力的经济实体所面临的共同 的人力资源的管理难题。
(一)处罚的范围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的各类企业中,企业对员工实施罚款司空见惯。按照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的《企业职工奖励条例》的规定, 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有权对职工实施罚款。该条例第11条规定了范围。(1)其中“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无法判断“经常”的标准,缺乏操作标准。(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无法判断后半部分是否为发生影响秩序的结果作为认定的标准。(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的条款,无法判断是并列关系和承接关系,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范围也没有界定,属于政治性的概念。(4)“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经常”没有明确界定,未量化处理,缺乏可操作性。(6)“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中“投机倒把”的称法已经没有详细的依据了。(7)“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只说明触犯刑律才由国家司法机关惩处,明显政企不分,代替行政权的痕迹浓重,且可能导致重复处罚。(8)“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这款兜底性的条款更是为企业大开方便之门,企业往往擅自扩大处罚范围。
(二)处罚的依据存在的问题 首先,《企业职工奖励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全民所有制公司职工管理规定》、《关于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实施办法》以及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条款解释的复函作为企业处罚劳动者的依据,但是由于年代久远,不适应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但是目前企业仍然拿着这些旧船票来处罚劳动者,弊端久亦。《奖惩条例》第四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我国目前有国有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私营经济、个体工商户、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涉外经济(包括外商投资、中外合资及港、澳、台投资经济)等经济类型,除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外的企业中,都存在对职工罚款的问题,而这些企业行使罚款权目前是无法可依的。甚至于也已不适用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国的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多样。其次,司法解释认可了企业制定的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从我国现行有关立法看,对企业规章的内容合法性规范、规章的制定程序以及公示的方式等都没有具体规定或根本没有规定。法律的真空地带不仅导致劳动者自身维权的缺乏依据,也使劳动保障部门和人民法院在解决劳动关系的问题过程中没有具体依据。至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处罚依据,个人认为不应合法,劳动合同的鉴证工作不是强制的,用人单位往往提供格式合同,劳动者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倘若处罚条款加入合同中,增加了处罚侵权的概率。
(三)处罚合理性存在的问题 《奖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但是没有严格的实施界限,企业自由裁量的范围较大,有的企业只是选择性的将这些惩罚措施变通使用,甚至有的企业与行政处罚法中的人身罚,行为罚、申诫罚、经济罚的处罚方式混同,这些模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内部处分条例有着明显的行政痕迹,且各企业中普遍存在奖惩不对称的问题。企业中普遍存在以扣代缴的经济处罚的做法,《奖惩条例》第16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众多企业往往是采取超过月工资的20%,认为是“一般”,所以可以特殊。现实中存在大量的以罚代赔现象。赔偿和罚款不同,罚款属于处分性质;赔偿是职工应负的一种经济责任。企业常常采用处罚代替赔偿。惩罚劳动者常常的体现个人意志,体现了上司的个人情绪性、随意性和偏激性的特点。由于我国私人资本的不断发展,许多私营企业如雨后的春笋一样遍地开花,私人资本的对利追求的极端性,导致私人企业老板不惜侵害员工的合法利益,甚至随着自己的情绪随意不人道地处罚员工,甚至于用私人暴力对劳动者进行侵害。私人老板会因为个人酗酒、家庭矛盾或者工作的不愉快宣泄在处罚劳动者的身上,国内已经有了并不少见的报道。
第二条顶岗实习是指学生在完成了教学计划方法的全部专业知识学习和专项实践训练,并原则上完成了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训练之后,到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现场实习;是教学计划中的必修环节;是工学结合的一种重要形式.顶岗实习从三年一期开始安排,因特殊情况可以安排在其他时间进行,原则上要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有半年以上在企业顶岗实习的时间.
第三条顶岗实习前必须按教学计划完成全部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修读并考核合格,且须按照学校方法交清学费.除因学校特殊安排外,任何人不得在课程考核结束前提前顶岗实习.学生因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要求顶岗实习的,学生须提供单位接受证明(说明实习岗位,薪酬,实习时间,实习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电话等)以及学生家长签署的同意实习的书面意见,经系部和招就处查实确认后可以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学生有重修科目的以自修方式重修,返校参加重修考试合格才能具备毕业资格.
第七条顶岗实习必须保证实习质量,保证实习时间和效果,保证师生实习安全.实习前学生必须签订统一制定的实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实习单位,学生各执一份,一份交系部统一保存,同时应统一办理师生人身意外保险.
第八条同一实习单位,有三人及以上实习学生的应成立实习小组,设实习小组长,由热心社会工作,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表现优秀的学生担任,对实习学生进行严格考勤.学生请假首先须经实习指导老师同意,实习单位批准.
第九条学生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发生重大事件,由实习小组长(或本人)及时向实习指导老师报告,由系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实习学生不得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按《学生管理方法》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学生代表主要职责
1,学生代表主要由班委和实习小组长组成.
2,负责实习期间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
3,组织和督促学生自我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及时跟踪本小组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
4,发扬团队精神,关心爱护学生,及时向实习班辅导员,指导老师或企业指导老师汇报学生思想和实习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5,处理好实习单位人与事的关系,维护学院声誉和企业形象.
第十八条顶岗实习学生的职责
1,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企业顶岗的一名员工,要服从企业和学校对顶岗实习的安排和管理,尊重企业的各级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自觉遵守企业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误工,不做损人利己,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
2,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按照学校方法认真写好顶岗实习报告和跟踪调查表,《顶岗实习鉴定表》由实习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4,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按学院要求办理顶岗实习离校手续,签订《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凡未按学院要求办理顶岗实习离校手续和未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而擅自离校的,在外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离校的,按学院《学生管理方法》作旷课论处,并给予相应的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
5,在外顶岗实习学生应主动与系部,实习指导老师和班级辅导员保持联系.若因学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和学生个人方面的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十九条顶岗实习组织工作基本程序
1,由招生就业处和系部落实实习单位,明确顶岗实习的岗位,目的,现场指导教师人选,系部必须安排专业教师或聘请企业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担任现场指导.
2,指导教师填写《顶岗实习任务书》,对顶岗实习的时间,任务,提交成果要求等做出明确的方法;《顶岗实习任务书》一式三份,学生,现场指导教师,系部各一份.
3,学生按学保处有关方法办完离校手续后,携带《顶岗实习任务书》,《顶岗实习报告本》,《顶岗实习鉴定表》到岗实习.实习期间系部指派专业教师不定期进行巡查,巡查记录作为实习学生平时成绩考核依据之一.
4,顶岗实习结束后,由现场指导教师填写《顶岗实习鉴定表》,客观评价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的工作态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对其能力水平,顶岗实习成果给出评价意见,并交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后由毕业生本人或学院指导教师带回.
5,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或毕业综合训练的实习生须在顶岗实习期间完成指导老师下达的与实习岗位紧密结合的毕业实践课题,顶岗实习结束返校后进行答辩.
第二十条顶岗实习主要工作内容
学生到生产单位顶岗工作,在工程技术人员和实践教师指导下,熟悉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维护办法,熟悉生产工艺,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培养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培养学生择业能力和综合工作能力.
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应收集生产单位有关管理,生产,经营方面的规章制度,收集实习岗位的职责,操作规程,工艺流程,技术工艺参数,设备性能参数,事故报告等资料;要及时记录实习内容和收获;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同学要按指导教师方法的进程要求完成设计(论文)工作;最后提交完整的实习报告和毕业设计(论文).
第二十一条顶岗实习成绩评定
顶岗实习成绩由平时成绩,实习报告成绩组成:
1,平时成绩占60%,由现场指导教师在《顶岗实习鉴定表》上按考核内容打分.
2,实习报告成绩占40%,由校内指导教师评阅学生实习报告后打分.
3,校内指导教师汇总两部分成绩,并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给出总成绩.学生顶岗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方法学分,将延期毕业.
4,顶岗实成绩由系部汇总,签署意见并盖章认可后交教务处审核.
第二十二条顶岗实习报告的主要内容
1,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名称,性质,规模,产品服务门类,生产经营管理特点等);
2,实习岗位基本情况(职责,操作规程,设备情况,技术工艺情况,班组车间情况等);
3,现场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职称职务,技术专长,成果等);
4,实习日记(周记);
【关键词】小金库;内部控制;有效性;防治机制
一、引言
内部控制思想产生于18世纪工业革命时期,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和企业规模的扩大日趋完善。2004年9月《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COSO-ERM)的颁布标志着对内部控制研究的最新成果面世。该报告针对以前对风险管理重视不够的弱点,对内部控制的内涵要素进行了重大改进,特别是加强了风险管理在内部控制制度中的核心作用。
中国的内部控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006年7月,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牵头,由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起成立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并力争通过2-5年的努力,基本建立一套以防范风险和控制舞弊为中心,以控制标准和评价标准为主体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企业虽然拥有自己的内部控制体系,但在企业中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
实践证明,企业的一切管理工作都是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开始的,内部控制的质量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进行和企业价值的提升。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不仅能使企业的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更能防范和发现企业内部和外部的潜在风险。与此相反的是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导致企业管理失控,资产流失、经营效率低下。而在这样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下就给“小金库”的存在提供了滋生的温床。
二、内部“小金库”形成的基本原因剖析
(一)企业内部控制意识淡薄
良好的内控意识是内部控制制度得以健全和实施的重要保证。一些企业(单位)领导对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内控意识淡薄。重事业发展、轻内部管理,甚至缺乏对内部控制知识的基本了解。有的单位对一些问题的处理仅凭经验、贯例办理,随意性较大,业务流程控制往往过于简单;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对制度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导致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内控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这样的内部控制环境下就为“小金库”的存在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企业文化建设不完善,缺乏道德意识
受腐朽思想的侵蚀和享乐主义的影响,企业中的一些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淡化了艰苦奋斗的传统和奉献精神,追求物质享受,贪图安逸,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忽略企业价值、讲排场来标榜自己。在这样企业文化缺失的情况下,追求自己利益的的同时就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作为保证,于是他们就想方设法的积攒“私房钱”,千方百计扩充“小金库”。
(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缺乏威慑力
“小金库”到底违反了什么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认为“对于小金库的资金要进行分类,分别不同情况处理”。也就是说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款来给“小金库”直接定罪量刑,而必须根据“小金库”资金性质、使用情况来寻找适合的法律条文,这种寻找过程就容易使“小金库”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目前对“小金库”问题的认定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在这样缺乏法律威慑力的情况下,“小金库”的存在就拥有了一个“活动的空间”。
(四)企业内部岗位设置不够合理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有限,人员紧张,岗位安排不尽合理,许多企业存在一人多岗、不相容岗位兼职现象。记账人员、保管人员、经济业务决策人员及经办人员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出纳兼复核、采购兼保管等现象,出现管理漏洞。由于管理人员的岗位没有形成有效的分离约束,为“小金库”的滋生开了方便之门。
(五)企业信用体系不发达
我国目前还是一个经济处于发展中的国家,信用体系极不发达,社会经济业务活动存在大量的现金交易,给“小金库”的存在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信用体系弱小,现金交易庞大,资金运动轨迹容易断裂,使现金流入账外系统,形成单位“小金库”。关于现金使用管理,国家虽有《现金管理条例》,但那是二十多年前计划经济的产物,根本不适应目前的社会经济形势。例如《现金管理条例》中规定,对违反现金使用范围规定的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可以对其处以警告或罚款等。众所周知,目前的商业银行都是商业性机构,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它能行使处罚权吗?它能处罚在其银行开户的“上帝”吗?何况“上帝”中还有它的监管机构。落后的现金管理制度为现金大量交易提供了便利。
三、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来防治“小金库”
(一)优化企业内部控制环境
由于内部控制都是在特定的控制环境中实施的,是和特定的控制环境相适应的,内部控制系统功能发挥的过程是内部控制系统与控制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控制环境不但影响内部控制的建立,还决定到内部控制实施的效果,影响到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所以,要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首先应优化控制环境。控制环境的优化,包括内部控制环境和外部控制环境的优化。外部环境的优化,主要是由政府通过体制改革、法制完善、道德教育等来进行;内部环境的优化,则必须靠行政事业单位的努力和管理部门的引导才能做到。
(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体现出的重要性,使其不可避免地影响着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企业在培养自身文化时,应保持一种健康的文化氛围,,尽量避免只注重企业内部短期的企业文化建设,而应结合自身的发展特点进行全面的企业文化建设,使其与公司战略目标趋于一致。制度的执行要靠人来完成,因此,企业从整体上来看,应重视深层文化建设,强调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思想,依靠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道德水准和法律意识,建立“诚信”理念,培育以“崇尚诚信、重视风险”为核心的企业价值观。健康的企业文化的建立有助于企业员工道德水平的提高,守法意识的增强。这就为避免“小金库”的存在打下了良好的道德基础。
(三)加强组织结构控制
理顺组织结构,明确岗位职责。根据规模和业务需要,理顺组织结构,科学界定决策、管理、执行、监督等各方面的职责权限,对权利、义务责任作出明确规定,避免因陋就简而使关键岗位职能缺失,也要避免职责不明而相互推诿。应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四)建立良好的信息传递系统
信息与沟通是企业整个内部控制的通讯系统,信息传递的畅通是企业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内部控制可以有效弥补现有人工控制的缺陷。一方面,信息化的不断应用,可以大幅度地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通过专业的软件系统实施控制,可以尽可能的克服人为因素的干扰,有效的内部控制信息化既能简化和“固化”内部控制,同时也能提升实施效果。因此,企业必须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建立适合企业自身的信息传递系统,使企业内部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从而有效地实现企业的管理目标。信息像血液一样流通在企业内部,良好的信息传递系统可以使信息得以畅通的流动,以此给企业带来更强的生命力。
四、结论
总之,我们必须认清“小金库”的顽固性、长期性、深层性,“小金库”是一种容易反复发作的社会“流感”,其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应该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这也正与我们内部控制的本质相一致。为此我们必须坚持综合治理、持续完善的原则。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形成制定性和执行性较强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正确对策,尽量把“小金库”现象控制在最小程度和最小范围内,以此使企业能够处于一个健康持续的发展环境中。
参考文献
[1]刘大勇,李翠霞.关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J].商业研究,2008(5).
[2]刘杰.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研究[J].财会通讯(理财),2009(2).
[3]赵智全,李芸达.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刍议[J].财会通讯:综合,2009(6).
关键字:舞弊,内部控制,审计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明确地提出,但是,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实社会生活中出现了种种“不和谐”现象。就目前而言,不和谐因素主要表现在经济、分配、政治、文化教育、经济秩序等方面。纵观者多方面的因素,我们不难发现社会和谐归根到底还是依赖于经济的和谐。然而近几年国内外的一些重大的舞弊事件(安然、世通、银广厦、科龙等)的层出不穷却破坏了这种经济的和谐。公司以及审计人员,对于这些舞弊事件又将如何应对?
非法获取他人财务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通过武力强迫他人交出你所要的东西;另一种是运用欺诈手段骗取其资产。前者我们称之为抢劫,后者称之为舞弊。由于舞弊具有多种形式,因此无法对舞弊进行绝对化的定义,这里将其统称为非诚信的行为。
在实际的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数企业都将大部分的时间和资金用于舞弊的调查。而调查只是与舞弊相关的主要活动之一。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来防范、发现舞弊的企业经常会成为舞弊的目标。在现实中,即使企业在舞弊调查方面取得了成功,他们通常也不会选择提出法律诉讼,而仅仅是与舞弊者终止往来关系,因为这是“最简单地解决方法”。但是,相对于严格执行舞弊处罚的企业,那些仅仅与舞弊者终止往来关系的企业还会发生更多的舞弊。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完善的预防舞弊的方案应该同时关注四个方面:(1)舞弊防范;(2)舞弊发现;(3)舞弊调查;(4)后续的法律行动。
一、舞弊预防
纵观历史上的舞弊事件,我们可以发现舞弊的双方(实施方和受害方)都会受到惨重的损失。因此为了减少舞弊的损失,我们一定要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即做足必要充分的措施来防范舞弊的发生。一般来说,舞弊调查的成本非常高,因此防范舞弊就更显得至关重要。然而在实际中,由于成本效益等原因想要绝对的防范舞弊一般是不可能的,企业只能通过各种措施将舞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下面我们就来探讨防范舞弊的主要措施:
(一)内控的建立、执行、评估、完善
在防范舞弊的方法中,最为大家所公认的就是建立良好的控制制度。因为几乎所有的舞弊事件都是与内控的薄弱环节相联系。内部审计师协会的舞弊准则中讲到:防范舞弊包括阻止舞弊的发生和在舞弊发生的情况下限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防范舞弊的主要机制是控制。内审人员通过发现企业内控薄弱环节从而进行加强和完善,同时审计人员对该措施进行及时的跟踪检查,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舞弊的发生概率。而我国现状是,企业的内控环节非常薄弱甚至不存在。这使得在社会经济现象日趋复杂的情况下,舞弊防范工作进行的非常困难。据coso的研究成果,企业内控体系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五要素。因此,我们应从这几方面入手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消除内部人控制等现象,切实建立起有效的内控制度。如在激励与约束的制衡方面,目前现状为:对管理层重激励轻约束,对员工重约束轻激励。其实激励与约束是相伴而生的,没有激励的约束不会带来企业的发展与壮大,而没有约束的激励则是危险的。因此,我们应本着“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把握好激励与约束的尺度。
(二)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的沟通,减少信息不对称。
信息的不对称是指每个人掌握着私人信息,这些信息不为他人所知,从而占有某方面的信息优势地位,但也正处于其他方面的信息劣势地位。在现代企业中,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经营者处理企业的日常运作事宜,而企业的所有者无权插,他们只对关系到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信息不对称。经营者享有的关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信息远多于所有者,所有者处于信息劣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经营者具有损人利己、肥私的意图时,舞弊行为就可能会发生。如果经营者发生了舞弊,他们就会刻意隐瞒一些重要信息,从而信息不对称更为严重。我们知道信息准确而及时在企业内部传递可以提高组织内部运作的效率和透明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在世通的案例中由于管理层对董事会成员信息传递不及时甚至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对员工提供的信息不予理睬,以及审计委员会、内审部和安达信之间的沟通不顺畅等,都推动了这一世界骗局的形成。因此,应在企业内部建立信息与沟通系统。使得企业内部的员工能取得他们在执行、管理和控制企业经营过程中所需的信息,并交换这些信息。
(三)倡导诚实正直的企业文化;
从根本上说,一切违法的、不恰当的问题,归根到底都是人的问题。制度能改变人以及社会的一些行为,但永远没法左右所有的行为。因此我们可以说无论内控是多么完善,信息传递是怎样的畅通。只要是“有心人”,就总会发现薄弱环节,若这个有心人是管理层,这更有可能凌驾于制度之上,从而产生内部人控制现象,由此而产生的舞弊对企业产生的危害更大。制度的这种局限性,可部分地由文化、道德等一些非正式制度因素弥补。因此,为从根本上杜绝舞弊行为,要在企业形成一种忠实诚信的氛围。一方面,企业的最高管理当局坚持以身作则;另一方面,在雇佣员工时考虑道德品质方面的因素,以及定期在企业内部宣传管理当局对雇员的相关方面的要求。同时,企业还应针对舞弊制定并实施行之有效的处罚政策。
二、发现舞弊
舞弊的性质恶劣,危害较大。而大多数的舞弊规模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急剧扩大,因此,当舞弊发生时,尽早发现是极为重要的。发现舞弊主要有两种途径:(1)偶然发现;(2)有意识地搜索并鼓励尽早识别舞弊迹象。过去,大多数舞弊都是偶然发现。发现时,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企业遭受了巨大损失。近年来,企业内部和对企业实施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都实施了许多积极地措施,以更好地发现舞弊。
首先,发动群众防范、揭示舞弊。企业可以设置举报和投诉热线电话。雇员、合作者等可以匿名通过热线电话提供线索。热线可以由公司自己来开通,也可以由其他独立的组织。在美国,注册舞弊检查师协会就提供了收费热线的服务。对此,我国也可以借鉴。当然,这可能会出现一些无中生有的举报电话,但同时企业会发现许多以前未被发现的舞弊情况。
其次,审计人员应该做到以下措施:
(一)保持审计人员的职业怀疑
由于舞弊的情形多种多样,复杂万千,而审计的方法有相当的复杂性及风险性,因而要求审计人员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性和能力。2002年10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了《审计准则第99号——考虑财务报表中的舞弊》。新准则进一步提升了“职业怀疑精神”。假设不同层次上管理层舞弊的可能性,包括共谋,违反内部控制的规定等,并要求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这种精神状态。审计人员只有确定这一假设,才有可能从多方面、多角度检查和评价被查单位会计资料和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也才可能及时,准确地发现、捕捉舞弊的疑点或线索。当然,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是要求审计人员把检查和审计工作进行到一个合理的程度,但不要求对企业所有的经济业务都进行详细的审计。舞弊审计人员应该把审计重点放在例外的、古怪的会计违规事项和行为结构上。拥有充分的专业怀疑精神无疑是对舞弊审计人员最重要的素质要求。
(二)调查和评估内部控制
一般来说,舞弊行为都是在薄弱的内部控制上滋生的,因此作为审计人,对内部控制的调查和评估也就尤其重要了,因此应注重对内部控制的分析。但如果管理层蓄意舞弊,内部控制就会被逾越而失去功能。此时应查看内控是否健全、有效,决定审计人员在多大范围内依赖内部控制,并试图通过其“薄弱环节”发现、寻找舞弊线索与证据。
(三)注重分析性复核的应用
鉴于审计程序具有局限性,审计人员无法指望通过某些程序解决所有的问题。若想发现舞弊的蛛丝马迹,分析性复合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审计方法。审计人员通过分析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包括调查这些比率或趋势的异常变动及其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而获取初步的审计线索。这一程序从整体的角度对客户提供的各种具有内在勾稽关系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有助于发现重大误差。
(四)实施舞弊“危险”标志法
舞弊是一种不易察觉的犯罪行为。我们只能通过观察迹象或“警示信号”来推测舞弊的存在。这些迹象一般与舞弊背后的动机(压力、机会或合理化)有关。该方法的实质是在总结以往舞弊情况发生的基础上整理归纳整套舞弊发生和可能性最高的相关经验,并用文字将之展示出来,以警示他人注意舞弊发生的可能性以及特征和基本状况。通过指出舞弊发生率比较高的区域——”危险”区域,以提示人们重视。当然仅仅因为观察到舞弊的迹象并不能说明确实发生了舞弊。这些迹象也可能是因为其他因素而引起的。舞弊的迹象可以被分为六类:(1)会计异常;(2)内部控制缺陷;(3)分析性异常迹象;(4)生活方式上的迹象(5)异常的行为(6)举报和投诉。
三、舞弊调查
企业的舞弊调查应当经过管理当局地授权批准,由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法律人员以及企业保安部门共同进行。因为成本很高,所以有理由相信确实发生舞弊的情况下才应当进行调查。
审计如刑事侦察,同属侦察类学科。发现疑点、捕捉线索是关键。一般来说舞弊包括三个环节:(1)偷盗;(2)掩盖;(3)转移。我们可以针对这3个环节进行调查。舞弊调查方法可以分为四类:(1)偷盗的调查方法。对偷盗的调查包括搜捕舞弊者和收集信息,调查方法由监视、秘密调查、监控和取得实物证据等。(2)掩盖的调查方法。该方法主要针对篡改原始凭证的舞弊行为,其调点关注的是记录、凭证、计算机程序等舞弊者可能试图隐匿、掩盖其舞弊行为的证据,调查方法包括证据检查、电脑搜索和资产实物检查等。(3)转移的调查方法。对转移行为的调查是指探察舞弊者挥霍偷盗资产的途径。(4)询问法。询问技术是一种综合性的调查方法。由于内审人师是非法律专业人士,所以在进行舞弊调查时,他们需要掌握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其中,最需要内部审计师关注的是询问技术。询问技术是面谈技术的一种特殊的情况,也是内部审计师在实施舞弊调查时收集证据的一种有效手段。鉴于舞弊调查的特殊性,在使用询问技术时,内部审计师需要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坦白不是最充分的证据,因为这些证据可能是在犯罪嫌疑人遭到威胁、恐吓的情况下获得的,因而缺乏客观性。因此,犯罪嫌疑人的交代材料是一种事实的说明,而不是一种犯罪证明。因为内部审计师缺乏犯罪询问经验,所以他们应该经常听从安全专家或法律专家的意见。
四、法律行动
当舞弊发生时,公司股东等必须决定采取何种后续行动。大多数企业通常都会作出如下三种选择:(1)不采取法律行动;(2)要求民事赔偿;(3)对舞弊者提起诉讼。调查研究表明,采取法律行为的不到二分之一。管理当局总是想尽快地了结整件事。因为,采取法律行动要耗费大量的资金和时间,有时还会使企业陷入难堪的境地。因此,管理当局最常见的举措就是开除舞弊者,有时甚至会采取更轻的处罚。当舞弊者没有受到舞弊事件而带来的严重的处罚措施时,他们通常都会在有机可乘时故伎重施。因此在完善企业内部的相关处罚措施的同时,国家还要完善相关的刑法和民法条列。
我国的《会计法》《刑法》《民法通则》中对一些会计舞弊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新修定的《会计法》中对会计违法行为做了明确具体的界定,并扩大了惩治对象的范围,也加重了所规定的各种违法行为的责任,特别是加大了对伪造、编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以及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在《会计法》第六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违反会计法应追究的行政及刑事责任。在我国的刑法中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在《民法通则》,在第六章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 、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同时去年1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国务院专门针对财政违法行为制定的处理处罚规则。对17大类、近400种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种类规定的具体明确,操作强,充分表达了立法者对各类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罚规定意图。美国每个州的政府和联邦政府都有禁止各类欺诈和贪污行为的法令条列。许多法令条款都对舞弊行为作出了规定。舞弊的罪名一旦成立,实施者一般会被处以有期徒刑和罚金。但美国对舞弊的处罚力度比我国大,如towers金融公司的首席执行官骗取了投资者4.5亿美元的资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因此我们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措施,以加强审计执法力度,从而为提高审计权威创造一个更好的法律环境。当然,执法人员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一定要做到执法必严,使舞弊者受到严惩。
参考文献:
(1)《舞弊检查》,w.steve albrecht著,李爽、吴溪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企业会计舞弊与舞弊审计》,胡宏春,上海会计,2002.11;
(3)《如何实施舞弊审计》,杜玉杰,辽宁财税,2002.2;
(4)《舞弊审计与应有的职业谨慎》,刘伟四,南华大学学报,2003.6。
一、20**年工作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县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市人事和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构建和谐**,大力促进充分就业再就业,进一步拓宽社会保险覆盖面,认真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完善公共服务,创新管理机制,狠抓自身建设,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为实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快速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事人才工作
1、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一是构筑人才智力进入**的绿色通道。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思路,创新人才柔性引进机制。鼓励支持县内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对接、联姻,通过聘请国内外专家等多种引智形式深化区域人才合作。建立**籍在外人才资源库,吸引“智力返乡”。组织举办县人才市场洽谈会、民营企业人才专场招聘、工业园区人才招聘会,充分利用**人事人才网站服务平台,打造引进人才绿色通道。二是扎实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做好安置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工作,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和到基层就业。继续组织实施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三是做好农村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农村实用人才为基层经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四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和工勤人员的管理,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正常晋升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
2、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及配套法规,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奖励机制,健全公务员监督约束机制,加大对新录用公务员和已登记公务员公共管理。认真做好在公务员岗位工作未登记人员考录扫尾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相关政策和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标准条件,从严掌握范围,6月底前完成拟参照单位和个人公务员登记的审查申报工作。二是认真贯彻《“十一五”河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四类培训,做好公务员公共管理(MPA)培训考核、新招录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三是创新股级干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股级干部任免奖惩、培训考核、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管理办法,优化股级干部队伍,提高整体素质。五是做好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的评选工作。
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建设。一是认真落实《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训。积极开展“三三三人才工程”、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评审程序,继续向经济发展急需、主导产业、工农业生产一线倾斜。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和中高级职称审核推荐工作,提高评审质量。认真组织好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考试,严把审查关口,加强职称聘任管理。三是研究制定我县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和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争取完成已评定职称资格但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
4、加快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按照市局安排部署,核准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科学进行岗位设置。年内完成岗位设置任务,基本完成人员聘任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研究制定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争取年内在全额、差额的事业单位完成试点工作。加大对事业单位进人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
(二)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
5、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2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0人,其中困难对象再就业8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6万人次,新增劳务输出1.2万人次,新增中高级技能人才200人。
6、实施积极就业政策,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及省相关配套法规,研究制定我县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失业人员的创业培训工作力度,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培训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重点落实好4050人员和符合补贴条件的非4050人员的社会保险各项补贴。
7、加强就业管理和服务。以公益性职业介绍为重点,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县乡职介市场,提高职介功能,努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劳动保障事务工作,组建劳动事务服务大厅,拓宽业务,完善服务功能。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开展“关爱零就业家庭”活动,对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稳定一户”,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解决就业困难,有针对性地开发就业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加大城乡技能就业扶助力度,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进入技校学习技能。鼓励企业用人本地化,就业服务局要与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最大企业实现对接,重点引导本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促进县内劳动力就地转移,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8、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做好农民工工作。继续开展春风行动,提高农民工进城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信息、就业指导等服务,积极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大力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机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通过入厂、入校、入社区、进村入户等培训形式,加大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
(三)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9、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研究制定省基金调剂与养老保险费扩面征缴挂钩的办法,积极开展县级百强企业进社保活动,进一步加大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待省市意见出台后,认真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加强社保基础工作,完善业务流程,为养老保险跨省市转移、接续打好基础。做好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在有条件的单位推行企业年金试点工作。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定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开支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做好县直自收自支事业人员扩面工作。
农村养老保险。积极做好失地农民的参险工作,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制定相关措施。严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关,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和基金管理,切实做到即征即保。
10、医疗保险。全面启动乡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医疗保险,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扩面。研究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加强对关闭企业未参加医保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作。积极探索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医疗费的报销管理,并做好离休人员门诊送药上门服务,确实管好参保人的“保命钱”。调整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药费报销比例,让参保人员享受更多实惠。积极探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11、工伤、生育保险。全面启动县乡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工作。企业工伤保险以建筑高危行业为重点抓好农民工和个体私营企业职工参险工作。完善工伤调查认定程序,提高工伤认定质量,加强工伤保险的抗风险能力。规范工伤医疗服务,积极推行工伤医疗协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完善我县的实施意见,不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
12、失业保险。重点是抓好较大规模企业依法申报工作,强化申报登记工作力度。做好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工作。完善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三位一体功能,推动失业预警制度建设,加强失业预防和失业调控。
13、增强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对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各个环节实行动态监控、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基金安全运行。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增强社会保障政策执行力度。要进一步整合经办资源,尽量节约经办成本,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各险种统一征缴的目标。积极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在适当时机组织开展老年人娱乐活动。
(四)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4、深入开展劳动法规宣传,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一是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即将出台的《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引导企业厂长、经理知法、懂法,按法律办事。二是继续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积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年底各类企业普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三是加强劳动备案制度建设,进一步摸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建立劳动用工数据库,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的动态监管。四是做好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及有关问题处理工作,注重解决企业改制中涉及劳动保障的遗留问题。五是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实施集体合同全覆盖计划。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及企业方面代表三方机制的协调作用,努力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15、实施积极的工资政策,促进职工工资正常增长。一是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做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级工作,完成津贴补贴调整工作。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实名数据库,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关于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工资制度。二是深入贯彻实施《工资条例》和《河北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在建立工会的企业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增长。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最低工资规定》,加强企业工资宏观管理。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人工成本、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等工资指导制度,研究制定非国有企业工资收入管理办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职工工资正常增长,争取使我县企业职工收入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不低于全国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四是全力推进金保工程,积极争取列入省社会保障信息化试点县。
16、认真抓好以查处非法职介、非法使用童工、不签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恶意拖欠职工工资为重点的专项监察工作。严查小作坊、砖瓦场以及建筑、服务行业,严厉打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深入开展企业用工年审工作,年审率达到95%以上。继续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职介和职介欺诈行为。
17、扎实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和处理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条例》,加强劳动争议仲裁队伍建设,提高仲裁员业务素质和水平。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加强仲裁厅实体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接待、事项答复、复查、复核程序,严格按《劳动保障群体性多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操作,预防突发性事件发生。
一、群众工作
按照州、县群众工作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结合自身群众工作实际,半年来开展了以下群众工作:
——同心同向活动:在对全县寺庙僧尼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我局组织社保、医保等进一步加大寺庙僧尼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的宣传。截止6月底,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的僧尼人数达502人、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僧尼人数达7007人。
——幸福工程活动:截止6月底,新增城镇就业10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人群已达2.9万余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85922人(其中城镇居民为833人,农村居民85089人,参合率达到99%)。
——结对认亲活动:为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加强我局干部职工与瓦须乡结对亲戚之间的联系、增进感情,上半年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先后两次到结对认亲联系点,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并解决了一些存在的困难。
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县委群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县人社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同时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科(股)室以召开讨论、读书研讨、义务劳动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迅速掀起了人社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热潮,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撰写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自我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将个人理想与民族振兴紧密相连,为县的不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自身建设工作
1、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政策知识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务员处分条例》、《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业务有关的文件。
2、完善制度建设。通过建立职工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加强内部制度化管理;各业务局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台账,按照有针对、便操控的原则,制定经办流程。规范管理,从内部确保基金平安运行。
3、大力构建风清气正的人社系统工作环境。预防上突出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人社工作权利风险点,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肃人社工作纪律,防止和纠正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四、人力资源工作
(一)公务员管理和人才管理工作
各类人才招录(聘)管理方面,半年来,共招录(聘)用工作人员37名。具体招录(聘)用情况如下:录用公务员15名,聘用事业人员22名,安置退伍转业军人11名,其中“9+3”退役士兵聘用工作人员在内。
做好公务员一般行政职务(科员及以下)的审批工作;去年新分配人员已到期的转正定级工作正在办理中。
(二)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工作
完成全县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标的审批工作;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正常晋升工资业务和上报工作;办理调出本县30人,辞职6人;调入本县12人;新分配人员工资核定37人;办理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72个单位计2835人;处理退休职工死亡17人。
(三)职称管理工作
完成畜牧、卫生等部门已达到享受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定标准的评审241人次;完成卫生、畜牧等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办理3人次。
(四)干部管理工作
我局在州办的指导下,通过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等措施做好干部管理、企业干部维稳等工作,其它各项工作正在稳步开展。
五、社会保障工作
(一)医疗保险工作
1、参保情况
——城乡居民参保情况:2015年我县城乡居民自愿参加医疗保险的有85922人(其中城镇居民833人<选择一档缴费的有693人,选择二档缴费的有140人>,农村居民85089人)。农村居民应参合人数为85948人,参合率达99%,完了国家、省、州和医改办提出农村居民参合率达97%以上,城镇居民参保完成800人目标任务。
——城镇职工参保情况:2015年上半年,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695人,参保达100%。
2、待遇支付和基金结余情况
——受益人次:上半年,一是农村居民受益人次达7746人次(其中住院补偿2084人次,门诊统筹补偿5662人次)。二是城镇居民受益人次达36人次。三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受益人次达3810人次(其中住院201人次,门诊刷卡3609人次)。
——补偿支出:上半年,一是农村居民共支付待遇764.58万元(其中住院补偿740.24万元,门诊统筹补偿24.34万元)。二是城镇居民支付待遇10.86万元。三是城镇职工支付待遇222.59万元(住院支付168.17万元,门诊刷卡支付54.42万元)
3、“二代社保卡”发放情况
按照2015年全州“二代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半年了在县行政局的高度重视下,在县农行的积极协助下就我县第一批“二代卡”的发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截止6月30日共向全县78个机关单位、乡(镇、场)发放第一批“二代社保卡”1436张;二是对各单位未领卡人员进行了清理,并收集了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信息三是就“户籍在州外人员二代社保卡”办理程序及办卡、换卡程序和流程向全县各单位进行了通报。
(二)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截止目前,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40人。截止目前,已新增就业102人,完成目标任务42.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截至目前,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人,完成目标任务3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已完成1人,完成目标任务20%;农民工技能培训,目标200人。目前由于计划在7—9月开展,所以现在未开展。
(三)养老保险、新农保工作
——参保情况:今年上半年,养老、工伤和生育、新农保居保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40人(其中退休人员232人)、1126人、137人、43000人。
——基金征缴情况: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三险种和新农保居保征收总额达1498.2万元,其中养老保险554.5万元(其中企业58.5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工伤保险1.44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生育保险0.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0%。新农保居保5.75万元。
——待遇发放情况:职工离退休人数达到243人,半年共计发放基本养老金34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数6825人,计发养老金248.5万元,支付工伤保险护理待遇0.6万元。
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关于调整企业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为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和工伤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人均增资192.2元,增幅达9.2%,切实保障了退休生活待遇,提高了退休人员晚年生活质量,让广大退休人员充分享受到了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四)劳动监察工作
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及局班子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在相关业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半年以来,已成功结案4起工程工资拖欠纠纷,涉及金额116余万元。
六、其它工作
(一)狠抓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二)坚持我局干部职工每周星期二、五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等工作。
(三)狠抓各项共同目标,做到业务目标和共同目标齐头并进。
(四)认真办理在职干部职工、退休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七、存在的问题
(一)社保部门办公用房严重紧缺。由于县人社部门办公用房紧缺,现社保和医保部门20多个人工作在一个不足40平方米的场所办公,人均办公场地不足1平方米,现有的办公用条件根本无法满足工作需求
(二)人员待遇低、队伍不稳定。特别是现城乡医疗保险局部分(原新农合)工作人员,全属事业身份,执行的工资待遇低,加上管理着上千万的资金,行业风险高、责任大,职工队伍不稳定。
(三)县、乡两级无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由于我县地广人稀、复原面积大,加上地方财政拮据,致使我县根本无法建设县、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四)“二代社保卡”发放工作难度大。社保卡发放工作虽已全面启动,但在发放过程中发现,因各单位卡面信息未经县上收集,由州局统一在公安系统网中提取,造成各单位人员无卡人员较多,职工怨声较多,造成发卡难度大。
(五)养老保险调资政策未体现多缴多得。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上,不能完全体现多缴多得。今年的调资虽体现了缴费年限,但未体现多缴多得政策,只是退休时退休费高一点。
(六)干部管理难度大。近年来由于州上对干部户籍审核把关不严,随意放款标准,我县每年退伍安置到的干部较多(大部分非退伍转业军人),加上大部分人员在省外我局根本无法与这些人员联系,更没办法收集相关基础信息,导致管理难度大。
(七)户籍信息不规范,社会保障基础信息收集难度大。由于我县人口基数大,人员居住分散,加上现公安局户籍工作不规范,我县居民未办理户籍、身份证,同名身份证号码重复的现象较为突出,致使我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础信息收集和入库准率较低。
(八)人员少,专业知识水平低,工作开展困难。近两年为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工作力度,我局在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内控制度的同时,业务人员也得到了一定充实,但还是因各险种人员少、专业知识水平低,人员兼职的现象较为突出,业务工作开展困难。
(九)工作经费紧张。由于我县地方财政入不敷出,我局每年的工作经费财政预算只有20万左右(包括小车经费),而全年的开支远远超过财政的预算。因为经费的原因,特别是许多社会保障工作都无法按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要求按质按量的完成。
(十)交通工具紧缺。由于该局许多工作属于民生工程范畴,需要外出参加业务培训和下基层开展的工作特别多,由于交通工具紧缺该局职工外出培训或下乡检查督导工作只能乘坐出租车或包车开展工作。
八、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工作任务。
(二)做好退伍军人政策性安置和企业干部维稳工作及自主择业干部相关工作。
(三)继续深化公务员管理。按照国家人社部部署,做好工资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实施情况、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情况检查。
一、上半年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至6月底,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累计完成8255万元,占年度预算13050万元的63.3,同比增收2365万元,增长40.2,比均衡进度超1730万元,超13.2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3958万元,占年度预算6342万元的62.4,同比增收1032万元,增长35.3%,比均衡进度超787万元,超12.4个百分点,增幅比上年高16.4个百分点。分部门的收入完成情况是:国税系统完成1580万元,占年度预算4400万元的35.9,同比减收558万元,下降26.1,比均衡进度短收620万元;地税系统完成3478万元,占预算5890万元的59,同比增收797万元,增长29.7,比均衡进度超收533万元,超9个百分点;财政系统完成3197万元,占预算2760万元的115.8,同比增收2126万元,增长198.5,比均衡进度超收1817万元,超65.8个百分点。
全县财政支出累计完成20171万元,占变动预算的61.8,同比少支4433万元,下降18,其中:县级支出完成16306万元,占变动预算的63.6,同比少支5022万元,下降23.5;乡镇级支出完成3865万元,占变动预算的55,同比增支589万元,增长18。
二、半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突出增强财力,全力落实各项增收措施。紧紧围绕年度财税目标任务,积极与国、地税局沟通协调,建立了全县重点企业、税收大户及其他纳税人税源信息数据库,密切注意重点税源变化趋势,实行动态管理,税收征管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精细化。并深入全县重点纳税企业,调查企业生产经营及税收情况,加强收入情况分析,建立健全收入增长激励机制,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管,做到了应收尽收。通过采取“培财源,严征管,多争取”三管齐下,收入征管力度不断加强,实现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突出科学发展,全力支持城乡经济建设。一是狠抓财源建设,加强项目争取力度。按照年度国家投资重点,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做好项目的申报和项目库建设工作,建成了临泽县2010年财源建设项目库,上半年共储备各类项目223项,总投资24.26亿元,申请资金8.81亿元,上报项目74项,已下达批复的20项(其中续建项目11项),下达资金5925.52万元(其中续建项目1081.59万元)。二是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上半年全县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4147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农田水利建设、人畜饮水工程、新农村示范点和农村能源及现代农业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村公路、农村沼气池等支农、强农、惠农工程。三是企业基础数据分析评估,落实贷款担保政策。完成了全县24户国有企业类、1户城镇集体企业类、1户集体金融类等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并对不同行业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了分析评价。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完成了雪莲乳品公司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雪晶公司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等13个项目申报工作,申请资金2407.3万元。上半年共3家企业办理了贷款担保,担保金额达1500万元,进一步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
(三)突出强农惠农,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上半年,共发放各类强农惠农补贴资金4221.48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632.4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783.8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305万元,水稻良种补贴377.8万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51万元,农村五保户供养34.68万元,抚恤金364万元,其他社会救助45万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两女结扎户养老储蓄6.1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266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万元,家电下乡补助253.42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助375.07万元。整合支农资金,完善支农方式,形成支农合力机制。
(四)突出改善民生,全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通过调优支出结构,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向民生之基的教育,民生之本的就业,民生之保的卫生,民生之安的社保,民生之盾的维稳,民生之助的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基础产业。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县上半年教育支出完成6213万元,增长35.8%。进一步巩固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享受免费教科书,享受生活补助学生达7940人,有力地推动了我县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使义务教育充分体现了公益性。二是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县上半年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163万元。全面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为3855保群众报销新农合保险住院费用392.6万元,人均1016.83元;积极稳妥的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力支持健全城乡医疗救治制度,支付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费802.14万元,支付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费105.01万元,支付离休干部医药费10.36万元,城乡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全县上半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536万元,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提高的低保补助标准,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上半年共为24490名城镇居民发放低保金441.18万元,为7469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303.89万元,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152.85万元,发放五保对象供养资金34.86万元;积极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确保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上半年共为941名企业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631.33万元,为77名企业职工发放失业金13.38万元;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工作,共为符合条件的13392名农村老人发放养老金431.43万元。四是支持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实现我县社会安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全力支持和谐平安临泽建设,确保全县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上半年全县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329万元,增长8.2%。五是支持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廉租房制度。全县共争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79万元,已为1054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补贴资金76.2万元。
(五)突出科学理财,全力推进财政改革创新。进一步巩固财政各项改革,注重改革的实效性和连续性。
1、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细化支出项目,完善支付管理,进一步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在预算编制形式上,按部门预算要求,结合我县财政运行实际,科学编制了《临泽县2010年财政收支部门预算》,进一步细化编制了全县9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提高了预算的准确性。按照“零基预算”要求,将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和自有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统管,统筹使用。在预算资金安排上,严格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原则和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努力保证人员工资经费和重点支出需要。部门预算的推行,不仅细化支出项目,统一支出的口径,而且对提高单位预算约束力、节减支出起到了积极作用。
2、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认真做好财政工资统一发放工作,积极与人事部门衔接,严格审核人员工资增减变动情况,严把财政供养人员经费关,保证了工资统发系统正常运行和工资的按时发放,目前,全县纳入工资统发的部门92个,每月直接支付工资达3638.6万元;进一步推动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用款单位,对支付流程、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的审批审核及支付范围做了明确规定,完善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质量,同时在公务网财政局网页上开设了国库集中支付动态专栏,尝试性地对国库集中支付全过程进行监督,提高支付的透明度,上半年财政集中支付资金达7657.8万元,其中直接支付6202.8万元,授权支付1455万元;全力做好以国库集中支付为核心的软件系统建设,目前已完成了基础信息的补充、各预算单位银行和财政业务人员的培训、集中支付系统上线运行的模拟训练,7月份将正式上线运行。
3、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一是不断扩大采购规模。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将专项资金、国债资金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今年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延伸到第四中学垫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农村改厨改厕工程、烈士陵园陈列馆装饰装修、天鹅湖防渗工程、大沙河防护栏、音乐喷泉、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等工程项目。二是规范管采分离。将采购方式审批、信息、标书制作、确定供应商、采购项目实施、货物验收、资金支付、监督检查分别交不同岗位负责,形成了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制定了严格的运行程序,杜绝了暗箱操作。三是严格采购程序。符合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大宗采购项目都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采购公告,并同时在临泽电子监察网上进行了,对限额标准以下的审批项目根据县监察局的要求全部登录电子监察网,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全程监督。邀请县监察局、审计局、公证处部门对采购信息、专家评委组成、供应商资格审查、投标文件送达、开标、评标过程、中标结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采购程序及行为合法合规。上半年完成采购预算3062.68万元,实现采购合同金额2781.32万元,节约资金281.36万元,资金节约率达9.2,采购规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58.19万元,增长37.5。
4、深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严格执行《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等作为,进一步加强票据管理。完善以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审核,收费票据核发、审验、核销,收费资金的收缴为核心内容的征管制度,督促各执收单位将组织的非税收入按照征管制度的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和财政汇缴专户,努力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上半年,政府非税收入累计完成64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738万元,增长138.6。
5、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有效机制,把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关、处置关。为堵塞国有资产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制度,凡涉及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车辆等单项性国有资产的处置,一律采取由县国资中心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拍卖。成功对临泽县文化体育中心一层商铺、临泽县总工会一层门面进行了公开拍卖,通过这次拍卖,为我县今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积累了一定经验。上半年共收回处置收益1614.2万元。对2010年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进行了登记,共登记国有企业30户,登记国有资本10875.2万元。办理注销登记6户,注销国有资产375.2万元,变动登记5户,增加国有资产536万元,
(六)突出依法理财,全力加强财政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部门、企业的财务、资产监管,不断拓展财政监督领域,提高监督效率。上半年以“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对全县92个预算单位进行“小金库”自查自纠“回头看”,在此基础上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查检,查出县农村能源工作站存在“小金库”问题,涉及资金40.7万元,资金来源是上级下达的农村能源沼气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因大部分资金已作支出,经过落实整改措施,已将“小金库”资金40.7万元全额上缴国库,根据相关规定已移交到检察机关处理。有力地维护了财经程序,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收支行为。
(七)突出以人为本,全力提升财政干部素质。结合“肃纪、治庸问责”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狠抓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根据财政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充实和规范了公文处理、公务接待活动、财务报帐管理、车辆管理、财政信息编报等内容的管理制度,以执行制度为基础,用制度管理财政干部言行,用制度规范财政部门理财行为,提升财政队伍的执行力。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制定下发了《财政局2010年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安排意见》,组织干部加大对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了财政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市财政系统第十一届职工运动会,共参加了7个项目的比赛,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围绕全县经济发展中心,树立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三服务”思想,深入基层办实事,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制定出台了《财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群众提供热情服务,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水平,把为民理财、科学理财和优质服务结合起来,贯穿到日常各项工作中去,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上半年,我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十一次党代会、州委十次党代会和全省人事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合理地制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在抓作风、打基础、创思路、勤工作的思想指导下,开展了一系列人事人才工作,为全年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召开全州人事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为了使全州人事系统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于年初召开了全州人事工作会议,总结了去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任务。
(二)深入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州委、州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按照“四个一”专项工作的要求,一是深入开展了一次查找作风和工作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专项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限期进行整改。并于5月份赴四县督导检查了“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二是完善了一套抓工作落实的制度措施。结合人事部门的实际,修改完善了30余项工作制度,使抓工作落实有制度措施保证。三是开展了一次以工作落实为主要内容的评议活动。在州直各行政和事业单位中印发了47份问卷调查表,满意度达100%。目前在“四个一”专项工作中前三项工作已完成。下半年集中抓好查纠“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的专项活动。
(三)加快岗位设置工作,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度。在去年下发《__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基础上,先后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和培训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因事设岗”、“科学设岗”的原则,加快岗位设置工作。目前,各县、各单位的《实施细则》正在上报审核当中,力争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全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报审、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和工资兑现工作。
(四)强化组织协调,做好公务员法参照管理工作。省人事厅在去年审批第一批参照管理单位后,于年初要求开展第二批参照管理工作。州人事局在吃透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加强与省厅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协调全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单位实际申报参照管理工作。目前上报工作已经结束,正在等待省厅研究批复。
(五)继续做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对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培训的基础上,按照省上的文件规定,对143人晋升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314人晋升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460人晋升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208名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了继续教育证书,对227名准备进行经济系列任职资格考试人员进行了报名工作,对50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从而一如既往地做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六)开展招聘见习工作,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州委20次常委会议精神,对全州20__年以前毕业的大专学历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进行统计登记,全部安排到见习岗位上进行工作,截至5月底,全州共安排见习岗位1020名,并对其见习补贴在原有基础上普遍提高了50元;根据刚察县教育资源短缺的现状,组织进行了刚察县面向全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通过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等相关环节,共有60名毕业生加入了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当中,缓解了刚察县人才短缺问题,有效推进了毕业生就业工作;门源、祁连、海晏三县计划招聘9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目前正组织进行报名工作,整个招聘工作将于8月份结束;另外,为加强我州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局根据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协助州文化局对我州民族歌舞团招聘了25名演艺出众的演员,对其年龄老化,不适合演员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分流安置,对州同宝牧场改制中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分流安置,深化了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了社会的协调发展。
(七)开展各类人才培训工作,提升人才能力水平建设。根据州委组织部制定的人才培训计划,我局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开展了5期254人参加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培训班,13期1280人参加的全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培训班。培训工作旨在提高全州人才能力水平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服务。通过培训,提高了公务员执政能力水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达到了规范工资标准,促进业务水平的目的。
(八)做好工资福利工作,深化工资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有关工资政策的基础上,对全州2754名机关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人均月增资39元,这是新工资制度执行以来的第一次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对符合条件的387名公务员进行了“滚动升级”,人均月增22元。并结合这次晋档对2 0__年工资套改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核,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分配的准确性。
(九)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人才市场建设力度。在以前人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今年通过财政支持,对州人才市场进行屋面平改坡、外墙粉刷,购置更新电子计算机,预计投入30万元。在强化硬件建设的同时,我们通过赴省人才交流中心、外地等培训机构加强了人才培训软件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为更好地提供人才服务奠定基础。
(十)认真做好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去年建立的__州人事局门户网站的基础上,指定专人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电子政务基本知识。根据北政办[20__]4号文的要求,及时派人参加了20__年1月22、23日举办的专题培训班,指定专人认真编写了20__年1月至20__年12月间的政府信息目录及《__州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上报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工作情况,做到稳步推进。紧紧围绕确定的目标任务,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研究分析,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并就每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的应对措施,确保工作稳步推进;二是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对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对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负责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确定每项工作中的牵关科室和协办科室,明确工作职责,并对工作制定进度表,确保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按期按时完成;三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做到忙而不乱。对目标任务进行统盘考虑,确定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对重点工作重点考虑,急件事情优先办理,做到统筹兼顾,忙而不乱。
三、下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继续开展好“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
(二)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紧密结合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情况和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招聘计划,并组织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等各项工作,下半年全州公开考录35名公务员,门源、祁连、海晏三县公开招聘9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根据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完成“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组织、招募、选拔、派遣和服务等工作。
(四)继续做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完成全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报审、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和工资兑现工作。
(五)继续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完成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四县人事部门的工资软件配备及应用培训工作。
(六)开展高校毕业生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等人事工作,实施好联点村、联点学校、联点文明户的扶贫帮扶和指导工作。
【关键字】乡镇财政面临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乡镇财政基本情况
涉及调查的有6个乡镇。2008年底现有村(街)125个,总人口约1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5%,约16.2万人,乡镇财政供养人员504人,其中行政人员177人,事业人员220人,离退休人员107人。6个乡镇2007年度总收入319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860万元.占总收入的89.4%,预算外资金收入307万元,占总收入的9.6%;其它收入32万元,占总收入的l%。2007年度总支出325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79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6.1%,预算外支出23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2%,上界支出17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2%,其它支出4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5%。
从收支情况看,结构极为不合理,乡镇本级预算收入微不足道,为了完成任务需要和支出需求,采取收入空转、税收买入和争资跑项来弥补不足,乡镇收入中上级补助收入占绝对多数,支出中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占绝对多数。用于固定资产,特别是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基本是微乎其微。
二、当前乡镇财政存在的问题
1、财政收支失衡,财政赤字比较严重
乡镇财政赤字具体表现为收入与支出的缺口。从收入方面看,中国大部分乡镇以农业为主,产业结构单一,缺乏有力的产业支撑。乡镇收入以前主要靠农业税为主,缺乏其它税源,财政收入的增长潜力微弱。自从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支柱税源,仅能依靠一些小的税种。这些税种税源零散,结构复杂,征收成本较高,征收难度较大,增长潜力微弱。并且伴随着新一轮的税费改革的深入,我国逐步取消了农村教育集资、乡统筹费等向农民征收的一些政府性基金与费用,取消了屠宰税等税种,使原本并不宽裕的财政收入更加紧张。从支出方面看,自从农业税改革后,在乡镇财权减少的同时,而乡镇的事权却在逐步加大,造成二者之间的缺口越来越大。如农村的社会保障的支出,农村医疗卫生、教育的支出,农村的公共设施的建设,都需要相配套的乡镇财政的支出。随着管理难度的加大,乡镇各级职能政府的管理支出费用也在不断增多。在财政支出逐年增多的情况下,乡镇财政收入却逐年锐减,必然造成乡镇财政赤字的加一步加大。
2、债务负担沉重,财政风险不断积累
目前我国大多数乡镇都有着债务的包袱,这些债务大都是以前的债务积累和收支缺口越来越大所造成的。乡镇债务一般包括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两类。显性债务包括所欠上级财政部门、银行、企业及个人的贷款和其他借款;隐性债务一般包括所拖欠工资、公务费和欠付的修路修桥费用等债务。尽管部分债务是在税费改革之前形成的,但是随着税费改革的推进,财政收支缺口的逐步加大及工资等管理费用的刚性约束,使原本遗留下来的债务问题非但不能及时解决,反而加重了乡镇的债务负担。随着债务负担的不断加大,财政风险也在不断积累,使乡镇政府对债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干扰了财政收支结构的规范化,阻碍了税费改革的进程。
3、乡镇机构的运行效率偏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乡镇财政处于我国财政体系中的最底层,财政的税费改革和“乡财县管乡用”模式使乡镇政府的工作量逐年增加,这要求工作向更加细致化方向发展。但是乡镇大都处于农村等艰苦地区,交通条件、工作条件、生活条件比较艰苦,常年出现经费紧张,拖欠工资等现象,极大地挫伤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乡镇财政没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加上办公自动化的缺失使乡镇机构的运行效率偏低。乡镇条件的艰苦导致人才的大量流失,使乡镇财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偏低。乡镇财政开始执行以来,乡镇财政人员的年龄偏老化,年轻的高素质人才未得到及时的补充,使得人员配置不能合理地适应新时期财政的管理需要。
三、乡镇财政面临问题的对策
1、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
(1)对实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的乡镇,坚持“五不变”原则。一是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财政所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二是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三是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财务审批程序按各乡镇目前实行的审批制度执行。四是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五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2)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治理方式。一是预算共编。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二是账户统设。统一开设乡镇财政收支账户,各乡镇财政所按县财政局的批复在镇金融机构开设“国库基本结算户”、“工资专户”、“非税收支专户”等财政银行专用账户,办理乡镇财政资金的收支业务。三是集中收付。即乡镇财政税收收入全部上解县级库,纳入预算管理,乡镇收取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直接缴入县财政专户,由县财政根据乡镇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支出由财政专户拨入乡镇财政收支账户,以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进行分配。四是采购统办。即镇采购支出凡属集中采购范围的,由镇提出计划和申请,报县财政局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办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采购资金从“财政专户”直接拨付给县政府采购办或供应商。五是票据统管。即乡镇使用的财政票据,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票据由镇会计核算所到县财政局领取,发给各预算单位使用,严格实行“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的办法。
2、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队伍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要重视乡镇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人事部门在对乡镇财务人员调配时要将熟悉财务知识、精通业务、素质好的人员选拔到财务工作岗位上来;为财务人员自身学习,更新知识提供机会和机制,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考试考核等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建立互相制约机制,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
4、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力度。一是加大监督广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增加乡镇财政收支的透明度,把内部监督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二是加大监控的深度,加快建立健全乡镇领导离任交接制度,加强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把监督与管理干部结合起来。三是纪检、监(检)察、财政、税收、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对于监督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对单位收缴违纪违规资金、罚款的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个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李飞 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期刊论文]-财经界(学术)2009(3)
[2]高琦 我国乡镇财政管理问题研究[期刊论文]-中国电子商务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