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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整合学科知识
1.用通史体例整合历史知识,增强历史的时空感。
新的历史教材(必修)是按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三大模块来编排教材的,导致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难以培养出较强的时空感,因此按通史来整合历史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按通史体例将教材整合为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世界古代史和世界近代现代史五个部分。然后将每个部分按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模块来整合。如中国古代史可以整合为:
2.用专题来整合历史知识,构建学科主干知识体系。
近几年高考试题中,无论是选择题还是问答题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根据某一专题挑选材料,然后依材料设计问题。因此按专题来整合历史知识、构建学科主干知识体系也是非常必须的。
如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时期的阶段特征可以整合为:先秦(远古~公元前221年)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形成时期;秦汉(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对整个中国古代文明起到了奠基作用。
政治方面:
(1)商周时期,王位、爵位实行世袭制;地方管理实行分封制,确立了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王族内部实行宗法制。
(2)春秋战国时期,分封制逐步走向瓦解,出现了诸侯争霸和割据混战的局面;各国纷纷开始变法,封建制度逐步确立。
(3)秦朝统一后,中央实行帝制、三公九卿制,地方推行郡县制,建立起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4)汉承秦制,又有所损益。汉武帝时重用身边工作人员,削弱相权,地方推行郡国并行制,又实行“推恩令”等措施,解决了王国问题。
经济方面:
(1)生产工具:自原始社会的刀耕火种到春秋战国时期铁犁牛耕方式的转变;汉代犁壁的发明和二牛一人犁耕法使牛耕方式发展。铁犁牛耕成为古代主要的耕作方式。
(2)经营方式:经历了从集体劳作到个体自耕农的发展过程,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位,“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最基本的经济形态。
(3)土地制度:经历了井田制到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过程,封建土地私有制成为封建社会土地兼并现象的根源。
(4)经济政策:从西周时期“工商食官”到春秋战国时期大商人的出现;秦汉统一了货币,但秦汉时期歧视商人和实行专卖制度,继续推行重农抑商政策。
(5)手工业:商周时期,青铜器盛行;汉代开始用煤作燃料冶铁;秦汉时期,陶瓷丝绸远销欧洲,获“丝国”称号。
思想文化方面:
(1)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法家、墨家、道家纷纷登场,提出各种治国方案和道德思想主张,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
(2)秦汉时期,实行思想文化专制,西汉董仲舒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吸纳了法家、道家、阴阳家等众多学派的思想,形成了新儒学;汉武帝接受“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逐渐成为官方思想和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
(3)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也得到了很大发展。春秋战国时期,《石氏星表》成为天文历法成就的代表;《诗经》《楚辞》代表了当时的文学成就;战国的帛画浪漫而古拙。秦汉时期,以医学、数学、天文学和造纸术为代表的古代科技得到发展;“赋”成为主要的文学体裁;“印宗秦汉”的篆刻艺术产生。
3.用不同的历史观整合知识,培养多角度深层次分析历史事件的能力。
(1)从文明史观看,其主要内容有:
从横向看,包括经济文明(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政治文明(从人治、专制到民主、法治)和精神文明(从迷信、愚昧到科学、解放)。
从纵向看,人类文明经历了农业文明时代(新石器、青铜、铁器)、工业文明时代(手工工场、蒸汽、电气和信息)。
从范围上看,可分为古希腊、古罗马文明,中华古代文明,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社会主义文明等若干系统。
文明史观的掌握一要注意不同文明类型的特点与主要成就。二要抓住两个重点:农业文明时代的中华文明(古代)、工业文明时代的西方文明(近现代)。三要突破一个难点:政治文明史。以政治制度文明为核心,辐射物质文明史和精神文明史。
(2)从现代化史观的角度看,其主要内容有:
物质生产方式的改变――工业化、市场化、全球化。
民主政治体制的确立――民主化、法制化。
人们思想意识的演化――世俗化、理性化、科学化。
社会生活和风俗的演进――城市化、衣食住行现代化。
对现代化评价:现代化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需要人类在探索中纠正失误。如工业革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工人生活恶化,女工、童工问题和环境问题等。
(3)从全球史观看,其主要内容有:
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开始、初步形成、最终形成;世界经济的体系化、制度化、全球化、区域集团化发展;中国古代文明对西方文明进步的影响及相互关系;西方近代文明对中国等落后地区的冲击与这些国家的变化;中国对外开放历程与和谐世界建设的主要举措等。
(4)注意在不同史学观理论的指导下多角度地审视重大历史事件。
二、如何提高材料处理能力
通过前面知识的整合,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历史思维能力都会有较大的提高。但要想高考得高分,还需要提高材料处理的能力。
1.仔细审题,带着问题精读材料。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材料解析题,仔细审题都是解题的前提条件。审题要做好“四读”:一读提示语,判断是根据材料来作答还是结合所学知识来作答;二读主干语,划出材料中的主干知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三读限定语,找准限定内容的时空范围,有的放矢;四读求答项,找准要求回答的内容。
2.把握命题意图,弄清几组关系。
首先是材料与设问之间的关系。据统计,70的主观性试题都是要求直接从材料中提取答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带着问题去读材料,同时在阅读时要时刻想着问题。其次是设问之间的关系。主观题各设问之间往往是递进关系,问题设计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直至推导出结论。在解答时不仅要注意各问之间的纵向联系,还应关注其横向关系。最后是材料与教材之间的关系。高考设计的材料再新,也都与教材有着密切的联系,均是针对某一知识点而设计的,所以,再难懂的材料,也可以与教材中的具体专题对号入座。
3.提炼观点,列出相应提纲,整合有效信息。
材料中体现出来的信息(包括显性和隐性两种)均显现或隐于材料之间。这些信息需要去归纳、提炼、总结。然后依据总结、提炼的观点,列出相应提纲,在列提纲时注重层次性。
材料一 ①历代盛行的官营作坊,在明清时期受到冲击。②江南城镇附近农户不事农耕,“尽逐绫绸之利”,渐成风尚,城中“络纬机杼之声通宵彻夜”的情形亦载于史籍。③明万历年间,仅苏州丝织业中受雇于私营机房的织工就有数千人,是官局的两三倍。清初在苏州复置官局,设机800张,织工2300名。至康熙六年(1667)缺机170张,机匠补充困难,而同一时期苏州民机不少于3400张。④“家杼轴而户篡组,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相依为命久矣。”
――摘编自许涤新、吴承明主编的《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
材料二 ①自中世纪晚期开始,乡村手工业特别是毛纺织业在英格兰东部、西部和约克郡地区快速发展。②商人发放原材料,回收产品,销往海内外,这种新型的“乡村制造业活动”被称为“原工业化”。③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工厂”,推动了手工业的发展。16世纪初,纽贝里的一家毛纺织“工厂”雇佣了1140名工人,其中近三分之二为妇女和儿童。海外市场的需求大大的刺激了此类“工厂”的发展,英国成为欧洲最重要的毛纺织产品生产和出口国,1700年毛纺织品占国内出口商品的70%。④棉纺织业作为新兴行业随之兴起,其他行业也迅速扩张。机械化逐渐成为新的生产方式的重要特征,并在欧洲大陆广泛传播。
――摘编自《剑桥欧洲经济史》
材料三 包含着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的雇佣劳动是很古老的;它个别地和分散地同奴隶制度并存了几百年。但是只有在历史前提已经具备时,这一萌芽才能发展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恩格斯《反杜林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明清之际江南手工业发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19世纪中期以前英国工业发展的阶段及阶段性特征。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阐述对恩格斯所说“历史前提”的认识。
步骤一:整理设问,理清目标与路径。
步骤二:概括材料,结合所学,得出关键词。
步骤三:判断观点,寻找依据,做出论述。
观点描述:资本主义萌芽发展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需要相应的历史前提条件。
寻找证据
从材料看:材料一描述了中国古代手工业在明清之际得到发展,并出现资本主义萌芽;材料二描述了中世纪后英国手工业得到发展,不仅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而且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变。通过材料一、二的对比,材料三借恩格斯的言论做出结论:资本主义萌芽发展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需要相应的历史前提条件。
从所学看:教材提到明清之际中国出现资本主义萌芽,联系以后的历史看,却没有发展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原因在于专制主义制度的束缚。教材也提到欧洲资本主义萌芽产生后,在新航路开辟、殖民扩张的刺激下,资本主义获得长足发展。所学知识与材料信息基本一致。
1.含义:重农抑商政策是古代中国统治者倡导的重视农业、限制商业和手工业发展的重要经济政策。
2.原因:(1)古代农业是决定性的、基础性的生产部门,它提供给人们最基本的生活资料,更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还是国家最重要的而且相对有保障的兵源,因此农业生产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存亡。
(2)由于工商业的发展会加剧劳动力从土地上流失,造成种种社会问题,间接危害封建国家的统治,统治者有必要通过控制农业,抑制工商业,将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稳定地主阶级统治。重农抑商、以农立国就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传统治国主张。
(3)传统的“重义轻利”观念的影响。
3.过程:(1)春秋战国时期,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商业与农业争夺劳动力、影响农业生产甚至危及封建专制统治等严重问题,商鞅变法首倡“重农抑商”,国家鼓励男耕女织的农业生产,限制工商业的发展。
(2)西汉初年,经济凋敝,富商大贾乘机囤积居奇,操纵物价,影响民生和封建专制,对此汉武帝推行了一系列经济政策:货币官铸、盐铁酒专卖、官营贩运、物价管理、向工商业者加重征税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富商大贾的势力。
(3)唐宋时期,政府曾一度放松对商业的限制。
(4)明清时期,工商业空前兴盛,但封建政府依然固守重农抑商政策,继续实行专卖制度,垄断盐、茶等重要商品的经营,对民营商业不断加税。
4.影响:(1)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古代农业的持续稳定的发展。
(2)地主官僚不断兼并土地,使土地高度集中,农民破产流亡。
(3)到了明清时期,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而统治阶级依然坚持“重农抑商”的政策,社会经济活力受到压抑,代表新经济因素和新生产方式的资本主义萌芽长期得不到充分的发展。
二、重农抑商与闭关锁国政策的比较
1.从原因来看,重农抑商和闭关锁国政策的实行,都与当时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专制政治的需要息息相关。
2.从措施来看,重农抑商的重心在对内,重视农业、以农为本,大力限制国内工商业的发展。闭关锁国政策则是指明清封建政府实行的严格限制对外交往和对外贸易的政策,重心在对外。
3.从实行时间来看,重农抑商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最基本的长期的经济指导思想,从商鞅变法开始,除个别朝代曾经放松对工商业的压制外,重农抑商一直是封建统治者的“传家宝”。闭关锁国政策则主要实行于明清时期。
4.从后果来看,两者的目标都没有能够真正实现。“重农抑商”没能限制工商业的发展,“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中国古代工商业依然取得了很大进步。“闭关锁国”也没能抵御西方殖民者的入侵,的隆隆炮声击溃了封建统治者苦心经营的工事,中国开始跌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深渊。
5.从影响来看,两者都曾对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是导致近代中国落后的重要政策因素。但是重农抑商政策在其实行的早期,其积极作用要远远大于消极作用,对当时农业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巩固新兴地主阶级政权起过积极作用。例如商鞅变法,实行重农抑商政策,鼓励发展农业生产,促进了秦国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物质基础;而闭关锁国政策则几乎没有产生积极作用。
三、商鞅“重农抑商”与黄宗羲“工商皆本”的比较
1.相同点:商鞅“重农抑商”与黄宗羲“工商皆本”都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都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
2.不同点:商鞅“重农抑商”强调农商的对立,而黄宗羲“工商皆本”肯定了工商业在社会财富的增值过程中具有与农业同样重要的作用。“重农抑商”后来成为封建统治者长期坚持的经济政策,而“工商皆本”并没有成为当时社会的主流思潮,也没有动摇“重农抑商”的统治地位。
[创新训练]
1.《汉书》中记载:“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对此理解正确的有( )
①统治者推行重农抑商政策②商人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③农民的政治地位处在社会最底层④政府商人歧视压制的现象开始转变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2.据资料统计:新航路开辟后,从明朝后期至清朝前期200余年间,世界白银产量的一半流入了中国,拥有一流城市和最为密集、完善的市场网络体系的中国,成为当时世界经济和贸易的中心区域。然而当时它却没有形成强大的日后能扫荡旧经济基础的革命性变化。其中内在的直接原因在于( )
A.“重农抑商”和“闭关禁海”政策的压制
B.自给自足的农耕文明不适于工商业发展
C.由于鸦片大量流入导致白银的大量外流
D.英国工业革命后对中国进行的商品输出
3.宋人陈亮说:“商藉农而立,农赖商而行,求以相补,而非求以相病。”其主要观点是( )
A.重农抑商 B.重商抑农
C.农商互补 D.农商皆本
4.“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材料主要反映了( )
A.商人的逐利投机行为
B.男耕女织方式的瓦解
C.商人富裕祥和的生活
D.作者的重农抑商思想
5.《礼记》有“天子为籍千亩”、“天子亲耕于南郊,以供斋祀”的记载,《礼记》有“仲春,后率内外命妇始蚕于北郊”的记载。汉朝以后逐步形成一种国家礼仪,皇帝和皇后常常在春季举行“籍田礼”和“亲蚕礼”,这主要表明( )
A.统治者重视农业生产
B.统治者关心百姓疾苦
C.统治者常能与民同乐
D.统治者确能“以民为本”
6.研究华商历史的郭德利指出:“在史籍中并不乏有关从商致富的记载,但……(在)引发人们经商致富的动机中,实际包含了否定或摧毁商业企业发展的因素。”以下能够为这一论断提供依据的是( )
A.商人经商积累的财富主要用来买田置地
B.政府实行闭关锁国和重农抑商政策
C.农民极端贫困,无力从市场上购买商品
D.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
7.汉武帝时规定:“商人财产每2000钱,抽税一算(120钱);经营手工业者的财产,凡4000钱抽一算……商人之车,则征收二算;船5丈以上者,每船抽税一算。”这个政策的直接目的是( )
A.打击富商大贾
B.降低商人的经济地位
C.打击地方割据势力
D.强化国家对经济的控制
8.1651年英国政府颁布《航海条例》时,清政府依然实行重农抑商政策。这两者都( )
A.以贸易保护主义为目的
B.取决于其经济基础
C.禁止国民进行海外贸易
D.增强了本国的经济实力
[参考答案]
历史是一条长河,任何人都不能撇开历史的地基来构筑现实和未来的大厦
――题记
远古至夏商西周时期
一、黄帝经土制亩
据不少历史传说和古书的追记,在距今七八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中国已经出现原始农业。早在距今约五千多年的黄帝时,即开始“经土设井,以塞争端,立步制亩,以防不足,使八家为井,井开四道,而分八宅,凿井于中”,这是黄帝时代的井田制度。1992年以来,考古学家先后在江苏省苏州市和湖南省澧县发掘出距今六千多年前的古稻田,表明原始稻作在长江中下游都比较成熟,当时已有固定的田块长期种植水稻,除了垦辟田面、修筑田埂之外,还要开挖水井、水塘和水沟。田埂之间形成丘田田块和田界。当时就已经产生土地的地籍管理,并产生了管理地籍简册的官员。
二、夏禹任土作贡
约公元前2070年,中国古代的夏王朝建立。夏代的农业生产已经比较发达,是社会生产的主要内容,土地所有制的主要形式是王有土地。土地归国王所有,氏族公社占有,仍为被划分为“公田”和“私田”的井田制。国王禹实施“任土作贡”,设置了名曰“太常”的负责绘制人文地理图、丈量划分田地的官员。实施“敷土,随山刊土,奠高山大川”,即进行丈量国土工作,沿着山脉进行测量,竖木为标志。对九州土地进行分类,将全国土壤分为壤、坟、卢、涂泥、黎、斥卤等类。《尚书・禹贡》记录了将九州土地分为三等,每等又分为三个级别,并相应分为九个等级的地赋。
三、殷商有册有典
约公元前1600年,商朝建立。商代,王处于最高统治地位,他不仅是国家的代表和化身,而且对全国的土地拥有实际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在迄今所发现的中国最古老的系统文字甲骨文中可以看到,商王根据需要,可在全国各地开垦土地,所耕垦的土地,都属于商王。商王以册封的形式将土地授予各级贵族。受封者以“我田”、“我甸”、“我鄙”称呼自己封邑内的土地,表明土地的所有权。商代除了按地势高低把土地分为上田和湿田两类外,还把不同等级的土地细分为“品”。商末《作册羽鼎》上有“省北田四品”之铭文。从1899年发现甲骨文至今,先后出土达20万片,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有600多片,其中涉及农田的有132片。记录了商代已有专门管理农田耕作的称为“小耒昔臣”的官吏;甲骨上契刻的“畴”字,实际是作为田界的沟浍,“疆”字是用以表示田地之间的边界。
四、西周天子经略
约公元前1046年,武王克殷,建立周期,史称西周。西周土地所有制结构的主体是王有制或国有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井田制仍为土地制度的主要形式。当时已有划分耕地,治理沟洫制度。《诗・大雅・绵》中谈到“乃场乃疆”,就是划分井田疆界的意思。周天子可以封赐给臣下采邑和田。《大克鼎》、《大簋》等青铜器的铭文中,记录了周王赐封土地的过程,由周王派来的官员勘察封地田界,办理移交手续。
在西周土地王有制下,“田里不鬻”,受封贵族之间不得私自转让土地。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西周中期开始发生以赏赐、交易等形式转让土地的事件。据《周礼》记载,为了确认因买卖行为造成的所有权转让的法律效力,西周专设司市、质人等职官,负责买卖契约的签订,出现了“质剂”、“傅别”、“书契”、“判书”、“约剂”等契约券书,而且“凡大约剂,书于宗彝”,铸造宝鼎、铜器,镌刻铭文,详记契约签订的过程,确认土地所有权的合法性。共王时期的《格伯簋》,其铭文实际是一则土地交换转让契约,详细记载了买卖人格伯以良马四匹折价,购买亻朋生三十田的交易活动的全过程。
西周法律规定,诸侯贵族及自由农民对土地只有占有权、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但是,无论哪种形式的占有,国家都要对其占有的土地按照法定手续,勘察土地疆界,并绘制地界图。地界图一式两份,一份存放官府,一份在占有人手中。如果土地占有权需要转移,则地界图要随土地一并转移。公田转移还需要官方代表亲临现场再次查核地界。《周礼》中的“地讼,以图正之”和“正文以傅别、约剂”,描述了当土地占有权或土地疆界出现争执时,要向小司徒或司法机关提起进行请求确认土地所有权的诉讼。有关机关裁决此种诉讼的根据,就是官府保存的地界图和券据、契约等地籍资料。共王五年时的《五祀卫鼎》,其铭文132字,对一宗田地与田地的交易契约的内容、书写程式和如何保证契约的履行,均有详细记载。
春秋战国时期
一、春秋户籍田结
公元前771年,西周亡。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史称东周,亦为春秋时期之始。由于周天子政治权力的衰落,以及对“天下”土地的所有权的丧失,表明土地王有制的终结,列国相继对土地制度进行改革。如晋国的“作爰田”,齐国的“相地而衰征”,鲁国的“初税亩”等,对当时的土地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论语》中记载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式负版者”,提出对背负图籍的地籍管理者施以郑重之礼,表明孔子对地籍的重视和对地籍人员的尊敬。据江苏省《土地管理志》所述,春秋时期江苏就有“户籍田结”的制度,“田结”即土地图册。“爰田”制中对疆界、田界的治理,“初税亩”的“履亩而税”,也都有加强田亩丈量、登记的规定。史料记载,楚国在公元前548年,曾对全国进行了一次名为“书土田”的土地登记。1978年在湖北省荆门出土的包山楚简,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简牍实物。在简文中有一批司法文书,内容有关于土地制度的记载,验查名籍的记录及地方官员验查名籍发现隐匿予以补充登记的记录;有裁定土地界限与“食田”继承权的详细记载;有大量关于土地争讼的记录。
二、战国土地经界
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标志着春秋时代的结束和战国时代的开始。各国围绕健全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等先后进行了变法和改革。如魏国李悝的“尽地力之教”、楚国吴起的“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秦国商鞅的“制辕田,开阡陌”、“各以差次名田宅”、“平斗桶权衡丈尺”,使民各“有恒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被称为儒家亚圣的孟子,最早提出土地“经界论”的地籍管理理论,他说,“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各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同时,各国开始对土壤的性状、土地的分类进行研究,并提出对土地的平整与合理利用土地,反映了当时对土地的分类日益重视,认识和管理水平不断细化和提高。1979年在四川青川出土的秦牍,是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颁布的《为田律》,文字记录了秦统一前田制变化的历史及整治田亩的具体规定。
秦汉时期
一、秦朝统一田制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秦王朝制定和颁布了《田律》。公元前216年,秦始皇下令“使黔首自实田”,即在全国范围内对民田进行一次总登记。把百步为亩的周亩(小亩)改为240步为亩的大亩。要求占有土地的人,将自己所占有的土地数量向政府申报,国家以此为依据征收赋税,土地私有权也从法律上得到国家确认和保护。在湖北省出土的大批秦代简牍的简文中,都有关于土地丈量、申报、登记的详细的法律规定。如龙岗秦简中“租者不丈”、“黔首田实多其”、“黔首皆从阡陌疆畔之其”、“田及为诈伪写田籍皆坐赃,与盗”、“程田以为赃,与同法”,其中田赢的“假田”之法,最早涉及了土地的租赁、抵押和偿付的法律。睡虎地秦简中的《秦律十八种》包括《田律》,记载了“部佐匿诸民田,诸民不知,当论不当”、“辄以书言澍稼、秀粟及垦田田易无稼者顷数”等条文,具体规定了要准确测量、如实上报、不准掘坏或偷移田地界标、不准欺骗或假造田土文书、地方官吏要按时上报耕地顷数和已开垦而没有播种的土地顷数,还规定了处罚标准,包括田地计算、确定缴纳田租标准时收受贿赂的惩处标准。
二、汉朝田法地籍
【关键词】经济区/综合性/经济中心
一、历史经济区域概念的产生
经济区是由多种自然地理要素,包括地形、土壤、气候、资源的相对一致性和与之相协调的人文环境(历史文化传统、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科学技术)所决定,以劳动地域分工为基础,各具产业特色的地理区域。经济区域与经济区域之间商品流通是经济区域形成的必要条件。我国国土辽阔,各地区之间自然条件有很大的差异,由此而导致经济和人文现象的差异同样是十分明显的。根据我国的自然条件(主要是气候和地貌),可以划分为东部季风气候区、西北干旱和半干旱区、青藏高原高寒区三大自然区,这三大自然区决定了我国经济区格局的基本框架。同时这三大自然区内部也同样存在自然和人文环境要素的差异,在历史上先后出现过不同社会产业的地域分工,这种产业分工和差异便形成了不同的经济区。
在我国古代社会的早期,由于经济开发不足,生产力低下,区域间产业分工不明确,商品经济还处于萌芽状态,区域间商品市场体系没有形成,经济区的边界是模糊的、不明确的。大致到了春秋战国时代,随着金属工具的用于生产,农业、手工业生产力的提高,各地根据本地的自然条件所生产的具有本地特色产品的产业兴起,除了满足本地区需要外,可以将多余的产品与他区进行交换,并从中获利,于是形成一定规模商品交换和贸易,产业的区域分工初步形成,开始出现经济区的雏形。正如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所指出:“由于自然条件不同,即由于土地肥力、水域或陆地、山区和平原的分布不同,气候和地理位置,有用矿藏的不同以及土地的天然条件的特点不同,又有了劳动工具的天然差别。这种差别造成了不同部落之间的职业划分,我们一般应在这些部落相互进行的交换中发现产品向商品的最初转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34页。)到了战国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产业区域分工已经客观存在,经济区域的概念在当时人们观念里也有所反映。例如《尚书·禹贡》中以山岭、河流、薮泽、土壤、物产、贡献以及交通道路划分的九州,不仅是一种综合的地理区划,实际上也是经济地理区划;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第一次将汉朝全境分为山东、山西、龙门碣石以北和江南四大产业区,汉成帝时刘向的《域分》、朱赣的《风俗》,《隋书·地理志》各州后序,《宋史·地理志》各路后序,虽然都是以“物产风俗”划分的人文风俗区,实际上也是经济地域差异引起的人文地域差异的反映。因此可以说我国古代经济的地域差异在人们的观念里已经存在了。唐宋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地区间产业分工明显,商品贸易频繁,经济区域的特征更为显著,这在区域差异比较大的南方地区更为突出。南朝以来以至唐宋延及明清时期的所谓“三吴”、“江南”、“两浙”、“荆湖”等等已不仅是政区名称,更贴切的是经济区域的名称。明人王士性《广志绎》根据浙江省内不同自然、经济条件分为若干亚区,其云:“浙十一郡惟湖最富,盖嘉、湖泽国,商贾舟航易通各省,而湖多一蚕,是每年两有秋也”;“台、温二郡,以所生之人食所产之地,稻麦菽粟尚有余饶。宁波齿繁,常取足于台,闽福齿繁,常取给于温,皆以风漂过海,故台、温闭籴,则宁、福二地遂告急矣。”这就是说,在浙江省内还分为若干经济亚区,各经济亚区间的商品交换已成为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行为。明清时代大体上各省自成一大经济区,而省内又按自然条件分为若干亚区,这种亚区又可能跨省而成,如所谓“江南”即指长江三角洲经济区而言,虽然对“江南”范围的界定有不同看法,如有人认为苏、松、常、镇、宁、杭、嘉、湖、太八府一州为江南经济区(注:李伯重:《简论“江南地区”的界定》,《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有人认为应该是苏、松、常、杭、嘉、湖。(注:陈学文:《明清时期太湖流域的商品经济与市场网络》,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不论怎样,“江南”一地作为一经济区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宋代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地区产业差异更为明显,经济区的存在更为明确,经济区的等级、层次更为繁复。对此进行研究,是我们全面认识中国传统社会经济、文化的区域差异和区域整合问题的重要切入点。
二、历史经济区域形成的历史和地理条件
在我国人类社会早期,地域、部落之间农业、畜牧业分工并不是很明确的。至少在黄河流域古代社会的早期,原始农业、畜养、采集、狩猎同时并存。我们从考古发现和文献资料中都可以看到,从新石器时代开始到古代社会早期,华夏地区以及周边草原森林地区产业中兼有原始农业、畜养和狩猎的痕迹。以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采集经济向原始农业发展,狩猎经济向畜养、游牧经济发展,标志着攫取经济向生产经济进步,以后逐渐形成以农业为主兼营畜养的部落与地区和以畜牧为主兼营农业的部落与地区。这种选择和变化,很大程度决定于所处的自然条件,如春秋战国以后,北方草原区形成畜牧区,东部季风区形成农耕区,东北高寒区还停留在采集狩猎阶段等等,由此形成的这种经济区本质上也就是自然-经济区;这种经济区之间的物产互补和交流成为当时人们生活的必需。《荀子·王制》:“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羽翮、齿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东海则有紫@①鱼盐焉,然而中国得而衣食之;西海则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国得而用之。”可见在春秋战国时代中原与周边地区在产业差异上的互通有无是很频繁的,不可或缺的;从自春秋战国至汉代初年,农耕区和畜牧区之间、农耕区内部商品经济已经相当发达,一直延续到汉代,《汉书·食货志》说:“时民近战国,皆背本趋末”,就是说汉代初年,商品贸易在社会上还有很大影响。由此可见,不同产业区域之间商品贸易是经济区形成的必要条件。其次,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特别是西部、西南部和北部地区,主要是汉族以外少数民族的聚居地,由于民族发源地的自然条件决定了该民族经济的特点,如北部蒙古高原上袤广绵亘的草原哺育了游牧民族,西南横断山脉地区的深谷密林决定了采集和狩猎成为当地民族的主要生产方式,东北高寒森林地带原始民族必然以采集和狩猎为生。以后随着民族活动的频繁,生产活动变化,如游牧民族所到之处,往往将畜牧业带至该地,而汉民族所到之处,无不垦地种植。因此民族经济也成为我国区域经济的一个特色;而这种民族区域经济间的互通贸易,很早就开始,一直延续到整个历史时期。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市籴一》:“互市者,自汉初与南越通关市,其后匈奴和亲亦通市,后汉与乌桓、北单于、鲜卑交易。后魏之宅中夏,亦与南陲立互市。隋唐之际,常交戎夷通其贸易,开元定令载其条目,后唐复通北戎互市,此外,高丽、回鹘、黑水诸国,亦以风土所产与中国交易。”民族区域之间的贸易,也是反映不同经济区的一个方面。其三,由于我国很早就形成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为全国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自然条件发展不同产业门类提供了条件,同时出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也就是中央政权对地方经济管理上的需要,尤其是当地方政权特别关注地方经济发展时,有过多的干预,于是经济区的划分和调整往往与政治形势和政区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多次分裂局面,原先在统一政权的同一经济区,分裂后必然形成不同的经济区。行政区和经济区有密切的关系。故而我国历史上的经济区往往包含自然
、民族、政治三方面的特色。我国历史上早期的经济的区域差异,可按自然条件分为农耕、游牧、渔猎三大经济区。这三大区实际也是汉族政权和游牧民族、采集狩猎民族的活动区。汉文帝给匈奴单于书云:“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令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使万民耕织,射猎衣食,父子毋离,臣主相安,俱无暴虐。”(注:《汉书》卷四《文帝纪》,中华书局标点本。)这就是自然区、民族区、行政区和经济区合一的反映。
在这三大区中,从自然、人口、资源、文化各种条件而言,东亚季风区的农耕区都占主要地位。这里人口最多,几占全国人口的90%以上,资源最丰富多样,生产力最先进,最早进入文明社会。因此这里最早出现经济的区域差异,其先决条件是农耕发展到一定程度,有足够的粮食提供给社会,可以使一部分人从事适应本区自然条件的其他产业,以其产品与他区进行交换,首先就是经济作物商品化,也形成经济区之间贸易的主要内容。例如《史记·货殖列传》载,战国秦汉时代时“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获;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各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卮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这种经济作物的区域差异才能初步形成经济的区域性。其中又可以自然、社会、人文等因素的差异分为若干亚区,各经济亚区因其经济在全国的影响,在全国的地位也不同。以后,随着自然环境变化以及人类适应自然能力和生产力的提高、社会分工的细化,商品流通的加强,以及地缘政治因素的变化,不仅经济区边界会发生调整,同时也会引起经济区在全国地位的升降。无论大区和亚区的经济区域调整、变化的因素也是多种的,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自然因素(主要是气候和地貌),就是自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引起经济区的调整,例如蒙古高原上一次巨大风暴、寒流,使生存在高原上的游牧民族大规模南迁,形成游牧区的南扩;黄河一次重大改道,就可能引起河北、河南经济区的调整,一次大规模的洪涝干旱灾害引起环境变化和人口迁移,就可能引起一些经济区地位的衰落和一些经济区地位的上升。二是政治格局变化引起的经济区调整,如长期大规模的战争,可能造成一些经济区的衰落和一些经济区的兴起,如关中地区自两汉末年战争的破坏,其经济地位明显衰落;南北政局分裂时期以秦岭、淮河一线为南北分裂界线和以长江为南北分裂界线,经济区的格局就不同。又如首都所在地的确定和转移都可能引起经济区的变化。这在我国传统的中央集权的国家里,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这种变化是很显然的。三是人口和民族迁移活动引起的经济区格局的变化,如农业民族的北移和游牧民族的南进,农耕民族向西南、东北地区的扩展,就可能引起经济区划的变化。秦汉时内地人口的移向北边,“定襄、云中、五原,本戎狄地,颇有赵、齐、卫、楚之徒”(注:《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中华书局标点本。),必然引起高原地区草原的农耕化,反之,魏晋时期匈奴入居中原,自然会将原有的耕地辟为牧地。西晋永嘉之乱、唐代安史之乱、北宋靖康之乱引起的我国历史上三次人口大南迁,对南方地区社会经济变化起了重要作用。四是产业分工的细化,如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提高,自然资源的重要性的显露,手工业的发达,商品经济的发展,引起经济区的变化。如宋代以后长江以南地区蚕桑、植棉、茶叶业、矿冶业和造纸、瓷器业等其他手工业的兴起和发展,原料和产品生产地的分离,商品市场网络的形成,从而引起经济区的变化和细化。经济区之间分工和差异主要表现为商品交换贸易,早期的交换和贸易主要在大区间进行,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业、手工业分工的细化,同一大经济区内经济亚区间的商品贸易量也会增加,于是中心城市和交通路线的布局也随之变化,最后引起经济区格局的变化。
我国古代不同经济区,对封建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影响。20世纪30年代冀朝鼎曾作文提出基本经济区的概念,“中国历史上的每一时期,有一些地区总是比其他地区受到更多的重视。这种受到特殊重视的地区,是在牺牲其他地区利益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这种地区就是统治者想要建立和维护的所谓基本经济区。”“中国的统一与中央集权问题,就只能看成是控制着这样一种经济区的问题:其农业生产条件与运输设施,对于提供贡纳谷物来说,比其他地区要优越得多,以致不管哪一集团,只要控制了这一地区,它就有可能征服与统一全中国。这样的一种地区,就是我们所要说的基本经济区。”即每个时期封建王朝都有一个或几个基本经济区,是这个王朝生存的经济基础。当基本经济区衰落时,这个王朝也由此衰落。而新王朝的崛起必需寻找新的基本经济区。(注: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8、10-12页。)由于当时资料条件的限制,冀文在具体论述上尚有可商榷处,但其基本观点是可取的。从这个问题上剖析进去,我们将发现对古代中国经济区及其演变的研究,是对中国古代王朝兴衰的原因深层次认识的重要条件,同时也能对今天全国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变化的历史背景有深刻的理解,从而有利于现有经济区域的改造和规划。
三、历史时期经济区域划分的几条原则
我国历史时期划分经济区有些什么标准呢?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李伯重《简论“江南地区”的界定》中说:“关于中国古代经济区域的划分标准,我国史学界尚未有深入讨论。在海外学术界,则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另一种则以自然条件为根据。显然,对于经济史研究来说,后一种意见比较恰当。这种见解首先由施坚雅先生作出系统的理论阐述,后又由斯波义信先生加以发展和改进,成为一种比较成熟的区域研究理论。施氏的理论主要着眼于水路交通,故其理论的核心可简述为‘地域即河川流域’说。斯氏则在重视水路交通的同时,也强调生态系统的作用,从而把施氏‘地文地域’说发展为‘地文-生态地域’说。我们认为施氏、斯波氏的理论是站得住脚的。但是还需要补充一点,即:我们所划的经济区域,在古人心目中,应当也是一个特定的概定(念?)。换言之,得到历史的承认。鉴于以往学术界对于江南地区的界定缺乏共识,我们认为有必要根据上述理论与意见重作划分。在确定其合理地域范围之前,有必要将我们所依据的划分标准,作一简要说明。首先,这个地区必须具有地理上的完整性,必须是一个自然-生态条件相对统一的地域,换言之,在其外部应有天然屏障将它与毗邻地区分隔开来;而在其内部,不仅应有大体相同的自然-生态条件,而且最后还属同一水系,使其内部各地相互发生紧密联系。其次,这个地区在人们心目中应当是一个特定的概念。也就是说,不仅由于地理上的完整性与自然-生态条件的一致性,而且也由于长期历史发展所导致的该地区内部经济联系的紧密与经济水平的接近,使此地区被视为一个与其毗邻地区有显著差异的特定地区。”我们认真读了李伯重先生的论文,认为他将他所定的标准对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划分作为一个经济区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个标准是否适合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所有经济区呢?我们认为还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这里需要补充一下,施氏的经济区域理论是从他研究历史上城市体系角度出发的,他在《中国历史结构》一文中对中国历史上大经济区的观点,大体上可概括为下列几点:一是“每一大区经济都是在某一自然地理大区中形成并完全被包容其中,这种自然地理大区是依流域盆地而划分的。”二是这些区域的核心区,都处于河谷中的低地,中国传统社会里,以农业生产为主,而核心区的可耕地自然条件最好,交通运输最为便利,成为交通枢纽。因此核心区比边缘区商品化程度更高。每一区的中心城市都兴起于核心区,并以不同层次,不同核心区构成不同层次的城市网络。于是在“每一个主要的自然地理区域中,都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城市体系亦即彼此来往频繁而集中的城市群,城乡之间的联系也很多,但大都局限在区域内。”三是大区经济应看成为复合的体系,内部是有差异的、相互依存、一体化的,尽管这些特征在边缘地区较核心地区松散。(注:王旭等译:《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城市研究》,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0-12页。)
施氏的理论是有其可取之处的,例如任何一大经济区是有其核心区和边缘区,但核心区是否必然是该大区的河谷低地,则未必然,应视某一特定时代的其他人文因素而定。此外,认为一大经济区内部是有差异的复合体的观点也是可信的。斯波先生在施氏的理论上加入了生态系统作为考察的依据,即将人类活动引起生态系统变化的因素作为参照模式,比施氏理论又较为全面。但他们所研究的对象,在时代上偏重于宋代以后,地域上偏重于江南。这种模式是否适合整个历史时期,是否适合全国的范围,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总之,以往关于经济区域划分的种种理论有其正确的部分,也有其不全面的缺陷。首先,单单强调自然区域的条件,可能会给予人们一种误解,似乎历史上的经济区是一成不变的。因为历史时期除了黄河下游河道迁徙以外,其他自然地理要素只有量的变化,没有质的变化。那末是不是可以认为二三千年来我国经济区的格局基本没有变化?显然是不能的。其次,我国历史上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势力曾互有进退,同一自然生态区如鄂尔多斯高原,当游牧民族占有时,则成为畜牧区,这就可能与其北面的河套平原形成一个经济区;当农耕民族占有时,往往变成农耕区或至少是半农半牧区,则可能与其南面的陕北高原形成一个经济区。可见民族活动对经济区的变化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其三,历史上经济区有过不小的变化,当经济开发不足,商品经济不发达时期,经济区的地域比较大,核心区与边缘区的距离较远。不同的自然地理单元可能存在于一个大经济区内;当经济开发充分,农业、手工业生产力大大提高,产业分工细化,商品经济繁荣发展时,经济区就可能划小,原先一个大经济区就可能划分为几个经济区,如两汉时期的“江南”经济区与明清时期的“江南”经济区地域就不同。其四,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相当长时期的政治分裂局面,同一自然地理单元在不同的政权统治下,就可能分属不同的经济区。如河北平原和山西高原在宋辽时曾分别属于两个政权,因此河北平原或山西高原在宋辽时就不可被认为是一个经济区。由此可见,划分经济区除了重要的自然生态条件外,人文因素还是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然而我国古代划分经济区域应该有那些标准呢?我们认为自然生态的相对一致性、完整性无疑是最基本的条件,但仅此还远远不够,因为历史时期人文环境的变化十分复杂,不同时期经济活动差异又很大,所以不同时期的经济区域的划分还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劳动分工的地域差异,即本区与他区在主要产业上的差异性,从大处而言,如农耕区、畜牧区、渔猎采集区和农牧交错、狩猎采集混合经济区等等;从小处而言,农耕地区内又可分若干亚区,如水稻作物区、干旱作物区、经济作物区等等。二是我国在近代化以前,基本上还是处在自给自足封闭式的小农社会,某一地区的基本生活用品,不可能全部依靠他区的供应。因此各经济区在主要产业分工的前提下,还有其他产业辅助,以使其成为一个可以独立生存的地区,如关中地区固然是一个农作区,然“其山出玉石,金、银、铜、铁,豫章、檀、柘,异物之类,不可胜原,此百工所取给,万民所@②足也。又有jīng@③稻梨栗桑麻竹箭之饶,土宜姜芋,水多蛙鱼,贫者得以人给家足,无饥寒之忧。故丰镐之间号为土膏,其贾亩一金”(注:《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中华书局标点本。)。如巴蜀地区“沃野千里,土壤膏腴,果实所生,无谷而饱。女工之业,覆衣天下。名材竹干,器械之饶,不可胜用。又有鱼盐铜银之利,浮水转漕之便。”(注:《后汉书》卷一三《公孙述传》,中华书局标点本。)如清代江南苏、松、太、常、杭、嘉、湖自成一经济区,当无异议,其农作有稻、棉、桑三种作物相对集中,鱼盐之产也很丰富,同时又是棉、丝纺织业中心。珠江三角洲当为一经济区,水稻为其主要农作,但其经济作物专业化十分突出,果树、甘蔗、荔枝、香蕉等热带水果以及基塘养鱼,成为农村主要产业,清代中期以后地区经济发展迅速,这正是商品经济发达的结果。明清时期华北平原(冀、鲁、豫)除了粮食作物(麦、豆、高粱)外,还有经济作物棉花、烟草、枣梨、药材、酿酒产业。因此产业的综合性也是古代经济区的特色之一。三是在大产业分
工前提下,还有产业的专业化方向,如农业区中有水稻产区、旱作产区、渔业区、经济作物产区、矿业区,经济作物区中有蚕桑区、植棉区的差异等等的专门化,以此专业化产品得与他区进行交换与贸易。《盐铁论·本议》:“陇蜀之丹漆旄羽,荆扬之皮革骨象,江南之nán@④梓竹箭,燕齐之鱼盐旃裘,兖豫之漆丝chī@⑤@⑥,养生送终之具也。待商而通,待工而成。故圣人作为舟楫之用,以通川谷,服牛驾马,以达陵陆;致远穷深,所以交庶物而便百姓。”揭示了各地区特定产业及其互相间的物资交流,成为人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四是经济中心城市及其辐射范围,即全区生产、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最集中的城市和以此城市为中心形成的城市网络和交通网络。《盐铁论·力耕》:“自京师东西南北,历山川,经郡国,诸殷富大都,无非街衢五通,商贾之所臻,万物之所殖者……宛、周、齐、鲁,商遍天下。故乃商贾之富,或累万金,追利乘羡之所至也。”《盐铁论·通有》:“燕之涿、蓟,赵之邯郸,魏之温、轵,韩之荥阳,齐之临淄,楚之宛、陈,郑之阳翟,二周之三川,富冠海内,皆为天下名都。非有助之耕其野而田其地者也,居五诸侯之衢,跨街冲之路也。故物丰者民衍,宅近市者家富。”概言之,划分经济区域应有区域性、综合性、专业化、中心城市四条标准。
四、经济区与自然区、行政区的关系
经济区与自然区、行政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自然区的划分,是根据岩石、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等自然地理要素相对一致性所划分的区域。行政区则是按照统治者为加强地方统治的政治原则所划分的区别;有时为发展经济、巩固统治,可以考虑自然地理要素,有时则为了加强中央政权的控制力,有意违反自然地理原则。这在中国历史上事例很多,如汉代的长沙国,元代的陕西、湖广、江西行省划分,明代的南京划分等等。经济区则是根据产业的地域分工和商品贸易经济原则划分的,已见上述,不再赘述。行政区是封闭的、内向的,经济区则是开放的、外向的。这三者是出发点不同的三类地理区划。程民生《宋代地域经济》一书中说:“经济地理与行政地理不是一个概念,但二者联系十分密切。行政地理的划分一般以经济地理为基础的,所以研究历史地域经济,仍须以政区的划分为空间区划。”(注:程民生:《宋代地域经济》,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页。)这种处理方法似乎过于简单了些。当然,经济区的划分不能不考虑自然地理条件,这一点似无需赘述。同样,经济区的划分不能不考虑行政区的要素,因为在中国这样一个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国家,政府的行政体制常常要控制和干涉经济活动,使经济区服从于行政区,尤其是宋代以后中央集权空前加强,地方行政长官为了加强税收、协调地方经济、用行政手段支配社会经济部门的管理,如在同一政区内发展同类经济,统一施行对自然环境的利用改造,以及颁布适应地方条件的经济政策等等,使经济区与行政区协调起来。所以明清时期经济区与行政区大致吻合。正如杨国桢在《清代社会经济区域划分和研究架构的探索》一文中说:“清代社会经济区域的调整和行政区域的变动是并行不悖的。社会经济区域的划分,可以借用行政区域的划分系统。比如说,我们可以行政县、乡、村作为社会经济区域的基层单位,而把行省作为社会经济区域的地方单位。”(注:《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37页。)但这只能是在基本属于同一自然经济的结构条件下,凡行政区与自然区违背的情况下,经济区就未必与行政区合一,如明清环太湖流域的
苏、松、常、太、杭、嘉、湖自成一经济区,就不受江苏、浙江两省的限制。施坚雅也说:“经济发展和朝代更迭很难一致,正如区域经济并不完全受帝国行政单位影响一样,事实上,它们的相似之处是很接近的。”(《中国历史结构》)可见虽然明清以来,经济区与行政区比较一致,但当地方经济进一步发展时,经济区必然要突破行政区的框框。
自然区的变化是缓慢的,有时需要数百年甚至上千年。行政区的变化则为常见,历史上一次改朝换代,往往会引来行政区的一次大变动,有时一个朝代内前后也有大变化,如汉、唐。但经济区则不一定因行政区的变动而变动,如明、清。经济区的发展有其继续性、稳定性的一面,它不是随着政权更递、行政区的变化而变化,而是随着生产的发展,产业地域分工的演变而演变。这就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地域分工有了新的调整,商品贸易开创了新的局面,新的经济区的出现将是必然的结果。
五、研究历史经济区形成发展变化的意义
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我国由于地域广大,自然差异明显,各经济区的形成、发展的特点都是不同的。《中国人文地理·中国经济地理》一书中指出:“为谋求国民经济在全国各地能因地制宜地合理发展,为编制全国和各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为进行国土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有必要按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特点,进行经济区的划分。目的是指明各经济区在全国劳动地域分工中的地位,揭示各经济区经济发展的长远方向、主要矛盾和解决途径。根据经济区是经济生产分工的地域单元的特点,在划分时要注意把经济发展与发挥地区优势相结合,地区生产专业化与综合发展相结合,地区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的相似性与合理的经济联系相结合,地区经济现状与发展远景相结合,经济中心城市与其经济辐射所及的地区相结合,地区经济发展与改善环境质量相结合,不同层次的经济区和相应的行政区相结合。”(注:《中国人文地理·中国经济地理》,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53页。)我们研究我国历史时期社会经济区形成和演变的目的:一是了解我国历史上经济发展过程的特点。我国在近代化以前,就总体而言基本上是一个自给性封建小农社会,商品经济不发达。但整个历史时期情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有几经起伏的过程,这在经济区的发展过程中,很能看出其痕迹。二是了解各经济区形成的自然和社会条件及其产业特点,分析各经济区兴衰、演变的过程及其内在因素和规律。三是揭示历史上不同经济区在整个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进一步理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各地区的自然和经济基础,以及有关人文信息的经济背景。四是由于经济区有继承性和稳定性,研究历史时期各经济区的形成、演变的原因和规律,对今天经济区的划分和规划,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左纟右去
@②原字“印”去一
@③原字左禾右亢
@④原字左木右冉
关键词:广义价值论 狭义价值论 主体性
中图分类号:F0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6-022-02
价值是谁创造的?这是一个古老而又经典的问题。围绕这一问题以及在其基础上展开的关于分配理论的争论由来已久,一些人认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所以在分配方面应该按劳分配;另一些人认为劳动只是创造价值的一个要素,因此应当形成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分配理论。我们应当形成这样的认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谁对谁错,而在于持有不同观点的人的主体性。广义价值论与狭义价值论之争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个很好地认识这一问题的机会。
一、广义价值论与狭义价值论及相应分配理论的概念界定
(一)广义价值论及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的理论
广义价值论由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提出,在他的著作《从狭义价值论到广义价值论》以及《按贡献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原则》等书中都有详细的阐述。蔡继明提出:“根据广义价值论,各种生产要素都参与了价值创造。”{1}也就是说,劳动不是价值的唯一来源,劳动降格为一个生产要素,同资本要素、土地要素一同创造了价值。价值理论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直接关系到分配理论,关系到不同利益主体的切身利益,有什么样的价值理论就会有什么样的分配理论与之对应。在广义价值论的基础上,蔡继明教授与谷书堂教授共同提出了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理论。“所谓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就是按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即价值的创造)中所做的贡献进行分配。”{2}这大体上也就是今天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方式的理论基础。
(二)狭义价值论及按劳分配理论
当我们看到“狭义价值论”这个名字时,或许感到陌生,其实所谓“狭义”只不过是与“广义”相对应的一种说法,狭义价值论就是我们所熟悉的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即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劳动不是一种生产要素,它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但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3}。劳动具有二重性,具体劳动转移生产资料的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学者坚持的分配理论是按劳分配的理论,即劳动作是为衡量分配的唯一的标准。
二、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辩论无解
(一)来自广义价值论的各种质疑
其实,所谓广义价值论并不是什么新鲜的玩意儿,它只不过是200多年前法国人萨伊所提出的三位一体公式的一个翻版,但毕竟取了一个新鲜的名字,于是基于广义价值论的学者抛出了种种观点,并对坚持劳动价值论的学者提出了种种质疑。
他们认为劳动价值论无任何逻辑一致性的证明,比如,蔡教授写到“亚当・斯密曾以鹿和海狸的交换为例说明价值决定,认为,1只鹿之所以能和两只海狸相交换,是因为捕获1只鹿和捕获2只海狸耗费了同量劳动,因此只有劳动才是价值的普遍尺度和正确尺度。”但是,他马上指出,“上述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的规律,只适用于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之前的初期野蛮社会,而在土地私有制和资本积累产生以后的进步社会,价值就不是由劳动时间,而是由工资、地租和利润这三种收入决定了。”{4}由此,蔡教授认为在斯密的价值体系不是二元的,它其实仅存在一种价值理论,即生产费用论,人们通常所认为的二元的价值论只是在不同的前提假设下对生产费用的不同规定。我们通常认为亚当・斯密是相对较早地提出劳动价值论的,但是广义价值论者否认了斯密在研究之初对于劳动价值论的认可,以此否认劳动价值论在斯密那里的存在。而从历史的观点与阶级的观点可以很好地解释这一问题。劳动价值论在亚当・斯密那里确实存在过,斯密之所以在价值理论上背离了他最初坚持的劳动价值论,无非是主体性在作怪。在斯密坚持劳动价值论的时候,他所从属的资产阶级还不是社会的统治阶级,他们还需要辛苦的劳动,社会的统治阶级是无所事事的封建势力,而为了论证资产阶级存在的合理性,斯密才坚持劳动价值论。而当斯密所从属的资产阶级进过艰苦的斗争终于在斯密的有生岁月了封建势力,成为统治阶级后,资产阶级不再需要辛苦的劳动,他们终于有了可以使唤的阶级――工人阶级,于是为再次论证资产阶级的合理性,斯密开始在价值理论上背离劳动价值论。因此,广义价值论者抛出的这个置疑其实是主体性的问题。
广义价值论者又认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理论指的是功能性分配,也就是基于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所有权,把各个生产要素所创造的收益转归各个生产要素所有者。广义价值论者认为这个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好一个“所有权”!谈到所有权的问题,笔者不禁要问:那个被你们叫作劳动力的生产要素的所有权者所创造的价值在谁那里?如果说资本所有者因其资本要素在财富创造中所作的贡献而昂首向前,那么劳动者为何尾随其后?因为劳动力并没有参与分配,它只是进行了可怜的交换;因为工资从来就不是收入,它只是成本。劳动仅仅是资本家手里的一种生产要素,它从来都没有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它仅仅是作为资本家购买到的一种生产要素而获得了资本家所支付的成本价格。
(二)主体性分析
诸如上面的辩论有很多,但是无论有多少辩论,都会限于一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怪圈,都是无解的。作为一个劳动者,笔者是劳动价值论的坚持者与学习者,初次接触广义价值论时,试图逐条地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回应《从狭义价值论到广义价值论》那本书当中对劳动价值论的种种质疑。但后来发现,陷于这场无解的辩论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双方各自站在不同的立场上,有着不同的主体性,对利益问题当然会有不同的看法。
“主体性”的问题就是“我是谁”的问题。我们每个人置身于这个社会当中,不管你承认与否,你都具有主体性与阶级性,没有人是公平的使者,尤其是那些自称为是客观公正的代表全人类利益的学者们更是如此。“迄今为止,政治经济学的主体分别为: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以资产阶级为主体,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劳动者为主体。”{5}我们不应该流于谁对谁错的表面现象,应该对不同观点的提出者进行归类,首先明确一个学者的主体性与阶级归属,然后便可以明确他的观点的立场,他是为谁说话的。我们对现在的政治经济学者可以大体分为两类,代表资本所有者阶级的学者,与代表劳动人民利益的学者。显然,当双方处于不同阶级主体辩论阶级主体利益时,辩论是毫无意义的,问题不在于谁对,而在于你是谁。
三、走出辩论本身,接受理论与现实的考验
(一)强者为王
我们说不同主题之间就主体利益的辩论是无意义的,那么在历史的长河中究竟谁主沉浮?强者为王!正如马克思所说:“一个社会在物质力量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在精神上也占统治地位”,也就是说一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文化就是占统治地位的人的文化。是资本家还是劳动者最终能够掌握利益分配的话语权与主导权,这要看哪个阶级最终掌握了物质力量。中国历史上的“盐铁论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一谈到中国古代的经济政策,我们很自然地会想到“重农抑商”,农为本、商为末,但重农抑商的政策不是中国古代从来就有的,中国在封建领主制时期的周代、春秋战国时期曾经有过发达的商品经济,《周易》中有大量的关于商业活动的记载,春秋时的齐国,以发达的商业而称霸一时,战国时更是涌现了诸如范蠡、吕不韦等为代表的大商人。但中国的商品经济却在进入集权官僚制社会之后经历了与西欧的商品经济完全不同的命运,西欧的封建贵族们只看到了商业的发展会给他们带来金银财宝,而忽略了与这些金银财宝一起成长起来的另一个与之相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于是,在西欧商业资本发展成了产业资本,资产阶级桎梏他们的封建势力而成为统治阶级。但情况在中国古代却截然不同,封建势力害怕大商贾威胁自己的统治,于是,重农抑商这一基本国策,在秦统一后大体确立。汉昭帝始元六年,由霍光组织召开了一次讨论国家现行政策的辩论大会,也就是“盐铁会议”,“会议上,桑弘羊的重商主义与重农抑商主义就盐铁专卖与农商关系展开一场大辩论。辩论结果是霍光一派获胜,这同时也是儒家道统的胜利。至此以后,重商思想很少再有人提及,重农抑商作为基本国策由此确立。”{6}为什么以霍光一派为代表的重农抑商主义会赢得那场辩论的胜利,当时的封建领主的势力已经由于井田制的瓦解以及各种分权政策而被极大地削弱了,他们在社会当中不是物质力量的统治者。
(二)资本主义经济学在理论上与现实上的没落
那么回到我们这场关于广义价值论与狭义价值论之争,既然辩论本身已经没有意义,那么在辩论之外,究竟哪个阶级主体会最终胜利?我们要回到历史的发展趋势中去一探究竟。
以辩护论为方法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生命已经渐趋终结。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辩护论的方法是建立在“经济人”的假设之上的,经济活动中的每个人都能够充分地利用信息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每个人在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同时也能够有效地利他。我们说利他源于利己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利己不见得能够利他,利己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道德的沦丧,因此个体的理性不等于总体的理性,你根本就感受不到看不见的手,因为它真的不存在。辩护论的方法还“将现行资本主义制度规定为自然规律的表现,是天然合理的社会制度,是人的自私本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实现个人私利的唯一的社会形式。”{7}从这一点上来看,资本主义经济学家未免太过于确定与绝对化了,那种宣称资本主义制度是人类社会的终结制度的论断是极其露骨的辩护。辩护论的方法留于现象描述的方法,不探讨本质规定,在西方经济学的教科书中,我们看到他们把经济体系分为微观与宏观两个部分,有的加进中观部分,但都是孤立地看问题的方法,看不到个体与总体的联系,没有联系也就掩盖了矛盾。他们分析生产就是生产,分析消费就是消费。辩护论的方法还片面强调数学化,认为应用数学的复杂程度是检验理论是否有深度的一种重要的标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现在这种倾向在中国的经济学界已经越来越明显。刚刚高中毕业的中国学生,他们因为还未步入社会而不了解中国的现实情况,他们当中有的人有出国学习的机会,在国外刻苦的学习使他们中的部分人掌握了高深的金融工程,但作为学生,就像不了解中国的情况一样,他们同样不了解国外的情况。他们当中有的人毕业后回国工作,用的就是在国外学会的数学来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这种在不了解国情的情况下的置空的理论是解决不了中国的现实问题的。辩护论的另一个特点是庸俗的实用主义,之所以称之为庸俗,是因为它为追逐创造财富这种有用性而不择手段。
资本主义的没落是资本的没落。资本曾经作为财富增长的手段,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在那个时候,资本与人具有同一性。但是今天,当资本越来越投向既存收入,而不是投向新增收入时,资本是不顾劳动者而在虚拟经济领域牟利,资本的增长与国民财富的增长不一致了。于是,当资本总体脱劳动时,资本不再同一于人。它已经再无合理性而言了。{8}
(三)社会主义经济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社会主义不是忽略个体,而是要实现每个个体的充分发展,它是同一于人类的劳动价值论以及按劳分配的理论应该成为劳动者的理论,这应该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发展走过了许多弯路。如果说资本主义经济学因辩护论的方法而走向没落,那么社会主义经济学的朝阳还没有出现。在很多打着社会主义经济学的旗号名下提出的理论充斥着不合理的因素。但这一切的不足不等于说社会主义经济学没有前途,恰恰相反,社会主义经济学代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但它必须明确主体性、革新方法、发展理论。代表劳动者利益的经济理论必然成为社会上的主导文化。
注释:
{1}蔡继明.比较利益说与广义价值论.南开经济研究,1987(1);蔡继明.从狭义价值论到广义价值论.上海格致出版社,2010
{2}谷书堂,蔡继明.按贡献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原则.经济学家,1989(2);蔡继明.从按劳分配到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人民出版社,2008
{3}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2008
{4}蔡继明.从狭义价值论到广义价值论.上海格致出版社,2010
{5}刘永佶.政治经济学大纲.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6}刘永佶.政治经济学大纲.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7}刘永佶.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教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8}马淮.虚拟经济运行分析.新华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