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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是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全镇安全生产大局。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管理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经营者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事故预防工作机制。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为切入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为主线,以解决群众出行难为重点,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源头管理,形成严密的防控网络,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谐、有序、协调发展、
二、加强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发挥镇乡派出所作用。各镇乡派出所要加强治安巡逻,掌握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情况,认真排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依法处理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同时,通过组织民警进村入户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三、加强和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
(一)摸清家底,建立档案。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年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包括大、中小型客货车、摩托车、轮式拖拉机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详细掌握每辆车的车况和运行情况,逐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二)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坚持政府牵头、公安主抓、部门联动的村(社区)辅助工作机制,公安、交通部门和各镇乡、村(社区)将制定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违规查处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对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报废车辆上路、非客运车辆载客、客运车辆超员、客运车辆违规载货、货运车辆载客、酒后驾车、摩托车超员和载客、货运及低速载货汽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针对严重违法行为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分阶段、有重点、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开阳”的高度,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积极研究解决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针对我县道路基础薄弱、安全设施缺乏及农民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的实际问题,要把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彻底改变“交通安全管理是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交通事故难以掌握”等模糊认识和消极态度,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认清形势,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近年来,虽然我县道路交通事故有所下降,但在全县安全生产事故中所占比例仍然偏大。2008年,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0起、死亡31人,其中,道路交通死亡事故26起(摩托车9起),死亡26人(含道外),直接经济损失48.11万元。究其原因:一是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仍旧薄弱,道路隐患突出。2008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2416.035公里,其中,县乡道路1947.035公里,占80.59%,三级以下道路2343.035公里,占96.98%;二是客运车辆少,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安全出行需求;目前全县营运车辆共有306辆,其中出租车124辆,不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三是机动车辆明显增加,特别是摩托车增加较快。全县有近9万辆机动车,其中农用车2千多辆、摩托车6万辆;四是道路交通管理力量依然显得薄弱,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存在失控漏管现象。全县现有交通民警25人,交通协管员29余人,但就2416.035公里且仍在增加的通车里程、基数近9万辆机动车和5.8万名机动车驾驶员而言,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十分薄弱;五是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见人就拉,见车就坐已成陋习;六是大量农用车、摩托车无证驾驶和车辆安全性能没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给和谐开阳建设带来许多社会问题。因此,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强化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创新机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一)县政府成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明确或聘请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基础上,将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明确为本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形成县、乡(镇)、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网络。
(四)层层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从县到县直部门、到乡(镇);县直部门干部、乡(镇)干部、村级干部到驾驶人,层层签订安全管理、安全驾驶责任书,各级有关部门实行“一车一档”、“一帮一”、“一盯一”等管理办法。
(五)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交警大(中)队、安监人员、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形成既分工、又协作,横到边、纵到底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六)将行政村交通协管员经费补助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纳入县财政预算。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堵塞漏洞。建立完善乡(镇)包村、村包组、乡(镇)干部包片、单位包职工的管理机制;建立农村“红白喜事”、传统节日、赶集(场)交通安全“打招呼”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跟集(场)等制度,及时消除农村群众搭乘低速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的严重违法行为,杜绝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交警大(中)队、农机安全管理站、行政村要建立健全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低速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摩托车的台账,实行“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完善车辆相关手续,全面落实监管职责。
(三)县公安局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市公安局《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基层派出所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宣传、机动车入户登记、建立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台帐、开展道路隐患黑点排查等作用,加大在县、乡、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的监管力度。协助有关部门清除占道、黑点排查治理工作。协助驻村(片)民警、治安联防队员、村支两委、村民组长加强源头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以及交警对辖区内机动车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和安全形势研判制度;二是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管理主力军作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管理,努力形成严管长效机制;四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路面管控,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五是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辖区内道路畅通有序,不断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采取打突出、打重点的形式,达到带动一片的效果;六是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源头管理,抓好驾驶员的考试、考核工作和监督各类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七是重点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农用车、报废车及二、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并从县城中心辐射到乡镇到村。
(五)县农业局要加强对农用车驾驶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发证工作的全面检查,严格查处违法发证行为;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并采取定期下乡和预约上门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实现车辆管理业务向农村延伸,解决农民群众办牌办证难等问题,提高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办牌办证率、定期检验率。
(六)县交通局要加大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对“村村通”公路建设、管养的投入,完善乡村道路安全设施和标识标牌,逐步改善乡村道路通行条件。对存在严重交通隐患的重点路段和危险路段,明确责任,抓紧整治;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客运方案,构建覆盖农村所有集镇、重点区域、重要路段的四通八达客运网络,逐步解决农民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等问题。
(七)县教育局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八)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对发现的非法营运,非法载人的机动车和摩托车超员、未戴头盔等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同时,加强内部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九)县安监局要加大对有关部门落实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的督促检查力度;并协助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十)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各部门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例会机制和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
五、坚持疏堵结合,多渠道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意见》的精神,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和重在治本的原则,多渠道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一是制定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有效结合的农村客运发展规划,突出农村客运站点规划、农村客运线路规划和运力投放规划等重点,加强和规范农村客运站点的建设;二是坚持新建农村道路与农村客运站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方针,力争农村公路发展建成一条,验收合格一条,客车通达一条;三是在确保营运安全前提下,简化农村客运班线审批手续,做到随到随办;四是通过减免相关税费等措施培育农村客运市场,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村客运,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五是增加营运车辆(县城增加出租车、乡镇根据实际确定);六是统一营运车辆颜色,区分营运和非营运车辆;七是组建赶集(场)车队;八是统一核定农村营运票价,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等问题。
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驾驶人和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的职责,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的特点。一是采取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列入村规民约,加强人民群众的日常教育和行为约束;二是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在街道、主要路口和客运站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墙、警示墙,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党和政府解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政策措施,宣传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摩托车超员、超速的严重危害性;四是利用身边案例教育群众,发挥交通安全宣传的引导和警示功能,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观念,增强遵纪守法和交通参与的自觉性;五是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发挥交通安全文明单位的辐射和示范功能,达到宣传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
七、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针对辖区道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乡村干部、交通安全协管员、交警大(中)队、派出所民警、安监人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查处辖区道路上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加大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针对全县道路的实际情况,一是组织交通、安监、公安、农机等部门加大对全县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危险路段排查;二是统筹安排、有效整合各项交通治理专项资金,加大对道路建设的投入,逐步改善辖区内道路通行条件,提升道路等级,改善道路状况;三是逐年加大对公路建设、管养的投入,逐步治理通行公路的交通安全隐患;四是交通部门加大对通乡、通村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并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五是县政府继续将道路隐患治理纳入为民办实事之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特别危险的道路增设1000米防护设施和20块永久通安全警示标志牌。
(三)公安、交通、安监、农机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针对道路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经常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管理,严防漏管失查,形成严管重惩的高压态势,从根本上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失控漏管问题。
八、加强督查,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县人民政府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加大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行政问责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学生乘坐车辆违法违规等问题,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人民满意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好转,交通事故减少,隐患明显消除,管理基础打牢,从源头上杜绝重、特大恶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教体局、工商局、经贸局、农业局、文广局、司法局、公安交警大队、运管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是全县农村道路以及事故多发、秩序混乱的集镇重点路段。
(二)整治的重点车辆是无牌无证机动车、报废车、学生乘坐车辆;农村客运车辆违规运输、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学生乘坐车辆及微型客车(7座以下)超员、带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清查登记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各镇要明确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主体地位和法定职责,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集中时间、人力做好本行政区内所有机动车辆、驾驶员及道路隐患的摸底和登记造册工作,尽快建立健全本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础台账;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由镇长任主任,分管综治的领导及辖区的人武部长、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镇综治办主任、各学校校长、村委会主任、包村干部为成员,专门配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要进一步落实“镇设交通安全监管员、村设交通安全监督员”的监管机制,把好农村道路源头管控。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重点加强本单位及干部职工所属汽车、摩托车的监管,杜绝无牌无证、挪用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一是交通(运管)部门要对农村客运车辆和非法营运“黑车”进行全面整治,对车辆技术性能不符合安全标准、无证从事客运的“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要重点做好农村客运线路发展和运力投放规划工作,对符合通行客车条件的农村线路及时投放运力,开通客运班车,提高农村客运覆盖面。二是农业(农机)部门要认真做好对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一次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操作条件的一律不得从事农业机械作业,防止农业机械作业事故的发生。三是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从事客运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要抓紧时间对拼装车的生产、销售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严罚重处。四是公安、交通、农业部门要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凡不符合培训条件及培训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停业整顿。五是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三)突出抓好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工作。各镇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职责,教体、公安交警、运管、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辖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乘车安全进行教育、监管到位。县教体局要进一步明确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生乘车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幼儿园要把学生乘车安全纳入工作常态,确定专人担任学生乘车安全监管员,建立起专门台帐,加强对学生乘车安全的日常监管。各学校应采取错峰放学等措施,缓解周末、节假日车辆运力不足的矛盾。要认真调研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在学校周边道路设立减速带、警示标志。各镇、村及学校的交通安全监管员要及时制止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通知派出所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四)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各镇要积极协同交通部门,将农村道路安保工程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生命线”,按照农村道路分级管理原则,着力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全面提高通路率和通车率。重点突出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的设置工作,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设置客运车辆夜间禁止通行的禁令标志,在急弯、临水、临崖路段设置波型防撞墙或防护栏,在长下坡路段设置减速带。对不能及时设置和完善标志标线等防护警示设施的路段,采取相应临时处置措施,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按照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县文广局、交警大队及各镇要根据自身职责要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教育群体为广大车主、驾驶人、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群体。县司法局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常用法规纳入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普及到交通沿线的群众中去,想法设法提高全县人民交通法律法规意识,切实提高公民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的能力。要组织协调媒体开展持续深入宣传报道,使公众了解这次整治的目的、任务和工作措施,定期公布曝光一批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进一步强化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工作。各镇、有关单位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管严治氛围。公安交警部门要合理设置检查点,坚决查处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对各镇摸底清理情况进行汇总,做到任何时候心中有数,对达到报废的车辆一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报废。公安派出所要发挥管片优势,加强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客运的打击力度,切实规范客运市场秩序。通过强化日常管理整治工作,使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行动,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抓紧抓好。要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周密部署,广泛发动,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要通过集中清理整治,达到管理规范,运营正常,不留隐患。
(二)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到各镇、村进行督查。各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要经常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推动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各级责任追究,凡是因整治工作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进行责任倒查。
(三)公安、交通、农业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农业部门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管理信息,公安部门要及时向农机部门通报拖拉机驾驶人违法、记分、事故情况,对在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营运车辆要及时通报交通部门。
一、“汽车下乡”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农村公路发展迅速,国家发展内需政策必将促进农村道路更快发展,县乡村道路通车里程在快速增长且道路等级也在不断提高的同时,随之隐藏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也不断加大,“汽车下乡”必将成为农村新一轮发展的动力,但是也将给农村道路管理带来许多新问题,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新增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道路等级较低设施不全,各种交通方式混行严重。近年来,由于“村村通”工程的实施,使农村道路网络四通八达,我小河警中队辖区乡村通车公路已达330多公里,且均是坡陡弯急、路面窄,路面差的道路、许多路段标志、标线、交通警示牌依然不齐全,存在无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光板路,且大多数道路宽度只有5米左右,路面相对较窄,造成行人、各类非机动车、机动车无法分离,出现混行路面并交会困难。这些不仅给农村交通安全带来潜在性的危害,也给管理带来困难,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处于更严峻的时期。
2、新车发展迅猛,旧车安全技术状况依然堪忧。目前,正在实施“汽车下乡”政策,轻型载货汽车、微型客车、摩托车均在经济补贴范畴,加之“十天高速”“襄渝二线”多个标段在我县境内施工,带动了新一轮机动车的快速增长,新车的增长和旧车的替换是一个长期过程,辖区群众出行以摩托车、低速货车作为代步工具,短期内不会得到根本解决;部分乡镇大量摩托车、低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从事采石或货物运输业、非法载客等现象难以根除,绝大多数旧车安全技术状况很差,且由于诸方面原因,存在相当数量的车辆未能上牌上证和检验审验,有的旧车在交易中没有办理法定手续,一旦肇事,极难查究,给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和安全隐患。
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警力严重不足。农民为尽快的脱贫致富,大量购置了低成本的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一些“二手车”、报废车、拼装车,这些车辆技术状况安全性能较差,无牌无证现象严重,给交通安全留下严重的隐患,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不利因素,加之乡村道路的安全管理警力严重不足使管理矛盾更显突出。
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综合管理缺乏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未得到社会及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足够的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被忽略,道路交通安全的社会化综合管理缺乏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交通管理部门单打一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广大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贫乏,交通安全及相关法制意识不高,造成承受着交通事故所带来的巨大痛苦和损失。
二、解决突出问题的办法
1、坚持依靠政府和发挥主力军作用相结合,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部门行为”提升为“政府行为”,进而转化为“全民行为”。坚持依靠政府和发挥主力军作用相结合,在深化新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网络化”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推动新机制向部门和乡镇延伸,将交通安全责任拓展、覆盖至乡村、学校及有关部门,协助乡镇建立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交通安全责任制,使道路交通安全层层有人抓、有人负责。
2、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管理相结合,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力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遏制交通事故新的增长点。主动参谋,不断改善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不断强化源头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全力构筑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系统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大力做好源头管理工作,要始终坚持加大路面执法的力度,从重处理严重违法行为,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减少小事故的发生。
3、由政府牵头,组织多部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力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不定期的组织公安、交通、农机、工商、安监等部门,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农用车、摩托车等违法载人行为。要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把工作的重心始终放在长效管理上,并找准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不足,这样有利从“应急式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从人力“粗放型管理”向科学“集约型管理”转变,这是走出困境和实现交通管理工作长效化的必经之路。
【关键词】交通安全;管理;对策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策
非客运车辆载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和谐的产物,是交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带普遍性的交通违法现象,要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交通是一项由人、车、路和环境等要素组成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单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家行为是很难取得根本性进展的。也不是一个部门,一项措施,一个阶段整治就能奏效的。道路交通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各部门的积极支持和广大群众的配合。只有政府、市政、规划、工商、交通、交警、农机以及相关部门协同作战,综合研究和找出相应对策,然后重点突破,逐项解决,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一)积极引导,政策扶持,开通客运班线。
为从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党政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把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以满足农村日日增长的客流量。农村群众出行路远,赶圩出行存在许多不便,而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载客是不安全的,更是违法的,各相关部门应多方努力,尽快开通汽车客运线路,并在各乡镇分设客运点,严格按照客运企业有关规定管理,才能有效防止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这样既能减少非客车辆违法载人的现象,又能解决群众乘车难和乘车安全的问题。同时,建立一个完善的乡村公共交通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现状。
(二)充分发挥乡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
农村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下属的各基层组织,要把搞好交通安全作为大事来抓,自上而下,积极投入支持,形成合力,制定措施,按职责原则制定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奖惩制度,并与基层组织责任人的政绩挂钩和纳入年度综合治理考评。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把交通安全责任、任务分解到每个单位,责任到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多方面多层次的管理体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社会各部门、各方面力量的参与、支持和配合下,从根本上杜绝和解决乡镇农村和边远山区公路半失管失控状态,真正实现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作用。
(三)创新管理机制,发挥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的管理效能。
明确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工作职责和管理范围,行使部分交通管理职权,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扭转了交警孤军奋战和乡村道路失管失控的被动局面。通过加强农村道路的管理力度,有效遏制了圩日农用车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
(四)建立农村交通安全教育长效机制。
创建交通安全村,乡镇联席会议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交通安全村创建规划,明确阶段性创建目标,落实交通安全村建设责任制,协助村委会制定交通安全村创建规划,搞好创建活动。制定宣传方案,定期到交通安全村宣讲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开展送法上门活动,达到一村带一片的目的,切实提高群众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
(五)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金,改善农村道路的运行条件。
政府部门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把农村道路的养护经费作出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农村道路有人管无钱养的现状,逐步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消除事故隐患,为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打下基础。
(六)加大开展危险路段排查,完善道路防护设施。
各地应尽快组织交警、交通、公路、运管、安监、农机、监察等部门人员,深入各乡(镇)公路对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排查结果向各县人民政府汇报,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增设交通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以警示驾驶员和行人。
(七)加大对乡村的监控力度。
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查处机动车违法载客,各镇交警重新部署现有警力,积极投入区交警总队开展的“决战五十天”遏制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专项行动,并与各乡镇交通安全联席会一道,加强对乡村公路、严格查处各种机动车违法载客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
(八)尽快争取在农村派出所挂起交警中队牌子,增加路面警力。
为弥补交警大队警力不足,造成乡村公路无法监控的被动状况,按照上级公安部门的要求,各地在近段时间,向公安局报告,争取尽快在辖区乡镇派出所挂交警中队牌,使各派出所一套人马两牌子,既抓社会治安工作又抓交通安全工作,从而预防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九)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各地交警部门主动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中小学生是弱势群体,交警部门主动配合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采取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家长签订学生交通安全责任状,增强各方面对学生交通安全的管理力度,切实预防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结 论
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实施农村交通安全的社会化管理战略,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县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才能维护经济发展所必须的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才能保证经济进一步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文:《交通肇事罪研究》
县政府成立了专门调研小组,对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展开调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县群养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定》和《*县群养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的原则、管理责任主体、主体职责、养护资金筹措与管理、养护管理办法等,明确“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责任主体,在全县建立和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网络和体制,建立起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交通督促、市场运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机制。
二是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成立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财政局、交通局、公路局以及各乡镇行政主要领导组成,加强对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突出政府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各乡镇也成立了农村公路养护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镇公路站站长负责日常事务,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的作用,采用会议、知识讲座、巡回宣传、会议座谈等多种形式在全县广泛进行“爱路护路”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拓宽渠道,保障资金。
在资金筹措上,坚持多管齐下、多方筹集。一是争取省、市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二是每年县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专项补助资金;三是积极引导企业或个人等开展社会捐助,或通过转让农村公路(桥梁)冠名权、路域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四是将林业部门收取的“一金两费”(育林基金、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和林业建设保护费)总额的5%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五是村民委员会利用“一事一议”、山林产权拍卖、沿线资源开发等方式筹资;六是其他合法形式筹措。
四是健全队伍,强化考评。
突出抓好两支队伍建设:一是路政管理队伍。每个乡镇设置两名路政协管员,由乡镇分管领导和公路站长担任,通过执法考试合格后发给执法证,由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执法。县政府给每个乡镇配置一部路政巡查摩托车,提升路政人员日常道路执法巡查效率。二是养护队伍。由各乡镇组建养路工队伍,县交通局每年组织技术人员定期对养护工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养护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养护质量提升。从而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制度。在养护员的选聘上提出明确选聘条件,并实行“一年一聘”、“乡聘村用”或“村聘村用”相结合的办法,竞争聘用,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在强化考评上,着重建立农村公路数据库档案、乡镇路政协管员和养护工业绩档案。我们通过学习设置养护监督牌,对养护工的养护质量进行季检查、半年考评、全年考核,对乡镇进行年终绩效考评。
五是齐抓共管,派出所参与。
6月2日和4日,大队组织全体民警、职工、协警共246人,分二批在县委党校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封闭式教育整训,邀请县纪委和县委宣传部领导分别作了纪律作风和形势教育讲座,进行了法制和交通事故处理业务培训,查摆了队伍纪律作风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提出了整改要求。召开了“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动员会,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民警观看《阳光下的阴影》等警示教育片。开展帮扶教育,组织机关民警到大队联系村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了解困难群众疾苦,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加强从严治警,认真查处队伍纪律作风问题,上半年分别对一名民警、一名协警作出了纪律处分。
大队每月组织一次法制检查,每月通报,每季度开展一次讲评和业务培训。切实组织开展法制整治行动,今年以来,严格按上级要求开展了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改、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四公开、四整治”等专项行动。认真清理排查,组织对__年12月以来各办案单位执法办案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对纠费、罚款依据、项目、标准以及涉案财物处罚开展自查自纠。一是规范收费,对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进行公示,取消新车上户事故救助基金、驾驶人学习培训费等收费项目。二是查处“三案”。对一名协警在执勤时收受香烟、擅自放行违法车辆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三是加强涉案财物管理,明确专人负责。
大队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尺,强力推进警务调查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大队车管所、驾管股、122中队等窗口单位坚持星期五下午例会制度,在加强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对一周工作、服务情况进行讲评,促进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在大队交通违法处罚中心新设了排队叫号系统,增设了服务窗口,使办事更加快捷、方便。加强中介业务和机动车检测业务的监管,组织对中介机构业务代办人员进行培训,全面登记造册,实行挂牌上岗,规范管理。针对机动车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后,存在的服务态度不佳、索拿卡要等问题,大队多次约谈公司负责人,督促限期整改。大力推进警务调查工作,采取出警途中加强与报警人联系、业务办理现场回访、设立群众意见受理岗、电话回访等举措,加强与报警人、办理业务群众的沟通,主动征求意见,及时化解矛盾和误会。今年一季度,车管业务警调排名全市第一,122接处警排名全市第三。
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在《__手机报》、红土网__分站设置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周刊出二期。邀请电视台记者随警采访10余次,__电视台新闻频道每天进行交通违法曝光,“法治__”栏目播出8期专题节目,利用微信、微博交通信息30余条,利用手机短信平台信息8条,受众达10万余人次。二是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以中队为单位,分别召开了货车驾驶人、校车安全工作会议。民警到客运校车公司、中小学校讲安全课104堂次。切实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一节课”交通安全讲座和“请你看到我”“六一”儿童节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大队法宣股和各中队共进入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活动36次,参加活动的学生、幼儿达2万余人次。三是打造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一条路”、“一条街”。与梅仙镇政府联合,在G106梅仙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一条路”、“一条街”活动。利用镇“村村响”广播,每天播送交通安全宣传10分钟。
组织开展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旅游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等,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30处,提出整改措施,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督办函》,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切实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大队重新调整组建了重车管理办公室,加强管理力量,召开客运校车安全会议28次,逐公司、逐校上门排查,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下达整改通知书16份。加强早晚放学时段的路面监管,共检查校车136辆次,查处校车违法行为9起。
按照上级部署,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至6月底,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8722起,其中现场执法5372起,涉牌涉证412起,“三超一疲劳”983起,酒后驾驶39起,闯红灯14起。突出重点,加大货运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在县政府统筹部署下,形成了“政府主导、乡镇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的治理机制。大队组建了治超中队,配备警力21个,实行常态化管理,加强路面管控。平时早出晚
归,每周加通宵班两个以上,节假日上路,严格执行“三个一律”:超载车辆一律卸载,加装货厢栏板的一律恢复原样、违法驾驶人一律记分。上半年共查处超载979起,切割货厢栏板196辆,行政拘留3人,辖区货运严重超载现象得到有效控制,路面秩序明显好转,因超载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显著下降,今年以来,未发生一例因超载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持之以恒做好城市创建工作,针对城区交通存在拥堵和停车难问题,与城管部门联合开展了城区道路交通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提出了长远和近期治理方案。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常态化管理,路面民警坚持重点路口值守、提前半小时上岗、延迟半小时下岗、节假日流动巡查制度,加大对乱停乱靠、不遵守交通信号行为的查纠力度。对城区道路隐患的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和停车泊位建设,上半年城区共新划临时停车泊位61个,增加小区停车位200多个。
争取县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强力推进派出所管理交通工作,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今年元月底,县公安局制订下发了《公安派出所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办法》。2月10日在童市镇召开了派出所管理交通工作现场会,3月20日在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会上,对派出所春运交通安全进行了总结表彰。大队加强对派出所管理交通业务培训,分别于2月中旬和3月下旬组织派出所交通专干进行了集中培训和到122中队跟班培训,各中队也组织开展了随岗培训。派出所管理交通工作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尤其是在今年春运安全工作中作用明显,承担了辖区交通事故接处警和集镇疏堵保畅工作,提高了路面见警率,确保了快速出警。为在今年春运人车流量剧增的不利局面下,取得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于往年,无严重交通堵塞、重大交通事故下降、群众满意度提升的良好业绩提供了保障。
加强组织部署,以“四项建设”统筹公安交管工作。大队成立了“四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成立了4个专项工作组,将工作责任、任务逐项分解,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6月18日召开了“四项建设”工作推进会,进行了业务辅导培训,对“四项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单位加班加点,认真做好信息录入和其他基础工作。
我队上半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差距和不足,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事故防控压力非常大。存在农村摩托车“三无”现象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货车超限超载易反弹等等管理难题,这些安全隐患的存在,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不确定因素。二是队伍纪律作风上,个别民警、协警还存在党的群众观念不牢,履责不到位,执法不规范,服务质量不优的问题。尤其是协警队伍,人数多,队伍庞大,素质参差不齐,管理制度还不完善。三是警力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基层中队警力严重不足,个别中队民警调离后,警力未补充。一线民警超负荷工作,承受压力大。下半年我队将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训。切实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争创“为民、务实、清廉”警队活动,践着“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思想教育,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健全完善协警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安交管工作取得新成效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纪律保障。
(二)大力推进“四项建设”。以“四项建设”统筹公安交管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考评与督促检查,每月通报,确保如数如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达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提升”的工作目标。
(三)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国发[__]30号文件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推进派出所管理交通安全工作。
(四)加强事故防控维稳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全年重大交通事故下降、无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发生、无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严重“三堵”群体性事故发生的目标。
1、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文明交通意识。
2、深入开展“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重点突出治超,加强常态化管理,保持路面监管力度,推进部门联动,强化源头管控,确保超载现象不反弹。组织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探索摩托车安全管理有效模式,加大对“三无”摩托车的打击力度,提升摩托车上牌办证、进保率。定期组织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等行动,提高现场纠违率。
3、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政府牵头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内容,确保道路交通隐患治理到位。推进道路交通“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争取省安委会“九打九治”打非治违驻点督导单位的大力支持,解决部份交通安全标志及设施。
(五)推进城市创建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与建设工作,推进停车场、公共停车位建设。加强文明创建交通秩序常态化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创建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今年工作目标是“一个确保、四个杜绝”。即:确保安全稳定、畅通有序、快捷出行,杜绝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发生,杜绝影响稳定的发生,杜绝出现旅客大量滞留现象,杜绝因服务过错引起投诉。全力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汪腊春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主任任副组长,第二派出所,经发科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在交安科,由何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交安科:负责工作运行情况的督查指导,联合派出所、交巡警平台、县农委等职能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业主或单位及时整改。
派出所:负责依法处置扰乱正常秩序、妨碍安全检查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确保正常的治安秩序。
经发科:负责期间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严禁拖拉机等农业运输机械非法载人。
中、小学校:负责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尤其要做抓好学生寒假回家和节后返校的安全工作,运力不足的应由中、小学校先行摸底并主动与辖区客运企业联系,预先做好安排。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警示教育,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月16日为全县启动日和集中宣传日,各社区、村,相关单位要开展以“不坐超员车,不开超速车”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宣传超速、超员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要在重要路段及客运场站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点进行宣传。重点开展客运驾驶人拒绝超速、疲劳驾驶、超员行驶、农村群众拒绝乘坐超速、疲劳驾驶、超员车辆,拒绝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平拖拉机等安全隐患车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遵章守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治,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各社区、村,各单位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对道路巡逻检查,对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并及时治理,确保安全。
(三)严格安全执法,加大路面监控力度。
街道交安办要在分析往年交通事故发生特点、规律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将执法人员投入到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强重点道路的巡逻监控力度,继续保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执法的高压态势。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位一体”“六位一体”的基层监督协调组织的作用。落实所有行政社区、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联络员,并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街道交安科和派出所要加强与周边相邻乡镇的协作配合,继续发挥联合联动执法的有效作用,要针对期间农村集市交易、民工返乡、寒假学生回家返校、群众走亲访友、“”祭祖、春季外出旅游等出行高峰和敏感时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严查客货混装、客车超载、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交通安全工作是全年交通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社区(村)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
(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对18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为主,坚决杜绝公路“三乱”现象。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加强和改进农村“五种车辆”管理,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提高治安防控能力为重点,整合警力资源,推动警务前移,在派出所开展“五种车辆”挂牌、办证、年检、年审工作的督办与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警务工作机制。
工作目标:力争通过集中治理和整顿,到2008年底,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两抢一盗”案件显著下降,农村“五种车辆”安全监管和源头基础管理失控、无序现象得到根本改变,“五种车辆”及驾驶员办牌、办证率达到90%以上,年检、年审率达到80%以上。
二、兼职交警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规定
兼职交警在业务上受交警大队和县局治安大队的指导,主要职责:
(一)协助交警大队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乡镇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排查登记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协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二)维护辖区县乡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查处适用简易程序的“五种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对于其他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对车辆先行查扣并及时移交交警大队处理。
(三)协助交警大队开展农村“五种车辆”驾驶员源头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基础台帐,开展“五种车辆”和驾驶人办牌、办证的前期受理工作和导办工作。
(四)协助交警大队先期处置辖区交通事故(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等),并依照规定处理财产损失1000元以下,没有人员伤亡,当事人无异议的轻微交通事故。
(五)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及其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道路交通管理职责。
兼职交警履行工作职责,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兼职交警处理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及办理其他交通管理业务,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统一领用交警大队的法律文书。
(二)兼职交警实施交通管理执法的文书和扣留、收缴的车辆、证件应按规定移交交警大队。
(三)兼职交警上路执勤要规范,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三乱”问题发生。兼职交警应遵守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防止意外伤害。
(四)兼职交警应当定期向交警大队报告“五种”车辆管理、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等工作情况,并按规定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和交警大队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相关活动。
三、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
(一)兼职交警须经交警大队业务培训和交警支队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考核合格的兼职交警由县交警大队报市局交警支队政工部门审查、市公安局政治部备案。
(二)各单位为兼职交警提供适当的办公场所,增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驻XX派出所(治安大队、巡警大队)交管室”牌子,并购置计算机、档案橱等办公设备,安装使用公安信息网和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和执法执勤装备。
(三)兼职交警履行交通管理职能时,统一使用交警大队的执法规费票据,其经费、财务帐目纳入交警核算体系统一管理。交管室适用简易程序对“五种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列入县财政预算,用于工作经费。
四、管理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和改进农村“五种车辆”管理,是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重点地开展工作。要树立大局观念,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发挥优势,形成合力。
(二)严格管理和考核。交警大队应当加强对兼职交警的指导,经常检查指导执勤执法工作,定期分析通报交通安全形势,合理安排农村道路巡逻勤务,针对农村道路突出的交通问题,组织兼职交警开展集中整顿。治安大队、巡警大队和各派出所要积极配合、支持兼职交警开展交通管理工作。兼职交警的交通管理工作由县交警大队和治安大队负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