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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的行车环境大大优于地方公路,车辆行驶速度远远高于地方公路。车辆高速行驶中与停止车辆碰撞的追尾交通事故就成为高速公路上的一类损失惨重,非常典型的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配套的法规、规章实施以前,《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六)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在事故发生后许多(前车)当事人为自己辩解:“前方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一看,过不去了,就停在行车道(超车道)上”。由于这些车辆在行车道上停车的理由都不是“随意”的,所以,据此认定“随意”停车者事故责任的操作性比较差。
为了公正、公平地认定这些事故责任,通常使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一百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的规定,追究前方停车“未依法扩大示警范围”的交通事故责任。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将“机动车因故障、事故”和其他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的情况在一条中规定,比较笼统,在实践中时常出现争议,矛盾激烈时,甚至导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后,这样的事故如何认定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一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按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了“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的法律义务,明确了只有在车辆“难以移动”时,才可以在停车位置停留。同时,将故障车警告标志的摆放位置从“来车方向的一百米处”提高到“一百五十米以外”,提高了“扩大示警距离”的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本条第一项明确规定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在车道内停车。进一步提高了正常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停车要求,作出了正常车辆不得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规定。
从以上得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停车行为要求更高。表现为:
1、正常的车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一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车道内停车。
2、发生故障后,能够移动的车辆(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3、发生故障后,难以移动的车辆(法第五十二条)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4、扩大示警范围(法第六十八条一款)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按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在本条中明确了现行的交通事故认定原则。现行法认定交通事故的原则与旧法一致,仅仅是扩大了内涵,融进了“交通意外”。
这一类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在新法实施前后是一样的。但是,在新法中,这种“过错的严重程度”却是大大提高了。在这一类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必须严格把握法律规定的本意,才能够准确作好这一类交通事故的认定工作。
关键词:交通事故 司法鉴定 交通安全
中图分类号:U4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对策
1.1修改和完善法律法规,提高鉴定机构准入标准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上述规定。一是拥有资金的起数过低,应当提升自五十万元以上;二是没有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大致数量和标准的要求;三是对检测实验室的要求,除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具备以外,一般司法鉴定机构是很少有的。
1.2加大司法鉴定违法的处罚力度
现有司法鉴定法律法规设置的违法处罚条款普遍过低。不能足以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起到警戒及教育作用。因此,要根据不同情节,设置停业整顿、一至三倍罚款、一年内不能执业、终身不得从事鉴定业务等条款,从而规范司法鉴定秩序。
1.3法官对鉴定结论的采信
《宪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权的行使是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并依据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判来实现的。鉴定结论作为诉讼中的一种证据,人民法院应享有对其审查判断并决定是否作为定案依据的权力。
2 建立健全司法鉴定管理机制及理论
2.1实行鉴定人负责制
鉴定入应当对鉴定结论负责,除了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到庭接受质询的,对没有特殊原因不出庭接受质询的鉴定人要规定相应的制裁措施,对于人为因素导致鉴定结论错误的,应当在追究鉴定机构责任的同时追究鉴定人的责任。
2.2加强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教育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决定》赋予的职责,除了坚持资格考试前的培训教育外,更要注重经常性的培训教育。一方面,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选择典型案例或者聘请相关专家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鉴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鉴定人员的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强化他们的规范意识和道德观念,从而确保司法鉴定质量。
2.3统一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要尽快商请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司法鉴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框架,并授权各省、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弱势群体,可以借鉴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收费办法,对其鉴定费予以减、免、缓、减轻弱势群体的诉讼负担。
总之,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是解决交通事故处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真正发挥其在解决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 交通安全现状的对策
当前我国的国道、省道和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不仅事故的空间分布密度大,而且事故的损害烈度大、人员致死率高,这与这些公路所分担的交通量大、允许的行车速度高有一定关系,但更主要还是与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现有的交通管理水平低下以及部分车辆和公路的安全技术条件较差等因素有关,与发达国家的情况相比还具有很大的可改善空间。结合交通事故的特征,提出如下改善交通安全现状的对策
3.1加强车速管控
超速行车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然而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普遍存在追求更高速度的心理,对遵守公路限速的意愿不强。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公路行车速度的常规执法管理;另一方面要针对超速现象突出路段的具体情况相应采取减速标线、振动标线、减速垄和测速装置等限速及监控措施,对地处多雾高等级公路增设雾情监测设备,当雾影响行车视距时要及时采取限速或封闭交通等临时管制措施。
3.2加大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力度
目前大多数公路为双车道公路,交通分离措施弱,混合交通现象严重为此应通过调整公路线形和完善标志、标线等措施保证行车视距和强化交通分离,并在长大下坡路段视情增设缓坡、避险车道、淋水站和提高路面抗滑性,其次车辆刮撞行人及翻车、坠车等事故多与车辆冲出路面有关。因此,应重视公路的路侧安全,在事故多发段相应采取路边轮廓标、线形诱导标志、减速标线等危险警示和限速措施,同时拓宽路侧净区、改善公路线形和在临崖、临水等路段增设路侧护栏。结合路网结构、土地利用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选定交叉口的位置、形式和控制方式,并在交叉口的功能区和线形设计充分考虑驾驶员和行人的视距保障与通行便利。
3.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与宣传教育
人是参与和支配公路交通的主体,因此单凭完善的硬件设施并不足以确保其安全效能的发挥,而必须通过对人卓有成效的管理与宣传教育来规范其交通行为,切实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此外充分听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意见并尽量满足其合理的出行需求,也有助于增强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3.4建立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系统
为了降低公路交通事故的致死率,以及减少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现场交通堵塞和连环事故,必须围绕交通事故现场的伤员救护、现场保护、交通疏导、危险处置等工作,建立起由交警、医疗、消防、交通、保险等部门参与,分工明确、协同配合、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的公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系统。
参考文献
[1]庄洪胜, 刘志新, 吴立涛.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赔偿.人民法院出版社; 第3版,2006-10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安全活动”为载体,以“警示教育”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拓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渠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大小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为全体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使学校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周边环境状况明显改善,杜绝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声誉的提高。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安全工作规范化。
1.完善工作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动员和组织师生、家长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2.落实教师安全培训制度。深入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学法知法用法的意识。上半年重点学习内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下半年重点学习内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观看学生伤害事故等案例分析录像资料,提高分析、处理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
3.强化安全预案制度。根据教育局印发的安全工作各种预案,制定或修订适应本学校的安全工作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使应急工作能有条不紊的展开,要使损失能控制到最低的限度。
4.强化值周值班制度。落实每日必查与不定期检查制度。学校值班领导、值班教师与专职保安坚持每天巡查制度,使安全工作呈现常态化。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特别做好开学初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的排查和预防工作,并及时向教育局做好安全汇报工作。
5.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排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学校每月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继续按月(每月25日前)上交安全隐患报表,进一步完善隐患整改台帐,实行整改销号制度。
6.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例会,主要是传达上级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学校安全工作。参加人员为各部门的负责人,例会时间暂定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下午五点二十分。
7.进一步完善安全考核制度。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关键在于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要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追究制,定期报告制(含零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教育局的考核要求进行考评,对学校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将给予表彰奖励;因工作不力或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8.健全规范档案资料制度。要按照教育局的要求将各种安全工作资料建档,规范管理,为学校工作提供预见性和针对性的资料。
(二)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工作系列化
1.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和任课教师的作用。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帮助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教育。要通过安全知识的培训、宣传教育,使全校师生人人都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超载车、“三无”车、农用车等,严禁学生骑电动车。强化安全教育,周密调查,逐个排查,杜绝意外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班主任要利用晨会或班会时间经常讲,反复讲,天天讲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要防止学生用火、溺水、触电等事故发生。
3.加强学生节假日的安全教育。一是加强学生活动范围、活动内容、活动形式的限制与教育,教育学生不去危险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禁止学生进入不良场所和浏览不良网站,培养教育学生成为遵章守纪、健康向上的好学生。二是密切与学生家庭的联系,让学生家长主动参与到我们的教育活动中来,实现家校联动,齐抓共管;三是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对危害学校财产、师生安全的不良因素进行制约,校园外50米内杜绝摆摊设点、制止游商摊贩,加强“三位一体”网络管理,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4.加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尤其是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现状,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予以跟踪,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避免不测事件发生。加强学生珍爱生命的教育。
5.加强网络安全教育。电教老师及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6.建立班级安全工作手册。为了明确在学生伤害事故纠纷中的责任,每位班主任要对班内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进行书面记载。《班级安全工作手册》记载的内容主要有:安全教育、学校安全会议记录、安全主题班会、班级学生安全事故处理等,注意写明时间、地点、学生人数、内容、措施等。(学校不定期抽查,学期末上交学校检查。)
(三)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工作常态化。
1.做好安全预警预报工作。利用校园网等通讯工具,根据季节、气候等变化,对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向师生和学生家长及时安全预警,提醒学生家长及师生采取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各科任教师要关爱学生,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要寓安全教育于教学之中。班主任要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做好晨检工作。上课期间,严禁教师中途离开教室或放任自流。教师上课必须对教室空位查询,发现学生缺席必须及时与班主任进行联系,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查询学生缺席原因。学生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且有请假条,学生身体不好或其他原因需要离校的必须与监护人取得联系,学生一定要在其监护人的带领下方可离校。无论校内外,教师若听到或看到有本校师生在场的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并立即进行施救、求援。加强课间安全管理,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课间不要在楼道内推、拉、跑、跳,不要攀爬栏杆和护栏,上下楼梯要靠右行。值周老师在课间要加强对楼道的巡视,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止和消除。
3.加强学校门卫治安管理。落实门卫的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进出校门盘查制、外来人员登记制,提高警惕,严把校门关,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器械进入校园,预防社会不良人员骚扰校园、侵害师生事件的发生。
4.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目标,全体师生必须步行进入校园,禁止在校园内骑车;放学时,班主任必须将学生送到接送点,路口要有值勤教师进行指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学生“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安全”等交通法规教育,对教师车辆、学生接送车、家长接送等加强监管。积极开展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小学生交通安全小黄帽活动,邀请交通部门有关人员来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讲座,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有效减少交通事故。
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能力;完善消防设施,配齐消防器材,并加强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继续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对锅炉房、供电设施、仓库、电脑室、阅览室、会议室等人员集中场所或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加强校舍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要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后勤处要派专人经常巡视学校,检查学校安全隐患,发现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不留盲点,不出漏洞。特别是暴雨、冰冻过后,注意观察墙体、设施设备是否有裂痕或损坏,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7.加强校园防盗安全管理。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制度齐全,措施到位。财务室不超标准存放现金,严防盗窃事件发生。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做好值班记录。学校领导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8.加强饮食卫生及防病安全管理。一是严禁过期食品、霉变食物、“三无”产品进校园;二是加强饮用水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安全饮水管理制度》,负责人要定期对饮用水进行检测,确保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三是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的防治工作,组织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9.加强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集体外出和大型活动要严格把关,实行审批制度。各种大型活动和集体外出活动,应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活动组织者必须首先排查不安全因素,制订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人员分工明确,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活动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特别加强对体育课、课外活动、运动会和各种文体比赛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师生集体外出活动严禁使用没有营运资质的车辆等交通工具。
10.加强体育安全管理。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体育教师在教学中要了解学生身体情况,科学设计教学内容并对体育器材进行安全排查,做好体育课必要的安全教育,确保万无一失。
(四)大力加强与安全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进一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1.努力开创全社会齐抓共管、相互监督的学校安全工作格局。主动加强与家长、派出所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明确各自在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责任,相互监督,形成合力,共同开创全社会齐抓共管、相互监督的学校安全工作新格局。
2.狠抓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争取并配合公安、综治、工商、文化、城管等部门,加大宣传和管理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合作,完善治安联防网络建设,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敲诈学生财物、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校园周边地区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安全良好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四、工作安排
二月份:(安全教育月)
1.学期初安全教育。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大队部负责)。
2.制定并下发《XX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3.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三月份:(疾病防控月)
1.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2.开展全国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3.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四月份:
1.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2.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3.五一节前安全教育。
五月份:(防震减灾月)
1.结合“5.12”开展防震减灾活动。学校组织一次防震演练活动,各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出一期专题板报,举办一次专题小报竞赛。(月末,各班上交一份详细的班队活动方案和三份优秀安全小报。)
2. 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六月份:(防溺水教育月)
1.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各班出一期专题板报。
2.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3.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4.案例分析。
七月份、八月份:
1.学生假期安全教育。
2.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做好灾害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做好防汛工作,修定防汛预案。)。
3.学校校舍、安全设施维护。
九月份:(交通安全教育月)
1.开学安全教育。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大队部负责)
2.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各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出一期专题板报,举办一次专题小报竞赛。(月末,各班上交一份详细的班队活动方案和三份优秀安全小报。)
3.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4.国庆节前安全教育。
十月份:
1.十一黄金周安全工作自查。
2.开展铁路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3.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4.案例分析。
十一月份:(消防安全教育月)
1.结合“11·9”消防宣传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学校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活动,各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出一期专题板报,举办一次专题小报竞赛。(月末,各班上交一份详细的班队活动方案和三份优秀安全小报。)
2.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十二月份:(法制教育月)
1.结合“12.4”法制教育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2.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3.案例分析。
2007年是我县交警机构改革.工作机制创新的之年,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横空出世后开始实施的之年,同时也是我县交警工作充满机遇和挑战的一年.在过去的半年中,我中队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三个代表思想,切实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大队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岗位责任制开展工作,团结一致,刻苦耐劳,迎难而上,积极打拼,使***交警中队在2007年的各项工作中有了一个新的良好的开局.为了总结过去,放眼未来,把我队的工作不断推上前进,特将本队2007年的工作向组织和领导总结汇报如下.
(一).过去半年工作的回顾
在过去的半年中,中队全体干警思想观念上敢于打破常规,努力创新,积极拓宽交通管理工作的新领域,精神上追求健康.团结.向上,学习上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新知识,工作上只争朝夕,既追求数量也注重质量,既遵循法制原则,又考虑方便群众.经过全体中队民警艰苦努力、扎实工作,在车辆保有量迅猛增长、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大面积施工、交通需求日益高涨、道路通行率明显增加,中队警力不足与任务增加的矛盾日益突出,交通安全管理执法环境不佳的情况下,通过中队民警加强路面巡逻和适时监控排查,维护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了道路交通的正常运行,有力地缓解了交通拥堵,有力地遏止交通事故和公路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了各项警卫任务万无一失,主要道路集镇的交通环境得到改善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上半年辖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非税收入完成万圆,比去年同期增长了.占全年收入任务数的.中队队伍整体素质和交通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始终保持了良好精神状态,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提供了根本性的保障。总的来说,我队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在1--3月份狠抓了三个代表思想和端正执法指导思想的教育,切实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基础,半年来中队干警自觉利用晚上和雨天等相对空闲的时间,采取集中和自我学习的方法深入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驾驶证申办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配套政策法规和标准.为保证新法实施情况下的正确执法,准确适用法律提供了理论基础,增强了业务素质.
2.狠抓了客运车辆和营运三轮摩托车的户籍化管理,紧紧把握事故的源头关,除多方位加强对客运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外,我们采取民警驻站、检验车辆把关、道路巡查相结合的内外配合的三位一体的管理办法,从源头和路控上消除各类违章,半年来,共查扣“双无”客车5辆,已报废7辆,查处营运客车各类违章250辆次,对违章驾驶员记分15人,拆除了13辆卧辅车的行李架和超载座位,卸客转运36辆次,督促12辆车车主当场雇佣了符合驾驶资格的驾驶员(其中大客3人),督促20辆及时续了两个保险,与车主签订120份安全责任合同书,收到了春运期间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良好效果。保证了今年春运平安度过.
3.花大力气清理整顿了无牌无证倾卸大货车和摩托车上路行驶以及无证驾驶的问题,整顿路段由主要交通干线扩展延伸到偏远的县乡道路,时间从过去单一的白天变为白天夜间结合应用.1--5月,查扣的摩托车中已有310辆办理了挂牌入户手续,232人报名参加了培训.查扣倾卸大货车48台,强制报废6台,落实交通安全整改措施40台.消除一些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4.开展超员超载整治工作,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半年中,共查处客货车严重超载行为136起,排查黄杨公路老棉花仓库为代表的事故黑点6处,建议整改5处.有效地遏止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5.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以宣传交通安全法为重点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春运工作伊始到现在我们组织召开了2次大规模的客运和营运三轮摩托车辆户籍化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大会,组织他们学习了国家交通安全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他们提出了具体的明确要求。年度检审期间,我们组织全县汽车驾驶员在影剧院学习3天,参加的学习司乘人员达700多人次,及时通报了我县的交通事故情况。特别是近来发生在我县境内的具有典型代表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例.在汽车站,集镇街道,公路沿线逢会集镇张贴了交通安全法宣传挂图,治理无牌证车、治理机动车超员、超载违章通告124份,通过这些不同形式的、富有宣传教育意义的办法来宣传交通法规、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
6..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方便群众,保护群众利益,尽量缓解处理事故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过于庞大局面.主要内容有: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未损坏公共设施或他人财产的,当事人可自行驶离,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损坏公共设施或他人财产以及需要民警到场的,应立即将车辆移至附近不影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处理。发生两车以上的交通事故,当事各方要在共同标明车辆位置(有条件的可拍摄事故现场)后,将车辆移至附近不影响交通的地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可以立即报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这措施受到群众的好评.***县人民政府办为其办的车祸事故得到快速处理而专程给中队送来了锦旗以示感谢!
7.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有效遏止交通事故逃逸事故和公路突发事件的发生.非特殊情况,必须保持有干警24在队值班,接警后五分中必须出警,辖区今年发生的四起逃逸事故有两起得到及时的处置,辖区公路今年各种突发事件在接警后均得到及时的处置,今年中队成功配合县内外其他警种截获处置公路涉车案件2起,成功处置越级上访车辆2起,受到了县公安局领导和外县同行的赞许.
8.根据辖区交通管理面大点多,路控线漫长,许多道路点面控制无以所及,路控警力不足,交通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的消除的现象.中队打破常规,敢于创新,决定在辖区建立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机制。首先在;偏远的***乡推出了建设乡村交通协管站的试点,以求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整体效益和水平.这个工作网络机制就是公安交警部门沟通与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纽带和桥梁,就是公安交警部门在广大农村地区实施长效管理的根据地,就是公安交警部门对广大农村交通安全情况进行适时监控的雷达站,也是公安交警部门对广大农村交通参与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的喉舌,我们寄希望它的建立,能够闯出一条新的历史条件下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路子,能够带来乡村交通安全管理的春天和偏远地区民众平安出行的福祉!
(二)当前交警中队存在困难和问题及对策
始终坚持把加强路面管控作为预防事故、提高通行能力的着力点
(一)切实提高现场执法管理力度。交警的主战场在路面,执法管理的威慑力体现在现场。要始终秉承“从严从严再从严”的方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提高查处的有效性和震慑性。科技的广泛应用,解放了警力,提高了管理实效,在严密路面管控,有效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但也出现个别地方现场执法力度弱化,非现场违法查处比例达85%以上,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对此,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对路面通行秩序、违法行为发生率以及形成事故成因的有效分析研判和碰撞,科学引导路面民警执法管理的重点和方式,切实提高民警现场查处的比重,并以此作为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的有效举措。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省际卡点建设,切实做到警力、科技、设施三到位,切实落实勤务职责,不断加大对过境车辆特别是外省籍交通违法车辆的查处力度。(二)做到严重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常态化。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机关深化禁“酒驾”五条严管措施》和《关于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的通知》,特别要建立健全“酒驾”查处小分队,切实做到天天查、夜夜查,让老百姓认可、社会肯定且事故预防有效的事一抓到底,常抓不懈,管出规矩,管出安全。要继续加大对5次、10次以上车辆违法行为记录未处理的查处力度,提高执法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省公安厅交管局将继续对禁“酒驾”和“三个率”等重点工作进行排名,以推动重点工作的落实。前几年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的有力整治,在改善秩序、事故预防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1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全力推动民警上路,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第四季度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6起,同比减少8起,其中9月、12月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经验和实践再次证明,加强路面管控是预防事故、改善交通秩序的最直接最有效举措。同时,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下大力气解决好影响本地道路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要全力做好党的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
始终坚持把加强基础性、源头性工作作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的立足点
(一)扎实开展“三项排查治理”工作。要以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工作为载体,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三项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第一,积极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并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在5月底前开展以乡道、村道为重点的新一轮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点段的基础排查,并建立档案,推动当地政府制定治理计划,以进一步改善乡村公路安全通行条件。第二,积极会同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全面开展营运客车(包括旅游车)、校车、企业自备接送车的排查,参照户籍管理的办法,建立专门档案,落实民警专管,对校车和企业自备接送车驾驶人管理可借鉴原交通安全片组的形式,实现户籍化管理,以此进一步推动企业、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职责的落实。第三,积极会同交通、农业以及有关警种认真开展对外省籍常驻我省车辆,包括客车(含小客车)、货车、工程运输车、农用汽车等基础排查工作,参照外来人口管理办法,认真研究解决这些车辆的安全检验、违法处理不及时和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三项排查治理”是加强基础性源头性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年交通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务求实效。目前,全省车管部门按照部局的要求对营运客车、校车等排查已全面展开,要结合省公安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与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二)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2012年是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要继续扎实开展“四个六”活动,不断提升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实效性,确保文明交通环境的形成。要建立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建设,大力推进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推动客货运企业进一步完善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责任制的全面建立,不断扩大宣传教育领域。要不断培育宣传教育基地和阵地,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逐步推广应用国家科技行动计划在本省的相关示范项目,继续联合FM93交通之声等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月”等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拟在全省范围开展新闻媒体交通安全宣传报道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三)不断提高科技应用能力。始终坚持科技强警建设,引领交通管理可持续发展。要力争在年内基本完成省、市、县际公路卡点和主要国省道沿线交警中队的卡点拦截系统、视频系统建设,形成省、市、县三级管控防线,努力提高交通管理整体水平。要加大移动警务、多功能移动勤务车载系统、交通警务巡逻缉查系统和大队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的实战应用。充分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一步完善实战应用系统建设,加大对套牌车、盗抢车、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进一步推进跨警种、跨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提升系统资源支撑实战应用的效能。要扩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动计划示范建设成果,尤其是指挥中心应用软件在全省的推广。逐步深化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加强科技设施建设的日常使用、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对省级直接投入建设的道路监控等项目通过验收后,一律移交当地大队,实行落地管理和维护,省、市两级将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规范应用。(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实战单位建设。严格落实《交警基层单位用房功能区管理规定》,加强对公路中队的分类指导,特别要规范农村交警中队的勤务规定和装备保障。交警专项编制要落实到位,确保全部充实到新建农村中队,同时要继续加大对新建中队以及营房改建中队的经费保障力度,不断改善一线民警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积极争取财政在政策上的支持,进一步完善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经费保障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内控制度建设,抓好县级交警业务装备配备标准规划的实施工作。继续严把车辆登记、检验和驾驶证考试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摩托车检验率。抓好杭州支队复杂道路路段模拟考试试点工作,同时要研究加大在驾驶证考试中交通事故预防常识等内容的比例和份额,不断提高驾驶人考试质量。
始终坚持把注重民意作为提高服务社会管理能力的切入点
城市交通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已蔓延至中小城市。要充分利用党委政府重视的有利契机,主动研究、有所作为,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积极争取在城市交通规划、政策方面的话语权。要在城市交通的规划、建设等阶段就积极参与解决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相互脱节的问题。要立足本职,持之以恒地开展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以严管来弥补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上的不足,有效抓好行车、停车秩序,同时科学合理适时地运用“单行、禁左、错峰、限行”等交通组织措施和交通需求管理,实现城市道路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深入推进信号灯智能控制系统、路口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的应用,不断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善于借用科研院校、省市专家组等外力解决本地城市交通中的疑难问题,并帮助培养一批城市交通管理人才。(二)不断完善拓展为群众办事的服务平台。这几年来,全省创设了不少方便群众办事的工作平台,特别是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流动车管所建设、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机制、方便缴纳罚款的牡丹畅通卡、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罚以及“网上车管所”等举措的推出和实施,创新了服务管理,方便了群众办事。对这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一定要加以不断完善和推广,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得到实惠。按照“少走路面、多走网上”的工作思路,继续倾力打造“网上交警队”、“网上车管所”平台,扩大网上业务办理范围,特别要扩大为社会提供交通违法行为查询、交通违法自助缴纳罚款等远程业务受理或办理的工作范围,实行网上选号和网上预约业务,尽量将群众吸引到网上办理交通管理有关业务,不断拓宽便民利民服务渠道。(三)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以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区)”、“畅通工程”创建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加强与相关部门、相关警种的协作配合,全面推进交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特别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强化乡镇一级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建设和工作平台构建,进一步推进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建设。要继续抓好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安全监管,特别加强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当好政府参谋,加大德清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的推广力度,全力保障学生安全。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重点车辆动态监管、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等工作的落实,开展好重点安全监管运输企业公布制度、评选安全运输企业和优秀驾驶员等活动,通过有效的载体,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合力夯实交通安全基础。
关键词:高校;驾驶素质;安全行车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08)-06-0036-02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政策倾斜,以及市场力量的推动,高职教育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高职院校也逐步增多,高校后勤中车辆及驾驶员数量也快速上升,安全习题日益突出,而安全管理归根到底是人、车、路的管理,它贯穿安全管理全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这三者之中,人的因素,特别是驾驶员的素质是最主要、最直接的因素。笔者认为研究驾驶赠的素质在安全管理中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值得认真研究与探讨。
一、身体素质与安全关系
作为机动驾驶员必须有一个适应驾驶工作条件的健康体质和敏捷的反应速度,才能适应于现代汽车及运输行业的发展,才能在各种不同道路环境和气候条件下安全、优质地完成工作任务。否则,可能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目前,我国交通事故属于身体素质方面的原因占驾驶员原因的7.4%,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对其申请驾驶证者的身体条件有具体的规定,但笔者认为目前对驾驶员身体条件检验存在两点不足之处:首先放松了身体检验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的需求,汽车进入家庭,使得学习和掌握驾驶技术的人越来越多。而部分培训学校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对驾驶员的身体条件检验,有些初学驾驶员根本没有通过医疗部门体检,有的人在视力、听力、变色力、身高等条件上根本没有达到其标准,甚至可能有少数人还存在着妨碍安全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可以想象这样的人驾驶机动车又怎样能保证其安全行车;其次,随着科学技术成果在汽车上的大量应用,机动车车速越来越快,交通情况越来越复杂。而在行车中,车速越高,驾驶员的注视点就越远,视野越窄(视野与车速的关系如下表),加强员注意力随之引向景物的中心,而看不清两侧较近的情况,形成所谓的“隧道视”,而危及行车安全。因此,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变,在行车速度提高的同时对驾驶的身体素质要求越来越高。驾驶员身体检验时(特别是对专业驾驶员),除了检查他们的静视力、变色力外,还很有必要用先进的设备检验动视力、视野、反应和立体视觉等,以提高加强员队伍的自身素质,减少发生事故的隐患。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检查了311名肇事驾驶员的立体视觉功能,结果发现立体盲12人,约占3.86%,立体视觉异常者占12.9%。说明立体视觉与发生事故有明显的关系,见表一。
表一 视野与车速的关系
二、心理素质与安全关系
心理素质是指人的内心世界与外界发生交织时一种人的本能判断、理解与反映,它是人的综合知识和意志力集中体现,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的人,当遇到一些意外事件时,能够保持清醒头脑、冷静思考、做出正确判断、采取果断措施,能够把矛盾顺利化解,作为加强员,由于驾车途中,情况复杂多变,会出现许多种危险情况,这要求我们驾驶员能够正确理解、判断并且做出正确的反应,比如说当前发生有人突然横路,驾驶员第一反应就是保持冷静不断慌张,然后正确判断车与横路人的距离,根据当时行车速度,作出急刹、减速或者避让等措施,具有良好心理素质的驾驶员能够在很短时间内作出判断并且将上述措施有条不紊地完成,避免事故。而素质较差的人,在这种情况下,第一反映是比较慌张,因而导致头脑不冷静,既而不能采取正确处理措施,最终导致事故发生。从大量的资料调查表明,良好的心理素质有时在事故或事故处理中占据主要作用,由此看来,有必要加强对加强员心理素质的训练与提高。加强员的心理素质训练,是指对驾驶员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实施良好的引导,使其在情绪、意志、思维等方面,保持良好的心态,有强烈的责任心,有较强的注意力及控制力,能够冷静果断地处理突发事件,提高加强员的心理素质,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1)注意驾驶员的心理的自我调节;(2)保持加强员的心理平衡;(3)适应驾驶员心理档案,实行针对性心理教育;(4)开设加强员心理咨询室,由心理医生对驾驶员进行定期的心理测试和咨询,对心理状况不良的加强员进行心理辅导。
三、职业道德素质与安全关系
我国目前交通混乱,交通事故多,与少数驾驶员不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放松交通道德修养,在交通活动中以交通强者自居等不良行为有关。其主要征象有:乱停乱放、争道抢行、以强凌弱、、互不相让、蓄意报复等,占因加强员原因造成的事故的44%。这些行为搅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污染社会环境,恶化人际关系,甚至给国家和 亿的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失。因此,为了提高驾驶员队伍的思想素质,减少不良加强行为和事故隐患,笔者认为可从三个方面着手:首先,加强员培训学校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理论考试中增加职业道德的内容,对教练员从严从高要求,使他们真正成为学员的表率,培养品质优良的加强员;其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再教育,深入、广泛和持久地开展安全联组活动,对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优秀加强员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有不良加强行为的从严批评教育;再者,坚持加强员违章记点和新闻曝光,组织违章加强员办学习班,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安全加强常识,让加强员做自觉履行职业责任,自觉遵守职业,职业努力提高职业技能。
四、技术素质的安全关系
加强员的技术水平包括加强技术和安全行车经验两个方面。因技术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占加强员原因的40.7%。其主要征象为:路况估计不足、紧跟太近、车速过高、措施不当等。加强员技术水平低,除加强员自身的主观原因外,更主要的是加强培训学校的培训质量和加强证的考核标准。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加强培训与考试发证的考核标准。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加强培训与考试发证处于初始位置,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之一。所以,为了提高加强员的技术水平,减少交通事故,就必须从加强员的培训抓起,各培训学校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应严格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加强员考试办法》的要求扎扎实实地训练,保证学员的训练时间,狠抓培训质量,让学员学到过硬的加强操作技术。此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驾驶培训学校的管理,大面积地推广计算机管理系统命题、评卷和红外线桩考检测仪等科学考核方式,在坚持异地监考的同时加强考验员队伍的建设,严把考试发证关。并且通过加强员的年度审验和安全联组活动,加强驾驶员的安全和顽固不化教育,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结语
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汽车自身的安全性能、通路的安全设施都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和发展,但在形成交通的人、车、路三要素中,人的可靠性都很难提高,从统计资料得知,在所有交通事故中,与人的因素有关的交通事故约占80%左右,而驾驶员负全责或主要的事故占70%以上。这说明:在交通安全体系中,加强员的素质是交通安全中的主要因素,也是当前交通安全研究中的一个重点。
参考文献: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规范公务用车,合理调配车辆,提高车辆使用率,规范驾驶员行为,强化服务意识,节约费用,预防交通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经营部及办事处所有车辆的管理。
二、管理规定
1、车辆管理
1.1 所有车辆由经营部(办事处)指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事宜,由管理人员按照工作需要进行派车。
1.2 各车辆驾驶员协助管理人员进行车辆管理及各类台账的建立,驾驶员对行车安全负责、车辆日常保养与维修负责。
1.3车辆的证照、年审、保险由管理人员与驾驶员共同办理;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清洁由各车驾驶员负责。
1.4 驾驶员应对车辆的有关证件、资料进行妥善保管,除行驶证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管理人员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办理车辆转籍手续时,应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携带。
1.5 驾驶员应于规定日期前往车管部门办理车辆检测手续,由于驾驶员原因逾期未受检验导致的各种处罚,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2、车辆使用
2.1 为合理调配车辆,本部人员用车应事先提出用车计划,申明出车地点、用车事由、用车时间等,出车后车辆应及时返回。市区外用车需提前一天申请。
2.2 每次出车驾驶员应填写《行车派遣记录单》,写明用车事由、出车地点、往返时间等,经用车人签字确认后按月交管理人员存档。
2.3 出车在外要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防止车辆及车内物品被盗。出车返回时必须将车辆停放在经营部(办事处)指定停车场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2.4 车辆加油卡由经营部和各办事处以单位名义办理,并锁定使用车辆。驾驶员每半月上报车辆加油明细及行驶里程数,并存档备查。
2.5 每月底将当月行驶里程记录报管理人员查,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及时查明原因,确系车辆自身原因的,经领导批准后派送调整修理,如个人原因导致油料损失,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3、驾驶员管理
3.1 工资构成
3.1.1 第一年月基本工资3000元/月,满一年后为3100元/月,第三年开始3150元/月,五年以后3200元/月。
3.1.2绩效奖金: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具体办法详见3.2.3条。
3.1.3月安全考核300元/月。
3.1.4出车补助200元/月。
3.1.5电话费补贴100元/月。
3.1.6误餐补助400元/月。
3.1.7年终奖金=8000元×出勤率(P)。(第一年工作须满10个月,无主责交通事故,可发年终奖金。)
出勤率P=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算起的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出工考勤按综合部统计的工天为准。)
3.1.8 节假日补助根据集团公司文件执行。
3.1.9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陕西兴信劳务公司统一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并根据个人意愿在西安或本人社保所在地购买社保(在本人社保所在地购买社保的,由本人自行购买,年底凭社保局缴费凭证报局经开中心核准,按西安地区当年社保标准给予报销)。
3.2 绩效管理
为加强车辆管理,提高驾驶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绩效管理条例,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挂钩,具体办法如下:
3.2.1每季度考核一次,由管理人员依据具体评分细则打分,经总经理审核后存档;
3.2.2 评分细则:根据分数不同,分为以下等级:
A 优秀:90分以上;
B 良好:75~89分;
C 及格:60~74分;
D 不及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
3.2.3 考评结果使用办法:
考评等级与司机绩效工资挂钩,具体办法:
(1)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优秀,奖励200元;考核良好,奖励100元,每年最多两次;
(2)连续三个季度考核不合格者,劝退。
(3)干满一年后,上一年度连续三个季度考核优秀,每月增加绩效奖金200元;上一年度连续三个季度考核良好,每月增加绩效奖金100元。
3.2.2 绩效考核表:(见附件)
3.3 日常工作制度
3.3.1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车。并应遵守集团公司和经营部有关的规章制度。
3.3.2 在车辆驾驶过程中,要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企业和个人形象,文明驾驶,不准危险驾驶(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出现违章罚款扣分自行承担。不准酒后驾车,对酒后驾驶车辆人员一律作辞退处理。
3.3.3 驾驶员必须熟悉所在地市区道路交通路线,并对常去办事的政府机关、业主单位及我局各项目部等单位的地址、路线做到熟记于心。
3.3.4 驾驶员要按时上班,准时出车,不得延误;派车30分钟内因司机原因不能发车者罚款50元/次。出车返回后,应立即告知管理人员;节假日期间值班驾驶员接到出车任务后,2小时内必须到达指定地点,延误用车的罚款500元/次;一月内出现三次延误用车情况的驾驶员扣罚当年奖金并辞退。
3.3.5 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车,上班时间内未出车的驾驶员,应随时在办公地、宿舍等候,随叫随到,脱岗联系不到者,罚款100元/次。有要事确需离开办公地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一天以上要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3.3.6 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请示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次。若发生损失或事故,所有责任与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3.7 驾驶员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并负责保管,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不得丢失或转借他人。
3.3.8 严禁驾驶员私自向外借车、换车或出私车(管理人员将不定期抽查),违者罚款300元/次。因向外借车、换车、出私车等造成的违章和事故责任全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给经营部造成损失的扣发当年年终奖。
3.3.9 备用金管理:驾驶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可借支备用金,上限为3000元,季度末要负责备用金核对清理,不得跨年使用备用金。
3.3.10 驾驶员因个人原因辞职的,需至少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因未提前申请辞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将扣发当月工资及年终奖。
3.4休假管理
3.4.1 驾驶员每周末可轮休,管理人员在保证两辆车值班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轮休时间。
3.4.2 第一年工作满10个月可享受每年20天年休假(支付基本工资,遇节假日不予顺延),可以分一次或两次休假。每年报销两次探亲路费,可以乘坐城际间高铁、动车组列车,按二等座标准报销。夜间20:00点以后连续乘车6个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在12个小时以上的,可乘坐火车硬席卧铺。乘坐飞机按火车硬卧报销。
3.4.3 驾驶员驾照年审,应安排在年休假(3.3.2条)期间,可另外给予3天路程假。
3.4.4 驾驶员因私事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无特殊原因,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
3.4.5 驾驶员无论申请何种假期,均需填写请假条,两天以内的由副总经理批准,超过两天的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休假期满因特殊原因需要续假的,必须在假期结束前向经营部总经理说明续假原因,经批准后可继续休假,在返回单位工作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计。
4、车辆维护与保养
4.1 驾驶员必须爱惜车辆,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驾驶员应经常擦洗车辆(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2 定期做好车辆检修,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以免在出车时临时加油而耽搁时间。
4.3 驾驶员应妥善保管车钥匙。因保管不当丢失,应及时上报,如不上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驾驶员休假时要将钥匙交给管理人员。
4.4 车辆保养需在指定4S店进行,驾驶员需提前向管理人员申请,批准后方可保养。保养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驾驶员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保养,费用由财务部通过转账支付。
4.5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或报告管理人员。经检查确认后,驾驶员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预算经费等),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至定点维修处维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6 因个人维保不及时造成的车辆大修费用及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违章罚款、车损、经济责任等,一律由责任人承担。
4.7 车辆的维修,定时保养、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驾驶员应配合管理人员登记建档。
5、违章与事故处理
5.1 驾驶员发生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经营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及时交纳罚款。管理人员每季度末核查车辆违章处理情况,发现未按时交纳罚款的,将从驾驶员工资中扣出该项费用。
5.2 驾驶员因特殊情况发生违章的,应在违章发生后3天内填写《违章处理审批表》,说明原因并经用车人签认,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5.3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交警报案,凡涉及到赔偿金额必须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及时取得赔付,不许私下解决。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驾驶员,经营部将根据交警事故认定书及实际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5.4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且造成损失的驾驶员,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经营部给予警告、批评,罚款维修总费用的10%;损失超过8000元的,罚款维修总费用的15%;发生交通事故给经营部造成重大损失及人员伤害的,除罚款维修总费用的15%外,经营部将扣发当年年终奖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辞退。
6、其它事项
6.1 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不准将乘车人谈话内容对外传播。
6.2 不论什么时间,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领导或管理人员派车应随叫随到。
6.3 要注意个人仪表、个人卫生。上班期间不得穿无袖背心、不得穿短裤,不得穿露脚趾凉鞋。
6.4 新招聘司机需个人购买被褥和床上用品,试用期合格后,工作满三个月凭购买发票按每人800元标准报销,办理离职手续后司机可以将被褥等床上用品带走。
附件:
1、《行车派遣记录单》
2、《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
一是恒大物资经销处刘继生的税务欠款,由于目前刘继生没有经营来源,仅靠工资归还欠款,每年只能归还一万元左右,按目前刘继生的还款能力,五百多万元的税务欠款收回期限需要50多年。二是客运部处理事故的借款,受事故处理快慢的影响极大。2010年的一起交通事故,距今已有三年多,但一直不能结案,使得保险公司不能理赔,企业为其垫付的资金不能及时归还。
二、加强应收款管理的必要性
应收款项的增加隐含了大量坏账损失,导致资金流量严重不足,这给社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困难。尤其是集团设立财务公司账户后,集团公司对各三级单位资金实行了严格管控。如果资金不及时回笼,那么社区将出现资金断链,势必影响社区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整体资产质量。应收款项作为重要流动资产,在社区日常经营活动中作用显著,其安全系数和数量直接影响社区的发展,能否有效控制和防范应收款项决定着一个企业的成败。
三、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措施
1.完善内控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为加速资金周转、预防应收款风险,社区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整合期间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资金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内部结算管理办法》、《资金进入“紧张”状态防范资金风险的特别规定》等等,从制度上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理顺了结算、核算、清收的业务流程,避免了扯皮推诿现象。《职工薪酬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的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办法》激发了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职工的责任感,避免了人为原因造成的欠款。
2.强化备用金的管理。
2.1区域付款采用打卡发放制度。区域报销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偏远区域职工,但增加了备用金管理的风险。将使用现金额度较大的经常性报销业务改为银行“打卡发放”,财务专员只需要负责编制发放清册,不需要接触大额现金,既减少了备用金的占用,又方便了职工、控制了风险,
2.2实施备用金监管制度,降低备用金额度。社区将备用的管理列为应收款项重点管理项目,明确规定:社区机关各部门的借款由于办公室统一办理,借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5000元。钱营、荆各庄、东欢坨距离机关较远区域的备用金借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00元。运输部门处理事故借款额度不得超过事故赔偿额度。各单位的备用金借款要设专人负责管理,财务部要将职工的备用金借、还情况逐月进行专项分析,上报纪委和社区主要领导,接受纪委和领导的监督。备用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限制了借款额度,缩短了借款时间,降低了资金回收的风险。
3.严格应收款项的考核。
一是对基层各考核单位实行应收款项和利润捆绑考核,未收回的应收款项用当期利润弥补。二是对自谋职业者(或承包者)应上交的工资薪酬,规定了上缴时间和逾期不缴纳的处理方式。
4.以科学手段为载体,实施居民水电暖捆绑收费,减少“三费”欠账。
为了清欠居民水、电、暖“三费”,将居民小区的电表更换为预付费电表,搭建以“一费控六费”的管理平台,减少“三费”欠账。“一费控六费”就是用电费控制水、电、暖、煤气、卫生、物业费。1-7月份累计清欠暖气费952万元。
5.以经营调度会为依托,建立应收账款管理长效机制。经营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参加的人员包括社区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机关各职能部室负责人、社区经营副经理。通过经调会的平台可以处理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定期分析社区应收款整体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问题、制定对策。二是沟通、协调实际工作中涉及到的业务衔接问题,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方向一致、步调统一。三是对棘手问题请求领导帮助解决。以经营调度会为依托进行应收账款的调度、督导,减少了会议次数,提高了工作效率。
6.充分利用集团政策清收内部欠款。
第二条铁道部所属各铁路局加挂“××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依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铁路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行政许可、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工作。安全监管办具体管辖范围由铁道部确定并另行公布。
第三条安全监管办主任由各铁路局局长担任。安全监管办副主任由分管安全、应急管理、运输、客运、货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和法律事务工作的铁路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根据铁路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或职务任免,安全监管办主任、副主任相应进行调整,不履行任免手续。
第四条安全监管办主任负责安全监管办的全面工作。具体职责是:(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本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二)组织研究部署本区域内的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行政许可、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三)签发安全监管办重要法律文书和重要文件。(四)国家法律法规及铁道部规定的其他职责。安全监管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与其分管业务有关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分管的工作直接负责。
第五条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管理本安全监管办的日常事务。具体职责是:(一)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关系,统一管理安全监管办文件、安全监管办印章以及行政处罚专用印章。(二)负责运输安全执法人员管理,具体包括执法人员资格的初步审查、考核和日常培训,执法证件的发放、管理以及对其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三)协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工作管理制度,统一受理行政处罚案件,对不当行政处罚行为提出纠正建议。(四)建立健全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管理制度,参与事故调查,草拟事故认定书;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负责对参与事故调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监督检查。(五)安全监管办规定的其他事务。安全监管办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承担安全监管办指定的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监管办的运输、客运、货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土地管理等专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各专业领域的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审查及监督检查和相关行政处罚职责。安全监管办各专业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参与、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或建议,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第七条安全监管办的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事故相关情况,保证与铁道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基层单位信息畅通,协调铁路有关部门、单位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处置事故时的具体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救援工作规则,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督促落实有关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的各项要求。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负责现场组织、救援指挥工作。
第八条安全监管办的法律事务部门负责管理与安全监管行政行为相关的法律事务。具体职责是:(一)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对涉及或可能涉及行政许可的文件及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许可工作统计、分析和报告,管理行政许可专用印章。(二)对安全监管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组织研究处理有关行政争议案件,对安全监管办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安全监管办规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九条安全监管办有关安全监督管理行政事项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应当使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名称和专用印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制作行政许可文书,应当使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专用章”。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加盖“××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行政处罚专用章”。安全监管办人员行使相关行政管理职能时,应当使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证”。行使相关行政处罚职责时,还应当出示铁道部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输安全执法证”。安全监管办履行行政处罚职能的人员应当具备铁道部统一规定的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时,使用统一的法律文书和专用罚款票据。法律文书格式由铁道部统一规定,专用罚款票据由铁道部统一向财政部领取。罚款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条安全监管办履行法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所需经费应当纳入预算,对其工作条件应当予以保障。
第十一条安全监管办应当建立健全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许可配套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和相关行政处罚工作规则,加强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严格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依据法定程序开展工作。重大行政管理事项应当经安全监管办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铁道部应当加强对安全监管办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铁道部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督促安全监管办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发现安全监管办有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