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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糖尿病;健康教育;精神卫生
[中图分类号] R587.1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2)07(b)-0117-02
Research on health education demand and mental health status of diabetic patients
HUANG Yinghuai LU Jianxin SHA Pingying
Henggang People's Hospital of Longgang District in Shenzhen City, Guangdong Province, Shenzhen 518115,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health education demand and mental health status of diabetic patients. Methods 110 cases of diabetic patients treated in our hospital from January 2009 to December 2010 were selected as the study group. Another 100 healthy volunteers were selected as the control group. In the study group, self-designed health education demand questionnaires and SCL-90 were used to evaluate health education demand condition and mental health status of diabetic patients. In control group, SCL-90 was also used. Results In the study group 90.0% of diabetic patients obtained knowledge of diabetes mellitus from books and broadcast. 48.2% of diabetic patients considered community nurses could offer health education of diabetes. When they had diabetic health problems, 85.5% of patients admitted they would consult with community health workers. 90.9% of patients needed regular community nurses serve them. Mental health status were compared between the two groups. Compared with the control group, scores of symptoms factors such as compulsion, interpersonal sensitivity, somatization, anxiety, hostility, stubbornness, depression and terror in the study group were higher, with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P < 0.05). Conclusion Health education demand of diabetic patients is high and their mental health status is poor. Continuity and integrity of health education and improvement of mental health status are significant for diabetic comprehensiv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in communities.
健康教育是以促进健康为目标,以卫生科学为内容的教育。健康教育帮助人们增强达到健康状态的愿望,诱导人们养成并保持有益于健康的生活习惯。幼儿健康教育是健康教育的基础,能帮助幼儿提高对健康的认识水平,改善对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的态度,形成自己也有责任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学习卫生习惯和体育锻炼获取健康的这种初步意识,因此,幼儿健康教育不仅能为培养幼儿强健的体魄打下基础,而且还有利于培养幼儿乐观向上、自信进取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一、幼儿健康教育的目标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要求“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在重视幼儿身体健康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因此幼儿园的“健康教育”要以实现幼儿的身心健康为目标,提高幼儿对健康的认识水平,帮助幼儿逐步形成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习惯,提高自我保健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促进身心和谐健康发展,帮助幼儿逐渐地学会以健康的方式来生活的教育。
二、幼儿健康教育的环境
幼儿是生活在特定的环境中,所以应重视创设健康的物质生活环境,充分利用环境的教育功能,让物体与空间更有益于幼儿的健康,提高健康教育的效果和效率。
1.幼儿园小环境。通过户外活动器械开展丰富的体育活动,创造让幼儿主动参与体质锻炼的外部环境,激发幼儿对身体锻炼的兴趣,培养幼儿锻炼身体的好习惯,通过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勇敢、不怕困难的心理品质。 运用幼儿园的环境布置对幼儿进行健康教育。如:通过墙饰布置、教育专栏宣传健康知识及预防传染病的基本常识。 结合幼儿园的各项活动,例如:“我爱环境美”、“垃圾大楼”等社会性活动,带领幼儿开展爱护环境卫生、保护环境卫生、维护环境卫生的教育,培养幼儿讲卫生、爱护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幼儿健康教育的个性培养
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丰富多彩的生活内容可以萌发幼儿喜欢集体生活的情感。我们要抓住有利的时机,在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的过程中,对幼儿进行良好个性的培养。游戏和幼儿力所能及的劳动等实践活动,为幼儿进行良好个性的培养搭建了平台。健康的游戏和有兴趣的劳动,满足了幼儿渴望实践的要求。有助于培养幼儿活泼开朗的性格,能促进幼儿逐渐形成良好的个性。
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是向幼儿进行良好个性培养的源泉。在对幼儿进行良好个性培养的过程中,我们很注重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当时发生在幼儿身上的事情,来创编幼儿能理解的、有教育意义的故事,儿歌以及儿童歌曲等。
在对幼儿进行良好个性培养的过程中,教师把爱、尊重和严格要求融入到培养幼儿良好个性的工作中,是幼儿的个性得以巩固和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经费到位。区政府、各相关街道、行政村结合区情实际,研究制定卫生村创建工作方案,把创建卫生村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和责任状,切实加强对农村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创建工作的有序进行。在农村创建卫生村工作中,各级财政增加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创建工作的开展。据统计,在今年创建卫生村工作中区、街道两级政府共投入资金80余万元。一是根据工作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行政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成立创建工作专业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创建卫生村工作,明确责任制。二是将创建市级卫生村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村经济和精神文明考核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责任到人,针对市级验收标准要求,明确阶段性完成时限和质量指标。
二、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我区涉农街道主要是区划调整后划入我区的街道,农村基础卫生设施简陋、水平低下,外来务工人员较多,村内环境卫生亟待改造。在创建卫生村工作中,各行政村加快村容村貌建设步伐,整治村级环境卫生。主要是:
一、扩大保洁员队伍,实施长效管理。与保洁员签订责任书,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任,做到道路天天有人扫、垃圾日产日清。
二、整治村容村貌,提高整体卫生水平。不定期组织对主要道路周围环境卫生、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的综合治理。行政村多次组织“清杂物、清垃圾”为主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整治村内卫生死角、暴露垃圾等,打捞河道漂浮物,彻底整治全村的环境。即统计,在创建卫生村工作中,三个村共清运垃圾杂物、河道漂浮物2800余吨,共动用各种车辆1800余台/次,清理较大河塘7个、清理河道共11余公里、总面积达55000平方米。
三、加强对废旧收购、加工户的管理,采取取缔、疏导、隔挡三结合的措施。制定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与废旧、收旧加工户签订卫生管理协议,门前实行三包,把污染降低到最小限度。截至目前,三个行政村已外迁收旧户20户、签订卫生管理协议700余份、发放有关收旧户管理的各种形式通知1100余份。使村容村貌有明显的改善。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强化全民健康意识,养成文明卫生习惯,改善卫生条件,消除健康危害因素,提高公民健康水平的社会性、群众性卫生活动。
第三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创建卫生城镇、健康教育、除“四害”(鼠、蚊、蝇、蟑螂,下同)、农村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所需专项补助经费和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协调发展。
第六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县爱国卫生和防治疾病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规划、部署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参与爱国卫生活动;
(三)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和卫生先进单位及评比、表彰活动;
(四)对本辖区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五)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意识;
(六)组织动员全县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除“四害”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七)组织实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爱国卫生工作,督导、协调有关部门对健康危害因素采取综合干预措施;
(八)承办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爱卫会的日常工作由爱卫会办公室承担。
第七条爱卫会实行成员部门分工负责制,各成员部门按照下列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
(一)县发改委负责把爱国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
(二)县卫生局负责贯彻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农村改造厕所规划,开展除害灭病的技术指导、科学研究和卫生科学知识普及教育,负责对餐饮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实施行政监督,对社会性重大疫情和各种疾病的发生、流行以及中毒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突发事件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措施。
(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并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以及对药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四)县城管局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组织推广城市生活垃圾袋装化,实行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管理城市公共厕所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县农粮局负责组织推广沼气运用等农业技术,加强对农田和农舍灭鼠活动的指导,对动物饲养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进行监督,负责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与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六)县环保局负责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废渣、废水、废气及噪声等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行政监督,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七)县教育局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健康教育,学校卫生设施的改善,学校环境的整洁和绿化;组织学生参加爱国卫生活动。
(八)县财政局根据县人民政府预算,负责为爱国卫生事业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
(九)县水利局负责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农村人畜饮水工作;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控制地方病、血吸虫病等寄生虫病的传播。
(十)县体育局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全民身体素质。
(十一)县文广局(新闻出版社),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和各新闻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健康和遵守社会卫生公德的宣传教育,加强舆论监督。
(十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车、车站的卫生监督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重大疫情的管制工作。
(十三)其他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八条县爱卫会每年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解决本辖区爱国卫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党工委、社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单位,应当明确人员,负责本辖区或者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十条加强城乡基础卫生设施建设,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投资兴建各类基础卫生设施。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将健康教育列入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学生健康教育、医院健康教育和农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教育和引导公民破除迷信、摒弃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素质。
(一)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有计划地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食品安全、疾病防治知识和有关技术规范;
(二)各新闻媒体应当定期安排健康教育专题栏目,适时宣传报道爱国卫生先进典型,批评不卫生行为;
(三)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开设健康教育课,重点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和健康知识教育;
(四)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场所以及广场、车站、机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置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和宣传专栏应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等爱国卫生内容。
第十二条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禁止在会议室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吸烟。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应当设立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第十三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结合县城发展需要,编制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分步实施,使县城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等国家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规范。
第十四条公民应当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禁止下列行为:
(一)城区的街道、广场、绿地、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乱扔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口香糖和食品包装物等废弃物,在建筑物、公共设施上随意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随意张挂、张贴;
(二)城区内饲养的鸡、鸭、鹅、鸽(以食用为目的的)、兔、羊、猪等家禽家畜,携带、遛放的宠物随地便溺不予清理;
(三)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妥善收集、处理渣土、垃圾、粪便和污水,清除建筑工地内“四害”等有害生物的孳生场所,建筑工地的宿舍、厨房、厕所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县城管局应对县城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并公布结果。
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确保辖区内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使各项环境指标符合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第十八条县城内饮食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油烟等有害物质对附近环境的污染。
第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积极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十条旅店、理发美容、歌舞厅、公共浴室、游泳场馆、网吧等公共场所经营者,应按规定健全卫生制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落实清洗、消毒、通风等卫生措施,使公共场所室内外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二十一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公共场所(包括学校、托幼机构),必须把卫生基础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审批,确保建立完善的垃圾、粪便、污水收集处理和供、排水系统。各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垃圾箱等基本卫生设施。
第二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定期开展杀灭“四害”等有害生物,清除其孳生场所的活动,使其密度控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指标之内。杀灭“四害”等有害生物所需的药械费用,由受益者负担;受益者不明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担。
第二十三条梅林镇、茅店镇、储潭乡、爱卫会应当组织城中村及城乡结合区域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进行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完善卫生基础设施,落实除“四害”措施,杜绝违规饲养家禽、乱搭乱建、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等现象。
第二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环境卫生与环境污染治理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整治村庄环境,治理脏乱差,改善农村居民卫生条件,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设施,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逐步提高健康水平。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修建符合卫生要求的户厕,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已建户厕应进行改造,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五条每年四月份为全县爱国卫生月,集中开展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居民委员会及各单位应实行周末卫生日制度,组织动员社区、单位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第二十六条县爱卫会每年组织一次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命名表彰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卫生先进单位和控烟先进单位,并对受表彰的单位定期进行考核、复查。未获得卫生城镇、卫生村或者卫生先进单位称号的,不得评为文明村或者文明单位。
第二十七条爱卫会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爱国卫生督查员,对辖区内的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爱国卫生督查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出示相关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有关资料,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扰。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县爱卫办对单位和个人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未处理的,爱卫办或者督查员有权督促该部门依法处理;拒不处理的,由爱卫办建议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条未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的,由爱卫会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者建议同级人民政府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行为,爱国卫生督查员有权进行劝阻,由县城管局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予以清理或者清除外,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市《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确实改变我镇环境卫生状况,提高群众健康教育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开展为期五个月的镇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及全民健康教育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镇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村民健康教育活动,彻底改变集镇及福三线沿线的脏、乱、差状况,逐步提高村民预防疾病,减少疾病的能力。基本实现我镇镇容镇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的“净、亮、美、畅”,树立我镇集镇新形象,实现镇容环境卫生的长效、综合、规范管理。
具体整治内容
1、清除集镇“牛皮癣”。要对集镇范围内的乱张贴进行清除,非法广告进行拆除。
牵头单位城管分队
2、加强农贸市场周围临时摊点的管理,严禁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还道于民。对农贸市场内外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改变和完善农贸市场设施。
牵头单位城管分队
责任单位:城管及有关村
3、清理道路废弃土和建筑垃圾。要对集镇主要道路的废弃土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及时查处乱倒废弃土和建筑垃圾现象。
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大队、集镇范围有关单位、企业、村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组织镇机关、镇直单位及有关村对集镇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清除暴露垃圾,特别是农贸市场和巷道、卫生死角及杂草;清除单位、巷道、居住区内暴露垃圾、乱堆放,疏通水沟,填平洼地,清除积水;拆除或改选开放式垃圾池,采用垃圾桶,组织落实辖区内住户或单位进行填平或改选不卫生的厕所;组织统一开展灭鼠、灭蚊、灭蟑螂活动;实行垃圾袋装化,定点定时收集,日产日清,运输密闭化,抓好龙津河上游养殖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入龙津河的整治工作以及桥头、河道垃圾清理,“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到户、到店。
牵头单位城管分队
责任单位:城管分队、环保、兽医站、集镇范围村、所站、单位
5、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积极抓好人类、畜类疾病防控工作。各单位对本单位负责的环境卫生责任区要按市、区卫生单位标准,落实好清扫保洁、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整治办公场所、生活区、宿舍区及其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组织力量下村、下街道宣传疾病防控知识,开展义务会诊。除“四害”药品定时发放,务必做到安全、有效。
牵头单位镇卫生院
责任单位:计生办、城管分队、兽医站、集镇范围各村、企业、单位
6、加强学生公共卫生教育,中学、学区要开展一次公共卫生知识讲座,提高学生公共道德意识。
责任单位:各学校
责任人:各学校校长
7、开展禁养区、禁养区养殖业清理。落实市政府中心城市禁养和九龙江下流支流禁建区规定,抓好已有养殖业的搬迁、拆除整治达标工作。对未批先建养殖项目依法规定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规划站、兽医站
责任单位:规划区内各行政村
8、加强规划区内水泥等企业粉尘污染治理的监管工作。加强水泥等企业无组织排放源治理进度的督查,确保达标排放,努力改善和提高集镇环境质量。
牵头单位环保站
责任单位:各有关厂矿、企业
责任人:有关厂矿企业负责人
整治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5日)
1、召开辖区内所站、厂矿单位及有关村动员大会。
2、各部门、有关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广泛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为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并通过印发材料,开展上街咨询、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干部自学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公共卫生意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群众的道德素质和文明水平。
3、集镇沿街所站、单位、电厂、市造纸公司要出好宣传栏,分别在本辖区范围内的主要街道、路口悬挂醒目的宣传标语,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对广大市民进行宣传教育。
4、镇综合执法大队、文明办要主动密切配合,围绕集中整治活动,及时报道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中的好人好事和集中整治的进展情况。
第二阶段:分段实施,全面落实阶段(6月1日~9月30日)
开展两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时间分别为(5月25日、9月23日,各责任单位按确定的范围及整治要求开展(各单位、村、具体整治区、责任人见附表)
第三阶段:迎接检查及建章立制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整治成效进行保洁,迎接市、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总结整治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制定完善环境卫生整治有关规章,确保长效管理。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对“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动员群众、清洁家园、减少疾病、促进健康。
二、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2月上旬);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1年2月中旬到5月中旬);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2011年5月下旬)。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街道清扫保洁作业管理。加大巡检频次,督促保洁人员认真负责;主、次干路及重点区域范围内的街路,要达到“七净五无”(“七净五无”,即人行道净,车行道净,绿地净,路边石净,排水井口净,树、电杆、墙根净,隔离带净;无浮土,无积水,无散袋垃圾,无乱放杂物,无果皮、纸屑、塑料袋等污物)的质量标准。
(第二督查组)
(二)整治居民庭院、自然村庄环境。针对我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主要集中在屋前屋后、自然村庄的情况,做到每日按时清扫保洁,居民室内外保证无卫生死角、无生活和装修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第三督查组)
(三)整饰、清洗户外公共设施。整修、清洗、油饰各类建(构)筑物和交通护栏、电杆、站杆(牌)、地名标牌等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做到设施完好、整洁。维修、油饰、粉刷公厕、民厕、垃圾转运站(间)、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好、整洁。整修响导、赵集下水道井口盖板设施,确保平整完好、行车顺畅。
(第二督查小组)
(四)强化公共场所室内外卫生。全乡各商场、商店、超市、旅社、餐饮饭店、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门前“四包”(“四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秩序)规定,搞好门前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痰迹和垃圾,室内定期清洗消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必须悬挂有效的行政许可证照,从业人员佩戴有效的健康证,严格进货渠道监管,货品布局合理、整齐划一,有灭鼠防蝇设施,餐具、茶具、寝具及时消毒。做好除“四害”和健康教育工作。
(第二督查小组)
(五)加强窗口单位卫生管理。要加强信用银行、供电所、车站等窗口单位和所在区域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室外卫生环境洁净,室内干净整洁有序,达到每日清扫、全天保洁作业标准,全面提高清扫保洁作业质量。保证室内大厅空气流通,室外按季节搞好绿化美化。严格执行禁烟规定。卫生间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垃圾密闭管理,及时清运。
(第一督查小组)
(六)搞好学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加强学校爱国卫生工作。将学校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督促并指导中小学校上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努力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净化、绿化、美化校园环境。推进农村中小学改水改厕工作。积极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和无烟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爱国卫生公益活动和卫生宣传活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发动本单位职工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搞好庭院内的绿化美化,院内路面平坦卫生,做到垃圾定点密闭管理、定时清运。各单位办公、学习场所窗明几净、整洁卫生,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会议室有禁烟标志,职工食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第一督查小组)
(七)整治河道两岸卫生环境。全面清除河道沿岸堤坡、堤顶和滩涂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及各类废弃物,清除水面各类漂浮物。严格治理污水排放违法行为。
(第三督查小组)
(八)加强占道市场(摊点)的规范管理。马路摊区尽量实行退路进厅,暂时不能进厅已审批确需占道市场摊区,必须按照标准统一管理,严格规范入、撤市时间和地段,决不允许超时和外溢,并做到撤市后及时清理环境卫生,保证环境整洁、交通顺畅。
(第二督查小组)
(九)加强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改水改厕标准化、村容村貌规范化的达标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卫生条件差别,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以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组织发动村民自己动手,开展“三清”、“三改”、“四灭”活动。“三清”即清理露天垃圾、清理露天粪坑、清理污水沟;“三改”即改水、改厕、改环境;“四灭”即灭鼠、灭蝇、灭蚊、灭蟑螂。
(第三督查小组、第四督查小组)
(十)开展健康教育,主动防控传染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予以曝光。开展除害灭病的技术指导、“四害”密度监测和灭害科学研究,加强对使用灭杀病媒生物药物的监督管理;抓好医疗卫生单位的健康教育、除害防病和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工作;协助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蔓延,处理重大中毒和救灾防疫等突发事件。
(第一督查小组)
(十一)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开展整顿集镇市容环境卫生、集贸市场、沿街集市摊点和占道经商的管理,维护各项卫生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管制工作。对污辱、威胁、殴打监督执法人员、举报人的违法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督查小组)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2月上旬)。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落实责任分工。各督查小组要根据目标任务,对责任单位要求研究制订详细的具体工作方案,着手宣传、动员和启动等准备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1年2月中旬到5月中旬)。在此期间,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各自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有步骤地组织推进,加强卫生环境督查,全面实施和推进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大会战。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1年5月下旬)。各单位针对县文件要求扎实工作,接受乡评估验收,各单位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确保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发展。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秋冬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要将其作为文明创建和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积极防控传染病,切实摆上工作日程,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要确保工作有安排、措施有保证、重点有突破,形成整体推进、逐步深入的良好态势。
(二)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开展秋冬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责任单位要树立责任意识,精心设计,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各督查小组要及时发现问题,限时进行整改、完善督查材料,形成“人人有任务、处处有人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各街道办事处
1、为加大创卫创模宣传力度,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辖区沿街单位进行巡查,督促有条件的单位用IED显示屏进行宣传,并向各社区居民、驻区单位发放《低碳环保宣传手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等创卫及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增强市民环保和创卫意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2、继续组织社区人员清理居民区的小广告,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
3、继续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各街巷环境卫生情况进行巡查,并为保洁工购置、发放保洁工具,督促保洁工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清扫、保洁工作,切实巩固和加强环境卫生质量。
二、建设局
(一)卫生监管
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对辖区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食品卫生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要求1、项目部建立卫生管理制度;2、建立食堂、宿舍卫生管理制度,食品进货管理制度,宿舍应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食堂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3、施工现场场地硬化,大门口设置清洗车辆设施,防声、光污染,明火作业需经监理审批;4、施工现场卫生间要定期做消毒处理,地面需洒白灰。
(二)围墙整洁
目前,辖区内二环路、30多个建筑项目的围墙整治工作已结束,新建及维修围墙共计11000多延长米。
(三)小街巷改造
今计划对辖区内30条小街巷实施改造,道路总长度为16677延长米,人行便道总面积56084平方米,沥青铺装总面积135775平方米。截止目前,已完成车站后街、十四中东巷等十一条道路改造工程,改造道路总长度5508延长米,人行道总面积10685平方米,沥青铺装总面积57969平方米,更换大理石道牙10416延长米。
(四)园林绿化
目前我区共栽植各类树木83万株(丛),其中:乔木9.9万株,各类花灌木73.1万丛,垂直绿化4500延米,地被植物5.4万平方米。对所管辖的绿地和道路绿化带进行精心养护,做到了无枝残叶败现象存在
三、环卫局
8月15日至8月23日,环卫局从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入手,对辖区主次干道的树圈、便道进行了彻底清理,同时增加了道路的保洁频次,确保了道路清扫保洁质量的提升。
公厕管理方面按照卫生标准要求,对辖区所有公厕进行了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未达标或提前关闭公厕的管理人员,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辖区公厕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垃圾收集清运方面,15日、16、17日对乱堆乱倒的生活垃圾及拆迁垃圾进行了清理,同时还清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及无人管理小区垃圾。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区环境卫生管理质量显著提升,为创卫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卫生局
(一)健康教育
1、继续深入各街道社区居委会,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对健康教育档案进行检查和指导,并且作了现场指导考核笔录。
2、积极参加呼市健康教育所举办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培训班,及时向全体工作人员讲解、传达相关内容,并在创卫工作中如何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详细说明,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卫生监督
1、近期主要对经营烧烤的餐饮店进行专项检查。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120户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车辆15台次。重点检查在煨制过程中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是否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所进原(辅)料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在检查中未发现使用非法添加剂及不合格肉类的情况。
2、公共场所方面共对团结小区、构件街等6条街道的59户美容美发场所、10户住宿场所、5户洗浴场所,按“创卫”标准进行检查整顿。对2户美容美发场所制度未上墙、消毒设施不全、无防蝇防尘设施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三)疾病控制
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方面对我区发生乙肝9例、痢疾3例等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在免疫规划监测工作方面做好流调、接种和领发放疫苗工作等,尽力把工作做好做细。
五、工商分局
根据创卫工作要求,认真细致地完成以下创卫工作任务:
1、严把农贸市场内的仪器经营主体及辖区食杂店准入关,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依工商职责对农贸市场严格管理,对有主办单位的农贸市场明确了农贸市场主办单位第一责任人义务
2、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要求其建立进货台帐,落实索证索票、一票通制度。各工商所市场巡查人员认真规范食品主体经营行为,并检查其是否亮照经营,对食品经营主体实行周巡查制度。
3、严厉查处食品经营户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学校爱国卫生工作计划一:我校爱国卫生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以生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预防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依据,抓好常规工作,确保无重大卫生事故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创建平安校园。
一、 加强领导,建立创卫长效机制
按照《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创建工作的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创卫目标工作责任,人人参与创建的新格局。完善制度建设,确保人员、经费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严格考核奖惩制度。
二、 营造氛围,开展多种宣传活动
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学校网站和各种集会,宣传创卫知识,普及创卫知识。以富有创意的活动为载体,形成人人参与创建,个个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评选学校师德典型和服务标兵,大力促进师德建设;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推动学校卫生工作再攀新高;创建文明班集体和评选文明处室、文明教工,促进师生员工文明卫生素养的提高。
三、突出重点,加强师生健康教育
搞好健康教育。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标准》的要求,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认真做好师生健康教育知识的学习和传授,确保健康知识知晓率80%以上,加强健康教师的师资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教学水平,有计划地进行卫生知识讲座,传授季节性、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特别是对流行性感冒、结核病等的防治和宣传。定期出好黑板报、布置宣传窗,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好健康教育评价,对照《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认真做好自评,做到不漏条不漏项,不断完善,确保健康教育各项指标全部高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
四、保持特色,创造一流校园环境
学校的环境卫生要在原有成绩的基础上,高标准、严要求,保持一流的校园环境卫生水平,做到随时随地经得起检查。坚持班级卫生包干区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进行卫生大整治活动。开展卫生评比,倡导校园文明行为,引导学生养成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学校文明监督岗要在保持校园整洁,及时发现纠正学生中的不文明行为中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加强环境整治,进一步绿化、美化校园。
五、加大力度,严管食品卫生安全
要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管力度,以签订责任书等方式,落实责任,奖惩分明,促使食堂能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校医要专业角度对食堂卫生和实行全面监督。后勤负责从行政的角度对食堂各项管理实行有效监控。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堂各项卫生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定期召开食堂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会议,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素质,促使各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切实把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关、食品原料采购关、食品制作和储藏关。食堂要按学校要求切实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建成立有关台帐。
六、重在预防,开展学校疾病防治
在师生积极开展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师生体质和防病能力。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做好以结核病、肝炎、伤寒为重点的疾病防治工作,认真落实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发现传染病,马上严格进行隔离,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避免疾病的蔓延。以活动为载体,重点做好学生青春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理健康教育和控烟教育等,培养学生健康健全的人格。重视艾滋病预防,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专题讲座。
七、坚持不懈,切实搞好灭除“四害”
按上级要求,做好除四害工作,做到定期消杀和突击消杀相结合,厕所定时喷洒灭蝇药水,投入灭鼠诱饵,消灭四害孳生地,严格控制“四害”密度在国家标准内。
学校爱国卫生工作计划二:建立健全的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和各项卫生制度及工作计划,具体的有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值周制度、寝室卫生制度、食堂卫生工作制度、文明卫生班级评选制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除四害工作计划、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教育计划等,定期召开会议。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精神,巩固已有创建成果,围绕学校创建先进单位的工作目标,以“环境育人”理念营造洁美的校园环境,推进全民健康工程。
二、工作重点:
1、强化日常卫生责任管理;
2、开展卫生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加强疾病预防;
3、定期进行除害工作,消除“四害”隐患;
4、落实专项整治,开展“同创共建”活动;
5、加强校园绿化管护,美化校园育人环境;
6、抓好食堂卫生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7、加强化学品废弃物的有效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8、重视厕所卫生保洁,方便师生员工盥洗
三 具体要求:环境卫生:
教室内外卫生
1、教室及相应走廊地面保持整洁,无纸屑、无杂物。
2、教室及走廊墙壁上、窗台上无球印、鞋印、无积尘。
3、门窗保持无积尘,玻璃明亮干净。
4、课桌椅排放整齐,学生外出上课或活动,椅子要塞至课桌下方,课桌上无东西,课桌内学习用品摆放有序。
5、讲台上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无积尘。
6、黑板及时擦干净,粉笔槽内无积尘,卡片、小黑板等摆放整齐统一放在黑板下的北侧。
7、清洁工具排放在教室指定角落,排放整齐,保持干净
8、各班教室内及走廊墙上宣传字画表面无明显积尘,阳台栏杆及内侧表面无鞋印、球印、无积尘。
公共区卫生
1、管理区内有甬道和操场的班级应全天整洁干净,无纸屑果壳及其他废弃物(雨天不例外)。
2、管理区内有花坛、草坪的班级,应保证花坛内无杂物,基本无杂草。
3、管理区内有走廊、楼梯等的班级,标准同教室要求。走廊包括墙面及宣传字画、阳台栏杆。楼梯包括台阶、扶手及楼梯墙面。
4、管理区内有宣传栏、橱窗必须每星期擦拭一遍,应保证其干净无灰尘。
(三)寝室卫生
1、寝室地面干净,室内无杂物堆放,无异味,无损坏公物现象。
2、床面平整,被褥等其它床上物品叠放整齐统一且符合要求。
3、桌凳清洁,桌面、桌内、床下物品摆放整齐统一且符合要求。
4、窗台清洁,无杂物堆放;窗户玻璃干净。
5、洗漱用品、暖瓶摆放整齐美观且标准一致。
6、门及门上玻璃干净,无尘土、灰网等。
7、灯具干净明亮,无尘土、灰网等。
8、墙壁干净、无灰网,衣、帽等物品挂放整齐、美观。
9、寝室有统一的床头牌、门牌号(含班级名、寝室号、寝室成员名单)。
10、室内装饰整体布局整齐、美观,且健康、文明、符合要求。
办公室以及各专用教室内外卫生:
1、地面干净,无纸屑、无杂物。
2、墙壁、阳台、天花板、日光灯管、电脑台、饮水机、标语牌等无积尘、无脚印、无蜘蛛网。
3、门窗无积尘,玻璃明亮干净。
4、办公室内桌椅整齐,离开办公室时,办公桌上教师用品和学生的作业本摆放整齐。
5、物品柜上无积尘,无杂物。
6、卫生工具摆放有序,垃圾袋装化,并天天清理
学生个人卫生:
1、坐立读写姿势要正确。
2、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动作准确到位。
3、勤洗澡、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换衣。
4、带好清洁的水杯和手帕(或面巾纸),注意饮水卫生。
四 加强学校卫生监督:
教学卫生监督: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检查教室采光、黑板反光情况,调查学生睡眠时间是否充足,保证学生休息时间和室内空气新鲜,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教室卫生监督:教室开窗通风,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第一排课桌距离黑板不少于两米,桌椅高度适中,门窗墙壁无积尘,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学生读写姿势正确。
寝室卫生监督:寝室开窗通风,地面清洁,床上干净,被子叠放规范,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室内无异味,臭味。每日清扫三次。
五 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食堂:每年工作人员按时进行身体检查,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组织学习食品卫生法,墙上悬挂相关的规章制度,严格把好“病从口入”关。
饮用水:全部饮用白开水,严格做到不喝生水,尽力减少污染机会,教育学生以及教师定期清洗饮水用具,保证用水清洁,防止病从口入。
作好环境卫生监督:
室内:建立卫生检查管理制度,坚持做到一日三扫三查,并开展登记评比工作,达到地面清洁,桌椅整齐,门窗四壁无积尘,物品摆放合理。
室外:划分班级清洁卫生包干区,做到地面墙壁清洁,无乱涂乱画现象,坚持一日三扫三查,严格管理,保证校园清洁美丽。
厕所:每周酸洗一次,冲水到位,保证无味。
作好资料建设工作:完善规范,实事求是,严格管理。利用一切宣传阵地和手段,对全校师生进行普及健康知识宣传教育,采用讲座、健教课程教学、咨询、展览等形式,分阶段、分季节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
学校爱国卫生工作计划三:为了加强疾病的防治,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绿化校园,消灭四害,特制订以下计划:
1.建立健全的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和各项卫生制度及工作计划,具体的有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值周制度、寝室卫生制度、食堂卫生工作制度、文明卫生班级评选制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除四害工作计划、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教育计划等,定期召开会议。
2.严格值周制度,抓好校容校貌,每天对校园环境卫生、自行车排放、学生文明礼貌、纪律、仪表整洁大方等多项规定进行检查,并记录,每月评选文明班级。
3.对绿化、除四害、健康教育、硬件设施有足够经费投入,并配有专职人员。
4.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和饮水管理工作,食堂与双重领导负责,食堂内装有消毒及防蝇设施,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体检和知识培训,严格做好餐具及熟食间消毒工作,不卖腐败变质剩菜等食物,每天一次进行督促检查,杜绝食物中毒,防止肠道传染病发生,办好学校食堂,搞好学生膳食供应。
5.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宣传阵地,定期更换橱窗,每年四期,卫生小报每年十二期,卫生黑板报十二期;把健康教育课列入正式课表,并上好青春期卫生、青少年心理卫生、心理健康与精神分析,饮食营养与卫生大课,必要时配合录像教育。
6.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完成每年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开展日常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登记工作,做好传染病管理及学生因病缺课工作,开展简易临床与急救包扎处理,并进行统计。
7.按照教育卫生要求,合理安排教育计划,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和课程表,保证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活动的正常开展。
8.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各班级,检查了解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个人卫生、教室采光、照明、通风、噪声及课桌椅配套使用,发现情况及时合理调整和适当改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自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以来,全局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工作真空。同时,严格按照《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以文件形式分解到各相关股室,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并建立定期工作汇报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细化目标,明确责任
根据《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责任分解表》,对全局创卫工作进行细化,明确职责分工,规定完成时限,保证创卫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对创建卫生县城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张贴创卫工作宣传横幅,结合“第32个爱国卫生月”、“第33个无烟日”,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在全局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措施,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