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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卫生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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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卫生管理

第1篇:工地施工卫生管理范文

摘要: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增长、科技进步、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正处于攻坚阶段,国有企业要想克服客观条件的局限,在激烈的竞争中继续生存、发展,就必须提升国有企业的执行力。因此,分析当前国有企业执行力的不足,探讨合理的现实途径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提升执行力建议

1国有企业执行力的内涵

参考对执行力含义的理解,国有企业执行力就是由企业领导者发起并最先掌握,国有企业的各个管理层次、各个经营决策单位、各个岗位的职工贯彻执行经营者制定的战略决策、方针政策、制度措施、方案计划和实现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能力。简单地讲,国有企业执行力就是企业各级执行主体按照规定的标准,以一定的速度完成各种任务的能力,并且这种能力应该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企业执行力的强弱程度将直接制约着企业的经营目标能否得以顺利实现。

2国有企业执行力存在的问题

2.1国有企业高层领导者决策水平不高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属性,现阶段不少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仍是通过行政任命或行政选拔的,并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权利,管理好坏与管理者本人经济利益也不存在密切联系,大大降低了高层领导者在管理方面的激励效果。另外,在许多经营管理者认为自己的角色定位就是描绘企业远景、定好策略,在战略制定后很少有领导者重视战略的执行问题,甚至是一些管理者在执行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不合理、缺乏人文关怀的制度,对职工没有激励作用,反而引起反感。

2.2国有企业中层管理者执行战略决策不科学中层管理者担负着执行和管理的双重角色。企业决策层制定的战略方案需要得到中层的严格执行和组织实施。在国有企业中,大多数中层管理者仅仅满足于简单地执行上级的决定,而不是科学地分析实际情况,提出更加合理的执行方案。另外某些国有企业长期以来的制度和中层组织环节的脱节、缺失,或者是部门之间的壁垒重重,导致了组织结构与企业核心经营环节不配套,出现“责任者缺位”的现象。

2.3国有企业员工的执行能力不足在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中,依靠外在的力量将市场竞争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引入了国企之中。但是国有企业职工的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却没有完全与之相适应或同步。现代经济社会和市场环境的快速变化要求企业员工必须快速地适应和提高自身素质。然而在企业内部并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员工培训机制,使得员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对执行力不够重视,在对企业目标和任务的理解上难以统一,在具体执行时各行其是,难以形成有效的合力,进而影响企业整体的目标执行力。

2.4国有企业缺乏执行力文化的塑造企业文化是是一个企业的灵魂,是促进企业执行力提升的一个很重要的手段,优秀的先进企业文化有助于企业形成强大的执行力,没有执行力文化的企业就没有内在的自觉执行力。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已经非常重视企业文化对员工的影响,但是很少有企业注重培养企业执行力文化。因此,国企改革不仅要注意正式制度层面的改革和建设,还要注意职工观念、意识等文化层面的转变。只有使企业职工的这些观念意识差距消失,国有企业才有可能最终成为真正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

2.5国有企业缺少科学的监督考核机制执行力的生成和养成是以切合实际的激励约束机制为依托和载体,没有一个好的激励约束机制,肯定没有执行力。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尚缺乏科学的监督考核机制,这里面有两种情况,一是没人监督,二是监督的方法不对。前者是只要做了,做的好与坏没人管。或者是有些事没有明确规定该哪些部门去做,职责不明确,所以无法考核。常见的如有些企业中的管理重叠、交叉,导致有事情的时候没人负责。

3提升国有企业执行力的对策建议

3.1分层次培养国有企业员工的执行力执行的关键在人,针对国有企业执行力现状的分析,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提升我国国有企业各层次员工的执行力。如果每一位企业员工都能够真正接受“执行”的企业文化,根据各自的岗位特点,提高自身的执行能力,共同培育企业的执行力,企业的战略目标就一定能够顺利的实现。对高层管理者来说,要注重营造企业的执行文化;对中层管理者来说,要切实保证战略的执行效果;对基层员工来说,要通过培训提高战略的执行能力。

3.2构筑优秀的国有企业执行力文化要想让企业达成执行力,将企业塑造成一个执行力组织,就必须首先在企业内建立起一种执行力文化,执行力文化将成为一种新的企业竞争力。构筑优秀的国有企业执行力文化,需要从理念领先入手,引入先进的思路、模式、方法,促进企业经营理念和运营模式的转变,通过流程重组,建立以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效益为目标的经营模式,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从而全面提高企业执行力。

3.3建立国有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员工对企业的忠诚是企业最强的执行力。因此要激发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必须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构建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具体来说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内容,通过对员工工作业绩的考核,正确评价其工作努力程度;二是建立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奖优罚劣,末位淘汰。使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得到奖励,业绩较差的受到惩罚;三是在配套的激励机制基础上,建立合理的约束机制,否则员工只想得到好处,其行为就会偏离组织目标。

3.4建立国有企业执行力的科学流程明晰的业务流程是提升执行力的关键。在企业内部存在着许多不同的流程,如采购流程、销售流程、新产品开发流程、售后服务流程等。建立执行力的科学流程,需要重视以下几点:一是提炼关键业务流程,通过对关键业务的流程进行设计,来保障整体业

务的流畅运作;二是确定流程核心内容,保证业务流程流动顺畅;三是构建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流程运作部门,给各部门在业务流程中的职能进行定位,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四是确定流程评估标准,保障业务流程运作的效率和质量。

3.5建立完善的国有企业员工培训体系在知识经济时代,工作中所需的技能和知识更新速度不断加快,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提高对社会的应变能力,从而提高执行力。因此,企业必须建立系统而科学的培训体系来维系员工的发展。只有卓有成效的培训才能使员工有效地执行企业的经营策略。为了使员工个人的执行能力达到企业的要求,一方面要把好招聘关,另一方面要对企业员工进行持续的职业化训练,促进员工和企业执行力的提高。

4结束语

企业执行力的提升,是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它既是企业员工综合素质的体现,也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管理的实际水平。面对拥有成熟管理模式、雄厚资金实力的外国企业的强大竞争和冲击,国有企业要巩固市场地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就必须尽快打造和提升其自身的执行力。

参考文献:

[1]阙波.关于国有企业执行力提升的研究.东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3.

[2]白仁文,贾鼎.我国企业执行力与对策研究[J].中国商贸.2009(7):40-42.

第2篇:工地施工卫生管理范文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区

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都有专人负责,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4、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如违反本条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5、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

6、职工宿舍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发现不符合此条要求,处罚当天卫生值班员。

7、冬季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取暖炉,必须有验收于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8、食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9、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塔吊或提升栏运下,严禁高空抛撤。

10、施工现场的厕所,做到有顶、门窗齐全并有纱,做到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加盖。

11、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二、生活区卫生管理

(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及时清理。

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流。

(二)、宿舍卫生值班记录

宿舍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卫生工作,禁止其它人员乱扔废纸、废物,不准随地吐痰。

(三)、宿舍冬季取暖炉安装验收合格证

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准使用。

(四)、办公室的卫生管理规定

1、办公室的卫生山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排出值班表。

2、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打水,做好来访记录,整理文具。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3、冬季负责取暖炉的看火,落地炉灰及时清扫,炉灰按指定地点堆放,定期清理外运,防止发生火灾。

三、食堂卫生管理

(一)、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一〉食品卫生

1.采购运输

(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必要时,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保管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耍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制售过程的卫生

(1)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饭票要消毒。

(3)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二〉个人卫生

1、炊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

2、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第3篇:工地施工卫生管理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实现我县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城市居民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河北省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县城区内所有单位、居民和流动人口,必须遵守本办法。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享有良好卫生环境的权力和维护改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义务,都应当尊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执法人员履行职责。

第四条*县建设规划局是我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城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有关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对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依法查处违反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佩带有效标志,并出示有效证件,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章城市容貌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容貌包括:城市街道、建筑物、公共设施、园林绿地、环境卫生、广告设置、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等。

第七条城区内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种设施应当保持完好、整洁、美观、残垣断壁要及时维修,垃圾要及时清除。

第八条设置户外广告、标志牌、标语牌、牌匾、画廊、读报栏、霓虹灯、灯箱、橱窗和悬挂宣传标语、彩旗(以下简称广告、霓虹灯)等,必须经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设置。

第九条经批准设置的广告、霓虹灯,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内容健康、用字规范,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因建设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须经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禁止在街道随意堆放有碍城市交通、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的物品。

第十二条在街道两侧摆摊设点的,必须经县城市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办理《临时占道许可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经营,并向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交纳临时占道费。

第十三条县城市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交通主管部门在城区内设置出租车停车位,出租车辆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公共场所及城市道路上随意停放。

第十四条施工工地要围场作业,设置标志牌,工地材料、机具应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到规定的场地,施工工地不得随意排水。工程停工时,要及时整理场地,并做必要的覆盖。工程竣工后,按标准清理和平整场地。

第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破坏城市绿地,因建设需要和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交纳绿地补偿费,需砍伐或移植城市绿化树木的,必须经县城市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交纳城市绿化树木补偿费。

第十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和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必须经城市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工程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状况,经县城市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5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城区的环境卫生由县城市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共同管理,分工负责,定期检查。

第十九条城区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占用、损坏、封闭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确需拆迁时,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经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重建。

第二十一条城区内的公共厕所由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除公共厕所外,其它厕所实行有偿清掏、外运。厕所墙壁不准乱写乱画,保持沟池、管道畅通,设备完好。

第二十二条城区内家禽、家畜不得散养。需要饲养家禽家畜的,必须圈养,并做好检疫、除害保障,不得污染、扰民。

第二十三条运载液体、散装货物、垃圾的车辆应当封闭、覆盖,不得泄漏、飘洒。经许可进入城区的畜力车,应配带粪兜和清扫工具,遗撒的粪便和草料,车主必须清扫干净。

第二十四条禁止在街道和公共场所随地便溺、泼污水、乱扔果皮、纸屑等。

第二十五条城区各单位及住宅小区内委托县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扫运输、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实行有偿服务,并按有关规定收取有偿服务费。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城区公共场所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草、垃圾以及其它产生有害烟气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第二十七条禁止在城区公共场所焚烧农作物秸秆和落叶、杂草、废纸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二十八条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机械设备、机动车辆以及其它噪声源,应当采取消声防震措施,产生的噪声、振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九条城区内沿街各单位(包括商店等)实行“门前三包”,具体内容和标准是:

(一)包环境卫生。达到无瓜果皮核、无垃圾杂物、无人畜粪便、无污水、无残冰积雪,建筑立面无乱贴乱挂乱画;

(二)包绿化美化。管护好门前的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做到绿地不被破坏、占用,绿化设施完好;不在绿化树木上乱拴乱挂;沿街经营单位的橱窗、牌匾应保持设施完整、功能良好,达到美化、亮化要求;

(三)包公共秩序。达到门前无摆摊经营;无各类违章占道;无有碍市容观瞻及影响交通的物品、车辆、广告、牌匾及各类修理和加工点。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条对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三十一条未经批准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处理或予以没收,每只(头)并处20-50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除依法责令其改正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或罚款:

(一)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霓虹灯的,处罚款500-2500元;

(二)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每平方米罚款5-10元;

(三)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每平方米罚款50-100元;

(四)擅自在城市的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的,每处罚款10-50元;

(五)施工单位不按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施工排水外溢的,每吨罚款100-200元;临街施工工地不围场作业的,不设置施工标志牌的,竣工后不按照标准平整场地的,每处罚款200-500元;

(六)擅自占用、破坏城市绿地的,每平方米罚款100-200元;擅自砍伐、损坏、移植城市绿化树木的,每棵罚款1000-2000元;

(七)有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行为之一的,县城市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1000元罚款;

(八)不履行门前“三包”义务或者不达标的,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0-500元罚款;屡教不改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代管,并按照规定收取有关费用。

第三十三条有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行为之一的,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500-5000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或罚款:

(一)在公共场所、主要街道随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废纸等废弃物的,罚款5-10元;

(二)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及张贴广告的,每处罚款20-50元;

(三)不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方式倾倒生活垃圾的,每处罚款50-200元;

(四)进入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货物散装不覆盖造成漏洒的,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以50元罚款;

(五)损坏城市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除进行赔偿外,按造价0.5-1.5%进行处罚;盗窃、损坏公共设施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外,并处2000元-10000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城区内焚烧农作物秸秆和落叶、杂草、废纸等产生烟尘污染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外,并处50-200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从事产生噪声污染、妨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活动的,责令停止作业,并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

第4篇:工地施工卫生管理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市容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精神和区域实际,现就我区市容和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一流园区的要求,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改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创新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努力塑造整洁有序、精细秀美的现代化新城区。

实施原则:一是属地管理原则。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城管部门牵头,部门各司其职,街、镇、分区具体实施。二是建、管、养分离原则,建设局负责建设,城管局负责管理,街、镇、分区负责养护。三是责权一致原则。按照各部门、街、镇、分区所承担城市维护管理责任,落实相应权力、财力和人员。

二、内容和要求

1、环境卫生管理

市容环境保持整洁美观,路面和公共场所垃圾及时清理,乱涂乱贴有专业队伍清除,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提高环卫保洁水平。完善环卫设施,加强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城乡结合部、闲置地块管理,消灭环卫作业盲区和管理死角。

城管局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街、镇、分区负责做好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工作。

2、建筑工地管理

建筑工地(包括中心区内市政、拆迁工地)必须按规定设置隔离围栏,建筑垃圾随产随清,废水泥浆不得外流(末经处理不得排入雨、污水管道),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运输车辆不得带泥行使,不得抛洒滴漏。

建设局负责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设单位是工地环境卫生的责任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环卫保洁工作。

城管局、交巡警大队依法查处抛洒滴漏行为。

3、市政道路和路灯管理

市政道路应保持平坦、畅通,出现坑凹、隆起等要及时修复。路灯设施要保持完好、整洁。

城管局负责指导监管市政道路和路灯的养护。各街、镇、分区具体实施辖区内市政道路和路灯的养护。

建设局负责市政道路的大修,办理开挖审批。

4、市政绿化管理

市政绿化要保持美观、整洁,有专业人员施肥、修剪、除草、灭虫,植被养护良好,无泥土,无缺株死株。

城管局负责指导和监管市政绿化的养护。各街、镇、分区具体实施辖区内市政绿化的养护。

5、集贸市场管理

集贸市场要有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秩序,卫生管理制度完善,“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有专职保洁人员,经营场地和摊位整洁,依法经营,公平交易。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工商局和主办单位负责集贸市场的管理。城管、社会事业等部门和各街、镇、分区协助管理。

6、店面经营管理

店门橱窗要美观整洁,门前不得乱堆乱放,占道经营。主要路段店面不准经营车辆清洗、铝合金(木器)加工、摩托车修理等业务,工商部门在受理上述经营业务和住宅楼下开饭店的审批事项时,要会同有关部门到实地勘察办理。

工商局负责店面经营管理,规划分局要加强店面经营项目的规划管理,对不符合规划规定的经营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发证。

城管、环保、社会事业、建设、国土房产等部门和各街、镇、分区应各负其职,共同加强对店面环境的管理。

7、户外广告管理

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要常年保持整洁,外形美观清新,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设施完好。限期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逐个审核,对擅自设置、破旧过期的广告坚决予以拆除,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拍卖。

规划分局负责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并实施规划管理。工商局负责户外广告的登记和的监督管理。城管局负责户外广告的综合管理。

8、住宅小区卫生管理

住宅小区保持整洁、文明、安全,小区道路通畅,绿化完好。全面整治小区车库开店(住人)、违章搭建、车辆乱停乱放、无证经营等问题,积极创建文明示范小区。

各街、镇、分区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的管理。

各物业公司是住宅小区管理的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小区管理。国土房产局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

城管、工商、环保、社会事业、政法等部门协助管理。版权所有

9、停车秩序管理

各类车辆分类停放在统一标线内,排放整齐,无乱停乱放。合理设置道路两侧停车场(点),停车标志要醒目,停车标线要规范。

交巡警大队、城管局按各自职责负责车辆的停放管理。各街、镇、分区要安排专人管理,保证车辆停放整齐统一有序。

10、河道环境卫生管理

河道、水岸要保持通畅、清洁,不得向河道倾倒废弃物和超标准排放污水,水面漂浮物应每日打捞清除。

各街、镇、分区具体实施河道、水岸的环卫保洁工作。

城管局会同建设局(交通、水务)加强河道环卫保洁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建设局(交通)要会同城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码头、河道停船管理,防止河道堵塞和污染。

三、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强、动态性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城市管理摆到重要位置,正确处理好建设与管理、审批与监管、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的关系,努力做到一手抓开发建设,一手抓城市管理;开发建设到哪里,城市管理工作推进到哪里,狮山、枫桥、横塘等街道在抓好经济的同时,要加大城市管理的力度,健全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

2、归并调整部门机构。为整合城市管理力量,解决管理机构重叠问题,将隶属建设局的城市维护管理处划归城管局,为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将原挂牌在社会事业局的爱卫办调整挂牌至城管局,以利于统一指挥,综合执法,形成合力,提高效能。

第5篇:工地施工卫生管理范文

宁波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分级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建设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颁布实施以后,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甬城管一[XX]232号)依法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许可管理;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甬建市发[XX]402号)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凡从事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必须取得城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证书》;对建筑工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采取签署责任书和预收卫生保洁费用的措施。对全市渣土运输车辆的实施密闭改装管理工作,目前其相关政策正在报批。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宁波市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

二、镇江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镇江市(地级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统一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直属单位镇江市特种垃圾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在管理体制上从有利于建筑垃圾管理出发,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成立四中队,6名干警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成立直属三大队也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这种管理体制,加大了管理力度,融管理、服务和执法于一体,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

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健全,制定了《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暂行办法》、《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种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使用暂行规定》、《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业务工作规定》、《镇江市渣土运输行业行为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暂行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方面,要求各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硬化处理,配备洗车(洗轮机)设备,并确定一名卫生监督员,不经监督员同意,车辆不准出场。同时采取预收一定数量的卫生保洁费用,以利于开展监督考核。

XX年,镇江市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装置的改造,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联合下发通告,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还决定,采取优惠的鼓励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车辆改造的,市政府给予经费补贴。全市120余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市政府共补贴40多万元。同时为了遏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乱弃土偷倒行为,对车辆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实施全程监控。

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镇江市政府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目前,镇江市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施工单位有18家,其中主城区有5家。主城区有建筑垃圾弃置场4家。为了加强行业管理,镇江市于XX年12月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了镇江是建筑垃圾处置协会,经过2年多的引导和强化,其行业自律管理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三、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南京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两级级管理模式,市市容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受南宁市市容管理局委托,依法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对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工作。主要包括:负责渣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的管理;制定全市渣土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日常工作计划;负责全市渣土管理信息收集、统计及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各区渣土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核准,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准运证;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场的设置审批;并依法对渣土处置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南京市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大,对市区主要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均安装设置无线视频监控设施,对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进出车辆冲洗和保洁行为实施监管。

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方面,南京市于XX年已经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健全,渣土运输行业自律管理规范。

XX年年11月22日,南京市政府颁布实施第262号人民政府令,进一步规范渣土设置场的审批和监管,以奖励的措施鼓励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对规定的实施进行监督,加大了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力度。与此同时,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调剂)管理方面,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制定了渣土(泥浆)处置场的审批条件及标准、渣土处置费补偿标准及审批规定,使渣土(泥浆)消纳处置场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

四、意见和建议:

综合这次考察的情况,3个城市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的管理模式、体制合理,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职能明确;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健全,都有一个互通的建筑垃圾核准信息监控平台和有效的联动机制。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为逐步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建议:

1、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信息互通监控信息平台,同时制定出台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促使我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处置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2、筹备成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协会,并建立一个建筑垃圾(土石方)回收调剂利用交易平台,通过引导和行业自律,促使城市建筑垃圾(土石方)的回填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化。

第6篇:工地施工卫生管理范文

一、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宁波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分级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建设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颁布实施以后,宁波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许可管理;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凡从事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必须取得城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证书》;对建筑工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采取签署责任书和预收卫生保洁费用的措施。对全市渣土运输车辆的实施密闭改装管理工作,目前其相关政策正在报批。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宁波市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

二、镇江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镇江市(地级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统一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直属单位镇江市特种垃圾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在管理体制上从有利于建筑垃圾管理出发,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成立四中队,6名干警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成立直属三大队也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这种管理体制,加大了管理力度,融管理、服务和执法于一体,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

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健全,制定了《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暂行办法》、《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种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使用暂行规定》、《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业务工作规定》、《镇江市渣土运输行业行为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暂行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方面,要求各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硬化处理,配备洗车(洗轮机)设备,并确定一名卫生监督员,不经监督员同意,车辆不准出场。同时采取预收一定数量的卫生保洁费用,以利于开展监督考核。

早在的时候,镇江市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装置的改造,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联合下发通告,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还决定,采取优惠的鼓励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车辆改造的,市政府给予经费补贴。全市120余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市政府共补贴40多万元。同时为了遏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乱弃土偷倒行为,对车辆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实施全程监控。

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镇江市政府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目前,镇江市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施工单位有18家,其中主城区有5家。主城区有建筑垃圾弃置场4家。为了加强行业管理,镇江市于12月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了镇江是建筑垃圾处置协会,经过2年多的引导和强化,其行业自律管理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三、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南京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两级级管理模式,市市容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受南宁市市容管理局委托,依法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对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工作。主要包括:负( )责渣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的管理;制定全市渣土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日常整理工作;负责全市渣土管理信息收集、统计及上 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各区渣土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核准,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准运证;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场的设置审批;并依法对渣土处置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南京市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大,对市区主要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均安装设置无线视频监控设施,对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进出车辆冲洗和保洁行为实施监管。

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方面,南京市于已经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健全,渣土运输行业自律管理规范。

11月22日,南京市政府颁布实施第262号人民政府令,进一步规范渣土设置场的审批和监管,以奖励的措施鼓励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对规定的实施进行监督,加大了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力度。与此同时,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调剂)管理方面,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制定了渣土(泥浆)处置场的审批条件及标准、渣土处置费补偿标准及审批规定,使渣土(泥浆)消纳处置场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

四、意见和建议:

综合这次考察的情况,3个城市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的管理模式、体制合理,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职能明确;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健全,都有一个互通的建筑垃圾核准信息监控平台和有效的联动机制。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为逐步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建议:

1、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信息互通监控信息平台,同时制定出台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促使我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处置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第7篇:工地施工卫生管理范文

一、工作总结

(一)严格督导,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施工现场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专门成立了检查小组,划片包干,深入工地,对在建工程进行全方位及时有效地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各建筑工地食堂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持健康培训合格证情况;二是卫生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情况。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我局组织召开了建筑工地食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建筑工地食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安排专人深入各工地落实。

(三)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一是明确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在签订建设合同时,要将工地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条款。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要和食堂管理人员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二是完善建筑工地食堂建设标准,确保食品安全。为规范建筑工地食堂设施建设,各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统一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对建筑工地食堂建设进行改造。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食品加工行为。要求各建筑工地都建立健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分别注定卫生管理、卫生检查,预防控制出现食物安全问题,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深入开展检查

按照各工地对照相关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发现问题,逐项落实措施,认真整改。通过整治活动,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杜绝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辖区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针对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卫生预防意识浅薄,缺少一定卫生防病知识,充分利用中午、晚上等建筑工人集中就餐时段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等形式向其宣传介绍食品卫生知识,定期在外来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及大型建筑工地附近开展现场宣传询活动,提高建筑工人对食物安全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部门领导和建设项目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从思想及行动上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食品安全责任制

努力推进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建设,强化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健康权益,充分认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本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政府对建筑工人的健康和安全的关心落实到实处。

(三)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严把餐饮服务准入关

严格执行餐饮许可标准,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登记备案制度,规范食堂从业人员行为。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第8篇:工地施工卫生管理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谐城管”理念,立足本地实际,坚持从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市容环境卫生入手,切实把群众最关注的环境卫生解决好,把最需要城管关爱的弱势群体服务好,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城市管理违法现象整治好,把群众最希望提升的城市景观维护好,把受群众最欢迎的沟通平台搭建好,把群众最期盼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好,把群众最满意的城管队伍形象树立好,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水平,营造优美、舒适的城市人居环境和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09年,我县城市管理工作主要以“打改革牌、打创建牌、打服务牌”为主要手段,做到“围绕一个重点,实施二项工程,实现三个走向,整治四个问题,推进五个突破”。

1、围绕一个重点

围绕园林城市、卫生县城的创建工作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市容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大城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众志成城,依法治管”的城管精神,走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突击整治,监督管理四大步骤,凸现“城市牛皮癣”治理、店面装修整治、建筑工地规范、“门前三包”管理四大亮点;下好依法行政、联合执法、亲情服务、亲民管理四步棋,排除流动摊点、路面污染、乱搭乱建、越店经营四障碍;建立“三位一体”、网格式管理、全过程跟踪、错时式巡查四机制,实现管理时间、管理区域、管理内容、管理方法四突破,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2、实施二项工程

一是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深化环卫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环卫管理硬件基础。启动*县生化处理厂的建设,力争在年底投入使用,确保主城区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调整环卫基础设施布局,动工建设长安北路垃圾中转站,改建梅园路垃圾中转站,形成较为完善的东南西北中布点格局;更新环卫设施建设,增设适量的垃圾收集点、垃圾箱、果皮箱、垃圾转运站,解决垃圾收集问题,提高垃圾处置效率;加快城东、城北区块公共厕所建设,完成以长安北路为中轴线、海兴路为分界线四座公共厕所的选址与建设。

二是实施夜市管理规范工程,增强城市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市容管理硬件基础。实行划行归市,统一布局,加快夜排挡迁建工程的启动,实施摊位设置准入制度,改善夜市无序混乱的局面。开辟勤俭路夜市专设区域,堵疏结合,标本专治,有效解决夜市经营管理不规范,经营分散、卫生条件差、污染环境、噪声扰民等问题,成为管理部门依法管理、经营者合法经营,政府支持、群众欢迎、经营者乐于投入发展的亮点工程。

3、实现三个走向

一是修订完善《*县县城容貌标准》,市容管理标准走向规范。根据《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与《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从提高城市品位、着眼长远发展的角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县城容貌标准》,对城市容貌的平面、立面、空间、静态、动态等全方位提出管理要求,增加城市管理可操作性的要求,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法制化、规范化,改变目前城市日常管理过程中,标准不够明确、细致,细微之处缺少精雕细刻,进一步约束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以进一步提升县城的文明形象

二是建立乡镇城管执法队伍,城管队伍走向基层。抓好有关乡镇城管队伍的组建,严格做好基层城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执法业务的组织培训,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基层城管执法工作依法有效开展,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县城乡的城管执法网络,进一步改善乡镇集镇群众的居住环境,提升集镇品位。

三是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城市管理走向大众。坚持“开门管理”,通过“门前三包”、“市容环境星级单位评创”、“城管志愿者”、“行风监督员”、“城管进社区”等活动与载体,引导、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形成人人齐管理的良好局面。开通热线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加强市民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真正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全民监督,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4、开展四项整治

一是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在抓好城区主次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的同时,注重抓好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落实“门前三包”、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定时清扫清运等制度,要不断加强环卫细化岗位考核制,完善环卫基础设施配置,提高环卫作业效率,扩大保洁面积,保持街道卫生清洁,全面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市容市貌整治。狠抓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和频率,重点提高城区主要道路的保洁质量,试行夜间水冲保洁,确保道路干净整洁。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和维修保养。加强环卫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及时进行消毒消杀,确保环卫作业正常运转,提高作业水平。实施卷帘门的整治,在县城新桥路、勤俭路等主要商业区域内,制订政策措施,积极协调推进,逐步将现有密闭式卷帘门改为透景防盗格栅式卷帘门,探索透景防盗格栅式卷帘门。同时结合卷帘门整治,对店面容貌进行整顿,做到店面橱窗裱贴出新,无乱招贴,窗内商品摆放、陈列整齐,与整个街景融为一体,清新自然。加大袋装垃圾管理力度,不断完善车辆收集、上门收集、垃圾房、垃圾周转箱收集等形式,增加收集、清运次数,做到日产日清。

三是加强工地、工程施工车辆滴撒漏整治。实施《建筑工程工地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施工工地内部环境卫生管理,施工工地必须做到围护规范、牢固,抓好工程施工车辆加盖改装和施工车辆密封运输,要加大对工地违章违规行为尤其是工地运输过程中的"撒、拨、滴、漏"现象的监察执法力度。减少工地施工和工程施工车辆“滴、撒、漏”污染城区道路的现象。

四是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核心,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以新农村社区、新农村示范村整治为抓手,指导各乡镇建立全民参与专业队伍相结合、建立集中整治与日常巩固相结合的新机制。整合县乡道路保洁、河道保洁、生活垃圾收集等专业环卫队伍资源,建立专职专业的工作队伍,经常性地开展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切实推动环境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5、推进五个突破:

一是启动全县各类违法建筑处理,实现违法建设监察有新的突破。做好现有存量违法建筑的分类定性工作,依据违法建筑的具体用途、违规情况、历史遗留问题等进行分类定性,有区别的实施集中拆违活动。要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实施集中拆除。健全完善协调配合和部门联动机制,从重点路段入手,坚持由点及线、由线及面的顺序,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实施。要有效遏制新建违法建筑的发生。在突出重点工程集中拆违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监管,坚持举报查处与执法巡查并举,对新建违法建设行为做到及时发现、迅速制止、依法查处,有效遏制新建违法建筑的发生。

进一步拓展建设监察领域,力争在建筑业管理、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等方面查处一批案件,进一步为各项建设法律法规的精确实施提供保障。

二是深入开展民生实事工程,群众满意率实现新突破。根据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把群众的要求当作大事要事来抓,推行“和谐城管、民生工程”,提升群众满意率。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合理划分经营区域,规范设置便民服务点,确定重点扶持失业人员、城镇困难家庭、残疾人、低保人群,施行便民服务设施投放前有相对固定的服务点位,统一摊点管理标识、统一摊号和经营时间,合理配置修理点、小吃点、百货点的布局,统一制作便民服务车,经营业主签订管理协议书,配备四桶一筐(即垃圾桶、泔水桶、清水桶、消毒桶、废纸筐)。

三是完善市容长效管理机制,管理水平实现新突破。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围绕城市“四化”长效管理,发扬“众志成城,依法治管”的*城管精神,在乱设摊、乱占道、越店经营等“三乱”管理过程中,着力做好“四求一提高”文章,促进城市品质增长。“四求”即:以“广”求平衡,提高管理覆盖面。不断拓展管理的范围,填补管理的空白,消除管理的盲区,力求整体推进,全面覆盖;以“精”求深化,抓好细节管理。进一步确立“细节为王”、“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以考核为抓手,改变粗放式管理,更加注重细节管理,精雕细琢,提高管理的精细水平;以“实”求满意,坚持让群众得实惠。坚持城市管理为人民,城市管理靠人民,坚持项目带动,继续搞好背街小巷环卫设施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以“新”求突破,确保城市管理年年有进步。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着力破解当前城市管理中的热难点问题,实现工作实现再跨跃。“一提高”即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群众生活品质。

第9篇:工地施工卫生管理范文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省、市、县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成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四、职责分工

建管股、质安站:(一)做好所监管的在建项目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的排查、监控和预警工作。(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湖北、武汉籍员工适当延长春节假期,避免近期返宁。对从湖北等疫区拟返闽返宁的从业人员一律推迟返闽(具体返回时间按上级精神等待通知)。(三)督促落实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推迟到2月9日后复工,特殊情况需要在2月9日前复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县住建局报告并经县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同时应当采取严格防护保障措施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四)督查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五)结合自身工作对相关企业进行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宣传动员。

住房保障股:负责督促指导县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等场所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

人防综合保障股:负责督促指导全县人防工程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

房管所:(一)负责组织做好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摸排工作,并督促指导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管控。(二)督促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禁止现场集中促销等活动,减少近距离接触。(三)负责督促指导小区物业加强防控管理,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疫情应急预案和应对准备,加强值班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区域人员车辆进出管理,加强小区内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四)督促物业企业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履行职责,配合街道、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登记、信息汇报工作,做好小区内疫情防范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科学预防和应对疫情。

城建股:(一)负责督促指导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市政公用企业加强厂区安全管理,做好生产物资的储备,核实原料运抵车辆信息,加强巡查员工防护措施。

村建站: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农村的垃圾转运,监督乡镇、农村转运点环境消杀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各股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防控能力。各股室、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积极开展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醒所属股室、单位职工和家属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干部职工近期非特殊情况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

(三)及时报送疫情信息。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股室、单位如无异常情况,每天下午6:00前在局工作群报告;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办公室。

六、启动预案

即日起启动应急预案。