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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顺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的奖惩,均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进行。
第三条权责部门
总经理办公会负责本办法的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
奖励
第四条奖励分类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四)奖金。
(五)晋升。
第五条奖励标准
(一)嘉奖。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予以嘉奖,每次加发3天工资,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1.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有效者。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者。
3.有其他功绩者。
(二)记功。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予以记功,每次加发10天工资,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其事迹通报全公司。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等,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废物利用卓有成效者。
3.面对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置得当,减少损失者。
4.检举违规违纪行为,维护公司利益者。
5.获两次以上嘉奖者。
6.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三)记大功。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予以记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工资,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其事迹通报全公司。
1.对生产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施行获得重大成效者。
2.遇到意外事件或灾难,奋不顾身施救,维护员工安全或减少公司重大损失者。
3.获二次以上记功者。
4.其他重大功绩者。
(四)奖金或晋级。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以上,并晋升工资。其事迹通报全公司。
1.对各项生产方法及品质的改进确有成效者。
2.连续服务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到记过以上处分者。
3.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4.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第三章
惩罚
第六条惩罚分类。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除名。
第七条惩罚标准。
(一)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次减发3天工资。
1.浪费公物,情节轻微切无意者。
2.在禁烟地点吸烟者。
3.工作时间聚集嬉戏、或在办公室内、工作岗位上打闹者。
4.因过失而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或损失轻微者。
5.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6.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7.未经许可胡乱涂写墙壁、地面、设施等,情节轻微者。
8.出入公司辖区不遵守规定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9.不按规定着装或佩带公司标识或穿拖鞋上岗者。
10.其他轻微违规违纪但没有造成后果者。
(二)记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每次减发10天工资。由于员工的故意行为而造成重大的过失,以致本公司蒙受财物上的损害时,并负赔偿责任。处分决定通报全公司。
1.对公司指令或有期限的指示,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严重影响正常生产或业务的责任者。
2.因疏忽导致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人者。
3.打架斗殴或与顾客争吵,影响公司形象者。
4.越权越位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5.生活作风腐败,影响公司信誉者。
6.擅离职守者。
7.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情节轻微者。
8.对同事或上司恶意攻击、诬造、制造事端者。
9.未经批准,利用公司设施私自制造个人物件者。
10.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经本部门经理认定应予记过者。
(三)记大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每次减发1个月工资。由于员工的故意行为而造成重大的过失,以致本公司蒙受财物上的损害时,并负赔偿责任。处分决定通报全公司。
1.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很大损失者。
2.泄露公司秘密者。
3.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4.擅自变更公司政策或指令,致使公司蒙受很大损失者。
5.拒绝上司的合理指挥或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6.违反安全规定或程序,导致员工受伤或公司财产损失者。
7.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进入公司院内不听劝阻者。
8.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经本部门经理认定应予记大过者。
(四)除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除名。由于员工的故意行为而造成重大的过失,以致本公司蒙受财物上的损害时,追究赔偿责任。处分决定通报全公司。
1.利用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信誉遭受重大损失者。
2.泄露公司机密,造成重大损失者。
3.贪污挪用公款者。
4.在公司内互殴或殴人、谩骂顾客者。
5.偷窃公司或客户财物者。
6.请假期间内,往他处工作者。
7.一再不听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且行为粗暴、情节重大者。
8.故意破坏公司物品者。
9.在公司内聚赌或有伤风化行为者。
10.私留不良分子于公司或宿舍内,致使事故者。
11.记大过两次者。
12.本人或唆使他人威胁上司、同事者。
13.怠工或鼓动他人怠工,造成严重后果者。
14.因违法被判处徒刑者。
15.违规违纪或不按程序操作,造成员工伤亡或公司物品重大损失者。
16.无故拒绝接受部门领导调派者。
17.参加非法组织,不听劝阻者。
18.结伙纠众,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者。
19.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20.吸食者。
21.未经请假无故连续旷工7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无故旷工10天者。
22.利用职权图谋私利或内外勾结损公肥私者。
23.道德水准极差,虐待老人、家人,影响恶劣者。
24.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
第四章
奖惩核定
第八条核定流程。
(一)员工如发生符合奖惩标准事宜时,应由部门经理提报《奖惩呈报表》。填写发生时间、地点、事宜等内容。
(二)集团人事部门认真审核并签注意见。
(三)嘉奖或警告,报集团办公室审核,由总经理裁定。记功以上或记过以上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裁定后公布。
第九条惩罚累计。
(一)一年内警告两次,作为记过一次处理。
(二)一年内记过两次,作为记大过一次。
(三)累计记大过两次,予以除名。
(四)员工所犯过失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时,除依照本标准有关规定处理外,将移送司法部门。
第十条调查性停职。
(一)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者,如有必要进行全面的调查,当给予调查性停职,停职期通常为3天,如3天内没有查实,可延长2天。调查后,如被确认为违规行为,将不会得到调查性停职期间的薪水。
(二)即刻停职:对特别严重的违规行为者,部门经理有权立即采取措施,即刻停职,直至查实为止。
(三)如未被确认为违规行为,员工会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工作,并发给停职期间一倍工资予以补偿。
第十一条申诉和复议。员工对处罚决定不服者,可写出申诉书,交人事部门,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再次复议,做出复议决定。
第五章
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部门领导对所属单位发生的事故、违规问题或应该给予处分的事件隐瞒不报,一经查出,同责处罚。
第六章
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学习是迅速成长,走向成熟的重要途径。当前,我们国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很快,法律关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更加纷繁复杂,不学习就难以适应形势,不用心就必然做不好工作,不上进就要遭受淘汰。10年我深知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合格的监察人员知识结构不可以单一,应具备法律、财务、管理等综合知识,只有通过不断的汲取各类知识,才可以更加有效的做好的监督工作。这一年认真研究了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iso相关知识、5s、6西格玛、初级会计、劳动合同法、合同法等知识,参加了公司的iso培训、集团法务部的合同法培训,通过学习自己的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二、加强自身及我室人员爱岗敬业的教育,增强我室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以企业当家人的态度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公司财产的守护责任。主要是培养新员工,使其尽快熟悉业务,胜任角色,通过到基层学习实际操作业务,并加强与集团公司监察审计室领导、同事交流,经过充分的沟通交流,不断积累知识、经验,业务能力、视野有所提升。
三、加强公司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依法履职。
为加强廉政教育工作,做到事前监督,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我室组织部门主管以上员工签订廉政责任状,市场部全体员工签订廉政自律书。通过建立上级领导对下级领导廉政责任制,层层抓落实,保证廉政教育工作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四、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的监督作用,尽职尽责的做好监督工作,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地发展壮大。
1、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验收监督
2010年度共组织对502项,涉及金额共计约24463.5万元的物资采购合同(订单)、原料采购、外贸合同及其它合同项目审查;参与市场询价共计94件,涉及金额446.1万;参与招投标、采购商务谈判共计11次价值1625.3万元。包括:脱脂清洗线招标及商务谈判工作、机修车间设备、佛洛林公司调试延期费用商务谈判、公司财产保险询价、公司物流供应商招标等。通过对加强各类合同审计监督管理,有效规避经营风险,降低了采购成本,避免了合同纠纷和招投标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截至今日未发生较大违规案件。参与门卫室门窗、日本生田双面铣边机、水平连铸除尘设备、公司环保新设工程等6项验收工作。本年度所有原辅料到货基本全程参与验收,确保原料安全入库。定期参加车间生产消耗、固定资产等盘点工作,确保盘点工作的公正性。
五、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通过组织学习制度,狠抓落实,保证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并做到持续改进。本年度先后组织了对公司以下制度进行完善和增设。
(1)会同人力资源部对《劳动人事制度》的修订和增加条款共计38项,主要对工作纪律、员工守则、员工仪表、着装以及薪资保密等。
(2)为加强了对公司保安队伍管理工作,提高安全保卫工作的工作效能,我们拟定并试行了《保安管理规定》《保安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保安班长权责》。经过制定制度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保安队伍的工作效率和责任心得到明显提高,为公司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3)拟定并下发《员工着装和厂区车辆停放管理通知》规范厂区摩托车、小车、自行车的停放区域,明确员工进入生产区域的着装规定,提高企业形象。
(4)拟定并试行《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确定监控室监控系统的使用、维护规定。
(5)拟定《原辅材料验收程序》,规范原辅料自过磅到验收入库程序,明确验收人员的权责,将过磅、检验、复磅等工作进行标准化,防止发生数据记录错误,并明确物流公司在验收过程的责任权限。
(6)拟定《物资采购程序文件》《关于规范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规范了使用部门对物资使用情况的跟踪与反馈;由于使用需求不同将采购程序进行分类,分为普通、紧急、特殊采购,以保证不同性质的采购能够按照时间和其他特殊要求及时采购到位;明确了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主管审批时间、责任权限并制定跟踪监督办法,避免审批效率不高,而影响采购物资供应;提出减少紧急采购的建议,规范了申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
(7)拟定并发文《关于禁止员工参与“地下xx”的通知》,通过管理通知告知全体员工要知法、遵法,维护企业形象,防止参与“xx”免于被骗取钱财。
(8)根据iso要求,修订了监察审计室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为规范监督打下基础。
六、案件调查和违纪处理
1、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信箱,拓宽监督渠道。受理投诉举报案件5件,通过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发文公布,维护了员工权益,监察审计室部门的公平、公正、公开处理违纪行为的职能得到员工认可和信任,提升了监督部门严肃执行的工作形象。
2、其他违规事件调查分析报告共计8件。为领导决策提高数据支持。
3、狠抓制度落实,规范员工行为,为企业创造一个井然有序,和谐共进的工作环境,保证企业高效率的运营。本年度处理员工举报信件13件,处理关于违反劳动纪律、生产违规操作、责任事故等案24件,处理违纪员工34名,其中受行政警告处分有4人、辞退1人。
六、审计工作
全年完成审计工作3项,重点开展了对在制品浮亏分析、物流运输等资金的审计,通过审计,促进了公司廉政建设。为领导管理决策提高相关数据。
七、法律事务
1、关于违规发货至乐清富泰问题、屋顶通风器供应商催款律师函问题、绿化工程供应商催款、员工工资索赔纠纷等6项工作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并积极协调处理,免遭诉讼之苦。
2、修订了《物资采购合同》、《劳动合同》、《劳动服务协议》等,通过对物资采购合同的修订,完善了采购物资质量、违约责任等条款,并得到集团监察审计室的肯定。
八、通过与集团监察审计室领导沟通交流,不断提高了本部门的业务能力,并积极配合集团监察审计室对我司年度审计工作,并跟踪落实审计报告要求的整改情况。不断完善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九、其他工作:
除认真完成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外,积极配合、协助其他职能完成相关工作,主要有参与绩效考核的落实、协调工作,加速了绩效考核工作的推进。协助办公室做好重要客户的接待工作,从中也学到社会知识,为后续合作谈判起了一定的作用。本年度除了完成部门日常工作,将效能监督也纳入年度计划中,主要是协助公司领导监督会议纪要议定的事项和各部门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有效地改变了执行力疲软,确定的事项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状态。
一、加强自己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学习是迅速成长,走向成熟的重要途径。当前,我们国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很快,法律关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更加纷繁复杂,不学习就难以适应形势,不用心就必然做不好工作,不上进就要遭受淘汰。08年我深知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合格的监察人员知识结构不可以单一,应具备法律、财务、管理等综合知识,只有通过不断的汲取各类知识,才可以更加有效的做好的监督工作。这一年认真研究了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ISO相关知识、5S、6西格玛、初级会计、劳动合同法、合同法等知识,参加了公司的ISO培训、集团法务部的合同法培训,通过学习自己的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二、加强自身及我室人员爱岗敬业的教育,增强我室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以企业当家人的态度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公司财产的守护责任。主要是培养新员工,使其尽快熟悉业务,胜任角色,通过到基层学习实际操作业务,并加强与集团公司监察审计室领导、同事交流,经过充分的沟通交流,不断积累知识、经验,业务能力、视野有所提升。
三、加强公司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依法履职。
为加强廉政教育工作,做到事前监督,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我室组织部门主管以上员工签订廉政责任状,市场部全体员工签订廉政自律书。通过建立上级领导对下级领导廉政责任制,层层抓落实,保证廉政教育工作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四、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的监督作用,尽职尽责的做好监督工作,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地发展壮大。
1、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验收监督
20__年度共组织对502项,涉及金额共计约24463.5万元的物资采购合同(订单)、原料采购、外贸合同及其它合同项目审查;参与市场询价共计94件,涉及金额446.1万;参与招投标、采购商务谈判共计11次价值1625.3万元。包括:脱脂清洗线招标及商务谈判工作、机修车间设备、佛洛林公司调试延期费用商务谈判、公司财产保险询价、公司物流供应商招标等。通过对加强各类合同审计监督管理,有效规避经营风险,降低了采购成本,避免了合同纠纷和招投标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截至今日未发生较大违规案件。参与门卫室门窗、日本生田双面铣边机、水平连铸除尘设备、公司环保新设工程等6项验收工作。本年度所有原辅料到货基本全程参与验收,确保原料安全入库。定期参加车间生产消耗、固定资产等盘点工作,确保盘点工作的公正性。
五、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通过组织学习制度,狠抓落实,保证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并做到持续改进。本年度先后组织了对公司以下制度进行完善和增设。
(1)会同人力资源部对《劳动人事制度》的修订和增加条款共计38项,主要对工作纪律、员工守则、员工仪表、着装以及薪资
保密等。(2)为加强了对公司保安队伍管理工作,提高安全保卫工作的工作效能,我们拟定并试行了《保安管理规定》《保安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保安班长权责》。经过制定制度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保安队伍的工作效率和责任心得到明显提高,为公司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3)拟定并下发《员工着装和厂区车辆停放管理通知》规范厂区摩托车、小车、自行车的停放区域,明确员工进入生产区域的着装规定,提高企业形象。
(4)拟定并试行《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确定监控室监控系统的使用、维护规定。
(5)拟定《原辅材料验收程序》,规范原辅料自过磅到验收入库程序,明确验收人员的权责,将过磅、检验、复磅等工作进行标准化,防止发生数据记录错误,并明确物流公司在验收过程的责任权限。
(6)拟定《物资采购程序文件》《关于规范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规范了使用部门对物资使用情况的跟踪与反馈;由于使用需求不同将采购程序进行分类,分为普通、紧急、特殊采购,以保证不同性质的采购能够按照时间和其他特殊要求及时采购到位;明确了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主管审批时间、责任权限并制定跟踪监督办法,避免审批效率不高,而影响采购物资供应;提出减少紧急采购的建议,规范了申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
(7)拟定并发文《关于禁止员工参与“地下__”的通知》,通过管理通知告知全体员工要知法、遵法,维护企业形象,防止参与“__”免于被骗取钱财。
(8)根据ISO要求,修订了监察审计室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为规范监督打下基础。
六、案件调查和违纪处理
1、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信箱,拓宽监督渠道。受理投诉举报案件5件,通过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发文公布,维护了员工权益,监察审计室部门的公平、公正、公开处理违纪行为的职能得到员工认可和信任,提升了监督部门严肃执行的工作形象。
2、其他违规事件调查分析报告共计8件。为领导决策提高数据支持。
3、狠抓制度落实,规范员工行为,为企业创造一个井然有序,和谐共进的工作环境,保证企业高效率的运营。本年度处理员工举报信件13件,处理关于违反劳动纪律、生产违规操作、责任事故等案24件,处理违纪员工34名,其中受行政警告处分有4人、辞退1人。
六、审计工作
全年完成审计工作3项,重点开展了对在制品浮亏分析、物流运输等资金的审计,通过审计,促进了公司廉政建设。为领导管理决策提高相关数据。
七、法律事务
1、关于违规发货至乐清富泰问题、屋顶通风器供应商催款律师函问题、绿化工程供应商催款、员工工资索赔纠纷等6项工作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并积极协调处理,免遭诉讼之苦。
2、修订了《物资采购合同》、《劳动合同》、《劳动服务协议》等,通过对物资采购合同的修订,完善了采购物资质量、违约责任等条款,并得到集团监察审计室的肯定。
八、通过与集团监察审计室领导沟通交流,不断提高了本部门的业务能力,并积极配合集团监察审计室对我司年度审计工作,并跟踪落实审计报告要求的整改情况。不断完善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九、其他工作:
除认真完成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外,积极配合、协助其他职能完成相关工作,主要有参与绩效考核的落实、协调工作,加速了绩效考核工作的推进。协助办公室做好重要客户的接待工作,从中也学到社会知识,为后续合作谈判起了一定的作用。本年度除了完成部门日常工作,将效能监督也纳入年度计划中,主要是协助公司领导监督会议纪要议定的事项和各部门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有效地改变了执行力疲软,确定的事项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状态。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深入铜加工市场研究深度和广度不够;对已有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督促的力度不够;学习了解科技发展新知识、新情况不够。目前监察审计室工作主要是监察,由于财务知识的匮乏,审计业务没有很好的开展,下一阶段应该加强这方面知识的学习。
一、顺应市场潮流,刺激陈腐观念
该社充分认识到:要顺利推进实施员工绩效考核,必须高度统一全社员工的思想认识。他们通过与员工个别谈话,组织召开信用社员工大会、员工座谈会等多种方法,让信用社经营集团认识到作为信用社的经营管理者,必须站在信用社未来发展的高度,思考信用社生存与发展,围绕效益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狠抓业务经营,强化内控管理,成为信用社改革的领头军;使分布在各个岗位的信用社员工认识到绩效考核是信用社摆脱经营困境,走出经营低谷,实现经营效益的新举措。
二、制定考核办法,筛选最佳方案
该社在考核方案正式出台前,通过召开信用社负责人会议和全体员工会议,对方案进行反复讨论,多方征求意见,让全体员工参与考核方案的制定,力争使方案科学、合理、完善,既要面面俱到又要简单易行,让全体员工学会自己给自己算工资,合理地确定考核办法。针对业务经营指标和内控管理体系等建立科学严密的量化考核办法,使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信用社经营成果及其工作岗位、工作目标和效益挂钩,真正做到“一流的人才,一流的业绩,一流的报酬”,达到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同步增长。具体措施是组建农村信用社经营集团,下达三年任期目标,下放经营集团一定的权力,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对全市各信用社的财务支出实行刚性预算。为了保证各项业务经营指标的实现,对信用社的门柜人员及外勤人员实行勤绩考核,把员工的薪资与业绩挂钩考核,门柜人员的工资直接与存款指标挂钩,按月考核计酬,信贷人员的工资直接与利息收回及不良贷款双降指标挂钩,每月预支部分工资,年底拉通算帐。对经营集团实行三年任期目标考核,适度放权,杜绝了经营班子的短期行为,增强了信用社的经营活力。
三、明确任务目标,拉开收入档次
通过科学测算三年任期目标计划,制定任务计划分配表,层层分解到社,到岗,到月,并相应配套设置了地域调节系数表、月基本工资基数表、工龄工资、学历、职称、津贴明细表等,员工工资执行含量,根据工资含量计算公式,实行下保底,上不封顶的“基本工资保吃饭,绩效工资靠实干”原则,拉开收入差距,多劳多得,任务完成好的员工就能多拿工资,任务完成差的员工就少拿工资,甚至下岗处理等。据统计,20*年度该市员工最高收入与最低收入相差2.2万元,信用社主任在参与整体目标考核中,许多一线临柜人员的工资都比主任高,绩效考核的扎实推行,极大地提高了基层员工的工作热情。目前,全市农村信用社员工讲条件、空谈阔论的少了,论奉献、做实事的多了,坐等客户上门的少了,主动出击的多了,全市信用社出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工作效率显著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的良好局面。
四、狠抓方案落实,考核严格兑现
该社在方案正式出台后,狠抓落实,明确责任人,并组成一套过硬的考核兑现机制,结合社务公开的推行,及时披露信息,让全体员工在最早的时间内知晓任务完成考核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员工业绩档案,坚持登记员工存、贷款任务完成台帐,以反映每个一线员工方方面面的业绩。二是按月公布员工任务完成进度,严格考核兑现到岗、到人。该社扎实开展社务公开工作,将绩效考核兑现作为社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按月公布考核兑现情况,使全员及时了解考核信息。三是建立员工计划完成进度排名榜,增强全员成就感与荣誉感。根据员工任务完成统计情况,按季排名,张榜公布,排名在前要保名次,排名在后的想方设法向前挤,从而营造积极向上,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氛围。如在存、贷款营销工作中,一线临柜人员利用休息时间抓公关,深入市场调查研究,搜集信息,主动寻求优良客户与黄金客户揽存或放贷,以优质的服务争夺优势客户资源,取得良好的业绩,获得理想的报酬。
五、推行职位资格考试,明确岗位责任制
该社编制了《*市农村信用社职位说明书》、《*市农村信用社岗位资格证制度》,按照工作说明和任职资格要求,在全市信用社共设置职位47个,分成管理资格、稽核内审资格、客户经理资格、储蓄资格四类,同时规定每个职位的工作项目、工作概述、工作条件、岗位种类、工资含量,明晰不同职位、不同地域的工资含量计算方式,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及上岗条件,每一岗位应考取哪些资格证书。从而增强了全市信合员工自我学习、自我加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员工忧患意识空前高涨,形成蓬勃向上、争先创优、具有活力的工作局面。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强化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多年来,集团公司发展历程、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担负着党员、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作风建设、二级单位班子建设、贯彻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监督职责履行、落实效能监察、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为集团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职责,不管企业怎么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不能放松。为此,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非常重视内部纪检监察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集团公司纪委由五名同志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兼党委工作部部长,其他3名委员由经营副总、企管部部长、矿业公司党总支书记担任。党委工作部设兼职纪检员1名,具体负责日常的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行政领导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者,与集团公司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党总支书记(党委直属支部书记)、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具体落实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同时肩负着对党员、各级管理人员遵守纪律、履行职责、落实制度情况的监督任务。
(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先后制定执行了《党员及管理人员警示诫勉制度(试行)》、《管理人员谈话和诫勉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职工奖惩暂行规定》、《党务公开制度》,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管理人员述职述廉制度》、《领导接待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强化了教育、警示作用,认真落实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
(三)是从严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 “做企业的忠诚卫士,当职工群众的贴心人“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认真开展工作调研。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纪检工作人员积极选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力度,提高了工作能力和实效。
(四)是突出重点,强化职能发挥,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工作中抓住职工反映强烈的“三违” 罚款执行、个别区队管理人员给微伤员工走账计资、管理人员职责不落实、不作为等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认真做好案件的查处、情况反馈工作,及时查处问题,惩治有关人员,消除或减小影响,切实维护职工和集团公司的利益。
二、围绕中心,认真履职,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集团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
集团公司纪委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矿区稳定工作实际,切实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措施,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为企业改革发展、和谐矿区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
㈠坚持思想引导,狠抓了反腐倡廉教育。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纪检、反腐倡廉工作指示精神,搞好各级班子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统一了思想,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认真分析本单位现阶段在安全责任落实、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领取使用、考勤制度、工伤保险制度、财务报销制度执行等关系员工切身利益事项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及时整改,消除影响,树立各级班子廉洁勤政的形象。
2、坚持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为平台,强化廉洁过节教育。各级围绕廉洁过节,采取签订廉洁勤政承诺书、进行廉政谈话、家庭助廉、发送廉洁短信、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公开信”、征集廉洁对联、征文等形式和方法,集中进行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节日期间杜绝了违规违纪现象和行为的发生。
3、用集团内部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2011年以来,对几起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公开处理,全集团公司通报,职工围绕“爱企、爱岗、敬业”、管理人员围绕“廉洁、履职、尽责”两大方面开展学习讨论,提高了思想认识。
4、逐步推进,不断深化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将廉洁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合,注重与安全文化等其他子文化紧密集合,煤矿生产安全为天,管理人员职业生涯廉洁为基。在突出管理人员廉洁作风建设、强化廉洁勤政、恪尽职守作风培养,牢固树立“廉洁、自律、勤谨”的理念。
㈡坚持源头治理,不断强化基础工作。
1、强化了基础工作。坚持每年一次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从组织体系上为反腐倡廉工作奠定基础。每年年初制定反腐倡廉具体任务目标,与各单位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并与年底对各单位、区队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严格责任追究,及时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严惩违纪人员。坚持职工群众利益无小事,竭力维护集团公司和职工利益,把查办安监作为纪检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握损害集团公司和员工利益案件、失职渎职给集团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案件、弄虚作假瞒报事故、商业贿赂、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从业规定案件等重点,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从严执纪。
㈢扎实开展效能监察,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优化发展环境。企业是否真正维护员工切身利益、维护员工权益直接影响员工队伍的稳定,近期关系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长远则决定着集团公司能否实现和谐稳定发展。所以集团公司非常重视效能监察,把重点放在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员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企业经营管理过程、员工的切身利益、廉洁自律和廉洁从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为切实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综合管理水平,盈造文明、规范、严谨的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机动车辆使用性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一)机动车辆证照申办、年审的管理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证照及手续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编号、存档;
2、公司机动车辆年审、证照年审、新车上户、车辆保险等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并由专人负责办理,各车辆驾驶员配合办理;
(二)机动车辆调度与使用的管理
1、公司公务车由公司办公室调度和管理;公司部门用车须报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调度;
2、公司货运车由公司办公室和零售部协同调度和管理;日常调度主要由零售部负责管理;
3、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用车的使用,由该站主管部门进行调度和管理;
4、公司送气摩托车由零售部调度,分派的驾驶员(送气工)自行管理;
(三)机动车辆安全与维护的管理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槽车、货运车)的日常安全与维护,由分派的专职驾驶员负责,如部分车辆无专职驾驶员,则由临时驾驶员负责对车辆的安全与维护,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与管理;
2、公司送气摩托车的安全与维护由分派的送气员自行负责;
3、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槽车、货运车)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或存车处;
第二条 机动车辆考核办法
(一)公司公务车的考核办法
1、公司各部门公务用车须向公司办公室申请用车,公司办公室须登记用车部门往返地点和派员人数,审核同意后方可派车;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 30元;
2、公司公务车(包括储备站公务车)严禁公借私用,公司员工如需私用必须向其主管部门说明,由部门主管报公司办公室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派车,且油耗费用自理;如违反本条例而发生公车私用行为,则考核违规人员100元;
3、公司公务车凡公休日时间,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地。如个人需用,须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且一切费用自行承担,违者罚款300元;
4、公司公务车(包括储备站公务车)外借须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如违反本条件则考核违规人员100元;
(二)公司货运车的考核办法
1、公司货运工作,驾驶员须有运输往返地点和油耗记录,每日的派车记录统计须由零售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2、公司货运车油耗、公里数,由零售部负责人每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统计报表;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3、储备站槽车油耗的考核办法按公司货运车考核办法执行;
(三)机动车辆相关费用考核办法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每月油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和发放,办公室须根据月油耗统计表和油耗定额,报总经理审批方可购买;对超定额部分,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考核;
2、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每期的油票由部门负责人领取,油票报领表须有部门负责人核定并签字后发放;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3、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的事故考核及处理办法由该站自行制定,报公司备案;
第三条 交通事故及理赔的管理及考核办法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驾驶员如因自身违章、违纪驾驶,而造成交通处罚事件,则由违章驾驶人员自行承担交通罚款;
2、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驾驶员如因自身违章、违纪驾驶行为,而造成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或惩罚,公司则有权扣除该事故驾驶员的保证金,并根据用工双方签定的驾驶责任书,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或惩罚,根据交通管理事故鉴定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事故造成的机动车辆经济赔偿按保险公司有关理赔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未尽事宜
1、公司对公务车、货运车油耗的定额,由公司测算后下达指标,进行考核;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该联社根据省联社案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从提高全员案防思想认识入手,强化案防理念,针对当前案防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隐患,认真加以剖析,要求全县信合员工时刻绷紧案防弦,克服麻痹思想和淡薄意识,牢固树立“抓案防就是抓效益”思想,且务必长抓、狠抓、严抓,走出“重业务、轻案防”误区,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二是案防教育到位。该联社一方面,以省联社下发的《关于南县联社员工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为蓝本,广泛开展案防教育,重点是新进员工的教育,认真组织全体信合员工深入学习,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从中得到警示;另一方面,把案防教育常态化,该联社规定,各网点每一个月至少要开展二次案防专题教育活动,查找不足和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联社,并把教育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做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以此提高全体信合员工的“免疫力”,筑牢控案防险的思想屏障。
三是制度执行到位。该联社根据省联社和银监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新宁实际,认真梳理内控制度流程,查漏补缺,6月底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亲属回避、轮岗交流、离任离职审计、账务核对等基本制度的实施办法,并加大了对制度、流程执行情况的监管和考核力度,坚持严抓严管、严控严防、严处严罚,努力促进内控案防工作各项制度办法真正落到实处。
简介:面对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促使保险公司实现稳健经营和既定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的必要条件。加强和健全内控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已成为寿险行业的共识。加强寿险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对策有:充分认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明确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的关系;内控工作要与时俱进;强化对权力的约束;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
内部控制是一种自我规范的行为,为实现既定经营目标,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自我规范、约束、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是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及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为实现经营目标和防范风险,应建立良好的内控环境,即管理层高度重视内控建设,并努力创造符合实际与时俱进的内控氛围,不失时机地建立有利于控制风险的机制和组织架构,设置约束操作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指标体系。近几年随着商业寿险公司经营模式的确立,内部控制建设明显加强,对防范经营风险、预防案件发生、依法合规经营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一些商业寿险公司未能将内控制度建设作为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手段加以重视,导致内部控制制度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受到制约。
一、目前内控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内控环境不理想
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内部控制建设的认识模糊,事前防范意识不强。一些管理者把内部控制建设理解为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汇总,认为做了整章建制工作就等于建立了内控机制,而没有把内部控制建设作为内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加以重视,把管理与内部控制建设混淆,有的甚至把内部控制建设与发展和效益对立起来。
二是职责不清。对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事中控制不力,使内部控制流于形式。从目前情况看,尽管许多商业寿险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办法不少,但仍存在职责不清,特别是有些商业公司的各层次管理人员仍存在游离于内部控制之外的现象,形成较大的风险隐患。由于机制的原因,目前很少有人对权力范围内的业务行为造成的风险承担责任。事实证明,一些商业寿险公司目前存在的一些重大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多数是因为缺乏对领导的监督制约措施,以及管理人员违规越权造成的。
三是事后监督形式单一,无权威性,缺乏必要的连带责任追究制度。目前,一些商业寿险公司的监督检查主要是依靠自查和各类工作的常规检查;检查方法仍基本停留在传统的印章、单证、会计凭证和账簿的检查上,未能做到适时地根据综合业务处理及其延伸的推广应用而相应改进检查方法;在检查方式上,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也相互脱节;加之长期的自查,碍于情面和“家丑不可外扬”思想的束缚,监督没有权威性,致使许多风险控制点成为“盲区”,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即便是上级公司的检查,由于没有严格的违规处罚措施以及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因此最基本的通报也是“隔靴搔痒”,不能切准要害;查出的问题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检查流于形式,起不到监督和威慑的作用,留下风险隐患。
四是内控优先的原则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风险评估体系不够完善。传统业务没有制订计量识别的标准;再控制机制薄弱,新型业务开办的同时没有及时建立起风险控制制度,内部制约出现断层,往往是等到出现了问题才去寻求控制措施,已得不偿失。
(二)制度落实打折扣
内控制度在执行和落实过程中大打折扣的现象依然存在,具体表现为:一是重制度、轻落实,造成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有了规矩,不去落实,即使内控制度制定得再严密,那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制度本身的约束力和威慑力都会大打折扣。从近年来陆续查处的保险违规违法案件中反映出,不少“出事”公司,不是没有制定详细具体的规章制度,而是没有去认真执行和落实,让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捅了漏子。究其原因,主要是来自上传下达中各级管理者对制度理解的扭曲和打折扣,以及执行者的责任心、自觉性和落实力度不够。
二是重效益、轻制度,无意之中造成内控“盲区”。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是商业寿险公司的根本目标,也是其追求的最终结果;但利润的最大化离不开内部控制作保证,二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如人力资源和岗位的合理配置,业务环节的流程和人力组合,操作环节和事后监督检查的科技投入等等,但由于强调高效益、减员增效紧缩人员,以及相互制约手段的滞后等因素,必然产生在内控制度落实上的实际困难,从而为有效防范差错事故等管理风险留下了隐患。
三是重开拓、轻管理。开拓与管理,从理论上各级领导都认识到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内控优先。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开拓在先,内控列后。例如:为了抢占保险市场,新兴业务先办起来再说,管理制度不能及时配套跟上,制度滞后造成管理上的真空。
注意关联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适用
“上级法人”、主管部门、母公司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不能代替“下级法人”、所属公司、子公司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企业横向经济联合、资本运作等原因,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总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通过投资、参股或托管设立全资、控股、参股或附属子公司。这些公司从法律上讲,“上级法人”与“下级法人”、主管部门与所属企业、母公司与子公司依法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彼此独立的主体,相互不能替代。同样,“上级法人”、主管部门、母公司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不能代替“下级法人”、所属公司、子公司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如果下级法人需要执行上级法人制定的规章制度,则需要经过“下级法人”、所属公司、子公司自身自主的转换,转发文件,才能在“下级法人”所属公司、子公司执行。而此时“下级法人”所属公司、子公司已经是所要执行的劳动规章制度的实际制定者了。
具有控股、事实上控制、合同上约定和人事连锁的关联企业之间,股东、投资者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上级法人”没有权力为其“下级法人”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并要求其遵守。相应的,当具有关联关系的“下级法人”招用的劳动者违反其“上级法人”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时,“下级法人”无权直接据此予以惩戒。
注意劳动规章制度执行主体
一般来讲,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主体,是指具有劳动法上用人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是依法成立、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企业组织。作为法人的企业,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法定代表人实现,法人机关或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组织行为,法人组织承担其法律后果。因此,劳动规章制度的执行主体是用人单位,而不是用人单位的内设机构。所以,必须以用人单位的名义(法人),依据劳动规章制度作出处理决定,而不能以内设机构的名义作出。一些用人单位以内部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用人单位在依据劳动规章制度处罚劳动者时,必须遵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的原则。
(一)认定事实必须清楚、证据充分的原则。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处罚,并不能随意为之。用人单位对违纪职工作出处罚前,对职工违规的事实必须进行认真调查,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让当事人没有异议。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人心服口服,达到处罚的目的。
(二)适用依据准确的原则。以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时,也要遵循“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的原则。首先,规章制度里没有明确禁止的,用人单位不得禁止员工的行为,除非员工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规章制度里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处罚的,用人单位不得予以处罚。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作出的决定,必须在规章制度里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其次,“处罚与违纪行为”相适用的原则,也就是说,职工犯什么样的错误,就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处理不能过轻,也不能过重。否则,不能起到教育的作用。同时,注意在处罚上,要一事一罚,不能设置一事双罚或多罚的规定。
(三)执行形式程序要合法的原则。执行规章制度,应符合一定的形式。首先,作出决定以前,必须进行调查;其次,决定应以书面的形式予以体现。特别是对员工的处罚,必须做出决定书,管理人员口头的命令和决定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在用人单位的决定书里,必须对员工违规的事实进行阐述,对处罚的理由和依据进行明确;第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决定书必须加盖用人单位的法人印章;第五,决定书必须及时送达,并可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只有形式和程序都合法了,处罚决定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劳动规章制度的执行结果要送达给劳动者
劳动规章制度执行结果的送达,是指用人单位执行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及时送交劳动者的行为。送达能产生实体法上的法律后果,这对用人单位及劳动者都是极其重要的。如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及时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劳动者,这样劳动者就可以了解文书内容,根据其内容决定是否接受,如果接受,那么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部门登记失业,领取失业救济金或者另找工作;如果劳动者认为解除劳动合同不妥,将有可能考虑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送达,超过规定期限,用人单位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常用的送达方式主要有:直接送达、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送达应当以直接送达为主要方式,不能直接送达的,则按顺序以其他方式送达。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在送达处理决定时一定要派专人落实,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行政与工会联合送达较好,但最有效的送达办法且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被采信的送达办法是,由用人单位行政、工会及与事件无关的劳动者三方一同前往送达,一旦出现职工拒绝签字情形,好有个见证;本人不在的,交由同住的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能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的,视为无效。
用人单位无论采取那种方式送达,都应当有送达回执。送达回执需要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格式制作,它能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发生送达法律关系的这一事实。送达回执的主要内容包括:被送达劳动者的姓名、送达的处所及时间、送达人和被送达人的签名或盖章等。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就是送达日期。千万注意,送达回执是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中的重要证据资料,必须带回用人单位附卷存查。
劳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冲突的适用
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适用于本单位及本单位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的劳动管理规则。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三者”都是确立劳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规范劳动行为的准则、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三者”的目的具有一致性,都是为调整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而存在的。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确实出现过劳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不一致的情形,如何解决“三者冲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当二者发生矛盾时,司法解释赋予了劳动者选择权,而且是赋予劳动者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选择权。如果劳动者接受规章制度的内容,则需要变更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同时还应当履行一定的手续,并进行书面确认。最高人民法院之所以支持对确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优先适用效力,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不正当行使劳动用工管理权,借“少数人的民主”侵害多数职工依法享有的民利,从而倡导运用协商对话、集体谈判的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和推行集体劳动合同制,促进劳动力市场管理秩序的规范。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即集体合同所规定的标准在其效力范围内是劳动者利益的最低标准,也就是说,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者利益的规定可以高于但不得低于这些标准,若低于此标准就由集体合同的规定取而代之。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标准的,确认为无效;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变更的,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的标准也要变更,以使其不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因此,用人单位应随时保持劳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定或约定的一致性,避免相互冲突引发争议。
加强证据收集和保全工作
用人单位在依据劳动规章制度行使工作管理权时必须加强证据收集保全工作,以防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举证不能的风险。
(一)用人单位收集和保全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是个关键问题。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是因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解除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将该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证据进行“固定”,由相关人员及时签名确认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并由专门人员保管。必要时可以将情况反映到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将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书面登记备案。
(二)用人单位收集和保全的证据种类要全面。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员工所违反的企业规章及劳动纪律的具体条款;另一类是员工的违纪行为。通常可以作为证明员工违纪行为的证据主要有:(1)违纪员工的“检讨书”、“申辩书”、违纪情况说明等;(2)有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的违纪记录;(3)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及证明;(4)有关物证;(5)有关书证及视听资料;(6)其他员工及知情者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