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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党代会、三干会和市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全面强化、周密预防、快速反应、积极处置,加大依法依责管火力度,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为促进我县科学发展、构筑生态屏障,建设生态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原则。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目标,杜绝或尽量减少因森林火灾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
坚持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原则。认真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职责,采取联户联防、边界联防等形式,扩大群众参与森林防火的广度和深度。
坚持预防为主、防扑并举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和火源管理,加强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应急值守,确保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多发突发区域的综合整治。确保一旦出现森林火灾,能够及时发现,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不发生较大的和有影响的森林火灾。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狠抓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期、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区域。根据我县森林火险区域划分及实际情况,辛庄乡、苍岩山镇、南峪镇、南障城镇、微水镇、测鱼镇、上安镇、南王庄乡、吴家窑乡为森林防火一类重点乡镇。苍岩山、锦山、仙台山、金华寺、南寺掌林场、辛庄林场等重点景区、林区为森林防火的重中之重。
(二)把握重点时期。节假日期间,特别是高森林火险期及清明节前后,要重点防范,确保死看死守。
(三)抓住重点环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森林火灾的组织扑救,专业扑救队伍的建设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确保落实到位。
(四)管住重点人群。痴、呆、傻、精神病等智障人员,中小学生,进山游玩人员,上山放牧人员,林区野外作业人员等,是森林防火工作中需要严管的重点人群,要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监督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国有林场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充分利用广播、标语、防火牌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具体做到十个“一”:县防火办每天发送一次森林防火短信;县电视台每晚播出10条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每个乡镇书写、更新宣传标语、警句100条;每个乡镇装备一辆载有扩音设备的宣传车;每个乡镇对每户村民发放一张明白纸;每个村庄每天至少广播宣传一次;中小学校普遍上一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对山区野外矿点、施工点、外来务工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对乡村领导干部、林业经营大户、护林员分级进行一次防火培训;每个乡镇对半专业扑火队进行一次实战演练。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农户、进学校,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必须坚持“预防为先、严防死守”的原则,严格火源管理。今年要在全县推行五个100%的管理制度,做到村委100%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的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制度,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群和儿童要100%落实责任监护人,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在具体工作上,做到三个严格管控,开展三个专项行动。
三个严格管控:一是严格管控重点部位。重点林区、主要路口,特别是高火险区、风景旅游区、封山育林区要进行重点防范,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大巡护密度,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苍岩山、锦山、仙台山、金华寺、南寺掌林场、辛庄林场等重点景区林区、重要设施周边,要提前开设隔离带,做到万无一失。二是严格管控敏感时段。“十一”寒食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以及高危火险期,各乡镇要抓好封山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三是严格管控高危人群。对痴呆聋哑以及精神病人、情绪不稳定的人员,要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责任,实行专人管控,严防因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个专项行动:一是开展野外违法用火严打专项行动。县森林公安局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手软,坚持宣传教育与严厉打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现野外用火状况有根本好转,火灾案件查处率有明显提高。要严惩秋冬季第一把火,对肇事者要从严从重处罚,对乡镇村要通报批评,主要责任人要逐级写出书面检查。二是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县、乡森林防火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特别对林业承包经营大户、驻林区施工单位、生态旅游风景区等进行重点检查,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登记建档,并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开展“五清”专项行动。今年夏季雨水充足,林草茂盛,可燃物严重超载。各乡镇要坚决克服畏难厌战情绪,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人力、物力,扎扎实实组织开展“五清”行动攻坚战,彻底清除林边、地边、矿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各类可燃物,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队伍建管,提升防控能力
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走专业化为主的扑救道路,重点抓好四支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县级专业扑火队伍。要按照“装备优良、纪律严明、作风顽强、敢打必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县护林防火应急扑救队人员力量,搞好集训演练、装备补充和后勤保障,11月1日开始全部集结,集中食宿,封闭管理,一线驻扎,随时待命。充分发挥扑救队宣传、巡逻、打击、扑救的作用。二是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伍。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组建,按照防火一类乡镇不少于30人、二类乡镇不少于20人的要求落实,南寺掌、辛庄两个国有林场和苍岩山、锦山、仙台山等景区也要进一步充实半专业扑火队员,加强管理,相对集中,保持临战状态。充分发挥半专业扑救队作用、争取打早、打小、打了,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护林员队伍。调整充实240名双百万亩封山育林护林员和19.4万亩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明确职责、明确管护范围,充分发挥护林员护林防火的重要作用,争取及早发现野外火源,及时制止野外用火。四是县直包村干部。继续实施县级领导包乡镇、县直单位包村制度,包村干部全部进驻分包乡村。具体负责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帮助指导落实森林防火具体措施,对分包村火情进行严密监控。凡因包村干部脱岗漏岗,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发生森林火灾的,严格追究责任。
要从实战出发,注重加强这四支队伍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应急处置水平。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县防火办根据实际情况和实战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各乡镇也要修订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要做到重点林区、重点部位火灾处置思路清晰,方法可行,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临阵不乱,指挥有方,组织有序,扑救得当。二是强化专业培训。县、乡防火办要有计划地对乡、村扑火指挥员、防火办主任、扑火队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使每一名扑火指挥员熟练掌握火场组织指挥要领,使每一名扑火队员了解掌握扑火基本技能和避险方法,提高广大指战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三是加强实战演练。县防火办和各乡镇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预案实战演练,使相关部门和人员真正熟悉预案内容,使有关领导、人员熟知预案内容,熟悉工作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迅速实施扑救。四是健全联动机制。重点建立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要严格执行全县森林火灾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和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联防制度,一旦发生火情,首先由地处一线的当地乡村组织半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组织及时扑救;并迅即上报县防火办和通报相关联防单位,迅速出动县级专业扑火队支援,第一时间投入重兵扑救;做到县、乡扑救队伍统一指挥、统一调配、上下协调、协同作战,确保扑救工作科学、有序、有力、有效。
(四)加强科学处置,增强扑火实效
一是加强火情监测。充分发挥县气象局、防火办卫星监测系统和了望台、巡逻队、护林员的作用,对山场火情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监测,及时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切实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乡镇要成立森林防火巡查组,负责对境内林区火情24小时巡查,发现火情及时采取措施并逐级上报;各村委会要成立森林防火联防队,负责对本村林区火情进行不定时检查,在森林防火特险期要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扑救措施。县乡村三级护林员、巡逻队要全部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对重点林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人员活动密集地方,要加强巡查,不留死角;二是加强应急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主要领导在岗在位,指挥调度。三是严格火情报告。认真执行归口管理和森林防火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警,各乡镇必须按程序上报县防火办,对瞒报、漏报、迟报火情的,要坚决查明责任,严肃处理。四是科学组织扑救。乡镇主要领导必须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组织重兵扑救,提高首次扑救成功率。要因地制宜,因火施策,科学合理地制定扑火方案,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要及时准确上报情况,需要县扑救队支援的,不得拖延,不可贻误战机。五是合理调配力量。要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扑灭明火的任务主要由专业队伍承担,清守火场的任务可由群众扑火队伍承担。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灭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五)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防火装备
要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支持投入力度,切实保障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专业队伍建设经费的正常运转。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突出抓好指挥系统、物资储备库、望火楼和防火检查站、气象点、防火隔离带等建设,及时购置或补充风力灭火机、油锯等物资装备,不断提升森林防火基础保障能力。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主要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精神,安排部署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刚才,*同志宣读了《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同志对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下面,为贯彻通知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近年来,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责任单位负总责,建立健全防火组织体系,强化森林防火职能,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度,狠抓防火责任追究,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增强,有效保护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确保了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认识到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森林火灾发生的历史趋势警示我们要真正重视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全省和我市近年来火灾发生的趋势和大数据统计结果显示,每隔五年森林火灾都会有一个集中爆发的趋势,*-*年,全省年平均发生火灾*起,其中*年*起、*年*起,分别处于两个峰值高点;
我市年平均发生森林火灾*起,其中*年*起、*年火灾*起,特别是*年还出现了人员意外伤亡事件。今年又到了*年左右的关键点,加上今年春季干旱少雨,森林火灾可能会集中爆发,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相关预防工作。
二是当前的气候条件不利于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从今天到清明节期间,将持续保持*℃左右的温度,加上春节过后我市无明显降水,全市森林火险等级将持续维持在中度危险以上,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从反馈的情况看,仅*月*日至*日五天内就集中爆发了*起森林火险,尤其是上周四在*镇发生的火险,虽然火情不大,却引起了省主要领导的关注,还动用了省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进行灭火。另外,我市已进入上坟祭祖的高峰期,烧香点烛、烧纸钱等野外用火增加,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形势不容乐观。上周日,省应急管理厅吴忠华厅长对我市的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工作进行了实地暗访,对森林防火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各单位各部门清醒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好。
三是思想认识有待加强。一方面,我市近年来没有发生过比较大的火情,部分干部容易产生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丧失应有的警惕性;
另一方面,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的分管同志变动较大,绝大部分都没有森林防火工作的经验,对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责任追究的严肃性认识不够,容易对森林防火工作产生懈怠。各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森林防火条例,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按照要求,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有丰富火场经验的老同志更要提高认识,克服侥幸心理,积极做好表率,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四是森林火灾管控的难度在逐年增大。在可燃物存量上,我市有林地面积在快速增加,加上近几年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林内的可燃物积累每公顷已经超过了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临界线。在火源管控上,一方面,我市林地面积在逐渐扩大,受涉农涉林多种经营活动的影响,林缘“烧荒”“烧地头”现象较多,清明节上坟祭祖、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等传统习惯,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改变。
春季气候不稳定,时常出现大风天气,一旦野外出现没有得到及时管控的明火,极易引发大面积火灾,甚至威胁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另一方面,随着我市全域旅游的快速发展,森林旅游发展迅速,进入林区观光休闲的人员逐年增加,在林区范围搭建帐篷露营和露天烧烤等现象也日渐增多,引发森林火灾的不确定因素在不断增大,使林区火源管控的点更多、线更长、面更广,管控的难度越来越大。
二、突出重点,积极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杜绝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一般森林火灾不过夜、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是省森林防火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大家要从维护济源生态安全的大局出发,亲自部署、落实各项措施,坚决实现“力争不发生、力争不成灾、力争不出现人员伤亡”的工作目标。
一要抓好火源管理。我市最近发生的森林火灾,都是开荒烧杂、上坟烧纸等人为原因引发的,严格管控,杜绝违规火源进山入林,就能有效控制森林火灾。
要规范林区野外用火。严格实行野外用火许可制度,一旦出现四级以上的火险天气,要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各镇、各林场、各景区要对所有的坟头地块登记造册,与户主签订防火责任书。林农相间经常发生森林火灾的部位,要以村为单位,以村规民约形式予以登记,严格规范林农用火。要严控火源进山入林。重点部位要安排入山检查站,严格把好“入山登记、出山销号”关,管好“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的“火险高峰关”,做好林区内“痴、呆、傻”的“重点人员关”,把违规火源拒之于林区之外。
要做好巡视巡查工作。加强对进山作业和游玩人员的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防火巡护等执勤活动,严密监视林区动向。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立即处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各责任单位要组织足够的力量巡山护林,坚持早晚鸣锣、白天巡山、适时张贴野外用火禁令,特别是对寺庙、坟场、风景旅游点、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巡查,采取死看硬守等措施,杜绝火灾隐患。
二要抓好宣传教育。要突出森林防火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做好我市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件的宣传教育,使群众吸取教训,提高群防群治意识。要突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安全措施的宣传,使所有进入火场的人员,能够时刻关注自己的安全状况,知道如何避险、如何逃生。要做好防火宣传月、“清明”、“五一”等关键时期的防火宣传工作,重点部位要建设长效的森林防火宣传通道或宣传走廊。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和曝光典型案件的力度,用“身边事”来警示、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好教育引导和警示作用,让各责任单位、各村干部真受警示、真知敬畏。
三要做好扑火准备。实践证明,演练能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最近几天对火情的处置工作,就是实战演练。火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大家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清问题存在的根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尽快补齐工作短板。
要做好应急预案。市防火办要及时修改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织好各项演练工作,提前做好处置突发火情的准备工作,确保能够及时、高效处置森林火灾。一旦出现火情,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执行,尤其是指挥人员不能随意变更,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因多重领导而导致指挥不当的情况发生。
要强化队伍建设。目前,我市很多单位的防火人员性质相对比较复杂,各类人员在待遇保障方面差距很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防火队伍的稳定性。要尽快完善用人机制,提高相关人员的待遇,健全管理制度,确保防火队伍整体稳定。同时,要加大森林火灾扑救培训力度,每一位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都要了解安全扑火的基本战术、组织指挥要领、安全常识和基本逃生方法,防止盲目指挥、盲目扑火造成人员伤亡。要进一步巩固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形成应急扑救网络,*小时集中待命,在重点地域开展巡逻守护。
要做到科学扑救。树牢“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把扑火安全放在首位,各镇、各林场、各景区要为扑火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火场指挥,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严禁村民无序、无组织上山扑火,非因特别紧急情况,不提倡夜间在陡峭山区扑火。对于一般的森林火灾,分管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到火场指挥扑救,对于重点林区、复杂地形环境、有珍贵树种的林地发生的森林火灾和*小时仍不能得到控制的火灾,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到火场进行指挥。
要加大物资储备。目前,我市基层责任单位的物资装备还比较落后,个别单位甚至严重不足,大家要正视问题,尽快补充或提升装备质量,要对扑火装备、车辆、机具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维护、保养,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要强化经费保障。各责任单位必须把防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到位。各景区必须按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将不低于门票收入的*%用于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到林区的企业,要加大防火投入,组建应急队伍,储备物资装备,强化技能培训。
三、要加强领导,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要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镇主要负责同志,要明确各自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发现、研究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要严格追责。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内部通报制和约谈制,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对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不落实、预防措施不到位、火灾处置迟缓等问题,要严查问责。对于近日发生的火情,市林业局在通报总结时不能泛泛而谈,一定要把责任具体到单位具体到人,不仅要警醒当事人,而且要教育各相关单位的所有同志们,让大家牢记守土必须尽责,不尽责就要被追责。
入春以来,我县降水偏少,风干物燥,大风天数增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随着春耕备播活动的即将展开,各地烧荒、燎地边现象有所抬头;再加上清明节期间群众素有上坟烧纸、扫墓祭祖的传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将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消除麻痹、松懈思想,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继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务必强化火源管控。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时时设防,处处设防,人人设防,严查违禁火源。对旅游景点、烧烤点、寺庙、重点林区等重点部位要死看死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人员要重点防范,严禁火种进山入林,从源头上杜绝火灾发生。
三、务必搞好隐患排查。
县林业局要发挥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职能,对重点林区和各森林旅游景区开展检查督导;各乡镇村要立即组织开展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活动,不间断、反复地排查,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
四、务必强化巡查督导。
各包乡镇、驻村工作组要深入所包乡镇、村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乡镇森林防火巡逻队要逐村、逐场、逐段、逐地块、逐山头,开展防火巡查,打现行、抓典型,全面消除燎地边等野外火源。
五、务必做好应急准备。
各地各有关单位领导、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半专业扑火队员、护林人员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调度及时、指挥有力。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迅速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县包乡镇领导、督导组人员、驻村人员、森林防火指挥部片区领导和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组织指挥,坚持科学防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六、务必严格值班管理。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严禁以任何借口瞒报、迟报森林火灾火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值班备勤情况的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整改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
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调整指挥部成员,合理分工,明确责任人。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森林防火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清市“城中有林,林中有城”的城市特性,要充分认识到,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不仅破坏生态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影响,还会造成重大的政治影响。要全力维护“森林城市”和“避暑之都”这张城市名片。全面推进季节性防火向全年性防火的转变,强化预防措施,提高扑救能力,夯实防火基础,提升综合水平,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坚决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二、强化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建设,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强力推动。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和《市森林防火办法》相关规定及防灾减灾会议精神,将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相关部门责任制的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组、户和具体的人。特别要把乡(镇、有林街道办事处)、村的森林防火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切实担负起一线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市、县、乡(镇、有林街道办事处)、村、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县级政府要与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户等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职责,各地要做到100%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与森林旅游景区、油库、弹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森林防火责任单位签订的森林防火责任书,要在2011年12月30日前签订完毕,2012年1月10日前报送市森防办备案。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强化森林防火单位的责任。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抓好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防火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和林区加油站、油库、弹药库、燃(煤)气站、重点文物、重要物质库等重点责任单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宣传、财政、发改、公安、教育、工商、城管、气象、民政、住建、交通运输、农业、旅游、商务、卫生、通信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和依法查处工作。
(三)加强协作,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级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市级要建立与周边地(州)、市联防联保机制,毗邻的县(区)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强化森林防火首接责任制,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各级联防联保协议必须在2011年12月30日前签订完毕,县级联防联保协议于2012年1月10日前报市森防办备案。
三、突出灾前防范措施,强化火源管控
(一)强化宣传,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各区(市、县)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采取出动宣传车、上防火课,立宣传牌、发宣传品、张贴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在1月20至4月30日的全市森林防火期,电视台要每天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加强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对烟花爆竹的燃放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宣传教育,做好限制燃放工作;组织人员深入林区、村寨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宣传,将森林防火常识和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要对森林火灾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导,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全面加强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住野外火源管理关口,切实管住人员、管住火源。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森林火险天气,市、县两级政府要禁火命令,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也要严格管理。在1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县、乡(镇、有林街道办事处)、村、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封山育林区、水源保护区、坟山、环城林带等重要区域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实行实名登记,严禁火种入山,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相应的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管理;民政部门要对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工商、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特别是城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取缔违法无证占道销售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旅游部门要督促旅游景区履行森林防火安全管理责任;铁路部门要做好铁路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防火工作;纪检、监察、督查部门将森林防火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加强预防措施,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限期完成杂草等可燃物的清理工作。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重点部位,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15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林业部门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及早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巡山设卡工作要落到实处,护林员必须上山,各地要综合运用卫星、气象监测、远程视频监控和瞭望台观察、地面巡逻等手段进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要加强对元旦、春节、元宵、清明节等各个重点时段和油库、炸药库、火灾多发区、重点防火单位等重点部门的巡查力度,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各地要增加防火力量,加大卫星热点监测和地面巡查密度,凡发现违规用火行为,要立即报告和制止,必要时增加巡查时间。乡(镇、有林街道办事处)、村级要建立以村两委干部、村民组长、专(兼)职护林员、党员为主体的野外火源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森防办和气象部门要建立有效的信息通报和联合会商机制,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同时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要及时播发或者刊登森林火险天气预报。
四、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区(市、县)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逢重大节假日,要有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3次。
(二)强化扑火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适应社会管理职能不断深化,以及森林防火工作由季节性向常年转变的形势,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特别是市级森防专业队要担负城市建成区重点地区保障作用,利用市级国有林场现有的护林员组建森防专业队。县级要组建5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半)业队,乡(镇、有林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成立20至3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民委员会成立10至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进行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县级半专业队伍必须集中食宿,24小时集中待命,乡(镇、有林街道办事处)半专业队伍至少保证10人以上人员集中食宿,村级群众扑救队伍要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扑救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在扑救山火中要充分考虑火灾扑救中各种不利条件,提早制定各项应对措施,科学组织扑救,正确处理好保障人民群众、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保证防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做好器材等扑火物资的储备,确保防火工作顺利开展
(一)各区、市、县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防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不断加大防火经费投入力度;各乡(镇)村要安排防火工作必要资金,根据财力情况确定一定的年度防火经费,以便保障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防火物资储备的需要。
(二)市、县两级要严格按照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标准,做好物资储备、更新、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处置需要。同时要建立、完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台账。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要将储备物资中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设备纳入固定资产登记,并严格履行固定资产调拨和报废等手续。
六、依法治火,加大火案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地方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件,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件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件,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七、加强值班调度,严格信息报告制度
即日起,各级防火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县级森防指主要领导要了解每天的火情动态,林业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坐镇指挥中心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各区、市、县森防办在第一时间知悉火情信息并核实后10分钟内,必须向市防火办报告。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当地防火部门要迅速查明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等,及时上报各种火灾信息,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名胜区、重要区域、水源保护地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森防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范能力建设,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机制和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一)建立健全森林管护体系。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要成立森林管护大队,有林区的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森林管护中队,每50公顷有林地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及时报告森林火情。各村和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及其他有林单位要建立专业、半专业应急扑火队伍。要建立健全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提高其防火扑火能力。
(二)加强森林防火培训。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办法,分别对下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扑火指战员进行业务培训。对领导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对扑火指战员的业务、技能、体能、演练、自救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三)建立与驻军、武警部队应急联系制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消防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成立森林扑火应急队伍,并为其配备扑火设备,加强业务指导,保证关键时候发挥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森林防火监控系统建设。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要加大投入,加快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建设,用2—3年时间,建立起覆盖全市所有生态公益林地的现代化监控体系。连片林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虽不足1000公顷但有实际需要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林区单位,要建设防火了望塔,配备专职人员和观测仪器、通讯设备,加强了望监测。
(二)切实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设立防火物资仓库,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交通运输工具和通讯联络等设备,建立使用管理制度,不得挪作他用。各类专业或兼职森林防火队伍要根据任务轻重,配齐配足扑火机具,并根据损耗情况及时补充。
(三)按标准配套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在林区建设的各类工程、设施,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生物防火林带,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识等配套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确保防火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逐步形成林火阻隔网。
三、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制度建设
(一)建立森林防火宣传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地方和单位,在进入林区的醒目位置设置森林防火固定宣传、警示标志或刷写、悬挂标语,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气象部门要每日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新闻单位要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政府公益事业,及时播发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播发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宣传标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交通、旅游部门要对在林区从事客、货运输的业主、司乘人员、导游和旅(游)客,进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禁止在林区随意丢弃火种;教育部门要在学校安排森林防火安全课,普及安全防火、避火知识,扩大森林防火知识覆盖面。
(二)建立森林防火安全督查、分片包干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适时组织进行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包市区、镇(街道办事处)和防火重点单位,经常深入责任区,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落实到部门、单位、人员,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要实行包村、包林地、包坟头,关键时段蹲点守护。市区之间、镇(街道办事处)之间的交界林区,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和其他有林单位要建立毗邻地区森林防火联防组织。联防组织应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规定联防制度和措施,定期召开会议,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三)建立墓区规范管理制度。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坟墓进行全面清理和登记造册,逐户签订防火保证书,增强管理和监控能力。民政部门要加快殡葬改革步伐,在镇(街道办事处)、村规划建设一批公益性公墓,逐步推行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大力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祭奠方式。镇(街道办事处)、村要利用荒山脊地,划定固定山场,集中埋葬,并平放墓碑;对原有旧坟要逐步迁移到集中坟山或公益性公墓;在相对集中的坟山、坟场入山道口设立焚烧池,规范祭奠焚烧行为。
(四)建立健全资金保障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政府安排的防火扑火经费,并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审计监督和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保证各级投入的森林防火资金足额到位,充分发挥效益。
(五)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熟悉情况,熟练掌握值班设备的操作,保证政令、信息畅通。
四、实行森林火险等级响应
根据我市实际,每年11月至翌年5月为全市森林防火期,每年2月至4月为森林防火期,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为防火重点时段。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根据需要,可以确定本辖区提前进入或推迟结束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将森林火险等级划分为5级,其中:一级火险不燃烧,没有危险;二级火险难燃烧,可能出现火情,不易出现危险;三级火险可燃烧,能发生林火,但能控制;四级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五级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有可能引发狂燃急进大火。对三级以上火险等级,分别启动以下预防措施:
(一)三级火险等级
1.禁止野外用火,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在重点林区进出口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示意能够发生火情,提醒注意防火。
2.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到林区进行巡查;各有林单位要组织人员不间断了望、巡逻;各类扑火专业、兼职队伍要做好扑火物资准备,加强通讯联络,确保接到命令后迅速集合出发。
(二)四级火险等级
1.严格控制人员进入山林,严禁野外用火,严禁使用可能引起火灾的机械,严禁携带火种入山。
2.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印发、张贴禁火令,在重点林区、重点地段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新闻媒体要播发森林防火警示语,提醒市民提高警惕,注意防范。
3.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未来12小时气象情况。
4.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要在岗值班,组织力量加大林区巡逻检查密度;各有林单位主要领导不得外出,要亲自到辖区检查防火,了望员要保证不间断地了望;镇级包村、包有林单位人员要到现场检查蹲守。
5.专业护林队伍要集中食宿,随时待命;扑火应急队伍要相对集中待命,检查和准备好扑火器具,进入备战状态,确保快速集结、快速出击。
(三)五级火险等级
1.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密切关注火情动态,做好启动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2.市、市区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及其办公室主任要在防火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分赴所包市区、镇(街道办事处)和重点单位,指导开展火灾预防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巡回检查;镇(街道办事处)、村干部要对重点林区和墓区、坟场等重点部位实行死看死守。
3.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在重点林区、重点地段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并通过多种形式深入林区单位和农村进行宣传,确保不留死角;新闻媒体要不间断播发森林防火警示语,加大宣传密度。
4.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未来24小时气象资料,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交通、铁路部门要做好随时调集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公路、铁路运输准备工作;卫生部门要随时准备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做好突发森林火灾时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等工作;网通公司、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要确保通讯畅通,并随时准备增设通讯线路。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绝对禁止野外用火。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和各有林单位要加派人员,在林区进出口设置临时岗卡,对来往车辆和人员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实行封山。
一、天然林资源保护情况
组织6个基层管护责任单位签订了**年《森林资源管护责任状》;组织直接管护人员签订《森林资源管护合同书》,以合同的形式,落实管护面积542614亩,直接管护人员100人,非直接管护人员36人,进一步明确了管护人员的职责,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同时,组织绿护队、检查站分别签订单位及个人《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人员52人。组织森林公安局(驻场派出所)签订单位《管理目标责任书》
做好与保亭县林业局、海南南林省级森林经营所、国营岭门农场、国营太平农场、琼中上安乡人民政府、琼中和平镇人民政府、五指山保护区共管区、五指山市共管区等8市县(单位)及其直接管护人员《天保工程场乡共管区森林资源管护合同书》的签订工作,聘请了专职管护人员共63人,落实场乡共管区管护面积476791亩。
二、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情况
1、我科认真执行琼林办〔**〕15号文件要求,严格上报时限,每季度及时上报林业行政案件统计数据、上半年林业行政案件分析报告。
2、全方位开展宣传,通过张贴标语125份,悬挂横额30条,在林区主要路口、重点部位制作树立永久性宣传碑25块、利用挡土墙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15条等形式,广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同时,邀请周边的什玲乡、本号镇、**乡等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送林业政策、法律法规进村进寨,与村民面对面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大力宣传《森林法》及《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保护天然林的意识,增强了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
3、为加强森林资源和林地的保护管理,确保天保管护成效,不断改善生态环境,针对上半年以来林业行政案件发生的特点,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结合实际,我科及时制订了《**林业局冬季清山打击行动工作方案》、《**林业局关于清理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工作方案》、《**林业局征占用林地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方案,并结合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清理行动9次,出动人员720人次,清理槟榔、橡胶14000余株;组织公安、林政、各管护林场进行全面搜山专项行动8次,参加人员400多人次,没收木材1.344立方米;组织人员在主要路口设哨埋伏15次,严厉打击偷运木材的违法行为。同时,与林区周边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联合下发通告,对近期蚕食林地、毁林开垦、占用林地种植的经济林木,动员村民限期迁移,逾期在当地乡镇政府的大力配合下,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措施强行清理,坚决制止毁林占用林地种植经济作物的违法行为。
4、负责做好全局林副产品及木材产品运输放行证的发放工作,规范木材流通产品秩序,切实做到货证相符,凭证运输,凭证放行。
三、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1、利用各种形式,及时组织全局护林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及省有关森林防火的文件材料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森林防火条例》。
2、抓好重点火险区森林防火的检查监督。抓重点时期:尤其是元旦、春节、清明和“五一”及全省性重大节日期间的防火工作。抓重点单位:对重点地段实行严密防范,集中力量抓好林区景区景点、南喜、帮岭、新丰、北坡林场人工林和五一管区、大里乡一带的森林防火工作。今年3月份,出动广播宣传车辆35车次,会同政工、各基层管护责任林场,深入太平乡、大里乡、本号镇、祖关镇、八村乡、南圣镇、南林乡、桥南等林区周边乡镇村寨进行护林防火宣传。
3、拓宽检查监督的形式和内容。组织各林场责任人员,深入辖区一线,认真排查火灾隐患,克服麻痹思想,保持高度戒备,切实做到监督管理到位。
4、认真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及值班调度工作。认真执行一般防火期的月统计报告、重点防火期及高火险期的日报告制度。重点防火期内,派员24小时值班,每天下午5点,按规定时间进行记录和向陵水县防火办反馈。
5、充分利用好电脑网络。坚持所有的办公文件和政务信息,通过网络及时向省森林防火办及陵水县防火办报告。每日坚持上森林防火网浏览,一般防火期不少于1次,重点防火期不少于4次,高火险期每小时1次。及时将森林防火网上相关文件和信息打印报送林业局领导阅批。
四、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情况
1、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对于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必须提前作好应急预案,在组织技术、物资、资金等方面做好应急准备,不断提高减灾防灾的效益,减免灾害损失。针对我局椰心叶甲的防治工作,我科及时制定了《**林业局椰心叶甲防控应急预案》。
2、为进一步做好我局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和控制我局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扩散和蔓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我科及时制定了《**林业局有害生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五、其他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协助保亭县林业局开展林改工作。
2、为全面提高我局森林管护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我科制定了《**林业局**年度管护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方案》,自**年6月8日至6月18日,分两期组织各林场班长以上人员(含场班子领导)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3、通过GPS卫星定位仪定位、踩点,埋设林业局插花地界桩共计35个。:
4、完成林业局样地调查5个,确保数字化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体现在:
1、林区范围内偷砍盗伐林木、偷运木材、毁林开垦占用林地等违法现象还是时有发生,森林资源受到了一定的破坏。
2、椰心叶甲、槟榔黄化病等森林病虫害尚无有效的防治药物,有进一步蔓延之势,防治形势仍然严峻。
七、下半年工作计划
认真分析当前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强化管理,进一步履行我科职责,切实抓好以保护森林资源保护为中心的各项管护措施的落实,避免发生大的林业行政案件、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和伤亡事故,掌握森林资源现状及其消长变化动态,把各项目标管理控制在规定的指标范围以内。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4项工作:
1、争取在6月底,全面完成林业局划界立桩的埋设工作。
2、按照部署,采取地面全查的调查方法,使用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调查底图,组织人员到实地进行小班调查区划,完成面积、权属、地类、林种、树种等小班调查因子,认真落实好我局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
[关键词] 多样地貌 森林防火 问题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 S76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7)02-0115-01
所谓多样地貌是指在同一区域内分布有不同面积的各种地形,也就是由平原到丘陵再由浅山到深山的过渡带。由于国家对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林业发展进入快车道,随之而来地形的多样化,林下植被的多层性,导致森林火险级别不断攀升,高火险天气逐年增多,严重威胁到林区生态系统安全,现就多样地貌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对策。
1 问题分析
1.1 火情处置不力。主要原因:
1.1.1 从不同地貌来看:高海拔深山区是森林资源主要集中区,地形复杂,随着林区生态游不断升温,林区游人倍增,管控难度大,加上林下枯枝落叶较厚,上有杂灌覆盖,一旦发生森林火情,不易发现。丘陵浅山区则是树木稀疏,杂草丛生 ,新增造林面积逐年增加,到了冬季天干风大,遇火就燃,火势蔓延迅速,难以控制。平原到丘陵再到浅山的过渡带则是小道众多,生产活动频繁,极易发生火情。
1.1.2 从巡护人员来看:一是林区管护人员有限,主要以公益林护林员为主,参加的管护人员普遍老龄化,森林面积大,管护人员少,往往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 二是招聘的护林员大多为就近农民,农忙、节日时段防火巡护出现脱节现象。
1.1.3 从巡护责任来看:公益林护林员报酬低,工作条件艰苦,缺乏工作积极性;其他管护人员,大部分由政府人员兼职,到了防火期临时拼凑,责任心不强,防火意识淡薄。
1.2 扑火能力有限。 一是缺乏扑火经验。基层护林员缺少专门系统的扑火训练,遇到火情,不知所措,很容易酿成事故。二是扑火人员行动迟缓。林区居住人员分散,发生火情扑火不及时。三是基层扑火力量薄弱。发生火情主要靠基层力量,其他防火力量远水不解近渴,贻误战机,往往小火酿成大灾。
1.3 防火基础设施差。其主要原因:一是林区消防通道建设不到位,不能很好利用交通工具及时到达火情现场。二是通讯设备设施不健全,无法准确掌握火场动态,判断不清,形不成合力。三是缺少开挖必要的防火隔离带,特别是在农田与林地交接处的防火隔离带,因农作物秸秆堆积,最容易引发山火。
2 产生的原因
2.1 客观原因
2.1.1 森林火灾预见难。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地域广、蔓延快、处置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的发生预见性差,无法提前有效预防。
2.1.2 气候异常。近年来,全球气温升高,降雨量减少,高温干旱天气成常态,由此造成了森林火灾的多发频发。
2.1.3 火源管控难。林区群众农时用火、节日祭祖等传统行为没变,增加了野外火源管理难度。
2.1.4 森林火灾案件查办难。一是林区吸烟乱丢烟头引起的火灾。因烟头着火得需一段时间,就连行为人自己也不知道是咋引起的,再加上没有监控设施,很难判定肇事者。二是故意纵火。肇事者有预谋的放火,案件侦破难度大。三是森林火灾案件立案标准高,受害有林面积2公顷方可立案,稀疏林地或新造幼林地一旦过火,但受害森林面积小,达不到立案要求就无法立案,打击不力。四是惩处对象的特殊性。放火对象十分贫穷或者是痴、呆、傻人员造成的森林火灾,不好依法处理。
2.2 主观原因
2.2.1 防范不力。一是防火宣传教育不力。防火宣传图形式,不全面,不深入,不能做到全覆盖。二是领导不力。领导重视不够,职能和责任不明确。三是督办不力。督办人员不能依法依规办事,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处置。
2.2.2 扑火不到位。一是专业扑火队伍不健全,缺乏高素质专业扑火队伍,扑火力量跟不上。二是扑火队员缺乏专业知识培训。不能熟练掌握扑火技能,扑起火来没计划、没步骤。三是扑火队员缺少体能训练。扑火时队员体能跟不上,上山扑火动作迟缓,不能一战到底。
2.2.3 责任追究不严。一是不能完全按照防火目标责任书去认真落实。二是领导干部追究责任制执行不严格。三是对着火单位处罚不严厉。
3 防火工作对策
抓好多样地貌森林防火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应加大资金投入,在基础建设、宣传教育、队伍培训、引进现代装备和信息技术上下功夫,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3.1 建立联防体系。县与县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等,应建立联防工作机制,实行不定期情况通报,并实行“肇事者赔偿”“所有者支付”原则。
3.2 强化专职队伍建设。针对特殊的地形地貌,应做到村村建立专职巡护队伍,各个乡镇建立专业扑火队伍,人员根据管护面积确定。
3.3 落实宣传教育台账。要制定年度宣传教育方案,分时段、分批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活动。
3.4 建立完善责任制度。不断完善森林防火预案、应急预案,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要签订到村、组、护林人员,实行防火责任与报酬挂钩制。
3.5 森林防火运行机制。建立各项防火运行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防火运行机制。
3.6 履行奖惩机制。对森林防火扑火工作中的有功人员,一定要从物质或精神上给以奖励,对在防火工作中失职渎人员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参考文献
【摘 要】本文根据园内安全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做法,结合国内外其他动物园的安全管理经验,对城市动物园内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原则、职能、内容、考核、存在的隐患、应急措施等进行简要分析,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安全事故,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和防止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全面提升动物园的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希望能为城市动物园及其他景区安全生产提供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城市动物园 ;安全质量管理 ;安全隐患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specific practices in safety and quality management, combined with the safety management experience of other zoo at home and abroad, a brief analysis of the city zoo in safety and quality management principles, functions, contents, assessment, problems and emergency measures, to prevent and reduce accidents from the source, to eliminate all kinds of accidents and to prevent a major loss of life and property, to enhance the quality management level of safety of the zoo, hoping to provide some guidance for the city zoo and other scenic spots of safety production.
【Key words】 Urban zoo;safety quality management;security risks
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是动物园运转过程中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来对待,保证游客、动物、饲养人员的安全是整个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其次,园内的山林防火也成为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此外,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游园秩序安全管理及游乐设施安全管理等都是常抓不懈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政策,通过不断加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及时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以全园安全网络组织为阵地充分发动群众;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为抓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安全事故,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和防止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全面提升动物园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1.安全质量管理总则
1.1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1.2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法人代表是动物园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动物园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1.3坚持专业工作与群防群治相结合,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落实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1.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配备必要、有效的安全设施。
2.安全管理组织和职能
2.1 安全管理组织结构
2.1.1建立以法人代表(或人)为组长,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动物园的安全管理工作。
2.1.2建立法人代表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管理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领导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相关责任,部门领导、班组长、一线操作人员及各联营单位对各自工作安全生产负责任。
2.13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如安全质量管理部。
2.2安全管理职能
2.2.1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保卫机构和管理人员职责,确定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开展全员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全面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2.2.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处与各部门、各联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2.3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至少包括:
a.各类安全组织工作条例和例会制度;
b.各部门、班组、岗位及各联营单位安全责任制度;
c.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d.治安保卫制度;
e.值班、值勤制度;
f.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g.出租、承包、合资、合作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h.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
i.消防和应急疏散演练安全管理制度;
j.重点要害部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k.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l.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m.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n.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o.安全行车制度;
p.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q.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2.4在与安全有关的场所制定游览、游玩规则,设置安全标志。险峻地段应有完善的防护措施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可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提示,引导游客活动,入口处有安全游览须知。
2.2.5加强治安管理和危U物品安全管理。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通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于重大隐患,应提出有效措施,确定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报相关领导组织实施,限期整改到位。
2.2.6积极防范各类不法活动,及时处置突发事故、事件和治安灾害事件,保证动物园游览秩序和治安秩序良好。
2.2.7制定园内各种应急防范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和各种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演练。
2.2.8广泛收集、整理安全信息,建立并保管好安全管理有P档案。
2.2.9及时上报园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事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查明原因和损失情况,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2.2.10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见图1。
3.职工安全培训
3.1各部门对新员工及换岗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管理处安排专业人员对职工进行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3.2对全体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法规教育,杜绝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
3.3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工种作业员工,应经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4.游览场所安全
4.1园区内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合理,符合有关规定。
4.2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规定容量,应急救援措施完善,发生突发事件处置应迅速及时。
4.3在假山、驳岸、动物场馆等游览危险地段、水域及有害植物、危险动物的地区,应有专人负责巡视、监护,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完善的防范措施。
4.4非游泳区、防火区、禁烟区设置明显禁止标志。
4.5园区道路应平整、畅通,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按有关规定设置禁行、禁停、限速警示等交通标志。
4.6园区内设置监控、有线广播和无线通讯网。
4.7各种供电线路架设,井口、井盖的安装等符合规范,确保游览和游乐中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4.8园区内根据容量设置安全出口,并设置导向标识。园区内配备流动巡查人员,游客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及时组织救助。
5.园区交通安全
5.1交通游览车
5.1.1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驾驶人做到安全行驶。
5.1.2抓好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各种机动车保养、检修制度。
5.1.3各类车辆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行驶做到“三稳”(起步稳、行驶稳、停车稳)、停稳开门、关门走车,不催促游客上、下车,严禁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5.1.4交通游览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国家指定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2停车场
5.2.1停车场地面平整、坚实、清洁、不积水,且便于游客及车辆出入。
5.2.2停车场应有专人管理,划出停车位,留出车辆进出通道。
5.2.3停车场应有醒目图形符号标志牌,标志牌的图形应符合有关规定。
5.2.4停车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维护管理,保证完好、有效。
5.3园区机动车道
5.3.1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巡查。发生交通阻塞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各种车辆应按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5.3.2发生交通事故时,园内道路交通管理人员应配合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记录好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驾驶证号、车牌号、保险证号、碰撞部位、联系方式。当事人对事实成因无争议,且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当事人双方签字后,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发生人身伤亡或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迅速报警。
6.园内消防安全
6.1各有关场所应按有关规定合理设置消防水源、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6.2严格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消防管理制度,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制订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6.3景区内消防器材应当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保养,保持100%完好率。
6.1森林防火安全
6.4.1各重点防火部位,应当设置明显的禁烟、禁火标志。
6.4.2配备灭火物资及通讯设备,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及巡查。
7.大型活动及节假日安全
7.1大型活动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在大型活动举办前,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同时报当地公安、安监等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在活动期间,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安保人员。
7.2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应增设明显的标志标识,保证畅通。
7.3配备应急广播、照明和相关的安全救护设施设备,并确保完好有效。
7.4安全技术防范设备、设施,应与举办活动规模要求相适应。
7.5大型活动、节假日时期,动物场馆、狭窄路段、台阶等处,出现人员过多或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临时关门闭园、疏散游人等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6举办夜间游览活动,须配备应急广播和照明设备,增加危险地段的警示牌和巡查次数。
7.7封闭式夜游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清园工作。
8.商品、食品卫生安全
8.1商店、餐馆等卫生应符合有关规定。
8.2出售的食品、提供的餐具、饮具、酒具等器皿及生活饮用水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8.3餐饮场所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8.4建立完善粮、油、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炒货、饮料等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外购食品应有完整的质量标识(或证明),销售商品符合保质期限。
8.5如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特种设备和特种游乐活动安全
9.1动物场馆的锅炉、压力容器、游乐设备等国家指定的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有效证件方可投入运行。操作人员须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9.2交通游览设施及各类机械游乐项目的运营场所,必须公示安全须知,在游乐活动开始前,应对游客进行安全知识讲解和安全事项说明。严禁超员,及时纠正游客不安全行为。某些活动对游客有健康要求的,应在入口处予以警示公布。
9.3使用特种设备,须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定期检验。日常使用状况、运行故障和事故,均须记录在案。
9.4各类特种设备、设施在容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各类特种设备、设施,必须每日运行检查和定期维护检查,保持完好、安全、有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运行,立即整改。
9.5园区制高点、建筑物、高大游乐设施等应安装防雷设备。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检测维修,保证完好有效。
9.6森林冒险、拓展、攀岩、骑马、垂钓、游客与动物互动等特种游乐活动必须制定游乐安全事项说明。服务人员应注意监护,严格按操作程序作业,防止意外发生。
10.生产安全
10.1园区生产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
10.2变电室、空调机房、电话总机房等要害部位应建立24h值班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10.3建立安全用电制度,严禁违章用电,保证用电安全。
10.4建立配电装置清洁和检修制度。室外配电装置每半年检修一次,室内至少每年检修一次。
10.5安装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由持有效证件的电工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10.6所有电气设备均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0.7动用明火、电气焊,须向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动火证,动火证限一次有效。
10.8园区施工,应设有明显的施工标志,并有防护隔离措施。
11.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11.1设有为游客服务的紧急医护室,并备有医护人员和必要的抢救设备。
11.2园区应制定以下预案并实施演练:
11.2.1防踩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2.2游乐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2.3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11.2.4园事活动及假节日安全保卫方案;
11.2.5反恐防暴应急预案;
11.2.6动物逃笼应急预案;
11.2.7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1.3应为涉及人身安全的特种旅游项目、客运架空索道、缆车、危险游乐项目操作人员和游客投保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
12.安全质量考核与评定
12.1考核原则
12.1.1动物园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安全工作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
12.1.2安全质量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制度。
12.2考核内容及办法
12.2.1@区安全质量考核,需作完善记录归档。
12.2.2管理处考核部门, 部门考核班组, 员工考核为日常工作。
12.2.3园区应结合年终安全检查,进行一次安全质量自我评定检查,发扬成绩,整改隐患,落实安全资金投入,确保安全质量达到等级标准。
12.2.4管理处对各部门安全考核结果与各部门季度奖励性绩效挂钩。奖惩制度挂钩。安全制度落实,安全形势平稳,有关人员应给予奖励;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须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376号
[4]《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标准》建设部建城(1995)159号
[5]《旅游业安全管理办法》 公安部 1990年2月20日
[6]《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2000年6月29日
[7]《江苏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8]《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1.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机构建设
要对森林资源进行有效管护,首先应建立专门的森林管护机构。县局资源管理机构、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等资源管护机构以及县乡护林防火办负责森林管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和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对其相关业务实施监督指导。各森林管护站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管护工作。林区内放牧,采矿、挖药等活动较频繁,存在盗伐林木、破坏植被的隐患,使得森林管护范围广、难度大,森林管护站必须加大管护力度。根据森林资源分布特点,生态区位置及管护方式,合理设置。森林管护分站应设在交通要道、人员活动频繁区以及火险、病虫害高发区,同时应本着便于有效管理的设置原则。
2.落实森林资源管护措施
2.1公益林保护管理
按照《重点公益林管护办法》以及《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质量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完善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对确定的重点公益林完善现场界定书(包括图、文、表)、林权证、实施方案、管护责任书、合同、重点公益林的相关文件、法律规定、自查抽查资料、资源监测资料(设样地、图文表以及措施)、重点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实施情况登记簿、管理簿、管护人员的资料、管护授权书等各方面的资料。加强对管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巡护检查保障得力,管护站坚持24小时值班,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出动人员到达现场。测算重点公益林资源消长变化。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为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管护站,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在公益林区域设立宣传牌、标志牌等。
2.2征占用林地以及异地植被恢复情况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实施条例》及相关文件,严格征占用林地申报使用程序,按照征占用林地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使用精神,发挥区域优势,谋求经济效益,营造适生树种。
2.2.1严格申报程序,加大征占用林地管理力度
用地单位在占用林地申请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层层上报,在取得上级部门的林业用地许可后,方可进入林区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派出专人对用地单位进行监督,使其严格按照审批林地的内容确定地点、面积、用途等。禁止未申(批)先占,少申(批)多占,越界占用林地的问题。施工单位进入林区以后,派出管护站工作人员严格监督,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护林防火保证书,并交纳护林防火保证金,确保林区安全。施工方也必须严格遵守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相应规定,不允许无证采伐等违规操作。
2.2.2规范管理档案、加强异地造林后期管护工作
在临时征占用林地到期后,及时收回林地,林地交回时,按照规定恢复了林地生产条件。对所有征占用林地的资料统一收集整理,归档,做到科学、规范管理林地。
2.2.3加大木材经营加工的管理
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加大木材经营加工点专项整顿的力度,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强化监督的原则,特别是对经营点进行重点整治,坚决取缔和关闭无证经营(加工)摊点以及非法设立的带锯、圆盘锯等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摊点,对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处理,严厉打击违法收购、经营、加工无林木采伐许可证,无木材运输证等非法来源木材的行为。
2.2.4强化林木依法采伐管理,切实做好林权发证和流转工作
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坚决制止乱砍滥伐和超限额采伐。一是严格按照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凭证采伐。二是为了维护林权证的法律地位,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把林权证发放和林权依法流转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宣传力度,保证发证工作的有力实施;加强业务培训,保证发证工作的高标准、高效率;做好发证后的检查验收和归档工作。
3.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3.1抓防火宣传及培训工作,注重社会实效
春防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进行宣传。二是利用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三是设立宣传专栏,固定标语,宣传车,组织宣传队进村入户、进学校社区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群群众的防火意识,初步形成了森林防火工作上下联动、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3.2强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一是严禁野外用火。对林区生产施工单位,采取交纳防火抵押金、落实责任人的办法,进行管理。火灾高发期,遇到4级以上的高火险天气,落实监护人员的管理责任。对入林路口、坟场等关键部位集中力量,重点布防。二是对重点林区、风景区等处,加强巡护,严把入口关,杜绝一切野外用火。三是强化督查,消除火灾隐患。实行谁督查,谁负责,谁发现问题,谁解决的挂牌督办制度。四是加强对防火重点特殊人群的管理,对林区内痴呆傻、精神病人等进行登记造册,落实监护责任人,签订监护责任书,五是与林农签订防火责任状。六是实行野外用火许可证制度。对野外生产性用火进行严格管理。
3.3抓预案落实,科学组织扑救
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对预案的启动、部门职责、扑火分工、兵力调配、后期处理做出明确规定,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零报告制度、值班抽查、信息反馈登记等制度,保障组织有序,信息畅通,适时组织,按照预案进行扑救演练。
4.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队伍建设
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4.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以提高队伍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强基础、苦练基本功。严格按照森林公安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要求,不断强化队伍教育和管理,着力在提高民警整体素质上下功夫,认真落实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4.2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严格队伍管理
认真遵守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和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继续坚持把禁踏"三条红线"、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六个不准"作为队伍管理的重点。提高办案、办事质量和效率,在办案过程中,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出现,坚持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维护法律和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贯彻"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执法主体明确、执法责任清晰、执法目标完备、保障措施有力、严格执行一案一卷建档制度,建立办理案件登记台账。
4.3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树立林业执法威信,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