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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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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

一、森林防火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针对农村农事活动增多,野外用火增加的情况,我县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员、电视、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并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共发送手机短信5000余条,出动宣传车200人次,公益性森林防火标语500条,散发森林防火宣传单100000份,所有驻村干部、村干部和乡村专职护林员上门上户送达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紧急通告》和《致全省林农朋友的一封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县四套班子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包乡镇,乡镇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山头地块,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每一个重点地段,每一重点区域,每一个重点山头都有责任人,重点时段实行严防死守。

(三)强队伍,严管理,充分发挥专职护林防火员的作用。为了充分发挥专职护林防火员的宣传员、战斗员、协查员“三员”作用,我县统一举办了全县聘请专职护林防火员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共有500余人,完善乡村护林防火员巡查制度,明确其职责,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实行村级防火补助经费专款专用。并统一配备红袖章,铜锣或喇叭等一些必备工具,在高火险等级下不间断地野外巡查,鸣锣示警,并充分授权其根据乡规民约对违规野外用火进行处罚,做到见烟见罚,违规就惩。做到积极预防,严控野外用火行为。

(四)全面落实火灾应急处置各项措施。各地已经制订了扑火应急预案,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和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实行24小时集中待命,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乡、村、组配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全县共购置二号扑火工具15000余套和其他的一些专业扑火工具。另外,对县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140人进行了必要的装备和训练,共装备二号扑火工具160把、砍刀60把、油锯4个、风力灭火机2台等,大幅度提高其战斗力。我县被列为井冈山地区重点炎险区域治理项目县第二期实施项目县,我县防火办基础设施建设已先行启动,对防火办一些过时设施进行更新,按照防火办规范化建设要求配备一些必需设备,提高县防火办的对森林火灾的处置能力。做到遇有火情“派得出、用得上”,充分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

二、查处情况

今年以来,县监察局、县林业局和县林业公安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了执法监察,经查,镇村委会“院头山”于2010年2月14日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69亩;镇村委会“铁门山”2010年2月13日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21亩;镇村委会2010年8月13日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02亩。以上森林火灾经县、镇、村几级组织人员全力扑救,都已及时扑灭。

第2篇: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

郭村镇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局及县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我县森林防火责任状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我镇森林面积大,地形复杂。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将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森林防火工作制度,提高落实效果

在森林防火期间,我镇严格执行森林防火镇党政班子领导轮流带班制和防火办工作人员值班制,坚持做到森林高火险期24小时值班。在节假日期间,镇防火办对护林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点名查岗,防止脱岗漏岗现象出现,对上级防火指挥部通报的认真做好登记、查看核实热点的具置,及时核查反馈热点,确保信息畅通,调度有序。发现造成森林火灾的,立即组织村民和有关单位进行扑救。

二、狠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深入持久地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对护林防火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在全镇及各村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消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森林防火责任制,明确责任人,政府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指挥部成员实行分片包村,制定护林防火村规民约,把责任落实到户。

在宣传活动中,我镇张贴宣传标语150余条,会议宣传逢场必讲,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真正做到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第3篇: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以有效管控森林防火区内农事用火为核心,通过细化监管责任规范森林防火区内可燃物堆放及合理安排点燃时间等一系列严管措施,对农事用火实施严格管理,大力消除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隐患,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二)实施原则

景山镇开展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专项工作坚持以下实施原则。

1、坚持统一组织,责任细化到人、到户原则

各村把农事用火专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各村组织村民对森林防火区内的农田秸秆按规定方式进行堆放,要把责任层层细化,明确到村组和包片负责人头上,落到每个农户和每一块地,不留死角。

2、坚持禁火原则

各村实施逐户讲解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禁火政策,在4月19日前,对确实无利用价值的秸秆统一规定时段实施烧除。在4月19日后——春防结束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通过入户宣传讲解,确保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管理严密有效,无私烧乱点现象。

(二)通过统一规定农田剩余物堆放方式,建立起规范化得农事用火管理机制,最终达到既满足农事用火需要,又消除农事用火隐患的目的。

(三)通过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专项实施方案,全面细化落实各村民委员会及村民的森林防火责任,建立了群众性防火长效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动员阶段

各村要召开专项会议动员部署的方式做好组织动员的基础工作,成立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落实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成立工作组,并对工作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省、市、县关于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专项工作的精神,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力量研究制定出详细的农事用火专项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攒堆方式,实施时间,区域范围,责任人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方动,明确责任阶段

各村组织包片责任人深入到各村、各农户实施森林防火期内禁火法规宣传教育,动员群众改变剩余物堆放和点火方式。要把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管理的相关规定作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充分利用十户联防、宣传单等宣传手段,把这项制度宣传到户、到人,要在广大群众中形成广泛共识,在宣传同时,逐户确认地块,在每块地块安责任牌(注明包片领导、具体责任人、面积)。

(三)实施全面督查和进行秸秆攒堆阶段

各村要组织发动森林防火区农民集中时段进行秸秆攒堆,能够利用的秸秆和危险对较大针叶林区域的秸秆要及时组织运出。秸秆堆集中区域与林地之间要预留出隔离带(标准以距离林缘边、草甸、荒地30米以为)。在计划烧除前,各村森林防火区内的农田要全部完成秸秆集中赞助、各村要加派人员进行巡查督导,坚决扼制森林防火期私烧乱点现象,各村要组织力量逐个地块对秸秆堆放方式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和整改。

(四)计划烧除阶段

在4月19日前,各村要根据天气情况统一规定时段好森林防火区农田秸秆计划烧除工作。各村在计划烧除工作准备完毕后,向镇森防办报告,经上级领导批准后统一部署烧除。各村计划烧除要做的六不烧:一、没开好隔离带不烧;二、没组织好扑火人力不烧;三、没准备好扑火工具不烧;四、三级风以上天气不烧;五、没有指定用火负责人在场不烧;六、用火后没人看守不烧。在实施烧除以前,包片负责人要提前逐户进行通知,明确具体烧除时间,烧除区域。并报镇森防办备案。

(五)检查验收阶段

各村要以森林防火区内农田剩余物外运干净或点烧干净为标准,全面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对外运不干净和点烧不干净的地块责令禁止烧除全部外运。

四、总结汇报

(一)工作总结

各村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专项实施工作完成后,要对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镇森防办备案。

第4篇: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

一、营造林工作

1、积极当好当地党委、政府的参谋。科学合理地编制好本镇的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及时上报“一大四小”材料、数据。

2、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要求,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3、扎实推进山地流传工作。实现山地规模经营,为发展油茶产业和用材林,我站积极为盛发油茶基地扩建搞好山地流转服务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成功流转山场面积500多亩。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建设,严湖速生丰产林400亩,乌溪80亩。

4、加强对退耕还林、公益林的管护,及时搞好退耕还林、公益林的检查验收和资金发放工作。

二、林政资源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县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程搞好林木采伐工作,及时将上级下达到我镇的林木采伐指标进行公示,做到了不截留、不瞒报,全面地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对伐区的监管力度,经常深入到伐区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坚决执行“凭证采集、凭证移植”的规定,对野生植物的管理、移植,积极配合森林公安、林政稽查打击非法捕猎,无证收购野生动物行为。

三、林业规费征收工作

1、我站严格按照林业法规赋予的执法权限,认真抓好林业规费的征收工作,坚决做到应收尽收,并及时上交林业规费,今年完成林业规费55030元,占计划的137.5%。

2、及时上报财务、统计报表。

四、森林防火工作

1、加大了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制定了森林防火长效管理制度,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致全镇人民森林防火公开信》4000余份,张贴《典型案例》8000余份,在元月和10月份对镇、村干部进行了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2、及时上报森林火情,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的人和事加大了处罚力度。

五、林改配套及社会维稳工作

1、主动、积极抓好林改工作的查、缺、补、漏和纠错工作,2014年度发放林权证30多件。

2、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妥善调处民林权属纠纷,我镇未因为林权改革出现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有力地维护了我镇的林业秩序和社会稳定。

六、摆正位置,积极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5篇: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

1.1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规范和强化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促进全县形成组织指挥统一、联动机制有序、决策科学正确、系统保障周密、应急行为高效、部门资源共享、社会广泛参与,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应急管理体制,为建设新*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1.2基本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组负责,落实各项责任制的原则;

1.2.2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快速反应的原则;

1.2.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对人民生命财产危害的原则;

1.2.4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

1.5预案启动条件

重要火情报告县政府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密切注视火情动态变化,如果火场3小时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威胁居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重要设施安全;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发生严重人员伤亡并有继续发展趋势;乡级政府、乡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缓助或向县政府提出请求时,按照有关程序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组织指挥机构和职责

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成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全县应对森林火灾的指挥机构,负责全县森林火灾综合预防管理和组织扑救工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履行综合协调、系统保障和组织森林火灾扑救职能。主要职责是:执行指挥部决定;负责全县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协调及其相关组织管理工作;组织森林火灾预防规划和扑救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组织建立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应急信息综合保障体系;组织建立森林消防队伍体系;督促检查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督促检查森林防火科研、宣传、教育、火源管理、责任制落实、扑救等工作。

本预案启动后,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地方政府尽快扑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预定方案立即行动,积极支持配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救工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法院、县检察院

对火灾肇事者和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行政领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县公安局

负责协调消防、通讯、治安等部门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及协助森林公安机关侦破火案等工作,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3)县经委、县发改委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病需要紧急调拨医疗器械、药品时,根据规定积极落实调拨工作。协助制定灾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协助做好灾区重建相关工作。

(4)县财政局

负责为扑火救灾提供经费保障,需紧急物资购置和资金时,应全力负责解决。

(5)县民政局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及时转移时,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生活保障和灾区重建相关工作。

(6)县交通局

负责保障火灾发生地区道路畅通,并及时协助快速运送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

(7)县卫生局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且火灾发生地的医疗部门无法满足求助需要时,负责协调卫生系统相关部门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应派出救护车和医疗人员到火场待命。

(8)县消防大队

负责组织和协调消防队伍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做好火场附近居民区、工矿企业及军事设施的防范工作;进入119的森林火警电话,应及时将火情信息传递到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指挥中心电话:5822639、12119。

(9)县气象局

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在防火期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制作工作。

(10)县武警支队

做好扑救森林火灾武警突击队训练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调动武警突击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配合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维持火灾现场治安秩序。

(11)县网通公司

负责火场应急通信保障和与扑火相关的其他信息传递保障工作。

(12)县农经委、县畜牧局

协调基层农业和动物卫生监管部门共同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保证人员、居民点房屋设施和牧牲畜的安全。

(13)县城建局

做好太阳山等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组织扑火力量,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下扑救森林火灾。

(14)县教育局

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在校生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活动;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不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15)县广电局

负责火灾现场的正面报道和宣传工作;在森林防火期要在广播、电视中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以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

(16)县武装部

负责全县民兵突击队的组织和调度。做好扑救森林火灾民兵突击队训练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调动民兵突击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1扑火前线指挥部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应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仆火前指”,并成立相应配套的组织指挥体系。负责指挥安排部署兵力,下达扑火命令,指挥森林消防队员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失。及时和县、乡政府沟通火场情况,灭火后清理火场,安排人员看守火场、调查火因、查破火案。

“扑火前指”的组成:

2.1.1“扑火前指”总指挥:全面负责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扑救实施方案,调度指挥各方面扑火力量,处置紧急情况。“扑火前指”总指挥由县防火办副主任、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担任。

2.1.2总调度长:负责“扑火前指”的各项协调工作,监督、落实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汇总各工作组的综合情况,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总调度长由总指挥临时任命。

2.1.3扑火指挥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火场扑灭后,负责火场的检查验收。

2.1.4工作任务:

(1)火情侦察、了解火场火情动态、、通讯联络、扑火措施、扑火准备、起火原因和天气实况,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

(2)传达县委、县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扑火工作的指示,了解贯彻情况。

(3)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有关情况。

(4)督查参加扑火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的落实。

2.1.4.2工作人员职责:

(1)按领导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参加有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3)协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扑火前线指挥部有关具体工作;

(4)搜集、掌握火场全面情况;

(5)提供当地天气、风力、风向、气温、火势等情况;

(6)提供全县扑火人员数量,森林消防队位置、数量、设备、工具等相关资料;

(7)起草《火场工作组情况报告》。

2.1.4.3扑火现场工作组应携带以下设备和备品:

卫星电话、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笔记本电脑及其他应用备品(GPS、地图、望远镜、药品)。

2.1.5后勤保障组:负责落实扑火工具、车辆和燃油;保障运送扑火人员、物资车辆畅通无阻;保障食品、药品等物质供给;保障通讯线路畅通;及时提供气象和火险预防,做好居民疏散和安置工作;为指挥部当好参谋。

以县森林公安分局为主体,由县财政、交通、通信、商业、卫生、发展改革、民政等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

2.1.6火案调查组:负责火灾案件调查、火案查处及“扑火前指”安全保卫工作,由县森林公安分局人员组成。

2.1.7救护安置组:负责协调救护伤员和安置灾民工作,由县防火办领导及县卫生、民政部门组成。

2.1.8火场通讯联络系统包括:有线通信(电话),无线通信(包括短波单边带通信网和超短波无线电通信网),有线、无线结合通信(手机电话),并要制定有效的网络通信纪律,确定专人负责并做好通信记录。

2.2第二线指挥部:

由县林业局局长任指挥长,并由县通信、气象、交通、财政等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指挥部。设在距火场较近的乡镇或村庄,组织后续人力、物力支援前线;组织医护人员救护伤员;保障信息畅通,使火场和上级机关承时沟通情况;组织危险区居民后撤和疏散。

2.3第三线指挥部:

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由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由武警支队、公安局等领导组成,在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坐镇指挥,全面掌握火场动态,调动指挥全县扑火兵力增援火场,保障物质供应,向临近县(市)区通报和有关指令,并向上级报告火情,请求支援。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县重点火险区域

全县共有13个林区乡镇,分布在我县东部山区和西部风沙区。共有国营林场2个。

*县重点火险区:

3.1.1*镇地区:*镇、泉头镇、下二台乡、泉头林场、双庙子镇、毛家店镇、太平乡、马仲河镇;

3.1.2傅家地区:傅家林场、傅家镇、三江口镇、古榆树镇、长发乡、后窑乡、七家子镇;

3.2林火预警与监测

森林火灾的监测与报告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和科学扑救的原则,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县防火办要依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候中长期预报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高火险警报预报,向全县高火险天气警报;气象部门要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并在*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中向全县。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分为五个等级: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建立应急值班系统,坚持24小时值班,受理森林火灾火警报告,按程序处警,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火情。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3.3.1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与各级消防部门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各级消防部门接到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要立即与当地森林防火部门联系通报情况。

3.3.2一般火情由乡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森林火灾日报或月报规定进行统计并上报县防火办。

3.3.3如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各乡(镇)场应在情况核准后30分钟内上报县防火办。

(1)受害森林面积10亩以上的(含10亩);

(2)距省界、县界5公里且火热仍有继续蔓延趋势的;

(3)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和名胜古迹地、革命纪念地、军事、弹药库、油库、林区居民区等发生森林火灾;

(4)造成人员伤亡或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

(5)明火2小时未扑灭且有继续发展趋势的;

(6)需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或有必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的。

3.3.4各乡(镇、场)上报的火情信息内容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具体地点、过火面积、火场信息以及天气条件等,需要援助的车辆、人员、扑火工具、物资等。

3.3.5各级防火办在森林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对森林防火工作要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对发生的各种森林火灾要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4.火灾扑救

4.1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知情单位或个人有义务通过森林防火报警电话5822639、12119,公安报警电话110,消防报警电话119,或其他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火情信息;110、119报警台接到森林火灾报警后要立即转到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5822639、12119),由县防火办统一处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接警后,根据火情性质、威胁危害程度和范围,立即启动相应预案。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内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4.1.1响应机制

根据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火灾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4.1.1.1Ⅰ级响应

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以及需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时,县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4.1.1.2Ⅱ级响应

当火场持续1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含5公顷);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距省界、县界5公里且火势仍有继续蔓延趋势的;威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和名胜古迹地、革命纪念地、军事、弹药库、油库、林区居民区的相关县(市)区政府要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工作组赶赴火场。

4.1.1.3Ⅲ级响应

发现火情后,当地森林防火部门要立即组织扑救,0.5小时内火势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前指”要迅速到位。

4.1.2建立第一响应队伍

全县建立森林火灾扑救第一响应队伍3支。

*县森林消防队分布明细表

4.2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指”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要坚持由上到下逐级指挥体系,下级“扑火前指”必须服从上级“扑火前指”的命令。驻昌部队在执行扑火任务时,内部要设立相应的扑火指挥机构,在当地政府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4.3扑火原则

4.3.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重点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队员的生命财产以及居民地、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

4.3.2坚持科学扑救,“阻、打、清”相结合,努力做到快速出击,科学补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3.3坚持整体围控,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3.4实行“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部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

4.3.5实行分片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健全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机制。

4.4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气象、自然地理环境和火场动态,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队员的安全。

4.5居民点和群众安全防护

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林区居民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地居民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火势蔓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6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护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必要时由县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死难者由当地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安置。

4.7应急通信

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信网的基础上,调集县内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在紧急情况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必要时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派通信指挥车到火场提供应急通信辅助保障。

4.8扑火力量组织

4.8.1扑火力量组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部队、驻军、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

对于由武警部队和地方消防队组织的森林消防队伍,各相关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及时配备、检修和补充扑火机具。

4.8.2跨乡镇增援机动力量组成

如森林火灾发生地区扑火力量不足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乡镇的森林消防队、突击队支援扑火。

4.8.3兵力调动程序

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森林消防队所在地的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突击队的调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商县武警支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9火案查处

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当地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4.10信息

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信息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各种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形式主要包括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4.11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开副总指挥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12火场善后处理

4.12.1看守火场

在清理火场和看守火场期间,扑火队换防时,必须经过火场总指挥批准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单上要写明责任区范围与职责,以及双方单位名称、带队人姓名、交接时间等有关事项。

4.12.2验收火场

森林火灾扑灭后,火场总指挥要对整个火场进行验收,火场要达到“三无”(无烟、无火、无气),同时,做好验收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验收记录要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存档。

4.12.3撤离火场

必须在消灭明火后坚守24小时,并经森林防火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撤离火场,扑火指挥员必须认真组织好扑火队伍的撤离工作。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火灾发生地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火灾扑灭后的4日内,及时将火灾造成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防火办。

5.2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

5.3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扑救工作,重点分析总结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并提出防火改进措施。

6.保障措施

6.1扑火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做好森林消防队伍的培训演练工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森林消防队员及林区干部、群众的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避险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同时,为驻军和武警部队配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开设扑火知识讲座,提高其技战术水平和整体战斗力。

6.2扑火物资保障

要建立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作为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所需物资的补充。

6.3资金保障

处置森林火灾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照《财政部应急保障预案》(财预〔2005〕328号)执行。

6.4技术保障

各级林业部门和森林防火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提供灭火技术咨询和火场指导。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

6.5通讯信息保障

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配备与火场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化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7.附则

7.1术语说明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森林火灾”是指出现下列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灾:

(1)受害森林面积20公顷以上(含2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距省界、县界5公里且火势仍有继续蔓延趋势的;

(3)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和名胜古迹地、革命纪念地、军事、弹药库、油库、林区居民区等发生森林火灾;

(4)造成人员伤亡或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

(5)明火2小时未扑灭且有继续发展趋势的。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第6篇: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运行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处置行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回族自治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境内发生的一般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5工作原则

1.5.1统一领导。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响应的原则,具体落实各项责任制。

1.5.2部门配合。各有关防火部门应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5.3以人为本。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1.5.4建立健全处置突发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认真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预防、扑救、保障措施得到落实。

1.5.5依靠科技。开展森林防火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森林防火工作水平,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增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能力。

1.6森林防火期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实际情况,我县森林防火期从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其中元旦、春节和清明节期间为重点防火时期。

1.7预案启动

当县内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县林业局局长)或总指挥(主管副县长)报告,并提出初步应急处置意见,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1.8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

1.8.1县委、政府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乡镇(场)年终考核内容。

1.8.2乡镇(场)人民政府有专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并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

1.8.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将根据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场)森林防火人员、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生森林火灾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出现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随时予以查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一般森林火情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成部门应快速响应,按照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2.2.1组成

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县人武部部长、六盘山林业局分管局长、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县人武部、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文化旅游与广播电视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县供销社、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大湾乡、六盘山镇、黄花乡、香水镇、兴盛乡、泾河源镇、新民乡行政主要负责人。

2.1.2组成及职责

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发生火灾的单位或个人做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根据预案启动的需要,县指挥部临时成立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其组成和主要职责是:

2.1.2.1前线指挥部:

组长:县人民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县长

成员:县人武部、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全权负责火场指挥扑救工作,防火各指挥人员协助其工作,各扑火队员无条件接受其指挥调度,落实县指挥部关于森林火灾处置和扑救的各项工作指示,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协调各工作组有效开展工作。主要有:

工作职责:

(1)准确掌握社情、林情、山情和火情及天气的变化;

(2)建立上下、左右畅通、及时、准确的通讯系统;

(3)及时制定可靠的扑火方案,准确下达指令,检查落实情况;

(4)正确组织扑火并确保扑火队员人身安全。

2.1.2.2综合调度组:

成员: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交通局、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各部门落实扑火力量,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火场监测等具体处置措施。

2.1.2.3后勤保障组:

成员: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做好森林火灾扑救中必需生活日用品等物资供应和通讯联络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快速运输扑火队员、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

2.1.2.4医疗救护组:

成员:县卫生局、县医院、县疾病控制中心

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森林扑救中的药品支援、医疗救护及灾后防疫等工作。

2.1.2.5宣传报道组:

成员:县文化旅游与广播电视局、县电视台

职责:按照国家对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火情火灾处置扑救工作需要,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核后,适时火情信息,组织好新闻宣传。

2.1.2.6技术咨询组:

成员: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职责:负责林火环境分析、并对火灾态势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火灾扑救方案,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火情、火灾调查,火灾损失评估,并做好处置评价。

2.1.2.7现场督导组:

成员:县林业局、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职责:深入火场一线,对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在森林火灾处置扑救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前线指挥部和县指挥部。

2.1.2.8维持秩序组

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

组成:县公安局、县森林派出所

职责:维持火场秩序及通往火场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控制火场肇事人员。

2.2县防火办

组成:林业局

职责:负责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扑火物资调配、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县防火办设在县林业局,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

2.3乡镇、场

组成:乡镇领导及其成辖区域内机关负责人

职责:按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职责与任务,明确火场的组织指挥、扑火力量组织、扑火物资调配、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3、预防、预警、报告

3.1森林火灾预防

各乡镇(场)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火灾隐患的检查监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计划、有防范地组织开展农田林缘可燃物烧除,大力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开设防火隔离带及林区防火道路;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防范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向全县预警信息。

3.3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情况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4森林火灾报告

3.4.1当发生森林火灾时,乡镇(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将火情向乡镇政府、县防火办报告,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应将火情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3.4.2在一般森林火灾扑救中,发生人员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扑灭后,县人民政府应正式行文上报市、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3.4.3当出现下列火情时,县森林防火办应立即核实情况后向市防火办报告: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4.4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市、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4、应急处置

4.1扑救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县政府和当地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在扑火中,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随着火情趋重,扑火前线指挥机构的级别随之提高,应坚持由上至下的逐级指挥体系。驻泾武警、消防部队在执行扑火任务时,内部应设立相应的扑火指挥机构,在当地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扑火组织指挥工作。

4.1.1进入火场扑救森林火灾顺序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综合调度组—技术咨询组—县公安局—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第三梯队—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现场督导组

4.1.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执行县委、县政府扑救森林火灾的决策,总指挥坐阵指挥,审议和签发森林防火令。召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紧急会议,作好扑救森林火灾工作。

4.1.3县防火办。组织召开专业人员会商会议,提出组织人员扑救的具体方案、战术。随时与火场前线保持联系,了解火势发展情况及扑救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有关成员单位及区护林防火部门报告火场最新情况,做好各参战单位的协调工作。掌握林火造成的损失、人员伤亡及救治情况、灾民的撤离及安置,做好信息的上报下传工作。

4.1.4迅速集合。前线指挥部、各工作小组、各有关扑火单位的扑火组成人员,在接到扑火指令后,必须在20分钟内在县防水指挥部指定地点迅速集结,同时,要携带好有关工作装备、设备,整装待发,不得拖延时间,以免贻误扑火战机。按职责分解至2.1.2内。

4.2扑火前线指挥部的建立

4.2.1前线指挥部的建立

4.2.1.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指挥启动县森林火灾扑火预案命令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要带领各小组、扑火队伍到达火场,并按前线指挥部组成人员迅速建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4.2.2.2选建扑火前线指挥部位置的原则:

(1)距离火场近、便于指挥的地方;

(2)便于了解和掌握火情的地方;

(3)便于集结、调动扑火队伍的地方;

(4)便于通信联络的地方、比较安全的地方。

4.2.3前线指挥部权力

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扑火前线指挥部有权在其辖区范围内调用各单位的灭火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砍伐林木、清除障碍物、取水、实施局部交通管制等紧急措施。

4.3扑火原则

4.3.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及妇女、儿童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4.3.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3.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3.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部队官兵为主,其它经过培训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4.3.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4扑火安全

各乡(镇)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应高度重视森林火灾扑救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高效”的扑火原则。扑火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掌握火场地理环境和火情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开设阻火隔离带和实施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预先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在扑火中要做到“三不三应”,即:进入夜间,对情况复杂的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人员开设火路,待凌晨气温低、湿度大的有利时机组织力量突击扑打;原则上不扑打火头,确需扑打时,应组织专业或半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复杂危险的地形条件和火情下,原则上不动用大兵团作战,应组织精干的专业队实施突击,严防发生事故。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在林区居民居住地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人员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5通讯联络措施

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要运用现代化通讯手段,保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与火场、前线扑火指挥部的通讯畅通,按应急通讯规定办理。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前线扑火指挥部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赶赴火场,随时保持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火灾现场各扑火队指挥员及所在乡、镇保持联系。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随时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保持联系。

4.6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森林消防队伍、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专业(半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调动,统一指挥。

4.6.1第一梯队:各乡、镇义务森林扑火队,由前线和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火情需要就近调集。

4.6.2第二梯队:由县林业局、农牧局、水务局职工组成,一旦发生火情,县防火指挥部森林扑火队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听候调遣进行灭火。

4.6.3第三梯队:武警、消防官兵、民兵预备役部队等,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扑火需要灵活调集。

4.7信息

对有影响的森林火灾案例或重、特大森林火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新闻单位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对有火灾事故的火情发展趋势、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县委、政府批准后,县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进行新闻。

4.8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时,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情况决定:

4.8.1安排清理火场留守人员。火灾扑灭后,由火灾发生地指挥部安排10-20人留守清理火场,以防死灰复燃。

4.8.2撤离前集合。各扑火队(组)在队(组)长的带领下在指定地点迅速集合,清查校对人数,带好工具后报前线指挥部,以便安全依次撤离火场。

4.8.3撤离火场顺序:

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第三梯队—现场督导组—技术咨询组—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县公安局—前线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医疗救护组

5、后期处置

5.1火案查处

发生森林火灾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林业、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5.2灾后恢复

县、乡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卫生部门要组织扑火救灾医疗赶赴火场进行救治,药品监督部门要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保证救治伤员的需要。交通部门要组织本系统有关单位为运送扑火人员、救援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运输工具,为扑火救灾服务,对发生的费用,先运输后结算。粮食、民政部门要协助林区有关部门做好粮食、食品、衣物、帐篷等救灾物资的调配和供应。电力、水务、通信等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对因灾受损的电力、通信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设施,迅速组织抢修。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工作。

5.3火灾评估

火灾损失情况,由县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测量和统计,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再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5.4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和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6、综合保障

6.1物资储备保障

县、乡(场)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以保证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6.2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建立一支50人的骨干森林消防队伍,其人员从县林业局、农牧局、水务局干部职工中抽调;各乡镇(场)根据各自的林业用地面积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需要,组建一支30-50人应急扑火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队伍,来应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各镇(场)扑火队要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3预案演练培训

为保证本预案的实施,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有计划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练。县、乡两级护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组织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开展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7、附则

7.1说明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县政府处置一般森林火情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管理、实施。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修订后,经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同意后,报县人民政府实施。各乡(镇)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处理预案,逐步建立和完善县、乡(镇)二级预案体系。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中牺牲的人员抚恤和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地方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7.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7篇: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

1、成立了由林业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六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检查督查和验收工作。并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局年度目标管理。(4分、自查得分4分)

2、制定了《沐川县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3—2015年)》(沐林发[2013]8号)并下发到局属各单位、乡镇林业工作点、伐木场、经营所。做到年初制定工作要点计划,年底进行工作总结。(4分、自查得分4分)

3、根据人员工作变动及时调整“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沐林发[20]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邓仕弟兼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年初会议研究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配备普法宣传车一辆(森林防火车)。(3分、自查得分3分)

4、每年根据上级要求征订各类普法教材,确保局属个部门、行业普法学法基本需要。(3分、自查得分3分)

5、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进行奖惩,激励制度有效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科学发展。(3分、自查得分3分)

6、对普法依法治理资料和文件及时归入专用文件袋进行管理。(3分、自查得分3分)

二、普法教育重点内容(20分、自查得分20分)

7、在普法宣传中重点突出宪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5分、自查得分5分)

8、每年组织召开林业系统法律法规培训会,邀请木竹材加工厂、木竹材经营业主参加,宣传学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5分、自查得分5分)

9、严格按照各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利用森林防火期和“12.4”法制宣传等时机切实做好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5分、自查得分5分)

10、每年制作年画1万余份,书写岩标100余幅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5分、自查得分5分)

三、普法教育重点对象(20分、自查得分20分)

11、不定期召开林业局党委会集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7分、自查得分7分)

12、组织林业系统职工在党校进行为期一周的法律法规培训会。(7分、自查得分7分)

13、对全系统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后进行考试考核,参学率和合格率均达100%。(6分、自查得分6分)

四、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5分、自查得分15分)

14、按照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5分、自查得分5分)

15、利用会议学习、宣传栏等形式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利用联系社区、联系乡村开展活动的时机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把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融入活动中;利用“爱鸟周”活动深入学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利用到企业检查工作、开培训会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普及,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单位工作。(10分、自查得分10分)

五、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15分、自查得分15分)

16、根据社会热点、难点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结合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每月会同法制股开会研讨。(4分、自查得分4分)

17、成立法制股担当林业系统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为系统内重大决策决定提供咨询和合法性审查。(4分、自查得分4分)

18、为系统内职工办理林业行政执法证,严格按要求持证上岗,亮证执法。(4分、自查得分4分)

19、每年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不足的地方寻找差距改进,对好的经验进行宣传推广。(3分、自查得分3分)

六、法治文化建设情况(10分、自查得分9分)

20、森林防火期在沐川电视台滚动播放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3分、自查得分2分)

21、在沐川县林业局办公信息化系统内及时与本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会议、通知、咨询等多形式开展专业法宣传教育。(3分、自查得分3分)

第8篇: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

****天保办:

2018年******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按照下达的天保工程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通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度工程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18年的天保工程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一)公益林建设及中幼林抚育完成情况

2018年上级下达我局封山育林6000亩、中幼林抚育30000亩。全面完成6000亩,我们按照批复的设计文件,落实了2名封育专管员,建立了封育碑和封育牌,增设了机械围栏和界桩,建设了管护房,实施了严格的封育措施,落实了专人管护,签定了管护合同;完成中幼林抚育30000亩,合格面积30000亩,合格率100%。

(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2018年实际到位资金9663.86万元,其中:天保财政资金4261.21万元,生态补偿280.5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补助1587.38万元,国有林场改革补助3150.77万元,森林抚育324万元;公益林建设资金60万元(封山育林6000亩共60万元)

(三)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完成情况

全局管护森林面积413.52万亩,9个林场、1个柴松保护站、1个森林公园管理处、3个自然保护站、1个森林消防队、26个管护站、并与每名护林员签订合同及责任书,把每片林子的管护责任都落实到具体人头上,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使森林资源得到最为有效的保护,实现了全年无较大森林火灾、无偷砍滥伐、无非法侵占林地、无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的“四无”奋斗目标。

(四)按政策规定给全局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

(五)天保工程档案建设情况

认真完成了全局2018年天保工程档案建设工作,全局统一模式,按六卷十二类归类整理,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天保工程电子档案。按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桥北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桥北林业局天保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桥北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整理流程》、《桥北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整理分类标准》、《桥北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电子档案模块》。明确了天保工程归档内容和要求,使档案工作有章可循,对档案进行归口管理,专人负责,确保了天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落实天保工程建设目标责任

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局与各实施单位签订了天保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15份,明确工程管护任务、质量要求、奖惩办法等,从计划、任务、资金和责任全面落实天保工程建设任务,同时细化各项建设指标,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奠定了基础。

对公益林建设、资源管护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具体到山头地块,从林业局局长到主管局长、各科室、林场场长、主管场长、管护站主任、护林员以及管护责任区内的单位、村组、农户都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合同书,形成了局领导挂点包片,科室包场,场领导包管护站,管护站主任包护林员,护林员包责任区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五级管理责任制。

(二)健全制度,严格管理

为加强对天保工程的管理,按照《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研究制订了《延安市桥北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了《森林管护岗位职责》、《森林资源管理制度》、《管护人员日常考核办法》、《森林防火值班、带班制度 》、《职工竞争上岗办法》、《护林员竞争上岗、绩效工资兑现办法》、《请销假制度》、《绩效工资考核兑现制度》、《管护工作例会制度》、《管护车辆管理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办法,确保了天保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狠抓资源管护工作

森林资源管护的重点是森林防火工作。一是落实五级行业责任制。即局领导包片、科室包场、场领导包管护区、管护区主任包护林员、护林员包责任区的五级责任制。二是强化宣传,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共召开多种形式宣传教育会300余次,出动防火宣传车辆60车次,印发宣传册(单)30000余份,市县人民政府《令》12000余份,刷新刷写宣传标语580余条,更新防火宣传门13个,固定宣传牌碑180余块,在主要防火时段,局领导带队检查、督查70余次,处置安全隐患70余起,清理林缘秸秆和林下可燃物230余吨,受教育人数3 余万人、次。三是运用科技手段,创新管护机制。我局在建立森林防火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利用监控云台,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了“大面积视频监控,重点区域无人机巡查,事发地段稽查队快速处置,日常工作派遣到人”的管护模式,基本上实现了“平面立体,地空同步,点面结合,全域覆盖”,有效解决了资源管护工作的薄弱环节,降低了管护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管护效果。四是狠抓火源管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在火源管理上我们突出“严”、“实”、“细”。坚持和完善了“四不进”“五负责”“六不烧”“七改变”“八禁止”和“入林须知”等野外用火管理制度。五是坚持防火期狠抓森林防火工作,重点时段死看死守,使防火措施落到实处。六是进入防火期后,局主管领导带队,按照森林防火月安排的内容,逐月进行考核并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全年共通报检查护林员上岗巡查宣传2000余人次,通报检查情况15次,针对严峻的防火形势和桥北林区地处特殊地理位置,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纪律规定》,严肃了森林防火期间的工作纪律,确保了资源安全。

(四)依法护林,有效保护

1、加强对林地资源的管理,把林地监管作为护林员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和森林防火巡查检查放在同等地位。对已审批到位的林地,局、场、占用林地单位三方,按规定进行了移交。按照事前介入、事中管理、事后监督的原则,加强监管力度,局和林场签订了《占用林地监管目标责任书》,要求林场要指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严格按占用林地作业设计施工,严防超范围、超面积、异地使用林地采伐林木。

2、2018年按照省市精神及《延安市林业局关于认真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延安市林业局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林权争议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全局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和违法占用征收林地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完成了专项检查工作的各项任务。按照上级精神,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石、开矿、乱建别墅等毁林占地专项行动,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打击毁林占地专项行动,重点对非法采石、开矿、乱建别墅等毁林占地进行整治,并依法查处追责,全年共办理各类林政案件15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起、擅自开垦林地1起、野外用火7起、封山禁牧区域内违法放牧4起),处罚金额1.1970万元;行政处罚15人,案件查处率100%,结案率98%以上。

(五)强化资金管理

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封闭管理、专户储存、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在资金使用上,实行专款专用、预算管理、计划管理;保证了天保资金按工程任务和投资计划及时足额拨付到工程建设单位,加强了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经对工程资金的检查审计,未出现截留、转移、滞拨、挤占、挪用、强行划转和抵扣各种贷款本息、税金、债务,没有转移资金用途等违规现象。

(六)产业开发向多种经营化模式发展

全局共培育各类绿化苗木663.4亩,53.3万株(袋)。其中新育苗面积421.9亩,29.6万株,苗木培育规格、品种增多,结构单一的现状得到改善。主要培育品种有油松、白皮松、柴松、中槐、杨树、柳树、白蜡、五角枫山桃、山杏等树种。2018年全局共销售各类苗木20万袋,收入14.32万元。参与林业产业的职工110人,其中:中蜂养殖240箱,肉牛养殖35头,养殖森林鸡370只,养殖森林猪10头,养鱼池15亩,,油用牡丹58亩。

三、工程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公益林建设计划任务量小,无法满足林业生产建设需要,建议上级部门应加大各项建设任务,以确保按期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建设任务。

(二)个别项目工作经费没有来源。由于天保工程二期投资不足,导致了工作经费没有来源。尤其是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没有经费来源,仅森林防火工作每年就需要200余万元,直接影响了正常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开展。

第9篇: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

去年9月,怀揣着生活的梦想,我选择了到基层做“村官”这一工作。时光飞逝!转眼间,我来到古县镇王贤村已经近一年了!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渐渐地适应了农村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具体的农村工作当中。通过近一年的工作,自己各方面素质都有了较大的提高,扎根基

层、服务社会的意识得到增强,基层工作经验有所增加。现将2011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转变好工作学习理念,完成好角色转换

一年来,我作为一名普通大学生村官,实现了从大学生到村主任助理这个角色的转变。一是正确定位自己,强化学习,增强自己对社会认知程度。二是确立工作奋斗目标,积极主动思考,并摆脱学校学习思维方式,努力朝目标方向发展。三是主动处理好与同事间的关系。各个岗位都有比自己年龄大的、有经验的同志。我本着尊重、理解的原则,主动向他们请示工作方法,虚心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经常与他们一起出主意、想办法,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加深与他们的了解、增进与他们的友谊,为日常工作的正常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来到村委会一年来,不断在理论和实践上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在平时的工作之余,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尤其是在十七大会议召开后,认真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并及时撰写个人心得体会。在今年,县团委给我村官们每人订了一份《山西青年报》,每天的下午六点多成了固定的读报时间。了解和掌握一些政治理论。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也虚心向村干部们学习。一年来,通过与他们的深入交流,让我懂得如何在村里开展工作,如何处理各种关系等等,受益匪浅。一年来不断在学习中丰富自己、充实自己、巩固自己、提高自己。

三、注重实践创新,履行助理职责,配合村主干认真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2011年上半年我主要的工作有以下几点

(一)支部换届选举 2011年1月我们村进行了村党支部选举工作,我协助我村支部书记进行了会议的通知,选票的印制,议程的安排等等工作,使我村选举出了一个安定团结的新班子,更好的领导我村进行新农村建设。

(二)第八届村民代表选举工作 2011年1月我们王贤村还按照村委组织法的规定进行了第八届村民代表的选举工作,在村委的领导之下,我全程参与了村民代表的选举,获得了上下一致的好评。

(三)农村信息化调查 2011年1月我在王贤村进行了农村信息化调查,我先后走访了30户人家,对他们家中有关广播、电视、通信的现状进行了调查。

(四)元宵节文艺活动 今年的元宵节我们全体村官都投入了文艺表演活动,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建设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六)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2011年3月我们古县镇东片七村为了更好的开发、利用土地,我们申请了度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我们村官全程参与了所有文件的制定书写等等工作,获得了镇村领导的好评。

(七)新农村建设规划 2011年4月我还起草了我们王贤村近五年的新农村建设规划书,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结合我们王贤村的实际情况,我在村两委主干的指导下,起草了我们村的近五年的新农村建设规划书。

(八)森林防火工作 清明节前后,我和我们东片的下乡干部一起参加了森林防火工作,通过我们10余天的严防死守,确保了我们的防区无火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