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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励方案
一、 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 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 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 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 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 通报批评;
(2) 一次性罚金;
(3) 减薪;
(4) 留用察看;
(5) 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 重量级处罚:
1、 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 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 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 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 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 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 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 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 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 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 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 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 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 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4. 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5. 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6. 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7. 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
8. 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奖励种类。
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精神奖励
(1)记大功;
(2)记小功;
(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奖励标准。
第七条其他奖励规定。
1.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
4.公司可设董事长奖、总经理奖,设定奖励额度,每年颁发给工作优异者,起到类似诺贝尔奖的效应;
5.公司可通过奖励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奖励程序。
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
2.人事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
1.精神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小过;
(4)记大过。
2.物质处罚。
(1)一次性罚金;
(2)降级、撤职(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第十条过失分类。
(一)甲类过失。
1.记大过后仍再犯;
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7.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
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乙类过失。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泄露公司机密;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灾害;
10.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三)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教唆他人;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7.连续旷工2天;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9.造谣生事。
(四)丁类过失。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2.因业务疏忽发生差错;
3.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5.浪费公司财物;
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签到。
第十一条处罚标准。
视情况进行一次性罚款(一般不超过其工资的20%),或决定减薪降职,乃至辞退。
1.员工旷工。
(1)旷工1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30%;
(2)旷工2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60%;
(3)旷工3~4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100%;
(4)旷工超过5天,辞退。
注:(1)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工计半天;
(2)迟到、早退6次折算旷工1天,或累计时间超4小时折算旷工1天。
2.病假。病假超过标准,1天扣除10%效益工资。
3.事假。
(1)事假超过标准1天,扣10%效益工资;
(2)事假超过标准2天,扣30%效益工资;
(3)事假超过标准3天,扣50%效益工资;
(4)事假1年累计超过标准30天,可辞退。
第十二条其他处罚规定。
1.以功抵过。员工违纪受罚后,若获得奖励,本人可提出申请,以奖励抵处罚;相抵后,该奖励不现享受待遇,也不再进行累计。
2.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门处理,作无薪停职处理。
3.依照处罚标准,员工1年内处罚分累计满10分,可辞退该员工。
4.对非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的处罚,比照正式员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资。
5.对连续3个月工作没进展或连续6个月没有盈利的部门、下属企业正职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
6.违反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擅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人与参与者赔偿。
7.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我方者,追究驾驶员经济责任,视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处罚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例提出处理意见。
2.各类处罚的过程。
(1)口头警告,由当事人的主管签字后生效,可报人事部备案;
(2)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经人事部审核,由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生效;
(3)对革职辞退须听取工会意见。
3.申诉。员工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处理结论。
4.处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5.员工在受处罚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表现良好,可撤销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罚款和没收财物(以下简称罚没)的管理,维护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实施罚没处罚,必须遵守本办法。
违反财经纪律、税收法规、业务章程的罚款,按有关财政财务制度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执行罚没的机关或组织必须依法实施罚没处罚,遵循合法、公开、准确、及时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执行罚没的机关或组织对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罚没,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
第二章罚没处罚项目的设立
第四条罚没项目的设置,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其他擅自设置罚没项目的一律无效。
第五条依法设置的罚没项目需明确适用范围、处罚标准、执行程序的,由省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对依法设置的罚没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目录由省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省财政厅核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章罚没处罚的实施
第七条执行罚没的机关或组织作出处罚决定,应向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出具处罚决定书,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罚没收据。
零星小额的罚款,使用定额罚款收据。
第八条执法人员实施现场罚没,必须出示执法证件。
第九条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发生的同一性质的违法违章行为,只能由一个机关或组织处罚,不得多头、重复处罚。
执行罚没的机关或组织之间因罚没处罚发生争议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依法协调裁定,或报上级有权机关裁定。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处罚单位或个人有权拒绝处罚:
(一)罚没项目没有列入目录管理的;
(二)执法人员未出示执法证件的;
(三)执行罚没的机关或组织未出具处罚决定书的;
(四)执行罚没的机关或组织未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罚没收据的。
第十一条对执行罚没的机关、组织及其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向其主管机关或监督机关检举、控告。
第四章罚没处罚的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政府财政部门对罚没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各级执法部门负责本部门罚没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罚没票据实行统一管理制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罚没票据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或监制。执罚单位必须使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四川省收缴罚没财物专用收据》。
第十四条企业缴纳罚款,一律在其自有资金中开支,不得计入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不得挤占应当上交财政的收入;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罚款,一律在其单位的预算包干经费或预算外资金中开支;个人缴纳罚款,由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执行罚没的机关或组织依法收缴的一切罚没款和没收物品的变价款,按有关规定如数全部上交财政部门,不得截留、挪用、坐支、提成、私分。对截留、挪用、坐支、提成、私分或拖延不交的,财政部门有权扣发其机关经费或由银行协助从其经费存款中强行扣缴。
第十六条各级执行罚没的机关或组织,必须按规定健全罚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凭证领用缴销制度、罚没财物验收移交制度和保管制度。
第十七条各级执行罚没的机关或组织的办案经费,一律纳入同级财政行政事业经费中统一安排管理。财政部门不得以罚没收入退库返还,不得按罚没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办案费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对执行本办法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检举、揭发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执行罚没的机关合同同级财政部门酌情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财政、审计部门依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暂行规定》处罚,其非法收入按规定退还被处罚单位和个人或没收上缴财政。
我们酒店以肥牛火锅和中餐为主,800个餐位,是一个中档消费的酒店。厨房中有40多人,原来的工作状态可以概括为“吃大锅饭”,每一位员工工作都不积极,他们的想法是:反正干与不干都要发工资,费尽心思去开发新菜也拿同样的工资,为什么非得白费劲呢?如此行为给酒店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一则新的激励制度,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人人工资“动”起来
首先对基本工资进行改革,以前所有岗位的员工都只有固定的基本工资可拿,我在此基础上根据岗位的不同增加了三种“浮动工资”:管理工资、工龄工资、个人奖金。其中的管理工资是针对厨师长和各部门主管而言的,我们酒店有两名厨师长,一正一副。从正厨师长的原基本工资(5000元)中剥离出1000元作为他本人的管理工资,从副厨师长的原基本工资中剥离出500元作为其管理工资,剩余的作为基本工资。各部门主管的管理工资为200元(由酒店支出,不从原基本工资中剥离)。如果没有完成酒店规定的既定目标,管理工资是不予发放的。厨房中除厨师长以外的所有厨师的基本工资保持不变,只有在毛利率提高的时候才发放个人奖金。针对荷台工、勤杂工、洗碗工有每半年涨一次的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套牢”小厨工
厨房管理中最头疼的问题就是小工难找,因为工资低又没有福利,造成人员流动性很大,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我们对荷台工、勤杂工、洗碗工这三个岗位人员的工资进行了调整。原来的荷台工、勤杂工、洗碗工只设置两个工资级别即A级(实习工资500元)和B级(录用工资600元),现在针对荷台工、勤杂工、洗碗工设置为三个工资级别:A级(实习工资500元)、B级(录用工资600元)、C级(满3个月基本工资700元),并每半年增加一次工龄工资(50元),如果中途更换岗位,工龄工资将重新开始计算。在增加了一个工资级别的基础上还增加了工龄工资,这样这三个岗位的员工有了一定的激情,一般在两年之内是不会走的。
没完成任务拿厨师长和主管开刀
以酒店历年经营数据为参数,设定菜品销售目标为每月40万,菜品毛利率48%(可根据淡旺季进行调整)。在制定激励制度之前,不管是否完成任务,每一位员工的工资都是不变的,而现在不同了,如果完成既定目标,每个岗位都能拿到相应的浮动工资:
厨师长及各部门主管的工资=基本工资+管理工资;
荷台工、勤杂工、洗碗工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
其他岗位人员(炒锅)工资=基本工资。
销售计划和毛利率二者中的任何一项未达到既定目标,则厨师长及各部门主管只能领到基本工资,而其他员工工资不变(荷台工、勤杂工、洗碗工依然能拿到工龄工资)。在这里可以看出,工资变动幅度较大的只有厨师长和各部门主管,如果未完成既定目标,由厨师长和各部门主管负全责,所有惩罚由他们个人承担,不涉及到其他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厨师长和各部门主管为了提高自己的收入,必然会非常认真的工作,他们一认真,整个厨房的面貌和干劲立即上了一个档次。
奖金系数鼓励人人都打小算盘
在每月40万的菜品销售任务完成的前提下,菜品毛利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酒店拿出菜品销售额的千分之五作为奖励。奖励系数为:
厨师长:部门主管及技术骨干:优秀员工:一般员工=4:3:2:1;
总系数=(厨师长系数×人数)+(部门主管及技术骨干系数×人数)+(优秀员工系数×人数)+(一般员工系数×人数);
系数奖=总奖金÷总系数;
个人奖=自己的系数×系数奖。
案例:以完成55万为例,毛利率达到49.2%,超出1.2%,奖励金额=55万×0.5%×1.2=3300元。厨房现有厨师长1人、部门主管及技术骨干8人、优秀员工6人、一般员工25人。那么,总系数=(1×4)+(8×3)+(6×2)+(25×1)=65,系数奖=3300÷65≈50元,然后再乘以员工的系数就是个人奖了,如厨师长的个人奖为50×4=200元,依此类推。当然,我们可以根据需要来调整系数比例。
以工作一年的荷台工为例,得出:荷台工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个人奖=700+2×50+1×50=850元。
新品开发“明码实价”
在新菜品开发方面,新的激励制度也非常见效。以前开发新菜品的速度很慢,因为开发新菜与不开发新菜拿到的工资是相同的,所以谁也不愿意去费这个脑子。现在不同了,开发新菜之后是有奖励的,具体制度如下:所开发的新菜月销售达300份奖励100元,月销售达400份奖励150元,月销售达600份奖励200元;连续2个月销售达300份奖励200元,连续2个月销售达400份奖励300元,连续2个月销售达600份奖励500元;开发低成本高利润菜肴(毛利达到60%及以上者)月销售量按以上规定减50份即可得到相应奖励。奖金由出品炉灶、配菜、打荷按5:3:2的比例进行分配。
成本管理很重要
处罚打头炮
这个制度中的个人奖励是在完成酒店规定的营业额目标并增加毛利率的情况下才给予发放的。增加毛利率并不是单单的由厨房开发新菜就可以实现的,在酒店运作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会影响到成本的增减和毛利率的改变,因此在制定激励制度的同时也制定了成本管理的处罚条例,主要分为五个步骤:
1、采购:要对采购人员进行价格监督和质量监督,由跟踪部(由厨务总监、前厅经理、营销部经理、开发部主管等七人组成)每周进行三次不定期跟踪调查,如采购的成本高出调查的成本5%,采购人员就只能拿到工资总额的90%。
2、验收:货品验收归配菜主管负责,如果事后发现他在验收过程中出现问题,他就拿不到200元的管理工资。
3、储藏:储藏过程中出现浪费,将对库管员进行处罚,按照所浪费原料进货价格的3倍进行赔偿。
4、操作节约意识:操作过程中,如果是炒锅师傅浪费了原料,除赔偿原材料费用外,还要对其进行100元-500元不等的罚款,与炒锅相关的人员(如打荷)如看见其浪费而置之不理,将承担30%的罚款。
一、企业中的激励机制
所谓激励就是通过激发人的内在欲望和需求以实现某种组织目标和行为的过程。激励机制则是为实现目标,以激励为条件而设计的组织结构和制度框架。为满足企业目标的要求,企业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与激励机制应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在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每个阶段会有每个阶段的目标要求,始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企业在设计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时要充分考虑不同的情况,形成合乎实际的激励机制。但其根本出发点当是以人为本,了解人,尊重人的不同需求。具体而言,建立和运行激励机制要考虑以下因素:
1.严格管理制度和流程。X理论(经济人假说)认为:人天生讨厌工作、逃避责任、寻求安全、趋利避害;要实现目标必须对其强制、控制、惩罚并进行指导。因此,设置标准和管理制度是必需的,达不到标准就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也是一种激励。
2.员工应该被充分尊重和信任。Y理论(社会人假说)认为:人的工作可以像休息或游戏一样自然。因此,员工也能对工作做出承诺,能自我引导和自我控制,能学会负责任,普遍具有创造性决策能力。人的自我激励本能要得到充分尊重和发挥。
3.企业价值观必须体现人的价值。人的价值观是可以被引导的。因此,要努力引导企业员工对企业的价值认同。
4.充分了解员工的需求。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认为:人的需求层次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五个层次。一种需要基本满足,下一个需要将成为主要需要,已获得基本满足的需要不再具有激励作用。因此,要激励就要知道需要处于何种层次,然后去满足它和更高层次的需要。一般而言,从外部满足为较低层次的需要,而从内部满足则为较高层次的需要。设置激励目标时应让员工能达到或经努力能达到为宜,决不能遥不可及,也不能轻松达到。
5.重视对优秀人才的识别和培养。三重需要理论认为:成就、权力、亲和是人的三种重要需要。成就需要主要包括追求卓越、实现目标、争取成功;权力需要主要包括影响和控制他人的欲望、喜欢竞争、承担责任、重视地位和威望;亲和需要主要包括被他人喜欢和接受、渴望相互理解。高成就需要者勇于承担责任和适度冒险,但不一定是优秀的管理者;而优秀的管理者却会有高权力的需要。因此,对优秀人才要认真分析,区别对待,满足其不同的需求。
6.设置美好远景。目标设置理论告诉我们:要给出目标的工作意向。目标要告诉员工做什么及需要作多大努力,用目标指引员工的行为。目标必须具体,目标越困难绩效水平越高。员工需要获得反馈,以使其产生成就感,增强胜任工作的自信心。将外部反馈变为内部反馈,变为员工的自觉行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自我激励。
7.激励机制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公平理论讲的人的平等,是指人在政治上平等、人格上平等、机会上平等。而分配制度上的平等指的是收入/贡献这个比值相等。收入可以是工资、荣誉、职位、培训等;贡献则是指员工投入的时间、精力、受教育程度、工作效果等。员工在心理上认为公平与不公平是要有一个参照系的,无论是高于或低于参照系都是不公平的。我们要做的是分配的公平,让员工满意;让程序公平,在制度、组织承诺、领导信任、人员流动等方面公开透明;引导员工改变对自己的评价或引导员工改变对参照对象的评价。因此,企业必须制定公平的分配制度,努力消除那些不利于公平的因素。
8.让员工快乐。期望理论认为:员工的个人目标中应包括员工的个人能力、技术水平等非绩效因素能否得到上司的认可;员工的个人贡献和绩效能否得到组织或团队的认可;员工希望得到的组织或团队能否给与。也就是说激励力量与努力后获得结果的期望和价值应成正比。因此,企业要做到人尽其才,知人善用,员工因被认可而获得的快乐会比物质奖励产生更多的效益。总之,高绩效来源于科学的激励机制。只有对员工充分了解、充分尊重,给予员工充分发展的机会,企业目标得到全体员工的积极响应和认同,转化为员工的自我激励,企业才会真正具有活力,科学的激励机制才会形成。
二、企业文化与激励
企业文化包含了企业的精神、宗旨、经营理念、行为准则、道德标准与立业使命等基本内涵,它所蕴涵的价值观和精神应是员工行动的指南。通常来说,企业与员工的关系靠两种契约来维系:一种是劳动契约,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另一种是文化契约,员工以此与企业形成一种心理纽带,认同企业的远景和使命,将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结合在一起,共同承担责任并进行自主管理。这就是文化管理,是管理的更高境界。企业文化是对员工的一种约束,更能产生由员工因自豪而产生的自觉的自我约束。每个企业都会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自己的企业文化,具备了自己企业最具凝聚力的一种精神。这种精神是企业价值观的体现,是应当与员工的价值观相统一的。
激励在企业文化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引导员工认同企业文化,发展企业文化。激励与企业文化又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企业文化一旦建立,就成为一种特有的激励要素发挥着积极作用。其特点是由外部激励向内部激励和自我激励的方式转变,这大大降低了激励成本,提高了激励效果。也就是说,就是把个人的发展目标与公司的总目标结合在一起,把员工的个人追求融入到企业长远发展之中。
转贴于 企业文化体现企业精神,体现全体员工衷心认同和共有的企业价值观念。企业文化纽带把员工与企业的追求紧紧联系在一起,使每个员土产生归属感。企业文化作为一种价值观被企业员同认可后,会成为一种合力,从而产生一种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使企业成员从内心产生一种高昂情绪和奋发进取精神的效应,不仅会对现在的企业员工,而且也会对后来的员工具有很大的精神激励作用。
总之,企业文化和激励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是一个统一整体,企业文化的丰富、发展和创新是与激励效能的产生和提高同步的。
三、领导与激励
领导是一种影响和推动一个群体实现目标的能力。领导要做的就是激励别人去做事。激励是管理,更是艺术。因此,领导者做好激励,除了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建立必要的管理体制,遵循领导规律之外,更要在感情、示范、培训、奖励、处罚、竞争、公正、授权上下功夫,体现出激励的艺术。感情———良好的感情是良好沟通的基础。领导中的感情投入包含信任、对员工工作的认可、公开场合的赞誉。只要运用得当,精神激励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示范———领导者的人格魅力会为激励增添力量。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领导的品行和作风将直接影响下属。难以想象一个作风拖拉的领导能带出雷厉风行的队伍来。但这决不是事必躬亲,不应忘记领导的职责在于激励别人去做事。培训———培训是提高员工素质的重要方式,是激励的重要手段。领导者要了解自己下属的成熟度,正确地运用培训,尤其是对那些将自身价值融入企业文化的那部分员工来说,“享受培训就是最好的奖励”。
奖励———奖励分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奖励要有依据,奖励的随意性和不公平也会带来副作用。一些企业的综合奖往往被当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并不能起到激励的作用,建议取消这类奖励,而代之以为实现团队目标设置的单项奖励。奖励要把钱花在刀刃上,要公开,要服众,这样才能起到激励的作用。
处罚———处罚也是激励机制中的重要手段。处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要做到处罚有据,不能顾及人情。处罚是对企业内部“法律”的维护,打不得半点折扣。但处罚不能代替管理,不能一罚了之。要让受罚者明白被罚之后的积极意义。这样的罚单也就有了人情味,处罚才具有了激励的作用。
竞争———企业需要制造竞争环境,要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人尽其才。企业在制度中应确定竞争的框架,领导者要营造竞争的氛围,引导员工良性竞争,而不是攀比。
公正———公正是整个激励机制中最基本的部分,失去公正,将产生负激励。平等不等于公平。公平需要制度来保证,而不能由领导者个人的好恶来决定。领导者只有出于公心,才能做到公正。领导者要做的是公平的环境,让你的员工感到安全,激励机制才会发挥作用。
授权———好的领导和好的管理者必须学会授权。授权必须要有制度和程序作保证。授权的意义第一是信任,信任本身就是激励。第二是给与被授权人一个舞台,为其创造一个展示才干、便于晋升的机会。
总之,激励是管理,更是艺术。激励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激励应得到企业全体员工的响应。企业文化中的价值认同是衡量企业活力的标准,领导和激励都是企业文化。科学的激励机制需要在企业成长过程中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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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殡葬管理办法》和《××市殡葬管理条例》,确实保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与区政府签订的《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任务的顺利完成,开创我区殡葬工作新局面,结合我区殡改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全区4个乡(镇)和12个街道办事处及各乡(镇)政府镇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主管殡改工作的领导。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百分制)
(一)火化率(70分),
1、完成全年火化任务,火化率达到百分之百。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超一个百分点加1分。
(二)推碑平坟(15分)
完成耕林地、道路两侧、水库堤坝、风景名胜区等地的平(迁)坟推碑任务。完成任务的得15分,未完成的为零分。
(三)殡葬执法(5分)
1、建立殡葬管理执法队,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者,及时依法查处。(1分)
2、群众举报土葬案件能及时处理,对拒不服从处理的强制启尸火化。(3分)
3、对违反殡葬管理的党员、干部能按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处理。(1分)
(四)管理机构(4分)
1、成立殡改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正常开展工作。(2分)
2、辖区内村(居)委会全部成立殡改领导小组。(1分)
3、辖区内村(居)委会设立有殡改联络员。(1分)
(五)革除丧葬陋习(3分)
各村建立红白理事会,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辖区内无丧事大操大办现象和封建迷信活动。
(六)规章制度(3分)
把殡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殡改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关于殡改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考核时间
每年1月上旬对上一年度的殡改工作进行考核。,
四、考核办法
(一)各乡、镇(街道)每年1月5日前对上年度的殡改工作进行自评,并将辖区内的殡改工作进行考核和自评的有关材料报区民政局。
(二)区民政局在1月中旬对各乡、镇(街道)殡改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区政府在全区予以通报。
五、奖罚办法
考核结果将作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年度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凡年度考核分数达到110分以上(含110分)的,由区政府通报表彰,奖励乡(镇)人民币5万元,街道办事处人民币1万元,且每增10分再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励镇长(主任)、主管殡改工作领导各人民币1500元。
(二)凡年度考核分数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110分以下的,由区政府通报表彰,奖励乡(镇)人民币3万元,街道办事处人民币5000元;奖励乡、镇长(主任)、主管殡改工作领导各人民币1000元。
(三)凡年度考核分数100分以下80分以上的,由区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乡(镇)人民币3万元,街道办事处人民币1万元;给予乡(镇)长(主任)、主管殡改工作领导警告,并处罚人民币1000元。
(四)凡年度考核分数80分以下(含80分)的,由区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乡(镇)人民币5万元,街道办事处人民币2万元;给予镇长(主任)、主管殡改工作领导警告,并处罚人民币1500元。
1.1为明确奖惩的考核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版权所有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工作本身的奖励三种。
3.2.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3.2.2行政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奖励:授予先进员工、先进职员等称号、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记功、记大功、职务晋升。
3.3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嘉奖通报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4.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4.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3.4.4增收节支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4.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4.7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4.8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功通报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5.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5.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5.4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5.5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5.6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3.5.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5.8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5.9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5.10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5.11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3.5.1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5.13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6.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6.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6.3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6.4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者。
3.6.5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3.5.5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6.6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6.7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6.8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9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7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8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9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嘉奖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奖金)、减薪。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4.4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10元。
4.5.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5.2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厂牌者。
4.5.3在办公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4.5.4在车间吃东西者。
4.5.5上班时间闲聊说笑者。
4.5.6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4.5.7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4.5.8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4.5.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5.10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4.5.11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2参会人员迟到者。
4.5.1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堆放杂物者。
4.5.14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
4.6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20元。
4.6.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6.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6.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6.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6.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领导者。
4.6.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6.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五人次(含)违反4.5条规定者。
4.7对具有4.5条、4.6条所列行为(4.6.7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对具有4.6.7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人事部开具惩戒通知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写《惩戒通知单》。《惩戒通知单》一式三联,人事部留一联,转会计室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知达当事人。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版权所有
4.8.1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或仪器、设备损坏,情节轻微者。
4.8.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4.8.3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4.8.4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4.8.5妨害现场工作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4.8.6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酗酒者。
4.8.7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者。
4.8.8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4.8.9培训旷课,或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8.10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4.8.11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8.12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4.8.14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4.8.15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关键词负激励企业管理正激励
1引言
众所周知,激励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确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石,是企业管理中的精髓组成部分。激励一词,《辞海》解释为“激发使振作”,即激发人的动机,诱导人的行为,使其产生一种内在的动力,朝着所期望的目标努力的过程。顾名思义,所谓负激励就是对个体的违背组织目标的非期望行为进行惩罚,以使这种行为不再发生,使个体积极性朝正确的目标方向转移,具体表现为纪律处分、经济处罚、降级、降薪、淘汰等。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企业家们非常重视正激励,而往往忽略了负激励的作用,因此,本文谈一谈负激励在企业管理中的运用。
2负激励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2.1负激励是控制员工行为的一条隐性“止步线”
就像道德与法律的界线一样,逾越了道德的界线必然受到法律的惩处,负激励也是如此,企业一般都设有日常的行为准则、管理制度等,超出了这个准则、制度必然受到一定的制裁。当然,负激励的措施和手段大部分存在于企业的相应管理制度中。负激励作为一条“止步线”,也许作为一名企业员工很少注意到,实际上却起到控制员工行为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日常的潜移默化中,员工自觉或不自觉地已经接受了这种负激励制度的约束,无形之中给企业的管理行为带来一种持续良性循环效应。比如,在制度中规定“上班迟到一次扣薪100元”,所有的员工都知道不能迟到,否则会被处罚,正常情况下,员工自然而然地养成了按时上班的习惯,管理者其实只应用了一条负激励的约束机制,就管住了整个企业的劳动纪律,可见,这条隐性“止步线”多么重要。
2.2负激励可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以上谈到负激励制度通常是约束员工行为的界线,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员工都会遵守约定的法则,正如,并不是有了法律所有的公民都会守法一样,总有些员工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不然,这些法律制度和企业负激励制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也就意味着,当一些员工逾越这些约束时产生的后果将得到相应的处罚,而这种处罚的性质是强制性的、威胁性的、起震慑作用的,往往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真正使员工在心理上接受对企业管理行为的敬意,从而提高对自我行为的管理。例如,假设在一个企业中本月有3人次上班迟到,企业当月对此3人各扣薪100元,并予公告,就会使员工意识到,这种负激励的手段不是摆设,而是很好地维护了企业的劳动纪律。
2.3负激励对员工心理的影响经常大于正激励
所谓正激励就是对个体的符合组织目标的期望行为进行奖励,以使这种行为更多地出现,提高个体的积极性,主要表现为对员工的奖励和表扬等。但是,正激励对员工的心理影响在逐步淡化,特别是对于高薪白领阶层,有调查表明,在中国月薪高于5000元的阶层,对于奖励额度在10%以下的激励,绝大多数人员表示“没感觉”,原因是相对于其较高的薪酬总额来说,这一点奖励是微不足道的,也难怪他们无所谓,并且经常性的表扬也会落入习以为常“惰性”的圈套。而负激励的心理影响却是巨大的,并且具有双重性,从物质的角度看,本来正常情况下就能得到的没拿到还被处罚,损失是双倍的,更重要的是精神上受打击,心理波动可想而知,企业正是通过负激励的方式从心理上的影响达到影响其行为的目的。如上例,一个白领迟到被扣薪100元并公告,此白领很担心员工对他的认识改变,对他的心理影响不是能以金钱来衡量的。
2.4负激励的正效应
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人们往往会想到负激励起到的是负效应,恰恰相反,我们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就是要通过负激励起到正效应。上述谈到的“止步线”也好、以儆效尤也好,所有的负激励措施或手段都是为规范员工行为、为企业管理行为服务的。日前,一份研究报告认为,当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职务能上不能下、工资能增不能减,年度考核只有优秀、称职,没有或极少数不称职”等诸多现象的产生,源于没有负激励制度,最终导致整个集体缺乏激情与活力,创造性和积极性不高。从上述案例分析,可能一次处罚对当事人来说是负面的、消极的一面,但是应该看到,如果没有这些负激励的措施,对员工的错误行为放任自流,可想而知一个企业的命运将会如何,其实这只是对少数人的处罚,效果是使大多数人遵守企业的“游戏规则”,正面效应远远大于负面效应;对于当事人来说,负面影响也只是一时的,只有他认识到错误并加以改正,最终的结果才是正面的。
2.5负激励的执行不能产生偏差
在宪法中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负激励也是如此,在企业管理行为中要做到“负激励面前人人平等”,它的执行比正激励要更为准确和适当,难度也较大。负激励在执行时往往不同于正激励,正激励通常偏向于“锦上添花”,多一点少一点,员工不太会计较;而负激励则不同,一旦产生偏差,员工就会斤斤计较,会导致企业管理者的权威受损,甚至导致企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例如,一个员工迟到,决不能因为员工说他在途中塞车,没有主观错误而放弃对其处罚,否则下次因“塞车”迟到的人会越来越多,因为管理者根本不可能去落实是否真的塞车,管理者还可以这样理解:既然知道上班高峰期有可能塞车,那为什么不能提早一点出发呢?更不能因人而异,如某领导的太太或亲戚迟到而放弃对其处罚,那么,所有制度将会流于形式,企业管理必然陷入混乱的状态。
2.6在负激励面前管理者要以身作则
作为企业的领导阶层,管理者要舍得“亏”自己,要陪同员工接受应负担的责任,让员工心服口服。在电力行业中,日常管理中多年采用《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违章记分管理办法》是两个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这两个办法对员工的行为做了详细界定,绝大多数是负激励的措施,少数为正激励措施,其中很好的一部分是下一级员工受到处罚,上级管理者要受到一定比例的连带处罚,理论依据是既然下级员工犯错上一级至少要负管理责任,这种负激励的连带处罚措施执行时更具操作性,上级可以理直气壮。还有一个下属企业,建立“三德银行”管理办法,即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管理的范畴从八小时以内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给每一位员算“三德”的本金,受到的处罚作为“三德”的贷款利息,奖励作为存款利息,而对领导层的连带责任更严厉,“三德”的积分是全公司员工的平均值,该制度受到员工的极大认同。
2.7正确把握负激励的力度和尺度
现代管理理论和实践表明,在员工激励中,负激励给员工造成工作不安定感,同时还会造成员工与上司关系紧张,同事间关系复杂,有时甚至会破坏企业的凝聚力。过于严厉的负激励措施容易伤害员工的感情,使员工整天处于战战兢兢的状态,不敢越雷池一步,很容易抹杀员工创新能力和积极性;负激励措施太轻了,员工不当回事,处罚与不处罚差不多,不痛不痒,起不到震慑作用,又达不到预期目的。因此,负激励的运用一定要注意把握一个“度”,对于不同的员工群体,有时还要区别对待。在《三国演义》中诸葛亮对待关羽、张飞可以说成功使用了正、负激励,他对关羽恩崇有加,时常赞许,而对张飞则恩威并重,时常加以贬惩,其结果使两位虎将都焕发出超常的能量。在柔性管理的企业中,负激励尺度的把握尤为重要。例如,在一个以商贸为主的公司,对于产品推销员的考核,业务量的设置要准确适当,在通常情况下,设置的量要使大多数人通过一定的努力都能完成的合理数量,如果要求过高、业务量过大,一旦未完成就严加处罚,那么推销员的积极性将大大受挫。
2.8物质负激励与精神负激励相结合
以上提到了很多负激励的措施,其中有物质的,如经济处罚、降级、降薪等,也有精神的,如批评、警告、降职等。物质负激励与精神负激励都是负激励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相辅相成。
众所周知,激励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确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石,是企业管理中的精髓组成部分。激励一词,《辞海》解释为“激发使振作”,即激发人的动机,诱导人的行为,使其产生一种内在的动力,朝着所期望的目标努力的过程。顾名思义,所谓负激励就是对个体的违背组织目标的非期望行为进行惩罚,以使这种行为不再发生,使个体积极性朝正确的目标方向转移,具体表现为纪律处分、经济处罚、降级、降薪、淘汰等。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企业家们非常重视正激励,而往往忽略了负激励的作用,因此,本文谈一谈负激励在企业管理中的运用。
2负激励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2.1负激励是控制员工行为的一条隐性“止步线”
就像道德与法律的界线一样,逾越了道德的界线必然受到法律的惩处,负激励也是如此,企业一般都设有日常的行为准则、管理制度等,超出了这个准则、制度必然受到一定的制裁。当然,负激励的措施和手段大部分存在于企业的相应管理制度中。负激励作为一条“止步线”,也许作为一名企业员工很少注意到,实际上却起到控制员工行为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日常的潜移默化中,员工自觉或不自觉地已经接受了这种负激励制度的约束,无形之中给企业的管理行为带来一种持续良性循环效应。比如,在制度中规定“上班迟到一次扣薪100元”,所有的员工都知道不能迟到,否则会被处罚,正常情况下,员工自然而然地养成了按时上班的习惯,管理者其实只应用了一条负激励的约束机制,就管住了整个企业的劳动纪律,可见,这条隐性“止步线”多么重要。
2.2负激励可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以上谈到负激励制度通常是约束员工行为的界线,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员工都会遵守约定的法则,正如,并不是有了法律所有的公民都会守法一样,总有些员工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不然,这些法律制度和企业负激励制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也就意味着,当一些员工逾越这些约束时产生的后果将得到相应的处罚,而这种处罚的性质是强制性的、威胁性的、起震慑作用的,往往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真正使员工在心理上接受对企业管理行为的敬意,从而提高对自我行为的管理。例如,假设在一个企业中本月有3人次上班迟到,企业当月对此3人各扣薪100元,并予公告,就会使员工意识到,这种负激励的手段不是摆设,而是很好地维护了企业的劳动纪律。
2.3负激励对员工心理的影响经常大于正激励
所谓正激励就是对个体的符合组织目标的期望行为进行奖励,以使这种行为更多地出现,提高个体的积极性,主要表现为对员工的奖励和表扬等。但是,正激励对员工的心理影响在逐步淡化,特别是对于高薪白领阶层,有调查表明,在中国月薪高于5000元的阶层,对于奖励额度在10%以下的激励,绝大多数人员表示“没感觉”,原因是相对于其较高的薪酬总额来说,这一点奖励是微不足道的,也难怪他们无所谓,并且经常性的表扬也会落入习以为常“惰性”的圈套。而负激励的心理影响却是巨大的,并且具有双重性,从物质的角度看,本来正常情况下就能得到的没拿到还被处罚,损失是双倍的,更重要的是精神上受打击,心理波动可想而知,企业正是通过负激励的方式从心理上的影响达到影响其行为的目的。如上例,一个白领迟到被扣薪100元并公告,此白领很担心员工对他的认识改变,对他的心理影响不是能以金钱来衡量的。
2.4负激励的正效应
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人们往往会想到负激励起到的是负效应,恰恰相反,我们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就是要通过负激励起到正效应。上述谈到的“止步线”也好、以儆效尤也好,所有的负激励措施或手段都是为规范员工行为、为企业管理行为服务的。日前,一份研究报告认为,当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职务能上不能下、工资能增不能减,年度考核只有优秀、称职,没有或极少数不称职”等诸多现象的产生,源于没有负激励制度,最终导致整个集体缺乏激情与活力,创造性和积极性不高。从上述案例分析,可能一次处罚对当事人来说是负面的、消极的一面,但是应该看到,如果没有这些负激励的措施,对员工的错误行为放任自流,可想而知一个企业的命运将会如何,其实这只是对少数人的处罚,效果是使大多数人遵守企业的“游戏规则”,正面效应远远大于负面效应;对于当事人来说,负面影响也只是一时的,只有他认识到错误并加以改正,最终的结果才是正面的。
2.5负激励的执行不能产生偏差
在宪法中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负激励也是如此,在企业管理行为中要做到“负激励面前人人平等”,它的执行比正激励要更为准确和适当,难度也较大。负激励在执行时往往不同于正激励,正激励通常偏向于“锦上添花”,多一点少一点,员工不太会计较;而负激励则不同,一旦产生偏差,员工就会斤斤计较,会导致企业管理者的权威受损,甚至导致企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例如,一个员工迟到,决不能因为员工说他在途中塞车,没有主观错误而放弃对其处罚,否则下次因“塞车”迟到的人会越来越多,因为管理者根本不可能去落实是否真的塞车,管理者还可以这样理解:既然知道上班高峰期有可能塞车,那为什么不能提早一点出发呢?更不能因人而异,如某领导的太太或亲戚迟到而放弃对其处罚,那么,所有制度将会流于形式,企业管理必然陷入混乱的状态。
2.6在负激励面前管理者要以身作则
作为企业的领导阶层,管理者要舍得“亏”自己,要陪同员工接受应负担的责任,让员工心服口服。在电力行业中,日常管理中多年采用《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违章记分管理办法》是两个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这两个办法对员工的行为做了详细界定,绝大多数是负激励的措施,少数为正激励措施,其中很好的一部分是下一级员工受到处罚,上级管理者要受到一定比例的连带处罚,理论依据是既然下级员工犯错上一级至少要负管理责任,这种负激励的连带处罚措施执行时更具操作性,上级可以理直气壮。还有一个下属企业,建立“三德银行”管理办法,即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管理的范畴从八小时以内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给每一位员算“三德”的本金,受到的处罚作为“三德”的贷款利息,奖励作为存款利息,而对领导层的连带责任更严厉,“三德”的积分是全公司员工的平均值,该制度受到员工的极大认同。
2.7正确把握负激励的力度和尺度
现代管理理论和实践表明,在员工激励中,负激励给员工造成工作不安定感,同时还会造成员工与上司关系紧张,同事间关系复杂,有时甚至会破坏企业的凝聚力。过于严厉的负激励措施容易伤害员工的感情,使员工整天处于战战兢兢的状态,不敢越雷池一步,很容易抹杀员工创新能力和积极性;负激励措施太轻了,员工不当回事,处罚与不处罚差不多,不痛不痒,起不到震慑作用,又达不到预期目的。因此,负激励的运用一定要注意把握一个“度”,对于不同的员工群体,有时还要区别对待。在《三国演义》中诸葛亮对待关羽、张飞可以说成功使用了正、负激励,他对关羽恩崇有加,时常赞许,而对张飞则恩威并重,时常加以贬惩,其结果使两位虎将都焕发出超常的能量。在柔性管理的企业中,负激励尺度的把握尤为重要。例如,在一个以商贸为主的公司,对于产品推销员的考核,业务量的设置要准确适当,在通常情况下,设置的量要使大多数人通过一定的努力都能完成的合理数量,如果要求过高、业务量过大,一旦未完成就严加处罚,那么推销员的积极性将大大受挫。
2.8物质负激励与精神负激励相结合
以上提到了很多负激励的措施,其中有物质的,如经济处罚、降级、降薪等,也有精神的,如批评、警告、降职等。物质负激励与精神负激励都是负激励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