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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三条各地应当加强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对中小学校进行布局调整时,应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因素。
第四条中小学校长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接送车(船)
第五条学校应当积极主动与交通部门联系,合理安排班车、渡船、线路。有学生接送任务的学校应当按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有乘船学生的学校,应当按学生过渡航线编排小组,并指定组长负责过渡途中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还要指派教师护送学生上船。严禁未经港航管理部门批准的船舶运载学生。
学校应当对每次接送学生的时间、人数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第六条为确保接送学生行车(船)安全,杜绝超载现象。学校可合理调整学生的上学放学时间,在确保完成规定教学活动时间的前提下,按错时制管理,轮回接送,减轻学生接送车(船)运载压力。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七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要督促中小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将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的内容。
第八条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充分利用《人•自然•社会》等地方通用教材,通过安全教育周、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周班会、活动课、演练等多种形式,和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校园网等载体,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第九条学校应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和责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第十条学校教师应当在上学、放学高峰时,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好交通秩序,在学校附近主要交通干道要护送学生上下车和穿行公路。要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学校要按照乘车路线组织学生乘车,建立好路队制度,保障学生乘车途中和上下车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要继续实行“小黄帽路队”制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掌握横穿马路、铁道道口等交通常识,确保行路安全。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城镇中小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园外开展体育活动的农村中小学校,可以暂时组织学生在附近的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教育部门应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落实资金,按规定建设体育场地。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四条杜绝将中小学校校园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五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加紧落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第五章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育部门与学校,学校与承运人应当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县政府决定在汛期来临前召开这次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年和明年上半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的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认真分析当前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安排部署今年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对20*年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刚才*处长传达了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江海局长代表县交通局就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了十分重要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20*年工作,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年工作重点,求是客观,我都赞成。会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进行经验交流,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大家可以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借鉴。希望同志们以先进为榜样,继续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全力推进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县政府与有关乡镇政府签订了20*年度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单位要坚决落实责任书明确的任务;市交通局领导就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希望同志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落实,要将此次会议精神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并传达到每个有渡口的村(居委会)和水上从业人员。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一贯关心、支持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市交通局领导和长年战斗在水上交通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谢意!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希望他们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下面,我就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晰思路,切实加强领导力度
今年以来,全国发生两起水上交通安全特大事故,造成40人死亡。1月13日,*省*市*县新甸镇魏湾村一艘乡镇船舶违章载人,造成12人死亡;3月15日,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西溪镇一艘乡镇自用船舶违法载人,造成28人死亡,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给我们从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同志敲响了警钟,也充分凸现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我县地处长江中下游,境内河流密布,虽因行政区划调整,仍有近一半的乡镇部分群众出行离不开水上交通。目前,全县共有客渡渡口27道,客渡船舶32艘,430座,年客运量70万人次,平常客流量小,但客流高峰期少数渡口的日客流量达1000多人次,给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多年来,由于各有关部门、乡镇、渡口所在村(居委会)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实现了连续12年无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但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局面:一是渡口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大部分分布在交通很不方便的乡村;二是渡口条件简陋,大多渡口都是自然岸坡,群众上下很不方便;三是渡船状况老旧,仍有少数木质船、非机动船;四是渡船、渡工持证率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有少数渡工既没有进行驾驶培训,年龄又大,一旦发生问题,后果不堪设想;五是有极少数乡镇政府安全责任没有得到落实,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清,“乡镇船舶乡镇管”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再加上部分群众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盲目追求时间效益和经济效益,致使农用(或自用)船舶和少数客渡船舶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章载客航行现象时有发生,且屡禁不止。因此,从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同志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切实提高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县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网络。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坚决扼杀事故苗头
当前,汛期即将来临,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责任分工问题。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单靠一个或几个部门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乡镇客渡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和《*县乡(镇)客渡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各乡镇政府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起县、乡、村全面负责的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乡(镇)、村日常管理和乡管员、重点渡口现场监督员的现场监督作用,坚决制止各类违章行为的发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负责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交通及海事部门要负责做好水上交通经营中的安全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阻挠海事执法的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要负责做好农用船舶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逐步建立起各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程序化、制度化的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二是措施保障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格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堵住源头:一要夯实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按照《*县乡镇客渡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每季度组织渡口所在村(居委会)、船舶所有人及经营人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学习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文件,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防范对策,督促他们做好渡口船舶的安全保障工作,并不定期地开展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排除隐患。在客流高峰期、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要安排专人负责渡口秩序,阻止冒险航行,违章航行行为的发生。二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县海事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决不手软,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彻底解决好私设渡口、非客渡船舶非法载客,客渡船舶严重超载、冒险航行等违章行为,促使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三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员、渡口现场监督员、船员(渡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员、监督员、船员(渡工)是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和操作者,这支队伍的稳定和自身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县交通、海事部门要把他们组织起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法律、安全意识。各乡镇也要把稳定这支队伍,提升他们的素质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在政治、生活方面予以关心、照顾,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县海事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门坎,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客渡运输管理上予以政策倾斜,在年内实现渡工(船员)持证率达到100%,船舶持证率达80%以上。四要抓住机遇,加快渡改桥、标准化渡口建设和渡船更新改造步伐。省交通厅已向交通部申报了渡口建设改造资金,用于小渡口的专项改造,我们要抓住这次机遇,想法筹措配套资金,对能渡改桥的渡口尽量实施渡改桥,不能实行渡改桥的渡口要加快渡船更新改造和标准化渡口建设步伐,从源头上解决运输载体的安全隐患。五要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各乡镇政府和交通、海事部门要紧密配合,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根据全县当前乡镇船舶、渡口分布现状和各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细致地对全县各类船舶开展安全检查,检查中要做到“三个到位”,即宣传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要检查船舶、渡口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渡口是否有政府设置批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船舶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足、配齐,船舶是否超载运输。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成有关单位和船舶业主进行整改。对未经审批私自设渡营运,货船载客,人货混装,一般货物与危险品混装,船舶带病航行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从重处理,力争做到船舶无违章、无“缺陷”、无“私设”,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确保今年万无一失
为了不断地吸取经验教训,切实做好工作,我们的工作计划都需要用心去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交公司春运安全工作计划》,供您阅读,参考。希望您能有所收获!
公交公司春运安全工作计划
2012年“春运”工作自1月11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为期40天。为确保全县渡口春运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祥和的春节;沈丘县交通局“四项举措”进一步稳定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确保今年全县渡口春运安全。
一、 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为确保今年春运工作满意、便捷、安全,我局在成立春运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了渡口应急小分队。同时,邀请渡口所在地村领导、落实运力安排,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辖区各渡口、渡船严格执行渡船操作规程、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渡口、渡船非法载客、违章超载和冒险渡运现象,要求不符合渡船安全技术状况的船舶不得开展“春运”期间的旅客运输业务。
三、 加强对渡口(渡船)的监管。
我局针对去年雨雪冰冻天气对“春运”工作的影响,结合今年特点,进一步加大渡口监督检查力度,对客运量较大的周营乡刘集渡口、刘集西渡口、徐湾渡口、张营渡口(学生渡口)、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监管,必要时将派专人现场监管。制定应急预案,严格禁止违章超载和冒险渡运行为,严防突发事件、确保春运安全。
四、 加强安全监督和值班制度的落实。
为保证政令和信息畅通、确保2012年度我县渡口春运安全、有序。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豫政[__]50号)的文件精神,对渡口、渡船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管理规范。严厉打击私设渡口、非渡船渡运、无证驾驶等非法渡运行为、防止渡船带病投入营运。维护正常的渡运秩序,促进安全渡运、同时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全县渡口安全生产动态,真正打造平安渡口、平安渡船,确保2012年度全县渡口春运工作安全、有序。
公交公司春运安全工作计划
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严格管理﹑狠抓落实,以“五不发生”为目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安全“四项指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之内,重点做以下安排:
一﹑继续坚持安全宣传教育
(一)坚持教育制度,企业每月组织二次安全教育会议,对驾驶员﹑经营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对《GPS监控管理办法》﹑《车载视频监控工作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全面压降“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二﹑继续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日常检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到各客运站对所属营运客车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大家遵章守纪﹑文明服务。
(二)季节性检查:一是夏季到来之前对所有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进行隐患排查,如:消防器材﹑油﹑电路﹑轮胎等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满4年以上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目的:消除车辆爆胎﹑自然隐患);二是年底对冬防物资的配备,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查(目的: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夏季和冬季在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进行隐患排查的同时,得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规范从业行为进行隐患排查。
(三)安全生产基础档案管理工作检查
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台账的建档﹑归档进行检查(目的:规范统一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台账,及时发现管理上的缺陷,加以改进)。
四﹑认真落实车辆强制二级维护制定。
五﹑做好“安全生产月”﹑“道路客运安全年”以及几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运输工作。
六﹑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把驾驶员:“准入关”做好驾驶员的招聘管理工作,加强营运车辆驾驶员储备工作。
七﹑继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2014年安全工作重点是加强驾驶员,车辆的动态管理,严厉打击一切违法行为,努力压降“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行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2014年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公交公司春运安全工作计划
为构建平安和谐赤水,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预防和减少我镇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打造“平安赤水”的一项重要措施,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努力,力争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机制健全设施完善畅通有序管理规范”的程度,实现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最终目标。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建立政府主导的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建立由政府主导,其他部门有明确职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有明确要求,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2、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各村(社区)各部门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实现交通安全宣传经常化制度化。
3、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法制教育内容
建立更广泛的交通安全公共教育计划,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和教育纳入中小学的法制课教学内容,成为在校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德育品行评定。在校中小学生对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律法规知悉率达95%以上,行走规范率达90%,交通违法行为逐步下降。
4、探索建立专业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制
积极研究和探索进一步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业化的改革措施。建立专业化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中心,并结合普法宣传教育,使机关单位企业镇(村)居家庭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明显提高,全民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大幅度提升。
(二)改善道路安全性
1、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
建立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不断提高道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凡涉及与交通有关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在新建改建道路时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交通安全设施达不达标的道路不得验收和使用。
2、改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
政府将加大对已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隔离防撞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明确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渠道。加强对急弯陡坡傍山临水临崖路段道路的管理,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公路行车的安全性。
建立与道路建设相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资金投入制度,新建道路具备完善科学合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完成全镇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整治,整治率达到有关要求。
3、采取全面措施,确保道路行车安全
对于不能得到及时治理的事故多发路段,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警告标志,加强路段管控和提醒驾驶人员安全驾驶等。取缔行车道上的摆摊设点以路为市的占道行为,确保道路畅通。
(三)建成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急救与救援服务体系
建立由派出所政府卫生等部门及紧急救援部门共同组成的,包括事故快速反应和信息传输系统紧急救援与救护预案系统紧急救援与救护“绿色通道”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形成覆盖全镇公路网络的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网络,建立辖区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的相互配合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及时抢救伤员和快速处置事故现场的能力。应逐步与急救中心(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建立运转畅通快速处置的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
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程
(一)各村(社区)要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会议制度,把农村交通安全状况列入镇政府的年度主要考核指标。
(二)在农村开展广泛有效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人文理念相结合,鼓励农民外来务工者选乘安全的交通工具。
(三)逐步改善现有和新建农村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提高农村道路设计和建设的安全性能。
(四)积极探索农村道路路面交通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农村道路的管控。
四、通过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责任制
1、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我镇近中期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
小学生安全保证书
为构建和谐的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维护师生生命安全,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学生健康,特向本校全体师生、广大家长庄严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高度重视并做实、细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培训 通过板报、橱窗、班会、队会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卫生、活动、治安、以及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网络伤害等安全教育,创造条件组织学校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安全防范能力
三、加强学生安全管理 对在校学生实行全天候管理,只要有学生在校,就有教师值班进行跟踪管理 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实行学生放学排队制度,由教师护送通过马路,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四、密切家校联系 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信等形式,督促家长重视孩子安全,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减少学生离校期间因家长管理不到位而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
五、加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 经常性、有计划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责任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六、加强学校治安和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带班制度;积极争取当地公安部门支持,做好学校治安秩序整治和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教育教学正常开展
七、加强安全工作的检查督导 加强对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将安全工作作为教职员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全体教师认识上位,工作到位,保证质量。
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小学生安全保证书
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从我做起。众多的事故告诉我们,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只是行人、车辆一念之间的疏忽、大意。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保障每一位同学的生命安全,保障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
为了保证自己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能够安心地学习,少让老师和家长操心,我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1、 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
2、 不在马路上扒车、追车或抛物击车.
3、 不在马路上踢球、跳皮筋、打闹、玩耍.
4、 未满十二周岁不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5、 不用湿手、湿布擦电器,不随意玩耍电器.
6、 远离高压电器,不在高压线下玩耍.
7、 打雷下雨时,不在大树等易导电的物体下躲避.
8、 不在建筑施工现场站立、通行、玩耍.
9、 上下楼梯有序缓慢右行,不拥挤,不打闹.
10、 不在教室里追逐打闹,不翻越门窗.
11、 不带棍棒,刀具等危险品上学,不做危险游戏.
12、 正确使用剪刀、圆规、铅笔、钢笔等学习用具,避免伤害别人.
13、 正确使用体育器材,注意保护自己和他人.
14、 参加体育活动时要严格按老师要求去做.
15、 不看不健康的书,不进入网吧即娱乐场所.
16、 不私自外出,不与人口角斗殴.
17、 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不吃腐烂变质食品.
18、 不带零食进校园,不到学校周边小摊买食品.
19、 不带烟花、炮、火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
20、 不吸烟,不玩火,防火防盗.
21、 不跟陌生人走,不接受陌生人的礼物,在校期间没有老师允许不得离开校园.
22、 不爬树、电线杆,不到危险的地方去.
23、 加强体育锻炼,不与传染病接近,积极参加预防.
24、 维护校园文明,确保校内外安全,做文明的小学生.
小学生安全保证书
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从我做起。众多的事故告诉我们,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只是行人、车辆一念之间的疏忽、大意。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保障每一位同学的生命安全,保障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江义小学校开展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承诺活动。要求每一位学生及家长自觉做到以下承诺:
家长承诺:
1、对孩子履行监护人的义务,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
2、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识。
3、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管理,发现孩子的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和纠正。
4、指导孩子正确骑行自行车,严格禁止孩子骑电动、摩托车等机动车上学、放学。
5、密切与学校沟通共同教育管理学生。
学生承诺: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骑自行车时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者手中持物;不
追逐打闹,不三五并肩行驶;严禁后座带人;严禁在校园内骑车;不违章骑车。
3、严禁骑电动、摩托车或其他机动车辆上学。
4、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等。
5、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不搭乘证件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非
客运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等的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的车辆。
6、严格执行学校、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
承诺人 学 生(签名): 班 级: 年级 班
2014年全市教育系统综治安全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安全教育为基础,以平安创建为载体,以落实制度为保证,以加强预防为重点,以检查考核为抓手,突出工作重点,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防范整治,努力为教育现代化建设创造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度全市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完成2014年与市政府、市教育局签订的综合治理与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年不发生校方直接责任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和杜绝一般事故,全面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科学管理水平,争创市级综治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三、主要工作
1、强化安全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签订责任书。市教育局与各中心学校、局属各单位签订《市教育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各中心学校与所辖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签订责任书,校长(园长)组织副校长(副园长)、中层干部、班主任、科任教师、员工分层签订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学校与新生及其家长签订《市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2、加强安全教育。
①抓好常规教育。坚持在开学时开展“安全教育第一课”教育活动,在每周“国旗下讲话”活动中讲师生安全事项,每一学期组织师生开展一次以治安、交通、食品、防火、地震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科学应急避险、安全逃生演练”活动,每一学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与测试。
②做好节点教育。3月31日开展主题为“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的第十九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5月起至10月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及家长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在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6月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11月9日“全国消防宣传日”、12月2日“交通安全日”等组织开展专项教育。同时积极组织师生参加2014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公益活动。
③推行跟踪教育。对表现异常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实施跟踪教育,防范意外安全事件发生。四是开展融入教育。把安全教育融入到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和环节中去,加强学生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和安全警示教育,发挥安全教育合力共振作用。
3、完善落实制度。
①修订和完善《市教育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学校坚持与新生及其家长签订《市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②进一步落实《市中学生异常情况管理办法》,通过《学生异常情况联系手册》,加强对学生异常情况的管理;每学期开展一次师生健康调查,发放《学生健康状况联系单》和《教职工健康状况联系单》,及时了解师生身体、心理等异常情况,采取切实可行应对措施;
③强化“日周月期年”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台帐管理。
④建立安全责任一日体验制度。
各学校要安排所有校级领导每学期至少用一天时间,对学校所有安全事项进行一次完整的安全体验检查,寻找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形成书面体验报告,在学校行政例会研究解决办法,将学校领导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⑤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各学校要对每周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每周要向中心学校报告安全管理情况,各中心学校、局属学校每季度向市教育局报告安全管理情况,做好重点事项的跟踪管理和督办处理。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事故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和虚报事故信息。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各地上报学生溺亡事故信息时,要同时报送学校与溺亡学生家长签订的《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复印件)或溺亡学生家长在防学生溺水事故《告家长书》上的签字回执(复印件)。
4、狠抓常规管理。
①加强校园安保工作。要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学校要聘请55岁以下的专业保安人员担任门卫,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值日护导教师,实行校门24小时值守;学生在校期间校园一律实行封闭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要实行审核、登记、准入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防范标准》的要求加大安保投入,力争在2015年前安防达到省定标准。
②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条例》、《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确保校车运行安全。要进一步强化校车和接送学生用车的管理,严格审核校车驾驶员资质,严禁学校幼儿园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严禁接送学生用车超载、超速。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街道上嬉闹玩耍,教育学生不要乘座“三无”车辆上下学,鼓励学生举报接送车辆违法行为;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做好对接送车辆的管理,制止不合格车辆及超载等违章接送学生的现象。
③加强饮食饮水安全管理。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和蓄意投毒事件的发生。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定期查体、持证上岗,食品原材料采购要定点、索证,食用具要生、熟分开并及时消毒,主要食品必须留样。学校自备水井要远离污染源,定期开展消毒工作,其水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开水桶、水井要加盖加锁。
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一律禁止设置备用电器插座,禁止学生私接电器,禁止学生使用明火。学校要定期进行消防、用电设施检查和维护,确保灭火器材、安全通道、应急照明灯等能够正常使用。
⑤防范拥挤踩踏事故。学生在校期间要确保教室前后门都能随时打开,便于紧急情况及时疏散。教学楼走廊特别是楼梯间要安装应急照明灯,防止阴雨天楼道黑暗造成拥挤。要合理安排学生下课和放学时的疏散顺序,安排专人在楼梯口等关键部位值守,及时疏导拥挤人群。
⑥加强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学校组织的校内文艺汇演、运动会等大型活动要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方案。学校组织的重大校外集体活动,要制定周密、安全的预案,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同时报告公安部门,落实好防范保障措施,确保师生安全。要建立学生健康档案,限制特异体质、患有心脏病等疾病的学生参加剧烈运动。
⑦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围墙、厕所、场地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检验,确保各项办学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学校无力解决或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⑧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寄宿制学校除了要加强学生宿舍消防、用电安全管理外,还要特别加强学生(尤其是女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工作,防止不法分子对学生造成侵害。宿舍要设立值班管理室,落实宿舍管理员,坚持昼夜值守,实行就寝点名,严格探视程序,严防学生夜间私自外出。
⑨加强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学校实验室易燃、易爆、易腐蚀、放射、剧毒等物品必须专库(专橱)存放、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门记录。压力容器(含锅炉)、煤气设施等特种设备应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性能稳定、正常使用,同时要加大监控措施,严防蓄意破坏。
⑩加强教职员工的矛盾调处和教育疏导工作。要加强对教师和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教职员工殊人群的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建立帮教档案,防止因教职员工师德失范及师生员工的极端行为引发伤害师生的安全事故。
5、营造安全环境。
要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同综治、公安、城管、卫生、药监、文化、交通、工商等部门的联系,争取他们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查处非法违规接送学生车辆,科学设置交通警示标识和交通安全设施,取缔非法违规网吧等娱乐场所,拆除校园周边各类违章建筑,清理非法经营服务场所和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1、本人能认真学习了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XX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2、本人能认真学习学校制定的《XX省**电力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细则》、《XX省**电力技工学校习惯性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XX省**电力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细则》、《XX省*电力技工学校交通运输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安全制度并熟悉学校的安全生产目标。
3、本人能清楚并掌握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办公设备、办公室门窗、办公区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安全要求,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
4、本人原意遵守学校制定安全制度、实施细则,自觉接受学校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的约束。
5、本人力争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和“在我身边无事故,我在岗位无差错”。
为规范全市客运市场交通秩序,整治当前客运市场存在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整顿客运市场规范交通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校车管理,确保校车安全。由市教育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立即对全市校车的运行状况、驾驶员的资格及安全行车状态进行检查摸底,要检查到每一所学校(幼儿园)、每一辆校车、每一位校车驾驶员。对未年检、已达报废标准、车况较差的校车,责令立即停运整改,确保校车的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相关设施齐全有效。校车驾驶员应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计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没有发生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要对校车设立限速、GPS定位、监控系统,市交警大队要依法查处校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确保校车接送学生安全,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二、严禁农用车、摩托车等非营运车辆载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由市农机局和市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对农用车、摩托车、低速载货车、拼装车载客运营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载客车辆,一律依法予以查扣,并从严进行处理,该报废的坚决报废;对违法载客的驾驶人员,依法给予扣分、罚款处罚。市农机局、市交警大队要加大日常上路巡查工作力度,特别是对320、209国道等重点路段的巡查。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群众、学生不乘坐农用车、摩托车等非营运车辆。
三、规范农村客运班线管理,确保群众安全出行。由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牵头,严厉查处农村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农村客运车辆。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要在全市建立GPS定位大系统,对农村客运车辆设立限速、视频监控系统。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和市交警大队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和安全正常行驶。各农村客运营运企业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树立“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意识,切实做好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四、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工作中严禁推诿扯皮。在查处违法车辆时,对查扣的车辆要依法逐一登记并开具清单,实行统一保管,依法处理;对在工作中、徇私枉法、不负责任的执法人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对拒绝、妨碍、阻碍执法人员执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人员,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部分农村地区出现许多“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黑校车”从事接送中小学生、幼儿(以下简称“学生”)上下学的非法运营活动,这些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近期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学生的人身安全。对此,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好这个问题。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各类“黑校车”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正确引导学生和家长抵制乘坐“黑校车”,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做好农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地教育、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要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坚持“地方负责,属地管理”和“疏堵结合,防治并重”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到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分工明确,制度健全,措施有力,逐步构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政府责任,增进部门合作。各地教育、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营、管理规范”的校车运营与管理机制,结合当地情况,积极研究出台扶持农村学生交通服务的政策和办法,总结和推广各地在校车管理方面好的做法与成功经验,切实为广大农村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学公共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交通、工商、税务等各部门间的合作机制,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对“黑校车”的整治力度。
三、继续做好校车排查和检验工作。*年秋季开学初,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和租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及驾驶人、行驶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必须见车见人,不留死角,并登记造册,逐步建立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动态监管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和租用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否则禁止运行。
四、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年秋季开学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结合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和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对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深入的交通安全教育。每所学校要采取宣传画、挂图、卡片、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尤其是要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
五、切实落实农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要进一步明确教育、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监管责任,中小学幼儿园要有专人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并逐步探索建立幼儿和低年级学生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跟车值班教师要负责清点学生人数,保障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安全,坚决杜绝因将学生遗忘在车内造成的恶性事故。中小学幼儿园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必须检验合格,取得运营资质,集体接送学生的车辆统一由中小学幼儿园租用,不得租用外地机动车、个人机动车和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教育和资格审核,不得聘用不合格驾驶人;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公交管〔*〕162号)要求,研究制订接送学生专用校车的统一标识或标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核发接送学生车辆标牌,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喷涂接送学生专用校车标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路检路查,坚决查处不合格的车辆运载学生上下学,查处超载、超速和酒后开车等违法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学生上下学乘坐校车的安全纳入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
9月份学校安全工作具体小结
(1)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师生安全。9月份,我校对校舍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2)为了进一步贯彻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对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教育,拓宽其知识面,掌握一定的防震减灾自我防护知识与技能,深入发挥“小手拉大手”的功能,促进全民防震减灾意识的提高,我校结合实际,在开学第一周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周统一思想、提供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防震减灾演习卓有成效,提高了学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天例会的必讲内容;值日教师要加强责任心,切实执行学校按时清校的规定,等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