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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工作原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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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工作原则

第1篇:突发事件工作原则范文

值班工作是确保政府管理工作及时高效运转的重要手段,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值班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加强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有效应对重要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从确保政令畅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提高对加强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理能力的精干人员,充实到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室),不断提高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值班工作制度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一)24小时值班制度。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值班室),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与政治、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均应设立专门的应急值守工作机构或赋予内设机构应急值守工作职能,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值班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履行本地、本部门和单位的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遇有较大及其以上级别的突发事件及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等敏感时段,要加强值班力量。

(二)领导带班制度。非工作时间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与政治、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稳定工作的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市直其他部门、单位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带班领导要及时掌握和处理有关信息,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先期处置。

(三)值班记录制度。要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并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记载。值班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接处的突发事件信息,应详细记录处理过程(时间精确到分钟)。值班记录簿必须编号归档。

(四)督促检查制度。要按照“一级督导一级”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不断提高值班工作水平。

(五)培训交流制度。要针对新形势对值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经常性组织对值班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掌握各项业务流程和要求,不断提高值班人员的综合素质。要定期召开值班工作座谈会,及时交流工作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三、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原则

依据突发事件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实行责任主体报告原则、第一时间报告原则和按照事件分类分级标准逐级报告原则。

(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范围包括:突发事件信息和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段、敏感人群,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要客观、简明、准确。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包括以下要素:信息来源、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简要经过、已造成的后果(包括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下落不明人数等)、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应包括以下要素:信息来源、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对突发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对上级领导就突发事件信息作出的批示、提出的要求要迅速贯彻落实,加强督查督办,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全面总结评估应对工作,及时报送书面报告。

(三)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方式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方式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初报,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要求,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如事态紧急,可先用电话直接报告事件初始信息,但必须迅速补报书面材料;续报,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持续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终报,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事件处理结果及对整个事件的调查评估。

(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主体

根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突发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不得由有关部门代替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单位有责任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跨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发生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报告相关信息。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信息。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信息交换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完整地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信息。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要求

1.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分级标准,被确认为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的,必须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事件主要情况。

2.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分级标准,被确认为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对于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按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信息的,可延迟至事发后1小时内报告,但必须说明原因。

3.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的突发事件信息,一律由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扎口处理。

四、进一步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对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开展经常性自查,重点检查值班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值班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明确领导干部带班;突发事件信息是否及时报告和处理;值班通讯工具是否完备通畅等。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迅速研究解决。市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制度,定期汇总分析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对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对出现值班和带班人员脱岗、漏岗及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突发事件信息问题的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突发事件信息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2篇:突发事件工作原则范文

   一、总则

   为了及时处置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文物的危害和影响,根据文物法律、法规和《国家文物局突发性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遭盗窃、盗掘、损毁、火灾、丢失的事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文博单位发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要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细致排查各类文物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二)依法管理:文物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属地负责: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地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发生涉及文物的突发事件负总责。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市文物局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各文博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

   市文物局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文物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事发单位的主管局领导担任,其他班子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副总指挥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和文物安全处处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文物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

   (一)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处理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方案的具体执行等工作。

   2、及时向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3、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工作指导方针,拟确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信息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并实施。

   4、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三)市文物局各处室的工作职责

   1、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协调和指挥工作,及时向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协调信息等工作。

   2、文物考古科研处负责不可移动文物因自然因素及人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不可移动文物突发事件的善后业务与技术处置指导工作。

   3、文化遗产处负责对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出咨询建议和进行技术指导等。

   4、博物馆处负责文物收藏单位因自然因素及人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突发事件善后的业务与技术处置指导工作。

   5、文物安全处负责对由人为因素引起的文物违法行为、安全事故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置工作。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6、计划财务处负责应急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7、组织人事处和纪委协调文博单位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四)市直文博单位和文物系统地方应急指挥部

   各市直文博单位和县(市、区)文物系统及各文博单位,比照市文物局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本地、本单位应急指挥部。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各文博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各文博单位应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本单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

   2、各文博单位应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

   3、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尤其是旅游旺季,要提前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4、各地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文博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文博单位应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三)预警支持系统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应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岗位职责。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防范技术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在售票处、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设置识别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六、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一)重大突发事件(I级)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馆藏一级文物丢失、损毁的,或馆藏二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含5件)以上的。或馆藏三级文物丢失、损毁10件(含10件)以上的,或馆藏文物丢失,损毁20件(含20件)以上的。

   (二)较大突发事件(Ⅱ级):

   1、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馆藏二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不含5件)以下的,或馆藏三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含5件)以上的,或馆藏文物丢失、损毁10件(含10件)以上的。

   (三)一般突发事件(III级)

   1、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馆藏文物丢失、损毁的。

   七、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1、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文物局启动本预案,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核实后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

   2、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在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I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文物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二)信息报送

   1、基本原则

   (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文博单位应同时多级多头上报,其中向市文物局报告的'时间不得晚于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40分钟。市文物局接报信息并核准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和国家文物局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知道事件发生后40分钟。

   (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2、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文物受损及人员伤亡情况。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报送形式

   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应附音像资料。

   (三)指挥和处置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市文物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建议。

   2、市文物局各处室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四)信息

   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信息。

   八、后期处理

   (一)文物行政部门组织文博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受损文物的价值评估,提出修复和保护的意见或建议,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的事后补救和受损文物的保护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市文物局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奖惩有关人员。

   九、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博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各文博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储运安全的区域。

   (三)人员保障

   各文博单位应组建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各级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各文博单位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常识,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积极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队伍进行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配合和快速反应能力。

   十、附则

第3篇:突发事件工作原则范文

关键词高校突发事件 辅导员 处置工作

中图分类号:G645文献标识码:A

高校突发事件,顾名思义是指由于自然的、人为的或社会政治原因引发的, 在高校内部忽然发生的以大学生起主导作用的, 不以高校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的, 对学校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冲击或危害的事件。如学生自杀、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重大失窃事件,学生宿舍发生火灾、学生食物中毒等其它重大恶性事件。其本质特征就在于事件发生在时间上的突发性、紧迫性,往往令高校管理者始料不及或难以事前防范。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校各类突发性事件发生率呈现出上升趋势,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必然会给高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学生生活等方面的正常秩序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有些事件甚至会危害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作为高校的一名辅导员,在管理工作中也或多或少会遇上一些突发事件。因而,处理突法事件的应变能力是每一位辅导员的基本要求。那么,高校辅导员究竟应该如何面对班级突发事件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笔者提出几点思考。

(1)及时到场是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的首要前提。面对突发事件,辅导员必须及时到场、坚守岗位、兢兢业业,绝不能推卸责任、擅自离岗。同时,辅导员可以结合平时所掌握的信息,从各种蛛丝马迹中判断出行为原因,为妥善处理突发事件赢得时间。

(2)果断处置是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环节。面对突发事件,辅导员要坚持现场解决(初步)原则,无论是否涉及自己的学生,在处置时都要力争及时,因为在处置突发事件时,犹豫不决是大忌,这会引起很大的矛盾。因此,在现场处置时,保证能在现场给学生一个合理交待,疏散围观学生,减小负面影响。

(3)快速反应是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的必然要求。面对突发事件,辅导员在有限的时间内不能犹豫,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果断地将事件妥善解决好。在面对那些突然发生的不采取措施则有可能进一步发展严重的突发事件,辅导员更应该迅速地做出决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法,注意合理的行为方式,以求科学地将事件平息,努力把事件的负面影响减到最低程度,防止不良影响恶化。

(4)沉着冷静是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的成功方略。面对突发事件,辅导员必须格外冷静,周围的学生已经失去了冷静,沉浸在事件之中,完全失去了方向,辅导员就是学生唯一的依靠。作为辅导员首先务求冷静,以最理性的思维考虑解决之道。冷静面对突发事件,也即常说的“冷处理”,是处理突发事件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

(5)客观全面是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力保证。面对突发事件,辅导员切忌只听一家之言。突发事件的产生有着诸多原因。辅导员应当对事件进行客观调查和了解,并对突发事件的由来全面地分析,在客观公正的角度上处理问题。

(6)家校互动是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面对突发事件,辅导员还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如遇重大情况的发生,如学生重病送诊,打架受重伤或其他原因受到较重人身伤害,辅导员一定要及时通知家长,给家长一个信息,希望家长能和我们共同解决问题,这样也可以减少学校的责任。这些都是应急处置的常用手段;最重要的还是之后的工作,主要是与学生谈心,取得信任,了解事情的根源;与家长沟通,说明事情的严重性,取得谅解,商讨如何共同帮助学生;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事情的定性和处理决定,以便与学生解释说明。

此外,面对突发事件,辅导员除了果断积极解决问题以外,还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合理善后原则。及时对学生进行事后教育。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看,突发事件使受教育者处于最佳教育情境之中,教育者容易成功地向受教育者灌输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受教育者对教育者传递的教育信息也最容易接受并信服。辅导员应当坚持以教育为主,对突发事件的当事学生主要给予教育,即便突发事件的性质和造成的影响可能比较严重,也应当主要是对当事学生予以教育,惩罚不是主要手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对于一般的突发事件,性质不是很严重,可以由辅导员私下对当事学生进行耐心的教育和辅导,以帮助他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但对于比较严重的突发事件,虽然对当事学生仍然以教育为主,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加以适当的惩罚,并还要在群体中进行教育,利用集体的力量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这样能使教育达到最优化的效果。在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辅导员对当事学生应当坚持宽容的心态,不要“一棍子打死”,要让(下转第35页)(上接第32页)当事学生看到改过的希望,让他们明白改过自新的重要性。

(2)客观公正原则。面对突发事件,辅导员一定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不能。如在采取方法解决突发事件问题时,辅导员不应当偏袒任何一方,应当客观公正地注意自己的言行;在对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时,要客观公正,不随意妄加自己的意思。在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时,尤其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事实,做到以事警人,以事育人。

(3)自主处理原则。这个原则是辅导员处理突发事件必须遵循的一个原则,该原则要求辅导员面对突发事件,应当尽力自己处理,与当事学生多沟通交流,避免将事件上报学校以造成学生无法看到“悔改的希望曙光”。但在辅导员能力不能解决的突发事件过程中,辅导员在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系主管领导、学生工作部或保卫处,和上级部门沟通情况,不能随便答应学生的条件。同时,及时通知所涉及班级的辅导员共同解决。特别对一些性质较为严重的,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的突发事件,辅导员亦不可“庇护”,必须交由学校或司法部门处理,积极配合学校或司法部门对事件的调查、解决。

总之,辅导员在工作中只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树立坚定的政治立场,明确突发事件产生的原因、特点及处置原则,将突发事件的解决上升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及时有效地化解学生中的矛盾,解决好容易引起突发事件的症结,就能为建设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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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运遂.略论高校学生突发[J].宜宾学院学报,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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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志强.论高校危机管理[D].华东师范大学,2006.

[5] 彭学君.大学生群体危机生成演化机理与控制研究[D].北京理工大学,2006.

[6] 徐小乐.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机管理[D].苏州大学,2005.

第4篇:突发事件工作原则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信息,是指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在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指挥与应对、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的信息。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辖区内或事涉延边的所有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县(市)政府、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委成员单位及辖区内中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等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遵循及时主动、真实准确、规范有序、分级报告、安全保密和全天候报送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代表政府负责全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工作,县(市)政府、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委成员单位及驻延中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是接收突发事件信息和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义务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体系,实现以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为核心,以县(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支撑,以应急委成员单位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牵头部门为依托,以基层组织和其他社会单位为基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织、覆盖全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网络体系。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及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体系建设与管理的总体协调与指导,同时负责本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体系建设与组织管理。

第八条县(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本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体系的建设和组织管理,负责对乡镇、街道、企业、学校、社区、村屯及辖区内所有单位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体系建设的指导与管理。

第九条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指挥部和本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对本系统和本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体系建设进行指导。

第十条应急委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以及其他中省直部门负责本部门和本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体系的建设和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章类别与标准

第十一条突发事件信息分类:

(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草原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四)社会安全类。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金融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以及等;

(五)各类敏感信息,社会热点、焦点、舆情及网络、新闻媒体涉及延边的事件信息,以及其他重要应急信息。

第十二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按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确定的《突发事件信息分级标准(试行)》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如国家、省颁布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较大以上(含较大)和事涉敏感、亡人事件的一般级别信息都要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

(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标示。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委有关部门的预警信息要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

(三)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部位、敏感时段、敏感群体,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也要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

第四章内容与方式

第十三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与要素: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时间(24小时制,下同)、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原因初判;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发展趋势、影响范围、下一步的应对安排与部署;

(三)领导到位指挥处置情况、需要上级协调与支援的事项;

(四)其他重要情况。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方式: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以书面材料为主,通过传真和政府专网同时报送。未连接政府专网的单位可通过传真或专人报送;

(二)遇有紧急重大或极特殊情况发生,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行电话初报,随后必须及时补报书面材料;

(三)信息按照保密规定和程序报送;

(四)在事发现场、事件不或非敏感且情况紧急等情况下,可利用互联网、音视频、手机、短信等方式报送。

第五章报送时限

第十五条对于可能发生、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尽可能提前上报,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前30分钟;对于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敏感信息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也要第一时间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对于突发事件的性质、级别一时难以确定,可按照事件发展趋势的最高级别报告,不得迟报、压报和瞒报。

第十六条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实行综合报告制度。县(市)政府及负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及易发生季节性突发事件的直相关部门要在法定节假日最后一天16时前将节日期间值班值守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总体情况综合汇总后上报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第十七条“十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和国家、省、“两会”及上级要求的特殊时段实行零报告制度,县(市)政府、应急委重点部门和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第六章报送要求

第十八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坚持“先核后报”原则。县(市)政府、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委成员单位及辖区内中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时,要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认真核实,确保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按程序和要求及时报送,并进行电话确认。在事件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边核边报。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坚持“先审后报”原则。县(市)政府、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委成员单位及辖区内中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时,要经本级政府、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发。电话报告的,随后补报领导签发的文字材料。

第二十条突发事件涉及的县(市)、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初报、续报、详报、终报和总结评估报告。

(一)初报。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及损失情况、初步原因、发展趋势、领导到位情况、主要应对措施等。

(二)续报。在初报后要及时跟进续报,对于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处置情况、最新进展、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情况,以及国家、省、领导现场指挥处置和工作安排部署等及时进行动态续报;对性质复杂且处置时间长的事件实行“日报”制度;续报信息一般不再重复事件初始过程,只报告事态发展及处置进展情况;续报标题表述为“初报标题+续报一、续报二……”。

(三)详报。在续报中要对事件、事故的发生、发展、原因、来龙去脉、处置应对过程、主要工作部署、对策建议、需支援事项等进行全面详细报告。

(四)终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终报,并标注终报字样,做到有始有终。

(五)总结评估报告。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县(市)政府、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要在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形成总结评估报告,较大级(含本级)以上突发事件的总结评估报告要在事后两周内及时上报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一条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要做到及时准确、客观真实。事发地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口直部门或级专项应急指挥部上报的信息以及对外的信息,要做到口径统一、数据和内容一致。

第二十二条突发事件信息的标题要尊重行业部门和专家意见,做到事件性质和定级定量定性准确客观,防止人为夸大或缩小;信息内容要做到表述准确、言简意赅、数据精确、条理清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详略得当;信息格式要统一规范,要素齐全,要注明报送单位、报送时间、签发人、责任编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任何人不得阻碍或压制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第二十四条按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信息报送规定,实行逐级报告制度,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报告。驻县(市)的中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级主管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时,也要及时向属地政府报告。

第二十五条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委成员单位和驻延中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在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前必须先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统一口径,规范内容,坚决避免口径不一、信息倒流。

第二十六条信息、敏感信息按保密工作规定和程序报送。

第二十七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市)政府、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牵头处置的直有关部门必须在事发现场或现场指挥部确定或派驻应急信息联络员(较大级设1名,重大级设2名,特别重大级设3名),负责收集、整理、核实等工作,并及时形成动态信息,第一时间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

第二十八条对于国家、省、领导关于发生的突发事件或事涉事件所作批示指示,事发地政府或事涉县(市)政府、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以书面信息方式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反馈。

第二十九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接收、登记、报送、统计、存档等工作。

第七章建设与保障

第三十条县(市)政府、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应急委成员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室软硬件建设,完善值班室工作制度,配齐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必需的工作设施设备,保证运转正常。

第三十一条县(市)政府、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县(市)、本部门、本系统特点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平台及配套设施建设,强化资源整合与互联互通,逐步建立和完善规范、统一、高效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平台体系。

第三十二条县(市)政府、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委成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的工作机制,以及本系统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完善和规范报送工作流程,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强化信息报送网络体系建设,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时规范、真实准确。

第三十三条县(市)政府、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应急委成员单位要选配政治敏锐性强、责任心强、熟悉工作业务和流程、工作认真负责的公务人员从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并保持应急工作者和信息联络员队伍的相对稳定。

第三十四条县(市)政府、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应急委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工作者和应急信息联络员培训制度,制定计划,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提高信息报送与应急工作能力。凡是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八章责任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市)政府、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委成员单位及辖区内中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应急科(处)长、应急信息联络员是具体责任人。

第三十六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纳入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内容,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将对县(市)政府、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应急委成员单位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年末进行总结、评比和通报,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时、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七条对因下列情形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监察机关行政问责。有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突发事件信息的;

(二)突发事件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三)报送不及时或未按要求报送,影响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

(四)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处置过程中,未及时落实和反馈领导批示指示及上级工作部署的;

(五)因报送不实不准信息误导或影响领导应急决策,造成领导决策失误的;

(六)在事发现场没有应急信息联络员,影响信息报送和指令上传下达的;

(七)信息未按保密规定报送造成失密、泄密的;

(八)信息报送人员失职渎职、不熟悉业务影响信息报送的;

第5篇:突发事件工作原则范文

关键词 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地铁作为大容量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运营是其首要目标和基本原则。随着我国地铁建设的来临,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的建设也要跟上。本文根据地铁发生突发事件的特点,建立了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的框架,并对该框架的细节进行了思考和设计。

1 应对地铁突发事件的原则

近几年来世界上多起地铁突发事件发生,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我保护及逃生技能较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往往行动混乱,导致疏散困难及踩踏事件。②地铁的结构设计、相关标识的设置及列车材料的选择对于应对突发事件考虑不周。如地铁通道复杂,使人们难以疏散;有些地铁列车装饰材料燃烧后产生有毒烟雾等。③已有的安全、消防设施难以对付突发事件。④专业的救援、消防系统不能与地铁突发事件应对系统实现无缝衔接。

基于以上的所列举的原因,制定应对地铁突发事件的体系时,需要考虑以下原则。

1.1 重视预防

谈及地铁突发事件的应对体系,往往就会把重点放在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如何应对。但突发事件毕竟不是常态。如果预防工作做得好,其实也是在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因此要意识到“预防”在构建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并把预防突发事件纳入到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中。

1.2 以大系统的观点设计应对体系

以往地铁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往往只着眼于在地铁系统内部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措施,多强调单独某个硬件设施的设置和完善,而没有从系统和全局上去认识。地铁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其正常运行涉及到多个环节。因此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的构建要从系统和全局上综合加以考虑。

1.3 加强硬件和软件两方面的建设

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地铁需要配备先进监控系统、报警系统、消防系统等各项硬件设施。这是应对地铁突发事件的物质基础。然而从近几年来国内外地铁发生事故的案例来看,一些先进的硬件设施不能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还需要从软件方面的建设入手使硬件设施发挥最大的作用。

1.4 重视指挥协调的作用

一个完善的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需要人来指挥、协调。一旦地铁发生突发事件,往往需要多个部门通力合作。因此建立一个高效的调度指挥机构是十分必要的,以便在紧急状态下充分的调动各种人力、物力等资源,沟通协调各个相关部门,将突发事件可能带来的危害降低。

2 应对体系与运营状态的对应关系

一般而言,地铁运营系统存在着三种运营状态:正常运营状态、紧急运营状态和非正常运营状态。而地铁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可划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即根据这三个不同阶 段进行配置,起到对不同阶段的突发事件预防和控制作用。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与三种运营模式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如图1所示。

在地铁正常运营状态下,启动突发事件预防应对子系统,对地铁的各种情况进行监控,对公众进行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对地铁的各项软、硬件设施进行检查、完善、更新、维护。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由监控系统通过报警系统来启动突发事件紧急反应子系统。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地铁进入紧急运营状态。紧急反应子系统包括疏导人群、自动灭火系统、联络其他相关部门等环节。

突发事件发生的事后,需要快速恢复地铁正常运营状态,然而这时由于突发事件的影响,由紧急状态恢复到正常状态是需要过渡的。同时也要查找突发事件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突发事件事后恢复系统将协助完成这一步,使地铁重新正常运营。

3 应对体系的细节设计

3.1 地铁突发事件预防应对子系统

目前进行地铁突发事件的应对体系建设,往往把重点放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紧急应对方面。笔者认为,为了保证地铁运营的正常进行以及突发事件发生后减少各种损失,地铁突发事件的应对更多的是从预防入手,努力控制危险源,将各种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在事前降低至最低点。

3.1.1 完善地铁应对突发事件的硬件设施

在地铁的内部设施建设中,有些重要的设施易被忽视,而这些设施往往对于应对突发事件起着重要作用。

地铁要有救援专用通道。救援通道与地铁通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没有专门的救援通道,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救援人员及相关的救援设备就无法及时地进入地铁进行救援。救援专用通道也可对站内的乘客进行分流,使其能尽快地疏导到安全区域。

从地铁100多年的历史教训来看,地铁灾害中发生频率最高、造成损失最严重的是火灾,因此地铁的消防设施是十分重要的。地铁消防设施一般包括列车上的灭火器,站厅及站台上的消防栓、灭火器、自动水喷淋装置,车站和区间隧道内的排烟装置、防淹门等。特别是在车站的出入口附近应设有与外部消防车接口的消防栓,方便外部救援力量的支援。这些设施要经常检查是否可用并及时更新。另外,可以设置安全屏护门等,可在发生火灾时起到阻隔火焰、控制烟气流动的作用;还可及时排除烟气,为乘客撤离和消防人员进入提供足够的通风量,为灾情的控制和人员逃生创造条件,并可避免爆炸发生时人群因为拥挤而发生意外的情况。

其它硬件设施还有列车监控系统、列车报警按钮、紧急报警电话、车门紧急解锁手柄、司机室与车厢通道门的紧急拉手、列车头部紧急疏散门、车站紧急停车按钮、车站智能烟感探头、车内的紧急照明、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和诱导疏散系统等。

3.1.2 进行突发事件的预演以及对公众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和教育

突发事件是难以预料和根本杜绝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制定。应事先制定多套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增强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力争把事故与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还需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消防人员进行事故应急处理模拟演练。

在公共场所加强宣传,唤起公众对突发事件的重视,让公众了解在紧急情况下如何逃生自救的方法,这对于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也是一条有效途径。

3.1.3 社会支持体系

通过国家立法,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地铁运营企业等,组织制定有关防灾安全的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和条例等,以求共同遵守和规范系统地运作,形成全社会支持体系。这是地铁乃至其他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的有力保证。通过学校和家庭教育,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个体的安全意识;通过完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关怀社会弱势群体需求,化解民族和宗教矛盾等,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内部因素,减少地铁突发事件的发生。

3.1.4 建立专门的地铁突发事件调度指挥机构

由政府部门成立专门的指挥机构,联合地铁运营公司、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医疗单位、通讯部门、新闻媒体乃至民众,统一调度,进行地铁灾时人员疏散预案的制定和定期的突发事件演练,以及突发事件时的调度指挥;同时监督地铁运营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定期对各种设施进行检测、更新,可以起到更加直接的突发事件的预防作用。

3.2 突发事件紧急反应子系统

整个紧急应对子系统涉及列车运营、人流疏导、启动防灾救援硬件设施和调度指挥等四个方面。

3.2.1 列车紧急运营状态

地铁列车可能会由于人为、自然灾害等原因进入紧急运营状态。这部分的预案已经比较成熟,在本文中不再详细叙述。

3.2.2 组织疏导人群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工作人员必须据实报道灾情,拦截其他乘客进站,及时疏散站内人群;同时立即中止本区间的列车运行,相邻隧道也应立即停止正常行车。以下根据突发事件发生地点的不同分别予以阐述。

1)站台或站厅发生突发事件:车站站台或站厅发生突发事件时,车站工作人员通过广播系统,通知车站滞留的乘客进行疏散,乘客可利用车站楼梯、出入口迅速撤至地面。相邻车站要对在该段区间隧道中行驶的列车下达停车或者返回的指令,以减少人员的伤亡。

2)列车在车站发生突发事件:列车在车站发生灾害时,司机、幸存乘客或车站工作人员应向控制中心报告,停止本站列车服务;车站工作人员通过广播系统对站台上滞留的乘客进行疏散,并及时拦截外部乘客进站;紧急调度指挥机构联系专业援助人员进行救援工作。

3)列车在站台附近发生突发事件:此时列车一般处于刚离站或即将到站的状态。一旦此时发生突发事件,司乘人员要及时向车站通报灾情,车站工作人员赶到站台做好组织疏散和救援准备工作。若事态不是很严重,司机可将车开至就近的站台,和车站工作人员一起组织乘客进行疏散。若列车烟雾较大,司机应立即断开外部电源,启用备用电源,维持车厢内的照明;同时,车站救援人员应立即开拖车将列车拖至站台,迅速开门疏散乘客。若灾情非常严重,则由车厢内幸存人员向车站通报。

4)列车在区间隧道中部发生突发事件:此时列车离两端站台的距离都较远,来不及将列车开往车站。车头发生灾害时,乘客在车停稳后从车尾下车后步行至后方车站;车尾发生灾害时,乘客从车头下车后步行至前方车站;列车中部发生灾害时,乘客从列车两端下车后步行至前、后方车站。此时,隧道通风系统迅速启动,排除烟气,并向乘客提供必要的新风,形成一定的迎面风速,帮助乘客安全撤离。

3.2.3 开启自动消防救援引导设施

车站火灾自动防护系统就是一项重要的硬件设施。在建立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中,车站火灾自动防护系统不再是孤立的地铁火灾防治系统,而应纳入整个突发事件应对大系统。车站火灾自动防护系统的监控器、报警器,与突发事件应对系统整合。当监视器检测到发生意外时,报警器被激活。一并激活整合到大系统里的还有救援引导设施,同时灭火系统开始工作。以前独立的车站火灾自动防护系统反应过程将与整个突发事件应对系统完全同步。

3.2.4 联络相关部门进行协助

地铁突发事件的应对不能仅靠地铁运营部门的努力,而应构建一个从政府部门到各相关执行部门(包括地铁运营部门、公安、消防、医疗、通信、新闻媒体、环保单位乃至民众)的全面的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进行联络的主要任务由地铁突发事件调度指挥机构来承担。

3.3 突发事件事后恢复子系统

尽管突发事件的预防、紧急应对十分重要,但事后恢复正常运营也不能忽视。地铁突发事件的事后恢复子系统包括:①突发事件的信息;②善后及重建;③突发事件事后评估及总结。

灾后重建和恢复通车是事后恢复子系统的主要任务。可以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车站、区间隧道、地铁列车等的受损情况进行详细的清查和评估,对受损区段的结构进行修复和重建,消除突发事件留下的安全隐患等工作,尽早恢复使用和通车。同时应立即调查突发事件的起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提出应吸取的教训和改进的措施,以对今后的地铁设计和防灾提供借鉴。

这里需要重点提出的是突发事件的信息。从近几年的经验看,突发事件给民众带来的心理恐慌超出了人们的预想。当发生突发事件后,地铁主管部门及运营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众相关信息,只有以这种管理意识和理念来指导应对突发事件,才能及时消除社会恐慌。如果一味地隐瞒,不仅仅侵犯了广大民众的知情权,也将不利于乘客的疏散、逃生和求援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新闻媒体要多做公共安全宣传,发生突发事件时,客观如实地对情况进行报导,事后多做正面报导,和地铁运营部门一起努力重建公众对地铁安全度的信任感。

4 结语

中国争取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主办权,这对我国来说是值得骄傲的,同时对我国的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也提出了较高要求。为此仍需在以下方面开展深一步的探索和研究:

(1)地铁车站的建筑布置应有利于突发事件时的逃生和救援。新建地铁的设计方案要考虑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对既有地铁可采取相关的改善措施,并及时总结,为今后的建设积累更多的经验。

(2)结合在地铁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收集相关的数据和资料,对在非开放空间里人们的疏散模型进行研究。

(3)建立高效的应急联动反应机制。地铁是城市大交通的组成部分,地铁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要纳入到城市大交通应对体系中去,这对建立高效的应急联动反应机制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刘铁民.地下工程安全评价[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1.

[2]范文毅,殷锡金.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设备[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0.9:79-86.

[3]何文凯,刘剑,王金桃.基于危机事前管理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06(6):14.

[4]蒋雅君,杨其新.对地铁火灾防治的新认识[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06(6):18.

第6篇:突发事件工作原则范文

一、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突发事件主要类型

(一)公共卫生类。如中暑、传染性疾病等发生。

(二)自然灾害类。如极端恶劣天气、洪涝、地质灾害、地震等。

(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突发事件。

三、实行报告制度

成立报告制度,对中考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及时报告处理。

(一)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组长。

(二)接到考点的报告后,立即会同上级部门赶赴现场,进行保护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县招办。

四、处理原则

处置中考期间突发事件,要坚持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认真遵循五项处置原则:

1.安全维护原则。2.早抓早防原则。3.及时妥善原则。4.正确引导原则。5.冷静应对原则。

五、处理措施

(一)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1.考试前或考试后发生流行性疾病事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应急预案,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防疫工作。

(2)班主任深入班级认真落实做好预防措施。

(3)做好对考生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和检查。做好防控疫情,对患者及时进行治疗。

2.考试中发生流行性疾病事件

(1)对于确诊为流行性疾病者的考生,应进行隔离治疗,并报告上级招生部门。

(2)当考试出现危重病例时,应立即组织救治病人,及时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在中考期间发生食品、饮水、空气污染等事件

(1)事发地立即向招生办报告。

(2)事发地要保留可疑的食品、饮水及共有关原料等,控制事态情况。

(3)要落实对事发地督查,做好防疫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健康。

(二)对自然灾害等事件

1.在中考期间发生火灾、中毒等事件。

遇此突发事件主要领导立即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报告招生办及教育局,报告内容为:现场具体情况。保护现场,划定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协助公安等部门调查处理,同时及时组织考生及有关人员,救治受伤人员,送医院进行治疗,确保师生人员生命安全。

2.在中考期间发生洪水灾害或地质灾害事件。

(1)在教育局的领导下,做好考试前的准备工作,密切关注灾情发展,随时汇报。

(2)领导明确分工,检查考生来往途中的安全问题,确保师生及工作人员安全,并落实救援队做好应急组织抢救工作。 

(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走人行道、斑马线,统一行动,服从随队领导、教师指挥。学校租用车况良好证照齐全的车辆。

2.如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随队领导和教师指挥学生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治安、交通、消防及其他安全应急组。

3.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7篇:突发事件工作原则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期间,建成覆盖全市各县(市)、区和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法规、制度、政策体系,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调度平台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和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设立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足工作人员。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领导机构,确定相关责任人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需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应急管理机构,指导本部门、本行业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力争20*年*月底前,所有县(市)区、乡镇、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都要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开展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会展等活动,要督促主办单位及时制订应急预案。编制预案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捷实用,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要加强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将各专项应急预案、市政府部门应急预案、县(市)区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备案。各级各部门要抓好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各级各部门及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建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联系工作机制,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加快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并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对于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要立即开展先期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防止出现次生、衍生事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制度。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客观公正地对发生的事件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

(四)加强应急体系规划建设。要认真制订并组织实施“*”期间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优化、整合全市各类资源,统一规划建设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编制本级和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相衔接工作。

(五)加强法制和政策体系建设。做好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各项实施准备和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将应急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关部门要尽快完善应急管理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完善应急资源征收、征用补偿制度,研究制定保险、抚恤等政策措施,解决基层群众和专业应急队伍的实际困难;不断探索利用保险等各种市场手段防范、控制和分散风险;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鼓励研发适合基层、家庭使用的应急产品,提高应急产品科技含量;研究制定推进志愿者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和规范社会各界从事应急志愿服务;研究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捐赠,形成团结互助、和衷共济的社会风尚。

三、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

(一)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搞好衔接、标准规范、整合资源的建设原则,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上,建设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市级综合应急平台,并实现与国务院、省政府及同级政府主要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各县(市)、区也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应急平台。各级各类应急平台要注重完善信息报告和预警功能,通过公用通信网络向街道社区和乡村等基层组织延伸,着力解决边远山区信息报告和预警的不畅问题,努力构建覆盖全市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

(二)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要整合现有应急救援队伍资源,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骨干队伍、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公安、消防、武警和驻地部队等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现有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布局调整和装备补充更新,强化队伍的培训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救援。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各级政府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

(三)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在普查和整合现有各类应急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应急资源储备制度,统筹规划应急物资储备和紧急避难场所,以及运输能力、通信能力、生产能力和有关技术的信息储备,提高统一调配能力,形成完备的物资保障和储备体系。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依托现有各运输企业,建立应急物资和队伍的紧急快速运输通道,形成联合运输网络系统及协调机制;依托各通信企业,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和指挥机构间通信网络,保障突发事件现场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之间通信畅通。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安全新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加强对有关技术资料、历史资料、风险隐患等的收集整理,建立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根据防震减灾工作有关规定,将具备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等规划为灾时避难场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实际,也要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体系。

(四)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切实保障公共安全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中确需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每年适当安排政府预备费,用作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确保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资金按时足额发放。通过提取安全费用、风险抵押金等手段,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五)强化风险隐患普查和监控。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力量每年适时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切实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公安、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业、水利、卫生、环保、林业、安监、质监、地震、气象、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手段,对本行业和领域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普查,落实各行业和领域安全防范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要切实落实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经常开展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尽快消除。

(六)加强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完善突发事件监测网络,增加监测点,扩大监测覆盖面,不断提高监测水平。对监测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开展风险分析,及时做出预测。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建立预警信息通报与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预警信息。

(七)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市及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制订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制度。要将应急管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采取开辟专栏等形式,宣传应急预案和应急防护知识。要着重做好各中小学校、城镇社区以及农村基层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知识的普及工作,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要引导高危行业企业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积极推进应急知识进校园,把公共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八)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突发事件发生单位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和救援机构报告;县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向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要通过鼓励社会公众报告、举报,设立基层信息员等形式,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制度,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条件,明确值班人员责任,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九)全力做好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根据预案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照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事发地人民政府要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开展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加快实施。健全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员,总结事故教训,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十)认真做好统计评估和趋势分析工作。建立突发事件统计、评估和分析制度。每年年初,市政府组织有关方面对上年度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同时,对当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作出趋势分析。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报送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评估报告和趋势分析。各级各部门都要根据分类分级标准,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突发事件的统计信息实行季度和年度报告制度,由市民政、安监、卫生、公安部门分别归口统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情况。要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发生后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及时调查掌握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并预测发展趋势。

四、加强领导,积极构建良好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把应急管理摆到重要位置。要在党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度和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把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加强指挥,注意总结应急管理工作规律和经验,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奖惩制度,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第8篇:突发事件工作原则范文

1、全体领导和教师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学校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出发前班主任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3、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4、本次活动的路线地点,学校政教处制定,老师不得随意更换,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5、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上车要注意车号,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6、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要随时注意学生的活动,要经常清点学生的人数。

7、如需分散自由活动,要求学生三五成群,指定好小组长,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跟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8、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班主任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跟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二、组织与指挥 :

(一)现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李月梅 13853687480

副组长:李如喜 13851233488

组 员:蒋苏林 13851255321 柳敏杰:13775471508

(二)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

1 、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 、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 、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应急状态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活动的各年级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年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加以督察和指导。

(五)参与活动的任何老师和学生都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所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班主任积极做好对学生的安抚工作,突发事件涉及的其他配班老师应当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疏导工作。

三、活动过程安排:

1、汽车到校 2、教师清点人数 学生上车

3、出发 4、教师清点人数,集合上车返校

四、监测与报告 :

(一)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集体活动带队的学校领导汇报,集体活动带队的学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随时与上级保持密切联系。

(二)突发事件向外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五、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第9篇:突发事件工作原则范文

关键词: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编制;突发事件;响应程序;政策法规;人员培训

中图分类号:TM7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06-0141-03

电力企业发生的某些突发事件通常会造成严重的损失,尤其是当今社会的飞速发展,对保障电力连续稳定的供应以及停电事件发生后的信息传递、快速处置、恢复供电的要求日益提高。如何及时、有效地降低损失、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是电力企业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我国电力也逐步规范应急管理工作,而应急预案是为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所提前制定的行动办法。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编制的实用性直接关系到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1 电力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1 明确应急预案的定位

电力应急预案是为保证处理突发事件预先制定的行动指南。在预案的编制过程中,要明确预案自身的定位和目的,通过一定的措施,尽量做到应急措施的程序化、制度化。应急预案是电力企业处理突发事件,提高自身应急能力的指导性文件,需要明确事件处理过程中各个部门相关人员的职责。

1.2 应急预案应包涵应急活动的整个过程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指出了电力行业经常出现的20种应急预案。但是,由于各个电力企业的情况不相同,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尽可能分析企业面临的危险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做到应急预防、应急准备、应急恢复三者的统一,涵盖应急活动的整个过程。

1.3 建立应急预案体系

在应急预案的编制中,应该将应急预案作为一个体系进行考虑。所谓体系就是将所有有关系的事物通过一定的方式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电力企业的突发事件有很多种,应急预案就是要尽量多地考虑到方方面面,但是不可能考虑到所有的情况。如,面对突发停电事件可能涉及电网、设备、客户服务、新闻处置等应急预案,建立一个电力企业的应急体系,将同一突发事件引发的后果以及所要面临的情况进行统一考虑、统筹处置,可以确保任何突发事件都可以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

2 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重点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指出,电力应急预案必须有相应的基本内容和要素作为保证。从不同电力企业的应急预案来看,虽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但是经过总结可以发现,基本上由四方面的内容构成:应急原则、组织体系、应急职责、响应程序。

2.1 应急原则

电力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要明确应急预案的应急原则。从《国家突发公共时间总体应急预案》中可以看出,我国在对一些公共突发事件进行处理时都必须遵守相应的原则,同样,对于电力企业的应急预案而言也是如此。一方面,要重视“分级负责”原则,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该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确定应急相应的级别,这点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根据突发事件级别而启动的应急响应级别应结合电力企业正常生产运作和突发事件历史进行明确,避免出现应急响应门槛低,预案所列的应急响应门槛高的问题,也就是说,遇到某些突发停电事件时,由于造成的影响较大,实际处置已达到最高响应级别,但按照量化的指标还未能达到预案所列的最低响应级别,造成预案的可操作性不足。

2.2 组织体系

电力应急预案实施的组织体系主要是由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日常管理机构组成。在预案编制过程中,应该明确两个机构的工作职能。应急指挥机构主要是在发生应急事件时,临时成立的处理应急事件的机构,是一个非常设机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主要是对电力企业日常的应急管理做一些预防性的工作,落实好国家对于电力企业应急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这两个机构的工作职能存在很大差异,在预案编制过程中,要进行清晰的定位。

2.3 应急职责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需要明确相应的应急职责。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该及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电力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应对。如果事件本身超出了电力企业的应急能力,应该及时上报,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在编制过程中,需要对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有一个清晰的定义,有明确的操作、执行主体。

2.4 响应程序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预案要有相应的应急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理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响应程序是整个电力应急预案的核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的目的就是为处理突发事件有一个提前的准备,如果应急事件处理的程序没有明确,预案的使用者不能很好地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进行应急程序,那么应急预案本身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以某电力企业水电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例,如图1所示,对应急响应程序做了比较详细的

说明。

3 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建议

电力应急预案对电力企业应对突发事件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样,在预案编制的过程中只有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进行了全面的考虑,在事件发生时才能得到更好的处理。做好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应该重点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3.1 熟悉、掌握国家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

对电力企业而言,在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中,必须以国家对相关的应急管理政策法规为本,不能任意而为。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中,就一些应急预案应该重视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人员,必须要理解其精神实质。突发事件的处理要以国家相应的政策法规为依据。电力应急事件有着自身的特点,同时又与其他应急事件存在着一些共性。在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中,应该以国家对应急预案的编制办法作为政策法规指导,同时根据电力企业自身的情况进行

编制。

3.2 落实电力应急预案编制责任

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需要多个部门的协同努力,不是仅仅由安检部门自己完成的。从电力企业自身的角度出发,公司必须要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足够的重视,公司必须要有相关的高层主管对应急预案编制进行统一的领导。在确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后,制定工作计划,同时对各个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进行相应的规范。在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中,各个部门应该共同合作,配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的工作。对于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的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应急预案完成后,需要在演练过程中发现问题,一旦发现人为因素导致的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3 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电力公司制定应急预案主要是为处理突发事件而服务,因此不仅需要应急预案的编制人员掌握,而且需要公司各个部门的每位员工都有清晰的认识。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首先要加强一线应急人员培训,掌握必要的应急预案程序与措施;同时,还需要在公司内部开展必要的应急预案演练,在演练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要引起企业高层领导者的重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很多电力企业都编制了自身的应急预案,但由于没有进行适当的演练,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常因准备不足而产生很多问题。处理突发事件,不仅仅需要应急预案的响应程序,更重要的是公司员工从思想上做好准备。

3.4 做好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备案

电力应急预案在初步编写完成后,要邀请相关的专家进行评审,就预案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修正。电力应急预案从某种角度上来看是电力公司处理应急事件的应急系统,所以自身方案必须要具有实用性与可操作性。编制完成后要进行认真的备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发挥效用。电力企业的突发事件具有不可预知性,在事件发生后,需要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体现在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对事件本身做出反应。

4 结语

电力企业不可能保证突发事件不会发生,却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尽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作为电力企业的领导者,应该高瞻远瞩,提前对企业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防,提出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应急预案,同时,还要对企业员工进行相应的危机管理意识的学习,以便更好地发挥应急预案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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