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能源审计管理办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以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提高终端用能效率为重点,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按照管理节能、技术节能并举的方针,近期与长期相结合,自觉节能与管理节能相结合,强化目标责任,增强节能意识,逐步改变用能方式,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主要目标:以年能源消耗为基数,到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能耗下降15%(平均每年下降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平均每年下降2.4%)。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政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公共机构节能领导机构,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完善节能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和联络员制度,全面形成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网络体系。
三、建立健全制度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现状,尽快制定节能实施细则。
(二)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按照节能考核办法,完善考核程序和内容,组织对本级公共机构和下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进行考核。
(三)完善公共机构节能标准体系。制定、完善公共机构能耗限额、用能管理、能源审计等标准,规范用能行为。
四、实行节能考核
(一)分解节能目标。根据国家、省和市节能目标责任的要求,逐级分解全市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目标。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将节能目标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所属公共机构。
(二)考核节能目标责任。根据节能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和公共机构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节能调控机制。加强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工作,实行定期分析制度,全面分析半年、全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制定调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加强能耗统计
各公共机构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能耗统计工作、一名工作人员为能源能耗统计联络员。要将及时、准确、规范能耗统计工作作为“十二五”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的工作重点,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分析,为节能主管部门指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部门单位要抓好所属部门单位的能耗统计工作,并按时向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能耗统计数据。
六、开展能源审计
能源审计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要在继续开展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的基础上,逐步向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推进。根据审计结果建立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情况信息库,公示能耗指标。将能源审计、节能技改和合同能源管理紧密结合,对用能系统进行全面诊断,落实节能措施,实施节能改造,挖掘节能潜力。
七、加强监督检查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的要求,督促公共机构建立能源管理岗位和用能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监督检查。
八、实施节能工程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引导、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积极组织公共机构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建设。要重点组织实施以下工程:
(一)能耗监测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机构建筑能耗监测项目建设,逐步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分表、分单位计量。到“十二五”中期,全面实现能耗监测分表、分单位计量。
(二)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工程。通过开展能源审计,对用能系统进行诊断和节能综合效益分析,并组织实施节能改造。推行利用可再生能源、高效节能饮用水系统,推广使用节能型灶具,使用太阳能改造园区路灯、绿地灯。空调系统积极采用变风量、变流量变频控制系统、高效冷却塔和高效换热器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鼓励采用非电空调等高效节能技术,加强维护保养;供水系统进行恒压控制改造;电梯系统进行智能化控制改造;供配电系统进行综合电效改造,改善供电质量。
(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工程。对全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进行调研,制定详细改造方案和措施,鼓励用能单位按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运用新型节能材料与技术,对外墙、屋面及外门窗进行改造,提高围护结构节能效果。
(四)绿色照明工程。加大高效节能灯推广力度,在各级政府机关全面推行使用高效节能灯的同时,重点加强教育、卫生系统及乡镇公共机构高效节能灯的推广使用,积极开展节能灯进校园、进医院活动。
(五)用水系统节水改造工程。将不符合节水标准的龙头、冲洗阀、水箱等用水器具全部改造更换为节水器具,加强维护,避免长流水,防止“跑冒滴漏”。开展中水回收利用系统、雨水收集系统等试点工作,推广节水灌溉绿地方式,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九、加强投资审查
各公共机构新建项目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或设计时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设备)和新型墙体材料,建设节能、节水、节材和利用新能源的绿色建筑。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要加强节能评估和审查。
十、加强采购管理
各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十一、抓好公车节能
(一)加强公务车辆定编管理。实施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逐步压缩公务车辆配置;购置公务车要优先选用小排量、低油耗和低排放节能环保车型。
(二)完善公务车辆用油管理。制定和完善公共机构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和维修管理办法,选择定点加油和维修企业,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科学核定单车燃油消耗定额,控制费用支出。
(三)提倡低碳出行。公务用车要科学合理调度,减少车辆空驶里程,最大限度地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鼓励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一、加快硬件建设
装修布置办公场所,对实验室、化验室等有特殊要求的场所按照相关建设标准进行设计装修;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尽快按程序购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用品及相关仪器设备;完成监测仪器基本的安装调试,人员操作培训争取一步到位。
二、加快队伍建设
(一)招聘、充实中心工作人员
按照市编委的批复,**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临时聘用人员4名。随着仪器设备的到位,中心将逐步开展节能监察执法、能源利用监测、节能产品认证、节能评估和审核、节能宣传与推广等工作,需要较多人手,拟根据实际情况招聘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中心的力量。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与培训
1.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学习宏观经济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把握国家、省的宏观政策导向。
2.培训学习节能监察、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等专业知识,为今后开展节能执法、提供节能服务、清洁生产服务做好技术准备。
3.加强基础调研,深入了解我市社会、企业用能状况和节能工作现状,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三)加强学习交流
组织中心工作人员与各地能源利用监测、监察机构进行学习交流,尤其是加强与省节能监察中心的联系沟通,借鉴同行的成功经验及工作方法,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尽快把中心的各项工作运作起来。
(四)熟悉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
邀请各个仪器设备供应商现场讲解示范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了解设备的相关特性及注意事项,尽快熟练操作各种仪器设备。
三、加快制度建设
(一)制定岗位责任制
按照市编委关于明确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根据中心职能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岗位的工作分工和职责。
(二)制定中心工作人员行为守则
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定工作人员行为守则和执法程序,规范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
(三)制定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
加强对中心实验室、化验室、财务、各种仪器设备和档案的管理,制定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室、化验室及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四、加快能力建设
(一)开展计量资质认证工作
根据设备购置情况,逐步向省申请各种相关的计量资质认证,扩大中心的节能监测范围。
(二)申请获取节能监测和执法资格
通过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参加省节能监察中心、市法制局举办的节能监察、执法培训,申请获取节能监测和执法资格,为开展节能监察执法工作奠定条件。
(三)申请增挂市清洁生产服务中心牌子
分批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到省清洁生产中心进行学习培训,为申请成立市清洁生产服务中心做准备。推动我市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清洁生产政策研究、技术支持、宣传培训、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
(四)建立能耗定期公布制度
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逐步建立健全能耗统计与公布机制,定期各镇街和重点企业能耗数据。
五、加快开展能源利用监测与监察试点工作
(一)监测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重点耗能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生产、生活用能进行检测,熟悉仪器操作,摸索监测方法,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展开能源利用监测工作。
(二)监察
接受市经贸局的委托,通过对能源利用状况的分析和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企业进行现场监察,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六、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督管理
(一)建立市重点耗能企业名单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建立起我市重点耗能企业名单,将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列入名单,扩大节能监管范围,加快推进我市节能降耗工作。
(二)核定企业年度节能目标
按照“十一五”期间我市单位GDP能耗降低超过20%的总体目标,结合企业实际核定现有64家省监管、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十一五”期间每年的节能目标。节能目标一经核定不得随意更改。
(三)开展节能培训
组织专家会同市统计局对企业高层、节能主管人员和节能技术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节能的意义、责任和具体要求,能源计量、能源节约和能源统计,企业节能评估和审计等,帮助企业改善基础工作。
(四)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核查
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以及《印发省千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8〕52号)精神,督促指导重点耗能企业制定节能工作计划和措施,切实开展节能工作,在协助省完成对6家国家监管企业现场核查的基础上,分批组织对其余企业开展核查。
(五)加强能源审计
督促指导企业按要求编制上报能源审计报告及节能规划,根据进度分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评审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其整改重报。
七、配合实施**市节能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配合《**市节能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做好企业节能量的审核工作,对申报市节能奖励资金项目企业的实际节能量进行监测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交市经贸局核准。
八、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一)办好法律法规宣讲班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实施,组织举办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讲班,邀请各镇街经贸办及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负责人参加培训,宣传我市的节能工作形势,进一步增强节能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办好节能宣传刊物和网站
创办《**节能》专刊和网站,宣传节能降耗相关法律法规,推广国内外先进节能技术,报道节能工作先进事例,介绍节能降耗成功经验,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引导广大企业积极参与节能工作。
(三)宣传推介**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中心的职能和业务,逐步扩大中心的宣传;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及重点耗能企业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能源利用监测工作,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优质服务,打响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品牌,提高中心的影响力。
一、充分认识加强用能管理工作的紧迫性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今后五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并将合理的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我省也制定了对能源消费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实行“双控”的政策。至“十二五”期末,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9.5%,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25%以上。下达给我区任务为“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25%以上。应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能源供应将成为重大的制约因素。进一步加强用能管理,完善用能机制,提高用能效率,是确保我区完成省市下达的“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的硬性要求,也是从实际出发,统筹节能工作与经济协调发展,实现能源利用方式调整,拓展发展空间的现实途径,更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用能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把控制用能总量和能耗强度作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突破口,按照“控制总量、降低单耗、强化责任、建立机制、夯实基础、倒逼转型”的思路,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限制低效用能,禁止过度用能,实现能源使用的高效配置,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十二五”节能目标和能源消费总量目标任务,为我区实现“经济强区、科技新城、生态家园、幸福”的总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双控”目标:即能源消费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能源消费强度目标是:到2015年,全区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率、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目标,即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一五”期末下降19%以上,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5%以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至“十二五”期末,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省、市下达的目标之内,能源配置更加合理,用能效率显著提高。
三、强化举措、严格管理,切实提高我区用能管理水平
(一)加强新建项目准入管理
1.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和省市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完善全区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用能管理工作机制。对于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前,乡镇必须先行审核把关。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新建或扩建项目,在引进签约或进入报批程序前,须经区长办公会议讨论。
2.总量控制,占补平衡。按省市下达的我区能源消费总量,排定全区工业用能增加总量,并按年分解至各乡镇,由乡镇负责,实行总量控制,占补平衡。乡镇新增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按照省、市、区有关节能审查的规定执行外,在上报区节能主管部门审核时,须明确新增用能量在区下达增量指标内消化,或淘汰相应落后产能进行用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3.有保有压,控制单耗。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降低高能耗产业的比重;实行有保有压政策,限制高能耗产业的盲目发展;提高用能水平,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严格新建项目评审制度,将项目能耗情况纳入评审范围,对项目单耗高于1吨标煤的,除对我区经济和产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的项目以外,原则上不进行审批。
4.年度控制,周期结算。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以乡镇为单位,按年结算,实行用能总量控制;对引进能耗水平低,经济效益高,财政贡献大,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的优质项目,新增用能总量所在乡镇当年度未能消化的,可在下一年度或数年内统一结算,但新增用能总量不可超过区下达的“十二五”期内新增的用能总量。
(二)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1.继续加快节能降耗项目建设。“十二五”期内,每年排定的节能降耗项目不少于60个,总投资额不少于3亿元,年节能量不少于3万吨标准煤。
2.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提高建筑中的能源利用率,在保证提高建筑舒适性的条件下,合理使用能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民用建筑建成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筑物能效进行测评,测评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能效测评结果。
3.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中的表率和示范作用,严格按照《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培育和强化公共机构节能意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全面发展,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法制化、规划化水平。至2015年末,人均能耗比2010年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10年下降16%,建立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监督考核、宣传培训、技术支撑、市场化服务和监督考核等五大体系。
4.全面推进商贸流通服务业用能管理。在各类零售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严格执行节能标准,最大限度地节约照明、空调用电,积极争创绿色饭店,引推广使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开展用电、用水、用气、用煤等节能降耗活动,争取用5年时间,批发零售业实现万元营业额节电20%以上,住宿餐饮业实现万元营业额能源消耗降低18%以上。
5.加强清洁生产。将清洁生产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鼓励企业不断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减少或避免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动区内有条件的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十二五”期间,每年完成清洁生产企业15家以上。
(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为先进产能腾出发展空间,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
1.加速淘汰印染企业。根据《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力争在2013年前将年生产能力3000万米以下或环保不达标的印染企业全部实行关停并转,在2015年前将年生产能力5000万米以下的印染企业实行关停。
2.加速淘汰小矿山、矿山无宕面机组、小铝合金加工等落后产能。“十二五”期间,将技术含量低,用能总量大,用能水平低,有环境污染的落后生产设备或生产工艺逐步限期淘汰,重点是3米以下的水泥粉磨站、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小铝合金加工冶炼、西部山区小矿山、矿山无宕面加工机组以及用于童装加工的老式缝纫机等。
(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可再生能源文件精神,利用我区地理环境和产业优势,通过向上争取补助和区政府财政专项补贴等方式,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余热余压利用等消费量不纳入总量考核的可再生能源项目,以减少我区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十二五”期间,我区将重点实施南太湖风力发电、标准厂房屋顶太阳能发电等项目。同时,加大太阳能开发利用力度,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积极进行生物质能开发研究和产业转化。
(五)提高用能水平
1.积极推进“两型”企业示范建设。在重点行业推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两型”企业试点示范工作。充分发挥大型企业(集团)、重点耗能企业的骨干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先进高效用能示范企业。
2.完善企业用能监察体系。进一步加强能源监察力量配备,大力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启动能源审计,每年能源审计5家以上。组织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开展能效对标管理,加强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运行监测管理,组织年用电1000万千瓦时以上重点用电单位开展电平衡测试。
3.进一步加强有序用电。在确保合理生活用电的前提下,突出企业用电与企业工业增加值、税收贡献率挂钩,将有限的能源配置到能耗水平低、经济效益好、财政贡献大、发展潜力大的行业、企业和用能单位,严控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用电,实现能源的高效配置。并依据《省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省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逐步推行差别化电价、惩罚性电价。
4.加强能源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能管员队伍,加强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能管员配备和业务培训,提升其能力素质,使之成为我区企业加强用能管理的主力军,在“十二五”期间建立和完善企业节约用能与能管员考核奖励相挂钩制度。
(六)完善政策机制
1.加大财政支持。在区财政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节能专项资金,并每年保持一定的增长比例,主要用于支持节能产品开发、生产、推广应用和节能降耗示范项目等用能形式的创新,形成支持节能降耗的稳定资金渠道。积极向上争取国家节能专项资金,制定和完善对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财政补助政策。
2.强化监督机制。加强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完善统计指标和统计网络体系,强化对能耗指标数据的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各主管部门要对能耗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完善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的日常监察,对高耗能行业、大企业集团的用能情况要重点检查,并实行常态化的监察机制。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资产证券化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1)06-0109-03
一、合同能源管理简介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是一种市场化的节能机制。在这种运作模式下,节能服务企业为能源用户的节能改造项目进行融资,并提供从能源审计、项目设计到项目施工、运行管理的一条龙服务。EPC项目的合同模式主要有两种: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中,节能服务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分享合同期内项目产生的节能收益;在“节能量保证型”模式中,节能服务企业在实现约定的节能量的情况下获得一笔固定的收益。如果项目成功,企业获得的收益在覆盖项目成本的基础上还有一定的盈余.这就是企业的利润;如果项目失败,企业获得的收益不足以覆盖项目成本,节能服务企业承担相应的损失。
合同能源管理的意义在于引导资金流向最具潜力的节能领域,以金融服务带动技术服务,在实现相关主体利益的同时实现社会环境效益。在这种模式中,节能服务企业主要发挥资源整合的作用。它一方面寻找具有节能潜力的能源用户,另一方面寻求资金和工程施工单位,然后将三者结合到一起。最后,能源用户、投资者、以及节能服务企业共同分享节能收益。近年来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经历了快速的发展,2009年EPC项目投资总额为195.32亿元,较上一年增长67.37%。2010年,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从补贴、税收、会计制度以及融资四个方面给予EPC项目以及节能服务企业支持。据估计,未来我国的节能服务市场的规模有望达到4000亿元。由此可见,作为节能服务的主要模式,EPC项目对资金有着巨大的需求。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实践
我国境内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ABS)的试点始于2005年,试点分两个方向展开。一个方向以银行信贷资产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2005年4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确定了我国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政策框架。同年12月,首期开元证券和建元证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两者分别以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公司贷款和中国建设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基础资产,发行规模分别为41.78亿元和30.18亿元。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16单,发行总规模为619.85亿元。试点的另一方向以未来收益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其依据为《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中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SAMP)。此类资产证券化的实践集中于2005至2006年,基础资产包括水电气项目、路桥收费及公共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商业物业租赁和企业大额应收款等。
三、EPC项目证券化融资的动因与基础资产的基本条件
我国EPC项目面临着一些融资难题,而资产证券化恰好可以应对这些难题。目前EPC项目的主要融资渠道仍然是银行信贷,但这一融资途径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其一,企业本身的信用水平阻碍了优质EPC项目的融资。我国节能服务企业以中小型民营企业为主,这些企业普遍缺乏抵押品和信用记录。银行出于对风险的考虑.对节能服务企业及其EPC项目的贷款持保留态度。其二,通过借贷开展项目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负担。EPC项目前期投人大,回报周期长,这使得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慢,长期背负大量债务。证券化融资恰好可以应对这两个问题。首先,资产证券化的“破产隔离”原理可以实现基础资产(EPC项目)信用与原始权益人(节能服务企业)信用的互相分离。当原始权益人破产清算时,其债权人对已经被出售的基础资产没有追索权,这就使得优质的EPC项目变得更具有吸引力。其次,资产证券化属于表外融资,项目实施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于能源用户与证券投资者之间,节能服务企业可以摆脱债务负担。
EPC项目作为基础资产,满足证券化所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在证券化融资模式中,基础资产所需具备的基本条件是能够产生预期的稳定的现金流。在一个EPC项目中,节能改造前的基准能源开支与节能改造后的预期能源开支的差额就是项目的正向现金流。在传统的融资方式中,正向现金流可以被分为三个部分(见图1):第一部分由能源用户保留,是其按照合同规定享有的节能收益;第二、三部分由能源用户支付给节能服务企业,第二部分用于覆盖项目成本,第三部分是节能服务企业的利润。在证券化操作中,真正支持债券的是上述的第二部分现金流,这个部分相当于传统融资方式中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的资金。而第三部分现金流可以作为一个缓冲带,项目现金流总量在一定范围内的波动只会影响企业利润.不会影响对债券的偿付。采用这种“部分现金流”证券化的方式可以排除环境、设备、管理以及能源价格等因素的干扰,稳定支持债券的现金流。
四、交易结构与流程设计
基于EPC项目的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模式是:节能服务企业与能源用户签订合同并将合同中指定的“部分现金流”出售给特殊目的机构(Speeial PurposeVehicle,SPV);SPV汇集众多项目的“部分现金流”并构建资产池;证券公司基于资产池设计并发行债券:节能服务企业利用发行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实施节能改造项目;项目完成后能源用户向托管银行支付第二部分现金流,托管银行向投资者支付债券本息。
(1)节能服务企业通过能源审计和项目设计.计算出节能改造项目总成本(融资额度)和项目所能产生的总收益。
(2)第三方技术机构对能源审计和项目设计进行审核,出具“技术可行性意见书”。
(3)能源用户与节能服务企业签订一种专用于证券化的节能服务合同。合同将每个支付周期内项目产生的现金流分为三个部分(见图1):第一部分是能源用户的收益;第二部分由项目成本、无风险利率利息以及一定的风险溢价构成;第三部分是节能服务企业的收益。
(4)SPV购买一定时期内(一个季度或者半年)众多企业的EPC项目的第二部分现金流。
(5)证券公司基于这些EPC项目的预期现金流设计出相应的资产支持证券,引入商业银行对证券进行担保,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对证券进行评级,向投资者销售证券。
(6)发行证券所募集的资金由证券公司回流至节能服务企业。节能服务企业获得资金后实施节能改造。
(7)节能改造完成后,项目开始产生预期的现金
流。第三方技术机构再度介入,定期对节能量进行测量,出具“测量与认证报告书”。
(8)在每个支付周期内,能源用户按照合同规定获得第一部分现金流,并直接向托管机构支付第二部分现金流,在满足第二部分现金流的基础上向节能服务企业支付第三部分现金流。
(9)托管机构收到第二部分现金流之后向投资者支付本息。
五、EPC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要点
【关键词】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公共机构;节能机制;实践思考
我国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却是个日益膨大的能源消耗大国,在不断推进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能源短缺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瓶颈”。要实现长久的可持续发展,节约能源是永恒的基本国策。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降低行政成本,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当前,体制缺失、机制不活是导致公共机构和工作人员节能降耗意识比较薄弱、能耗总量偏大、浪费资源现象比较严重的主要原因。为此,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要求,亟需建立既有统一监督管理,又有相互协调配合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机制。
一、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的实践
1、全面推动
一是制定《西宁中心支行节能工作规划》,明确主要目标、总体规划和具体措施,确保不走过场,抓出实效。二是在办公区和住宅区醒目部位悬挂横幅,在办公楼大厅电子屏幕开办宣传栏,滚动播出《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条例》。三是邀请专家为全行职工作专题讲座。使大家知道如何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深化能源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四是编印《节能宣传册》和《节能指导手册》,做到人手一册,使大家掌握节能的基本要求和实用窍门。五是举行节能知识答卷。要求全员参与,不得无故缺考,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延后补考。六是组织到节能先进单位观摩。树立典型,查缺补漏,及时推广节能工作动态和好的经验做法。七是开展节能体验活动。倡议干部职工较低楼层不乘电梯,停开自驾车一天,停止供水一天。八是开展“我为机关节能提建议”活动。向全行处室发放《机关节能建议征求表》,共征集到近百条合理化建议。
2、重点突破
一是做好节约用水工作。定期不定期对供水管道和用水设施进行巡回检查;清洗车辆使用抹布蘸水擦洗;绿地浇水杜绝浸灌;在金融系统绿化区修建雨水窖;卫生间手动阀门全部改为延时自闭阀;为避免地下蓄水池浮球阀失控造成外溢专门安装了报警装置。二是抓好节约用电工作。在日光充足的情况下不开照明灯,严禁长明灯、白昼灯,做到人走灯灭;在更新办公、照明设备时使用节能产品;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灯停用1小时以上务必关闭电源;锅炉房供暖方式采取低温持续运行。三是抓好车辆管理和节油工作。车辆实行归口管理,用车处室提出申请,后勤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尽量使用小排量车在市区执行公务;燃油实行百公里耗油和实际行驶里程耗油“双考核”;对耗油高、车况差的车辆及时进行变价处理;兰州地区以外运钞由汽车改为火车;通过对司驾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地培训促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节油技能。四是加强采购管理。在中心支行采购委员会的监督下,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选择绿色环保产品,采取评标、议标和询价的方式,与信用好、产品质量有保证的供货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实际工作需要为基础,可购可不购的坚决不购,保持库存适量,避免浪费。五是加强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各处室日常办公用品消耗原则上控制在核定范围内,超出须经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办公用品领用实行“一专二定”,即专人、定额、定时;取消会议发放文件袋、笔记本、碳素笔等。六是加强基建维修管理。在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环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开展新建项目合理用能评价,推广采用新技术、新产品(设备)和新型墙体材料。
二、当前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掣肘因素
公共机构节能牵涉广、细节多、任务重、要求高。与《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要求相比,目前的工作推进程度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协调不畅等体制问题,激励不足、约束不严、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等机制问题。
1、部分单位领导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虽然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但未真正履职,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的现象。
2、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基本以上级安排布置的为全部内容,缺少积极主动、紧密结合单位实际的思路与做法。对于一些简单的、易处理的工作就去做,但对于重点,特别是难点,往往避之、弃之。
3、机关事务部门作为节能工作的牵头部门,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才能形成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强大合力。但在实际工作中操作难度较大,尤其是机关事务部门作为一个服务型的部门,职能的狭窄成为节能工作的瓶颈。
4、虽然从上至下出台了一些方案和意见,但具体的管理办法不健全,缺乏约束激励机制,致使机关资源节约管理缺乏科学的制度保障,节能工作总体上处于粗放松散型管理状态。
5、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职机构和人员缺编。兼任较为普遍,相关统计、法律、审计、计算机专业人才匮乏,存在工作不专,精力不够的问题。
6、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在优越的机关工作环境中养成了无拘无束耗能的习惯,对于各种无谓的浪费见惯不怪,对于举手之劳的节俭不以为然,对于一些公共物品的跑冒漏滴现象习以为常。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长时间待机,办公电话公私通用,文件传阅采用打印稿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进一步切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思考建议
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体制机制是开展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的基石和保障。公共机构应通过构筑“树立一面旗帜、落实两项制度、强化三项建设、做到四个到位、理顺五种关系”的“一二三四五”体系,全面推进节能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
1、树立一面旗帜
诺贝尔奖得主,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经总结过人们花钱的四种模式:第一种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既讲节约又讲效果;第二种花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只讲节约不讲效果;第三种花别人的钱给自己办事,只讲效果不讲节约;第四种花别人的钱给别人办事,既不讲节约也不讲效果。最后一种方式是最差的花钱办事方式:一方面花的不是自己的钱,不心疼;另一方面,不是给自己办事,不上心。少数公共机构在经费使用、能源利用等方面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第四种现象,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针对这种情况,有效的遏制手段是进行科学的制度设计和安排,加强体制约束和外部监督,《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应时而出。公共机构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引导着整个社会的行为取向;同时,公共机构作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部门,应花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应以最低的成本创造出最大的社会收益为目标。双重属性决定了公共机构在社会节能工作中必须走在最前列。
2、落实两项制度
即公共机构节能统计、审计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和落实节能统计、审计目标责任制度。按规定做好各项能源指标统计、审计、监测,按时报送数据,如实反映能源供需的过程及基本规律。严禁随意修改统计数据,杜绝谎报、瞒报,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严肃性。通过能源审计,对本单位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及使用能源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性评价,根据审计结果寻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加大对能源统计、审计管理负责人、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力度,督促和倒逼用能单位加强用能管理。二是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审计监督制度和执法检查制度。加强能源审计监督,检查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促进依法能源审计。加大能源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在能源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各种违法行为要使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进行处罚:要将审核或评估上报数据中存在较大疑问、质量较差的部门作为检查的重点,对存在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切实把能源统计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做到统计报表数出有据,手续完备,真实可信。
3、强化三项建设
一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加快后勤资源整合步伐,以资源集约化管理为目标,加快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打破“一家一摊”办后勤的资源分割格局,进一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集中统一的机关事务工作体制。要始终秉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提高管理效能,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推进服务模式转型升级。按照建设体系,创新机制,科学管理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健全保障手段,完善保障制度,强化保障措施,提高保障能力。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机构节能持续推进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专业节能队伍作保障。节能工作涉及的专业技术领域很多,既需要懂专业的节能技术人才,也需要综合性的节能管理人才。要实施节能人才的培训工程,实行能源管理资格准入制度,经常性的组织开展节能技术和工作交流,组织节能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加大节能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三是加强节能联络员队伍建设。联络员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是:收集、整理、传递本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信息;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按时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分析汇总本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工作动态;提出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向本部门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等。
4、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各级公共机构要切实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抓紧“三落实”:即落实领导责任、落实办事机构、落实节能方案,尽快形成一个“统一领导、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协调运转、注重实效”的工作局面。二是学习宣传单到位。各级公共机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长期固定的重要工作列入日程。专题研究,统筹安排。将学习《条例》作为职工年度理论学习的内容,认真组织学习。采取多种鲜活的宣传教育形式,使节能工作做什么、怎么做人人皆知。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做到准确领会、身体力行,提高对节能工作的指挥管理能力。三是制度措施到位。各公共机构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将节能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体系之中,同时按要求做好能源消耗计量、定额核定、度量统计等的监测、分析和上报工作。四是督促检查到位。各公共机构节能领导部门要加强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违反节能产品设计、能源统计、能源审计等制度的行为和问题,加大追究处罚力度。
2012年工作安排
现将节能监察监测中心2009年节能监察工作总结和2012年节能监察工作设想报告如下:
一、2009年节能监察工作总结
2009年,在市发改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委内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全体同志团结一致、解放思
想、克服困难、开拓进取、共同努力,自6月份第一批人员到位以来,紧紧围绕全市节能降耗开展各项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使中心工作走上了正常轨道,较好的完成了市发改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健全机构、整章建制,狠抓基础建设
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是市编办2008年9月23日以【2008】 中心成立以来,首先从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抓起,制定了一系
列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节能监察制度。如:《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十项规定》、《科室职责、室主任职责、室副主任职责、职工职责》、《关于印章管理的暂行规定》、《学习制度》、《考勤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工作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车辆使用管理办法》、《2009年度副科级及其以下干部职工考核工作方案》、《(重点用能企业,商场、酒店,公用机构)节能监察工作程序、节能监察基本要求及每类监察各10余个支撑规定和监察文书格式等》。目前还在制定和完善其它规章制度。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7月初,我们就制定了学习制度,下发了学习法律知识的通 (三)深入企业调查摸底,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基础档案
在中心成立初期,由于还不具备执法监察条件,我们就组织 (四)配合省中心,完成了对重点耗能企业跟踪检查等三项工作中指出的浪费能源行为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或节能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整改情况等。在检查中,市中心主要负责对县区和有关企业的组织协调并参与现场检查,经过省、市中心共同努力,密切合作,加上县区和有关企业的高度重视,顺利、圆满的完成了跟踪检查任务。
二是,配合省中心到“双百”企业进行节能工作现场督导。9月份,针对部分“双百”企业上报能源报告迟缓的问题,我们配合省中心对2009年未按规定给省中心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市热力总公司、××*发电有限公司、抚宁浅野水泥有限公司、昌黎淀粉有限公司、昌黎安丰钢铁有限公司 5家企业进行现场督导。通过督导对企业不能按时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表的原因进行了调查,同时对其提出了批评,并限时补报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三是,配合省中心核实“双三十”单位节能量。12月份,在省政府实施节能目标考核之际
,配合省中心对我市的“双三十”县区和企业的节能量进行了核实,为省政府完成2009年度对“双三十”单位的考核提供了数据支撑。
(五)开展节能执法监察,中心工作步入正常轨道 (六)、完成了其它工作
自7月份以来,我们还积极办理了原能源监测所的审计和移交,在办公室(特别是刘敬科长和黄曲波等同志)的大力支持下,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了长期拖欠原能源所职工的工资和三险一金。并向市政府上报了申请开办费,购置监测设备、办公设备、实验室设备,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请示,市政府和财政局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开办费已拨付到位,明年的人员经费支出、正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公用经费计划已经预批。同时,在环资科麻玉红科长等同志的努力跑办下,省发改委给拨付的监察设备购置款年底前也已到帐。下一步我们将按政府采购渠道和有关规定采购节能监察办公和监测设备,随着中心的资金和所需设备的陆续到位,将为中心以后正常开展节能监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年底,我们会同市统计局联合对全市的用能企业,商场、酒店宾馆,公用机构等用能单位进行了调查和摸底,筛选锁定了明年市节能监察的对象,并组织中心人员编制了2012年全市节能监察(建议)计划,已上报市发改委(环资科)待下达。
另外,中心还积极参加了市里和委内组织的节能宣传周、歌咏比赛、市直机关运动会、干部作风建设年暨××*市三年大变样成果展览、委内值班等活动,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二、2012年节能监察工作安排
我们要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节能重点工作开展节能监察,确保各项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提高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工作水平,为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做出积极贡献。为此,2012年度中心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执法监察,全面推进节能工作 (二)加强节能监测,提高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源利用率
加强节能监测,促进企业节能降耗.要紧紧围绕全市节能工作重点,依法开展节能监测工作,不断加大执法力度,针对不合理的用能现象限期整改,通过监测,摸清我市主要耗能设备的使用效率及淘汰设备的情况。初步决定,在年内将对省和市当年不安排监察计划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监测,监测的单位不低于30家。
(三)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四)加强用能单位管理,促使节能工作上水平
通过节能监察,督导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节能制度和能源计量体系,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严格对主要耗能产品的能耗定额、限额考核,对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源利用率考核,加快淘汰设备的淘汰步伐,搞好节能技术改造,进一步挖掘节能空间。年内在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我们将组织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公用机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人员、统计人员、主管领导进行节能知识培训。另外,利用不同形式,在年内至少进行2次以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介。
(五)做好中心基础工作,打造一流节能监察队伍
我们要尽快配齐节能监察设备,完成节能监察监测中心计量认证(含实验室认证)工作;做好河北节能监察网站-××*版块维护、更新和管理,确保节能信息平台正常运行;继续建立和完善节能监察监测规章制度,改革创新监察处置方法,探索颁发节能工作合格证制度,研究制定市、县和市属各部门协调联动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搞好中心和县区系统监察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执法纪律,打造一流节能监察队伍。
(六)同省内、外节能监察先进市开
展节能监察工作交流。
一、加强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建立持续改进的节能管理机制
“十一五”期间,山东省对近千家企业进行了能源审计。审计发现,虽然节能工作开展多年,但是节能法规政策落实不到位、节能技术获取渠道不畅通、节能目标责任不明确、能源计量统计薄弱等问题仍普遍存在。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从制订标准入手,沿着试点、示范、总结、推广的路径,开展了能源管理体系研究和建设。
2008年6月30日,地方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DB37/T1013),并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试点,从钢铁、化工等行业选择了8家有代表性的企业,指导他们建立能源管理体系。2009年我们完善了地方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出台了《山东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审核评价指南》、《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等配套标准,编写了培训教材,成立了咨询专家组,逐步扩大推广范围。截至去年,已在68家企业开展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其中13家通过了认证机构认证。
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就是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借鉴成熟管理模式,将过程分析方法、系统工程原理和PDCA循环管理理念引入企业能源管理,在企业建立覆盖能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体系,构建四个机制:一是构建节能遵法贯标机制,实现主动收集并自觉贯彻节能法规、政策和标准;二是构建能源利用全过程控制机制,实现对能源利用的各个过程和环节进行策划设计、运行控制、监测分析;三是构建节能技术进步机制,实现主动追踪、获取、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技术进步常态化;四是构建节能文化促进机制,实现企业逐步完善节能制度,员工逐步提高节能意识、养成自觉节能习惯。从而实现节能工作持续改进、能源消耗持续降低。《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对企业的10项要求,都可以通过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落到实处。因此,我们把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作为山东省实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总抓手。
在山东省开展能源管理体系研究和建设过程中,能源管理体系国家标准(GB/T23331)和国际标准(ISO50001)分别于2009年3月和2011年6月。能源管理体系作为促进企业节能工作的新方法,得到国内外普遍认可和积极推进。
二、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造就专业化高素质节能人才队伍
企业作为节能主体,节能管理队伍专业知识不足、整体水平不高、人员不稳定的问题一直存在。2007年,我们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关于“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的要求,开始了研究和试点。2009年,山东被确定为全国能源管理师试点省,这项工作进入了快车道。目前,已有3956人取得能源管理师资格,在1843家重点用能企业履行节能管理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组建课题组和咨询专家组,明确研究试点的重点、步骤和责任。
(二)设计管理制度
制定了《山东省能源管理师管理办法》、《山东省能源管理师资格培训和考试实施细则》和教学考试大纲,对能源管理师资格取得渠道、报考条件、培训、考试、岗位职责,以及用能单位配备能源管理师并支持其履行职责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三)精心编写教材
我们组织了100多名专家,历时四个多月,耗资100多万元,编写了包括《能源与节能管理基础》、《节能技术》和《节能法制与政策制度》三个分册的完整培训教材。
(四)完善教学工作
在全省设了4个辅导点,配备了30余名老师,采取自学和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提前1—2个月把教材发给学员自学,然后集中辅导。
(五)严肃考试纪律
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和教考分离。成立独立于教学组的命题组,辅导教师不得参与命题工作。省节能监察总队与所有涉题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确保考试公平和质量。
(六)发挥能源管理师作用
从企业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节能监察机构现场监察等工作反馈的情况看,有能源管理师的企业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高于其他企业。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策,为能源管理师履行职责创造更好的条件。
三、加强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打造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平台
“十一五”以来,山东省一些企业建立了集能耗数据采集、实时监测、分析调控为一体的能源管理中心,带来了2—5%的节能量。2009年,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能源管理中心在企业尤其是耗能大户,有需求,有作用,但水平参差不齐,效果差别较大,主要是缺乏有效指导。于是我们有计划地加强了这项工作。
(一)培育能源管理中心示范企业
支持钢铁、有色、化工行业4家基础比较好、管理水平比较高的企业,建立示范性能源管理中心,以发挥引导作用。
(二)出台《加快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意见》
“十二五”期间,山东省将建设100个示范能源管理中心,从而带动重点企业实现能源管理的三个转变:由条块分割式管理向以远程综合监控为基础的扁平化、高效管理转变,由分散管理向以集中管控为核心的一体化管理转变,由传统管理向以建立能源系统评价和考核体系为宗旨的价值管理转变。
春节一过,我们就召开全市机关事务管理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体现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从头抓、从早抓、从实抓的一贯作风。刚才,会议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稍后,会议还将作交流发言,局长将作工作报告,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长同志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吃透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讲三点意见。
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去年以来,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管理、服务、保障职能,以公共机构节能为抓手,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竞赛年”活动,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十一五”完美收官作出了积极贡献。“十一五”期间,市直公共机构单位面积用电量下降23.4%,人均用电量下降21.9%,人均用水量下降32.7%,车均燃油量下降12.2%,圆满完成了“十一五”期间公共机构节电、节水20%,公务用车油耗下降5070以上目标。2010年较2009年市直机关单位面积用电量下降7.21%,人均用电量下降9.33%,人均用水量下降12.5%,车均燃油量下降7.21%,完成了国务院、省要求的公共机构节电、节水5%,公务用车油耗下降5%以上目标。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相应建立了工作推进机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分别增设了节能处(科)。文、教、卫、体等条线部门和市相关垂直管理单位建立了本系统的节能管理班子,各部门、单位还明确了节能工作联络员,为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节能措施到位。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倡导行为节能,印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培训材料》5000多套,市卫生系统统一制发了3000多张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标牌,将节能知识宣传融入到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推广应用节能产品,开展重点部位节能改造,大力推行技术节能。组织节能产品推介会,出售节能灯具1.5万余只;市民政局实施电路改造,用电量同比下降85%;不少地方还创造性地聘用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为能源顾问,提供专业节能服务,大大提高了公共机构节能的技术含量。同时,从制度完善、措施落实入手,科学实施管理节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2010年市行政中心较上年节电26.67万度,节水6158吨。三是规范管理到位。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市公共机构节能行为规范》等一系列文件,并将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考核纳入市机关作风建设目标责任制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内容,各县(市)区、各行业也分别出台了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了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专题培训。积极落实《省公共机构能源统计、能效公示、能源审计、能耗分项计量系统建设实施细则》,严格实施能耗定期上报制度,切实加强能源审计,有效监控能源使用。可以说,过去的一年,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显著的一年,也是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一年。对于这些成绩,市政府是满意的,也是充分肯定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为机关事务管理和公共机构节能作出贡献的各级各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向今天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二、努力开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战略目标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关键之年。各级党政机关作为节能降耗的倡议者、领导者和管理者,理应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首先,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需要。大家可能对去年下半年全省开展的节能工作应急调控仍然记忆犹新,这段时间通过硬性指标控制,全市单位GDP能耗由2010年上半年同比上升0.24%迅速调控至三季度同比下降2.31%。在调控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很不适应,意见很大,订单不敢接,生产任务完不成。但回过头来看,最不适应的还是小钢绳、小化工等高耗能企业。因此,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告诫我们,作为一个能源小市,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发展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型企业作为重点,改变粗放式、外延扩张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以此适应越来越严格的节能减排要求。公共机构节能作为节能减排的一个重要领域,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具有先导和示范作用。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在公共机构建立健全节能降耗的体制机制,不仅可以为全社会节能减排积累经验,而且可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特别是党政机关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好各项节能降耗任务,带动挖掘全社会的节能潜力。其次,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是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需要。“十二五”期间,节能降耗仍将是约束性指标,节能降耗仍是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抓手。公共机构节能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领域,据有关部门调研测算,党政机关的能源消耗占到全社会终端能源消耗总量的7%左右,接近全国8亿农村人口生活用电水平,人均电耗是农民的19倍,可见公共机构不仅具有很大的节能空间,节能任务也十分艰巨。各级公共机构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自觉把节能工作作为机关工作的一个重点,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去抓落实,有效降低机关能源消耗和运行成本,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做贡献。第三,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是加强公共机构自身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可以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也要看到,公共机构能耗总量仍然较大、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在用电、用水、用煤、用气、用油、办公耗材使用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能源资源浪费现象,总体形势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非常迫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是社会行为与公共道德的示范和标杆,推行公共机构节能,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带动全社会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形成文明科学的行为模式和良好风尚,对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做好今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竞赛活动为主线,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增强绿色办公意识、规范绿色办公行为、打造绿色办公建筑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抓好示范、加大宣传,扎扎实实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的目标是:确保全市公共机构的能耗在2010年的基础上人均水、电、气的消耗分别下降3.5%,车均油耗下降1%。具体要做到“四个进一步”:
(一)进一步营造节约节能新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建设“两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这个主题,突出机关特色,认真组织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各项活动。一要广泛宣传发动。全市各公共机构要通过节能海报、画展、宣传单等形式,利用电台、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生动活泼的节能宣传,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职工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树立节能环保理念,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把节能宣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二要深入开展主题活动。继续开展“生态文明与我同行”联合环保行动、“节能宣传周”和“绿色公务”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全市公共机构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和节能竞赛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自觉性、创造性和实效性。三要加强培训教育。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要求,组织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全面掌握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了解先进的节能技术、节能方法和节能手段,切实提高节能工作的管理能力,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建立节能管理新机制。一要健全完善各项节能管理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抓紧制定与《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建立从源头抓起、全过程全方位控制的约束机制,切实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建立健全能耗统计管理体系和报告公示制度。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内容,确保考核全面、科学公正、考出实效。二要突出节能规划的导向性。根据《条例》、《办法》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全面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切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的总体节能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各公共机构要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上一年度用能状况,提出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并制定有针对性的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措施,确保节能目标如期实现。三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网络管理体系,利用物联网技术建成集能耗分项计量、自动采集、实时监控和能效评估为一体的公共机构能耗监控总平台,逐步将市直机关办公建筑分批次纳入实时监控范围,从而为加强节能管理、开展能源审计、挖掘节能潜力、搞好节能改造奠定基础。市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快推进,逐步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网络体系。
(三)进一步提升节能降耗新水平。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开展节能排查,抓住重点环节,采取有力措施降低能耗。一要抓好办公楼水电节约。严格执行《市公共机构用能行为规范》,把节水节电作为机关的日常工作,做好网络机房、食堂、开水间、锅炉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的水电煤气节约,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和节水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避免长流水、长明灯,杜绝跑冒滴漏。二要抓好办公用品、设备使用管理。优化单位办公用品、设备的配置,切实降低能耗,做到物尽其用。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和可再生办公耗材,积极推进网络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刷数量,加强办公用品的循环使用。三要抓好公车节油。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管理有关规定,优选低能耗、低污染车辆。科学调度公务用车,集中公务活动尽量集中乘车,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和维修管理制度。
(四)进一步打造节能降耗新平台。一要抓好节能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据了解,国管局正考虑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机关、学校、医院、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科技场馆各100家,安排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做好申请和衔接工作,争取国家在我市的立项规模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要建立节能改造项目储备库,争取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统筹安排项目立项和申报,形成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二要抓好能耗计量改造项目建设。我市一部分公共机构还存在办公区用能与特殊区用能不分、集中办公的建筑存在各单位用能不分等问题。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自查本地、本部门能耗计量设施情况,提出办公用能与非办公用能分离计量改造方案,下达维修改造计划。各级财政部门要对计量改造工作给予支持,在项目安排、资金扶持上给予倾斜。三要抓好节能改造项目建设。,着力推进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制冷与供暖系统节能改造、食堂燃气灶具节能改造和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四大节能工程。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优先选用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节能效果显著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三、不断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水平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保实现节能目标任务,关键在于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把确定的各项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落到实处。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公共机构节能是各级各部门一项新的工作职责,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要加快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和节能工作管理部门,保证节能联络员和能耗统计员到位,下属公共机构较多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要将节能工作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单位、本系统业务工作共同部署、共同检查、共同考评,确保节能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力配合,共同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
二要强化措施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各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要根据《条例》、《办法》要求,将公共机构节能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支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级公共机构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节能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项目。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公共机构办公楼、公共设施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加强对节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电力需求侧管理
作者简介:张裕(1983-),男,湖南邵阳人,贵州电网公司电网规划研究中心,工程师。(贵州 贵阳 550002)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9-0152-02
“十二五”期间,电源性缺点的紧张局面日益严重,并且国家对“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减排提出更高要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为电力用户提供节能服务,是缓解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与常规能源越来越短缺之间矛盾的有效办法之一,也是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和满足国家技术节能与结构节能要求的战略措施。合同能源管理给电网公司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从而提供节能服务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电网公司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对节能减排工作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它的出台是节能服务行业的福音,为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广阔空间。
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纳入《“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被列为五大重点节能工程之一,并明确了发展的目标:“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协会协调、用户参与、金融支持的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大格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推广已经上升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节能服务产业迎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也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深入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行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机制。
一、合同能源管理应用现状
1.合同能源管理概念、经营方式和类型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一种以节约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基于这种机制运作的专业化公司被称为“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Energy Service Company,在国内简称EMCO-Energy Management Corporation)。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也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节能服务公司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带动和促进了这些国家的能效投资和节能项目的普遍实施。
合同能源管理的经营方式就是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按照合同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全新的服务机制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能源系统诊断、节能项目可行性分析、节能项目设计,帮助项目融资,选择并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进行项目管理、培训操作人员、合同期内系统设备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服务,然后与客户共同验证项目的节能效果、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后,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回收项目的投资和获得应有的利润。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节能管理机制,对于推进整个社会的节能工作、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有以下3种基本类型。
(1)节能效益分享型。ESCo/EMCo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享节能收益;合同期满后,项目节能效益和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客户的现金流始终是正的。
(2)节能效益保证型。客户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ESCo/EMCo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节能效果,客户向ESCo/EMCo支付服务费用。如果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ESCo/EMCo按照合同约定赔付未达到节能量的经济损失。
(3)能源费用托管型。客户委托ESCo/EMCo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承包能源费用。如果ESCo/EMCo不能达到合同中规定的能源服务质量,应按合同给予赔偿。ESCo/EMCo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
2.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是由全球环境基金项目、世界银行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在1996年,国内建立了三家示范性节能服务公司:山东省节能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06年6月,三家公司已为400余家用能单位提供了相应的475个节能项目,总投资额约13.3亿元,获得净收入总共约4.8亿元,产生了巨大经济效益。
我国政府从 2000年开始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这一节能新机制。2004年4月3日在北京召开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简称 EMCA)成立大会。EMCA是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 EMCo服务子项目的执行机构,它建立专项担保资金,实施节能服务公司的贷款担保计划。
据EMCA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企业4175家,从业人员突破40万人,达到43.5万人。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节能服务公司2339家。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从2011年的1250.26亿元增长到1653.37亿元,增长32.24%;合同能源管理投资从2011年的412.43亿元增长到557.65亿元,增长35.21%,实现的节能量达到1828.36万吨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4570.9万吨。
二、贵州电网合同能源管理SWOT分析
1.贵州能源消费现状
贵州煤矿资源丰富,地下矿物质储量大,拥有全国磷化工基地、煤化工、铝化工、火电厂、大中型水泥厂、冶金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工业比重占70%以上,既是耗能大省,也是全国节能减排滞后的省份。从表1可知,2011年贵州省生产总值能耗在全国除、香港、澳门、台湾以外省份的排名为27位,仅高于山西、青海、宁夏。相对于全国能耗最少的北京,贵州省能耗约为北京的3.73倍。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贵州省仍旧有很大的节能减排的潜力可以挖掘。
据统计,贵州省2012年贵州省全社会用电量为1046.72亿kWh,第一产业用电总量约为3.95亿kWh;第二产业用电总量约为796.29亿kWh,其中,工业用电总量约为782.96亿kWh;第三产业用电总量约为76.50亿kWh;居民生活用电量约为169.98亿kWh。可知,贵州省工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6%,其中高耗能用户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50%左右,大多为感性负荷且功率因数偏低。
因此,贵州作为落后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高,工业用电与高能耗产业占总用电比重大,节能潜力巨大,节能服务行业将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适合开展合同能源管理。
2.贵州电网节能工程试点情况
针对贵州省高耗能企业大多为感性负荷且功率因数偏低的问题,贵州电网公司选择中国五矿(贵州)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龙里龙腾铁合金公司等6家高耗能企业开展“大容量集中感性负荷无功补偿试点工程”的节能新技术示范项目。在示范工程中,采取“一厂一策”的策略进行实际调研、现场数据实测,邀请专家对6家高耗能企业的补偿方案进行逐一研究、论证,确定了低压测动态补偿、低压侧消谐型无功补偿、SVG+FC低压侧动态无功补偿3种就地无功补偿改造方案。目前已完成6家企业无功补偿设备的安装,并有2家进入了试运行。从这2家实际运行的效果来看,功率因数可从0.72~0.75提高到0.92~0.95,功率因数约提高了0.2%;产品单耗约降低了170千瓦时/吨,日产量约提高了6吨,直接为企业降低成本每吨约100元。预计项目完成后,6家高耗能企业每月将减少耗电254万千瓦时,一年将减少耗电3000万千瓦时,折合成标准煤1.1万吨。
3.SWOT分析
对贵州电网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进行SWOT分析,分析情况如表2所示。
从SWOT分析中可知,贵州电网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优势和机会,但风险和挑战并存。尽管经济效益具有风险,但社会效益是很显著的。贵州电网公司可成立节能服务公司,一是能促进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二是加强自身企业的竞争力,三是体现了公司的社会责任感。
2011年几部委联合制定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的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并加强考核;指标原则上不低于有关电网企业售电营业区内上年售电量的0.3%、最大用电负荷的0.3%;电网企业可通过自行组织实施或购买服务实现,通过实施有序用电减少的电力电量不予计入。电网企业要实现节能指标,合同能源管理是重要途径。参考国外的成功案例,集合行业优势、资金充足、电网企业的优质信誉、电网企业的长期发展,贵州电网公司逐步建立附属的节能服务公司,并且首先开展针对高能耗企业和政府机构的节能服务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一个非常有效的节能措施。
三、合同能源管理在贵州省的运作分析及发展建议
1.运作分析
从贵州地理位置和经济状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在贵州的推广应用必须以贵州省政府为主导,贵州电网公司和其他电力企业为主体,中大型节能服务公司逐步进入,用户积极参与。
在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贵州省政府提出具体强制性能耗标准,为能源企业参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提供政策支持和激励机制,对节能服务公司、生产和制造节能节电设备和产品的企业实施一定的优惠政策,制定合理的能源价格体系,主导合同能源管理的开展、推广。
凭着自身的资源和融资能力以及南方电网公司“十二五”节能减排的具体要求,贵州电网公司积极开展节能服务,进行合同能源管理先试点后推广应用。贵州电网公司利用在需求侧管理上的经验,提升节电服务技能和合同能源项目管理技能;通过比较技术优势、客户节电潜力、节电项目可操作性等因素,选取优势项目进行合同能源管理试点。贵州电网公司加强沟通,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节能服务公司的合作、客户的响应,利用供电服务平台资源,搭建节能服务平台,逐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在贵州的发展。
贵州发电企业与电力辅业公司组建节能服务公司,是在贵州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生力军。中央发电集团大都有自己的节能服务公司在运营,这些节能服务公司技术实力、经济实力雄厚,发挥着重要的节能减排作用,如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贵州发电企业可借助所属发电集团的资源优势,在贵州开展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只要省政府创建良好的行业市场环境,面对贵州巨大节能潜力,中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将会逐步进入到贵州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共同促进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争取到2015年,贵州省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2.发展建议
合同能源管理在贵州的推行和发展,需要政府、电网企业、能源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客户共同努力。前景光明,但任重道远。为了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必须加大能源审计力度,建立能源利用和节能经济效益评价机制;率先推进公共机构的节能改造;搞好高能耗企业、重点用能单位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鼓励电网企业、大型能源企业、能源设备制造企业、大型重点用能单位组建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推动节能服务公司做大做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节能服务公司,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节能服务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1]孙攀.合同能源管理的探索与分析[J].贵州电力技术,2009,(7).
[2]张晓宇.合同能源管理(EPC)在中国各行业的发展前景分析[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8).
[3]雷鸣.合同能源管理在电网企业开展节能服务中的实践应用[J].电力需求侧管理,2008,(10).
[4]中国统计局.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G].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