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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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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第1篇: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范文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技术支持系统;应急预案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sis the current main problems in power emergency system from the coping power incident angle, fromthree aspects amongstrengthening the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constructing strong power grid emergency technical support system and standardizing emergency management,this paper presents electric power emergency management and countermeasures research of emergency ,that builds strong city power grid, lowers power operation risk and strengthens the repair reconstruction and restoration work after power grid accident to improve the ability of the emergency treatment and strain.

Key words: emergency;emergency technical support system;emergency plan

中图分类号:U665.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国内因突发事件和灾害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事故的影响程度日益严重,如:2008年“5.12”四川汶川地震引发大面积停电;2008年1月份,云南电网昭通地区遭受了持续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云南电网受到严重破坏;2012年“6.14”云南丽江单点暴雨引发特大山洪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建立健全电网应急体系,保证电网供电安全,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已成为电力企业高度关注的问题。

1、突发事件

1.1突发事件的起因

从电力系统事故发生原因的角度看,主要有自然灾害、电力系统内部因素、外部人为破坏因素三大类。

自然灾害因素包括台风、暴雨、海啸、洪涝、地震、雷电、覆冰、滑坡、高温、严寒、高污秽和生物灾害等。

电力系统内部因素主要指电力系统设备元件自身引起的,或人为误操作引发的,非外界因素造成的故障,或者造成电力供需不平衡的电力危机因素。

外部人为破坏因素主要指电力设施被破坏造成故障的因素。

1.2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对电力系统以及社会的影响程度,可分为以下三类:

第Ⅰ类:造成普通企业、小城镇等停电的事件。

第Ⅱ类:造成重要企业、重要城市大量居民停电,使居民生活受到影响的事件。

第Ⅲ类:造成重要机构、重要用户以及重要场所停电,导致城市瘫痪的事件。

电网正常运行时发生第Ⅰ类事件,电力系统应当保持稳定运行,同时保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电网正常运行时发生第Ⅱ类事件,要求电力系统保持稳定运行,但允许损失部分负荷(或直接切除某些负荷,或因频率下降而使负荷自然降低)。

电网正常运行时发生第Ⅲ类事件,电力系统可能不能保持稳定运行,但必须有预定的措施以尽可能缩小故障影响范围和缩短影响时间。

2、电网应急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应急技术支持系统薄弱

突发事件很可能导致调度通信受到严重影响,由于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的无线对讲、卫星通信等通信技术装备还不够完善,不能满足各种应急处置的需要。如:目前的卫星通信大多要求在空旷的环境下才有信号,当发生地震等严重的突发事件时,卫星通信很难畅通。

2.2应急预案不够完善

应急预案重点关注的是电网故障的紧急处置,对人员安全保障方面涉及较少,特别是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和人员被困的应急救援准备不足。

2.3应急处置技能缺乏

应急人员在通讯不畅、条件恶劣等突况下进行电网抢修、人员救援等方面的技能还比较欠缺,需要通过大力培训和演练进行提高。

3、电网应急管理及对策研究

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从国家到地方制定了不同层面的应急预案。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有:国务院2006年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有:电监会组织制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南方电网公司的《南方电网公司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试行)》和《南方电网防范电力安全事故运行控制指导原则(试行)》。各级电网公司和发供电企业依据试行的应急预案编制各自的应急预案,给我们应对电网突发事件提供了重要的帮助。

但是,仅有应急预案是不够的,还需要在电网建设、运行、管理和技术等方面采取系统配套的措施,才能有效地提高电网抵御突发事件的能力。

3.1加强系统规划建设

电网建设与电源建设应协调配套,电网规划和电源规划是不可截然分开的整体,要保障电网供电安全,必须从电源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综合考虑,优化电源布局,加强本地电网与大电网关键输电通道、地区间重要输电联络线的建设,逐步消除电网薄弱环节,解决一些输变电设备长时间重载运行、单线单变供电、输电断面瓶颈、电磁环网等安全稳定问题,建设坚强灵活的电网,保证电网输送通道的畅通。

3.2建设坚强的电网应急技术支持系统

完善的电网应急管理体系是加快恢复供电的必要保障。充分利用国家灾害监测和预报部门,采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通信与自动化技术,及时掌握各种灾害数据,增强电网专用的冰雪和覆冰检测、雷电检测、地震检测,争取更多时间做好灾前准备,实现对电网大规模灾害的监测、预警和恢复控制。

电网应急技术支持系统还应该包括坚强的监控和调度系统,完善异地备用调度指挥功能,若当地遭遇重大灾害,导致本地调度不能正常指挥的情况下,可以启用备用调度,以保证电网调度指挥的不间断和系统的安全运行,同时也要加强临时指挥调度系统和技术装备的研究建设,在灾害发生后,为受灾地区提供快速的应急供电支援,应对严重突发事件下的应急调度和抢险需要。

电网因网架结构、稳定破坏等原因造成大面积停电后,一般会解列成若干个孤立的小电网,为保证孤岛电网的安全,应加强研究分布式电源的联网运行控制技术、孤立电网运行过程中的发电机励磁、调速系统控制策略等。

3.3规范应急预案的管理

电力应急管理基本目的就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突发事件的发展,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而规范的应急预案可以大大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规范的应急预案应具备以下三点:

1)可操作性。一份不具备可操作性的预案等于没有预案,预案是否具备可操作性,不仅依靠预案的编制和审核,还需要进行不定期演习,及时发现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电网“黑启动”方案,需定期检验指定电源机组的自启动能力。

2)重要性。突发事件会导致不同规模的停电范围和不同的停电持续时间,对不同用户的影响程度不同,预案应明确各类突发事件对各类电力用户的影响程度,在保证重要用户供电的同时,也考虑其他用户的最低用电需求问题。

3)标准化。各类应急预案应有标准的格式,包括应急的预防、准备、相应、恢复及总结等过程,不仅可以规范预案的制定,还可以提高应急处理效率。应急预案指导突发事件的处理,总结处理效果又可以指导预案的修编,提高对突发事件处理、应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张文亮,周孝信,白晓民等.城市电网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供电安全的对策研究.中国电机工程学报,2008.

【2】李坚.电网运行及调度技术问答.中国电力出版社.2004.

【3】胡翔,刘英学.电网应急管理理论与对策研究.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2008年学术年会.2008.

【4】徐瑞卿,周渝慧.突发事件下的电力应急管理.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7.

第2篇: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范文

关键词: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 资金 问题

一、引言

进入21世纪后,一系列突发事件在国内外频发,一系列重大的全球性问题需要我们面对,公共安全问题、气候灾害、事故灾难、地区冲突等问题时常发生。应急资金作为应急管理机制的中心环节,为处理突发事件提供财力支持。资金应急管理机制贯穿着整个应急资金的筹资、分配、使用等过程,然而我国在应急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所以,研究应急资金在对一些突发事件进行预防、处置和重建等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足,能够有效的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害,保障灾民的生产生命安全,保证应急资金利用的最大化,从而维护国家和政府的形象。

二、我国应急资金管理现状

1.我国在应急资金筹集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一,在进行财政应急资金筹集时,筹资的途径过少,筹集到的资金不多,方式上也过于单一。当前我国主要的应急资金筹集主要来自公共财物、财政转移和预备费、一些商业的保险资金,也包括专项资金、各界捐赠资金等等。突发事件中应急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公共财政,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我国政府机关会及时向灾区提供资金以及大量的救灾物资,还有一些财政转移和预备费等财政资金占了整个应急资金的百分之九十,社会捐助、银行、商业保险等社会资源的贡献率极低,筹资途径过少,筹集到的资金也不多。

我国只将不到中央财政百分之三的资金作为预备费,作为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国家,这笔费用起不到实质性作用,也不能支撑庞大的突发事件管理全过程。转移支付是指我国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再分配,以及财政资金在我国地方各级政府中的相互转移。我国中央财政提供的资金支持不足,各级政府代表的利益团体不同,导致转移支付发挥不了原有的作用。另外,我国在商业巨灾保险上,保险机构少、险种过于单一、保险资金管理方式不合理等问题较突出。社会捐赠资金在筹集和使用模式方面还需要改进和完善。

第二,我国缺乏完善的应急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国,国家财政和地方机构相关财政部门等需要承担一定的财政责任,而我国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对这些责任主体所需要提供的财政数目进行清晰的界定,没有清晰划分责任主体在进行突发事件处理时应履行的义务和应尽的职责,对责任和利益的划分缺乏有力的法律,从而对救灾的效果产生一定的影响。其次,在我国相关法律上,规定只有县级或者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组织批准的共募基金会才能自主的进行救灾捐赠,其他个人、团体、非民政部门必须通过基金会进行捐赠,由于一些基金会没有足够的公共诚信度,在监督捐款运作和使用时缺乏透明度。另外,对于各种不同性质的突发事件和危机事件,我国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明确的规定。在进行突发事件处理时,不能以相类似的法律法规作为法律依据,所以我国立法部门应对此基于高度的重视,针对不同领域制定相应的应急管理法案,以完善我国在应急资金管理方面的法律。

第三,对危机意识教育投入资金不足。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主要以经济建设为主。当前我国政府对经济发展投入大量的精力,使我国经济发展的整体处于良好的状态,伴随而来,是我国的各种自然灾害、社会矛盾、问题的激增。然而我国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却忽略了风险意识、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的培养,没有把危机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和必要的任务来抓。政府官员和公众都觉得危险离自己很遥远,要知道危险无处不在,只有防患于未然才能从容面对危险的到来。

学校是传播先进思想和文化的主要阵地和途径,学生的危机意识能够直接影响我国公民的整体素质水平。汶川发生地震以后,我国的相关机构和媒体以灾害应急为主题,对灾区的学生进行应急知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灾区学生对于灾害应急知识毫无了解,仅有百分之十左右的灾区学生对于灾害应急知识有初步的认识,能够进行简单的应急和处理能力。可见,我国忽略了对于学生和人民群众在危机意识方面的教育,只对于危机应急知识的教育、培训投入了少量的资金,导致我国在公民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和自救能力较差。

2. 我国在应急资金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

应急资金分配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等多个部门,也包括资金审批、拨付等多个环节。但是,救灾款在分配中很容易成为某些部门谋取利益的工具,出现资金挪用、滞留、贪污等问题,应急救灾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所以,必须完善应急资金分配制度,以实现分应急资金分配的高效率,发挥其救灾作用。

首先,在申报救灾款的过程中浪费过多的时间。我国一般由民政部门对灾情信息进行收集和处理,将灾情汇报到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会根据灾情拨付相应的资金。救援资金遵循“逐级上报”原则,从基层开始层层上报,最终由民政部和财政部统一拨款金额数量,才能给灾害发生地拨付金额。这是一个程序繁杂且时间极长的过程,延误了救灾的黄金时间。

另外,救灾款项不能及时的拨付。救灾款申请通过逐级上报后,由国务院授权的相关部门进行财政拨款。资金下拨的流程过于繁杂,每个环节都需要进行审核,一级一级的下拨。这种划拨程序的过于繁杂,使救灾款项延长了拨付时间。

最后,我国在进行救灾款项的管理时,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在救灾款项的申请时,需要很多的部门集合起来进行协商,一些人为了获取更多的救灾拨款,在协商的过程中会谎报灾情。由于救灾款项申请和拨付的环节较多、时间较长,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也比较多,导致救灾款项被占用、挪用等,资金变少让灾害重建工作不能如期进行,影响各项整个工程的进度。我国相关法律对于救灾款项数目方面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各个环节所占用的比例以及资金的使用方面的规却是空白状态,这样有造成了一些不法分子的贪污乱用现象,使救灾款项不能发挥其灾民救助作用。

3.我国在应急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一,投入的预防资金过少。准备阶段的资金能够有效的避免一些灾害的产生,或者降低灾害产生的人财损失,提供良好的救助基础。当前我国政府对于灾害救援以及灾区重建方面耗费的大量的救灾资金,而在预防阶段投入的资金过少,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监测没有高度的重视,导致在重建过程中需要耗费更多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应急管理主要包括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恢复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效果最理想的就是事前预防,其次是事中控制,最后才是事后恢复。所以,我国政府要高度重视预防性资金在防灾救灾中的作用,加大对前期资金的投入比重。

第二,救灾款项的使用效益和透明度不高。我国对于救灾款项在使用时,缺乏救灾款物信息披露方面的制度和法律,很多资金和物资在使用途径上没有明确的记录,对于资金的使用方式不能完全公开。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规定,要做到救灾款项的全面公开、账目清晰、手续完备、人们群众知情满意。我国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对相关部门在资金的投放和使用进行监督,使救灾资金能够发挥其在防灾救灾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监督工作不到位。一些各级部门在进行救灾款项的投放和使用时,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出现账目不清、分配不均、滞留截留等问题。审计机关应该对应急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果进行调查和审计,使救灾款项在管理上更加透明,从而加强应急资金在灾区救助过程中的使用效益。相关检查机关严格监督救灾物资的使用情况,对于一些违法行为进行严重的处罚。有些由于领导失职而影响救灾进程的情况,相关部门也要对此进行调查,追究其法律责任。审计和监督工作要严格展开,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4. 我国在应急资金绩效评估方面存在的问题

2000年以后,我国进入了一个崭新的世纪。从9·11事件之后,国内外开始对突发事件的管理产生高度的重视,2003年的非典型肺炎,使我国政府对我国自身的应急体系进形重新审视,相关专家致力于应急管理过程中存在各种问题和缺陷的研究,开始提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想法和提议,我国地方各个政府也针对自身的应急能力建立起完善的评估体系,加强了我国地方的应急资金在管理和评估上的力度和水平。

首先,没有统一的评估标准。对于应急管理的评估,我国没有建立一个统一的评估体系和评估标准。为了加强应急管理的工作效益,地方各级政府根据一些比较权威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和评价内容,结合各地方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的制定了一些符合地方条件的应急资金管理的评估标准。由于考虑的角度不同,评价标准和方式不一样,导致资金的使用效果不同,评估的结果和调查报告的结果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于应急管理工作的评价机构、评估标准不同,效果不一,大家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资源优化的程度不能做出客观的评价,不能有效的吸取经验和教训,从而不利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影响其指引和监督的效果。

其次,缺乏统一的评价方法,实际操作效果较低。当前我国对应急资金在管理评估方面的探究取得了良好成绩,虽然有些评估体系能够紧密的结合实践,但是实际效应达不到预期的目标。评估活动是公共领域中的一种有着重要的作用的社会科学应用,所以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能够直接影响评估的方法。在应急资金的评价体系中,主要采用定向和定量的研究方式,这两种方式也应用于评估实践中。在进行评价方式的使用时,往往会被一些外界的因素约束,虽然有了一定的理论依据,但是对于实证分析还是有所欠缺,不能发挥评价体系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财预[2000]128 号

[2]财政部,《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财预[2000]128 号

[3]人民网,政策导航,http://.cn

[4]吴陈江,审计突出一个“实”,让救灾资金“真”救灾,海峡科学,2008(5)

[5]张琦,张象至,邓九生.自然灾害救助资源的核算与披露问题研究[J].财政研究,2011(01)

[6]刘大唯.突发事件中心理危机干预研究[J].中国应急救援,2011(02)

[7]曹鹏,抢险救灾中政府与非管辖组织关系协调研究,2010

[8]王洋,供电企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处置对策研究,合肥工业大学,2011

[9]管泽锋,郑佳,李科.构建公共财政下的政府应急管理保障机制[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9(02)

[10]李严,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状况探析,北京邮电大学,2009

[11]崔军,孟九峰.我国应急财政管理相关问题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9(03)

[12]洪江.关于突发性公共事件财政救济的几点思考[J].地方财政研究,2008(06)

第3篇: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范文

关键词:高校突发事件 思想政治教育 应急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5-100-02

一、高校突发事件的内涵及特点

对于高校突发事件这一概念,学者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我们可以以突发事件的一般意义为基础,根据高校自身的特点,做出这样的定义:由于自然、人为或社会政治原因造成的,突然在校园内发生的,以大学教职员工和学生为主体,对学校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或伤害,却难以转移和立即有效解决的紧急情况。

高校与其主体大学生的特殊性决定了高校突发事件与一般公共突发事件相比,不仅具有公共突发事件的突然性和有害性,还具有其自身的特点,比如迅速蔓延性,范围广大性,社会敏感性,主体活动性。

二、高校突发事件的诱因分析

要做好高校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必须首先厘清其发生的原因,一般来说,其诱因主要有以下三个层次:

(一)学生层面

我国当今社会正处于过渡时期,是矛盾不断涌现、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且就业形势严峻,学生们深切地感受到来自经济、学习、就业、情感等各方面的压力,这些给部分学生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未能及时调整压力,也没有合理的宣泄焦虑、抑郁、厌世等消极悲观情绪,最终使其不堪重负,造成思想和行为上的失守。

(二)学校层面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学生数量迅速增加,高校教学水平、后勤服务、硬件建设却与学生规模和不断增长的需求不兼容,容易导致学生的不满,如果处理不及时或不当,随时可能导致危机事件。此外,高校长期实行计划体制的管理模式,高校面对公众的范围有限,社会责任单一,在面对如今学生人数和需求日益增长时,再延续原有的管理模式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落后的管理方式,也易导致发生突发事件。

(三)外部环境层面

新世纪之初,全球的自然灾害、生态危机等灾难不断爆发,直接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包括高校的教师和学生,使其产生恐慌心理。这种混乱的状态,为次生事件的发生奠定基础,也为高校的安全和稳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另一方面,学校周围不良的大社会环境,也为突发事件的发生增加了一个危险因素。不法分子已经有针对性的瞄准了高校这一广阔的市场目标,学校周围居住的人员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威胁着教师和学生的人身安全。

三、思想政治教育在应对高校突发事件中的功能

全面了解和认识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是科学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前提和基础。

(一)事件发生前思想政治教育的预警、防范功能

及时准确地进行思维预测的行为是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科学性的举措,而且,当今的大学生思维多变,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只有在更复杂的社会条件下继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预测,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才能够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前提下,提前计划,启动预防危机管理。因此,加强突发事件前的动态预测,能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现更好的效果,并为处理突发事件的科学决策提供安全保障。

(二)事件发生时思想政治教育的稳定、导向功能

突发事件爆发后,因为它在短期内的信息缺乏的情况下,很容易引发社会恐慌,人们的心理和行为很容易互相传染,可能会导致更大的社会动荡。因此必须用思想政治教育把学生的思想引向一个积极的、健康的方向发展,以防止不利因素的增长,为维护校园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解决高校突发事件仅仅依靠学校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呼吁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积极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通过社会宣传和动员,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热情,使人民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三)事件发生后思想政治教育的协调、整合功能

遭遇突发事件影响的主体如何恢复到以前的状态是事件发生后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在这个阶段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功能。事件发生后,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民主的说服教育,相互沟通,情绪调节、心理调节和人际适应等方式,以达到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建立新的人际关系的目的,从而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思想政治教育在突发事件后需要整合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制度的整合。完善工作体系,促进其在老师和学生中的认同感。第二,精神的融合。不同的个人或群体,由于主观和客观条件的差异,对其造成的影响是不同的,要对差异的分化和利益冲突进行整合,形成精神合力。第三,心理的整合。通过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等方法和手段的使用,帮助当事人消除在事件过程中心灵留下的创伤,让其重新适应生活。

四、进一步完善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一)增强危机意识,预防突发事件于未然

处理高校突发事件的最佳途径是将其扼杀于萌芽阶段。因此,高校突发事件的处理,首要任务是做好防范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主动做好预测和预防,掌握学生思想和思潮的动态信息,及时向各有关部门预测,进而制订科学的预控措施,多方合作,整合各种资源,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达到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的目的。为了有效地防范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高校应当根据自己的条件,建立一整套相适应的防范机制,在事件发生时高效、快速的做出反应。除了危机应对机制,危机意识教育是危机管理防御的首要防线。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要注重危机意识教育,以促进建立危机早预警和危机后管理机制,促进整个危机预防和控制体系更加完善。

(二)确保信息畅通,减少突发事件的消极影响

通畅的应急信息机制对控制紧急情况的发展,遏制谣言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要对新闻媒体机构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正确指导和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舆论导向功能。尊重和满足大学生的知情权,是高校民主管理的一个重要体现。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管理者和学生之间的良性互动,使学校新闻媒体更贴近大学生活。此外,应急信息的,要讲究策略和艺术,以确定紧急情况下不同阶段所的内容。事件爆发的早期阶段,新闻媒体应当及时赶到现场,掌握真实的信息,第一时间初步了解到的情况,及时稳定住教师和学生的情绪,消除他们的忧虑和恐慌心理。在事件处理期间,利用媒体宣传工具,及时救援工作的最新进展,并动员公众参与救援活动,号召全社会提供物质和人力支持。在事件发生的后期,针对广大群众思想上容易出现放松、情况,应及时敲响警钟,以提高他们的警觉,继续处理好善后事宜。

(三)做好恢复与重建,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突发事件的发生对高校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事件发生后恢复和重建的首要任务是具体的消除突发事件导致的损害和负面影响,恢复高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一方面,学校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包括查明事故原因,检查消除隐患,恢复和重建基础设施,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使广大教师和学生返回到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另一方面,为了安抚受害者,要做好事后的沟通,积极矫正事件引发的后遗症。对受害者,通过详细的心理干预方案,邀请心理学家提供辅导,建立信息档案,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变化,尽快医治其心理创伤,使其恢复心理健康。

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提出高校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法,能够有效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减少其负面影响,促进高校、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改善高校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尽管不是唯一的途径,却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高校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管理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1D021]

参考文献:

1.张国亮.关于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理性思考[J].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3)

2.刘建军.思想政治工作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对策性思考[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09(9)

3.王鸿.危机管理视角下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稳定功能[J].广西社会科学,2009(4)

第4篇: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范文

关键词:完善 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管理机制 探索

中图分类号:X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2(c)-0135-01

随着社会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无论是对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都是一个无法逾越的环境问题。因此,本文试图在借鉴发达国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内涵

环境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相关部门为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而进行的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包括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恢复等动态过程。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要求政府必须采取不同于常态管理的紧急行动和措施,作出有效的决策。但是,在这种紧急状态下要政府作出有效决策显然是很困难的。因此,只有运用宣布紧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等等应急管理措施和程序,这些措施和程序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那么这就需要将它们制度化、系统化和具体化,从而突发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就形成了。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包含以下三个层面的含义:首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是应急体制和应急制度的总和;其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具有典型的是非常态属性,只有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虚拟资源被激活,根据需求快速凝聚和运转,形成实际应对的动态运行,并且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又迅速转变为常态。最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必须以法制体系作保障,法制是应急管理机制的基础。

2 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现状

2.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法律制度不完善

在我国,应急立法往往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法可操作性不强。作为各级政府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主要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内容较为原则、宽泛,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和专项法规,操作性不够强。二是威慑力度不够,缺失赔偿条款。尽管目前施行的法律、法规对环境应急做了规定和说明,但从宏观上来看,条款过于抽象,法律框架缺少涉及事后评估、赔偿和追究责任的相关内容。

2.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制不顺畅

当前,在我国的突发环境应急体制中,各级政府实行的是各司其职的单灾种、单部门的管理模式,缺少专门的统一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性管理机构,使得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都被纳入各级政府专门机构的常规职能中。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各种灾种和各种规模的事件交织在一起的复杂局面,单一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难以实施全面的应急指挥。

2.3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不足

一是环境应急管理更多依赖于行政手段,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明显不够。二是应急队伍建设严重滞后。面对突发环境事件常常手足无措,不仅不能应对应急救援的需要,而且会引发环境突发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三是应急救援装备严重不足。由于缺少专项资金,先进的专项技术装备显然无法到位。一旦发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落后的救援装备必然不能满足救援需求,造成事故不能妥善处理,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

2.4 社会参与机制不健全

我国对全社会风险意识的宣传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养还很不足,导致社会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预应急管理的意识非常薄弱。在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中一直是以政府为主体,缺少专门的机构对企业和个人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宣传,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度不高。尽管政府在资源掌握、专业人才和组织体系等方面存在极大的优势,但突发环境事件一旦发生,仅仅依赖政府的力量一定不可避免地存在局限性,而社会力量的参与都会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尽可能把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小。

3 完善突发环境应急管理机制的对策建议

3.1 健全完善环境应急法律法规体系

第一,抓制定紧急状态法,进一步把环境应急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即使一系列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和手段已经建立,也需要从法律的层面上建立完善的体系,从实体和程序方面予以保障。第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规定。根据环境特点的变化,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估工作,及时修订《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子预案,进一步扩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覆盖面,形成相互配合的应急预案体系。

3.2 建立多元立体的环境应急管理体制

突发的重大环境事件往往会引起一系列的不良影响,对这种不良影响消除不是单单依赖一个部门的力量就可以完全应对的,它需要来自不同部门和机构的联合与协调,因而建立起多元化、立体化、网络化的环境应急管理危机体制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要求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时,应该改变传统的职能部门的划分,从事件应对的视角而非职能划分的视角来设置机构和配置权力。此外,各级政府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应按照“综合协调、分级管理、分类处理”的原则,建立一个责任明确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

3.3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第一,按照专业化的标准,加强突发环境应急管理队伍的建设。一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应急管理队伍;二是建立一支权威的应急管理专家队伍;三是建立一支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第二,加大环境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实行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第三,加强环境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依托国家现有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大中型企业,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品种齐全、规模适当、互通共享的环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3.4 动员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应急模式,不断扩大公民参与的广度、拓宽参与的渠道、丰富参与的形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联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整体联动系统。国外发达国家经验证明,有效应对环境危机的力量源泉和深厚资源在广大社会组织与民众之中,应当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应对危机。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加强对企业和民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整个社会的应急能力。

参考文献

[1] 邓水平.对创新和推进基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应急管理,2011(4).

第5篇: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范文

[关键词]图书馆 地震 应急预案

[分类号]

1 前言

俗话说的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地震具有强烈的突发性和摧毁性,而且它的发生具有不可抗拒性,人们目前尚无法抑制它的发生。地震一旦发生,所引发的破坏性是巨大的,但地震发生的小概率性却又常常使人疏于防范,但就因这小概率和百年不遇的特点才会给人以措不及防的伤害。“5.12”四川汶川大地震给我国造成了重大的损失,8万余人遇难,数千亿的经济损失以及大量受伤的心灵需要慰藉。面对灾难,党和政府采取了果断措施,全国人民上下一心,共同抗震救灾,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胜利,考验了政府应急能力,也赢得了世界的赞誉。笔者认为,正是由于之前印度洋海啸灾难中暴露出的问题,我国政府于2006年1月8日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与其配套的25个专项预案和80个部门预案,同时全国各省、市、县也都建立了本级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从而在这次抗震救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图书馆作为人们获取知识信息的公共场所,本身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和安全隐患,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大,地震一旦发生,造成的危害相对更大。近年来虽然有学者探讨了图书馆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问题,但针对地震灾害,图书馆应急预案的相关研究却很少。在实际工作中,图书馆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应对突发事件,尤其是针对防震救灾的意识和能力普遍较低,也缺乏专门的图书馆地震等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其实施的研究。本文试图通过对图书馆地震等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的必要性及注意问题开展讨论,以期提高图书馆防灾和处置此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图书馆地震应急预案建立的目的与任务

地震等突发地质灾害由于其不可预测性、发生概率低等特点,在实际生活中并未得到人们的足够认识,总是心存侥幸,忽视概率发生小的灾难,认为将钱投到发生概率过小的防震减灾上,收效不太明显且影响其他建设,唯恐造成浪费。但地震灾害一旦发生,损失必将非常巨大,对社会及人民的生活影响也是深远的。实际上,美国“9・11”事件发生后,全球已经将危害严重的低概率事件纳入风险防护的范围,对那些发生可能性极小但造成损失极大的风险,必须同样严加防御。因为灾难一旦发生,失去的一切将基本不可能恢复。

2.1 疏散人员,组织求助

图书馆作为人们获取知识信息的公共场所,是人们进行信息交流的重要中介,为知识的继承和人类文化的创造提供了条件。但进入图书馆的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大,一旦发生地震等地质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和组织救助是图书馆首要抗震救灾的任务,这是符合“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发展要求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以及图书馆人文服务原则的不断深入,图书馆采取了更加开放的服务措施,例如,书库由原来的封闭走向开放,读者可以直接进入书库,与图书进行零接触。这些措施方便了读者对图书馆的利用,但也给图书馆对读者的控制带来了困难,留下将读者锁在书库中、无法有效组织人员疏散等安全隐患。

2.2 保护馆藏,降低损失

图书馆收藏了人类长年累月积累下来的经过社会实践的客观知识,是储存下来的人类文化,是一种社会智力资源,是物化了的知识财富,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着巨大的推动与指导作用,是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些图书馆收藏的孤本古籍等珍贵文物和有较高研究价值的文献资料,由于其稀缺性、不可再生性等特点而显得弥足珍贵。同时,随着知识数字化的迅猛发展,大量的数字资料汇集在图书馆,它们的妥善保管也是图书馆的重要职责之一。一旦发生地震等灾害,必定使这些资料遭到破坏,给国家造成损失。

2.3 预防次生灾害

图书馆作为公共场所,在发生地震时,由于当事人恐慌、无正常判断力、盲从他人、互相拥挤、向明亮的地方避难等以及群集行为规律,容易发生人群失控,导致拥挤、踩踏等恶性事件,引发一些次生灾害,造成人员财产的损失。

另外,由于突发事件发生时,图书馆无法有效控制水、电等设施,有可能引发火灾、水浸等次生灾害。火灾是图书馆最为担心的灾难性突发事件,因为它具有很强的毁灭性,可能使一个图书馆的全部文献资料付之一炬。而水浸使得被水浸泡后的文献资料修复起来相当困难,即使能够修复的文献资料可利用性也很差,甚至有些资料无法修复。

3 图书馆地震应急预案建立的主要内容

图书馆作为一个公共信息交流场合,存在着地震、火灾、水灾、暴雨洪涝、台风、高温、危险物质泄漏、断水、断电、中毒、传染病疫情、聚众械斗、恐怖事件、盗窃、高技术犯罪以及图书馆领域的特有灾害,如虫害、霉变等诸多潜在事故隐患,因此各图书馆制定了各种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应该成为其中重要的一环。基本内容包括:

3.1 建立应急组织机构

图书馆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部应由馆长挂帅,各部门主任及有关人员为指挥部成员。同时结合图书馆的特点,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与“谁在岗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明确各自的责任;并成立相应的抗震救灾工作小组,以便统筹协调。

3.2 震害评估

根据图书馆所在的地理位置、地质结构(如是否处于活动断裂层等),开展图书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通过对在役建筑进行检测、加固,提高图书馆抗震救灾的物质基础。

3.3 制定地震应急措施

当地震一旦发生,图书馆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步骤,这是图书馆地震应急预案最重要的部分,必须有详细明确、可行的具体措施,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震时应急疏散措施。构造和谐社会,必须以人为本,地震发生时,第一要务就是要尽可能迅速抢救、转移生命。因此,必须根据人员分布和现有空地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疏散措施,确定疏散路线,达到迅速有效地组织人员安全疏散的目的。

・次生灾害源的分布及其控制措施。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除直接震害以外,通常还伴随有一定程度的次生灾害,如火灾、水浸等。所以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次生灾害源的分布情况,并绘制平面分布图,制定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和控制次生灾害蔓延的具体措施。

3.4 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计划

为了应付突发地震的发生,有效地开展抗震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制定抗震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并付诸实施。要制定储备物资的管理办法和震时发放原则,要

明确物资储备地点,并保证安全可靠。

3.5 制定震后恢复与重建计划

地震发生后,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救助和自救,抢救珍贵资料,尽可能降低地震造成的灾害。

3.6 宣传普及地震知识

平时要加强地震知识的宣传与普及,提高个人防灾抗灾的能力。

3.7 建立定期预警演练制度

通过定期预警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能力,使每个图书馆工作人员明白自己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应急预案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4 建立图书馆地震应急预案应注意的问题

国内针对图书馆突发灾害预案的制定原则、内容、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等方面的研究已有文献报道,如潘松华分析了图书馆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的类型及其危害,从增强防患意识、制订应对预案、事后紧急处置等方面探讨了建立应急机制的问题;潘梅、刘兹恒对图书馆安全危机类型进行了划分,提出建立“防灾、抗灾、容灾、恢复、学习改进”等一系列措施;刘家真讨论了我国图书馆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指出其薄弱环节与需要重新认识的问题,提出了我国图书馆信息系统灾备方案的建议;刘秀娥认为应加强图书馆应急预案的编制,以提高图书馆防灾能力;孙晓、韦一尧分析了高校图书馆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环境、诱因及存在的隐患,提出应该把应对突发事件和强化危机管理纳入高校图书馆的管理体系,建立和健全各种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增强干部员工的危机管理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与高校图书馆突发事件的管理;徐国华提出图书馆应该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虽然这些研究对图书馆地震灾害预案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由于地震等突发地质灾害有一定的特殊性,笔者认为还需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4.1 加强教育,唤起大家的防灾减灾意识

在各种自然灾害中,地震造成的损失最大、死亡人数最多。为在全世界扩大减灾共识,第42届联大曾通过第169号决议,将20世纪最后十年定为“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第44届联大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为“国际减灾日”。我国也是各种自然灾害的高发区域,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和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

对图书馆员工而言,首先要使大家在思想上充分重视这种灾害的可能性和危害性;其次要开展各种应急措施和应对能力的学习与培训,使大家掌握处理应急事件的常识和方法。要让每个员工都要熟悉馆舍布局,安全疏散的设施、渠道、顺序、方法等以及自己的责任和要求。在遇到地震时,明白如何及时报警、及时疏散读者,明确如何疏散、往哪儿疏散、由谁组织,不得发生不顾读者的安危只顾自己逃生的“范跑跑”事件;同时还要在馆内开展应急素质教育。面对突发事件,惊慌失措或盲目指挥,只能导致局面更加混乱,后果更加严重。训练有素、有预案可循的员工能够做到临危不乱、沉着应对、措施得当,从而降低损失减少伤亡;教育全体员工发扬团队精神,同舟共济,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对读者而言,要加强人馆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其了解地震发生时如何躲避,如何在图书馆人员的指挥下,紧张有序地撤离和转移,出现险情或人员被埋压时如何保护自己,伤者如何处理等应急知识和技能。

4.2 重视馆舍建筑物的建设质量

首先,图书馆馆舍建设应该严格遵守《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等规范,同时结合地质结构(如板块地质走向、断裂带位置等),切实保证和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以期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等地质灾害对建筑物的破坏程度,为馆藏的抢救及恢复创造物质基础。

其次,要注意馆舍建筑物的高度控制,因为图书馆由于收藏的多为纸质资料,建筑物承重比较大,楼层过高由于惯性容易使振幅加大,从而导致在地震中破坏更大。目前,有的图书馆为了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公共形象、增加收入等,盲目加高图书馆馆舍的高度,势必为抗震救灾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再者,要重视应急疏散通道的建设,不能因为经费、空间等因素,随意缩减应急通道和出口。应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设置明显标志,各类安全器材要保持良好状态,预备好应急灯、手电筒、锤子等物品。

4.3 合理安排资源收藏布局

地震等地质灾害对建筑物的影响和破坏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的,图书馆在进行馆藏资源收藏布局时,不仅要考虑读者利用的方便程度,还要考虑地震等地质灾害的影响,尽可能将一些重要的资源(如珍贵文物、重大价值的资料、数据备份等)安排在相对牢固、安全、容易获取的位置,提高这些资源的保存系数,降低损失。而不应该简单地为了安全、省事而束之高阁,或封闭在地下室。

4.4 增设紧急预警设备和制定相关制度

目前许多图书馆虽然安装了一些安防设备,如火灾探测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智能门禁系统、消防隔离门等,也设立了紧急逃生通道、消防应急标志灯,但还缺乏一些突发灾害紧急预警设备和制度,如书库中没有设置遍布各角落的喇叭,无法及时有效地通知散布在各处的读者,从而为抗灾救灾带来了很大障碍。一旦发生地震等小概率灾难,由于缺乏制度保证,许多员工不知如何行动,无法开展有效的抗震救灾行动,反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恐慌。

由于经费紧张、方便管理等因素,许多图书馆虽然设有应急通道和出口,但却堆满杂物,或者直接落锁为安,也缺乏明确、足够的指示灯,为组织紧急人员疏散制造了障碍。

另外,智能门禁等安全措施在突然停电后,由于残磁等有可能造成逃生门无法打开,这对地震发生时人员逃生带来很大的障碍。

4.5 异地备份馆藏重要资料

一些图书馆收藏了一些孤本古籍和较高研究价值的文献资料,同时,随着知识数字化的迅猛发展,大量的数字资料汇集在图书馆。虽然图书馆也开展了数据备份工作,但大部分是集中在本地统一管理,一旦本地出现灾难,备份也就随之被毁。但研究和实践证明,异地备份保管是数据和资料保存的一种很有效的措施。有报道指出“5.12”汶川大地震中,某单位所收藏的文物,由于采取了异地保存制度,从而在这次地震中避免了国家财产的损失。当然,异地备份必须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经费、距离等,有文献认为,预防地震,备份介质位置与图书馆的距离需几百公里以上。

4.6 明确职责,定期开展演练

通过预案的制定和宣传,加强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和法制建设,建立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能力,确保应急工作落实到实处。要使每个图书馆员工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要明确自己在地震等地质灾害发生时的职责要求,明白在自己的岗位上首先要保证读者的安全,其次要组织读者开展自救与抗灾,保持秩序,尽量避免混乱,以降低损失。

第6篇: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范文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2003年5月,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颁布施行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卫生局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规为主要内容的预防保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并健全了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基本概况

(一)、全县卫生系统基本情况

经过多年的建设,全县目前已形成了设施和功能相对齐全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有一支人员充备的卫生专业技术和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现有县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30个,其中县级 5个(综合医院2所,中医院1所,防疫站、保健所各1所),乡级20个,另有卫生技术培训中心、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红会门诊各1个、预防保健站2个。全县有村医疗站154家,个体及社会办医疗机构47家。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有卫生专业人员696名,其中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282名。全县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专业人员150余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70余名。

(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

受县卫生局的委托,县卫生防疫站担负着全县10个乡(镇),128个行政村,2个场(厂)矿,62个工矿企业,近26.08万人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执法监督、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任务。防疫站现有职工62名,在编48人,自收自支7人,临时聘用人员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4人,占职工总数的86%;专科以上学历者35人,中专学历者1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7人,其中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师5人,中级职称21人。卫生防疫站的卫生监督办公楼建于1974年,面积780.72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建于1985年,面积1165平方米;利用国债资金新建的疾控中心综合楼已于2003年10月投入使用,面积1500平方米,共投入资金180万元。现有万元以上的设备20台(件)。

(三)、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情况

平罗县医院作为医疗救治体系的龙头单位,承担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繁重而艰巨的医疗救治任务,于2002年12月成立了平罗县急救中心,设病床300张,其中:急诊科用房240平米,设置观察床10张,“120”救护车3辆,ICU病房设置床位4张和一些基本医疗救护设备。传染科设置床位20张。县中医院设置病床120张,平罗陶乐医院设置病床50张,妇幼保健所设置床位32张,姚伏中心卫生院设置床位15张,具备一定的基本医疗设备和住院救治能力,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条件简陋,只能解决当地群众基本医疗保健。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卫生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认识和了解。

为了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认识和了解,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材料、宣传标语、设立咨询点等多种形式,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规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坚持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病管理、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训练”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各类形式的培训班,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据统计,一年多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悬挂横幅20多副,刷写宣传标语400多条,接受咨询6000余人,举办各类培训班17场次,培训人员达1000余人。通过宣传培训,增强了社会各界人士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了解和支持,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公共卫生工作,为顺利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面对突袭而来的公共卫生事件,2003年5月国务院紧急制订并公布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领导,根据区、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县成立了平罗县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平罗县卫生局。实行防“非典”工作县级领导分工责任制,制订了《平罗县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方案》,明确了卫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了防“非典”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县卫生局设立了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卫生检疫、医疗救治、后勤保障等组织。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应急为主、平战结合,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以专为主、群专结合”的原则,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切实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做好防治“非典”工作的紧急通知》(平政发[2003]62号),把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县卫生局也把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同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并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年终兑现奖惩。

结合“非典”和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一是制定并完善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预案》、《发热病人预警监测工作方案》和《人间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预案》,为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理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指导依据。二是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组成了疫情监测、调查处理、消毒隔离、医疗救治等若干分队,为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为满足“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救治和观察鉴别,筹集资金在县人民医院改造建设了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病房,在原县中医院住院部建立了配备60张病床的医学隔离留验观察站(可随时启用)。四是在县人民医院传染科病房建成了具有30张病床,配备了先进设备的传染病房,配齐了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为各类传染病人的科学、规范救治创造了条件。2003年全县先后共出动疫情应急出理350人次,组织调查处理传染病疫情26起,对258名可疑症状者和接触者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集中医学隔离留观、家庭留观人员3614名。

(三)、强化措施,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开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认真落实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了以县卫生防疫站为龙头,县乡医疗单位为枢纽,村级医疗站为依托的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实行传染病填卡逐级上报制度。自开展防治“非典”和禽流感工作以来,全县上下进一步完善了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相关制度,实行了“非典”和人间禽流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县卫生局和卫生防疫站设立了疫情室,公布了疫情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开通了“国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专报系统”,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县卫生局还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务人员对就诊病人进行门诊登记和可疑病人筛查,对传染病依法进行填卡报告。通过实行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确保了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杜绝了漏报误报现象,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

(四)、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完善公共卫生配套建设。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克服县财政困难的实际,不断加大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优先保证了预防保健事业经费的投入,保持对防疫站、保健所正常经费的足额拨款。坚持将农村预防保健经费10万元和结核病控制经费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给予及时足额划拨。加大跑项目、引资金工作力度。自1995年以来,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对县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和住院部、防疫站疾控楼和全县绝大部分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翻建,使全县卫生基础设施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引进和购置了大量医疗诊断治疗设备,为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配备了B超、X光、心电图机等新三件,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医疗诊断条件和诊疗质量,提高了乡镇卫生院对于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和应激能力。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提高,目前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已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尤其在2003—2004年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和重大灾害救治工作中,暴露出了全县公共卫生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

(一)、突发公共卫生问题的预防、预警、应急控制处理缺乏统一、科学的运作机制和管理体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尚不完善。

通过“非典”防治工作,我们虽积累了一定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但从“非典”防治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却不容忽视:一是部分领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不重视,没有真正认识到建立公共卫生机制的重要性,没有从预防、预警方面去长远考虑,存在遇到突发事件盲目应战的思想;二是部分部门为了各自的利益,工作中存在相互不协调,相互推诿的现象;三是部分农民群众对县委、政府的决定不理解、不支持,有的还持有反对态度。

(二)、公共卫生相关的基础设施、设备配套严重滞后,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缓慢,卫生技术水平、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较低。

目前我县虽已形成设施和功能相对齐全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但公共卫生基础建设工作仍很薄弱:一是各医疗单位业务收入的决大部分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无力购买医疗设备和引进新技术,普遍存在医疗设备落后,技术条件差的现象;二是由于各乡镇卫生院受房屋条件所限,均没有设立规范的传染病门诊,容易造成医源性感染和传播,存在医疗隐患;三是县卫生防疫站虽然新建了疾病控制中心大楼,但建设资金不足,缺口40万元,同时由于缺乏设备配套资金,无法配备较先进的检验设备,而现有的检验设备比较落后,无法适应当前疾病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需要。四是平罗县医院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制约了急救业务的开展和传染病的管理工作,医疗设备陈旧,“120”急救系统及车载设备几乎没有,只能应付一般情况的急救和普通传染病的治疗需要,不具备应对较大规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条件。县医院的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条件简陋,设置床位少(仅为6张),一旦发生多例“非典”病人,将无法应对。且县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设在医院内,与其他病员及医院职工家属区较近,无隔离带,容易造成医源性感染和传播。五是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职能不明确,功能不完善,服务功能不强,乡镇卫生院重医轻防、公共卫生科室不健全或形同虚设,村卫生室只顾追求经济利益等问题仍然存在;六是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纽带,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未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发展。七是县、乡(镇)两级政府未能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以及村委会的作用,应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寓条于块,条块结合,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预防、预警、控制和处理综合应急机制。

(三)、经费紧缺,限制了公共卫生尤其是预防保健工作的广泛有效开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公共卫生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县卫生防疫站除搞好计划免疫和结核病防治外,还相继开展了慢病防治监测、爱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卫生执法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职业病监督等一系列专项工作,而这些项目所需经费均未列入县财政预算。同时由于工作量的增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需求量增加,但县财政对此实行增人不增支,自收自支的政策,导致医疗单位出现缺人才但又用不起人才的现象,业务经费的投入不足和人才的短缺限制了我县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乡镇卫生院作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枢纽,肩负着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工作,承担着大量的预防保健任务,许多工作都是无偿服务。近年来由于县财政经费较为紧张,划拨给乡镇卫生院的经费只是职工档案工资的60%,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30%~40%,而业务收入又无法弥补职工工资的缺额部分。工资待遇低,加上生活条件、工作条件差,造成乡镇卫生院人才流失现象严重,直接影响到农村卫生工作的质量。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及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

1、建立健全全县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和组织系统。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职责任务,形成以卫生部门为主,部门乡镇协调配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理联动机制,为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提供组织保障。卫生部门也将成立相应的指挥协调组织,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工作,实行科学分工,分级负责,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制度。

2、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和报告制度。建成以县卫生局为中枢,县级疾控、医疗、监督机构为技术依托,以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为延伸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和预警网络,进一步规范监测、报告和分工协作制度。

3、加强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机制。进一步整合“非典”、禽流感防治、食品卫生安全、职业中毒、重大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修改完善各类应急预防控制措施,科学分工,严格责任,逐步建立起包含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在内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4、建立全县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队伍。加强对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广大卫生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以及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并对应急救治队伍每年实行专门强化培训和定期演练,努力造就一支名副其实的专业应急救治队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尤其是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本着业务覆盖全面、技术过硬、组织严密、反应迅速、协调高效的原则,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拔各个相关业务的技术骨干,组成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队伍,配备相应的车辆和设备,并分设各个专业应急工作组,适应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专业需要;同时在各主要业务单位组建应急工作后备梯队,以应对重大灾害事件的后继处理之需。

(二)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基础建设,加大投入,切实改善公共卫生工作的硬件条件。

1、积极争取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的政策、项目支持,加大公共卫生基础建设投入,改善县乡二级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硬件设施和仪器设备配置,同时确保政府对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经费的必要投入,本着协调同步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公共卫生投入适度超前,按比例逐年增加,尽快使原本比较薄弱的公共卫生工作得到有效地改善和加强。

2、建设设施配套先进、功能齐全的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借助国家加大公共卫生建设投资的良好形势,积极争取县疾控中心设备配套项目,全面进行技术设备配套和更新,满足重大传染病、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等技术检测工作需要。

3、在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同时,争取国家政策项目支持,建设卫生监督执法指挥调度中心,配备监督工作必备的车辆、设施,充实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为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相应的硬件条件。

4、加快县医院传染科病房的建设,积极利用国债资金,按照新时期传染性疾病应急救治工作需要和《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平罗县中医院旧址新建一座高标准、高配置的传染病楼,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医疗垃圾焚烧等设备,并对原中医院旧病房进行改造,开设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及医技科室,同时应通过多方筹资,购置呼吸机、监护仪、X光机等设备,加强对传染病区的装备。新建的传染病楼将承担全县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收治处理任务。

5、改扩建平罗县 “120”急救中心,拟新建业务用房1500平方米,规划建立一个急诊手术室、血液净化室、急诊内、外科病房,扩建临时输液室、观察室、抢救室、内外科诊断室及会诊室。急救中心将新增呼吸机、心脏除颤仪、监护仪、心脏临时起搏器、心电图机、血透仪及附属设备、手术室设备、救护车及车载抢救设备,对现有部分老化设备进行更新。进一步发挥急救中心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中的重要作用。

6、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基本建设。继续实施以房屋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套为主的农村医疗机构“三项建设”,力争在5年内实现乡镇卫生院诊断急救设备的新三件(心电、B超、X光)的普及配置;在10年内实现急救设备洗胃机、呼吸机、心电除颤仪、麻醉机、尿、生化分析仪等设备在中心卫生院的普及。

7、建立先进、快捷的疫情和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信息网络。在目前县级疫情实现网络直报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力争在5年内使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实现办公自动化,并实现微机联网,建成结构完整、功能全面的卫生管理信息网络,为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指挥处理提供先进快捷的信息网络平台。

第7篇: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范文

1突发灾害事件与心理应激

地震、不明疾病爆发等突如其来的灾难事件发生时,个体所处的紧急状态会表现出情绪、认知、行为活动等一系列改变,这些改变可能会导致一些人出现各种轻重不一的躯体症状,也可加重或诱发原有疾病,严重时产生意志失控、情感紊乱等心理危机。心理应激反应是人的身体对各种紧张刺激产生的适应性反应[1]。

1.1心理应激反应产生的原因:引起应激反应的因素很多,既有主观的,又有客观的因素;既有物理的,也有生理、心理的因素;还有社会文化等诸多综合因素。灾难是一种社会性应激源,而这种应激源具有不可预见性、突发性、速度快、应激强度大等特点。当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变的时候,个体会陷入严重超负荷的心身紧张性反应状态中,机体内、外平衡被打破,从而出现一系列心理和生理的应激反应,导致广泛的精神痛苦,同时影响人际交往、工作与生活,导致生活质量下降。突发事件的威胁性、紧迫性、震撼性和后果不确定性,是造成个体心理应激的根本原因[2]。

1.2心理应激反应的表现 心理应激是一种正常的生活经历,并非疾病或病理过程。由于处理心理应激的方法不同,后果也不同。对于大部份创伤后应激障碍的人来说,应激反应不会带来生活上永久或极端的影响。少数人的创伤状态会渗透进其认知模式和行为模式,不仅对患者的心理、生理产生严重的影响,导致广泛的精神痛苦,同时影响工作与人际交往,可持续数年甚至延续终生,致使生活质量下降。灾难发生后常见的精神卫生问题急性应激障碍(ASD) 、创伤后应激障碍( PTSD) 、抑郁、焦虑、分离障碍、乙醇、药物滥用、自伤、自杀等。在情绪方面主要表现为恐惧、焦虑、疑虑、悲伤、沮丧、忧郁、易怒、绝望、麻木、孤独、紧张、烦躁、自责、危机反应主要表现在生理上、情绪上、认知上和行为上。在生理方面主要表现为肠胃不适、腹泻、食欲下降、头痛、疲乏、失眠、做恶梦、容易惊吓、感觉呼吸困难或窒息、梗死感、肌肉紧张等。在情绪方面表现常出现害怕、焦虑、恐惧、怀疑、不信任、沮丧、忧郁、悲伤、易怒,绝望、无助、麻木、否认、孤独、紧张、不安,愤怒、烦躁、自责、过分敏感或警觉、无法放松、持续担忧、担心家人健康,害怕染病,害怕死去等。在认知方面常出现注意力不集中、缺乏自信、无法做决定,健忘、效能降低、不能把思想从危机事件上转移等。在行为方面表现为呈现反复洗手、反复消毒、社交退缩、逃避与疏离,不敢出门、害怕见人、暴饮暴食、容易自责或怪罪他人、不易信任他人等[3]。

1.3心理应激反应的发展过程 一般认为,突发事件中人们心理危机的心理反应通常经历四个不同的阶段。首先是冲击期或休克期,发生在危机事件发生后不久或当时,个体主要感到震惊、恐慌、不知所措,甚至出现意识模糊。其次是防御期或防御退缩期,由于灾害事件和情景超过了自己的应付能力,表现为想恢复心理上的平衡,控制焦虑和情绪紊乱,恢复受到损害的认识功能。但不知如何做,会使用否认、退缩和回避手段进行合理化或不适当投射,对解决问题的应对效果造成负面影响。再次是解决期或适应期,此时能够积极采取各种方法接受现实,并寻求各种资源努力设法解决问题,焦虑减轻,自信心增加,社会功能恢复。最后是危机后期或成长期,多数人经历了灾害危机变得更成熟,在心理和行为上变得较为成熟,获得一定的积极应付技巧,但也有少数人消极应对而出现冲动行为、焦虑、抑郁、分离障碍、进食障碍、酒依赖或药物依赖,甚至自伤、自杀等。鉴于上述理论,可依时间先后,将心理应激反应分为急性心因性反应、延迟心因性反应、持久心因性反应三个阶段[4]。

2心理危机的干预

危机干预是指对处在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人采取明确有效措施,使之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很多研究和实例证明,在发生灾难性突发事件时,心理干预可起到缓解痛苦、调节情绪、塑造社会认知、调整社会关系、整合人际系统、鼓舞士气、引导正确态度、矫正社会行为等作用。有效的危机干预就是帮助人们获得生理心理上的安全感,缓解乃至稳定由危机引发的强烈的恐惧、震惊或悲伤的情绪,恢复心理的平衡状态,对自己近期的生活有所调整,并学习到应对危机有效的策略与健康的行为,增进心理健康。现代意义的心理干预,主要体现在科学精神和人文关怀的结合。

就是要以人为本, 体现在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尊重。

2.1建立社会支持系统 这是做好心理干预的一个重要措施。面对各种突发灾害事件,受害者如得不到足够的社会支持,会增加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发生机率;相反,个体对社会支持的满意度越高,创伤后应激障碍发生的危险性越小。良好的家庭和社会支持是创伤后应激障碍发生的保护因素[5]。对受害者来说,从家庭亲友的关心与支持、心理工作者的早期介入、社会各界的热心援助到政府全面推动灾后重建措施,这些都能成为有力的社会支持,可极大缓解受害者心理压力,使其产生被理解感和被支持感。 2.2认知干预 面对突发灾害事件,人们所出现的心理应激反应也有个体差异性,因此在评估个体应激程度时要充分考虑其认知和情绪反应。个体对事件的认知评价是决定应激反应的主要中介和直接动因,创伤性事件发生后,受害者是否发展成创伤后应激障碍以及是否会成为慢性创伤后应激障碍与个体的认知模式有关。恐惧、焦虑和抑郁情绪反应可以严重地损害人的认知功能,甚至造成认知功能障碍,从而使人陷于难于自拔的困境,失去了目标,觉得活着没有价值或意义,丧失了活动的能力和兴趣,甚至自恨、自责、自杀,这些都是应激条件下认知功能受到损害的结果。因此应提高个体对应激反应的认知水平,纠正其不合理思维,以提高应对生理、心理的应激能力[6]。

2.3提供准确信息 面对突发事件,政府的权威信息传播的越早、越多、越准确,就越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缓解个体的不良情绪。在突发事件来临之际,人们出于自我保护和了解事情原委的本能,十分渴望得到充分的信息。对某种信息或某种事物的不确定状态是焦虑和恐惧的唤醒因素,信息的透明可减低焦虑或恐慌程度。充分发挥传媒的社会稳定功能,起到防止个体受应激的消极影响,控制恐慌,稳定大众情绪的屏障作用。

2.4帮助居丧者顺度利过悲哀过程 痛失亲人是人生最大的悲哀之一,必须帮助居丧者认识、面对、接受丧失这一事实,这是干预成功的第一步。居丧之初为“休克期”,居丧者多处于麻木状态,此时治疗者应与居丧者建立支持关系。居丧之初,往往存在否认的倾向,为了接受丧失这一事实,需要对居丧者与死者的关系及其他有关事件进行回忆,必须鼓励居丧者表达内心感受及对死者的回忆,允许并鼓励居丧者反复地哭泣、诉说、回忆,以减轻内心的巨大悲痛。居丧者在经受了难以承受的打击之后,往往无力主动与人接触,因此必须动员亲友们提供具体的帮助,可暂时接替居丧者的日常事务,如代为照看孩子,料理家务。必要时还需提醒居丧者的饮食起居,保证他们得到充分的休息,帮助他们分出事情的轻重缓急等,使他们能正视痛苦,找到新的生活目标[7]。

2.5提供积极的应对方法 理解、支持、安慰,给予希望和传递乐观精神,可使其看到光明前景,有效地应付危机。强制休息、鼓励积极参与各种体育活动,可有效地转移注意力,给当事人提供宣泄机会,有助于疏导当事人造成自我毁灭的强烈情感和负性情感的压抑。

3建立危机干预的机构和网络

积极开展心理援助面对重大的突发事件及各种自然灾害,能否有效地处理心理危机,已经成为人类健康、社会和谐、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新标志。心理危机干预机构和网络的建立与完善,是社会保障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对灾后人群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不仅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社会文明理念,也体现了救援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与成熟。当前,我国的灾难心理干预大多是在出现问题后被动参与的,而主动干预的较少,其关键的问题在于没有把心理救灾纳入救灾预警机制。完整的救援体系应该包括物质支持、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心理救助等方面的内容,在卫生部门的工作中,应有专人负责本地区各人群的精神卫生问题,加强心理救助专业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并对各级医院急诊科、社区卫生人员、基层干部逐步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专业培训,在灾害发生之后,能快速有效地对受灾者及其家属进行心理疏导。

参考文献

[1]李权超,王应立.军人心理应激反应与心理危机干预.临床心身疾病杂志,2006,12(2):136-138

[2]李权超,谢玉茹,于泱,刘诚.多样化军事任务中军人心理应激的应对与管理.现代医院,2010,10(11):102-103

[3]陈金宏,侯世科,郑静晨,等.多样化军事任务中的危机管理.武警医学院学报,2009,18(7):561-562

[4]林大熙,江琴,卢春丽.心理危机干预在重大事件中的应用.福建医科大学学报,2009,10(2):26-29,40

[5]李献云,杨甫德. 危机干预的现状与启示.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2009,18(3):216-217

第8篇: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范文

(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 河南郑州 450009)

编者按 果树营养与施肥是果树栽培中的基础环节。科学施肥是保证果树高产、稳产、优质的最有效的措施。为了解决果园土肥水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建设高标准果园提供技术指导,我们特邀请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土壤肥料专家黄显淦研究员以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撰写了以下系列专题讲座:1. 果树营养与施肥种类;2. 果树施肥适宜时期、方法和数量;3. 关于果园有机肥的施用;4. 几种果树施肥方法简介;5. 果树叶面喷肥技术;6. 果园土壤管理;7. 果园土壤改良的基本技术措施;8. 对果园类型建立及钙、钾肥施用重要性的看法。本刊从2015 年第1 期起陆续刊出,以飨读者。

第四讲几种果树施肥的方法简介

关于果树正确施肥量的确定问题,尤其是较精准用量问题,确实是一个较为不易解决的复杂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各种果树属多年生乔木或灌木植物,不同树龄、不同品种、不同产量,所需各种营养成分及数量又有所不同。而且树体中又有贮存的营养,这同一年生与越年生的农作物相比,要进行全株养分含量分析测定,存在一定的难度。这就是为什么果树较精准施用量的认定,存在一定难度的原因所在。长期以来,人们通过科研和生产实践,也找到了一些实用的方法,现介绍如下,供果树生产者参考选用。

1 经验法

所谓经验施肥法,是指某一地方的是果产区,管理果树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果农或技术人员,根据本地区果园土壤肥力状况,所栽果树种类,生长状况及常年产量等,凭经验而提出的施肥种类和大致数量,且不会出现明显缺肥症状或肥害现象,就认为是正确的合理施肥量。这种凭经验指导施肥,虽具有一定的实用性,但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缺乏科学依据,但这种经验施肥法,在我国各地果树生产中,尤其在个体经营的小面积果园中,至今仍较为普遍采用。

2 叶分析法

此法是由我国果树营养研究专家李港丽、仝月澳等人,在参照国外有关研究结果的同时,在国内进行了多年多点的主要树种,大量采取活体叶片分析,并结合树体长相、产量、对比、整理、证实而得出了主要树种叶养分含量的适宜数值范围(表1),并以此作为指导果树施肥参考之用的一种方法。不同树种的各主要营养元素含量适宜范围是不同的,现列出供参考。

注:①系叶柄含量。

表1 说明,不同果树的各种营养元素适量范围是不同的,核果类除铜素外,其他各种元素含量均高于其他树种;磷素含量以草莓为最高;猕猴桃对钙、镁、锰的需求量大于其他果树;桃、葡萄、杏、李等果树(核果及浆果类)对钾的需求量,相对要高于其他(仁果类)果树。上述特征是受其遗传性状控制的,可作为施肥时的参考。

采取叶分析法来指导施肥,只能作为“定性”参考,就某一种果树而言,将所分析的结果与表格中的数据进行比对,得出哪些元素的含量适中、缺少或过剩,来决定哪些元素需要加量补施或减少施用量,含量适中者,则可以维持原施用量。然而对于含量缺少或过量的元素,在实际行动中,应补充或减少多少的数量问题,则只能靠果树生产者自行通过实践来解决。因此讲,采取叶分析法指导施肥,不能解决施肥中的“定量”问题。

3 测土配肥法

此法是根据全国各地土壤肥料工作者,根据当地的施肥情况,各种农作物长相、产量等,并结合相应土壤的分析数据,综合得出的共同认可的,所谓土壤中所含营养成分的丰缺指标(表2),供各地生产者,了解当地农耕地的各项肥力指标,作为施肥时参考。

测定土壤中的主要营养成分含量,与已有的认可的标准参考数据相对照,来了解果园土壤的自然肥力状况,以指导施肥,可避免施肥中的盲目性,平衡土壤的供肥能力。但这种方法,仍能只能做到“定性”,而无法做到较精确“定量”。

4 以产定肥法

此法是根据有关果树科研部门的田间单质肥和配比施肥试配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使用起来简单、易于掌握,同单纯的经验施肥相比,前进了一大步。

(1)幼树适宜施肥量确定。所谓幼树是指定植后至结果前的小果树,一般1~3 年,因在定植时,在栽植坑(或沟)中,已施入了一定数量的有机肥,因此在前3 年中,可暂不考虑施有机肥,而只在每年生长期,分两次追施无机肥,原则是以无机氮肥为主,配以少许磷钾肥,其适宜比例为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1.0~1.5∶0.5∶0.5 在土壤肥力较好的果园,也可以只施氮肥,而无需配施磷、钾肥。具体讲,定植后第1 年,于生长期(4—6 月份)分两次追施。每株氮肥施用量,折合纯氮0.05~0.06 千克(相当尿素110~130 克),以后第2 年每株用量为0.10~0.12千克纯氮(折合尿素220~260 克),如此递增。在实际生产中,可根据当地果园土壤肥力水平,栽培树种及其生长状况,将施肥量作适当递减。

(2)成年树施肥量的确定。

所谓成年树,是指开始有经济产量的果树,在施用基肥的基础上,每生产收获50 千克果实,应补施无机纯氮0.35~0.50 千克(折合尿素0.76~1.10 千克),可根据株产或每亩的实际产量,算出应补充的氮肥用量,而与无机氮肥相配施的无机磷、钾的数量决定,可按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1.0∶0.5∶1.0 配比进行。计算得知,与氮肥尿素配施的磷肥(过磷酸钙)实物为1.1~1.7 千克,钾肥(硫酸钾)的配施量为0.7~1.0 千克或氯化钾肥0.58~0.83 千克。

果树作物同一般农作物相比,更为喜钾和需钾肥,尤其是核果类果树如桃、杏、李、樱桃、石榴等,因此建议按比例配比施的钾肥应采用高量。

所补充的三种无机氮、磷、钾化肥中,全年施用的分配原则建议如下:无机氮肥在果树发芽前,生理落果后至果实膨大期,采后秋施基肥的三个时期的分配比例为30%、40%和30%。无机磷肥可在施基肥时,与有机肥一次全部施入。无机钾肥可在果实膨大至迅速膨大期,分两次追施,用量为全年总用量的80%。

5 平衡施肥法

此法的基本点是施肥用量等于吸收量。优点是避免了过量施肥或施肥不足,比较接近果实需肥的真实情况。不仅考虑了果实的实际吸收量,还考虑到土壤的天然供肥量和各种肥料施入土壤后的实际利用率,其简单的计算公式如下:

果树吸收量。是指单位面积或一株生长着的果树,从春天萌芽到落叶前的生长周期中,因所有各种器官(根、干、枝、叶、花、果实)总生长量所吸收消耗中的一种或多种营养元素总量。

天然供肥量。任何种类土壤的果园,在不施肥的情况下,因土壤自身所含有机质和矿质养分的分解、矿化,均会释放出一定数量的氮、磷、钾及其他微量元素被果树吸收利用,这种供肥能力,称之为天然肥力(又叫自然肥力)。其供肥的数量,称之为天然供肥量。据国内外有关资料报导,认为在一般条件下,各类土壤对各种作物的天然供肥量大致如下:占作物对氮素吸收总量的1/3,对磷素和钾素吸收总量约占1/2。因此,果树也可采用此值。

肥料利用率。是指当年对果树所施各种肥料中,其有效成分被树体实际吸收的数量,占所施的某种肥料有效养分含量的百分数。肥料利用率可用田间减差法试验求得。其简单计算公式如下:

据中国农科院郑州果树研究所田间试验测定证实;果树(苹果)对无机氮、磷、钾化肥利用率分别是:氮肥(尿素)约为33%,磷肥(普钙)约为25%,钾肥(氯化钾)约为40%。这与中国农科院土壤肥料研究所在大田作物上所测定的结果(尿素为35%、普钙20%、氯化钾45%)比较接近。

第9篇: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范文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卫生部门要坚持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处理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级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应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实施分级控制、分级管理,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和响应。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迅速采取措施。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卫生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科学防治,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四)概念、分类与分级

1、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三级: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

(1)一般突发事件。指在局部地区发生,尚未引起大范围扩散或传播,还没有达到规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标准的突发事件。

①在边远、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局部地区发生鼠间鼠疫流行,或肺炭疽流行范围局限在一个乡(镇)以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3例。

②周边县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我区境内无病例报告。

③霍乱病例在一个乡(镇)1周内发病5——1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乡(镇)、发病30例以下,或县内发生疫情。

④乙类、丙类传染病在一个乡(镇)1周内发病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⑤在一个乡(镇)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⑥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人,或在学校地区性或县级以上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⑦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性心因反应或不良反应。

⑧个人全身受照剂量≥1戈瑞且受危害人数10人以下,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5戈瑞的受照人员剂量之和≥20戈瑞的放射性突发事件。

⑨一次性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

⑩其他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一般性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指在较大范围内发生,出现疫情扩散,尚未达到规定的特大突发事件标准的突发事件。

①在区或交通便利、人口稠密地区发生鼠间鼠疫流行,或发生首例人间鼠疫病例、疫情有扩大蔓延的趋势,或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3例以上。

②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但无继发病例发生。

③霍乱在一个(区)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区)、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

④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个以上(区),1周内发病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⑤在一个(区)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扩散到该(区)以外的地区。

⑥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⑦一次性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发生一般性食物中毒事件,但引起中毒食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

⑧个人全身受照剂量≥1戈瑞且受危害人数10人以上,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5戈瑞的受照人员剂量之和≥40戈瑞的放射性突发事件。

⑨一次性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

⑩丢失放射性物质,其放射性活度(Bp)密闭型≥4×106,非密闭型≥4×105。

⑾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⑿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3)特大突发事件。指影响大、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危害严重的突发事件。

①首例人间鼠疫病例确诊后,两个鼠疫潜伏期内连续出现病例2例以上,或肺鼠疫流行,并有进一步扩散蔓延的趋势。肺炭疽在市区内发生,或在人口稀少和交通不便地区的一个区内的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5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的。

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设区市,并有继续扩散的趋势。

③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新发传染病,同时波及多个(区)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④重大生物和化学污染、放射事故,出现大量人员伤亡,扩散范围波及2个以上(区)。

⑤省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大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处理体系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区政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副区长担任,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对突发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调动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卫健局,负责全区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突发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开展评估,提出预警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并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

(二)成员部门职责

1、发展改革部门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

2、财政部门保证疾病监测、疾病控制工作经费和非正常储备药械专项经费,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设备、器材、药品等费用。

3、教育部门加强校内突发事件防范工作,落实校内突发事件应急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及自我防护工作。

4、公安、安全、司法部门做好法制宣传,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各项隔离措施。

5、工商部门加强对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6、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突发事件预警期间的药械市场治理整顿,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及时开辟防治突发事件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申报审批的绿色通道,保证市场供应。

7、物价部门保持物价稳定,维护市场秩序。

8、科技管理行政部门根据突发事件需要,及时组织科技力量协作攻关,支持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临床治疗、实验室检验等各项科学研究。

9、新闻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科学知识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营造有利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舆论氛围。

10、民政部门做好突发事件期间的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接收,负责赈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发放及管理工作,对困难群众实行社会救助。督促殡仪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患者遗体的运送和火化工作。

11、铁路、交通部门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优先安排疫区紧缺物资的运送和人员疏散,做好疫区的交通管理工作。

12、农、林部门组织做好家畜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家畜家禽及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13、商务部门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负责做好流通环节物资(不含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和供应工作。组织做好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

14、爱卫会、环卫部门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保护工作,清除垃圾污物,开展除“四害”活动。

15、通讯管理部门保障突发事件期间通讯联络畅通,加强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16、监察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突发事件期间的违纪违规、失职渎职事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7、其他有关部门根据突发事件处理的需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涉外事务、紧急物资的进口、救济物资发放、接收或分配捐赠、污染扩散的控制、相关法规的制定以及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三、突发事件的报告与评估

(一)突发事件的报告

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报告规范,按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报告。

1、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包括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突发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区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市应急处)报告。

(二)突发事件的评估与确认

1、突发事件的评估。突发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根据突发事件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等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级别。

2、突发事件的确认。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组织突发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到现场调查核实,会同突发事件发生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科学分析和初步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方案,未被省级突发事件专家委员会确认为突发事件的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由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三)突发事件的通报

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或者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同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四、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应急响应

(一)预警启动

突发事件实行三级预警制度。一般突发事件启动黄色预警;重大突发事件启动橙色预警;特大突发事件启动红色预警。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二)应急响应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1、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1)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行政部门应迅速组织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致病、致残人员的救治、传染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采集环境生物样品、消毒处理等紧急控制措施,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2)区政府应急响应。区政府接到卫生部门的调查报告和应急处理方案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疫情信息收集、组织相关人员的疏散安置、依法进行疫区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和舆论宣传工作;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

2、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1)区政府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2)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区卫生行政部门应迅速组织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和相关技术人员到达突发事件现场,进行采样和监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施医疗救治、传染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和人员疏散等紧急控制措施,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3、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在上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区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突发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准备、预警、预报的各项协调管理工作。

(二)技术保障

1、突发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区卫健局负责建立突发卫生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专家评估委员会由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检验、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专家组成。其职责是:了解掌握国内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提供咨询服务。综合评估突发事件,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实施预案的建议。指导、调整和评估应急处理措施,参与突发事件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2、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区建立一支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的机动队伍。随时能够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等机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突发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常备队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门的培训和演练。

3、医疗救治网络。加快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紧急救援中心、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传染病病区)为主体的医疗救治体系,承担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区卫健局指定急救机构(包括院前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或指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后备医院组成全区医疗救治网络,负责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