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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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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

第1篇: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范文

上海市政府近期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强调,上海将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在政策、待遇上的平等,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一切行业和领域,包括资源垄断性行业,放宽股权比例限制。卫生方面,允许非公有资本采用多种形式,参与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外的公立医疗机构的改制、兴办公益性或经营性医疗机构以及组建医疗投资公司、医院管理公司和医疗集团。教育文化方面,积极探索建立非公有制教育基金会;探索公办学校通过竞标方式选择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实行委托管理;允许个人声誉和版权、经理人资质等无形资产作价参与组建文化企业。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鼓励非公有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已建成的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具备条件的可依法向非公有资本转让特许经营权或产权。除了开放更多的领域让非公经济进入外,实施意见还打破公有企业独享一些优惠政策的壁垒,让非公经济也能政策均沾。

《实施意见》重点突出了“两个基本政策取向、五个鼓励、两个加强”。“两个基本政策取向”,就是指平等待遇和开放领域。平等待遇,就是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在政策、待遇上的平等。开放领域,就是要打破垄断,突破体制、政策障碍,全方位、多领域扩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开放力度。“五个鼓励”,就是指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创新;鼓励非公有资本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领域以及投资农业;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鼓励公众创业,拓展就业新渠道。“两个加强”,就是指一方面要加强和改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形成比较完整的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管,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管方式,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环境建设。

重点涉及11个方面:(1)强调非公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2)全方位、多领域地扩大开放力度;(3)鼓励非公有制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4)鼓励非公有资本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社会事业;(5)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领域以及投资农业;(6)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7)鼓励公众创业,拓展就业新渠道;(8)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9)大力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壮大;(10)加强和改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11)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管。

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六大政策措施

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5―――建设节约型社会国际研讨会”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指出,为了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我国将着力实施六大政策措施。

一是坚持节约优先的方针。马凯说,建设节约型社会必须摒弃传统的发展思维和发展模式,长期坚持和实施节约优先的方针,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个领域都要把节约资源放在突出位置,努力降低消耗,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任务,作为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节约优先要体现在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以及价格、财政、税收和金融改革中。二是健全法规标准,强化监督管理。也就是要加强法规建设,抓紧制定和修订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法律法规,解决无法可依和法律不完善的问题,制定完善标准,对高消耗、高污染行业新建项目,提出更为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加快制定产品的强制性效能标准,修订和完善主要效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建筑节能标准等。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建立长效机制。马凯说,要加快推进包括水、电、石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财税政策体系,加快制定鼓励生产、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节能建筑以及低油耗,低排量车辆的财政税收政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调整高耗能产品进出口政策。四是加快技术创新,突破技术瓶颈。今后,国家将高度重视信息、先进工艺和制造技术在资源开发利用领域的应用,坚持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技术的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重点开发十项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加快资源节约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加大对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五是推广新机制,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包括实施能效标识管理,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节能型产品,促进企业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推行节能资源协议,推动企业或行业采取资源方式实现节能目标。实施政府节能采购,逐步扩大节能节水产品的采购范围,降低政府机构、能源消费开支。六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约意识。

第2篇: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范文

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稳步发展截止2011年底,青海登记注册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6个,外商投资企业81个,从业人员1.63万人,注册资本47.19亿元。全年营业收入132.85亿元。在青海这样一个经济基础十分薄弱的地区,经过改革开放,非公有制经济长足发展,已经成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对青海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考

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最强劲、最稳定的动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非公有制经济已从“有益的补充”升格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非有公制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由于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国有经济战线势必相对收缩,所以非公有制经济将会成为国民经济最强劲、最稳定的发展动力。非公有制经济有充分利用各种公有制经济以外的生产要素的优势,形成强大的生产力,提供了许多公有制经济不能提供的产品,提高了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准和生活质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一个多元市场主体相互竞争,充满活力的体制环境。在经济运行中,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迫使公有制经济认识到再不能端着“铁饭碗”,稳吃“大锅饭”,企业高成本、低产出,长期亏损经营,必须认真改革,努力提高经营效率。

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提高竞争力的直接动力,有力地促进了国有和集体经济的资产重组和企业经营机制转换。非公有制经济在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培育和增强青海自身发展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对青海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

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特别强调要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解决这些问题,必将进一步扩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空间。为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

由于我们实行的是渐进式改革,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以政策允许的程度为根据的。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真正实现公平竞争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政策。

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机会少、规模小、担保难、期限短,除了短期信贷外,其他融资渠道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开放度很低,因此,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应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税收支持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商业银行改革,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系统,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完善和强化金融风险的控制和监管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3篇: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范文

早上给孩子喝的“好一多牛奶”,中午请外地朋友品尝本土小吃“花溪牛肉粉”,下班后到“星力百货”采购,随手买几瓶“老干妈辣椒”,回到家――你所住的商品房也许就来自“贵州龙”旗下的房地产公司……引号之处,皆是贵阳人耳熟能详的几家非公有制企业。

富民兴黔的重要增长极

贵州的非公有制经济虽说总体上落后于全国,但也是发展喜人,成就辉煌。据统计,1979年至2007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左右上升到31.4%,非公有制工业企业总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不足4%上升到44%,非公有制商业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7%左右上升到57.2%。

非公有制经济为贵州创造了一个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2007年底,国有中小工业企业改制面达到82.4%,促进了对外招商引资。一批省外、境外非公有制优强企业落户贵州,不仅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产业化发展,有力地推进了贵州省产业结构调整。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贵州做大做强地方经济的重要力量。贵阳市2007年非公经济对全市GDP年增长贡献率达到44.15%。遵义市非公有制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79年的不到0.5%上升到2007年的38.1%。2007年黔东南自治州非公有制经济工业实现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64.09%。2007年的23个经济建设强县(市、区)毫无例外地都是非公有制经济活跃的地区。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支撑贵州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2008年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纳税约占全省税收的半壁江山。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贵州促就业、保民生的主渠道。2007年,全省工业单位中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提供的就业岗位71.89万个,占全部工业行业的63.7%: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单位中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提供的就业岗位74.14万个,占全部批发零售贸易餐饮行业的81.8%。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贵州新技术、新产业发展的重要源头。据统计,1985年至2005年,我省非公有制企业申请职务发明占全省的43.02%,授权职务发明占全省的40%。贵州省高新技术企业中的95%以上为非公有制企业。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贵州经济社会扩大开放的生力军。如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已出口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贵州味美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成为新加坡、德国一些国外“大牌”食品企业的主要供货商。

非公经济人士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到2007年底,非公经济人士在我省实施光彩事业项目累计达812个,投资总额227亿多元,到位资金141亿元。

作为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的一股支流,贵州非公有制经济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已成为创造社会财富、增加就业岗位、实现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推动创新、催生产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

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2004年,我省在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处和六个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了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改革的职能管理部门――贵州省中小企业局(贵州省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这就理顺了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管理体制。

省中小企业局(省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赋予的职责,制定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在全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通过政策、资金扶持,重点支持了一批优强的“小巨人”非公有制企业,同时积极建立针对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协调企业融资难问题,开通中国中小企业贵州信息网,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贵州省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等免费培训,加强对信用担保、典当的行业管理和指导,构建由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中介机构组成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开展经济理论研究等,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提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全省上下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形成合力。2007年,省政府在2001年成立“全省推动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的基础上,成立了“全省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35个,办公室设在省中小企业局(省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对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除此之外,省委组织部、统战部、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协经济委、银监局、证监局及各金融机构等在私营企业人才需求、非公经济人士培养、政策法规支持、社会舆论宣传、上市融资服务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

全省9个市(州、地)和部分县(区、市)已建立了以监察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牵头的非公有制经济投诉机构,非公有制经济投诉网络和机制不断完善,初步形成全省上下维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联动机制和良好氛围。

公共政策的重要着力点

2009年5月8日,毕节市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开业,这是毕节地区正式挂牌营运的第二家小额贷款公司,也是全省首批17家小额贷款公司之一。目的在于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

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是中央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贵州加大政策落地力度、为非公经济解决急难问题的一项具体举措。近年来,贵州对非公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市场准入方面。贵州放宽了非公有制经济在高新技术、成品油、国防科技工业、外贸、公用事业、医疗机构、林业、金融业等行业和领域的市场准入。截至2007年底,全省加油站中非公有制经济数量为653户,比重为38%。

税收减免方面。贵州省先后出台了《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再次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落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文件。对非公有制经济在创业、提供就业与再就业岗位、技术创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方面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非公有制经济在上述方面的税收政策优于公有制企业。

财政扶持方面。国家、省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政扶持力度加大。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基本能对各种所有制一视同仁。

技术创新方面。2007年,我省出台《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进一步放宽了非公有制企业进入高新技术行业的准入条件。省国防工办出台了《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放宽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工产品生产的

准入条件。省科技厅和省经贸委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技术创新优惠政策的意见》,对可申请减税的技术开发项目内容进行了规定。

劳动就业方面。2006年,提出对下岗职工、复员转业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给予税费减免,对吸纳再就业人员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和贷款支持。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定了具体措施。从2003以来,国家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从2005年起贵州省实施“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这两大培训工程由财政资金进行补助,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免费培训。仅2008年两大免费培训工程共举办各类免费培训班41期,培训人员6837人次。

通过对非公经济的各种积极有效的政策扶持,我省正努力一步步向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迈进。

改革开放的重要试验场

在近期省有关部门组织的两次非公经济座谈会上,针对贵州非公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搜集到大量的问题。归纳起来有:思想保守、融资困难、管理混乱、负担较重、用地困难、环境不好、实力不足等等。

最根本的一点,结合我省非公经济在全国靠后的座次来思考,这表现了贵州非公经济对制度性公共产品的深切渴求。现在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许多还停留在宏观层面。在具体的制度安排、法律制度和运行细则方面,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原则有很大差距。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改革缓慢,对制度性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需求不相适应。

具体反映为投融资环境、人力资源环境、市场环境、内部管理等方面的不足。

投融资环境。与国有企业相比,私营企业由于规模大多比较小,抵押担保难、内部管理不规范和经营信息披露不够等原因,与银行之间存在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银行为规避信贷资金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非公有制企业发放贷款时更加谨慎,对企业的审核更为严格,银行反映对私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多有碍难,显现支持力度不够,也反映在非公有制经济一直存在的“贷款难、担保难”困难。

人力资源环境。非公有制经济整体上由于自身经济条件、职工保障等方面劣于国有企业,再加上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建在县城,远离大城市和教育、科研中心,因此人力资源环境要劣于国有企业。因此非公有制经济相对于国有单位而言缺乏对人才的吸引力。

市场环境。由于非公有制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技术水平普遍落后,对产品质量不够重视,中低档产品较多,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少,名牌产品少,因此很难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第4篇: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范文

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产业结构趋同与产品定位的低层次难以适应市场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初期,是从收集国有经济退休人员、模仿国有经济的产品和技术开始的,从而以低成本、低门槛进入市场,因而非公有制经济与国有经济之间产业、产品同构现象严重,在同一技术层次上重复生产,形成过度竞争。如煤炭、食品、纺织、服装、皮革、造纸、化工、机械、电子等行业,存在严重的同构性,造成资源浪费、生产能力过剩和产品市场的激烈竟争。同时,非公有制经济自身组织结构也表现出严重的“小而散”的特征,结构层次低,绝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技术装备水平低的小作坊,因此产品的质量和附加价值低,难以适应市场变化,一旦进入经济调整期,企业便处于艰难发展的境地,甚至濒临倒闭破产。

(二)经营方式粗放导致效益不高。许多非公有制经济既缺乏必要的管理与监督制度,又没有科学的管理手段,大多依靠传统的小农经济方式管理企业。在自有资金严重不足、向银行贷款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正规或非正规渠道大举借债,不惜支付高额利息,由此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使得营运成本大幅度增加,经济效益显著下降。

(三)各种不合理政府行为成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障碍。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中不仅遇到了人才、资金、信息等诸多方面的困扰,在各种行政性收费上也承受着重负。不少地方各种基金、收费、摊派远远高出税收。据对个体、私营业户的抽样调查,由于目前市场基本处于饱和状态,各种经济成分的激烈竞争主要反映在商品质量和价格上,因而毛利率普遍较低。2011年商品批发业的毛利率平均为11%,零售业的毛利率平均为14%,各种税费负担占经营额的25%—30%,除税收约占其经营额的10%外,其余均为各种收费。过重的税外负担侵犯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利益,业主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实现扩大生产经营和技术改造,不少企业因不堪重负而停业。一些私营和个体业主为逃避各种收费,出现了无照经营、领照歇业或甲地领照乙地经营的不正常现象,在逃避、抵制各种收费的同时也漏掉了国家税收,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二、税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选择

(一)完善税收法治建设,从法律上降低非公有制经济的总体税收负担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客观上需要面对各种名目的税外收费,虽然政府管理部门出台了各种法律法规对其予以限制,但相当多的制度原则并没有在相关的行政法规中具体化,因而在实践引发了诸多问题。这种制度上的缺陷是导致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税收法规是实施税收征管的依据,有法才能实现依法治税,按规章办事,因此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积极完善规范财税制度。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打击偷、逃、骗、抗税等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使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开展平等竞争,协调发展。

(二)应尽快改革和完善现行财税制度及优惠政策模式

1.应破除依赖税收优惠政策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想认识。在我国现阶段,运用税收政策大力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应该按行业、产业、地区进行统一实施,而不是全部实行税收优惠,更不应该具体到给个别纳税人以特殊照顾。税收优惠的运用是有限度、有范围、有条件的,并不是越多越好,所谓“过犹不及”。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运行的态势决定了税收优惠的运用应以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产业结构合理调整为目标。在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与税务部门都不能滥用税收优惠政策,而应严格贯彻国家的税法与税收政策,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不越权减免税,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2.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增值税政策。可考虑进一步调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目前工业企业的进销差率为20%左右,按17%的税率征税,税收负担率应该是3.4%,与增值税转型后的水平比较接近。而商业零售企业的毛利率一般为10%—15%,按法定税率17%征税,税收负担率应该是1.7%—2.5%,可考虑将其征收率调低为2%,以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在营造宽松活跃的创业环境方面,可考虑实行试生产制度。对固定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新办小企业,由业主提出申请,允许试生产一年,试生产期内,除申请一般纳税人外,其余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办法。此外,应根据近年来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涨幅、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水平等因素,进一步提高收入低微业户的起征点。例如,将销售货物的月销售额调高至3000元—6000元,销售劳务的月销售额调整为2000元—3500元,按次纳税调高到次(日)销售额200元—300元,考虑到我国地区发展差异较大,可授权地方政府在规定幅度内自行决定起征点范围,以降低其税收负担。

3.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营业税政策。要重点全面落实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政策,应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创业之初,一般都规模小、资金匮乏、竞争力弱的特点,予以特殊照顾,对临界点的营业额核定要认真调查测算,严格确认,并加大管理力度,对销售额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达不到起征点的坚决不征营业税,让那些经营规模小、确实达不到起征点的业户切实享受到税收优惠,放手让其发展壮大,实现资本的原始积累和可持续发展,以保证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对那些经营规模达到标准的业户,必须坚决要求其健全账务,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应允许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将用于科技开发的投入,按实际支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应允许没有盈利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将开发费用在以后几年内扣除;应允许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对技术含量高、更新周期短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并在所得税前扣除;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一定数额利润进行再投资的,应允许实行退税;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加大员工的培训力度,应规定社会力量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向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提供的培训收入免征营业税。

4.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所得税优惠政策。针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经营规模小、投资风险大的情况,应制定税收政策加以鼓励。实行国家统一的产业优惠税收政策,取消所有制、区域性限制优惠;应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对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采用先进技术设备生产新产品的,允许其加速折旧,并在所得税前列支;为降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的风险,应允许其建立新技术开发基金,且在所得税前扣除;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其培训员工的费用超过提取部分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购置必备的培训设备作为专项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应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安排城镇失业、下岗职工,达到规定比例的,比照劳动服务企业在所得税上享受“三免二减半”的优惠;应对个体企业安置城镇失业、下岗职工达到规定比例、从事社区服务业取得的收入在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凡符合再就业条件的新办非公有制个体企业,经审查确认后应暂不征税;应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从事三产服务业,以适应市场信息化、国际化的要求,对新办独立核算的非公有制经济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应给予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1—2年的优惠;对中小企业从被投资公司分摊的损失,不超过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允许扣除,降低中小企业的投资风险。对于中小企业用税后利润转增资本的投资行为,对再投资部分缴纳的税款给予退还,鼓励企业再投资。对于中小企业提取的投资减值准备,允许按一定比例税前列支。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做大做强的能力,凡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非公有制经济,均能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其负担。

5.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应允许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在计税工资标准及高新技术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上,比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有关企业执行;对积极参与国际分工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经有关部门确认核准后,其税前扣除工资应比照外资企业执行;应允许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并入当期企业收入或个人所得,计征所得税,避免重复征税;应将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标准提高为各地根据当地CPI自行设定,并随时调整,允许企业在所得税前按实际发放数列支,以吸引各种人才到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创业,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创新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应对失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予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三)坚持改革创新,构建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征管模式

1.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纳税程序。非公有制经济有挂靠、承租、承包、出租等多种经营方式,因此应该通过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征管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如在日收管理上应严格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加快信息化建设,融现代管理思想、科学技术为一体,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税源的精细化管理,并不断提高税务部门自身的行政管理水平。根据其征税对象复杂、税源分散的特点,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分别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查账征收、建账与“双定”相结合的按次征收,尤其要认真抓好“双定”户的税负“三定五公开”工作,确保“双定”户的税负公正、公平、合理。

2.加强税源监控,强化征管基础工作。税务机关应重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征收管理工作,重新布局征管力量,加强对国民经济最具活力部分的税基的监控,把全部非公有制经济纳税人置于税务管理监控之下。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数量大,遍布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税源具有分散性、税基具有流动性、易变性的特点,建立人工监控和电脑监控相结合的税源监控体系。动态采集非公有制经济业户的生产经营和纳税等方面信息,并及时输入电脑网络,与受理纳税申报所得到的信息处理进行比对,互相补充和修正,形成纳税人开业、停业、资金往来、经营管理和申报纳税等全面信息,为税款征收、发票发放、税务稽查等项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依据。充分利用《征管法》对部门协力治税作出明确法律规范的有利契机,建立健全税务部门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制度,实现征管信息采集、传递、反馈与共享的目标效能,从根本上解决漏征漏管、税收流失等问题。

3.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税务稽查,以保证税收管理政策措施的实施。税务稽查部门应不受行政区间、辖区等因素的限制,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稽查。应积极寻找案件的突破口,进行内查外调,通过银行等部门取得第一手资料,将检查的重点放在企业隐瞒收入和账外经营,对以个人名义借款挂往来账经营的要进行逐笔核对;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货物库存情况进行实地盘库,从企业购货渠道入手调查取证,核查企业的购、销、存状况,对企业的销货方应进行销售货物数量、金额的核对。在日常检查工作中,稽查人员不应仅限于被查的企业,还应将稽查范围扩大到其相关联的企业,以提高税务稽查的质量。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经营的特点采取“解剖式”稽查,研究带有行业特点的纳税规律,制定相应的查处措施。应加强与金融等部门的联系,对非公有制经济业主建立的私人存款账户按照《征管法》的规定详细登记,随时掌握其资金往来情况。严格严谨运用自有裁量权,加强对偷税者处罚力度,对偷逃税大案必须予以重罚,以起到税务稽查的震慑作用。

(四)在税收政策与管理方面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曾根据形势的需要有针对性的出台了一些有利于国有经济、外资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因此,统一的“国民待遇”已成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亟须。因此突破按“经济性质”类别产生的不同的税收政策“差别”,在税收制度、政策及管理的改革和完善上,平等对待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就成为根本出发点。应积极清理各种假集体、假福利、假校办、假民政企业,对由于历史原因已登记为集体形式的私营企业,要明确性质,恢复其本来面目,规范纳税秩序,减少税收流失。

1.完善税收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业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内涵包含征管体制、服务意识的协调、税务干部服务观念与业务素质的提高;其外延包括对一切征纳关系的服务。良好的税收服务可以降低企业涉税成本,为企业主动纳税创造条件,因此应全面推行“阳光办税”,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绿色通道”制度;结合精细化管理,建立科学的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将推行上级追究下级,基层追究税收管理员的两级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并明确每种执法过错行为的经济惩戒标准和行政处理内容具体应用到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中。

2.公正平等地贯彻税收政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执行税收政策应不分所有制性质,对所有纳税人实行公正执法、平等服务。在确定纳税定额、落实优惠政策、实施具体的税收管理过程中,都应严格按政策办事,不惟税收任务而征税,更不能收过头税;在宣传税收政策、提供纳税咨询、进行各种纳税服务的过程中不能因为一些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税源少、税收小而另眼看待,而是应不分经济类型一样受到热忱的服务;应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治税原则,在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同时,以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为重点,完善岗位责任体系和操作规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两权”监督,把监督制约贯穿到税收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面规范税收执法,避免越权、滥用和不正当行使“两权”,体现税收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全面实行征、管、查三分离,推行一级税务稽查体制,避免多头重复检查,重复检查和交叉检查;应坚决杜绝“引税”行为,防止少数人为了局部和部门、甚至个人利益扰乱税收秩序,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创造正常、平等的涉税环境。

第5篇: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范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就如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转变观念,牢固树立金融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

各金融机构要转变以“出身”论优劣的传统观念,强化“唯效益、不唯成分”的新观念,客观公正地看待非公有制经济,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各金融机构必须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明确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仅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也是为了实现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金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把加大信贷投入,完善金融服务,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从思想上重视、从服务上贴近非公有制经济。县上各相关经济部门要克服思想,切实转变作风,努力为非公有制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办解燃眉之急的事、办雪中送炭的事,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进厂入店的调研活动,切实了解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倾听基层意见,倾听企业呼声,面对面的商量办法、研究措施,积极为企业出注意、想办法,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促进县域经济稳定协调发展。

二、坚持“有保有控、区别对待”的原则,加大对节能环保非公企业的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对非公有制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确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贷款投向。凡符合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和地方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有一定科技含量和产业发展前景、发展潜力较大的非公有制经济,金融机构都要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以及使用落后淘汰生产能力、工艺、产品的,要严格限制或禁止贷款;对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律不得给予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防止出现新的“五小”企业、重复建设、产业结构趋同和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情况。

三、创新信贷管理机制,提高非公经济贷款审批效率

各金融机构要针对非公有制经济贷款“金额小、频率高、使用急”等特点,改进贷款审批程序,建立适合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审批机制,简化审批手续,缩短贷款评估、审批和发放周期。同时,要改进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信用评级体系,不以企业规模决定企业的信用等级,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的成长性、效益性,使信用等级评定能够动态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资信状况和偿还能力。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信贷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科学决策机制,推动制定灵活、准确的贷款利率,以达到奖优罚劣,优胜劣汰。

四、发挥金融整体联动作用,大力支持非公经济发展

各国有商业银行要明确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的信贷部门,确定一名专职信贷人员,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一定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并及时调整信贷结构,在新增信贷总量中要有一定份额,定向用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农发行要积极探索信贷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对特色农业、农业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广阔的非公有制经济探索发放长期固定利率贷款,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邮政储蓄银行要继续作好保证贷款、“好借好还”小额贷款,积极支持个体工商户、农户发展经济。农信社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相对集中部分资金重点扶持从事农业产业化开发、农业科技示范、养殖小区以及农产品深加工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五、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满足非公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综合需求

各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功能,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开户、信贷、结算、汇兑、提现、以及代收代付等金融服务,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经济往来中的实际困难。加快改进和创新结算服务的手段和方式,通过大力推广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个人支票业务等多种支付结算工具,加快资金清算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对规模小、人员少、无帐无表的小企业,金融机构应提供财务管理服务,帮助其健全会计制度,实施科学管理。各金融机构还应通过召开座谈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加强银企沟通,向非公有制经济宣传金融政策,介绍金融业务,为企业提供理财顾问、资产重组和评估咨询等多种信息咨询服务。

六、完善制度,加强监测,有效防范非公经济贷款风险

各金融机构在对非公有制经济加大信贷投入的同时,要坚持严格把关,不断完善贷款管理制度,严格操作规程,确保有效投入。对贷款户实行分类管理,逐步形成客户管理中的良性互动机制。对近两年新增贷款做好质量的跟踪检查、评估工作,多深入企业调查追踪,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经营等状况,严格执行贷款责任人制度,加大违规违纪的处罚力度,以防范和最大程度地降低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贷款风险。

第6篇: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范文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

中图分类号:F1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4-0017-03

改革开放30年来,呼和浩特市充分发挥首府优势,抢抓机遇,优化环境,强化措施,全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为促进就业、优化经济结构、增强全市经济活力,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户数、固定投资、税收、增加就业等方面成为首府呼和浩特现代化建设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掀起了民营经济发展的热潮,使得民营经济在社会发展中坐正席、唱了主角,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重大跨越。

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12年6月,呼和浩特私营企业已达到2.7万家,个体工商户达到9.7万户,注册资本达到了700多亿元,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占全市经济总量的70%以上,贡献的税收也占到70%,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推动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非公有制企业成为新注册企业主体

从2010年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统计数据来看,呼和浩特市新注册各类企业29 992户,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29户,私营企业4 264户,个体工商25 578户,外资企业21户,新注册非公有制企业占全市各类新注册企业总量的99%以上,成为全市各类企业户数增量的主体,发展势头迅猛。

(二)整体实力不断增强

随着资本投入的不断加大,非公有制企业的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形成了以私营企业集团为核心的骨干企业群体。2010年,呼和浩特市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136.7亿元;全市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246.6亿元,比上年215.4亿元增长14.4%。其中,呼和浩特市私营企业中注册资本在500万―1 000万元的有1 206户以上,在1 000万―1亿元的有1 348户,超亿元的企业有64家。私营企业规模逐步扩大,经济实力、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私营企业逐步由过去的粗放型、低层次向科技型、外向型发展,由因陋就简、小打小闹向规模效益型等高层次拓展,由分散型经营向区域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目前,全市已涌现出一批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企业集团,如内蒙古金河集团、奈伦集团、巨华集团等呼和浩特市重点支持的民营企业。

(三)经营领域不断拓宽

非公有制经济经营领域涉及到高科技行业、现代服务业、教育、医疗卫生,以及典当和金融信托与管理、金融租赁等新兴金融行业。呼和浩特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已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金融业、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计算机和软件业等各种类别和各个行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占相当比重。呼和浩特市已成为众多投资者关注的热点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最聚集的地区之一。

(四)非公有制骨干企业生产经营状态良好

以阜丰集团、金河集团、巨华集团等本土工业企业为代表,全市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发展稳定、顺利。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民营经济界人士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在1998年抗洪救灾、2008年抗震救灾中,踊跃捐款捐物2亿多元,表现出了极强的社会责任感。

(五)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加快发展

具有科技领先、高附加值产品的企业抗御金融危机的能力,使更多的非公有制企业认识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纷纷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或发挥船小好掉头的体制机制优势,积极调整产业产品机构,向高新科技方向发展。呼和浩特市认定84家非公有制高新技术企业,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09.9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在60%―80%的39家,81%―90%的7家,91%以上的38家。这些企业科技研发费用占总收入的比例普遍在10%―15%之间,最高的达到56%左右。

(六)服务业发展势头迅猛

作为城市现代化重要标志的服务业在呼和浩特市比重已超过60%,呼和浩特市已成为内蒙古乃至西部省会城市中服务业比重最高的城市;近两年一大批股份制金融机构相继进入呼和浩特市;以非公有制资本占主导的金融、房地产、餐饮业非常活跃,2010年全市商业零售额达745亿元,同比增长18%,全市各项存款突破2800亿元。呼和浩特市连续数年在全国27个省会(首府)城市中各项存款增速第一。

(七)房地产业发展强劲

全年房地产业投递300亿元左右,成为呼和浩特市经济的重要支点。以巨华集团为代表的本土地产业企业继续领跑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业。2010年,企业房屋销售额25亿元。金宇集团在土地挂牌中举拍72次,以高于标的数倍的价格摘得呼和浩特市烟厂地块,并联合周边地块约400余亩,打造呼和浩特市南区商业中心。知名非公有制企业奈伦集团联手另3家非公有制企业,在中国最好的海滩――三亚市海棠湾(号称国家湾,世界第二家七星级酒店旁边)征地200余亩,兴建国际标准酒店、公寓群,该项目轰动了海南省。筹备多时的三亚内蒙古商会成立。

(八)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

区外一大批商贸流通、商业地产界大的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呼和浩特市发展:海亮广场、万达广场已建成营业;沃尔玛等世界500强企业也将进驻。维多利集团辐射到包头、赤峰、乌海、锡林郭勒盟等周边盟市,并拟斥资20亿元进行本市维多利商厦北扩,形成区域性大型非公有制企业集团。

(九)安置社会就业的重要途径

与2009年底的71.3万从业人员相比,2010年呼和浩特市增加了8.6万从业人员,非公有制经济吸纳社会从业人员的作用更加明显。随着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实施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地位日益提高,一大批知识分子、复转军人、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和海外归国人员在非公有制经济中找到了新的创业就业岗位,优化了从业人员结构。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50%以上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90%的技术人员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其中不乏硕士、博士等高级专业人才。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吸纳社会各界人员就业的主要途径之一,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十)实现税收大幅增长

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纳税额较前5年平均增长水平大幅攀升,由2006年缴纳的55.46亿元提高到160亿元,增长近3倍。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旗县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实际上,县域经济就是靠非公有制经济做支撑的,为地方财政收入做主要贡献的,县域经济实则就是“民营经济”,发展县域经济实际上就是在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十一)占全市经济总量比重明显提高

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比2009年的1 019.2亿元增加180.8亿元,增长17.7%,占全市经济总量70%,同比提高了8个百分点。在非公有制经济中,随着集体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的增加值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逐年下降,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国经济总量比重大幅提高主要是来自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既是2010年呼和浩特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友好又快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当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的突出特点。为进一步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呼市各有关部门和各旗县区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加大工作力度,在放开领域、放宽条件、放手发展等各个方面,积极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探索与实践。

(一)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市工商局进一步放宽了企业名称核准、企业住所权属证明和注册资本金缴付方式等条件。在发展旗县区非公有制经济方面,进一步放宽了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等经济组织的条件。工商部门和市政府服务中心等部门共同制定了联合审批办法,设立联合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全程“一站式”服务。各有关部门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缩短前置审批时限,企业注册登记更加快捷高效。

(二)进一步清理整顿行政审批收费

呼和浩特市政府取消或停收了部分收费项目,降低了一些项目的收费标准,减轻了企业负担。全市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过去的708项减少到如今的217项,涉及地税、公安、环保、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工商等多个部门。过去在呼和浩特市办理建设项目审批,从立项到开工涉及近20个部门、48项审批服务事项、238项审批要件,办理时间需494天。目前,通过并联审批,在审批要件齐备的情况下,从本地摘牌后到拿到施工许可证,只需60天。呼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实行了严格的收费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全面推行“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制度,杜绝了不合理收费。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呼市财政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自主知识产权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市金融办和各相关单位,制定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由政府引导组建,通过市场运作方式,组织其他投资机构以联投的形式投资于拟上市和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为其提供资金支持。

(四)确定并支持重点非公有制企业

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分别对全市320个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定期走访、重点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为促进企业由产品竞争上升为品牌竞争,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市财政局对获得驰名商标企业给予奖励。市工商联建立了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后备库,确定了重点培育企业。按照“优选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梯次,市金融办和相关部门选择了规模大、效益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和上市需求企业,组织有关部门和中介机构,提供多层次培训和配套服务。

(五)鼓励支持各类社会人员创业带动就业

呼和浩特市政府围绕经济结构的变化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趋势,实行部门联动,延伸拓展政策,增强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就业的能力,扩大就业岗位,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实行普惠性政策,将免费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由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扩展到城乡全体求职者;实行扶持性政策,将自谋职业鼓励政策由正在享受失业保险的人员扩大到所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行援政策,将工资性补贴政策由公益性岗位扩大到吸纳就业困难群体的各类用人单位。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工人可以采取高自考与技能培训课程相互承认的办法,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城乡所有劳动者均可享受免费创业培训,对创业成功人员,根据其带动就业的成效,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六)外引内联工作加大力度

呼和浩特市工商联积极对外开展联络,两年来积极协调全国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为呼和浩特市基本建设融资30亿元;带队赴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为“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招商招展工作,“民交会”期间所到的8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共派出10个代表团来呼和浩特市参会参展,为“民交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宣传了呼和浩特市,提高了呼和浩特市及自治区的知名度。到目前,呼和浩特市已同10余个城市结为友好商会,异地商会、同业商会异常活跃,在呼异地商会、同业商会已达40多家,成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中一大特点。

(七)旗县区加大对公有制经济的扶持和服务力度

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了各自的发展方向,县域特色经济在呼和浩特市已基本形成。各旗县区政府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旗县区经济整体规划之中,定期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层层落实了领导责任制,明确分工与工作重点,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按照任务目标进行考核。旗县区各相关部门深入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企业开发建设的重大项目,从加快审批、资金筹措等方面给予支持,促使项目早开工、早见效;对企业市场开拓难、融资难、成本高等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搭建招商引资、信息传递、科技服务、人才保证等服务平台,有力地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

三、制约呼和浩特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虽然呼和浩特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势较好,但是与发达地区相比,与发展的要求和潜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目前,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地民营经济占地方总经济量的比重均超过80%。可见呼和浩特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还存在明显的差距。一是发展还不够充分。二是实力不够强。呼和浩特市非公经济多集中在建筑、商贸流通、餐饮服务、农副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科技含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核心竞争力。大部分企业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和专利,三是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和体制障碍尚未彻底破除,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还不到位。具体如下:

(一)鼓励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主要是对国务院、自治区下发的有关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关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贯彻落实不够全面到位。个别部门、个别干部缺乏大局观念、服务意识,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二)非公有制企业受融资困难资金不足的困扰

目前,非公有制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是融资难问题,许多企业想扩大生产、开展企业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往往受到资金短缺的困扰。由于融资渠道少、信托门槛高,加上手续烦琐,非公有制企业除了资产作抵押可贷到少量资金外,很难从其他渠道贷到款,一些企业找到项目,常常遭遇资金制约的尴尬,放弃项目或退出经营。

(三)非公有制经济总体势力仍须加强

尽管呼和浩特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已达70%,但仍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80%以上的水平有较大差距。呼和浩特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总量、主体数量、企业规模、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不小差距。

(四)企业创新能力有待提升

呼和浩特市非公有制企业多数集中在投资少、风险小、技术简单、劳动密集的领域,科技投入普遍不足,产业关联度不高,配套能力差,产品档次偏低,缺少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能叫响的“优质产品”、“名牌产品”不多。而许多私营企业为家族式管理,现代经营理念、法律意识及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有待提高。

(五)个别税费收缴偏高

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反映,现行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收取收缴比例较高,企业赋税较重,要求减轻负担。

(六)非公有制企业人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非公有制企业自身培养人才能力不强,加上受待遇偏低影响很难引进和留住人才;二是受家族式经营观念影响,外来人才很难得到重用;三是政府对人才培训工作以及鼓励和引导人才缺乏力度。

总体上看,呼和浩特市非公有制经济仍然属于传统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非公有制企业在自主创新、产业结构、企业治理结构等方面与发达地区还存在一定差距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急需向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集约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四、加快呼和浩特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对策研究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关方面的工作,让社会了解政府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激发全民创业的热情,提高社会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作用的认识,破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观念。要通过召开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肯定非公有制经济成效以及对社会的贡献,总结交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经验,表彰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先进典范,大力弘扬自主创业精神,让非公有制企业家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更加坚定创业的信心。

(二)加大扶持力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政府要在鼓励全民创业的同时,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一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构筑公平竞争平台,让非公有制企业享受各种优惠政策,真正落实非公有制企业的“国民待遇”。二是要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和经营范围,坚持非公有制经济“非禁即入”的原则,拓宽发展路子,鼓励引导非公有制资本参与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等开发利用,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三是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支撑:政府牵头建立科技信用体系,发展担保信贷业;加快组建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投资公司及引进外资银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上市融资;引导各种专业科学技术机构、银行金融、信用担保及社会各界,帮助解决非公有制企业中存在的融资难等问题。四是从资金上扶持非公有制企业,重点扶持发展前景较好、主业突出、行业优势明显、拥有自主产权和知名名牌的非公有制企业做强做大。政府要逐年安排资金,认真落实经济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知道管理,当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参谋,协调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事务。同时,要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党总支。

(三)抓好政策落实,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化外部环境

一是组织专门力量对有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进行一次检查,抓好政策的落实,用好政策,发挥政策效应作用。同时,要不定期对全市贯彻落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和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调研督查,畅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高速公路”,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改正各种越位、错位行为,纠正不利于经济发展的规定和做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三是组织一次税费收取检查,通过检查取消不合理收费。并对土地使用税和土地闲置费收取情况进行一次调研,结合呼和浩特市实际,制定适应呼和浩特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收取标准。

(四)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自觉性

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增强办事透明度,坚决实行“一条龙”审批、“一个口子”收费、“一个窗口”受理投诉的办事程序,加强对软环境的整治,强化队伍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主动做好服务,促进依法行政。要牢固树立不干预、多服务的思想观念,做到多指导、不添乱,多服务、不设障碍,多支持、不指责,多协调、不扯皮。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仿冒、制假等违法行为,切实为非公有制企业排忧解难。

第7篇: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范文

关键词 中国 非公有制经济 内涵 性质

建国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历了曲折坎坷的发展历程。理论上,我们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突破了“对立论”和“有害论”的传统观念,进而确立了“补充论”和“有益论”的新观念,特别是党的十五大对传统所有制理论作了重大突破,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认识从“补充论”上升到“重要组成部分”和“共同发展论”,使其实现了由“基本制度外”到“制度内”的变迁。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指出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在实践中,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生力军。尽管如此,但毋庸置疑的是,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急需我们加以澄清并解决的问题,如:在我国的经济实践中应怎样界定非公有制经济,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具有什么样的性质等等。鉴于此,本文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内涵和性质作些分析。

1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内涵

1.1 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理解的偏颇

(1)传统意义上的非公有制经济范围过窄。一般认为,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是指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三种经济成份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不大,同时其影响力与公有制经济相比也还较小,非公有制经济并没有构成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传统认识上的偏差会在实践中产生重大影响,从而束缚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如果仅限于此,这不但会阻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谈不上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而且也会不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

(2)人们通常认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混合所有制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但并未将其看作也可能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是当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现其非公有制经济的最主要表现形式,其不属于社会基本制度的范畴,我国将此借鉴为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实现形式,并未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看作也可能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种有效形式。这就有可能造成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处于一种低水平的发展层次,妨碍其借助股份制这种有效的方式来实现高水平、规模化的发展及进行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高层次扩张,这不但会妨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上规模、上档次,而且最终也会影响我国经济总体水平的提高。

1.2 正确认识和界定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内涵

(1)在理论认识上,应拓展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范围。非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还应包括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私人所有部分。例如,股份制、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济等企业中的私人所有部分,具有明显的非公有制属性;在股份制中,确定其所有制性质的关键是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私人控股的,具有明显的非公有性,应属于非公有制经济范围;在合作制经济中,确定其所有制性质的关键是看谁是主要投资者,主要投资者是私人的应属非公有制经济。

(2)在实践上,应将股份制、合作制看作是能够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实现形式,并提倡和鼓励其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向股份制、公司制和集团化方向发展,鼓励其发展生产型、外向型和科技型、效益型企业。这样既可以促进和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的自身发展,又可以有效地吸纳需要重组、改造的国有资产,从而保证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在更高层次上更大程度地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只有把科学的理论认识和正确的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结合起来,才能准确地理解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才能使其真正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生力军,更好地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

2.1 判断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基本原则

关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理论界有着较为激烈的争议,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和界定。具体说来,目前理论界关于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理解存在着多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第二种观点认为,非公有制经济从总体上来说,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从具体来说,则具有二重性和可变性;第三种观点认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私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第四种观点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是中性的东西,哪一种所有制占统治地位,就依附于哪一种占统治地位的所有制形式;第五种观点认为,非公有制经济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把它说成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上述种种观点都有其合理之处,但又都欠科学。要实事求是地揭示现阶段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首先必须有一个科学的方法。只有具备了科学的研究方法,才能得出科学的研究结果。笔者认为,在研究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时,必须从总体上坚持的唯物辩证法,并以此为指导原则来进行研究。具体来说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一定经济成份的性质这一根本判断标准。马克思曾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从马克思的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要考察一种所有制的性质,离不开对生产资料所有者与使用生产资料的劳动者之间的经济关系的考察。正是由于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结合方式的不同,才体现出一种所有制与另一种所有制的根本差别,才体现出二者不同的性质。由此可知,我们在考察和界定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时,离不开是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一定经济成份的性质这一根本的判断标准。只有坚持此标准才能透过表面现象客观地认识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实质。

(2)结合我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历史条件及具体国情。在研究某一具体的经济问题时,必须将其置于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来考察。这不仅是一个方法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现实性政策性极强的问题。我们在考察和研究某一经济问题的本质属性时,必须以现存的事实为前提,以其存在和发展的客观条件为前提,不能仅靠理论推导和逻辑演绎,而是要将正确的理论与科学的实践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真实而客观地反映事物的面貌和本质。

2.2 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分析

(1)个体经济。个体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最简单、最基本的形态,是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者为基础、税后收入由劳动者自己所有的一种经济成份。这种经济形式,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上一方面始终保持着独立的经济形式;另一方面它始终没有取得过统治地位,而是一种依附于一定社会一定时期中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并且受主导经济的影响和制约。它可以为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不属于社会基本制度的范畴,其本身并不具有社会性质的属性。就我国现阶段的个体经济而言,它在我国的所有制结构中,不再是作为生产力的消极因素而存在,而是作为必不可少的有利于我国所有制结构的整体优化,有利于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积极因素而存在,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化大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个体经济本身不具有某种社会性质的属性,但是由于受我国公有制经济这种主导 经济形式的影响和制约,其已从属于我国的公有制经济,因而我国的个体经济已有了中国特色。

(2)私营经济。私营经济是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和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一种私有制经济。在我国现阶段存在的私营经济这种经济关系中,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私营经济中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与生产资料的使用者相分离,是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归生产资料的占有者所有,是劳动者成为雇佣劳动者。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笔者认为我国现阶段的私营经济从本质上讲无疑是一种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但是它又不同于典型的资本主义经济。这是因为:现阶段我国的私营经济是由社会主义国家控制和管理的特殊的资本主义经济形式,其存在和发展要受到我国政权的控制,要受到我国法律、政策等规范的制约、引导和管理,要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方向发展,要受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这种“普照的光”的制约和影响,使其内在本质中不利于社会主义的消极因素受到了抑制,而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积极因素得到了发展。因此,现阶段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前提下的私营经济已不是那种纯粹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有了中国特色,打上了社会主义的烙印。

(3)外资经济。是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达形态,是一种生产资料归外国资本家所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我国目前的外资经济主要有三种形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根据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经济成份的性质这一理论,我们可以看出外资经济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经济。但是,我国现阶段的外资经济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接受我国政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尽管现阶段我国外资经济的性质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其必须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轨道内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因此,外资经济已具有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这是从一般意义上来讲的,在涉及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时,就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必须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各方面的性质,投资的比重及各自的权限来确定其性质。如是股份制企业,就要看控股权管理权掌握在谁的手中,是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具有明显的公有性;反之,则具有明显的私有性,是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份。

另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私人所有部分,不能笼统地说其是私有,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判断其性质时,关键是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在这种经济形式中,如是国家和集体控股,则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具有明显的公有性;反之,则具有私有的性质,属于非社会主义经济。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第8篇: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范文

为了解和掌握辖区大中型企业职工近年来辞职下海创业的情况,找出当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存在的问题,2003年6月20日、6月27日,我深入到株洲冶炼集团公司、株洲选矿药剂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

株洲冶炼集团公司共有在职职工8000多人,是国家大型企业,经济效益较好。据该公司组织部介绍,近几年来,该公司共有29人辞职下海创业,占职工总人数的0.36%。其中1人与别人合伙创办了湘银房地产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年产值8700万元,实现年缴利税390万元,安排就业人员2400多人。株洲选矿药剂厂共有在职职工1200多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30多人,20多名高级工程师,30多名经济师,该厂是特团企业。据该厂工会介绍,近几年来,先后有100多人下海创业,有的从事餐饮业,有的到河西金德工业园或沿海地区打工。

二、问题

上述两个企业中一个经济实力强、效益好,另一个经济基础薄弱、运转困难。通过对此分析可以发现一个事实: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职工下海创业的不多,加之国有企业对工厂的技术骨干力量想方设法加以挽留,阻止了人才的外流。职工下海创业大多是迫不得已,只要有适当的待遇,大多数职工还是愿意留在国有企业。这一方面反映了少数职工观念未转变,认为国有企业有社会地位,到非公有制企业从业是低人一等;另一方面也说明独立创业确实不容易。通过调查,当前,辞职下海人员反映最强烈的几个问题是:

(一)创业环境不够优。少数职能部门对非公有制企业“另眼相看”,搞“索、拿、卡、要”,政府优化环境的力度需加大,从而减少非公有制企业与政府打交道的成本。

(二)保护力度需加大。在日常生活中,非公有制企业的财产和正当利益受损现象时有发生,迫切需要政府依法加以保护。

(三)优惠政策待落实。尽管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还未真正落实到下岗职工身上。如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还不尽如人意。

(四)非公有制企业融资困难。非公有制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制约了其进一步做大做强。

三、对策

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生力军。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真正使非公有制经济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经济有实惠。

(一)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动真格、下猛药、出狠招,严肃查处破坏环境的人和事,要设立举报电话,认真开展行风评议,让胡作非为者无立足之地。

(二)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以及侵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行为要重点关注,为其生存发展保驾护航。

第9篇: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范文

论文摘要:分析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困境,探讨我国非公有制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旨在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从而更好地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困境问题,需要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共同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开辟更多渠道,从而使其发挥在国民经济中应有的作用。 

 

目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gdp、进出口额、税收分别占全国的60%、68%和53%,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是解决城乡就业的主渠道,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非公有制经济。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比较困难,制约了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一、造成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困境的原因 

 

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困境原因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成本较高、效益低 

一是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成本较高,银行不愿支持。由于非公有制企业大多是中小企业,对贷款需求有“急、频、少、高”的特点,贷款一般要的急,多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需求频率高、数量少,管理成本高,客观上增大了银行贷款的管理成本,造成了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困难。二是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差,经济效益相对低下。三是非公有制企业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风险大,无法准确预测,难以吸收投资者注意,并且民企的生命周期短使得投资者投资的风险过大而不愿意投资。 

(二)非公有制企业资产结构状况存在较大缺陷,难以满足银行贷款的担保需求 

从金融机构对抵押物的偏好来看,虽然没有规定流动资产不可用作抵押,但金融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要求企业用固定资产来抵押,同时对抵押物的选择一般仅限于土地、机器、设备、房地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具有经营规模小,固定资产少,土地、房产等抵押物不足的特点,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实物用于贷款抵押难度较大,有的企业甚至只是租赁经营,更没有有效的资产可用于贷款抵押。 

(三)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风险相对较大,难以满足银行和投资者的安全性需求 

一是非公有制企业普遍规模偏小,经营风险相对较大。由于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局限于对农副产品的粗加工,趋同性严重,造成企业抗市场风险能力差,盈利能力低;同时由于非公有制企业贷款比较困难,只要能借到钱,不考虑筹资成本的高低,有的企业甚至向民间高利借贷,借款利率远远高于投资报酬率,加上借款期限短,筹资风险加大,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二是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道德风险相对较高。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信息披露意识差,为了逃避税收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对外披露信息非常谨慎,对银行提供的报表也难以达到完全真实;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财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有的企业甚至没有专门的会计人员,缺乏反映企业运行状况的基本信息数据,甚至出现对银行、税务提供两套账的现象。

(四)间接融资方面,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管理体制的制约。现行的金融体系中,国有商业银行主要贷款给国有大中型企业,而面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请求,往往不予支持,基层的银行贷款权限受到严格的限制,信贷条件让非公有制企业望而止步,贷款审批程序烦琐。二是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规范。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在自身发展和对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有些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比例较高,财务亏损严重;中小金融机构业务趋同、市场趋同,真正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缓慢;中小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加大了基础设施及消费性贷款比重,也增加了国债等非贷款资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相对减少;中小金融机构社会信任度不如国有大银行,结算支付手段落后以及受其他诸多因素制约,其资金来源受到明显影响,对非公有制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减弱。三是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非公有制企业担保难、抵押难。抵押贷款一直是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采取的一种贷款制度,由于非公有制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价值低,特别是高风险、高科技的非公有制企业,无形资产占的比重很大,能够作抵押的资产价值不足。担保机构制定的贷款担保条件比较严格,与银行贷款的条件基本相当,非公有制企业一般缺少足够的抵押资产,寻求担保非常困难,大多数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 

(五)直接融资方面,我国资本市场存在层次缺陷,民间金融发展受到抑制 

一是主板、二板市场的融资门槛过高。二板市场是在现有主板运行框架下设立的一个子板块,从上市门槛到监管方式都与主板市场保持一致并且门槛过高,二板市场并未真正缓解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困境。二是债券市场融资条件苛刻。我国目前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规模管理,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管理、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及各项指标均由国务院统一确定,并且发行时优先考虑农业能源交通及城市公共措施项目,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债券市场并通过债券方式融资。三是国家对民间金融的管制限制了非公有制企业的直接融资。由于缺乏面向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的资本市场,民间股权融资等其他民间融资方式无疑成为非公有制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的融资渠道。但民间金融虽然适应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需求,但民间借贷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融资行为,甚至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而受到法律的惩罚。 

(六)政府配套服务不到位 

一是立法不规范。目前按行业和所有制性质分别制定政策法规,缺乏一部统一规范的企业立法,造成各种所有制性质企业法律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二是法律执行环境差。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局部利益,默许甚至纵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法律对银行债权的保护能低,加剧金融机构的“恐贷”心理。三是政府管理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到位。扶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到位,许多政策法规没落到实处,或者在落实上打了折扣;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涉及到工商、税务、物价、城建、环保、卫生、计量、质量监督等多个部门,在对非公有制经济管理中,往往出现相互交叉、缺乏协调的现象,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在对经济机构协调方面,由于政府调控不力,致使企业重复生产,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在监督方面,有的政府部门未能很好的履行监督职能,致使企业本身行动不规范。 

二、缓解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困境的对策 

 

在现阶段,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症下药,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困境的问题,从而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增强非公有制企业自身能力,提高盈利水平,增强信用意识 

要大力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非公有制企业应按照以“产权明晰”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不断完善和改进运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合理有效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不断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通过股份制改造、出售、兼并、重组、联营、合资等有效途径,真正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现代企业经营机制,解决非公有制企业普遍面临的经营规模、经济实力和管理水平等问题,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竞争实力和盈利水平。要重塑诚信为本的意识,恪守信用,提高自身资信状况,打造企业信用形象和信用品牌,大力提升非公有制企业的整体信用等级。二是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当前,我国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告真实性与准确性较低,银行利益难以保障的现象,因此应规范财务制度,增加企业财务透明度。

(二)完善适合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的间接融资渠道

一是提高国有商业银行对非公有制企业信贷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要改善对非公有制经济金融服务,在主动调查、择优扶持的前提下,精简贷款审批环节,缩短审批周期,使信贷资金与企业资金需求时间、需求额度相配套;逐步纠正不利于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偏向,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以满足各种资金需求。二是组建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加快地方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组建和发展步伐;条件成熟时,还可以组建地方性的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政策性银行,对非公有制企业进行政策性扶持。三是积极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加快非公有制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运用必要的政策扶持,创造条件重点扶持一批经营业绩突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担保机构,加快组建非公有制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探索组建全国非公有制企业信用担保协会;大力拓展非公有制企业融资租赁渠道,非公有制企业可在资金短缺或不愿动用经营资金的情况下租赁到企业急需的设备,达到融资目的;同时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三)创造适合非公有制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解决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问题,需要建立由主板市场、二板市场、三板市场、民间金融市场、风险投资基金等构成的多样化的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体系。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上市条件由低到高正好满足了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从而缓解非公有制企业融资困境。 

(四)建立建全法律保护体系 

要健全法制,完善金融立法,规范金融活动。修改相应法律条款,修订限制企业发展的条款,消除体制性障碍。在完善立法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可操作性,注意行政规章、地方法规与金融法律、法规的一致和协调;要保证程序公正,保护非公有制企业权益,提供权利救济和司法保护屏障;要建立严格科学的执法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必依;尽快全面实行费改税政策,切实保障非公有制企业经济上的物质利益和政治上的民主权利,避免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