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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便民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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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便民方案

第1篇:法律援助便民方案范文

一是县司法局主任科员__同志宣读《__县“法律援助进农家”实施方案》;

二是县乡代表表态性发言;

三是县司法局局长__同志作工作安排。

四是请市司法局领导讲话;

最后请县委常委、政法委__书记作重要讲话。

下面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请县司法局主任科员__同志宣读《__县“法律援助进农家”实施方案》。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二项议程,请县乡法律工作者作表态性发言。(次序:1、县公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尹正林同志;2、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高涛同志;3、桐木镇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工作站站长黎华生同志;4、赤山镇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工作站站长__同志)刚才四位同志作了表态性发言,从发言的总体情况来看,都结合本单位本地的实际情况,对开展活动有计划有打算,目标明确,希望我们参会的所有同志都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拿出开展这此活动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力争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议程,请县司法局局长__同志对本次活动作工作安排。下面请市司法局领导市法律援助科__科长作重要讲话。下面请县委常委、政法委__书记为我们作重要讲话。请大家鼓掌欢迎。

第2篇:法律援助便民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宗旨,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工作的总要求,健全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举措、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把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成党和政府为民办事实的“窗口”,把法律援助工作打造成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关注民生的“品牌”。高起点定位、高标准组织、高要求落实、高效果检验,为推进“法治珠晖”、“和谐珠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在全面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法律援助领域,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办案质量。全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数量力争达到150件,受惠困难群众3000人以上。

法律咨询:区法律援助中心接答各类咨询事项不低于500多件,参与或组织各种咨询活动不低于2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000份以上;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所全年参与和组织咨询活动不少于1场次。

案件受理:区法律援助中心直接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100件,各乡镇街道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5件。各律师事务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执业律师每人每年不低于2件。各法律服务所每名注册法律工作者必须完成1件以上。

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及时受理特定对象的法律援助事项,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工作重点

1、加大办案力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条例精神,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尽可能为那些因经济十分困难请不起律师而又确实需要法律服务的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采取更为便捷的措施,跟踪我区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企业,努力帮助其及时有效维护合法权益。尤其要高质量地办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集团诉讼案件,使法律援助更多地惠及百姓。

2、提高便民程度。将统一制作的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申报证明等发放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社会法律援助组织,方便群众取阅填写。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工作,完善接待场所的便民设施,不断提高接待工作质量。

3、完善工作体系。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模式,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与大调解相对接的制度,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对赡养、抚养、扶养及工伤赔偿等一般民事纠纷,由各级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对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矛盾。

4、广泛宣传造势。持续不断地利用媒体开展多层次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及时报道全区重大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坚持法律援助业务分析制度,及时推广不同层次法律援助工作经验,畅通法律援助信息交流渠道,为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律援助工作,努力营造社会各层、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法律援助的浓烈氛围。

四、工作要求

1、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督查指导小组,负责全区法律援助有关活动的组织落实,协调处理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成员有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督查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律援助中心,陈志平为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167989。

2、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法律援助活动的组织落实,监督法律服务人员办案质量,协调法律援助工作中有关问题。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主任为本所法律援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初步审查本所受理法律援助事项,协调办案力量,督促本所人员完成任务。法律援助指标列入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年度目标考核,凡没有完成任务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视同没有尽到法律援助义务对待。

第3篇:法律援助便民方案范文

活动中,实现法律援助与法制宣传的有机结合,在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同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文明。实现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及时地发现矛盾,化解矛盾,理顺群众情绪,营造更多的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落实省厅“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锻炼司法行政队伍,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进“平安”、“法治”、“和谐”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方法步骤

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发动准备阶段(1月15日至20日)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送温暖活动方案和计划,召开全体机关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以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的动员会,让他们充分了解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投身到这项活动中来。积极做好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印制《致人民群众一封公开信》法律援助联系卡(爱心卡)、宣传单等资料,保障活动健康顺序开展。

第二阶段:启动推进阶段(1月21日至2月28日)

按照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方法要求,加强与工会、共表团、妇联、老龄委、残联、民政、劳动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召开联席会议,多方面、多层次认真组织实施。

在2月份开展“区法律援助送温暖推进月”活动,举行启动仪式,广造声势,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六进”活动,即法律援助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广场,通过集中广场宣传和分散社区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提供现场受理服务等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全面推进我区的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同时,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程序,放宽对贫困群众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提高便民利民程度,快速办理法律援助事项,保证贫困群众就近快捷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至每位贫困群众。

第三阶段:冲刺总结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

加大送法上门、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力度,切实完成法律援助办案数量100件的工作任务。

认真梳理总结活动成果,对照有关考核标准,力争在全市的检查评比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对活动开展较好的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表彰奖励。

三、具体要求

1、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积极,发挥积极作用。要动员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各类人员,广泛参与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发挥司法行政的整体功能,活动中,每名律师至少办理2件援助案件,每个律师事务所至少办理15件援助案件,做到“四个结合”,即工作职能与活动要求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相结合,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与法律援助相结合。

2、突出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重点。要把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重点放在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把做好农民工和孤寡、病残、贫困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点,加强对贫困群体的摸排,更好地为贫困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第4篇:法律援助便民方案范文

    990多万元,受援农民工人数达2万人;咨询代书近5万人次。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为进一步做好****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法律援助工作,省司法厅已经将为农民工工资拖欠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列为****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之一,决定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扩大法律援助制度在广大农民工中的影响力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工作,把法律援助制度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宣传落实,扩大法律援助制度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农民在进城务工前就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工学会运用法律援助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一些过激的不良行为,从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二、建立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紧紧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这一重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为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创造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盛市、县(市、区)三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同省内外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联系,交流经验、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推动法律援助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在乡镇或重点厂矿企业内部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二要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工作程序。各地在实施对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时要采取和落实以下有关措施:1、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对农民工有问必答;2、公示农民工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及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工作流程等制度,让农民工走进援助机构便对法律援助有关内容一目了然;3、公布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通网上、电台服务,使农民工随时随地都能获得法律援助相关信息;4、公布监督电话,设立法律援助专职人员工作监督栏,建立规范的投诉处理程序和行之有效的处理手段,监督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5、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尽可能放宽经济贫困条件,对拖欠工资时间长、数额大、人数多的案件不需审查申请人的经济条件,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辟绿色通道;6、对群体性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援助事项要集中办理。

    三要建立起法律援助机构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年9月司法部联合劳动部等九部委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加强同劳动、建设、法院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明确相关部门在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义务和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沟通机制及反馈机制,做好法律援助同司法救助的衔接,共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的办理效率。

    四要健全完善办案质量监控机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的关键是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对法律援助专职工作者、社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三类法律援助实施主体的监督管理,建立重大农民工工资拖欠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上报制度、投诉处理等在内的办案质量监控机制,促使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工作做好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

    (二)探索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维权新途径,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探索法律援助资源配置的新路子,省辖市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统一受理本辖区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根据各辖区专职队伍情况、律师资源情况及案情,统一指派或自办。要广泛利用社团组织、法学院校的资源优势和潜力,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开发社会人力资源,解决律师数量少、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多的地区法律援助资源不足的难题。

    (三)切实做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针对目前部分市、县(市、区)法律援助经费空白或预算数量很少的情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争取各地财政支持,推动法律援助经费及早列入财政预算;法律援助经费不足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地方,要保证经费优先运用到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事项上,确保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地要将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上报省司法厅,必要时通报当地有关部门;同时要建立重大案件上报制度,对影响较大、涉及人数较多的农民工讨要工资案件及时上报至省司法厅。

    法律援助作为维护社会贫弱群体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社会公益事业,在清欠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清形势,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积极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提供法律援助,为我省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5篇:法律援助便民方案范文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建设“法治大足”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一)注重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区县”创建活动

扎实开展“法治大足”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平安”会议精神建设“法治大足”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即:培育1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6个大院(小区)为普法示范单位。投入近3万元在、镇开展示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专栏3个,固定普法宣传标语58条,为3户普法示范户购置dvd、法律书籍、书架等普法设备。达到了普法工作有“新亮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第五批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使我县80%的村达到了“民主法治村”、7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评选表彰“十佳学法单位”和“百佳学法个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月底,组织全县1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与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5月中旬,街道办事处西禅小学开展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高于一切”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辅导课。6月到中敖中学播放了《为了明天》等法制宣传教育片,深受师生好评。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空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为民、平安共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普法知识宣传。6月,我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在法律“六进”的基层上,依托民政、司法、工商等部门,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中介”和“法律进监所”活动。

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消防日”等节日,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食品卫生安全法》、《消防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深入到街头、社区、农家小院开展法制宣传44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5万余份;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0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放映法制电影4场次。

二、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县委、县府“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切实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的要求,县编委批复了《关于设置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请示》,同意在街道、街道、镇等24个街镇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常设机构。建设以农民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着力加大对我县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一)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三农活动。以“法治大足”建设为抓手,编印法律援助惠三农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法律援助手册》、《法律援助联系卡》、《援助案例选编》等多种资料分发到基层农村,发放公开信10000余份,分发宣传资料150000册份。

在万古、等公路沿线制作路边宣传广告牌。在街镇乡继续完善一村一标宣传,深入每个村(社区)、农民工聚居地,有效覆盖宣传面。

利用新闻媒介把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和事例向社会各界传递,在大足报等媒体专栏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作了大量节目,县领导发表讲话等向全社会营造关心法律援助、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利用“一村一顾问”讲课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以建设绿色通道为抓手,推行法律援助全程。一是大力建设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站。在全县292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全覆盖,使得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出村、居就能获得相应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推行便民窗口服务。在临街、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便民接待场所;进一步整合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线能力和解答质量,最大限度便利困难群众来电、来访咨询;采取法律援助站全程的方式有效解决群众来回奔波的麻烦,同时采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当事人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告知申请相关事宜;发扬“盘龙”精神,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受援人,实行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咨询设置了专门接待室。三是开辟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免予经济审查,采取先受理、后补交材料的做法,保证此类案件的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对群体性农民工矛盾纠纷,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四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农民工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主张社会保险待遇等事关农民工生存、健康等权益事项上纳入援助范围,降低申请门槛。

第6篇:法律援助便民方案范文

实施“法治惠民”工程,构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司法局在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平台规范化水平。对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服务事项实行代办、领办制度,为重点项目、特殊服务对象等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为工作切入点,满足群众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运用3台公共法律服务一体机“法律小管家”,为群众实现自助法律服务,力争实现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实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工程,充分发挥12处法律援助站点的作用,构建“半小时”服务圈,着力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件。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建23人的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开展乡村振兴基层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指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律服务工作,主动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法律服务的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法治育民”工程,构筑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已开展“法律进村居”20余场次。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20个农村法治文化精品,营造了良好法治文化氛围。扎实推进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已创建13处。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法治意识,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第7篇:法律援助便民方案范文

一、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1、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化建设。一是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法治*”,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认真履行职能,整改突出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二是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派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了有关规范化方面的各项规章,建立了依法执法、依法行政内部管理的长效机制;四是组织司法行政机关人员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的考试。

2、“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3月始我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县委县府关于“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活动文件精神,局党组提出,通过“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活动,致力于干部队伍建设上水平,致力于作风建设抓实效,致力于制度建设抓根本,努力营造“想干事的有机会、会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的氛围,使工作作风得到新的改进,服务质量得到新的提高,整体形象得到新的提升,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和整体作用及融合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3、新一轮机关干部全员聘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干部聘任期已到的实际,3月份,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的全员聘任制工作。在编中层以下干部全员参加。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由局长聘任;一般干部实行双向选择,由科室负责人聘任。

二、以“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为主题,推进司法所各项业务

1、加强培训,抓好网络,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一是按照年初计划,开展了镇、村两级和有关部门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效果良好。二是抓好网络建设,建立了由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12个镇(开发区)调委会、261个村居(企业)调委会(其中企业调委会76个)、1031名人民调解员构成的“四级”工作网络,成为化解我县各类民间纠纷等人民内部矛盾的中坚力量。形成了以行政区划设置建立调委会为主、社会民间新生力量(天凝“老娘舅”、洪溪“大阿姐”等队伍)调委会为补充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2、延伸平台,拓展领域,构建大调解机制。一是成立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1月份在全市率先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17家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二是联合法院出台《涉诉民事纠纷引导、委托人民调解若干意见(试行)》。这一《意见》的出台,是在司法调解指导下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探索民事纠纷案件在法院受理前、受理后、开庭审理前以及审理过程中引导、委托人民调解工作的有益尝试,也是切实加强和推进我县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又一项新举措。三是为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开展大排查。组织基层司法所和调委会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受理纠纷2457件,调处成功2373件,调处成功率达96.6%。

3、积极探索、巩固基础,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前期工作。年初,我县正式被确定为全市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县。为确保我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我局在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着力在健全组织、落实力量、完善制度、加强衔接等方面下功夫,完成了组织机构组建、人员配备、宣传动员、文件制度的修订,社区矫正对象的多次排查与相关部门的衔接交流等多项前期准备工作。至今我县有矫正对象237人,计划年底前完成交接工作,全面启动。

4、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帮教安置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帮教安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完善帮教对象信息库,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八月份在大云镇召开现场会,推广大云镇帮教安置“八个一”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并结合一人一档工作要求全县司法所全面实施。现有帮教安置对象947人,已落实帮教安置940人,帮教率为99.3%,当年度归正人员无重新犯罪。

三、立足发展,创新工作,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1、加强协调,整体推进,“大普法”格局初步形成。去年年底,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分片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共有44个。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负责分析全县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规律,统筹研究、解决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此项制度的实施,初步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今年4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关于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方案》,把“法律七进”作为“五五”普法的主要形式,并于五月初举行“法律七进”启动仪式,各牵头单位及时按照制定的方案狠抓落实,取得良好的成效,我县的“法律进农村”“法律进学校”等活动都处在全市的领先地位。出于推进工作的需要,县考评办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镇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硬化了基层党政的主体职责。

2、丰富手段,优化载体,法治文化建设备受关注。为全面推进全县“五五”普法工作,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努力形成各方面踊跃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局面,今年6月到11月,在全县开展法制文艺创作比赛、法制专题村级简报比赛、法制漫画(动漫)比赛和法制摄影比赛。县法宣办共收集到法制文艺作品40多件、法制专题村级简报近50份、青少年法制漫画(动漫)作品50多件、法制摄影作品100多件,为20*年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镇也充分发挥法制文艺这一深受群众喜爱的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送法到基层,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3、内外兼修,整合资源,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在巩固原有基础的前提下,整合各部门的人才资源,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五个百”队伍,即:百名普法讲师团队员、百名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百名法律服务志愿者、百名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百名政府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队伍,扩大了法制宣传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显示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生命力。在局机关内部实施法制宣讲全员参与制度,在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导师带徒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有一定影响的7名普法工作者被聘任为法制宣传教育导师。

4、拓展领域,加强外联,努力扩大普法阵地。借助“*法治网”平台,对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生动的案例宣传法律,开展法律学习的入门教育,共上传法制新闻(图片)319篇;利用电视媒体覆盖面广的特点,发挥报刊深度解读的优势,开设《说法》、《法治时代》专栏,共播放(刊发)法制类新闻和节目44期;充分利用县法制宣讲团,深入到基层举办法制讲座230场次,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接待和调处民事纠纷,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主动联系上海华东政法大学、绍兴政法学校,在队伍培训、专题讲座、司法考试辅导等方面达到合作关系,以更好地运用外部资源为我县普法工作服务。

四、以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提升法律服务监管水平

1、扎实开展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一是以所、处为单位,按照要求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服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则进行学习讨论,同时,学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与自身业务学习结合起来。二是开展以“听庭、查卷、询访”为主要载体的法律服务质量检查,组织听庭7次7名律师和1名法律工作者,抽查案卷301卷,其中律师办结案卷176卷,公证办结案卷64卷,基层法律服务办结案卷51卷,法律援助案卷10卷,并将检查结果反馈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整改。

2、完善法律服务管理机制。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方式,即以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为核心,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为主体,以法律服务机构的自律管理为基础,形成服务质量、诚实信用、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重点的动态监管和常态管理平台。在原有法律服务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又建立了律师服务风险告知制度和案件证据交接制度、公证处和公证处主任考核办法、基层法律服务“三统一”制度,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律服务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3、形成社会公益服务的有效形式。以政府、乡镇、社区、企业、单位、社团、部队为依托,完善法律服务七进工作,组成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为骨干、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基层司法所人员参与的百名法律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强化律师参与领导接待日制度,积极参与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突发性和涉诉涉法事件。配合《物权法》的颁布和实施,组织律师参加县人大“人民权益”栏目解读《物权法》电视访谈和《*日报》(*版)作专题宣传。

4、法律业务总体稳步发展,服务质量明显提高。1-11月份,全县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197家,民事案件358件,经济案件541件,刑事辩护案件242件,律师事务所业务收费626万元;县公证处共办证2910件,其中国内1644经济件,国内民事765件,涉外457件,涉台44件,业务收费158万元;基层法律服务担任法律顾问16家,民事411件,调处各类纠纷125起,业务收费1131821万元。

五、以深化“文明窗口”创建为抓手,打响法律援助品牌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一是通过报刊等传媒宣传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维权服务过程中,将遇到的发生在弱势群体身边的一些典型案例以及法律援助工作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等编写成信息,及时通过报刊等社会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二是广泛开展咨询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在各种纪念日、活动日期间,积极参加各部门组织的上街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通过分发资料、现场咨询和讲解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活动,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借助“法律七进”和百姓课堂阵地,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法律援助牵手农民的宣传咨询活动。

2、完善制度管理,规范工作机制。坚持以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促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上新台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法律援助规章制度结构体系图》的要求,着手制订并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程序、中心学习制度、接待咨询制度、岗位职责等制度,以及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规则、法律援助机构服务承诺、受援人须知等公示材料。同时将有关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目标和任务体现在其中,明确了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的具体处理程序和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

3、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援助站、点作用。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把工作重心下移到镇、村,指导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开展工作。在社区、行政村及各镇“新*人”管委办设立了199个法律援助点,与法援中心、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呼应,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主要做法是:一是规范管理,以村(居)调委会为依托来配备人员。二是加强指导,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点的工作效率。另外,中心还整合资源,组织县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各援助站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到全县各镇、社区、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地、职工公寓等循环宣传,开展法律援助流动站服务,将法律援助职能引入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向弱势群体延伸的又一个工作平台。

4、深化“文明窗口”创建,提高服务水平。以优化窗口功能,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为宗旨,争创“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效能建设示范岗”。将窗口建设作为一项为民服务的实事工程,完善窗口服务。按照便民原则,采取三条措施提高窗口办事效能。一是抓好窗口接待服务的工作机制。确保群众来访、来电咨询得到及时接待,及时登记、及时解答。二是倡导文明服务的规范用语,主动与来访群众拉近距离。三是在县局的支持下,坚持每周六轮流安排局内干部到援助中心值班,以方便群众来访,接受群众监督。

5、开辟“绿色通道”,应对群体性案件。针对目前群体性“讨薪”案件和突发性事件不断发生的现状,中心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实行特事特办,简化办理手续。二是做好“讨薪”的预警、预防、预报的法律援助工作,畅通上下信息反馈的渠道。加强法律援助中心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联系,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引导,防止因拖欠工资引发农民工过激行为和,保证社会稳定。三是加强与各镇、开发区及劳动部门的协调联系,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积极采取非诉讼与诉讼并举的形式办理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保证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办案效率。今年共办理群体性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案件10件,为761名农民工追偿工资320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33%、236%、387%。

截至11月底,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439件2156人次,受理援助案件2*件。

第8篇:法律援助便民方案范文

2013年,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任务是:全面实施“七大工程”。

第一、加强基层日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基层工作提质加速增效工程

(一)在司法所推行工作日志制度。司法局统一印制《司法所工作日志》分发到各司法所。工作日志以表格形式设计,包括工作单位、日期、工作内容、问题描述、解决方法、工作完成度、建议或说明事项等内容。实行工作日志管理制度,是对司法所工作情况的一种日志化、过程化的管理模式,是科学指导司法所工作实践、加强司法所日常管理的需要,也是提高司法所干警素质的有效途径,必将促进司法所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和工作效率的逐步提高。

二是推行司法所工作短信提醒制度。为使机关科室与基层司法所做到工作联系到位、动态管理到位、信息反馈到位、监督考核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下发文件慢、网上收件遗漏问题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电话拨打遗漏、无人接听、关机问题发生,科室每月初向直属司法所和中心司法所发短信提示当月工作重点,各直属、中心司法所发短信温馨提醒片区司法所当月工作重点。

三是继续推行司法所电话报到、大所管小所、各项业务工作项目式管理和完成情况每月通报制度。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是开展“庸、懒、散、浮”治理活动。今年,要下大力气解决“责任心不强、标准不高、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作风不优、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凡是局纪委和政工科作风巡察、督查不在岗的,按司法局七项规定处理。

五是开展“司法所开放日”活动。为让辖区居民了解司法所工作内容,以及让辖区的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派出所干警、法庭法官了解司法所做的事情,征求对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党政领导、辖区居民群众对司法所工作的知晓率,拉近司法所与居民群众的距离,加深相互理解,增进彼此的感情,主动接受指导、监督。司法所要在今年7月和12月,以“聚集执法公正”为主题开展2次“开放日”活动。活动内容:所长汇报司法所工作情况,介绍司法所的执法职能、服务内容和办公流程等,解答一些居民群众的疑问和法律问题,发放便民服务宣传资料。展示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图片和档案资料。

第二、强力推进法治建设,全面实施市民法律指数提升工程

一是继续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层面,要邀请高水平的法律专家、律师、法官,举行一到两次法制讲座;在居民层面,要组织普法讲师团和文艺队,下基层、进企业、进社区,开展公益性的宣讲和法制文艺演出;在青少年层面,今年要会同教育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系列法宣活动:如“交通安全进校园”、“水法进校园”,“远离”等,组织学生观摩法院刑事庭审。在农民层面,要精心搜集整理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编印成《农村法律知识读本》,赠送给全市万家农户,方便村民学法用法,同时送法制文艺下乡。

二是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阵地。在各乡镇建立法制宣传专栏,通过主题宣传栏、开设法制夜市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要利用两岸一江的led电子显示屏、地埋音响等全天候实施普法宣传;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展板展示、展评活动,并将这些宣传展板分类配送到全市有关机关办事大厅,以及农村、企业和学校开展普法;要通过雄州普法网、法建简讯、普法微博、qq群等形式不断把“六五”普法工作引向深入。

三是持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农村、社区居民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明显增强,要求我们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居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以及有序参与公共事务。今年,重点是:要引导农村、社区实施村务、社务公开、村务、社务大事民决、村(社区)党支部领导的自治运行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建设,对村务、社务管理、财务管理、土地征用、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村和社区,要协助政府进行重点专项治理,使农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民主法治村”建设的实际效果,增强参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树立起法治的权威,保证“民主法治村”建设的其他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积极主动融入企业工作,全面实施法律服务系统工程”的主要内容

一是认真搭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顾问平台,着力服务工业建设和招商引资,做好“填空题”。要不断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积极建议、及时调整市政府律师顾问团,为包括市委书记、市长在内的市领导选配个人公务律师,主动为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的宏观经济决策出谋划策;协调市行政服务中心,选派1至2名律师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每月一次值班制度,与“市长热线”实行无缝对接。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企,做好“选择题”。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直通车,今年,要在“法律六进”活动中突出“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利用法制宣传车、宣传展牌、文艺节目到企业巡回宣传,开展法律咨询解答活动;新市、简城司法所联合在十里坝工业园区协调一、二家企业,建立一、二个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养马、石盘司法所联合在城资工业园区协调一、二家企业,建立一、二个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贾家司法所在贾家工业园区协调一、二家企业,建立一、二个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

三是指导企业完善纠纷调解机制建设,有效维护企业稳定,做好“应用题”。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组建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企业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第四、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面实施人民调解拓展工程

一是大力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做到网络建设“三延伸”。一是要实现网络“向上延伸”,形成高位、高效、专业的民调工作领导机制。要筹建建人民调解专家团,定期分析民调工作态势,进行疑难纠纷“会诊”,协调重大案件处理,二是要实现网络的“向下延伸”,深化人民调解“六进”,编织纵横交错的三级民调大网。今年,基层要协调大调解中心,在新区汽车总站建立一个人民调解室,在比较大居的民小区建立一、二个人民调解室。三是要实现网络“向内延伸”,加强人民调解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在每个乡镇培育了2-3个标准化调委会,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规范化调委会建设。同时,加强档案建设,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努力改善民调档案工作现状。

二是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做到业务建设“三结合”。一是要结合业务发展,搞好专门培训。全年业务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二是要结合召开会议,开展间隙培训。三是要结合典型案例,开展针对培训。1、各所要从全市发生的矛盾纠纷中,筛选一批有意义、有影响的案件,在调解技巧、运用法律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和评析,汇集成册,分发传阅,让广大调解员全面了解法律法规的运用,为遇到类似的问题提供了有力参考依据。2、要在调解矛盾纠纷中让调解员参与调解全过程,通过“肩并肩”实战式培训和“手牵手”师徒式培训调解员,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要组织调解员现场观摩,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工作技巧,增强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是大力实施和谐文化创建工程,做到服务大局“三围绕”。一是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做好基层民调工作。全市陆续开工兴建100余项重点工程,这些工程涉及到房屋拆迁安置和土地征用补偿。为此,各司法所要主动参与,采取和谐文化,教育先行,民调工作紧跟的有力举措,深入到各家各户,开展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工作,依法为拆迁户维权,自觉地为工程建设服务。二是要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民调工作。把今年作为“人民调解年”,在全市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提升人民调解个案数量。三是要围绕完善机制做好民调工作。建立健全矛盾排查机制;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每月20日以前上报纠纷排查情况,对可能引发不安全、不和谐的苗头,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消除和化解工作,确保稳定的大局;要建立应急调处机制。重大纠纷案件中,司法所要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当事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平稳事态的发展,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恶化。

第五、坚持法治惠民不动摇,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一是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服务民生惠及更多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十大民生工程”,根据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努力实现援助范围“双覆盖”目标,首先是放宽适用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对象:人均月收入为600元以下的困难群众。其次是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重点是将农民工在劳务方面或返乡创业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导致利益受到损害,农民因购买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质量低劣产品导致经济损失等情形,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在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二是明确责任,提高效率,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多数工作站人员不重视,被动开展工作,服务很不到位,法律援助中心要思考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法律援助服务区域范围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是整合资源,服务困难群众,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法律援助中心要思考组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组成人员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优秀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法律援助中心,要明确“服务团”的服务内容、工作要求。“服务团”争取在4月30日前组建完毕。

第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监控,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创新工程

一是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管控水平。矫正科要积极探索监管模式,从规范社区矫正人员行为入手,借鉴监狱系统的行为规范,结合我市矫正现状,制定《社区矫正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对违反《规范》的社区矫正人员的处理,对违反规范的社区矫正人员,统一集中到社区矫正学校进行教育和学习。

二是创新矫治机制,提高矫正实效。各司法所今年要建立“两所联动”机制。联合派出所管片民警每月定期进行走访,充分听取村、居、社区干部和志愿者的反馈和意见,及时调整矫正措施;制定《社区矫正人员风险评估办法》,全面开展矫正人员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增强对宽管、普管、严管级的矫正人员监管的针对性,特别是对“严管级”的矫正人员,全时段进行跟踪掌握。

三是创新帮扶机制,增强帮教能力。要确立“以人为本”的管教目标,广泛开展“爱心工程”和“返助工程”,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落实。各所要通过对全市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进行全方位的走访、谈话和调查,对经济困难的,要主动帮。

第七、争创特色提升档次,全面实施司法行政工作品牌工程

一是精心打造人才培育品牌工程

2013年,拟选派6名基层司法助理员到全国最发达地区司法所跟班学习锻炼。

二是精心打造普法宣传品牌工程

1、开办普法视频专题。为了更好地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拓宽宣传的渠道和形式,展现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和工作特色。利用“普法网”和“两岸一江的led电子显示屏”开办视频类专题节目。

由宣教科负责摄像、制作法治新闻宣传片及相关资料的留存与编辑制作(或者请1706工作室负责)。每月一期,每期不少于2分钟,内容涵盖法制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处、公证等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工作。通过视频节目这种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广大市民群众在欣赏影像故事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学习到法律知识,更了解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在选好题材方面。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司法所都有搜集线索、并及时向负责视频节目的工作人员报告的义务。通过全局干警的共同努力,力争将视频节目办出水平、办出档次、办出特色,成为宣传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崭新窗口。

2、大力实施法治文化工程。一是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在重要法律法规施行纪念日或重大节假日,针对性地发放印有法制宣传标语的小物件。①编印“普法三字经”小册子发到市民群众手上;②把“普法三字经”印在法制手提袋、法制围裙、扇子”上发到全市居民群众手上。二是法治文化广场建设活动。创作法律宣传小品、快板书等法治文化精品,适时在镇、村开展法制文艺演出。

三是精心打造法律援助品牌工程

1、实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百分制”量化考评。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量化考评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要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量化标准和考评办法。考评结果直接与补贴挂钩,有效推动办案质量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真正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在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量化标准和考评办法时,要按照案件办理和质量管控流程,量化考评按三个阶段每项指标逐项考核。一、受理阶段重点考核证据材料审核、一次性权利义务告知等内容;二、办案阶段重点考核认真调查取证、周密分析案情进行风险告知、配和受援人做好相关费用减、缓、免申请工作、(辩护)词思路清晰、观点明确、适用法律准确;三、结案阶段重点考核结案报告表填写、卷宗是否材料齐全、装订规范、按时归档等内容。每件法律援助案件依据质量考评量化标准进行量化考评打分,并依据考评结果适时发放案件质量考核费用。

2、举办一次“正义使者”法律援助主题报告会。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力争在11月底日举办一次“正义使者”法律援助主题报告会,旨在展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成就,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弘扬公平正义理念。报告会实况在“12.4”期间以电视节目、led电子显示屏”的形式进行播放。

报告会要以我市近年来五个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法律援助案例为题材,由承办律师、法律援助机构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人进行声情并茂地讲述。案件类型包括工伤人损、医疗事故、农产品损害、交通事故、农民工讨薪等,充分体现法律援助工作心系民生、匡扶正义的价值和追求,以及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四是精心打造人民调解品牌工程

1、筹建全市最高权威性的“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团”。为了提高全市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攻坚能力,彻底解决一些处理难度大,专业性强、部门管理综合性强的矛盾纠纷,成立“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团”。

“调解专家团”成员组成:一是从市直属机关、部门中选聘一部分精通本部门业务、熟悉相关法律并且热心调解的业务骨干和离退休干部;二是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所的人员以及执业律师中聘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的调解能手;三是从基层聘任一部分群众威信高、善于开展调解工作的资深人民调解员。

“调解专家团”工作流程。凡是各级各部门拿不准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人民调解中心根据矛盾纠纷类型,召集调解专家团相关专业的专家对该矛盾纠纷进行会诊,给出调解方案,必要时派专家到场指导实施调处;涉及多个部门和专业的,则由人民调解中心牵头,相关领域的调解专家共同组成调解专家组进行联合调解。

2、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工作室”。律师具备专业法律素养、熟知法律和政策、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运用律师这支专业的社会力量,引导其参与到调解中,使人民调解走向专业化、社会化。

3、开展“你有矛盾纠纷,我来免费调解”品牌创建活动。加大对人民调解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你有矛盾纠纷,我来免费调解”的调解文化理念,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员的身影。各司法所要在每个村最醒目的位置,把这一调解理念用墙体标语的形式呈现出来,让“你有矛盾纠纷,我来免费调解”的品牌效应家喻户晓,让群众有纠纷能及时找到调解组织,形成“人人知道调解,人人乐于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局面。

4、进一步落实“随手调”工作机制。各所要将“随手调”工作机制纳入乡镇综治工作目标考核。

五是精心打造社区矫正品牌工程

1、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卡”制度。为最大限度地统筹社区矫正人员的业余时间,规范统计每次参与劳动的时间,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保证公益劳动的参与率,决定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卡”制度。

司法局上统一印制“劳动卡”,平时由司法所统一保管。社区矫正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所在辖区司法所领取“劳动卡”,劳动结束后,交劳动基地填写“劳动记录”、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还司法所。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体劳动的社区矫正人员,需在一周内到司法所领取“劳动卡”,自行到劳动基地或村(居委会)进行公益劳动。公益劳动登记卡的内容记录将作为每月或每季度考核的依据。

2、推行社区矫正工作“四必须、一后果”措施。“四必须、一后果”,即: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司法所报到;必须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服从司法所管理;必须按司法所要求,定期参加学习培训,写出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必须参加由司法所组织的公益劳动;不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的严重后果:撤销缓刑(假释),执行原判刑罚。

“四必须、一后果”措施由司法局统一印制成卡片,由司法所在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前予以警告和训诫,树立司法行政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的权威。

3、推行司法所给矫正人员发温馨短信制度。为进一步改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教育方法,体现一种人文关怀,让矫正人员感受到一种温暖,在司法所推行给矫正人员发温馨短信制度。如:“春节假期结束,××司法所温馨提醒,请您在外出务工途中注意交通和人身安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请遵守每月八小时的教育学习和八小时的社区服务制度,最后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第9篇:法律援助便民方案范文

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年。区司法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三年上台阶这个中心任务,坚持以“四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着力服务和保证全区建设发展稳定工作大局,着力深化法治区创建工作,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服务水平,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建设中促协作。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真正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党和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队伍。坚持每周一次的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时提高每位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修养和业务知识水平。班子中建议同心同德的团队精神,每周一次局务会,做到大事多商量、事事多沟通,重大决策充分发扬民主。领导班子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从政,勤奋执政,切实发挥表率作用。

(二)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依照区委布置要求,机关队伍中积极开展了执法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双诺、双述、双评”等一系列教育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全体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依法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5月份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了廉政准则》知识测试,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为切实增强了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四)规范执法执业行为。法律服务队伍中继续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律师队伍建设年活动,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制定下发了区关于开展树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理念的实施意见》引导他克服片面追求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狭隘观念,牢牢掌握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正确方向,切实维护了司法秩序。

二、创新中求突破。

(一)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通过更换宣传栏、发放法律知识读本等形式在全区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条例、公务员法、环境维护法、农业法等法律法规。为切实加强校园周边平安稳定,提高青少年学生的防范意识,尤其加强了学校的法制教育,制作禁毒宣传展板,6月26日,配合区公安分局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通过活动开展,全区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创新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活动开展过程中,巩固和发扬老典型,努力挖掘和培养新亮点,将泺口服装市场作为区“法律进单位”突破口和亮点,泺口服装城打造普法主题市场,并制定了详细完整的实施方案,力争打造成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典型。

(三)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为开好“五五”普法总结惩办大会。全面搜集整理全区“一五”普法以来的照片资料,与省电视台、济南日报合作拍摄我区“五五”普法效果电视纪实短片;制作了普法宣传画册。8月6日,市检查组对我区五五普法效果进行了检查验收,王区长进行了专题汇报,检查组对我区的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努力开展法治区创建工作。开展法治区创建活动是一项新的实践。结合“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深入创新开展了法治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稳定中促和谐。

(一)突出抓好人民调解。区司法局围绕全区工作中心,依照“做人民调解、助行政调解、通司法调解”工作思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效维护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拆迁是近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区司法局围绕全区拆迁工作大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今年分别在官扎营、宝华、泺口、堤口等街道办事处召开人民调解座谈会,进一步提高了调解员的调解水平和整体素质,确保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健全组织、拓展领域。为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区司法局积极把人民调解向社区、村(居)企业、区域性、行业性组织延伸,年,区村(居)调委会共有242个,企业调解组织13个,泺口服装市场,中恒商城、国棉四厂等13家企业建立了3-7人的调委会。同时,积极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参与劳动争议、土地征用、物业管理、医患关系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努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今年8月份,区司法局分别在交警大队、检察院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目前,共调解交通事故10余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进一步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了社会矛盾激化。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建立健全了定期排查、敏感期排查、专项排查、联合排查的四排查机制”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信息系统”社会化管理信息系统”人民调解信息平台”三网共管和信息报送的网络化,进一步增强了工作效能。年,共调解纠纷2871起。胜利2814起,占98%以上。其中:婚姻纠纷470起,邻里纠纷522起,合同纠纷133起,赔偿纠纷91起,劳动纠纷144起,村务管理纠纷80起,土地承包纠纷44起,征地拆迁纠纷413起,施工扰民纠纷307起,房屋宅基地纠纷96起,物业纠纷97起,其他纠纷474起。三是密切配合、促进联动。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做好人民调解与基层综治工作、工作的紧密结合,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不时提高人民调解的质量和效率。与诉讼调解衔接方面,全年有60份涉及债权债务的人民调解协议书通过法院确认、执行,群众既无须缴纳诉讼费,又避免了诉累,深受群众欢迎;与工作结合方面,配合妥善处置了人造毛皮厂、北园标山社区、棚户区拆迁纠纷等多起突发事件;与综治工作结合方面,积极配合街镇综治工作中心,努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

(二)着力加强两类人员管理。建立健全了一个流程、三项措施、四项基础”建立一个流程:制作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明确了工作职责。三项措施:完善组织,形成网络;规范接收,紧密衔接;严格管理,人性化矫治。四项基础:建立一套规范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组织一支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队伍,设立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的办公场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证机制)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摸索建立了一系列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动态分析演讲制度、请求演讲制度等,下发了区社区矫正工作手册》细化量化了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一表两书”制度,各街镇司法所装置全国安排帮教网络平台,使全区15个司法所与全国各大监狱实现无缝对接,目前区共录入刑释解教人员627人,共接受核实全国各监所籍两劳人员信息360余条。二是完善措施。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区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全区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了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树立“小社区、大社会”工作理念,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做到六个到位”即: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位,司法所长到位,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到位,公安派出所民警到位,社区分管负责人到位,各关口衔接到位,形成共同推进工作的合力。目前,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5人,已胜利解除矫正129人,现有社区矫正对象86人,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继续推广实施分类帮教,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努力协助他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促进他顺利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