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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质量处罚条例细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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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质量处罚条例细则

第1篇:施工现场质量处罚条例细则范文

关键词:精装饰、监理、准备工作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一项工程是否能保证质量目标、工期目标顺利完成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项目监理部不仅要做好自身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监理人员还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监督管理。

1. 技术准备

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要督促、检查并配合完成以下技术准备工作。

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专业设计,并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1.2.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安保和节能等有关规定;监理人员在熟悉图纸和技术要求时,应配合好建设方及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院图纸交底工作。项目监理人员必须提前认真熟悉精装饰图纸,并且把对开工前熟悉图纸作为一项重要的监理工作内容来完成,在申图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2.1.图纸的设计是否符合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有无重大错误。

1.2.2.施工技术水平能否满足设计的需要。

1.2.3.设计是否符合现场和施工的实际条件。

1.2.4.对设计上不合理的部分是否可以进一步优化。

1.2.5.图纸中有无相互矛盾之处。

1.2.6.图纸中的工程数量和材料表是否有错误。

监理人员在看图过程中必须把发现的问题做好标识并且记录、整理,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相关设计人员,避免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上当时提出问题当时由设计人员解答的状况。

1.3.要有设计人员在现场办公,为了保证施工进度和装修质量,监理部门必须提示建设方要求设计人员常在现场办公。

1.4.注重装饰设计效果图,尤其是灯光效果,因为灯光的运用能够体现出设计师的灵魂。监理在审查装饰效果图时不要忽视光源的选择须达到节能排放要求,样板房施工完成后要与装饰效果图对比,要求相差无几。

1.5. 核查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和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施工单位应推行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要求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应经审查批准。

2. 技术管理

2.1.施工单位选择的施工设备是否合理,是保证施工顺利能否的重要环节;监理人员要根据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严格审核查验施工单位报验进场的施工设备,不符合工艺要求,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设备不准进场。

2.2.推行“样板引路”指导施工的管理模式。通过“样板引路”可以做到:

2.2.1.稳定和深化设计

样板引路将原本抽象于图纸上的简单线条更加具体化,给人一种更加直观的效果,便于建设方和监理及时跟进,在工作面没有大面积展开之际进行存在的变化,将设计再次优化。

2.2.2.确定了主要材料

通过样板间确定主要材料,便于施工单位及时提出材料计划保证工期按时完成。

2.2.3.确定了工序标准

样板间的完成明确了施工工艺和细部做法,大面积施工有了样板间参考标准,工程实施时既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加快了工程进度,避免了工程过程中出现的临时变更手续。

2.2.4.保证了工程质量

在样板间的施工过程中许多质量问题会提前暴露出来,这些质量问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避免在大面积施工时集中出现,因此,坚决贯彻“样板引路”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

3. 材料准备

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做好报验工作,监理人员是否同意材料在本工程使用要明确审核意见。精装饰工程材料使用种类繁多,同一种规格的材料品质、价格相差非常悬殊,有效地控制好装饰材料是监理工作十分重要的环节,在施工开始前监理人员要按照以下几点做好控制装饰材料的准备工作。

3.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燃性能和有害物质的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

3.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3.4.所有进场材料,监理人员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抽查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海关报关单并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3.5.进场后需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和数目应按同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材料应取样一组进行复验。

4. 施工前监理工作准备

4.1.编制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要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一般应在监理机构进场后二周内完成,报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其主要作用有:

4.1.1.指导监理单位项目监理组织全面开展监理工作。

4.1.2. 监理规划是工程建设监理主管机构对监理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4.1.3. 监理规划是业主确认监理单位是否全面、认真履行工程建没监理委托合同的重要依据。

4.1.4监理规划是重要的存档资料.。

4.2.编制监理交底文件

项目监理机构建立后把建设监理合同内容及相关监理权利和义务,监理工作内容,监理管理协调的基本程序,质量控制的监理方法和措施,有关各种报验的要求,工程资料管理等形成打印文件,告知承办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以及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理交底的主要目的是让各方全面了解监理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做好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做好监理交底工作是监理开展好工作关键的一步。

4.3.与施工单位签订好安全管理协议

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零伤亡事故是任何工程项目都希望做到的,也是监理工作控制的首要任务。精装饰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重点主要是临时用电、预防火灾、禁止高空抛洒及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要想管理好安全文明施工不仅要编制好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并定期召开安全文明施工专题会议,对违反安全文明措施的行为必须予以相应处罚,绝不手软!不然不可能管好安全文明施工。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是管好安全文明施工的前题,相关处罚条例是安全管理协议不可或缺的内容。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时会遇到各种抵触,经常会听到“民工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罚款会影响工人情绪;现在招工太难管的严人都跑光了;我们安全工作做不好要罚款做好了会奖励吧,”等一些言论,针对这种情形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有理有据,坚定不移地开展好工作。

结束语:做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监理准备工作对顺利完成施工质量、工期目标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样,任何专业开工前监理准备工作都应当认真对待,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有些监理部门认为工程开工前监理准备工作不具体、不重要,甚至无监理人员介入,这对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非常不利。本人多年从事工程监理工作,我深刻体会到工程开工前监理准备工作的重要性,也提醒监理同行们认真对待,切实做好这一时期的监理准备工作。

参考文献:

[1]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北京: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

[2]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

第2篇:施工现场质量处罚条例细则范文

安全责任书(一)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治理,确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条例,20xx年你单位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完成以下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为:

一、工作职责

(一)综合治理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按要求参加市交通局召开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负责下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治理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4.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要害性技术列入科技开发计划,年度科技开发项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开发项目。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的安全技术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诫暂行办法》,对事故隐患不整改、年内重复发生同类型一般事故、发生险肇事故、发生死亡事故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和给予黄牌警诫。

7.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8.按时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半年和全年履职报告、自检自评考核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材料。

(二)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治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市确定的市、县(市、区)、乡、村级20xx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制定有关项目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监控责任,实施有效监控,监控率达100%。

2.年内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建档、安全评估、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监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治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做到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各项整治做到工作内容和目标明确,下达各项整治有具体实施方案,经费保证,完成任务的情况有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治理

1.负责好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

2.组织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

(五)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负责督促企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治理机构或配备专安全治理人员的企业要达到100%。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与安监部门周密部署开展联合执法,重点解决好本系统内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落实到位,执法中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行政,执法环境良好。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组织企业单位进一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国家、自治区、市以及市交通局的统一部署,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时完成,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所增强。

3.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生产、安全治理的负责人100%经过安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照。

4.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5.企业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督促企业要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八)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1.加强企业单位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督促企业单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3.企业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按国家和自治区、市事故治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杜绝瞒报和迟报现象,并迅速组织、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

二、控制目标

有效预防伤亡事故,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力争20xx年的安全生产比上年稳定好转。

三、履职考核

(一)你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市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评定办法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考评分90分及90分以上为优良,90分以下至70分(含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

(四)考核以季度自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市每季度组织督查组对你单位进行督查,次年1月中旬对你单位进行全面考评。

(五)你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

安全责任书(二)

甲方:

乙方:

乙方在甲方进行高空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为了方便与双方的管理,确实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特制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北京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

2、乙方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电工、焊工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如无证操作,造成人身事故或火灾,由乙方负责,同时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3、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现场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责任人,施工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施工人员及现场安全负全责。

4、作业前乙方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护人应时刻对现场进行监护

5、乙方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施工。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安全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8、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现场监护,配备水和灭火器材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书(三)

班组: 甲班 乙班 丙班 丁班(用号表示)

岗 位:班长

责任人:

为保障广大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职工的责任心,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保证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全面做好我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签定如下:

一.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

1. 杜绝人身伤害事故,职工年死亡事故、轻伤事故、中毒事故,职工病发事故均为零。

2. 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9%,一是整改不了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确保安全。

3.严格执行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制度;杜绝任何不安全行为,禁止任何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职工安全教育合格率达100%;需持证上岗人员的率持证上岗100%。

5. 生产岗位粉尘、毒物、噪声等指标合格率分别达85%以上。

6. 杜绝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爆炸事故。

7. 杜绝主要责任以上交通死亡事故。

8. 杜绝生产操作责任事故。

9.杜绝重大及以上责任设备事故。

10.安全设备齐全好用,并定期维护保养。

11.定期开展安全班组活动。

二. 考核说明:

1. 责任书所称安全,包括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基建安全等。

2. 本责任书签订以后,乙方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落实安全目标责任书。

三. 考核标准:

1. 每发生一人次重伤,个人300元,扣所在班组300-500元,车间主要负责人扣罚单位罚款数目的10

2. 每发生一人次轻伤或中毒,个人200元,扣所在班组200-300元,车间主要负责人扣罚单位罚款数目的10

3. 每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个人100元,扣所在班组100-200元,经济每增加1万元,扣所在班组100元车间主要负责人扣罚单位罚款数目的10

四. 其他说明:

1. 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生效。期间,乙方发生变动的,由继承人继续负责,不再另签责任书。

2. 本责任书由催化车间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全责任书(四)

为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与负责食堂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状。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时时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堂工作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食堂服务工作。

4、刀、墩、容器必须张贴标签,并分类使用,洗涤食品的容器必须按植物、动物类分开使用。

5、做好防蝇、防鼠工作。

6、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开始前、大小便后,接触初级食品原料或不干净的餐具、容器等之后,必须彻底洗手。

7、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之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才能工作,工作时不能吸烟、吃零食、挖耳、擤鼻涕,不能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不要穿着工作服、鞋进入厕所。

8、幼儿开餐后及时整理餐具,同时对幼儿开餐场地进行消毒。

9、食堂工作人员定期给幼儿烧好预防茶,并送到各教室。

10、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1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1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把食品准入关,严防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入园。采购人员要建好台帐,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

13、食堂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幼儿卫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特注:本责任状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食堂负责人和幼儿园各式执一份。

幼儿园(盖章)

主管领导: 食堂负责人:

安全责任书(五)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堵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泸州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定,望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人资中心行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设立义务消防队(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由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并呈报行政部备案。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负责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并消除火灾隐

(四)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和遮挡。

(五)负责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出口、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八)火灾扑灭,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队负责监察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七、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以免发生事故。

八、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保安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撤离工作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九、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处100元罚款。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处50元罚款。

(三)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的处20元罚款。

十、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处安全责任人的处200元罚款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行政部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200元50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