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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传统经济学认为,家务劳动不像其他可以流转的商品或服务那样具有交换价值,只是在家庭内部有价值,各国也未将家务劳动价值纳入国民生产总值核算体系。法经济学分析指出,家务劳动是一种需要成本、能创造收益、具有价值的劳动。我国婚姻家庭法应本着由夫妻共同分担家务劳动成本,共同分享家务劳动收益的原则,准确界定夫妻家务劳动收益的范围,增设夫妻家务劳动价值的量化方法,增加评价家务劳动价值的考虑因素,放宽夫妻家务劳动成本分担、收益分享的条件。
家务劳动是为直接满足本家庭成员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需要而进行的劳动。这种通常由家庭成员在家庭内部从事的未支付报酬的劳动,主要包括下列活动:煮饭、清洁、整理房间、洗衣物、购物、修理和维护住房、照顾家庭成员、从事园艺、宠物照料及家庭安排等。传统经济学家认为家务劳动只在家庭内部有价值,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分工越来越细,家务劳动作为人类劳动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一种需要成本、能产生收益,具有社会价值的劳动。夫妻间从事家务劳动的通常是女性。通过立法承认夫妻家务劳动具有的价值是法律公平正义的要求,体现了对女性的保护,有助于实现男女实质平等,被誉为是对经济上依存于丈夫的家庭主妇的“自卑治疗剂”。
一、夫妻家务劳动的成本构成分析
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是,从事家务劳动需要一定的成本,这些成本主要包括家务劳动的精力成本及机会成本。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些隐性成本往往为人们所忽略。
(一)夫妻家务劳动的精力成本分析
在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在某种劳动中的精力成本越大,则投人到另外一种劳动或其他活动的时间就会减少。以全职夫妇为例,在夫妻工作时间相同时,从事家务劳动的时间越长,自由支配时间就越少。而自由时间可以用来进行人力资本的投资,也可以用于“劳动者体力的恢复,智力的提高和个性的和谐发展’。非家务方利用工作之余的自由支配时间休息,可以促使其体力的恢复,产生新的精力,因而在市场投人方面具有较大的精力优势。家务劳动方,因在工作之余从事家务需要花费一定的精力,该方就会有更少的自由支配时间恢复其体力,影响其市场投人的精力,在市场投人方面失去其精力优势。当从事家务劳动和社会劳动都需要花费一定的精力时,从事家务劳动的精力强度大于闲暇时间的精力强度,故从事家务劳动的女性往往选择精力强度不大的工作,甚至因其长期从事家务劳动而根本无精力投人社会工作或早早地退出社会工作。而从事社会劳动的精力成本往往与工资水平存在一定的关联性,由于家务劳动主要由女方承担,在已婚男女参与同样的社会工作时,女性的社会收人往往较之男性低,其中原因之一就在于,已婚女性在婚后较之婚前在市场精力投人的降低。其次是女性在婚后需要花费更多时间从事家务劳动,因而可能会减少对自身人力资本的投资。在一切资本中,只有对人的投资才是最有价值的资本。对特殊的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与花费在该项活动上的时间正相关,“当家庭部门用的时间更多时,主要提高家庭生产率的资本投资的积极性会更大一些;而当工作时间更多时,对主要提高市场生产率的资本投资积极性会更强一些。由于妻子的主要时间是从事家务,其对社会工作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较男性低,加上女性社会劳动精力投资较男性更少,自然会降低他们的社会收人,而低收人反过来进一步减少他们投人市场的精力及对市场人力资本的投入,加大女性从事家务劳动的成本。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劳动不是价值本身,而是作为价值的活的源泉。劳动和劳动结果相统一,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劳动解放的标志。
家务劳动和社会劳动同属于人类劳动方式之一,只是劳动地点及劳动内容等存在差异,属于不同的劳动分工,二者都需要精力成本。如果女性在家庭中以家务劳动这种精力成本进行投资而不能分享该投资的收益,会造成对女性的系统性剥夺,既违背了家庭作为一个经济单位的利益分享规则,也会减弱该方投资家务劳动的积极性,对家庭这一经济组织体也可能造成破坏(导致解体)。如果不对夫妻一方的家务劳动成本给予回报,家务劳动方在夫妻时间配置博弈中处于不利境地,在婚姻解体时也会削减该方在离婚博弈中的能力。
(二)夫妻家务劳动的机会成本分析
家庭是一个经济组织体,但其具有强烈的伦理性,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显著的利他性特征。夫妻间可能会因为一方在家庭中具有比较优势而放弃社会工作选择家务劳动,或者基于婚姻家庭的利他思想而由一方主动承担主要家务劳动,“夫妻一方在从事这项工作的同时,另一种更有价值的活动被放弃了”,因而家务劳动存在机会成本。由于从事家务劳动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投人,在时间总数不变的情况,家务劳动者就只能通过改变时间分配的方式以承担家务劳动,如通过不断减少参与社会活动的时间或者减少甚至放弃参与其他社会工作的时间等方式以保证有足够时间从事家务劳动。因此,从事家务劳动的时间越多、年限越长,其机会成本就越大。
夫妻从事家务劳动的选择取决于家务劳动的边际效用价值,“价值并不是商品内在的客观属性,它不过是表示人的欲望同物品满足这种欲望的能力的关系,即人对物品效用的感觉和评价。效用是价值的源泉,效用大则价值大,反之,价值则小。边际效用价值是每增加一个单位物品所引起总效用价值的增量,它遵循效用递减规律。如果夫妻一方从事家务劳动的效用价值比从事社会劳动的效用价值大,其就会选择从事家务劳动,反之就会选择从事社会劳动,而且只有当家务劳动的边际效用为正时夫妻才会选择从事家务劳动。如果家务劳动和社会劳动的效用价值相等时,则无论从事社会劳动和家务劳动都无区别。因此,理性人假设下,夫妻从事家务劳动的效用价值应当大于从事社会劳动的效用价值且其边际效用价值为正,而家务劳动的效用价值越大,表明家务劳动方的机会成本也就越大。
总之,家庭“这一生产单位的最重要的投入完全不是市场产品,而是家庭成员的时间,特别是传统家庭中妻子的家务劳动。贝克尔认为,家庭是由多个人组成的生产单位,家庭中每一成员都在彼此了解、相互信赖下尽其所能,自觉履行投人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婚姻的最大化效益。家务劳动具有精力成本和机会成本,是对婚姻的一种投资。一旦夫妻一方的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则意味着该投资是有效益的,就会鼓励投资者继续投资。反之,该方就会减少投资,甚至不再投人而宁愿选择经济组织体的解体。作为经济单位的家庭,要求夫妻共同投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才能实现婚姻的最大化效益并能更长久维持婚姻关系。
二、夫妻家务劳动产生的收益
收益通常包括物质收益和精神收益。家务劳动所创造的精神方面的收益,主要是由于家务劳动的分担如家庭安排、照顾子女等可以减轻非家务劳动方精神上的压力,带来清闲的享受,而有些活动如清洁、整理房间、清洗衣物等,则本身可以为家庭成员带来精神方面的愉悦。物质上的收益,主要包括家务劳动带来的分工收益、家务劳动使得家庭经营成本的降低、家务劳动的交换价值及非家务劳动方在家务劳动时间内获得的人力资本等。由于精神收益纯属主观感受,难以客观衡量,本文主要分析物质性收益。
(一)比较优势分工带来的收益
夫妻之间如何发挥各自的优势,实行劳动分工,以增加家庭的产出?通常认为,女性在家务劳动方面具有相对的优势,而男性在社会劳动方面能产生较高的生产力。男女只有各自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才能增加家庭的产出,实现经济收益的最大化。“家庭作为一种社会机构保持下来,表明了它具有重要的经济化效能,而更为重要的因素是家庭促进了劳动的分工,取得了来自专业化的收益。家庭通过丈夫在劳动市场从事专职工作,妻子在家从事家务劳动这种互补活动的专业化而促进了家庭收益的最大化。因此,在男女之间根据各自的优势实行分工,有利于增加家庭的产出,提高家庭的经济效益。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家庭的最佳方案是机会成本较低的配偶专于家庭生产。由于女性的工资普遍较男性低,其机会成本相对较低,这样现实生活中从事家务劳动的任务就主要由妻子承担,丈夫则利用其在社会劳动方面的优势参与更多的社会劳动。妇女的时间主要分配于家庭部门,男性的时间主要分配在市场部门的分工模式被认为是获得家庭福利目标函数最大化的一种有效途径。
既然夫妻一方在家庭中根据各自的优势进行分工由一方从事家务劳动,另一方利用其在市场的优势参与社会劳动,夫妇双方通过共同努力,实现家庭产出的最大化。由于家庭分工是根据夫妻的比较优势,发挥各自所长的结果,所以,任何一方的劳动都应具有相应的价值。
(二)家庭经营成本的降低(防止积极财产流出)
在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影响下,许多已婚妻子担当着从事家务劳动的主要责任。妻子从事的家务劳动自然可以减少家庭中雇佣保姆的费用,降低家庭经营成本,防止家庭中积极财产外流。“妻为家事劳动,则不须支付对价于他人,家计费用即可减少,则其减少部分,对家庭而言,就是家事劳动的价值。家事劳动之防止家庭中的积极财产流出之功能,即为其获得评价之主要根据。由于降低家庭经营成本是通过投人家务劳动的方式实现的,该降低的成本则为家务劳动的收益之一。
(三)家务劳动的交换价值
虽然家务劳动不具有一般商品的直接交换价值,但通过夫妻之间的资源交换以及“置换”方式,仍然可以实现其交换价值。
1.理性人假设中夫妻之间的资源交换
理性经济人假设认为,从事经济活动的所有人都是理性的,他们具有抽象人的基本特征,即假定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都是理性、利己的,并且力图以最小经济代价去获得最大经济利益。在婚姻家庭中,夫妻会考虑婚姻的成本及从婚姻中获取的收益。家庭是一个资源交换的场所,只不过这种交换既包括情感等非物质的交换,也包括物质上的交换。现实中的男女有的偏重前者,有的更看重后者。“人是理性的动物,而社会生活是要求互惠关系的,人们的选择是建立在要得到最大的奖赏和最少的代价之下的,以便取得最大的利润或最好的结果。在家庭中,需要通过家庭成员共同投人共同经营,彼此分享家庭收益,获得对方经济上的供养及情感方面的爱与呵护。家庭成员应当共同投资于家庭,以获取投资的收益以分享,这样才有利于实现家庭收益的最大化,增进家庭幸福。家务劳动是对婚姻非物质性的投资,对该投资除了精神与情感方面的回报,尚需要换取其投资应得的经济收益,此种收益是通过家务劳动换取非家务劳动方的社会劳动价值实现的。
2.家务劳动的交换价值
核算国民生产总值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以萨伊的生产要素理论为基础核算国民生产总值和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的计算方法。这两种计算方法都未将家务劳动价值核算在国民生产总值内。而现代经济学家认为,家务劳动实际也具有交换价值,符合商品的特征。只不过家庭这种生产单位生产的主要“商品”是子女,而不是传统的商品。“忙于抚养孩子的妻子用从事家务劳动的时间‘换得’丈夫在市场上的工作,而丈夫则‘购买’妻子照顾他们共同的子女。通过这样的方式,实现妻子家务劳动的交换价值。对于此,家务劳动虽然没有直接的交换价值,但其通过“置换”方式仍然可以实现其交换价值。事实上,家务劳动价值对准确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具有非同一般的影响,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有关资料资示,仅一项没有报酬的家务劳动价值就约占国民收入总值的10--35%。
(四)非家务劳动方获得的人力资本
夫妻获得的收益除了经济上的现实利益,还包括一种并非直接以金钱形式体现的资本收益,即人力资本收益。“人力资本是一个人拥有的从事具有经济价值的活动的能力、知识和技能,它主要靠学习、训练和经历来获取和积累,是决定劳动生产率的一个主要因素。在夫妻一方从事家务劳动的过程中,由于夫妻经济方面的共同投人及一方对家务劳动的分担,使得非家务劳动方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人到自身的教育、培训中,积极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技能,而这些素质和技能使得人力资本投人方在将来的生活和工作中终身受益。“学校教育通过提供知识、技能和分析问题的方法提高了人们的收人水平和生产力水平。”“收人分配的不平等与教育和其他培训的不平等之间有着正相关关系……失业与受教育程度通常有很强的负相关关系。在这些资本投资过程中,夫妻对人力资本在金钱方面的共同投资,极易获得夫妻及世人所认可。但夫妻在人力资本获得方身上投人的机会成本和精力成本这些隐性成本往往为人们所忽略。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分享该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而一旦夫妻离婚,非人力资本方就不能分享该人力资本带来的收益。基于婚姻共同体的收益分享理论,此种情况下,此种人力资本一定范围的收益应当作为夫妻的共同投资所得。
三、夫妻家务劳动成本的分担与收益的分享:婚姻家庭法相关立法
家务劳动是一种需要成本、能创造收益、具有价值的劳动,这种承认应体现在婚姻法立法中。我国婚姻家庭法应从以下方面考虑由夫妻共同分担家务劳动成本,共同分享家务劳动的收益。
(一)准确界定夫妻家务劳动收益的范围
我国婚姻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人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现行婚姻家庭法并未将知识产权的财产期待利益(包括尚未投人生成的知识产权和继续性使用的知识产权后期使用的财产性收益)纳人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也未规定夫妻之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享一方获得的管理技能、专业技能、执照、文凭、资格等人力资本收益。我国现行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实际上缩小了夫妻共同收益的范围,减少了家务劳动的投资回报。因为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创造知识产权或获得人力资本的过程,需要夫妻共同的经济投人,家务劳动方在履行协助义务、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行为中通常也存在机会成本及精力成本。离婚时如果不对家务劳动方的这些成本给予回报,必然会损害其经济利益,降低投人方的自我评价,也不符合家庭经济单位的利益分享规则。因此,我国婚姻法应明确知识产权的财产期待利益为夫妻共同收益。同时,宜借鉴经济学中对管理技能、专业技能等人力资本的估算方法,规定夫妻婚姻期间获得的人力资本在离婚后一定年限内的收益为夫妻共同收益。
(二)增设夫妻家务劳动价值的量化方法
关于家务劳动的计算方法,国外实践中采用替代成本法则和机会成本法则等进行计算。在从事家务劳动一方的机会成本能够确定的情况,借鉴机会成本法则计算夫妻家务劳动的价值较为合理。如果能确定家务劳动方因从事家务劳动而失去从事社会工作的机会,宜以该丧失的机会作为家务劳动价值的补偿。如果机会成本的确立存在难度,则需要考虑相关因素,宜参照替代法则计算,但不宜采取简单的使用家政服务人员的工资标准计算家务劳动的价值(目前我国有学者提出用家政服务人员的工资标准计算家务劳动价值的主张),因为此种计算方法在很多情况下会降低家务劳动的价值。
对于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经济学主要采用收益法、成本法及市价法等进行评估。对人力资本价值的评价,在稳健、可行和公允的情况较多采用对未来收益进行折现的收益现值法或净现值法进行计算。虽然这些计算方法还无法达到精确的程度,但不失为经济学计算人力资本和知识产权重要的方法,在家庭法领域具有一定的可借鉴性。
(三)增加评价家务劳动价值的考虑因素
在衡量夫妻家务劳动价值时,应增设具体的考虑因素,包括非家务劳动方从家务劳动中的受益的大小,受益的期限及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衡量家务劳动的价值。
在评估人力资本价值时,应考虑以下因素:首先应考虑对人力资本方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时的年龄,因为该年龄决定了人力资本投资后新增收人流的期限长短;其次应考虑人力资本的折旧现象,一定周期之后又需要新的人力资本的投人,该投资并非总是一劳永逸的;最后应考虑人力资本的取得需要夫妻共同投资、社会其他方面投资、人力资本获得方的主观努力及实现人力资本的前景等。因此,在采纳收益现值法或净现值法进行人力资本价值估价时,宜确定一定年限内人力资本的收益作为夫妻共同收益的范围,而不是所有的现值折算为夫妻共同收益。对此,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对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竞业禁止的年限限制(通常认为该期限与相关人员在前企业积累的人力资本或知悉的经营信息等相关)的规定,确定夫妻离婚后一定期限内获得的人力资本收益为夫妻共同收益。笔者认为,结合人力资本的上述特点,宜以人力资本持有人未来3-5年时间的预期收益折现为夫妻共同收益,对非人力资本获得方给予相应价值的补偿。
关键词:夫妻共同财产 社会性别 财产范围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意义
夫妻共同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中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将夫妻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合并为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至婚姻关系终止时分割。基于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共同财产制还可分为一般共同制、动产和所得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制、劳动所得共同制等多种形式。一般共同制的共同财产范围最大,不论是夫妻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一律归夫妻共同所有。动产和所得共同制是指夫妻在结婚时的全部动产和婚后所得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所得共同制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劳动所得共同制则是仅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收入作为夫妻共同所有。
我国《婚姻法》自1950年采取婚后所得共同制,虽历经修改,不断补充完善,但将婚后所得共同制作为法定夫妻财产制度的原则仍保持不变,究其立法意图,主要有三:
一是符合婚姻关系的特点。夫妻共同财产制的特点是将夫妻的婚后生活视为一个整体,共同管理、使用、处分其婚后所得财产,它反映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居住的现实,使夫妻的经济生活与身份关系趋于一致,有利于婚姻关系的稳定。同时,夫妻关系是至为密切的社会关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尽管另一方收入很低,甚至没有职业,也应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因为,在一方获得的财产收益中,包含了另一方在操持家务、抚养子女、协助工作以及情感支持等方面的投入。就这个意义而言,婚后所得共同制确认了家务劳动的价值,为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提供了有力的保护。因而,这一制度有利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二是符合中国的国情。夫妻财产制与夫妻身份制一样,总是与一定的社会制度相适应的。目前,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大多数公民的收入和财产数量仍然不高,共同财产制鼓励夫妻同甘共苦,可以使双方有限的收入发挥最大的效益,提高家庭的生活水平。同时,“同财共居”是中国几千年的婚姻习俗,共同财产制符合绝大多数人对婚姻的心理期待和社会认同。尽管有些学者认为分别财产制更能体现夫妻的独立人格和独立地位,更能体现男女平等原则,但就我国目前的状况看,仍不具备以分别财产制作为法定财产制的社会条件。一方面,妇女在受教育程度、就业、薪酬方面普遍低于男性,许多已婚妇女因从事家务劳动使职业发展受到很大影响 [2],实行分别财产制将致妇女于不利地位。另一方面,实践中大多数人仍然不能接受分别财产制,以分别财产制作为法定财产制不符合中国国情。
三是有利于交易安全。夫妻财产制不仅规范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规定静态的“所有”安全,而且也规范夫妻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保护动态的交易安全。适用法定的共同财产制使第三人在通常情况下可以推定夫妻间的财产就是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明确告知第三人夫妻之间实行了分别财产制,否则第三人与夫妻一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是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作为保证的。同时,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因此,对第三人而言,一方对财产的处分,可以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即使是夫妻一方单独擅自处分,第三人仍有理由相信该处分行为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夫妻中的另一方也不得以不知道或不同意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3].
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性别盲点
夫妻共同财产制源于中世纪的日尔曼法。与现代法的共同财产制理念不同,它是夫妻一体主义的产物。共同财产制顾名思义,是以夫妻一体的观念为基础而以夫妻之财产为夫妻共有的制度,表面上看似非常公平,其实不然。传统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夫权色彩非常显著,丈夫是夫妻共同体的主人,对于共有财产可以行使绝对的权利。1804年的《拿破仑民法典》规定,夫为婚姻共同体之首长,单独管理共有财产,不须妻之同意可以将共有财产出卖、转让或抵押,而且于管理上对妻无报告义务(1421条)。此外,丈夫还可以管理妻之特有财产,且收取其所生之果实或利益。如此,妻对于自己之特有财产也仅有“虚有权”而已,故处分时,往往需要夫之协力。[4]自近代以来,这种夫权色彩浓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已逐渐被夫妻权利平等的共同财产制度所取代。现代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已基本摈弃了以夫权为主导的夫妻一体主义,以夫妻各自人格独立、男女平等和保护夫妻弱势一方利益为立法原则。但是,如果我们以社会性别的视角,站在女性既存的社会性别制度化中所处的实际上不平等的特殊地位上,去审视现存的家庭角色分工,就可以看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界定仍然存在着性别盲点。
女性主义学者认为,造成女性与男性不平等的因素不是两性之间在生理上的差异,而是两性的社会性别差异。把男女两性通过婚姻结合组成的生活单位定义为家庭,是以存在劳动和角色的社会性别分工为前提的,是既定的社会性别文化的产物,即家庭是由一个赚钱的丈夫和父亲,一个没有收入但照料家务的妻子和母亲,以及一个或多个子女组成[5].在这种典型的家庭模式假定下确立的夫妻共同财产制,让没有工作的妻子获得丈夫收入的一半,似乎是对妇女的尊重和对她家务劳动价值的肯定。但我们不禁要问:没有任何社会工作的妻子的财产所有权能够真正实现吗?在现代大多数女性参与社会工作的情况下,如何看待家务劳动的价值?现行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否充分考量了妻子的贡献?家庭中的无形资产应当如何评估?
(一)家庭中角色分工的社会性别分析。
据联合国统计司和提高妇女地位司的调查发现,在大多数国家,妇女无论是否就业,都承担着家务劳动,尤其是要承担照料子女及其他家人的主要责任。在发达地区,2/3至3/4的家务劳动是由妇女承担的。2001年第二期中国妇女地位调查资料显示,中国的城镇妇女每周花在家务劳动上的时间平均是21个小时,比男性的8.7个小时要多近两倍,而她们中的大多数与男性一样是全职工作者。
家庭中的性别角色分工是决定家庭关系和女性地位的基础,性别角色分工虽然与生理因素有直接关系,但却不是由生理因素决定的,它是社会文化塑造的结果。决定家庭中性别角色分工和女性从属地位的根源在于以男性为中心的父权制社会。女性承担大部分生儿育女负担的“生理现实”是父权制产生并持续维持稳定的渊源;父权制规范产生的基础不是生物和生理上的原因,而是由于社会接受了男权统治的价值体系和意识观念;在父权制这种经济关系下,家庭成为男性免费使用和支配女性劳动力的场所。家庭中的男权中心是社会中男权中心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中的性别不平等通过种种渠道渗透到家庭的权力结构中,而家庭中的性别不平等又反过来成为社会创造社会性别不平等范式的渠道之一。因此,家庭中的性别不平等应该是社会中两性关系不平等的延伸。
女性社会角色的变化将推动家庭性别分工从“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向“平等的”性别角色分工模式转变。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大多数家庭性别角色分工已经处于传统的与平等的两种范式之间,妇女的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的平均水平已由20世纪50年代的20%提高到, 90年代的40%,尽管实际上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仍然是女性,但赞成家务劳动应由男女共同承担的人已达到86.5%[6].显然,对于家庭中性别角色分工的态度转变快于行为的转变,但我们相信态度的转变正是行动转变的先导。
(二)家务劳动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意义。
是否需要评估家务劳动的价值,以及如何评价家务劳动价值的问题,早在上世纪中叶就已经在许多国家开始争论,并逐渐被女性主义者纳入其研究的领域。1960 年,日本的学者矶野富士子教授在《妇女解放的混迷》一文中提出,家务劳动不仅有用,而且产生价值。他认为,是否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关系到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只要承认妻子具有独立的人格,则妻应当对于自己的劳动,有要求相当报酬的权利。家务劳动是劳动力再生产所不可缺少的生产手段,当然产生价值,此价值构成劳动力即商品价值之一部分,因此,家庭主妇可以从丈夫的职业所得中要求因家务劳动所附加的价值部分。他的这一观点,得到许多学者的赞同。台湾学者林秀雄进一步指出,家务劳动非商品交换的劳动,故对社会而言,无经济的价值;但于社会关系中无经济价值的劳动,于家庭关系中,未必就无价值。事实上,家务劳动对整个家庭或丈夫而言,不仅有用,而且有价值。妻为家务劳动,则不必支付对价与他人,家计费用即可减少,而其减少部分,对家庭而言,就是家务劳动的价值。家务劳动之防止家庭中积极财产流出的功能,即为其获得评价的主要根据[7].
这些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肯定性观点在一些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有所体现。如《瑞士民法典》亲属编在婚姻的一般效力中规定:负责料理家务、照料子女或扶助配偶方从事职业或经营事业的配偶一方,有权请求他方支付一笔合理的款项,供其自由处分(第164条)。英国的关于婚姻及离婚的王室委员会在其报告的第九编“夫妻间财产上诸权利”的一般考虑事项中提出: 婚姻为夫妻平等运作的合伙,妻通过家事之照料、子女之养育而对共同事业的贡献,与夫之维持家计、扶养家庭具有同等价值(1950年)。日本在司法实务中也承认家务劳动具有价值。日本最高裁判所在其判决中认为,以女性在25岁结婚离职为理由,而不承认25岁以后所造成的逸失利益的原审判决为不当,而应以妻之家务劳动亦生财产上之利益为由,承认逸失利益之损害赔偿(《民集》第28卷5号,第872页)。
虽然有关承认家务劳动价值的理论与实践都将家务劳动视为妻子的当然职能,即所谓“主妇的权利”,仍然没有摆脱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但毕竟对承认家务劳动的社会和经济价值在理论上进行了梳理和探讨,并在一些国家的法律或实务上予以了肯认,这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如前所析,家庭角色分工模式的转变,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或真正全面地实现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尚须时日,在此之前,明确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有利于保障从事家务劳动的妻子的权利。
我国因“50年婚姻法”就开始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似乎家务劳动的价值已经在共同财产制中得到体现,无须再另行规定了。但夫妻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并没有解决家务劳动价值的问题。这一方面表现在获得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基于夫妻身份,而不是夫妻协力,这使专门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因其劳动不被社会承认,不具有经济价值而实际上处于仰人鼻息、受人恩惠的境地(重大家庭事务仍以丈夫决策为主,81%的住房以丈夫的名义登记,存款登记在丈夫名下的也占到69.3%),共同财产所有权无法真正行使[8],法律上规定的独立人格也难以真正落到实处。而另一方面,许多既外出工作,又要承担主要家务劳动的-方所从事的家务劳动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没有得到任何体现。由于家庭角色分工的传统观念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在愈来愈多的妇女进入职业领域,从事有偿劳动的同时,家务劳动仍然主要由妇女承担。特别是在目前竞争愈加激烈的社会转型期,妇女所承担的社会压力更为严重,角色冲突也就愈加明显。因此,社会不仅要承认她们的职业劳动的价值,也应当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
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家庭成员认识到家务劳动对家庭的贡献,同时也促使社会尽快认识家务劳动对家庭和社会的贡献,承认从事家务劳动的妇女所付出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按照我国签署和承诺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北京宣言》的要求[9],应当由国家制定政策和法律,如制定对家务劳动等无酬劳动的评估方法,并将其列入国民核算体系。我国《婚姻法》应对从事家务劳动的价值作出肯定性规范,承认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应将家务劳动作为需要考量的因素。通过政策和法律导向,最终促使有关家庭角色分工的不平等状况向平等的方向发展。
三、无形财产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无形财产是与没有实体或实物存在形式的财产客体相关的法定权利[10].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虽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作出了更为明确具体的界定,但除规定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外,对无形财产中的文凭、执照、资格等具有预期利益的法定权利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此类财产也应当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在传统的财产法律中,文凭、执照、资格等无形财产并不属于财产之列。各国的婚姻家庭法中,也缺乏将其视为婚姻财产的相应法律依据。但20世纪末,一些国家对此问题开始反思。如美国一些州的判例,就确认配偶一方因对方的帮助所取得的成就、学位、执照、资格等,应当属于衡平法上的婚姻财产。其理由是:(l)一方的贡献和努力增加了对方事业的价值;(2)婚姻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而不论其财产形式如何;(3)婚姻财产不必以是否具有交换价值来作为评价标准。如行医执照被认为有助于增加收入,故而持有者的配偶如果对此作出贡献,就可以分得其中的份额;(4)婚姻是双方彼此贡献的经济合伙,一方的成就、学位、执照、资格等包含了对方的贡献和投入,它应当是衡平法上分割婚姻财产时的决定因素[11].
如前文所述,在家庭共同生活中,往往是妻子为了家庭的整体利益、对方事业的发展,在对方学习、培训期间,承担全部或主要的家务劳动,牺牲自己的发展机会,为对方的发展提供没有后顾之忧的家庭保障甚至是承担全部的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帮助对方获得文凭、执照或资格。对此类文凭、执照、资格等无形财产,目前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均未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文凭、执照或资格已经转化为物质财富的,如提高的收入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尚未转化为有形的物质财富,则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妻子负担全部或者大部的家务劳动并以自己的收入支持丈夫接受教育和培训,而丈夫却在毕业或者获得学位、职业资格后提出离婚的情形,根据目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此时丈夫所取得的能够带来高收入的文凭、执照、资格因尚未转化为有形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而妻子则已将自己的收入支付了丈夫的学习和培训费用。其结果是,双方除丈夫的文凭、执照、资格外,几乎没有其他财产,离婚时夫妻可供分割的共同财产微乎其微。
可见,否认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文凭、执照、资格等无形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就否认了妻子的付出和牺牲,使得离婚变成了对被离异妻子的一种无情的剥削和掠夺。这是与致力于实现男女平等、保护弱者利益的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因此,正确界定婚姻关系中财产的范围至关重要。
婚姻是一个共同体,婚姻关系是双方为共同利益而努力的伙伴关系。结婚是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婚者有理由相信,配偶一方的发展就是整个家庭的发展,自己也必然分享因发展所获得的成果及预期利益。一方牺牲自己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从事家务劳动,为对方获得文凭、执照、资格在经济上和生活上予以支持,是因为她(他)确信在婚姻生活中,自己可以分享对方获得的成果和带来的相应经济利益。尽管在婚姻关系这种亲密的关系当中,利他主义可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眼前的和将来的可期待的利益仍然是促使夫妻作出这些牺牲的一个强大的动力[12].在获取这一成果的过程中,取得文凭、执照、资格的一方,需要亲自参加学习、培训,是直接贡献者;夫妻另一方从事家务劳动,外出工作,维持家计,甚至用自己的工作收入支付学费或培训费,是间接贡献者,这两种贡献应当具有同等的价值。
文凭、执照、资格等法定权利能够证明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知识或技术水平,反映了持有者的身份和资格利益,具有人身专属性。但文凭、执照、资格等的取得要付出一定的时间、精力和相应的金钱投入,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视为其他财产权转化的产物。同时,文凭、执照等又是一个人的就业能力、收入能力的证明。通常情况下,文凭愈高,专业能力愈强,获得较高收入的工作机会愈大,换言之,其获得的预期利益也就愈大。由此看来,文凭、执照、资格中确实包含着一定的经济利益,具有经济价值。但是,这种经济利益除了体现为已经实现的收入之外,又是无形财产,难以像有体物一样予以占有和使用。从价值的实现上来看,文凭、执照、资格等法定权利的物质利益是可预期的而且具有可持续性。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的内容应当包括所有的财产形式,不应仅仅包括有形财产及无形财产中的收益,否则,就人为地缩小了夫妻财产的外延,在立法上背离了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本质,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特别是为一方取得这些无形财产而协力贡献的妻子一力-的利益。的确,在一个知识经济和无形资产已经日益并且可能成为最为重要财产的社会中,如果婚姻财产的分割还仅仅局限于有形财产,那显然是一个时代的错误。[13]
综上所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文凭、执照、资格等,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协力的成果,对于因此所产生的利益,包括预期利益均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注释
[1] 巫昌祯主编:《婚姻法执行状况调查》,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
[2] 2001年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显示,城镇在业妇女的年均收入是男性的70.1%.越接近最低收入者,女性的比例越高,而越接近于高收入者,男性的比例越高。同时,尽管男女的收入均值都随着教育程度的提高在增加,但在同等教育程度(如高中或大学)分组中,女性的平均收入都无一例外地明显低于男性。调查还显示,近10年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男女两性的收入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而正在拉大,而家务劳动对收入的影响是负值,对女性劳动价值的低估也会带给女性劳动者负面的反馈,使其把更多的时间用于家庭。结果,只能使女性的劳动就业能力更为降低,收入也会随之下降。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
[4] 林秀雄:《夫妻财产制度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3页。
[5] 鲍晓兰主编:《西方女性主义研究评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2-5页
[6] 潭琳、陈卫民:《女性与家庭》,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4一87页。
[7] 林秀雄:《夫妻财产制度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47-155页。
[8] 蒋永萍主编:《世纪之交的中国妇女地位》,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版,第28一29页。
[9] 《北京宣言》,战略目标H.3.206.(g)。
[10] 《牛津法律大词典》,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438页。
[11] 李进之等:《美国财产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88-89页。
[12] The ALI Principles and Marital Qualitv,Allen M.Parkman,Duke Journal of Gender Law & Policy,Spring /Summer,2001.
劳动人民最光荣,这是我们从小就知道的一个观点,五一劳动节就是劳动人民的节日,我们需要让幼儿们知道劳动节的意义,懂得劳动的可贵。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五一策划方案主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五一策划方案主题1活动目的:
1、让幼儿在集体中大胆、清楚、较连贯地介绍五一中一件最快乐的事。
2、要求幼儿专心听他人讲话,知道别人所讲的内容。
3、学习在集体中清楚的与语言表带自己的意思。
4、体验节日的快乐氛围。
5、了解节日的来历,知道节日的日子及习俗,乐于参与节日的活动。
活动准备:
画纸幼儿每人一张彩色铅笔
活动过程:
1、让幼儿安静的、乖乖的坐在座位上。
2、提问:我们这次放了七天的假,有没有小朋友知道放的是什么假呀?
3、老师给幼儿讲述自己这七天当中最开心的事情。
讲的时候内容要丰富、表情也要丰富。让幼儿产生浓厚的兴趣和想要述说的欲望。
4、老师表扬述说的好的幼儿,鼓励那些不敢发言的幼儿。
5、发给幼儿画纸和彩色铅笔。
让他们画画自己心中最快乐的五一。
6、老师巡视,帮助能力较弱的幼儿。
五一策划方案主题2活动目标:
1.使幼儿了解五一假期中应注意的安全和卫生,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通过讨论,激发幼儿过劳动节的情感,教育幼儿热爱劳动。
3.感受到节日的快乐。
4.简单了解节日的来历,知道其全称、日期和意义。
活动准备:安全教育挂图。
活动过程:
一、让幼儿知道五月一日是国际劳动节,丰富幼儿的知识经验,激发幼儿过节的兴趣。
1.教师:小朋友们,明天我们幼儿园就要放假了,知道为什么吗?启发幼儿动脑筋想问题。
2.教师讲述"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来历,让幼儿了解。
二、组织幼儿讨论怎样安全、愉快的过好这三天的假期。
1.教师引导幼儿:"放假后你想做些什么事情呢?"
2.有哪些事情是不可以做的呢?引导幼儿说出有关安全知识的内容。
3.创设情境,提问幼儿:可以这样做吗?为什么不能这样做呢?
三、教师总结假期里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一)安全教育:
1.不能玩家中的插座、开关、打火机、尖锐或易吞服的物品。
2.注意交通安全,不单独走出家门。
若外出游玩时,不离开要牵着大人的手,不随便与陌生人说话,不要陌生人的东西。
3.独自在家时,不爬阳台、门窗或其他高处,把门关好,不给家长以外的人开门。
4.不能摸家中的药品,不到厨房去玩耍。
5.不能在危险地带玩耍,不做危险游戏;
6.熟悉三个特殊电 话号码的用法。
(二)卫生保健:
1.教育孩子要少吃零食,多吃蔬菜水果,吃熟食,养成按时进餐和自己进餐的好习惯。
2.多喝白开水,不吃雪糕、不喝冷饮。
吃东西以前要洗手。
3.勤洗澡洗脚,勤剪指甲。
四、活动延伸:
请家长在假期中合理安排幼儿的一日活动,有条件的可带领幼儿去旅游等,丰富孩子的生活内容。
五一策划方案主题3活动目标:
1.让幼儿进一步知道劳动节的真正意义,知道劳动节的由来。
2.让孩子们在“劳动真快乐”主题中亲身体验到“以辛勤劳动为荣”,过一个有意义的节日。
3.培养幼儿从小懂得关心他人,关心身边的事,提高幼儿的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从而萌发热爱劳动者,珍惜劳动成果的情感。
4.培养幼儿同伴间的合作精神,体验师幼、幼幼互动带来的快乐。
5.了解节日的来历,知道节日的日子及习俗,乐于参与节日的活动。
6.体验明显的季节特征。
活动准备:
歌曲磁带、抹布、塑料盆、喷壶、照相机
活动过程:
一、谈话活动:使幼儿了解有关“五一劳动节”的基本知识。
“五一劳动节”是谁的节日?(所有劳动人民,如我们的爸爸妈妈、医生、教师、警察、营业员、工人、农民......)那它是怎么来的呢?
二、学唱歌曲及看教育片
教师教孩子们学唱歌曲《劳动最光荣》,并观看全国优秀劳动者宣传教育片,让幼儿深知劳动是最光荣的事情,潜移默化的培养幼儿的劳动意识。
三、开展一系列的活动
带领幼儿把自己的小衣服叠好,给班级内自己的小花浇水,帮助老师擦干净桌子,午睡时帮助老师搬床,两个小朋友之间互相穿衣服、系扣子,互相帮助系鞋带,洗抹布等一些简单的孩子力所能及的事情。
四、劳动比赛
在活动的最后,在班级内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劳动比赛,看看谁叠衣服叠的最整齐,哪位小朋友穿袜子最快,谁能迅速的把自己的小衣服叠整齐。经过层层选拔,分别推选出了两位“小劳动之星”,并给他们戴上了小红花。
五一策划方案主题4活动目的:
为了让幼儿在活动中培养劳动意识,学习劳动技能,体验劳动生活,幼儿园将结合每月一事,根据体验教育、创新教育的要求,以劳动最光荣为题,开展系列劳动教育活动。
活动对象:全园幼儿。
活动主要负责:各班正、副班主任、保育员。
活动口号:
十个手指动动动,什么活儿都会干!
活动过程:
一、且歌且吟——故事讲述篇
1、各班搜集各种有关劳动的图片在主题墙上张贴,进行宣传。
2、各班搜集适合本班幼儿的关于劳动为主题的儿歌、故事、歌曲,在活动中让幼儿念一念、听一听、讲一讲、唱一唱。
3、各班在家园栏里进行有关劳动内容的宣传,达到家园共育的教育目的。
二、小鬼当家——劳动实践篇
(一)小、中班——我是快乐小帮手
1、各班以“劳动最光荣”为主题,选择适合本班幼儿的活动并开展。
2、各班利用晨间谈话,给孩子讲解几种劳动技能。
3、各班每天选出班级小值日,帮助老师、阿姨做好班级各项日常工作。
(擦桌子、扫地、叠被子、分餐点、分饭菜、收发本子等)4、各班每周评选出本周的“值日之星”。
(二)大班——劳动最光荣
1、开展“爸爸妈妈真辛苦”调查活动。
让幼儿观察自己的爸爸妈妈每天工作回家后所做的事情,利用晨间谈话进行交流,谈谈感受,让大家体会父母的辛苦,激发幼儿为父母分担家务劳动的热情。
2、通过调查,了解父母艰辛之后,想一想,如何去做,并与家长共同商量,定好家务劳动计划。
3、让幼儿根据自己定制的家务劳动计划,开展“家务劳动小能手!”的家务劳动实践活动。
每天在家做一些家务劳动,家长把孩子当天所做的家务记录下来。(发记录表)
4、周末让家长对孩子在家的劳动进行评价。
(在记录表上进行评价)
5、每周一各班评选出班级“家务劳动之星”,实现家园共育。
(三)我能行——活动展示篇“我能行”
劳动技能大比武:(分年级组进行比赛、每班男女各10人)
小班:穿衣服比赛。
中班:剥毛豆比赛。
大班:上学准备。(整理书包)
五一策划方案主题5一、活动目的:
1、通过开展以“我劳动,我光荣”、“我创造,我幸福”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让同学们了解“劳动节”的由来,了解我国不同时代的劳模风采。
2、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类活动,从宣传“我劳动,我光荣”、”我创造,我幸福”这个主题思想转化到我们每个学生的实际行动中。
3、通过在学校、家庭两个层面参与不同类型的劳动,培养爱劳动的热情,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争做“劳动小能手”。
二、活动主题
“我劳动,我光荣”、“我自理,我能干”
三、活动内容
(一)绘画比赛
1、绘画主题:劳动最光荣
2、绘画形式:绘画表现形式不限,儿童画、国画、版画等均可。
每个班上交5件作品,可适当增加。
3、上交时间:最晚时间5月6日上交,逾期做自动放弃。
(二)我是劳动小能手
1、在“五一”放假期间与爸爸妈妈一起对自己的家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
2、能帮爸爸妈妈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家务事,洗菜、淘米、洗碗、扫地、拖地等。
3、知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含义,并能做到我的饭碗里没有一粒剩饭菜。
(三)学唱劳动歌曲
1、各班音乐老师负责在本周学习有关“劳动光荣”的歌曲。
2、周五班队活动课,以班级为单位,举行“我爱唱歌更爱劳动”的个人演唱比赛。
四、活动要求
1、各校要组织好绘画比赛活动,将好的作品进行展览。
关于家务劳动的心得体会
从小,妈妈就让我力所能及的事,渐渐的,我随着年龄的长大,也学会了不少家务活。以为自己对家务的理解已经很深刻了,可是,最近的一次家务活着实让我深有体会。
这两天听妈妈说腰疼病又患了,我想了想,妈妈平时既要上班,下午回来还要做家务,多么辛苦啊。我一定要帮她做一件事,让妈妈周末好好休息一下。吃完了早饭,爸爸妈妈都出去了,我开始了我的秘密行动——做家务。
我学着妈妈的样子,首先将拖把洗干净,然后高高兴兴来到妈妈的房间,为了让妈妈的房间非常干净,我特地在拖把上放了洗衣粉,在妈妈的房间里使劲地来回拖。出了一身大汗,终于拖完了。我一看地板是花的,高兴劲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十分灰心。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想了许久又开始拖了,这次我学聪明点儿了,顺着地板的纹路细细的慢慢拖,拖了没多久,豆大的汗珠从脑门往下流,可我一点也没觉的累,反而觉得开心极了,我稍作休息又开始拖了,我终于把妈妈的房间拖完了。我看着闪闪发光,一尘不染的地板,十分开心,我突然看见有香水的瓶子,于是我拿起香水在妈妈的房间里喷了几下,房间里顿时香气四溢。我心想,妈妈看见自己的房间是那么干净,那样清香,心情也会十分好吧。
一会儿妈妈回来了,一进门看到干净的地板,惊喜地说:“哟,今天的地板怎么这么亮啊?”“是我擦的!”我马上从沙发上跳下来,迫不及待地展示自己的劳动成果。我从他们赞许的眼神中受到鼓舞, 劳动后的滋味是甜蜜的,我们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对我们也是有好处的:
1、懒惰笨拙的人,是不受人欢迎的。从小参加家务劳动,不但能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而且会养成勤劳的作用。一旦走向社会,这些技能和作风,就会在集体生活中表现出来,受到大家欢迎。
2、同学们在家务劳动中,经历克服困难的过程,能锻炼意志和毅力。
3、学做家务,可以学到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家庭是个小社会,家庭生活的内容涉及到各种知识。许多同学的小发明、小创造,大多是在家务劳动的实践操作中受到启发而产生的。
4、紧张的学习之余,做一点家务,正是一种积极的休息,不但可以通过改变活动形式来调节大脑机能,而且有利增强体质促进健康。
5、一个人家务劳动的能力强,生活技能也高,独立生活能力就强,从而对生活充满自信心,能独立面对各种困难。
同学们:我们从小就要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久而久之,你会发现劳动不但给你带来许多乐趣,还陶冶了你的性情,你的人生价值也得到了体现。我们从现在就开始学习劳动技能吧!因为不管科学有多发达,社会发展到了什么时代,劳动永远都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的技能。没有劳动就不会有幸福和快乐;没有劳动就不会有一个崭新的世界!
关于家务劳动的心得体会
家务,两个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的字眼,再平凡不过了。可是,平凡又平凡的家务,却在我的脑海中,成为一滴永远不会被蒸发的海水,永远在我的记忆海洋中漂荡。刷锅,简单吧?可如此简单的一件事,却让我无可奈何。
带着大汗淋漓的身躯,回到家里。已经忙碌了一上午的母亲,心疼的对我说:“看你,满头大汗的,来,先洗把脸吧。”接着,笑着对我说:“王子,你不是囔着要帮着做点家务活吗?回头帮妈妈刷刷锅。”
我一听,心中却有一种轻视的感觉:“切,不就是刷锅嘛,太简单了。”
飞也似的洗了脸,我冲进厨房,一切准备就绪。
先打了一些水,倒入锅中,接着,我拿起带柄的钢丝刷,冲刷锅里讨厌的油腻。刷呀刷咦?怎么还有油腻?再来一遍,怎么还没刷干净?
第三遍第四遍第五遍第六遍我刷呀刷,怎么就是刷不掉?而且,全身发痒,手上沾满了油腻。我急了,心中直问自己:“奇怪了,平时觉得简简单单的一件事,到我手上怎么就变得如此之难?”心急则体热啊,额头上,“滚滚长江”也开始奔流直下。我是个急性子,做什么事总想一帆风顺。如今,又被这点困难所阻挡,但我总不能傻站着在这里干着急吧。在我面前,这种困难,似乎从一个小小的小水沟,霎时变成了高不可及的珠穆朗玛峰,出现在我面前,挡住了我前进的步伐,拦住了我通往成功的道路,使我变得手足无措。
正当我一筹莫展时,我的脑海里回忆着妈妈刷锅时的景象:倒上水然后哦,对了,妈妈总是先把水煮开,再来刷锅。我试着这样做,啊,这方法是再灵验不过了,滚烫的开水,将粘在锅里的油腻散开,这样,锅刷起来即快又干净。看,我用这种方法所刷得锅,干干净净,一点油腻都没有。
瞧,如此一件小小的事情,也得花上自己的精力,也得用自己的智慧,把事情做得又快又好。而且,妈妈成天要洗衣服、拖地
板、做饭、煮菜比起我刷这么一个锅,简直是天差地别。是呀,我们都应该多帮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减轻减轻他们身上的担子。人们常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是的,要想做大事,
必须先做好各种小事。
关于家务劳动的心得体会
上学的时候天天享受着爸爸妈妈的照顾,饭来张口、衣来身手,今天也想为家里做点事,减轻妈妈的负担。
吃完了早饭,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我也开始了我的秘密行动--做家务。我学着妈妈的样子,首先将抹布洗干净,蹲在地上,一点一点擦地板,还没擦上一个房间,我已经热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了。想到妈妈每天都要做这些家务,今天我终于体验到了妈妈的辛苦,我到洗手间洗了把脸,继续擦起来。坚持就是胜利!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我终于将每个房间的地板全擦了一遍,地板亮了,我也累得趴在沙发上起不来了。但是看者亮得照的出人影的地板,我心里乐极了。
休息了一会,看看时间快十点了,我又开始了第二项秘密行动--帮妈妈煮米饭。
我从米斗里舀出一些米放在盆子里,然后学着妈妈洗米的样子,用手反复将米在水里搓洗,等洗出的水变得比较干净了,再将米到进高压锅,添了足够的水(妈妈曾经告诉我,水位要没过手面),盖上锅盖,打开液化器阀门开始煮米饭。大约过了二十多分钟的时候,高压锅压力阀开始跳动,我闻到了米饭的香味,米饭终于熟了!我甚至有些激动,急忙关掉了液
化汽阀门,然后坐到沙发上等妈妈下班。
一会儿妈妈回来了,一进门看到干净的地板,惊喜地说:“哟,今天的地板怎么这么亮啊?”“是我擦的!”我从沙发上跳下来,迫不及待地展示自己的劳动成果,“妈妈快到厨房看看,还有惊喜呢。”说着我就将妈妈拉进厨房,“看看,我还煮了米饭呢。”我洋洋得意地拿掉压力阀,掀开锅盖,说:“妈妈,尝尝我的手艺。”说着,拿筷子夹了一点米饭放到妈妈嘴里,“哟,米饭有点夹生呢。你好象火候有些轻了。”我尝了一口,果然有些硬硬的,妈妈又告诉我,压力阀跳动后还要继续煮十分钟才可以停火,哦,原来如此!
一、培智学校开展劳动技能课的意义
弱智儿童由于智力低下,以致心理活动缓慢,认知水平低下,他们有的精神萎靡、消极被动,有的有严重的运动障碍和语言障碍,还有的有不同程度的行为障碍。培智学校的劳动技能教育就要从弱智儿童的身体和智力、心理等特征出发,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教育、教学和训练,有效地补偿其智力和适应行为的缺陷,培养健康的个性品质,帮助他们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观念,使他们能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二、培智学校劳动技能课的开展
国家教委(87)教初015号的附件——《全日制培智学校(班)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中规定1~9年级劳动技能课共达234课时,占总课时1400课时的16.7%,而七、八、九年级的劳技课时,每周达8课时,占每周28课时的28.6%。《全日制弱智学校劳动技能课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主要有: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简单的生产劳动(包括手工制作劳动)。从这些方面进行比较系统的劳动技术教育与训练,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劳动习惯和热爱劳动的优良品质。
三、建议在校内建立固定的劳动实践场所和校外劳动基地
开展劳动技能教育,不仅要有固定的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师,还要有一定的劳动实习场所、让学生定期参加劳动、服务,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四、在劳动教育中贯彻思想品德教育
弱智学生的生理、心理障碍的类型都不一样,在劳动培训的过程中教育学生认识劳动的意义,劳动对身体、智力发展的作用,劳动对人的一生的影响;教育学生在劳动中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鼓励;对学生劳动成果的评价要坚持鼓励的原则,根据学生的基础看发展、看提高,对每个学生的进步都给予鼓励。
五、鼓励让家长参与,争取社会配合
培智学校的劳动技能课仅仅靠学校每周几节课的教育培养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帮助家长积极参与,引导家长解决认知问题:孩子有残疾,心疼孩子;嫌孩子动作笨拙,太慢;怕孩子家务劳动时损害用具。教育家长,使家长认识到孩子参与生活自理劳动、家务劳动和简单的生产劳动,不仅能使孩子学会生活自理自立,而且有利于孩子智力、体力的发展,有利于矫正孩子生理、心理问题。
那么,该如何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呢?以下是我的一点亲身体会,以供参考。
幼儿的责任感是从对具体的人和事情的喜爱情感开始的。那么,怎样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呢?除了在日常生活中进行一点一滴的教育渗透外,我经过多年的教育实践,发现了几条良好的培养途径。
一、给幼儿布置一点小任务
对刚入园的小班幼儿,经过一个月左右的生活学习和环境适应,在幼儿逐渐熟悉环境和喜爱老师的基础上,就可以有意识地布置一些小任务了,如:结合认识玩具的内容,让幼儿带一样自己喜欢的玩具,根据“我爱妈妈”的主题让孩子带一张我和妈妈的照片等。开始要求幼儿所带的东西应该是幼儿生活中喜爱和充满感情的,这样幼儿就比较乐意去完成任务。然后对完成任务的幼儿要给予适当的奖励进行强化,是他们感到愉快,完不成任务的孩子会感到不安和遗憾,责任感也就在悄悄起作用了。有了小班的良好基础,到了中大班时,布置任务可相应增加一定的难度。如回家和妈妈做一个沙包,一根绳子;一副绘画作业等等。这些任务对孩子来说,不管喜不喜欢。愿不原意都应该认真去完成,让孩子去体验责任并承担一定的压力。这时,老师引导、评价和督促对孩子责任感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教师先要检查幼儿是否能完成任务、在对完成任务质量进行评价,然后再定出奖励措施。这样才能促进幼儿积极努力去完成任务。对完不成任务的孩子进行适当的批评,让孩子认识这时一种任务,必须去完成。
二、指导幼儿做好值日生工作
值日生工作是小班阶段孩子乐意、帮助班级和同伴做事的基础上而开展的。到了中班开始帮助和指导幼儿如何做好值日生,明确任务和职责,要求幼儿在做好值日生期间努力做好自己份内的事。刚开始的第一天,孩子都会很积极,慢慢的就开始厌倦了,有些孩子还会遗忘、逃避。此时老师的鼓励、引导和督促对于增强孩子的责任感是必不可少的。我通过谈话的方式,让幼儿意识到值日生的工作是一件为班级和同伴做的好事,为什么有点孩子能够坚持下来,而有的孩子却不能做的呢?让他们自己找原因,从而让孩子明白承担责任就是要为别人奉献,要有耐心和吃苦的精神。谁承担得起,谁就是有责任心的孩子。
三、培养孩子的集体荣誉感
集体荣誉感是一种热爱集体,自觉地原意为集体尽义务,做贡献的情感。这在大班阶段进行培养能使幼儿把自己作为班集体的一员,竭力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为集体的成败感到自豪或难过,热爱自己的集体,力求和集体中的其他成员同心协力,争取更大的荣誉。我经常通过集体性活动或比赛中,使幼儿逐步产生集体荣誉感。在今年的六一活动中,我班舞蹈《悯农、春晓》获得全园第一名。孩子们高兴极了,他们高呼大二班是最棒的;在平时的排练中我看到了每一个孩子都在为自己的班级尽力,就连平时最调皮的段文俊小朋友,上台时注意力集中,每个动作都做得很认真。这表明了班级的集体荣誉感在他们心中是最重要的。
四、缩短家园教育差距、让孩子落实责任感
中国当今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倍受父母娇宠,学校老师有碍于家长的各种要求与社会竞争激励等等因素,很难真正让孩子落实责任感。尽管如此,在学校,我们老师还是在尽力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工作中,我尽量为幼儿提供各种机会,让孩子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如:收拾积木、整理区域角和图书、自己大小便及洗手、捡拾废纸、抹洗小凳、给花浇水、自己穿衣穿鞋叠被子、独立完成作业等等,孩子承担了一定的工作任务后自然会形成一种责任感。
而当今家长的大多舍不得让自己的孩子去做家务,根据有关统计,中国孩子每天家务劳动时间为0.2小时。而美国孩子每天家务劳动时间为1.2小时,如果一个孩子在家庭层次上的责任心难以确立,那么将来他走向社会就难以具备社会的责任心。可见家务劳动是培养责任感的最好时机。可有的父母却认为让孩子干家务活会影响孩子的学习;也有的父母认为让孩子干家务活是委屈孩子;还有的则认为劳动不用学,长大了自然会做。试想,一个对家务活不管不问、一窍不通的孩子,长大了怎么能掌握维持生活的本领呢?体验不到干家务辛苦的孩子,怎么能理解父母的辛苦呢?所以父母要把引导孩子参加家务劳动当做培养孩子的家庭责任感的教育来进行。培养孩子的责任感要从心理科学中寻找答案:教育心理学告诉我们,要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必须给孩子自己一个小天地,让他能行使自己权利,尽自己的义务,负自己的责任,不能把孩子当成自己的一部分,包办一切。
首先,有效地对孩子进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要求家庭具有良好的民主气氛。平时,家长要多同孩子谈论接触到的各种消息、问题,鼓励孩子发表见解,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涉及伦理道德等问题的事例,引导孩子对社会现象独立做出正确的解释。如果孩子所持的观点是错误的,也不要急于打断,或者马上给予批评。
其次,强调孩子的主体作用。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孩子在学习过程中绝不是完全被动的角色,对一种现象,如果他心中原有的解释没有出现矛盾,他就不会接受新的解释。因此孩子是不会从父母的武断说理中获得益处的。家长要抓住一些社会现象让孩子分析,提出问题后,让他们用自己的理论去解释,等他们解释不通了,家长再发表自己的观点,一同探讨,直到孩子接受家长的观点。
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这不仅仅是对孩子的教育,还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未来的发展。培养孩子爱劳动,可以使孩子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能懂得幸福生活要靠劳动;孩子爱劳动,就能尊重劳动人民,懂得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爱惜公共财物;孩子爱劳动,才能培养好的思想品德,养成勤俭朴实,热爱集体,尊重他人、吃苦耐劳、谦虚谨慎的良好品质;孩子爱劳动,才能在劳动中体会创造的成功与快乐,学会发明和创新。
教育究竟应不应该培养孩子的劳动意识,似乎这不是个问题。但是一旦落实到真正的行动中,很多家长表现出不同的意见。有的家长认为:“现在的学生太累了,在学校要上课、学习,放学后要做作业、上辅导班,回到家后怎么舍得再让他做家务。学校是学习的地方,不应该让孩子参与学校的卫生扫除,参加学校的卫生扫除出了安全问题怎么办?”也有超过一半的家长在家经常对孩子说:“你还小,你好好学习就行了,家里的事用不着你管”,“你不好好学习,将来就去扫马路(去种地)”,“学生就是要学习好”,“去自己的事吧,别在我这儿添乱”。
从这些家长意见来看,不难发现,部分家长的教育观念存在着很大误区。首先是教育目标和内容发生了错位。家长只重视智育,简单的说就是孩子们的分数,忽视了孩子将来独立立足社会的基本素养。其次是教养观念和方法存在误区。一部分家长片面理解对孩子的爱,总以为让孩子享受最好的物质生活,不让孩子受一点委屈就是对孩子最大的爱,自然也不让孩子承担任何劳动和责任。再次是家长的错误劳动观念影响孩子。一些家长整天对孩子说:“你再不好好学习,就让你去扫马路!”或者说:“你看隔壁那个大哥哥,每天做工多辛苦,就是他小时候不好好念书!”这些看似不经意间的“激励”话语,传递的是对普通劳动及其劳动者的蔑视,是对最大多数劳动,特别是体力劳动的错误认识。长此以往,孩子势必形成错误的观念,也就不可能具有尊重劳动和劳动人民的思想。
9月份开学以后,__市实验中学对8个班级的400名学生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发现:调查的400多名中小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不愿主动参加家务劳动,且对父母产生较严重依赖。在对待家务劳动态度上,62.1%的孩子认为应参加家务劳动,30.2%认为要适当参加,仅有7.1 %的孩子认为无所谓,0.6%的认为不必参加。但在家庭劳动的实际行动上,只有不到1/3的学生选择经常参加家务劳动,而多达45.11%的学生只是偶尔参加,20.56%的从不参加。
尽管教育部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培养学生生活本领要求”中明确提出:“增加学生劳动和社会实践的机会,适当布置学生家务劳动,培养劳动观念,掌握初步劳动技能。为学生在校园内参加劳动创造机会,采用园加农户等方式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卫生保洁、绿植养护、种植养殖等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劳动”。但在学生安全第一的重压之下,许多学校还是不惜耗费大量的财力聘请专门的保洁公司来负责学校的环境卫生。
近年来,__市实验中学高度重视学生的劳动教育,经过认真细致地调研,学校决定改变以往学校通过保洁公司保证学校环境卫生的做法,实行学校劳动卫生责任制,实现了对学生“从教育劳动到劳动教育”的转变。具体做法是:首先,成立劳动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年级、班级承包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筹划并督查各班劳动工作的落实情况,班主任作为学生劳动的第一指导者,要对学生劳动进行细致地指导,并对学生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其次,有学校德育处、教学处把公用区域,如道路、操场、绿化区块等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到各个班,以班级为单位负责各自区域的卫生和环境美化工作。再次是有学生自主管理工作小组,每天安排专人在老师的带领下,对各班劳动情况进行检查评分,为工作成果突出的班级颁发流动红旗。
__市实验中学开展“劳动教育”以来,学生们的劳动观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正如一位七年级的同学所说:“在家里不知道拖地怎么拖,多么辛苦,可是在学校我学会了拖地,我体会到了妈妈拖地的辛苦,我以后在家也要经常拖地。”通过劳动教育也转变了绝大部分家长的观念,通过召开家长会的调查看,96.2%的家长支持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并从孩子在家的表现看到了劳动教育的成果。学生逐步养成了良好的劳动习惯,学生早上到校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主动带着劳动工具到自己的包干区域去巡视,一有垃圾杂物就打扫干净,并做好一天的保洁工作。负责自行车排放的学生主动去整理好自行车;负责绿化区的学生,在班主任的带领下,自主进行种植和养护。良好劳动习惯促进了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随着环境卫生承包工作的进行,孩子们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自觉爱惜自己的劳动成果,进而主动参与学校管理,一些好习惯也在此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养成。开展劳动教育以来,__市实验中学每年节约办公经费__万元左右,使有限的经费更多地投入到为师生成长的服务中去。
关键词:幼儿教育;德育;幼儿生活
我在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已经有20多年了,长期的幼儿教育实践让我深刻认识到,一个幼儿的良好行为习惯是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对幼儿的终生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幼儿教师应该自觉承担为幼儿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的责任,从幼儿时期就开始注重培养幼儿的良好行为习惯,养成优良的个性品质。
一、主动培养幼儿的常规行为习惯
幼儿教师应该根据幼儿的生理特点,从规范幼儿的常规行为入手,结合幼儿在幼儿园的学习生活,对幼儿进行良好的生活习惯教育。把幼儿的道德教育与生活实践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对幼儿进行生活常识指导,把幼儿德育渗透到日常生活中。通过对幼儿在幼儿园学习期间的生活习惯进行有意识的培养,促使幼儿在具体的生活行为习惯规范中,有效培养幼儿的良好品德行为习惯,养成幼儿热爱生活和活泼、开朗、快乐的性格,让孩子们在愉快的生活中形成良好的个人品质,为幼儿终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幼儿教师可以通过对孩子的随机表扬,肯定、赞扬、鼓励幼儿的良好习惯行为。如当教师发现幼儿偶尔主动帮助别人穿衣服、系扣子,或者游戏时主动将玩具或头饰让给别的孩子,或者孩子偶然说出文明礼貌的话语时,教师应该树立良好的典型,并通^树立先进典型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引导幼儿从小养成辨别是非的能力。让孩子明白哪些行为是应该坚持做到的良好行为习惯,哪些是应该纠正的行为习惯。让孩子在老师的肯定和赞扬中明辨是非,在潜移默化的良好习惯养成中净化心灵,形成志趣,并成为正确的行为导向,从而得到锻炼和成长。
二、注重培养幼儿的日常文明行为
幼儿教师应从教育着手,注意培养幼儿文明的行为习惯,在细节上下工夫,通过对幼儿日常行为的培养来引导幼儿养成良好习惯。比如早上幼儿入园时,应引导幼儿与老师和同伴相互问一声好,与家人道别说一声“再见”;在日常的生活行为中,应教育幼儿学习并熟练使用“谢谢”“对不起”“没关系”等文明语言。这些虽然是最常见最简单的,但却是孩子生活世界中必不可少的德育内容。老师只有持之以恒的坚持要求,时间长了,孩子们才可能会在教师的有效指导下,逐渐形成优良的文明行为,并发展成为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积极引导幼儿正确调整日常行为
教师还应充分挖掘利用日常生活中蕴藏的德育因素,及时对幼儿进行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日常生活中,幼儿与同伴都可能会遇到一些自己意想不到的事情,也可能会发生一些矛盾与纠纷,老师应该有效利用这些看似麻烦的德育机会,及时有效地开展教育,通过教室耐心的开导和教育,让幼儿从中受到启发,进而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比如,当幼儿遇到困难时,老师应该鼓励别的幼儿主动去帮助别人;当幼儿之间产生矛盾时,老师就要耐心引导幼儿学会原谅,学会宽容;当幼儿心情不愉快时,教师要引导幼儿学会忍耐,学会坚强,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断提高幼儿的心理承受能力,逐渐养成不乱发脾气的好习惯。如果幼儿从这些点点滴滴的行为习惯养成中能够上升到个人良好品质的养成,那么,就会为幼儿今后的良好品质形成打下基础。
四、引导幼儿从事自我服务劳动
教师应该与家长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引导幼儿学会换位思考,学会孝敬长辈,学会为家长分忧解难,同时还应鼓励幼儿在家里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如扫地、洗手绢等,引导幼儿从小培养幼儿勤劳、俭朴的好品质。在幼儿教育过程中,我注重了与家长沟通情况下,引导幼儿开展自我服务的劳动,在园内倡导幼儿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指导学会穿衣、洗手、洗脸、洗脚、吃饭、洗碗、整齐地排放自己的生活用品等。虽然都是很容易做到,而且也是幼儿可以做到的自我服务,但是通过自我服务使幼儿懂得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培养幼儿通过参加家务劳动和社会公益劳动,让幼儿在劳动中和教师的肯定中感受到由于勤劳带来的进步和发展,享受到成长带来的快乐。
职业性别隔离是指劳动力市场中存在“女性”职业和“男性”职业的现象,它突出的表现为男女在某一职业中的构成比例与其在全部劳动力人口中的比例不一致;并且如果说某一职业员工的人数按照其职位、责任、收入等因素形成一个金字塔形的话,那么,在几乎所有职业、包括女性职业中,在具有较高的技术、责任、地位和收入的职位上,女性人数所占比例低于男性所占比例,并且越往金字塔的上方走,存在着女性所占比例相对于男性不断下降的趋势。而且很大一部分女性就业集中在技术层次低、收入低、简单重复的体力劳动上,这种带有歧视性质的性别隔离导致女性成为劳动力市场中的弱势群体,这种隔离就是一种不公正。
一、目前我国的职业性别隔离状况
考察职业性别隔离状况,首先需要对男女两性就业的职业结构有深入的考察。所谓职业结构,是指男女两性在业者在各种职业中所占的比例和状况,它是衡量在业者就业质量和就业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是历来学者们研究女性就业情况和女性社会地位的首要指标。从横向和宏观层面上看,我国存在职业性别隔离的状况,女性无论是从行业还是从职业方面来看,她们在就业结构中的地位低于男性,女性在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势下正在被逐渐边缘化。另一方面,从某一职业不同职位上的劳动者数量上看,我国的女性也受到了职业性别隔离的现象的困扰,尤其是在国家机关政党和社会团体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内。
二、劳动力市场中性别隔离的原因
(一)从女性自身来看。首先是生理方面的原因。男性和女性之间存在明显的生理差异,大多数女性在体力和精力上往往不及男性。这就使得女性在一些以体力劳动为主的行业中根本无法与男性竞争。此外,女性还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任务,怀孕、生产、哺乳都会造成她们正常工作的中断,从而使得她们在一些要求持续工作的行业中无法与男性竞争。
(二)从社会原因看。社会化过程中对社会性别意识的强化以及对男女两性在家庭和社会中不同的角色期待导致女性在受教育的机会和工作精力方面受到制约。首先是受教育方面的原因。我国女性之所以在与男性进行就业竞争时处于不利地位,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从整体上讲她们受教育的机会和程度都低于男性。建国以来,虽然我国政府一直提倡男女平等,采取了很多措施使男女在受教育问题上处于同等地位,但由于家庭经济条件差、教育资源缺乏和对男孩女孩教育投资的预期收益不同,导致绝大多数家庭将有限的资源用于家中的男孩,而女性受教育的机会和程度仍然明显低于男性。其次是家务劳动及抚育子女方面的原因导致女性的工时数量不可避免的少于男性。受传统观念和习俗的影响,在我国,家务劳动及抚育子女的工作目前仍主要由女性来承担。尽管女性的这些工作对整个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具有重要价值,但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它们却不被认为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因而是无偿的。家务劳动和抚育子女无疑要占去女性的很多时间和精力,这也是导致她们在为企业创造价值上无法与男性平等竞争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 。在市场经济中,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其他类型的企业,都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首要目标,把创造更多的价值作为对就业者的基本要求。国家《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妇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随意辞退她们,并且处于生产期的女工都享有一定时期的产假,用人单位在产假期间应依法支付工资。对雇主而言,将从两个方面影响其成本:首先,女工在休假期间是不创造价值的,但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向她们支付工资,相应增加了其成本;其次,在此期间,原有的职位必须有其他人来填补,不仅要支付工资,而且需支付一定的培训费用,同样会增加成本。所以,雇主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导致了男女两性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不平等。
三、克服不公正职业隔离的对策思考
(一)加强女性的自立意识,增强女性自身的就业动机。由于我国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女子无才便是德”等思想的影响,我国女性的职业流动绝大多数属于水平流动,而很少是属于垂直向上流动。这极大的影响女性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加强女性的自立意识,是推动女性发展的内因。只有女性自己认识到若想获得发展,就不能依附于人,就需要自己去追求,才能为女性积极参与社会劳动,追求自身发展提供内在的动力。为帮助女性树立自主意识,需要整个社会从各个方面做出努力。从家庭和学校教育,到媒体的宣传,都应努力做到让女性从小具有一种自立的思想基础,另外,在社会化过程中,应淡化社会性别意识,给人们一个自由成长的环境,帮助她们最大限度地发挥她们的潜力。只有女性自己感到了自立的需要,她们才会真正发展。此外,应积极的发现和培育我们身边的妇女精英,并加以宣传,使她们成为广大妇女学习的典型。从而使得广大妇女树立信心,积极的参与社会生活。对此,各地的妇联应充分发挥起宣传和引导的作用。
(二)国家应采取措施保护女性就业
1、教育既是发展的一个主要标志,也是就业和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首先加强义务教育,增加女孩长大后的就业机会,提高对女孩进行人力资本的预期收益,是从整体上提高女性素质,推动她们发展的关键。因此,政府应该采取包括法律措施在内的多种措施改变女性受教育的机会和程度低于男性的状况,切实保障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其次,就当前而言,政府应投入一定的人力和财力对下岗或失业的女性进行多层次的技能培训,提高其受教育的程度,以便使她们重新进入就业市场。
2、政府应对市场经济带来的弊端采取积极的措施予以限制。就当前存在的女性就业弱势问题而言,政府可以通过制定保障女性就业的相关法律,以法律手段规定各行业或企业接受女性就业的比例,将女性的就业弱势限定在一定的程度。严格监督《劳动法》在各类企业,尤其是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的执行情况,保证女工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虽然按照经济学原理,每个人都以自己拥有的资源为条件获取个人利益最大化,可以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即市场经济解决了效率问题。但是,在效率的基础上兼顾公平,努力使每个人都能从经济发展中获益是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原因之一。所以,要求雇主严格执行《劳动法》中关于女工的各项条款,使女工享有和男性相同的雇佣条件,是保障女性发展的重要环节。
(三)促进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家务劳动占去女性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这是女性在就业市场中竞争不过男性的一个重要原因。各国的实践证明,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是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在这方面,我国政府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当前,各级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发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化的家庭服务,使女性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使其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企业创造价值,以提高其在就业上的竞争力。
(四)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女性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女性就业与社会产业结构有密切联系。一般说来,从女性自身的特点来看,大多数女性更适合在第三产业就业。从我国国情出发,在制定经济发展战略与产业结构调整策略时,应当引进性别意识,充分考虑到城镇女性就业问题。大力发展适合女性从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社区服务业等等。要制订鼓励吸收城镇女性就业的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通过给城镇女性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岗位的办法来提高她们的经济收入水平,进而提高她们的经济地位乃至社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