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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烟花爆竹在生产、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发生爆炸、伤亡事故、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烟花爆竹是指民间燃放的烟花(包括礼花弹)、爆竹等。
第三条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劳动、公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管辖地区内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章开办企业的条件
第四条生产、贮存烟花爆竹的工厂、仓库选址应远离居民聚居的地方和风景名胜区。厂、库区与周围的水利设施、交通要道、桥梁、隧道、高压输电线路、通讯线路、油气管线等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现行有关安全规范的规定。在规定的安全距离内,任何人不准进行爆破、明火作业,不准增建任何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第五条厂区内应合理布局,划分生产区与生活区,生产区内的危险工序和一般工序不得混合布局。
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配有掌握烟花爆竹生产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生产工人需进行技术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凡外聘烟花爆竹技术人员,应聘人应持有常住地的县或县级以上劳动部门考核的证明。未经考核的,不能受聘为技术人员。
第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列入生产人员编制。
第八条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由县、市企业主管部门、公安、劳动部门审查批准,经审查具备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方能开工建设;竣工后,经批准部门和同级劳动、公安部门检验,符合现行有关安全规定的,发给《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然后向所在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方准生产。劳动部门对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实行监察。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各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主管部门和企业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定详尽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对各工种均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生产工艺流程中的各个有药工序,均应贯彻少量、多次、勤运的原则,严格实行定人限量领料,限量存料,设立足够的中转收发库,不得在工作现场超量存放。
第十一条要实行文明生产,定期清扫工作现场,清除药尘和余药。应划定专门的场地用于焚毁余药、废药、药尘和生产垃圾。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企业的有药工房和仓库一律不得使用明火照明、取暖或进行其它作业,生产区内应安装避雷设备。严禁吸烟,所有电气及设备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及其它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三条盲、聋、哑和肢体有残疾等不适合火工品生产的人员,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生产。从事有药工种操作的人员上班时,不得穿戴化纤织物制品。
第十四条严禁任何人携带火柴、打火机、怀炉和穿着硬底鞋、有钉的鞋和高跟鞋进入厂区。机动车辆进入有药工区和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时,必须安装可靠的火星熄灭器或防护罩。
第十五条凡是接触药物的工序严禁使用铁质材料、塑料和化纤材料制成的工具进行筛药、装药等。
第十六条制药设备要专机专用,避免药物混杂。变换产品时应彻底清洗设备。
第十七条生产企业为抽测产品质量而燃放烟花爆竹时,应选择在远离厂区、仓库200米以外的安全地区建立专用场地。
第十八条企业要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新工人入厂或工人调换工种均应进行技术培训,了解所接触药物性能,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企业应为每个工人建立安全技术考核成绩档案。考核成绩应作为工人任用、升级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十九条烟花爆竹企业为发展生产而组织的厂外加工点和加工户的安全应由企业负责。从事制、装、配药、上引、搓引、切引等危险工序不得发给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加工户和加工点。
第二十条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员是各项安全法规、制度的直接执行者和监督者,必须选择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办事认真、熟悉业务的人员担任。安全员应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安全员有权抵制企业领导违反安全制度的生产部署,有权停止违章作业,有权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揭发有关的违章人员与违章事实。
第四章烟火药管理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在投产前对原料进行质量检验分析,纯度不符合标准的不得投产。
第二十二条投产前必须对烟火剂配方及其物理、化学性能做出鉴定,并根据这些性能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使操作者了解药物特性,掌握操作要领和防范措施。
第二十三条严禁生产拉炮、摔炮、砸炮和发令纸(打火纸)等经撞击、挤压、摩擦即可自燃、爆炸的产品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的危险产品。
外贸出口产品和特需产品需经省级企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后,按合同规定组织定点生产。
第二十四条为了保障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下述药物和配伍禁止用于烟花爆竹:
(一)烟火剂中不得使用氯酸钾作氧化剂。单发装药量大于0.05克的爆竹,不得使用氯酸钾作爆响药剂;单发装药量小于0.05克的爆竹,如使用氯酸钾做爆响剂的,其配方比例一般控制在20%,最高不得超过28.6%。
(二)爆竹药中禁止使用雄黄与氯酸钾、硫化锑与氯酸钾的配伍,一律不得使用赤磷。
(三)严禁使用热感度受热五秒钟内低于200℃即可爆燃的任何配方生产烟花爆竹。
(四)严禁使用冲击感度为40厘米/5公斤,爆炸率大于60%的配方;摩擦感度压力为2公斤/平方厘米,摆角80°,爆炸率大于60%的配方生产烟花爆竹。
(五)禁止使用毒性大的原料或燃烧产生有毒气体的原料。
第二十五条烟火剂配制后严禁碾磨,搬运中要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摩擦、撞击和高温。混合、筛选赤磷时必须在水中进行。不得使用变质(酸)的淀粉粘合剂。
第二十六条采用湿法制作的烟火剂颗粒,应随做随即摊开通风干燥,严禁将未干燥的颗粒集中堆放,药物进行干燥时如需翻动或收取,必须待温度降至30℃以下才能进行。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制定严格的药物管理制度,氧化剂与还原剂,固体可燃剂与液体可燃剂,氯酸钾与其它氧化剂等要分开存放,禁止混装在同一库室内。余药要指定安全地点、专人及时处理,不得收进仓库。
第五章仓贮与运输
第二十八条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和经销单位均应设立独立的仓库和库区,仓库建筑应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库区要装设避雷设施,划定消防信道并始终保持畅通无阻。
第二十九条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库区内严禁烟火。仓库不得用于贮存产品以外的其它物品。进入库区的机动车必须加装防火装置。
第三十条运输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专车运输、专人押运,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在一起运输。
第六章购买与销售
第三十一条不合格的产品、半成品和引线等应就地销毁,不得出售。
第三十二条烟花爆竹的收购、批发业务只能由政府批准的部门经营。任何经营单位不准收购未经批准企业生产的产品。生产企业除经批准的专门销售点外,不得向非经营单位和个人批发出售产品。
第三十三条在国内市场销售的一切烟花爆竹产品都需在产品上或小包装上用中文注明生产厂名、厂址、出厂日期和注册商标。并在包装内附《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必要的使用说明。出口转内销的烟花爆竹必须在小包装上附加中文说明书后,方准在国内销售。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生产、贮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中,存在不安全隐患,经指出仍不整改的,有关部门责令限期停产整顿,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到期仍没有改进的,有关部门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事故的,应追究生产企业的责任,并赔偿事故损失。
第三十六条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批准设立烟花爆竹企业、网点、专业户,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同意停产整顿企业复工的个人和部门,除勒令停止生产外,对批准人及经营者应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烟花爆竹行业安全评价的定义就是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特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判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程度。
1提出要求完善评价
安全评价的目的是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应用安全工程原理和方法,对烟花爆竹企业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价,提出预防、控制、治理的对策措施,为烟花爆竹企业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同事也为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提供科学依据。企业对安全评价的要求是:
1.1 得到全面的安全咨询,尽可能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进行全面系统评价;
1.2 全面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指出重大隐患,并能提出应该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1.3 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危险场所进行识别,并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1.4 全面审查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的合格性、工厂设计的规范性,消防措施的符合性;
1.5 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6 客观、科学、公正地进行系统分析,并作出合理的结论;
1.7 有明确的评价程序,提出具体的时间要求;
2高度重视 积极配合
企业在认识上应高度重视,要把安全评价作为安全咨询、安全管理学习的好机会,认识到安全评价是一种技术服务的专家行为,具有对安全生产风险的预测性和推理性,能够提供咨询服务,需要做好配合工作。
2.1 做好准备
首先要领导重视,成立班子,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其次要组织学习评价导则,按照导则的要求完善资料(应提交的评价资料、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记录、图纸、企业简介、各种证照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等。)要为评价机构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工厂布局图,生产安全设施名录;产品范围,包括产品级别和产品类别,其中产品级别是指《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中的A、B、C、D级,产品类别包括喷花、旋转、旋转升空、升空、吐珠、小礼花、磨擦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爆竹、礼花弹、组合烟花及其它;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其人员;相关人员培训资质证明;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或手册;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证明;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产品烟火药剂安全性能检测报告;主要产品的技术文件(产品结构图、药物成份表、工艺规程、产品企业标准);工房及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和工具,消防设施和设备,主要原材料清单。
在准备过程中要进行相关人员培训,同时进行自查,提供给评价机构一个真实的生产状况。
2.2 现场评价
指定专门的陪同人员(一般是安全主管)和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提供工作场地及办公设施。提供完整的资料、起初的企业现状;针对整改意见,及时进行资料完善、安全设施整改等;及时与评价人员沟通、交流;增加必要性的安全投入。
3针对自身的情况严格评审评价报告
烟花爆竹企业拿到报告后,要认真审核报告,审核内容有: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审核报告的全面性、完整性,是否涵盖了企业生产的所有品种、所有范围;审查报告的真实性,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重点审查不合格项是否与实际相符,审查整改措施的可操作性,应该符合及经济有合理的原则,审查结论是否客观公正。
一、狠抓隐患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1、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推进各经营单位加大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组织开展夏季高温时段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专项检查,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对储存库房重点安全设施和部位的安全管理和监控。
2、发挥好乡镇安监所的监管作用。指导乡镇安监所按照市局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检查表》,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实现零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3、批发企业启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联网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
4、强化合作意识。加强与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力度。
5、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力争查处一批烟花爆竹违法典型案件,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安全监管的震慑作用。
二、强化经营者安全基础建设,落实经营者安全主体责任
6、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及告知书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把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7、继续大力推进烟花爆竹企业改造提升。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标准规范,继续进行安全设施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8、督促并指导批发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评审和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9、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批发企业规范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将流向信息化管理作为对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规定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的企业和产品,采取“封存、退回”等措施,确保流向登记工作落实到位。
10、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稳步运行,在现有2家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3级到标的基础上,要求企业不自我降低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运行,实现安全生产持续改进。
11、进一步规范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安监〔2014〕30号),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台账,规范进货渠道和产品储存。
三、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安全有序发展
12、严格烟花爆竹产品市场准入。配合市局做好对拟进入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生产企业资质组织审查认定,督促批发企业严格按照市局公布的2014年入连销售的烟花爆竹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实施采购,不得私自购买公示名单以外的烟花爆竹产品。
13、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买卖合同的检查,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工商总局、公安部制定的买卖合同式样(GF-2012-0115),如实全面详细规范填写合同中各项内容,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的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供货单位必须是市安监局确定的本年度定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禁止假冒企业产品进入我县市场。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安全发展”为指导,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责任制落实、深化“打非治违”、深化预防为主、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深化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对高危行业的执法监察,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全区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服务。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目标
(一)主要任务
1、围绕上级业务部门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年”活动,全面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按照执法计划,认真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3、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4、指导企业开展执法自查,提高全区执法监察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1、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完成率达到100%。
2、对监管的企业,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3、对危化企业、烟花爆竹单位每月检查1次,其他一般工商贸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
4、自主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不少于3次。
5、隐患复查整改率达到98%。
6、群众举报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7、行政执法过错案为零。
8、执法人员违法违纪事件为零。
三、人员、装备
(一)人员情况
监察中队现有执法人员3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装备情况
监察中队装备有执法车辆、办公设备、调查取证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监察中队装备明细》见附件一)
四、执法检查
(一)监管企业情况
1、监管企业基本情况:
监察中队监管企业61家。其中,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5家;烟爆经营单位10家;其他工商贸企业46家。
2、每月计划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将每月计划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全部建立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监管企业名单》见附件二)。
(二)监督检查频次
根据《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对列入执法监察计划的企业,结合企业的安全生产特点,坚持危化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每月检查一次,一般工商贸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的频率开展日常及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开展日常、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提高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1、危险化学品方面:对列入执法监察计划的企业的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执行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安全档案建立情况;应急救援器材配置及演练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情况等进行检查。
2、烟花爆竹方面:在重大节假日前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储存仓库的安全距离、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及产品存放量等。对检查中不具备许可证延期条件或没有完成重大隐患整改的,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生产延期或换证手续。同时,对流入我区的“三无”黑炮进行严厉查处。
3、一般工商贸企业方面:对列入执法监察计划的一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执行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安全档案建立情况;应急救援器材配置及演练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情况等进行检查。
在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时,可进行全面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进行执法检查。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依法采取下列现场处理措施:
(1)当场予以纠正;
(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
(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和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在全镇各行业、各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积极主动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党镇办、派出所、安全办、村建所、民政办、农机站、文化站、龙洞小学、小学、镇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2013年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制订重大隐患整治措施,协调重大隐患整改,督促检查全镇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汇报和通报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在镇安全办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内容
以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渔船、燃气、旅游、学校等领域为重点开展安全大检查。
消防方面:按“清剿火患”战役和季节防火要求,以派出所为主体继续加大对“三小”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和疏散通道的检查治理力度,重点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做到对易发生火灾的单位、场所,特别是“三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村、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已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必须彻底清除,重大隐患必须停产停业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方面:集中治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仓储经营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行为。对辖区的烟花爆竹存储仓库进行彻底检查,进一步加强业主和仓库管理员的安全忧患意识。
民爆器材方面:严格民爆物品监管,严防涉爆事故发生。
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和作业人员用火用电、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防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安全事故。
特种设备方面:全面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燃气方面: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储存、供应等设施设备安全落实情况;企业安全责任制、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以及事故应急演练,应急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车辆配置情况。
旅游方面: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景点、道路、酒店、游乐设施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一切事故隐患。
公路和水上交通方面:由镇政府牵头,镇辖各职能部门配合,定期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及农机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上报县级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学校方面:检查学校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情况,学生安全用电、用火,集体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度假时安全教育的情况,预防诸如火灾、校舍坍塌、楼梯拥挤伤亡等易发生事件。
此外,其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部门,也要结合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结束,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集中大检查阶段(6月初至7月底)。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安全办、派出所、农机站、重管办等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加强随县烟花爆竹市场管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户经营行为,县安委会、县应急管理局成立了随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管理稽查大队(以下简称稽查队),稽查队由随县盛和烟花爆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人员组建。为调动稽查队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以下考核管理办法:
一、职责范围
受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委托,稽查队依据《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管理随县烟花爆竹市场,稽查随县境内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规范烟花爆竹零售户经营行为。其权限为烟花爆竹市场监督管理、道路运输简易程序案件现场处理权;安全经营违规行为现场处罚权;烟花爆竹燃放事故现场取证、调解权。
二、分工安排
阮玉冰(队 长):负责稽查队全面工作。
朱 杰(副队长):协助队长处理稽查队日常事务,主管收缴非法商品建账登记、销毁处理档案整理;事故案件协调处理。
包 洋(队 员):全面完成队长、副队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管理稽查队车辆用油、保养、维修等,建立市场管理用车台账。
柳小龙(队 员):全面完成队长、副队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管理稽查队人员出勤登记等,建立日常下乡人员出勤台账。
陈 锐(队 员):全面完成队长、副队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登记、留存执法过程中影像资料等,建立案件、事故处理台账。
三、任务奖励
1、全年市场查访率达70%(查访天数/365天=全年市场查访率)。查访原则旺季实行全天候稽查,淡季以乡镇供销社(以下简称:基层社)要求稽查为主,自主稽查和联合稽查(联合公安、应急、供销社相关人员)为辅。属基层社要求巡查市场的必须到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与基层社搞好衔接,调整巡查计划,尽快到场巡查;属自主稽查和联合稽查的按既定计划、市场管理优劣等因素排表进行;法定节假日前后两周时间里,对全县市场进行全面摸排、缉私打假。
2、全年对随县境内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抽查率达60%以上;对零售户安全经营行为抽查率达100%,提出隐患整改意见1788条。
3、全年缴获非法商品达200批次,案值达5万元。超额完成任务且专户有结余时,超过部分全额奖补给稽查队,由队长按计划分配;未完成全年任务的,按比例扣罚年终绩效奖励,确因客观因素,导致任务不能完成的,经商议后再定。
4、经稽查队蹲守、排查线索破获的大案要案,按单次收缴商品价值给予一定奖励。案值1万以下的,按案值的5%给予奖励;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按案值的10%给予奖励,5万元以上的,按案值的20%给予奖励。(此案值不计入全年任务)
四、管理机制
1、优化管理机制,对收缴、处理非法商品全过程,公司实行全程监管。建立市场管理资金专户,对稽查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稽查队收缴的非法商品处理后款项全部进入专户核算,且专户资金用于稽查队和涉案经费支出。(如:稽查车辆加油、维修、保险、保养,人员下乡补助,稽查装备更新更换等)。
2、公司报请县社,经县社协调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派员参加市场稽查工作或探索委托执法的方式方法,增强执法力度。同时请示县社对各基层社传导市场管理压力,在稽查队下乡到各地进行查访时,基层社协调当地安委会、派出所给予帮助。
3、针对稽查队员在缉私打假过程中所面临的人身伤害等风险,公司在按照相关标准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前提下,再为稽查队员每人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降低其后顾之忧。
4、稽查人员下乡时,搞好廉洁自律,做到不吃拿卡要、不打牌赌博、禁止饮酒上岗,做好人身、车辆、商品的安全防范工作。查收货物时要注意外部环境,做好登记、取证工作,做好法规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不造成矛盾激化,做到文明进店、文明执法,更要维护好自身、公司及县社形象。
5、协助县应急管理局,县供销社搞好各基层社,各零售网点的日常安全监管,重点监管各零售网点的“三专四有”、安全距离、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储存条件、储量、各网点经营面积及专柜经营是否达标等,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与当地基层社报备,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6、稽查队下乡补助在完成全年任务专户有足够余额的前提下,给予稽查队员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年终考核兑现),未完成全年任务,无此项补助。该补助从市场管理资金专户中支出。
7、实行痕迹化管理。每次开展市场稽查前要填写《出勤表》(见附件1)。公司为稽查队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每天将执法录像、照片等资料上传至公司分管领导。
8、稽查队人员的年终绩效工资依此办法作为考核依据。
此考核管理办法从2020年5月1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司报请县社研究后,再另行补充。
附:稽查队人员出勤签到表
随县盛和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序号
日期
地点
出勤人员
备注
阮玉冰
朱杰
包洋
柳小龙
陈锐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春节将至,为确保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月20-22日
二、检查的重点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各社区要对辖区内重大活动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商场、集贸市场、医院、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学校、洗浴中心、“三合一”(生产、仓储、居住)建筑。检查疏散通道、楼梯等安全设施状况,用水、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2、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各社区要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每一个环节进行深入检查,重点查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仓储设施安全情况,教育引导群众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对发现的隐患,必须整改到位。
3、各类特种设备安全。各社区要结合辖区内和所属企业的情况,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类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强化现场管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4、前一阶段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对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元旦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限期整改隐患的落实到位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5、节日值班保卫。节日放假期间,各社区要落实节日值班和负责人带班制度,保证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执勤,及时传递安全生产信息,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三、参加检查的人员
本次检查将分六个组进行。检查分重点检查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将由街道组织,检查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派出所、消防大队各一名同志。全面检查将由各社区组织人员,成立五个检查组,由各社区主任亲自带队(各社区主任任检查组长)。并请参加检查的人员于1月20日上午八点半在街道二楼会议室集中。
一、危化品安全监管方面
(一)严厉执法,深化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扎实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批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未批先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
2.督促危化品企业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深入开展“治违”工作,重点治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使危化品企业“治违”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3.按照__危化16号文内容要求,继续开展危化品领域年度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危化品“老、小、差、危”企业,加大非事故处罚力度,促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要求变为企业的自觉行动。
(二)突出重点,大力提升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4.推进危化品企业转型升级和搬迁关闭。进一步加大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非民用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转型升级和搬迁关闭力度,督促当地政府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确定企业转型升级和搬迁关闭时间表、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持续推进办法,做好过渡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限时关闭化工企业危化品的排查,其所存危化品必须在关闭前清理完毕,强化设备设施拆除过程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利用行政许可这一抓手,稳步推进危化品经营单位个转企工作。
5.加快危化品企业安全条件提升综合整治。按照《__市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__年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开展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排查,督促企业聘请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在役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进行设计诊断,及时完成设计缺陷的治理工作。全面完成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改造;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完成60%以上;按要求推进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新项目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在设计阶段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要求,规范企业危化品安全信息收集和过程危害分析、规程制度完善和培训教育、承包商管理和特殊作业管理、设备设施维护和变更管理、生产准备和事故应急管理等过程管理,提高和规范安全管理水平。
6.推进化工园区(集聚区)规范化管理。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基层基础建设年要求,督促各地加强化工园区(集聚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确保监管力量和素质适应日常监管工作要求。按照浙政发〔__〕27号要求,落实化工园区(集聚区)定期开展区域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落实重点目标的安全监督监管措施,控制安全风险容量。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化工园区(集聚区)规范化管理调研活动,研究落实 “科学规划与建设、建立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严格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安全措施。认真学习上虞化工园区安全监管经验,积极推行强制更新设施设备、强制淘汰落后工艺、强制落实生产自动化改造、强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强制开展安全培训等“五项强制”措施。对“老、小、差、危”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区域,应按照“三个一批”,即淘汰关闭、扶持提升、发展培育一批要求,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7.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化品输送管道专项治理。进一步查清城镇危化品输送设施的分布走向、物料名称、权属单位、安全现状和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完成危化品管网全面检测、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各类管网的安全状况和安全风险等级等工作。按照国发〔__〕40号文件要求,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开展危化品输送管道违章占压和防护距离不足以及各类管道铺设重叠交叉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
8.强化危化品使用企业监管。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第57号)规定,开展相关企业的排查,推进各项工作措施,明确申报办证时限,及时完成许可任务,落实安全监管。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危化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等八类企业落实安全现状评价、相关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场所符合要求等措施。
(三)明确任务,着力推进危化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9.全面完成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以安全标准化各项安全措施有效运行为重点,突出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标准化建设;以落实安全规范、严格安全管理、运行安全体系为主要内容,利用企业自身力量,全方位推进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以督促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标准化自评为推手,促进各项措施落实。鼓 励有条件的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积极争创二级、一级安全标准化。进一步简化微型危化品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考核内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此类企业开展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
10、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和《__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办法》要求,督促企业完善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自查自纠自报、监管部门督查督办督导的管理机制。推行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逐月逐级向安监部门报告制度,建立四级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专用邮箱,对隐患排查、治理、销号进行动态管理,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危化品企业“先走一步、更深一层”的要求,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分析和控制,即风险点排查治理活动,自觉开展风险点(危险源、事故)预警告知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主动预防、前瞻防范。
11.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按照《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估,严格按照评估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积极参与“黑名单”和“十佳诚信”企业评定,促进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自我约束机制,自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
(四)打牢基础,努力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
12.严格按照省安监局等三部门《关于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的指导意见》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岗位条件,特别是安全管理负责人更应率先落实;严格执行危化品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加大化工专业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培养。推广海宁做法,开展企校合作办学(班),实施订单式、定向型化工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3.继续按照《关于印发<__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签约相关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或由镇(街道、园区)统一聘请专家为企业提供常年服务,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14.以县或化工园区(集中区、化工企业集中的镇和街道)为单位,推行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月度例会制度,通过开展工作汇报和经验交流、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15.完善《__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记录本》相关内容,进一步帮助企业弄清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方法,促使企业把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等要求融入到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之中,提醒企业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16.根据《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督促企业按时、按要求将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度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报县(市、区)安监局进行备案;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专业事故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简报表》和上半年、下半年本地区危化品事故统计表。
17.开展对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考核。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考核,进一步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并对考核结果通报公布。对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落实危化品监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坚决纠正办事拖拉、工作肤浅、消极怠工的行为。
18.全面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员工、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要以危化品企业为重点,大力培育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用典型引领,促进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习惯性违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严格许可,全力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
19.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严把危化品建设项目落户准入关,杜绝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等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和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在非化工规划区(集聚区)建设。加强对涉及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无法提供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专家论证书面意见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20.加强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产业布局和选址区域规划符合性、周边环境适应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性等内容;全面落实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安装紧急停车系统。
21.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项目应邀请省级安全专家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整改,整改完成情况要经安全评价服务机构和当地安监部门的确认。
22.严把危化品安全使用、经营许可关。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安全管理,按照经营进市场的要求,严控经营单位数量。严格许可证的注销、吊销和定期公告制度,未按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证延期的一律予以注销。根据行政许可分工,加强对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经营许可发证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23.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按照局行政审批管理制度要求,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统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内容,做到规范行政审批、严格受理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24.加大行政审批服务 力度。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思想,主动配合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度的实施;采取重大项目重点办理措施,开展模拟审批与企业按需审批相结合,在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再提速20%,不断提高审批效能。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
1.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完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体制机制,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的打击力度。切实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及村委会的“打非”责任,把“打非”工作落到实处。继续深化烟花爆竹企业“治违”工作,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切实加大处罚力度,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落实零售经营规范化建设。
3.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治理,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落实安全责任。以专店、专柜、包厢式专间三种经营方式为样式,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超量存放、超规格经营烟花爆竹产品处置力度,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4.充分利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打非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推行烟花爆竹安全协管员制度,在培训、试行、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协助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5.研究探索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布局、诚信设店、总量控制”的原则,科学构建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络;学习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监管计分管理办法,坚决取缔从事非法销售活动的零售经营店,建立安全、规范、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条件。
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方面
1.督促有关企业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并落实管理制度。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销售负责人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
2.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条件审查和相关备案等行政许可工作,做好证前审查与证后监管的结合,重点审查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完善性、针对性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入库(出库)台帐以及原始记录(证明)的完整性、一致性。
3.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加强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加大对季报、年报等数据填报的督促力度。
4.配合公安等部门,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积极参与禁毒委及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有关活动,认真完成分工任务。
四、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明确履行应急管理的科室、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和分管领导,理顺上下级关系;危化品大中型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2.加强危化品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嘉政办发〔__〕147号文件要求,加强危化品企业市级应急救援基地、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确保人员实际到位。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技能训练。要以危化品企业员工五项应急技能培训考核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制定年度训练、演练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训练。
3.加强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督促各县(市、区)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手册》,明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处置流程、指挥报告程序、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内容。健全以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力,危化品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4.深化危化品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备案工作,重点突出现场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所有重大危险源、重点工作岗位、要害部位都要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做到简明扼要、挂牌公示。督促各县(市、区)要在全面落实危化品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的基础上,制作危化品企业应急预案合订本;有重点、分步骤的推进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使用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
5.不断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储备。各县(市、区)要定期统计区域内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储备情况,建立应急情况下的调用机制,督促危化品企业配备与其生产相匹配的应急救援物资,加强承担危化品专业应急救援任务的企业或单位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
6.继续开展应急技能比武和应急救援演练。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员工五项应急技能培训考核参考标准》,充分利用第12个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这一平台,督促危化品企业开展技能训练、比武活动,提升企业员工应急技能训练的积极性。各县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为重点的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
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以全面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引导企业树立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自动自发,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和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监督各责任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促使安全生产步入正轨。
①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②统一制定并督促企业完善各类工作台帐和安全检查日志。
③督促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参加工伤保险和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④督促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存在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促使企业法人从要安全的意识转为要安全的具体行动。
⑤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率达100%。
二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街道“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成立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三大高危行业企业实行领导联厂干部联厂工作制和领导干部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街道相关部门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围绕创建__市安全生产示范街道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共同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①党政领导和安监员及企业之间建立了“一对一” 服务监管网络体系,即:一是党政领导联系指定企业,每月与联厂安监员在对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的同时,做到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街道领导向企业承诺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条龙服务,要求安监员认真履职,努力作为,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同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管理,杜绝违章,确保安全。三是街道与企业达成一种“安全生产是我们的共同责任”的共识,实现平安、稳定、发展格局。
②安监员联系企业:为便于对企业进行监管,调动安监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到“谁检查 谁负责 谁签字”,分成了三个日常检查小组,两个执法小组,确保了监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③健全企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厂长、专职安全员异动情况、联系方式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及时更新,确保能按时收到安全信息,准时参加有关会议,对无故缺席、迟到企业在会上通报,列入重点检查单位。
④严格企业逐月检查情况登记制度。安监员对企业检查时间、限期时间逐一登记,确保按时复查。
⑤在烟花爆竹生产行业率先推行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工作。每月选定排名靠后10位的企业为下月重点管理单位,联厂安监员对该类企业进行集中全面安全指导,着重督促企业完善落实21项安全管理制度,10类安全管理台帐,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安全隐患公示通报
⑥推进计划执法。联厂安监员根据当前工作形势和重点按要求制定月执法计划和年度执法计划,严格按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做到文明执法,避免盲目执法和乱执法。
1、坚持学习、例会制度。
坚持每周召开安监员周例会,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企业安全员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成员会议和不定期召开企业法人代表、安全员会议。会上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下发各项工作方案、各类资料文件,对前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对下阶段及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安排。
2、注重企业安全教育培训
①全面落实员工培训计划,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审批要求。督促企业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巡回大讲堂活动,至高温复产前,全部进行了安全培训,为确保各工贸行业生产安全,9月29日,安监站组织辖区内11家工贸企业100多名员工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安全知识培训。9-10月有针对性的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企业1.1级工序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分工种专业培训,参培人员共1100多人。
②对企业新职工进行认真摸底、造册,及时参加培训。
3、9月28日起__街道将全面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周报制,要求各企业周一上午将上周隐患自查自报周报表交至安监站,通过加压绷紧安全这根弦,形成倒逼的力量。
一是严把企业开复工审批关。春节复工和高温季节复产,均由联系企业厂安监员根据企业申报复工情况对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企业复工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对不符合要求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企业限期整改并做到及时复查,未达到
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工。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分时段、分步骤、有重点的解决一批长期存在并带有普遍性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难题。针对每项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例如机械和药问题、内筒装开口炸药使用模具问题。
三是隐患整改跟综制。对已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安排安监员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到位,每人一本隐患整改销号台帐,台帐每月交主管主任审阅一次,避免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长期存在。
四是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值班备勤,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防范,对企业随时进行抽查,确保节假日期间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安监站对三大高危行业检查共936家次,写出检查笔录936份,对存在安全隐患佳佳红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东风花炮厂、金峰花炮厂、__市天马山出口花炮厂、美丹__市美丹烟花制造有限公司、__市盛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等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1、认真开展烟花爆竹企业春节复工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
一是组织召开会议,落实专项行动内容。为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了企业法人代表、安全员会议,分别明确、强调了春节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有关要求,传达全市会议精神和要求,部署安排春季复工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将文件发放到了各企业。
二是督促企业开展节后复工工作。联系企业安监员指导企业组织召开管理人员和全厂职工的安全工作培训会议,加强企业内务建设,完善企业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企业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烟花爆竹企业春季复工百日安全生产自查表内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督促及时整治,并建立隐患台帐,同时要求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安监站。
三是严把企业开复工审批关。联系企业安监员根据企业申报复工情况对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企业复工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对不符合要求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企业限期整改并做到及时复查,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工。
2、积极开展“两节两会”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
一是召开了专题会议,重点部署了各企业加强停产前各项工作,清理好药物、半成品,打扫好环境卫生,安排专人值班巡逻,严格控制火源杜绝火灾,按照总库区周边不少于30米,其他工房周边不少于15米的要求砍伐好防火带,同时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文明祭祀。
二是督促企业做好节前企业停产准备工作。按照__市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企业停工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指导和检查。
三是告知企业节后复工要求。按照__市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安监站对复工的安全条件、复工审批程序在会议上进行了强调,确保辖区企业有序组织春节后复工。
四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了__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分为四个中队,由党政领导带队,明确了职责和要求。以__办事处名义颁发了禁火令,由各村(社区)组织宣传,并张贴在村民家中,特别是涉爆企业周边村民家中,不断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五是严格加强宣传、监管。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资料1000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和报告,采取相应措施,该停产的必须停产,该立案查处必须立案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决不姑息。
3、深入推进“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在天津滨海新区危化仓库爆炸事故后的要求:“各地要汲取此次事故的沉痛教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危险品的管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指示”。和李克勤总理徐守盛书记、杜家毫省长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9月18日我街道会同市公安局、安监局拆除原华远烟花制造厂30余栋废旧工房,继续实施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公共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燃气设施设备等九项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抓好客运车、校车、危货车等运输管理环节安全监管,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完善道路标识标牌、警示标志和道路安全基础设施,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要严格流向管理和经营、运输的资质资格审查,加强引火线、黑火药、电点火头、单基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酒精等危险品的管控。建筑施工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强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管,全面整改安全隐患。协助打非办做好打击非法生产工作。
4、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
一是成立了以工委书记吴世平为顾问,办事处主任殷志
民为组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二是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该项行动分成了七个检查组,由分管部门安全工作的党政领导带队,部门负责人牵头,对辖区各行业单位等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
5、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成品库、防静电危害等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安排部署了10月份烟花爆竹企业成品库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二是9.23-11.30烟花爆竹生产领域预防静电危害专项整治工作。12月对这两项工作进行了一次“回头看”,要求企业将隐患整改到位。三是开展烟花爆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烟花爆竹企业防火隔离带达标验收、加强烟花爆竹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6、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一是召开了辖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百日攻坚”专题会议;二是党政领导带队开展了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盛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公司进行立案查处;三是重拳出击开展烟花爆竹领域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和__市标准化安监站创建活动,今年我街道申报了创建__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和标准化安监站创建,__市标准化安监站创建已经__市安监局验收达标,__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现已按步扎实推进,全面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三自”系统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效能。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巡回大讲堂”或“员工分工种轮训”活动,促进安全教育培训真正进企业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村组、进家庭。
对安全生产监管实行分类管理、分段整治、分工种培训、分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