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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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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方案

第1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方案范文

成立新闻办公室,设立新闻发言人

至2010年4月底,各区县已全部成立新闻办公室,设立新闻发言人,并进入实际运作阶段。其中,浦东新区新闻办按副局级机构配置,崇明县新闻办按副处级机构配置,其他区县政府新闻办均为正处级机构。各区县新闻办均归口区县委宣传部管理。

部分区县增加了公务员编制和事业编制,还有区县在基层设立了新闻发言人(或新闻联络员)。其中,普陀、徐汇、青浦、虹口、长宁设立了两名以上(包括两名)新闻发言人,分别由区委和区政府相关人员担任。长宁、奉贤、闸北、普陀等区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担任新闻发言人,其余区县多由分管新闻工作的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目前,各区县新闻发言人信息已在市政府新闻办官方网站上公布。

在基层队伍建设方面,有15个区县在区县委办局设立了新闻发言人(或新闻联络员),14个区县在街道(乡、镇)一级设立了新闻发言人(或新闻联络员)。浦东新区和卢湾区在居委会(社区)也设立了新闻联络员,另有6个区县在企事业单位设立了新闻发言人。

目前,各区县累计出台各项新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86件,主要涉及新闻制度、新闻发言人建设、突发事件新闻应对方案及实施细则、舆情搜集与反馈制度等方面,使政府新闻工作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推进。

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实际运作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高度重视对区县新闻办建设与新闻的工作指导,积极推动市区联动开展新闻工作,各区县不断深入实践,着力强化新闻与应对工作。

强化新闻意识。随着建章立制、人员配备、培训演练等一系列政府新闻工作的推进,各区县对政府新闻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新闻意识不断加强。松江、青浦等区形成了新闻办负责人列席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的制度,全面深入了解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为把握新闻工作方向、制定重要口径奠定基础。这一制度表明,新闻工作已经成为这些区政府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意识已深入区领导班子的工作思维。

重视舆情研判工作。各区县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舆情研判工作机制,目前各类区县舆情产品共计28个,既有按日、周、月定时上报的,也有针对突发事件即时快报的,为及时掌握舆论动向、开展新闻应对提供了参考。部分区县在加强舆情研判工作的实践中摸索出一套独特而高效的运作方式,如嘉定区“加强自身力量、开展部门合作、购买社会服务、借助智库智慧”的“四轮”驱动模式,保证了舆情收集及时全面。

开展新闻工作。各区县积极开展新闻活动。一方面利用新闻会、新闻通气会、网络、书面、即时等形式主动对外新闻,另一方面组织和接受各种采访活动,完善采访点建设。此外,根据上海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新闻办的要求,积极配合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策划各种新闻和集体采访接待活动。至今,各区县已经举行新闻会百余次。

重视做好新闻应对。在主动新闻的同时,上海各区县也积极开展舆情应对。近期,浦东新区、闵行区、徐汇区、杨浦区、闸北区、松江区、青浦区等都出现了不少成功应对的案例。各区县对区域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新闻办,会商研判、积极应对。对市政府新闻办发出的重大舆情提示,及时拟定并提供应对口径。如黄浦区在接到“境外媒体对‘外滩设置金融牛’表示关注”的舆情后,快速拟定口径和宣传方案,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炒作,起到了防患未然的效果。闵行区针对“美国之音报道马桥镇失地农民示威抗议”及时拟定新闻口径并报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新闻办,第一时间澄清了失实报道。仅世博会开园以来,市政府新闻办已向多个区县发送《重点舆情通报表》10余张,都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了答复。

积极为世博顺利举行营造有利舆论环境

各区县新闻办紧紧抓住世博契机,在加强组织架构,加强人员配备,加强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世博主题开展针对性的新闻工作,为成功举办世博会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世博开幕前夕,各区县围绕做好世博期间舆论引导工作,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积极开展系列培训。浦东、黄浦、杨浦等区四套班子领导全部参加培训,多个区县还与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合作,从世博期间突发事件新闻应对的实际需求出发,广泛采取模拟、电视访谈等培训形式增强实战能力。宝山、长宁、黄浦、金山、徐汇、虹口、杨浦、闵行、奉贤、静安、卢湾、崇明、闸北、嘉定等区就世博期间的新闻、新闻应对和突发事件处置制定了规范性文件38件,使区县新闻工作与上海世博会宣传及媒体服务指挥部相关工作实现了对接,为做好世博期间舆论引导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世博期间,各区县抓住世博契机,加强网络和自主工作,重视阶段性新闻宣传的主题策划。在一系列工作的顺利开展下,各区县世博宣传不断形成亮点,取得良好效果。加强自主,强化市区联动

为进一步做好区县新闻工作,市政府新闻办最近举行各区县新闻发言人座谈会,积极推动区县新闻工作步入良性循环、有序发展的轨道。

加强自主,上海区县新闻制度尽决运转,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加强人力、提高水平、建立体制、规范机制。目前还没运转的区县在尽快运转起来,已经运转的区县正进一步提高水平,从新闻的内容形式、组织策划、评估总结等各个方面进行提高。

加强市区联动,实现各区县新闻办与市政府新闻办的工作对接、信息沟通。在日常新闻工作中,跨区县、具有全市意义的重大活动,到市政府新闻会平台进行。

加强网络建设,积极利用新媒体扩大政府新闻会的影响力。进一步规范了上海区县政府官网的“新闻”专栏建设,包括“书面”、“新闻会”和“突发事件新闻”三块;各区县加强了与东方网对接,及时将区县新闻的内容上传东方网。

第2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方案范文

关键词:检验检疫;网络舆情;对策

中图分类号:F203.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3月4日

近年来,国内外的每一重大事件,几乎都能在网络媒体上引起强烈反响和激烈辩论,形成规模较大、力度较强的网络舆论,对于有关部门的决策和施政产生了重要影响。随着快速发展的网络技术,急剧增加的网民规模,不断拓展的网络空间,使得网络舆论成为一种新的社会监督形式。由于网络传播的参与成本低,人气集聚快,传播规模和影响可以迅速扩大,使网络舆情发展的集聚效应日益凸显。基层检验检疫部门作为窗口服务部门,需要与广大客户直接接触,稍有疏忽就有可能成为检验检疫网络舆情的议题。可以说,互联网彻底改变了整个社会的舆论环境。基层检验检疫部门如何在做好把关服务工作的同时,做好网络舆情导控工作,为检验检疫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支持,是整个检验检疫系统所面临的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

一、基层检验检疫部门网络舆情导控工作现状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舆情愈演愈烈,作为代表国家履行政府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机关的检验检疫部门,同样面临着增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的任务。因此,基层检验检疫部门都十分重视网络舆情导控工作,对网络上可能出现的负面报道进行跟踪和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民众的正面引导工作,有效维护了检验检疫部门的良好声誉。当前基层检验检疫部门网络舆情导控工作现状是:

1、成立舆情导控小组。针对舆情导控工作的要求和特点,成立舆情导控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作为兼职舆情导控人员,舆情导控人员要在完成各自主要工作的基础上,保证高度负责地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研判和引导,高质量地完成网络舆情导控工作。

2、确定舆情导控重点。根据网络舆情的广泛性、隐蔽性和突发性等特点,确定了天涯论坛、和讯论坛、百度贴吧等在全国或者地方有较大影响力的论坛和贴吧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并把检验检疫、服务、收费等作为监测关键词,每日坚持浏览大量新闻和热点信息,确保涉检负面舆情得到及时发现和妥善引导。

3、制定舆情导控机制。按照“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置”的要求,制定了舆情导控机制,包括监测、预警、应对三个环节。一经发现检验检疫负面舆情,第一时间上报分管领导,根据具体内容制订处置方案,及时拿出统一的解释口径,杜绝负面舆情进一步的扩散和传播。

二、基层检验检疫部门网络舆情导控工作的难点与问题

网络舆情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个热点事件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很快就可以成为点燃舆论的导火索。而一些网络言论往往缺乏理性认知,比较感性化和情绪化,甚至将网络作为发泄个人情绪的场所,恣意宣泄不良情绪,然后通过互相感染,使这种情绪化很快发展成为有害的舆论。因此,和传统舆情相比,网络舆情直接性、突发性、互动性和偏激性的特点,给基层检验检疫部门及时合理应对相关网络舆情提出了挑战。

1、舆情处置方式单一,没有足够实践经验。对于舆情导控,各级检验检疫机构思想上都很重视,但是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很多工作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上,大多数的处置方式也是通过网络途径对负面舆情进行“冷”处理,舆情处置工作常处于被动状态。同时,处置方式仅仅停留在被动的应对方面,忽略了对现实发帖民众的正确引导,存在次生舆情危机的可能。

2、导控人员不够专业,没有经过正规培训。网络信息具有传播速度快、民众面广、不易检测等特点,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较强的敏感性和过硬的网络操作技能。但是目前基层检验检疫部门的网络舆情导控一般都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人员兼职做网络舆情导控工作,这些人员大多没有受过网络传播方面的专业培训,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应对口径不统一,缺乏与舆情导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也不具备对网络上突发事件的分析和解决能力。因此,如何解决网络舆情监控中的人才短缺问题已经成为基层检验检疫部门做好网络舆情导控工作的关键。

3、舆情导控各自为战,没有形成联动机制。目前,虽然基层检验检疫部门都配有专门负责舆情导控的工作人员,但是检验检疫兄弟部门之间、检验检疫部门内部科室之间都缺乏应对网络舆情的联动机制。而根据网络舆情导控工作的实践,每天晚上8点至凌晨1点之间是网络舆情爆发最多的时间段,而这个时间多为非工作时间,而且很多负面舆情都有较强的隐蔽性,仅看标题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一般信息而漏过,因此基层检验检疫部门对于网络舆情导控所形成的格局使得舆情导控效率偏低,检测成效不够明显。

三、基层检验检疫部门网络舆情导控工作措施与建议

基层检验检疫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有着其特殊的性质。因此,要解决当前检验检疫网络舆情处置过程中的问题,不仅要有专业化、系统化的理论支持,更要根据基层检验检疫部门的实际情况,从经验积累、人员培养和完善处置机制等方面入手,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检验检疫舆情导控方法。

1、正确引导网上舆情,抢占舆情应对主导权。要正确引导网上舆情,首先要了解舆情的出处,及时对不实进行澄清,避免因处置不当而产生的次生舆情危机。基于网络舆情的复杂性,检验检疫舆情导控手段也应该是多样化、多层次的。除了要第一时间进行网上处置以外,更要进行实地处置。一般在网上发表检验检疫舆情的民众心中或多或少带有对检验检疫部门的不满,只有第一时间调查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为发帖民众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彻底消除发帖民众心中的疑虑,才能彻底解决网络舆情危机。因此,推行多层次全覆盖的舆情处置手段十分必要。

2、加强专业人员培养,引导网络舆情话语权。舆情信息的采集离不开功能强大的计算机系统,但做好舆情导控工作还是需要专业人员来做。因此,要加大对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舆情导控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性的培训,通过专家讲座、经验交流、模拟训练等形式,不断提升舆情导控人员对于舆情的分析和处置能力,做到正确化解矛盾和引导舆论向健康方向发展。

3、优化部门联动机制,提升舆情导控渗透力。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网上引导联动机制,各科室(局)发现负面或者重大、敏感涉检舆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做到及早发现、共同应对、资源共享,各分支局之间、分支局与省局之间可以通过各种平台加强情况沟通,共同应对重点、难点、焦点舆情,在突发事件舆论导控中做到突出一个“快”字,力求一个“准”字,把握一个“稳”字。

4、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升检验检疫亲和力。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公开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增加民众现实投诉途径,基层检验检疫部门要通过加强接待、报刊宣传和民意调查等方式增加与民众的沟通,积极回应民众诉求,畅通途径消除可能产生的负面舆论。

主要参考文献:

[1]陈月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与舆情[M].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8.

第3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方案范文

[关键词]舆情信息 增值 模式 研究

一、当前信息工作的主要难点

1.技术系统阈限。

新媒体时代,海量信息突破人脑筛选研判的极限,而诸多偶发性因素使社会舆情更加复杂多变,这就需要通过技术创新,完善相关信息的收集渠道和方法,提高舆情信息监测分析的工作效率。目前,信息技术已被广泛应用在舆情监测和研究领域。专业的舆情监测系统,能通过对网络各类信息汇集、分类、整合、筛选等技术处理,形成对网络热点、动态、网民意见等方面的实时跟踪统计。舆情分析师在此基础上对事件进行倾向性统计与关注度趋势分析,可以为决策者提供科学化的信息服务。

人工智能的舆情系统,能够对突发事件、涉及内容安全的敏感话题进行跨时空分析和预警,但由此也衍生出“技术万能”的工作惰性。实际上,舆情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在语义识别、情感辨析方面存在较大的“瓶颈”阈限,在应对各类舆情事件的场域变量和约束条件方面,难以适应市场环境和用户需求无界等因素。只有将专业人士的宝贵经验、逻辑推理规则与系统结合,才能更好的实现人机结合,建立一条从事实认定到价值判断直至应对处置的“全程高速公路”。

2.采集信源失真。

是否能够有效进行舆情研判,关键在于舆情信息的收集和监测。面对复杂严峻的舆情态势, 各级政府部门开始组建自己的舆情信息队伍,建立专门的抓取渠道,并设计出科学的搜集流程,形成通畅的、可靠的舆情汇集系统。但是,这类由政府部门自身成立的信息机构,主要收集汇编群众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反馈,侧重于“听民意”而不是“问民意”,甚至会“报喜不报忧”,僵化为对本部门、单位、系统的决策印证。

在信息采集的过程中,信源受采集主体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客观条件的限制,会造成采集到的信息失真、过时、失效。主观因素有:决策者长官意志制约,信息采集者取舍不当或定向采集,查证信源不规范、文本核对不严谨等。客观条件主要指采集信息的方法误差,比如:抽样的偏差,计量的误差,调查问卷的设计不当,数据汇总失误等。凡此种种,都会制约舆情工作的分析深度和实用程度。

3.研判能力薄弱。

网络时代,媒体格局以及舆论生态的变化,显著改变着各级决策者对信息的需求。信息数据无限性和决策者关注能力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为舆情信息及衍生服务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在“一切皆可量化”的数据时代,决策者要想准确把握民意、避免误判,就必须通过第三方对舆情信息进行立体化、全局化、动态化研究,通过挖掘、分析舆情关联数据,对各种信息加以对照比较,从中提炼出与决策信息,为管理职能的正常履行提供必要的条件。

对舆情信息的把握和研判,对于舆情管理至关重要。因其专业化的要求越来越高,研判难度也越来越大。目前舆情报告主要不足在于:舆情信息研判一般化、同质化倾向较为严重,对舆情信息缺乏深度分析,对网络舆情的发展态势缺乏预见性,能影响领导决策的信息分析欠缺,服务地方党政部门的功能不足。在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舆情分析等方面,我们的舆情服务浅尝辄止,不仅缺乏连续性、系统性,还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与政府和社会的需求都有较大的差距。

4.工作机制滞后。

合理运行、高速运转的工作机制,是推动舆情信息工作科学合理运行的重要前提。面临舆情攻防新形势,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决策机构的工作部署和形势发展需要,通报舆情信息需求要点,对舆情信息进行科学筛选、深度提炼、量化统计,共同探求规律性的东西,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使舆情信息工作沿着为决策服务的方向有效运转。

舆情信息工作是一种群体劳动,这种劳动的组织形式又与工作机制的运行紧密连在一起。目前,舆情的引爆点和传播渠道正在从互联网转向移动互联网,舆情信息在新旧媒体之间出现了快速的跨界传播和强烈互动。舆情传播渠道之间的互动效应又导致本地舆情外溢、境外舆情倒灌,传统的内宣和外宣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舆情信息工作被舆情发展推着走,工作机制滞后导致对舆情信息双向互动、多频共振估计不足,给信息研判和利用带来相当难度。

二、信息增值开发的主要模式

1.广谱监测与重点筛选结合。

正确决策的出台,离不开信息工作的高度组织化与科学化,合理的信息构架将极大的丰富决策内容。由于传播技术的进步以及传播环境的日渐放开,信息呈现“爆炸”态势,但真正有价值的信息被大量垃圾信息所淹没,受众往往面对庞杂的信息茫然无措。信息环境的污染和信息垃圾的产生,不仅妨碍了决策效率,还会导致决策失误或是难以作出最佳决策。毫无疑问,不合理的信息架构会严重影响决策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鉴于舆情信息工作有较强的目的性和指向性,从坚持广度和深度两方面,不断进行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开发,可以使信息不断增值。具体到某项工作或事件中,应遵循“广谱监测,重点筛选”的点面结合原则。广谱监测,是指信息搜集部门要多渠道、全方位地搜集原始材料,在舆情信源上进行广谱覆盖,保证服务对象对信息的量的需求;重点筛选,是指信息部门搜集到原始信息后,在领会决策意图的基础上,通过更加灵敏高效的监测方式、工作机制对垃圾信息和冗余信息进行去重处理,确保信息精准高效。

2.静态反映与动态变化结合。

信息工作为决策服务。准确、全面、及时的信息报送,既是进行科W决策的基本前提,也是检验既定政策方案有效性的重要依据。“静态反映”是指舆情信息在事件演绎过程中留下的“痕迹”,其最基本的特征是具有“记忆性”;“动态变化”是信息不断发生改变的过程,其最大特点是前后状态不同。如果说“静态反映”特指信息状态具有“记忆性质”的话,那“动态变化”就指的是对信息状态的“加工”过程。信息状态所发生的各种改变,都是通过“动态变化”来实现的。

舆情信息利用效率的标志是信息利用后引发的决策效益,这决定了舆情信息工作是贯穿于用户解决问题过程的信息服务,是动态的全程服务,是面向增值的服务。具体到舆情信息增值开发的方向,从静态反映的层面看,要注重信息的整体分析,客观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在筛选取样、研判分析环节要实事求是,尤其注意辨析舆论场里的“小众声音”,为决策者提供真实情况;从动态变化的层面看,要注重信息的系统综合,对信息的处理要注意反映事件作为过程而存在的动态变化,反映出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事件的不同变化,使之具有普遍意义和代表性,这样才能准确反映事件的基本情况。

3.一般分析与专业研判结合。

舆情信息是向决策者提供的具有一定研判深度的信息,它是舆情分析师对相关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的具有规律性的认识。一般分析与专业研判的区别在于,一般分析是确立服务对象和决策方向后,获取的具有专门指向性和一定深度的信息,但对舆情事态的呈现及演绎缺少深入挖掘和研究;专业研判通过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及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对当前存在问题或发展趋势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相比一般分析,专业研判重在整理、研究,需要付出更大的成本,因为这需要智力、时间和精力的综合付出,是加倍的脑力劳动。

舆情信息增值不要局限于信息本身,应在一般分析基础上,遵循“研究深入透彻,方案切实可行”的纵横交错原则进行二次乃至多次提炼。研究深入透彻,是指要认真研究决策动因,研究与之相对应的方方面面,然后进行综合分析,明了问题的实质,找寻问题解决的方案;方案切实可行,是指拟定的应对方案要与实际结合,既能促使原有问题的解决,又能不产生新的问题。有些舆情信息通过不断提炼加工,会出现多次增值,这就要求对各类舆情信息进行系列开发和连续开发,抓住对全局有较大影响的重要问题,在正负反馈的往复信息环流中服务领导决策。

4.均衡对等与有效反馈结合。

信息的不完善存在于决策设计、制定、执行、评估和反馈的各个阶段,由此导致的决策偏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决策设计还不完善的时候,许多信息还没有收集和得以确认的时候,就需要立即决策,并付诸执行;二是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不能面面俱到,使决策在执行中出现偏差,难以达到决策初衷。“果断地拍正确的板”,这是决策的理想状态,但由于不可预知的因素的影响,这些决策在执行层面难以贯彻始终。这就要求决策者不仅要科学决策、慎重决策,还要研究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影响因素,进行细致的比较分析,找出解决办法。

考虑到舆情信息对各类决策的“纠偏”意义,其升值开发应该遵循“均衡对等、有效反馈”的原则。各类信息中,总是已知因素多,未知因素少,即使是已知因素,也往往是简单的现象外现,并不反映事物的本质。决策者要想为准确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寻找信息依据,就必须保持舆情信息均衡,在政策设计中完善信息链,在政策执行中进行跟踪优化研究,通过有效反馈确保决策能够发挥更大的效用,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

三、舆情信息服务的发展趋势

1.行业调研,预测趋势。

随着中国进入经济新常态,企业将面临更多严峻挑战,市场信息显得尤为重要。信息服务可以在舆情和商情之间灵活切换,结合行业现状,为企业引进和提供最前沿的行业市场商情和企业管理资讯。一般而言,多数市场信息只是碎片化的反映微观活动。如果对同类信息进行筛选提炼,就能发现对行业趋势、宏观信息有一定影响的共性问题,从而使原有的信息大幅度增值。

行业调研属于类智库的信息服务,可以结合舆情服务的渠道优势,将政府统计部门、工商部门、行业协会、海关及其他合作机构作为重要信息渠道,通过定性调查、定量调查等相结合的方式,以政策、细分行业与市场、渠道、对标企业、用户等维度为研究对象,最终推导出更接近于市场真实情况的信息数据和研究成果,从而全面准确地评估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决策建议和解决方案,直接服务于企业的细分市场战略。

2.舆情研判,服务决策。

科学决策需要适量、适时的信息支持。信息结构失衡会对决策公正性造成影响,不利于公共决策发挥最大成效。在海量的网络信息环境下,决策者面临的问题不是信息匮乏,而是信息过载和信息噪音。光怪陆离的舆论生态信息庞杂,往往会令决策者陷入茫然D挫的“无力感”。决策者一旦错判真实的公众意愿,极有可能作出偏离科学轨道的盲目决策,导致公共决策的非代表性。

网络舆情作为社情民意的集中反映,是各级政府平衡社会各方利益时的重要考量要素。在重大决策中,高质量的舆情信息服务可以帮助决策者辨识“微时代”网络空间的思维方式、社交方式、情绪色彩,避免舆论场产生理解偏差或是价值误判。舆情信息服务的质量贵在研判,在主动发现和捕捉初发性、苗头性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更大范围的类比分析和深入研究,分析得越深入参考价值越大,尽量多开发对超前决策有参考价值的倾向性信息,以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3.数据整合,推动变革。

在具体的舆情信息服务中,用户需求的“无界”与智能技术的“低能”经常构成冲突,用户对舆情数据的挖掘、整合有更高的期望和要求。信息的效用取决于信息的有用性,体现于信息的有效性。数据整合,不是技术与信息的物理结合,不是把智能技术仅仅作为舆情服务的工具,而是强调要利用智能技术完善丰富信息架构,优化服务模式,推动当前以舆情监测系统为中心的服务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从而使舆情信息服务的智库作用真正落到实处。

舆情大数据的整合,在未来是整个舆情生态系统的变化,而不仅仅是技术的变革。信息有用,只是说明信息的潜在价值;信息效用,是指信息发挥作用,其价值得以实现的情况。作为政府和企业的资讯挖掘者和提供者,舆情服务机构需把握未来几年大数据在公共及企业管理领域发展的重要方向,充分整合政府和企业的数据资产,通过搭建关联领域的数据库、舆情基础数据库等,完善服务单位的决策流程和参考体系,构建并优化舆情信息增值开发的新模式。

4.战略规划,创新管理。

研究舆情信息的开发模式,不仅是社交媒体时代创新舆情管理的现实需要,也是构建舆情引导新格局的必然选择。在智库阶段,舆情大数据的搜集、分析和挖掘,不仅是以舆情服务为主体的数据呈现,还要把舆情信息工作放在整体中去考虑,放在战略层面加以考量研判,充分发挥信息的利用程度和利用效益,通过领导者决策转化为现实效能,如此才能体现信息服务的价值。

信息大爆炸正深刻改变人们的生活、工作和思维方式,也深刻影响社会舆情管理。站在规划的高度,需要社会管理者做好舆情信息增值开发的顶层设计,通过信息的析取、重组与研究来形成针对用户问题需要的价值信息开发;站在方法论的角度,需要舆情信息工作者注意到被反映事件、事物的综合因素,加强管理目标、管理模式、数据平台、支撑技术等方面的协同创新。

第4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方案范文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这一中心,按照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完善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大力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与水平,全省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继续稳定向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跟踪检查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大常办传〔2015〕41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一)机构改革基本到位。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整合监管队伍,强化基层工作力量。目前,全省共有10个设区市、23个县(市、区)实行食药监、工商“二合一”,1个设区市和67个县(市、区)实行食药监、工商、质监“三合一”市场监管模式。已到位的市场监管局,全部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牌子,并加挂食安办牌子。全省共设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906个,已组建到位并履职的822个(含与乡镇食安办合署办公)。今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每个所人员配备原则上不少于8名,至少配备1辆执法车及专业化信息化执法装备,执法人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在领导干部任用方面强化基层导向,要求县级市场监管局中层干部应具备3年以上市场监管所工作经历,新录用人员必须在市场监管所工作3年以上。完成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调整工作。

(二)监管责任层层落实。一是落实政府责任。年初,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涵盖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审议意见》重点关注的问题。二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9月份,省食安委出台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新增一年2次的暗访和年中督查,明确了“一票否决”和减分的各类情形,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今年7月,省政府组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督查暗访,并将结果通报各市政府,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出台我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食品安全行政责任约谈办法》,及时督促各地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三)基层责任网络有效运转。目前,全省133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部成立食安委、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472名;行政村(社区)设立社会治理小网格8.7万个,配备协管员、信息员8.2万余名;成立食品安全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138支。2014年至今,全省乡镇食安办受理投诉举报2800余起,协调开展联合执法6400余次,开展宣传活动1.2万余次,协管员、信息员巡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0余万户次,发现并上报违法违规行为1万余起。省食安办组织编写出版《乡镇(街道)、村居食品安全工作实务手册》,有力促进了基层食安办和协管员、信息员能力提升。举办省、市、县三级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实务知识竞赛活动,全省累计有1.5万名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参加比赛。开展全省优秀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评选活动,在全省掀起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全程监管制度

(一)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机制建设稳步推进。省农业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签订食用农产品合作备忘录,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等合作机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各项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积极稳妥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严格查验供货商主体资质、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合格证明,大力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票通制度,实行供货商“一户一档”全登记,做到票、货同行,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建立IC卡结算制度。严格督促落实不合格产品退市销毁制度,严防不合格产品重新流入市场。

(二)全程追溯体系初见成效。省政府确定了五年内90%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体系的建设目标。今年,农业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进一步深化农产品、渔业追溯平台主体信息库建设。目前,全省已有3.7万家规模主体纳入信息库管理,82万条快速检测数据进入平台,4261家主体实现主体责任追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农产品智慧监管系统,在全省统一执行《农产品市场信息分类与计算机编码》,形成食用农产品统一编码系统。截至9月底,全省539家城区农贸市场已建成全程追溯体系和快速检测体系,占全省城区农贸市场的50%以上,其中快速检测体系免费向公众开放。

(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农资打假6个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5万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3.5万家次,发现问题451起,行政执法立案520件。在水产品养殖环节,以“五水共治”为契机,重点实施养殖塘生态化改造、稻鱼共生轮作减排、禁限养区划定与整治以及规模化水生生物的增殖放流四大工程,累计改造面积达150万亩,实现整治与转型并举,促进现代生态循环渔业转型升级。在食品生产环节,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专题研讨会,梳理归纳24大类食品主要存在的不合格和风险问题,形成相应风险提示和监管提示,指导各地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组织开展对2014年度抽检监测不合格和问题样品处置情况“回头看”。组织实施“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以冷冻饮品、肉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白酒等五类食品为重点,加强“飞行检查”和抽检监测,治理安全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在食品流通环节,以乳制品、散装食用油、肉制品、酒类、糕点、米面制品为重点食品,以农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以及农村市场等问题多发场所和监管薄弱区域为重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并根据排查结果,开展了饮用水、临保食品、网络食品等的专项整治。在餐饮服务环节,建立全省餐饮环节被行政处罚单位、食物中毒发生单位、食品抽检不合格单位、被投诉举报核实单位数据库,将上述四类餐饮单位列入“飞行检查”重点名录和重点约谈对象,要求对其检查覆盖率达到100%。1-10月份,省级共开展餐饮环节明察暗访和“飞行检查”220家次。在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省食安办建立日常舆情实时监测、专项舆情动态跟踪和月度、半年度及年度舆情汇总分析的舆情监测工作机制,前三季度共编发《每日舆情汇编》186期,相关舆情信息750篇,专项舆情监测30期。制定《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处置规程》,及时核实信息权威,妥善处置20余起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及舆情事件。

(四)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圆满完成。2013年至今,省政府连续三年把“千万工程”列入对各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今年是收官之年,各地将“千万工程”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经费投入,注重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强化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整治,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定点采购)率达97.8%、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率达98.5%、学校食堂A、B等级达76.6%、品牌超市进校园比例78.4%,上述指标均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深化。一是宣传教育立体多样。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工作,设立市级科普宣传展示中心12个,区级科普宣传基地45个,基层科普宣传站1700多个,开通“浙江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全省共创建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67个。在浙江经视开辟《食药聚焦》电视专栏,每周日20:40播放。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三品一标”宣传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百部公益广告宣传活动”、“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全方位宣传食品安全工作。二是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力推进。出台《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成立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保对接会,研究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示范性文本。加强对保险机构落实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六个一”措施情况的督查,切实推动保险为食品安全工作服务。目前,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单位5169家,保费规模比上年增长5倍多。三是“四个你我”活动有声有色。以“四个你我”活动为载体,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去年以来,全省共组织“我执法,你参与”活动7160余次(期),参与人数8.8万人次;开展“我宣传,你传递”活动12580余期(次),开辟媒体宣传专栏772个,宣传报道3747期(次),参与人数134.4万余人次;通过“你点题,我检测”活动,抽检10.78万批次,检出不合格1883批次;开展“你举报,我查处”活动,受理公众举报线索19355条次,查实举报7577起(次),发放举报奖励金90余万元。四是农村食品安全征信体系建设试点成效初显。在丽水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将食品安全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库,实行差别化信贷措施,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正在总结经验拟在全省推广。五是食品安全义工队伍不断壮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消保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全省食品安全义工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指导义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前全省登记在册的消费维权义工有7548名。组建“食品安全消费维权义工队”,开展食品安全义工“啄木鸟”公益行动。成立“产品质量百姓买样团”,委托百姓购买最关心最担心最想购买的样品进行检测,公布检测结果,做好后续处理。六是行业协会作用有效发挥。引导各类协会组建 “社会共治监督员队伍”,加强会员单位管理,强化行业自律,指导和督促会员单位诚信经营。省保健品行业协会实施保健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公益工程,免费为从业人员开展培训。

三、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一)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强势推进。市级层面,11个设区市均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组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湖州、衢州、金华、丽水、杭州、嘉兴等6个市级食品检验能力项目列为中央投资项目,累计获得中央投资3546万元。县级层面,2015年拨付专项资金4800万元支持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61个需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的县(市),已有45个启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其中3个列入全国试点。

(二)检验检测能力逐步提升。经过近年来持续投入和建设,我省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建成了“省级强龙头、市级创特色、县级重基础”的发展格局。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23家食品检验机构,取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机构31家,国家食品复检机构8家,我省食品检验能力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全面轮训基层食品检验人员,多层次举办检验检测业务培训,邀请省内外权威专家授课,有效提升各级食品检验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开放检测市场,引导市场力量服务监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1家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食品检验。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目前省、市两级疾控机构设备配置率分别为83.3%、78.6%;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溯源平台,率先推广食源性疾病报告卡与医院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提高监测效率与报告质量。

(三)食品抽检监测全面覆盖。持续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安排食用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1.7万余批次。安排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1.5万余批次,比去年同期增长约40%,实现地产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品种全覆盖。同时,加大专项抽检、评价性监测的力度,根据应急处置、举报投诉及案件查处、专项整治,以及考核评价等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抽检或评价性抽检,实现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四、破解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一)全面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 对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作进行系统、全面部署。以实施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进口食品、“三小一市场”和餐饮具及食品相关产品等六大质量提升工程为载体,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共治为原则,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9月份,省政府对各地餐桌安全治理行动情况开展首次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创新“三小一市场”监管。以属地管理为主,采取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手段,破解“三小”整治难题。在小作坊监管方面,积极探索负面清单与申报登记制度,初步做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底数清、情况明、安全可控,为规范管理、提升发展打下较好的基础。启动《小作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地方标准制订工作,为基层加强日常监管提供明确的依据和规范。在小餐饮监管方面,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实施监管重心下沉,强化乡镇(街道)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同时,扩大持证小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范围,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等级公示,提升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目前,全省共有持证小餐饮14.22万余家,等级公示率达91.7%。在小摊贩监管方面,各地结合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全面整治流动摊贩,引导小摊贩定点定时经营。在农贸市场监管方面,目前全省共建成539家农贸市场快检室并免费开放,提前完成今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指标。检测室设立统一标志标识,张贴免费开放信息牌,每日公示检测结果,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

(三)破解过期食品与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难题。在过期食品监管方面,制定下发《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指导企业落实临保食品提示、临保食品专区(柜)、临保食品退货、过期食品处理等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将过期食品作为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台账,如实记录退货、回收、处置台账。在加强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方面,省政府出台《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行动计划》,利用5年时间,开展设施能力建设、收运体系建设、资源化利用产品管理,全面推进我省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在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衢州6个市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处置台账、日产日清和流向追溯制度。

(四)开展食品冷库与进口食品安全重点治理。上半年,针对目前肉制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进口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等8种违法行为、冷库和仓储等7个区域为重点,全省开展了肉品和水产品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4万人次,检查食品冷库等各类重点区域或场所18.53万个,排查发现风险隐患817个,查扣问题肉品、水产品760余吨,涉案货值1600万元;行政立案4385起,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18起,公安部门刑事立案139起,形成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冷库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冷库管理标准,建立冷库经营档案。目前,杭州、宁波、台州、湖州等地冷库管理试点已取得实效,拟在全省推广。

(五)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队伍建设,6个市、29个县(市、区)相继挂牌成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门机构。强化涉食品犯罪问题打击工作,明确5大类食品安全犯罪打击重点。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梳理可能涉嫌食品犯罪的种类,解决农产品种植中使用禁限用农药等的定性问题。截至9月底,全省共侦破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517起,刑事打击1065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11.2%,端掉犯罪窝点110个,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40起,破获的3起走私牛肉等冻品案件被公安部表扬通报。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仍处在食品安全风险高发、监管职能磨合和监管力量薄弱的“三期”叠加阶段,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以来,食品安全监管的力量得到有效整合,但一些地方也存在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削弱、专业人才流失的现象。基层食安办虽已全部组建,但运行机制、经费保障仍显不足,协管员、信息员发现问题、排查隐患的能力相对欠缺。市、县渔业、林业主管部门缺乏专职的质量安全监管编制和人员,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设置尚有84个未组建到位,仍有5个地市、61个县(市、区)未设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门机构。二是难点问题巩固成果难。食用农产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时有发生、常用农药残留超标现象仍然存在。“三小一市场”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虽有明显改观,但尚不稳固,无证经营、脏、乱、差等现象容易死灰复燃。三是食品安全犯罪打击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食品犯罪呈现跨省、跨区域、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案件侦办成本高,影响全链条、全环节的犯罪打击。对于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定性问题,法律适用上缺乏统一标准。同时,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方面也存在检验鉴定不规范等问题。四是食品行业基础薄弱。目前我省乃至全国食品产业发展仍处于低、小、散、乱阶段,产业层次和集聚程度低,安全风险隐患还比较高,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不强,严重制约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也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

下一步,我们将以省人大常委会跟踪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为抓手,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为主线,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的审议意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一是进一步推进“两个创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对于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国家已同意我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杭州、宁波两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下一步,我们将把“两个创建”作为重点工作,围绕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完善政策举措,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局、取得实效。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力量。推动基层市场监管所应设尽设,加强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监管力量,强化执法保障,改善基层监管条件。组建专业讲师团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与水平。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健全各项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切实发挥协管员(信息员)作用。

三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用林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执法机制。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犯罪专门侦查机构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线索通报、信息交流、案件会商、倒查督办等制度,充分发挥刑事打击精准有力、震慑违法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深化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继续开展餐桌安全治理六大提升工程,着力治理农产品源头、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进口食品等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深挖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抓紧开展我省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制(修)订的前期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订和清理工作。通过组织举办全省食品安全论坛、食品安全法征文比赛、食品安全知识展览等活动,进一步深化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