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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行业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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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行业报告

第1篇:农业产业行业报告范文

关键词:保护性耕作;技术;加强完善;引导扶持

中图分类号: S345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6.19.012

本文介绍一些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和实践,提出在有关保护性技术推广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在宣传和培训工作中,要准确把握传统耕作技术与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区别;通过实施关键技术,确保保护性耕作实施到位;加强发挥农机与农艺的技术,通过相互融合发挥综合效益;注意对农户的引导和扶持,充分提高农户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对相应的农具进行完善,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规范标准。通过对少数地区进行示范性实验,达到推广的目标。

1 推广保护性耕作的重要意义

实施推广保护性耕作,对于农业产量的提升,农作物质量的保障都起到了尤为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在各个地区实行农作物推广保护耕作技术的试点不多,我国地大物博,种植农作物的面积仍旧占据了很大一部分。而在这里面仍然存在一些干旱地区不适宜种植的农作物,发展这些干旱地区的农业生产,推广保护性耕作,提高农作物的产量,最大化利用土地面积是我国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保护性耕作技术是通过对地域的地理环境研究以及农作物的轮作模式,找到最适合该地区耕种的农作物,并进行病虫草害的技术防治规范。通过推广实践,实现保护耕作技术的运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作物的产量。

2 准确区别传统耕作技术和保护性耕作技术

在宣传过程中,重点对群众进行理论知识的普及和鉴别传统与保护性技术耕作的概念。在一些地区,由于农户对保护性耕作的概念不甚理解,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推广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农户的热情不高,项目的推广力度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因此在实际推广中,一方面需要加强推广力度和宣传,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对农户专业知识的培训,通过群众之间相互普及和宣传,增强农户对保护性耕作的信心,把握好关键技术,确保能够落实保护性农作物耕种。

3 加强农业农艺的发展和机械设备相结合

保护性耕作技术是一项先进的综合农业新技术,在实际的推广中,有些地区过分强调对机器设备的运用而忽视了对农业农艺的发展。因此,在推广中要加强两者相结合,通过从农艺的质量方面入手,收集更多地配方进行施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减少不稳定现象。

4 引导农户进行保护性农耕技术的推广

农户是保护性农耕技术推广的主要实施者也是直接受益者,在实际推广中,如果能确保农户的利益不受推广影响,一定要让农户感知到保护性农耕带来的实际利益。帮助其建立和完善基层农业化服务,帮助农户建立更完善的农耕机制,调动农户的兴趣和积极性。通过不同形式的政府补贴和优惠政策来保障农户的最大利益,让农户能切身感受到推广保护性耕作的重要性。

5 加强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实验规范和试点的建设,完善技术领域

保护性耕作试验的成功与否需要通过试点试验进行验证,如果在理论和实际层面都支持,则需要进行大力推广。在推广前期,试验研究的时间短暂,在农作物的成长环境,成长因素和方式中并没有能够进行深入的研究,所以在技术指导过程中缺乏针对性的建议和成熟的技术实践经验,造成在推广中出现瓶颈。而在各地区中,通过借鉴其他地区而获得实际经验的并不在少数,所以应该加强实验试点范围,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将某些地区的农田建设成为具有科学研究效果的样板田地,通过实验的研究进行保护性耕作推广,让农民群众能看到保护性耕作的技术实施对农作物的生产有着显著的效果,能促进农产品更好更快的发展。

6 加强对保护性耕作农业设备的完善,提高单位田地作物质量

通过加强对保护性耕作农业设备的完善,提高单位田地的工作效率,为农产品的产出质量提供了保证。日常的耕种机械中最常用的是免耕播种机,这种播种机采取的是自动化播种的耕种方式,能够更科学地进行耕种,达到顺利种植农作物的目的。但是目前广泛使用的农业设备只是小型的播种机,且适应性不强,容易出现故障。大部分农作物仍然需要人工加机械的处理方式,减少农户的工作负担,所以在建设农作物设备的时候,除了大力发展小型的播种机之外,还要积极开发相关的大型播种机,解决日常耕作中出现的播种困难问题,减轻农户的工作量。

7结语

本文主要介绍了保护性农业耕作技术推广的重要意义,以及从各个角度阐述了保护性农业耕作应该注意的一些事项,主要是通过不断完善技术规范和加强耕作制约,提高农产品的覆盖率和产量,规范技术重点开发农业技术设备。在重点解决小型机械问题的同时,积极实施创新性的耕作技术,通过对农户群众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将保护性农耕技术推广到更大的地区中去,从而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运用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积极性及主动性。

参考文献

[1]赵春祥.关于实施推广保护性耕作的问题与建议[J].农村牧区机械化,2008,(03).

[2]姜玉美.浅议我国发展保护性耕作的必要性、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农学通报,2007,(21).

第2篇:农业产业行业报告范文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资金供给 资金需求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以科教为手段、以农民家庭经营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纽带,通过社会化服务、专业化生产、农科教结合,把农业的产供销、贸工农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体的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不仅不动摇农户的经营主体地位,而且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目前的国内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其中农业产业化的资金供需失衡是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最大的障碍。而本文正是从这样的一个角度进行的探讨。

农业产业化资金供需矛盾现状和影响

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资金供需矛盾

我国的农业已经由传统的一家一户的粗放农业,发展到规模较大的集约式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需要建立规模大、专业化强、生产效率高的、产品质量好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生产基地的建立是一个规模宏大的工程,需要与之匹配的大量资金的投入。而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和财政对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的资金供给不足。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环节的基地建设,其建设进度和质量直接影响整个产业的发展。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金供需矛盾

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而龙头企业的市场开拓、技术创新、农产品的生产、储运等均面临着巨大的资金需求。我国现阶段金融机构对农业产业化中龙头企业的资金供给较弱,远远达不到龙头企业的发展要求,并且贷款额每况愈下。资金的不足势必阻碍龙头企业的发展,而在农业产业化中处于承上启下环节的龙头企业缓慢发展必将导致整个产业化发展减缓。

农业产业化农户资金供需矛盾

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农户是生产原料的提供者,对整个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要想提高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必须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必须提高农产品加工原料的质量。这需要农户改进生产技术,改进生产方式,引进新的品种。农户生产成本的提高需要大量资金的供给,而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的资金供给显然不足。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村定点观察站的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农户信贷资金来源中,来自银行及信用社的贷款仅占20%,而来至私人的贷款则占71%。在我国金融体制下,在农户资金供给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民间金融不具备合法地位,而且非正规金融组织有其致命的弱点和缺陷――容易违反金融法规或高利率,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相当一部分资金可能流向一些不正当甚至非法的经营活动,成为非法活动的助推器,风险监管不严格,存在很大隐患。

农业产业化科技创新资金供需矛盾

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农业科技创新在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农业生态环境改善方面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如果失去了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便成了一句空话。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的农业科技投入仅占农业总产值的0.3%―0.4%,科技创新对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份额为35%,低于发展中国家50%的平均水平。科技发展资金的缺乏将直接降低农业产业化的农成品质量,不利于我国农业的长远发展,这显然不适应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必须增加农业产业化的科技创新资金的供给。

农业产业化资金供需矛盾的原因分析

政策性银行的业务收缩

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性银行主要指的是农业发展银行,自1998年的银行改革以后,农业发展银行的一部分综合开发业务划归商业银行。农发行的业务收缩为主要满足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供给。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对其业务的补贴,其业务的收缩也就意味着农发行对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的金融支持大大的弱化。

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不完善

龙头企业指的主要是那些市场开拓能力强、规模大、市场效率高、产品质量大企业,主要集中在县域,其资金的供给主要来自于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业务主要集中于粮棉油的收购,资金供给基本上不涉及到企业。农村信用社目前在农村金融机构中只有以小额的农户贷款为准,资金的规模小,对龙头企业的发展融资力度小。这三家主要农业金融机构的各自业务脱节发展,使得龙头企业资金的供给渠道狭窄。

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中民间金融虽然能够弥补农村正式金融机构的不足,但是我国民间金融的机构不具备合法地位。

信用社自身风险和农村信用的缺乏

农村信用社作为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力军,其历史形成的包袱没有完全消化,农村信用缺乏,使得农信社的信贷风险加大。据相关数据显示,全国农村信用社仍然有3851亿元的不良贷款,占资产总额之比为17.5%(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以后,不良贷款占资产总额之比一般在5%以下),仍然有不少历年坏账损失。较高的信贷风险使得农村信用社在支农过程中的“惜贷” 、“慎贷”的现象日益严重,一些地区的农信社的资金甚至 “农转非”和商业银行争非农市场,进而使得农户资金的需求日益不足。

科技创新资金需求不足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的发展,然而科技创新的风险是在所难免的。科技创新是高风险事业,研究表明,从新的设想到新产品的开发和占领市场,成功率只有2%-3%。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风险较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由于产品、市场、经营者自身素质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制约,企业在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中,一定会有一批失败、关闭。残酷的现状,使得支农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资金的供给较弱。

解决农业产业化资金供需矛盾的措施探讨

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供给作用

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兼有财政和金融的双重功能,因此农发行必须依照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以国家的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信贷资金,本着不盈利,促进农业产业化顺畅发展的目的、不与商业银行竞争的宗旨,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基地建设和农产品的开发。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农发行集中资金,力主促进当地形成专业化强、商品效率高、发展潜力大的地域主导产品和主导产业。

拓宽农业产业化融资渠道

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合理协调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业务,分清各自业务的主次,根据自身的资金特点合理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业银行与农信社比较起来,资金比较雄厚,信贷能力、服务质量均占有优势,因此农业银行应重点扶持有优势、有特色、有基础、有效益,并与当地经济联系紧密的重点龙头企业,支持其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科技含金量,增强辐射作用,以企业促进整个产业的不断发展。农村信用社根据自身的资金规模小和传统业务的特点,重点做好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借鉴国外经典小额信贷模式的经验,在金融工具上创新。农信社应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特点,设计一套适合本地区的金融工具。放开农信社小额贷款的利率,制定一套能够促进农户和小企业还款、减少信贷风险的贷款期限还款制度。

建立地域性的农业产业化的担保机构。根据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在一个地域范围内由该区域内的企业主共同出资合建一个股份制性质的农业金融商会。该商会属于一个担保公司,只为该区域的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中所需贷款进行资金的担保。商会担保运作方式是将商会的实际资金按照1:2的比例分别存入银行和保险公司,然后保险公司通过商会注入的资本按一定的比例作为银行资金再贷款的担保,商会也可以通过其存入银行的资金作抵押,帮助资金筹集者向银行融资。商会通过为资金筹集者担保,收取一定担保金比例的担保费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商会主要的作用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的顺畅发展,不是专门的金融机构,因此商会担保资金的时间不宜太长。商会担保对象主要是该区域内部急需资金周转的农户、以及中小企业主。资金筹集者向商会提出要求担保时,商会将为资金筹集者建立相应的信用调查档案,建立相应的信用评定系统。

弱化邮政储蓄的筹资,增加邮政储蓄的贷款业务,调节资金进入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中。邮政部门利用独特的竞争优势,造成了农村存款市场的不合理竞争,分流了农村金融资源,削弱了金融支持农业的力度。因此,必须重新审视现行邮政储蓄制度,做出适当的改革和调整。在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和金融调控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农村实情,对邮政储蓄进行整合重组:调整利益分配,理顺资金价格关系,切实减轻邮政储蓄过快增长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冲击;建立省(自治区)邮政储汇局、农村信用联社的邮政资金拆借机制,使农村资金实现回流;考虑构筑以邮政储蓄存款为资金来源,以面向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为资金运用的小额担保贷款银行,缓解县域农村经济发展资金不足的矛盾。

利用证券公司扩大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证券公司要做好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龙头企业或者优质企业股份制改造,并积极推行其上市,同过上市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在全国进行融资。证券公司可以派相关人员对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龙头企业进行上市指导,为企业建立合理经营、管理和监督机制。要密切注意企业的发展质量和规模,经常考核其财务的状况,使公司在上市以后能够真正利用社会资金运营公司,进而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

建立农村产业化互助基金,促进产业化发展。互助基金机构的建立的方式由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起,按投资份额组建资金。允许一定比例的民间资金进入其中,基金组织形式为无定额基金。基金的作用主要投资于农业产业化的短期、高流动性的市场,既有利于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也可以从中获取一定的利润。

合理利用租赁促进产业化的发展。租赁主要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型租赁。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中,龙头企业或者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利用租赁公司以较低的流动资金租借到新的设备,投入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产业化的发展。

适当允许民间资金支农,加大支农融资范围。民间金融作为一支隐性的资金信贷机构,它的作用不容忽视。我国民间金融的利率高、规模小、且属于非法金融。但是民间金融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信贷缺陷。因此国家应该使民间金融合法化,并通过相应的机构管理使其既能够继续发挥其放贷功能,又不扰乱社会金融秩序。

建立合理的信用防范机制

降低金融机构自身的不良资产率,进而降低信贷风险。不良资产率=不良资产/资产总额,因此要想解决不良资产过高的问题,最理想的方法是既降低不良资产,又增加资产总额。直接化解不良资产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和金融机构自己双方的努力。国家可以通过财政补贴、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利率政策方面给银行以倾斜,降低不良资产比率。金融机构自己则需要通过清算资金的有效资本,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式提高金融机构的信贷质量,同时也相应的降低了不良资产比率。对于增加资产总额方面,解决资金难以筹集是根本的出路。这需要金融机构通过优质的服务来吸引顾客,要建立完善的网络清算系统、服务系统,谋求较强的金融创新能力,借助成熟的金融工具,丰富的业务品种,以及灵活的营销方式、服务手段等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展开资金的筹集战。

建立与农村信贷相适应的保险机制,发挥对农业产业化的资金补偿作用。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专门从事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或委托农业政策性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国家应利用财政、税收、金融、再保险等经济手段支持和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办涉农保险,引导农民建立互助保险组织。

建立相应的企业报表信息,为信贷提供相应的评估信息。企业考核是一个需要长期时间才能够发挥其作用的机制。因此金融机构应该根据企业的运营机制,建立相应的档案系统、信息评定系统、贷款质量查询系统。档案系统主要根据企业历年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负责人信息按区域,企业,单个人进行档案的编制。信息评定系统则根据档案系统提供的数据进行相关的财务分析、银行还款信息,以及违法违纪的情况等评定单个人的信用度。查询系统则把前面二者的所得信息按区域、姓氏编制入网以供查询。三个系统通过互联网配套运行,共同评定筹资者的信用情况,防范风险。

参考文献:

1.林善浪.中国农业发展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第3篇:农业产业行业报告范文

(一)《保障措施协定》内容分析

《保障措施协定》由序言、14个条款和1个附录组成。该协定第11条第1(a)款规定:“成员方不得对特定产品的进口,采取或寻求GATT第19条所规定的任何紧急措施,除非此类行动符合依照本协定的规定实施该条。”可见,保障协定已经成为实施保障措施的唯一合法依据。下面依次分析其实施的实体与程序等要件。

1.实施保障措施的实体要件。《保障措施协定》第2条第1款规定:“一成员(包括关税同盟)只有根据下列规定才能对一项产品采用保障措施,即已确定该产品正以大为增加的数量(较之国内生产的绝对增加或相对增加)输入其领土,并在此情况下对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或严重损害的威胁。”由此可见,采取保障措施的要件包括进口增加、国内产业的严重损害或威胁、以及进口增加与产业损害的因果关系。兹分述如下:

(1)有关产品的进口数量大量增加:包括绝对数量的增加与相对数量的增加。所谓绝对增加,即产品进口绝对值的增长;相对增加是指尽管进口数量的绝对值未见增长,只要进口国国内同类或直接竞争产业生产的产品减少了,相对地也就增加了进口产品。

(2)国内产业的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威胁:此处国内产业应理解为一成员领土内进行经营的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生产者全体,或指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总产量占这些产品全部国内产量主要部分的生产者,其范围广于反倾销协定和补贴及反补贴协定中所规定的产业范围。

所谓严重损害系指对国内产业的情况有全面性的严重损害:而严重损害的威胁,系指对于损害的造成,有明显而立即的可能性(clearly imminent)。主管机关在决定国内产业是否由于进口的增加而遭受严重损害或有遭受严重损害的威胁时,必须将对所有与产业的有关情况,并属于客观且可以量化(objective and quantifiable)的因素加以评估。

(3)因果关系:实施进口保障措施需证明有关产品增加与国内产业严重损害或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ausal link)。虽然其进口的增加不须为国内产业损害的主要原因,但其他造成损害的因素不得归因于进口增加。

2.保障协定的程序及其它规范

(1)案件的调查。保障程序的进行,通常系基于相关利益方的申请,并且必须经过调查,调查程序包括对利害关系方的通知、召开听证会、利害关系方提出证据、意见及辩论;主管机关应公布调查报告,记载裁决及时与法律争论作成的结论。

(2)临时措施。保障措施原则上必须在最终调查确定后方可实施,但有时情况紧急,若迟延将导致无法弥补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临时性的保障措施。其实施要件为:须初步裁定有明显证据显示进口增加;造成严重损害或威胁;采取增加关税税率的方式;适用期限应不超过200天。

(3)实施方式及程度。由于采取保障措施的条件主要在于成员方履行关税减让和取消数量限制义务而导致的国内产业的损害,因而保障措施最常用的方式应为实施数量限制或提高关税,不过,进口国亦有搭配实施关税配额者。

就实施保障措施的程度方面,保障措施以防止或救济严重损害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范围为限。若采取数量限制,不得减少进口数量使之低于最近三年期间平均进口水准。

(4)存续期间、延长适用与逐步自由化。乌拉圭回合制定保障措施协定最重要的成就之一,就是为保障措施设定落日期限,以减少一成员将保障措施用作延长国内夕阳产业存续期限的方式。任何保障措施适用期间不超过四年,经过延长不得超过八年(包括实施临时措施的期间、实施保障的最初期间、以及延长的期间)。

保障措施延长适用的前提是进口国主管机关认为有继续保障或救济严重损害的必要且产业正进行结构调整,且措施的延长不得较最初实施期间终止时有更大限制,而应继续放宽。

保障措施实施期间一年以上,应按固定时间间隔逐步自由化。若适用期间三年以上则应在实施的中期以前检查适用情况,在适当情况下撤销或加速自由化。

(5)通知、协商和补偿、报复。实施保障措施的成员方应对有关严重损害或威胁的调查过程、结论和实施或延长保障措施的决定通知保障委员会,各有关成员方应将临时性保障措施的协商结果及时经过保障委员会通知货物理事会。

提议实施或延长保障措施的成员应向对其有实质利益关系的有关产品的出口方提供事先磋商的充分机会,对受不利影响的成员方提供适当贸易补偿,以维持实质相等的关税减让水准及既有义务。若协商在三十日内无法就补偿事宜达成协议,则受影响的成员方在保障措施实行九十日内,在商品贸易理事会未表示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暂停实质相等减让义务,进行报复。

(6)实施保障措施时,必须遵守不歧视的原则,保障协定第2条第2款规定:“保障措施的适用,应不问其产品的来源(irrespective of its source)”,明确肯定保障措施实施的无歧视性,但作为例外保障协定允许进口成员方在特定情况下,以某种歧视性方式分配配额。

(二)农业特别保障条款

农业协定第5条即农产品“特别保障条款(special safeguard provisions)”允许成员方在进口量超过某一触发水平(a trigger level),或进口价格低于一成员公布的触发价格的情况下,课征额外关税。该条款适用于已将非关税措施转换为等效关税的成员。

任何成员采取特别保障措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应尽可能预先即在采取此类行动后十日内通知农业委员会,凡成员采取此类行动应给予有关国家协商适用这些行动的条件的机会。

(三)纺织品及服装过渡性保障条款

为避免进口成员国某项纺织品及服装进口量增加造成产业严重损害或威胁,纺织品及服装协定(ATC)第6条允许成员国援用具有特定性、过渡性的保障机制(transitional safeguard)。

过渡性保障措施与GATT第19条及保障协定最大的不同之一在于实施对象的选择性。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第6条第4款规定:“依照本条例所采取的措施,应在成员对成员的基础上实施(on a Member-by-Memberr basis)”,可见,过渡性保障措施是以歧视原则为指导的,它允许实施对象的选择,而在GATT第19条以及保障协定之下,保障措施的实施必须遵守不歧视原则。

实施过渡性保障措施的方式为限制进口数量,并且采取过渡性保障措施的成员,并无义务对受影响的国家进行补偿。

(四)服务业贸易总协定(GATS)紧急保障措施

GATS第10条第1款规定:“在不歧视原则下,应就紧急保障措施问题进行多边协商。此类协商结果应自WTO协定生效后三年内施行”。此项规定为将来制定的服务业紧急保障制度所设的唯一条件,保障措施必须基于不歧视原则行使。

在服务贸易的紧急保障机制尚未实施前,若发生成员的国内产业由于服务市场开放竞争的承诺而受到损害时,第10条第2项规定了替代紧急保障措施的暂时方式,其方式为准许成员方修改或撤销特定承诺。

二、我国入世后的应对措施

加入WTO在对我国经济带来重要利益的同时,亦会对我国的经济,特别是对我国的产业发展造成相当大的冲击,其冲击不仅涉及面广泛(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而且影响程度很深,所以在遵循WTO自由贸易原则开放市场的同时,如何充分利用保障制度这个合法武器为我国产业建立起“安全阀门”,确保经济安全,如何在WTO框架下,汲取美、欧等国家的法制实践,建构起我国的产业保障机制实属必要和紧迫。

(一)健全、完善进口救济的法源依据。《保障措施协定》没有针对每个成员规定具体的实施方式,这就需要各成员在不违反该协定的前提下,由各国国内法加以具体规定,我国应兼顾WTO规则和国家利益,加快我国的保障措施立法,以保护依循明确的实体及程序性规则保障我国的产业,这也是WTO透明度原则所要求的,具体来说其内容主要包括:严格的产业保护程序,如通知、调查、协商等步骤;科学的判断标准,确定国外产品对本国造成损害,需要有一定的标准才能作出判断,如损害认定的考虑因素等;明确执行机构,从国外产业保护实践看,产业保护主要负责部门是该国负责工业和贸易的部门,我国的产业保护机制应以综合经济部门如国家经贸委负责为主,由行业协会、海关、工商等参与配合。申请主体方面,除主管机关得主动调查外,行业协会、产业团体、地方政府均可向主管机关提出。

我国的保障措施立法要涵盖农业、服务业和纺织业等,加入WTO后,我国面对的将是世界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大农业,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将受到严重挑战;而作为未来经济发展潜力最大的服务业,我国面临的挑战也是前所未有的,所以,针对农业、服务业等产业,依循WTO的特别保障措施制订具体的部门产业保护办法实属必要和迫切。

另外,亦应规定相关的积极调整的补救措施,以协助国内产业在受到外来竞争时,能加速进行调整而恢复竞争力;同时建立进口监视系统,当发现进口有大量增加的情形时,经简单的程序和召开听证会,即可要求与出口国进行协商,这样就防患于未然,变被动为主动,相应地亦要建立起行业报告制度,以便主管机关及时掌握信息。

(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所谓行业协会,是指“某种产品的国内生产者总体,或其产量占该产品国内产量大部分的生产者团体”,按此定义,一国的行业数量成千上万,而不是我国与部门管理体系相连的为数有限的行业的概念。

保护措施协定规定,进口国只有在通过确定大量进口对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才能采取措施限制进口。实际上,单个或几个企业一般是不能提出这种申诉要求的,只有那些产量在该国国内同类行业的生产总量中占有重要比重的产业才有这种行为能力。事实上,要求政府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诉,大都有国内企业的行业协会或代表提出。从20世纪70年代初期以来,在美国、欧共体及其他一较多使用贸易保护法律的国家中,申诉人绝大多数是行业协会或类似组织,仅此一点可看出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

在开放性市场经济中,行业组织在保护国内产业、支持国内企业增强国际竞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它能提供WTO所需的有关国内厂商受损的全面、详细、可靠的数据资料。显然,这种工作不可能由一个或几个厂商来完成,政府也不可能及时而详尽地关注每个行业的情况,并对有关行业的情况及时作出全面而详尽的调查。正是因为在这一问题上,单个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的作用受到限制,行业组织才能够在各国使用保障条款保护本国产业的行动中起到发动者和提供证据者的重要作用。

(三)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进行产业的战略调整。保障协定第5条第1项规定,保障措施以防止或救济严重损害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范围为限。进口救济制度的目的在于贸易自由化的过程中,利用贸易保护措施提供本国产业一暂时的舒缓空间,加速本国产业的调整以提高其竞争能力,使其能与外国产业从事有力的竞争,进而促进其产业升级。对丧失竞争力的夕阳产业过多保护,将无法达成竞争力的维持或提升,将导致贸易及生产活动的扭曲,而使生产者增加其成本。依此,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加速国内产业的结构调整,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利益和竞争优势,创造我国产业竞争优势。

世界范围内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是同世界性的改革开放浪潮,人类社会从工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过渡,世界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化融合在一起的。从一定意义上说,经济发展是通过结构的规律性调整和转移而实现的。在结构调整中,通过技术进步、产业转移、体制和组织创新,一方面淘汰落后的生产力,另一方面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动力。我国新一轮结构调整应当有两个基本目标:一是通过“升级型”调整和“适应型”调整,我国经济获得一个时期保持较高发展速度的动力。遵照产业演进的一般规律,大力发展我国的优势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等;对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进行彻底改造和重组,放弃对大部分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保护、扶持,采取市场导向,尽快实现跨地区、跨部门和所有制界限的产业重组,做到优胜劣汰,提高竞争能力。

第4篇:农业产业行业报告范文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中介机构行为,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中介服务业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的精神、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快我县中介机构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管理与服务结合”的基本方针,以体制创新为动力、规范管理为手段、加快发展为目的,着力优化市场环境,努力构建类型齐全、布局合理、组织完善、功能完备、服务全面、管理有序、自律规范的社会中介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社会中介组织要依法登记成立,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行业服务。

——自律性原则。优化社会中介组织结构,规范社会中介组织综合服务职能。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行规公约、行业质量规范和服务标准,规范社会中介组织章程,健全组织机构,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使社会中介组织实现自主设立、自我管理、自律运行、自我发展、自我服务。

——监管性原则。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能,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登记、执业、收费、纳税、诚信、资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社会中介组织依法依章从事活动;监督会员单位依法诚信经营,对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进行检查监督。

——竞争性原则。推行公开招投标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中介组织积极参与竞争,打破“官办”垄断模式,引入独立、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促进社会中介组织竞相发展。

二、发展方向和重点

(三)培育和扶持农村社会中介组织。

鼓励有销售网络、生产加工技术、资金优势的“能人”牵头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村专业经济、技术协会和农民合作社);鼓励基层农技推广和供销合作组织领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作用和地域优势,建立独具地方特色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放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和经营范围,鼓励跨区域、跨行业开展服务,大力支持、鼓励开展农产品流通,允许依法经营生产资料。

(四)培育和发展经济服务型社会中介组织。

规范发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事务所、注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房地产评估师事务所、土地评估师事务所、注册造价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和招投标、监理等机构。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中介组织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优胜劣汰、做大做强。进一步扩展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组织业务,开发新型服务产品。积极支持和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咨询机构等社会中介组织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作用,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开展会计、投资理财、管理咨询等委托业务。发展一批中介贸易服务机构,组织国内外投融资、中小企业信誉担保、经贸信息咨询等,为企业推销产品、开拓市场提供专业化服务,促进我县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和发展。

(五)培育和发展社会服务型社会中介组织。

以打造“幸福社区”、“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为目标,以满足居(村)民多层次需求为导向,以适合居(村)民爱好特长为基础,以提高居(村)民生活品质和文明程度为目的,以培育中介性、公益性、服务性、经济性和慈善类组织为重点,积极培育和发展城乡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区自治、享受公益服务的现实需求。

(六)培育和发展科技服务型社会中介组织。

按照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要求,重点发展一批骨干科技中介机构,努力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科技评估、成果转化、信息咨询、人才培训、产权交易、科技创业等科技服务,协助企业建立技术依托,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要选择有区域优势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技术中心等,在共用技术开发平台建设、服务设备购置、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打造精品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七)培育和发展优势、新型产业行业协会、商会。

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与出口、劳务输出、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其它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大力发展信贷担保、融资物流、咨询等新型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与工商企业及农业产业化紧密联系的中、小行业协会的发展。打破部门隶属、所有制性质、经营规模的界限发展会员,注意吸收行业内民营企业、农民合作社、外资企业等经济组织。

(八)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型社会中介组织。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加快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加快发展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不断满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商品市场对信用服务产品的需求。加强信用评级市场监管,加快信用评级标准化建设,切实规范信用评级等社会中介组织的执业行为。

(九)培育和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

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就业、培训、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十)深化社会中介组织改革。

1.推进政事分开。政府原则上不再设立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中介组织。政府部门原设立的中介性质的事业单位,要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逐步进行剥离和脱钩,退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剥离和脱钩后,要按照管理权限,对中介组织的财务账目进行审计,清产核资,做到财务独立,自负盈亏。对不具备执业资格条件的中介组织,要依法予以注销登记。凡在社会中介组织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辞去所担任的社会中介组织职务,确需在特殊行业社会中介组织中留任的,应按管理程序报批,促进社会中介组织真正实现社会化、民间化、市场化。

2.推进政会分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20*〕36号)的要求,全面推进政会分开,使行业协会、商会从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彻底分开。

——机构分设。行业协会、商会的办事机构不得与政府部门合署办公,已合署办公的要进行机构分设。从20*年下半年开始,选择有代表性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机构分设改革试点,边试点边总结,2009年全面推开,当年底完成机构分设工作。

——人员分离。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职能分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适宜行业协会、商会行使的行业管理职能委托给行业协会、商会。

——财产分开。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部门财产不清晰的,必须于200年底前完成资产划分、明晰产权归属。行业协会、商会使用的国有资产,要明确产权归属,按照有关规定划归行业协会、商会使用和管理。

(十一)规范整顿社会中介组织。

对中介市场存在的乱收费、出具虚假鉴证报告、虚假信息、采用欺骗手段诈骗、非法设立机构等违法经营或非法活动,要进行集中整治,促进社会中介组织规范运作。对职能交叉重叠,常年不开展活动的社会中介组织要进行清理、整合。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在国家价格政策调控、引导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制度。对咨询、拍卖、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广告设计等具备市场充分竞争条件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评估、、认证、招标服务等市场竞争不充分或服务双方达不到平等、公开服务条件的中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对检验、鉴定、公证、仲裁收费等少数具有行业和技术垄断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内部建设。

社会中介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内部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合法化。引导社会中介组织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加强社会中介组织自身能力建设,逐步优化社会中介组织领导成员的年龄、知识结构,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和完善社会中介组织诚信服务制度,增强社会中介组织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建立社会中介活动公开披露制度,公开服务程序和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提高社会中介组织的自律能力。

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行业章程、执业标准、执业规范、奖惩制度等规范性管理办法,建立行业自律性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行业执业信息库建设,建立行业信用服务机制,提高行业公信力。同时,支持尚未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的行业成立自律性行业协会、商会。

(十四)积极创造加快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

1、加大资金扶持。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持示范性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奖励先进社会中介组织;有条件的中介组织可牵头组织会员企业依法共同出资设立担保公司,鼓励会员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出资入股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应积极为会员企业申请短期贷款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流通合作组织促进设施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作用。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持示范性农产品专业流通合作组织和奖励先进专业流通合作组织。

2.落实优惠政策。社会中介组织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社会中介组织享有会费收取、政府委托培训等项目的税收减免待遇。对社会中介组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根据情况减收、缓收或免收;不能减收、免收的,均按省、市制定的收费标准下限执行。建立政府购买社会中介服务的制度,对社会中介组织受政府委托开展业务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政府应支付相应的费用,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社会中介服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中介单位,不得设置行业或部门的执业限制。下岗职工从事中介组织服务工作的,享受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加大对农村专业流通合作组织政策扶持力度。免收农村专业流通合作组织的登记费、工本费、公告费和年检费等费用。鼓励外地专业流通合作组织在我县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鼓励农村专业经济、技术协会异地设立办事(代表)机构,允许异地发展会员,允许办企业,允许广泛开展经济活动。农业、林业、供销社等业务主管单位和部门要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组建农村专业流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其开拓市场、协调生产的作用。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帮助解决农村专业流通合作组织农副产品收购流动资金贷款问题,利率适当优惠。工商、质检部门要支持专业流通合作组织争创农产品品牌、注册商标。农产品流通的临时用地比照农业设施用地办理,农产品贮藏、加工的用电执行非普通工业用电电价。

(十五)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中介组织的职工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等社会保险,逐步实现社会中介组织工作人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

(十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县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将培育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要求,加快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县政府要成立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建立民政牵头、部门参与、社会力量兴办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社会中介组织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协调全县社会中介组织的规范发展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

2.加强监督管理。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要紧密配合,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民政和工商部门要按各自职责依照有关规定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投诉。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的专业技术业务指导和监督,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执业质量进行管理,对社会中介组织出具的执业报告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查处。对登记管理部门要从人员上予以加强,职能上予以健全和完善,资金投入上予以保障,不断提高综合协调和监管能力。

第5篇:农业产业行业报告范文

随着地域铸造行业的市场竞争和外省市甚至外国同行业企业的大量涌入,面对纷纭复杂的市场形势,如何抓住机遇,把握形势,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县的这一特色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笔者对我县的铸造行业进行了深入地调查。

一、XX县铸造行业的基本情况

铸造行业在我县有几十年的历史,有雄厚的产业基础。目前全县有铸造企业526家,其中外资独资企业2家,中外合资企业4家,全县14个乡镇138个村建有铸造企业,占全县500个行政村的27。20__年总产值为28亿元,占全县工业比重的25.5,从业人员2万余人,实现利润2.048亿元,实现税收1734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的12.3。铸件年产量达到65万吨,其中扣件占国内市场份额的50以上,销售市场覆盖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铸造行业已成为我县重要的支柱产业,是我县名副其实的特色产业。

全县铸造产业主要集中在县城东部的XX镇、XX镇、XX镇一带,其中XX镇有铸造企业175家,以生产玛钢扣件、试模为主;XX镇有铸造企业51家,以生产出口铸件为主;XX镇有铸造企业103家,以灰铁铸造为主,三个乡镇的铸造企业占全县铸造企业的75以上。

从铸造材质上划分,有灰铁铸造、玛钢铸造、球墨铸造三种。灰铁铸造生产工艺最为简单,产品主要有炉具、井圈、井盖、试模、箅子等10余种,有生产企业175家,占铸造行业的44.8;玛钢铸造产品绝大多数是扣件,有生产企业95家,占铸造行业的24.2;球墨铸造利润较高,产品有花栏、泵体、管件、法兰、阀门、碗扣、汽车轮箍等近10种,95的产品远销海外,有生产企业121家,占铸造行业的31。

近两年来,县委、县政府实施了以国际化助推工业化、以工业化领跑城镇化、以工业化城镇化带动农业产业化的“四化联动”战略,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新建外商企业“免二减三”,切实加大了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的考核力度。同时,通过“四级联创”生态文明建设带动了环境的改变;通过邀请中央电视台“梦想剧场”到我县制作节目和《XXXX》电视剧的拍摄,提高了我县的知名度;通过文艺汇演、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社会事业活动,提升了人气,鼓舞了士气,提高了人民素质,激发了人们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感情,自觉投身到经济建设中来,使全县上下形成了全民参与、全民招商的浓厚氛围。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县铸造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产业特色突出,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产生了非常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__年,全县铸造产业总产值12.12亿元,到了20__年,就达到了28亿元,同比增长了131;20__年实现税收760万元,到了20__年为1734万元,增长了128。优良的经济环境对国内外资金产生了很强的吸引力,相继有10家铸造大企业落户我县,其中投资500万至1000万的有7家,1000万元以上的有3家。美国最大的铸造企业迈克万公司,在我县独资兴建了美国泰乐(XX县)铸造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投资3000万美元,二期工程计划投资20__万美元,使我县铸造产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并有2家外商铸造企业与我县有合作意向,迎来了我县铸造产业实现大发展、快发展的新阶段。

二、铸造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环境问题有待进一步改善[文秘站网文章-找范文,到文秘站网]

近两年来,我县为铸造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非常宽松的经济环境,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制约企业发展的现象,应引起重视。如:个别执法人员服务意识不强,违规操作,查帐时把当年企业经营帐本带走,长时间不送回,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个别执法人员收取费用不提前通知,遇到经商者外出洽谈生意不能及时赶回,就误认为故意躲避,便查封企业帐户或出难题,而商机一旦错过,就会给企业带来无可挽回的经济、信誉损失,让经营者左右为难;个别执法人员在企业与外地客商洽谈业务时执法,破坏了本地企业在外地客商心中的形象,也使全县形象受损;交管部门对外地来献县经商的车辆管理过于严格,造成外地车辆不愿来献县,物流不畅,影响了当地经济快速发展;新建企业报批手续依然繁复;还有个别执法人员利用手中职权,帮助亲朋好友向企业推销原材料,有时不能保证正常供货;个别乡镇为吸引回乡型企业空头许诺,一旦企业在经营中遇到一些政策性问题时,乡镇政府又没办法帮助解决,损害政府形象等等。

(二)融资难造成企业发展难

由于铸造行业生产成本高、产品周转期长,缺少流动资金是所有铸造企业的一个通病,是制约铸造行业发展的一个瓶颈。我县铸造业产品在销路上没有问题,有广阔的买方市场,特别是出口产品,在国外颇受欢迎,产品供不应求。有的客商直接找到我县来要求签定单,可是企业却不敢签,因为定单虽利润丰厚,但有一定的时间期限,企业一时不能得到扩大生产规模的资金,如若违约,产品不能按时交付,企业就要赔偿损失,还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即使金融部门明白铸造行业的市场形势和规律,出于金融信贷风险的考虑,也不轻易发放企业所需额度的信贷,这样企业只能把利润丰厚的定单让给别人,白白错过了发展的良机。如淮镇沧星采暖设备厂原来是一个以生产采暖炉为主的铸造企业,由于市场原因,于20__年转产球墨铸铁,生产泵体、箅子等产品,远销欧美的十几个国家,产品供不应求,但由于缺少生产资金,又借贷无门,不能扩大生产规模,眼睁睁地看着定单被山东拿走,大量外汇从手边溜走。另外,我县农村信用联合社存款多,贷款的却很少,造成信贷利息偏高,月息为10.695‰,高于周边县市,这样就会增加企业的负担。

(三)思想观念陈旧制约企业

发展

调查中发现有些企业经营者文化水平偏低,思想还比较保守,制约了企业发展。一是有得过且过思想。小富即满,小康即安,没有对企业经营的长远规划,有了钱一大部分用在消费上,而不注重企业的扩大再生产。二是缺少战略合作意识。企业各自为战,为了争夺客户和市场,互相压价,恶性竞争,扰乱了铸造市场,损害了自身的长远利益,妨碍了全县铸造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调查中据一个老板介绍,在山东的一个城市,我县的3家铸造企业,为了竞争一个工程项目,竞相压价,相互揭短,最后其中一家企业争到工程后,几乎没有什么利润,倾轧的结果只能是别人从中渔利。三是市场意识差。有的企业在经营、原料采购、产品升级、市场开发等方面,过分地封闭自己,认为这是保守商业机密,可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其实这样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把一些有益的市场信息拒之门外,制约了铸造行业的发展。四是品牌意识差。有的企业认为申请品牌费用太高,还要受质监部门的严格约束,因此不愿意申请品牌,不能从长远角度分析品牌就是产品的“户口”,是一笔无形的企业财富,没能看到品牌带来的巨大利益。如永杰铸造有限公司,它注册的沈字牌扣件,作为国内知名品牌,价格比其他企业多卖1元多,产品还供不应求。

(四)规模小、利润低

全县铸造行业产业规模大,企业规模小,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企业18家,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5家,年产值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有2家。由于企业规模小,采买的原料相对较少,价格就相应提高,增加了成本,降低了企业利润。近两年来,铸造行业原材料价格一路飙升,利润空间更是急转直下。

三、建议和应对的措施

(一)改善服务质量,优化投资环境

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除了拥有劳动力、能源、产业优势外,还享有国家的许多优惠政策,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广纳外资,进行合作或合资兴企,引进资金和技术,加快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经济环境。二是加大行风建设力度。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行政约束机制,加强思想教育和行风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议在全县推广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经验,成立案件审查委员会,实行办案、结案分离制度,从体制上解决和防范违规执法。除确有需要的突击性检查外,实行执法提前告知制度,既方便监控部门的工作,又维护了企业利益和环境。建议对违法违纪人员,纪检部门要抓一至两个典型予以曝光,起到警示作用。三是提高服务意识,转变政府职能。变管理型机关为服务型机关,对企业给予资金、政策的支持,为企业处理事务,让企业集中精力抓生产、管理、销售、市场开发业务。交管部门应落实我市交管部门出台的文件精神,对外地来我县经商的车辆,一般性违规不予扣压处罚,打造外地车辆来我县经商的绿色通道。建议政府把我县对企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相关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集结成册印发给企业主,让他们对政府部门及执法人员进行民主监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尽快建成行政审批阳光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优化投资环境,以商引商,实现良性循环,促进经济发展。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资力度

一是加大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力度。树立长远发展观点,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约束机制与创造优质信贷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降低贷款风险,同时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促进新增贷款和经济增长点的有机结合;加强宣传,强化社会信用意识,在全县营造诚信观念和信用文化;实施综合治理,规范企业改制和破产程序。二是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作用。我县组建了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可以为企业担保申请贷款。企业应讲信用,按时还清贷款,这样就能获取更多的担保信贷,企业与担保公司建立一种互信关系。同时提高运行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加快产品和技术创新步伐,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从而取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支持。三是实施企业互保互贷,建立企业诚信关系。建议企业之间在政府引导下组织起来,建立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依存关系,这样可以获得更多的金融信贷。由于是企业之间互保,约束机制在企业之间会自行建立,金融风险会在企业间化解,加大信贷资金的流动,盘活银行资金。四是吸收民间资金。截至20__年底,我县存款已达32亿元,按一年存期算,利息仅为2.25,企业应死盯民间资金,采取入股分红等方式,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我县XX乡去年就利用这种方法,充分利用民间资金,投资增长率居沧州市各乡镇第二名,壮大了地方经济。

(三)转变思想观念,重管理上水平

一是树立国际市场经济观念。随着我国入世几年来的发展,应当清醒地意识到,我们面对的不再是省内、国内市场,而是一个更大的国际市场,因此,要紧跟国际市场步伐,调整经营理念,以获得大发展、快发展。二是转变企业经营战略。铸造企业要加强合作,产生合力,共同迎接市场的挑战。可以在行业协会的基础上组合起来,实行股份合作的形式,上规模,上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市场占有率。三是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善待员工,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家庭、感情,为员工提供优越的食宿、健身、娱乐条件,让他们时时感到来自企业的温暖,真正把自己当作企业的主人,爱企如家,这样他们就会全身心地投入工作,生产更好的产品,为客户提供更优的人性化服务。四是要更新观念,提高思想认识。消除那种同行是冤家、一有隔膜就老死不相往来的狭隘传统观念,要心态平和,宽容务实,广交朋友。XX镇东方铸造厂老板许东方,经商中认识了滨河铸造厂老板张书第,把滨河铸造厂引入该镇,共同合作开拓市场。而滨河铸造厂又引来了迈克万公司,迈克万公司在90年代还和中国打反倾销官司,一直没有打赢,20__年迈克万公司改变战略,决定在中国大陆投资办厂,滨河铸造厂就把我县的 电力、土地、税收等优质环境介绍给迈克万公司,迈克万公司最终落户郭庄,共享经济利益。这从某些方面来说,确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五是树立品牌观念。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以高档次、高技术、高附加值为取向,逐步淘汰低档产品。强化品牌竞争、名牌发展战略应当成为今后铸造企业的长期战略。建立企业自己的研发队伍,开发企业品牌。恒通铸造有限公司开发了铁骨架水磨石造面的下水道井盖、箅子等产品,该产品一进入韩国市场,其制造工艺和产品质量就受到了韩国客商的赞美,使公司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20__年获得县政府“民营企业出口创汇奖”。

(四)落实科学发展观,组建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是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政府、企业、市场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组建行业协会,对促进我县铸造产业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建议在组建行业协会时坚持自下而上的顺序,按照自愿组织、自行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原则,健全完善行业协会的产生、运行、监督机制。对企业宣传成立行业协会的意义,给企业带来的好处。在行业协会成立、管理过程中积极引导,并为登记注册、活动规范等方面提供便利,给予政策支持,使行业协会发挥更大的作用。作者:魏立强地址:河北省献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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