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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林业工作始终围绕“生态立县,文化兴县,产业强县”的发展思路,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努力提高林业科技服务水平,提高营造林质量,以确保造林成效。2009年,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通过整合项目资金,高质量、高标准、严格按照“六个一”标准实施核桃产业建设。
2、公益林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生态公益林是以发挥森林生态效益,维护和保持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丰富自然景观,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为主要任务的森林经营类型。我县2009年实施公益林建设项目70000亩,其中:人工造林10000亩,封山育林60000亩,包括新增公益林建设(中央扩大内需项目)人工造林5000亩,封山育林30000亩。
(三)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
森林资源是林业发展的基础,通过坚持依法治林的方针,不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确保了我县森林资源安全。
1、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是林业的重点工作之一,我县地处“三江并流”腹心地带,是国家重点火险区,森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扑救林火是主动与被动相结合的应急行动,是一项抢险救灾性的工作,明确责任、扩大宣传、狠抓落实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近年来,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重兵扑救”的方针,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抓预防、打基础,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形成了森林防火的强大合力。坚持依法治火,建立预警机制,有效控制了火警火灾的发生。完善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扑救,努力减少林火造成的损失。这些做法,既是过去森林防火工作成功的经验,又是今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科学导向。森林火灾既有人为因素,又有自然因素,火因的多样性要求预防工作要做到全面细致、因害设防。我县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紧紧围绕“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重兵扑救”的方针,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加大宣传力度,把森林防火工作推向新的起点。
刚才,我们收听收看了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贯彻落实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森林防火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去冬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方针,积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取得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阶段性成效。
但不容忽视的是,当前,我市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统计,今年1至2月份,全市发生森林火警17起,过火面积160多亩,而且大部分发生在2月下旬。特别是进入3月份以来,气温回升,雨水较少,天气干燥,全市山火频繁发生。仅3月1日至4日,全市共计发生森林火灾2起,其中含山县1起,无为县1起,尤其是无为县牛埠镇的森林火灾到现在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同时还发生了多次火警,我市当前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目前,我市还处于防火期,客观上,随着气候逐渐回暖,人员户外活动增多,极易引发山林火灾;但主观上,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方和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发展、轻保护,重扑救、轻预防等现象;有的地方对火源的监控和管理存在漏洞和死角,没有落实护林员和巡山人员,群众在林区内随意用火的现象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扑火物资缺乏,扑火机具没有专人维修保养,不能满足需要等等。对此,我们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自然灾害。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林业发展大局和生态安全,既是一项经济工作,也是一项社会工作,更是一项政治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要事来抓,认真吸取含山、无为发生森林火灾的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周密部署,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
近日,市防指已经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就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超前部署,确保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对本地森林防火工作负全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使每座山头、每块林地都要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不落实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严格火源管理,加强值班调度。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森林防火令、划定区域、地段,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严防发生火灾。要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既要加强对灾后重建及烧荒等野外生产用火的监管,确保灾后重建和春耕春种顺利进行,又要通过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严防死守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坚决管住违规用火。对林区乡镇、国有林场、重点林区和火灾多发地段、墓地、寺庙等场所,要指派专人死看硬守,日夜巡逻。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严格控制林区野外用火。各级防火指挥部要坚持有领导带班的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三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和“群防群治”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风景旅游区,要设置森林防火警示标牌,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宣传。要出动宣传车深入林区进行广泛宣传,尤其要加强对林区中小学生安全防火知识的教育,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预防森林火灾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四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各地要严格落实森林火灾报告归口管理制度,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向市防火办报告,对国家林业局防火办通报的卫星监测的热点信息,必须及时负责地进行核查,及时反馈核查结果。在防火期内要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确保火情动态、蔓延趋势、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畅通无阻,及时、迅速、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
五要加强预案落实,积极做好扑火准备。各地要针对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把可能发生森林火灾的各种情况考虑周全,进一步完善扑火预案,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交通运输、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对各类扑火机具要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设施完好,各专业森林消防人员要保持临战状态,乡镇扑火突击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戒备状态,随时听从调遣,一旦遇有火情,要及时出击,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市防指要通报各县区,责成各地在扑火过程中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不得再出现人员伤亡事件。
在当前森林防火的关键时刻,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我县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齐心协力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攻坚战,确保全县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有效保障森林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刚才,县林业局局长张昰同志通报了2011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对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很好的安排,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抓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讲三方面意见:
一、充分认清形势,以积极态度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去冬今春以来,各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不断强化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火灾起数、火灾等级都明显下降,有力地保护了全县生态建设成果,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尽管如此,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仍有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一是各镇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防火责任落实不到位,宣传发动力度不大,部分群众自我约束能力和防火意识不强,扑火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由于体制,森林防火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严重滞后,工作没有量化指标,没有刚性任务。三是随着洛商高速公路的开通,进入林区开矿办厂、旅游度假、生产务工的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的监控和管理难度进一步增大。四是据气象部门综合分析,今冬气温回暖,干旱多风,林下可燃物多于往年,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发生较大、重大森林火灾风险增大。五是随着近年来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森林面积不断扩大,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加重、难度加大。因此,各镇、各有关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森林防火作为今冬明春农村工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分析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紧急行动起来,克服困难,采取得力措施,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二、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森林火灾防范扑救工作
今冬明春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大力提高依法治火、科学防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等森林防火“五大”功能,坚持“五个百分之百”目标不动摇,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杜绝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减少较大和一般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是防范森林火灾的第一道防线。各镇、各部门必须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重要举措,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要采取文件宣传、电视宣传、网络宣传、手机宣传、读本宣传、科普宣传等多种形式,对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形势任务、部署要求、火险气象信息、安全用火常识、森林火灾应急扑救预案和避险自救知识等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努力构建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格局,切实提高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效果和水平。各镇要把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各镇、场在林区刷写防火标语100条以上;县林业局要在东西北三路突出位置刷写大型防火标语10条以上,印发防火令2万份,印发宣传资料20万张。
(二)加强火源管理,坚决杜绝各类火灾隐患。火源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因素,导致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还是人为火源。当前,我县已经进入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各地要从严、从细管好火源和人员活动,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是要严格落实管控责任。镇、村、组要与林农签订防火公约,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实行“十不准”,认真扎实地抓好漏洞排查和火源管理工作,坚决杜绝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发生。二是要加强防火巡查。各镇和林业部门要抽调干部和护林人员,深入林区进行巡查,提高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的巡查频次和密度。要在进入林区的重要通道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依法对入林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坚决禁止带火入林。三是要狠抓关键时段的防火管理。要在冬至、元旦、春节、元霄节、清明节等重大节日、祭日以及群众上山踏青、旅游、休闲和高峰期,对重点林区的活动区域实行专门管制,组织人力死看硬守,严加防范。四是要加强高危人群管控。加强对“五种人”、70岁以上老人、学生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建立管理台账,逐人落实监护责任和管控措施,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五是要加大防火执法力度。县森林公安局等部门要加强森林火灾的查处力度,务必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种涉火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森林防火水平。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森林消防队伍是有效扑救森林火灾的主力军,今后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国有林场必须组建25人以上的半专业扑火队,各镇必须组建50人以上的半专业扑火队,各村必须建立100人以上的义务扑火队,县林业部门以及各机关单位都要建立扑火应急分队。要进一步加强扑火的演练集训,加大扑火技能和火场自救知识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森林消防队伍的战斗力。要购置、维修好各种通信、监测、扑火机具、交通工具等扑火所需的物资和设备,务必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扑火器具落实、扑火技能落实,确保扑火急需急用。需要指出的是,在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关键时期,各镇政府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进入备战状态,保证一旦有火情,主要领导坐阵指挥,主管领导坚守岗位,及时组织扑救,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尽量减少火灾损失。要高度重视扑火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原则,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妇女和老人参加扑火,避免因盲目扑火造成人员伤亡。
(四)加强防火值班,及时准确传递火情信息。从现在开始,全县各级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和防火指令及时传递,确保火情火灾及时有效处置。森林防火期内,凡遇到高火险天气时段,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一律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明确人员具体负责,严禁脱岗断档。要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工作,严格执行高森林火险警报制度。要按照分级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准确地火情信息,妥善处置各类森林防火事务。要认真做好火情信息的传达和报送工作,各镇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同时要按照规定及时向县防火办报告情况。对于有火不报、大火小报、迟报漏报以及、反应迟钝造成损失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检查排查,切实消除森林防火隐患。为确保今冬明春林区防火安全不出现大的问题,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研究,从11月6日开始,集中10天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拉网式森林防火大检查。这次检查以责任落实、完善各项防火措施为重点,请各检查组一定要坚持“四必须”:即必须到各村组、各护林员到林内林边有坟园、有耕地的户头;必须到各坡面、各沟槽、各山梁;必须到各中小学校、各旅游景点、各庙会;必须到各厂矿企业、各工程单位、各临时作业点。各镇、县级各森林防火包抓部门、各国有林场要按照“查隐患、找原因,排险情、堵疏漏”的方针,坚持“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在检查排查活动中,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指出,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严格督促整改落实,全程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千方百计把各项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森林防火责任有效落实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系统工作,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夯实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有序开展。各镇要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与村、组、学校、护林员层层签订责任合同,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落实镇领导包村、林场包工区、护林人员包山头地块的“三包”责任制,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必须实行群防群治。在森林防火工作上,各镇、各部门必须服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绝不允许自行其事。县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全面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县气象局要加强火险气象预测预报;广电、宣传等部门要认真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财政、交通、卫生等部门要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后勤保障工作;各级林业单位要具体抓好森林防火措施落实工作;其他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主动完成本部门负责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共同促进森林防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目的: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运行机制,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
原则: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本预案所称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是指各镇人民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森林经营管理单位(或个人),根据县森林防火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县气象局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而作出相应的措施。各镇、各有关单位实施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措施应当遵循科学应对、因险施策、分级响应、分岗落实的原则,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目标:落实预防措施、提高预警能力,健全应急体系、强化处置能力,依法治火,夯实基础,开拓创新。
依据:依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境内(除城镇、街道绿化树木外)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等相关工作。
二、预案启动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冬至至次年4月10日为森林防火期。县人民政府或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提前或推迟进入防火期。每年进入森林防火期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预测、预警
(一)分级预警
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共划分为五级预警:
一、二级预警(低度危险,1级、2级森林火险天气);
三级预警(中度危险,3级森林火险天气);
四级预警(高度危险,4级森林火险天气或重要节假日);
五级预警(极度危险,5级森林火险天气或进入森林防火期)。
(二)信息报送
森林防火期内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报送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县气象局在每日17时前向全县次日或近期内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县防火办和镇、林场的当日防火值班人员收到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准确地向本级、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出现3级以上火险预警的,县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在气象服务栏目中提前向社会;各镇、国有林场每天要定时向县防火办报告各项预警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
出现4级或5级预警时,县人民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提出森林防火具体的应对措施和意见。
四、预警响应措施
(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内森林防火有关文件要求,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灭火基本技能。
县防火办要及时《防火通告》,编发《森林防火》期刊,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要建立森林防火“七个一”检查站,在高火险期检查进山的人员和车辆,宣传防火知识,减少人为进山随意用火而引发森林火灾。高火险期启动三级防火监控网入山巡火,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并及时组织扑救,减少火灾损失。层层分解森林防火责任,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山头地块的办法,做到每个山头地块都有森林防火具体责任人。
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要利用有线广播、会议、宣传栏(牌)、宣传车等,在林区村庄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地的固定防火宣传牌在道路两侧布设密度不少于1个/公里,村级道路要达到两村庄之间不少于1个的标准。各有林镇、村要组织森林防火宣传小分队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常识。
县广电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时宣传报道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相关工作,以及各阶段森林防火形势和工作任务要求等。
县教育局要认真抓好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每年防火期间,县防火办、各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有林行政村要实行24小时值班,并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移动电话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带班领导要全面负责当天值班人员的到位率,详细记录当天的值班情况、火情处置情况、各种灭火机械配备、检修和使用情况等,对无值班记录或简化值班记录的一律视为无人值班。
(三)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与各镇,各镇与有林行政村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细化责任,严明奖惩,做到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层层有落实。
(四)野外用火管理。各镇、国有林场、有林行政村要增派护林人员对林区交通要道、风景区、重点林区以及坟墓集中地区实行重点设防,安排专人严防死守,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
进入4级、5级高火险天气,各镇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组,禁止并严肃查处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荒、烧田埂以及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行为。镇、村分工干部要分片包干到村、到山头地块,所有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实行死看硬守,杜绝野外用火。县防火指挥部对各镇野外用火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履行职责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冬至、春节、清明重点防火时期工作。各级森林防火组织和防火单位要充分做好冬至、春节、清明等重点防火时期的野外用火巡查、瞭望和各护林点人员的监管以及防火通讯、交通等工作,层层落实预警响应各项措施。各镇要留守15名以上的灭火队员在岗,30名以上的灭火队员随时到岗,并处于临战状态;各级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要逐一排查和检修应配有的各类灭火机械,确保灭火机械的完好性,一旦发生火情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灭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继续巩固提高苍山、太湖山、长山三个国有林场半专业扑救队伍的战斗力。
各镇要建立一支20—30人的兼职扑火突击队,配备5—30台风力灭火机(每3000亩有林地配备1台)以及其他必要的通信、运输工具。4个镇要成立灭火突击队,所有灭火队员要登记在册,灭火队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县防火办备案。
每5000亩有林地应选择高点设置一座火情瞭望台,配备专(兼)职人员进行瞭望观测。进入防火期,山区行政村要按每1000亩山场确定一名专职护林员,每个护林员要配带袖章、话筒。
加强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与林区毗连的村庄、工矿企业、仓库、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周围,要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防火林带。镇和国有林场应根据地形地貌、林相等设计,建立防火隔离带,重点做好林缘村屯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防火隔离带宽度标准为:主防火道宽度20至40米,副防火道宽度10至15米。
六、加强监督、检查,限时清除火灾隐患
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组织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和监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对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防火措施不到位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对出现火灾隐患的立即清除,当场不能清除的限时清除,确保我县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及相关单位职责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县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主任、县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召集指挥部成员会议,审议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森林防火重大新闻;提请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预案和森林防火令;组织扑救较大森林火灾。
县政府办职责
负责督查全县各级森林防火组织、防火单位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森林防火工作决定和意见等,指导、协调各级森林防火有关工作。
县林业局(防火办)职责
加强值班调度和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指导、督促各镇、国有林场完成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负责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文件、森林防火预案的起草;制定全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防火检查和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制定扑火战术方案和扑救的协调指挥工作;负责林火卫星监测信息的反馈,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侦破和查处森林火灾行政案件等。
县人武部职责
联系、组织驻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护林防火工作;就近调集部队力量,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县公安局职责
组织全县公安民警、武警、消防官兵参加一般以上至较大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积极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负责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查处;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负责扑火前线指挥部和火灾现场的安全警卫。
县委宣传部职责
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县监察局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重、特大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工作。
县电视台职责
宣传森林防火方针、政策、知识,及时报道森林火灾及火灾案件的查处情况和在黄金时段播放森林防火公益性广告和由气象部门提供的森林火险等级预报。
县财政局职责
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及时拨付经县政府批准明确安排的经费,检查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加强对生物防火林带工程、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等专项经费的追踪问效。
县发改委职责
负责森林防火工程项目编报实施工作。
县交通局职责
负责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安全运输;对过往林区的乘客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教育。
县教育局职责
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家长的防火宣传教育。
县气象局职责
及时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高火险天气警报。
县经信委职责
负责组织所属厂矿企业职工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加强对企业职工的森林防火宣传;联系部、省、市驻企业职工支援森林火灾扑救。
县农委、旅游局职责
做好所属林场、农场和全县各旅游景点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民政局、卫生局职责
负责森林大火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伤员;开展灾民的救济安置和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工作。
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职责
保证林区电话畅通和移动网络覆盖;发生重大火灾时,确保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各镇人民政府职责
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宣传、贯彻落实森林防火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镇、村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森林防火责任,划定责任区、签订责任状;按要求组组织专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工作,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扑火机具设备;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贯彻落实《县森林防火预警响应预案》,制定本地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按要求建立健全护林员队伍和森林火灾扑救队伍;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上,应及时组织镇、村、组森林防火组织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山场、重点部位、重点地段,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查禁野外违章用火;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发展规划、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
八、行政责任
根据《省森林防火办法》第四十条和《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规定,凡防火单位未按本预案要求实施预警响应措施,或因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挤占、挪用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接到《森林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整改的;未按要求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命令,对野外火源管理不严,致使森林火灾发生的;发生森林火灾时,未及时组织扑救致使森林火灾蔓延的;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尚未达到安全程度,擅自撤离扑火、监守人员或擅自脱离指挥岗位造成死灰复燃的;因预防、扑救不力,致使森林火灾蔓延到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境内的;森林火灾受害率连续两年超上级下达控制指标的;扑救森林火灾时,由于指挥不当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九、预案实施时间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切实治理林区野外非法用火,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州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交通行业实际,全面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现就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各单位、各项目指挥部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工作,认真分析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二、增添措施,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一是落实护林防火责任。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切实将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班组、个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完整责任链,严防因责任不落实引发火灾事故。
二是加强护林防火安全检查。各县、各单位、各施工项目指挥部要将野外用火纳入项目管理,严禁无序用火。全面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施工场所、民工驻地、野外料场火源管控安全检查,通过自查互查,全力排除火灾隐患。同时,各施工项目指挥部在停止施工前,要对用电进行全面清理,对暂时不用的线路,要切断电源,对老旧线路要及时清理。要加强机具、油料登记管理,严防油料管理不慎引发火灾事故。要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管理不到位引发草原森林火灾。要加强对在建项目护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全面宣传和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藏族自治州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办法》、《藏族自治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强化民工安全用电、用火教育,对看守工棚人员要进行专题防火培训,增强防火意识。防火教育要坚持知识性和实用性相结合,既要宣传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防火知识,又要针对火灾案例和我州防火形势和特点,有针对性的讲解日常生活、道路施工中怎样安全用火、用电,通过多角度、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防火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防火、参与防火、支持防火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火源管理。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火源管理,针对民工驻地、施工场所等重要部位火源管理任务重、难度大的特点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源头管理,坚决做到人走火灭。
林内杂草较多,林又极易燃烧,所以,森林防火的任务十分艰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改革稳定大局,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稳定发展。要求各村委及企业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强化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把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二、坚持预防为主,严格依法治火
要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要把控制野外用火行为作为预防工作的中心环节,杜绝烧荒、烧地堰,上坟烧纸、林内吸烟、野炊等野外用火现象的发生,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护林员要上岗到位,对入林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检查收缴火种,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要重点防范,死看硬守,确保万无一失。有林区的企业、村要共同建立完善森林巡查队伍,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用火行为。特别在春节、元宵节和清明期间,各村要安排人员,在各要道口严格把关,在重点地段加强巡逻,杜绝一切火灾隐患。
三、广泛宣传,营造森林防火社会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开展森林防火意识教育。林区各村委及企业要在入林的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凡损坏的要修复好。在人员经常出没的林区要张贴护林防火标语口号;发挥村广播作用,经常在广播里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尤其在节日期间,用广播宣传提醒村民上坟时注意防火。各村委及企业要加强对干部群众职工防扑火业务和安全自救方法的培训,以减少森林火灾伤亡事故的发生。进入防火关键时刻,各村委及企业要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勤制度,遇有火情,要快速反应,科学指挥,把森林火灾损失减低到最低限度,并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加强森林防扑火设施设备建设
林区各村委及企业要按照市、镇政府有关规定,建设森林防扑火设施,配备森林防扑火设备,有计划地建设完善护林房、了望台(哨)、检查站等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并对已有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提高森林防扑火能力。
五、加强护林防火队伍建设
要全面动员各级护林防火组织和护林人员紧急行动起来,切实做好当前的护林防火工作。一是镇森林资源管护队要坚持上岗,各负其责,确保辖区内不发生森林火灾。二是各村委及企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三支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三是各村有关单位要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做到组织、机具(根据人员配备铁锨、扫帚)、通讯、车辆、保障五落实。发生森林火情后,要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的规定,迅速准确地上报各种火灾信息,并严格执行火情信息归口管理制度。物资准备情况镇政府组织专人到各村各单位进行督查,检查结果列入年终考核。
六、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和报告制度
及时掌握火灾动态,镇护林防火办公室和各村委企业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休息日要实行轮休,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要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上报镇护林防火办公室(电话:),不得迟报、瞒报火情。对贻误战机,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最近以来,我县持续干旱,气温偏高,风疾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逐渐增高,一些乡镇开始出现森林火灾,给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敲响了警钟。为了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森林防火工作事关国土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生态环境建设大局,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盛世兴林,防火为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既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又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定要强化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遏制火灾高发的势头。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森林防火工作,认真督查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及防火预案执行情况,真正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险隐患。立春已过,春耕生产在即,人为野外用火频繁。各乡(镇)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火源管理。一是严禁野外用火。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的森林防火令,严禁农民烧秸秆,遇到高火险天气,要杜绝一切野外用火,严禁任何火种进入林区。二是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各级防火责任人要到岗到位,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国有林场和林业公安要加大对重点山场、重点部位和人员活动密集地方的巡查力度,不留死角。要对各瞭望台充实人员,强化力量,切实做好火情监测,不留盲区。三是加强生产用火指导。要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经过批准的野外生产用火,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人员进行指导,提供生产用火保障。要逐一落实责任和防范措施,做到气候不适不烧,无人看守不烧,未开设好防火线不烧,未做好准备不烧,严防失火。四是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各乡(镇)务必严加防范。要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加强管理,实行重点防范。五是管住重点人员和重要部位,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六是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县林业公安股要认真履行职责,与防火部门密切配合,对每起违章用火行为,都要查明原因,查清责任,严肃处理。
三、科学扑救,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群防群治”与“专业扑火”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三打”与“三不打”的关系,在山高坡陡、地形复杂、风向多变、昼夜温差不大的特殊条件下,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开设防火隔离带;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应由专业扑火队员扑打;在复杂危险的条件下,原则上不动用大兵团作战,应由精干的专业队实施,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性很强,任何预防措施的落实,都是以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为基础。各乡(镇)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宣传防扑火常识;重点地区,要通过张贴标语、组装宣传车、发放防火小册子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要加大对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在惨痛的教训中得到教育,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意识。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通知》精神,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广泛宣传,强化管理,以组织开展森林防火责任书期中检查为契机,以实施森林防火工作为突破口,狠抓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消防结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加强组织管理,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火灾多发的原因,找准存在的问题,理清整改思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全体性的护林防火工作,并通过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地区以往发生的各种深林问题,尽快改变我地区森林工作的面貌,上级领导高度重视森林工作。为了落实森林行政领导负责制度,进一步推进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实行行政村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护林员为第二责任人,镇包村领导履行主要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监督一级,层层有压力,力争将护林防火工作抓细抓实。
二、明确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乱砍盗伐、禁止放牧行政领导负责制,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地保护我地区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并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和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与各行政村主要领导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了森林防火责任目标。在防火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日记录制度,每周由值班领导和值班干部负责填写记录,严格交接班手续,力争不留空档。保持通迅联络畅通,不放过任何可能出现事故的机会。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为加强野外用火管理,认真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大了对农事用火的监管力度。在春、冬季森林火险期到来之前,统一组织,开展以森林防火、乱砍盗伐、禁止放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教育为主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在林场设置固定宣传墙。在主要路口、公路两侧设置宣传牌,印发森林防火、乱砍盗伐、禁止放牧宣传单份,书写标语张,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大大消除了各种隐患,控制了森林事故的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
1.我地区林业面积大,火情监测难。
2.群众农事活动中烧田埂草习惯还存在,尤其是抛荒农地,林间空地采用烧田草,使得防火工作量大增。
3.近年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谋先,留守人员多为年老体弱者,用火随意性很大,造成隐患。也增加了野外用火管理难度。
4.防火设施简单,无专业防火设施,扑火队员缺少专业人员培训,扑火能力较弱。
五、工作打算
1.继续落实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乡、村、组三级护林防火体系,并发挥良好作用。
2.加大护林防火的宣传力度,真正把森林防火、乱砍盗伐以及禁止放牧变成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清明节期间是我区森林防火最为要紧,关键的时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按照上级有关精神,我区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认清形势的基础上,统筹做好清明期间和疫情防控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通过强化野外用火管理、排查隐患、加强宣传发动、充实防火物资储备等多项措施,确保我区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现将近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区上下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把遏制森林火灾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3月25日在参加全省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召开了镇分管领导、林场、景区管理局、局相关股室、林业站长森林防火工作紧急布置会,传达落实全国、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3月30日上午召开全区干部落实研究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落实再部署,压实森林防火责任,以管住人为火源是第一要务,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村,落实到组,落实到户,做到森林防火全覆盖。
二、宣传发动,营造全员开展森林防火良好氛围
把宣传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坚持“以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积极倡导安全用火,教育引导群众在祭祀活动中破除迷信、更新观念,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立文明劝导点,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火意识。清明期间,我区共制作宣传横幅22幅,悬挂于交通要道;发放清明森林防火宣传单2000份,让村干部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制作文明劝导员袖标200个;制作设立文明劝导标牌37个;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2辆,累计宣传30余次;23个村和2个社区通过村专职巡火员、生态护林员用小喇叭录音,捆绑在摩托车和车辆上,循环播放,营造了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三、“区镇联动”,保障防火一线力量充足
针对清明节期间“祭祀人员多,车辆密度高”的特点,为安全度过高火险期,保障森林防火一线力量充足,我区以“强化防范措施、强化各村祭祀管理”的目标,制定了《明月山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应急专项预案》,印发了《明月山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紧急通知》和《明月山风景区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森林防火落实到村,户。建立区、镇联动工作制,在各镇、村重要地段设立的“文明劝导点”, 严守重要路段、严守重点林区、严查火源火种,值守不留空挡,遇突发火情能及时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清明节护林防火期间我区共设立“文明劝导点”37个,发现隐患3个,整改完成3个,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加强物资储备、夯实防火工作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